大学生实习证明-实习证明

2025-02-19|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大学生实习证明-实习证明(13篇)

1.大学生实习证明-实习证明 篇一

实习证明

兹有凯里学院汉语言文学(民族文化)专业杨娟同学于2013年8月28 日至2014年1月10日在溪源学校实习。

实习的职位是七、九年级语文教学,以及七年级班主任。经过该实习老师一个学期的努力,在学期期末取得了非常优秀的成绩,七年级语文及格率约89%,平均分71分,九年级语文及格率62%。

该学生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够虚心向富有经验的前辈请教,善于思考,并能够举一反三.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可以虚心听取。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完成任务。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时间,服从实习安排,完成实习任务,尊敬单位人员,并能与学校同事和睦相处,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特此证明._________(实习单位盖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实习证明

2.大学生实习证明-实习证明 篇二

1.用数学归纳法证明不等式

数学归纳法是证明一些与自然数有关命题的基本方法,是数学证明的有力工具。但是用数学归纳法证明不等式时,却往往受挫,不过若能掌握若干技巧,将会使证明获得成功,到达胜利的彼岸。下面我们试对数学归纳法如何证明不等式进行举例说明。

从上式,无法判断n=k+1时是否成立,但是有:

因此可以改变命题成立的充分条件,求证:

证明:由已知得:

由以上两种情况可知,不等式(2)成立,从而对于命题(1)也成立,即得证。

2.用导数及单调性证明不等式

导数是研究函数性质的一种重要工具。例如,求函数的单调区间、求最大(小)值、求函数的值域等。而在处理与不等式有关的综合性问题时往往需要利用函数的性质,因此,很多时候可以利用导数作为工具得出函数性质,从而解决不等式问题。下面具体讨论导数在不等式证明时的作用。

解题思路:运用导数知识证明不等式,常用的方法是利用函数的单调性。对于一些不易入手的不等式证明,可利用导数思想,先通过要证明的不等式构造一个函数,再判定其函数单调性来证明不等式成立。

例2,证明:若函数f, g在区间(a, b]上可导,且f'(x)>g'(x), f (a)=g (a),则在(a, b]内有f (x)>g (x)。

证明:构造F (x)=f (x)-g (x),由已知,得:F (x)在[a, b]上可导且F (a)=0。

∴F (x)在[a, b]上严格单调递增,即∀x∈(a, b],有F (x)>F (a)=0,也就是f (x)>g (x),∀x∈(a, b]。

3.利用导数求出函数的最值后,再证明不等式

在证明不等式时,根据不等式的特点,有时可以构造函数,用导数求出该函数的最值;由当该函数取最大(或最小)值时不等式都成立,从而把证明不等式问题转化为函数求最值问题。

例3,求证:n为正整数,当n≥3, 2n>2n+1。

证明:由已知得,要证原式,即需证:2n-2n-1>0 (n≥3)成立。

设f (x)=2x-2x-1 (x≥3),则f'(x)=2xln2-2 (x≥3) 。

又∵x≥3,则f'(x)≥23ln2-2>0,所以f (x)在[3,+∞]上是增函数。

∴f (x)的最小值为f'(3)=23-2×3-1=1>0。

所以,n≥3时,f (n)≥f (3)>0,即n≥3, 2n>2n+1成立。

4.利用拉格朗日中值定理证明不等式

中值定理是证明不等式的重要工具,在此以拉格朗日中值定理举例说明如下:

例4,对f (x)=ln (1+x)应用拉格朗日中值定理,试证:对x>0,有0<<1。

5.用积分证明不等式

积分与不等式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大学期间我们常用不等式来证明积分的性质,再利用积分的性质去证明不等式,下面的性质1和推论1在用积分法证明不等式时经常用到。

例5,设p, q是大于1的常数,且证明:对于任意x>0,有

证明:对x分两种情况讨论:

当01时,tp-1≤1,不等式两边关于t从x到1积分,得:

当x≥t≥1时,则当p>1时,tp-1≥1,不等式两边关于t从1到x积分,得:

故对于任意的x>0,有≥x,且不等式等号当且仅当x=1时成立。

二结束语

本文归纳总结大学数学中数学归纳法、单调函数法、最大最小值方法、中值定理方法和积分不等式性质方法,并通过实例说明五种不等式的证明方法的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

3.谈谈如何引导学生证明几何题 篇三

1.从题设和结论找思路

题目拿来,不要急于下手,仔细分析;从题设出发,看能推出什么结论;再看看结论:还需要什么条件,然后往中间凑,这种两头挤中间凑的方法是几何证明题的一种最常用的方法,也是一种很重要的方法。

如7.8节 切线的判定和性质(P91)

例1、已知:如图,直线AB经过⊙O上的点C,并且OA=OB,CA=CB.

求证:直线AB是⊙O的切线.

这题由已知条件OA=OB,就可以推出△OAB是等腰三角形,又由CA=CB,就可以推出OC是等腰△OAB的底边AB边上的高,而结论是要求证直线AB是⊙O的切线,也就是要求证OC上AB,这就立马想到添辅助线连结OC,同已知推出的结论相吻合,到达了求解的目的。

又如7.11节 弦切角(P108)

例2、已知:如图,⊙O和⊙O'都经过A、B两点,AC是OO'的切线,交⊙O于点C,AD是⊙O的切线,交⊙O'于点D.

求证:AB2=BC·BD

这题先从结论来考虑,要求证四条线段AB、BC、BD、AB成等积式,就是看这四条线段所在的△ABC和△DBA是否相似,而要证明两三角形相似,主要是从角度考虑。再来看已知条件,AC是⊙O'的切线,则由弦切角定理,可以得到∠2=∠D.AD是⊙O的切线,可以推出∠1=∠C,而这四个角又刚好分别是那两个三角形的角,这样问题就得到了解决。

再如7·8节 切线的判定和性质(P93)

例2、如图,AB为⊙O的直径。C为⊙O上一点,AD和过C点的切线互相垂直,垂足为D.

求证:AC平分∠DAB.

这题要求证AC平分∠DAB,就是要求证∠1=∠2.而已知条件AD⊥DC,DC是切线C是切点,就想到DC垂直于过切点的半径,所以这题应该连结OC(同本节的例1综合在一起得到,在解有关圆的切线问题时,常常需要作出过切点的半径),则可推出AD∥OC,.因此有∠2=∠3,而∠1=∠3,于是得出结论。

像这样的例子这一章还有不少,而且初一、初二的几何课本也有很多我在这儿就不一一赘述了.

2.从知识点找思路

如果上述的方法行不通,那我们就想一想:这个题目它考的是什么知识点?它是在哪一章节里出现的?那我们就从这一节的有关定理、定义入手。

比如P104如何去求证圆的外切四边形的两组对边的和相等这个题目好象不知从何下手,然而,这是7.10切线长定理这一小节的题,我们应该运用这一节的知识点,从切线长定理寻找突破口,于是不难得出AP=AL,BM=BL,CM=CN,DP=DN.再利用等式的性质,就得出了命题的结论.

再比如,P87习题7.2B组第5题

如图:⊙O和⊙O'都经过AB两点,过点B作直线交⊙O于点C,交⊙O于点D,G为圆外一点,GC交⊙O于点E,GD交⊙O'于点F.

求证:∠GEA+∠GFA=180°.

本题也是一样,要求证这两个角互补,那么这两个角是不是邻补角?是不是平行线的同旁内角?是不是圆内接四边形的两个对角?都不是,那怎么办?这个题是出在圆内接四边形这一节,而本节学了圆内接四边形的对角互补,并且任何一个外角都等于它的内对角这个定理。那么这两个角是不是圆内接四边形的外角?这个时候很多同学恍然大悟,纷纷抢着回答:“连结AB”则问题一目了然,∠GEA=∠ABC,∠GFA=∠ABD.于是得出结论。

还有7.4节圆心角、弧、弦、弦心距之间的关系(P72)

例1、如图:点O是∠EPF的平分线上的一点,以O为圆心的圆和角的两边分别交于点A、B和C、D.

求证:AB=CD.

这题已经PO是∠EPF的平分线,就应该想到角平分线的性质定理:角半分线上的点到角两边的距离相等,而这题要求证的两条相等线段AB和CD又是⊙O的两条弦,结合这一节课所学的定理的推论马上就想到作出弦AB和CD的弦心距OM和ON,问题又解决了。

3.从辅助线寻找思路

我时常告诉学生,你们可以从一些辅助线寻找突破口。如:7.3节 垂直于弦的直径

在这一小节里,计算有关弦的问题时,常常需要作“垂直于弦的直径”作为辅助线。实际上,往往只须从圆心作一条与弦垂直的线段。作了这条辅助线后,那么这条弦的一半、以及弦的弦心距、还有过这条弦的端点的半径这三条线段就构成了一个直角三角形,再通过解直角三角形,得出我们所要求解的线段。如P61 例1、P65 例4、P67 习题7.1 A组第13题、第15题、第16题、以及B组第2、3、4题、P198 复习题七第1、2题等都可以通过三条特殊的线段,解直角三角形,得出我们所要求解的结论。在这里我就不再一一例举了。

以上三点是我在圆这一章的教学体会。笔者始终认为要想使学生学好数学,作为一个中学数学教师,应该从初一抓起,每一个例题都要给学生分析透彻,讲细、讲透,找一些精练的题目给学生做一做、练一练,让学生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把基础打扎实、打牢固,这样不至于到了初三,很多同学的几何学不下去。

4.大学生实习证明 篇四

Human Resource Operations

Date: April 21, 20xx

TO WHOM IT MAY CONCERN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Miss XXX has completed her Internship in (organizational Name)’s Finance Department starting from January 28, to March 28, 201x.

Her duties included

Checking the Credit Files and preparation of disbursement cheques for different Departments

Monthly Bank Reconciliations of Loan Accounts

Vouchers entry in MIS.

During her stay we found her hard-working with an aptitude for learning and ability to grasp diverse concepts quickly. She possesses a strong analytical sense, decision making ability and proved herself a team player.

We wish her best of luck for future endeavors.

XXX

5.大学生实习证明-实习证明 篇五

随着中国近年来高校招生人数的不断增加, 毕业生人数呈现逐年递增趋势, 激烈的社会竞争和就业市场的饱和导致目前的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再此情况下, 教育部出台七大举措, 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其中之一就是“广泛组织实习实践, 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 该项措施要求“各高校根据就业需要适当调整教学内容和专业方向, 大力组织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习实践, 确保毕业生在离校前都能参加实习实践活动, 增强毕业生的岗位适应性”;同时对于高职校还强调“要确保学生至少有半年时间的顶岗实习”。由此可见, 大学生实习实践已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但当前我国大学生的实习状况是怎样的?

2012年, 全国预计共有高校毕业生680万人, 已创下历年来高校毕业生人数新高。加之近几年沉积的未就业毕业生, 大学生就业压力不言而喻, 再加上全球金融危机的留下的后遗症, 全球经济形势的跌宕起伏以及社会对于高端人才的大量需求, 让大学生就业更是“雪上加霜”。纸上得来终觉浅, 绝知此事要躬行。实习是高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让学生在实习把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并在实践中就业, 是对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一种创新。按照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和教学计划, 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进行教学实习和“顶岗实习”, 是职业院校专业教学的重要内容。让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深入到企业单位进行实习主要是因为在当前就业难的背景下, 大学生找工作的程序被一再提前, 更有甚者, 实习的目的已从过去的专业实践, 转向了就业。

目前高校学生的实习一般分为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三种。前两种类型的实习不仅时间较短, 要求较低, 而且系统性不强, 多是对某门课程的实习。毕业实习一般在校外的企事业单位进行, 具有实习时间长、实践性强、专业对口率高等特点, 对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也大有裨益, 但却一岗难求。

2 大学生认识实习存在的问题———学生难、企业难

2.1 学生“一岗难求”。

智联招聘网针对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的一项调查表明, 57%的企业在招聘毕业生时, 首先看其实习的经历和表现。在人力资源部门眼中, 实习经历丰富的学生是“性价比”相对较高的学生, 有更多的实习经历, 就意味着将会获得更大的求职砝码。因此, 当下实习的竞争激烈程度已不亚于就业, 想要获得一个好的实习机会变得并不那么容易尤其是到名企实习的机会更是人人争抢。有人认为, 应聘实习岗位已呈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之势, 是继高考研究生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之后的中国“第四大考”。

2.2 企业培训难、使用难。

一家物流企业人事部主管的话颇具代表性:一方面, 大多数实习生到企业根本帮不上什么忙, 公司反而还要指派专人对其进行帮教, 同时还要占用电脑之类的办公资源。另一方面, 由于实习时间短, 企业刚投入了培训成本还没看到效益, 实习期就满了, 企业很不合算。二是使用难有些公司从事的是一些高端技术产品的研发, 需要的是有经验的技术人员, 而刚毕业的学生需经过一段时间的实地训练才能成为合格的工作人员。企业觉得招收实习生, 既要花人力、物力, 又要在两三个月时间里使学生学到相关的技能, 难度比较大。当学生们真想实习时, 企业又担心安全问题, 不愿提供实习岗位。例如, 学工科的学生很多课程都是有生产背景的, 应该演练生产过程, 但学校没有大量资金投入这些生产设备, 更没有规模化的生产, 必须依靠企业。而企业由于担心学生在操作中弄坏机械或设备, 出现安全事故, 不愿意接收实习生。

综上所述, 无论是对于学生还是企业, 实习存在的尖锐问题和矛盾都应当引起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

3 拓展大学生认识企业机会的对策———建立认识实习网站平台

3.1 建立大学生认识实习网站。

在就业如此严峻情况下, 进一步完善就业市场和服务体系, 是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建设大学生认识实习网站是对大学生认识实习就业制度改革的需要, 改革的长远目标就是最终实现大学生自主择业, 逐步把就业责任主体由国家变成毕业生本人, 开阔大学生的视野, 增加大学生的择业自由度, 为学生未来就业提供帮助和服务。认识实习方式分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两种。有形市场是指定时定点的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 即市场组织者在某一时间将就业单位和毕业生组织在某一场所开展的就业招聘和洽谈活动。无形市场是指毕业生就业信息市场, 就是通过电话、邮件、报刊、计算机信息网络等通讯传播手段完成供求双方的联系、洽谈和签约的过程。

3.2 通过网站与相关企业网站建立联系。

在国内, 人们普遍认为培养人才的任务在学校, 不在企业, 但实际上, 目前仅凭学校的培养, 人才远远达不到企业的要求。其次是利益问题, 企业认为在学生认识实习过程中得不到什么实惠。要解决大学生实习问题, 必须进一步加强学生和企业之间的沟通联系, 并且了解到与学生建立联系的好处。除此之外, 企业也能通过网站与网站之间的联系, 从多方面多角度考察实习生是否符合企业的标准, 并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考察找到自己真正需要和能够留用的合格实习生。并可在网站发布企业产品广告信息, 提高企业知名度、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并增加产品竞争力。

3.3 吸引大学生登陆认识实习网站。

首先是专业化的企业信息服务, 为人才提供企业信息与企业招聘信息。当有个人或者公司可以提供实习岗位时, 本平台会及时准确的将实习信息发到网站供需要实习的同学了解情况、进行选择。其次是个性化的企业技能培训。我们团队会为每一位同学提供专业的企业技能培训平台, 使每一个同学能在网站上快速熟悉该工作。第三, 与在企业实习相比, 本网站的优势在于可在网上为学生们提供了解各类企业操作流程、管理模式、经营情况的信息, 拓展学生的视野、丰富学生的知识、锻炼学生的能力, 为学生在日后工作中打下良好基础。

从以往的情况看, 大学生通过实习最终找到工作的比例很大, 给他们实习的机会, 就是给了他们就业的希望。并且有很多大学生认为, 今天的实习就是明天的饭碗。而现在, 随着学生实习市场逐步加大, 相应的实习生制度却还没有建立起来, 于是出现了一些实习乱象。比如很多学生缺乏对自己的了解, 对于究竟找什么样的实习岗位不甚明确。大学生认识实习网站的建立恰恰解决了大学生对实习的盲目认识, 给大家的实习提供了优越平台, 为大家的就业指出了正确方向, 为大家的成功带来了有利保障。它将成为同学们求职道路中的良师益友。

摘要:本文主要通过论述针对大学生缺少认识实习机会, 不利于创新能力的培养的问题, 我们通过研发和运行“大学生认识实习网站”实现大学生在网上增加认识实习的机会, 促进大学生创新能力的提高。无论在为大学生不出校门了解企业, 还是为高校专业建设提供有益的补充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大学生,认识实习,企业,拓展

参考文献

[1]中国大学生创业网http://www.chinadxscy.com/

6.一句话证明我是长安大学人 篇六

名称:长安大学

头衔:“211工程”“985平台”、“四部一省”共建高校

擅长领域:公路交通

优势专业:公路交通类专业、汽车机械类专业、国土资源类专业和城乡建设类专业

长安大学的每一个清晨都充满了想象。当第一束阳光铺满彩虹桥,当第一缕清风吹过明远湖,彩虹女神渐渐睁开惺忪的睡眼,汽车综合性能试验场上的车辆疾驰而过。我走在宽广的修远大道上,从秋实走到冬藏,从陌生走到熟悉,从懵懂走到明朗。我不禁想到近来网上热议的话题“一句话证明你是××人”。若让我用一句话来表明我长安大学人的身份,我一定会骄傲地喊出我心中的声音。

有路就有长安大学

2000年,长安大学由隶属于交通部的西安公路交通大学、隶属于地矿部的西安工程学院、隶属于住建部的西北建筑工程学院合并而成。西安公路交通大学是亚洲唯一的专门培养公路交通领域高级人才的高等学府,被誉为公路交通领域的“黄埔军校”。 冻土实验室、汽车综合性能试验场、西北地区规模最大的风洞实验室……这些“高大上”的硬件设施让长安大学人骄傲不已。

延河大桥、人民大会堂、杭州湾跨海大桥、青藏公路、秦岭终南山隧道……处处都有长安大学人建功立业的身影。有路就有长安大学,何其豪迈!

彩虹桥旁,彩虹女神

彩虹桥是一座橙色的拱形立交桥,由长安大学的老师和学生共同设计完成。它首次采用了较大跨径斜拉桥梁的设计,整座桥没用一个桥墩,真正地实现了“一桥飞架南北”,犹如彩虹一般横跨在长安大学南北两院之间。长安大学桥梁类学科的实力可见一斑。

彩虹女神是长安大学正门前的标志性雕塑。一位美丽的女神伸展双臂,拥抱着未来。女神两手之间托起的圆弧,既是一道绚烂多姿的彩虹,又是一座拱桥,其含义不言而喻。彩虹女神象征着长安大学公路桥梁等优势学科群在中国和亚洲交通事业发展中起到的重要作用。

清风拂渭水,明月满长安

“清风拂渭水,明月满长安”,长安大学人最喜欢用这句诗来形容校园。他们喜欢明远湖、修远湖的静谧,也喜欢汽车综合性能试验场、“西北第一吹”(风洞实验室)的轰轰声鸣。长安大学人,静如处子,动若脱兔。

清晨,我们坐在修远湖边的石头上放声高歌,在明远湖畔的桥廊中畅谈理想,或干脆拿着相机,捕捉长安大学的美丽瞬间。午后,我们约上队友,去大学生活动中心参加“挑战杯”比赛,去东区大礼堂看一场晚会彩排。夜晚,我们在食堂里点上一份“长安套餐”,凉皮和肉夹馍自然必不可少,再配上一瓶冰峰汽水……绚烂的校园里处处充满激情和活力。

7.大学生实习证明-实习证明 篇七

2014年11月,央视报道了一则名为《宁静小镇卖子成风》的新闻,其中提到福建省长汀县警方通过DNA检测确认,该县童坊镇上一户童姓人家的“儿子”并非亲生,但这名男孩是以童家亲生儿子的名义上了户口。

经警方调查,这名男孩其实是童家买来的,为了给孩子上户口,童家找了中介买了张出生医学证明,“花了1000元在广东买的”。童家正是拿着这份证明,通过了福建当地派出所的检验,顺利给孩子上了户口。

这份买来的出生医学证明上盖着“铁涌镇卫生院”的公章,并写着一名梁姓医生的名字。福建警方专门到广东惠东县铁涌镇卫生院调查,结果发现医院保留着这个孩子从产妇入院到孩子分娩的全套住院记录,意味着这是一张“真证”。

1月9日,央视记者前往该医院,并找到了在出生证上签字的梁医生。记者谎称由于福建警方已经查出孩子并非家庭亲生,所以没收了原来的出生证,希望医院方面能重新补办一张。听闻记者的来意,梁医生显得非常紧张,压低声音说:“出生证在这里补办可能补不到,要河源的,我可以帮你找。”在打了一通电话后,梁医生表示,“要过两天才买的到,要7500元。”

医院工作人员参与售假

据“打拐”志愿者仔仔向媒体透露,网络上还有大量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其中不少中介都在医院工作。

记者在网上结识了一名自称来自河北的中介,他表示自己已经卖了三年的出生医学证明,从来没有出过事。在与记者见面后,该男子先是保证他拿出的绝对是真证,并称“拿的都是当地小医院的证”。

该中介介绍,如果要绝对真证,价格不能低于1.3万元,但不是河北本地的,而是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的,“这个是以前医院里保留下来的,他保留下来的都是2012年、2013年的东西,现在没剩几张了。”

随后,记者还在河南省安阳市见到了一名孙姓中介,该男子也从事与医疗相关的工作,他表示自己办理的证上所盖公章同样为“番禺区妇幼保健院”。他还向记者展示了真假出生医学证明的辨别方法。

无法跨省查询难封杀假证

在调查过程中,记者发现,部分假证也可依照各省公安机关下发的户政管理规范的相关条文规定,为非亲生的孩子上户口。

央视记者拿着河南中介提供的已上户口的出生证图片到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局求证,专门负责出生证管理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证件肯定是假证。”

每一张出生证明都有唯一的编码,为何公安机关无法通过编码核实真伪呢?河南警方指出,跨省查询暂时没有实现,省内的也只能查2014年以后的出生证。而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局的人员也向记者证实,公安机关和卫生职能部门的数据库互相不连通,唯有警方怀疑该证有假,才会联系当地卫生部门进行核实。

8.大学生实习证明-实习证明 篇八

人教A版必修2等角定理 (如果空间中两个角的两边分别对应平行, 那么这两个角相等或互补) 的推导过程得出:平面中的公理定理对于空间图形, 需要经过证明才能应用.作业中的证明过程必须以书本上出现的公理定理为基础, 不能以直观结论或自认为正确的结论作为证明依据.笔者在“直线与平面平行的判定和性质”教学中, 学生作业中出现了几个典型的错误证明.现例举如下:

例1 求证:如果一条直线和两个相交平面平行, 则这条直线和两个平面的交线平行.

已知:如图1, α∩β=b, a∥α, a∥β.

求证:a∥b.

错证设经过a的一个平面与α 相交于直线c, 因为a∥α, 所以a∥c.

又因为a∥β, , 所以c∥β.

又因为, α∩β=b, 所以c∥b.

又因为a∥c, 所以a∥b.

该证明过程中用到:

结论1 a∥c, a, , a∥β, 则c∥β.

因为学生可以直观地得出, 并能确定结论1是正确的, 于是就直接应用到几何证明中.这个结论并不是书本上的公理定理, 需要我们事先给出证明才能用在其他几何证明中.该题必须用到直线与平面平行的性质定理, 正解如下:

证明如图2, 经过a的一个平面与α相交于直线c, 因为a∥α, 所以a∥c.

同理, 设经过a的另一平面与β相交于直线d, 所以a∥d, 所以c∥d, 则c∥β.

又因为, α∩β=b, 所以c∥b.

又因为a∥c, 所以a∥b.

例2 图3 为一简单几何体, 其底面ABCD为正方形, PD⊥ 平面ABCD, EC∥PD, 且PD =AD =2EC, 求证:BE∥ 平面PDA.

错证作PD的中点F, 连接AF, EF.

因为

又因为∠ADF=∠BCE=90°, 所以

BE∥AF.

又因为AF平面PDA, BE平面PDA, 所以BE∥平面PDA.

由题设学生可以直观得出:

结论2 两全等的三角形两对应边分别平行且方向相同, 则两对应第三边平行.

这个结论也需要我们事先给出证明.该题的正解如下:

证法1 因为EC ∥PD, PD平面PDA, EC平面PDA, 所以EC ∥ 平面PDA.同理可得BC∥平面PDA.

因为EC∩BC=C, 所以平面BEC∥ 平面PDA.

又因为BE平面EBC, 所以BE∥平面PDA.

证法2 作PD的中点F, 连接AF, EF.

因为EFAB, 所以四边形ABEF为平行四边形, 所以BE∥AF.

又因为AF平面PDA, BE平面PDA, 所以BE∥平面PDA.

例3 已知线段AB, CD异面, CDα, AB∥α, E, F分别是线段AC, BD的中点.求证:EF∥α.

错证1 因为AB∥α, 过点D作DH ∥AB, 连结CH, AH;

作AH的中点G, 连结EG, FG (图4) .所以四边形ABDH为梯形.

又因为FG为梯形ABDH的中位线, 所以FG∥HD.所以FG∥α.

又因为EG为 △AHC的中位线, 同理:EG∥α.

又因为EG∩FG=G, 所以平面EFG∥α.

所以EF∥α.

由题设学生可以直观得出:

结论3 如果一条直线平行于一个平面, 过该平面上的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平行于已知直线.

这个结论也需要我们事先给出证明.上述证明过程中产生DH的方法若改为:“设相交直线AB, BD确定的平面ABD满足:平面ABD∩α=DH, 因为AB∥α, 所以DH∥AB.”便是正确运用性质定理得出DH∥AB的方法.

错证2 如图5, 根据已知AB与CD为异面线段, 可得A, B, C, D不共面.连结AD, 并取AD中点G, 可得E, F, G不共线, 故E, F, G确定一个平面.

因为G是BD的中点, 所以FG∥AB.

又AB∥α, 所以FG∥α.

因为E是AC的中点, 所以EF∥CD.

又因为

因为EG∩FG=G, 所以平面EFG∥α.

所以EF∥α.

该证明过程中用到结论1“a∥c, a, a∥β, 则c∥β”, 因此也是错误的.

该题一正解如下:

证明如图6, 连结AF并延长交α 于G, 连结DG, CG.

因为AG∩CD=F, 所以AG, BD确定γ, 且AB∥α,

因为α∥β, 所以AB∥DG.

所以∠ABF=∠GDF.

又∠AFB = ∠DFG, BF = DF, 所以△ABF≌△GDF.所以AF=FG.

又因为AE=CE, 所以EF∥BG.

因为, 所以EF∥α.

2 原因

结论1是由公理4 (平行线的传递性) 类比得到;结论2是由等角定理类比得到;结论3是由“过直线外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和已知直线平行”类比得到.造成上述错误的根源是学生盲目地认为类比推理得出的结论是正确的便可直接应用, 不需要先证明再使用.

若上述结论1, 2, 3出现在选择题的选项中, 学生能够直接判断是正确的, 所以在几何证明题中他们会错误地认为这些结论也可以直接应用.因此, 作业中的选择填空的直观判断也会影响几何证明的推理.

当然, 有的老师在立体几何教学中缺乏必要的提醒和学生对新学的定义、公理定理缺乏分析对比、归纳概括, 也是学生产生上述错误的重要原因.

3 对策

学生将直观结论直接应用于逻辑证明在立体几何学习中屡见不鲜, 下面就防止上述错误证法谈几点看法.

3.1 提前预防提醒, 避免直接应用

在教学立体几何的初始就要正面引导、提前提醒学生.如在公理2 (过不在一条直线上的3点, 有且只有一个平面) 的3个推论教学中, 学生不难理解3 个推论 (如推论2:两条相交直线确定唯一一个平面) .很多老师们因为课时的原因, 并没有给出3个推论的证明.笔者认为:公理2的3个推论师生应该共同探讨, 得出详细的证明过程.这样做, 一有助于提醒学生书本上出现的公理是不需要证明的, 而定理是需要证明的.同时由公理2推论1推论2推论3的推理过程强调:在几何证明中, 只能以现有的、我们学过的公理定理为依据证明其他结论, 由几何直观得出的结论必须经过证明才可以应用, 从而避免直观结论直接应用于逻辑证明.二也有助于在立体几何的学习中培养学生思维的严谨性和书写的规范性 (如证明定理要写明已知、求证和证明) .

3.2 及时归纳整理, 注意运用模型

在立体几何的教学中, 还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启发学生对平面几何与立体几何中有关的定理公理进行对比分析和归纳整理, 使学生深刻理解有关概念、定理公理并能灵活运用, 防止出现学生自己类比“创造”的结论用在几何证明中.特别是在直线与平面、平面与平面平行和垂直的性质学习中, 学生容易“创造”出如结论1, 2, 3的性质.因此, 在性质的教学中, 教师应强调性质定理的模型作用, 防止出现上述证明错误.

3.3 强调转化思想, 强化转化意识

9.大学生实习证明-实习证明 篇九

大学生实习工作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直接关系到学院应培养什么样的专业人才以及培养的质量等问题。艺术类专业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有着自己的特点,如何做好独立学院艺术类专业学生的实习监管,对于培养合格的艺术人才至关重要。随着2009年,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高校毕业生的实习与就业问题就备受关注,高校毕业生逐渐从精英化走向大众化,作为高校毕业生特殊群体的艺术类毕业生,其就业形势也相当严峻。

实习工作,是准毕业生从学生时代走向社会工作的重要一步, 是知识理论与社会实践的结合点。根据独立学院艺术类学生的自身特点,把握好他们的实习方向,做好他们的实习监管工作,是建立健全高校实习机制的重点。因此,该课题中,我们研究独立学院艺术类学生的实习工作特点及实习监管对策,不仅对独立学院定位人才的培养方向有所帮助,而且为社会提供专业实用型人才具有现实意义。

2009年4月,国务院、教育部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首次提出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现状及出台政策。从1999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更是从原来的 “精英教育”大跨步进入 “大众化教育”,国内在校大学生数量急剧增加, 伴随在校大学生的不断攀升,每年的高校毕业生也是逐年增长。然而,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高新科技的不断发展与应用,国内经济的增长与市场就业的增长并不能同步同量进行,而是以 “剪刀差”现象呈现———经济增长给就业机会带来的拉动力量越来越小,就业形势日趋严峻。以上是我国现阶段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大环境。

而近些年,在高校扩展的浪潮中,高校艺术类专业更是骤然成为考生报考的又一热点,艺术类专业服装设计、会展设计、工业造型设计、环艺设计、广告设计、二维动画、游戏美术专业等空前发展。同样,在现阶段严峻的就业形势前,艺术类毕业生也存在了就业困境———供大于求。然而,在就业严峻的市场大环境下,国家、 就业市场为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毕业生提供的就业岗位、就业选择和相关政策更是捉襟见肘。国家政策跟不上位、市场需求不到位、大型国有事业单位门槛高以及独立学院艺术类毕业生的期望值与现实落差大,更是加大了实习就业困境。

目前,国内外对独立学院艺术类毕业生的实习工作特点还没有进行全面的、系统的、有针对性的研究,对独立学院艺术类毕业生的实习监管还没有形成一种比较完善的体制、没有建立比较有效的监管机制,对整个领域没有一个明确的监管对策。可以说,独立学院艺术类毕学生实习工作特点及实习监管对策仍是处于一个空白领域,对这一课题的研究,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面对独立学院艺术类学生的实习与就业,我总结了以下特点:

一、独立学院艺术类学生实习工作特点

1. 实习区域选择发达化

用人单位所处地理位置成为艺术类毕业生就业时考虑的首要因素。他们通常选择经济发达地区、沿海地区和省会城市。由于艺术类学生所学为服装设计、会展设计、环艺设计、游戏美术等方向, 在相对不发达的地域涉及甚少,这就决定了经济发达地区对毕业生来说意味着更多的信息、资源和机会。

2. 实习岗位选择自由化

项目性工作,工作时间灵活,决定了艺术类学生实习与就业在选择工作岗位时候的相对自由化。

3. 实习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程度高

艺术类毕业生实习时注重专业知识的对口。艺术类学生与其他专业学生相比较而言,文化课和外语程度相对薄弱,转行或转岗的难度相对比较大。从企业需求而言,艺术类的服装设计、会展设计、环艺设计、游戏美术等方向人才,无法替代,这也使得艺术类学生在选择岗位的时候专业对口程度较高。

二、结合艺术类学生实习工作特点,探究目前实习管理存在的阻力

现阶段独立学院艺术类学生在实习管理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阻力,例如:

1. 实习区域的整体集中、单位相对分散

艺术类学生普遍在选择工作岗位时,趋于较为发达的城市,由于我院地处珠三角地区,所以学生大多留在珠三角地区实习,深圳、广州等城市更是实习聚集地。但是由于艺术类学生工作单位, 多为小型设计类公司或企业,所以就决定了艺术类学生的实习生单位分散的特点。

2. 实习后再择业的流动性大

由于艺术类学生工作单位,多为小型设计类公司或企业,项目性工作,时间较为灵活,所以艺术类学生固定的在一个实习单位的时间较短,择业之后流动性大。

3. 实习岗位选择面窄

艺术类学生所学专业对口程度很高,而设计类公司或企业所需的设计型人才也无法用其他专业的人才替代,所以,艺术类学生在选择实习工作岗位时,选择面要比一般管理类、文学类学生窄。

这些问题,无一不阻碍着艺术类学生的实习工作,本课题将主要根据独立学院艺术类学生的实习工作特点,面对目前实习管理方面存在的阻力,从矛盾中寻求切入点,寻找更有力的实习监管对策。

三、面对艺术类实习工作所存在的阻力,试实行的实习监管对策

1. 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加强区域监管。

2. 签订实习与就业基地,方便校企共同管理。

10.无需证明无罪 篇十

甲(迟迟疑疑之后):我就是认为他有罪。我指的是,并没有谁证明情况相反。

乙(安静地):用不着有谁证明情况相反;〔被告是〕无罪的,直到证明有罪为止。证明的责任在检察 官一方。被告用不着开口。

有罪和无罪,泛泛看来属于“二律背反”:非此即彼,否定其一便肯定其二,而且二者都是可以论证的。这样说来,甲的话是合乎逻辑的:既然没有谁证明被告无罪,也就可以推定其为有罪了。然则乙凭什么说“用不着有谁证明情况相反(即无罪)”,甚至“被告用不着开口(来证明自己无罪)”呢?问题就在这里。

原来这里涉及西方国家的一条根本的司法原则,叫“无罪推定”。《辞海》对此有如下的表达:“〔这是〕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未经终审判决确认其有罪以前,应暂推定为无罪的原则。资产阶级革命初期,为反对封建法官、宗教法庭的武断和专横而提出。资产阶级夺得政权成为统治阶级后定为制度。”

这是很有意思的:西方的基督教宗教文化认定人有“原罪”,而资本主义的法制文化却以为刑事被告“原无罪”,相映成趣。封建法制(包括中国的)规定“有罪推定”,而资本主义法制加以改革,作出了相反的规定;可见这是司法制度上一种根本性的进步,是落后与先进之间的区别,而非东西方或中外之别;不是“资产阶级的”标签所能抹煞的。

准此,公民涉嫌,司法机关有权据此依法拘捕、立案侦察、开庭审讯。但在这个过程中,涉嫌者作为公民,保留着公民的全部权利。涉嫌只是受到怀疑,并不等于犯罪。是否有罪,须经法庭辩论,终审判决。提出怀疑的既是司法机关,司法机关当然就应负责证实自己的怀疑是否属实。所以事情的关键在于证明有罪而不在于证明无罪。所以陪审员乙才说“用不着有谁证明情况相反;被告是无罪的,直到证明有罪为止。”“被告用不着开口”为自己辩护。(对此,在作案过程中当场被捕者应属例外:这已不只是涉嫌,虽然仍有个现象如此、实际如何的问题,仍须细致推求。)

甚至,司法人员似乎竟负有法律的责任,在进行拘捕时须提醒被拘捕者他享有此种不开口之权。美国的侦探小说和侦探片(例如几年前放映的《神探亨特》连续剧)中往往有这样的场面:警察一面给被捕者带上手铐,一面念念有词,大意是:你知道你的权利,你可以回答问题,也可以不回答。你如果回答,你所说的话有可能在法庭上用作于你不利的证词……

这段话的准确提法,应见美国司法程序中所规定的著名的“米兰达卡片”。该“卡片”其所以著名,是因为一九六六年时亚利桑那州法院(《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卷五,第863页)根据涉嫌者米兰达签字画押的书面供词判决其有罪,而美国最高法院撤销了这一判决,原因是警方在讯问之前未曾通知他:他有权保持沉默。

美国最高法院的这个裁决曾在司法界引起争议,批评者认为它削弱了司法部门的能力。(有趣的是,一九八二年七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学报《中国社会科学》总十六期发表北京政法学院宁汉林教授的论文《论无罪推定》一文,也曾引起类似的批评。后经权威认可,才免于作为“污染”看待。)老实说,在电视或小说中初次看到或听到如此这般的说道,我也不免纳闷:这岂不会妨碍司法人员取得供词,不利于办案?这些洋人是怎么回事呢?办案的警探们当然是明白这一层的。所以在我听来,他们念诵“米兰达卡片”上这段话的语气有时不免悻悻然,有时又把它当作一种例行公事、一种无可奈何的公式而念念有词。仿佛是说,诉讼程序既然一定要“确保宪法第五条修正案有关反对自我归罪的权利的规定”(出处同上),则司法人员无论反感也罢、厌倦也罢,都只能如此了。虽然,公民权利还是因此得到了周详的保护。

“犯嫌疑”和“嫌疑犯”这一语一词,我以为应作根本的区分。犯嫌疑的事人人在所难免,小则是生活或工作中的误会,大则涉及国法,这种事总是有的。“犯嫌疑”正是对此种实际状况的反映,因而是可以成立的。而“嫌疑犯”一词却是无法成立的。它反映了什么样的实际状况呢?难道犯嫌疑便等于犯法或等于犯罪,有如抢劫便成抢劫犯、纵火便成纵火犯、杀人便成杀人犯么?所以我认为“嫌疑犯”一词应当取消,代之以“涉嫌者”或“有嫌疑的人”。顺便说说,英汉和汉英词典中通常都以“嫌疑犯”和“suspect”互注互译,我以为是不科学的。英语suspect中绝无“犯”的意思。

不幸的是,“嫌疑犯”之说不但自古以来视作当然,而且经常用以指导司法实践:一经涉嫌,便成罪犯。于是,牢狱内外的虐待、法庭上下的酷刑拷打便随之而至。于是苦打成招,无代不有。所谓“三木之下,何求不得?”所谓“人心似铁,官法如炉”。而来俊臣以“请君入瓮”——“取大瓮,以炭四周炙之,令囚入中,何事不承?”——的办法对付周兴的故事,虽说原在比喻“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却尤其说明古代的刑罚可以苛酷到什么地步,而涉嫌者可以遭到什么样的荼毒。在现代,“三木”和“瓮”自然不再时兴,但以涉嫌为犯罪而行逼供信、或索性公然诬陷的事却仍层出不穷。文革期间,连堂堂的共和国主席和元帅也都曾含冤负屈、死于非命,一般的公职人员和平头百姓更尤其在劫难逃。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中期所平反的冤假错案数以万计,从一个意义上说,这也是“有罪推定”的恶果。

无罪推定的一项内容,如前所述,是无需证明无罪——需要推求的是是否有罪。这里有一个相关的事实或说原因:无罪是无法证明的。一部美国侦探小说讲到这样一件事:发生了一桩谋杀案,涉嫌者被拘待审。他的父亲找到一位私家侦探,当然是著名的神探,申说儿子无辜,要他设法证明。侦探却说,无辜是无法证明的;它属于负面。属于正面而有可能证实的是有罪。所以关键在于侦查案情,寻找真正的罪犯。事情后来果然也就如此结局。书是八十年代初看的,原话已记不清楚,只能说大意如此。但在当时,这番话却确实使我印象深刻。这是因为这话如此富于哲理和思辨而出于一位私家侦探之口,令人意外而由此窥见西方侦探小说已逐渐涉及学术领域而不只一味炫耀暴力的走向,二则这委实也印证着我自己的以及别的许多人的那种没奈何的经历。一九四九年以来,多少人背过“历史悬案”的包袱?文革期间,又有多少人戴过“历史反革命”和“现行反革命”的帽子但又都终于查无其事?查无其事是后话,问题初起时于当事人却势如山倒,惶恐惊骇,有如高楼失足。于今思之,对某人的这件事那件事、包括政治面貌政治历史提出问题乃至提出怀疑,只要不是别有用心,在当时的那种气氛下原是可以理解的。问题在于提问题提怀疑的人并不从正面直接列举证据以落实所提出的问题或怀疑,而是一味要求被怀疑者主动作出交代,并须就几年、十几年乃至几十年的生活史列出证明人。与此同时,一再反复强调或动员多人高呼“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仿佛早已判定被怀疑者必有某种罪行有待坦白,只须施加压力。应当说,这压力是极大的。但就涉嫌者而言,如其并无或已不再有什么可以交代,则不仅难以无中生有——事实是许多人终于勉为其难、无中生有地招供,而由此产生的大量冤假错案自然仍须昭雪平反,于是又费去大量时间、人力和物力——而且漫长的岁月中如何能时时刻刻都有人共事或有人目睹,共事者目睹者又如何都能健在、都能找到并且都记忆清楚,可以作证?于是酿成无数悲剧闹剧。小而言之,许多人因此含冤负屈,长期郁郁,有的甚至错杀错关;即或一纸昭雪,又有什么用处?大而言之,在五十、六十和七十年代,当西方和东方的一些国家和地区致力社会化的大生产、取得规模效益而在经济—社会生活上突飞猛进之际,我们却在自己人内部开展社会化的大斗争、大清查、大株连以及随后的大平反大昭雪。七十年代末期,国民经济濒临崩溃;不能说都由于“有罪推定”,但也未必毫无干系。所谓“无辜是无法证明的,它属于负面”;所谓“〔被告〕无罪,直到证明有罪为止;证明的责任在检察官一方,被告用不着开口”,便是这个意思。不知教和学这段文字的年轻的人们以及别的人们思及此否?

11.大学生公司实习证明 篇十一

【篇一】大学生公司实习证明汇总

兹有_____学校_____同学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部门实习。期间,工作积极,成绩突出。

该同学不断加强专业知识和理论知识的学习,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关心集体,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已结束。

特此证明。

实习单位(实习单位盖章)

【篇二】大学生公司实习证明汇总

_____在实习过程中表现良好,很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达到了要求,主要表现如下:

一、能够服从公司的安排,认真做好交给的工作,把学到的书本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来;

二、能够虚心向公司的老同志学习,不懂就问,学一行爱一行;

三、工作中能够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较好地完成了实习任务,受到了所在部门的好评;

四、能够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诚实守信,显示了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品德。

特此证明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实习单位公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三】大学生公司实习证明汇总

兹有___________校园________同学于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实习(或者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部门实习)。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有效地帮忙做了_____________。该生在实习期间,很好地运动了新闻相关的专业知识,给公司的新闻业带来了不错的效益。在此,给该学生的实习成绩给予了的肯定!

特此证明。

________公司(盖章)

日期

【篇四】大学生公司实习证明汇总

兹有××学校×××同学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我单位进行实习。

实习期间,我单位指导其进行了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同学已经具备相关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知识。

特此证明。

_________(实习单位盖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五】大学生公司实习证明汇总

谨证明______同学在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期间于本公司担任_____职位。

_____同学在本公司负责______工作。______同学在本公司服务期间,(请简述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培训内容及其工作表现)。

公司负责人姓名_____及公司盖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六】大学生公司实习证明汇总

兹有_______校园学院____专业__同学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在xx实习。

该同学的实习部门是,实习岗位是___________。该学生在实习期间工作认真负责,虚心请教并且努力掌握工作技能,善于思考,用心配合领导及同事的工作。能够将在校园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此为本公司在实习结束后关于该学生在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的评价,供校园以及就业单位参考。特此证明。

证明人:________(单位盖章)

日期

【篇七】大学生公司实习证明汇总

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_同学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实习。

特此证明。

xx实习基地(实习单位盖章)

【篇八】大学生公司实习证明汇总

兹有_________校园_________专业_________同学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我行_________部门实习,该同学的实习职位是_________。

该学生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善于思考,并能够举一反三。对于他人提出的工作推荐,能够虚心听取。所学的新闻知识能够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并能够在工作中不断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加强对金融系统的多方面了解。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能与我行同事和睦相处。实习时间,服从实习安排,现已完成实习任务。

特此证明。

实习单位(公章)

12.证明责任理论概述 篇十二

一、证明责任在两大法系中的特征与差异

两大法系诉讼制度的不同决定了证明责任问题的不同。在英美法的传统中, 民事案件的审判由法官与陪审团共同完成, 众所周知, 陪审团审理事实问题, 然后由法官就法律适用问题对案件做出最终裁决;而大陆法系则不存在这一问题, 事实和法律问题均由法官决断, 这种程序上的不同决定了证明责任在证据制度中的不同。

(一) 英美法系中的证明责任

英文中“burden of proof”指证明责任, 包括两层含义:legal burden of proof 和burden of adducing evidence, 即法定的证明责任和提供证据的责任。

提供证据的责任是指“在诉讼开始时, 或是在审理或辩论过程中的任何阶段, 对争议事实提出证据的责任。”①在由陪审团参加审理时, 这一责任是针对法官的职能而言的, 因为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的当事人是否已提出了初步证据, 是否应当将争议事实提交陪审团法官职权范围内的事, 由法官来做出决定;英国学者克罗斯和威尔金斯形象地将这一提供证明责任比作第一道障碍, 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必须越过这第一首障碍, 才有可能将争议事实提交陪审团裁决;另外提供证据的责任会随着举证活动的进行发生转移, 因而这一责任又被称为“临时性的责任” (provisional burden) 。

法定的证明责任又称法定的责任, 指“负有这种特定责任的当事人, 对他已主张的任何双方有争议的事实负担着危险——如果最终不能证明其主张, 他将会败诉。”②这一责任又被称为“说服责任” (burden of persuasion) , 是针对审陪团职能而言的, 负有提供证据责任的当事人越过第一首障碍将证据提交陪审团之后, 如果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可能不足以说服陪审团或者对方提出有力的反证, 仍有可能在这里——第二道障碍受阻;法定的证明责任又称“固定的责任” (fixed burden) 。

(二) 大陆法系中的证明责任

大陆法系中证明责任最初主要指主观意义上的证明责任, 后来在德国法学家尤利乌斯·格拉查提出, 经罗森贝克等人的发展, 客观证明责任渐渐占了上风;于是在大陆法系中主观说与客观说并存, 主观说认为, 证明责任是行为责任, 是当事人是由于未能履行提供证据责任而负担不利的诉讼结果, 是从当事人举证活动的角度来分析的, 这种主观上的证明责任又被称为“行为责任”;客观说则认为, 它是在争议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 客观上需要由一方当事人负担的不利诉讼结果, 是从结果意义上来说的, 又被称为“结果责任”。

客观说的依据就在于, 争议事实真伪不明是诉讼中存在的一种客观状态, 这种状态的发生与当事人的举证活动并无必然联系, 甚至在诉讼程序完全由法院主导, 法官负责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下, 同样也会发生事实真伪不明的情形, 而这时法官并不能拒绝裁判, 这就需要确定由哪一方来承担实体法上的不利后果。法庭辩论法庭终结后, 案件事实的真假得到证明, 证明责任就不会发生;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 证明责任就必然会发生。

主观说与客观说争论的焦点就在于证明责任空间是行为责任还是结果责任, 在长期的争论中, 客观说经由罗森贝克的发展, 在日本也得到诸多著名诉讼法学者的接受和发展, 逐渐在理论中处于上风。

二、证明责任在中国的研究现状

新中国建立后, 诉讼法在前期深受松岗正义和前苏联民事证据理论的影响, 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中, 证明责任制度都被长期地忽视了。松岗正义在晚清政府的诉讼法立法活动中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他为证明责任所下的定义是:“证明责任者, 简言之, 即当事人为避免败诉之结果, 而有证明特定事实之必要也。”即是从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的角度解释的③;前苏联的民事诉讼制度摒弃了资本主义国家诉讼的“形式真实”, 是建立在所谓的“实质真实”的基础上的, 即诉讼中要贯彻客观真实原则, 认为只要法院积极主动地调查、收集证据, 就不会出现事实真伪不明的状态, 因而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基本上没有适用的空间, 这就导致了只能从提供证据的角度来解释证明责任。

因而当前我国理论界对证明责任含义的解释主要有三种:

第一, 行为责任说。认为证明责任就是当事人对主张的事实承担的提出证据的责任, 现行民事诉讼法中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 有责任提供证据, 也是这一理论的有力证明。

第二, 结果责任说。认为证明责任由法律预选做出规定, 在事实真伪不明的情况下, 由一方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是从败诉风险的角度说明证明责任的。这一学说的影响力正在不断扩大。

第三, 双重含义说, 由李浩教授提出, 认为证明责任应当从行为和结果两个方面来予以说明和解释。也有学者将行为责任称为“举证责任”, 将结果责任定义为“证明责任”, 以区别两种意义上的证明责任的不同④。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以下简称《证据规定》) 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示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示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 由负有举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李浩教授认为其中的第1款规定了提供证据的行为责任;第2款规定了承担不利后果的结果责任, 因而我国的民事审判实务采用的是双重含义说。但是《证据规定》关于证明责任依然不完善, 存在着很大的缺陷。这里首先要阐明另一个概念, 即主张责任。

主张责任是与辩论主义相关的一个概念, 根据德国和日本学者的归纳, 辩论主义包含三项内容: (1) 当事人没有在辩论中主张的事实, 法院不得在判决中加以认定; (2) 当事人之间没有争议的事实主张, 法院应当在判决中予以认定; (3) 当事人没有申请的证据法院不得以职权进行调查。⑤依据肖建华老师的观点, 主张的对象即是法官裁判时进行演绎推理过程中三段论中的小前提, 即法律要件事实, 当事人在诉讼中必须对要件事实加以主张, 以说服法官承认其所期望的法律后果。从现象看, 主张责任是最先发生, 原告在提起诉讼时, 就需要在诉状中提出作为诉讼请求和根据的事实, 被告则需要在答辩状中提出反驳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 接着才会发生提供证据的责任以及客观上的证明责任。

主张责任与客观上的证明责任以及提供证据的责任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 三者在责任分配上原则上也是一致辞的。罗森贝克说:“主张责任客体和范围与证明责任的客体和范围, 原则上必须是一致的。”⑥学者大多也都认为主张责任与客观上的证明责任具有同一性和附随性;只是二者针对问题的角度不同, 主张责任主要就当事人而言, 客观上的证明责任主要就法官而言。主张责任与提供证据的责任在大多数情况下也是一致, 但也有可能不一致, 即在以下两种情况下④: (1) 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属于一项免证的事实; (2) 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下, 主张责任仍然存在于权利请求的一方。

证明责任理论是一个理论体系, 包括证明责任的外部构造和内部构造两个方面的内容。内部构造即行为意义和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 (即提供证据的责任和客观上的证明责任) 的含义及相互关系;外部构造, 即证明责任与主张责任的含义及相互关系。然而我国《证据规定》第2条中并没有对主张责任做出规定, 使得证明责任在理论上的不完整导致在举证责任倒置的问题上更加众说纷纭;而且第2条看起来虽规定了主张证明责任与客观证明责任, 但并未对两者在性质、适用条件等方面做出更加细致的说明, 导致在理论和实践中的混淆;再就第2款“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 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来说, 并没有明确这种结果证明责任是为解决事实真伪不明问题而设, 而是将其当作当事人的责任, 有悖于结果责任理论的本意, 在实践中也没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在肖老师看来, 这样规定, 是将证明责任与证据调查对立起来, 认为只要有了证明责任, 法官只等着当事人提交证据, 证据不足就判决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败诉。看似是民事诉讼追求的当事人主义的实现, 实际上却违反了法官发现真实追求正义的目标——从法官裁判方法论的角度看, 法官不能放弃发现事实的职责, 他应当确信事实存在或不存在;证据调查等手段就是实现内心确信的方法之一, 在此事实基础上根据三段论下裁判而事实真伪不明只能占案件中很小的一部分, 根据结果责任下裁判只是法官依实体法规范裁判的例外, 而不是原则。

肖老师将证明责任概念分为广义、一般意义和狭义三个层面, 广义的证明责任, 包括内部结构和外部结构, 即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 以及主张责任;一般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即指其内部结构;狭义上的证明责任即指结果责任问题。李浩老师的《民事证明责任研究》也是紧扣事实真伪不明与证明责任的内在联系, 立足于结果责任展开对证明责任各种问题的研究的。这种结果责任虽未在立法中得到明确地表述, 在理论界已被普遍接受, 尽管如此, 证明责任仍被认为是一大难点:一方面对结果责任的阐述没有达成一致, 另一方面, 在结果责任被学界高度重视的同时, 加上当事人主义改革热潮之下, 很有被夸大之嫌, 单纯强调当事人的败诉风险, 忽视了主观的证明责任, 将结果责任的适用等同于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的诉讼行为, 而淡化了通过法庭辩论发现案件真实的审判宗旨, 否定了法官能动地调查和审查判断证据的必要性, 成为司法实践拒绝依职权进行证据调查和审查的理论基础。④在清楚各种与证明责任有关的术语和内涵, 行为责任和结果责任的关系, 更重要的是将其怎样应用于实践, 使其在民事诉讼改革过程中正确指导当事人的诉讼活动以及法院的审判活动, 需要更加精细和深入的分析和学习。

注释

1 Cross, On Evidence Butterworth[M].1975: 27.

2 Cross, On Evidence Butterworth[M].1975: 85.

3 李浩.民事证明责任研究[M].法律出版社, 2003: 13.

4 肖建华.民事证据法理念与实践[M].法律出版社, 2005:13;19;11.

5 陈刚.证明责任法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 31.

13.证明切线四妙招 篇十三

当已知直线经过半径外端时,只需证明这条直线和半径垂直即可,理论依据是切线的判定定理(经过半径的外端并且垂直于这条半径的直线是圆的切线).

例1如图1,在△ABC中,∠ACB=90°,AC=CB=BD,M是AB的中点.以C为圆心、CM为半径的圆交AC于E,求证 AB、DE都是⊙C的切线.

分析:因为CM、CE是⊙C的半径,所以只需证明AB⊥CM,DE⊥CE即可. 由等腰三角形的“三线合一”性质可得AB⊥CM.连接CD后,由CE=CM、CD=CD、∠1=∠2(∠2+∠BCM=∠BCD=∠BDC=∠A+∠1,∠BCM=∠A=∠45°)可知,△CDE≌△CDM,从而可得DE⊥CE.

二、 连半径,证垂直

若图形中有直线与圆的公共点,但没有过此点的半径,则可先作过此点的半径,再证其与直线垂直,简记为“连半径,证垂直”.

例2如图2,在⊙O中,半径OA⊥OB,D是OB延长线上的点,C是⊙O上一点,AC交OD于M点,若DM=DC,求证DC是⊙O的切线.

分析:因图中给出了直线和圆的公共点C,但未给出过点C的半径,故需连接OC后,证OC⊥DC.由OA=OC可得∠A=∠OCA,又由题设知∠A+∠OMA=90° ,∠DCM=∠DMC=∠OMA,

所以∠OCA+∠DCM=90°,即OC⊥CD,故DC是⊙O的切线.

例3如图3,在Rt△ABC中,以AB为直径作⊙O交斜边AC于点P,E是BC的中点,求证PE是⊙O的切线.

分析: 连接OP,证OP⊥PE即可.由AB是直径想到连接BP,则BP⊥AP.因为PE是Rt△BCP斜边上的中线,所以PE=BE,则∠PBE=∠BPE.又因为OB=OP,所以∠OBP=∠BPO.又∠OBP+∠PBE=90°,故∠BPE+∠BPO=90°, 即OP⊥PE.

说明:解答本题还可连接OP、OE,通过证△OBE≌△OPE来证OP⊥PE.

三、 作垂线,证半径

若图形中没有直线与圆的公共点,则需先过圆心作该直线的垂线,再证垂足到圆心的距离等于半径,简记为“作垂线,证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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