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评定标准

2024-07-12

奖助学金评定标准(精选13篇)

1.奖助学金评定标准 篇一

第一步:大学奖学金由学生所在系学生会(一般都是学习部的人)根据学校定的奖学金评定标准进行初步评定。

第二步:系学生会把达到标准的学生名单以及各科成绩送到学院学生会,由学院学生会进行第二次评定。

第三步:经过院学生的再次审查,确定获得奖学金人员名单。

最后:获得奖学金人员名单确定以后,剩下的工作就是系学生会成员根据要求制作一系列的表格,然后一级一级的往上报,找领导签字。

大学奖学金申请书范本

尊敬的领导老师:

您好!我是四川大学计算机学院__级五班的一名学生。身为计算机学院的一名学子,我感到无比骄傲和自豪!回首进入大学的两年来,我以明显感觉到自己在各方面所取得的进步。秉承着“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校训,在严谨的学习氛围中,自己正在稳步前进,不断向着自己的理想迈进。作为一名大学生我深深的知道,当今社会竞争如此激烈,要想成为一个对国家、社会和人民有用的人,必须坚持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过硬,有所专长。也正因如此,进入大学两年以来,我始终严于律己,向着既定的目标不断努力奋斗。现将我的__-__学年思想品德、学习、生活情况介绍如下,希望各位领导老师认可:

一、思想方面:

大学是人生成长的重要阶段,我特别注重思想的发展和成熟,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积极的向党靠拢。自大一写了党员申请书以来,我就以一名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我积极要求进步,树立了良好的人生观和道德观,永远保持与时俱进,认真学习党的工作路线,正确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时刻关注着党和国家的发展形势,以及国内外的局势变化。我还参加了党校学习,并获得党校合格毕业证书,通过这些多种多样的政治思想教育活动,使我的思想认识水平进一步提高,坚定了入党的决心。当然,我还得继续努力,争取早日成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更好地为党和人民服务!

二、学习方面

学生以学习为主,在学习上遇到了什么困难,我先是自己独立思考,如果自己解决不了便会向同学、师兄请教、讨论、学习。大学两年来,我刻苦用功,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的勤奋换来了任课老师和同学们的肯定。这一年的刻苦学习和努力拼搏让我能够在各项成绩中都跻身于班级前列,也让我对知识有了更大的渴望,更让我对自己有了更高的要求和目标。在大二上学期期末的考试中,考试科目全部合格,并且平均分达到80分以上。大二下学期,在一个学期的努力之下各科的成绩不但达到了合格,而且平均分达到85分以上,取得了较大进步。我坚信:一份汗水一份收获。我会继续努力下去。

三、生活方面

在生活中,我朴素节俭,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和同学相处融洽,乐于助人,所以很多同学不管生活上还是思想方面有了困难也愿意来寻求我的帮助。在生活中建立了很好的人际关系,获得了大家的尊重和支持。

进入四川大学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阶段。在这二年中,我在各个方面都获得了巨大的进步,综合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现申请学校奖学金,我要特别感谢领导的大力培养及老师在专业方面的深入指导以及同学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给我的支持和帮助。今后我要更加严格的要求我自己,以求有更好的表现。以上是我的基本情况,望领导老师审核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uexila

__年__月__日

2.奖助学金评定标准 篇二

本调研报告采用调查问卷和个人谈话两种方式, 着重研究国家奖助学金评定中学生的心理状态, 通过分析评定国家奖助学金过程中学生的各种心态进而提出建设性的矫正路径。

一、基本情况

本课题《国家奖助学金评定中学生心理状态及其矫正路径探析》自2012年初批准立项以来, 该课题组四位成员就积极筹备、参与制定调查问卷和开展个别谈话。

本次调研共发放调查问卷140份, 有效回收139份。调查范围覆盖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的7个系20个专业。主要调查对象为大二、大三学生。谈话对象也从大一到大三抽取了30人次, 针对调查问卷中设置的问题进行逐一谈话, 从而发现大学生们在评定奖助学金中的百变心态。本课题调查问卷设置如下:

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心态调查问卷

1、您来自?

A、农村B、县城C、乡镇D、城市

2、您的家庭经济状况?

A、富裕B、一般C、一般困难D、特别困难

3、您的经济主要来源?

A、勤工俭学B、家庭补助C、奖助学金D、信用贷款

4、您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原因是?

A、成绩优异B、家庭贫困C、师生关系好

D、积极参加学生活动E、其他

5、对于国家奖助学金, 您认为应该以什么为主要标准, 该标准您认为比重是多少?

A、学习成绩a、0%-25%b、25-50%c、50%-75%d、75%-100%

B、家庭情况a、0%-25%b、25-50%c、50%-75%d、75%-100%

C、学习成绩与家庭情况a、0%-25%b、25-50%c、50%-75%d、75%-100%

D、学生工作a、0%-25%b、25-50%c、50%-75%d、75%-100%

E、其他a、0%-25%b、25-50%c、50%-75%d、75%-100%

6、评定国家奖助学金中, 您认为同学提交的材料属实吗?

A、属实B、不属实C、部分属实

7、在国家奖助学金评定中, 您的心态属于那种?

A、感性型, 只是出于贫困, 就发誓一定要拿到

B、理性型, 权衡自身经济情况及其他方面, 理性对待

C、自卑型, 出于自尊心和个人隐私, 不提交申请

D、观望型, 一般贫困, 看大流, 可申请可不申请

E、妒忌型, 虽不贫困, 但弄虚作假也要拿到

F、愤青型, 不申请, 但也看不惯老师的做法

G、急功近利型:有良好表现, 虽不贫困但想争取

8、您觉得应如何看待国家奖助学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关于国家奖助学金, 你想说的一句话是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调研分析

根据调查问卷的设置内容, 我们通过抽样调查和个别谈话形式, 发现大部分学生可以正确认知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

●就家庭状况而言, 抽样调查发现, 72%的学生来自农村家庭, 9%的来自县城, 8%的来自乡镇, 9%的来自城市。家庭经济状况41%的人一般贫困, 23.7%的人特别贫困, 35%的人一般。

●究其经济主要来源, 23%的人经济来源于勤工助学, 39.6%的人来源于家庭补助, 2.9%的人来源于奖助学金, 34.5%的人来源于生源地贷款。

●谈及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原因时, 答案各异。26.6%的人认为是成绩优异, 57.5%的人认为是家庭贫困, 4.3%的人认为是师生关系好, 6.5%的人认为是积极参加学生活动, 5%的人认为是其他原因。

●问及应以什么为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标准时:21.6%的人认为是学习成绩, 17.2%的人认为是家庭情况, 56.8%的人认为是学习成绩和家庭情况的综合。3.6%的人认为是做的学生工作的好坏。还有0.7%的人认为是其他原因。

●关于同学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属实性时:41.7%的人认为属实, 4.3%的认为不属实, 53.9的人认为部分属实。

●谈及在国家奖助学金评定中学生的心态时:4.3%的人选择了感性型, 84%的人选择了理智型, 6.5%的人选择了自卑型, 4.3%的人选择了观望型, 0.72%的人选择了愤青型。

●最后就该如何看待国家奖助学金以及你最想说的一句话时, 99.7%的同学都认为国家奖助学金政策是好的, 它确实能帮贫困生圆梦, 为了更好利用它, 应在评定中全盘考虑, 慎重处理, 提高奖助学金的透明度和覆盖率。0.3%的人认为有潜规则, 犹如水中望月, 可望而不可及。

三、调研结果及建设性意见

通过调研, 我们可以看到, 98.5%的同学在对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的前提条件和提交材料的属实性认识上, 与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文件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在这种主体认同情况下, 大学生们的心态主要归纳为感性型、理性型、自卑型、观望型、妒忌型、愤青型、急功近利型七种。其中, 除理性型做法与国家倡导一致外, 其他六种心态教育者都有必要在评定过程中给予学生以积极引导和矫正。

1、教育感性型学生遇事冷静, 切记感情用事

俗话说:“合情合理的未必是合法的”。按照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文件精神, 国家奖助学金的基本评选条件一般为:遵纪守法, 有良好的品德, 家庭贫困, 成绩合格。在此基础上,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则对成绩和社会实践有着更高的要求。从最基本的要求看, 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不单单是因为家庭贫困就可以认定。必须是家庭贫困且成绩合格的学生才能申请的, 在此条的理解上, 部分学生政策学习不到位, 容易误解, 我们在评选过程中就遇到过这样的问题。XXX同学, 2009级学生, 紫阳人, 该生2010-2011学年挂科3门, 但因当年家里遭遇洪水侵害, 班级大部分同学就认为国家助学金就应该给这样的同学。当初评结果与班级同学的意愿不一致时, 班级同学意见就比较大, 负面情绪比较高, 并表示要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上级领导。对此, 我们及时重新召开班会, 带领学生逐一认真研读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条件, 一切评选做到照章办事, 有据可依, 最后同学们也就能够理性地对待此事。

2、引导自卑型学生, 尽快走出认识误区

出于自尊心和个人隐私, 不提交申请材料的同学, 属于自卑心理问题。这类学生比较多虑, 害怕如果说出自身的家庭贫困, 怕影响其以后和同学的人际交往, 也出于较强的自尊心, 不愿别人因为家庭问题看轻自己, 更不愿因为申请而将自己的隐私家境问题暴露于大庭广众之下。对于此类学生, 我们应加强引导。人长五指, 伸出来都不一样长, 何况每个人的家庭出身更由不得我们决定, 我们的父母没有一个是愿意过贫穷日子的, 但他们由于出身的家庭、年代、职业、所受教育程度等的不同因而显示出了个体的差异, 这是客观事实, 是无法更改的。因此, 我们大可不必介意, 敞开胸怀, 正确看待自己的家庭因素, 正视自己的家庭。家庭因素也不应成为自卑的替代品。因为家庭因素怕失去尊严的同学, 恰恰是不自信的表现。家庭出身不是我们能决定的, 但我们可以通过勤奋学习、多参加社会实践等途径弥补家庭的不足。金无足赤, 人无完人。是人, 总有优缺点的, 我们不能总拿自己的缺点和别人的优点比, 要在相互比较中, 取长补短。只有这样摆正自己的心态, 才能走出心理上的认识误区, 光明正大地接受国家对于贫困生们资助。

3、鼓励观望型学生, 正确分析自身情况, 按要求申请

持观望型态度的学生, 是对自身家庭经济情况不确定的一类学生, 这类学生心理认定:和单亲、孤残、遭受自然灾害、多子女家庭相比, 他们算不上家庭贫困学生, 但和同等水平学生相比, 他们又觉得自己应该是贫困的一类。对待此类学生, 我们分情况教育, 如果学生是心地善良、乐于帮助别人的人, 而且家庭确实也能维持上学的开支, 那我们鼓励他把机会留给更需要国家奖助学金资助的人。如果学生不确定, 那就将申请上交老师, 让老师公平公正地根据全班整体评比状况来决定吧。

4、批评教育妒忌型学生, 诚信做人, 诚信做事

妒忌型学生虽不贫困, 但弄虚作假也想拿到资助。这类学生心态显然是不对的, 这也正是90后的特性之一, “此曲只应天上有, 此物只应属于我”, 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不择手段, 不惜弄虚作假, 有的家长也纵容孩子对学校进行欺骗, 这无疑加大了老师的甄别工作, 也无疑影响其他同学得到国家奖助学金的难度。对此, 我们应对此类学生进行诚信教育, 教育学生任何时候, 都要诚信做人, 诚信做事。只有诚信, 才能立德, 才能树人。

5、引导愤青型学生, 端正心态, 切勿挑拨是非

此类学生大多数家庭状况良好, 因此也不会申请国家奖助学金, 但是由于对奖助学金理解的不透彻和对个别老师做法的不认同, 因而表现出了煽风点火、隔岸观火的态势。对此, 我们要教育他们端正心态, 正视国家奖助学金的正面作用, 同时引导此类学生要感恩家庭, 体谅他人。是家庭给了他们一个良好的学习空间和环境, 让他们舒心学习, 试问我们有何理由不更上进, 以良好的学习成绩和较高的综合素质来回报父母和社会。同时, 我们要教育学生则其善者而从之, 其不善者而改之。

6、批评急功近利型学生, 平衡心态, 全面发展

这类学生大多属于班级学生骨干或者常在老师跟前走动, 对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有一定了解, 想钻空子, 得实惠。对此类学生, 我们要批评教育他们, 为同学、为老师服务应该是提升个人素养。服务他人的难得际遇。与人玫瑰, 手有余香。付出不一定要求必须有回报, 而且即使有回报, 回报的方式也可有好多种, 不一定非的是金钱。因此要淡化金钱意识, 引导学生志存高远, 要更加重视自身能力的锻炼和素质的提高, 做优秀合格的大学生才是最为值得骄傲和珍惜的事情。

四、小结

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过程中, 学生的心态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就调研的结果来分析研判, 国家奖助学金在很大程度上使真正贫困的大学生感受到了国家的关爱和帮助。然而, 本调研的范围虽则有限, 也可评估学生态度和行为。钻空子、弄虚作假者虽不那么明显, 但它依然存在和潜藏着。因而, 我们必须仔细而深入地考察造成这一现象的社会情感认知根源。

摘要: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合称国家奖助学金。本调研报告采用调查问卷和个人谈话两种方式, 着重研究国家奖助学金评定中学生的心理状态, 通过分析评定国家奖助学金过程中学生的各种心态进而提出建设性的矫正路径。

3.奖助学金评定标准 篇三

关键词:大学生,奖助学金,诚信,感恩

中图分类号:G526.78

1.前言

自国家高等教育制度改革以来,高等学校的招生人数逐年升高,继续上大学深造的学子也在增长,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教育资源和设施的不断完善,高等教育的花销也在逐年上升,贫困大学生相对也在增加。国家在十二五规划建议中就提出:“健全国家资助制度,扶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完成学业”。不断出台的资助政策让贫困学子如愿上大学。国家奖助学金就是政策之一,它的发放金额有不同的等级,级别和面对的对象也不同。在高额的资金以及无偿获得的诱惑下,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和发放过程中,大学生出现了一系列的思想问题,弄虚作假的现象频频发生,造成了评选的不公平和不公正。本文将针对这样的现象进行浅显的探析,提出对策和意见,为辅导员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依据。

2.出现的思想问题

2.1缺乏诚信

“诚实守信”是中国自古以来亘久不变的信条。在中国教育中,从小家长、老师都教育孩子要诚实,不说谎,让诚信深入人心。大学生正处于思想逐渐成熟的阶段,价值观及判断力都不够稳定,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在面对国家奖助学金的诱惑时,部分大学生的思想动摇了,出现欺骗行为。比如“伪贫困生”。由于在评选过程中,学校老师只能以询问和书面证明去了解学生的贫困程度,不能实质核查,这样大学生就会争相申请,这就出现了“伪贫困生”。这类大学生家庭经济一般,平时花销大,为了满足高额和不合理的消费,他们往往从当地政府开来假家庭贫困证明来获得各种资助。另外,有些乡镇的民政部门对学生填写的内容没有进行严格地认定或审查就直接盖章也是一个原因。现今,这个现象普遍存在于高校奖助学金评选过程中。

2.2缺乏感恩意识

有调查研究发现,缺乏感恩的现象还表现在具有极强的虚荣心。现今社会充斥着各种资讯,这些资讯成为大学生之间争相炫耀的资本,小到流行语,大到流行服饰、高端电子产品,他们都会想方设法的得到,将自己的需求和意愿放在首位,当父母不能满足自己时,对父母就会表现出明显淡漠的态度,将父母对自己的哺育之情抛在脑后。这些现象在无形之中弱化了感恩意识的培养和教育。

2.3缺乏社会责任感

有些受助大学生在得到资助之后并没有意识到得到国家的资助是需要感恩的,是要回报社会的。有的受助大学生家庭經济困难,平时又不积极努力,一味的只等着国家的资助,出现了“等、靠、要”国家无偿资助的怪现象。有些大学生潜意识里认为得到国家的资助是理所当然的,面对其他需要帮助的人缺乏同情心,不知道要回馈社会,只想着从国家和社会拿到好处。主要表现在其他地区或者同学有困难时捐款的金额少之又少;对于到福利院或老人院做义工不感兴趣,等等。这样的现象在高校大学生中不是主流,但是却不能忽视。

2.4同学感情发生变化

由于国家奖助学金的金额比较大,使得很多的大学生趋之若鹜,不惜撒谎而获得。同学之间的情谊也受到严酷的考验。很多大学生在获得奖助学金之后有可能受到其他同学的白眼,甚至其他同学言语上的冷嘲热讽,更甚至是在老师的面前道是非,顺带说明自身家庭经济困却没获得资助,并说老师偏袒某个同学等等。这些情况都会经过调查,其中有些情况是真实的,有些情况是子虚乌有的事情。这些情况的出现对于同学之间的关系造成了不良影响,进而影响同学情谊。

3.解决的对策

3.1消除“伪贫困生”,各部门都要严格监管

高校国家奖助学金的申请程序有几个环节需要注意。但是地方政府在出具证明时是否认真审查这个环节高校不能核查。国家或省教育部门可以派人对地方政府部门进行抽查,对于审核不严格的地方政府要严肃批评和处理。高校和当地政府部门要建立相关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是比较理想的选择,最好能够责任到个人,一般来说是村长或者居民委员主任负责制度。对于大学生的家庭情况,村长或居委会主任是最清楚的,应该把收入评估的任务交给其基层自治部门。

3.2加强大学生的感恩意识,提升大学生社会责任感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对受资助学生及时、深入地开展感恩教育和提高其社会责任感刻不容缓。普通高等学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1.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加强大学生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用思想政治理论课对大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可以培养大学生对感恩的认识,使他们能从认识感恩、知道感恩,并在行动上感恩。在思想上、情感上促使大学生认识并培养感恩意识,在实践中引导他们开展感恩行动。

2.以各种活动、资源为载体,创新感恩教育的内容。

首先利用传统节日开展各种活动进行感恩行动。如清明节、重阳节、中秋节等,可以开展感恩演讲、感恩短信问候语、做一件表达自己感恩之情的事情等等;联想到劳动节,感谢劳动人民辛苦耕耘,给予幸福生活;结合国庆节感激祖国母亲;当然一些新时代流行的节日也是很好教育时机,外国的感恩节,值得感谢所有应该感谢的人、事或者物;父亲节和母亲节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教师节感激老师的教导之恩等等,只要想得到的都可以利用这些载体和时机进行一些感恩教育的活动,在活动中使大学生把感恩逐渐付诸于行动。

3.3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建立和谐友好的同学关系

在奖助学金的评选中,有部分大学生受不了金钱等利益的诱惑而做出一些的损害同学的行为。这主要是大学生心理不平衡造成的。部分原因是助学金不能惠及所有贫困生,使没有获得资助的贫困生心理不平衡;再来就是普通大学生的奖学金比例不高。国家奖学金的面向对象是少数特别优秀的大学生;励志奖学金面向的是贫困且优秀的大学生;而成绩相对较好又不贫困的大学生就会心理失衡。如果能够解决这两个问题,那么可以缓解在国家奖助学金评选中你争我抢的情况,同学之间关系相对和谐,申请自己符合条件的奖助学金,不去争抢,同学之间就可以友好相处。

4.结语

国家资助性奖助学金政策给许多的贫困学子带来了福音,使他们在求学道路减少了阻力。但是,我们应该也要看到在制度实施的过程中大学生出现的思想问题,需要投入更多的关注。在不同的时期教育要有针对性,各高校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在大学生中开展诚信教育、感恩教育、互帮互助等活动,加强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大学生的思想素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国家培养合格和可靠的接班人做好思想基础。

参考文献:

[1]韦丽红,陈志庆.论新国家奖助学金制度对大学生思想的影响及其对策[J]. 高教论坛.2008,(6):216-218,224.

4.2009年奖助学金申请评定通知 篇四

各学院(部):

学校按照四川省教育厅、成都市教育局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正式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申请评定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具体程序和要求按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办理。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范围:进入学校200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示结果名单的2006—2008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具体名单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告。

具体程序和要求按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三、国家助学金的认定

国家助学金申请范围:进入学校200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示结果名单的2006—2009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具体名单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告。国家助学金原则上分为两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3000元/人.年;用于资助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1000元/人.年。

具体程序和要求按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加强资助和评优评奖工作的监督

根据《成都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中监督的实施意见》(【2009】学发74号)要求,为保证整个评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落实,将具体监督工作安排如下:

1)各学院于11月22日前,将本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监督小组组成名单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思政科。

2)各学院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必须经过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请各学院将审批时间、地点提前3天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思政科。

3)在将学院的评审结果报送学校后,各学院应于十日内报送本本学院资助工作监督总结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思政科。

2、各项目具体报送时间和材料要求:

1)国家奖学金:2009年11月23日前

报送材料:2008-2009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式二份);《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拟获奖学生基本情况的简要介绍(一式二份,篇幅控制在500字以内)。

2)国家励志奖学金:2009年11月27日前

报送材料:《2008-2009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式一份);《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按初审名单表顺序报送。

3)国家助学金:2009年12月2日前

报送材料:《2009年秋季学期四川省高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一式一份);《2009年秋季学期四川省高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需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按受助学生名册顺序报送)。

没有中国工商银行沙河支行银行账户的学生,请各学院于2009年11月28日前,将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和需办卡学生名单一起报送到学校计财处213办公室,由学校统一办理。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联系电话:

846166******

特此通知!

成都大学学生资助管理领导小组

2009年11月20日

附件

1、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名额分配

附件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

3、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

4、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

5、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

6、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7、2009年秋季学期四川省高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 附件

5.奖助学金评定标准 篇五

1.设立的奖项有:

一,国家政府设立的奖励项目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3

3.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二,学校设立的奖励项目

1.优秀“三好学生”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

2.优秀毕业生奖

3.优秀学风班级奖(包括优秀毕业班,先进班集体)

4.优秀新生特等奖学金

三,社会机构捐赠设立的奖励项目

1.吕志和优秀新生奖学金

2.伍舜德精神奖学金

3.黄炳礼奖学金

4.史带奖学金

5.广发“诚信。自强”奖学金

6.湖南商会奖学金

7.五邑此慈善困生奖学金

8.新富源奖学金

9.罗定乡亲联谊会奖学金

四.学校设立的“三好学生”奖学金

评定办法:

1.在该学教学计划内课程(必修和专业限选)总学分平均成绩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10%的学生中,依据其综合测评总分在同年级同专业中的排名,按照参加综合测评的学生3%的比例评定校“优秀三好学生”,同时获得一等奖学金。

2.在该学教学计划内课程(必修和专业限选)总学分平均成绩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20%的学生中,依据其综合测评总分在同年级同专业中的排名,按照参加综合测评的学生6%的比例评定校“优秀三好学生”,同时获得二等奖学金。

3.在该学教学计划内课程(必修和专业限选)总学分平均成绩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30%的学生中,依据其综合测评总分在同年级同专业中的排名,按照参加综合测评的学生12%的比例评定校“优秀三好学生”,同时获得三等奖学金。

4.在国家级比赛中活的一二三等奖,或在生计比三种活的一等奖的学生如果有课程不及格,其奖学金有学生处具体审定。

5.当年的本科插班生不得参加评选也不列入评选比例中。

6.暑假期间,学生需要全面总结上学习实践等情况,并做好下学的学习发展计划,向班导师提交计划报告书。学年总结与计划报告书需获得良好以上的评价才能参评。

五.有下列情况者之一,不参加三好学生的评选及享受奖学金。

1.违反学校纪律受到通报批评以或警告及以上处分学生;在校期间留校察看的学生。

2.德育测评少于80 的学生。

3.所学的课程(必修以及专业限选)有不及格者

4.该有旷课记录者

5.问题测评低于70者

6.入学校规考试不及格者

6.奖助学金评定标准 篇六

一、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 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 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普及, 高校贫困生数也明显增加。国家和政府一直非常重视高校贫困生, 不断加大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国家助学金从1500元/生/年提高到1000~3000元/生/年范围内确定, 分为2~3档;新设立的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金额也高达每生每年5000元, 确保所有学生不会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2]。贫困生认定作为资助工作的首要环节, 其准确性将直接影响资助工作的效率, 也将影响高等教育的公平性。

(二) 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存在的问题

1.缺乏科学的量化认定标准。科学合理的量化标准是贫困生认定的关键。长期以来, 贫困生认定一直缺乏科学有效的量化标准。目前高校普遍采用的认定方式是:根据生源地政府开出的贫困证明, 依据学生日常行为和表现, 结合家庭电话采访及实地考察等甄别手段, 再以学校当地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为基准线, 对学生的贫困状况给出判断, 进行资助。纵观目前的认定方式, 总体是“定性多、定量少, 主观依据多、客观依据少”[3], 因为“对贫困生的认定缺乏明确的标准和量化指标……就造成在实际操作中认定标准的多样化, 甚至在同一院校的不同专业, 认定标准也不能统一。”[3]所以, 科学合理的认定标准已成为困扰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难题之一。

2.个别学生缺乏诚信意识。贫困生资助是国家推进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 体现了教育的公益性[3]。由于社会诚信制度中缺少必要的自我约束和惩戒制度, 导致个别大学生缺乏社会责任感, 在利益的驱动下, 通过开具假证明、弄虚作假等手段, 冒领国家资助金。一些真正需要资助金的贫困生由于自卑等个人原因放弃申请, 致使资助政策无法真正惠及到贫困生上。因此, 诚信缺失是贫困生认定工作陷入一定困境的又一原因[4]。

二、基于“三维一体”的助学金量化评定体系的构建

对学生贫困程度评价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作, 具有多层次、多指标的特点[5]。本文在多年工作实践的基础上, 本着全面、客观和系统的原则, 研究出从学生家庭经济量化、班级评议量化和辅导员评议量化三个维度来量化学生的贫困程度, 构建了助学金量化评定体系。学生家庭经济量化主要从生源地、影响家庭经济情况的众多因素来量化, 班级评议量化和辅导员评议量化侧重于班内其他同学和辅导员对学生在校内经济支出和品德修养等方面表现的认可程度, 具体各项的量化指标与权值如表所示。

为全面客观地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 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指标需要考虑到影响家庭经济的所有因素, 并系统分析各个因素对学生家庭经济的影响度, 根据不同影响程度, 赋予不同权值。影响因素主要集中于区域资源、家庭经济资源、家庭人力资源以及特殊性事件等方面, 区域经济主要考虑学生所在地是我国的东部、中部和西部以及村镇还是县市;家庭经济资源、家庭人力资源主要从二级指标家庭情况得到, 又将二级指标细分为:双亲情况、经济类型、父母身体状况、父母年龄状况、赡养 (外) 祖父母情况、家庭成员 (兄弟姐妹) 情况等7个三级指标, 每一个三级指标也需要进一步细分各个观测点, 如双亲情况细分为:双亲家庭、单亲家庭 (因父母离异-监护人为父亲) 、单亲家庭 (因父母离异-监护人为母亲) 、单亲家庭 (因父母离异-监护人为其他人) 、单亲家庭 (因一方亡故-监护人为父亲) 、单亲家庭 (因一方亡故-监护人为母亲) 、单亲家庭 (因一方亡故-监护人为其他人) 、关于单亲家庭学生抚养费支付其他情况等8个不同的观测点, 而且根据不同观测点对家庭经济情况的影响程度不同, 赋予了不同的权值。家庭特殊性事件的发生为附加加分项, 主要从自然灾害与危重病人两方面量化。

班级评议量化和辅导员评议量化主要考察贫困生在校期间, 相比于非贫困生, 物质资源的占有、使用、消费和社交情况以及衡量贫困生能否在学校学习生活中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和自立自强。主要侧重于物质资源和精神资源方面的表现, 以精神资源为主。物质资源主要考察贫困生每月消费开支情况, 具体包含:每月伙食开支;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价格总和是否≥6000元;是否拥有多件名牌服饰、中高档化妆品、其他高档奢侈品;是否经常上网、玩电脑游戏、聚餐、旅游、K歌等情况。精神资源主要考虑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 以便在资助时更加全面, 同时也能教育和引导贫困生正确对待助学金。作为一名贫困生要充分利用助学金更好地完成学业, 同时也有力地避免了贫困生滋生对助学金的“等靠要”的消极心理和接收助学金是理所当然的错误心态。

三、助学金量化评定体系的实践

从2012年起, 我院就采用量化评定的方法来认定贫困生, 现已覆盖全院5个年级共近1300名学生。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到时, 组织填写《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问卷》, 作为“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的主要依据, 而后在学校组织贫困生认定助学金评定时,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和提交证件, 再组织班级评议和辅导员评议的量化工作, 多渠道、全方位了解学生的贫困程度以及全面考察学生在校期间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综合表现, 使得贫困生认定工作做到全面、客观。

实践证明, 助学金量化评定体系避免了“假贫困生”的出现, 同时使得具有自卑心理的贫困生也得到认定和资助, 做到指向对象和收益对象的统一;获得资助的贫困生的自我管理以及对学生事务、学生管理的积极参与, 也让学生认识到助学金是学校对自己实施权利和义务的充分认可, 加强了学生的义务感, 充分营造了和谐美好的校园环境和心理环境, 为学生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结语

贫困生资助是扶贫、励志、助学的有效统一, 是体现我国教育公平、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基于“三维一体”助学金量化评定体系的构建与实践, 使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做到客观全面、公正公平, 使得有限的资助能真正帮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 保证国家助学解困惠民政策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杨晴, 叶芃.国外高校学生贷款资格审查的借鉴与启示[J].高校学生管理, 2009, (3) .

[2]于美亚.从“假贫困生”现象看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J].新课程研究, 2010, (4) .

[3]白华.从二元组合到三维一体——高校贫困生认定的新视角[J].社会科学家, 2012, (3) .

[4]孔庆磊, 安娟.某高校贫困生资助现状调查[J].济宁医学院学报, 2014, (2) .

7.基于集对分析的奖学金评定方法 篇七

[关键词]集对分析;奖学金;综合评定

一、引言

奖学金的评定涉及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一直是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如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是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关键,如果奖学金评定工作存在缺陷,势必会在大学生中造成负面影响,从而失去了设立奖学金的真正意义。因此,为克服传统的奖学金评定方法的弊端,改进奖学金的评定方法,本文将探讨集对分析在奖学金成绩评定中的应用,旨在运用集对分析评价的方法,提高学生成绩综合评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合理性。

高等学校设立奖学金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大学生素质全面的提高。奖学金评定应充分体现科学公正、客观公平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目前,奖学金的评定方案概括起来主要有:奖学金的综合测评方法、奖学金评定的量化方法、奖学金评定的量化综合评判模型等。这些方法有一定的合理性,方法简单易行,最大的缺点是:主观分缺乏说服力且其评分标准难以科学化,此外,部分主观因素影响奖学金的公平评定。

二、奖学金评定的集对分析评价方法

(一)集对分析简介

集对分析是我国学者赵克勤在1989年创立的一种系统的分析方法,它通过比较两个事物的同、异、反三个方面来对事物进行全面的分析。集对分析评价方法建立两个集合的同异反联系度表达式。同异反联系度一般按以下思路来确定:根据问题 的需要对集 的特性展开分析,共得到 个特征,其中有 个为集对 中的两个集合所共有,这两个集合在其中 个特征上相对立,在其余的 个特征上既不对立,又不同一,即其性质不确定,则称比值 为这两个集合在问题 下的同一度; 为这两个集合在问题 下的差异度; 为这两个集合在问题 下的对立度。

用式子?滋=■+■i+■j表示集对的联系度, i为差异度系数,j为对立度系数,j≡-1. 令S/N=a,F/N=b,P/N=c,则

(二)建立模型

学生的成绩评定是根据一定的评定标准,对每个人综合成绩进行评定的过程。因此,可以把评定标准看作集合 ,把实际考试成绩看作集合 。通过比较集合 与集合 ,找出他们的同异反联系度,就可以对每个同学综合成绩进行比较分析,从而区分成绩的好差。

1.建立奖学金评定的指标体系

奖学金评定的指标体系包括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定性指标又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指的是阶段考核和平时考核,二级指标包括阶段考核中的自测、同学互测、班主任测评;平时考核分为职务担任和课余活动两项。定量指标是指学生在期末考试中所得分数指标包括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的分数指标.

2.确定各个指标的权重

权重可以采用德尔菲法、层次分析法等方法来确定。

3.组成测评小组

由于奖学金的评定一般是在班级内部进行排名、择优,所以小组成员包括任课老师、班主任、同学代表,根据指标体系、参照评定标准,对每位学生进行测评,可以进行模糊评价,也可采用打分的方式。

4.建立二级指标的同异反系数矩阵

假设被测评的学生有 人,通过上述测评的方法对这 位学生进行打分,可以得到同异反系数矩阵式中RPK 是在某个一级指标?资下考虑所有二级指标S时,对被测评的学生?籽的评定矩阵, ?籽为被测评的学生个人。

5.一级指标下的联系度表达式

根据各个指标的权重和同异反系数矩阵,就可以建立在某个一级指标k下学生的考试成绩与评定标准之间的联系度表达式?滋PK=W?誗RKS?誗E,其中W=(w?资1,w?资2,...,w?资s);E=(1,i,j)T.

6.综合测评模型

根据上面计算出来的一级指标下的联系度,可得到综合指标下的同异反系数矩阵,根据 和一级指标权重 ,得到综合测评模型为

(三)评定结果

通过比较各位学生的联系度 的大小,得出奖学金评定结果。根据以上过程得到每个学生的联系度大小,对他们进行排名,从而得到每个人的综合评定成绩排名。根据成绩排名结果就可以得到奖学金的评定结果。

三、结论

显然,这种根据学生成绩评定中的各指标权重来客观评定综合成绩的集对分析方法是一种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法。在实际应用时,由于在此奖学金评定的过程中,计算比较繁琐,因此,可以采用计算机程序进行计算。

参考文献:

[1] 彭永利,对高校奖学金评定量化方法的探索,武汉化工学院学报,2005.5

[2] 廖毅强,李刚,奖学金评定的量化综合评判模型,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2008.4

[3] 舒昌,集对分析法在中小企业人才选聘中的应用,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7

[4] 刘凤霞,汪波,集对分析在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绩效考评中的应用,工业工程,2006.1

8.助学金评定条件 篇八

本学年助学金申请现在开始了,我们模具专业、3+2专业、数维专业通过贫困认定的同学人数一共是85人,现可以获得助学金的名额为62人(其中一等助学金31人,二等助学金31人)。一等助学金为35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为2500元/人/年,分十个月发放。

一、审批条件为:家庭贫困(通过贫困认定且家庭真实贫困),平时表现良好,积极做事,勤奋学习,无旷课记录,关心班集体,积极参加系部、班级活动,支持班委工作(若家庭经济困难但平时表现很差的不考虑通过!)

二、调查方式:为保证最大的公正、公平,周末两天时间班主任助理会下到宿舍找同学们了解情况(包括申请了助学金的同学和没申请的同学),请各位被找到谈话的同学积极配合,把你们了解和看到的真实情况告知班助,谈话内容为参评同学的家庭详细情况、个人品德、平时纪律表现和平时的消费水平,有无奢侈品、有无不良记录等(我们保证做好谈话的保密工作),三、评定&公示:我们将依据调查回来的材料在周一下午前完成评定,在评定之后周一晚上6点我们会初步确定好获得助学金的名单以及等级,这一结果会发布到群邮箱和公布到班级中,若同学们对评选上的同学有意见(如真正贫困的没有获得助学金,平时生活作风不良的却获得助学金的)可以在下周二下午(18日)五点前以书面形式向辅导员反映情况,请不要超过时间反映情况!五点后蒋老师将会将通过的名单上报系部。

四、后期监督:助学金的钱是用来帮扶学习刻苦生活简朴的同学的,如果你的学费没交清,请你领到助学金后先拿去缴学费以完成学业。如果有同学被评上助学金但是之后表现很差,如严重旷课、平时作风不正或不积极参与班级活动,若有人拿助学金的钱拿去买奢侈品或请客吃饭,一经收到举报证实了的,则立即追回已发放的助学金和取消此次助学金,还要取消其今后两年申请助学金和三年大学评优评先的资格.在此还想跟大家说的是:无论你最后是否评比得上,和评上的等级是一等还是二等,希望大家都以平常心看待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希望我们贫困的同学能好好学习,争取今后可以通过努力争取到奖学金!(奖学金大二学年才开始评比)

9.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评定细则 篇九

经研究,现将201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指标下达到各院(系),为做好国家奖助学金初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各院(系)要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作为学校重点工作来抓,实行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负责制,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是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院(系)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过程中,建立“谁经办、谁负责”、“谁违规、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院系对上报学生材料进行逐一评审,经审查无误后上报。

二、严格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大二以上(含大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和国家奖学金兼得;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平均3000元,即: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不得把毕业班学生排除在受助学生范围外,也不得把上学年获得过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排除在本学年申请范围外,要根据学生实际家庭经济情况统一评审。申请学生要在学校有正式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籍。

三、严格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程序

各院(系)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主动深入到寝室、课堂等场所通过与学生随机谈话的方式,了解班级评审真实情况。

四、确保资金及时准确发放

国家奖助学金预算资金到校后,院(系)要及时组织发放,不得直接冲抵学生学费,不得组织学生集中上交或者平分及挪用作为班费。发放时,要严格按照评审学生名单发放,所有资金必须通过银行卡发放。各院(系)要利用奖助学金评审、发放时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点做好感恩、诚信教育,发挥助学政策育人功效。

五、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请各院(系)于11月22日(星期五)前,将以下材料(纸质材料、电子文档)报送到学生工作处。

1、《湖北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湖北省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湖北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4、《湖北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

5、《银行卡号登记表》

6、评审总结材料,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评审

过程发现的问题、有关建议。

学生工作处

2013年11月14日

附件:

1、《湖北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湖北省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湖北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4、《湖北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

5、《银行卡号登记表》

10.奖助学金评定标准 篇十

关键词: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5)08-0253-03

为了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就学问题,优化当前教育资源分配,维护教育公平,国家于2007年颁布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从而建立了国家层面的“奖、贷、助、补、减”相结合的多渠道奖励资助体系。此政策对国家层面的奖助学金也作了明确规定,其中规定高校奖助学金主要有三种类型,分别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助资金,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奖助资金由中央负担,地方高校的奖助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和地方根据情况按比例分担。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要求覆盖面达到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大学生。

一、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往往涉及以下流程:申请条件的确定及细化、政策宣传与学生申请、评审及公示、奖金发放及监督、宣传教育等,以上各项流程在高校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因为申请条件的宽泛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难以认定等因素而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整个评定工作的开展,影响了奖励资助能否真正发给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

(一)基本申请条件过于宽泛,难以合理量化

2007年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为以下五条:(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5)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从以上申请条件可以看出,表述的比较笼统,难以合理量化后用于实际操作。各高校往往也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或者增加附加条件。高校各自的具体规定和附加条件往往不尽相同,其中不乏难以量化,甚至是不可量化的条件规定,这也就导致了各高校间的评定标准不统一。

笔者所在高校在后两个基本申请条件上细化了规定:必须是当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简称贫困生)并获得上一学年度校内二等奖学金以上的学生,才有资格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在评审时,学生未犯受到校纪校规处理的过错一般都不会一票否决。从这里可以看出,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就变成了贫困生之间的“博弈”。而实际情况是,当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更是困难重重,难以科学合理地实施,难以精准认定,从而难以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有效评审。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比下的贫困生认定,充满“博弈”

国家励志奖学金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的第五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针对这个条件高校一般为了明确化,就直接规定申请的学生是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为了促使高校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国家的资助资源。教育部、财政部在2007年联合发布了《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阐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指导意见要求各高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一定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并详细规定了从学校、院(系)到年级(专业)的三级认定程序和组织。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院(系)成立认定工作组、年级(或专业)成立认定评议小组。但高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认定工作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学生来源于不同的经济发展地区,收入标准无法统一;学生相关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失真严重;年级(专业)层级的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对众多申请贫困生认定的学生日常消费支出情况无从知晓和了解等问题,从而导致贫困生认定工作开展困难,每年都会引起学生之间的矛盾冲突,暗中较劲,私下拉票等现象。

由于高校规定只有被认定为贫困生的学生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时导致了各个班级之间的“博弈”。各班级之间为了争夺年级内仅有的平均到各班还不到两个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往往有意将班上成绩优秀但实际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的同学认定为贫困生,导致了班级贫困生认定的失真,这也是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按专业排名分配的弊端。又如,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和不困难的界定难度大,有些班级甚至用抓阄来决定资助人选,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使用缺乏监督,激励效果甚微

国家对励志奖学金的发放、管理与监督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要求对励志奖学金在财务制度上实行分账核算,做到专款专用,各级单位、各高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或挪用。同时要求各高校必须于每年的11月30日之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该学生的在校学籍档案。高校对国家励志奖学金一般都会及时发放,不截留、挤占或挪用,但对获奖学生奖学金的使用缺乏监督和反馈。

当前国内很多高校都流行着大学生之间请客吃饭的风气,而且是学生之间轮流坐庄。这就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一旦拿了奖学金,在当前风气之下,很难拒绝班级同学请客吃饭的要求。难以拒绝的关键还在于大学里很多评奖评优都需要班级民主评议或投票,人际关系不好的学生将会很吃亏。国家励志奖学金本应是用来奖励和资助那些学习成绩优秀且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完成学业的,若奖学金被用来请客吃饭就削弱了其激励和资助作用。励志奖学金的不当用途还表现在诸如:用奖学金购买高档电子产品,购买昂贵服饰,外出旅游等。

此外,高校对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的宣传、报导不够,正面宣传引导不足,导致国家励志奖学金对获奖者本人以及其他学生的激励、引导作用发挥不足。榜样的作用是无穷的,对获奖学生的宣传、报导,既是对他们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肯定和鼓舞,更是对其他同学的激励和引导,有利于大学生良好学风,以及班级积极向上班风的形成。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对策思考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涉及的问题往往与其评定流程密切相关,本文针对以上阐述的高校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带来一些思考。

(一)构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的认定指标体系

高校对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不能仅仅依靠暂行办法中宽泛的基本申请条件的规定,而应该根据学校自身的特点、所拥有的名额、学生家庭总体经济状况等因素统一设置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统一的科学指标体系。通常所讲的定性指标,是指无法直接量化而需要对评价目标或对象进行客观描述或分析以反映评价结果的指标;定量指标是指可以用数字准确定义、精确衡量并能设定相应目标的考核指标。

高校要建立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认定指标体系,并根据每年的认定情况的反馈和调查,不断改善指标设计的科学化、合理化和系统化。定量指标的构建相对容易,但对申请学生个人诚信、道德品质、遵守校纪校规情况等设定定性指标时,调研不足、操作不好往往会引发很多的矛盾和冲突。有些高校针对这些情况,往往设置一票否决制的定性指标,从而导致学生间的打小报告、告密等情况的发生,恶化了班风、宿舍风气,影响了学生间的基本信任关系。因而,高校在设定一票否决制的定性指标时应当慎重,同时应当建立相应的申诉机制,不能一次判定就不允许学生申辩。

(二)夯实贫困生认定基础,提高认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夯实贫困生认定的基础主要是加强与贫困生认定工作流程中各个环节密切相关部分的基础工作。一是要从新生入校以后,系统性地开展思想道德素质教育,特别是诚信教育、责任意识教育以及自立自强教育。同时,辅导员要加强班级管理,培训好、管理好、使用好班级学生干部,营造良好的班风、学风,增强班级凝聚力;二是要加强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库的建设,建立信息化的贫困生档案,并保证与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的及时更新,例如:学生家庭收入情况,子女上学情况,家庭成员生病、意外伤害事故等情况;三是要加强班级评议认定小组的选拔和使用。辅导员、班主任应当积极参加班级贫困生认定会议,积极引导学生公开、公平、公正地认定出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另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当推行回避制度:申请贫困生认定的学生不得参与班级民主评议投票;以宿舍为单位选拔班级民主评议认定小组成员,成员的选拔由全班学生投票选出,从而保证小组成员来源的广泛性、代表性,确保公平、公正。

提高贫困生认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还应将贫困生认定结果公示作为一项重要程序认真执行,发挥公示的民主监督及反馈作用。根据实际情况,避免公示对贫困生的自卑心理产生刺激和消极影响,公示应当在班级内进行。因为,当前高校通常使用的四级贫困生认定层次中,班级民主评议是最关键也是最重要的一级,其他各级只是在此基础上进行审核和监督。另外,也只有班级同学之间才会对申请贫困生认定学生的实际家庭经济状况、日常消费等情况有直接观察和较深入的了解。此外,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分配必须避免班级之间为了争取名额而刻意制造“假贫困生”的现象,名额应当下放到班级,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

(三)监督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使用,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

当前,高校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防止和惩罚那些拿奖学金购买高档电子产品、外出旅游、购买昂贵服装等奢侈浪费行为,公开相应的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针对举报的问题及时审查并及时反馈给举报者,并注意对举报者个人情况的保密,避免引起同学间关系的恶化,甚至冲突。此外,还应当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不应当要求班上贫困学生将自己日常维持温饱的生活费用于请客吃饭。同时切实加强班级民主评议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避免民主投票的“绑架行为”,倒逼有机会获奖的学生不得不、不敢不请客吃饭。

高校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树典型、立榜样,激励和鼓舞大学生自立自强、艰苦奋斗。可以通过报告会、座谈会、优秀学子风采录等形式宣传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优秀学子。引导广大学生发扬自立、自强、自信的奋斗精神,在宝贵的大学时光里不虚度,留下自己人生浓重的一笔。同时,应当鼓励获奖学生将困难生活的经历视作个人成长、成才的财富和动力,学会用知识和能力丰富和充实自己,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思想上“脱贫”。由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以及奖金额度有限,全体学生3%的获奖名额限制以及每生每年5000元的奖金额度。高校还应建立和完善“奖、贷、助、补、减”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切实解决贫困生的后顾之忧,鼓励他们积极奋斗,实现人生理想。

三、总结

本文通过对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流程的细致梳理,找出其中的关键环节和问题所在,作了认真细致的探讨并积极思考与探索可能的解决方法和对策。不论是从构建科学合理的评定指标体系,还是夯实贫困生认定的基础,切实做好这一根本工作。这些都是为了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使用到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激励他们从思想上“脱贫”以更加积极乐观的心态勤奋学习,引导他们成为自立、自强、自信的当代大学生。这也是为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校园所做的努力。

参考文献:

〔1〕教育部、财政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Z].财教(2007)91号.

〔2〕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Z].财教(2007)8号.

〔3〕郝红艳,孙婷婷.贫困生资助政策中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现状的调查及思考[J].时代教育(教育教学版),2012(9):25,41.

〔4〕刘秀英.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法及对策探析[J].怀化学院学报,2009,28(3):148-149.

11.奖助学金评定标准 篇十一

一、地方师范类院校的特殊情况

(一) 女生多, 比例大

师范院校女生比较多, 而且男女比例大, 一般能达到三比一。除了几个教育部直属的综合师范院校和国家重点师范院校男女比例相对小一些以外, 地方师范类院校因为文科占优势和主要为中小学培养教师的缘故, 女生更多一些, 甚至有的班级清一色全是女生。女生相对男生来说, 心思更敏感, 生活独立能力较差, 依赖性更强一点, 女生的工作更难做一些。一些女生因为身体也不太好, 很少勤工俭学或者课外打工, 对助学金的依赖更强。还有一些女生思想容易走死胡同, 不考虑班上其他同学的经济状况, 觉得助学金就应该自己拿, 不给就一直在辅导员、班主任那“磨”, 耽误评选时的工作进程。

(二) 经济困难的学生人数比较多, 而多数学校没有独立的奖学金

地方师范院校大部分学生来自农村, 家庭条件都不太好。一般地方师范院校都在本省招生, 生源来自周围地市县区。同时它们几乎都在中小城市, 又多以文科为主, 女生多。学生能选择的工作比较单一, 多数女生都是在外做家教或者干个服务业的兼职, 很难把一年的学费和生活费挣齐。而多数地方师范院校因为科研较少, 很难校企结合有自己独立的经历来源, 所以也没有独立的奖学金奖励, 断了学生靠努力学习就可以多拿奖学金的路, 所以每年的助学金评选竞争就特别激烈。

二、地方师范类院校助学金评选中出现的问题

(一) 人人争抢助学金

助学金政策已经实行七年, 历年学生口耳相传, 就是偏僻的山区、农村的学生和学生家长也大多知道这项政策。国家助学金一千元到三千元不等, 这对一个家庭来说是一比不小数目, 利在当头, 许多学生就打起了助学金的主意, 人人争当困难户。甚至有的家长“教育”孩子, “到学校要主动申请助学金”, 还有的私底下给辅导员、班主任打电话诉说困难。现在一个班级每年申请助学金的人数几乎达到一半, 而新生因为没有成绩、量化的限制, 加之同学老师对自己情况还不太了解, 申请的人数更多。改革开放三十年, 成就举世瞩目, 这么多困难户说不过去。

(二) 弄虚作假, 虚报家庭情况

这么多人申请助学金, 但是每年的助学金名额毕竟有限, 不可能申请的人都拿到, 所以一些申请者就弄虚作假, 夸大情况, 博取老师和同学们的同情。现在困难三级证明人人能开, 有的地方甚至明码标价一个章多少钱。学校不可能到每个家庭都调查一遍, 基层地方政府的证明就是主要参考, 而地方作假就给学校的评选工作带来了很大麻烦。一些学生为了拿到助学金, 夸大家庭困难, 父母有一般疾病的说成严重疾病, 几家养活老人的说成只有自己家赡养, 兄弟姐妹已经结婚或者工作的反说成子女众多, 人人上学需要花钱。弄虚作假, 助长了学校的不良风气, 破坏了班级团结。

(三) 相对困难难以划定, 一些成绩中等的学生吃救济无上进之心

在各大学校, 的确有一部分学生特别困难, 对于这些诸如孤儿、单亲、父母没有劳动能力, 家庭有重大变故的学生拿助学金, 甚至是连续拿助学金, 学生们没有意见, 这些学生的情况学校也比较好掌握, 但是剩下大部分申请的学生其实家庭情况都差不多, 都是家在农村, 父母身体不好, 有兄弟姐妹需要上学。在差不多的情况下, 再划分出相对困难就比较难。一般学校会采取看学生的学习成绩、量化加分、日常表现和奖惩情况, 表现优异的优先考虑。但是往往也有极个别学生, 抠着文件上家庭困难的字眼, 不比成绩单说困难, 振振有词, 有高档手机说是亲戚资助, 穿的好说是为了自尊, 在老师那胡搅蛮缠, 甚至看不得别人拿助学金, 匿名举报同学, 搞得流言蜚语满天飞。而一些成绩中等的学生, 年年吃救济, 毫无上进之心, 成绩停步不前, 也不独立自主想办法挣生活费, 严重依赖于别人的同情, 一旦学校不再连续给他资助就哭天喊地, 说难听话不知感恩。

这些不良现象扰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破坏了师生团结, 和国家培养优秀人才的初衷完全背道而驰。

三、解决地方师范院校助学金评定问题的对策商讨

在大多数人向钱看的商品经济时代, 学校已经不是纯洁无暇的象牙塔, 只靠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并不能让学生在助学金评选中实事求是, 简单的道德约束已经不能适应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 我们必须加大制度建设, 加强监督, 增强学校实力, 给同学们提供更多的奖学金保障, 这样才能有效的防止弄虚作假的舞弊行为。

(一) 化大为小, 引导德育导师 (班主任) 参与班级管理

现在多数高校都实行德育导师 (班主任) 制, 一班配备一名德育导师。但是因为种种原因, 班主任一般是挂名的, 不参与班级管理, 管学生主要还是靠辅导员一人。高校辅导员少的要负责二百来人, 多的甚至达千余。这种情况下让辅导员了解到所有学生的情况几乎是不可能的。年年的助学金评选时间紧、任务重, 只靠辅导员一人肯定会出纰漏。学校应该积极引导班主任参与学生管理, 多到班上转转, 每周找两三个学生谈话, 了解学生思想、家庭情况, 将学生的基本家庭情况做成表格, 作为助学金评选时的依据。

(二) 成立专门的评选小组, 严格评选过程

助学金评选工作不应该由一两个人说了算, 应该成立专门的评选小组, 严格评选过程。为了保证公平公正, 评选小组要由院系书记总负责, 成员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和学生代表 (随机抽选) 共同组成。院系书记监督辅导员、班主任, 防止老师们以权谋私。学生将参评材料交到学校后, 由辅导员、班主任一起将学生的成绩、量化加分、奖惩情况做一综合排名, 结合学生的家庭情况确定候选名单, 然后辅导员、班主任一起和班委、学生代表分别谈话, 进一步核实了解到的情况, 确定最终名单。

(三) 做好助学金评选后的监督工作

助学金的用途应该用在学费和基本生活费上, 而不是个人的奢侈消费。评选完要关注学生的后续行为, 对于那些拿着助学金大吃大喝, 买高档手机、电脑、衣服, 有高于普通学生生活标准的奢侈消费的, 一经发现应立即停发未发的助学金, 并通知家长, 返还已发的助学金, 取消以后的助学金评选。对于虚报材料, 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取消一切奖助学金和各种优秀的评选, 停止考虑党关系的发展。

(四) 提升学校实力, 加快转型

多数地方师范院校以文科为主, 学科建设比较单一, 学校也没有相关的科研机构, 没有独立经营的企业, 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拨款, 加之又多不是重点高校, 政府拨款有限, 所以学校的经费比较紧张, 没有多余的钱来设立更多的奖学金资助学生。现在国家正在减少师范专业的招生人数, 今年年初河南省四所师范院校改名, 地方师范院校面临巨大挑战, 必须加快转型, 减少一些没有实际意义的文科专业, 多面向市场, 注重服务经济社会, 探讨校企结合的新途径、新路子, 要从完全依赖于政府逐渐转变为可以自主研发、自主经营的新型师范学校。国家每年招收的教师有限, 但师范学院培养的学生可不少, 若还是墨守成规, 清一色的培养语数外老师, 那将来让学校和老师们头疼的就不仅仅是年年的奖助学金评选了。

转型成成熟的大学不是件容易的事, 也不是两三年就能见成效的。对于一些师资力量薄弱, 政府又不太重视的中小型地方院校更是难上加难, 让他们拿出更多的奖学金名额来缓解助学金的激烈争夺也不容易。要想尽可能的在评选中做到公平公正, 还是要依赖于学校把工作做细, 尽可能的掌握到每个学生的基本家庭情况。还有一个折中的办法, 大学前两年完全看家庭贫困程度, 后两年可以划分贫困范围, 在范围内比较学生的综合测评 (学习成绩+量化加分) , 由高到低截取, 鼓励学生刻苦学习, 积极向上。这个方法是否值得一些院校推广, 优弊各有多大, 有待进一步探讨。

摘要:国家助学金政策实行七年以来虽帮助广大贫困学子完成学业, 但也出现了许多问题, 存在争抢激烈、弄虚作假、贫困生吃救济不思上进等不良现象, 而地方师范类院校因为女生多、贫困生多, 多数学校没有独立的奖学金等原因, 问题尤其特殊。对于助学金评定中出现的问题需要学校的努力, 应该多了解学生家庭情况, 严格评选过程, 做好事后监督, 同时要加快转型, 注重服务经济社会, 探讨校企结合的新途径, 尽可能多地给学生提供经济上的帮助。

关键词:地方师范类院校,国家助学金评定,问题,应对策略

参考文献

[1]党振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方法初探[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7 (36) :221—223.

[2]马小刚.高等院校在国家助学金评定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J].科技教育创新, 2011 (5) :164—165.

[3]罗筑华.高校贫困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研究[J].湖南社会科学, 2010 (3) :182—185.

12.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定 篇十二

(试行)

为做好我院的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按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07〕2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等文件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一、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领导

成员:辅导员

二、参评条件

1.申报者必须符合《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2.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要求非师范类大

三、大四的本科生通过重庆市计算机一级考试以及英语四级或以上考试,专科生要求通过英语三级或以上考试,师范类大

三、大四本科生在要求通过计算机一级、英语四级的基础上,三笔字必须过五级,普通话达到二乙或以上水平。如有特殊贡献及优秀者,可予以特殊考虑。

3.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要填写申请表,并出具相关的贫困证明,同时根据申请的奖学金等级不同要求申请一等助学金的同学全学年综合评估的成绩达到班级的前20%,申请二等助学金的同学全学年综合评估的成绩达到班级的前40%,申请三等助学金的同学全学年综合评估的成绩达到班级的前60%。如有成绩不符合要求,但家庭确实贫困的予以特殊考虑。

4.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得有挂科现象,同时要求全学年综合评估成绩必须达到班级的前10%。受到校级或以上通报批评者不享受国家等级奖、助学金。

5.曾经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能重复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原则上不得连续享受三次。

三.评选方法

1.院评审领导小组按比例将奖(助)学金的名额分配到各个班级。

2.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将申请表按时交到班长或团支书处,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向院上提交,院上成立专门的评审领导小组将结合各班实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选拔审核。

3.各班成立专门的助学金评定小组,小组成员由1名辅导员、3名班委成员及3名学生代表组成。申请国家助学金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经过班级评定小组审核后,列出初审名单并在班上进行投票,根据分配给每个班的固定名额,将固定人数以及申请的助学金等级上报到院上。

4.本次评审的综合评估成绩,为学生德育成绩、智育成绩、体育成绩和附加成绩相加后的最后得分。(具体算法详见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评估细则2012年9月修订版)

四.特别说明

在申报国家奖(助)学金的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违纪的行为,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视情节予以相关处分。

五.本条例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1.2.3.[点击浏览该文件: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rar][点击浏览该文件: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rar][点击浏览该文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

请表.rar]

13.奖助学金评定标准 篇十三

各学院: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12年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及预算的通知》(教财司预函[2012]148号),结合我校《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201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

1、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1)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3)积极进取,刻苦学习,学习成绩优良,当学年无不及格课程;(4)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当学年没有违法、违纪记录,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当学年体育成绩合格;

(6)自觉保护公共环境卫生,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宿舍个人卫生成绩80分以上;

3、具体申请条件

(1)学年GPA达3.4(含,2011级),且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排名位于前10%,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可优先推荐:2011校三好学生标兵、学科竞赛和科研创新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完成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的优秀学生。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4、突出表现要求

突出表现是指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如下:(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1)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3)积极进取,刻苦学习,学习成绩优良,当学年无不及格课程;(4)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当学年没有违法、违纪记录,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当学年体育成绩合格;

(6)自觉保护公共环境卫生,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宿舍个人卫生成绩80分以上;

3、具体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学年GPA达2.8以上(2009级、2010级学生可不参照),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10名;本学年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

三、名额分配

各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见附件1。

四、申请和评审

1、学生可根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2012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201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

2、学院应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政策宣传,并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和评审条件,在学生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做好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按照优先获奖和资助的次序排序填好相关材料(申请表、审核汇总表,初审名单表)(见附件2、3、4),于2012年10月17日前将电子版发到suxiaojin@jiangnan.edu.cn,书面版交到北区大学生活动中心F107办公室。

3、学生资助中心最终根据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在E江南平台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国家奖助学金的发放及证书

1、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不发放证书。

六、其他

1、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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