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叙职报告(共1篇)
1.办公叙职报告 篇一
2014年6月24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有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落实工作的通知 (安委办﹝2014﹞16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 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的重要指示精神,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确保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就做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有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的落实工作提出要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应当提出明确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应当根据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由事故调查组组织提出, 不但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 还要包括其他有关单位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并且,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相关单位 (包括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较大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的落实工作, 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