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管理制度(精选15篇)
1.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篇一
公共场所基本卫生管理制度
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需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卫生许可证”悬挂于显眼处。
二、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三、从业人员需进行法规及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要有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设卫生专用消毒设施,公共用品、用具等需定期进行消毒盒保洁,并做好消毒记录。
五、公共场所应设有明确的禁烟标识,并设有吸烟劝阻人员。
六、定期清理室内外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公共场所公共物品消毒制度
1、公共用品、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公共用品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公共用品、用具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2、接触直接入口的公共用品、用具使用前应洗净
并消毒。
3、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
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4、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公共用品、用具。
5、已消毒和未消毒的公共用品、用具应分开存
放,保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1、公共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为责任报告人。
2、建立公共场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
3、当发生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时,责任报告人要在发生事故24小时内电话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4、健康危害事故报告范围:
⑴室内空气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⑵饮用水遭受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
⑶公共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等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皮肤病;
⑷意外事故导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剂、杀虫剂等中毒。
5、发生传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时,场所经营者应立即停止
相应经营活动,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继发,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传染病健康危害
事故。
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和其具体负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协调医院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关系,在上级的统一指挥
下,使健康危害伤害事故的处置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2、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报送情况。
3、负责应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4、负责处理本单位的卫生安全工作并及时排险、抢险、疾病的防治、监督。
(二)应急处理工作小组职责
1、工作小组负责发生事故的现场处置。
2、及时将情况进行报告与联系。
二、处置措施
1、健康危害事件发生后,值班人员立即按照程序向单位
领导报告。
2、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3、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
医院抢救。
4、接报后,应急处置小组成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5、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上级领导汇报。
6、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
7、妥善处理事故,安抚好家属。
三、检测与报告
(一)监测:
1、建立健全检测系统,加强对单位、设施设备及周边环
境的监测。
2、若发现有不安全的隐患,立即进行现场办公,及时向
上报。并做好报告内容的详细记录。
(二)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两小时以内。
四、预防措施
1、加大对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单位全体职工随时绷
紧安全工作这根弦。
2、经常对单位环境、设施、进货途径、以及单位的用水、用电等情况进行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采取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严格食品卫生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2.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篇二
机场、地铁、车站、医院、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电梯、扶梯 (以下简称“电梯”) 越来越受到群众青睐, 随着保有量不断增加, 电梯使用将随处可见, 也逐渐成为我们工作、生活的必备工具, 特别在高层建筑中显得尤为重要。近几年, 电梯安全事故仍然时有发生, 公共场所电梯安全管理形势越来越严峻, 电梯运营管理单位对电梯的安全保障将迎来新的挑战。因此, 构建电梯安全“全员管理”体系, 落实主体责任, 做好宣传引导, 加强安全监督, 开展教育培训, 引导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参与电梯安全管理及应急处置, 以专业管理与全员管理相结合, 建立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全员管理”机制, 逐渐形成电梯“服务你我他, 安全大家抓”的安全管理体系。
2 电梯安全“全员管理”概述
全员管理, 顾名思义就是全体员工参与电梯管理。在电梯行业快速发展的今天, 电梯已变得随处可见, 给我们的工作、生活提供了便利。由于电梯管理维护成本较高, 近几年电梯安全事故仍然时有发生, 单靠少数的专业管理人员无法满足电梯安全保障的需求, 如果将单位全体员工动员起来参与管理, 将大大提高电梯管理效率, 降低安全运行风险。全员管理不是风险共担, 主体责任还是在专业管理部门, 在电梯管理中只起辅助作用, 需通过技能培训及演练, 具备应有的紧急情况处置技能。目前电梯安全“全员管理”思路在行业中运用较少, 随着电梯保有量不断增加, 将来其优势会越来越显著。
3 实施电梯安全“全员管理”的意义
3.1 部分电梯仍然“带病”运行
近十多年来,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电梯数量也在高速增长。2003 年以前, 我国只有30 万台电梯, 而截至到2014 年, 我国电梯保有量达到了360 万台。在国家质检总局2015 年上半年的电梯安全大会战排查中, 全国31 个省份电梯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自查电梯共计236.9 万台, 发现存在隐患的电梯就有11.1 万台。这意味着, 每100台电梯就有将近5台存在隐患。随着每年电梯保有量仍在直线上升, 电梯的安全保障将迎来巨大挑战。
3.2 非电梯保障人员的力量不容忽视
2015 年7 月26 日, 湖北荆州某商场扶梯“吞人”安全事故发生后, 监控视频显示, 发生事故5 分钟前, 商场工作人员发现盖板有松动翘起现象, 未采取停梯等有效应急处置措施, 在工程部人员还未赶到现场之前就发生了惨痛事故。经事后采访, 两名现场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扶梯配置了“急停开关”, 不知道如何处理。若当时现象工作人员能有效采取停梯措施, 完全可以避免事故发生。类似的案例在已发生的电梯事故中较多, 一方面是现场人员遇到不规范乘梯人员没有及时制止, 另一方面是发现安全隐患没有及时采取措施, 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3.3 电梯安全保障形势严峻
公共场所具有开放性、复杂性等特点, 尤其像机场、码头、车站等, 属于一个地方的窗口单位, 对国家的战略实施及形象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其安全保障情况随时都在接受相关媒体及人民群众的监督。电梯作为公共场所服务提升的设施设备, 一旦出现安全事故, 立即就可能通过论坛、微信、微博等方式传播, 在全国造成负面影响。而且每天的电梯保障人员有限, 无法实时掌握现场电梯运行情况, 但现场附近的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可以第一时间进行报告或处理, 避免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化。
3.4 优化资源配置, 实现降本增效
在现有电梯保障体系下, 电梯的日常保障工作主要由工程部门完成, 非专业保障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或突发紧急情况时, 部分热心的人员会报告, 但遇到紧急情况不知道怎么处理。体系构建后, 通过优化资源配置, 专业管理与非专业管理相结合, 对于现场工作人员来说, 辅助参与只是“举手之劳”, 并不额外增加成本, 且提高了应急处置效率, 实现了降本增效。
4 构建电梯安全“全员管理”体系的措施
4.1 印发电梯安全“全员管理”指导意见
电梯安全“全员管理”体系要得到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需要单位先提出管理思路, 统一思想、全面部署, 制定下发《关于推进电梯安全“全员管理”措施的指导意见》, 从实施“全员管理”的意义、主体责任落实、员工宣传动员、业务技能培训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要求各部门本着“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 专业管理与辅助管理相结合, 做好协调与配合。鼓励员工积极参与, 建立奖惩机制, 提高员工主动性。通过印发电梯安全“全员管理”指导意见, 确保各项措施予以落实。
4.2 落实主体责任, 专管与辅助相结合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电梯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的运营使用单位, 应当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 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如何落实好运营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 需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主体责任得到落实的前提下, 采取专业管理与辅助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主辅分明、协同配合, 实现无缝隙管理。其中专业管理部门主要承担三个方面的工作职责, 一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对电梯的安全运行保障总体负责;二是做好电梯日常检查、维修维护、定期检验、应急救援、隐患整改、大修改造及技术培训等;三是管理好电梯运行使用技术档案。辅助管理部门主要承担两个方面的工作职责, 一是遇到旅客不规范乘梯行为时及时进行制止, 避免不安全事件发生;二是发现电梯安全隐患或遇到应急情况时及时报告并能采取有效处置措施, 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化。
4.3 做好宣传引导, 鼓励员工参与
现场工作人员才是电梯管理的直接参与者, 要推进电梯安全“全员管理”工作, 应做好员工宣传动员, 从思想上改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观念。古人说:“国家兴亡, 匹夫有责”, 企业的整体稳定发展需要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 众人拾柴火焰高, 群防群治胜过单打独斗。如何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呢?一方面层层传达文件精神, 让员工理解“全员管理”的重要性及意义;另一方面可采取视频媒体、微博、微信及印发宣传册等方式, 加强安全乘梯规范及应急处置知识宣传, 不断强化员工对电梯安全管理知识的理解, 鼓励员工积极参与。
4.4 加强业务培训, 提高处置技能
要做好电梯安全管理, 前提是要熟悉电梯基本知识, 掌握安全乘梯规范及应急处置知识。在开展电梯知识宣传的时候, 部分知识已随之被员工接受。同时, 每年电梯专业管理部门可以组织两次大型培训班, 邀请各单位、各部门代表参加培训及演练, 参训人员再回去开展二次培训, 确保培训全员覆盖。通过不断开展培训班, 逐步扩大影响范围, 最终达到全员掌握的目的。开展培训班时可以先安排现场主要工作人员代表参加, 必要时再逐渐扩展到其他人员。
4.5 建立奖惩机制, 纳入工作考核
建立奖惩机制, 目的是提高员工积极性及参与性, 也是推动“全员管理”工作体系建立的重要措施。在构建电梯安全“全员管理”体系中, 将本单位员工表现情况纳入工作考核, 对在工作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遇到突发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避免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 公开发文进行通报表彰, 并视情况给予物质奖励。对遇到突发紧急情况坐视不管, 未及时采取措施的经核实后给予通报批评, 并纳入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协议单位员工可以通过合同进行明确规定, 对应急处置不当的协议单位进行考核。
5 构建 “全员管理”体系需解决的问题
5.1 转变员工思想观念, 强化责任意识
转变员工思想观念是做好“全员管理”的重要环节, 因为现场工作人员才是直接参与人, 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将直接影响管理的效果。有的员工主人翁精神需要强化, 不能只想着“自扫门前雪”, 要立足整个单位的安全、服务工作, 肩负起自己应有的责任。通过例行会议、专题会议等方式向员工宣贯“全员管理”思路, 不断转变员工思想观念, 强化责任意识, 建立共同努力做好安全、服务工作的信心。
5.2 制定可行的监督考核制度
建立电梯安全“全员管理”体系并落实时, 相应的监督考核制度应紧随其后, 监督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管理部门各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是否存在推诿、扯皮等情况, 辅助管理部门是否认真履行管理职责, 是否存在坐视不管、漠不关心等情况。监督过程中可以采取调取监控、现场抽查等方式, 将监督检查情况纳入组织绩效考核及个人绩效考核, 奖惩分明, 让员工切实感受到“劳有所得, 失有所惩”, 以提高员工积极性及参与性, 确保“全员管理”体系得以推进。
6 结语
构建电梯安全“全员管理”体系, 以专业管理与辅助管理相结合, 建立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全员管理”机制, 具有提高电梯管理效率、实现降本增效、降低安全风险等特点, 通过做好思想动员、宣传引导、技能培训等方式, 提高公共场所现场工作人员电梯管理安全意识及应急处置能力, 鼓励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电梯安全管理, 提高电梯管理效率, 确保电梯安全稳定运行。
参考文献
[1]阚珂, 蒲长城, 刘平均.特种设备安全法释义[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3.
[2]何波, 李国全, 张华.湖北安良“7.26”电梯安全生产一般事故技术调查报告形成[N].中国质量报, 2015 (07) .
[3]宋绍彩.2014年我国电梯产量破70万台[N].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5 (03) .
3.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篇三
【关键词】公共场所;卫生;量化分级;措施
【中图分类号】R-0【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1-8801(2014)08-0416-02
引言
众所周知,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卫生监督模式在制度与理念上的创新。卫生执法机关及相关的监管部门,根据公共卫生场所市场主体在经营性活动中卫生评比情况,对市场主体的卫生信誉度划分等级,然后对市场主体的卫生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检与检测,以防止低卫生信誉的市场主体参加经营性活动。这种卫生监督模式能够有效配置资源,促进市场主体提高自身的卫生水平,保证消费者的人身,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公共场所卫生量化管理的五大原则
(一)全程监督原则
对市场主体的卫生许可审查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同时进行有效的卫生监督,共同管理公共场所的卫生问题,决定市场主体的卫生信誉度、风险程度、检查频率。
(二) 分级管理原则
根据市场卫生相关条例,对市场主体的存在的卫生风险进行抽检,以此确定各经营者的卫生信誉等级,把消费者的安全与市场主体的卫生等级相挂钩,确定对不同等级的经营者采取不同的抽检方式。
(三)动态监督原则
评定卫生信誉机关应根据经营者的实际抽检情况确定卫生等级,而不是一检定终身的原则,适时更新市场主体的信誉度动态,确保消费者选择合法的消费商家。
(四)公开透明原则
公共市场卫生评审部门对于市场主体的卫生信誉度,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让消费者选择卫生信誉度高的商家消费,督促低信誉的商家提高卫生质量标准。
(五)卫生安全原则
卫生抽检中要以卫生安全作为首要衡量标准,安全不仅是商家盈利的基本原则,而且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对于一些以奢华、舒适度生存的经营者,一旦存在卫生问题也应及时责令其整改,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进行营业。
二、公共场所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的办法
(一)卫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价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 GB9663- 96—1996) 和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 进行卫 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价。卫生许可审查及办证许可都得检查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格,卫生量化评分分为四个级别:优秀、良好、中等、差(不及格)。根据卫生评级的标准,满分为100分。市场主体的卫生许可根据不定期的抽查而定,对于多次不合格的经营者,有关部门有权责令其停业。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价对已经营业的经营者进行的抽查,依据卫生评分指标对市场主体的整体卫生情况给予一定的量化,做出卫生等级评定,总分值为100分,根据当地的卫生标准设定评定内容与等级。
(二)卫生信誉度评级标准
根据公共场所市场主体卫生评定标准,相关评定单位对经营者一年内的卫生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样检查,结合当地的判定标准,划分经营者的卫生信誉等级。主要分为A、B、C、D四个等级标准,确定其监督与抽检的频率。
(三)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级别的升降
对于已经参与评定的市场主体,根据评定标准量化卫生等级。在抽检过程中经营者出现轻微的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可以给予一定的期限限其整改,在整改期间可以适当保留当前卫生等级,规定期限里合格者恢复其等级;严重违法者降低其卫生等级,采取行政手段责令其停业整顿。一旦降级的经营单位及法人代表要参加相关的卫生知识培训学习,通过考试后方可进行营业。对在多次抽检中保持良好记录的经营者,卫生监督部门可以适当提高其卫生信誉度等级,同时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改进公共场所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的措施
(一)加大宣传动员参与
公共场所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是卫生监督部门新推出的监督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缺乏群众的支持。因此,首先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百姓认识到公共场所卫生量化等级制度并非是卫生部门敛财的手段,而是切实提高经营者卫生质量,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与人身安全。其次,通过各种媒介将量化等级管理的积极作用向社会民众宣传,使经营者提高卫生水平。最好,把量化分级结果公布社会,接受民众的检验,到达奖优惩劣的目的。
(二)加強相关人员的培训
在公共场所的卫生中,一方为卫生监督者,一方为市场经营者。做好公共卫生事业需要把双方带动起来,一方面要加强对卫生监督人员的培训,确保文明执法、科学执法;另一方面做好经营者的卫生知识学习,主要学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 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卫生标准》、评分标准、评分办法及程序等,达到安全从事经营性事业。
(三)发挥上级的领导作用
领导在公共场所卫生量化等级工作具有全局性的作用,领导的支持有利于该项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从事卫生监督工作的人员一定要有组织性、纪律性,对于情况不明的卫生问题,多向上级领导汇报,不可擅自做主,扭曲公共场所卫生量化的原则。发现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征求上级意见,充分发挥上级的领导作用。
结语
公共场所卫生事关国家形象,因此,解决好公共卫生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如何解决好公共场所卫生问题,需要国家、企业、个人三者相协作,各自在履行自身责任的前提下,共同联手化解公共卫生难题。只有构建科学的公共场所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方法,才能为市场主体的卫生监管提供保障与支持,才能更好地化解公共场所的卫生难题。
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篇四
证照管理制度
1、证照: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 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等
2、单位负责人领取证照,把已领取的证照由单位编号并复印后存档,以备核查。
3、领取的证、照要妥善保管,规范使用,不准涂改。不准转借 不相关的人、单位使用,不准利用证照从事违法活动。若有用证、照 从事违规、违法活动者将给予当事人以经济处罚,并收缴全部非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者,按照有关程序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4、各种证、照丢失后要及时登报声明作废,一切费用由当事人 负责。
5、对单位的各种证、照复印件也要加强管理。有关人员需带证、照复印件时,必须加盖红色印章并签上持件人姓名,加盖“再复印无效”方印字样。否则均视为无效证件。
6、发现伪造单位证、照应及时举报给当地主管部门,由单位配 合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7、本制度即日起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制度
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 检和相关卫生知识培训,获得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
方可上岗。
2、发现五病患者及时调离本岗位。
3、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4、从业人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5、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有效期一年。
6、此证不得转借、涂改。
个人卫生制度
1、每年一次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 上岗。
2、工作前必须更衣、洗手、消毒。
3、工作时不留长指甲、不戴手表饰物等,头发不外露。
4、不在工作时吸烟,不随地吐痰。
5、入厕不穿工作服,入厕后需重新洗手、消毒。
6、讲究个人卫生,客服不良卫生习惯,杜绝操作时擤鼻涕、挖 耳朵等现象。
7、定期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并参加考核。公共用品用具购买、验收、储存及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公共用品用具购买制度
1、采购的物品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要求.2、采购物品应做好记录,便于溯源.3、采购的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品,等物品中文标识应规范, 并附有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发票,等证明文件.4、采购的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公共用品用具采购制度
1、严格把好验收关,不收“三无”产品,对质量不好、质次价 高的公共用品、用具应拒绝验收。
2、入库保管的公共用品、用具,由仓库保管员负责验收。验收 时,必须对实物进行验质、点数或过砰,详细检查所收到的原材料是 否与原始凭证(或进货发货票)记载相符。
3、验收后,要填写验收入库单,注明公共用品、用具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如果入库公共用品、用具数量与发货票不 符,应在入库单上注明,并及时查明原因,或要求供货单位补偿,或 填制损耗(或亏耗)通知单,办理入账手续。
4、从固定供货单位购买的公共用品、用具,进货凭证经过采购 人、验收人、管理人员签章,即可生效。
5、从集市贸易市场购买或个体商贩定期送上门的公共用品、用 具,进货凭证除上述手续外,必须经领导批准,严格执行采购、验收、管理人员“三章”审核制度。公共用品用具储存制度
1、公共用品用具储藏间应保持通风和清洁,无鼠害、苍蝇、蟑 螂等病媒生物及霉斑,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私人物品。
2、不同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物品距墙壁、地面均应在10厘米以上。棉织品宜存放于储藏柜中。
3、物品的储藏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过 期物品。
4、有毒有害物品应有专间或专柜存放,上锁、专人管理,并有 物品使用登记。
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公共用品、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公共用品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
标记。公共用品、用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2、接触直接入口的公共用品、用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
3、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 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4、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公共用品、用具。
5.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制度 篇五
一、我院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实行“限定场所、部门负责、加强引导、严格管理”的`原则。学院爱卫办负责校园公共场所禁烟的具体工作。
二、在学院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校园内的教学楼、图书馆、实训楼、训练场馆(含室外训练场)、各类机房等教学活动场所;
(二)学院办公室、会议室、报告厅、接待室、展览室、资料室、档案室等会议与办公场所;
(三)学院食堂、商业门面、学生宿舍、医务室等生活场所;
(四)学院除指定吸烟区域外的其他场所。
三、设立室外吸烟区,由行政后勤处负责安装吸烟区标志、警示语和垃圾桶,禁止在校园吸烟区之外的地点吸烟。
四、学院各部门履行职责,做好本部门禁烟管理工作。
1、负责本部门所辖区域内的禁烟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吸烟者进行批评教育,做好记录。
2、在禁止吸烟场所内不设置吸烟器具。
3、设立兼职禁烟监督员,负责本部门禁烟工作。
4、禁止在校园内销售香烟和发布烟草广告。
五、发挥师生的监督作用。在禁止吸烟场所内,任何人有权要求该场所内的吸烟者停止吸烟,有权要求禁止吸烟场所的所在部门履行职责;爱卫办在教师和学生中选聘义务禁烟监督员,定期检查督导,记录检查结果,接受上级爱国卫生部门的检查与指导。
六、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应带头不吸烟,同时,还要积极做好禁烟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及时劝阻和制止他人在公共场所吸烟。
七、发挥教师的为人师表作用。教师不得在校园公共场所吸烟,更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不受烟。发现学生吸烟,及时劝阻和教育。
八、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学工处、团委、各系等要将禁烟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内容,利用课堂、讲座等对学生开展禁烟教育。
九、学院要充分利用橱窗、网站等媒体宣传吸烟的危害,提倡和鼓励不吸烟。要利用世界无烟日开展禁烟宣传活动。
十、学院将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和学生纪律考核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考核。即:教师违反禁烟规定的由考核办、爱卫办扣除考核分;学生违反禁烟规定的由学工处负责按学管规定予以处罚;违反禁烟规定情况严重的场所,由考核办扣除该场所使用、管理部门的考核分。
6.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篇六
为加强本单位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更好地履行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障顾客的身体健康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施的日常运转、保养、清洗、 消毒、安全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设施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三、二次供水水箱的清洗、消毒工具及设备必须专管专用。
四、设施必须加盖加锁以防范不安全隐患事故发生。
五、设施与饮水接触表面必须保证外观良好,光滑平整,所用防护涂料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规范要求,不对饮用水水质造成影响。
六、无水箱水质消毒设施的场所,必须配置水质检测余氯盒、专用饮用水消毒剂。每日测定水箱水质游离余氯含量并记录。管网末捎水游离余氯不应低于0.05mg/l,测试记录本必须保存以备检查。
七、通过设施所供给的饮用水感官性状不应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不应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不引起肠道传染病发生或流行。
八、每年应对二次供水用水箱进行1—2次全面清洗、消毒,设立清洗、消毒记录,并对水质进行检验,及时发现和消除污染隐患,如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卫生监督部门。
7.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篇七
公共服务是21世纪公共行政和政府改革的核心理念。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的建设, 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 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等提供保障。
1.1 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责任和核心职能
政府自国家产生以来一直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主导者。西方国家早期的政府组织扮演“守夜人”的角色, 政府提供的职责, 一是使国家安全不受侵犯, 二是公正司法, 三是建设并维护某些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技术进步和物质产品供给能力的提升, 我国公共服务需求增长迅速, 公共服务日益成为政府的重要责任和核心职能。
1.2 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共行政体系和公共服务模式
在建立“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 我们应当吸收“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有益做法, 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改变由政府独揽的公共服务建立方式, 在公共服务领域中引入竞争机制, 通过授权、分权、契约的方式, 把一些公共服务交给企业和其他社会非营利性组织来承办。还要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同时主动利用非政府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提供公共服务, 从而实现公共服务方式的多元化。
2 公共服务:现代企业发展中的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不仅关系到企业自身的持续发展, 还关系到社会的整体健康发展问题。在目前的社会条件下, 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 既需要法律制度的健全, 同时也需要企业的自觉行为。公司的经营活动对其所处的社会将产生很大影响, 同时企业也承担了相应的社会责任。
2.1 企业越来越成为社会上提供公共服务内容的重要组织之一
国家在公共服务中面临资源的缺乏或正面临着不断增长的“无法管制”的环境, 国家对其他社会行为者的依赖性也正在增长, 传统意义上公共管理的主体——政府, 不再是社会公共事务唯一的管理者, 公共事务由公共部门、商业组织和民间组织等共同承担。特别是为了有效地克服政府与市场失灵, 弥补政府功能与市场功能的不足, 企业也成为社会上提供公共服务内容的重要组织之一。
2.2 为社会提供满意的产品和公共服务是企业的重要社会责任
企业是营利性组织, 赢利是企业的基本特征。但企业的赢利只有在为社会提供有效的产品和服务、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基础上才是正当的、合乎道德的。企业应承担并履行好经济、社会责任, 为极大地丰富人民的物质生活、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企业不仅要强化经济责任, 还要强化社会责任。这就要求企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建立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产业, 发展循环经济, 实践和追求“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奉献”, 发扬“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共同富裕、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发展企业、回馈社会”的精神, 这是对现代企业责任的最好诠释。
2.3 企业在追求效率、提高自身竞争力的同时增强社会责任感
随着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发展, 合同出租、公私合作等各种将企业引入公共服务提供领域的方式将逐渐增多, 进一步加剧了企业间为了争夺公共服务领域市场的竞争, 所以企业应该不断务实创新, 培育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才能在公共服务市场化领域取得利益最大化。企业不仅要考虑效率还要更多地考虑公平, 这就要求企业在公共服务市场化领域担负更多的社会责任, 包括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也包括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 所以企业要不断增强和培育社会责任感以适应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发展需求。
3 构建以人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 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人们对公共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 在解决社会公共问题时, 政府、企业、非营利性组织间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 发挥各自资源优势, 相互协作, 形成一种整合力量, 对构建以人为本的公共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3.1 转变政府职能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根本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规范政府行为, 一个重要问题是政府角色的定位, 必须正确处理好政府、市场、企业的关系, 政府既不能越权、越位, 也不能弃权、缺位, 更不能滥权、错位, 而必须与民众、社会其他组织共同治理, 通过多种方式, 鼓励和培育第三部门、民营企业参与公共事业管理, 整合民间力量, 形成国家建设的协作网络, 以推动国家发展。这种共同治理的模式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弥补政府力量的不足, 实现责任共担和利益共享, 同时也将大大提高政府服务的水平。
3.2 政府为规范企业行为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法律保障
企业为社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如产品设计的无缺陷性、产品质量的保证、产品的安全卫生性、服务的有效性等, 部分的实现了企业的价值, 但由于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还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 不论是政府、企业还是社会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尚处于初级层面。政府部门对企业行为的监督过于放松, 只注重企业的利润和税收, 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没有强有力的约束。政府必须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将企业社会责任上升到法制的层面, 限制政府行为, 实行有效的政府监管, 为企业的良好运行提供必要的制度环境和法律保障。
3.3 政府要对市场化公共服务进行监督
我国进行社会化和市场化改革以后, 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中出现许多新的问题。一是存在着利用公共服务的垄断性, 人为地抬高消费品价格, 损害消费者利益。二是一些政府部门将社会化和市场化改革当做推卸政府责任的方法。三是社会的分配不公。要真正避免上述问题的出现, 政府要加强对公共服务的规范和监督。在公共服务市场化过程中, 政府和私营部门之间会有着广泛的直接接触, 从而使得权力寻租的机会也在不断增加。因此, 政府等公共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
3.4 政府、企业、非营利性组织优势互补
在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上, 政府部门主要依赖政府的命令机制, 第二部门主要依赖市场的价格机制, 而第三部门主要依赖社会群体的网络机制。在公共服务供给的合作机制中, 这三个部门之间的关系应由原来的“指挥—服从”、“配合—互补”转化成“合作、协议和伙伴”等关系, 组建灵活的合作方式, 构建多层次、多面向的公共服务提供体系。在当代, 政府应当整合社会力量, 注重与企业、社会非营利性组织建立水平式的伙伴关系, 共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共服务提供体系。
摘要:本文从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责任和核心职能出发, 阐述了政府要转变政府职能, 为企业提供有效公共服务, 建立良好的制度和法律环境, 加强监督, 大力引进竞争机制, 从而使政府、企业和其他非营利性组织优势互补, 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共行政体系和公共服务模式。
8.浅论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冲突关系 篇八
关键词:公共管理;公共利益;冲突关系;政府职能
新时代公民对政治参与的热情日益高涨,如何利用公民政治参与热情,激发公民“主人翁”意识,是政府各管理部门需要思考的问题。只有统一协调好公共管理事务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维护好公民切身利益,才能更好地鼓励人们参与到政治决策中来,促进社会公平,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体系。
一、公共管理的含义
公共管理是指政府部门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整合社会各种发展资源与力量,运用先进的管理、经济、政治、法律方法,提升政府办事效率,树立政府威信力,拓宽社会公共服务范围,从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其主体一般有两个部分,分别是政府部门和以公共利益为指向的非政府组织[1]。
公共管理是一种新型发展课题,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其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公共资源、公共项目、社会内容等三方面,它强调政府绩效的重要性,指出政府需要对社会治理承担主要责任,政府工作只有以维护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开展各项公共管理事务,才能得到公民的认可,建设服务型政府,比如政府要统筹规划矿产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土地资源的使用,要建立“村村通“公路体系。
二、公共利益的含义
公共利益,简单的来说,就是人民公共的利益,它不同于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也区别于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专指在特定范围内或者一定社会条件下多数主体相同的利益,具有主体共享性和主体数量可变化等特征。如何区别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是政府有关部门实践工作的重点[2],比如促进社会和平,保护公民隐私权和财产权等。
在我国,实现公共利益的主体是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政府有关部门需要统筹好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发展公共利益体系,明确公共利益范围,保护人民与国家的公共利益,比如有公民为追求个人利益的时候,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就需要国家运用法律的手段予以制裁。
三、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的冲突关系
从哲学的角度来看,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是统一和对立的实例,政府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理顺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关系,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升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政府职能发挥不到位,公共管理主体体系不健全
政府职能主要包括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和社会职能,在公共管理体系中,政府主要发挥其社会职能,即调节社会公平和组织社会保障的职能[3],但在现如今实行的公共管理体系中,政府职能发挥有待进一步提高。
比如财政部在2015年12月3日颁布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指出要大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完善新时期农村“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基本经济制度。在意见颁发之后,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发挥社会职能,统筹好政策与部门的关系,保障中央支持村级建设的专项资金能够实时、快速地分配到村民委员会,帮助完善村级公共管理主体,真正做到协调好公共利益与公共管理之间的关系,保护村民利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但是在现在的村民委员会中,缺乏真正的公共管理部门,其中的公共管理事务大多都由村干部决策实施,公共管理主体单一,降低了公共管理内容的透明度,加大了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利益冲突,即加大了公共管理事务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
(二)政府公共管理不到位,公共利益缺乏实体保障
政府对于公共管理活动组织不到位,公共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损害。比如在我国的部分垄断行业(电力公司、通信行业等)中,就存在一部分依靠自己的权利获取财物的现象,从这个现象中我们可以看出,政府对于这些行业的监督力度不够,让个人利益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处于优势,损害公共利益,加剧了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之间的不协调。
(三)公民参与政治程度不深,公共管理决策缺乏民主性
实现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政府和公民共同努力,统筹社会各界资源,出台各项政治措施。开展各项公共管理活动之前,需要采纳民众建议,从民众利益出发,实现公共利益。目前,我国公共管理体系较为落后,尤其在公民参与政治程度上。公共管理事务处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不能通过民主决策马上得出解决办法,民众建议不能及时采纳,造成了公共管理活动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冲突。
制定公共管理的政策中,政府部门往往在如何界定集体利益和公共利益中徘徊,作为维护公共利益的主体,政府部门需要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寻求集体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点,健全公共利益体系,明确公共利益范围,在不伤害个人、集体利益的前提下,减少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
比如在举行听证会的过程中,公共管理部门要拓宽听取民意的渠道,利用网络平台,广泛听取公民建议,在决策的过程中,参考公民诉求,增大管理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性,统一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
四、结束语
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之间是统一与对立的关系,从统一的角度来说,公共管理开展各项事务的目的是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从对立的角度来说,在实施公共管理的过程中,由于公共管理部门的缺乏,导致政府职能效应发挥不到位,加剧了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只有协调好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建立政府威信力,才能最大程度化的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卢秀娟.基于新形势的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冲突关系分析[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15,09:464-465.
[2]黄莹莹.浅论公共利益的属性——从《土地管理法》修改看公共利益的运用[J].法制博览,2015,21:97-98.
9.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篇九
为搞好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安全和卫生管理,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办公室、教室、会议室,多媒体室、阅览室、实验室、保健室、运动场、活动室、食堂、厕所等。
第二条 教室、阅览室内采光、照明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要求。第三条 必须并保持教室、阅览室等的空气流通,做好通风设备设施的管理。第四条 做好周边环境、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减少或禁止噪音,保证教学、工作、生活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实验室的废弃物,随时清除生活垃圾,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第六条 体育场地要经常检查场地设施,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维修,保证使用安全。严禁一切车辆进入体育场地内。体育场地只提供校内学生及教职工活动,校外人员必须办理租借手续,方准提供使用。要保持体育场地内外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洁卫生。
第七条 学校的校舍维修、改造以及设计必须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安全卫生要求。第八条
公共场所的使用部门应当建立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并配合学校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与监督管理。
第九条 学校按有关规定对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从业人员随时进行安全卫生培训并做好考核工作。
第十条
为保证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或健康合格证,才能从事本项工作。
第十一条 公共场所、公共环境工作人员应该按规程操作。
第十二条 凡不按本规定操作的单位或个人,如发生事故,学校将按有关法规进行人员调整,情节严重者,并进行经济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10.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篇十
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持有合格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方能上岗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3、旅店业、餐厅、咖啡厅、酒吧、茶座、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生等)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可疑传染病患者随时进行健康检查,明确诊断,取得合格健康证明后方可继续上岗工作。
4、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等,上岗后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培训。
5、按时组织从业人员到有资质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领取《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健康检查项目按卫生部有关预防性体检管理办法进行。《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均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6、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熟悉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各项卫生操作规程和有关卫生要求。
7、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应有连续三年应检与应培训人员、已检与已培训人员和已领健康证明、培训证明人员名单;应有卫生监督部门通知的体检不合格人员名单及其去向记录。
8、公共场所内供管水人员、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11.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篇十一
【关键词】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营利性 公共产品
一、引言
我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长期以来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公益事业的发展。随着我国城市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在城市化进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显得愈加重要,使得公共用地这一基本自然生产要素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我国不断深化供给制度改革,给公共用地固有的浓厚政治色彩的特殊属性带来巨大的冲击,打破“国有国营”一统局面,逐步走向市场。在2001年10月国土资源部发布新的《划拨用地目录》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以例举的方式扩大并具体明确这一分类的涵盖范围与内容,与以往明显不同的是土地属性有了实质性的变化,从单一的国家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方式到营利性土地以有偿取得和非营利性土地仍以无偿取得并存的两种方式。公共用地在考虑公众利益的同时,还要兼顾经济效益、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及城市合理发展。
二、我国城市土地供给方式分析
研究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营利性界定标准时,首先应先了解我国城市土地供给方式的前后变革。在改革开放以前,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资料一直处于我国政府调控之下,城市各单位用地依赖于政府的行政划拨。1978年后,在许多制度发生变革的情况下,土地制度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城市土地的供给不再是单纯的划拨。
1、行政划拨的城市土地供给方式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城市土地的供给模式如图1。
这是一种在计划机制的调节下,需求不完全决定供给的模式,用地单位作为需求者对用地量和用地位置基本上没有多大的发言权,因而需求对供给的决定作用并不是充分完全的。实践表明,土地行政划拨供给模式存在着诸多弊端,实行土地无偿供地,淡化了用地者珍惜土地、节约用地的观念。多占地、用好地能给用地者带来相应的利益和好处,造成占而不用、多占少用等浪费土地的现象发生。另外,传统的土地开发供给管理制度实行单纯的行政划拨供地,不允许土地使用权流通,土地使用者之间不能相互调剂余缺,妨碍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
2、改革开放后的城市土地供给市场化运作分析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体制逐步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化,市场规律在经济运行中逐渐发挥作用。城市土地供给模式逐步进入了“双轨制”。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是:行政划拨与有偿使用并举。土地供给的“双轨制”模式表明土地制度的不完善,在实际操作中带来诸如市场体系难以健全,公开竞争难以实现,土地价格难以透明等问题,也使一些行政管理者难以掌握实际管理中运用市场运作与行政划拨两种方式来分配公共用地,容易滋生为了谋求个人利益,不顾法纪,贪污腐败等行为的发生。
三、界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营利性与非营利性
土地供给模式引入了市场机制,给公共用地的属性也带来了巨大冲击。公共用地再不像以往单纯依靠行政划拨方式取得,无偿供给使用。而是开始从营利性的角度来分析其中的经济效益。我国开始探索该类部分用地的市场营利性,运用市场化来科学和有效地开展城市土地资产经营,发挥其经济效益,为土地用途及产权发生变化进行公平和合理的经济补偿提供依据。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本质属性是纯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如何划分其中的营利性用地与非营利性用地,可从该用地是否具有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生产经营的性质,所得产品如何分配,筹集资金的方式等方面入手进行探析。
1、排他性和非竞争性
法律和秩序、环境保护、物价稳定都具有纯公共产品的性质。而准公共产品,传统上被界定为不充分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郑秉文在他的《市场缺陷分析》中对准公共物品的特征进行了精辟的分析。公共用地中的营利性土地属于准公共产品,非营利性土地属于纯公共产品。在实践中如何区别呢?比较有价值的一种分类方法是区别出拥挤性的公共产品。对于准公共产品,虽然它的效用可为全社会所享用,但是随着消费者数量的增加将会发生拥挤,使得每个消费者从中所获得的效用有所下降,因而在消费上具有一定的竞争性。另一种分类方法是区分出价格排他的公共产品,指一种产品一方面是公共消费的,具有公共产品性质,但另一方面却又是只有承担一定的付费义务的消费者才能消费的,又具有私人产品性质。
可以看出具有非排他性和竞争性的公共用地则具有营利性,根据享用民众的多寡来决定其效用的大小,也即以市场的供求关系来决定该用地的利用价值;而那些纯粹的为广大民众享用,不因人多而增加,不因人少而减少,为城市的整体规划建设而服务的公共用地则是非营利性用地。政府把经营性的和非经营性的公共服务分开,避免造成财政的严重负担,以促进公共事业的发展,满足社会公众对公共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为公民提供平等的、无差别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
2、土地经营的性质
土地生产经营性质主要依据土地开发经营的主体、投入资金的来源、土地性质、土地收益等方面界定,包括政府经营、私人经营和及公私联合经营等模式。随着我国土地一、二级市场的建立,政府将手中储备的闲置土地进行出让,将土地的使用价值“变现”,使得土地资源依据市场合理配置。由此政府职能发生转变,由过去的直接参与经营管理者向监督管理者的角色转变。
政府为贯彻自己的公共经济职能可直接开发经营公共用地,通过建立公营企业、掌握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直接从事生产活动,为城市提供基础设施、绿地、娱乐场所等。多年实践表明,政府设立的公营企业存在缺乏降低成本和适应需求压力,经营上缺乏活力,其生产效率低,外在地表现为较高的成本和畸形的消费价格等诸多弊端,使得公益效应难以充分发挥。我国政府正探讨引进市场机制,采取政府与企业或个人联合经营的模式,提高运营效率。
3、所得产品配置方式
城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不仅具有一般公共产品的基本特征,还由于其隶属于城市这一特定的区域而具有特殊性。公共用地的受益范围存在有限空间性,无论是纯公共用地还是准公共用地,其受益的范围基本上被界定在城市区域之内,甚至是局限在一个特定的区域如社区、商业区等范围内,对于新来居民无需耗费更多的成本便可获得其收益。如何评价公共用地的所得产品合理配置呢?应从配置主体和受益主体两方面考察。该用地的配置主体是政府,受益主体是广大市民。对于大多数公用土地仍属于行政划拨的范畴,要求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对公共用地统一供给。图2可知我国城市公共用地从划拨到使用的全过程。
4、筹集资金的方式
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高效的公共管理和丰富的公共产品需要充裕丰厚的资金做坚实的基础。一直以来,我们都是靠政府公共财政支出,为广大民众“买单”,这毕竟是有限的。除了政府税收产生的公共支出外,还可采取吸纳社会资金入股等方式。公共产品与公共管理服务的资金来源包含政府税收产生的公共支出和经营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收费两种。具备纯公共产品属性的城市公共管理服务设施无论是增量或者存量的保养维护仍然需要政府提供,但可以通过招标以非政府方式产生;准公共产品属性的城市基础设施可以分为经营性的和准经营性的。前者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即可以通过股票和债券方式融资;后者可以通过双方的合作协议,政府和非政府单位合作提供。随着整个经济市场化进程加快和对内外开放度的增加,意味着政府对公共用地开发建设的垄断和控制会有所放松,将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公共用地领域的投融资活动,融资渠道多元化进一步扩大。
四、结论
建立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营利性用地与非营利性用地判定标准。本文运用公共经济学、土地经济学等理论,分析公共土地属性的纯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本质,主要从是否具有排他性、生产经营的性质、所得产品如何分配、筹集资金的方式等方面确立判定标准,划分营利性用地与非营利性用地。从而尝试确立评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适用理论和技术方法,不应仅仅从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角度出发,而应对营利性部分强化考虑市场经济效益,从而对该用地的综合效益做出整体评价。
【参考文献】
[1] 许根林:建国后我国城市土地供给制度的演变轨迹与改革思路[J].湖南商学院学报,2007,14(5).
[2] 於忠祥:论中国征地制度[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2006(5).
[3] 郑秉文:市场缺陷分析[M].辽宁人民出版社,1993.
[4] 文启湘、何文君:“看得见的手”范式的悖论及悖论困境——试论公共物品的供给模式及其选择[J].理论经济学,2002(1).
[5] 刘卫东、罗吕榕、彭俊:城市土地资产经营与管理[M].科学出版社,2004.
[6] 席恒:公与私:公共事业运行机制研究[M].商务印书馆,2003.
12.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篇十二
我国的公共管理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 一直都是政治导向型的政府管理模式, 政府主导着我们国家的全面公共管理。后来改革开放, 经济飞速发展, 我们的公共管理转变为经济导向型的政府管理模式, 在这个阶段, 许多时候国家的公共管理要让步甚至服务于经济建设, 因为那个时期经济的发展, 国家的腾飞才是所有工作的重心。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 精神层面的需求也随之增加了, 这个时候我们国家的公共管理就转变为我们现在的主要管理模式公共服务型政府管理。因为我们国家的经济起步和发展建设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 我们有着属于自己的国情和管理体系, 所以我们的管理模式虽然随着逐步吸取西方的先进管理经验有了一步步地改革和转型, 但中西方管理模式和理念的交汇并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过程, 我们的公共管理直到如今还是有着许多机械和相对滞后的地方, 需要国外后新公共管理运动来给我们一些启示, 所以本文就主要探讨一下对西方政府体制产生重大变革影响的后新公共管理运动对我国公共管理的重要影响。
一、后新公共管理运动带来的改变
1.实现管理主体多元化
后新公共管理运动打破了以往传统公共管理中政府职责不清。管理职能混乱的格局, 主张政府应该对自己的职责有一个清晰明了的定位, 政府只是政策的制定者, 应该把自己所有的工作重心放在为人民规划改善民生, 合理有效的政策建议上。而不是职责不清, 一边在制定政策, 一边又要插手执行, 这样不仅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 成本预算的超额, 而且政府俩手抓的工作方式也会大大降低工作效率, 增加工作成本。政府权责不明、工作没有主次、分不清具体职责, 更会造成政策建议出不好, 具体实行过程又因为导向性失误而产生各种困难。在公共管理事务中, 不是只有政府一个主体管理者, 还有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社区组织和公民公共管理自治组织等第三部门机构团体, 这些都可以在政策的具体实行中作为主导来代替政府的角色, 而让政府责任权利更加单一、明晰。
2.顾客至上的全新价值理念
后新公共管理运动之前, 行政大部分时候是以管理者为主, 而漠视忽视服务对象的。消费者不能在自己消费的过程中享受到自己花钱应该享受到的体验, 而是被动机械地接受服务人员按照他们店内要求提供的服务, 这根本不能满足消费者的社会需求。后新公共管理运动的革命改变了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关系, 使得政府的公共行政不再是管制行政而转变为服务行政。后新公共管理运动为顾客消费者呼吁, 把顾客抬到了一个相当高的位置, 倡导人权, 呼吁政府以人为本, 让管理者尊重消费者的主权, 时刻以消费者的需求作为导向, 提高管理者的服务质量。这样的运动使得我们的管理政府从以前的自己为主任性服务转变为开始根据顾客需求提供多样化和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政府, 从而产生了顾客至上的全新价值理念。
3.引入竞争机制
后新公共管理运动以前, 公共管理是政府一家之言的绝对行政力, 政府在公共管理的市场强加干预, 打压扶植, 造成很多竞争者因为没有政府背景而无法正常经营。后新公共管理运动改革提倡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发挥市场的自由杠杆, 政府不能从旁干预, 要在市场天平的导向中让更多具有更优质公共服务和服务质量的私营企业加入到市场活动的竞争中来。在这样的良性竞争中, 以竞争求生存, 以竞争求发展, 大大提高我们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让我们民众主体在公共服务中具有更多选择和享受更好的公共服务。
4.政府授权分权管理
后新公共管理运动之前, 传统的公共管理一直采用集权的管理方式, 虽然这样的统一支配管理有着一定的作用,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面对一些突发事件, 集权管理是不能满足民众要求的。后新公共管理运动强烈地批判了这样的集权背离基层民众意见的政府公共管理模式, 极力倡导用分权、授权的新管理办法来替代落后的集权管理, 这样才能更灵活、更高效地应对公共管理中出现的各种突发问题。
5.强调人力资源管理
后新公共管理运动以前, 传统的公共管理并不重视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 在人员的录用、任期和工资方面存在程序化问题, 也有很多的人员录用并不是通过公平的竞争上岗, 在人力资源管理上存在很大的关系型和指派性, 这不仅严重影响着工作效率和管理灵活性, 同时还对许多自身有能力的进步人士是很不公平的。因为在这样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下, 他们并没有机会获得和自身能力等价的工作。后新公共管理运动打破了这样的人力资源管理格局, 开始重视人才的选拔和竞争淘汰机制。后新公共管理运动取消了原先的工作不变更制度, 用短期合同的方法和绩效工资制来让员工产生压力和紧张感, 从而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后新公共管理运动对原来地位超然的公务员制度发起挑战, 一是一定程度上消减了公务员的工资, 二是打破了公务员终身不免职的旧体制, 提出要选拔出真正关心民众的人才来担当公务员的职务, 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公共管理建设, 指出真正关系民生建设科学合理的建议。
二、后新公共管理运动对我国公共管理的影响
1.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引入竞争机制
我国经济发展很长一段时间都是计划经济体制, 政府主导了大部分的市场和发展领域, 这大大降低了我国经济的发展效率, 在我国公共服务领域, 一旦政府占有绝对的或相对大部分的主导权, 这样的管理机制就会显得机械化、呆板化以及效率低下。后新公共管理运动中引入竞争机制来调整政府与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 使得公共服务管理灵活、高效、具有了生机。我国受后新公共管理运动影响, 在市场上和社会中也引入了竞争机制, 打破政府垄断, 大幅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也带来了市场的公平与繁荣。
2.借鉴国外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
后新公共管理运动带给西方国家的并不仅是一场公共管理方面的改革和转型, 而且这场运动也从思想层面上彻底激活了西方国家各个领域的创新发展意识。我国很多时候发展管理有些因循守旧, 一成不变。后新公共管理运动不仅带给我国后新公共管理的理论作为我们求变求新的基础, 同时还带来了国外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 这对以国企作为主要经济重心的中国发展模式有着很重要的影响。我国的公共管理要在继续完善现有管理方式的同时, 合理借鉴国外先进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和管理理念, 使其和我们的原有理念进行融合, 在此基础上求突破、求创新, 更好地实现我国公共管理在新时期的发展。
3.转变政府职能, 强化政府管理职责
我国的公共管理过去是政府当家作主的领导机制, 这也属于西方国家后新公共管理运动之前的集权方式, 随着后新公共管理理念的影响和深入, 我国的公共管理体制也开始有了改变和新的发展。转变政府职能, 推动政府改革, 强化政府管理职责, 我们政府在新的转型中不再单单是我们国家的领导者, 更是我们民众的服务人, 政府要以更好的服务人民作为新时期的工作重心。过去的政府权力过于集中, 大事小事包揽, 造成权责不清, 事情重叠杂乱, 行政管理更是混乱, 也更谈不上实在地服务人民。我们要在后新公共管理运动中得到启示:政府应该还权于社会和普通民众, 以更好地为人民创造利益作为最重要的政府实践, 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从根本上转变政府职能, 强化政府管理的职责, 实现我国公共管理的巨大转变和成功。
西方国家的后新公共管理运动带来了许多政府管理实践中创新和后现代意义的理论基础, 这对我国的公共管理有着重要的影响, 很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但在应用到我国的具体公共管理改革中时, 我们一定要结合实际国情。对这些后新公共管理理论加以分析、选择、取其精华的影响来发展自身。唯有这样, 我们才能从后新公共管理运动带来的影响中学习和吸收利于我国公共管理发展的成功经验, 进而成功地推动我国的公共管理改革。
摘要:我国的公共管理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经历了一段较长却衍变缓慢的发展历程, 国外后新公共管理运动新视角、新体验的冲击, 对我国的公共管理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结合我国的公共管理实际, 我们来研究国外新公共管理运动对我国公共管理的影响。
关键词:国外后新公共管理运动,我国公共管理,影响
参考文献
[1][英]简·莱恩.新公共管理[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 2004.
[2][美]尼古拉斯·亨利.公共行政与公共事务 (第八版) [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6.
[3]唐兴霖.公共行政组织原理:体系与范围[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 2009.
13.小学学校公共场所的管理制度 篇十三
2、不能在桌椅上乱涂乱画或贴图片,刮刻字。(违者扣3分)
3、不能非常用力地开窗户。(违者扣2分)
4、拉窗帘的时候,要小力一点,不要随意拉扯。(违者扣2分)
5、不能在墙壁上乱涂乱画。(违者扣2分)
6、不要刻意用劳动工具去做危险的动作,或刻意破坏。(违者扣2分)
7、擦黑板时,要拿好黑板擦,不要用力挥摆,尽量少失手。(违者扣3分)
8、不用刻意去拉窗户外的护栏,也不要用笔在上面写字,涂鸦。(违者扣3分)
9、开门时不要用脚去踹或用身体去撞。(违者扣6分)
用电管理制度
1、不要乱开灯和开电风扇,否则在记分本上扣1分。
2、要用电必须经过老师或用电管理员同意后才能开灯。
3、用完灯和风扇要及时的关掉。
4、不要在电灯和电风扇上挂东西。否则在记分本上扣1分。
14.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 篇十四
一、建立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组织和机构,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
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公共场所传染性疾病对人体的危害。
三、有计划地改造公共场所卫生设施,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的管理。
四、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疫情要及时逐级报告,并做好疫情报告登记。疫情报告告顺序为:顾客或从业人员、部门负责人、企业卫生管理组织、企业负责人、各地卫生监督所、卫生厅(局)。
五、对发生疫情的场所应做到及时消毒,其他场所隔周用有效消毒药剂进行消毒。
六、发现顾客患有传染病,立即进行隔离,配合卫生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15.国外公共媒介管理制度借鉴研究 篇十五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认为,“公共媒介既不以营利为目的也不为国家所有,它将商业压力和政治干涉排除在外,其存在是提供公共服务。通过公共媒介,公民获得信息、接受教育,并享受娱乐。当多族群的利益、节目的多样性、编辑的独立性、适当的资助方式、责任和透明度有保障之时,公共媒介可以起到民主基石的作用”。国外公共媒介的概念和制度源自欧美国家,一般认为公共广播电视发端于英国广播公司(BBC)。成立于20世纪20年代的BBC于1927年开始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在英国,BBC长期在公共广播电视服务领域占据垄断地位,这一地位得到了《皇家特许宪章》的保护。《皇家特许宪章》规定了BBC的宪制地位,并为其制定了总体目标和服务职能,即凭借其良好的广播节目和服务,丰富人们的多元文化生活,提供优质、准确的各类信息、教育及娱乐节目,并确立了诚信、求真、意见多元、不偏不倚、公平、保护隐私、保护出境无助人士、保障儿童的福利、以公众利益为依归,以及对社会公众高度负责作为其追求的价值观。由于广播电视媒介准公共产品特性,决定了广播电视媒介是公共服务传媒系统中的最主要角色,本文公共媒介仅指广播电视。
一、国外公共媒介“公益性”内涵
国外公共媒介“公益性”内涵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非营利性
公共媒介不同于商业媒介,其最大的特征就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受利润的驱使,旨在为社会公众服务。为此,《美国公共广播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美国公共电视属于非营利性组织,该组织虽然从事商品生产、流通和服务,但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属于民间组织。美国公共电视网同时遵守《哥伦比亚特区非营利公司法》。关于非营利组织,美国联邦税法规定必须具备这样一些条件:首先,非营利组织须把教育、宗教和文化等公共事业作为自己的主要活动内容;其次,非营利组织机构的运营目标要和美国联邦税法规定的各种免税理由相符;再次,组织经营活动的净收入只能用于社会公益,不能被个人占有、支配;最后,组织不得参与某些政治活动,如政治选举、立法等。非营利组织创办的目标和宗旨是:完成政府规定的社会公共服务,以及那些来自社会上有公共需求但由于各种原因政府或营利性组织都无力或不愿承担的公共领域服务任务。《美国公共广播法》第六条明确规定美国公共电视网不得放行股票或股息,公司任何职员除了合理的薪酬外,都无权从公司收入中获得任何额外的私人利益。美国公共电视资产所有权属于社会全体公众,不能进行市场交易、强制兼并等,但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合并。在政治竞选中,美国广播公司不得赞助或以任何形式支持任何政党或公共机构的候选人。非营利组织不得营利只是针对非营利组织的基本目标,即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公司财产转变为个人财产,但这类组织可以通过经营性活动获利。非营利组织可以通过提供服务收取费用,如收视费、执照费等,但其获得的利润只能再次用于本组织的运营和管理。为此,美国公共电视网所有收入只能用于制作节目、设备更新、人员培训以及企业自身的发展建设等费用支出上。
(二)平等服务
平等是公共媒介公益性追求的最终社会价值之一。“平等服务”的内涵主要指公共媒介在该国范围之内必须为所有公众服务,不能因公民的社会地位、教育背景、收入高低等不同而有所歧视,对每个公民都要一视同仁,不能像商业媒介那样根据目标市场的需求制播不同的节目内容来满足特定人群的需要。日本《广播法》要求日本广播公司(NHK)应尽可能地向盲人、聋哑人等残障人群提供特殊服务,使用特殊方法帮助他们理解电视节目的内容,满足他们的各种需求。《美国公共广播法》第一条也做了规定:“为了公众的利益,鼓励发展有创造性的节目,使得收听不到广播和高质量广播服务的受众需求得以满足,尤其是儿童和少数民族。为了公众的利益,联邦政府确保所有美国公民都能通过所有可以利用的正当的传播技术来享有公共广播服务。”美国公共电视平等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人们不分种族、职业、性别、收入等,都平等地享有媒介接近权和使用权;有平等参与体验节目内容的权利;公共电视台制作节目要以公开、共享为基本原则,在反映本土文化特点的同时尽量提供多元化和少数族群的文化、知识信息,使不同族群都能平等地深入了解本民族文化或其他族群文化及各类知识。美国公共电视所禀赋的这种尊重所有人的需求,承认美国社会多元文化并存的价值观,充分反映了美国社会文化的多元性及复杂性。
(三)独立性
独立性是公共媒介的又一个重要特质。实际上公共媒介应该是一个人们可以自由表达观念、意见的论坛,各种信息、不同意见和批评流通其间。但是要想使这个公共论坛发挥其作用,公共媒介必须免予商业压力和政治干扰而保持自身的独立。如果公共媒介提供的信息受到政府的影响或为商业目的而制作节目,公共媒介服务公众的宗旨就会受到质疑,公众将有可能不再信任它,它也有可能沦为政治集团的工具或商业集团的附庸。独立于政府和商业企业,为公共利益服务是公共媒介的一个显著特质。为保证其独立性,在西方大多数国家公共媒介从成立之初,就把非政府和非商业作为基本的原则加以规范,在制度层面设计了相对比较独立的公共法人管理制度,在资金保证方面主要通过执照费、国家财政补贴和社会捐助等形式获得。西方公共广播电视大多都是在该国议会通过的广播电视法或专门公共广播电视法的制度规范下成立的,资产归全体公民所有,其经营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公共电视台由宪章约束自身规范,由政府或议会任命的理事会管理,编辑独立,不代表任何党派、政治和营利团体的利益”[2]。
二、西方国家公共媒介管理体制
西方国家广播电视产业普遍实行公共广播电视和商业广播电视并存的双轨制,这两种体制各有其特点、服务对象和目的。公共广播电视把受众当成“公众”或“公民”,其主要服务目的在于实现受众的各种权利,如传播权、知晓权、媒介接近权等,把追求媒体的社会效益、满足社会多元文化需求、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作为追求的目标,通过提供文化、教育等社会公共需求的节目,实现媒体的社会功能。其经营管理主要依靠收视费和政府财政补贴。商业广播电视则把受众当作消费者,当作市场主体,把提高收视率、收听率,提高经济效益当作追求的目标,他们不会制作不赚钱的节目,主要以广告作为收入来源。在西方国家,公共广播电视提供的是政府或商业电视不愿意或无法提供的公共产品,而商业广播电视根据不同受众的需求制播适合不同受众的节目,其最终目的是为了营利,公共广播电视和商业广播电视并存的双轨制是西方广播电视体制的一种普遍选择,也是有效制衡社会公共利益和企业、个人利益以及社会福利和市场效率的一种比较合理的制度设计。
在西方,由于不同的文化背景、政治体制、经济环境等,使得不同国家公共广播电视体制也存在很大差异。有的国家实行的是由政府单一垄断的公共广播电视体制,国家只有一家公共广播公司,承担着全国所有的公共广播电视服务,其经费来自国家财政拨款,如英国、加拿大、日本、瑞典等国家。有的国家实行的是二元化的公共广播电视体系,国家有两个不同的公共广播公司,它们采取不同的经营管理方式,分别独立地承担着不同的公共服务,当然它们的经费来源也不相同,如意大利、匈牙利、澳大利亚等国家。还有一些西方国家实行的是多元分营的公共广播电视体制,有公共广播电视也有商业广播电视,有全国性的也有地方性的,通过不同体制广播电视间的竞争,充分保障服务内容提供的公平性和多样性,如美国、俄罗斯、法国等国家。以上国家虽然在公共媒介管理体制上有差异,但仍有一些核心特征是世界上所有公共广播电视机构所共有的,并且这些国家通过制定广播电视法规确保广播电视对公众服务,这值得我们借鉴。
在英国,英国广播公司(BBC)及第四频道提供全英公共广播电视服务,英国广播公司事务受《皇家特许宪章》及该公司与文化、媒体及体育部大臣签订的架构协议管制。《皇家特许宪章》规定了BBC的宪制地位,为该公司制定了公共服务一般责任,即通过话音及电视广播节目提供信息、教育及娱乐服务,借以服务公众。此外,《皇家特许宪章》规定英国广播公司须定期接受来自外界的有效审检,包括公开会议及座谈会。通信委员会是英国法定的独立管制机构,也是英国通信业的竞争管制部门。该委员会于2005年发表报告指出,“公共广播电视服务的宗旨就是为公民提供文化信息,使他们加深对这个世界的认识;激发他们对文学、艺术、科学、人文等领域的广泛兴趣,借以反映和强化认同;使公众知悉不同的文化和较另类的观点。公共广播电视服务内容的特色是高品质、原创、多元化、卓越、有吸引力和广泛供应。这是培育一个民主社会负责任的公民必要的文化目标,同时也是追求数量、利润和‘最大公约数’的市场无法或者不愿提供的”[3]。
德国公共广播电视服务主要由德国公共广播电视联盟及德国电视二台提供。德国的广播电视体制实行的是双轨制,于1991年制定的《州际广播协议》界定了德国公共广播电视联盟的公共服务权限。《州际广播协议》由德国所有州政府缔结,并得到所有州议会的批准。该《协议》就德国统一后存在的广播业双轨制的现状指出:无论是公共还是私营商业广播电视服务都须保证公众能自由表达意见,鼓励不同意见的多角度表达。联邦内各个州所设立的所有广播电视机构都肩负同一使命,就是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文化、信息、教育及娱乐节目。
与多数欧洲国家广播业发展体制不同的是,美国广播业一开始就以商业性和市场为主导,而欧洲国家大多是先有公共服务体系的充分发展,之后才开始有商业广播。1927年通过的《1927电台广播法案》,标志着商业广播在美国正式形成。1967年通过《公共广播法案》时,美国商业电台和电视台统治广播频谱已经整整40年。在美国,公共广播局是1967年依据《公共广播法案》成立的私营非营利机构,公共广播局负责公共广播电视服务有关研究,从而推动美国公共广播电视在教育、文化等领域的服务。《公共广播法案》明确了美国公共广播局的公共服务权限:旨在负责美国公共广播电视制播高质量的、原创的、卓越的广播电视节目,推动美国公共广播电视的全面发展。所有节目都必须遵守客观及均衡的原则,并且这些节目只能由公共广播电视机构播放。公共广播局在执行其职能时不得干预或控制公共广播机构,以确保公共广播机构及系统获得最大的自由度进行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
三、西方公共媒介公共服务的三种提供模式
公共产品供给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众的公共需求,实现社会公共利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物品属性的变化,公共产品的供给模式也发生了改变,主要体现为从单中心供给模式向多中心供给模式转变。公共产品的生产、流通、供给等环节可选择多元化的供给主体,既包括市场方式,也包括不同类型的组织。在西方,公共服务的供给有如下三种模式:
一是公共产品供给的国家机制。这种机制的公共产品供给主体是政府,政府通过政治统治的方式和管理社会的手段保证公共产品的供给。首先,为消除城乡间、不同地区间以及不同群体间事实上存在的不平等,政府通过财政税收等手段建立一定的社会保障体系,以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各项权益的实现,维护社会公正。其次,政府本着为公共利益服务的宗旨,运用治理社会的强有力工具,从手段上强制公共物品的供给。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公益性和公共物品的公共性相一致。再次,政府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和社会资源,通过提供公共物品来谋求自己的政治诉求和保障国家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但是这种供给机制容易受到利益集团以及政策决策者个人偏好和利益的驱使,使得公共物品的供给有可能和公共物品的公益性相悖;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的同时也会考虑成本和收益,如果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缺少必要的规制,将可能导致政府公共物品供给的非经济性;政府组织机构中的科层制容易导致政府与公共服务的对象脱节,造成政府公共服务的效率低下,满意度下降。
二是公共产品供给的市场机制。市场作为供给主体,通过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以市场规律、市场法则作为供给手段,把生产、交换、消费等环节的信息迅速传递给生产者和消费者,使其作出决策。市场供给机制通过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可以提高市场主体的积极性,迅速反映消费者的偏好,不断提高供给效率。但这种机制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的,当公共产品不能有利可图时,作为“理性经纪人”的市场就会退出。另外,市场中存在的垄断行为、外部性、信息不对称性、基于产权的分配机制以及市场的逐利本性等因素,都有可能影响到公共产品的公益性、公平性和公正性。
三是公共产品供给的社会机制。社会组织是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社会组织在自愿提供公共服务的前提下,通过非市场、非政府的途径生产和提供公共产品。在西方,随着公民社会的形成,人们的自治愿望、自主意识不断提高,一些社会组织本着为公共服务的原则志愿生产和提供公共产品,这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并弥补了政府供给的无效率性和市场供给的无公益性,丰富了公共产品的供给模式。
四、西方公共媒介提高影响力机制
目前,西方国家特别是欧美国家对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认识秉持两种价值理念:一是公共广播电视传统,这种传统把受众看成是社会公众,“以公民为本”,广播电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一种公共物品,它服务的是公民社会、文化、教育等非市场、非个人和集体价值取向。公共广播电视机构独立于政府和市场,为全体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教育和娱乐服务,建构公共价值观。英国是这种传统的代表,从BBC建立至今逐渐形成了以BBC为核心的包括独立电视网、公共广播电视机构等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共服务体系。二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商业广播电视传统,这种理念把公众看作是消费者,更加关注市场和个人价值,认为广播电视作为一种产业,其提供的信息、教育、娱乐产品和服务等是一种商品,公共服务就是提供给公众的在一定的价位上能承受得起的服务,而商业广播电视完全能够生产和提供这种服务。这种观念随着有线、数字技术的发展和全球商业化进程的推进,成为一种发展趋势。
公共广播电视制度肇始于欧洲,其宗旨是通过提供均衡的服务、丰富多样的内容,为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文化节目,培养受众的审美情趣,提高受众认识世界的能力,保证所有公民及时获得信息、文化和教育的权利,在伦理规范上强调了保护少数群体、弱势群体的利益,不论受众地位高低,均同等享有公共服务的原则。由于公共广播电视的上述特点以及受众大多位于社会中上层且人数众多,公共广播电视的影响力不容小觑。
为确保公共媒介为公众利益服务的公益性,增强社会影响力,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普遍通过立法或司法手段,从制度上保证公共媒介为社会公众服务。
西方国家大多都在本国实践的基础上制定了符合本国国情的传播体制,以保障公共广播电视媒介实现服务社会公众的功能。美国通过制定各种法律、自律机制,实行多元财政体制对公共广播电视进行管理。同样,英国也通过专门立法、社会监督、政治控制等手段和方式,以执照费作为收入来源,管理和规范英国广播电视机构。西方各国公共广播电视制度从主体认定到资金来源再到企业经营管理机制等有所不同,但各国的公共广播电视制度都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完善、调整,以最大限度地保证、提高公共媒介的社会影响力。
五、西方公共媒介制度给我们的启示
公共媒介是媒介的一种呈现状态,也是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结果。虽然英、德、美等发达国家的媒介制度不尽相同,但它们公共广播电视服务的根本目的都是满足社会公众的不同需求,旨在保护公民的视听权益和文化需求的多样性。为此,国家通过立法、司法、政府控制、内部控制和社会监督等手段,从制度上确保公共广播电视履行其应有的社会责任。
通过研究西方国家公共媒介制度,旨在推进我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制度安排,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媒介管理制度。为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建设:第一,根据我国广播电视发展实际,对广播电视进行分类管理,实现分类立法、分类目标、分类保障和分类运行。第二,针对公共广播电视,把重点放在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的制作上,满足不同人群的视听需求,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文化节目和各种信息。第三,加快国家层面的立法,从法律上规范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主体、服务宗旨、服务范围及惩罚措施等,使其具有强制性。第四,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财源体制、监督机制等方面加快健全广播电视体制机制,从而有效保障公共服务的长期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这是构建我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的核心环节。
摘要:公共媒介以提供公共产品,满足公众需求,服务公众为目的 。西方国家普遍在实践的基础上建立了具有本国特色的公共传播体制。西方国家公共媒介的传播制度,为中国的公共媒介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西方国家,公共媒介,媒介制度,借鉴
参考文献
[1]周小普.美国公共电视网公益性内涵浅析[J].国际新闻界,2007(6).
[2]冯广超,冯应谦.世界公共电视的生存及争议[J].中国传媒报告,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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