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2024-09-08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精选12篇)

1.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一

我比较喜欢看的一本书叫《The Cricket in Times Square》,中文版的名字叫做《时代广场的蟋蟀》,作者是乔治?塞尔登,而其原版的插画作者则是大名鼎鼎的插画师——盖斯?威廉姆斯,他是一位享誉全球的插画大师,曾为多本经典童话配图。是的,你没有听错!我所介绍的就是一本儿童文学,一个有关蟋蟀、老鼠、猫之间的友情故事。

曾经,我也对它嗤之以鼻,不屑一顾,却不曾想偶然的一次看了中文版的故事,便开始对它着迷,我寻到了一只别样的、与众不同的蟋蟀,我看到了蟋蟀、猫等等各种生命之间的爱与关怀,我听到了来自大自然,能够涤荡心弦的那种音乐之声。配着大师的插画,我仿佛感觉他们就活在我的身边一样,而我则成了意外遇到蟋蟀柴斯特的主人——玛利欧。

现今,我已读完了这本书的英文原版,凭借着中文版的记忆,那些陌生的单词好像也变得亲切而熟悉,看着插画我也能猜出一些词的大意。不借助其他的东西,就能大概读懂一本英文故事,难道不是一种自我的提升,一种自我的成长吗?

都说什么年龄做什么样的事,我们已然成为了一名大学生,应当有着自己的理想与重担,这是自然规律;而保持童心,则是另一回事。童心与初心都是我们最该坚持的,童心不改,能让我们在艰难面前坚强而简单,当你放下世故与圆滑再去看世界,用童心的状态去看周围的事物,你会发现一切都是那么的有趣美好。

你可以读这样一本故事,提升英语阅读能力,逐步丰富英语方面的阅读技巧;你可以读这样一本故事,寻觅自己丢失的童趣,像沈复一样“常于土墙凹凸处,花台小草丛杂处,蹲其身,使与台齐;定神细视,以丛草为林,以虫蚁为兽,以土砾凸者为丘,凹者为壑,神游其中,怡然自得。”你可以读这样一本书,和整个时代广场地铁站——不,是和全纽约一起倾听,倾听一只小小的蟋蟀天籁般的鸣奏!你可以读这样一本书,感悟些许人生哲理,一次偶然的机会,让蟋蟀柴斯特将自己的音乐天赋展示给世人,一位音乐老师用手抚着心脏说:“这只蟋蟀是从这里鸣奏出来的!”。所以说,一件偶然的事情,有时候会改变人的一生。

2.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二

一、《诗经·唐风·蟋蟀》的乐舞意象

诗、乐、舞三位一体是先秦时期人们普遍表达思想情感、抒发意志情怀的一种艺术形式。《礼记·乐记》:“诗, 言其志也;歌, 咏其声也;舞, 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 然后乐器从之。”诗即歌词, 在实际表演中总是配合音乐、舞蹈而歌唱。《诗经》中的“风”就是收集民间诗歌编纂而成。《墨子·公孟》中记载:诵“诗三百”, 弦“诗三百”, 歌“诗三百”, 舞“诗三百”。可见, 《诗经·唐风·蟋蟀》就是春秋时期晋国民间吟唱、动容的歌词, 而从这些歌词中我们不难发现它是以蟋蟀在一定时空中存在的象反映着当时晋国民众的情感和意志。

意象, 从根本说是取物寓意、托物以言志。对于乐舞意象, 可以解释为以声音、动作为载体, 为反映人们情感和意志所创造的一种艺术形象。要了解《诗经·唐风·蟋蟀》的乐舞意象须先从蟋蟀之象入手。蟋蟀亦称“促织”、“趋织”、“吟蛩”、“蛐蛐儿”。蟋蟀的身体结构使其具有善于鸣叫、跳跃、飞行的三大特性。此外, 蟋蟀也是好斗的一种昆虫。正因如此, 古往今来蟋蟀不但是人们喜闻乐见的玩物, 更是文人雅士抒情言志的依托之物。《诗经·唐风·蟋蟀》全诗脱口而出, 直吐心曲, 坦率真挚, 以重章反复抒发, 语言自然中节, 不加修饰。押韵与《诗经》多数篇目不同, 采用一章中两韵交错, 各章一、五、七句同韵;二、四、六、八句同韵, 后者是规则的间句韵。作为乐舞的唱词, 以句为节读起来朗朗上口, 韵律近乎完美, 配之以丝、竹、革、木等乐器演奏, 旋律优美动听, 舞蹈随诗乐翩翩而起, 诗、乐、舞融为一体, 相得益彰。《史记·孔子世家》中载:“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 去其重, 取可施于礼义……, 三百五孔子皆弦歌之, 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 礼乐由此可得而述, 以备王道, 成六艺。”这正说明了《诗经》是可以配乐演唱的。乐手们时而鼓琴抚瑟模拟蟋蟀的鸣叫声, 舞蹈表演模仿蟋蟀跳跃、抖动着, 亦步亦趋;不一会儿音乐戛然而止, 此时舞蹈没有了动作, 只是俯身匍匐在大地上模仿蟋蟀安静的状态。舞蹈队形时而集中、时而分散;音乐时而声势浩大、时而平静如水。演员们围成一个圆圈模仿蟋蟀打斗着, 不久突然翻身趴在了地上显出很疲惫的样子。唱着、跳着从野外到屋内, 表现着蟋蟀在野、居堂的不同形象。屋内音乐回荡;动作张、弛、开、合, 一边吟唱着, 顿首投足, 踏地起舞, 感情澎湃激荡。《诗·大序》曰:“言之不足, 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 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 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此时, 晋国先民们正是以诗、乐、舞一体的形式借蟋蟀之象抒发着其意志。蟋蟀在后来的文学作品中大多时候被看成是凄凉、忧伤的形象, 白居易就有“犹恐愁人暂得睡, 声声移近卧床前”的诗句。蟋蟀多出现在一年季节更替的秋冬之际, 时令变化难免会引起人们对生命的思考。加之其鸣声短促、凄切, 闻之使人容易产生悲凉、忧郁之感。对于《诗经·唐风·蟋蟀》所表之意众说纷坛, 观点不一, 但是透过乐舞之象我们可以窥见其一二。唱词中写到“蟋蟀居堂”, 诗人用拟人化的手法来描写蟋蟀此时已经从野外迁至屋内。《国风·豳风·七月》有载:“七月在野, 八月在宇, 九月在户, 十月蟋蟀入我床下。”“九月在户”与“蟋蟀在堂”说的当是同一时间。《国风·豳风·七月》用夏历, 此诗则是用周历, 夏历的九月为周历十一月。古人常用候虫对气候变化的反应来表示时序更易。这时天气已渐渐转凉, 想到时节更替, 这一年又到了岁暮不觉产生一种“岁聿其莫”的悲凉之感。“今我不乐, 日月其除”这里的“乐”不仅仅有寻乐、享乐之意, 还指代其它要及时做的事情。诗人感叹时光流逝, 应及时寻乐, 更应勤勉、奋斗。而又产生“无以大康, 职思其居”的劝诫之言。最后提出了“好乐无荒, 良士瞿瞿”, 好乐应节制在限度之内, 要时刻警惕, 收敛。因此, 我们不难看出《蟋蟀》旨在说明:时至岁末, 诗人引发了对生命思考, 时节更替时光流逝, 应及时勤勉、奋斗。同时又在警戒晋国上位者要依礼行乐、又不可过乐;平民更要依时从事农业生产活动, 表达了作者忧深思远的情怀。这也正是《诗经·唐风·蟋蟀》乐舞所达之意。

二、《诗经·唐风·蟋蟀》乐舞的时代特征

艺术是对社会现实的一种反映。《诗经·唐风·蟋蟀》的乐舞意象, 不单是对晋国自然、人文环境的反映, 也是晋国农耕文化的写照。

1、农耕文化的真实写照。

恩格斯说:“农业是整个古代世界的决定性的生产部门”。[1]农业的发达不但为人的生存奠定了基础, 也为古代乐舞的发展提供了先决条件, 《诗经·唐风·蟋蟀》乐舞的出现是农耕文化的产物。在远古时代, 晋南气候适宜, 很早就有了人类活动的足迹, 西侯度、丁村文化遗址的发现就证实了这一点。在尧、舜、禹时代发展为氏族部落联盟政治和农耕文化的中心。《尚书·尧典》记载“乃命羲和, 钦若昊天, 历象日月星辰, 敬授人时。”可见, 在尧时, 人们已根据天象制定历法, 按照时令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为此, 当时流传的《击壤歌》中就唱到:“日出而作, 日入而息。凿井而饮, 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诗经·唐风·蟋蟀》的出现, 从另一个角度告诉人们农耕不仅要依天时而春播秋收, 更重要的是要利用农闲季节的冬天休养生息。同时警戒国君、上位者要勤于朝政, 不要因为好乐过度征用劳役, 而使农业荒废。

2、社会现实的客观反映。

艺术源于现实, 是在现实的基础上整理、加工而形成的一种高于现实, 比较完美的形式。《毛诗序》中载:“《蟋蟀》, 刺晋僖公也。俭不中礼, 故作是诗以闵之, 欲其及时以礼自娱乐也。此晋也, 而谓之唐, 本其风俗, 忧深思远, 俭而用礼, 乃有尧之遗风焉。”晋僖侯又称晋釐侯, 是西周诸侯国晋国的第七任国君。据史书记载, 晋釐侯在位时, 正是西周天子旷绝、狁猖獗的共和之世。郑笺云:“忧者, 谓邻国侵伐之忧。”根据这些零星的记载以及西周至春秋时代戎狄各部处于晋西北的状况可以推测, 在西周时期戎狄势力入侵宗周之地时, 也给晋国的安宁带来了很大的威胁。《诗经·唐风·蟋蟀》就体现了当时晋国先民们的忧患意识。社会安定和谐, 才能物阜民丰, 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农业发展的前提条件。在内忧外患的形势下, 为保证农业生产人们祈愿社会的稳定, 思深忧远的忧患意识不禁在乐舞中表现出来。《诗经·唐风·蟋蟀》不仅表现的是农民为保证农业生产而产生的忧患意识, 也在说明晋国国君、上位者对国家稳定的忧虑。

艺术, 是表情达意、以物言志的一种手段。任何一种艺术形式都是由其象表其意, 反映着客观存在, 受着社会现实的影响和制约。《诗经·唐风·蟋蟀》以一种诗、乐、舞三位一体的艺术形式反映了当时晋国的农耕文化和社会现实。

参考文献

3.聆听时代广场上蟋蟀的歌声 篇三

这个童话故事讲述了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这个写于20世纪60年代的童话故事感动了全世界,受到各国读者的喜爱,成为描写友爱与温情的经典之作。本书曾荣获1961年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走近作者】

乔治?塞尔登

1929年生于美国康涅狄格州,原名乔治?塞尔登?汤普森。自耶鲁大学毕业后,他本有意朝剧本写作的方向发展,但在朋友的鼓励下走上儿童小说的创作道路。《时代广场的蟋蟀》是其代表作之一。

【作者故事】

乔治?塞尔登是一位了不起的儿童文学作家,他写了不少儿童文学作品,其中《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他的代表作。他在纽约工作和生活时,每天乘坐地铁上下班。一天晚上,他回家路过时代广场地铁站的时候,意外地听到了一只蟋蟀的鸣叫,让他想起了遥远的故乡,于是写下了这本书,寻找回家的感觉。

【人物列表】

生活在时代广场地铁站一个废弃排水管中的一只老鼠——塔克

来自康涅狄格州乡下草场的一只小蟋蟀——柴斯特

时代广场的一只流浪猫、塔克老鼠最要好的朋友——亨利

【故事梗概】

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老鼠塔克和忠诚、憨厚的猫咪亨利,接着又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诚友情,也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更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片段欣赏】——让我们一起来读一读书中的精彩片段吧!

柴斯特蟋蟀正做着梦。梦里,它坐在康涅狄格州的老家那根树桩的顶上,嚼着一片柳树枝的叶子。它咬下一点点儿叶片,把它嚼碎了,然后吞下肚去。也不知道是什么缘故,叶子的味道却不如往常,干干涩涩,有点儿像纸一样,还带着点儿苦味。但是,柴斯特还是继续嚼着,心里盼着它的味道会慢慢变好。

梦里,忽然起了风暴。阵阵尘沙刮过了草原。风沙不停地绕着它的树桩打转,一阵灰尘吹进了它的鼻孔里,柴斯特开始打起喷嚏来,不过它还是紧抓着树叶不放。然后它又打了好大一个喷嚏,这才终于惊醒过来。

柴斯特望了望周围。原来它正在梦游,竟坐到钱箱边上来了。梦里的风暴,其实是进站的列车刮进报摊的一股脏空气。那一阵飞在它周围、久久不散去的灰尘,还把它呛得咳嗽个不停。柴斯特低头看看两只前腿,心里巴望着那片柳树叶还在那里。可是它赫然发现,嚼碎的不是一片树叶,而是一张两块钱的钞票,而且它已经把其中的一半吃掉了。

它丢开钞票,猛一蹦回到了蟋蟀笼子旁边。在那里面,塔克老鼠睡得正香呢!柴斯特疯了似的摇着那只银铃,把它震得像火警铃一样。塔克从它那张一块钱钞票的毯子下面一跃而起,一边绕着笼子不停地跑着,一边大声叫道:“救命啊!失火了!杀人了!警察快来啊!”

然后它才回过神来,搞清楚了身在何处,开始坐下来喘着气。“你是怎么回事啊,柴斯特?”它说,“我差点儿没让你给吓死。”

“我刚把一张两块钱的钞票吃掉了一半。”柴斯特说。

塔克不敢相信地看着它,问道:“你吃了什么?”

“钞票!”柴斯特说,“你看!”它从钱箱里拿出了那张已经毁了的两元钞票,“我梦见它是片树叶,就把它给吃了。”

“哎呀!哎呀!”塔克老鼠呻吟着,“你吃下肚的,不是一块钱的钞票,甚至也不是一块钱再加上个五十分,却偏偏是不多不少的两块钱哪!而且吃的是白利尼家的血汗钱!这可是个两天也赚不到两块钱的可怜人家呢!”

“这可怎么办呢?”柴斯特问道。

“收拾家当,逃到加利福尼亚州去。”塔克说。

柴斯特摇摇头,“我不能这么做。”它说。

“他们对我这么好,我不能就这么逃之夭夭。”

塔克耸了耸肩:“那就留下来面对判决。”说着它从笼子里爬了出来,检视着这张残缺不全的钞票。“这里还剩一半,也许我们可以在边缘贴上胶带,当成一块钱用。”

“哪有这种事?别说笑话了!”柴斯特说,它坐了下来,仍然可怜兮兮地拿着那张钞票。“唉,老天,事情本来挺顺的。”

塔克把它的床单放回钱箱抽屉里,过来坐在柴斯特旁边。

“打起精神来!”它说,“也许我们会想出一些解决的办法。”

它们两个很专心地好好想了一分钟。然后塔克拍起爪子,尖声叫着:“我想到了!把其余的部分也吃了,那他们就根本不会知道发生过什么事了。”

“他们一定会互相责怪,认定是对方把它给弄丢了。”柴斯特说道,“我不希望搞得他们彼此不愉快。”

“噢,你可真是高尚!”塔克说,“真是难以置信!”

“更何况,它的味道也不怎么样。”柴斯特补充了一句。

“那么,就这么办你看怎样……”塔克又想出了一个新点子,“我们来陷害打扫车站的那个清道夫。我把证据拿到那边去,把钞票放在他的洗手间里。上个星期他还用拖把打我。我可是很愿意把他送进监狱里关上几天。”

“不行,不行!”柴斯特说,“我们不能再给别人乱添麻烦。”

“那么就让一个不认识的人来当替死鬼吧!”塔克说,“我们把面巾纸弄翻,打破闹钟的玻璃,再把所有的零钱撒个满地,他们就会以为是小偷趁夜里闯了进来。你甚至还可以再缠上点绷带,让你看起来像个英雄。哇!我都可以在脑海里想象这一幕了……”

“不行!”柴斯特打断了它,“我们这样造成的损失,会比两块钱还要多的。”

塔克还有另一个主意:它准备自告奋勇到午餐台那边去摸两块钱过来。但是它还没来得及提出这个建议,盖在报摊上的盖子就突然被掀开来。原来这一争论,它们把时间全都给忘了。今天早上正好轮到白利尼妈妈当班。而现在,她正像座山似的直挺挺地站在那里,对着它们两个怒目而视。塔克发出一声恐惧的尖叫,立刻纵身跳下了地板。

“别想跑!”妈妈叫着。她拣了一本《财富杂志》(它可是又大又厚),朝着塔克扔去,而且就在它即将闪进排水管的那一刹那,打中了它的左后腿。

——摘自新蕾出版社2006年版《时代广场的蟋蟀》,傅湘雯译

【走近书评】

乔治?塞尔登曾经养过一只蟋蟀,那只蟋蟀躺在《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里。40余年过去了,那只蟋蟀依然在嘹亮地鸣叫着。叫得使人心慌,叫得使人心动,叫得使人心疼,叫得使人心碎……所有的经典都具有使人心跳不已的品质。

——安武林中国寓言文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任何读过这本书的人,无论是孩子还是成人,都会永远记得那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记住它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

——[美]《旧金山纪事报》

【作品链接】

《塔克的郊外》是《时代广场的蟋蟀》的姐妹篇,被《纽约时报》推举为年度杰出童书。

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四

在夏天的某一天,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野餐篮,被带到途经纽约的地铁上,流落到纽约车站边的垃圾堆里。三天后的晚上,当它在垃圾堆里放声歌唱时,被卖报的小男孩玛利欧发现并带回家。夜里,柴斯特结识了小猫亨利与老鼠塔克。

第二天,音乐老师史麦德利见到柴斯特,认为柴斯特堪比著名音乐家奥尔甫斯。柴斯特来到纽约整整两个月时,两位朋友提议办一场派对庆祝。塔克拿来“美食”与饮料,打开收音机。柴斯特模仿着音乐,表现出极好的表演天赋,不仅能马上学会那个调子,还能唱出变调。塔克兴致大发,跳舞时不慎引发了一场火灾。就在柴斯特要被赶走时,它恰好吟唱起一首玛利欧妈妈爱听的曲子——《重归苏莲托》,感动了玛利欧妈妈,留了下来。

史麦德利将柴斯特的事迹写了封信投往《纽约时报》,柴斯特名声大噪。许多人赶到报摊来见识这只蟋蟀。柴斯特每完成一首曲目,车站里就会响起“再来一首!”的呼声。人越聚越多,玛利欧妈妈趁机卖出了一捆《纽约时报》与《美国音乐》。柴斯特被数家报纸登出专栏报道,成了焦点人物,它每天早晨八点和下午四点演奏音乐,持续两个小时,已有成百上千的人来听它的音乐会。

5.《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五

一切的安排都源自一场意外,正如我们在平淡中渴望着意外,又在意外中经历着不安与恐惧,然而,经历过后我们又会相信这一切就是最好的安排。一只生活在乡下――康涅狄克州――的蟋蟀因为闻到香肠的香味抵制不住食欲,不小心掉进野餐盒中出不来,意外地被人带到了一个繁华无比的大都市――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车站。在那里,他开始了全新的生活和际遇,多么有意思啊,一场小小的意外就改变了一只蟋蟀的命运!但他与那些处心积虑地企图改变自己生活与命运的人有着根本性不同,因为他毫无准备,猝不及防,这一切既不是他的梦想,也不是他的归属。面对陌生、神秘、繁华、忙碌的都市,他感到那样新奇、恐惧、无助。

这只蟋蟀叫柴斯特,他的名字足以证明他是一只具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因为他的名字正是柴可夫斯基与李斯特两位音乐家名字的混合。这不过是作者给他贴的醒目标签,即使有着不凡的音乐才华,其实他并没有表现得多么的自信,他最多认为自己是一名乡下的歌手罢了。他为清澈的露珠欢呼,为芬芳的花朵歌唱,为寒冷与饥饿悲鸣,一切都来自于他天然的情感。

在纽约时代广场的车站,他很幸运遇到了一个满怀爱心的男孩――玛利欧,以及两个“纽约佬”――住在地铁站下水道的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玛利欧决心给柴斯特安一个家,尽管一开始遭受妈妈的反对,他还是想尽办法争取父母的同意,最后柴斯特成功被收留在他家的报纸亭里。然而,事情并没有想象中完美地进展,柴斯特和另外两位老友闯了一次又一次的祸,先是吃掉了玛利欧一家辛辛苦苦挣的两块钱钞票,然后是引起报摊着火,令原本贫穷的玛利欧一家损失严重。柴斯特为此感到非常内疚,因为玛利欧一次又一次为了收留自己在付出,同时,他开始想念在乡下单纯而美好的日子,在悲伤和愧疚交集下,他很自然地用歌声抚慰自己受伤的心灵,而这个优美悲伤的歌曲无意中被玛利欧一家听到,他们被深深地打动了,一只蟋蟀居然是一个音乐天才――这个消息很快传遍了整个城市。

柴斯特凭借音乐天赋成名后,帮助了玛利欧一家,摆脱了过去困苦的日子,过上了稳定的生活。可是,成名之后的柴斯特越来越忧郁了,他深深地怀念故乡,怀念过去在大自然中发自内心的歌唱。最后,他决心告别眼前的这一切,在最巅峰的音乐事业中退下来,回到宁静的故乡田园。虽然朋友们并不希望柴斯特离开,但他们为了柴斯特快乐最后都支持他的决定。

“既然柴斯特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6.时代广场的蟋蟀经典名著读书笔记 篇六

有一只蟋蟀,因为它很贪吃,被带到了人情冷漠的纽约时代广场,在那里,会有什么奇迹般的事情发生了?

在时代广场,有一个男孩叫玛利欧,他“收留”了一只蟋蟀,还给这只蟋蟀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柴斯特。在晚上,玛丽欧和爸爸妈妈回家休息了,老鼠特克和亨利猫一起陪伴蟋蟀柴斯特。他们在书报摊有过非常多的开心事:吃了两元钱、书报摊着了火。过了一些日子,他们三个就成为了很好的好朋友。柴斯特为了报答这两个好朋友,就用它的“小提琴”,演奏出了许许多多有名、好听的曲子。最后,柴斯特坐着赶往康涅狄格州的火车回去了······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觉得这本书跟我以前看过的一本书——《夏洛的网》,讲的都是非常感人的故事。这本《时代广场的蟋蟀》告诉我要齐心协力:蟋蟀、老鼠和猫咪一起灭火,可是最后,还是人们的帮忙才灭了火。

这本书,有两种感觉:友好、快乐。快乐是因为:柴斯特唱歌的时候,我觉得很快乐;而友好是因为:柴斯特和两个朋友说话的时候很友好。

7.《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心得 篇七

切斯特蟋蟀,主人公,来自康涅狄格州。他过去过着幸福的生活,但由于贪吃,他跳进了野餐篮子,被带到了纽约。之后,切斯特被男孩马里奥作为宠物饲养,切斯特与老鼠塔克和猫亨利结成伙伴关系。马里奥一家人睡着后,切斯特、塔克和亨利会听音乐取乐。之后切斯特把一半的纸币当柳叶吃了,不小心把报摊点着了。马里奥的妈妈差点把切斯特赶走。切斯特唱歌,震惊了纽约的每个人。最后,切斯特想回家。塔克和亨利帮助切斯特实现了他的愿望,并和切斯特一起回到了康涅狄格州。

印象最深的是切斯特说的话:我会忍!

当切斯特把一半的纸币当柳叶吃掉时,塔克对切斯特说:“切斯特,你把另一半吃掉,然后让我们把报摊弄得一团糟,假装做贼,把钱偷走。否则你会受到惩罚,但是切斯特说:“不,我做错了,我会承担的!“当切斯特、塔克和亨利不小心点着了火,放火烧报摊时,亨利告诉切斯特逃跑,否则他会被赶走,但切斯特说,“我想留在这里,承担错误。".

回想一下自己做错了什么:一年级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别人的铅笔盒,摔到了地上,但我对别人说:“我没碰!”还有一次,我不小心把尺子弄坏了,说:“不是我弄坏的!”现在真的后悔了。如果我当时看到了《时代广场的蟋蟀》,我一定会拿起铅笔盒放在他桌子上跟他说对不起。对我妈说:“我弄坏了!”

8.小说《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心得 篇八

作者 乔治·塞尔登,1929年生于美国康涅狄格州。他的第一本书并没有引起很多人的注意。真正使他一举成名的,是他1961年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出版后即佳评如潮,一直到今天仍风行在美国市场,奠定了塞尔登在儿童文学界的地位。

出名与自由,这是此书的精髓。在小柴斯特在纽约成名后,并没有快乐,所以,为了自由而放弃了出名。是啊,荣耀虽然是件好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一天早晚两次音乐会,这样的安排实在太累。过去在家乡的草地上,只要太阳照得正舒服,或者是到了月圆时分,或者是它想跟它的`朋友云雀来一段音乐对话的时候,它就会放怀鸣唱起来,因为它有这样的心情。现在,不管他有没有心情,都一定得八点和四点半的时候各表演一场。如此累的出名,还不如回乡下。

9.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心得体会 篇九

在《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中,更是让人体会到了一只蟋蟀、一只猫、一只老鼠之间浓浓的友情。

书中讲述了一只因贪嘴跳进野餐篮而来到它从未来过的大都市纽约,拥有着绝妙的音乐天赋、会拉“小提琴”的乡村蟋蟀柴斯特,在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遇见了男孩玛利欧、老鼠塔克以及猫咪亨利。

在这里,玛利欧帮助柴斯特买笼子、买食物,照顾柴斯特,在柴斯特吃掉钞票、和塔克、亨利一起失手放火时,他挺身而出,为柴斯特求情;老鼠塔克则和亨利猫一起,给柴斯特快乐,让柴斯特充分发挥自己的音乐特长,通过收音机学会一首首著名乐曲,塔克还成了柴斯特的“经纪人”。

在同伴们无微不至的照顾下,柴斯特也以最出色的表现回报了玛利欧一家和塔克、亨利。没过多久,听柴斯特的演奏会的人越来越多,柴斯特竟成了全纽约最出名的演奏家!功成名就之后,柴斯特却又思念起乡村的生活来。经过亨利和塔克的努力,柴斯特踏上了返回家乡康涅狄格州的火车。

读完书后,我在想:究竟是什么使柴斯特成名?

是自己的天赋?还是同伴们的帮助、友情?我想,两者皆有吧,因为,学校里的同伴,不是给予了我们友情,同时也给予了我们快乐吗?同时,在成功背后,除了亲情的支撑,不是还有朋友给你出主意吗?要是没有友情,一个再富有天赋、再聪明能干的人,没有人支持他,能成功吗?

所以,联系生活中的事件,我想:柴斯特的成功,和亨利、塔克以及玛利欧一家有着相当密切的联系!马克思和恩格斯两位伟人之间的友谊也给了我一些启示。40年里,他们在领导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伟大斗争中,团结作战,患难与共,建立了真挚的友谊。有一次,恩格斯生病,马克思时时挂在心上,他在给恩格斯的信中说:“我关切你的身体健康,如同自己患病一样,也许还要厉害些。”在学校中,我们也时时能看到体现同学友谊的事。有一次,我们下楼梯时,xxx摔倒了,门牙也磕掉了一点。

此刻,在他旁边的来毅等同学迅速地扶起他,往医务室去,并及时通知了家长。当时,要不是几位同学的帮助,还不知会怎样呢!帮柴斯特适应大都市环境的,是它的朋友亨利、塔克、玛利欧;在柴斯特吃掉钞票、即将被赶出家门之际,为柴斯特求情、心甘情愿地去做苦工的,是玛利欧。

10.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篇十

主要讲述了蟋蟀“柴斯特”无意中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地铁站,交到了老鼠“塔克”和猫“亨利”二位朋友,柴斯特的演唱使大家都很喜欢它,但它最后还是回到了老家。

下面我就来摘抄一小段亨利说过的话:“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会让它感到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是啊,如果你没有了自由,受着他人的约束,即使成名了,又有什么意义呢?

这本书深深地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人没有了自由,就算出了名,也不会快乐,所以,还是让我们快乐、自由地健康成长吧!我推荐大家都来看一看《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

11.《小时代》读书笔记 篇十一

我不知道在小四心中,对于这个世界、对于这个城市,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看法。但是我可以从小时代中看到,这个物欲纵横的世界的最最深层的一面。

或许都是那样,在我们眼中,世界是纷扰的、城市是肮脏的,因为有人类的存在,有人类肆无忌惮地创造一些这样那样的欲望和情绪。小四其实描写上海的时候,我没有看到更多新的东西。因为对于我们来说,城市也就是那样了,这个世界也就是那样了——我们也找不到更好的`词汇来描绘它,就像我们找不到更好的心态来面对这个世界一样,我所能感受到的,是小四用最俗的笔调去描绘的上海,我从这些落入俗套的描写中,能够深刻地向城市的内部去感知。我看到的是,一种平凡下,最最不平凡的黑暗。

驾驭一个角色到收放自如的地步,这是需要历练的。而小四在小时代中驾驭的角色,一个又一个,繁多却不显杂乱。每一个都是那么鲜明,每一个都觉得是活生生的,每一个都仿佛我们眼前一样。至于那些角色与角色之间的揣度,我也不知道我到底该怎么去概括和形容。

12.《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心得 篇十二

一只名叫切斯特的小蟋蟀遇到了一系列意外,被从康涅狄格州的乡村牧场带到了纽约熙熙攘攘、喧闹的时代广场。

原来蟋蟀生活在一个淳朴宁静的乡村,看到了自然清新的田园风光。现在,他们的眼睛充满了耀眼的色彩;过去清澈的小溪和鸟鸣是最美的音乐,而现在,嘈杂的声音像波浪一样,一个接一个涌进时代广场的大壳里。

切斯特白天和贝里尼一家在一起。他移动翅膀,演奏音乐。每天都有很多人来听他的。马里奥经常照顾它,打扫蟋蟀笼子;塔克和亨利经常晚上陪他。

蟋蟀咬了一张两美元的钞票,被关了起来。塔克和亨利帮他筹集资金。钱筹到了,贝里尼家族放出来了,切斯特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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