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宅基地申请书

2024-12-18

审批宅基地申请书(9篇)

1.审批宅基地申请书 篇一

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流程

(一)申请条件

坚持贯彻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基本原则。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按每户不超过期300平方米标准的执行;准格尔经济开发区规划控制区内危房改造、原址拆旧建新,宅基地面积按每户不超过200平方米标准执行。

凡年满18周岁的农牧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具有本嘎查村户籍、且无住宅的;

2、因国家或集体建设占用土地,原住宅需要拆迁的;

3、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及村镇建设规划,原住宅需要拆迁的;

4、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偏小,需重新翻建、扩建的;

5、因腾优占劣将原址复耕复植,需搬迁的;

6、达到婚龄,确需建住宅的;

7、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的。

下列情况,不予批准宅基地:

1、单独立户的夫妻双方,一方已有宅基地的;

2、出卖、出租住房或出卖宅基地后再申请的;

3、非本嘎查村的农牧民;

4、其它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携带户口本原件、夫妻双方户籍证明以及家庭成员户口复印件;

(2)申请人向所户籍在地村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到村委会领取申请表),(3)经村委会审查,符合建房条件的,予以张榜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签署意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上报苏木乡镇人民政府。不符合建房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

(4)镇包村干部、国土所、林工站按各自分工把好上报申请材料关。

(5)镇国土所实地勘测。

(6)镇国土资源所负责收集好审批表格及相关报批材料,以村、社为单位统一报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批。

(7)经批准后镇国土所实地放线,方可施工建房。

2.审批宅基地申请书 篇二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土地的需求不断扩大。2004年我国开始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从而占用了很多耕地。2013年12月国务院为了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提出控制18亿亩耕地的红线,农村的建设用地受到严格控制。浙江省因为人多地少,仍有将近1/5的农户因建房的需要,亟须解决宅基地的问题。2014年5月,浙江省政府通过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来解决农户建房难的问题。

1.农村宅基地审批的发展过程(图1)

宅基地是指农村的农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的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建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将要建造房屋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宅基地审批的发展过程大体可以分为四个时期。

1.1农村宅基地无审批程序时期

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到1962年初,国家按照个人平均分配、无偿取得的原则将农村土地和地主阶级的房屋分给农民,农民享有宅基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并获得政府颁发的房产权证书,受法律保护。

1.2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初期

1962年初到1981年底,国家规定农民没有宅基地新建住房时,由本户申请,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由生产队统一规划,帮助解决。农民不仅可以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而且永久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由于当时的政治环境,农民宅基地使用权不予登记,也无新建房屋产权证书。

1.3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完善期

1982年初至1996年底,政府规定了宅基地申请条件,并对宅基地面积以及宅基地的有偿使用进行了规定等。农民宅基地使用权一般未予登记,也无新建房屋产权证书。

1.4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成熟期

1997年至今,农民因建房需要土地的,应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报人民政府批准。并发放宅基地使用权证明。

2.浙江省农村宅基地审批概况(表1)

1| 农村宅基地审批的发展过程 来源:作者自绘

在1949—1962年间,浙江省的农村规模并没有扩大,农民从事农业劳动,自给自足。农民对宅基地的需求主要通过购买或者继承他人的宅基地和房屋的方式。

1962—1981年,浙江省农村规模开始拓展,该时期农民基本从事农业和部分手艺为主,经济能力有限,只有迫于居住空间的自身需要才会提出申请,所以农村宅基地的审批量较少。

1982年初至1996年底,国家允许私有制企业的发展,浙江省的民营经济崛起,农民的经济能力迅速提高,宅基地的审批量迅速增加。

1997年至今,浙江省进行保护耕地、土地集约性利用的规定,控制村庄土地的使用指标,宅基地审批量减少。

3.农村宅基地审批面临的问题(图2)

3.1现状宅基地的产权未法定化

宅基地产权问题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从1962年开始,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属基本上都是以书面协议或者口头的形式进行权属界定。直到1997年以后申请到的宅基地才正式进行使用权属的界定。根据制度经济学家科斯所说:“只有在产权确定的条件下,交易费用为零,资源才能最大化利用。”产权没有界定,户主权利的不明晰,就会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导致很多“一户多宅”以及违章建筑的现象

3.2宅基地管理办法未界定对审批优先原则

宅基地的管理办法未考虑到审批的竞争因素,审批优先原则的不清晰,。根据制度经济学家张五常的交易费用理论,其审批过程中会产生很多的信息费用,如对村民居住条件的核实费用、进行谈判的时间费用以及无理竞争导致的监管费用等,这些都会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

3.3村委会审批的自由裁定权过大

宅基地审批的基本流程是:村民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表决公布符合条件的村民名单,并报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村民没有途径对村委会的决策进行监督约束,上级管理部门缺乏对实地情况的了解,很难有效监督村委会的决策。这样会导致寻租行为的发生,导致土地的租值消散,就是增加了不必要的宅基地购置费用,村委会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可能会导致决策的不公。

3.4农民严重的传统置业观念和土地投机思想。

诺贝尔奖经济学家道格拉斯.C.诺思在制度的变迁中指出,;“人们的信念受基因、遗传环境和自身经验的共同影响。”虽然政府已经在相应的法律中进行相应的审批规定,但是村民并不会彻底改变自己已有的观念,还是想有更多的土地。有些村民还在大胆地进行违章建设,私自占用住房旁边的空地。

3.5土地缺乏节约利用,复垦指数低

农村中出现的大量“空心村”面临着改造,和原先国家的土地复垦、指标对调的策略没有很好地吻合。原本可以产生土地租值的耕地被占用,旧有的房子因闲置而失去价值,导致土地的租值过度消散。政府只是倡导土地的节约使用,但是缺乏一些激励手段。

3.6缺乏高素质的管理人才

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基本都想扎根城市,而不愿往基层农村工作或者服务于农村,导致农村的管理层在解决问题上缺乏方法上的创新和认识。“知识是人类进步的源泉,其价值是不可估算的。”对于事物发展,张五常一直认为应该在知识上进行投资是最合理的。农村需要引入知识创新型人才,帮助当地人民解决问题。

4.宅基地审批问题的解决对策(图3)

4.1设立宅基地管理机构

由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成立宅基地管理机构,和当地村委会配合,对现状宅基地的进行界定:主要包括宅基地界线、宅基地面积、宅基地使用权属三部分。利用CAD、GIS、RS以及相关的科学测量工具进行宅基地的现场界定,建立宅基地数据库,将宅基地的面积数据和宅基地界线数据进行存储,并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属进行确定。若其宅基地的面积、界限、使用权属发生变化,也应进行相应的程序变更和审核。宅基地产权的问题是宅基地的根本问题所在,权利界定明晰是资源最有效利用的前提。

4.2制定宅基地审批的优先原则

道格拉斯.C.诺思指出,制度包括正式约束和非正式约束。正式约束包括法律等通过外部强制力来改变人们的行为,申请户数超过现有宅基地提供的量,若出现下列情况的,可进行优先审批。符合优先原则第一条的先审批,符合优先原则第二条的其次,依次递推。根据农村出现的实际情况,可设立以下几条原则:第一,三户一宅或者没有房子的优先考虑。第二,人均建筑面积少于30平方米的优先考虑。第三,建筑质量很差,以木结构为主的优先考虑。以实际户主的居住情况为准,若不属实,则不予优先考虑。审批原则的规范化有利于审批程序的合理公正。

4.3设立公众参与协会

道格拉斯.C.诺思指出,制度的非正式约束就包括人们一直尊崇的习俗、文化等因素。农村里固有的血缘邻里关系是公众参与行为高效性的关键因素。公众代表的选择,可以将村庄分成几个片区,由片区内的村民进行选举,公众代表人数一般控制在20-~30人为宜,尽可能地均匀来自村庄不同的片区。代表可以与片区村民进行沟通,将村民的意愿反馈给村委会。公众参与协会也可以与村委会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一定的沟通,使之对村委会权力的加以约束和控制。

4.4法律宣传与思想教育

村委会应适当进行法律规定的公开解读,或者发放相关的法律手册,对村民违章建设行为予以法律警示。

除了法律的普及外,我们还应该进行道德的引导和宣传,使村民一方面要约束自己的行为,另一方面要为自己的利益而进行法律的维权。对村委会的决策行为,要勇于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反馈自己的意见。

4.5制定土地节约利用的激励政策

道格拉斯.C.诺思在制度的经济绩效中提出:“价格结构性的变化,是产生行为变化的根本性因素。”(图4)

政府应鼓励兴建高层住宅楼,对愿意入住且放弃原有农村宅基地的户主以及有权进行宅基地申请而放弃申请的村民,进行价格上的优惠。对原有空心村以及荒废地进行复垦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支持土地的再利用。还有,对放弃农村原有宅基地的老人,采用“户包”和养老补贴的政策。此外应加强对耕地劳动的补助,鼓励农民对自己的土地的耕种,以免耕地资源的浪费。

4.6制定服务基层的奖励政策

我们国家正在进行大学生当村官等服务基层的计划。对服务基层的大学生进行经济的资助、提供学习深造的机会以及就业的工作分配等等。大学生应该利用自己较高的综合素质,既是村庄建设的工程师,又是村庄机构的管理者。一方面为村委会提供相应的知识技术上的支持,另一方面为城市土地管理部门提供村庄管理上的建议,成为村民、村委会和土地管理部门的沟通桥梁。

5.结语

在制度经济学视角下,从产权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出发,对浙江省农村宅基地的审批问题进行深刻地解析,其主要问题还是现今宅基地审批制度缺乏完善,主要包括宅基地审批的管理制度、监督制度、实施制度、激励制度等。

3.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篇三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提出用地

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会或村委会召开村民会

议对其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讨论通过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将申请宅

基地的户主名单、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批

准结果由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予以公布。

二、个人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 所需材料: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政府行文)、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等。

三、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程序

1、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

书面申请;

2、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

3、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

4、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

5、调解表达或协议的,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或双方反

4.审批宅基地申请书 篇四

核准条件

有本村常住户口的农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宅基地:

(1)原宅基地影响乡镇、村统一规划,需要拆迁的;

(2)一家有两个以上儿子,除一个儿子外年满二十周岁的(不含在校学生);

(3)女青年结婚后不离开本村(经村委会批准)确需建房的;

(4)对赡养老人户增加面积的。老年房需三代同堂,孙子辈年满16周岁

流转程序

1、申请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后,由村干部带其户口簿到国土资源所审查其条件:

①审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情况;

②审查拟选址地点是否符合村镇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③村庄是否外延。

2、初审条件符合要求后,国土资源所会同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到现场核实,现场需无地面附着物,无纠

纷;

3、现场核实后,村委会进行“四权”决策并张榜公示(公示期10天);

4、由村委会负责到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

5、最后将所需申报材料报送国土资源所上报审批。

申报材料

1、申请人申请

2、申请人户籍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复议件、户口簿全家单页及索引A4纸复印件2份;

3、女方结婚不离开本村的需提供结婚证;

4、村委会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村两委会及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四权决策、村委会公示证明(选址地点、公示时间30天以上,村民无异议);(公示照片、现场照片)

5、《规划选址意见书》及A4纸复印件2份;

6、胶南市农民建房用地审查表(一式两份)国土所提供;

7、新迁户口需原居住地国土资源所出具原房屋处理情况的证明;

8、移地拆建和原地翻建还需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

9、其他相关的材料:村庄平面布置图、规划图、现状图、邻居协议等

10、农民建房用地申请表原件及缩印A4纸复印件1份(申请人签字手印、村支书主任签字盖章等)核准程序

1、受理申请;

2、审查相关材料;

3、公示;

5.审批宅基地申请书 篇五

【颁布单位】济南市人民政府

【颁布文号】济政发〔2010〕15号

【颁布时间】 2010-06-30

【实施时间】:2010-08-0

1【正 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济南市市区宅基地审批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0一0年六月三十日

济南市市区宅基地审批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宅基地审批管理,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市区行政区域内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市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和已列入近期改造建设计划的村庄原则上不再审批宅基地。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宅基地,是指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经依法批准,分配给其成员用于建造住宅的集体土地。

第四条 市规划、国土资源、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市区宅基地规划、用地、建设的监督管理。

各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宅基地的审批管理。济南高新区代管范围内宅基地的审批管理,仍按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由所属区政府负责,报批基础性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负责。

第五条 村民建设住宅使用宅基地,应符合乡镇(含街道办事处,下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并充分利用空闲地、老宅基地、废弃地或荒地。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先依

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各区人民政府要紧密结合村庄改造和土地整理,统一规划,有序推进,引导村民住宅建设按规划、有计划地向城镇和中心村集聚。

第二章 宅基地使用权的申请与审批

第六条 每户村民只能拥有1处宅基地。新建宅基地面积标准为: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外缘地带每户面积一般不超过166平方米,其他地区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建在山坡薄地及荒滩地上的,标准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村集体人均耕地面积666平方米以下的,每户宅基地面积可在前款规定限额内从紧控制。

第七条 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本村申请使用宅基地:(一)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而已有宅基地不能满足分户需求的;(二)因村庄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占用原宅基地,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三)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且无住房的;(四)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原宅基地灭失的;(五)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一)不符合第七条规定条件的;(二)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的;(三)原宅基地能够满足分户需要或一户多宅的;(四)申请人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五)转让、出租现有宅基地住宅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的;(六)其他不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

第九条 村民申请使用宅基地的,按以下程序办理:(一)申请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条件及初选的宅基地位置、面积进行初审。初审拟同意的,提交村民会议讨论。经讨论通过后,张榜公示10天,并留取公示图片资料。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书面申请和公示图片等资料一并报乡镇政府。(二)乡镇政府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宅基地位置是否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审查。同时,根据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委托对宅基地是否符合村庄建设规划进行审查,并明确宅基地上建筑物的层高、层数、建筑面积等指标。对经审核拟同意的申请宗地,乡镇政府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报所在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三)所在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上报的申请宗地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条 所在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申请人应按照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持区政府同意使用宅基地的批复等材料,依法到规划、城乡建设等部门办理相关规划建设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宅基地审批、建设过程中,乡镇负责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的工作人员应做到三到场:受理宅基地申请后,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

是否符合规划等;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到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后,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建设。

第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收回与转让

第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应本着方便、高效、快捷的原则,经区政府依法批准后,由所在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书面告知村民申请土地登记。宅基地上住宅按审批要求建成并验收合格后,由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登记结果按报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三条 村民在本村内易地新建住宅的,所在村民委员会可通过与其签订合同等方式,确保在新房竣工后3个月内拆除原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原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依法收回,统一安排使用。

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2年以上未动工建设或改变用途的,村民委员会报经乡镇政府审核、区政府批准后,可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对依法收回的宅基地,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严格实施“一户一宅”制度。各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工作,妥善解决一户多宅、超占面积、宅基地闲置等历史遗留问题。

对村民2处(含)以上宅基地以及因历史原因形成宅基地实际面积超过法定限额标准的,所在村民委员会可按有关规定统筹考虑安排使用。

第十五条 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村民,经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可以购买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他人的宅基地,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第十六条 严禁利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整体村庄改造等形式集中成片建设农民住房的,用地审批手续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村民在本规定施行前已合法取得宅基地但尚未办理权属登记的,应按本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第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设住宅、越权或者违反程序批准宅基地以及非法转让宅基地建设住宅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违反规划和建设要求的,由规划、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

第二十条 各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规定,结合各自实际,完善宅基地审批管理相关规定,明确宅基地上建筑物的有关具体标准,切实做好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各县(市)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6.审批教室申请书 篇六

敬爱的团组织、团委老师您好:

为提升艺术团综合实力,为艺术团储备后备力量,我校校大学生艺术团准备培训新成员,但考虑实际情况,目前正缺教室若干间,特写此申请吗,望校方领导予以批准。

舞蹈团:A区体育馆114号教室,训练时间始于2011年11月6日,第一周于周二、周四进行训练,第二周于周一、周二、周四进行训练,以后训练每周五天,时间不固定。

器乐团:C去食堂三楼、B03团委办公室,具体时间未定。声乐团:体育馆批一间教室(须收纳30~40人),具体时间未定。

话剧团: C区食堂三楼,具体时间未定。

办公室、督导部、策划部、外联部、宣传部、网络影音均须审批教室。

校大学生艺术团

7.人防项目审批申请书(范文模版) 篇七

XX人民防空办公室:

我公司在***路、****路拥有建设用地一块,总面积******平方米(**亩),开发建设的*****小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共有**栋,其中**层**栋,**层**栋,开工时间为****年**月.人防工程建在****位置,人防工程由******公司承建。根据规定,现申请建设防空地下室,平时作为地下车库或商业设施使用,请给予审批。

特此申请

*****公司(加盖公章)

8.商界促进会学校审批申请书 篇八

The Project Of Business-College Students Association

指导机构:

指导老师:

小组成员:

目 录

一、背景

二、目的

三、协会简介

四、协会结构

五、协会工作内容

六、协会制度

七、财务预算

一、【背景】

改革开放逾30年,商业的血液和思维已经渗透到这个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社会发展的每一步都在证明,这是一个日趋明显的商业化时代。有些人从大学校园走出开始创业或职业生涯,有些在校期间已经开始捕捉商机。无论大学是否培养企业家的摇篮,它至少成为这些企业家身上抹不去的烙印。

知识与人才,是商业社会能够持续发展的动力,大学与商业的结合,也是必然的趋势。但是单凭学生和校方的力量,在商业、创业、就业三方面的辅导和开拓是有限的。大学生在学习自身专业知识的同时,也应多加强与外界的沟通和交流,以此拓展自己的思维和眼界。经过调查,在我院众多的协会当中,唯独还没有有知名媒体、大型企业鼎力支持的专注服务于高校、大学生和企业、企业家、财经媒体之间直接交流和沟通的平台。建立一个高校、企业、媒体相互沟通、相互合作的三赢模式是具有开拓性和有意义的。

二、【目的】

商界大学生促进会以“传播商业智慧,培养商界精英”为宗旨,倡导学生应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通过为学生们提供全程化服务和专业化指导,帮助转变就业观念和增强创业能力,培养更适合社会的优秀人才。

三、【协会简介】

协会是在XXX的指导和组织下,为广大学子提供的一个和企业、企业家、财经媒体以及其他商业组织进行深入交流和沟通的平台,是一个集学术性、专业性、实践性、服务性为一体的公益性学生社团。让学子在了解专业知识的同时,掌握商业财经信息、接受创业就业指导和实践。

四、【协会结构】

会长

∣ 副会长 ︱

————————————— ︱ ︱ ︱ 宣传部 外联部 活动部 ︱ ︱ ︱ 部长 部长 部长 ︱ ︱ ︱

干事 干事 干事

1. 会长

协会最高层领导,对协会的工作进行统筹全局。

2.副会长

协会高层领导,积极协助和配合会长指导协会全方位工作,与各部部长进行协会事项策划。

3.宣传部

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向学生和社会广泛宣传协会活动;负责招聘新会员;

4.外联部

负责联系各种讲座及展览;加强与我院其他协会及其它院校协会的联系。

5.活动部

负责所有活动的策划和执行。

五、【协会工作内容】

1、商界大学生促进会作为大学生和商界交流的平台,成立初期已和中国最具实力的商业财经传媒集团——商界传媒(Bizmedia)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商界传媒作为协会的媒体支持单位,商界传媒以及旗下中国发行量最大的商业财经杂志《商界》杂志将会协助协会定期邀请全国知名企业家到学校开展“从容就业 激情创业”企业家高校演讲公益活动。

2、邀请知名企业家以及其他成功人士作为会员的校外创业导师,长期和会员保持联系,对其进行创业和就业的指导。

3、组织会员实地参观知名企业,了解企业文化。

4、不定期开展读书会活动,向同学推荐优秀的商业财经管理书籍。

5、不定期邀请企业高管、财经专家以及当地知名媒体的商业财经主编与学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

6、会员将会参加全国各校的商界大学生促进会定期举办的“未来领导力之星”的评选比赛。

7、优秀会员每年将会受邀参加协会支持企业与支持媒体举办的各种顶级峰会,与当前中国以及国外顶尖的企业家以及经济学家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8、加强与全国各大企业的合作,在开展交流和活动的同时,也开展就业招聘间的合作。

9、加强与全国各大知名媒体的合作,以活动为基础,以媒体为平台宣传协会,宣传学校。注:目前协会已经和商界传媒、新浪网、凤凰网、腾讯网、网易、人人网、优酷网、3G门户以及全国主流电视台、报媒取得了合作关系。

10、与校各社团联谊或跨校与同性质社团联谊组织活动交流经验并进行探讨等。

六、【协会制度】

经本协会的领导确立之后,其制度有其共同制定。内容:

1.协会领导的推选; 2.协会代表会议的产生; 3.协会会员的产生; 4.制定协会制度。

七、【财务预算】

待定

9.城管审批申请书 篇九

xxxx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兹委托我公司员工______同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办理_______________公司下属____________________店面门头装饰报批手续。

委托人:

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申 请

xxxx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申请在________街___号经营__________,需办理门头招牌一块长______,高________厚_______,约______平米。拟采用_______________。

本人对以上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 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篇二:城管审批申请

城 管 审 批 申 请 书

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我单位因经营需要提请安装户外广告牌匾,现将牌匾设置情况 说明如下:

一、位置:广阳区新华路**号;

二、规格:长27米、高1.37米,总面积36.99平方米; 长 6.5米、高0.56米,总面积3.64平方米;

三、材料:亚克力字,版面白色铝塑板;

3m布贴3m白膜(工艺和交通银行一样)

四、亮化形式:内发光

以上所涉及设计、安装安全可靠并服从贵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望准予批准。

申请单位:

2014年8月日篇三:区城管局直接审批项目(区局直属管辖区域内的户外广告):

区城管局直接审批项目(区局直属管辖区域内的户外广告): 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65629802 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工作规程

1、适用范围

本工作规程适用于对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申请设置户外广告要求的审批。

本工作规程规定了引用文件、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审批的总要求和操作规程及涉及的表格。

2、引用文件

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1号发布)

3、职责权限

3.1 受理:告知所申办项目须具备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发放申

请表。

3.2 初审:审核申办资格和所申报的资料是否正确、齐全。3.3 将初审符合要求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批;将初审不符合要求的申报资料退申请人,并告之纠正措施。3.4 审批意见出来后,通知申办人取件(同时将办结的资料归档)。

4、工作流程图

不同意

材料

不齐全 或不正确 同意

不合格 合格

5、总体要求

5.1 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做到“一口准、一次清、一释通”,窗口与部门做到及时沟通,高效便民,坚决杜绝申请者往返跑,浪费时间。5.2 审批依据:

上一篇:2023年浙江政法干警考试申论重点题型汇总下一篇:抵押贷款业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