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培训方案(14篇)
1.基本药物培训方案 篇一
2011年
卫生院实施国家
基本药物制度培训方案
根据《县卫生局关于举办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培训班的通知》要求,为提高卫生院管理人员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认识和执行力,掌握基本药物合理应用知识,确保我院正式启动实施国家,特《制定青林乡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培训方案》 一. 培训目的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开展对卫生院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及其他相关知识的培训,有利于提高群众获得基本药物的可及性,保障群众基本用药的需求,有利于规范基本药物制度使用行为,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全镇推进,通过培训,对我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宣传,动员,部署,提高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对基本药物的使用能力.规范卫生院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药物基本药物,达到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维护健康水平.实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不断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的工作目标。二.培训方式
培训采用分科分期培训方式,自2011年7月1日起开
始培训,每周培训一次,直至培训内容完毕,共培训74课时(见培训课程安排),由卫生院医改领导小组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川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对内科,儿科,外科,妇科,药剂科及其他医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完毕,针对医院所有医务人员进行现场提问及及技能操作考核。三
培训对象
卫生院管理人员,医务人员,药学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从事医疗管理和药事管理工作人员,临床医生和药学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加强对医生和药学人员的培训 四
培训内容
《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内容 《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内容 五
培训要求 根据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要求,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基本理论,基本要求,基本方法的培训,加大实践力度,从分析和解决问题出发.2 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上报县卫生局医改办。组织本单位医务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全面完成医务人员全员培训任务,引导当地群众正确合理用药,减少药物滥用的危害.桃源县
卫生院
2011年6月28日
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成 员:
附件:培训进程安排
2.基本药物培训方案 篇二
1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从浦东新 区内3家社区卫 生服务中 心的信息 系统 (HIS)中,随机抽取2013年1—6月每月2个工作日的门诊中成药处方作为研究样本,来调查中成药的使用情况,推行符合社区实际的管理干预方案。干预6个月后再次抽取3家中心2014年1—6月份每月2个工作日的门诊中成药处方,对比方案实施前后指标的变化,对管理效果进行评价。
1.2研究方法
1.2.1中成药处方判定标准:处方上中成药品种超过一种(包含一种),即判定为中成药处方。
1.2.2中成药应用合理性观察指标:参照依据国家卫生部药学和临床医学专家共同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处方管理办法》以及《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来拟定用药合理性指标,即:(1)用药与诊断是否符合;(2)是否重复用药;(3)用量用法是否规范;(4)疗程是否合理;(5)药物配伍是否合理。有一项及以上观察指标不合理,即归为不合理用药处方。
1.2.3中成药规范应用系统管理方案:(1)医务人员管理:对社区临床医生,通过聘请专家授课、处方点评和案例分析等方式加强对中成药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培训。结合社区常见病、多发病,将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常用中成药编写成中西医对照的《社区常用中成药使用手册》。对药剂人员, 提高药师综合素质,对处方认真进行审核,开设药品咨询窗口,为患者提供安全用药指导,严堵中成药不合理使用的漏洞。(2)医院管理:定期组织专题质控检查,完善对中成药不良反应的监测与报告制度,督促落实整改情况。(3) 信息系统管理:制作操作性强的合理用药提示软件,包括重复用药限制、单次处方最高剂量限制、设置处方必填项目和药物配伍禁忌提示等。当医师开具处方时,在工作站上弹出提示界面,以降低不合理用药的发生率。
1.3统计方法
应用SPSS 16.0 for Windows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抽取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3年1—6月份和2014年1—6月份每个月2个工作日的门诊处方共计158 261张,处方最多的中心为66 547张,最少的为43 970张。其中中成药处方75 870张,占调查总处方数的47.94%。
2.2中成药使用医师执业类别情况
在3家中心的75 870张中成药处方中,西医医师开具的有58 420张,占中成药处方数的77.00%,中医医师开具的有17 450张,占中成药处方数的23.00%。
2.3管理前后不合理中成药的处方比例对照比较情况
管理前不合理中成药处方比例达22.80%,管理后不合理中成药处方比例下降为11.98%,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00 1),见表1。
张(%)
2.4管理前后中成药的联合使用频率对照比较情况
管理后,在中成药的联合使用频率方面,含3种及以上中成药的处方比例由管理前的9.10%下降到3.98%,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0 1),见表2。
2.5管理前后中成药不合理处方项目类别统计情况
管理后,在重复用药、用药与诊断不符合、疗程不合理和用量用法不规范等方面较管理前有了明显改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0 1),见表3。
张(%)
* CMH(Cochran-Mantel-Haenszel) 检验 (行均值得分差值)。
3讨论
本次调查显示,在3家社区卫生中心的中成药处方中, 23.00% 为中医执业医师开具, 77.00% 为西医执业医师开具。可见,对于社区而言,西医全科医师是开具中成药处方的主力军,这虽然与社区以提供全科医疗为主要服务内容是相吻合的,但也成为社区中成药不合理使用的一个主要原因。由于这些西医全科医师没有受过系统的中医系统教育,而中成药的使用又需因人而异、辩证施治,因此,加强西医全科医师的中医理论知识培训已成为当务之急。
张(%)
基本药物政策的核心是保证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4],上海市实行基本药物政策已将近3年多的时间,现在本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成药品种相对固定,使统一管理实施有了基础,浦东地区一级医院基本都使用同一医院电子信息系统,对处方等信息的查阅以及合理用药提示软件的推行都提供了有利条件。
3.什么是国家基本药物? 篇三
基本药物的由来
早在20世纪70年代,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了“基本药物”的理念,并由此制定了基本药物示范目录,以及标准治疗指南和处方集。其目的是促进和保证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安全有效、合理使用。
WHO将基本药物定义为:最重要的、基本的、不可缺少的、满足人民所必需的药品。公平可及、安全有效、合理使用是基本药物的三个基本目标。
我国从1979年开始引入“基本药物”的概念。在我国,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目前,全世界已经有160多个国家制定了本国的《基本药物目录》,其中105个国家制定和颁布了国家基本药物政策。
基本药物:安全、必需、有效、价廉
基本药物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2009年,新医改方案对基本药物的含义作了进一步明确,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是指优先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避免贪新求贵;“剂型适宜”是指药品剂型易于生产保存,适合大多数患者临床使用;“价格合理”是指个人承受得起,国家负担得起,同时生产经营企业有合理的利润空间;“能够保障供应”是指生产和配送企业有足够的数量满足群众用药需要;“公众可公平获得”是指人人都有平等获得的权利。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实现三个愿意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使医疗机构愿意配,医务人员愿意开,就诊人员愿意用,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
基本药物对普通百姓的意义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大国家医药卫生政策,是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涉及基本药物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首先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调整、生产供应保障、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全部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财政补偿、质量安全监管以及绩效评估等相关政策办法。
我国幅员辽阔,城乡、地区发展差异大,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有利于提高群众获得基本药物的可及性,保证群众基本用药需求;有利于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改变医疗机构“以药补医”的运行机制,体现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有利于规范药品生产流通使用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减轻群众负担。
什么是《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
为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根据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关于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要求,由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编写了《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层部分)》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基层部分)》。
《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基层部分)》(简称《处方集》)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编写,其目的是用于指导和规范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治疗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也可作为其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使用基本药物时的参考资料。
《处方集》满足基本利润小
从《处方集》目录遴选范围和需求来看,《处方集》能满足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需求,并不能满足大中型医院的诊疗需要,也与列入新农合报销目录的药品和各地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品种有较大不同。因此存在“不够用”的反映。
另外,有些收载品种价格低廉,不利于提高基本药物的可获得性。目前,多数基本药物处于微利或者微亏状态。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企业合理的利润空间压缩了,其生产供应势必面临很大的困难,致使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较差。出现了“用不上”的问题。
虽然如此,制定《处方集》的意义依然重大。《处方集》是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技术指南,主要用于指导和规范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治疗基层的常见病、多发病,也可供其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参考使用。尤其是其内容重点突出收载药品对基层常见多发病的药物治疗,简明扼要,深入浅出,能帮助基层医务人员建立科学规范的用药观念和习惯。
4.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培训试卷 篇四
单位: 姓名: 成绩:
单选题
1、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首先在哪些医疗机构实施?()
A.国家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B.省级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C.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D.县级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不包括()。
A.化学药品 B.生物制品 C.中药饮片 D.中草药
3、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共有()品种,中成药102个品种,共307个品种。
A、307个 B、502个 C、305个 D、205个
4、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行动态调整管理,不断优化基本药物品种、类别与结构比例,原则上几年调整一次?()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5、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先从哪些医疗机构开始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A.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B.其他公立医疗机构
C.民营医疗机构 D.社会零售药店
6、哪些药品可以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1
A.主要是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慢性病等防治所需药品。
B.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
C.主要用于滋补保健的。D.非临床治疗首选的。
7、下述药物中毒引起低血压,须禁用肾上腺素的是()A.苯巴比妥 B.地西泮 C.氯丙嗪 D.水合氯醛E.吗啡
8、患儿,女性,15岁,急性胃肠炎,给予某药止痛,病人出现明显的口干等症状。该药物可能是()
A.毛果芸香碱 B.新斯的明 C.氯解磷定 D.阿托品 E.异丙托溴铵
9、对疟疾症状控制无效,而主要控制良性疟复发和传播的药物是()A.伯氨喹 B.氯喹 C.奎宁 D.乙胺嘧啶E.青蒿素
10、可影响幼儿牙釉质和骨骼发育的药物是()A.青霉素 B.红霉素 C.林可霉素 D.四环素E.庆大霉素
11、对长期便秘者应慎用的抗酸药物是()
A.胃得乐 B.氢氧化铝 C.胃必治 D.碳酸氢钠E.氢氧化镁
12、哮喘持续状态的治疗方案可选用()A.异丙肾上腺素+氨茶碱 B.氨茶碱+麻黄碱 C.麻黄碱+肾上腺皮质激素 D.皮质激素+异丙肾上腺素 E.氨茶碱+肾上腺皮质激素
13、抢救严重有机磷酸酯类中毒,应当使用()A.阿托品+新斯的明 B.碘解磷定+新斯的明
C.碘解磷定+阿托品 D.新斯的明 E.毛果芸香碱
14、决定药物作用选择性大小的因素是()
A.药物剂量的大小 B.药物脂溶性的高低 C.药物pKa的大小
D.药物在体内的吸收 E.组织器官对药物的敏感性
15、处方正文的内容不包括()
A.药品名称 B.规格 C.数量 D.用法用量 E.药品金额
16、关于非处方药,正确的叙述有()
A.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B.又称为OTC C.必须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 D.药物本身的属性决定 E.安全性无保障
17、关于个体诊所依法可配备的药品的表述,最正确的是()A.常用药和急救药 B.麻黄碱单方制剂
C.盐酸二氢埃托啡 D.处方药 E.非处方药
18、下列不属于抗感染药物预防正确应用的是()A.风湿热多发的预防 B.流行性脑脊髓炎预防 C.原核的预防 D.疟疾的预防 E.休克的预防
19、发生消化性溃疡的主要原因是()
A.大肠杆菌感染 B.精神压力过大 C.幽门螺杆菌感染 D.沙门菌感染 E.迷走神经过度兴奋
20、在使用之前不需要进行皮肤过敏试验的药物是()A.青霉素 B.链霉素 C.氨苄西林 D.苯唑西林 E.红霉素
四季度基药试卷答案
单选题
5.基本药物实施方案 篇五
为加快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引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群众用药需求和用药安全,减轻群众用药费用负担,根据《山东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实施工作的通知》,以及《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制度,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2014年10月开始,我中心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2017年10月13日起采购药物必须符合“两票制”一是保证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满足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二是净化药品流通环境,降低虚高价格。三是规范医疗机构用药行为,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用药习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
二、工作任务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任务包括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基本药物使用、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和价格管理、基本药物报销及保障措施等。1.成立我中心基本药物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中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日常工作。2.国家基本药物的目录管理
国家已出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共有中西药307种。山东省增补目录药品210种,共计517种。我中心按照要求配备使用,确需配备使用非目录内药品,将按照有关程序提出申请。3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
建立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将国家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特提供为患者,并逐步提高使用比例。我中心建立健全药事管理组织,制定药物分类使用和基本药物使用监测考核评估制度。按照国家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的规定,加强合理用药管理,确保规范使用基本药物。4国家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和价格管理
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必须进入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采购。我中心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做好这项工作。所有药物按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
二、实施步骤
1.及时盘点,分类管理。每季度对库存药物进行盘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采购非基本药物。2.加强培训,提高素质。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政策,提高对基本药物的掌握水平,合理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3、网上采购,基本药物实行以省文单位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组织机构、统一招标平台、统一规范操作、统一网上采购、统一药物配送。我中心将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
4、根据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的”两票制”制度,在入库验收时,必须验明票、帐、货三者一致,不仅要向其配送基本药品的流通企业索要发票、验证发票、还应当要求流通企业出具加盖其印章的生产企业提供的进货发票复印件,两张发票的生产企业名称、批号等相关内容相印证,保证药品可追溯性。5.监督检查,我中心将按照要求,对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促进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建立公示告知制度,设立药物价格公示栏,公开基本药物价格,接受患者和群众监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6.加大舆论宣传。制定宣传标语、宣传栏等,通过各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合理用药知识,改变不良用药行为,提高城乡居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任度,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参与,在全社会营造使用基本药物、首选基本药物的浓厚氛围。
7.总结完善。我中心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认真梳理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上级部门,并进一步完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工作。
田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篇六
一、工作目标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总目标是: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维护健康公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体目标是:2010年12月26日开始,在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农村14所镇级卫生院及219个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改制的13所民营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资料包括: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xx省增补药物目录(以下简称基本药物);实行省级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确保每个建制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补偿机制等。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制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按照省定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药物目录规定的药品,由xx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实行网上统一招标采购,根据盐城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确定的“一品两规”,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采购计划,透过“xx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与监管平台”进行网上采购,并在省招标遴选的配送企业中确定2家配送企业统一配送。
(二)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按照省编办、财政厅、卫生厅联合下发的《xx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09〕7号),综合思考功能定位、职职责务、辖区服务人口和实际服务覆盖范围等因素,透过合理整合卫生资源,科学核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编制,使人员、设备、房屋等全面到达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中心卫生院逐步到达xx省示范乡镇卫生院标准。科学规划设置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
落实基本药物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政策。基本药物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基本资料,市人社局和卫生局分别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制订使用基本药物的优惠政策,鼓励首选使用基本药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就医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5-10个百分点。
(四)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财政补偿机制。按照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09〕7号)、xx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实施意见》(苏财社〔2009〕132号)、《xx省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办法(试行)》(苏财规〔2009〕12号)、《xx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09〕7号)等文件要求,遵循“补运行经费、不补药品差价”的原则,市财政建立科学、合理、促进良性运行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基础上,采取核定收支、差额补助的财政补助办法,在不减少过去已有补助的前提下,参照2007-2009年三年药品销售平均差价率计算确定对卫生院和基层改制民营医院补助标准,给予村卫生室合理补助,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务必的运行经费补偿,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实施。条件成熟后,将适时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机制,切实维护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市卫生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办法,加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财政补助相挂钩。
(五)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的监督管理。市卫生局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2011年2月10日后,除基本药物外,不得再使用目录外药品。少数慢性病人的特殊用药,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透过与其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二级医院带给,具体办法由市卫生局另行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贴合基本药物储存条件的卫生环境和基础设施,配备具有药学专业资格的技术人员从事基本药物管理,督促医务人员按照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处方集的规定,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三、实施步骤
在前期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等工作的基础上,于今年年底前完成以下工作:
1、制定出台《大丰市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按规定程序遴选确定我市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并签订统一配送合同。
3、正式实施前,召开全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动员大会,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4、市财政局牵头制定出台《大丰市实施基本药物财政补助实施办法》,补助数额足额纳入今后市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
5、按照省统一部署,在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6、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效果跟踪监测,保证制度的健康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补偿资金。认真做好年度财政预算,留足改革所需资金,同时,透过提升管理用心向省财政争取以奖代补资金,确保投入政策落实到位,财政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工作职责。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重大的体制机制创新,也是医改的重点和难点。要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市发改(物价)、卫生、财政、人社、药监、编办、监察和文广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丰市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组织、协调,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实施。各成员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制定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并纳入部门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职责,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注重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的好处、原则和主要政策,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构成社会关心、全民支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良好氛围。
(四)明确部门分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涉及使用计划、招标、配送、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医保报销及财政补助政策等多个环节,市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构成合力。市发改委要深入分析制度实施中的难点及可能带来的影响,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和衔接。市卫生局要牵头认真做好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等工作,组织对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规定、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的培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监督基本药物制度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市财政局要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机制,落实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确保政府投入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衔接。市人社局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结报比例,引导居民首诊在社区。市编办要按照省规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合理核定编制。市物价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药品零售价格管理,按照上级部署,及时调整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市食药监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质量的监管。市监察局等部门要强化对药品购销、使用等环节的监督,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市文广新局要广泛开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优越性的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认
7.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试行 篇七
1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概念
“基本药物”的概念, 由世界卫生组织于1977年提出, 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 共307种。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的原则, 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的要求, 参照国际经验, 合理确定基本药物的品种 (剂型) 和数量。国家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 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降低个人自付比例, 用经济手段引导广大群众首先使用基本药物。
2 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
2.1 该制度的试行意味着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中要负起更大的责任, 从制度着手建立一种有效和明确的医疗服务和保障, 让全体公民基本上能看得起病, 用得起药, 以减轻公众医药费用的沉重负担。
2.2 转变“以药补医”机制, 让民众不用贵药就能治好病, 同时实现科学遴选基本药物、规范药物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等三大目标。建设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不是从市场经济到计划经济的倒退, 实质上是在政府主导之下, 发挥市场机制, 实现世界卫生组织确保全民保健的目标, 汲取世界各国在医疗卫生方面的先进经验, 以及结合我国国情以实现全民医疗保健。
2.3 世界卫生组织在纪念“阿拉木图宣言”30周年提出了卫生保健应当公平、高效的新千年目标, 试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种必然的措施。基本药物能满足大多数人口的需求, 在任何时候都能保证数量和剂型足够供应, 并且价格可以为个人接受或社会负担得起的药品。
2.4 从世界卫生发展的状况看, 基本药物制度也是全世界通行的让全民看得起病的一种制度保障, 不仅世界卫生组织有基本药物目录, 共312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无论什么社会制度也都实现了基本药物制度, 只是基本药物有多有少而已。目前全世界约有160个国家和地区拥有正式的基本药物目录, 如澳大利亚的基本药物制度的药品规模约在600种左右。对于人口众多的中国来说,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其意义更重大。
2.5 建立和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能降低药价, 既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 同时也会产生其他的效益。例如可以提高基本药物的可获得性, 解决药物短缺的问题, 还可以逐步实现合理用药, 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 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
3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后对比
施基本药物制度前后对比可见门急诊数量明显增多, 二急诊均次费用明显下降;住院均次费用明显下降 (见表1) 。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保证药品目录的修订和调整做到科学公正是关键, 基本药物品种应当根据现实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对基本药物的采购、招标、供应、存储、派发等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 从制度上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简便实用, 从而逐步让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科学化规范化, 达到基本药物使用的安全有效、质量可靠、价格合理。在局部地区先行试点, 可以及时发现问题, 总结经验。
8.国家基本药物常识问答录(一) 篇八
1977年,世界卫生组织( WHO)首次提出了基本药物的理念,把基本药物定义为最重要的、基本的、不可缺少的、满足人民所必需的药品。公平可及、安全有效、合理使用是基本药物的三个基本目标。目前全球已有160多个国家制定了本国的《基本药物目录》,其中105个国家制定和颁布了国家基本药物政策。我国从1979年开始引入“基本药物”的概念。
2.我国基本药物的含义是什么?
2009年新医改方案对基本药物的含义进一步作了明确和界定,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3.如何理解基本药物的内涵?
具体来说,“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是指优先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避免贪新求贵;“剂型适宜”是指药品剂型易于生产保存,适合大多数患者临床使用;“价格合理”是指个人承受得起,国家负担得起,同时生产经营企业有合理的利润空间;“能够保障供应”是指生产和配送企业有足够的数量满足群众用药需要;“公众可公平获得”是指人人都有平等获得的权利。
4.什么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大国家医药卫生政策,是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涉及基本药物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首先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调整、生产供应保障、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全部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财政补偿、质量安全监管以及绩效评估等相关政策办法。
5.为什么要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我国幅员辽阔,城乡、地区发展差异大,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有利于提高群众获得基本药物的可及性,保证群众基本用药需求;有利于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改变医疗机构“以药补医”的运行机制,体现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有利于规范药品生产流通使用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减轻群众负担。
6.哪些药品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
主要是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慢性病等防治所需药品。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必须符合两个基本条件: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二是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药品标准的。除急救、抢救用药外,一些独家生产品种经过论证,也可以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7.哪些药品不能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
一是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二是主要用于滋补保健的;三是非临床治疗首选的;四是因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或使用的;五是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医学伦理要求的。此外,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还可以规定不能纳入遴选范围的其他情况。
9.制定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方案 篇九
一、实施范围和启动时间
我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包括县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统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暂不纳入实施范围。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于12月30日零时正式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主要任务
(一)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国家307种基本药物和山东省216种增补药物为现阶段我县使用的基本药物。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定,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原则上不得再购进非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引导人民群众形成良好用药习惯,确保基本药物合理使用。
(二)执行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及配送制度。在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办法出台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需基本药物在省确定的最高采购限价内仍按原途径采购配送。省里招标采购办法正式出台之后,按照规定要求实行省级统一招标采购和配送。
(三)落实基本药物医保报销配套政策。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甲类目录中的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乙类目录中的基本药物,纳入支付范围的比例不低于90%。城镇基本医疗保障按照省、市政策规定提高报销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住院药费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提高10%。
(四)不断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补偿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需要。本着“科学、公平、节约、高效、规范”的原则,按照中央和省、市“综合配套改革、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统筹安排、多渠道补偿”的要求。
建立健全经费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投资主体责任,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收入。
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管理,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增加医疗服务收入,最大限度的降低药品收入减少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各级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贴,根据县财政预算计划,按月预拨付,年终总结算。
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一)同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套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既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顺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条件之一、人事、卫生、社保等部门要密切配合。
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科学合理地设置工作岗位,按照上级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绩效工资为核心内容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取得实效,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改革成果的巩固。
(二)乡村医生管理问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农村卫生室仍实行一体化管理,所使用的药品一律由乡镇卫生院供给,药品加成率不得超过15%。患者在村卫生室就诊,药品费用报销比例较非基本药物提高5%。村卫生室不再向卫生院上缴利润。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按规定予以补贴。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所必需非基本药物药品的问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确需非基本药物药品的,按照程序申请,由上级批准后增加。批准增加的药品按零差率销售。
(四)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库须进行盘点。以12月29日24时为基准时间,24时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库盘点准确,现存药物属于基本药物的`,于12月30日零时起,一律按零差率销售;不属于基本药物的,或按零加成销售,或转给卫生室使用。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债务处理问题。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之前形成的历史债务4892万元,作挂账处理,每年有盈余的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利用盈利逐年偿还债务。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难点,对改革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现状,有效减轻群众用药费用负担,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二)搞好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财政局负责制定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财政补偿政策和计划,落实政府投入;
人事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核定、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工作,会同卫生局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绩效工资为主的分配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本药物报销办法并监督实施;
卫生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和组织上报采购及配送信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及时掌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状况,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报销制度并监督实施;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受理有关药品质量的投诉、举报并组织查。
制定零售药店基本药物实施制度并监督实施;物价局负责中标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察局负责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查处;医改办做好综合、协调、服务、指导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也要认真落实职责,积极搞好工作衔接,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财力保障。县政府多渠道筹措资金,在统筹上级财政有关专项补助后,将资金差额列入预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县卫生局成立卫生系统会计核算中心,科学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基数,规范收支项目和标准,规范收支行为,统筹资金统一核定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全部由县卫生局财务专户管理。
(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县卫生局要加大管理力度,支持和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增强发展后劲。
10.基本药物培训方案 篇十
根据………号文件精神,以《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相关的制度为内容,全院职工及各村卫生室村医进行了为期……..天的培训,已圆满结束。总结如下:(一)领导重视、准备充分
我院在……….培训后,立即组织成立培训班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任成员积极组织筹备。(二)培训规范、分工明确
1、院长就当前政策、制度及相关法规,清晰解读了事实基本药物制度的紧迫性、重要性。
2、内科医师对我地区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及急诊急救等的临床诊断、合理用药、注意事项等进行了细致的讲解。
3、中医医师对中药饮片、中成药的临床应用、用法用量、配伍禁忌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三)学员态度认真、培训记录完整
学员能认真遵守培训纪律,培训记录完整详实。通过本次培训班学习,我院职工已基本掌握基本药物合理使用,但在实践中要不断完善自身,为本地区百姓提供更好、更安全、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
11.国家基本药物常识问答录(七) 篇十一
国家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
34.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医保目录如何衔接?
2009年9月,卫生部制定下发《关于调整和制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的意见》,要求各省(区、市)将国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到2010年1月底,大部分省(区、市)已经完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的调整、制订工作,并按要求在2010年度开始使用。2009年1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已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所有治疗性药品全部纳入,并列为甲类药品。12月份,大多数统筹地区已开始执行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的甲类药品。
35.对国家基本药物的报销,基本医疗保险有何政策规定?
《关于调整和制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的意见》要求,国家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明显高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报销比例差距保持在5%~10%。《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规定,“统筹地区对于甲类药品,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全额给付,不得再另行设定个人自付比例”。
36.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药物也能报销吗?
可以报销。参保人员直接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的非处方药或凭医师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的处方药,如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所发生的费用均可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给予报销。
37.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有何区别?
凡是纳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范围的药物,因病情需要使用且符合医保相关报销规定的,均能得到规定比例的报销。但是,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的范围,而且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零差率销售及补偿
38.什么是零差率销售?
零差率销售,就是指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时,按实际进价销售,不再加价。
39.基本药物都实行零差率销售吗?
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先从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始实施,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其他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销售基本药物,仍可执行现行加价政策。
40.为什么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是建立和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理念的具体体现,目的是转变基层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合理用药,降低药品价格,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减轻患者负担,吸引群众到基层就诊,让群众得实惠。
41.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影响基层医务人员收入吗?
不但不会影响,反而得到有效保障。虽然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购进价格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药品收入不再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的补偿渠道,但同时,政府增加对人员经费等投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基层医务人员还可以通过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从财政、医保和服务收费等渠道得到合理的补偿。
(未完待续)
12.基本药物培训方案 篇十二
WHO基本药物目录诞生30年以来,得到了广泛的认可。WHO 193个成员国中,已经有156个制定了基本药物目录,有些国家还建立了省级或州级的基本药物目录[1]。许多国际组织(例如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非政府组织都采纳了基本药物的理念,国际红十字和新月联盟、英国药学会、国际制药联盟等专业组织也根据WHO的基本药物目录来提供药品[2]。基本药物目录在药品采购和供应、医疗保险报销、药品捐赠和生产等活动中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基本药物的概念
1. 基本药物理念的提出
20世纪70年代,WHO提出这样一个理念:某些药品比其他药品更为重要,并且指出,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有许多药品是没有用处的,同时有许多人无法获得他们所需要的药品。因此,一个经过精心选择的有限的药品目录可以满足绝大多数人的需要,政府应该努力提高人们对目录内的药品的可及性[2]。1977年,WHO根据这个理念遴选出了第一个《基本药物示范目录》(Model List of Essential Drugs),共包含205个药品[2]。
2. 基本药物概念的发展
30年来,WHO关于基本药物的理念没有变化,然而对基本药物的概念则进行了多次修正,使得这个概念更加具有现实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具体见信息框1。
信息框1:基本药物概念的发展
●1977年,基本药物的定义是“最重要的、基本的、不可缺少的、满足人们所必需”的药品[3]。
●1985年,WHO在内罗毕会议上发展了基本药物的概念:基本药物不仅应能够满足大多数人的卫生保健需要,而且国家应保证其生产和供应,还应高度重视合理用药。即基本药物必须与合理用药相结合。
●1999年,WHO基本药物专家组提出的基本药物的概念是“满足大部分群众的卫生保健需要,在任何时候均有足够的数量和适宜的剂型,其价格是个人和社区能够承受得起的药品”[4]。显然,这个概念比原先的概念更具有现实性。基本药物的选择是健康需要、社会供应能力、价格、社会经济能力等各个方面权衡的结果。
●2002年基本药物的概念有了一个巨大发展。基本药物是“能满足人们基本的健康需要,根据公共卫生的现状、有效性和安全性,并通过成本-效果比较的证据所遴选的药品。其在任何时候均有足够的数量和适宜的剂型,其价格是个人和社区能够承受得起的。”这个概念强调了基本药物遴选过程中循证的原则,使得遴选过程更加透明、公正,具有科学性。同时,WHO为了更精确地表述基本药物,将基本药物essential drugs改成essential medicines。
3. 关于基本药物理念的争议
1977年,WHO第一次颁布基本药物目录,即被指责企图限制医生的处方权[5],其主要争议来自制药产业。1987年,国际制药联盟(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the Pharmaceutical Manufactures Associations,IFPMA)从医学和经济学的角度对基本药物提出了质疑,它认为基本药物政策将导致“次优的医疗服务,可能降低健康水平”[6]。产业界尤其反对在发达国家和私立部门引入这种限制性的基本药物目录。1982年,美国一位代表制药组织的发言人指出“产业界认为WHO和国家的基本药物措施不应该干预目前私立部门的运作方式”。基本药物目录已经提出30年,产业界一直坚持基本药物政策应该只限于不发达国家的公立部门。直到最近,IFPMA还是认为,如果把限制药品的政策扩展到工业化国家,将严重威胁到卫生服务的有效提供,威胁到药品研发的投入[6]。
尽管产业界反对把基本药物政策引入到私立部门和发达国家,但是它们还是支持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在贫困国家的行动,例如配合政府和国际组织的药品采购、在贫困国家实行低价政策、向政府医疗救助计划捐助药品等。
面对来自产业界的质疑,WHO采取了合作的态度,对基本药物的遴选依据和程序做了重大调整。例如以实证为基础遴选基本药物目录,允许产业界向WHO的基本药物专家委员会派观察员,使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过程更加透明化等。这种科学、公正的态度最终得到了产业界的欢迎。
过去30年中,WHO基本药物目录发生的巨大变化印证了基本药物的发展离不开产业界的创新力。在1977年的第1版WHO目录中只有205个条目(186种药品);在2007年的第14版目录中,有541个条目(313种药品),目录的条目增长了1倍多。有文献[2]把2003年的第12版目录与第1版做比较:在第12版中增加了195个药品,删除了86个,只有89个药品(占第12版目录的27.4%,占第1版目录的43.4%)在过去的12个版本中一直没有变化。这说明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的划分是相对的,基本药物发展变化的动力来自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医药研发的进步。这也提示了来自产业界的担忧有一定的合理性:基本药物政策的实行不应该以损害制药产业的创新力为代价。
(二)基本药物制度
1. 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
根据WHO关于基本药物的理念,可以归纳出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一是提高贫困人群对基本药物的可及性;二是促进合理用药。前一个目标对于维护健康公平具有重要意义,后一个目标则通过提高药品使用的效率来促进社会福利。此处的健康公平是指处于社会经济不同阶层的人群都能获得维持其健康所必要的资源和服务,其中的关键在于保障弱势群体对基本卫生服务的可及性,而要实现此目标则需要促进卫生资源在不同社会经济群体的公平分配。而药品使用的效率是指药品的使用成本与其所带来的疗效之间的对比关系,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之一是要确保消费者在药品使用中以最小的成本获得相同的治疗效果。基本药物制度实质上体现的是公平和效率的统一。
在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这两大目标在执行上的优先性有所不同。在发达国家,医疗保险覆盖面很广,药物的可获得性不成问题时,合理用药就可能被关注。在最不发达国家,医疗和药品的花费可能是自费的,人们可能支付不起最基本的药品,基本药物的生产也可能无法得到保障。在这种情况下,政策的焦点将会更多地集中在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上[4]。
有些文献也提出了基本药物制度的第三个目标:保证药品的安全性。我们认为这个目标应该是国家药物制度的目标之一。政府应该保证所有药品的安全性,而不仅仅是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制度是国家药物制度的一个部分。当然,基本药物目录的推广,有助于提高药品使用的安全性,但是这主要是从合理用药(安全使用)的角度来看的,并非基本药物制度的直接目标
2. 遴选基本药物目录的原则
基本药物是指那些能满足人们卫生保健优先需要的药物,这些药物是根据公共卫生的相关性、安全性、有效性以及相对的经济性等证据原则筛选出来的。根据WHO的建议,基本药物目录遴选标准包括[7]:
●首先,应考虑地方疾病和各国的具体条件,特别是疾病谱的情况;
●应选择在各种医疗单位常规使用中或在临床研究中具有较好疗效和安全可靠的药物;
●应保证选出的每一种药物都能以一定的方式获得,并保证药物质量及在一定条件下和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
●如果两种或者更多种药物在以上几个方面均很相似,则应对它们之间的相对疗效、安全性、质量、价格、可获得性等进行仔细评价,再作出选择;
●药物之间的价格比较不仅要考虑其单价,更应当考虑整个疗程的费用;
●基本药物应由单一成分组成,但是如果有证据表明复方制剂在有效性、安全性、依从性等方面的确比分别使用单组分药物有优势时,应该考虑选择复方制剂。
以上遴选标准可以分为三个方面:第一是药品自身所固有的属性,如疗效、安全性、稳定性、使用方便等;第二是短期内不可控的社会条件,如人群疾病谱、生产和储存能力、临床使用能力等;第三则是在一定范围内政策可调控的因素,如产量、供应量、价格等。
第一个标准说明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基本药物应该具有一定的共性;第二个标准则说明在不同的地区,由于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可能有差异;第三个标准进一步说明,即使在自然环境和社会发展水平相似的国家之间,由于卫生制度和医药政策的差异,基本药物目录也可能有差异。第三个标准为优化基本药物政策指出了方向。正因为基本药物遴选标准具有以上特性,所以各国的基本药物目录存在很大差异(见信息框2)。
信息框2:各国基本药物目录情况
在发达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与医疗保险报销目录基本统一,而且目录的覆盖面较广,几乎覆盖了所有的临床常用药。
●澳大利亚公立医疗保险部门制定的药品报销目录(PBS),包含了现有的80%的药品[8]
●美国退休军人事务部、各州政府,以及医疗保险公司推出的《药品处方集》(drug formulary),其中州的目录采取“负目录(negative list)”的方法[9]。
●瑞典的医疗保险目录中,采取“负目录(negative list)”的方法,被目录剔除的药品约占现有药品的10%[10]。
在发展中国家,由于医疗保险覆盖面比较狭窄,基本药物目录与医疗保险目录没有统一,政府往往参照WHO的示范目录制定本国的基本药物目录。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基本药物目录种类见表1。
3. 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卫生制度的关系
基本卫生制度是国家通过干预卫生服务的筹资、生产、提供等各个环节保障人民基本卫生服务需要的一套制度。从功能上看,国家基本卫生制度的框架(如图1)包括筹资制度和服务提供体系两个方面。筹资制度包括公立医疗保险、税收筹资和私人直接支付三个部分,其中前两个部分属于公共筹资,是基本卫生制度主要的筹资方式;服务提供体系包括物质和人力资本的投入,其中物质的投入包括药品、医疗设备以及土地、建筑等。价格和支付机制是联系筹资和服务提供的关键环节,毫无疑问也包括在国家基本卫生制度之中。
基本药物制度是镶嵌在基本卫生制度内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图1)。基本药物制度的筹资也包括公立医疗保险、税收筹资和私人直接支付三个部分,其中前两个部分是重点。在服务体系中,基本药物制度关注药物的投入,以及医师和药师的人力资本投入。另外,基本药物的价格和支付也是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环节。
实际上,在许多卫生保健制度比较完善的发达国家,往往没有独立的基本药物制度,而是把基本药物的理念和相关政策,分散在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服务提供,以及药品生产、流通、报销等相关政策之中。但是,基本药物制度的两大目标仍然是清晰的,即提高对基本药物的可及性和促进合理用药。在贫困的国家,绝大多数医疗卫生服务由个人直接支付,国家为了提高人们对非常有限的基本药物的可及性,可能针对基本药物专门制定一套采购、流通、使用以及价格控制的政策。
4. 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框架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而不仅是出台一个相对完整合理的《国家基本药物口录》。为了达到基本药物政策的两大目标,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相互协调的高效率政策体系,这些政策可以自成体系,也可以镶嵌在国家卫生制度之中。这一政策体系的具体内容至少需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1]:
●基本药物目录的科学制定和定期更新
●国家处方集和标准治疗指南的配套政策
●市场准入和质量控制政策
●流通和采购政策
●基本药物的宣传、培训、教育及信息传播
●基本药物临床使用政策
●基本药物的价格政策
●筹资与财税政策
●费用补偿与支付政策
二、基本药物再认识:经济学视角
20世纪70年代WHO提出基本药物的概念以来,人们对基本药物的特征经常存有这样一个印象:安全、有效、廉价。然而这个印象本身存在矛盾:为什么安全、有效的药品还会廉价?进一步说,如果基本药物确实具有以上的良好特征,那么它一定会把非基本药物淘汰,然而为什么在实际中我们却经常看到基本药物“使用不足”和“供应不足”的现象?
在本章,我们就带着以上两个问题来探讨基本药物的经济特性,以加深对基本药物的认识,为制定良好的基本药物政策打下基础。这里我们只分析有同类替代药品的基本药物,因为只有这类基本药物才存在以上提出的两个问题,这类药物在WHO的基本药物目录中占绝大多数。
(一)基本药物的经济学特征
1. 药物效用函数的特殊性
人们经常从三个维度来考虑药品的经济性,即安全性、疗效和费用。为了分析方便,我们把安全性和疗效合并成一个维度,即药品的效用。药品具有一个很重要的经济学特性,就是它的效用函数不具备一般商品所具有的数量-效用关系。一般商品的效用随数量递增,而对于药品来说,在数量达到规定剂量之前效用增加缓慢,而达到规定剂量的时候效用最高;剂量继续增加,由于副作用增大,实际效用反而减少(如果可以无成本地处置这些药品,那么效用将保持不变)(见图2)。例如,按规定剂量接种某种流感疫苗后,预防流感的有效率为70%(具有一定的效用);剂量不足时,可能有效率接近为0(效用接近0);而剂量超过规定量时,不但有效率无法提高,还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正是因为药品具有以上效用函数的特征,消费者无法通过增加药品的消费量来获得更高的效用,而必须寻找在规定剂量下具有更高效用的药品,这使得新药的研发具有了重要的意义(见图3)。
2. 成本-效用关系
一般来说效用较高(疗效较好、安全性较好)的药品可以得到较高的定价,亦即使用该药品的成本较高。但是成本-效用关系经常不是直线,而是边际递减的,这种关系符合财富的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如果把成本作为横坐标,推荐剂量下的效用作为纵坐标,那么成本-效用的关系见图4。
假设现在有三种治疗流感的药物A (板蓝根)、B (对症治疗的常规疗法,如新康泰克)和C (新型神经氨酸酶抑制剂,如奥司他韦),它们都是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效性和安全性标准的上市药物。三种药物治疗的总成本(包括挂号费、治疗费、药费和检查费等)分别为280元、570元和780元[12];其效果(与安慰剂相比)分别是缓解感冒症状3天、5天和6天[13]。为了便于说明问题,我们对数据进行了简化处理,并假设了A治疗药物的成本和效果数据。
假设每缓解感冒症状1天就代表了给患者带来1个单位的效用,则药品B的效果(效用)约是药品A的1.7倍,但是成本约是A的2.0倍;药品C的效果(效用)是药品B的1.2倍,但是成本约是B的1.4倍。
药物经济学上常用成本-效用比(CostUtility Ratio)的概念(即单位价格的效用)对不同的治疗方案进行对比,那么药品A具有最好的成本-效用,即(280/3=93.3,570/5=1 14,780/6=130),
如果根据安全、有效、廉价的标准来遴选基本药物,那么药品A应该入选为基本药物,因为在同类药品中平均每一单位的成本能获得最高的效用(包括疗效和安全)。同时,我们也看到了药品A的缺陷:绝对效用(效果)较低(只能缓解3天流感症状,病人平均需要经历的感冒症状时间长于其他组)。因为绝对效用较低,基本药物在市场上只能获得较低的定价。
根据以上分析,明确了基本药物的一个重要经济特性:较低的绝对效用,而较好的成本-效用,或者更精确地说是“绝对效用和成本-效用的权衡”。
(二)基本药物市场的特征
1. 消费者行为
消费者(或支付方)在决定“该药品是否值得购买?”的时候,考虑的并不是药品的成本-效用比,而是“增量成本-效果比(Incremental Cost-effectiveness Ratio,ICER)”,即假定相对于成本较低而效果也较差的药物,成本更高而效果更好的药物多获得一单位效果病人需要多支付多少成本?例如,病人采用B药物治疗,则相对于采用A药物治疗需要多花费290 (570—280)元,而多获得2 (5-3)天的感冒症状缓解时间,则增量成本效果比就是145元/天,即B药物治疗比A药物治疗每多获得1天感冒症状的缓解多支付了14 5元。此时,病人在作出选择时必须考虑用145元缓解1天感冒症状是否值得,如果认为值得,则会选择成本较高效果较好的B药物;反之,则会选择A药物。同样道理,当病人选择C药物治疗时,相对于B药物治疗的增量成本-效果比为:
当病人在B药物和C药物之间进行选择时,也需要考虑类似于上面的问题,即如果认为用多花费210元获得1天感冒症状的缓解值得,则会选择C药物;否则,选择B药物。显然,收入越高的消费者越可能选择绝对效用较高,成本也较高,但是成本-效用较差的药品(非基本药物)。
图5用无差异曲线和预算约束线表明了不同收入水平的消费者选择药品的情况。为了达到效用的最大化,当消费者的收入为ml时,他将消费ql数量的其他商品和药品A;当收入为m2时,他将消费q2数量的其他商品和药品B;以此类推,当收入为m3时,他将消费q3数量的其他商品和药品C。但是,极低收入的消费者(收入小于ml)则无法承担这三种药品中的任何一种。
以上分析说明,从效率的角度(福利最大化)看,不同收入水平的消费者应该选择不同档次的药品。如果强制(或诱导)所有的消费者使用基本药物,将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另外,从公平的角度看,政府有责任通过各种措施帮助贫困人群获得基本药物,因为基本药物具有最好的成本-效用,并且其成本最低,是社会所能承受的。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分析也说明了基本药物的选择与社会经济水平有关,在经济比较发达的社会(所有社会成员的收入都大于m2),药品A将被淘汰,而药品B成为基本药物。这说明基本药物具有相对性。
2. 基本药物市场的脆弱性
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发展中国家,例如中国、印度等,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很大,当相当一部分人的收入大于m2时,还有部分社会成员的收入甚至达不到m1。这时候由于低收入消费者(收入大于m1小于m2)的需求较少,那么生产药品A的厂商将无利可图,药品A也会被淘汰,这些原本可以支付得起基本药物(药品A)的人群面临市场供给不足的问题,这时候政府应该采取措施保障药品A的供应。因此,较低的绝对效用可能导致基本药物市场的脆弱性。
医务人员的行为是造成基本药物市场的脆弱性的另一个重要原因。药品市场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消费者自身往往没有选择药品的能力,而是委托给医生帮助做出选择。如果医生能够从药品的销售中获得利益,那么他可能向病人推荐费用较高的药品,这种不合理用药的行为加速了低费用的基本药物的淘汰,使得低收入人群面临基本药物供给不足的困境。
基本药物市场的脆弱性衬托出了基本药物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3.基本药物培训方案 篇十三
度组织机构
X镇卫生院实施村卫生室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负责对基本药物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下设办公室,由XX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X镇卫生院公卫办。
X镇卫生院实施村卫生室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稽查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负责对我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工作落实情况、药品购进、使用管理等工作的稽查。
X镇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
案
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也是实现卫生服务均等化和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减轻群众负担的有效举措。为进一步提高基本药物制度的覆盖面和可及性,使人民群众更加便捷、充分地享受基本药物制度这项惠民政策。根据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X县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X政办发[2012]38号)文件精神以及X镇人民政府《X镇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发[2012]12号)文件要求,从2012年4月1日起,村卫生室将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结合我镇村卫生室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实施步骤
(一)总体目标
在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将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范围扩大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从2012年4月1日起,各村卫生室全面启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并同步建立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机制与服务模式,让人民群众更加便捷、充分地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实施步骤
全镇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2012工作分三步推进。
一是动员准备阶段。2012年4月1日前,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对我镇村卫生
室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进行宣传发动、培训,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实施推进阶段。2012年4月1日全镇所有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所有库存药品一律按照进价销售。4月1日至10日由卫生院指导、督查辖区各村卫生室对现有库存药品进行全面盘点、清查,登记造册,乡村医生对药品品名、规格、批号、数量、购进及销售价格情况等进行盘点核实,并将结果报卫生院备案,期间禁止自行从其它渠道购进药品。
三是检查评估阶段。2012年5月-12月,对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药品零差率销售、多渠道补偿、一体化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二、实施范围
2012年4月1日起,将全镇按规划设臵建成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三、实施内容
(一)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
自2012年4月1日起,各村卫生室必须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采购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的中标药品。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原则上每月底向X镇卫生院报送药品采购计划,由卫生院统一从湖南省基药招标采购网上代购,由签约医药公司每月中旬负责配送至各村卫生室,如村卫生室
急需缺药则可从X镇卫生院本部临时调配(必须医院有货的前提下)。村卫生室需自行做好药品验收、销售记录。
(二)基本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
各卫生室要按中标价实行零差率销售,执行基本药物全省统一定价。不得购进非基本药物,对原有库存非基本药物及时盘点,2012年4月1日前过渡使用并执行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要采取多种形式公示药品品名、剂型、规格、单位、采购价、原零售价和现零售价等信息,并公布举报电话。
(三)推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同时镇卫生院要加强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的指导和监管,做到合理、安全用药。
(四)落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报销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其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四、村卫生室实施基药后的补偿机制
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进行补偿。
1、村卫生室按规定要求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按照政府安排的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的20%安排补助经费,并按照预拨和绩效考核后结算相结合的办法及时拨付。
2、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通过设立一般诊疗费项目由个人和新农合基金进行补偿。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按参加新农合实际人数每人4元包干,参合农民患者按每次门诊自负1元(注射、换药、理疗、推拿等按规定疗程只收
取一次)。
3、是财政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专项补助。在中央、省财政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进行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安排适当资金对乡村医生进行补助。
村卫生室积极使用中草药,开展针灸、推拿、理疗、康复服务等中医中药服务,提高收入。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特别是在最基层村卫生室实施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系统工程。为此我院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药剂科、医务科、防疫科、财务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附页),按照X镇统一部署统筹负责和认真开展本镇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
(二)加强保障,落实投入
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改革所需资金,确保各项补助经费足额及时到位。积极研究落实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养老保障问题,稳定基层卫生队伍。
(三)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民生、社会关注的大事。我院将正确理解和执行有关政策,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做好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组织实施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与经济核算工作,确保资金分配使用规范、安全、有效,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建立以服务、质量、基本药物使用情况、效果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公开透明、便于监督。
(四)加大宣传力度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关系到广大基层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各村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做好改革动员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要高度重视改革的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确保社会和谐稳定。镇卫生院要制定分类培训计划,开展对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五)强化督查考核
镇卫生院将加大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和工作进展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重点检查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药品采购配送情况。对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得力的村卫生室,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甚至予以吊销证照、取消资格等处理。
14.基本药物培训方案 篇十四
江西省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案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31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1]74号),决定在全省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文件精神,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在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快乡村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建设,保证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建立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养老生活补贴机制,规范执业行为,强化管理指导,推动全省村卫生室健康持续发展,实现广大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实施目标
在全省按区域卫生规划设置的行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政策,减轻农村居民的医药费用负担。同步推进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等新机制。加强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合理应用培训、指导和监督,提高乡村医生合理用药水平,保障广大农村 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
三、实施时间及范围
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在全省每个行政村安排1所村卫生室,正式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1个月内到位。
四、实施内容
(一)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村卫生室应按照核定的诊疗范围和服务能力,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合理确定配备使用药品的品种和数量,不得擅自配备非基本药物。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全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对超出服务范围和能力的患者,要做好转诊及后续服务工作。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应加强对村卫生室合理用药的监督、指导和培训工作。
(二)规范药品购销管理
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全省集中采购,村卫生室不得自行采购药品。乡镇卫生院负责村卫生室药品供应,村卫生室原则上每月两次向乡镇卫生院报送药品采购计划,由乡镇卫生院集中网上代购,配送企业或乡镇卫生院在合同规定时限内将药品送到村卫生室。村卫生室验收药品后,将药品签收单及时上报乡镇卫生院,并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所采购的药品货款上缴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上报的药品签收单进行审核后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会计核算中心,会计核算中心按照货款结算 相关规定及时支付货款。乡镇卫生院为村卫生室统一编制采购计划、统一货款结算,不得向村卫生室收取任何服务费用。村卫生室要按照《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安[2011]442号),做好药品采购、验收、储藏、保管工作,建立药品购销记录和明细账目。
(三)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按照江西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中标价零差率销售药品。原库存药品价格高于中标价的,降至中标价,低于中标价的,维持原销售价格不变。无全省中标药品价格做参考的库存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且不得高于国家零售指导价。村卫生室库存药品清库工作,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一个月内完成。村卫生室要加强药品价格管理,进行价格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和计划生育药具、免疫规划疫苗以及免费治疗的传染病用药仍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中药饮片暂按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执行。
(四)完善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
推行以乡村医生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为基础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在落实省、县财政对乡村医生专项补助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的基础上,增设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财政补助项目和新 3 农合门诊统筹一般诊疗费报销项目,弥补乡村医生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的收入,保证乡村医生合理待遇。
(五)落实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
2011年底前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将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乡村医生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标准按照《关于制定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11]2444号)执行。农村居民在村卫生室使用基本药物的支付比例不低于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加强对新农合支付村卫生室诊疗和药品费用的监管,严肃查处和坚决打击伪造病历、分解处方、重复收费、虚开单据等骗取套取新农合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
(六)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
加强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服务行为和药品器械的监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合理规划村卫生室和配置乡村医生,明确村卫生室功能定位和乡村医生职责,严格执行准入制度。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由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进行技术指导、业务和药品器械供应管理以及绩效考核。建立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机制,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村卫生室服务行为、诊疗人次、均次费用、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对群众获得实惠、村卫生室经济运行、医 4 疗卫生服务提供、医疗费用控制等情况进行评价,及时掌握制度实施进展,促进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完善。
(七)提升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实行电子监管。村卫生室全部使用赋有电子监管码的基本药物品种,并及时扫码,通过电子监管网将扫码数据上传。依托村卫生室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项目,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配置条码扫描枪,安装药品电子监管系统末端软件。整合和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资源,逐步实现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畅通,使药品从生产、流通、储存、配送直至使用到病人的全过程都能在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控之下,确保患者使用药品安全。加大对村级卫生室使用基本药物品种的监督抽验力度,将基本药物监督性抽样和检测结果公告制度延伸到村卫生室,实现村卫生室使用基本药物质量监督检查的全覆盖。
(八)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
积极推进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制度。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江西省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赣卫农卫字[2011]8号),结合村卫生室承担的服务数量、质量、医德医风、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农合政策等内容,科学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并组织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新农合政策落实情况和群众满 意度等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对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进行补助的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建立健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将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医改的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地要按照全省统一领导、地方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开展工作。各级卫生、发改、财政和药监部门要相互沟通,有效衔接,按照工作内容,主动承担积极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职责,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各环节配套衔接,有效运转的合理机制,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取得实效,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三)加强财力保障
各级政府要将乡村医生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助、养老生活补贴等方面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要尽快建立起稳定、长效、合理的补偿机制,认真落实调整后的收费和新农合支付政策。
(四)加强宣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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