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督工作程序讲座

2025-01-17

财政监督工作程序讲座(13篇)

1.财政监督工作程序讲座 篇一

2012年财政监督工作思路

2012年财政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财政工作的部署和省财政监督检查局的工作安排,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大监督理念。财政监督工作将致力服务于公共财政改革、促进财政管理的大局,着眼于财政监督工作法制化、网络化、公开化,坚持一个中心,完善两项机制,做到三个加强,强化财政监督职能作用,不断探索财政监督新思路、新领域、新办法。

(一)坚持一个中心

在日常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中,我们坚持以服务财政管理和促进财政改革为中心,着力强化有关民生政策执行以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选择关系民众切身利益的项目,重点围绕“三农”、教育、卫生等涉及民生行业、领域的政策执行以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促进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资金的安全、规范、有效使用,推动建立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

(二)完善两项制度

1、健全和完善财政监督信息披露和公告制度。一是建

立查前公示、查后公告制度。二是建立财政监督信息披露制度。采取综合性公告与案例性披露相结合、惩处违规违纪行

为与树立正面典型相结合的方式和多种渠道加强财政监督信息宣传,营造全社会认识财政监督、理解财政监督的工作氛围。

2、完善协同监督的工作机制。采取“上下联动、内外

联合”的监督方法,整合各类监督资源,加强与市有关部门、局相关处室和县区财政监督机构的配合,充分调动主管部门参与财政监督的积极性,形成监督合力。

(三)做到三个加强

1、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

监督关口前移,开展部门预算编制审核、重大支出项目审核,开展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资金的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2、加强会计监督,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将会

计信息质量监督与财政重点专项资金监督有机结合,不断提高会计监督的层次和效果。

3、加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试点,选取部分政府投

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试点。

四、实现四个转变

(一)实现由单纯的开展监督检查向标本兼治、规范管理转变。改变过去就检查论检查,单纯搞检查的“惯性”思维和做法,把财政监督融入财政管理之中。

(二)实现由单纯的合规性检查向合规性检查与绩效检查有机结合转变。从业务、财务和效益三个方面对项目资金的绩效情况进行评价,使绩效评价与监督检查有机结合,增强了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的整体功能。

(三)实现由单项监督检查向全方位监督检查转变。突出“综合检查”,开展以财政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为主线,对专项资金使用、非税收入管理、罚没收入管理、票据管理、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会计基础管理工作、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管理、银行账户管理等综合检查。有效地避免了同一单位多头、重复检查问题的发生。

(四)实现由事后专项检查向把事前审核、事中跟踪监控和事后检查处理有机结合的全过程监督转变。实施事前、事中监督,充分发挥了财政监督“预警防范、实时纠偏”的作用,与事后监督互相补充、有机结合,更大程度地发挥监督效能,促进监督与管理的进一步融合。

五、2012年工作安排

2.财政监督工作程序讲座 篇二

一、现行财政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 财政监督立法滞后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财政立法工作步伐加快, 相继颁布了《预算法》、《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等财政法律、法规, 使财政运行中一些重大领域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 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整体上看, 财政监督立法工作相对滞后, 迄今尚无一部完整的、具有权威性的对财政监督职能、内容和手段等方面作出专门规定的法律, 因而财政监督地位得不到法律保障, 在执法上存在着尺度偏松、手段偏软等问题, 严重影响了财政监督的权威性。

(二) 财政监督重微观监督轻宏观监督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 政府与企业间的利益分配主要通过税收来调整, 财政对企业财务决算的审核应逐步交由中介机构来完成, 今后, 财政监督工作应主要强化对预算执行、国民收入分配等宏观方面的监督, 这就要求财政监督的思路、方式、手段也要随之发生根本性变化。以行政事业单位违纪类型为例, 真正属于财务会计处理上的问题属于少数, 而违纪的实质在于部门、单位领导行政决策、行政行为的违纪, 如擅自立项收取基金、挪用专项资金等, 对于这种行政违纪, 再采用经济处罚手段, 就难以发挥监督制约作用。

(三) 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工作脱节

目前, 财政职能部门尚未与监督机构之间建立起规范、畅通的沟通方式和制度, 致使监督机构不能准确掌握各项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使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处于被动地位, 降低了检查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四) 财政监督绩效考核指标不完善

长期以来, 对财政监督机构的考核指标是以组织收入为主, 也就是以入库额多少为评价指标, 这样造成了现行财政监督存在着重检查、轻整改, 重罚缴、轻堵漏, 监督检查与规范管理相脱离的状况。一方面, 监督机构认为处罚数额越大, 监督成效就越突出, 从而把查处违纪行为作为财政监督唯一的工作内容;另一方面, 被查单位感到监督检查只是罚款了事, 从而促使其在违纪风险与成本和违纪“收益”之间权衡得失, 认为查着了是你的, 查不着是我的, 抱着一种侥幸心理, 这也是导致违纪行为边查边犯, 屡查屡犯问题的主要原因。

(五) 财政监督缺乏事前、事中监督

目前, 财政监督仍以直接检查为主, 主要是针对事后的财务会计结果进行处理, 监督滞后于财政管理, 不能对整个资金使用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督, 从而导致财政管理中各种违纪问题的发生, 而且有些违纪问题还比较严重, 截留、挪用、支出效益不高、损失浪费等问题诸多, 有的甚至连社会保障资金也敢挪用。

二、建立新型财政监督机制的几个着力点

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财政监督机制是一项涉及多方面工作的制度创新, 也是一个比较长的过程。回顾财政监督工作的实践历程, 笔者认为, 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建立新型财政监督机制, 必须以加强和完善财政管理为中心, 以理顺和规范财政分配关系为目的, 加快监督立法步伐, 紧紧围绕财政管理, 不断拓宽财政监督检查的领域、范围和方式。

(一) 加快财政监督立法进程, 建立健全各项财经制度

要进一步加大研究力度, 尽快制定出台《财政监督法》, 完善各项财政、预算、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 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财税法律框架和财政监督法律体系, 把财政监督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使财政监督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依法办事。虽然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在财政税收管理方面先后制定出台了工商各税、农业各税、关税及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为实施财政监督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这些法规制度对财政监督缺乏系统、全面的规定, 只有尽快出台《财政监督法》, 对财政监督的法律地位、和财政管理的关系、执法程序等问题作出法律上的规定, 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财政监督的法制化问题, 真正做到用制度约束人, 用法规约束行为, 依法治财, 依法理财。

(二) 不断推进各项财政改革

当前, 几项关键的配套改革措施主要有: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完善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 实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 细化预算编制, 强化预算约束。二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金财工程”建设为平台, 加快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建设,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 规范政府采购程序, 把基本建设、市政建设等大宗的支出列入政府采购的范围。四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积极推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 逐步将所有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统管, 实行分类规范管理, 建立规范、高效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新体系。

(三) 进一步改善财政监督的内容和方式

从内容上看, 财政监督要从偏重微观监督向强化宏观监督转变, 应从过去对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检查转向对预算执行情况、财政收支管理、政府采购、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使用、各项惠农政策落实, 以及财税政策的执行情况和财政运行状态进行反映和监控。从方式上看, 要改变单一的事后检查型的监督方式, 采取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评价、跟踪反馈等多种监督方法, 形成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并存的新格局。一是事前预警。财政监督机构要参与项目立项工作, 对项目的论证过程的可行性提出合理化建议, 还要对项目借款的偿还能力进行论证。财政监督部门要落实还贷资金是否有可靠来源, 督促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对还贷资金做出具体规划, 测算各方面的财力和资金来源, 制定出具体的还贷计划。二是事中监管。要建立跟踪监督机制, 随时掌握预算单位资金的增减变动情况, 对资金的去向和使用实行有效的监督检查。财政监督要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防范违规违纪与损失浪费的屏障, 以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与高效使用。三是事后评价。建立资金使用效果或效益评价制度, 以利于调整政策, 改进工作。

(四) 建立灵敏的财政监督信息反馈系统

以“金财工程”建设为契机, 加快财政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 将财政监督机构的计算机与财政部门、财政内部业务部门、国库、征收机关、银行等单位实行联网, 甚至与所有的预算单位联网, 为财政信息的高效传递和及时反馈提供技术平台, 对各相关财政业务应用分系统进行信息查询和信息流量监控, 及时发现财政运行中的问题并加以纠正, 增进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及时性, 促进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方法的改进和工作水平的提高。各级监督检查机构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实现检查信息共享, 通过网络实现互动不断促进检查工作。财政监督机构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 通过软件开发、计算机联网等手段, 收集并储存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 实行财务数据信息共享, 便于财政监督部门运用预测和分析的方法, 排列监督重点, 查找存在问题, 对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 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的意见或建议, 有针对性地完善有关法律政策, 保证国民经济在法制的规范下健康运行。实行重大违纪公告制度,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 宣传财政监督理论研究成果, 公开披露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扩大社会影响。

(五) 加大财政监督执法检查力度

财政部门, 尤其是财政监督专门机构必须本着高度的责任心, 依法监督, 切实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罚力度, 该收缴的收缴, 该罚款的罚款, 特别是要把对违纪事项的处理与对责任人的处理结合起来, 对那些违纪问题严重, 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必须依法移送有关部门, 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做到违法必纠, 执法必严, 切实提高财政监督的权威性, 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

(六) 加强财政管理部门内部管理和财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

3.财政监督工作程序讲座 篇三

一、以促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和建设法制政府为目标,深化预算执行审计

财政资金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监督好财政资金安全是审计机关的基本职责,财政资金流向哪里,审计的触角就应该跟进到哪里。预算执行审计是审计工作的永恒主题,审计部门要做到对预算执行单位的监督覆盖无盲区,让预算得到严格执行和“三公经费”公开透明无例外,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特别是要善于把揭示问题与促进改革、规范管理结合起来,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和管理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政府部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推动职能转变,促进增收节支,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增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加快法制政府和服务政府建设。

二、以促进落实惠民政策和维护群众利益为目标,加强涉农及民生专项资金审计

审计部门要经常性深入基层,及时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征求他们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把群众关注关心的强农惠农政策执行落实等问题纳入监督视野,把民生审计贯穿于审计工作始终,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社保、就业、涉农等重要民生项目和资金作为审计重点。要跳出账外监督,更加注重从群众中调查了解真相,发现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实现审计监督与群众监督的互动,力求把问题查准、查深、查实、查透,并主动将审计成果展现在群众面前,确保审计工作成效最大化。

三、以提高政府投资绩效和优化投资环境为目标,坚持对重点建设项目和执收执罚部门收费罚没资金审计

2013年白水县共审计政府投资项目18个,核减工程投资、节约财政资金2600多万元,创历史新高。今后,审计部门要继续关注财政投入较多、社会各界关注、关系群众利益的建设项目,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与全过程跟踪审计相结合,密切关注工程质量效益、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问题,及时发现项目实施中的漏洞和问题,查错纠偏,促进建设项目规范管理。要严格执行中央有关规定,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建设的楼堂馆所和工程决算中高估冒算、虚报投资等行为,减少舞弊和失误,有效节约财政支出。要严肃查处违规征地、截留克扣农民征地补偿费、拖欠工程款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确保把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建成“阳光工程”、“民心工程”。要把那些有收费权、罚没权的部门和历经审计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列为审计的重点,严肃查处部门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的“三乱”行为,严肃查处破坏投资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环境保障。

四、以促进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和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科学理财能力为目标,积极稳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遵守“受托审计”的程序,加强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防范审计风险,提升审计效果。审计中要特别关注领导干部对国家资源环境保护、土地等政策落实情况,关注政府财政负债及风险情况,关注重大经济决策事项的程序与效果,查看有无擅自决策或管理严重缺位问题,严肃查处资金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其他变相侵吞国家资财等违法违规问题,以此促进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开透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4.财政监督工作情况汇报 篇四

一、分管工作

我分管财政监督检查科,分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兼管非税局费政股和财政票据工作。

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目标。

1、制定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积极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2、对每年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内审,做好财政内部监督工作。

3、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安全、高效。

4、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

5、按要求报送检查工作报表

6、完成省市财政各项考核目标。

7、完成临时交办工作。

三、今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制定了2011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对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内审。

3、积极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先后开展了城建资金收支检查、乡镇卫生院资金收支检查、乡镇卫生院债务认定。

4、圆满完成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检查了城建、交通、环保、县医院、一中。

5、圆满完满省厅、市局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任务和迎检工作。今年4月份,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对我县校园中小学校安工程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8月份,市纪委、财政先后对我县的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项重点检查和验收;9月份省财政厅重点检查组对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国家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了,兼顾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小金库”问题资金情况重点检查重点。我和财政监督检查科的同志按照上级要求,首先对以上部门资金进行认真严格的自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部门单位。同时,对省市检查组做好接待工作做好检查工作预案,精心做好接待工作,与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配合,做好迎检。省市检查组对我局的财政监督检查迎检工作很满意。专项资金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6、财政信息调研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报送的《推进财政大监督机制建设的思考》的调研文章被省厅监督处推荐,被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财政监督》2011年第五期全文刊发。我和永平同志承担的科研课题《建立健全地方财政监督机制的问题研究》被省厅授予全省财政科研课题成果奖,全省通报。

在邯郸市财政局开展的财政监督调研活动中,我局报送的调研课题3篇,为县区最多。我局报送的《构建财政大监督工作格局的调研与思考荣获一等奖,市局给予了通报表彰。

四、今后三个月工作打算。

现在距年底仅有三个月时间,时间非常紧,要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目标,财政监督方面需要做的工作很多。

一是要按照财政监督工作计划和领导安排,做好对外监督检查工作

二是对照省市财政监督考核内容做好考核内容相应的文件基础资料准备工作,早下手,把工作坐在前头。

三是在财政监督信息方面加大力度争取多编信息,编好信息,多上信息。

四是是与省厅市局监督处搞好对接,争取财政监督考核取得较好位次。

五是根据市局省厅精神,逐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即时分析监控和财政财会信息管理系统,强化财政资金日常监管。

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继续深入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收支两条线和其他领域的专项检查,强化财政违法责任追究,加大对违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和信息披露力度,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在财政票据管理方面,全力配合好非税局冰川局长做好非税收入征管和财政票据管理方面工作。一是推进非税收入征管改革,全面推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工作,推行河北省非税收入缴款书,二是继续进行财政票据清理,审验核销原有财政票据。

一是要当好参谋员,做到参之有道,做到了“高、早、深、实”四个字。高,就是站位要高,要善于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看问题,总揽全局想事情。早,就是谋划要早,还要善于按照全局的部署,积极主动地谋划推进工作,尤其对工作开展中涉及监督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早思考,努力把工作想在前面、做在前面,切实为领导分忧、。深,就是研究要深,要善于把好思路、工作措施细化,越细致越深入,出的主意、制定的工作措施,就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实,就是办法要实在,要善于把上级政策与监督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加以落实,第二,要当好指挥员,做到调度有序

一要敢于担当。绝不能上推下搡、左拖右等,二要精于统筹对全局工作或领导交办的任务,必须亲自抓在手上,要组织推动,确保干就干成、干就干好。要善于抓重点,正确处理重点与一般、当前与长远、常规与应急工作的关系,把握工作节奏,分清轻重缓急,分时段确定工作重点

5.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篇五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行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力求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为我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检查范围

1、各乡镇政府的财政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2、根据*省财政厅布署和*市政府安排的`市直相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3、上级财政部门授权检查的驻我市外埠机关、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

三、检查时限

以20*年财政收支业务为重点,个别检查事项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至相关单位和个人。

四、检查依据

实施监督检查将依据《会计法》、《预算法》和《财政违法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度性规定进行,对监督检查结果予以客观、真实的反映,出具监督检查报告,做出基本评价,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工作建议。

五、检查内容

(一)执行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

(二)预、决算的编审及预算调整情况;

(三)预(决)算的审核、批复及预算追加、追减情况;

(四)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收缴、退付、拨付等情况;

(五)财政集中支付执行情况;

(六)专项资金和国家债务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督情况;

(七)非税收入资金管理情况;

(八)对国有资本和财务管理情况;

(九)银行账户的管理及资金收付情况;

6.2013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六

一、深刻领会,提高认识。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是贯彻落实《会计法》、认真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的基本要求,是严肃财经纪律、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客观需要,是推进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的重要手段。我局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十分重视,及时组织全体干部对文件进行了认真的传达学习,深刻领会文件“三个贯穿,守土有责”“有位、有为、有威、有效”的基本要求,坚持围绕发展、服务大局,着力关注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和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民生问题,“上下联动,全省一盘棋”的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加强了《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学习;强化了检查风险意识教育,切实提高全体财政检查人员对检查风险的认识,自觉做到依法检查、依法行政。为正确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和业务基础。

二、精心组织,合理安排

我局根据洪财监[XX]18号文件精神,按规定认真选取了教育、卫生系统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从本局抽调13名专业干部成立了四个检查小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检查按规定提前三天向被查单位下达检查通知书;同时对单位的预算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资金有效性及执行国家财税政策等情况也进行了检查,进一步发挥财政管理监督效能;检查后坚持跟踪回访制度。要求被查单位定期汇报检查后的整改情况,对跟踪回访中发现整改不力和屡查屡犯的被查单位进行严肃查处,加重处罚,进一步巩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成果。这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的统一布署和要求,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前后历时1个半月,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任务。

三、总结经验,积极探索,逐步完善政府财政监督机制

近几年来,我局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纳入每年财政工作计划,不断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区财政局以此次检查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经验,努力探索财政部门财政监督的途径、方式和手段,不断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实现财政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高效化,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严格预算管理、加强增收节支、保障政策执行、提供决策参考中的重要作用,促进财政管理职能的全面落实。通过检查我们发现,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绝大多数对财务工作比较重视,为规范单位财务行为,每年都会对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会计报表进行内部审计;有的主管部门会坚持每年对二级单位的财务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对于好的做法,我们会树立典型、推广宣传。对查出的问题,区财政局向被查单位提出检查意见,作出处罚,加强财经管理,并要求按照法规限期整改。

四、存在的问题

此次通过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会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此次检查的单位大都是区二级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会计行为不够规范。有的填制记帐凭证时,未列出二级科目;有的大宗购物时未附购物明细清单;有的对外投资未及时调帐;还有的个别单位工会帐由非财务人员管理登记,未按规定设置帐务、填制记帐凭证、记流水帐,帐务不平衡;还有的在未取得原始发票时就虚列支出,还有的单位未经单位领导审批就向下级拔款;报帐手续不完善,事后补救手续的现象也在多个单位出现。

2、超限额使用现金。有部分单位未按《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管理使用现金,存在超限额使用现金的现象。

3、未实行政府采购。有的单位购置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未实行政府采购。

五、整改措施

针对这次会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我们将加大会计工作整改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在全区加大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的宣传力度,要求基层单位将这项工作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提高大家对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要把检查工作与整顿财经秩序、完善政府财政监督机制结合起来,与会计监管机制结合起来,与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结合起来,与整顿制度建设结合起来。

2、认真做好整改建制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给予从严处罚,同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督促有不规范会计行为的单位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和会计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要深入调查研究,逐步从制度和机制上提出改进措施,实行标本兼治。

7.财政监督工作程序讲座 篇七

一、财政系统内部监督工作的现状

(一) 监督制度不断完善

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 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不断丰富财政监督机制的内容, 积极把新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引入财政监督管理中, 确立财政监督专职机构在内部监督检查中的执法主体地位, 明确监督检查权限、范围、处理权力等内容。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互相分享、制衡的机制, 从而更好地发挥财政内部监督职能, 确保财政资金在财政活动和重大决策中发挥其应用的作用。

(二) 内部监督工作的机构和队伍得到了加强

随着财政内部监督工作的不断发展,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 财政内部监督工作没有专门机构和专职检查人员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 财政内部监督机构的整体框架基本形成, 财政内部监督工作日益受到各级财政的重视, 大部分地方设置了专门财政监督机构, 并配置了专职检查人员, 监督干部素质逐年提高, 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得到了加强。

(三) 内部监督工作的范围不断扩大

内部监督作为财政管理工作各个环节实施的一种检查和监控活动, 具有较强的业务性和政策性, 内部监督部门围绕财政管理中的重点问题, 根据财政管理的要求, 开展财政内部监督工作, 促使全体干部职工由“被动应付监督”到“自觉接受监督”的思想转变。从过去比较单一的财务收支情况检查逐步转向含财政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税收减免、政府非税收入、政府集中采购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财政工作各个环节在内的综合检查。

(四) 内部监督水平不断提高

开展内部监督检查是促进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提高的重要手段, 是金融部门的预防机制和自我纠正问题, 通过检查加强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设财政内部监督, 以堵塞漏洞, 规范财务管理, 继续加强整体金融运行秩序监控内部管理, 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广度和深度, 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促进金融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现阶段财政系统内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 内部监督理论研究需进一步加强

财政内部监督的理论研究较少, 也制约了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原因, 财政监督的实践是金融监管的重要依据, 因此, 加强对金融监管的理论研究为监管实践推广的重要意义, 但从我国金融监管的理论研究现状来看, 金融监管需进一步加强。

(二) 内部监督重要性认识不足, 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财政内部监督工作的日常管理是堵塞漏洞, 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 应充分认识其重要的作用。在金融监管的实际工作中, 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并没有预算审查和预算审查体制, 未对整个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更多的人困惑于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和业务部门, 认为内部监督是错误的, 认为金融业是一个大家庭, 内部监督部门检查其他业务部门是一种不信任, 就是查找问题, 发现故障等。实施内部监督, 检查人员必须掌握的大量信息, 需要财政部门内部各部门积极提供, 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的决议、每日补充预算指标、重大资本运作、预算执行和其他信息。一些业务部门不及时传递信息导致监管部门了解情况不全面, 不能实施有效的审计。此外, 内部监督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之间属层级关系, 监管工作经常需要领导协调, 没有形成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 不能自觉执行, 此外,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 内部监督和检查仍然是浮于层面。

(三) 内部监督检查方法比较单一

目前计算机信息技术已经被广泛应用于财务管理工作, 对传统的审计方法、内部监督和检验监管形成挑战, 现阶段, 主要是事后审查、特殊性检查为主, 没有建立事前审查, 跟踪监测, 事后结合财政监督和审计机制。单一的事后监督, 已无法对不同部门的资金运作全过程监管, 监管及时性和有效性不足, 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四) 监督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近几年, 内部财务监督机制得到了快速发展, 但监督机制的建设还不完善。人们往往将内部监督和财务检查的特殊手段用来增加收入和减少支出看作整顿经济秩序的一项临时措施, 没有充分理解财务内部监督和管理。财政监督部门忽视财务监督系统未能从管理的角度思考研究。由于管理的缺乏, 许多内部的违法案件与商业机构有很大的关系。财务部门易发腐败是因为该部门是控制分配的部门, 这是社会资源分配的直接权利, 非法的情况很容易发生。提高财务管理的质量, 做好财务部门的制度建设是关键。

三、加强财政系统内部监督的思路

(一) 加强内部监管, 转变观念, 提高对内部监督的认识

财政监督伴随着各项财政活动, 如果内部监督不严, 造成内部监督失效, 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违法违纪行为, 就会损害财政事业的发展, 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理财单位, 在现实生活中充分发挥着监控纠偏等职能。为确保财政机制的有效运行, 财政部门自身要依法行政, 公正执法, 自觉树立良好部门形象, 严格监督和管理预算单位, 财政监督工作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 确保财政监督质量。

(二) 重新进行监督职能定位

由“纠错功能”向“预防功能”转变, 切实做到事前、事中与事后相结合, 内部监督要真正介入到事前监管和事中审核, 突出强调内部监督贯穿财政管理过程始终, 在制度设计上防错纠错, 注重财政监督的全覆盖, 内部监督是财政管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它服务于财政管理, 并寓于财政管理中, 财政部门对财政收支活动的管理过程及财政监督活动, 本身也是财政收支的管理活动。二者相辅相成, 要对违规违纪的“高发区”“风险点”提前了解, 防患未然。要做到这一点, 需要各级财政部门对内部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以克服事前和事中监督可能受到的阻力。

(三) 创新监督激励机制

建立健全对内部监督部门和内部监督干部的奖励机制, 财政监督部门工作相对于财政其他业务机构而言, 财政监督工作的难度相对较大, 不仅表现在内部监督难、处理难、做出成绩难, 还会得罪很多人, 落得个做人难。而且, 财政内部监督工作的业务性质要求高素质的队伍, 所以必须创新内部监督激励机制, 增加财政内部监督部门的吸引力。

(四) 加强监督信息化建设

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财政监督管理, 可以大大降低监督管理成本, 提高财政监督效率。目前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日益完善, 可通过软件开发, 计算机联网, 收集并储存机关事业单位信息和执行财经纪律等情况, 运用预测和分析的方法, 实现财政预算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等公共支出方面的数据共享。便于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 对有倾向性、普通性的问题及时向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 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 使财政监督逐步从单一的进点查账向信息化、科学化监督方向发展, 传统的以审查纸质账目为基本手段的检查方法已不适应现阶段的要求, 因此, 财政内部监督人员要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外出培训或请专业技术人员讲授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知识, 培养一支熟练的使用数据库技术和计算机监督软件进行监督的信息化队伍。

8.乡镇财政监督清理死角 篇八

从乡镇财政工作的运行上来看,丰南行政运行支出安排、工资管理、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家电下乡、民生、支农工程等基础管理工作可以说有条不紊,可圈可点。然而,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各社会保障类统计数字、统计报表等,有时要求乡镇财政配合民政等部门共同担责,从目前情况看,为完成好这项工作,乡镇财政需要更加深入的调查、了解,掌握更全面、更精确的第一手资料。对一些上级专项资金、民生工程资金,财政部门还需要加强与各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和牵制,强化对施工、验收过程中的跟踪管理,严格掌握项目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方向。区、乡财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作外,出了对当前普遍存在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以便为政府部门提供更准确的决策依据,由级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对乡镇政府的财政财务监管

找到问题,就要对症下药,找到“死角”,就要选择合适的“清扫工具。”

进一步提升财政监督科学化水平,机制建设是根本。首先,要着手建立区、乡两级财政监督应急机制。针对旱涝灾害、疾病防御等重大突发事件所采取的决策部署,深入到镇、村、户,实施专项跟踪监督,以确保财政性资金落实到位。对国家重点专项资金突出基础信息的核实,避免出现政策性失误。如:在粮食补贴资金监管上,要重点加强粮食种植面积的核实。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不断流转,承包耕地也在不断趋于集中,全国各地区偶有利用农作物面积虚报冒领惠农补贴资金的现象。在发放粮食补贴时,要组织财政部门对土地流转频繁的种田大户进行检查,核查有无虚报种植面积。其次,建立项目监督机制。完善镇、村一级采购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法制化进程,制定项目的监督检查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再次,建立完善财政监督信息披露制度,由政府部门报告及时通告,限期整改。同时,加大违法违纪案件的公开力度,落实案件移送制度,严格执行处理处罚决定和落实整改意见的反馈制度。同时,进一步完善上下联动的监督工作机制,形成区财政监督机构-乡镇监督办公室-村民主理财组织互相沟通联动的监督体系。

从对乡镇财政的监督检查情况来看,财政管理出现纰漏,很大程度上是制度建设的某些环节出现了松动,岗位之间缺乏必要的相互牵制机制。结合资金监管工作实际,按资金分类设置专管员职责岗位,建立专管员工作制度。及时修订完善与实际操作不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惠农补贴资金、农业专项资金、社保专项资金等监管办法。针对乡镇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进一步规范报批程序。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编制、项目申报、立项审批、财政确认的报批程序,细化项目预算编报,严格审核有关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防止套取财政资金的现象发生。在审批项目程序时,要求用款单位必须提供相关原始资料、用款申请,经审批合格后,财政所才进行资金划拨。同时,要规范资金划拨手续。坚持采取“凭据拨款、直达账户、跟踪问效”程序,监管整个财政性资金的流动过程,防止资金截留、挪用。

近年来,国家民生政策层出不穷,地方经济的发展也日新月异,未来的日子将有更多的财政资金贯穿于民生和社会发展的各个角落,财政监督任重而道远。扫净一屋,才能扫天下。各地的财政监督工作都做好了,国家的财政状况就会日益清明。

9.县财政监督工作薄弱的原因及建议 篇九

(2012年2月8日)

近几年来,我县财政监督局的三名同志在上级财政监督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卓有成效地开展了一系列的财政监督工作。查了不少单位,纠正和处理了一些问题。可以说成绩还是主要的。但是,面对会计信息失真和行政事业单位滥发钱物、接待费澎涨的现象,在目前的县级财政监督仍然属于财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财政监督的职能远没有发挥。因此,如何有效加强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尤其是专司监督机构的工作,以全面推进财政监督纵深发展的问题,还有待我们进一步探索。

一、县级财政监督工作薄弱的原因

(一)对监督工作的认识上存在偏差。

一是对县级财政来讲,目前收支矛盾仍然比较突出,财政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了解决收支问题上,对监督工作无暇顾及,仅当作一项辅助工作,或者把监督工作仅仅作为一项抓收入的措施,以收入任务来考核监督成效,忽视了监督综合职能的发挥。二是财政外部,对财政监督的职能认识不足,思想上总认为财政监督在已有审计、税务部门监督的情况下是多此一举,导致监督工作常常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阻力。三是由于财政监督在有的地方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职能无法

有效发挥,致使部分从事财政监督工作的干部思想不统一,认为干此项工作没有前途,信心不足,不能安心、放心地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和效果。

(二)缺乏有计划的上下联动、协调统一的监督机制。一是县一级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缺乏统一协调机制,大多数都是各自为政、单打独斗,和审计等其它监督机构相比,缺乏有组织、有计划的统一行动。直接的结果是各地在财政监督的探索中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把握不住方向,找不准加强地方财政监督工作的着力点,从而使各地监督工作开展不一,无法齐头并进。二是财会人员及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分管财务领导的财经法纪意识总体而言还是比较淡薄,导致《会计法》等财经法纪执行情况不佳。财务人员受制于领导,只考虑为领导服务,总怕“顶得住的站不住”,现实中财会人员因坚持原则而受排挤、报复的不在少数,很多财务人员无奈地选择“明哲保身”,致使财政监督中重要部分的会计监督形同虚设。三是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阻力,仅凭基层监督机构自身的微薄抵抗力明显力不从心,缺乏强有力的后盾,地方财政监督工作独木难撑。就仅有的一项统一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来讲,虽然每年都强调重要性,但由于大多数工作安排停留在上下转发文件,确定一些重要行业检查内容,最后以上报报表了之,缺少一套完善的可供操作的协调、联动处理机制,从而大多数基层监督机构仅把会计信

息质量检查当作“任务”来完成,其最终的效果和质量大打折扣。全国的统一检查工作尚且如此,那么其它日常检查更可想而知。

(三)法律规定不明确,给监督工作也造成了一定困难。财政监督主要依据《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来执行。但这些法律法规有其独特的规范对象,对财政监督仅限于原则上的规定,对具体工作方面规定得不够充分、到位,使得目前的财政监督工作在处罚手段上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影响了监督效能的发挥。例如,目前实行津补贴后表现最为突出的各单位乱发各种奖金、补助、及招待费严重超支等问题,由于《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对此仅规定了纠正、追回,却没有规定怎样追回。并且,涉及被检查单位全体员工的个人利益问题,要追回已超发钱物的难度也很大。使检查工作非常被动,只能警告了之,造成检查年年警告,单位年年超支、乱支的现象。

(四)财政监督的处理不严格,制约监督效能发挥。一是长期以来,形成了财政监督机构对事不对人的思维定势和习惯,检查对象多以财务检查为主,检查处理以经济处罚为主,且多针对单位。而行政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目的,资金来源主要多为财政拔款或事业收入。特别是随着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或专户,罚款已是财政资金“左右口袋”的关

系了。因此单纯罚款为手段就难以发挥制约作用,另外从行政事业单位违纪情况看,真正属于财务会计处理上的问题属于少数,而违纪的实质在于部门、单位领导行政决策、行政行为的违纪,如滥发奖金以及挪用专项资金等。面对这种行政违纪,单采用经济处罚手段显然作用有限,对违纪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追究不力,经济处罚偏轻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二是处罚力度偏弱,监督机构不得已而为之。就目前的监督检查来讲,普遍存在处罚不到位的问题。表现为处罚上就低不就高,罚款的数额在许多情况下不得不和被查单位协商确定。处罚力度的弱化,有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但最根本还是财政监督自身缺乏有力的强制措施,弱化的处理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和财政监督的严肃性,目前部分单位多套账、虚假账的泛滥与监督处罚力度弱化不无关系。

(五)财政监督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

就目前情况看,要进一步做好监督工作,干部队伍仍然需要进一步强化。一是目前的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尤其是精、深的专业检查人才较缺乏;二是结构不合理,年龄老化问题较突出,后继人才缺乏;三是综合利用检查结果、有效提升检查层次的能力欠缺。特别是面对会计信息化的发展,现有人员检查技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加强基层财政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领导的重视程度是财政监督职能发挥的关键。

目前,在财政监督法未提上议事日程,监督运行机构未完善的情况下,不论是对外监督还是财政内部监督,不论是事前还是事中,事后监督,财政监督效能发挥的好与否,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对监督工作的重视程度。所以要想在现阶段有效发挥财政监督的作用,就必须使各级领导、尤其是财政部门的领导从思想深处重视监督工作,把监督与收支并重起来,使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始终。

一是给财政监督工作撑腰壮胆,树立从事监督工作的同志的自豪感和使命感,增强其干好工作的信心和勇气;二是给予监督工作更大的工作空间,提供一个介入财政管理的切入点,让监督工作有一个能充分发挥其效能的平台。

(二)财政监督法律体系建设是财政监督效能发挥的保障。

第一,必须在法律层面上尽快完善,在《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基础上出台一些具体的、操作性强的规定、实施细则或地方财政监督法规,增强财政监督在工作中的可操作性,切实提高财政监督权威性和财经法规的严肃性,减少人为因素影响。

第二,在财政监督法规中,要进一步对监督工作在财政工作中的地位、职能、职责、任务以及工作程序作出具体化的明确,在财政内部运行制度方面,对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及内部检查等方面作出具体化的规定,避免把

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仅仅停留在文字上、口头上,使监督检查工作真正成为财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有效融入财政管理程序中。

(三)监督机制建设是财政监督效能发挥的前提。一是在各级应建立一套综合协调机制,整合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监督力量,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一检查计划等形式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提高效能。二是应进一步建立上下联动的财政监督机制,通过一定范围的统一检查、交叉检查、联片检查等形式,提高监督的实效,减弱来自各方面对监督工作的压力和阻力。三是明确财政专司监督机构与各业务科室的监督职责,在财政内部建立“一口对外”的监督机制。财政对外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不论那个“口”的,都是应由财政专司监督机构“统一协调、统一组织、统一检查、统一处理”,严格实行“一口对外”,减少财政内部由于分工不明确而出现的“扯皮”现象。四是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处罚相关责任人。对财政监督检查出来的违法行为,要形成书刊号法介入机制,把处罚重点放在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上面,大幅提高违反财纪法纪的成本,要违反财经法纪的相关人员付出沉重的代价,使其不敢以身试法,以树立和维护财政监督应有的威严。

10.财政局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简报 篇十

简报一: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会计监督工作要求,结合本州实际,西双版纳州财政局以“六措施”推进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部署及时,有序推进。及时下发了《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成立财政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计监督检查的日常工作,抽调相关业务科室骨干人员组成检查组,将检查措施细化,责任明确到人。及时在门户网站公示了检查的时间、检查重点、检查单位名称等内容,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每月均按省厅要求及时上报检查的动态信息。

二是把握重点,统筹兼顾。结合“小金库”专项治理、专项资金检查、国有资产清查、工会经费审计等内容,统筹安排,整合内、外部各部门的检查力量,实现检查资源共享,从而提高检查的效率。

三是加强培训,提升技能。结合会计监督检查的重点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全州财政监督综合业务培训班,培训内容紧紧围绕财政监督干部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与专业技能这一主题,涵盖了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审计的方式方法、财政部门决算报表核查等财政业务知识。全州二县一市、三区财政监督机构相关人员共计38人参加了培训。

四是统筹协调,扩大范围。针对景洪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度假区管委会会计监督力量薄弱、未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情况,采取景洪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度假区管委会牵头,州局监督检查科协助的方式,选取了1家农场管委会、1户企业开展了度会计监督检查。同时要求勐腊县财政局协助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实验区管委会同步开展此项工作,从而实现全州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全覆盖。

五是积极参与,有序推进。按照检查实施方案的部署,在圆满完成本级检查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勐海县财政局对2户行政事业单位、2户企业的会计监督检查。通过直接参与的方式不仅能够及时纠正县级财政部门在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问题,同时也能够将勐海县财政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的好的工作方式方法推广到其他县级财政部门。

六是创新探索,实现转变。在总结以前年度行之有效的检查方法基础上,结合今年会计监督检查的新特点、新要求,实现检查工作的三个转变,即:由“集中检查”向“突出重点、全面兼顾”转变、由“单项检查”向“复合监管”转变,由“侧重财务会计检查”向“侧重管理提升内控”转变。

简报二:

一是组织保障有力。成立由分管财监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财法股及相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检查组,对检查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时解决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明确检查方案。印发《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制定《罗江县20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会计监督检查的范围、重点、内容和时间及检查要求等方面做出规定。对检查内容及检查单位依法进行公示。

三是按程序开展检查。遵循《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被查单位的预决算资料、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农业企业会计核算,信息披露,会计造假,严格执行财税政策等内容;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情况,是否存在资金挪用、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下属单位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执行,强化支出管理,严格按照支出编制决算报表,确保资金安全使用;责令相关单位进行账目调整,及时清理往来款项,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将应纳入预算收入管理的非税收入及时缴入财政非税专户;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加大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对新从业会计人员的基础工作不扎实等问题,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工作质量。

简报三: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从7月下旬开始,金溪县财政局开展了对全县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检查方案。为做好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金溪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成立会计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全过程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制定《金溪县财政局2016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分工,强化责任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影响。充分利用门户网站、财政信息、会计监督工作简报、报纸等,宣传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检查成果;完善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制度,查前公示和检查公告应用正式文书格式在财政部门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公开。

三、完善监督程序,明确检查重点。按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处理原则、检查时间、工作纪律及要求等事项。联合纪检、审计等部门,重点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财务会审、捐赠(接收捐赠)、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等检查工作,形成相互配合、整体推进的局面,提高检查效率,扩大检查成果。

四、依法实施检查,加大查处力度。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做好各项检查、复核和处理处罚工作,作到定性准确、依据充分、处理恰当,确保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11.加强财政监督探索创新之路 篇十一

一、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局财政监督工作顺利开展,每年检查的单位数量达百户以上,年检查资金亿元以上,去年查出各类主要问题10余项,对全市20家企业税收征收管理检查中,查出各类应缴未交税款5243.74万元,非税收入方面违规金额68万元,会计信息质量方面违规资金470万元,财政内部监督方面发现镇区资金使用效率低的问题,涉及资金1000万元,专项资金检查中发现资金使用手续不完备金额900万元,主要问题有以下三类:

1.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资金使用效率较低。专项资金一般具有金额较大、用途特定、时效性强的特点,专项资金检查一直以来都是财政监督检查的重中之重,从历年的检查结果来看,我市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总体较好,但是问题也比较突出,一是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不够清晰,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各类别支出数额在资金总额中所占比例没有参考标准,对于判断资金支出的合理性没有明确的依据,完全靠人为标准判断。二是专项资金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通过调查了解,实行部门预算后,部门和单位除了人员经费和必要的办公经费外很少有机动财力,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各单位为了能够使专项预算顺利下达,往往将历年能够延续的项目继续上报,在数额方面不做太大变动,而事实上项目资金存在结余,由此形成的沉淀资金又不能使用,严重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专项资金会计核算不够规范。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2011年底财政部门制定了《荣成市项目资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但在检查过程中仍然发现一些单位未能按照规定核算。

2.财政内部监督效果不明显,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近年来,我们逐步加大内部财政财务监督力度,在镇区财政财务检查中发现,镇区财政在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会计基础管理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出台了镇区整改建议以及镇区财政工作管理考核办法,但由于缺乏有力的制度约束和事后跟踪,镇区财政财务工作未能真正迈上新台阶。另外,就财政系统内部而言,有关部门对各业务科室也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但对于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也缺乏进一步的监督,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对此也不够重视,究其原因仍然是缺乏制度约束和有效考核。

3.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范围有限,问题仍然突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是省厅及上级部门每年都要进行的任务,通过检查有效地遏制了会计信息质量失真的现象,但由于检查往往只涉及个别单位,范围很有限,检查中纯粹是手工操作,调阅的凭证、账簿、报表繁多,甚至要夸几个年度,工作量较大,涉及内容较多,目前能够实现资源共享的信息化平台又尚未建成。因此,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取得的效果有限,未能起到影响普遍的作用。

二、加强财政监督的意义和必要性

以上问题虽不能直接反应财政监督本身存在的问题,但是仔细分析不难看出财政监督在经济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体现出加强财政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监督发现问题查找问题,问题的解决又可以促进财政监督的不断完善。财政监督是财政分配活动中的固有功能,是保证实现财政分配基本职能的重要手段,体现了财政管理的基本属性,是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能。它可以维护国家财政性资金安全,防止和纠正、揭露和制裁违反财经纪律、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行为,可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促进经济良好运行,从而促使经济社会更好地发展。

加强财政监督,有利于规范财经秩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抑制腐败。加强财政监督,有利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我国目前对财政、财务管理已有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范,特别是2005年2月1日实施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对财政违法行为的种类和法律责任作了详尽的规定。但这些法律、法规都没有规定实施监督的相关方式、手段和程序,使得对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缺乏手段和程序上的保障。财政监督工作的加强就可以保障财税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

加强财政监督有利于巩固财政改革的成果,并进一步促进财政改革。目前我国正在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必须强化预算管理,实行部门预算,要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优化支出结构,改革财政资金缴拨方式,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的管理监督。财政体制改革与财政监督紧密相连,要求对预算编制、预算下达、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实行监督,并追踪问效。

三、当前我市财政监督的现状

尽管财政监督工作从未放松,且在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经济秩序,促进我市经济发展起了一定作用。然而,在检查中发现财经领域内的违法违纪行为屡禁不止,财政专款被挪用、内部监督效果不好、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仍然普遍存在。从根本上来讲,财政监督的作用并未充分发挥,财政监督仍然不够到位。

1.监督方法仍然比较陈旧,监督范围比较狭窄。我们监督的检查方式方法习惯于传统的查帐方式,通过对报表、账册、凭证的详细检查来实施,仍以直接的事后检查为主,针对既定的财务会计结果进行查处,没有对事前、事中的行为进行监控,对预算执行中的问题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

2.财政监督内容创新性不足,没有实现真正的突破。目前财政监督偏重微观监督,重点集中在对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检查,缺少对政策制定执行整个过程的宏观监督。对预算编制过程中的监督,可以有效地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有利于部门预算向精细化、科学化的发展。

3.财政监督体系不健全,财政监督与其他社会监督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财政监督作为经济监督体系中的一方面,监督内容侧重于预算收支、财务收支、资金周转以及其他经济运行质量,但由于没有从法律上严格规定各自的工作边界,因而实际工作中难免与审计、监察等监督部门出现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或监督不到位的现象,而且目前检查结论互用率不高,造成人力、财力的浪费,不仅加重了被检单位的负担,也损害政府部门的形象。

4.财政监督处罚力度不够,导致监督缺乏权威性。监督的权威性和震慑力来源于处理力度和实施效果,长期以来财政监督形成了对事不对人的思维定势和习惯,查出问题之后通常以整改建议书方式下达被检查单位,一般多针对单位,不针对单位的决策人和执行者,对于整改结果是否到位也未作跟踪问效,故而使财经违法行为屡查屡犯,屡禁不止。

5.财政监督手段落后,导致监督缺乏效率性。财务会计电算化的日益推进,财政监督手段却仍然停留在手工查帐上,对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财政监督检查效率的认识不足,措施也不够有力。一些地市已经启用“金财工程”,但我们对“金财工程”却不是很清楚,造成财政资金运行已“信息化”,而财政监督却仍然“手工化”,不仅浪费检查时间,而且也增加了不必要的检查成本,效率低下。

四、财政监督之几点探索

1.加强财政监督职能,强化制度建设。财政监督要着力实现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随着公共财政的推进,财政监督机制和工作方法要随着财政改革不断创新和完善,财政监督工作的重点要不断地调整。在规划和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时,要考虑将财政监督纳入制度设计,建立起科学有效符合实际的的财政监督制度,实现财政监督制度化,使财政监督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办事。

2.提升财政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实效性。针对目前财政监督重过程轻结果的现状,有必要进一步提升财政监督的地位与权威性,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直接负责人依法追究责任,有效制止违法违纪行为,使各种法规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真正发挥出财政监督的作用。

3.实现财政监督工作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将财政监督从单纯的“事后监督”向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相结合。通过对财政预算编制的参与和监督,保证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要建立跟踪监督机制,对“事中”的资金去向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事后监督不放松,重点突出对资金的效益性进行分析、对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评定。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财政运行新机制。有效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确保财政政策正确实施和财政职能圆满实现。

4.进一步理顺财政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的关系。从法律上严格规定财政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部门的工作边界,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从而避免审计、监察等监督部门出现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或监督不到位的现象,而信息资源共享又可以与其他监督部门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检查的整体效应,共同促进社会经济秩序的根本好转。

12.财政监督工作程序讲座 篇十二

关键词: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监督

近年来我国的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 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监督评价体系。特别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 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加强了对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工作。随着经济体制改革, 尤其是投资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发展, 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工作得到了加强, 也逐渐受到经济界和投资界的重视。

一、国家财政部实施监督工作的做法借鉴

财政部门是政府运行资金的具体业务部门, 从经济学角度看, 政府和财务部门则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 他们在代替社会公众对政府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和运用, 把集中的资金合理地安排到公众最需要的地方去。因此, 财政部门也担负起对国家政策性投资业务的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工作。

(一) 监督机构

对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监督, 是由财政部门的行政性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机构行使。财政部机构改革, 撤消基本建设司, 组建经济建设司, 具体行使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监督职能。

(二) 监督体系

财政部开展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监督文件很多, 比如:《中央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央经济建设部门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 (试行) 》等, 这些都为财政部门开展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导。财政部的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工作主要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监督定义、范围、原则、内容和方法、以及考评指标、监督组织实施 (或者说是工作程序) 、监督结果等。

二、地方政府开展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工作的思考

当前, 我国地方安排的重点建设项目一般都是由地方政府部门来具体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近年来, 各地对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工作进行了一些试点。

(一) 监督体系

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监督考评指标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基本 (通用) 指标, 一类是自定指标。基本指标主要包括一些基本的财务指标、国家或国际规定的指标、公众关注指标等常应用在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监督考评的指标。自定指标是在具体对对象进行评价后, 在收集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后, 结合实施评价对象的不同特点和目标来科学设置自定指标。自定指标要包括考评指标和修正指标。考评指标要根据资金支出的不同类型和功能可分为九大类, 这九类要考虑到监督具体工作中实施考评的可操作性, 而且每类都要建立“指标库”, 在不同项目对其实施监督过程中可以选取一定比例的指标。

(二) 监督方法

为更好地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要根据每个项目的特点和具体情况, 选择合理的方法进行, 可以采用一种方法, 也可以多种方法并用, 具体方法有以下几种:

1.成本—效益比较法。这种方法是按照财政支出确定目标, 在保证资金使用效益不变的情况下, 对项目中发生的在符合规定的正常开支、额外开支和特殊费用等进行比较, 以最小的成本换取最大的效益为基本原则。2.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这种方法主要是对财政支出实际产生的结果和预定目标进行分析比较, 特别是如果出现未完成的情况就更需要对其进行原因分析, 由此实现对财政支出进行监督。3.摊提计算法。这种方法是通过对某项支出进行年度盈余回收的时限, 来计算投资回收期或投资风险。理论上看摊提时间越短, 风险越小。4.最低成本法。这种方法是在项目支出不适合推算效益大小情况需要采用的, 可以拿相近的方案进行评价, 从而选择最合理成本最低的方案。5.因素分析法。这种方法就是通过一些因素, 这些因素可以影响资金支出的成本和收益, 通过因素分析来进行综合分析评判。6.历史动态比较法。这种方法是要对历史上各时期的相似的项目资金使用按照一定原则和类别分类排列, 分析比较, 确定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变化的情况。7.横向比较法。这种方法顾名思义就是通过对相同或近似的项目在不同情况下资金使用情况来进行分析。8.专家评议与问卷调查法。这种方法也称为公众评判法, 可以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分析, 还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特点, 设计不同的调查问卷, 选择不同的人群, 并对其结果进行综合评判。

13.财政监督工作程序讲座 篇十三

财监[2010]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党组关于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推动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推进财政监督机制建设。财政监督是财政部门内设业务机构的共同职责。财政部门预算管理机构和财政监督机构都要加强日常业务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与部门和预算单位沟通顺畅的工作机制,形成管理合力。要进一步明确财政监督机构与预算管理机构的监督职责,严格落实职责分工。财政监督机构负责拟订财政监督制度,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监督计划,并对预算管理机构履行日常监督职责进行再监督。财政监督机构与预算管理机构要加强工作协调,建立高效顺畅的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制度,形成相互协调、紧密衔接的综合监管机制。财政监督机构要参与涉及财政监督的财税政策及管理办法的拟订,及时向预算管理机构反馈财政管理和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监督检查情况。预算管理机构要向财政监督机构抄送文件,开放必要的数据端口,支持配合财政监督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落实处理处罚决定;根据财政监督机构的意见,完善政策,加强管理,将其作为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并及时反馈成果利用情况。要将近年来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上升为财政监督法规制度,切实将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中心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总体设计之中,贯穿于财政管理运行全过程之中,推动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二、进一步提升财政监督科学化水平。要通过组织开展扩内需促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等工作,针对中央应对外部形势变化、重大突发事件所采取的各项决策部署实施跟踪监督,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建立起科学有序的财政监督应急机制,以更好更快地保障中央重大决策落实到位。要选择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精心研究监督检查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推动建立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发挥好财政监督的宏观效应、规模效应、震动效应、规范效应和管理效应。要建立完善财政监督信息披露和公告制度,将监督结果与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挂钩,并向中央部门和地方通报或向社会公告。加大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公开力度,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强化执行处理处罚决定和落实整改意见的反馈制度。要进一步完善上下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密切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专员办与地方财政之间的财政监督工作关系,逐步扩大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处理的监管项目和内容,加强工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各级财政监督机构,特别是实行“乡财县管”、“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的省市,要加强对下级财政部门监督工作的指导,因地制宜地创新组织模式,突出监督重点,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财政监督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财政监督科学化水平。

三、进一步推进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监管。中央基层预算单位数量多、管理级次多、预算支出及资产总量大,中央本级预算安排的资金以及形成的资产主要由中央基层预算单位使用和占用,其财政管理状况直接影响财政管理水平的提升。要严格遵循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先行试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扎实做好制度性和操作性的基础工作,在不改变中央部门管理权限、不扩大专员办行政审批范围、不增加基层预算单位负担的前提下,逐步构建与财政部机构设置特点相适应的“分级管理、权责明确、规范透明、相互制衡、运转高效”的中央基层单位综合财政监管机制,尽快实现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监管的全覆盖。要通过推进综合监管,强化专员办现有部门预算编制审查、财政直接支付审核、银行账户审批、非税收入征收监缴、预算执行监督的职责,进一步明确专员办对驻地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的监管地位,建立专员办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的横向监管机制,实现财政监督纵横联动。要加强专员办与部内业务司的信息沟通反馈,确保部内业务司及时掌握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利用专员办监管成果为业务司加强管理提供支持,形成专员办与业务司之间协调配合、紧密衔接的立体监管体系。有条件的地方财政部门,特别是监督力量雄厚或有派出机构的,可以积极探索开展对本级基层预算单位的综合监管。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财政监管机制。县乡财政部门处在财政资金管理和政策执行的“终端”环节,具有贴近一线、掌握资金使用管理第一手情况的优势,其工作的参与程度、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财政政策执行效果,直接关系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和有效。要通过加强培训,完善联系点制度,加强新闻宣传引导,促进县乡财政监督机构进一步更新观念、创新思路、健全机制,因地制宜地探索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将更多的精力转移到对财政资金的监管上,加强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就地监督。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和督促指导,重点关注县乡财政监督机构的职能调整、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和基础管理等情况,推动充实完善县乡监督机构职能。通过组织召开专题研讨和座谈会,进行有针对性的分类指导,研究解决县乡财政监督工作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要建立“上下联动、部门互通”的信息沟通机制,充分发挥乡镇财政直接面向农村、熟悉基层情况、便于收集基础数据的优势,强化信息反馈,为加强财政管理、完善财政政策、实现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支撑。

五、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内控机制。2010年,《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财政部令第58号)正式颁布实施,首次明确了内部监督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以此为契机,要进一步加强财政内部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各级财政部门内控机制。要提高内部监督的覆盖面,不断加大内部监督力度,把预算管理机构制定政策的科学性、执行政策的规范性、内部管理的完善性等作为内部监督的重点。要提升内部监督层次,逐步实现由检查型监督向控制型监督转变,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有效性的评价监督。充分利用内部监督成果,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制约和威慑力度。研究建立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制度,将内部监督检查结果作为财政部门内部各单位评选先进和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要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与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注重改进内部监督的方式方法,注意防止和化解内部监督中的矛盾和困难,形成稳定长效的内控机制。要将内部监督和外部审计相结合,以外促内,通过督促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机制。

六、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基础工作。财政监督基础工作涉及财政监督业务的各个环节,覆盖财政监督的方方面面,既是财政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开展财政监督工作的基石,直接影响业务工作的持续性和效率。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各方面对财政部门依法理财、规范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财政监督机构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坚持积极主动、稳步推进的原则,继续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办法和有关审核、检查的操作规程细则,建立健全必要的工作程序制度,研究实行定岗定责和量化考核问题,进一步夯实业务工作基础。要高度重视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建立完善基础数据库,逐步实现对被监管单位基础数据的动态管理。要充分利用“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做到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各业务主体间的信息沟通便捷、信息实时共享。要着力强化基于平台的财政监督业务应用,通过建立财政监督信息库,开发财政监督专用监控软件等措施,不断建立健全实时动态的网络监控预警机制,及时发现、纠正财政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要借鉴先进做法,主动作为,通过增加编制、升格机构、高配干部、提升素质,多管齐下,进一步增强财政监督机构力量,以适应新形势对财政监督机构和人员提出的更高要求。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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