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投标及市场信息收集方案

2024-10-06

产品投标及市场信息收集方案(共2篇)

1.产品投标及市场信息收集方案 篇一

浅析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资料收集分析及编制内容论文

摘要:项目投标阶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的质量与工程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资料收集以及资料齐全情况之间存在直接的联系,其在一定程度上对于投标的结果造成直接影响。由此可见,重视强化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针对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资料收集工作进行分析,并阐述了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内容。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投标阶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收集;

工程投标阶段施工组织设计以招标文件及设计资料为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投标单位关于施工生产方面投标工程组织及技术的安排工作情况,其不仅是企业能力的一种体现,更是企业竞争实力的一种体现。而实际招标工作中,存在部分施工单位在开展施工组织设计的过程中出现大量的失误及疏忽的现象,进而影响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本文针对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资料收集工作进行分析,并阐述了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内容。

1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资料收集工作

投标施工阶段组织设计编制的.资料收集工作主要包括编制前的资料收集工作和投标施工组织编制中资料收集工作[1]。就编制前的资料收集工作而言,项目投标工作可以分为投标和资格预审阶段,编制投标文件前对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内容和要求予以收集,如强制性的设备要求,项目建设概况等。对施工沿线的地形地貌以及施工用水用电等情况予以现场考察,需要获取业主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关系等方面的信息。

就投标施工组织编制中资料收集工作而言,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为止,时间不能短于20d。由于投标工作不仅工作量大而且需要提前1周完成,因此投标工作的时间较为紧迫,换句话说投标工程开展的时候需要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及图纸,还需要对其中工程量清单等予以详细地研读。招标文件中需要对招标的范围、项目的名称及施工机械设备配备等内容予以明确。此外,编制工作还需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便更好地掌握施工结构物类型以及工程施工的难易程度等。

2投标阶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内容

2.1审查和评定内容编辑情况

相关文件指出,编制投标阶段施工组织设计的过程中,若出现缺项情况应当以零分登记[2]。由此可见,在项目投标阶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时候,投标单位首先要以投标单位掌握的投标工程情况以及自身条件作为参考依据设定编制原则,包括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质量保证以及经济适用等;其次还需要将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予以完全地落实。

2.2审查和评定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方案不仅要满足设计文件的标准要求,还应满足施工技术的标准要求。为更好地落实方案要求需要尽量满足相关标准要求[3]。一方面,为便于整个工程能够顺利完成,需要合理划分施工区段、合理组织和安排标段内的各专业工程,在对工程数量、特点以及难易度进行详细了解后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组织方案;另一方面,为能够顺利地完成整个标段的施工工作,任务的饱满性以及交叉作业频繁转移影响施工布局工作,因此划分区段的时候需要参照人才、材料、设备、施工队伍以及工期等情况。

2.3审查和评定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工程进度计划以及措施的主要阶段工期既需要重视其安排的合理性,又需要重视其安排的可行性,并以招标文件要求作为合理安排开展的重要依据。专业的工程工期需要以节点工期为基础,以人员、施工设备以及方案等作为依据开展工作,清晰规划进度图、计划图等。为保障施工工程能够在工期内顺利完成,需要以实际情况作为依据制定合理且有效的工期保障措施。

2.4审查和评定资源配备计划

资源配置计划不仅包括劳动力、物资供应、施工设备规格及数量配备等计划资源配备,而且还包括劳动力组织及配置、架子队组成、物流组织以及施工测量等系列资源配备。上述资源配备需要以工程的工期、工程量以及工程量分布等情况为依据进行合理地安排,在施工设备数量和规格配备计划开展的过程中,需要严格遵照招标文件中的强制性要求予以细化开展。

2.5审查和评定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过程中需要重视审查和评定质量管理体系以及措施,其中质量管理体系及措施不仅包括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测、运行和检测机制等内容,而且包括人员配备、组织机构等内容[4]。在制定质量管理体系及措施的过程中,以招标文件中提出的质量目标为依据,针对工程类型情况选择劳务人员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并参考本地区气象天气选取相应质量制度以保证工程能顺利地开展。

2.6审查和评定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的审查和评定工作除了包含安全保证措施之外,还包含了安全保证体系。因此,在制定编制的过程中需要细化难点的电站、隧洞、水库等工程[5]。若出现涉及地下管线施工和高空作业等,编制方案需要制定一定的安全措施以满足保障工程实施的需要,在制定有关措施的时候需严格遵照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目标方面的要求。

2.7其他措施

项目投标阶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内容,需要以工程的评标标准以及要求为依据,针对其组织设计情况进行审查和评定。为保障项目投标阶段施工工程能顺利开展,在组织设计编制的过程中还需要重视其他措施的开展,如环境、水土、文物保护等其他管理体系及措施。此外,还需要重视文明施工措施地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及措施的开展等相关方面的内容。

3结束语

投标施工组织设计属于项目投标文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作为业主对于投标技术以及组织水平考核的依据,需要得到高度的重视。目前工程招标制度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完善,且对于施工企业编制投标文件提出更高要求,为保障投标文件具有较强竞争力,需要提高企业项目投标阶段组织设计编制的水平及质量。

参考文献

[1]吕猛.论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J].工程技术研究,,(6)

[2]杨磊.关于项目投标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研究[J].中国招标,2017,(6).

[3]陆才猛.城市轨道项目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点[J].建筑技术开发,,(5).

[4]巨敬伯.浅论道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在投标中的主要作用[J]建材与装饰,2017,(6).

[5]张滨.浅谈投标书中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J].建材与装饰,2017,(6).

注释

1年第16期(总第549期)

2.产品投标及市场信息收集方案 篇二

为严厉打击我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规避招标、串通投标、出借资质投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招投标市场秩序,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为期两年的招投标市场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XXX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联动执法办法》,整合公共资源、财政、国土、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国资、工商、公安、监察等部门力量,成立检查专班。着力解决市场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政府投资项目,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强化招投标监管,促进招投标市场秩序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全县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为建设“秀美XX”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应急工程等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和虚假招标的;

(二)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不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或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三)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或者与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的;(四)标代理机构违反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五)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监理人员到岗情况以及转包、违法分包、不按投标文件及合同履约的;

(六)无照经营、利用合同欺诈、商业贿赂、乱收费用的;(七)出借资质和借用资质投标的、违标串标的;(八)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的;(九)其他涉嫌经济违法的。

三、整治办法

(一)日常巡查

检查专班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标后检查,巡查全县范围内政府投资的在建项目。

(二)突击抽查

检查专班不定期或定期进行突击检查或抽查,及时发现问题。

(三)专项检查

根据市场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予以归纳,以突出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四、职责分工

(一)县公共资源局负责对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到岗及履责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二)县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利用合同欺诈行为,商业贿赂、乱收费用、无照经营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县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施工单位涉嫌经济违法行为。

(四)县监察部门负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分别追究纪律责任。

(五)县住建部门负责公司出借资质、招投标过程中围标串标行为、项目工程质量的控制和进度实施情况。

(六)县审计部门负责对项目工程预算及结算进行把关,工程变更主要原因及理由是否合理合法,是否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核备案。

(七)县财政部门负责工程款支付是否与工程进度一致,有否超额提前拨付情况,工程款支付有否规范,有否违规。

五、处理办法

(一)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二)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三)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四)招标代理机构违反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五)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对政府投资项目业主(服务)单位履责不力,不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实行考勤,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到岗率处于后两位的,予以全县通报批评。但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缺岗(未经审批擅自变更人员的视同缺岗),按合同约定进行违约扣款。凡合同约定没缺一人次扣款超过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每人次5000元计算。对监理单位缺岗(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监理资料的视同缺岗)的,且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按每人次2000元标准扣除违约款。

(六)无照经营、利用合同欺诈、商业贿赂、乱收费用的由县住建部门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七)出借资质和借用资质投标的、违标串标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查处,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协调监督;对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需要回避、没有行政监督部门查处或者行政监督部门查处职责交叉的,以及特别重大的违法行为,由综合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由县住建部门依据律规定进行处罚。

(九)其他涉嫌经济违法的由县公安部门依据律规定进行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县长董瑞成任组长,任副组长,县公共资源、财政、国土、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国资、工商、公安、监察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共资源交易局,程旭兼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联动协作。凡发现招标投标过程中违法行为,县公共资源、行政监督、工商、公安、监察等部门应加强联动协作,及时办理移交移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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