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14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2024-07-25

华中科技大学2014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共9篇)

1.华中科技大学2014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篇一

海南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须知

2012年我校计划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约1150名(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计划招生数均含推免生人数)。具体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②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含1篇)。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我校专业学位只招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1、2、3、4、5和6中的(1)、(2)、(4)、(5)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人员,且须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和在全国核心期刊

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1、2、3、4、5和6中的(1)、(2)、(4)、(5)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人员,且须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和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且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11年 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四)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我校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五)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外,我校其他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即专科学历考生)跨专业报考。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

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海南大学(分海甸校区和儋州校区两个报考点)。具体地点请查看海南大学研究生处网页(http:///zy_yjs/)招生信息栏目公告。

报考海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和美术学(130400)专业的考生须选择我校海甸校区报考点(4603)报名,且须到我校海甸校区报名点进行确认、考试。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四、初试

(一)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9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7日下午外国语

1月8日上午业务课一

1月8日下午业务课二

1月9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联系方式:

1、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570228)

2、联系电话(传真):0898-66251735; E-mail:hnyjs@hainu.edu.cn。

2.华中科技大学2014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篇二

1.报名、考试及录取

(1)深圳研究生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招生学科的报考条件、报名、考试及录取工作均与哈工大校本部要求一致。具体参照《2012年哈工大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附件1)

(2)各招生学科考试科目与哈工大校本部各学院对应学科的考试科目相同,参考书和考试大纲也相同。

(3)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复试地点在哈工大校本部。

2.培养方式及学制

硕士生采取传统实验室培养、校企联合培养、与国外大学联合培养的三种培养方式,学制为2年或2.5年。

3.奖学金与生活补助

硕士生按《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确定奖学金等级、学费标准,2012年硕士生奖学金设置,待国家政策和学校要求明确后,将尽快通过深圳研究生院网站对外公布,可查询学生发展处(部)网站http://xsfzc.hitsz.edu.cn首页“招生信息”栏。

推免生与统考生分别单独评定奖学金。所有被深研院录取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奖学金等级都是特等,奖学金金额为7500元/人·年。

硕士生生活补助按《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研究生补助发放办法管理办法(暂行)》管理,可查询教务处网站http://sys.hitsz.edu.cn/dept/pyc/Roll.asp。

4、关于公派出国留学、招收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研究生,同哈工大校本部要求一致,请参照哈工大校本部报考须知。

5.报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55-26033759

传真:0755-26033356

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深圳大学城哈工大校区B栋201E室学生发展处(部)

邮编:518055

电子邮箱:yzb@hitsz.edu.cn

学院网址:http://。2011年11月10~14日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地点及有关要求可查阅报考点的网站,哈尔滨工业大学报考点的确认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网址:http://yzb.hit.edu.cn,下同)。

2.报考点选择。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正确选择报考点,并到该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和参加考试。哈尔滨工业大学报考点(代码:2301)只接受报考我校的考生和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推荐到本校及外校的学生)。外地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在当地报考点就近报名考试,具体情况可查询当地省(市)招生办网站。

四、考试

1.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科目详见招生学科目录中有关考试科目的设置。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行,考生可在各大书店购买查阅。我校自命题初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可通过我校研招网查阅。初试时间为2012年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统一规定为准。初试地点与准考证发放等信息,请于2011年12月中旬到我校研招网查询。考生初试成绩预计于2012年3月上旬通过我校研招网公布。

2.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初试通过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资格基本线由我校自主划定,预计于2012年3月中旬通过我校研招网公布。对于具有国防、军工专业背景且报考理学、工学一般学科的考生,其复试资格基本线将参照我校照顾学科线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具体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复试时间预计为2012年3月末,复试科目及具体要求将于2011年10月末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具体科目可向报考院(系)咨询。

五、录取

我校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硕士生的录取工作。录取时将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具体办法于录取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六、关于报考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与哈工大(威海)

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网址:)与哈工大(威海)(网址:)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在毕业后颁发与校本部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关两个校区的详细介绍可在网上查阅。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和哈工大(威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由校本部相关学科按照“分开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原则进行。

七、关于报考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

根据国家五部(委)教民[2005]11号文件精神,我校2012年将在机电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所属学科,主要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定向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划线”等特殊措施进行招收。考生考取后签署定向培养合同,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地域)工作。

八、关于报考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

1.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对象:国防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2.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对象:在上条规定范围之外的在职工作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方式,培养经费为0.9万元/年(特殊说明除外)。

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需在复试时提交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录取后由定向或委托单位、考生及学校三方签定相关协议。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相关审批事宜可与我校人事处联系。这类考生执行统一的录取标准,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关系,其工资、医疗费由定向或委托单位支付。

九、其他有关事项

1.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我校接收一定比例的推荐免试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本校推免生和外校推免生),这部分招生人数包含在招生学科目录所列的招生人数中。

3.华中科技大学2014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篇三

考生报考前,应仔细阅读《2016年北京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及《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科技大学考点报考公告》(yzxc.ustb.edu.cn/zsjz/sszs1/4787.htm),确认符合我校报考点报考条件方可选择我校。

一、确认时间及地点

选择北京科技大学报考点参加考试的所有考生,应于11月9日――11月12日9:00―17:00,至北京科技大学学生公寓七斋一层东侧多功能厅(示意图附件1),进行信息确认及拍摄照片(确认程序附件2)。

报考北京科技大学,但选择外地报考点考生,应按照当地具体规定进行现场确认,并到所选择报考点参加考试。

二、现场确认对象:

网上报名选择北京科技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08),且符合我校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考生是否符合条件请查询yzxc.ustb.edu.cn/zsjz/sszs1/4787.htm)。

三、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证件及证明材料:

1.截止到月27日前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往届生毕业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生学生证;网络教育与自学考试考生须提供2016年9月1日前可毕业的证明;

3.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审核及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查看认证报告原件,收复印件);

4.在校研究生报考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公函;

5.应届生仅就读学校在北京的考生可选报我校考点,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北京市户口的往届生须提供户籍卡或户口本原件;

6.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现场确认时还应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7.非京籍往届生(强军计划、单独考试、MBA/MPA考生除外)选报我校考点的条件请查询yzxc.ustb.edu.cn/zsjz/sszs1/4787.htm;

8.不符合我校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名单,10月25日后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yzxc.ustb.edu.cn/zsjz/sszs1/4821.htm)陆续更新。

四、考生信息确认与修改

201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将于10月31日结束,报考北京科技大学(含选择外地报考点的考生)中,部分考生报考信息存疑,名单将在yzxc.ustb.edu.cn/zsjz/sszs1/4821.htm上公布并陆续更新,请仔细核对并更改。如因学校更名、本人更名、证件号码变更等原因导致学历验证不合格,请考生现场确认时携带相关证明;如属于个人填报有误,10月31日前更改即可;如学历确实存疑者,现场确认时须携带学历认证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五、我校报考点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选择北京科技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应先仔细阅读《2016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科技大学考点报考公告》及本须知,按照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准时参加现场确认;

2.根据教育部要求,现场确认期间,仅考生身份证号、学历证书号等自然信息确实填报有误的,允许修改;考试方式、报考单位、报考点、报考专业、专项计划、报考类别等信息均不作修改;

3.学籍学历存在疑问者,请尽快取得电子认证报告或书面认证报告(获取方法附件3),确认现场须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现役军人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应填“定向就业”,并在复试期间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5.经现场确认后,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寄发《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附件请点击yzxc.ustb.edu.cn/zsjz/sszs1/4818.htm

以下内容摘自《北京科技大学报考点2016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及现场确认特别提示》

一、学历(学籍)验证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2016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网站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4.华中科技大学2014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篇四

一、招生说明

1、在现有我校招生政策与国定政策不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对第一志愿(MBA除外)报考我校的考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并通过复试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享受全额助学金(8000元/年/生),而且95%的考生还可以同时获得学校设立的“学业奖学金”,其中,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5000元;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四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成绩优秀者可获国家奖学金(0元/年/生)。

2、录取时,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

3、定向生、委托生在录取之前,应与培养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合同书。在读期间不转入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待遇均由定向或委托单位承担。报考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4、我校鼓励广大考生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MBA除外)已纳入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属于同一层次,不同类型,同等待遇。

5、学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二年半。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项目管理领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项目管理领域外的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硕士研究生报名仍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网报时间: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考生登录研究生招生网址yz.chsi.cn(教育网)或yz.chsi.com.cn(公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现场确认时间:年1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现场确认地点:武汉市内考生请一律在武汉工程大学报名,外地考生在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武汉工程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地点:武汉工程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类别

考生在报考时必须在全日制专业硕士或学术硕士中选择其一,不能兼报。

4.没有参加现场确认、照相、交费的考生,即使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仍被视为本次报名无效。

四、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日期:年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初试地点:武汉工程大学(外地考生请在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参加考试)

复 试:2016年4月初在武汉工程大学进行(具体时间、要求浏览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网页yjs.wit.edu.cn/

五、招生人数

2016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485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00名(具体招生指标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所有专业均招收非定向和定向硕士研究生。

六、相关事宜

报考武汉工程大学的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校研招办咨询,也可浏览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网页(yjs.wit.edu.cn/),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信息均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七、中法合作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简介

合作院校:法国梅斯国立工程师学院

专业名称:材料加工工程方向

梅斯国立工程师学院(ENIM)成立于1962年,由(布雷斯特、梅兹、圣艾蒂安、达尔伯、鲁瓦河)五所学院组成。该学校在多项排名中名列前茅:公布的一项民意调查中,在法国工程师学校的国际工业关系中排名第一;由Nouvel Economiste在大型工业集团人力资源主任们评选出的250所法国工程师学校中排名第13(现在在前10名水平);毕业生工资水平排名前15。

法国工程师文凭教育体系由拿破仑创立,主要为了克服传统的国立大学培养的学生理论脱离实践的弊端,经过数百年的积累,在世界上形成独树一帜的鲜明特点。

法国工程师的主要特点是同时具有深厚理论基础和解决科研、生产、管理等高难实际问题的动手能力,凭借其严格的选拔和高质量的课程,“工程师文凭”是法国最有声望的文凭,(拥有该文凭的学生被称作“Ingénieur”),享受法律保护和政府津贴,比普通大学文凭更加受到企业的青睐,从而让持有该文凭的毕业生在职业道路中得到更好的就业机会和收入。

该项目学制3年,学生学习期间可申请赴法国国立梅斯工程师学院攻读硕士学位,通过联合培养使学生能够掌握材料加工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并能综合运用这些理论、思想和方法进行材料的设计和加工,掌握英语及法语语言能力,达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水平。学生在国内完成各培养环节,经考核成绩合格,可颁发武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以及法国国立梅斯工程师学院硕士文凭;若学生申请赴法国国立梅斯工程师学院攻读硕士学位,成绩合格,可同时获得法国国立梅斯工程师学院工程师文凭。学生毕业后可申请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该项目招生人数:20人。

收费标准:国内期间各项收费按照我校普通硕士研究生标准执行,另一次性收取法语强化培训费人民币15,000元/1000学时。国外大学学习期间除缴纳注册费约300欧元/年外免收学费。

5.华中科技大学2014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篇五

2014年专业英语四级报名工作已经开始,请相关班级按照以下要求做好报名工作。

一、报考资格

1.英语专业大二本科生。(考生类型编号为“40”)

2.英语专业大三本科学生。(包括专升本学生,考生类型的编号为“70”)

3.英语专业大三专科生。(考生类型编号为“20”)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5日(周一)

三、考试时间:2014年4月19日(周六)上午8:30开始

四、报名费:首次报考80元,补考100元。(以班为单位收齐交到文外楼21B520宋丽老师,联系方式:***)

五、报名方法:请各班以班为单位填写报名样表。纸质版交到21B512聂老师。电子版发到邮箱:(1538049976@qq.com)。

联系方式:***

注意:请同学们认真核对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相符。

6.华中科技大学2014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篇六

收费标准

说明

1

学费

10000元/年

自筹、委培生交纳。存入南京银行卡,由学校财务处代扣。

2

住宿费

元/年

卧具自备,不统一购置。存入南京银行卡,由学校财务处代扣。

3

户口入户、出户费

7元

不迁移户口的研究生不交纳。入学后由相关学院收取,统一交保卫处,代为公安部门收取。

4

电子图像采集费

12元

存入南京银行卡,由学校财务处代扣。

5

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

100元/年

存入南京银行卡,由学校财务处代扣。

6

教材教具费

研究生自行购买。

7.华中科技大学2014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篇七

亲爱的同学:您好!

首先祝贺您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生。在此我们热烈地欢迎您加入上海大学研究生队伍。

现将我校研究生入学报到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日期:2013年 8 月 30 日8:30~16:00。

二、报到地点:

1.宝山校区

报到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宝山校区研究生公寓(I楼和O楼之间)

学院:理学院;文学院;社会学院;法学院;社科学院;生命学院;美术学院;外语学院;材料学院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电子材料系);管理学院;图情档系;经济学院;纳米中心;悉尼工商学院;数码艺术学院;环化学院;计算机学院。

2.延长校区:

报到地点:上海市闸北区延长路149号上海大学延长校区第二食堂。

学院:通信学院;力学所;土木系;机自学院;影视学院;微电子中心;材料学院(金属材料系、材料所、中科院合培生)

三、新生报到必须携带:①应届本科毕业生带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时核查);②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③户口迁移证(上海生源、定向委培生不办理);④工龄证明(有工作经历的非定向、自筹学生)报到后交到学院教学秘书处;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写明学号)报到后交到学院教学秘书处。

四、新生随身携带下列物品:四季替换衣服、床上用品。

五、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样板见http://yjsb.shu.edu.cn/NewsManage/Display.asp?ID=4195)

1.党组织关系转移(在职定向、委培研究生不需要转党组织关系)。

(1)外省市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新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或由县级以上的党委组织部出具,并经过上海市教卫党委组干处转到上海大学党委组织部,不能从××学校或××单位直接开到上海大学。

(2)本市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可由新生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的党委组织部出具直接转到上海大学党委组织部。

2.团组织关系转移(在职定向、委培研究生不需要转团组织关系)。

携带团员证,入校报到后交所在学院研究生团总支或直属团支部,由学院研究生团总支或直属团支部统一到研究生工作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六、户口迁移

1.上海市新生(单位集体户口除外)来校报到,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外省市新生(定向、委培生除外),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

2.凡被我校录取的外省市新生(定向、委培生除外)、上海市单位集体户口新生,需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凭

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警署)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移地址一律填写“上海市上海大学”。入学后凭《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注:除京、津、渝三地外,其他省市新生的《户口迁移证》籍贯、出生地两栏须写到市、县级。)

3.办理方法

为提高效率、方便学生,所有2013级录取新生报到前须通过新生落户平台(http://xslh.shu.edu.cn/)填

写有关个人信息,入校报到后按照具体安排集中到派出所拍身份证照和提取指纹以及递交《户口迁移证》。

4.新生户口迁移手续仅在入学当年办理(即2013年12月31日之前),跨年度则不予办理。

七、缴费:

新生缴费采用银行转帐方式,应缴费用及缴费办法请见附件1《上海大学2013年研究生新生缴费办法》。

八、学籍卡、普通奖学金申请表与培养计划的登陆:

新生入学报到后,须在第一个月内网上登录学籍卡、普通奖学金申请表与培养计划。信息登录错误或不完整将造成学生证副卡及火车票优惠卡无法制作、普通奖学金无法正常发放、课程成绩无法提交等,影响正常毕业。具体登录办法请留意“上海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平台”(网址:)的通知。

九、贷款:

家庭经济状况困难的硕士生在学期间学费和生活费可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对象、条件、手续和流程详见附件3《上海大学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流程》。

十、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1、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

2、入学复查不合格者。

十一、乘车路线:

宝山校区: 上海火车站乘185路(新客站南广场)到终点站(上海大学宝山校区)、地铁7号线到终点站

(上海大学宝山校区)、58路(恒丰路桥下)到终点站(上海大学宝山校区)。

延长校区: 上海火车站(新客站南广场)乘地铁1号线或乘95路、114路、741路到延长路站(上海大学

延长校区)。

附件:

1、上海大学2013年研究生新生缴费办法

2、上海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情况登记表

3、关于2013级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公共外语上课通知

4、上海大学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流程

5、关于2013级硕(博)士新生图书馆“新生入馆教育”的通知

上海大学研究生部

8.华中科技大学2014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篇八

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报考人数再创新高

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日前圆满结束。全国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人数达到12800余人,比去年增加6%,其中,学术型研究生报考人数8839人,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人数4021人,均创历史新高。

为吸引全国优质生源,研究生院和各学院(中心)积极进行招生宣传,派工作人员到江苏、河南、广东等省份参加招生咨询会,通过中国教育在线等网络媒体录制“我是研究生导师”等视频,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在线咨询,均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有关数据显示,由于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实行管理类联考,致使今年报考我校的.统考生比去年减少5%,管理类联考考生增加66%;推免生285名,比去年增加6%;应届生7670名,占60%,往届生5190名,占40%;位列报考人数前5名的学院(中心)是:会计学院(会计硕士教育中心)2123人、金融学院1838人、法学院1721人、MBA学院1565人、工商管理学院1442人;位列报考人数前5名的专业是:工商管理硕士1565人、会计学861人、会计硕士786人、金融学649人、法律硕士(非法学)575人。

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继续贯彻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按照“以增量促存量”的原则,调整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将2011年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规模的5%调整至专业学位研究生;初试自命题各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参考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进行复习;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要求学籍学历不匹配的考生在入学考试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 )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

9.华中科技大学2014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篇九

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张老师通信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邮编:515063 电话:(0754)82902424 传真:(0754)82903637  Email:o_yjsc@stu.edu.cn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联系单位: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通信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邮编:515041 电话:(0754)88900206 Email:o_yjshb@stu.edu.cn研究生招生各学院(部所)、学科报考咨询联系方式(学术型硕士)学院专业名称联系方式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按一级学科招生)文艺学联系人:孙老师电话:(0754)82903631汉语言文字学联系人:邓老师电话:(0754)82902300中国古代文学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754)82902567中国现当代文学联系人:彭老师电话:(0754)82903006英语语言文学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754)82903675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传播学(按一级学科招生)新闻学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754)82903443传播学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美术学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754)82902419设计艺术学高等教育研究所高等教育学联系人:石老师电话:(0754)82902974社科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联系人:白老师电话:(0754)82902758法学院行政管理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754)82903175 转 869商学院产业经济学联系人:孟老师电话:(0754)82903732 邮箱:fcmeng@stu.edu.cn工商管理(按一级学科招生)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理学院理学院联系人:白老师电话:(0754)82902829基础数学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754)82903705联系人:林老师电话:(0754)82903747应用数学化学(按一级学科招生)无机化学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754)82902589 邮箱:xchuang@stu.edu.cn分析化学联系人:高老师电话:(0754)82903025 邮箱:whgao@stu.edu.cn有机化学联系人:佟老师电话:(0754)82902508 邮箱:qxtong@stu.edu.cn物理化学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754)82903639 邮箱:xzhang@stu.edu.cn高分子化学与物理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754)82903482 邮箱:hjchen@stu.edu.cn海洋生物学联系人:袁老师电话:(0754)82903473环境科学生物学(按一级学科招生)水生生物学联系人:袁老师电话:(0754)82903473微生物学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754)82902720 邮箱:zliu@stu.edu.cn发育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系)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多学科)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754)82903696光学工程(按一级学科招生)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754)82902067材料物理与化学应用化学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754)82903639工业催化联系人:宋老师邮箱:ybsong@stu.edu.cn工学院工学院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754)82904586工程力学联系人:苏老师电话:(0754)82902755机械工程(按一级学科招生)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联系人:曾老师邮箱:hyzeng@stu.edu.cn 电话:(0754)82903535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信息与通信工程(按一级学科招生)通信与信息系统联系人:唐老师电话:(0754)82902922信号与信息处理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联系人:孙老师电话:(0754)82902823计算机应用技术结构工程联系人:林老师电话:(0754)82903483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医学院全部专业联系人:曹老师电话:(0754)88900206研究生招生各学院(部所)、学科报考咨询联系方式(学术型博士)学院专业名称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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