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开展新闻舆论监督

2024-09-03

正确开展新闻舆论监督(精选10篇)

1.正确开展新闻舆论监督 篇一

如何坚持正确的新闻舆论导向

作者:邵东

摘要 什么是正确的新闻舆论导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的社会现实意义又有哪些?判断舆论导向正确与否的标准是什么?正确的舆论导向应坚持哪些原则?本文试图就这些问题给出初步回答。

关键词:正确的新闻舆论导向 意义 标准 原则 技巧和效果

引言:舆论导向问题值得深入研究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是新闻工作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内在要求。什么时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新闻事业就能健康发展,就能够更有效地发挥其团结、教育、鼓舞人民群众的作用,就能受到党和人民的重视和欢迎;反之,什么时候偏离了正确的舆论导向,新闻事业就会遭受挫折,甚至会给党和人民带来损失和灾难。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江泽民同志强调:“历史经验反复证明,舆论导向正确与否,对于我们党的成长、壮大,对于人民政权的建立、巩固,对于人民的团结和繁荣富强,具有重要的作用。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党的新闻事业与党休戚与共,是党的生命的一部分。可以说舆论工作就是思想政治工作,是党和国家的命运和前途所系的工作。”①

“大众媒介对舆论每个阶段的影响(或叫引导)几乎无时不在,无处不在”②,因此,正确引导舆论作为大众传媒的一项基本功能。

由此可见,舆论导向问题是一项涉及多学科、政策性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问题,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一、什么是正确的新闻舆论导向

所谓正确的新闻舆论导向,就是对一个时期社会舆论、社会行为、社会心理能够产生正确引导和影响作用的新闻舆论。当前,正确的新闻舆论导向应不遗余力地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唱响发展的主旋律,把广大干部的思想和精力引导到经济建设上来;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到创造财富、增加收 入的热潮中来;把各行各业引导到有序的市场竞争中来;把人们的文化娱乐引导到高尚、文明、健康的精神乐园中来。比如当前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主流新闻媒体倡导的建设节约型社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研发有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振兴民族工业,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等观念和意识。

二、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意义

坚持正确的新闻舆论导向意义十分重大。适时引导热点,化解难点,是引导公众思考方向、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

2004年台湾大选前,民意调查显示:国民党的民众支持率高于民进党。然而大选前夕,民进党借枪击事件,操纵舆论,大做文章,并最终以微弱的优势赢得了大选。

从东欧国家的剧变及近年来独联体国家的颜色革命,我们也可以看出,新闻舆论导向的重要意义。利用新闻媒体引导舆论,可巩固一个政权,也可推翻一个政权;可以维护政局稳定,也可以造成政局动荡。

舆论导向对新闻工作犹如方向盘之于汽车,一部汽车,不管设计多么“先进”,马力多么强劲,其他部件多么优越,离开了方向盘或者方向盘失灵,这种先进性就成为谋害人命的致命“杀手”。舆论导向出现偏差,新闻工作就会成为危及社会稳定、干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消极因素。

比如说,否定宏观经济调控,鼓吹通货膨胀无害,鼓吹消费拉动内需,一味强调经济发展速度,以及美化、腐朽的文化和生活方式等,都会危害我们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如果一味强调经济发展速度,忽视环境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就往往会给环境污染、资源破坏、矿难等灾害发生冠以合情合理的籍口,导致更严重的环境污染,更频繁的灾难发生。

江泽民与出席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的同志座谈时指出:“舆论导向正确,人心凝聚,精神振奋;舆论导向失误,后果严重。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告诉我们,引导舆论,至关重要。”③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重要性提到一个新高度。学习和贯彻三代领导人关于舆论导向问题的论述,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新闻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把握时代脉搏,搞好主旋律报道,新闻工作者应该牢固树立新闻工作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观念,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关于社会主义新闻舆论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毛泽东指出:“报纸的作用和力 量,就在它能使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最迅速最广泛地同群众见面。”④[P3]服务党的工作大局,既是新闻舆论的着眼点,也是新闻宣传工作的着力点。新闻工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是唱响主旋律的基本要求,是为党的工作大局服务的具体表现,也是对新闻工作者政治意识强弱的检验。

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人们利益关系的变化引起思想观念的多元化和复杂化,政治信仰、人生信念、生活信心和人际信任都出现值得注意的倾向,在采取法律、道德、管理和教育等诸多手段进行调节的同时,新闻工作者有责任发挥传媒的技术优势,以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人。常常处于无序状态。希望与失落、信仰与现实之间的矛盾,使一些人感到困惑与迷惘。新闻工作者肩负正确引导人们思想的责任,必须自觉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

三、正确舆论导向的标准和应坚持的原则

判断新闻舆论导向正确与否,既有政治标准,也有业务和技术标准。

舆论导向正确与否,政治标准是根本标准。首先,正确的新闻舆论导向应坚持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原则。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是当前最大的政治,新闻工作者就要从维护大局、服务大局出发,认真深入地研究大局的发展变化,把握大局的本质和规律。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无论正面宣传还是舆论监督都要抱积极的、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准确。正面宣传不文过饰非,虚报浮夸;批评报道要适时适度,注意分寸,把握时机。正面宣传要立足于为人民群众鼓干劲,揭露与批评要着眼于促成问题的解决和矛盾的消除。在宣传的导向、基调、内容上,都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新闻工作的突出位置。

我们工作的成败得失,正如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谈话中指出的,“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⑤社会主义新闻舆论工作成效如何,导向是否正确,当然也要看是否符合“三个有利于”,人民群众答应不答应、欢迎不欢迎、满意不满意,是否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2003年6月,麻城市最大的国有棉纺企业麻棉集团由麻城市委、市政府牵头,通过招商引资,整体出让给福建民营企业神龙集团公司,由神龙集团出资建新的厂房,改造升级纺织设备,组建新的神龙纺织集团公司。当时,企业许 多职工思想不通,认为企业改制是政府甩包袱,卖资产,集体到市委、市政府上访。针对这一情况,麻城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介入,同市委、市政府一道,大力宣传中央、省、市级企业改革改制有关文件精神及麻城市企业改革改制的有关政策、步骤、企业职工安置方案、措施等内容,使广大企业职工明白了企业只有改革改制才有出路的道理。正确的舆论导向维护了社会稳定,企业改制顺利完成,职工得以妥善安置,也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之后,麻城电视台还开辟了《招商引资谋发展》新闻专栏节目,报道全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成果及先进典型事迹,为当地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004年元月30日,麻城市龙池桥办事处果园场养鸡专业户陈章长饲养的鸡突然大批死亡,通过解剖观察为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事件发生后,许多关于禽流感的谣言四起,并迅速在麻城传开,引起了人民群众的恐慌心理。麻城人拒绝食用所有禽类食品,包括禽蛋类食品。为了维护社会稳定,麻城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了防疫部门防控禽流感的有关措施,宣传普及禽流感预防有关知识,使大家知道禽流感可防可治,并不可怕,从而消除了群众的恐惧心理,维护了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同时也维护了家禽养殖者的经济利益。

反之,如果新闻媒体过分宣扬禽流感的危害性,岂不要人人自危,人心恐慌,全市畜禽养殖业也要因此蒙受巨大损失。

其次,正确的舆论导向应坚持有利于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原则。“正确的舆论导向可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任务起到有力的宣传、贯彻作用,对群众起到极大的动员、鼓舞作用,对先进的东西起到积极的倡导、弘扬作用,对错误的东西起到及时的制止、纠正作用,还可以对科学知识起到广泛的传播、普及作用。”⑦

当遇到突发新闻事件时,作为新闻舆论,要本着消除矛盾、解决问题的原则,尽量做到使群众满意,让群众受益。

2004年3月,麻城市环卫管理处因为麻城商场拖欠环卫费不缴而采取垃圾堵门的过激行为。事件发生后,麻城商场要求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据记者了解,麻城市环卫处曾多次上门催要环卫费,麻城商场找出各种理由搪塞拒绝,环卫处迫于无奈,用垃圾堵塞商场大门。本着有利于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原则,麻城电视台对整个事件进行了客观公正的报道,并配发了《环卫费该交,门不该堵》的新闻评论。事后,麻城商场补齐了所欠环卫费,环卫处上门作了赔理 道歉。市电视台对此都作了相应的报道。新闻媒体还对我市的环卫设施、设备状况、工作人员待遇、运作状况等进行了全方位详细报道,让市民了解环卫工作,理解环卫工人。一系列的新闻报道取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既提高了《麻城新闻》收视率,增强了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又促进了环卫服务水平的提高。

其三,正确的新闻舆论导向应坚持明辨是非、典型引导、弘扬正气的原则。2005年3月,麻城市正式启动查禁“麻木”、“麻的”、“黑的”载客营运工作。然而,查禁“三车”面对的是弱势群体,1200位车主中,多数是残疾人、下岗职工,有的是一家人生存依赖“三车”。

在配合市委、市政府查禁“三车”工作中,麻城市电视台等媒体开辟了《城市交通大家谈》等专题、专栏,宣传查禁“三车”有关政策,及时宣传了市委、市政府查禁“三车”无情取缔、有情操作的详细补偿方案和各项优惠帮扶政策,并对一批自强不息,勇于创业的“三车”车主再就业典型事迹进行了报道。强大的新闻舆论攻势,表明了市委、市政府查禁“三车”的坚定决心,反映了市民要求整顿城区交通秩序的迫切愿望,同时也树立了再就业先进榜样。

正确的舆论导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车”车主心平气和,各项包保帮扶工作、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查禁“三车”工作平稳有序,进展顺利。街变宽了,路变畅了,城区秩序井然,市民出行更方便了。

其四,正确的新闻舆论导向应坚持“民主与科学”的原则。公开新闻真相,不断扩大老百姓的知情权,实现社会信息资源的共享,这需要民主观念。而对新闻力求作出理性的实事求是的同时又是高瞻远瞩的解读分析,这就需要科学精神。

由于长期形成的“报喜不报忧”的传统,对待国内重大灾害与突发事件时总是尽量不予报道。这就违背了民主与科学的原则,由此导致的结果就是封锁新闻、隐瞒事实真相,甚至编造虚假信息等。如2003年我国遭遇“非典”,因隐瞒疫情导致病魔迅速扩散,流毒全球,对人民生命财产、国家经济与政府公信力造成巨大伤害。再如南丹煤矿透水事件中,地方政府借维护社会稳定为名,封杀新闻,封锁信息,最终导致了重大的人员伤亡。相反,“非典”发生后,大张旗鼓地公开疫情,及时全面地组织宣传防病抗病医学知识,调整群众对待公共危机的心态,消除了紧张气氛,把群众的议论引导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同时恢复了社会的自信与安定,这才是正确的舆论导向,也是化解危机的有效方法。江泽民提出,新闻工作要有利于进一步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有利于鼓舞和激励人们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社会进步而艰苦创业、开拓创新;有利于人们分清是非,坚持真善美,抵制假丑恶;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人民心情舒畅,社会政治稳定。⑥这五个“有利于”是新时期判断舆论导向是否正确的根本标准。

四、如何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新闻舆论的导向问题,是摆在新闻工作者面前的一个很难把握的问题,也是我们始终要解决的问题。如何解决?新闻界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宝贵的经验。

首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改善新闻舆论质量,关键在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

江泽民同志在视察人民日报社时强调指出“新闻事业能不能办好,关键在于有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新闻队伍”。要按照中央对新闻工作者的要求,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打好理论路线根底,打好政策法律纪律根底,打好群众路线根底,打好知识根底,打好新闻业务根底,坚持发扬敬业的作风,实事求是的作风,艰苦奋斗的作风,清正廉洁的作风,严谨细致的作风,勇于创新的作风,提高新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下功夫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培养一批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优秀专业人才,把实施正确舆论导向切实落到实处。

其次,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必须从严管理,强化责任意识。

要保证新闻舆论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党和国家新闻法规、制度和纪律办事,按照新闻事业的规律搞好新闻舆论工作。新闻舆论导向,一是要导向正确,二是引导有力,达到正确舆论和宣传艺术的统一,正确的内容和丰富形式的统一。新闻舆论导向端正了,能起到“武装人”、“引导人”、“塑造人”、“鼓舞人”的作用;如果出了偏差,就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就是帮倒忙。这就要求新闻报道工作者一定要树立全员责任意识。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处理好每一篇文章、每一个栏目、每一个版面、每一期报纸,要对党和人民负责,守土有责,要按规章办事,严把关口,尽可能地减少失误和偏差,不辱使命。

再次,要注重社会效益,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

精神产品具有不同于物质产品的特殊性,它的价值实现形式更重要地表现在社会效益上。有些精神产品,直接经济效益可能不大,但对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作用很大。我们在新闻舆论工作中要始终把社会效益作为最高准则,当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发生矛盾时,自觉服从社会效益。历史经验证明,新闻工作必须坚持而绝不能背离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正如中央领导同志所要求的,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就是要着力去宣传报道鼓舞和启迪人们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东西,鼓舞和启迪人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东西,鼓舞和启迪人们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东西,鼓舞和启迪人们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东西,鼓舞和启迪人们热爱伟大祖国和弘扬民族文化的东西,鼓舞和启迪人们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东西,鼓舞和启迪人们为推动世界和平与发展而斗争的东西。总之,一切鼓舞和启迪人们为国家的富强、人民的幸福和社会的进步而奋斗的新闻舆论,都是我们所说的正面,都应当努力加以报道。

五、舆论引导应研究科学的工作方法和技巧。

刘少奇曾指出:“新闻要有思想性和艺术性;不能只强调政治性——立场,还应当强调思想性、艺术性和兴趣。”⑧[P123]新闻工作只有搞得生动、活泼,才能增强对受众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我们的引导才能得人心、有实效,才能使良好的动机变为预期的效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掌握好频度、深度、力度、广度、角度、信度和效度,“决不是机械地简单地重复一些政治口号,而是要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把党的政治观点、方针、政策,准确生动地体现和灌输到新闻通讯、言论、图片、标题、编排等各个方面”。“要讲究宣传艺术,提高引导水平,努力使自己的宣传报道更贴近生活、贴近读者,使广大读者喜闻乐见。”

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是党的新闻工作的一项经常性重要任务。随着舆论客体的变化和新闻事业的发展,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也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提高新闻舆论质量,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努力使新闻舆论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参考文献]

①⑥江泽民同志视察人民日报社时的讲话[N].人民日报,1996-10-21(l)

②(11)陈力丹.舆论学——舆论导向研究[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

④(12)(13)新华通讯社.毛泽东论新闻工作[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0

③⑦江泽民.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新华月报;1994(3)

⑤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⑧刘少奇.新闻工作文献选编[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0 8

2.正确开展新闻舆论监督 篇二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加强, 人民的法制意识也不断增强, 不少人开始借助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 我国涉及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制建设还不健全, 尤其是在最年来新闻官司涉及面来越广, 涉及问题越来越深的形势下, 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更要正确处理新闻自由和法制的关系, 平衡舆论监督和新闻侵权的关系, 从而防止新闻侵权、避免新闻官司。笔者认为, 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在处理舆论监督和新闻侵权的关系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 要区分是对公共事务的监督还是对私人事务的监督, 这也是媒体进行舆论监督的前提

我国《宪法》第2条第3款规定:“人民按照法律规定, 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 管理国家事务, 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管理社会事务。”这是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行使舆论监督权的前提;同时, 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是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行使舆论监督权的根本保证。有了以上两个基本条款, 新闻媒体和记者的监督行为变有了法律依据, 但我们应注意, 媒体进行舆论监督的前提, 即对公共事务的监督。“所谓社会公共事务就是指涉及社会多数人利益的事务, 指大家普遍关注的事务;而与社会公共利益没有联系或者联系不大的事务则可以认定为私人事务。如果认定监督者所监督的是社会公共事务, 则法律应该给予新闻工作者和新闻单位更多的言论自由的权利, 此时法律的天平应向他们倾斜;如果监督者所监督的是私人事务, 则另当别论[4]。”

2 要注意新闻事实与法律事实的不同, 在追求新闻事实的同时注意搜集有法律效力的证据

“新闻的真实性是媒体正确行使舆论监督权的保障, 新闻失实不仅影响新闻媒体本身的信誉和权威, 使读者、观众失去对新闻媒体原有的信任, 更重要的是, 新闻失实严重侵害了社会大众对新闻事件的知情权, 以及新闻当事人的权利[5]。”以2000年泉州记者暗访引发的案子为例, 《海峡都市报》的记者采用暗访手法调查了泉州一酒店提供色情服务一事, 并发表文章, 之后《海峡都市报》被该酒店以侵犯了其名誉权为由告上法庭。尽管记者对暗访的全程进行了录音, 最终还是被法庭认定在文章中引用未经核实的消息源的话, 违反了新闻真实性的原则, 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录音必须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 才能作为证据使用。本案中记者获取的新闻信息虽然是真实的, 但由于新闻事实与法律事实认定的差异, 不被法庭所承认, 最终败诉。

3 要明确报道的对象是谁, 注意保护普通人的隐私权

根据我国《宪法》第41条第1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 有突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在上述情况下, 新闻媒体在合理范围内对其进行报道, 基本上不会侵权其相关权益。另外对于一些公众人物来说, 由于对他们的了解和监督更多, 对于普通人来说是隐私性的事项, 但对于公众人物则不再是隐私。例如常见的新闻媒体炒作电影等不涉及侵权问题。除此之外, 我们应注意保护被报道人员的个人隐私。隐私, 就是指个人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而不愿意为他人知悉或者受他人干扰的私人事项。2010年“郭德纲徒弟殴打记者”就是记者在行使舆论监督权时侵犯他人隐私的一个典型案例。2010年8月1日, 北京电视台《每日文娱播报》栏目记者周广甫在采访郭德纲别墅侵占公用绿地一事时被郭德纲弟子殴打, 尽管记者是为了维护公众利益进行采访, 但《每日文娱播报》的记者在小区保安制止的情况下擅自闯入他人的住所, 并在没有获得主人许可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拍摄, 这本身就是对公民住宅的侵犯。

“新闻侵权是新闻言论自由权与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民事权利相互冲突产生的问题[6]。”如何做到充分行使舆论监督的同时避免新闻侵权问题不仅需要媒介组织和个人提高自身的法律修养, 也需要国家政策和法律的支持。尤其是我国目前关于新闻方面的立法很不完善, 远远落后于现实的需要, 建国以来, 我国还未出台一部正式的新闻法。笔者希望未来的新闻法能在新闻自由的界定、保障媒体舆论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使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在行使舆论监督权时更有法可依。

摘要: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职能, 在我国社会主义进程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但近年来新闻侵权事件屡屡发生, 使得新闻媒体常常成为被告, 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如何做到发挥自身舆论监督职能的同时避免新闻侵权, 成为我们必须探讨的问题。

关键词:舆论监督,新闻侵权,新闻事实

参考文献

[1]路鹃.试论新闻媒体侵权现象及其法律预防.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04 (8) .

[2]吕庆闯.新闻侵权责任研究.吉林大学法学院学位论文, 2011 (2) .

[3]孙一奇.新闻自由与新闻侵权的法理分析.吉林大学法学院学位论文, 2007 (3) .

[4]蒋伟.法律应如何保护舆论监督——由陆俊新闻官司所想到的.新闻前哨, 2000 (2) .

[5]吕庆闯.新闻侵权责任研究.吉林大学法学院学位论文, 2011 (9) .

3.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制思考 篇三

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律依据。作为法律赋予新闻媒体的一项职能,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律依据来源于第四权理论,即新闻媒体享有监督政府、防止政府滥用权力的权利。法律赋予新闻舆论监督的权利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排除政府干扰的“防御性”权利。不论这种干扰是故意报复还是有意操纵新闻报道的内容,都应予以排除。二是表意性权利。即新闻媒体有自由传达其所选择的信息和意见的权利。三是外求性权利。即能够提供新闻媒体或新闻记者一些特别的机会去获取信息和资料、能够增进新闻媒体发挥其效能的一些权利。

在任何阶级社会中,自由总是和法律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马克思曾高度评价新闻出版立法的意义:“应当认为没有关于出版的立法就是从法律领域中取消出版自由,因为法律上所承认的自由在一个国家中是以法律形式存在的。”我国《宪法》第35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该规定作为一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保障人权的最基本手段,其实质是保障了思想自由,是一个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的重要标志。《宪法》第41条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进行诬告和陷害。”由此可见,宪法赋予公民的批评建议权,即是公民行使舆论监督权的原则规定和法律依据。而在现实生活中,公民的舆论监督权往往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来行使。

很显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上述规定对实际操作来说又缺乏具体性和完备性。其理由在于:一是这些规定比较笼统、概括,没有相关的部门法规与之配套,在实践中也往往缺乏可操作性;二是在社会舆论监督不断增强的过程中,新闻舆论监督在法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重视。新闻舆论监督社会功能的不断强化,越来越需要法律法规来调节和规范各种相关的法律关系。因此,单靠上述宪法中笼统的规定已经不能满足现实发展的需要,新闻立法也就成为国家在民主法制过程中的一项重要议事日程。

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律保护——新闻立法。民主与法制的不断完善和逐步加强,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多元化的利益需求和多层次的权利冲突,需要一个公正的、能实现良性发展的系统,即法制来加以平衡和调节。人们的一切活动(包括新闻宣传),都必须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目前,在新闻舆论监督方面,种种现实摆在我们面前: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困难重重,记者在开展舆论监督和正常的采访中遭受人身迫害和殴打的事件屡有发生;我国宪法中固然有关于公民言论自由的规定,但却没有具体到如何保障新闻媒体行使自身的报道权和监督权;我们有相应的宣传政策,却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规;新闻官司日趋上升,而在法学理论上却没有独立的新闻侵权诉讼;新闻媒体在现实的社会环境中努力开拓着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但在具体的报道和监督过程中又缺少必要的法律定性;新闻舆论监督一旦遇到阻力和干扰便会去寻求政府的支持和保护,而政府这种有限的支持和保护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新闻舆论监督所面临的上述现实,最为突出的是令全社会普遍关注的新闻官司。新闻官司的产生并不是一种偶然现象,究其原因,可归纳为以下三个矛盾:一是媒体和司法机关之间的矛盾;二是媒体和各级国家机关之间的矛盾;三是媒体和法人及公民个人之间的矛盾。如果这几个矛盾解决失当,要么会挫伤记者对采写批评报道的积极性,要么有可能侵犯报道对象的合法权益。不论出现哪种情况,都会影响和制约新闻舆论监督作用的正常发挥。因此,解决好上述三个矛盾,是新闻立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律制约

新闻舆论监督要受法律制约。新闻立法的目的不仅仅限于保障新闻自由,它同时还有限制滥用新闻自由的功能,而且这一功能与其保障新闻自由的功能同样是不可或缺的。舆论监督是一把“双刃剑”,搞得好可以发挥正面效应,有利于揭露丑恶、弘扬正气,批评错误、改进工作,针砭时弊、发扬民主,化解矛盾、伸张正义,使新闻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搞得不好,就会产生负面效应,颠倒是非,扰乱视听,损害形象,伤害无辜,不利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新闻活动对社会无害,新闻自由才有价值。保护新闻自由和限制滥用新闻自由,都是现实对法律所提出的必然要求。新闻舆论监督在享受法律保护的同时,又必须接受法律的制约。法律对新闻舆论监督的制约有两个方面:一是国家有关法律的制约(即来自会权的制约,包括国家安全法、国家保密法、国家新闻检查法等);二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某些民事权利的制约(即来自私权的制约,包括人格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依法进行新闻舆论监督

一是遵循新闻规律,恪守监督准则。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必须按照新闻规律行使其监督权;行使新闻舆论监督权的基本方向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范;不能随意解释相关的法律条文和含义,更不能进行歪曲法律的宣传;不泄露党和国家的有关机密。二是维护正当权益,实现“两权平衡”。所谓的“两权”,即公民人格权和新闻舆论监督权。当前,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的不断完善,公民的人格权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和保护。但是,法律对舆论监督的重视和保护却显得比较薄弱,因而全社会对所谓的“新闻官司”就比较关注,认为新闻舆论监督无处不在,就很自然地出现了新闻官司这个“副产品”。事实上,目前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其力度和范围还远远不够;而新闻官司的出现也是正常的,是一个国家的民主和法制取得进步的具体体现。三是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准确无误。新闻要用事实来说话,因为事实胜于雄辩。新闻所报道的事实必须是在有关部门的定性之后,而不是在此之前就自作主张地加以定性。因为,新闻工作者只有对有关事实进行报道的权利,而没有给被批评者定性的权利。四是严肃新闻采写,静观社会反响。在新闻采访过程中,要做到深入细致,尊重采访对象的意见和要求,取得第一手资料,弄清事实真相。在新闻写作过程中,用词一定要反复推敲,规范使用法律用语,力避新闻官司。在新闻面世后,要静观社会反响:新闻客观公正,对来自有关方面的压力,应坚决顶住;而新闻一旦有失实之处,应主动承担责任,汲取教训。

参考文献:

1.林爱珺:《舆论监督保护的现状与法律思考》,《新闻战线》,2005(3)。

2.张相春:《正确行使新闻舆论监督权》,《中华新闻报》,2003-03-31。

(作者单位:河南工人日报社)

4.正确开展新闻舆论监督 篇四

[摘 要]舆论导向关系党的工作的全局,关系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鲜明的政治性。那么如何把握好正在不断增多的社会新闻题材,使之同其他新闻一样起到稳定大局,推进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是新闻舆论工作中的一个重大课题。

[关键词]社会新闻;舆论;正确引导

[中图分类号]G2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4)03 — 0117 — 02舆论导向关系党的工作的全局,关系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江泽民同志关于“典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的精辟论述,深刻揭示了坚持正确导向的重要性。新闻舆论工作要有利于进一步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有利于鼓舞和激励人们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社会进步而艰苦创业、开拓创新;有利于人们分清是非、讲持真善美、抵制假恶丑;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人民心情舒畅,社会政治称定。这五个“有利于”是新时期判断对舆论引导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如何把握好正在不断增多的社会新闻题材,使之同其他新闻一样起到稳定大局,推进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是新闻舆论工作中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理顺关系把好关口

社会新闻要对舆论进行正确的引导,其中有一个经典也是最基础的原则必须坚持,那就是要遵循新闻规律,对新闻价值有正确的认识,要在坚持真实性的基础上对新闻内容有所取舍。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作为媒体与受众联系较为密切的手段之—社会新闻也不例外。社会新闻无论是从选材,报道角度、方向,无论是正面报道还是反面报道,都是在真实性的基础上坚持对舆论的正确导向。但是,在社会新闻领域却最容易产生虚假新闻。这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社会新闻在报道突发性新闻时往往存在时间短、任务急、核实难等问题。另一个原因是社会新闻内容千奇百怪,丰富多彩,容易给造假者提供可乘之机。新闻受众水平不一,有的人对新闻媒体盲目信任,没有怀疑意识,虚假的社会新闻就会对这些受众产生误导。因此,在对社会新闻进行报道时,首要的一点就是要坚持真实性原则,要善于抓住社会现象背后的本质,切忌一叶障目;必须善于从总体上、发展趋势上去把握事物的真实;必须善于把握社会现象的表象和内在本质之间的必然联系,力求坚持社会问题本质的真实。在坚持真实性的基础上,再对新闻内容的取舍就比较容易把握了。

在对社会新闻的实际选择中要把握正确的导向,注意理顺几方面的关系,把好几个重要的关口。一是理顺“主旋律”与“三贴近”的关系,把好源头关。党的新闻事业必须自觉地纳入政治轨道之中,用党性标准指导一切新闻工作。我国新闻事业是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因此,新闻要对政治负责,唱好主旋律。要积极配合党的中心工作,有效地发挥新闻的正面引导作用。要真正在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上下功夫,深入基层反映群众心声。二是理顺“正导向”与“走市场”的关系,把好导向关。导向是媒体的生命和灵魂。任何媒体只有导向正,才能市场稳。导向不正,一是把读者往邪路上引,二是把自己往死路上引。一些媒体有一种不正确的认识,以为多刊登几个大案要案,多发几则猎奇新闻,或者多搞几次批评报道,就能产生轰动效应,便会有更大的市场。但事实并不是这样,正导向与走市场并不矛盾,而是辩证统一的。只有坚持正确的典论导向,为读者提供较高品位、贴近生活、喜闻乐见的可读性新闻,才真正有自己的立足之地,才能真正能燕得读者和市场的认同与欢迎。三是理顺“找卖点”与“讲政治”的关系,把好政治关。研究“卖点”没有错,但问题是“卖点”必须是“亮点”,必须是新闻的“闪光点”,必须是健康、向上、有益、有用的好新闻,而不能靠,猎奇的东西,满足极少数读者的媚俗之需。如果片面认为杀人、死人、情人之类的东西,才是看报人最关心的和市场最抢手的,那就大错特错了。其实恰恰相反,真正感人至深的新闻,往往是正面、正义、正气和动人的。真正的市场卖点,讲政治是必要和重要的前提,增强政治敏感性和社会责任感是新闻工作者时刻不能忘怀的第一要务。讲政治就是正导向,就是要用先进的文化引导人、教育人、鼓舞人。公众媒体的最大优在于它的权威性、导向性、真实性和服务性。因此,抛弃了优秀的文化,偏离了正确的舆论导向,只能是自寻短路。要正确地引导社会矛盾,反映群众意愿,理顺党政党群关系,对各类社会新闻要坚持低调适度原则,不能炒作、煽情和猎奇,多给人以普醒和教育作用。四是理顺“创特色”与“守纪律”的关系,把好纪律关。媒体要办出特色,当然就要大胆创新。在创特色过程中要特别注愈防止各种违纪问题的出现,要防止监督权利扩大化。监督的本质具有客观性和正义性,而媒体的本质只是传播信息的组织而非维护正义的组织。不能过分强调监督的权利和作用,大事小事都打监督的王牌.要防止记者采访特权化,要多反映人民群众的心愿和疾苦,揭搏和抨击各种不正之风,但绝不能乱用权力,以权谋利。五是理顺“求发展”与“保稳定”的关系,把好稳定关.媒体要发展,不能急功近利,而是要稳健发展。每一个新闻从业者要对媒体负贵,加快发展步伐,同时更要对读者和社会负责。如果稍不注意,负面新闻就会产生不良影响,甚至搅得**不断.因此必须要有全局和稳定意识,掌握好宣传中的禁区。不论是媒体的利益还是对全社会,稳定是发展的必要前提,没有稳定的局面,就没有一切发展的基础和可能。

二、讲究艺术选择手段

社会新闻要实现对舆论的正确引导,就要讲究引导艺术,采用合适的引导手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闻传播事业十分引人瞩目的一个变化就是:正在逐步摆脱单一的宣传模式,开始注重研究和探索新闻传播的内在规律。其间对舆论引导艺术的研究,便是值得注意的重要方面。

没有引导艺术的舆论传播,非常容易使广大受众对本来导向正确的舆论产生误解,造成反感,引起厌恶情绪。这样的舆论引导效果不仅等于零,而且还呈负数表现,起着恶劣的负面作用。讲究引导艺术,只有这样才能为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才能使舆论引导工作落到实处,在人民群众中焕发出巨大的力。社会新闻报道的都是与百姓息息相关的事件,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传播面十分广泛,因此就更要注愈引导艺术,才能取得效果。总的来讲,社会新闻要对典论进行正确的引导,就必须从以下四个基本方法着手。1.可信性。舆论传播能否站住脚,经得起实践的检验,首先就要看其可信性;能否为广大受众信服和接受,发挥最佳的社会效果,也是必须要看可信性的。

2.权威性。舆论传播的权威性是大还是小,是有还是无,极大地决定着舆论引导的有效性和影响力,这跟媒体的信誉、活力、生命,前途都是命运彼关的。

3.贴近性。贴近性是指新闻要贴近受众,为受众所乐于接受,这是取得广泛的传播效果的必备条件。要提高典论传播的贴近性,社会新闻采写就必须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

4.时效性。快速,讲时效,对引导典论而言是极为重要并具有致命的意义。只有讲时效,消息才能成其为新闻;只有讲时效,才能提高引导舆论的效率,同时增强其效能。讲究舆论引导艺术,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需要,是社会新闻对公众舆论进行正确引导的基础。在充分掌握了引导艺术的基础上,还要掌握一定的引导手段,才能真正做到对社会舆论进行正确的引导。新闻媒体作为社会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其根本目的总是为了统一社会认识,求得最大的社会效益。但是每次引导的目的并不相同,因此,对舆论的正确引导,就要通过不同的手段实现。

在此,要做到以下几方面的结合。第一,直接引导与间接引导相结合。直接引导,又可以称为硬引导。它是一种刚性的引导,指通过提供经精心选择的一类事实情况,或提供一种标准意见,要人们去认可、接受、施行,它常常提供“一面理”,以强力作后盾,主要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所谓间接引导,又可称其为软引导,是指媒介在充分相信公众

判断力的前提下,通过提供多种客观、真实、准确的新闻事实和若千大众关注、充分说理、平易近人的意见,让受众自己去比较、鉴别、总结,去选择。第二,强势引导与适度引导相结合。社会生活中常常会出现一些热点问题,他们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对此,媒体往往高频率的报道对受众进行轰炸,也就是强势引导。但是,采用这种方式一定要考虑到受众的承受能力,以免引起逆反心理。因此,应该在深入实际调查的基础上,抓住既是群众关心热点,又是有法可依的问题,精心策划、组织报道,吸引社会各界意见,解决问题,培养正确舆论。第三,超前引导和适时引导有机结合。所谓超前引导,就是舆论尚处于萌芽阶段时就进行有意识的引导,或对舆论起催生作用,或使正在形成的舆论朝有利的方向发展。媒介是社会的守望者,进行超前引导就是履行这一职贵的重要方面。但是,超前引导必须和适时引导相结合,盲目超前是行不通的。超前的判断和预测一定要建立在可靠的科学分析研究之上,把握好引导时机和火候。第四,要将理性引导和感性引导有机结合。从引导受众的方式来说,理性引导是直接作用于人们理性世界的引导,感性引导是作用于人们感性世界的引导,从引导行为本身来看,侧重于阐释道理的是理性引导,而侧重于事实介绍的则是感性引导。对典论进行正确的引导,应该是既诉诸理智,又诉诸情感,做到情在事中,理以事显,事理一体,情理交融。

三、软硬分流实现良性发展

社会新闻也有软、硬之分,一般来说,硬新闻是指题材严重、具有一定时效性、注重报道思想性、指导性和工作性的新闻,是一种“纯粹新闻”,而软新闻主要是指人情味浓厚、写法轻松活拨的生活新闻,主要涉及的是人们生活中普遍关心的事情。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媒体逐步市场化、商业化,而娱乐作为时尚潮流和现代人的生活方式,正成为一种产业经济。同时受众对趣味性、贴近性、刺激性的信息需求不断增加。上述因素的综合作用正使社会新闻软化趋势愈演愈烈,不但软新闻更软,挤占了硬新闻的空间,而且硬新闻也在逐渐软化。

新闻的软化趋势在媒介改革方面起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社会新闻软化思路及操作的不断延伸和深化,一些原本属于硬新闻范畴的新闻事件和题材,也直接以娱乐性的方式来处理成刺激、趣味的效果,产生了过犹不及、令人反感的不良影响。在社会新闻报道中,要注意控制软化的程度,并非所有的内容都可以进行软包装,特别是对于那些题材偏硬的新闻,该硬就一定要硬起来。这对于在目前一片软化的氛围中实现社会新闻正常、有序发展以及发挥其对舆论引导应有作用意义重大。首先,硬新闻软化、娱乐化片面夸大了新闻的娱乐功能。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新闻,传播交流新情况、新信息是最基本的特点,将社会新闻中那部分题材偏硬的新闻过度软化是一种本末倒置的做法,将其原本引发受众思考的功能掩盖了,长此以往将影响全社会。因此软化、娱乐化应该把握尺度,绝不能违背新闻的原则和本性。其次,从长远看,一味采用硬新闻软包装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目前我国社会和人民正越来越成熟,正逐步走出仅限于满足感官刺激和追求趣味的状态,对真实、客观、权威、具有参考价值,能提供决策依据的硬新闻需求必将增多,事实也证明,在信息爆炸时代,这类新闻对人、对社会的历史发展意义更为重大。再次,我国的社会性质决定社会新闻发展方向不会“偏软”。我国的新闻事业始终强调应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为人民服务,并且担负着监督和引导舆论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责任,因此我国新闻事业的发展不能完全市场化,在这个大环境下,社会新闻也就没有持续偏“软”的环境。

5.新闻舆论监督的问题与改进建议 篇五

新闻舆论监督是针对对社会上某些组织或个人的违法、违纪、违背民意的不良现象及行为,通过报道进行曝光和揭露,抨击时弊、抑恶扬善,以达到对其进行制约的目的。

我国新闻舆论监督的现状及问题

(一)新闻舆论监督依然脆弱面临困惑

在社会矛盾日趋复杂多变的严峻现实下,舆论监督在张扬着正义与良知的同时,也无可奈何地暴露出诸多问题和自身的不足与缺陷。下列所提示的具体原因:反映群众的呼声太少,特别是为群众参政议政提供的机会和版面太少;在报道政务和决策方面的公开程度不高;对党和政府的政策,只是宣传贯彻,从不对其利弊得失公开议论。;不能主动积极地批评监督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和工作;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情况相当严重;只报喜不报忧;报道的内容与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和实际需要相距太远.(二)新闻舆论监督面临太大的压力和干扰,新闻官司增多。媒介在行使舆论监督职权时,又面临着被监督者的反弹和打击报复,往往是“白监督一场”。被监督者往往不甘心自己的问题或丑行被曝光,他们对付舆论监督的手法更是层出不穷。“压制”,疏通”,“堵截”,“拖延”,“应付”,“打击报复”等手段来影响报道。

(三)新闻媒体自身在舆论监督方面准备明显不足,自身问题较多。

屈服于上级权势的压力,或被关系人情所左右,致使涉及舆论监督的节目无法正常播出,其后果是严重挫伤了记者的社会责任感,更加助长了邪恶之风;涉及舆论监督的节目采制成本偏高,许多地方电视台往往限于财力、物力而不得不削弱,甚至放弃;“焦点”类节目形式千篇一律,形式缺乏创新,内容上不够深刻,题材狭窄,严重影响了收视效果;许多媒体在此类节目的报道中,普遍存在只重播出、刊登,不重反馈的问题,往往是仓促应战,缺乏穷追猛打的决心、气魄和手段,舆论监督的作用和效果并不理想。

(四)新闻媒体“媚官、媚权、媚势、媚钱”现象严重。

放着正经事不做,不讲究社会公德,一味猎奇,寻求所谓的“轰动效应”,追求感官刺激,专捡那些稀奇古怪、违背人之常理的事去宣传,去煽情,这就是舆论中的“媚俗”现象(譬如前一段时间被媒体炒得火热的南京“人蛇同居”)。

三、提高新闻舆论监督的策略

1反映舆论

反应公众舆论是新闻媒介社会属性的必然要求,新闻传播规律的体现,舆论引导实现的必要途径。

从舆论的角度来看,新闻传播者不仅仅是信息的传播者,同时还是拟态公众,代表、模拟社会公众发表意见,是社会公众的忠实代言人。就新闻传播活动本身而言,亦与公众舆论有着天然的、至关密切的联系,新闻传播遵循新闻规律,实则也是遵循舆论的规律。从舆论的特点来看,公众舆论的表现是自在的,而媒介对舆论的引导则是自为的,媒体之所以有引导舆论的力量,源于促成公众对舆论客体.对于公众而言,传媒的舆论引导作用并不是无限量的,舆论引导的影响程度还取决于受众对媒体所传递信息的使用与满足,也就是说传媒的舆论引导对于受众来说,可能会对受众产生影响,也可能对受众不起任何作用,关键就在于媒体的报道能否与受众建立起心理联系,而这种联系就在于媒介是否能如实地反映受众的意愿和意见,使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舆论契合,在反映舆论中发挥引导舆论的作用。

2不断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新闻从业人员要学法守法,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个人的政治思想素质;认真学习新闻理论,坚持新闻的客观真实性原则,避免失实报道。把舆论监督的重点放在那些有悖于社会规范的错误行为和丑恶现象上,紧紧抓住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的重大问题,反映群众呼声,在真实、公正、全面的前提下侧重于对其行为过程的叙述作进行性的批评,以事实来形成逻辑结论,尽量少用或不用带有感情色彩的过于强烈的词语,防止主观、武断,同时要尊重被采访对象。人民群众是舆论监督的主体,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实事求是。而不能按照自己的主观愿望,改变事实真相,以偏盖全,断章取义。

另外,新闻媒体要建立切实可行的稿件审核制度,增强把关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严防不实报道。

3.规范舆论监督的法制化(1).加大正面宣传报道的力度。通过广播和电视的宣传,营造一个弘扬司法公正的舆论环境。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和《社会与法》,80%以上的栏目都和法制有关系,都是旨在通过这些栏目倡导司法公正、鞭笞司法腐败。

(2).加大典型宣传的报道力度。实践证明,典型是最有力量的,2010年有很多感人的事迹宣传,都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别看宣传报道的是典型人物,但对百姓来说增强了司法环境的信心,也增加了党和政府的威信。

(3).加大贴近百姓生活的宣传。法律工作履行的是法律监督职能,很多内容不是直接面向老百姓的,但实际上司法机关为老百姓做了很多实事。笔者认为,法制规范化宣传应把角度调整一下,使之更贴近老百姓。

(4).加大新闻宣传报道的作用。新闻舆论监督地方法规的建设正好弥补了我国没有专门《新闻记者权益法》与《新闻舆论监督法》的缺憾。同时也应该尽快制定全国性统一的新闻监督法规来规范舆论监督。近年来新闻记者在履行自己的职能,客观公正地报道事实真相,进行舆论监督过程中采访权受到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记者被打事件屡屡发生表明记者正常采访权受到挑战,公众知情权遭到践踏。而有些地方已经出台一些地方性的新闻监督法规。新闻舆论监督一定要坚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为主要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使新闻舆论监督事业在社会的蓬勃发展中持续、健康、有序地发展

4重在调查取证,切勿偏听偏信

批评报道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严肃”即指要严格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组织原则办事。无论是表扬报道还是批评报道,最后都要给人以力量,给人以信心,给人以勇气,给人以希望。新闻报道最怕失实,批评报道更须慎之又慎。批评报道的威力不可小看,批评对象在被动的状态下,自然要拿放大镜对批评内容横挑鼻子竖挑眼,鸡蛋里面挑骨头。如稍有不慎,一字之差都会成为打官司的导火线,这就要求记者既要大胆,又要谨慎,做到现场取证、持之有据,反复核实,一丝不苟,字斟句酌,留有余地。

5准确把握报道时机,帮忙而不添乱

在进行新闻舆论监督时,即要注意时效性又要注意适宜性。由于广播时效性强,传播速度快,节目制作过程简单,往往比报纸和电视节目播出速度快,这就要求掌握舆论监督报道展开的时机。切入过早,矛盾正处于“白热化”状态,解决问题的火候不到,非但不能促成问题的解决,反而会“添乱”。切入过晚,百姓关注的热情已经减退,舆论高潮难以掀起,监督的效果也会大大减弱。因此,一定要审时度势,通过有效控制传播流程,准确把握问题报道的切入时机。

6既要大胆抨击,又须把握分寸

批评性报道更要进行周密策划,从稿件的选题、重心、文体、表现形式,都要精心考虑,对所批评的问题要力求进行全面剖析做深度报道,引导受众认识问题的实质并看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以提高新闻舆论监督的有效性。广播在进行舆论监督时要运用多种报道形式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与愿望,为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提供新闻平台,既要抓好新闻批评报道,也要搞好各种非批评性质的报道,如对重大会议精神的报道、对重大改革决策出台前的铺垫和引导等,还可以通过接听听众热线电话,播发群众来信、开展民意调查、直接参与重大社会活动等方式开展新闻舆论监督。同时,要善于联系多种力量参与,让新闻舆论监督与行政监督、法律监督联动,提高监督的威严和强制力,促成问题的解决

搞好舆论监督要注意的问题

1、舆论监督具有很强的公开性。舆论监督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舆论工具来实现的。它要直接地、公开地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意见、愿望和要求,同时它又把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呼声、意见、愿望和要求的处理与解决的结果,直接公开地告诉人民群众。有利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透明行政,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密切党、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

2、舆论监督具有不容忽视的公正性。首先,监督的内容是实事求是的、客观真实的,不充许有丝毫的含糊,更不允许弄虚作假。其次,监督的对象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工作人员,都有支持、维护和接受舆论监督的义务。

3、舆论监督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把违法乱纪行为公诸报端或声屏,就等于把有问题的干部置于众目睽睽之下,也会对与此相关的人产生强大的道德和法纪的舆论压力,使“关系网”、“人情风”失去市场效力,因而促进事情迅速解决。

4“新闻舆论监督”报道应该把握的“度”、遵循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考虑问题要周全。在报道的“量”上要适度;在处理报道的“质”上更要适度。提倡探讨式“新闻舆论监督”性深度报道,本着与人为善的态度,尊重被报道者的权利,争取监督对象的配合,促进问题的解决。摆正媒体的位置,防止媒介审判,尊重受众对问题的判断能力,强化媒体的公众形象。

6.正确开展新闻舆论监督 篇六

一、主要制约因素

当前,新闻舆论监督表现出监督对象的低层次,监督内容缺乏深度和广度等问题,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监督环境待改善。当前强化新闻舆论监督的外部环境尚未真正形成,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在认识上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误区。如:有的领导干部监督意识淡薄,对搞好新闻舆论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重视新闻舆论监督;有的领导干部担心新闻媒介反映社会公众不同意见容易引起思想混乱,不利于党和政府决策的贯彻实施,不支持舆论监督;有的领导干部过多考虑个人的政绩、个人的利益和个人政治名誉,要求新闻单位报喜不报忧,甚至以各种理由压制和刁难新闻舆论监督;极少数领导干部由害怕舆论监督,上升到对舆论监督的实施者实行打击报复等等。

2、监督缺乏独立性。从监督的机制上来看,新闻舆论监督必须具备一定的独立性,否则监督不能取得应有效果。新闻舆论监督最主要的是要全面、真实地反映社会生活中方方面面的问题,既对社会和政治生活中正面的东西予以充分的肯定和褒扬,又对阴暗面和一些丑恶的东西予以无情的揭露和鞭鞑。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独立性不够等原因,新闻舆论监督在履行职能方面也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特别是对一些腐败现象的揭露和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披露方面,往往不尽人意,其监督、教育、警示作用发挥不够。

3、监督法制不健全。舆论监督是柄“双刃剑”,必须将其纳入法制化轨道。当前,我国宪法和法律都没有明确规定舆论监督权,新闻舆论监督还没有真正的法律地位。我国现阶段新闻舆论监督方面的法规制度建设十分薄弱的现状,决定了当前开展新闻舆论监督不可能完全放开,否则将引发许多社会矛盾。没有严格的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律规范,正常的舆论监督就难以进行,对监督主体、客体的权利义务、监督对象的确认都缺乏保障,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只能是“天方夜谭”。

4、监督人员素质低。新闻舆论监督历来主要被看作是新闻媒体的一种政治权利,这种政治基础容易使一些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存在一种特权思想。受这种特权思想的影响,致使极少数新闻工作者丧失起码的职业道德,或为金钱,或为某种目的,将新闻舆论的影响力变成拉钱致富或整人的工具;有的人在开展舆论监督时,不负责任,不进行充分调

查,只依据一鳞半爪的材料,结合自己的好恶,为追求某种轰动效应或其它目的来杜撰文章;有的不以法律、道德为出发点,在新闻报道中不以事实为依据,无中生有,夸张其事,贬损人格,揭人隐私,侵害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等。这些都是极端错误的。

二、几点思考

排除上述制约因素,强化新闻舆论监督,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新闻部门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笔者认为,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当前需要突出以下几方面重点:

1、必须创造良好的新闻舆论监督的氛围。正常的、有效的舆论监督有赖于宽松、民主的环境。各级各部门应该正确看待新闻舆论监督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充分认识开展新闻舆论监督的重要意义,满腔热情地欢迎和支持舆论监督。应当十分明确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同我们要把握的新闻舆论正确导向并不是相悖的。开展正确的舆论监督,既是党和人民赋予新闻工作者的神圣职责,也是其忠诚于人民、服务于人民、维护人民利益的实际行动。在视察人民日报社时指出:“对消极腐败现象也要进行批评和揭露,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因此,各级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为新闻舆论监督创造必要的条件。

2、必须加快新闻改革和新闻立法的力度。要通过新闻改革使新闻工作更加适应新形势,更加符合新闻的党性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更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更好地遵循

新闻的客观规律。同时,应加快新闻立法的进程,使新闻舆论监督尽快纳入法制化轨道。如新闻舆论监督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进行,新闻记者在采访中应享有知情权,但不能侵犯被采访者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同时也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通过大众传媒对某些行为进行批评和谴责,必须做到事实准确无误;不得有任何虚构和夸张,更不得把新闻舆论监督作为谋取个人某种目的的工具,进行人身攻击、造谣、诬陷。只有对新闻舆论监督的内容、对象、监督权利和义务、监督程序等若干方面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才能使舆论监督活动真正起到应有的社会效果。

3、必须加强职能监督机关与舆论监督部门的合作。新闻舆论监督属于非权力制衡性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对监督对象不构成上下级监督关系,也就是说新闻舆论监督对被监督对象,不能直接进行法律意义上的处置(如司法的、行政的和党纪方面的处罚、处分和处理)。因此,它对于监督对象来讲,只是一种外部的非刚性监督,必须通过刚性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而起作用。负有专门监督职责的机关,如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和舆论监督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相互联系,经常通气;对一些重点监督的问题,可组织统一行动,使各种监督形式在监督过程中互相取长补短,有机结合,形成合力。特别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专门监督机关对新闻媒介反映的问题和重要线索,要予以重视,必要时及时介入,使新闻舆论监督和组织监督结合起来,强化新闻效应,取得监督实效。

7.新闻舆论监督的原则 篇七

一、既讲政治意识、大局意识, 又讲群众观点。

监督的选题和立意必须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能够真正反映群众的根本利益, 真正体现党和政府最关注的问题并促进党和政府改进工作。要对正义、良知、社会公正有强烈的追求, 既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说真话、持真理, 仗义执言, 不徇私情又出以公心, 与人为善。要多考虑事件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多考虑问题的敏感性、复杂性, 多考虑解决问题的可能性, 并善于沟通协调、权衡利弊、化解矛盾, 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 既不可过分集中, 更不能激化矛盾。

二、既有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 又有防范意识。

新闻舆论监督必须适应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的要求, 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是引导还是制止, 是提倡还是反对, 要在进行冷静、认真的思考之后再下结论, 不可思维简单化, 不能总是用老眼光、老思路、老观念看问题。如果发现需要监督的问题, 就要抓住要害, 找准突破口, 步步逼进。同时, 要加强防范, 充分留有余地, 落笔时字斟句酌, 避免因措辞不当, 落人口实, 造成被动。

三、既依法监督他人, 又加强自律。

新闻舆论监督要依法行事, 对合理不合法、合情不合理的事情, 喻之以法, 晓之以理, 理服从法, 情服从理。记者的行为要接受法律的监督和约束, 不能超越法律允许的范围, 不当法官、不做判官, 不可包打天下, 到位不可越位, 更不可错位, 避免因放纵自己反而受制于人。同时, 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 自觉抵制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侵蚀, 自制方能制人。

四、既知难而进, 又化难为易。

新闻舆论监督采访难、报道难、结论难, 其中最难的是采访, 最为关键的还是采访, 记者应在充分考虑进退得失的同时, 善用巧力、借助合力, 想方设法拨开迷雾, 撕开关系网, 突破难关, 拿到确凿证据, 报道就有成功的可能。

五、既有广博的知识, 避免以其昏昏、使人昭昭, 又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 按新闻规律办事。

报道的内容和形式, 既要服务群众、吸引读者、讲人情味、入脑入心, 又要避免哗众取宠、媚俗和低级趣味, 做到真实、客观、公正, 准确、鲜活、生动, 思辨、犀利、创新, 让群众满意, 党和政府满意, 让被监督者心悦诚服。

六、既抓住时机、顺势而行, 又刚柔相济、软硬兼施。

当记者的要吃透上情和民意, 号准时代脉搏, 密切观察形势, 积极干预生活, 把深入实际的工作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结合起来, 对事实了解得越深入、细致、全面越好, 对是非曲直的判断越冷静、超脱、客观越好, 不能浮在上面浅尝辄止, 不能被满腔热情淹没清醒的头脑, 不能在“冲击波”中失去目标和方向, 而一旦发现监督对象, 并且判断无误就立即出手, 当事态发生变化的时候, 以变应变, 以动制动。原则的问题不轻言放弃, 但也不可勉为其难。

七、既求实, 又求度。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 新闻舆论监督更是如此, 这就要求舆论监督的事实和细节必须严格核实, 必须真实准确, 不允许有丝毫的虚假和模糊。具体地说, 舆论监督要用事实讲话, 一是一、二是二, 不能出现“估计”、“大约”、“似乎”、“差不多”、“大体上”等含糊不清的词句。但是, 即便是事实, 也不可连篇累牍刊登, 而应当疏密有致, 轻重相宜。同时, 舆论监督要用政策思考问题, 实事求是, 辩证地看问题, 不把话说满, 不以偏概全;揭露个人问题时与组织分开, 不一棍子把人打死;把握好监督的分寸和火候, 也就是把握好度, 分寸、火候不到, 达不到监督的目的, 过了分寸、火候, 就往往成为谬误。

八、既抓大放小、点到为止, 又小中见大、以点带面。

原则上讲, 舆论监督要抓领导重视、群众关心、普遍存在的大事, 抓党和政府有能力解决或正在着手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 不问陈年老账, 不在鸡毛蒜皮的小事上纠缠不休。但不一定非“大”不可, 有时抓一些有代表性、有典型意义的小事, 见微知著, 或许操作更容易, 见效更快当。

九、既讲清事实, 又尊重人格。

舆论监督要讲清事实, 用事实说出问题的前因后果, 用事实给出问题的纵深背景, 用事实揭示个别问题的普遍性, 这是搞好监督的必要条件。但监督更要尊重他人人格, 不能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或传播他人隐私, 这属于违法行为。同时, 在报道中决不能出现针对当事人的诽谤性语言, 诸如, “见利忘义的人”、“翻脸不认人”、“不像正经人”、“六亲不认”、“狼心狗肺”、“鬼魅似的”、“贼溜溜的”等攻击性、贬损性的言辞, “败类”、“奸诈”、“阴险”、“狡猾”、“酒鬼”、“姘头”、“姘妇”等词语也不应出现, 否则就有可能受到法律的追究。

十、既开好头, 又收好尾。

对某个事件或现象的新闻舆论监督要持之以恒, 注意督促跟踪, 保持监督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切忌虎头蛇尾, 这就要求记者针对实际情况, 做到有的放矢, 努力帮助被曝光和批评的对象端正态度, 使之清楚地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进而心悦诚服地进行有效整改, 最终见到实际效果。

8.正确开展新闻舆论监督 篇八

【关键词】 新闻报道 舆论导向 新闻工作者素质

新闻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反映着党和国家的政治立场、政治主张和政治观点。电视新闻政治性强,又具有公开性、广泛性和及时迅速等特点,受到国内外各方面的关注。电视新闻办得好,可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任务起到积极的宣传、贯彻作用,对广大群众起到极大的动员、鼓舞作用,对先进的事物起到积极的倡导弘扬作用,对错误的行为起到及时的制止、纠正作用,还可以对科学知识起到广泛的传播、普及作用。

电视新闻舆论导向的表现形式是多方面的,舆论导向出现偏差甚至错误时不仅仅以直接的政治倾向出现,更多地表现为对中国国情的把握不当和对具体事件、人物的社会意义的片面性认识。新时期中国电视新闻传播中出现过的负效应应引以为戒。电视新闻是通过对客观事实的报道、分析和评论来实现对舆论的导向作用,判断舆论导向准确性的前提应是将个体的分析解释与整个社会的舆论影响联系起来。

1. 坚持讲政治,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电视新闻工作。

电视闻工作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极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够在任何复杂多变的形势面前,始终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团结的工作、稳定的工作、鼓劲的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努力凝聚人心,保持正确思想舆论在我国社会生活中的主导地位,唱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主旋律。

2. 正确把握形势,增强全局观念,坚持宣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新闻工作要把握大局,服务大局,始终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工作,把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上来,引导到实现现代化建设的各项任务上来。新闻工作者一要积极反映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日新月异发展的现实,满腔热情地讴歌人民群众在改造世界、创造新生活中表现出的崇高品格和取得的光辉业绩;二要重视对社会舆论情况和群众思想情况的调查研究,积极地反映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舆论监督。新闻宣传报道要注意把握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局部和全局的关系,坚持唯物辩证法,防止片面性和简单化;三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党报、党刊、国家通讯社和电台、电视台都要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在正确引导舆论中发挥主干作用。强调正确舆论引导,报刊、广播、电视等都要在坚持正确方向的前提下,勇于创新,努力形成各自的风格和特色。

3.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三贴近”原则,这是电视新闻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根本要求。

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新闻宣传工作,必须切实贯彻“三贴近”原则,把体现党的意志与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有领导、有步骤、有重点地改进新闻宣传,不断提高舆论引导水平。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多报道、多反映人民群众创造历史、推进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要进一步改进对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的新闻报道,改进和加强对突发事件的报道。党报党刊和各级电台、电视台要把思想性、指导性与可读性、可视性、可听性结合起来,办出特色,办出风格,有效引导群众,更好地服务群众。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互联网新闻宣传,将其办成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阵地,办成对外宣传的新渠道。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电视新闻舆论监督必须充分考虑我国的基本国情,把握好舆论监督的“度”。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以按劳分配形式为主的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现代化社会大生产和手工劳动并存,经濟发达地区同经济落后地区并存,这就必然会形成多种舆论,即使是同一事件也会产生不同的舆论反响,这就要求新闻工作者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核准事实,并认真加以分析和判断,最后得出准确答案。在揭露问题时,要考虑到由此而产生的负面效应,更要考虑社会的承受力。

4. 加强学习,提高电视新闻工作者素质。

要继续学习马克思主义新闻观。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基本思想就是坚持党性原则,坚持舆论导向,坚持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当前,新闻工作者要紧紧围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十七大报告的主题、灵魂和精髓以及刚刚闭幕的人大、政协“两会”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进一步深入学习理解我们党在新时期的新闻观,把握住新闻宣传工作的正确方向。钻研业务,掌握学精广播电视知识。广播电视所涉及的面很广,需要的知识面也广,所以新闻工作者要有意识地去学习新闻业务知识,寻找规律,边学习、边实践、边摸索、边提高,用广博的知识、开阔的视野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去采写新闻报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还要掌握现代科技知识,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扩大知识面,这样做宣传报道工作才能得心应手。

5. 加强管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首先要把握好报刊、通讯社、电台、电视台、出版社的宣传方向,把这些阵地牢牢地掌握在我们党的手里,掌握在马克思主义者手里。建立一套宏观管理制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靠宣传思想工作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加强宏观管理,按照马克思主义的新闻观,按照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的要求,加强对舆论宣传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在这方面,干群思想一定要统一。新闻宣传要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质量,更多地为人民群众推荐喜闻乐见的节目。稿件要真实,真实才有活力,才能起到宣传作用,如稿件中人物、地点要客观真实;稿件要责任编辑审视,重点是把握住政治舆论导向是否偏离;节目播出时要把好质量关,从文字稿到制作,到审定播出,都要建立审签制度,越是细节的问题,越要小心谨慎,不要疏忽,否则就容易出差错。

6. 编辑业务上加强对主题新闻的策划,改变这一块有“等米下锅”的现象。

主题报道思想突出、新闻性强、反映社会和时代的亮点,具有较强的引导性。要围绕当地主要工作、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制定好全年宣传计划,每月要有宣传方案对重大事件要作出系列或连续报道安排。在内容及档目编排上,应突出以下几个问题:

6.1坚持做好民生报道,真正反映老百姓的心声。在内容上,这一板块紧紧围绕老百姓日常生活,围绕老百姓希望解决的、政府考虑解决的、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来报道。在形式上,做足沟通和服务的文章。创新采编思想和采编视角,使民生新闻具冲击力、震撼力和影响力,切实做到更贴近、更迅捷、更生动,使民生新闻成为 电视台重要的“新闻增长点”,成为百姓的贴心人,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6.2让栏目更贴近观众。在以亲和力、贴近观众见长的民生新闻板块中,开办现疡新闻、新闻特写栏目,带观众一道,现场聚焦 三个文明发展进程中的一些大事要事。开办:“新闻资讯”、“记者跑街”、“热心观众”、“市民话题”等小栏目,适时推出互动话题引导观众参与,并提供来源于网站或报纸上的与干部群众贴近性强、有指导性的筒明信息或生活资讯。这些小栏目突显公众对新闻的参与性、互动性,也体现了新闻的贴近性、服务性。

6.3让编排更精良。整个编排要显得新颖,有张有弛,节奏和谐,生动活泼,善于把不同的报道形式加以巧妙安排,灵活穿插,使其互相辉映,相得益彰。对于某些重大事件、典型经验、突出问题,还应配发短小精悍、尖锐泼辣、针对性强的评论、编前话、编后语等,使观众深受感染和启迪,保持浓厚的收看兴趣,以增强新闻的表达力和影响力。还应注意节目中的转换技巧,承上启下串联,做到首尾相映,受到观众好评。

9.正确开展新闻舆论监督 篇九

当下,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尖锐复杂,互联网裂变式发展导致多元文化相互影响,西方敌对势力通过文化渗透与我方争夺阵地、争夺青年、争夺人心的斗争空前激烈。新闻舆论环境的复杂性给高校宣传舆论工作带来严峻挑战,面对各种挑战,高校新闻宣传部门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19重要讲话精神,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高高校新闻舆论的引导力。

高校宣传舆论工作应如何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新闻舆论引导力?首先,要把握“四个牢牢坚持”,把政治方向摆在首位。党性原则是高校做好宣传舆论工作的根本原则,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是灵魂,正确舆论导向是生命,正面宣传为主是基本方针。四个方面构成高校新闻舆论工作贯彻政治性要求的工作理念和行为准则。对于高校新闻舆论工作来说,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做到“四个牢牢坚持”,关键就是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增强政治家宣传思想意识,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找准坐标定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为学校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其次,要创新方式方法。面对新媒体技术的快速发展,高校宣传舆论工作应顺势而为,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积极打造新媒体宣传舆论平台,灵活运用新媒体和微平台,构建以学校官方微博、微信为主体,学团微信群、各部门微信群为辅助的微矩阵,培育一大批“微”文化品牌,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在宣传舆论上形成同频共振。要统筹“两个舆论场”,做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有机融合,大力加强宣传舆论阵地管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主导权,始终传播好声音、传递正能量,为实现学校科学快速发展凝心聚力。

再次,要找准提高新闻舆论引导力的着力点。一是建好队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2·19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甘于奉献的宣传舆论工作队伍。二是讲好故事。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加强国际传播力建设,增强国际话语权,传播中国文化,集中讲好中国故事。”所以,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讲好我们自己的故事是高校切实提高宣传舆论引导力的重要着力点。三是抓好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19重要讲话,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理论,是新形势下指导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因此,高校宣传思想工作要抓好贯彻落实,创新体制机制,丰富方法手段,进一步开拓高校宣传舆论工作的新境界。

(作者系周口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长)

10.舆论监督新闻的采访技巧 篇十

一、提高法律意识

提高法律意识, 是做好舆论监督新闻的重要基础, 也是提升舆论监督新闻采访技巧的根本前提, 更是对舆论监督新闻记者的要求。无论交通事故还是突发事件, 无论是家庭纠纷还是土地争议, 无论是社会保障还是社会服务, 如果舆论监督新闻记者缺乏法律意识, 不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 很难对新闻事件进行深度采访, 有的甚至无从下手。舆论监督新闻记者在舆论监督新闻采访过程中, 必须牢固树立法律意识, 坚持以法律为准绳, 加强对我国宪法以及其他基本法律的学习和研究, 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 同时还必须加大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知识的学习, 掌握相关的基本理论、有关政策和相关文化。舆论监督新闻记者在采访过程中, 还必须牢固树立“法制观念”, 不仅要摆正自身的位置和身份, 而且在采访过程中还必须依法行事, 绝对不能违背任何法律规定, 否则就会使新闻记者置于被动局面。

二、做好充分准备

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这是开展舆论监督新闻采访的有效保证, 也是提升舆论监督新闻技巧的重要保障, 舆论监督新闻记者只有做好各方面的准备, 才能取得预期的实效。做好充分准备, 首先必须在撰写舆论监督新闻采访提纲上狠下功夫, 特别是要针对时下老百姓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来进行, 根据新闻要素来撰写采编提纲, 这方面要突出做好采访目标的明确、采访内容的细化、采访突发事件的应对, 着力提升主动性。舆论监督新闻“采访难”, 难就难在采访对象的邀请上, 因而在采访前必须做好采访对象的邀请特别是对相关部门人员的邀请工作, 在这方面就必须具备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 通过“软磨硬泡”和“以诚感人”的做法开展邀请工作, 只有这样才能够邀请到采访对象。还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 由于舆论监督新闻采访难度较高, 很多时候都会发生采访中断, 因而必须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 同时还必须明确自己的立场, 采访必须体现真实过程, 而不是做出评判。

三、完善采访艺术

记者是新闻工作者, 不是行政部门的管理者, 更不是政法系统的执法者, 即使在采访“被监督方”的情况下, 也只是正常的采访而已, 绝对不能超越记者的身份和权力, 否则就会出现问题。舆论监督新闻在采访过程中, 必须本着“一手托两家”的原则, 不必要也不可以把采访对象当作“坏人”来看待, 心平气和的采访既是对采访对象的起码尊重, 也是确保采访能够顺利进行下去的正确心态, 这就需要新闻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注意把握采访技巧。面对“负面”新闻的采访, 很多采访对象都会不同程度地存在抵触情绪, 很多时候都具有很强的被动性, 主动配合的相对较少, 这就必须发挥采访艺术的功效, 进而实现采访目标。比如某局机关干部存在公务员经商的情况, 找到该局领导采访时, 可以谦虚向该领导请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有关公务员不允许经商做买卖的条款, 然后再对其单位公务员经商做买卖问题进行采访, 最后再反问公务员经商做买卖违法之事宜, 这样更能够达到采访目的。

四、强化隐性采访

隐性采访是舆论监督新闻采访的重要方法, 即不公开记者身份, 或者通过公开记者身份但不说明采访意图, 以达到获取新闻事实和真相的目的。舆论监督新闻采访记者应当合理利用隐性采访这一技巧, 但在运用隐性采访过程中必须慎重, 同时也必须谨慎和小心, 不断总结和吸取经验教训, 真正通过隐性采访来提升舆论监督新闻的采访效果。在隐性采访过程中, 最为关键的就是必须把握法律这个“红线”, 绝对不能以违犯法律来达到采访的目的, 否则新闻采访记者不仅会触犯法律, 同时也会使自己陷入尴尬境地。在隐性采访过程中, 还必须注意对自身安全的保护, 时刻保持“警惕”, 及时发现不稳定和不安全因素, 特别是在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 必须要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 获得公安部门的保护, 避免自身的安全受到威胁和迫害。

五、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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