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联合执法制度

2024-06-13

食品药品联合执法制度(精选10篇)

1.食品药品联合执法制度 篇一

宿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宿食药监发[2005]95号)

第一条为加强对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过错,是指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的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法规不当、违反法定程序或其他执法错误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必须依法纠正,给予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应坚持下列原则:

(一)实事求是,依法追究的原则;

(二)责任自负的原则;

(三)处理与过错相适应的原则;

(四)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及有关人员的下列行为,造成损失或影响的,应当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一)不履行法定职责,应作为而不作为的失职行为;

(二)无法定依据或者超过法定种类、幅度,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

(三)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检查或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

(五)对罚没款、罚没物品违法予以处理的行为;

(六)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为;

(七)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违法要求其履行义务的行为;

(八)已经查明违法事实不能成立,应当解除行政强制措施而不予解除的行为;

(九)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其他行为。

第五条因案件承办人员、审核人员过错导致处罚决定错误或者显失公平、公正的,案件承办人员、审核人员应当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第六条因案件审理组织过错导致作出错误处罚决定的,行政案件审理组织的成员应当共同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但已经表示不同意见的成员除外。

第七条因部门或者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过错导致作出错误处罚决定的,该部门或者执法机构的负责人应当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第八条两人以上共同行为导致的行政执法过错,依其过错的大小分别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一)主动发现执法过错并及时纠正,尚未造成后果的;

(二)因过失出现过错,尚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三)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责任的情形。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重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一)因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受贿、索贿等原因造成执法过错的;

(二)不配合有关调查,阻挠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

(三)对控告、揭发、检举行政执法过错的知情人打击报复的;

(四)1年内连续发生两次行政执法过错的;

(五)应当从重追究行政执法责任的其他行为。

第十一条对过错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作出以下相应处理:

(一)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

(二)吊销行政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工作岗位;

(三)按人事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四)因行政执法过错引起行政赔偿的,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金额;

(五)取消当年参加评先评优的资格;

(六)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法制机构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工作机构,负责责任追究的日常工作。

行政过错行为人违反行政纪律须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由本部门监察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在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中,法制机构有权调阅有关案卷,向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应当配合调查人员工作。

第十四条法制机构根据过错事实、产生过错的原因和过错产生的后果,确定有关人员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领导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五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被追究人对责任认定有异议或者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本局或上级机关提出申诉。申诉期间不停止原处理决定的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办理。

2.食品药品联合执法制度 篇二

探讨行政执法的内部监督机制

随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如何创新行政执法理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峻课题。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实施有效的行政执法监督,才能更好地实现食品药品监管职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也是保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开展行政执法内部监督,要从源头抓起,坚持标本兼治,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措施,规范执法人员从政行为,严格责任追究,促进食品药监部门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一)从强化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入手,提高制度执行力。完善食品药监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健全完善行政问责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与绩效目标管理考核结合起来。将责任追究与行政审批、执法检查、重大案件审理监督形式有机结合,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切实强化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力度,将行政执法责任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高低、执法政绩优劣、责任履行好坏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从健全行政执法监督的法规依据入手,积极探索防范风险长效机制。在当前国家局还没有出台执法内部监督相关规章的情况下,尽快制定出全市食品药品系统内统一的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内部监督主体、监督职责、监督程序和责任承担等问题,为执法监督工作提供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的制度规范,为依法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建立党风廉政和行政执法“双风险”防范机制;建立“错案追纠”制度,防止滥用权力行为的发生,对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办了错案或有过错的执法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实施内部监督预警督办制,纪检部门对违规问题或隐患问题直接向执法办案人员发出预警通知,进行防范或纠错整改,并对执法办案的全过程进行监控。

(三)从解决食品药品重点难点问题入手,在创新监督方式上下功夫。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监督系统执法工作的实际,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创新监督方法,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切实堵住腐败源头。做到“三坚持”,即:坚持聘请特邀监督员制度,坚持信访举报案件查处制度,坚持办结案件回访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回访等工作机制,变定期抽查和回访工作机制,为不定期的抽查和回访工作机制;要加强对案件自由裁量权的监督,特别是对重大案件的立案取证工作,执法监督部门必须派员参加,共同审核把关;要进一步完善交叉检查、执法巡查等工作机制。实行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分离;调查与听证分离;处罚与收缴分离,建立相互制衡和权力监督的制约机制,防止权力独揽和权力滥用,规范权力运行行为。

(四)从执法办案全过程监督入手,在落实监督效果上见成效。执法办案全过程监督包括“事前”约束机制、“事中”动态监督机制和“事后”检查机制。严把执法办案“五关”,即立案侦察关、调查取证关、处罚裁量关、集中审核关、处罚执行关。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专项调查三种方式,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和推广。强化社会监督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不定期地开展执法监督抽查、行风评议、暗访服务对象等活动。注重发挥人民群众、新闻媒体、民主党派和各种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针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或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开展专项调查处理。同时,将办事纪律、廉政规定、违纪违法处理规定以及举报投诉的途径向人民群众和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入手,清理临时执法人员,为食品药品监管提供永恒动力。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要分类别、有重点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同时清理调离临时执法人员,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要使执法人员了解和掌握本部门、本岗位贯彻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熟知自己的法定职责和权限,不断提高他们的科学监管技能,充分发挥技术监督在监管工作中的“引擎”作用。同时,要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通过“三个贴近”达到 “三个有效监督”。即通过贴近基层、贴近行政相对人、贴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做到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开办审批进行有效监督;对重要认证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对重要案件的办案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

3.食品药品联合执法制度 篇三

一、**县局基本概况

**县地

处皖西北,区域面积2107平方公里,辖27个乡镇(场),人口143万,药械监管对象共计1500余家。其中:药品批发企业3家、配送点7家、药品零售企业238家、药品生产企业3家、县级医疗机构5家、农村卫生室460家、城区门诊30家、农村和城区个体诊所700余家,监管任务十分艰巨。

我局目前到位行政编制人员15人,事业编制4人,领导班子6人(包括副主任科员1名)。

二、加大药械市场整治力度,开展市场依法监管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实施。成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全面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召开了动员会议,统一了思想,下发了《**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了任务,明确了责任,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针对我局人少任务重的实际工作情况,实行“大稽查”、“大监管”的工作方法,全员出动,划片包干,领导班子带头深入一线,开展药械市场整顿工作。

(二)强化工作举措,重拳出击。从十个方面开展了依法监管工作:一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及违法渠道购销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流通秩序整治,加大“两p”跟踪检查力度;三是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构筑完善的监督供应网络体系;五是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六是重点整治药品挂靠、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及走票过票行为;七是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八是搞好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增强药品经营企业的诚信意识;九是加强涉药人员培训,强化企业质量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十是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整治行动。

(三)加大打击力度,成效显著。2007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监督检查频次达1.5次/行政相对人·年,检查覆盖率城区达115%,农村达到95%,办理案件451件,其中立案查处290起,处罚金额达60余万元。培训涉药人员1715人,规范药房达标验收112家监测违法药械广告19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1630例。立案查处超方式、超范围走票过票生产、经营企业16家,办理医疗器械案件起,收回药品零售经营企业gsp证书3张。

三、狠抓执法队伍素质建设,重塑药监队伍执法新形象

(一)加强政治学习。我们始终坚持周一早会不改变,开展政治学习,提高政治觉悟,明确工作目标。周五下午开展业务培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药监“一法两条例”,努力做到深刻理解,熟练掌握,准确运用,提高工作技能,适应工作需要。并按照上级安排,学习档案管理、电子政务、财务管理、假劣药品鉴别等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章立制,认真落实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省局“六条禁令”、“五公开”、“十不准”、“四声”、“四个一”有关纪律规定,从服务承诺、行政执法监督、效能监察、行为规范、职责职能等几个方面制定了制度汇编,包含了60多项制度,让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推进工作开展。

(三)开展为民服务公开承诺。2006年3月13日向全县人民公开作出了“四条服务承诺”,县电视台作了专题采访和报道。两年来,始终坚持“四条服务承诺”不改变,取得了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关心。改进了“两网”、增强了“两情”,主动接受全县人民的监督,同时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好评。

(四)与社会方方面面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去年10月18日,利用县政协委员学习的机会,向全县政协委员进行了40分钟的工作汇报,受到县政协各位主席和委员的一致好评。加强与县人大、县纪委和县政风评议员当面或电话进行沟通和汇报,征求意见,汇报做法,表明态度,使社会各界理解我们的工作,了解我们的职能,支持我们的行动。

(五)强化宣传,增强社会影响力。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周”、“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宣传周等活动,展示假劣药品,宣传识假辩假方法,不断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安全饮食用药意识。并与新闻媒体加强协作,与县电视台合办栏目8期,市局网站发表稿件18篇,市电台采用稿件3篇,市电视台采用稿件3篇,市级报刊刊登稿件14篇,省局网站发表稿件1篇,国家级刊物刊登稿件1篇。全面系统地向社会公众正面宣传我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职能和工作开展取得的成效,为我局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扭转社会形象。由于我们狠抓了自身队伍的素质提高,加强了机关效能和机关作风建设,在社会上药监形象也得到了改变。2007年以来,局月环评、季环评、稽查队双月评,没有受

到一次批评和通报,2007年绩效考评位次居中游偏上。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执法督查检查工作

(一)强化执法监督。建立了行政执法投诉制度,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和举报热线,明确专门机构人员受理投诉,对投诉反映的问题能及时处理。2007年共受理投诉起,全部查结,并反馈于当事人。

(二)开展跟踪检查。为保证执法队伍

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局成立了由局长、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参加的跟踪检查组,对局执法人员检查过的监管相对人进行跟踪调查。了解是否依法行政、是否文明执法、裁量是否适中、是否有吃拿卡要现象。县电视台跟踪报道,让监管相对人公开评说,面向社会公开曝光,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接受社会监督。定期经常性通过各种形式了解社会各界对药监行政执法形象的评价,建立相关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开展法制宣传。制定了法制宣传五年规划,印发了实施方案,向社会公众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在县法制办组织的年度考评中,获得检查组的好评。

(五)严格执行执法相关制度。认真按照法定职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把依法办事的期限、程序、结果等及时公示,内容全面透明,做到按制度执法、阳光执法、公正执法。二年来,办理案件1150多起,没收药械价值10余万元,处罚金140余万元,没有发生一起与监管相对人冲突事件,没有一封人民来信,没有一起行政复议案件,没有一件反映执法人员吃拿卡要、执法不文明、裁量不适中的事情,案件办结率100%。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执法责任制还需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意识和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执法人员相对较少,稽查任务相对艰巨,检查覆盖仍有盲区,特别是偏远农村,执法成本较高,执法经费不足,一线人员执法补助解决不掉,最起码的生活经费都有困难,影响稽查监管深入一线工作的开展。

(三)市场规范难度较大,违法违规问题较多,监管的跟踪检查行为违法违规问题得不到根本上的解决,还需靠稽查补充去解决实质性的问题。省、市局在工作安排上、考评分值上、经费投入上,统统把监管放得很重,稽查反而放得较轻,不适应北方农村的实际情况。

省、市各位领导,我局将以这次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稽查工作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力度,创造性开展工作,履行好职责,完成好省、市局交办的各项任务。最后,请省、市局各位领导对我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多批评、多帮助!

4.食品药品联合执法制度 篇四

2011年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长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8年以来,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及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认真宣传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食品药品法律法规为中心,认真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省局、市局、潞城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治理和规范我市食品药品市场。在行政执法上,我们始终狠狠抓住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这两个重点,在处罚上牢牢把握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及执法的文书规范性,加强对执法案件的审查和复核,确保行政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就我局四年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复议责任制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四年来,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复议责任制要求,在行政执法上由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亲自抓,建立了法制工作机构,落实法制及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并根据法律、法规与规章的规定和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有关部门分工和职责的具体要求,建立了与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及行政复议相配套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限时服务办案制、首

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执法责任制及考核奖惩等制度,全面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相关制度,从而使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在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方面得到了可靠的保证。

二、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水平。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全体干部认真参加潞城市组织的全民普法活动;二是外出培训学习。先后派了10人次参加省、市局和县安委会各种培训;三是主动向兄弟部门学习。组织有关执法人到平顺、长治县等县食药监局学习取经,不断丰富自身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四是组织干部自身学习。我局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了《食品安全法》及药品和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等;我局还建立健全了政治和业务学习制度,重点学习《食品安全法》、《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同时还加强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案件文书拟制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业务技能水平及执法水平,为加强对食品药品的市场监管,规范行政执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健全行政处罚程序中的相关制度,依法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在抽象行政行为方面,坚持规范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规范性文件不相抵触,并严格按其规定的程序办理。全局执法人员按省政府规定申领了《行政执法证》,并坚持亮证执法。在行政许可、审批、核准、审查、抽检等行政行为中严格程序并在职权内办理。2008年以来,在规范医药市场的执法过程中,我局共出动执法、宣传车辆445台(次),执法人员1568人(次),对城区及9个乡镇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查处各类违法案件70件,罚没金额13万余元,无一执法程序违法及违法行政案件,无一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行为,无一执法行为引起国家赔偿。在案件查处工作中,我局突出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了大要案件查处;二是突出了农村市场药械安全的查处;三是突出了边远地区市场的日常监管;四是突出了规范行政处罚,重新修改和完善了行政处罚的相关程序。按照我局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职责,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清明”、“两考”、“十一”等节日期间的药械安全大检查,取得很好的成绩。

四、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为强化行政执法行为监管,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明确责任,提高执法人员的责任心,明确了每一个执法人员的职责和责任。二是注重案件质量。成立行政复核小组,严把审查和复查两大关,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内部监督管理,开展了行政处罚案卷评审工作,大大提高了案件质量。三是着重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使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做到办事依

据、申请范围、申请资格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机构、办理地点、办事时限、法规政策、投诉渠道公开,向社会公布了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增强办事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我局共接到群众举报和上级转交举报19件,其中立案结案9件,并且都给予举报群众满意的答复。

2008年以来,我局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复议责任制工作做到了领导有力、制度健全、培训到位、责任到人、依法行政、程序合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并做到了执法人员无玩忽职守、打击报复、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规范了我市食品药品市场,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用药安全。

四年来,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还应看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行政执法法律依据不健全,“无法可依,有法难依”现象依旧存在。有些法律法规出台以后,在现实生活中难以适用;有些出台的法律法规衔接不当,造成执法人员无法适从,实践中也缺乏可操作性。二是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存在执法不严的问题。极少数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不高,缺乏远见性和预判性,业务知识不熟练,处理问题不果断。三是执法装备落后。高尖端人才集中在大中城市是我国目前的现状,县级机关人员少,任务重是普遍现象,而且执法装备落后,无法第一时间作出准确判断,执法效率

低。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力以赴加以解决,绝不辜负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和重托,为全市人民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驾护航。

5.食品药品联合执法制度 篇五

工作总结

上半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2007-12-07 17:25:03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上半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上半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2)

会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6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总结

会同药监

2006年上半年,会同县局为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确保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在市局的正确领导和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会同县行政执法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开展“八荣八耻”教育活动,牢

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稳步推进依法行政,第1文秘网,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紧紧围绕着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和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三个环节,继续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热情服务。半年来,先后查处各类药品和医械违法案件起,没收假劣药品标值万元,罚款万余元。较好地净化了我县的药品市场,规范了全县药品流通秩序。现将半年来的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继续深入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宣传

为了增强管理相对的守法意识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我们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药品法律和法规的宣传活动。

一是狠抓药品普法宣传。为让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们印发了《药品管理法》宣传画

300余份在城乡药店和医疗机构张贴,并利用“”和科技宣传周活动期间,我们在城区主要街道搭设宣传台,大力宣传《药品管理法》等药、械监管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向社会集中展示了收缴来的假劣药品,并积极为群众讲解识假防假知识,当场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二是强化培训教育。4月中、下旬,我们组织管理相对人开办了二期药品法律、法规及临床用药知识培训班,参加人员达300余人次,使参培人员的法律知识、业务素质和守法观念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二、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认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全体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监管水平,我们将“以学法促执法,用执法带学法”观念贯穿到执法日常工作中,制定了政治思想和法规学习制度,及时组织全局人员学习了国家局颁布的行政法规和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种规范必

文件。并定期召开案件分析讨论会,围绕案情找问题,依据法律作定论.有效消除以以权代法,以罚代管的错误倾向。并在办案过程中认真实行“办、审、定”三分离的原则,设立专门的案审机构和案审专干,并规定全局所有按一般程序办理的案卷必须经局案审专干审核,并签署案卷材料合格的意见后,方可进入处罚程序。同时规定,按一般程序办理的案件处罚决定需由局领导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初步达到了“办、审、定”三分离的规定,保证了所办案件在处罚过程中的公正、公平、保护了监管相对人的正当合法权益免受过度侵犯。

三、坚持多管齐下,提升一流执法,服务水平

根据偏远山区医疗机构中使用的药品质量难以全面监管到位,农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相对比较薄弱的现实状况,我们认真对症下药,加大了治理和监管力度。一是下大力气查处非法经营行为,对于进入我县销售药品和医疗器

械的企业和营销人员,我们必须先行进行全面审查,对资质无疑的,药、械质量合格的企业和经营销人员实行备案登记后,方可进入我县销售药、械产品,并对其进行全程监管跟踪。二是逐步规范和繁荣医药市场。为了让农村群众购药方便,我们本着“方便布点、坚持标准,积极发展”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开辟药品零售网点。目前全县已发展了61家零售药店。对新办药品经营企业,我局从经营面积、企业经营设施、药品分类管理以及从业人员资格等方面主动提供服务,并且严把申办标准,成熟一家办理一家,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局领导还多次抽出时间为各企业进行现场指导。使其通顺利通过g认证验收。目前在全县大部分乡镇的药品零售药店的门店装修档次高,服务水平好,药品价格低,已成为当地的示范门店。三是继续实行采购药械登记监管制度。为规范药械经营秩序和药械供货源头管理,防止假劣药械流入医疗机构和药品企业,我们对全县各医疗机械和药品企业全面实行药械采购入库登记制度,对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实行用后毁形登记罐。同时,我们还制了400块药品质量承诺牌发放到全县各医疗单位,诊听、药店,并公布了药品质量投诉电话,以增加社会力量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力度。

四、强化药械质量监管,争创良好的执法成效

根据药监执法工作要求,我们精心组织,坚持不懈地开展了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打假治劣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开展了拉网式检查,半年时间,共检查了244家医疗机构和61家零售药店,查出假劣药品68种次,不合格医疗器械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棉签、纱布等74000余副、块,依法查处违法药械案件30起,取缔无证药品

6.食品药品联合执法制度 篇六

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食品药品监督执法的前沿,能否严格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能否全面准确的贯彻落实,关系到监管的各项职能能否高效运转,影响着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能否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但在具体的行政执法过程中却存在不少问题。本人结合从2012年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以来的体会,浅议我局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我局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一)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对象概况

全县现有餐饮服务单位734家,其中:已取得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436家,实施备案登记管理的小餐饮298家。全县有学校食堂129家(含幼儿园),其中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是63家。全县开展营养餐的学校125家。经营保健食品单位176家,经营化妆品单位286家。药品经营单位107家,县级医疗机构5家,民营医院1家,中心卫生院5家,乡镇卫生院17家,村卫生站450家。

(二)我局食品药品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我局现有机关行政编制13人(其中领导职务4人),在编在岗人员10人;下设稽查执法队,执法类事业编制10名,在编在岗5人(其中3人为2013年4月底录用),全局(含稽查队)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现有9人。

我局历来重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工作。通过强化培训教育和考核管理,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做 1

到了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程序,公正办案,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三)开展食品药品行政处罚工作的情况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1、开展了重点整治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节假日突击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对集贸市场和全县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主要以餐饮服务单位进购的粮、油、米、肉类、饮料等为重点,严把餐饮消费环节进购食品质量关,对宾馆、饭店、集体食堂、农家乐、旅游景点等进行了严格的检查。

2、狠抓农村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制,促使各乡镇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进行日常监管,并要求农村红白喜事5桌以上的集体就餐,必须实行备案制度,使农村集体就餐的食品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3、加强学校食堂和全县营养餐监督管理,督促学校食堂办证63家,规范营养餐125家。一年来,累计出动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检查执法人员512人次,执法车辆128台次,监督检查餐饮服务环节单位480户次,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有57户,责令整改55户,下达监督意见书55份,现场销毁过期变质食品约150公斤,立案调查处理12户,给予立即整改,执行罚款共计35000元的行政处罚。

药品、医疗器械的安全监管:重点开展了“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铬超标胶囊剂药品专项监督检查、“特殊药品”专项监督检查等。共出动车辆164车次,稽查执法人员328人次,监督检查县、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和村卫生站224家,药房102家,督促下架不合格囊剂药品85个品种18910盒。立案查处案件 35件,其中:药品案件15件,2

医疗器械22件,办结37件,罚款78000元。今年3.15集中销毁去年过期失效药品、医疗器械和没收药品医疗器械60个品种共5200盒(瓶)。

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开展了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共查13家经营单位,不符合要求的7家,责令整改7家,对其中问题严重3家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共计3196元,依法扣押不合格保健食品20个品种42盒,并进行了销毁处理。

(四)举报投诉及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受理食品、药品举报投诉8件,其中:药品4件,食品3件,保健食品1件,办结8件并回复举报当事人。移交假药案件7件给高县公安局处理,刑拘25人,现已判决2件,取保候审1件,起诉阶段4件。没有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发生。

二、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现有的执法队伍不能满足监管工作的需求。一是执法人员编制少,加之缺编,不到10个人的执法队伍面对的是2000户左右的监管对象,监管工作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现有执法人员中,专业人员不到半数,而执法过程辨别食品、药品真伪等需要具备基础的专业知识。因此急需补充专业人才。

(二)技术装备落后,检验手段单一。我县没有专门的食品药品检验所。执法人员对食品、药品的辨别大多是靠看。目前仅有快检设备一套,用于现场简单的检验处理,但检验结果不能作为执法依据。对于需要有准确检验结果的一是由质监等部门检验,二是抽样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这已成为阻碍我局执法效率的突出障碍。3

(三)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一是对保健品、化妆品监管出现了“法律空白”。卫生部于1996年3月15日发布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和1989年11月13 日发布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已经不适应形势的变化,但新的法律法规还未颁布实施。因此对保健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只能滞后。二是食品检验检测标准体系不健全。比如地沟油的检验标准至今未出台。对“老油”的使用管理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各地的处理情况不一致。三是执法环境不宽松。比如对无证经营又达不到备案管理条件的小餐饮,这些经营者多是下岗职工、残疾人、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经营收入是唯一的生活来源。在执法时困难重重,处理不当容易引起不稳定因素。但餐饮服务有证和无证并存的现象又不利于维持正常的经济秩序。这将是监管部门以后需逐步解决的问题。

(四)是餐饮服务业主遵纪守法意识差。业主行业自律意识差,不按规范操作,有的甚至出现道德缺失,掺假售假等现象屡禁不止。另一方面消费者安全意识不强,鉴别能力差,自我保护意识差,餐桌食品安全缺乏社会公众监督。

(五)食品安全执法部门之间未真正建立起协调配合机制。比如情况通报制、信息互通制度等未建立。出现了案件移交给其他部门后处理结果不知晓的现象。

(六)新一轮机改后将面临巨大的工作压力。2012年国务院召开两次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于年底的机构改革中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重点改革的部门;今年5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上提出“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完善食品药品质量标准和安全准入制度”。这些充分体现了国务院 4

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视。按照新一轮机改的要求,生产和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移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这意味着我局监管面进一步拓宽,监管对象增加几倍。这对监管执法队伍、技术设备等要求更高。尤其是目前乡镇无延伸站所,全县未建立起电子监管网络,完全靠监管执法人员“跑路”执法,工作覆盖面达不到要求,监管频次达不到要求,监管成效更达不到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强化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食品监管机构队伍整合。这是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根据我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现有人员和编制现状,结合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任务的实际工作需要,建议尽快增加人员编制,增设乡镇站所,配备专业人员,提高队伍素质,增强监管力量。

(二)健全纪检机构,强化内部纪检监察工作。我局是行政执法部门,为了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促进本单位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工作,应及时配置纪检组长和工作人员,强化反腐倡廉和纠风工作,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公正执法。

(三)增添专业设备,逐步建立覆盖全县各乡镇的电子监管网络。配备专业检测检验设备或者建立食品药品检验中心,配备快速检验检测车和执法车辆,提高执法效率。1-2年内建立起覆盖各乡镇和部门的电子监管网络,与省级电子监管体系接轨。

(四)建立对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考核机制。除了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乡镇的目标考核外,还 5

需要配套资金和人员。对乡镇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考核要纳入财政预算,建立风险金考核制度,使对乡镇的考核机制逐步完善。

(五)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餐饮、药品、保健食品的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倡导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提高经营业主的自律意识和消费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加大对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增强企业法人的第一责任意识和指导从业人员掌握操作规范。三是以多种形式普及药品、餐饮、保健食品的科学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鉴别能力和维权意识。

7.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制度 篇七

一、强化种植养殖过程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工作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追塑制度,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积极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

二、加强食品安全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认证标志执法监督,食品标签监管制度,肉食品品质检验制度。

三、整顿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不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经营者自律制度,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积极推进以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市场,提倡绿色消费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

四、严格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制度,加大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单位的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力度,对乳制品、婴儿配方食品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定期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和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和小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疾病发生。

五、加强动植物检疫制度。提高动植物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检出率。

六、建立健全全镇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完善农村食品安

全监管网络。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农村食品“市场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

8.清平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篇八

清平社区居委会

清平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巡查制度

随着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已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石家镇本着紧紧围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健康这一中心任务,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认真抓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任务的落实,积极、稳妥地推进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清平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巡查制度:

一、成立由社区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的公共安全监督小组协调、监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二、结合我社区实际,每月开展一次对本辖区的杂食店、大中小餐饮、药械经营等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日常巡查、检查工作。

三、特别在法定节假日期间更要加大监督巡查力度。

四、对辖区生产企业单位主要督促他们作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依法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在生产过程中建立标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确保食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作、设备安全,对食品无污染。

五、对大中小餐饮单位重点检查工作场所环境,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是否存在交叉污染的隐患,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污水排放及垃圾处理等。

六、对一些食杂店主要检查是否亮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进货登记是否及时完整、有无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上架商品是否存在三无、过期等。

七、及时收集报告农村家庭、庙会集体聚餐信息,认真做好申报登记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现场卫生监督指导工作。

八、畅通信息渠道,定期报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信息,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及时向区级相关部门报告。

清平社区党总支

9.食品药品联合执法制度 篇九

为保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信息畅通,逐步搭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做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成员单位都要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送的重要作用,积极支持和配合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共同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网络的建设。

二、各成员单位由联络人负责采集、整理、报送本单位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完成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三、信息报送的内容和形式。

(一)内容:

1、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作出的重大决策,制定的重要文件、开展的重大活动。

2、本部门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工作动态。

3、本单位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

4、我市范围内发生的或与我市密切相关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5、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二)形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报送为主,必要时可辅以影像资料及其他方式报送。

四、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分管信息工作,明确信息工作具体联络人员和报送要求,确保报送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统一性。

(二)各成员单位原则上每月报送信息2篇以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每月报送信息1篇以上。

(三)凡我市范围内发生的或与我市密切相关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按照有关规定报送。

10.食品药品联合执法制度 篇十

1、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

2、被授予“xx县十大改革发展新闻单位”荣誉称号

3、被市局授予“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单位”、4、药品药品监督管理科被授予“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

5、在全市药监系统药品快检技术比武活动中,荣获团体第一名;

6、县委、县政府授予“履行计划生育职责先进单位”;

7、“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8、“全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9、“平安xx建设先进单位”;

10、“全县招商引资先进单位”;

11、党支部被评为“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12、工会工作被评为“全县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13、团支部被评为“全县五好团支部”;

14、被评为“县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一、健全制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加强学习,提高食品药监队伍素质。本着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人民放心”的监管队伍的目标,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一是制定了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培训制度,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食品药品监督法律法规,建立学习点名、登记制度,集中学习有记录,平时自学有笔记。二是领导干部自觉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吃透精神,掌握实质。三是对照工作实际,聘请法律专家开展法制讲座,解答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四是开展了药品法律法规“每周一讲”活动,每周重点学习一部法律,在学习的基础上每月进行一次法律小考,每季度进行一次大考,每年年终进行综合考试,并将考试情况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提高了干部队伍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健全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效能。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建立了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制度,行政处罚实行票款分离,特别是对申请开办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审批程序予以公开,接受监督,认真搞好初审、上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工作。

(三)开展管理相对人法律法规培训活动。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配合市局,组织了G认证企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对全县176名药品经营企业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在此基础上,在深入基层监督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随身携带《药品法律法规汇编》、《xx县药监局关于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管理的通告》宣传单,发放到药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乡村医生手中,积极宣传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案例对乡村医生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四)开展药品监督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增强依法管理药品的法律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做了大量宣传工作。在《临沂广播电视报》、《临沂日报xx版》开辟专版,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职责、工作动态进行报道。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生产月、“7.1”《行政许可法》实施日、“12.1”《药品管理法》实施日等有利时机,集中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活动设立咨询台,现场展出了60余种假劣药品,播放了《药品管理法》录音,有1000余人对有关假劣药品的鉴别等问题进行了咨询,发放《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宣传材料2000余份。还通过《xx药监信息》进行广泛宣传,共印发《xx药监信息》16期1000余份。xx电视台多次报道了我局药品监督执法措施与取得的成效,为我县药品监督执法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上一篇:如何实现U盘和电脑硬盘文件同步下一篇:228#——财务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