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群众工作站考核办法

2024-11-05

社区群众工作站考核办法(精选13篇)

1.社区群众工作站考核办法 篇一

群众安全监督员工作职责

1、监督作业现场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情况,为班组当好安全参谋,认真做好当班安全工作。

2、及时制止作业现场各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制止无效,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反映;特殊情况的不安全行为;制止无效,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反映;特殊情况可随时、直接向地面调度指挥系统或值班公司领导报告。

3、发现作业场所内有毒有害气体、温度、粉尘等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主要生产安全设施及环境异常,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时,有权要求带班领导核准确认,并命令所有人员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并应协助做好疏导工作。

4、对本队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阻挠或打击报复群众监督员履行安全职责的行为,有权向上级工会或行政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

5、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学习,不断提高安全监督能力。在履行职责中要以身作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6、督促和协助班组长对本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帮助工人了解作业场所、活动区域内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的知情权,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7、参加群监组织的活动,接受群监组织安排的各种业务培训,努力创建安全合格班组。

8、本班组发生伤亡事故后,迅速参加抢险、急救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有权参与本班组事故调查,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9、监督企业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按规定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反映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向企业提出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的建议。

群众安全监督员考核办法

群众安全监督员作为本队内部的安全监督管理者,其主要职责就是对各班组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查处各类事故隐患,维护正常生产秩序。为了使其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认真履行职责,行使自身权利,确实为安全生产贡献力量,特制定考核办法如下:

1、群众安全监督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手中权利,坚决制止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不得“看面子,讲人情”,否则将扣除当月津贴。若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其群众安全监督员资格。

2、作为群众安全监督员本人必须带头遵守好各项规章制度,既要监督好他人安全作业,更要经得住他人监督,若出现自己“三违”或故意隐瞒本班组重大安全隐患而未上报的或本班组作业现场存在“三违”,未予以及时制止的,将取消群众安全监督员资格。

3、群众安全监督员每月无故不填履职履责记录一次、安全隐患汇报不足五次、制止“三违”不足五起的;连续两次未按规定参加群众监督员会议等活动的将取消月度津贴。

4、群众安全监督员要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无故不参加或考试不及格者将取消其群众安全监督员资格,群众安全监督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佩戴《群众安全监督员》统一标志。未佩戴标志上岗取消当月津贴补助。

5、每月根据对群众安全监督员考核情况按标准发放津贴补助。

6、不定期对群众监督员检查工作进行抽查。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对个人查处隐患多、作用明显的群众监督员将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2.社区群众工作站考核办法 篇二

一、只有坚持“以人为本”, 才能做好社区群众工作

群众工作说到底是人的工作。而人是生产力要素中最活跃、最具决定性的因素, 是一切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不竭动力。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充分重视人的能动性, 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的发展战略思想。“以人为本”, 就是要把人民群众作为推动历史前进的主体, 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不断满足人的多方面需要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的重要思想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 反映了当今时代的发展要求, 凸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理念、执政理念和价值观念。

1. 关心爱护群众, 为群众排忧解难。

对社区而言, “以人为本”重要的就是服务群众, 促进和谐。一切为了群众, 一切依靠群众, 想法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 深入细致地做好新形势下一人一事的群众工作, 更好地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大局。坚持“以人为本”, 就是要充分尊重群众、理解群众、关心群众、爱护群众, 对于每一位社区干部而言, 要在思想深处确立群众的主人翁地位, 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 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 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 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 实实在在为群众做好事, 全力以赴为群众解难事, 竭尽全力为群众办实事。坚持“以人为本“, 就是要在感情上贴近群众, 摆正位子, 伏下身子, 放下架子, 消除傲气、霸气, 主动与群众攀亲交友, 以心换心, 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工作中一言一行都要起到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调动群众积极性的目的, 激发他们主动融入社区工作的热情, 构建和谐环境, 营造辖区良好稳定、安居乐业氛围, 推动企业的各项改革和发展顺利进行。

群众工作相对困难的重要原因, 就在于社区聚集以下几类困难群体。一是部分没有固定收入的“协解”职工;二是家庭遭遇变故的离退休职工;三是离岗家属;四是子女都没有收入来源的困难家庭。因此, 所有党员干部一定要扑下身子, 采取多种形式, 切实帮助这些困难家庭渡过生活难关, 让他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组织的温暖。我们很多企业社区还有相当一部分公益岗位人员和劳务派遣工, 他们想要解决的困难和诉求较多, 对他们也要履行好帮扶责任。平时一定要多去走访与关心, 嘘寒问暖, 拉拉家常, 了解和倾听他们的呼声。笔者认为, 衡量群众工作的标准, 主要看是否有亲和力, 是否能和群众打成一片, 是否能成为群众信得过的人。只有和他们以心换心, 以诚感人, 才能增强我们的亲和力、说服力和群众工作的战斗力。群众工作绝不是从书本上抄来的华丽词藻, 更不是不讲实际居高临下的板着面孔训人, 我们必须真正做到以人为本, 关心群众, 爱护群众, 妥善解决群众工作、学习、家庭等方面遇到的问题, 不断满足群众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求。

2. 关注群众需要, 把握群众心理。

人不是可以随意堆放的物品, 更不是不会思想的工具, 而是有很强主观能动性的社会主体, 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 人有着从生理、安全、社交到尊重和自我实现等五个层次的需要。广大群众不管是在职职工还是小区居民, 他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问题需要组织帮助解决。

3. 尊重个体差异, 有的放矢地做好居民工作。

多样化和差异性是人的思想的重要特征。有时候我们会对群众的某些思想和行为感到不可思议, 这种差异往往阻碍思想的沟通和交流, 影响群众工作的效果。因此, 群众工作中便有一个换位思考的方法。从“以人为本”的角度, 换位思考也包含着对人的差异性的理解和尊重。在人的多样化思想中, 既有是非的差异, 也有非原则、无是非, 可自由选择的差异;既有觉悟高低, 认识层次不同的差异, 也有和觉悟、层次无关, 纯属个人性格特点或兴趣爱好不同的差异, 对差异性, 我们做群众工作时就应该尊重个人选择自由, 而不能强求一致, 即便是对觉悟的高低, 认识层次的不同, 精神境界的差别, 也应该多分析对方性格和心理, 多在具体方法上下功夫, 而不是一概否定、批评或置之不理。要注意每个工作对象的具体差异性, 因人而异对症下药,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营造一个群众能够和乐于接受的工作氛围和环境, 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促进社区健康快速科学发展。

二、社区群众工作的原则和方法

有了为群众服务和替群众排忧解难的思想, 还必须提高群众工作的能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 做深做细做实群众工作, 关键是注意研究和把握群众工作方法。对于小区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只有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才能正确面对、处变不惊、及时化解。

在做群众工作时, 工作者必须把握好几个关键点:贯彻和执行各项政策, 一定要严肃认真, 在正确理解的基础上执行不走样, 绝不能开口子搞特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 要有紧迫感, 尽可能把工作做在前面, 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不要一拖再拖, 绝不能让“小苗头酿成大事故”。没有相关的政策和制度, 不经上级部门和领导同意, 对群众不能轻易“许愿”和承诺, 绝不能随意拍板, 做违反原则的事情。处理问题要公正, 要以政策和制度为依据, 同样情况同样处理, 绝不能感情用事, 厚此薄彼。对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在不违反政策和制度的前提下, 一定要想方设法加以解决。对个别人员提出违反原则或不合理的诉求, 一定要敢于在第一时间说不, 然后再耐心细致地做工作, 绝不能含含糊糊得过且过。

在长期的群众工作实践中, 我们不断总结摸索, 大胆尝试, 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具体方法有以下几种:一是建立群众工作站, 拉近群众距离。二是建立大信访机制, 形成全员参与, 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建立居民议事制度, 增加居民认同感。四是关注舆情民生, 建好走访日志。五是建立“一助一”扶贫帮困长效机制。六是选树、培养先进和谐典型。七是建立文体活动运行机制, 倡导有益身心、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

3.社区群众工作站考核办法 篇三

关键词:社区 ;文化活动;群众文化;社区居民;制度化;宣传教育

中图分类号:G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2-00148-01

郧县位于鄂豫陕三省交界处、鄂西北汉江上游下段,秦巴山东延余脉褶皱缓坡地带,史称“五丁於蜀道,武陵之桃源”。古老的汉江孕育了郧阳悠久的历史,繁衍出脍炙人口的动人传说,形成了赏心悦目的人文景观。近年来,郧县文化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文化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红红火火地开展了多项比较有影响力的文化活动,丰富了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推动了全县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

一、活动场所、设施严重缺乏

我县城关有六个社区:东岭社区、菜园社区、中岭社区等。社区文体活动场所、设施简陋,有相当一部分的社区的文体活动场所面积低于应有的基本要求,甚至有的社区根本就没有。目前我县除少数大型新建居民小区以外,绝大多数社区文体活动场所是由以前的住宅、架空层、物业管理房等其他用房调整过来,普遍存在空间狭小零碎、层高不足、噪音扰民、设施简陋等诸多问题,且大多为小茶馆,难以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每到一个社区走访,接待人员都告诉我们,知道国家对文化事业的重视和相应的惠民政策,但就是没有一个社区的文化设施和场地是符合要求和达标的。拥有宽敞明亮的办公楼,但群众文化娱乐设施基本没有,国家辅助建设的“农家书屋”只有菜园社区基本符合要求,但没有开放、投入使用。还有一部分居民业余时间只能看看电视、打打纸牌,导致社区文体活动场所、设施严重不足的原因本人认为有:

(一)缺乏整体规划和统一建设标准。是县内至今可能还没有社区文化设施建设总体布局规划和详细规划。

(二)城市文化设施建设缺乏成片开发,许多居民小区不成规模,公共文体设施不全。

(三)在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大部分的城市用地都用于商业,居民区房地产也尽可能利用土地资源来建房销售,根本没有预留出建造社区文化设施的空间。

(四)社区文化建设缺乏监督、落实机制。虽然规划部门在规划居民区时按建设部等中央部委的规定要求,留有文体设施用地和要求配套建设文体用房,但由于缺乏监督落实机制,大多开发商没有按要求建设,即使建设起来也被挪作他用。很多小区原本规划有文化场所,建成后却成了物业公司的办公场所和其他营利性门面。

二、工作、活动经费缺乏

地方政府把绝大部分精力放在财政收入、招商引资、工农业增加值等经济指标上,基层群众文化建设几乎没有投入。文化是经济的魂,经济是文化的根。文化工作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总认为文化事业是公益事业,不产生经济效益,干好干坏不影响政绩,于是“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没有像抓教育、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那样有声势、有力度,把文化工作看成可有可无,与中央的政策要求和群众的愿望形成明显的反差。致使不少企业和单位认为自己并没有发展社区文化的义务。由于发展社区文化没有明确的资金来源,严重地阻碍了对社区文化的发展。有些文艺团体想举办一些书画展览、文艺演出等,因缺乏资金投入和场地设施,也往往是无果而终。

三、缺乏有效管理

目前,社区文化工作主要由社区居委会组织开展,但发展社区文化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管理部门。社区居委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千头万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多项中心工作已经让社区居委会六、七个工作人员忙得焦头烂额,哪来时间管理社区文化,也因为没有资金投入丧失信心。当前,因为上级部门没有文件精神,政府中作为主管基层政权、社区文化的民政局、文化局并没有设立专门发展社区文化的科室。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在工作规划中也难以设计社区文化,且没有专门的管理人员。

四、缺乏专业型文化工作人员

当前,上级有关社区工作的文件也大都未明确发展社区文化是社区居委会主要的工作,在目标考核中,也没有把开展社区文化工作列入必备的考核内容。街道文化服务中心文化职能相应弱化,对社区文化工作组织指导不力。整合后的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原有的街道文化室配备的工作人员大都取消,或是有其编无其人,街道和社区文化工作一般放入宣传工作中,基本由宣传专干兼文化专干,现有人员大部分时间都忙于应付政府的中心工作或其他工作任务,导致文化的阵地和功能萎缩,难以有效地对社区文化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而绝大部分社区没有专门的社区文化工作专干,大都由居委会干部兼管,而且一般不知如何让去抓问题工作。导致大多居委会对社区文化工作采取勉强应付态度。由于社区居委会对社区文化工作不重视,或是没有人具体分管,或是管理人员素质等问题,造成大多社区的文化工作处于无序状态,使社区各种人力资源尤其是文化艺术人才资源缺乏有效组织和有效利用,社区少有的文化场所也因缺乏管理人员,而处于半关闭状态。裁员社区的“农家书屋”就是一个例子。书记的涉及面很广,有种植、养殖方面的,小说、散文类的少儿读物等等,非常丰富多彩。

我个人认为,要想改变这种状况,需要从以下入手:

整合社区文化资源.一方面,充分利用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的文化设施资源,将社区内的场、馆、站、室对居民群众开放。充分利用社区的人才资源,合办各类协会、培训班等,保障社区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如县建设局免费为县武术协会提供了办公室和办公设施,目前该武术协会发展壮大,人员已经突破千人,连续两次在十堰市国际武术界上展示,为郧县乃至十堰市争得了荣誉,成为本县群众文化的一张名片。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文化志愿者的作用。文化志愿者是基层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要发动社区各阶层的文化名人、问题骨干、退休老干部等组建文体志愿者服务队伍;依托辖区单位、社会团体、各类文化培训场所等社会社会资源,建立社区文体志愿者服务基地;利用社区文体志愿者服务基地,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社区文化活动,形成“天天有活动,周周有节目,月月有演出”的文化氛围,以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精神文虎在需求。

4.西门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考核办法 篇四

为了进一步规范专职社工队伍管理,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服务居民的意识和能力,着力打造一支职业化、高素质的社工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海曙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工作的规定》(海政办发[2007]58号)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考核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群众评议与工作实绩相结合的原则,以德、能、勤、绩全面衡量职业化、全职化的社工队伍,进一步规范对社区工作者的管理,从而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考核对象

当年在社区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因工作调动不满3个月的,到原社区参加考核。

三、考核时间

年度综合考核和包片联户考核在每年年终实施。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以社区专职工作者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对其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工作实效、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考核。主要分年度综合考核和包片联户考核两项,满分为100分,其中年度综合考核占70%(社区层面考核和街道业务线考核),包片联户考核占30%。

(一)社区层面对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评议考核

1、考核内容:

由社工本人述职,述职的内容包括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包片联户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四个方面。

2、考核标准

此项考核共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率占社区社工人数的20%,考核分以30%的比例计入社区工作者全部考核总分。

(二)街道层面对专职社工的垂直考核

1、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社工在各自分管工作中能否系统地了解有关政策,掌握社区工作基本理论和办事程序,配合协助完成党和政府的各项任务,是否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否恪守职业道德,独立承办岗位工作事项,妥善处理社区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业务工作绩效等。

2、考核标准

此项考核共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率占业务线总人数的20%,考核分以40%的比例计入社区工作者年终考核总分。

(三)社工包片联户工作考核

1、考核内容

《包片联户工作手册》记录情况;对包干区内弱势群体(包括低保户、慈善救助户、临时困难户、残疾人、烈军属等)动态掌握情况及建档立案情况;对包干区内老年人(重点是困难老人、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独居老人、残疾老人等)的掌握情况及重点老人的建档立案情况;对包干区内的社区工作重点依靠对象(包括社区两委会委员、党员、楼道小组长、墙门代表、信息员、各类人才资源等)的掌握情况;对包干区内的育龄妇女、出租户(暂住人口)、综治对象、统战对象、企业退休人员以及文明家庭、青少年的掌握情况;走访居民家庭、及时了解和办理居民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的情况。社区书记要全面了解社区内总体情况。

2、考核标准

包片联户考核共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分以30%的比例计入社区工作者年终考核总分,社区书记无包片联户的,得该项社工的平均分。

五、考核的基本方法

(一)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个人述职、社区居民代表评议、街道业务部门考核、实地走访相结合等方式。

1、社区层面对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考核:街道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派员(联居干部)到各社区,各社区在年终组织召开社区工作者年度工作考评会,参加的对象为社区党组织成员、居委会成员、居民代表、小组长、街道联居干部等。社区专职工作者在年度工作考评会上进行述职,参评人员根据社区工作者述职情况及平时工作情况进行打分,社区工作者之间开展互评,根据平时了解和掌握的工作情况进行打分。街道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听取社区参评人员对该社工的总体评价。

2、街道层面对专职社工的垂直考核:由街道领导和街道各职能部门(包括党政办、社会事务科、城管科、综治办、经济科等)对社区工作者进行考评,根据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及平时工作了解情况进行打分,对于一人兼多职的社工,由街道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量、工作成绩等因素综合评分。各社区书记的考核分,其中街道领导评分占10%,业务线占30%。

3、包片联户考核由街道组成考核组主要采取查看台帐、询问情况、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

(1)查看台帐:检查社区工作者对包片联户工作情况的记录。

(2)实地走访:考核人员对社区弱势群体、重点管理服务对象和重点依靠对象以及其他家庭中随机抽取若干户家庭,以实地上门走访和其他方式了解社区工作者平时走访情况,居民对包片联户社工的熟悉程度、满意程度、对居民提出的需求是否及时解决或给予答复等。

六、考核结果的评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作为社区专职工作者奖惩和续聘等的重要依据。

(一)街道对考核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与评定。年终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的作为优秀社工的基本条件,89—75分的为合格,74—60分的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优秀名额为街道全体社区工作

者人数的20%,其中社区负责人和普通社区专职工作者各占50%,区级优秀的比例不高于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5%,并按从高分到低分的方法予以确定。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各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反馈,考核等次记入本人档案。

(二)对考核基本合格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本社区或跨社区试岗6个月,试用期内不得晋升职务等级工资,并扣发奖金,期满后经考核仍为其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三)对考核不合格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一律按程序予以解聘。

七、考核奖发放办法

1、基本考核奖为每人每月250元,社区负责人按有关规定确定奖金系数。

2、新招社工和离开社区岗位的社区工作者其考核奖按当年实际工作月数进行计发(不包括因考核不合格而解聘的社区工作者)

3、每月病、事假累计在10天以上的(含10天)当月不计奖;全年累计病、事假在2个月以上(含2个月)减半计奖;全年累计病、事假在6个月以上的取消当年度考核奖。

4、考核等次为优秀的,除全额发放基本考核奖外,另发奖金1000元;考核等次为合格的社区工作者全额发放基本考核奖;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发放80%的基本考核奖;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不发放当年度基本考核奖。

5、超额奖奖励办法:

根据社区的总户数和社工配置人数,按照每个社区社工总数减去1以后的数值,除总户数,得出平均每个社工的包片联户数。平均联户数大于300户的社区,实行超额奖,按平均联户数每超10户奖励700元;对于包片联户考核合格的社工,由街道一次性核发到社区,由社区根据包片联户的难易程度和社工日常工作量大小情况,确定各个社工的包片联户超额奖。原则上包片联户考核不合格的社工不得此项奖。

6、全区群众满意度测评排行奖励办法:在全区群众满意度综合测评排行前30名的社区,按名次(n)奖励(31-n)×300元。此项奖金在全区排行榜公布后,由社区拟定发奖方案,经街道审核同意后发放。

7、对于在考核中弄虚作假、威胁干扰或无理取闹的人员(包括测评小组人员),经调查核实后,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直至扣发全年奖金并予辞退处理。

八、其他

5.社区群众工作站考核办法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村(社区)组织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村(社区)“两委”干部的工作责任心,推动全镇2020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考核分为日常工作考核和年终综合目标绩效考核。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村(社区)党支部、两新组织党支部、机关党支部、青年人才党支部负责人和村(居)民委员会三职干部。

(一)村级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共8个单位。

即:园山村、青龙村、后坝村、中坝村、龙池村、七星村、五福村、凤凰村。

(二)社区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共1个单位。

即:XX坝社区。

(三)党建工作专项考核共4个单位。

即:XX马铃薯专合社联合党支部、XX镇机关党支部、XX镇青年人才党支部、XX镇卫生院党支部。

第二章考核方式

第四条镇党委、政府成立考核考评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政府镇长和分管党务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纪委书记兼任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绩效考核工作。

第五条各村(社区)“两委”干部日常考核由联系村党委成员和驻村干部协助支部书记进行,以村(社区)干部工资的40%作为日常工作考核绩效工资。即:村(社区)干部工资的60%为基本生活费,40%进行浮动为绩效考核工资,考核以当月出勤和工作业绩为发放依据。每月25日之前,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和联系村领导对本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考核,并将日常考核情况和绩效工资发放表册经支部书记、被考核人签字后上报镇纪委审核后,由镇财政所按考核表册核发到个人账户。

第六条专项考核由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支部书记进行考核,并在每月24日前将考核结果反馈给驻村干部和各党支部。

第七条综合考核分月评、季评、半年评、年终评四步进行。月评、季评、半年评作为年终考核评分依据,考评结果由镇党委会议审定后确定等次和通报结果。

第八条年终绩效考核由镇考评组主持开展,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协助。

第九条村(社区)单项考核内容不涉及的工作,为自然得分。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十条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包括评分目标、扣分目标、加分目标。总得分=日常工作考核得分+年终考评得分-扣分目标+加分目标。

(一)评分目标(共7项,基础分值100分)

1、党建工作20分。即:⑴村(社区)级规范化建设2.5分;⑵班子队伍建设2.5分;⑶后备干部培养及党员管理2.5分;⑷支部会议及活动开展7.5分;⑸党风廉政建设5分。

2、村脱贫攻坚及经济发展(社区综合治理)30分。⑴村脱贫攻坚及经济发展。即:①常规工作6分;②基础设施建设4分;③产业发展3分;④易地扶贫搬迁4分;⑤其它扶贫工作3分;⑥农村综合改革3分;⑦农民增收4分;⑧林政工作3分。⑵社区综合治理。即:①场镇治理10分;②防违控违10分;③环境卫生10分。

3、民生工作20分。⑴民政和残联工作5分;⑵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5分;⑶环境卫生和镇村道路5分;⑷危旧房改造和“三违”治理5分。

4、回引创业和项目建设4分。

5、文化旅游工作5分。⑴文化工作2分;⑵旅游工作3分。

6、社会管理19分。⑴人武工作4分;⑵政法综治4分;⑶信访稳定3分;⑷安全生产XX安创建4分;⑸市场监管2分;⑹规范酒宴2分(注:对涉及应两个单位共同制止管理,而未履行监管职责的村或社区实行双向扣分)。

7、村(居)务公开2分。⑴村(居)务公开0.5分;⑵财经制度1.5分。

(二)加分目标:共15项,重点考核工作成绩显著、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推进、特色亮点工作、重大接待和特殊贡献等四方面,内容相同的加分项目重叠,不得累计,只以最高项加分。

年终加分由各被考核单位提出申报,经镇党政办汇总、审核后,提交镇党委会研究确定加分分值。

(三)扣分目标:共14项,重点考核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会风会纪、工作不力造成负面影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和干部违规违纪、化解信访不力等五个方面,内容相同的扣分项目重叠,不得累计扣分,只以最高项扣分。

扣分项目由考核组根据各单位汇总扣分项,进行现场考核扣分。

第十一条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出现以下事项之一的,对村(社区)工作实行一票否决,该项工作的专项考核分值记为“0”分。同时,对年终绩效考核实行降低一个等次处理。

1、党风廉政建设出现较大问题,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受到党纪处分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的。

2、重大节会或重大接待期间维稳安保不力,辖区村(居)民拦截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

3、辖区在平安建设中出现重大安全生产或消防事故、影响严重的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含重大疫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的。

4、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受到中央、省、市、县一票否决的。

第四章奖励标准

第十二条对村(社区)“两委”干部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实行等次评定,并设定一定额度奖励资金,由镇财政整合资金根据考核情况奖励兑现给个人。

第十三条奖励标准设为5个等次,以总得分多少确定考核等次,奖励资金对应考核等次设定。

(一)综合目标考核共9个单位。

其中农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8个,社区党支部、居民委员会1个。

1、综合目标一等奖:设3名,综合目标奖励12000元,奖牌1个。

2、综合目标二等奖:设4名,综合目标奖励9000元。

3、综合目标三等奖:设2名,综合目标奖励6000元,但综合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无奖励。

(二)党建工作专项考核共3个单位。

即:

1、党建和脱贫攻坚目标考核一等奖:设1名,综合目标奖励2000元,奖牌1个。

2、党建和脱贫攻坚目标考核二等奖:设1名,综合目标奖励1500元,奖牌1个。

3、党建和脱贫攻坚目标考核合格奖:设1名,综合目标奖励1000元;但综合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无奖励。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6.社区群众工作站考核办法 篇六

第一章 征集

第一条 为了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为人民群众谋福祉,鼓励各乡镇、各部门积极为群众谋好事、办实事、抓大事,有效地将为群众办理实事大事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事大事项目分为县政府为群众办理实事大事项目,部门为群众办理实事大事项目和乡镇为群众办理实事大事项目三部分。

第三条 县政府为群众办理实事大事项目包括: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县政府主要领导安排的建设项目或县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部门为群众办理的实事大事包括:省、市政府、部门下达计划内及计划外争取的项目、部门招商引资项目、部门向上级或通过其它途径争取资金所建项目;

乡镇为群众办理的实事大事包括:乡镇政府主动向省、市政府、部门或通过其它途径争取资金所建项目,乡镇招商引资项目,乡镇村民自筹资金建设并为集体所有的项目。

第四条 县政府为群众办理实事大事项目投资额必须在400万元以上;部门为群众办理的实事大事项目和乡镇为群众办理的实事大事项目投资额必须在10万元以上。

第五条 为群众办理实事大事项目分类:主要以经济指标考核的为项目建设类,以建设规模和服务质量考核的为创优服务类。

第二章 考核

第六条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争先创优的原则,工作实绩与工作作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 考核组织:实事大事的考核工作在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县实事大事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县实事大事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

第八条 考核对象:承担办理实事大事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第九条 对实事大事项目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和年终验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十条 考核方式:

(一)逐件考核,台账记录。

(二)实行单位办理实事大事总件数平均值优加劣减制。每办一件实事大事基础分为100分,单位办理多件实事大事取其平均值,优加劣减后为最终得分。

(三)加减分值标准。

以下情况加分:

1、县政府鼓励各单位多办实事大事,承办单位以1件为基准,每多办1件在单位平均值上加1分。承办单位中途追加办理事项,经县实事大事考核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每追加1件在单位平均值上加2分。

2、年终考核超额完成投资额的事项,每超额10%,在基础分上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3、对部门、乡镇(不含县政府)办理的实事大事投资额大、工作难度大、产业效益好的事项,在基础分上给予加分。

①投资额加分值。对投资额在50—100万元的项目加1分,101—300万元的项目加2分,301—500万元的项目加3分,501—1000万元的项目加5分,1001万元以上的项目加10分。

②对受市级部门表彰奖励的事项加1分,受市政府、省级部门表彰奖励的事项加2分,受省政府以上表彰奖励的事项加3分。受奖单位加分,依据上级文件表彰决定,时限在县实事大事年终考核结果经政府常务会审定之前。

以下情况减分:

1、对年终未完成的项目,每件完成投资额在50%以下的,在单位平均值上扣2分,每件完成投资额在50%以上的,在单位平均值上扣1分,单位在年初确定事项的基础上少办一件事,在本单位平均值上扣3分。

2、对承办单位未成立实事大事机构的,在平均值中减3分;对未制定实事大事实施方案的单位在平均值中减3分;对未按时限要求及不按要求向县实事大事办上报办理进度表的单位,每次在平均值上减0.5分。

3、单位上报项目已经县政府常务会通过后,一般不允许更换,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须由承办单位提出申请,经县实事大事考核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方可更换,每更换1件在承办单位平均值中减0.5分。

4、对承办单位夸大投资额的,每虚报一件,在单位平均值上扣1分。

5、对承办单位弄虚作假,将本年度以前办结事项立为本年度实事大事项目的,经查实,取消对承办单位的考核。

第三章 奖励

第十一条 实事大事项目奖励设完成任务奖、排名奖。

第十二条 完成县政府为群众办理实事大事项目的牵头单位,各奖1万元的完成任务奖,所得奖金中的3000元奖给牵头单位主要领导;部门和乡镇为群众办理实事大事项目按得分排名分别取前6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奖8000元、6000元、4000元;部门和乡镇获一等奖的单位所得奖金中的3000元奖励给单位主要领导;获二等奖的单位所得奖金中的2000元奖励给单位主要领导;获三等奖的单位所得奖金中的1000元奖励给单位主要领导。一等奖并列数大于设奖数者占取二、三等奖名额,二等奖并列数大于设奖数者,占取三等奖名额,三等奖并列数大于设奖数者,不超过两名,纳入三等奖,超过两名取消全部并列三等奖。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周至县为群众办理实事大事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7.社区群众工作站考核办法 篇七

人体形态学是医学类各专业的基础学科, 需死记硬背的知识点多, 而需理解、推理的知识点少, 学起来比较枯燥[1]。观察形态大体标本不但形象、具体, 印象深刻、便于记忆, 而且能验证、巩固人体形态学理论知识, 掌握该学科学习方法[2]。此外, 还能培养医学生所需的胆大、心细, 动作轻、稳、准的职业素质。所以足量、优质的形态大体标本是培养高素质医护人员的条件之一。

近年来, 随着高职教育的迅速发展, 新开设专业和招生数的增多, 形态大体标本的需求数和实验教学过程中标本正常损耗量不断增加。同时由于形态大体标本来源少, 价格昂贵 (一具全身神经塑化标本市场价格要20多万) , 许多学校只能采用价格相对低廉的教学模型来替代, 但标本与模型毕竟有差异, 有些标本的作用是教学模型替代不了的[3]。如何解决因形态大体标本严重不足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 成为许多医学高职院校共同面临的难题。

一年前, 我院也面临同样的难题。一方面, 形态大体标本严重缺少;另一方面, 学院遗体接收站存放着较多的尸体。究其原因主要为:标本制作耗时, 技术要求高, 且制作过程中将接触有害气体。如果不另计工作量并给予一定奖励, 很难调动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标本制作工作开展难度大。我院基础医学实验中心经过广泛调研并通过多次论证, 制定了以下形态大体标本制作的工作量计算与考核办法。

(1) 需制作标本及数量的确定。每学年各专业所有人体形态学课程教学结束后, 形态实验室提交本轮教学中损耗标本名称及数量的统计表, 该表包括标本名称、数量、损耗原因、损耗程度、现有余量、备注。人体形态教研室于开课前3个月提出下一轮人体形态学实验教学中所需标本名称及数量。基础医学实验中心组织人体形态教研室、形态实验室人员综合分析以上资料后, 结合每学年标本制作量能满足实验教学需求并略有积累 (每年增加1~2件陈列标本) 的总原则, 确定本学年需要制作标本的名称、数量、质量要求及完成时间, 再将任务分配给每位制作人员。

(2) 制作标本所需工作时的确定。形态实验室提出需要制作各个标本的工作时, 实验中心组织评审组对各个标本工作时的合理性进行核定, 确定基本工作量, 填写形态实验标本教学需求表 (该表包括标本名称、数量、质量要求、制作需时、核定工作量、备注) 。工作量确定依据为: (1) 购买该标本市场价格的30%~40%, 并折算成工作时。 (2) 标本制作的难易程度及耗时。评审组由人体形态学教师、资深实验教师、基础部领导、实验中心主任及院外形态学专家组成。

(3) 标本质量的鉴定。形态实验室根据标本制作的完成情况, 提出标本质量鉴定时间, 一般每学年进行一次, 在开课前进行。实验中心组织考核组根据每一标本的教学要求对标本质量进行鉴定, 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并填写形态实验标本质量考核表 (该表包括标本名称、数量、质量达标情况、考核等级、考核工作量、备注) 。制作精良的, 可以作为陈列标本的为优秀, 拿基本工作量和奖励工作量 (奖励工作量为基本工作量的30%) ;符合教学要求的为合格, 拿基本工作量;不符合教学要求的为不合格, 拿基本工作量的30%。考核组由人体形态学教师、资深实验教师、基础部领导、实验中心主任及院外形态学专家组成。

(4) 制作过程的管理。应加强标本制作过程的管理, 对标本制作所需材料实行统一领取和计划, 尽量减少材料的浪费。缺乏制作经验的新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需在资深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以确保成功率, 减少损耗, 节约成本。制作时间由形态实验室根据工作进度, 确定具体的制作时间和完成时间, 由实验中心负责督促检查。

(5) 所需人力资源、经费的保障。标本制作以实验技术人员为主、教师为辅。所需经费先从形态实验课经费中扣除, 超出部分由专项资金解决。

以上办法经过一年的尝试, 取得理想的效果。既解决了学院形态教学标本数量不足的问题, 又提高了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验教学质量, 同时也给学院节约了教学经费, 调动了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由于以上办法实施时间较短, 还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 仍需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

摘要:针对医学高职院校迅速发展过程中形态大体标本严重不足的问题, 制定自制标本的工作量计算与考核办法, 以调动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节约教学经费, 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关键词:医学高职院校,形态标本,工作量

参考文献

[1]于频, 刘正津.解剖学技术[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85.

[2]王红, 邱大学.加强解剖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教学效果[J].中国临床解剖杂志, 2007, 25 (3) :96.

8.社区网格化管理督查考核办法 篇八

为全面推进我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充分调动网格责任人 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发现及时、处置快速、解决有效、监督有力”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优胜劣汰,进一步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行政效能。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首问负责、主动解决的原则;坚持源头控制、快速处置的原则;坚持主动发现、及时解决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促进一般的原则;坚持奖惩分明、以奖代补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所有网格工作人员,重点考核网格长、片区负责人的履职尽责情况。

四、考核组织

1、街道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

2、由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街道各科室参加,社区主任配合,对片区负责人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根据街道安排,交叉开展督查考核工作。

五、考核内容

1、贯彻落实街道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社区党建及文体等工作开展情况。

3、网格内常住人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期内信息、户况信息是否做到及时准确发现、及时登记上报;育龄妇女的结婚、怀孕、出生、避孕节育等信息是否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及时上报所在社区;对政策外怀孕和政策外生育等重要信息,是否做到当月发现当月上报。每月底,网格长收集登记上报的人口信息,社区计生专干是否做到及时核实、录入建档;是否定期对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清理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

4、网格内民政工作:

1、定期对网格内的低保户、困难户、重大病患者、重点优抚对象、重点残疾人进行走访,掌握其家庭动态信息,及时反馈并帮助困难群体解决实际问题;

2、宣传党和国家相关惠民、利民政策,重点是最低生活保障、大病救助、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相关政策和申报程序。

5、网格内的武装工作:

1、负责武装工作的政策性宣传,重点是征兵工作,掌握网格内的适龄应征青年的信息,并主动上门动员与宣讲征兵政策;

2、定期对军、烈属进行走访,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3、加大与网格内基干民兵的联系,确保其能积极、按时参加街道武装部组织的民兵活动。

6、民生工程落实情况。

7、网格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信访维稳信息排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登记排查等是否做到及时、全面、准确,信访重点人稳控措施是否落实。

网格内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情况。

8、网格内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情况。目标任务分解完成情况,城镇居民医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落实情况,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9、网格内(含周边)市容环境卫生、小巷保洁、乱贴广告等方面发现的问题及督促整改情况。

10、网格内新增劳资上报单位情况(必须超过上街道劳资上报单位平均工资)、新增城镇住户调查户情况(必须超过上街道人均可支配收入)、新增500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1、网格内民族宗教工作及统一战线工作开展情况。

六、考核周期

督查考核实行考核制,每季度汇总,半年进行一次初查,对各片区负责人、网格长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年底进行总评,并将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公布。

七、考核形式

采取听、评、看、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听。主要听取各社区网格长的工作汇报。

2、评。主要评价网格长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3、看。一看工作态度,是否爱岗敬业,职责是否明确,每天是否坚持下网格履职尽责。二看操作程序是否规范,对一般性工作、需要协调处理的工作、突发性工作、需要审批的工作操作程序是否清楚。三

看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看信息采集是否及时、准确、真实、全面,是否达到全覆盖。四看是否能与社区居民交流沟通、感情融洽,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做到事务处置的快捷化。五看工作业绩,检查双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和取得的实效。主要看是否认真填写工作日志,信息呈报表及反馈表、计划生育等动态信息是否及时登记上报,是否做到一格一档,台账是否清楚、整洁、规范。事务受理、处置是否快捷、规范。工作中是否发挥了“信息采集员、现场受理员、信息报告员、数据统计员”的作用。

4、召开由社区居民、驻区单位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他们对网格化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网格长的综合评价。

八、考核分值与奖惩

(一)考核采取百分制的形式进行,具体分值如下:

1、网格工作全面考核,共100分。其中:网格基本信息 10 分、党建10分、计生工作10 分、综治维稳工作10分、文明创建工作10 分、就业社保工作10 分、民政工作10 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10分、统计工作8分、民生工程5分、武装工作5分、民族宗教工作及统一战线工作2分。

2、综合评价考核,共 10 分。社区网格化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每季度综合各片区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片区工作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3、奖励加分。网格长或网格化管理宣传报道工作取得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加分。①获得中央级新闻媒体报道的一项加20分; ②获得省级新闻媒体报道的一项加 15 分; ③获市级新闻媒体

报道的一项加10分;④获区级会议或简报交流的加5分。

4、惩罚扣分。考核分值与省、市、区布置的阶段性中心工作、专项检查、单项检查挂钩,凡在各类媒体给本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0分;凡在省级检查中出现问题的每项扣15分; 凡在市级检查中出现问题的每项扣10分;凡在区级检查中出现问题的每项扣5分,记入考核总分。并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由街道网格化管理工作考核小组研究处理结果。

(二)考核等次划分: 社区每季度对网格长履行情况进行评先评优,共分“优 秀”(95 分以上)、“良好”(85-94 分)、“合格”(60-84 分)和“不合格”(60 分以下)四个等级。

(三)奖惩

1、每年评选网格化管理先进工作者12名,奖励500--1000元。

2、街道机关干部在网格化管理中要积极督促所挂点社区,凡因督促不到位或信息不畅通造成所挂点社区不良影响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3、在网格化管理中工作不到位及出现重大失误者,街道将根据责任划分,追究个人责任,并给予处罚,且取消参评各级各项先进荣誉的资格。

九、考核纪律:

1、督查考核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客观如实地评价网格化管理运转情况,确保考核结果的公信力;

2、督查考核组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随意透露考核过程

与结果;

9.红桥街道社区干部业绩考核办法3 篇九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建立乡镇机关和站所、社区干部业绩考核奖励制度的通知》精神,为激励干部到基层工作,激发基层党组织、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全面提高社区国家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强化国家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现结合街道社区干部队伍实际,特制定红桥街道社区国家干部业绩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织机构设置

街道、社区均成立国家干部业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二、业绩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社区在编国家干部(行政编制、事业编制)。

三、业绩考核的内容和方法:

业绩考核包括日考勤、月考核、季考评、年述职等四项内容。

1、日考勤。

主要是平时每日的出勤情况,社区要如实记录工作人员上、下班考勤情况和加班情况等。每月将考勤结果汇总上墙公示,并及时将考勤结果汇总报街道党政办公室。连续旷工7至14天,或全年累计旷工15至29天的,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社区工作者日考勤表》将作为季考评的重要依据。

2、月考核

各社区制定出适合本社区工作特点的绩效考核方案,每月对工作人员各项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四知四清四掌握”

1工作开展情况、“双语”学习情况、遵守服务承诺和首问责任制在内的效能建设有关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考评,并结合社区实际,将一些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每月考核结果要在本社区进行公示,并于5日内将考核结果报街道考核办。

3、季考评—季度业绩考核

街道按照《社区干部业绩考核办法》,每季度对社区干部进行考评,考评中严格对照岗位职责,对社区在编干部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等内容进行考评。

(1)岗位(分管)工作职责完成情况。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分管工作、岗位职责要求的全部具体事务,工作落实到位;档案、图片、统计报表资料等归档齐全。

(2)“双语”能力和学习情况。能用汉语书写档案的民族干部免考;不能用汉语书写档案的民族干部严格落实每天100个汉字的练写和汉语日常会话,汉族(包括回族)干部严格落实“每日一单词”、“每周一句话”,学习维语日常会话300句。

(3)承包片区“四知四清四掌握”知晓率情况;做到对责任片区常住户登记率、出租房屋登记率、挂牌率和流动人口登记率达100%;对责任片区“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内容及基本情况“一口清”,知晓率达到100%。并全面掌握片区有关稳定的一切情况。

(4)其他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

各社区要将季考评结果在社区进行公示。每季度考评结束后

10日内将考评结果和奖金发放情况报送街道考核办备案。

4、年述职—年度考核

(1)年述职要结合年度考核,每名干部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对一年来所做工作进行自我总结、自我评价,认真回顾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等。各社区在年述职中要开展工作点评,由街道分管领导、社区党支部书记总结工作完成情况,对存在问题和不足之处给予指出,提出今后的工作要求和整改意见。

(2)街道、各社区要严格按照业绩考核方案抓好落实。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做好绩效考核工作,及时建立考核档案,建立健全考评工作机制,进一歩完善年度考核制度。业绩考核奖金根据干部的考核结果发放,表现突出、考核优秀的可多发,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的不发;对业绩考核奖金平均发放或搞一刀切的社区,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考核的等次确定

(1)考核的分值:基本分值设置为100分,其中工作作风40分、工作业绩60分;有特殊贡献的或违反规定的,分别予以加分或扣分。

(2)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为称职(合格);70分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称职(不合格)。每季度考评优秀比例不得超过10%。综合考评优秀人数多于按优秀比例测算的评优人数的,按得分顺序,采取优中选优的方法确定评优人数;综合考评优秀人数少于按比例测算的评优人数的,以85分以上为标准确定评优人数;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般”等次的,由社区党支部书记对其进行警示谈话;被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由街道党工委给予书面诫勉。

(3)奖金分配:在月考核中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及以下的人员,扣除当月奖金。扣除的奖金奖励给被评定为优秀的人员;季度考核的评定结果与季度绩效工资挂钩;两者之间不发生冲突。

五、考核特别说明

1、日考核、月考核由各社区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评;季考核由街道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评;年度考核由各社区考核领导小组考评,街道社区联系点领导参加。

2、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考核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社区党支部书记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复核人。如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对复核结果不服,可以向街道党工委提出申诉,街道考核办要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理。

3、社区干部的考核,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在考核中发现有徇私舞弊现象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4、对考核结果汇总上报,考核结果经街道党工委审核、批准后,方可确认。

5、其他未尽事宜,由街道业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10.兰州市卫生社区考核管理办法 篇十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推动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卫生社区(村)、卫生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卫生社区(村)、卫生单位在创建卫生城市中的示范带头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创建卫生社区(村)、卫生单位活动,必须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南,积极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不断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条 卫生社区(村)、卫生单位创建活动是强化社会卫生意识,改善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途径。卫生社区(村)、卫生单位为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所辖的行政社区(村)和单位。

第四条 卫生社区(村)、卫生单位工作必须牢固树立社会大卫生观念,坚持不懈地抓好群众性、社会性卫生工作(包括:内外环境整治、环境保护、绿化美化、除害防病、公民健康教育、卫生监督以及开展卫生检查评比竞赛活动)。

第五条 各级政府及其派出机构要把创建卫生社区(村)、卫生单位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创建方案,加强统筹协调,研究和解决问题,并将其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六条 兰州市社区(村)、单位卫生检查考核标准以《兰州市卫生社区(村)、单位检查评比标准》为依据。

第二章

卫生社区(村)、卫生单位标准

第七条 卫生社区应符合下列标准:

一、组织管理(10分)

1.街道办事处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健全,社区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爱国卫生工作列入工作目标管理内容(4分)。

2.创建卫生社区有计划、有方案,措施落实,创建工作实行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创卫资料管理规范(2分)。

3.制定《社区卫生管理制度》,开展创建卫生小区、居民楼院卫生达标和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做到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4分)。

二、环境卫生(35分)

1.道路硬化,路面平整,无坑凹;下水道畅通,无污水积存;主要街巷市容达标(6分)。

2.社区的单位、居民小区绿化、美化;新建居民小区绿地率不低于30%,旧城改造的老居民小区绿地率不低于25%(4分)。

3.社区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无卫生死角,无违章饲养家禽、家畜、宠物等现象(4分)。

4.户外广告及宣传品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定期维护、更新(2分)。

5.社区内路灯、公厕、垃圾收集转运等公共设施齐全、完好,公厕基本达到二类以上标准;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收集、转运做到密闭化;垃圾袋装率达30%以上(8分)。

6.辖区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门内卫生达标(2分)。7.社区内交易点设置合理、管理有序,无马路市场、占到经营和乱设摊点现象(4分)。

8.每年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居民群众对社区环境卫生满意率达90%,对市民投诉处理率达95以上(5分)

三、公共场所卫生(15分)

1.社区内旅店业、理发业、公共浴池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好,卫生知识培训率>95%,体检率>95%,五病调离率100%,(6分)。

2.浴池、洗脸池(盆)、茶具、拖鞋消毒,床上卧具洁净,用品做到一客一换;美容用盆、毛巾一客一消毒,理发刀具、胡刷、毛巾消毒落实;公共浴池有禁止性病、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就浴标志(7分)。

3.室内外整洁卫生,有通风装置(2分)。

四、健康教育(15分)

1.健教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专(兼)职健教人员;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换内容(4分)。

2.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有卫生知识宣传栏并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5分)。

3.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60%(4分)。

4.广泛开展控烟宣传,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2分)。

五、除害防病(25分)

1.有“除四害”规划和计划,“除四害”网络健全,经费落实,综合治理,方法科学,所用鼠药和杀虫剂符合国家规定要求(4分)。

2.当年开展“除四害”活动并有记录;每年开展一次灭鼠活动;全社区鼠密度控制在5%以下;不定期开展灭蝇活动,居民室内基本无蝇(7分)。

3.近三年未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和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病发病率逐年下降(4分)。

4.辖区内食品经营单位和单位食堂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卫生许可证与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销售食品符合卫生要求;定型包装食品标志符合要求,无过期食品(6分)。

5.计划免疫工作落实,儿童“四苗”接种率达95%,乙肝疫苗接种率达到100%(4分)。

第八条 卫生村应符合下列标准

一、组织管理(8分)

1.爱卫会组织健全,村一级主要领导分管爱卫工作,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工作经费落实(5分)。

2.有切合实际的卫生村建设规划、计划及方案。(2分)3.制定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及检查考核制度,创建工作资料 管理规范(1分)

二、环境卫生(32分)

1.村内主要道路平整,无坑凹,硬化率达80%以上(3分)2.街巷绿化、美化,排水沟渠道通畅,无堵塞(4分)。3.有环卫人员,主要街道有专人清扫保洁(4分)。4.环境整洁,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无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无污水横流(4分)。

5.家禽、家畜必须入圈饲养,并有管理办法(3分)。6.村内有固定统一的垃圾堆放点,垃圾做到定期卫生填埋(4分)。

7.村民住户居室、厨房整洁卫生,户外粪堆、土堆、柴堆及其他物料堆放整齐有序(7分)。

8.农贸市场有专人保洁管理,无垃圾污水积存(3分)。

三、农村改水改厕(30分)

1.改水改厕做到造册登记,数据填报真实有效,宣传资料分发入户(2分)。

2.村民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公用大口井有井台、井裙、井盖,家用大口井筑台有盖(6分)。

3.公厕达到无害化标准要求,厕所内设施完好、整洁卫生;户厕有墙有顶、有门有窗、不渗漏,储粪池密闭,厕内无异味、基本无蝇蛆(6分)。

4.自来水普及率达60%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0%以上(16 分)。

四、健康教育(13分)

1.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健教工作有计划、有落实,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工作记录、资料齐全(2分)。

2.主要街道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或板报,定期更换内容,每季度不少于一次(2分)。

3.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卫生知识知晓率达75%以上(2分)。

4.村卫生室、文化室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开展宣传活动。村民卫生知识知小率达75%以上,行为形成率达50%以上(4分)。

5.家庭主要成员具备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做到“四勤”,家庭成员有专用的洗漱用具(3分)。

五、除害防病(17分)

1.有“除四害”工作规划和计划,综合治理,方法科学(2分)。

2.当年开展“除四害”活动并有记录,全村鼠密度控制在5%以下;定期开展灭蝇活动,村民室内基本无蝇(7分)。

3.“除四害”网络健全,经费落实,所用灭鼠药和杀虫剂符合国家规定要求(4分)。

4.近三年未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2分)。5.儿童“四苗”接种率达95%以上(2分)。第八条 卫生单位应符合下列标准

一、组织管理(10分)

1.单位主要领导分管爱国卫生工作,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4分)。

2.有明确的卫生清扫保洁、检查评比、奖惩制度(6分)。

二、环境卫生(40分)

1.门前三包,范围明确,责任到人(2分)。2.院内路面硬化,卫生清洁,无坑凹;地面、花坛、草坪内无杂物、垃圾;院内无违章建筑,无乱堆杂物、乱设摊点、乱贴标语;院内绿化面积可占绿化面积的80%以(16分)。

3.垃圾日产日清;收集容器密闭;单位内设有适量的果皮箱(6分)

4.公厕符合卫生厕所标准。(4分)

5.室内卫生达到“六净一整齐”(墙壁净、门窗净、屋顶净、地面净、用具净、悬挂物净,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摆放整齐)。(7分)

6.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3分)

7.办公室、会议室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2分)

三、饮食卫生(20分)

1.有健全的卫生制度;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知晓率达95%。(4分)

2.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卫生设施齐全;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好。(5分)3.食品冷藏存放,案板、刀具及用品生熟分开、标示明显;餐饮用具清洗、消毒、保洁(4分)。

4.食品采购、验收、索证制度健全;定型包装食品标签符合卫生要求。(4分)

5.防蝇设施齐全;室内无蝇;无鼠迹、蟑迹。(3分)

四、健康教育(15分)

1.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换内容;有健康教育相关资料。(7分)

2.单位职工卫生知识知晓率90%以上,;卫生行为形成率80%以上(8分)。

五、除四害(15分)

1.有“除四害”规划和计划,综合治理,方法科学。(2分)

2.“除四害”网络健全,经费落实。(2分)

3.不定期开展灭蝇活动;当年开展“除四害”活动并有记录;鼠密度控制在5%以下;室内基本无蝇。(9分)

4.所用鼠药和杀虫剂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第三章

卫生社区(村)、卫生单位 申报、考核、评选和命名 第七条 凡开展创建活动并达到考核标准要求的社区(村)、单位均可申报参加卫生社区(村)、卫生单位的评选。

第八条 卫生社区(村)、卫生单位考核评选分省、市、县(区)三个层次,评选、命名原则上二年进行一次。

县(区)级卫生社区(村)、卫生单位由所辖乡镇(街道)以申报的社区(村)、单位中择优选拔,并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区)爱卫办考评,县(区)爱卫会审定后,报县(区)政府批准命名。

市级卫生社区(村)、卫生单位由县(区)爱卫办从推荐申报的县(区)级卫生社区(村)、卫生单位中择优选拔,并于评选当年6月底前将参加评选的名单(包括申报卫生社区(村)、卫生单位所辖乡镇(街道)提交的申请报告、创建方案、工作总结)书面报市爱卫办。经市爱卫办考评,市爱卫会审定后,报市政府批准命名。

第九条 市爱卫会办公室将对已命名的市级卫生社区(村)、卫生单位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抽查中凡发现工作严重滑坡的卫生社区(村)、卫生单位撤消其荣誉称号,被撤消卫生社区(村)、卫生单位称号的社区(村)、单位,需经过两年以上时间的创建并达到条件的,可按申报程序参加原级别的创建评选和命名。

第十条 卫生社区(村)、卫生单位的评选,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检查、群众评议与舆论监督的考核办法,运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走访、实地查看等形式进行,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第十一条 卫生社区(村)、卫生单位的考核采用“百分考核法”,满分为100分,分值在85分以上者方可参加市级卫生社 区(村)、卫生单位的评选。

第十二条 申报市级卫生社区(村)、卫生单位经考核验收审核后,按要求填写申报审批表,由县(区)爱卫办汇总后,于评选当年12月底前报市爱卫办。

第十三条 被命名的市级卫生社区(村)、卫生单位,由市政府通报表彰,颁发“市级卫生社区”牌匾。

第四章 卫生社区(村)、卫生单位的管理

第十四条 各级爱卫会及办公室,需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做好创建卫生社区(村)、卫生单位组织、协调、指导及评选、验收、表彰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市级卫生社区(村)、卫生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由市爱卫办协同县(区)爱卫办负责。

第十六条 由市爱卫办会同县(区)爱卫办和乡镇(街道),每两年对市级卫生社区(村)、卫生单位复查一次。复查不合格的,建议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十七条 已命名的市级卫生社区(村)、卫生单位每年要进行一次自查,自查情况于年底前报送市爱卫办,同时,抄送所在县(区)爱卫办和乡镇(街道)。

第十八条 凡未按要求报送自查情况的市级卫生社区(村)、卫生单位,原则上视为放弃其相应的荣誉称号。

第十九条 卫生社区(村)、卫生单位如发生卫生质量下降,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不良影响的,可根据问题的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撤消其荣誉称号。

第二十条 被撤消卫生村(社区)、单位称号的村(社区)、单位,在接到通报批评十五天内,将“市级卫生社区”牌匾送交市爱卫办。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各县(区)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县(区)级卫生社区(村)、卫生单位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兰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11.渭滨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考核办法 篇十一

关于印发渭滨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

综合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为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过程的有效控制,完善服务功能,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体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质,切实使群众受益,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省、市《城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

2、坚持内部自查与外部考评、抽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服务数量与服务质量并重的原则;

4、坚持将社区居民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内容的原则;

5、坚持考核结果和社区公共卫生补助经费发放和有关补助

经费补助挂钩的原则。

6、严格标准,公开程序,公示结果,接受监督。

二、考核对象、内容和方法

1、考核对象:我区依法注册并经区卫生局备案的所有城

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2、考核重点内容:

(1)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健康档案建立和社区诊断、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与传染病防治、妇幼保健及

计划生育指导、慢性病防治、残疾人及精神病人康复管理等;

(2)社区基本医疗工作质量和安全,包括人员、技术准入,病历、处方等医疗文书书写、医技检查质量控制、规范化药房建设等;

(3)机构管理。重点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和医用耗

材集中配送执行、诊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执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一体化管理等运行机制、社区卫生服务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完成卫生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设备管理等;

(4)服务模式;

(5)群众满意度测评。

3、考核方法: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走访居民、现场进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量化打分,综合考评。

(具体内容和方法见附表)

三、组织实施

1、成立考核机构。

(1)成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领导小组(具体内容见附

表)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妇社股),领导小组以昨监察、财政、卫生部门主管领导为主,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的总体安排。区上要成立考核专家组,承担具体考核工作。专家组成员以财政、监察、卫生(疾控、卫监、妇幼)等成员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2)区社区卫生服务考核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

机构日常监管及全面考核。

2、考核时间和程序:

(1)考核指标统计时间:每年l月1日至12月31日。

(2)考核时间:采取日常抽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

考核。日常抽查每季度进行1次,集中考核每年6月下旬、次年1月下旬组织实施。

3、考核结果上报程序: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于每年1月10日前对上社区卫

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结果报区考核办公室;

(2)区考核办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自查结果,结合日常

考评和每年2次考评及基层项目办上报结果,对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于2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市考核办。

﹙3﹚考核结束后,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一周,各单位如

果有异议,请及时与区考核办联系,进行复查。

四、考核结果运用与经费管理

1、考核结果将作为区卫生局、区财政局核定公共卫生补

助资金和区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表彰奖励的依据。

2、考核结果公示后,根据实际考核结果按照千分制比例

拨付。剩余资金的分配,根据卫生局安排其他涉及公共卫生工作情况给予奖惩。

四、要求

严肃工作纪律。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按照考核标准,扎

实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助经费。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给予通报批评或削减享受政府财政补助经费的处理,情节严重的注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资格

附1:渭滨区社卫机构考核领导小组

附2:渭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考核体系(1000分)

3、渭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时间安排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社区卫生考核办法抄送:市卫生局

区财政局渭滨区卫生局2011年1月10日

共印45份

附1

渭滨区社卫机构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王伟渭滨区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 胡谡渭滨区监察局副局长

成员:

12.社区群众工作站考核办法 篇十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调动我县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考核办法坚持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推进诚信建设、节约考核成本的原则,采取以村(社区)法律顾问承诺为基础、“月写实,年考核”方式进行,辅以必要的审核、抽查。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三条  考核内容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为基本服务,包括:(1)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每个村(社区)累计服务8小时;(2)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提前向公法一科报备,以便进行宣传;(3)法律顾问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所每年至少组织1次大型法律服务进村(社区)活动;(4)填写工作日志;(5)在完成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填写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APP系统的内容;(6)“每日一法”工作在工作日要求法律顾问每天进行转发,并截图至XX县法律顾问之家工作群。

第二部分为拓展服务,包括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规定、参与重要信访案件的处理、重大项目建设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涉法事务;微信普法、电话咨询、参与人民调解、帮办法律援助、发表信息、案例、入村(社区)走访宣传等各类法律服务活动。

每项活动尽量保留一定数量的照片或截图。

第三章  考核办法及方式

第四条  考核结果分一、二、三、四档次。

法律顾问完成第一部分基本服务的,评定为第一档次;未完成的,可根据第二部分拓展服务完成情况,折抵第一部分工作内容,确定考核档次。

第五条  村(社区)法律顾问承诺。每月初填写《XX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承诺写实报告》(附件一),3号前电子版报所在镇街司法所。

第六条  司法所审核,签署意见后每月10号前电子版报县司法局公法一科。

第七条  年终或补贴发放前,由各司法所以村(社区)为单位,评定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绩效档次。填写《XX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档次评定表》(附件二),报县司法局公法一科审定。

第八条  县司法局局公法一科每月随机抽取15名法律顾问,对其承诺写实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第四章  结果运用

第九条  根据考核结果,第一档次每村每年发放补贴3000元,第二档次发放2000元,第三档次发放1000元,第四档次不发放补贴。

第十条  县司法局在随机抽查中,年内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1次的,对法律顾问进行谈话提醒,亮黄牌,并促其改正;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2次的,对法律顾问及所在镇街司法所进行谈话提醒,对法律顾问亮橙牌,并促其改正;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3次的,对法律顾问亮红牌,将其列入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榜黑榜,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所在镇街司法所进行通报批评,作为年底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亮牌的法律顾问加大抽检频率。

第十一条  评定档次仅与发放补贴挂钩,不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其他荣誉、执业资格、年检等挂钩。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县司法局公法一科负责解释。原考核管理办法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废止。

附件一:

XX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承诺写实报告

××镇(街)

××村(社区)

填写人:××

×

××年××月

一、基本服务:

司法所审

核意

1、××村:开展现场法律服务

小时;举办法律讲座

次;填写工作日志

页;走访照片

张。

2、××村:……

…………

本月所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举办大型法律服务活动

次,活动地点:,参加人员

人,接受法律服务对象约

人。

二、拓展服务:

1、××村:(1)提供法律意见书

份;(2)参与涉法事务

件;(3)微信普法

次,受众

人次;(4)帮办法律援助

次;(5)参与调解

次,当事人分别是,电话:

(6)提供咨询

次,当事人是,电话:

;(7)……(**)服务照片或截图

张。

2、××村:……

…………

本人保证上述事项的真实性。如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签名:

****年**月**日

附件二:

XX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档次评定表

××镇(街)

××村(社区)

评定人:××

×

××年××月

法律顾

问姓名

服务村

(社区)

服务完成情况

综合评定等次

备注

×××

1.××村

基本服务情况:

拓展服务情况:

2.××村

……

×××

1.××村

基本服务情况:

拓展服务情况:

2.××村

……

×××

1.××村

基本服务情况:

拓展服务情况:

2.××村

……

13.金牌社区干部考核办法 篇十三

为充分发挥城市社区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激励社区干部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升社区工作水平。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评定工作暂行规定》和《淮北市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XX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通过建立科学、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评定体系,明确社区干部的岗位责任、工作目标和业绩评定内容,切实与完成党的工作中心任务、服务发展、促进稳定工作实绩挂钩,进一步深入推进维护稳定和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工作取得实效,不断开创XX社区建设新局面。

二、考核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群众公认的原则;

(五)平时与定期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所指的社区干部是指XX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主任。

四、基本要求

(一)XX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主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参加当年考核评定:

1、政治素质好。能够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在社区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

2、工作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服务群众的能力,攻坚克难、化解矛盾的能力,开拓创新、加快发展的能力,个人符合“双强”标准。

3、家庭美德好。能够自觉践行家庭美德,促进家庭文化建设,做到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4、社会公德高。具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热心为群众办实事,自我要求严格,日常工作生活中文明礼貌、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作风民主,公道正派,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在全市有一定影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再参与当年考核评定:

1、当年任命为社区书记或社区主任的;

2、当年病事假(婚假、产假等公休假日除外)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3、当年所在社区未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治理、安全生产、重大疫情防控未达标的;

(三)当年受党内及行政处分干部的评定定等。

五、评定方案

基础评定项目与特殊评定项目得分之和为被评定的社区书记或社区主任年度评定得分,根据评定得分和规定的比例。

(一)基础评定项目:按照《XX社区党建“三级联创”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附一)所列事项赋分。

(二)特殊评定项目:

1、评优赋分:任职期间所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干部以及辖区居民被评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地区级、市级的优秀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党委、政府的荣誉,分别赋分:10分、8分、5分、2分;任职期间分

管工作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地区级、市级部门的荣誉,分别赋分:4分、3分、2分、1分,获得不同级别同一奖项,按就高原则赋分。

2、特色工作赋分:任期内社区开展的特色工作或经验做法,经地区、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分别赋分:10分、8分、5分、2分。在国家、自治区、地区、哈密市推广,分别赋分:20分、15分、10分、6分。社区特色工作经国家、自治区、地区媒体及报刊、杂志宣传报道,分别赋分:10分、8分、5分,经国家、自治区、地区网络首页新闻主条宣传报道,分别赋分:5分、3分、1分,各类赋分均不累积计算,采取就高原则赋分。

3、考勤赋分:年度考勤状况作为赋分依据。赋分年限内全勤者赋1.5分;当年出勤率在90%以及以上者赋1分;当年出勤率在60%--90%范围内者赋0分;出勤者在60%以下者赋-0.5分。

4、工作认可度赋分: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对当年社区书记、社区主任工作认可度按比例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赋分分别为:8分、5分、2分、-1分。

5、民主评议赋分:当年社区干部、居民评议满意度≥95%赋3分,90%≤满意度《95%赋2分,85%≤满意度《90%赋

1分,70%≤满意度《85%赋0分,65%≤满意度《70%赋-1分,60%≤满意度《65%赋-2分,满意度《60%赋-3分。参加民主评议人员可由社区自行安排。

六、评定的方法和程序

对社区书记、社区主任的评定,包括平时评定和定期评定。

平时评定是对社区书记、社区主任所进行的经常性评定。XX社区书记每年定期评定一次。要求XX街道办事处领导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派人参加工作总结会等多种形式和渠道,了解评定对象的有关情况。

七、评定领导机构

成立评定工作委员会,成员由辖区领导及组织、人事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XX社区会议室。

八、评定结果的使用

(一)评定委员会根据评定得分和规定的比例,经征求XX街道分管领导、XX街道组织部领导的意见后,提出下一年度拟优秀的社区书记、主任。

(二)凡经评定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当年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

(三)评定结果由街道组织部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对有突出问题的,责成街道和本人写出整改措施,作为下年度评定的内容之一。

九、评定工作的监督

评定工作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支持、鼓励群众监督。XX街道组织部受理下级机关、干部、群众的检举、申诉,并按职权范围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

注:本办法暂为试行阶段

XX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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