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发言材料(共10篇)(共10篇)
1.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发言材料 篇一
县纪委监委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交流材料
抓紧抓实三个环节
全方位筑牢审查调查指挥体系
县纪委监委始终严格做到“两个维护”,始终贯彻落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工作的方针,始终做好审查调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的落地落实,对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做好请示汇报,对委机关自身和乡镇(街道)、派驻纪检监察力量做好统一思想、全面指挥、协调力量、联系指导等工作,确保全县审查调查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一、统一思想认识,找准角色定位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
定期组织审查调查人员传达学习上级纪委监委关于做好审查调查工作的指示和规定,不断强化政治机关定位,让所有审查调查人员切实认清做好自身思想政治工作在审查调查工作中的源头核心作用,强化学习提升,自觉把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审查调查的全过程。二是一切行动听指挥。
要求审查调查人员不擅自改变案件查办的思路、方式,而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服从上级纪委监委、同级党委和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线索核查会、案件专题会的安排部署,统一思想认识,高度认真负责对待每一条线索的核查、每一个案件的查办、每一个处分的作出。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对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的同志特别严格管理,更加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理念,加强对办案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自我约束,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办案人员不出问题,确保审查调查队伍始终纯洁。三是履职尽责强担当。
在案件查办中,已经确定的工作部署,要求审查调查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不因私废公、不畏难后退、不徇私枉法,时刻维护好党纪国法的尊严、纪检监察系统的形象。二、工作情况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反腐正风肃纪,政治生态持续优化,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职责,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专题培训、家庭助廉、演讲比赛、警示教育、典型通报、廉政画展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廉政教育氛围。常态化督查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落实,督促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围绕扫黑除恶、三大攻坚战、落实惠民政策等重点工作,督促部门履职尽责,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先后开展XX轮监督检查,发通报XX期,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X人、组织处理XX人。
(二)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突出“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强化责任分解、压力传导、倒查追责。督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制定责任清单,落实约谈提醒、全程纪实、履职报告等制度,深化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对XX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对XX个党组织和XX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处理。
(三)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立足抓早抓小,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提前提醒、督促整改。运用“四种形态”处理XX人次,其中按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XX人次,占总数的XX%。认真开展受处分干部的教育回访管理工作,共回访XX人次。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严把党风廉政建设审查,建议不宜或暂缓提拔重用XX人。近三年,共受理信访举报XX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XX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X人,移送司法机关XX人。
(四)巩固中央八项规定成果。
紧盯中秋、国庆、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狠抓公款购买赠送礼品、收送礼金、公款吃喝、大操大办等问题,提醒发文XX次,开展监督检查XX次,查处违反作风建设案例XX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X人,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处分XX人,公开通报XX期、XX人次。(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在全市各级党组织配备专(兼)职纪检委员XX名,激活党内监督的“神经末梢”。自XX年以来,已完成XX轮常规巡察、XX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共发现面上问题XX个,向县乡纪委移交问题线索XX条,已立案XX件,移交司法机关XX人。扎实开展运用大数据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市共计XX人次退缴违规资金XX万元,其中涉及党员干部XX人,立案XX起,组织处理XX人。深入推进扶贫领域和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全市查处违纪违法问题XX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X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XX人。(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促使纪检监察干部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履职能力。严明各项纪律,严格日常管理,不定期开展系统内作风巡查,严防“灯下黑”。三、主要问题
(一)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遵守政治纪律有松懈。
在落实生态环保等政治任务时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如,XXXXXXX。二是树立宗旨意识不牢固。
少数党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背叛初心和誓言,自我要求不严,不仅不能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反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如,XXXXXX。三是严肃政治生活有欠缺。
少数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开展不经常、不规范,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一般干部之间交心谈心活动开展少,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建议不充分,党内生活质量不高、战斗性不强,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不够,如,XXXXXXX。(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有递减。
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缺乏正确认识,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不同程度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导致违规违纪问题仍有发生。如,XXXXXX。二是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
少数纪检干部在履职监督时,不敢监督、不会监督。如,XXXXXX。个别基层纪检干部对自身肩负的重大使命和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不能发挥标杆示范作用。如,XXXXXX。三是考核结果运用不充分。
少数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没有落实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干部出了问题,不愿处理或从轻处理。部分单位虽然将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了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缺乏科学的考核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成效。实际工作中个别单位为了考核而被动应付,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工作实质,考核结果与部门单位评先评优和干部的奖惩、选拔任用挂钩不紧密。
(三)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
尽管当前党风政风持续向好,遵规守纪已成共识,但少数党员干部依然存在侥幸心理,作风顽疾极易反弹。如,XXXXXXX。
二是“四风”问题更隐蔽。
近年来,我市驰而不息纠“四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基本好转,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建楼堂馆所、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基本得到遏制,但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存在改头换面、转入“地下”的趋势,有的费用报销“移花接木”转移给管辖服务对象,有的在隐蔽场所违规吃请,有的婚丧喜庆事宜只收礼不办酒等,增加了查处的难度。如,XXXXXXX。
三是配套制度不完善。
有的单位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人财物管理、事务公开等制度不健全、不合理,缺乏科学性、可操作性,作风建设评价机制、考核机制和成果运用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有效整合监督资源,把力量向监督倾斜,落实好监督首责,特别是对“八小时外”的监督,也是亟需解决的难题。(四)查办案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干部仍然“顶风上”。
尽管XXX市纪委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高压态势下不收敛、不收手被查处。如,XXXXXXX。二是农村基层频现“微腐败”。
近三年来,全市共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XXX件,其中涉及村组干部的XXX件,主要问题表现在:有的虚报套取国家专项资金。如,XXXXXXX;有的村级事务管理混乱。如,XXXXXXX;有的监督管理不力,出现了“窝案”。如,XXXXXXX。三是扶贫领域蝇贪“不收手”。
近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扶贫领域案件增多,仅XXX年扶贫领域大数据监督检查就立案XXX件。有的党员教师违规为自己的子女、亲属领取贫困生补助。如,XXXXXXX;有的虚报公共卫生服务套取国家资金。如,XXXXXXX;有的基层干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如,XXXXXXX;类似案例违纪金额虽小,但涉及人数多,违纪现象又发生在群众身边,在群众中造成的负面影响很大。四、工作打算
XX
市纪委监委将以本次巡视为奖机,认真贯向落实中央、省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奋发有为,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把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第一位,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二是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履行好监督责任,抓紧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用好问责利器,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落实。三是坚持依法依纪依规强化监督。
准确把握稳中求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原则,切实增强依法依纪依规履行职责的思想自觉,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做到刚柔并济、宽严相济,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四是巩国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以高质量发展为重点,严守“三个不发生”的工作底线。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保持惩贪治腐的高压态势,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三大攻坚战、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五是开展重点工作领域专项整治。
重点围绕推进“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快查快处快警示。六是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腐败问题,坚决清除“保护伞”。七是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按照“忠于党和人民、勤于学思践悟、勇于改革创新、善于团结协作、严于正身律已”的要求,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能力素质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2.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发言材料 篇二
建设管理情况汇报
近年来,市纪委监委将信息化建设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内容,下大决心、下大力气,不断探索新方法,积极采取新措施,确保了信息化建设工作不断向前推进,有力的推动了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现就我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专网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现状
一、落实机构人员,确定专人负责“金纪工程”建设工作。按照“金纪工程”运行管理的实际需要,调配专业电脑网络技术人员,专门负责内网运行维护管理。确定市纪委书记为信息化建设第一责任人。
二、落实场地。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规定和涉密网络建设要求,机房现位于2楼,按照佳木斯纪委要求机房安装窗户护栏、机房空调常开设定温度26℃、常备二氧化碳气体灭火器、完善机房进出台账以及机房管理相关制度;视频会议室位于4楼会议室,能容纳60人。
三、内网电脑分布情况。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要求,现有10台内网电脑,现机关有内网电脑10台,内网打印机1台,10台内网电脑均已进行了分级保护,通过了省保密局的测评。内网网站软件均已如期签订订购合同。
四、内网各应用系统使用情况。现有纪检监察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案件管理系统、信访管理系统、党风政风管理系统,均正常运转。
五、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各室明确一名领导分管信息化工作和内网管理,内网计算机要指定专人负责操作维护。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近年来**市纪委监委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上级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受资金、办公场所等方面的影响,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需进一步完善。
二是受机构编制的影响,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相对少,信息技术应用总体水平偏低,信息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推动作用还未充分发挥,信息化理念有待于创新。
三是参加专业培训较少,信息化建设是与时俱进的,负责信息化工作的人员大多为兼职人员,平时忙于日常工作,容易忽视信息化工作的学习和提升,存在现用现学的问题,希望下一步上级重视专业和有规律的信息化专业学习及培训。
三、需要上级纪委解决的事项
3.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发言材料 篇三
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所有工作都要围绕开好局、起好步来展开。市纪委四届七次全会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增进了动力。xx区纪委监委将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围绕“一个始终、两个持续、三个深化”思路,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不断实现“三不”一体推进战略目标,为加快建设繁荣富饶、美丽幸福的新时代金xx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始终践行党的初心使命,以“两个维护”实际行动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突出政治监督,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等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区委重点工作安排开展监督检查,为加快建设晋中国家农高区(xx谷),加快建设美丽xx、文化xx、底蕴xx保驾护航。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二)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
坚持“严”的主基调,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深化金融、政法等重点领域反腐败工作,持续提升震慑力。深化标本兼治,坚持纠建并举,扎实做好以案促改。继续用好“一馆三基地”,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三)持续纠治“四风”,推动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增强纠治“四风”实效上持续用力,开展一卡、一书、一警示、一约谈“四个一”强作风、倡廉洁活动。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治理享乐奢靡之风。强化家风建设,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四)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深化民生领域专项治理,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盯紧看牢基层腐败问题,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
(五)深化政治巡察要求,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统筹安排专项巡察、机动巡察,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推动整改“后半篇文章”,健全完善整改促进和评估机制,以巡察整改实效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效推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
4.纪委监委派驻组工作制度 篇四
第一条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区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组(以下简称“派驻组”)
工作,保证派驻组正常履行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共河南省纪委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暂行办法》等党内法规和相关法律精神,结合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派驻组由区纪委监察委直接领导,对区纪委监察委负责、向区纪委监察委报告工作。派驻组协助、配合区纪委监察委职能部门履行相关职责,实行区纪委书记全面领导,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分管,区纪委常委、区监察委委员分口联系,区纪委监察委机关部室业务指导的领导体制。
第三条
派驻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
(二)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
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委报告。
(三)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审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负责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也可以直接审查一般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四)经县监察委授权,对驻在部门(含归口单位)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驻在单位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可以根据授权对驻在单位管理的行业系统实施监察。
(五)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
(六)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报告县纪委监察委并提出问责建议。
(七)办理县纪委监察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协助驻在部门做好巡察工作。
第四条
派驻机构的主要监督权限包括:
(一)派驻机构负责人列席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会、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
(二)派驻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查阅或者复制驻在部门的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账目等材料。
(三)根据县监察委授权,可以使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不限制被调查人人身、财产权利的监察措施。
(四)派驻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以对驻在部门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材料进行查阅和调查核实。
(五)派驻机构应当就驻在部门管理的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书面意见。
(六)派驻机构负责人可以约谈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需要函询、诫勉谈话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派驻机构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违犯党纪政务的案件,立案前应当征求驻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经县纪委监察委批准,也可以立案后予以通报。
(八)派驻机构可以针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向驻在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驻在部门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
(九)派驻机构有权采用党内法规规定的履行纪律检查职能的其他措施。
第五条
派驻机构负责人应当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组织召开的下列会议:
(一)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
(二)驻在部门研究讨论“三重一大”等事项的会议。
(三)驻在部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议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四)驻在部门工作部署、工作总结会议。
(五)驻在部门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其他
重要会议。
驻在部门组织召开以上会议时,除有特殊要求和情况外,一般应提前一天将会议内容和有关材料送派驻机构。派驻机构负责人不能参加或列席的,指定派驻机构其他人员列席。
派驻机构干部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主要对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否符合党规党纪规定、是否有利于防控廉政风险等提出意见建议,对驻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表态、不干预。
第六条
派驻机构、驻在部门应当建立情报通报机制。驻在部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派驻机构通报。
(一)发生重大事故、突发性事件、重大违纪违法行为或上级明令禁止的严重不正之风的。
(二)收到反映驻在部门班子及其成员、中层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的检举、控告,或其他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的检举、控告的。
(三)上级领导机关、本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同志对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批示和指示的。
(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调整、内设机构负责人调整,或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调整的。
(五)驻在部门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务案件情况。
(六)需要向派驻机构通报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派驻机构应当及时查阅、存档驻在部门的下列文件材料:
(一)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的文件。
(二)领导班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纪录。
(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重要制度规定、重要工作专项检查报告、预算和决算、审计部门对驻在单位和直属单位的审计报告。
(四)受理的信访举报及调查处理情况的文件材料。
(五)县管干部的任免职决定,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任免职决定。
(六)需要向派驻机构抄送和传阅的其他重要文件材料。
对驻在部门抄送和传阅的重要文件材料,派驻机构发现存在不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规党纪及存在廉政风险等问题,应当及时向驻在部门提出改进或纠正的意见建议。
第八条
派驻机构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委报告。
(一)发现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违纪和职务违法问题线索。
(二)对监督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建议,驻在部门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
(三)其他应当报告的以及县纪委监察委要求报告的情况。
第九条
派驻机构请销假按照县纪委监察委办公室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县纪委监察委组织部负责派驻机构平时考核、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
县纪委监察委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派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派驻机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对因监管不力导致派驻机构干部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因履行职责不及时、不到位导致驻在部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塌方式”腐败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违纪违法者责任,又追究派驻机构负责人责任。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县纪委监察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5.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发言材料 篇五
青岛开发区(黄岛区)派驻第一纪检组、监察室成立于2010年6月,为全区四个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之一,负责对11个区直部门和1个国有企业进行监督。全组定编7人,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工作人员3人,工勤人员1人。目前已有工作人员4人,其中组长1人,副组长2人,工作人员1人(有1名副组长兼任原单位党委委员)。纪检组开展工作的依据为区《关于全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意见》以及区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实行监督工作办法》和《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工作运行及管理办法(试行)》三个文件。
一、工作开展情况
依据有关规定,区赋予了派驻机构监督、指导、教育、受理、查处、调研、承办等七项职能。围绕上述职能,纪检一组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指导所负责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加强与部门的联系,部门与纪检组每周至少沟通一次;指导各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和党务公开等工作;定期交流或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指导或参与部门的廉政教育活动。
(二)以‚三重一大‛事项为重点,参加各部门重要会 议或活动,实施日常监督。要求各单位按规定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的会议,通知纪检组参加。纪检组还按照区的规定对‚三重一大‛事项予以细化,以便各单位能够明确掌握。
(三)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如纪检组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了对全区工程招投标情况、各单位‚三公消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全委工作重点开展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的检查,今年我们还开展了对‚全区部门二级单位走访巡查‛的活动,加强对二级单位的监督,以拓展监督领域,做到监督全方位、广覆盖;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和重点民生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先后开展了对北部产业新城投资软环境的监督和泥布湾污水厂四期项目的跟踪监督工作。在监督的过程中,提出监督建议,规范工作。
(四)不断加强纪检组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建立了包括12个被监督部门干部队伍、职能、设臵等方面内容的档案,了解被监督对象的基本信息;鉴于纪检组人员少、部门多的特点,为加强与部门的联系,纪检组制定了《纪检组监督工作联系办法》,对没有实行兼职的部门,建立工作联系点,在纪检组的统一组织下,相对固定专人负责联系,组织协调日常监督工作;为使纪检组工作充实有序,除完成上级布臵的工作任务和安排的各单位监督工作外,纪检组要 求每个工作人员从自身工作角度出发,每年选一个专题进行调研,每人写一篇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每人备好一堂廉政教育课,带头上党课等,做到上级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的结合;健全了纪检组内部规章制度。
个人感觉,从实行派驻工作以来,区委、区政府、区纪委高度重视,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都非常高涨,各纪检组积极主动履行监督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促进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发展。派驻的效果表现在:
一是派驻机构工作人员身份超脱,敢于监督。这是实行统一派驻最明显的优势。由于人、财、物由上级纪委统一管理,在上级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监督工作,克服了过去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监督同级党委班子的尴尬局面,使派驻机构工作人员能够放下包袱,大胆开展监督。
二是实行统一派驻后,充实壮大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检组与职能处室能够在区纪委、监察局统一指挥协调下,集中力量开展重点监督检查,联合办案等活动。
三是监督能力有所提高。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能够积极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和被监督部门的业务知识,工作上主动创新,认真思考加强监督、提高监督效果的新方法、新途径,工作水平得到提高。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各地派驻工作模式不一,难以对派驻工作进行统一有力地指导。无论是本地还是外地,尽管打破‚自体监督‛实行统一派驻的思路一致,但派驻模式不一。目前看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一对一‛的派驻方式。另一种是直接脱离与原部门的联系,纪检组成员不兼任任何职务。这种各自为战的状况不利于对该项工作的统一指导推进。
(二)派驻机构的知情权、参与权得不到充分保障。尽管区规定,‚各部门(单位)召开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重要会议,要提前告知纪检组,并及时提供有关文件材料‛。但在实际工作中较难落实。一方面,‚三重一大‛事项并没有一个绝对量化的标准,另一方面,有的部门思想上不重视、回避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还有的把邀请纪检组对某一环节的监督代替全过程的监督。除纪检监察工作外,纪检组对部门的业务工作、活动参加不多,信息不畅,工作上容易形成‚两张皮‛。
(三)派驻机构与机关职能处室的关系需进一步理顺。由于派驻机构是一个新生事物,此前各职能处室直接与部门打交道。成立派驻机构后,处室与纪检组、部门三者的关系尚需要不断地磨合。如在监督事项上,纪检组与职能处室有的相互重叠,有时同一事项工作上相互撞车。
三、工作建议
(一)‚派‛‚驻‛并重,统分结合,实行驻点监督。对 于层次高、系统大(如中央各部委)的部门实行‚一对一‛式的派驻模式,实现了‚派‛下去,‚驻‛进来的目标,有利于监督。而对区市来说,各部门人员少、系统小,不可能采取这种方式,一般一个纪检组面对十几个单位,是一个面。个人认为,专职设臵纪检组的方式,主要体现了‚派‛的功能,监督上超脱,但‚驻‛的功能不突出,知情权、参与权得不到保障。建议兼取‚派‛‚驻‛二者的长处,对部门划片监督,重点进驻。对一些相对人员多、工作量大、监督任务重的部门可以由纪检组班子成员兼任党委(组)成员实行重点监督,对一些重点项目可由纪检组工作人员专人驻点,其他部门实行联系制度,通过组织措施来保障纪检组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二)加强机关职能处室与纪检组之间的沟通。业务处室应加强与纪检组的交流,对一些容易重叠的工作进行逐步的理顺,分清工作职责。对部门的工作指导、检查应加强与纪检组的协调,避免增加中间环节。
(三)建议各地派驻机构逐步形成相对固定完善的派驻管理模式,并在此基础上加强对派驻工作的指导和交流。
黄岛区派驻第一纪检组、监察室
6.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发言材料 篇六
2022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X中X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县纪委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突出督促驻在部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派驻监督两大工作支点,着力在强化政治监督、依规依纪依法、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全面提升派驻队伍素质和派驻工作质量,努力推动驻在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1.突出政治监督。加强对坚持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X中X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行为,督促党员干部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围绕全县”重点工作攻坚年”重点任务的实施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对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环保整治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梳理问题、精准画像,加强成果运用,推动净化政治生态。
2.压实主体责任。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统一和联动,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协助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机制,推行
”清单+纪实”办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每半年对驻在单位开展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围绕党内法规制度贯彻执行、意识形态领域责任制落实等,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开展巡察整改情况重点督查,压实责任、整改到位。开展整改落实量化评估,健全整改公开机制。
3.加强专项监督。加强对中央、省市县委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好巡察、环保督察、审计、统计检查等成果,精准监督、有效监督。深化拓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建立监督责任季报制度,巩固整治成果。加强对乡村振兴监督,重点检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落实情况,盘点梳理乡村振兴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深化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责任追究工作,严肃查处失职失责问题。加强对落实中央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问责。
二、坚持守正创新,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4.创新监督方式。抓住”关键少数”。针对监督部门单位情况,把握好监督”全覆盖”和突出重点的关系,盯住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准监督,有的放矢,通过抓”关键少数”带动管住”绝大多数”。围绕”怎么监督”,结合驻在部门单位的职能特点,对所联系的单位权力运行机制进行认真分析,摸清廉政风险点,精准施策。将派驻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5.落实落细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当好”不走的巡察组”,根据不同部门单位行业特点,选择”小切口”、一单位一方案、一领域一专项,分类施策,督促整改,让监督”探头”时刻高效运行。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工作办法》,用好会议监督、检查抽查等多种监督方式,深入扎实地开展日常监督。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提高监督实效。着眼”以案促改”“以案治本”,做好案件处理”后半篇文章”,严格处分决定执行,加强警示教育,堵塞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
6.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和协助职责,督促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加大谈话函询力度,提高直接谈话在谈话函询中的比例,提高函询回复抽查核实比例,对谈话函询中不如实说明问题的予以严肃处理,以维护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综合运用二、三种形态,防止一般违纪违法发展为犯罪行为。
三、聚焦作风建设,着力纠治”四风”
7.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好人主义。继续将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好人主义贯穿于各类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有效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弄虚作假,服务改革发展”庸懒散慢拖瞒”和”中梗阻”,爱惜羽毛、怕得罪人的好人主义,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工作要求不敬畏、不在乎,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聚焦教育、医疗、食品卫生、药品安全、扫黑除恶等领域,坚决整治漠视群众利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力度,畅通信访渠道,对基层干部作风、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问题快查快结、绝不姑息,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
8.继续严查享乐、奢靡问题。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严密防范、严肃查处不吃公款吃老板、”一桌餐”、违规支出变通下账、收送电子红包、分批异地操办酒席、私车公养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要深挖细查、优先处置,对隐形变异问题要密切关注、及时甄别,对典型问题要深入分析、通报曝光,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9.完善担当作为激励机制。落实容错纠错制度,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为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开展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关心教育和跟踪回访工作,充分体现组织关爱。认真执行县纪委监委《关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工作办法(试行)》,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选择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10.严格执纪问责。立足派驻监督的职责定位,发挥全天候、近距离、常态化的优势,盯住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严格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11.坚持统筹协调。发挥好派驻机构一体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等多重职责,将一体推进”三不”理念要求贯穿于派驻工作全过程,融入部门单位管党治党、业务运行的全过程。要把握好纠正和防范、治标和治本、阶段性和联系性的关系,积极探索实现一体推进”三不”的载体和路径,既突出阶段性重点,攻坚克难,又坚持久久为功,全面从严。
12.强化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督促部门单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政德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五、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派驻干部队伍
13.筑牢政治根基。牢记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的职能定位,把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忠诚捍卫”两个确立”,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4.提升业务素质。加强业务学习,采取参加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深学细研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用好纪法”两把尺子”,提高专业化水平。要加强实战练兵,通过以案代训、联合办案、外出学习等方式锻炼队伍,提升干部实战能力,提高把握运用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能力。强化程序意识、法治意识,严守安全底线,使派驻监督各项工作合规合纪合法、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7.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发言材料 篇七
11月13日,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结束后第一天,中央纪委常委会在北京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纪检工作实际,就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出部署。
引人注目的是,会议公布的信息称:中央纪委“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研究制定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意见,注重制度设计的细节”。
同时,“制定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指导意见。与时俱进地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具体化“纪检双重领导制”
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是指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纪检工作领导体制,大致经历过“三个阶段”的演变过程:第一阶段“与同级党委大致平行”,即纪委对党的代表大会负责,这主要是在1949年之前;第二阶段,“党委单一领导体制”,时间大致在1949年至1982年之间;第三阶段,为“双重领导体制”,1982年9月6日,中共十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规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这一原则延续至今。
湖南省纪委一位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党章》对于“纪检工作双重领导制”的规定是原则性的,缺乏配套的制度予以具体细化,比如究竟是什么事项,是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什么事项,是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
这位官员称,就他的工作体会而言,这些年,在纪检人事问题上,是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而业务工作中,则由中央纪委为主,“比如省纪委的常委人选,由同级党委提名,并基本可以决定,当然还需要报中央纪委批准;而反腐工作的重点,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八项规定,这就是由中央纪委直接部署下来”。
实际上,2003年12月,中共中央颁布实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也规定,“党的地方和部门纪委、党组纪检组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也是“双重领导制”的一种体现。
有接近中央纪委的人士则对本报记者称,在人事问题上,如最重要的省级纪委书记的产生,“双重领导制”的模糊性体现得比较突出。
如在2006年,省级党委换届,15个调整的纪委书记,有10个是来自外地或中央纪委。2011年年底至2012年6月,进行换届的29个省级党委中,由中央“空降”或异地迁任的省级纪委书记,有16人。
该人士表示,这表明一定程度上中央掌握了省级纪委书记的提名权和任命权,打破了过去由地方党委提名本地纪委书记的惯例。而此次中央纪委提出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就是要将过去一些不成文的规定,予以成文;将过去职权划分不是很明确的地方,进行明确。
派驻机构将覆盖党务部门
对于派驻机构的事项,在党的十六大前夕,中央纪委开始实施派驻机构由中央纪委“直辖”的试点。
2002年10月底,中央纪委按照“调整职能、理顺关系、总结经验、有序推进”的要求,在当时的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行派驻机构的试点工作;2003年8月,又在国家发改委等5个部门开展了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扩大试点工作。
2003年12月,中共中央颁布实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明确规定“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随后,中央纪委开始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
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原来由中央纪委和驻在部门党组双重领导改为由中央纪委直接领导,派驻机构的工作直接对中央纪委负责,重要情况和问题可以直接向中央纪委请示、报告,派驻机构也可以直接决定立案调查驻在部门有关干部的重要案件,派驻机构干部的考察考核、提拔任用则由中央纪委直接负责。
在2005年前后,当时的中央纪委共对外派驻机构56个,后经过数次政府机构改革,派驻机构也进行了新增或撤并。
2013年11月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外发布其派驻机构及与其合署办公的内设机构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名单。通过这一名单,可知截至2013年10月14日(名单统计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外派驻的纪检组,为51个。
这51个纪检组分布在:“两高”,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47个“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机构、直属特设机构”。
上述接近中央纪委的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在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如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等,虽然没有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派驻机构,但均有各自的纪检员,中直机关也设有专门的纪工委。
此次中央纪委常委会提出“制定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指导意见”,预示着中央纪委将向这些部门派驻专门的纪检机构。此前的2013年8月2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也提出要“完善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
应该指出的是,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的审计署,除对地方派出特派员办公室外,亦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出了25个审计局,其中包括“宣传审计局”。
巡视工作全覆盖
巡视工作,中央巡视组,在今年一直是“高频词”、“热门词”。
2013年11月5日,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军,就巡视问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他介绍说,上世纪90年代,党中央提出开展巡视工作,并进行了初步探索实践。2001到2002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派出巡视组,对部分省份开展巡视试点。党的十六大提出建立和完善巡视工作制度。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各省(区、市)党委组建巡视机构,全面开展巡视工作。党的十七大把巡视制度写入党章,将这项工作以党内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2009年7月,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11月,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更名为中央巡视组。
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在2013年的4月份、9月份,不到半年的时间里,两次听取审议巡视工作情况汇报。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先后6次主持召开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两次在中央巡视工作动员会上发表讲话。
2013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的意
见》和中央巡视工作2013-2017年的五年工作规划。
2013年5月,中央向江西、湖北、内蒙古、贵州、重庆、中储粮、水利部、中国出版集团、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人民大学,派出了10个巡视组。截至9月底,各巡视组已全部向被巡视单位反馈意见,问题线索移交中央纪委。
张军介绍说,第一轮巡视工作中,“中央巡视组发现了一批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对腐败分子、潜在的腐败分子确实形成了有力的震慑,圆满完成了中央交给的任务”。
他还具体提到了10月28号中央纪委立案调查的贵州省委常委、遵义市委书记廖少华案,说此案“就是巡视中发现的案件,移交给中央纪委后,中央纪委优先办理,也就是用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决定立案采取调查措施”。
2013年10月,中央巡视组今年第二轮巡视共分10个组派出,分别对山西、吉林、安徽、湖南、广东、云南、新华社、国土资源部、商务部、三峡集团开展巡视。
张军表示,“对各省区直辖市、中央国家机关、中管企事业单位等按照规定都要进行巡视,这叫全覆盖,要通过全覆盖、不间断的巡视,达到不让有问题的人心存侥幸,不让腐败分子有立足之地。”
上述接近中央纪委的人士则对本报记者表示,实际上目前中央部门就有98个,内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32个,央企113家,还有31所副部级高校,以及若干其他事业单位,以上总数可达到300家左右,“以目前每年20个巡视组的规模,需要十几年的时间,才能巡视完一遍;各省市自己的巡视中,也存在类似的问题。显然,这不能满足‘全覆盖’的要求,所以提出要改进巡视制度。但具体做法,还有待细节的公布。”
中纪委监察部对外派出的51个纪检组所在机构名单
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民委、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住建部、水利部、交通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计委、人民银行、外交部、公安部、审计署、侨办、海关总署、国税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广电总局、体育总局、药监总局、安监总局、林业局、粮食局、旅游局、国防科工局、铁路局、烟草专卖局、气象局、地震局、知识产权局、海洋局、统计局、民航局、国资委、新华社、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1个党的机构,即党的机关报人民日报社;1家央企,即国家电网。
8.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的认识 篇八
红花岗区纪委实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以来,实现了纪检监察机构组织的延伸,较好地发挥了监督检查作用。我办属于区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监督,监督人员是熊明义同志,他负责受理对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办事拖拉、作风粗暴、工作推诿扯皮及存在吃、拿、卡、要等行为的投诉。一年来,我办工作人员无任何违法违纪情况,而且各机关事业单位对我办的办事效率和办事态度都给予了很高评价。众所周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是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举措,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办领导班子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工作非常重视,下面就如何更好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作用谈谈本单位的认识。
我们认为,要想进一步确保派驻机构有效履行职责,提高监督检查质量和效果,促进驻在单位和部门各项工作落实,必须增强派驻意识,明确岗位职责,注重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各种关系。
一、增强派驻意识,明确工作目的。
纪委监察局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加强党内监督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这对于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派驻机构首先要充分认识实行统一管理的重大意义,自觉增强派驻意识,既要着眼于解决驻在单位和部门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考虑长效管理和超前规范,增强预防腐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既要继承和发扬传统的、有效的监督方式,又要体现与时俱进、重点突出,积极探索监督的新制度、新方法,采取更加有力的监督措施,实现党内的有效监督,推动驻在单位和部门工作的发展。
二、明确岗位职责,找准工作任务。
派驻机构要明确自身工作职责,找准角色定位,做到“协助不代替、到位不越位”,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协调上来。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认真开展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
三、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
思路决定出路,关键在于落实。派驻机构开展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能停留在过去的等靠观望上,而是要积极主动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发挥派驻职能。一是处理好与驻在部门及授权管理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关系。派驻机构与管辖单位及系统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派驻机构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所辖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有关会议。通过评析部门单位日常工作报告、开展专项督查、常驻部门单位督查等方式实施监督检查。二是处理好本职工作与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的关系。派驻机 构不参与管辖单位及系统的业务分工,但可适当参与个别有关业务工作检查,通过参与检查,了解掌握情况。
四、健全工作机制,把工作完成得更好。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是派驻机构有效履行职能的重要保证。要积极探索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领导方式、工作制度、保障制度,认真落实派驻机构业务例会制度,及时掌握派驻机构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业务指导。认真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工程建设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特别是对人事、财务、物品采购等关键岗位的监督等制度,明确具体参与监督的环节、方式,为派驻机构履行职责提供依据和保证,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权,有效履行职能。同时,要探索建立针对派驻机构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干部管理制度等,强化内部管理,明确派驻机构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真正发挥派驻作用。
9.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发言材料 篇九
根据市纪委常委会研究,今天举办这次培训班,对派驻机构干部和机关干部集中进行一次业务知识培训。4月19日,市委召开了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会议,雷建国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印发了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公布了各派驻机构领导班子成员,这标志着我市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已经全面实施、正式运转。随后,4月20日
-23日,赴泰安、临沂、滨州三市进行了考察学习。今天是培训班开班仪式,同时也是对大家到派驻机构工作的欢迎仪式。今后,我们大家就是一家人了,在此,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对同志们加入市纪委、监察局队伍,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和祝贺!对这次培训,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十分关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希望大家要认真对待,集中精力,认真学习,加强研讨,深入思考,共同努力把培训班办好,力争取得最佳效果。下面,我讲以下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清形势任务,切实提高开展派驻机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纪检监察体制的重大改革,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直部门广泛关注,人民群众寄予期望。各派驻机构全体干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扎实工作,以统一管理为契机,不断开创市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一方面,要进一步明确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当前,全市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年初召开的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对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这些工作任务涉及面宽,千头万绪。就我市情况而言,近年来,虽然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认可,但是,形势仍然不容乐观,面临的问题还很多。今年,我们要在全市组织开展“高效服务、高效落实年”活动,深入优化发展环境,推进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要扎实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改革、惩处等方面工作,积极构建具有德州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作风保障。所以说,我们身上的担子很重、压力很大。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将代表市纪委、监察局对市直部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是市纪委、监察局工作的延伸,担负着承上启下的重要职责。大家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积极稳妥的态度来推动工作,以改革创新的思路来研究工作,以扎实有效的措施来落实工作,为打造区域经济文化高地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另一方面,要充分认识派驻机构开展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在当前全国进行机构改革、实行大部制的情况下,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并在干部职级配备等方面给予这么大的支持力度,充分体现了中央和省、市委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视程度,体现了实行统一管理的重大意义。自滨州和潍坊两个试点市完成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至今,全省17个市已全部完成派驻机构改革。从其他市看,工作开展情况不均衡,效果差异较大。有的市派驻机构统管后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所监督检查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了明显进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从上周到泰安、临沂、滨州进行学习考察的情况看,这三个市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令人振奋,也给了我们很大的信心。但有的市统管工作开展情况并不理想,各派驻机构逐渐发展成为市级纪检监察机关与市直部门单位之间的“二传手”,对市直部门和单位的监督检查流于形式,仅限于发发文件、下下通知,没有很好地推动所监督检查部门的反腐倡廉建设,没有达到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预期目标。目前,我市对实行派驻统一管理已有一个好的《实施意见》,并具备了良好基础。下一步,关键是如何汲取外市开展统一管理工作的经验教训,化挑战为机遇,抓住工作主动权,掀开工作新篇章,开创工作新局面。这是摆在当前各纪检组、监察室面前一项现实而紧迫的课题。良好的开局是成功的一半。各派驻机构只有在认真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之上,从一开始就要做到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强化措施,积极作为,才能推动派驻机构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积极理顺各方关系,促进派驻机构工作科学有序运行
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是在研究反腐倡廉新情况、新变化的基础上,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而实行的一项重大改革,目的是对所监督检查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强化。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的监督检查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大家要尽快适应“三个转变”,即适应由在原先的部门单位到派驻机构的工作环境转变,由班子成员到监督者的工作角色转变,由双重管理体制到统一管理体制下的工作方式转变,正确把握派驻机构的定位,理顺好各方之间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概括起来,正确处理好以下“四大关系”:
10.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发言材料 篇十
9月2日至5日,市纪委监委举办派驻机构干部专题培训班。这三天的学习,虽然时间不长,虽然是派驻机构干部专题培训,但对我们参训的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是既精准又实用。授课的专家、领导,既有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又有工作业绩突出的业务骨干,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入的理论思考。通过他们深入浅出的理论知识精解,精彩绝伦的实践经验传授,使我茅塞顿开、受益颇丰。在培训的过程中,县纪委还选取了派驻纪检组长和乡镇纪检干部代表,就县级派驻纪检组如何履职尽责、乡镇纪委如何提高日常监督能力等内容谈学习体会、谈思想认识、谈工作打算。使我进一步认清了形势任务、明确了肩负的责任、把握了工作重点。通过培训让我清晰的认识到,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化,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不能只满足于党言党语、纪言纪语,要注重纪法结合,加强纪法贯通,努力成为纪检监察业务的行家里手。下面,谈几点学习体会: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纪依规依法做好各项工作。要面对管理体制、身份定位、职责任务、人员管理的变化,紧紧围绕上级纪委的工作要求,紧跟上级纪委的工作节奏,全力在作风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上展示新作为、谋取新发展。
二是理清思路导向,依法规范履职。要把监督执纪问责作为“枕边书”“风向标”,强化日常监督,强化执纪审查,强化责任追究。要抓在平常,严在日常,做在经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是坚持勤学笃行,提升能力素养。纪检干部要勤学习、严自律,重实践、求创新,练就敢作为善作为的真本领,实践运用学到的“真经”和“实招”,当好一线“哨兵”,擦亮监督“探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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