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精选6篇)
1.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 篇一
邵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邵阳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邵阳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考评发证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邵阳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三级达标考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考评工作,依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交安监发〔2012〕175号)和省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和达标考评指标的通知》(厅办〔2012〕21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考评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考评分数采取1000分制,评为三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得低于规定的分数且完全满足三级达标企业必备条件。
第四条 市交通运输局主管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并负责三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工作。
第五条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初次考评、换证考评和附加考评等三种形式。
第六条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由主管机关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第七条 主管机关向社会公告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考评结果。
第二章 三级达标考评机构与考评员
第八条 主管机关或其认定的考评机构负责对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实施三级达标考评。申请三级达标考评机构的单位,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初审,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核认定。
第九条 三级达标考评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交通运输事业单位或经批准注册的交通运输系统社团组织;
(二)具备固定办公地点和必要的设备;
(三)具有一定数量从事相关领域考评工作需要的管理人员及考评员;
(四)建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十条 三级达标考评机构应经主管机关认可,接受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并按照主管机关赋予的权限开展工作,建立企业考评档案。
第十一条 考评员应具有交通运输相关学历和工作经历,并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
第十二条 主管机关负责考评员适任条件的审核、考试发证、注册登记等管理工作,并建立档案。
考评机构应建立考评员日常管理档案,并按向主管机关备案。
第三章 考评与发证
第十三条 申请三级达标考评的企业应向主管机关提交申请。
第十四条考评活动采用资料核对、人员询问、现场考评等方法进行,人员询问、现场查验可以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第一节 初次考评和发证
第十五条 申请初次考评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含分公司),并直接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实体;
(二)具有与其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并建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已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评。
第十六条 初次考评应提交申请报告,并附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
(二)企业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三)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评报告。
(五)申请三级达标等级的交通运输企业根据要求填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申请表(见附表),向市交通运输主管机关提出考评申请。
第十七条 主管机关收到初次考评申请及所附材料后,应审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本管辖范围;
(二)是否满足申请条件;
(三)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告知企业补充、修改或重新提交申请。
第十八条对满足申请要求的企业,主管机关将结合企业的申请确定考评机构。考评机构应按照主管机关的要求和本办法的规定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评。
第十九条企业通过考评的,由考评机构报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后,向该企业签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未通过考评的或经主管机关审核不合格的,企业应采取纠正措施并可在3个月后重新申请考评。
第二十条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有效期为3年。
第二十一条已取得相关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证书(证明)的企业,连续3年未发生重特大事故的,经主管机关对必备条件审核后,可颁发三级安全生产达标证书。
第二十二条 企业申请高一级别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考评及发证的内容、范围和方法按照初次考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新组建企业应于正式运营6个月内提出初次考评申请。
第二节 换证考评与发证
第二十四条 换证考评申请应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前3个月内提出。
第二十五条 换证考评申请应附送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
(三)企业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第二十六条 换证考评及发证的内容、范围和方法参照初次考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换证考评和发证应在现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完成。
第二十八条 换证考评未通过的,企业应在原证书期满后3个月内提出重新考评申请。
第二十九条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遗失的,可以向原考评发证机构申请补发。
企业法人代表、名称、地址等变更的,应在变更后1个月内,向相应的主管机关提供有关材料,申请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的变更。
第三十条 主管机关向企业、考评机构、考评人员发放证书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节 附加考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主管机关或其指定的考评机构应对持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的企业实施附加考评:
(一)企业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二)企业一年内连续发生二次及以上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企业被举报并经核实其安全生产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问题;
(四)企业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其安全生产管理的重大事件或主管机关认为确实必要的。
上述事故等级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确定。
第三十二条 附加考评应针对引发附加考评的原因进行。在考评中发现有严重问题的,可扩大考评范围,直至实施全面考评。
第三十三条 通过附加考评并经主管机关审核合格的,维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的有效性。
未通过附加考评或经主管机关审定认为其安全生产管理存在重大问题的,主管机关应责令其整改,整改合格的,企业应在3个月内再次申请初次考评。
第四章 责任与义务
第三十四条 对企业所实施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不解除企业遵守国际、国内有关安全法规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 在接受考评过程中,企业应:
(一)提供所需的工作便利,以确保考评员充分有效地实施考评;
(二)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据;
(三)与考评员合作,以保证考评工作顺利完成。
第三十六条 考评员应保守秘密并谨慎处理所接触的有关文件、特许的信息资料等。
企业可以向主管机关或考评机构举报、投诉考评员的不正当行为。
第三十七条主管机关应对考评机构和考评员进行监督管理。考评机构或考评员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主管机关应做出处理直至取消其考评资格。
第三十八条 主管机关相关管理人员和考评员应严格遵守本办法和有关廉政规定,不得借考评工作谋取任何私利。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所指的交通运输企业主要包括直接从事道路水路运输(含客货运输企业、客货运站场、港口经营企业)、城市客运(含公交、轨道交通、出租汽车企业)、交通运输建设施工、机动车维修等的企业。
第四十条 对外国驻华交通运输企业的考评发证,由主管机关或其认定的考评机构参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
交通运输行业内具有直接从事安全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事业单位,由其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第四十一条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证书式样和表格格式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定。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实施。
2.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 篇二
1 绩效考评指标设计的注意事项
绩效考核是一项非常个性化的工作。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不同战略背景下的企业, 绩效考核的目的、手段、结果运用等各不相同。即使是同行业、同系统下的不同企业, 乃至同一企业不同层次的人员, 在绩效考核这盘棋上都不能千篇一律。但遗憾的是, 通过绩效考核达到预期目的的企业却很少, 大多数企业最后不是中途夭折, 就是流于形式。现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就中小企业绩效考核指标的确定谈几点看法:
1.1 针对不同的业务特点和人员实际,
企业应分系列分层次进行绩效考核, 不能搞统一的标准化考核指标体系和方法。中小企业不同的绩效考评对象承担不同的工作职责, 应根据其特点设置不同的考评指标对应不同的绩效考核方法。因此界定和建立绩效考评系统, 首先要明确绩效考评系统的适用对象, 即考核对象既包括普通员工又包括管理层。
管理层是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结果负有决策责任, 并具有较为综合的影响力。对应这样的特点, 对管理人员的考核, 应采用量化成分较多、约束力较强, 独立性较高, 以最终结果为导向的指标来进行绩效考评。管理层的工作职责又可分为生产经营直接管理职责和生产经营间接管理职责两大类。生产经营直接管理是指直接参与生产经营活动, 做出的决策对企业效益与各项生产经营指标有直接影响。生产经营间接管理职能是指不直接参与生产经营活动, 但从事诸如各项管理程序的政策制定、监督执行、协调管理及信息沟通等工作, 其决策对企业效益与各项生产经营指标有间接影响的职能。由于生产经营的直接管理者与间接管理者工作的着力点不同, 因此, 也应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设计中针对他们的不同特点, 选择适宜的指标进行考核。
中小企业普通员工的特点是, 他们的工作基本由上级来安排和设定, 工作内容单一, 依赖性较强, 对生产经营结果只有单一的、小范围的影响。对应这样的特点, 对普通员工的考核, 应采用量化成分少、需要上下级随时、充分沟通, 主要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绩效评价指标进行考评。
1.2 结合中小企业发展变化速度快的实
际, 要突出阶段性的特点, 实施动态考核。对发展变化迅速的中小企业来说, 不能幻想能一次性解决日后绩效考核的全部问题, 尤其要警惕苛求形式完美、内容全面、教科书式的绩效考核方法的诱惑。快速发展的中小企业, 在进入成长阶段的前期 (聚合阶段) 后, 是依靠偏重管理者命令式的管理来驱动企业发展的。在这一时期必须加强事务性管理, 内部管理表现为集权和铁腕, 令行禁止十分重要。因此企业必须重视过程管理, 过程绩效管理和工作标准考核的方法应是企业绩效管理的重要方法。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后, 可能由于命令式管理模式出现自主化危机, 企业要避免衰退, 就需要依靠合理有效的授权来驱动企业发展, 这就是成长阶段的后期 (规范化阶段) 。在这个阶段要加强变革化管理, 内部管理表现为分权与自由, 工作中沟通以授权为主, 能否恰当授权并保障授权有效是企业发展的关键。经过这一阶段后, 企业由于分权导致内部控制力下降, 可能会出现控制危机, 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加强过程管理不放松。中小企业中许多企业处于成长阶段, 其中处于由聚合阶段向规范阶段转化的企业居多。这些企业处于业务层次提升和规范化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企业应坚持以目标管理为核心, 以过程管理为保障的绩效管理思想, 相应地要加强计划职能, 专注于目标任务的完成, 在绩效考核方法的选取上应突出以目标管理方法为主, 以工作标准考核为辅, 对于特殊的情况再考虑采用其他方法做局部补充。因此, 企业要针对不同阶段的管理要求, 适时地调整考核指标有效地实现绩效考核的既定目标。
2 绩效考评权重的设定与分配
权重是绩效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对每个被评估者职位性质、工作特点及对经营业务的控制和影响等因素的分析, 根据每类及每项考核指标、工作目标在整个指标体系中的重要程度, 赋予相应的权重。合理的权重分配能防止因为提高一些方面绩效而损害另一些方面绩效, 以达到考核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权重确定一般包括对横向指标权重的确定与纵向指标权重的确定两大类, 具体做法为:
2.1 横向对比指标权重的设定
在企业的绩效考评中, 部门负责人之间所存在的管理水平差异以及员工之间所存在的素质差异, 导致职能部门之间整体绩效产生差异, 从而影响最终的员工个人绩效和收入。管理者对下属以及员工对自身的要求有所区别, 这种区别给绩效考核工作亦带来不可避免的主观性 (在目标设定、考核过程中都是不可避免的) , 造成考核“基准线”的差异, 从而最终影响员工绩效考评的结果。
在确定最终考评结果时, 应采取一些技术手段, 保证考评结果的相对客观性。比如大家经常提到的“强制分布法”、“标准分换算法”等, 都是对于考评结果通过一些赋予权重这一技术手段加以调整, 从而避免在绩效考评的过程中一些主观因素的影响, 从而部分消除前文中所提到的一些偏差现象。
2.2 纵向对比指标权重的设定
中小型企业一般在经过2至3年的市场历练以后, 企业发展就会进入快车道, 销售额增幅较大, 为此, 企业对员工的要求将会呈现瞬息万变的趋势, 也就是部分考核指标在整个指标体系中的作用将会随着企业导向的变化而变化。与中小企业动态考核相匹配, 可以在原定指标 (同一指标在不同的经营期要求有所变化) 的基础上通过调整该指标的权重实现动态管理的目的。
2.3 考评指标权重的确定
考评指标权重是绩效管理中起引导作用的重要因素, 能够体现企业现行方针和管理重点。由于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是相对稳定的, 所以考评指标权重应该是稳定的, 可为了便于各个时期考评结果的比较;又由于企业所处的环境也是变动的, 管理策略是变动的, 所以权重又应该是动态的。因此, 权重应该是动态性和稳定性的结合。权重的确定方法有以下几种:
2.3.1 经验判定法 (如:专家意见法、德尔菲法等) :根据有经验的专家或管理人员的经验判断来确定权重。
2.3.2 指标排序法:对各个指标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序确定权重。
2.3.3 指标评分平均法:各个指标的重要性分别评分, 将每个指标的分数平均后确定权重。
2.3.4 层次分析法:运用运筹学方法确定。
2.3.5 运用指数平滑的思想确定权重。
3绩效考评的标准
3.1具体明确:就是要有明确具体的结果或成果。清晰的绩效标准可让绩效高的员工有成就感, 知道自己已经达到或者超出了企业的要求, 这种成就激励的效果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是非常明显的。同样, 清晰的绩效标准可使没达标准的员工有一个努力的目标, 知道自己同其他人的差距, 从而激发工作干劲, 努力完成工作指标。如果考评标准模糊不清, 则很容易产生不公平, 使评价失效。例如通常使用的“优、良、中、及、差”等级评价, 区分就不明确, 这是由于不同的考评者可以对同一人的绩效做出不同的评价结果。应使用以下较明确的标准界定:
优:工作绩效十分突出, 明显的超出他人很多。
良:工作绩效大多数方面明显超出职位要求,
中:一种称职、可信赖的工作绩效水平, 达到了考评标准要求。
及:绩效基本达到要求, 某些小的方面需要改进。
差:工作绩效水平令人无法接受, 必须立即改进。
3.2可衡量性:衡量可以包括质量、数量、时间性或成本等, 或能够通过定性的等级划分进行转化。
3.3相互认可:在绩效考评标准的制定过程中, 一定要积极争取并坚持员工、各级管理者和管理层多方参与。这种参与可以使各方的潜在利益冲突暴露出来, 便于通过一些政策性程序及早解决这些冲突, 从而确保上级和下属认可所设定的考核标准。
3.4可实现性:企业绩效考核的标准应把握好度, 既不能过高又不能过低, 过低会使每一位员工轻松实现, 因而在考评上分不出高低, 考评必然失去意义, 但标准定得过高, 同样有过犹不及的危害, 因此企业考核目标的制定应根据被考核员工的特点, 结合企业的战略目标, 以定得稍微超过员工的工作能力为限度, 使目标既有挑战性又是可实现的。
摘要: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总体战略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的最核心内容就是研究企业如何最合理地管理使用和最有效地开发利用企业所拥有的最宝贵资源——人, 建立一套规范科学的绩效考评办法和标准, 使其最大限度地发挥才能和热情, 从而实现企业职工与物质生产设施的完美结合, 形成企业与职工的共同价值取向, 达到企业既定的目标, 取得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3.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 篇三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全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行为,依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及有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 省交通运输厅主管全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二级达标企业(一级达标企业的考评由交通运输部负责)的考评和考评员适任条件的审核、培训、考试发证、注册登记管理工作。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管辖范围内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三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工作。
在长江干线从事跨省航运的企业,由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二、三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工作。
第四条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考评结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向社会公告。
第二章
考评员管理
第五条 考评员专业类型分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码头、城市客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五种。
考评员资格最多只能申请两种专业类型。
第六条 考评员的数量按100家企业不少于10名考评员的比例进行配备。
第七条 报考考评员须符合《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通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向考评机构提交申请,经考评机构审核,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培训和考试工作。
经考试合格的人员,由省交通运输厅核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资格证。
第八条 直接从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行政管理工作10年以上,熟练掌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定,身体健康,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交通运输厅审定,可直接颁发考评员资格证。
第九条 从事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考评员应受聘于考评机构开展考评活动。
考评员可以受聘于二级考评机构和三级考评机构,考评的专业应为申请的两种专业类型。
第三章
考评机构管理
第十条 考评机构资质类别分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码头、城市客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五类。
道路运输资质类型含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汽车客运站等经营类别;水路运输资质类型含水路旅客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等经营类别;港口营运资质类型含港口客运(滚装码头、渡船渡口)、港口普通货运、港口危险货物营运等经营类别;城市客运资质类型含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出租汽车营运等经营类别;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资质类型含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经营类别。
第十一条 考评机构的资质分为一、二、三级。同一级别考评机构只能申请两种专业类型。
一级考评机构由交通运输部认定,二级考评机构由省交通运输厅认定,三级考评机构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认定的二级、三级考评机构要逐级上报交通运输部。
第十二条 综合性考评中心应符合《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机构管理实施办法》二级考评机构的条件,各专业考评小组至少应有1名考评员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第十三条 申请二级、三级考评机构应符合《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通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电子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机构资 质证书并向社会公布,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换证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换证申请,经审查合格的换发证书;不合格的,不予换发证书。
第十四条 二级考评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从事三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工作,考评专业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第十五条 本管辖范围内没有考评机构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考评机构对企业进行考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考评时,参加考评人员必须是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考评员。
第十六条 考评机构应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赋予的权限开展工作,建立企业考评档案。
第十七条 考评机构应建立考评员日常管理档案,并按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考评机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独立开展考评工作,如实反映被考评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严禁弄虚作假,向评审组织单位提交客观公正的考评报告,对考评结果全面负责。考评机构与申请考评的企业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章
企业考评
第十九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考评机构负责对交通运输企业实施考评。
第二十条 交通运输企业应根据经营类别分别申请达标等级。
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申请达标考评。
第二十一条 申请初次考评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含分公司),并直接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实体;
(二)具有与其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并建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已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评。
第二十二条 交通运输企业应对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进行自评,逐项给出自评分值,形成自评报告,并通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向相应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考评申请。
交通运输企业自评结果应作为申请达标等级的重要依据。第二十三条 对满足申请要求的企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结合企业的申请确定考评机构。第二十四条 考评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的核查,对核查通过的企业按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发证实施办法》的要求和规定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评;核查不通过的,应及时告知主管机关和企业,并说明原因。
考评机构应在接到申请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企业的考评。
第二十五条 企业通过考评的,由考评机构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该企业签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未通过考评的或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不合格的,企业应采取纠正措施并可在3个月后重新申请考评。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企业拟达标的等级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没有实名举报的向企业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并向社会公布。公示期间如有实名举报,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查,举报不属实或举报属实但不影响考评结论的予以发证;举报属实且影响考评结论的不予发证。
第二十六条 交通运输企业按照经营类别已取得国际或国家级相关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证书(证明)的企业,连续3年未发生重特大事故的,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必备条件审核后,可颁发二级或三级安全生产达标证书。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考评机构应对持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的企业实施附加考评:
(一)企业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二)企业一年内连续发生二次及以上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企业被举报并经核实其安全生产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问题;
(四)企业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其安全生产管理的重大事件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为确实必要的。
上述事故等级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确定。
第二十八条 通过附加考评并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合格的,维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的有效性。未通过附加考评或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定认为其安全生产管理存在重大问题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责令其整改,整改合格的,企业应在3个月内再次申请初次考评。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考评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撤销考评员资格:
(一)隐瞒企业重大安全问题的;
(二)考评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三)泄露企业技术和商业秘密的;
(四)收受企业财物或者为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不服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
(六)资格证逾期不申请换证的;
(七)其他不能胜任考评工作的。
因上述
(一)、(二)、(三)、(四)原因被撤销资格证的,终身不得从事考评工作;因上述其他原因被撤销资格证的,2年内不得申请考评员资格。
第三十条 考评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撤销其考评资质,并收回资质证书:
(一)违反有关考评规定和违法违规行为,不宜继续从事考评工作的;
(二)考评机构未按照主管机关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
(三)资质证书有效期满未申请换证或申请换证但未获得认可的;
(四)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应予以撤销的。
第三十一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管理人员和考评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考评规定和有关廉政规定,不得借考评工作谋取任何私利。
第三十二条 获得安全生产达标等级证书的企业每年应进行自评,并在次年1月底前将自评报告报发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交通运输行业内具有直接从事安全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事业单位,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第三十四条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证书式样和表格格式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式样,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印制、发放。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与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交通运输部的规定执行。
4.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 篇四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发电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按照“关口前移、闭环控制”的原则,实行技术管理责任制。
第二条 生产技术管理是发电企业生产设备安全、经济、环保、可靠运转的重要基础。为规范和加强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发电企业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理顺管理体制,结合点检定修、运行集控及项目管理的体制,特制订本生产技术管理标准。
第三条 发电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应当贯穿整个生产流程的全过程,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在发电设备设计、选型、安装、调试、验收、运行、检修、更新、报废等各个阶段均应执行本标准,使各项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准备、实施、分析、验收、总结等各个步骤更科学、有效、规范且具有可追溯性。
第四条 各单位应根据本标准要求制订和发布本企业的有关基础管理、设备管理、运行技术管理和检修技术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不断探索更新,认真归纳总结,使之不断完善,逐步使其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做到技术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以适应和促进生产技术的进
-2-步和发展。
第五条 发电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应采用计算机网络管理,积极推行EAM、MIS、点检系统等管理系统,资料共享,提高效率。
第六条 严格执行上级单位技术监督、电力设备可靠性等各项管理规定,完善技术监督、可靠性分析等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第七条 发电企业应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每年进行重大危险源定级评估。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规定进行演练。
第八条 发电企业应制定安全性评价、节能评价、环保评价、技术监督评价等滚动规划,健全完善工作体系、制度,按期按规定进行评价,并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注重实效,以保证机组设备安全、环保、经济、可靠运行。
第九条 发电企业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成本管理暂行办法》、《国电华北公司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加强生产费用管理,规范生产费用统计分析工作,实行好预算管理与成本控制,促进企业节支创效。
第二章 生产技术基础管理
第十条 发电企业生产技术基础管理工作应包括以下几
-3-个方面:技术标准和规程管理、台帐资料管理、技术培训管理、生产信息管理等。生产技术管理资料管理遵循以电子版为主,印刷版为辅的原则。
第十一条 技术标准和规程管理
(一)发电企业的技术管理部门应收集国家、行业和上级主管单位颁发的有关标准、规程、导则、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和管理办法,分专业定期交资料室归档保存,并及时更新、完善,保证资料室存有最新管理标准。并加强文档资料电子化管理,便于相关人员查阅。
(二)发电企业应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企业的标准、规程、规定、制度或实施细则等,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生效,发布执行。
(三)当设备、系统、逻辑发生更改或异动时,应及时办理异动手续。
(四)发电企业至少每两年修订一次本企业制定的规程、规定、标准、制度和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台帐资料管理
(一)发电企业应制订本企业的《生产技术管理档案管理制度》,技术档案形成厂、部门、班组三级管理体系,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及分工、档案的形成、积累、管理和开发利用要求。档案按照《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及《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办法》进行管理。
(二)企业在新建扩建、运行检修、技术管理、设备改造、科技攻关、物资供应等方面形成的文件材料,均应按期
-4-归档。主要包括有关规划、设计、制造、安装、验收、调试、运行和检修工作的各种文件资料;主辅设备、机具、仪器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在质量管理、技术引进、更新改造和标准、计量、监督、环保、科技攻关和科技情报管理中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等。
(三)设备更新改造、机组检修、设备系统重大试验等应在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将有关图纸、说明书、试验报告、总结等整理归档。技术资料的正本存入档案室,副本由专业保存。
(四)各专业应建立的台帐和资料主要包括: 1.通用部分
(1)职能部门、车间(分场)有关生产设备管理技术资料档案的总目录;
(2)执行的本企业生产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明细表;(3)主辅机振动监督报告;
(4)机组检修计划、设备治理计划、更改工程计划、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科技项目计划、节能项目计划、环保项目计划、技术监督工作计划等;
(5)厂家说明书和设备图纸;
(6)设备检修规程、运行规程、专业系统图;(7)设备台帐(即设备清册,含设备名称、规范、参数、及重大变更等);
(8)电站压力容器登记簿、压力容器检查检验记录;(9)热力设备及管道支吊架变形检查及调整记录;
-5-(10)管路与承压部件金属材质检查、寿命评估、老化治理记录(包括各疏水管弯头等易冲刷部位材质检查及测厚记录);
(11)设备检修技术记录(即检修台帐);
(12)设备分析(含缺陷统计分析、专题分析和月度专业分析)报告;
(13)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4)专业检验、试验、化验报告;(15)设备异动通知单;
(16)机组检修策划、管理、验收资料,冷、热态验收报告,检修总结;
(17)需监督运行的设备、部件的详细记录及监督的技术措施;
(18)更改工程、重大非标项目的技术方案、施工方案、总结报告;
(19)设备未消二、三类缺陷记录及消缺计划;(20)机组一、二类障碍及事故分析报告;(21)备品备件清册;
(22)主要设备和辅助设备评级报告;(23)重大危险源评级报告;
(24)建构筑物检测分析记录、基础沉降记录。2.锅炉专业
(1)锅炉受热面及承压部件超温超压记录、泄漏记录、原因分析及防范技术措施;
-6-(2)锅炉检查记录,受热面管子腐蚀、蠕胀、变形、磨损、过热等缺陷及处理情况;
(3)承压部件金属、化学检验报告,割管检查记录、割管金属性能试验报告、水冷壁结垢量和年沉积率分析报告;
(4)安全门定期检验校对记录和排汽试验记录;(5)空预器的腐蚀、堵灰、磨损及漏风记录;(6)磨煤机出力试验报告;
(7)除尘器修后空载试验报告及除尘效率报告;(8)输灰管线运行维护记录;
(9)储灰场大坝自然沉降定期检验记录、基准点、观测点、坡面、坝前积水、坝体检查等记录;
(10)脱硫系统运行维护记录。(11)脱硝系统运行维护记录。(12)脱汞系统运行维护记录。3.汽(燃气)机专业
(1)机组调节系统静态试验或仿真试验和超速、甩负荷试验报告;
(2)转子叶片频率测试报告;(3)机组阀门关闭时间测试报告;(4)凝汽器、加热器泄漏及堵管记录;
(5)机组大轴晃度、轴位移、各轴承及轴振动测试记录及异常分析报告;
(6)机组正常起动过程中的波德图和实测轴系临界转
-7-速值;
(7)正常情况下盘车电流值及电流摆动值记录;(8)历次停机惰走曲线记录及与典型工况下的惰走曲线对比分析;
(9)停机机组本体金属温度下降曲线及温度记录;(10)典型工况起动曲线和停机曲线;(11)DEH功能说明及操作手册;(12)机组试验档案;(13)机组事故档案;
(14)转子技术档案(转子原始资料,包括制造厂提供的转子原始缺陷和材料特性;历次转子检修检查资料;机组主要运行数据、运行累计时间、主要运行方式、冷热态起停次数、起停过程中的温度、压力、负荷变化率、超温超压运行次数和每次时间及累计时间、主要事故情况的原因和处理。);
(15)缸体、转子、螺栓等部件金属检查报告,螺栓伸长检测记录;
(16)承压部件金属、化学检验报告。4.电气一次专业
(1)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报告;(2)电气设备定期预防性试验报告;
(3)发电机护环和转子锻件的金属检验报告;(4)发电机定子绝缘监测记录;
(5)电气设备红外监测记录及定期分析报告;
-8-(6)电气设备外绝缘爬距资料;
(7)升压站所属污区等级、盐密、灰密值实测记录;(8)接地网接地电阻测试及开挖检查记录;(9)生产区域避雷设施检查记录。5.电气二次专业
(1)励磁回路绝缘监视装臵的测试记录;
(2)继电保护和自动装臵的定期检验记录报告、设备调试报告;
(3)继电保护(包括故障录波器)月度动作统计和分析报告;
(4)蓄电池的充电记录、核对性放电记录、定期测试记录;
(5)充电装臵的定期检验记录;
(6)直流系统绝缘监察装臵定期检验记录;(7)直流系统电压监察装臵的定期检验记录;(8)励磁调节器定期检验报告;(9)最新保护定值表。6.热控专业
(1)热工联锁保护装臵定期试验记录,联锁保护投退审批情况记录;
(2)自动调节装臵投入时间统计记录、定期试验记录、调节品质统计记录及动、静态参数修改记录;
(3)主要仪表定期校验记录;(4)事故顺序记录仪定期试验记录;
-9-(5)DCS系统抗射频干扰能力测试记录;
(6)DCS测点接入率统计记录、完好率统计记录及定期试验记录;
(7)DCS供电系统定期切换试验记录;(8)DCS接地系统定期测试接地电阻记录;(9)DCS时钟定期校准记录;
(10)DCS系统主要模件、主要控制器、通讯网络冗余、定期切换试验记录;
(11)DCS环境温度、湿度、灰尘定期测试记录;(12)DCS(含工程师站、操作员站、历史站、CRT、LCD、机柜等设备)滤网定期清洁更换记录;
(13)DCS工程师站使用记录;(14)最新保护定值表。7.化学专业
(1)化学监测日报、月报、季报和总结;(2)化学仪表校验记录;
(3)水质全分析记录,油质分析记录;(4)燃煤、燃油分析记录;
(5)氢气纯度、湿度检测分析记录;(6)锅炉烟气检测分析报告;(7)进厂化学药剂质量检查记录;
(8)脱硫废水、工业废水处理及外排废水分析记录;(9)停用设备保养措施及实施情况记录。8.燃料专业
-10-(1)接卸煤设备、报警装臵、自动保护、闭锁装臵试验记录;
(2)铁路调车信号、通信和闭锁装臵试验记录;(3)煤场及输煤系统等生产环境煤尘检测记录;(4)油泵房内可燃气体测试记录;
(5)贮油罐本体及基础情况检查记录,贮油罐安全附件试验记录;
(6)油区防雷设施及防静电设施检查记录、接地电阻测试报告;
(7)燃油存量及盘点记录;
(8)煤场存煤煤种、煤质、煤量等记录及每次盘点记录;
(9)燃煤的掺配管理制度。第十三条 技术培训管理
(一)发电企业要建立健全“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机制,制定本企业《生产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实现生产人员培训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企业技术培训应建立健全厂、部门、班组三级培训网络,明确各级培训人员的职责及权限。
(三)按编制企业生产培训规划及培训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对运行人员进行仿真机培训是必须项目。
(四)从事运行、点检、特殊工种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五)积极组织、参加各级各类技术、技能竞赛,以竞赛促培训,努力提高生产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十四条 生产信息管理
(一)发电企业应积极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管理手段,不断完善MIS、SIS、EAM、绩效管理、耗差管理、生产任务等管理系统,不断提高生产指标、技术监督、缺陷管理、可靠性管理、计量管理、检修管理、物资备件管理、能耗分析等的管理水平。
(二)发电企业应设立专门机构对DCS等生产控制系统进行监管,确保安全可靠。企业的MIS等管理网络只能从DCS等生产控制系统中提取必要数据,严禁向DCS等生产控制系统传输数据,且必须按相关规定采取设臵防火墙等可靠的隔离手段,严防病毒从MIS传入DCS等生产控制系统。
第三章 设备管理
第十五条 发电企业设备管理应推行点检定修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以强化设备寿命管理为主线,以全过程管理工作为基础,以落实各级人员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健全设备管理规章制度,使设备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工作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设备分工(责任制)、设备定期检测分析、设备检修、设备缺陷、设备维保周期(有效期)、设备润滑、设备异动、反事故技术措施、设备更新改造、备品备件、技术监督、设备可靠性、技术进步及科技项目等管理。
-12-第十六条 设备分工(责任制)管理
(一)发电企业应制订《设备分工管理规定》,落实设备管理责任制,做到全部设备(系统)都有责任部门、责任人。设备部(生技部)、车间、班组应参照本企业《设备分工管理规定》制订本单位设备分工管理办法,做到台台设备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并随人员的变更及时变更。
(二)《设备分工管理规定》应根据设备专业属性、功能和明显的现场界面划分,并应考虑设备管理的系统性和连续性,一般情况下宜将专业属性和功能上不可分离的最小单元的设备归属一个单位管理,最大限度地从管理上避免责任不清、推诿扯皮。
(三)外包给其它单位负责运行、维护、检修的设备及系统,发电企业应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和设备管理责任人,严禁以包代管。
第十七条 设备点检分析管理
(一)发电企业应明确点检人员是设备管理责任人,制定设备检查周期、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方法等,对每台设备进行跟踪检测,并做好记录和统计分析,掌握设备劣化趋势,控制设备健康状态。积极开展精密点检、状态检测技术和诊断分析技术的研究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应用。
(二)发电企业应开展设备异常分析工作,制订本企业《设备异常管理标准》,根据点检结果做出趋势分析,对出现的异常,由点检人员负责分析并编写《异常分析报告》,-13-其内容应包括异常现象描述、异常原因分析、可能引起的后果及应采取的对策等。对不安全现象早发现、早准备、早处理,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设备管理部门每月组织检修、运行专业人员进行设备分析,结合设备缺陷分析、主要异常分析、运行定期分析、设备检测统计分析(振动、红外测温、油质等)及技术监督发现的问题,分专业对设备状态进行评价,明确下一阶段的点检重点、消缺重点和工作重点。
第十八条 设备缺陷管理
(一)发电企业应制定本单位《设备缺陷管理实施细则》,明确缺陷分类及各类缺陷处理时限的要求。对重大缺陷、需要降负荷、停机处理的缺陷,要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部和调度局汇报并提出消缺申请。
(二)要定期对缺陷发生情况分别按缺陷类别、发生原因分专业进行统计分析,并对消除情况和遗留缺陷进行汇总,对重大缺陷和频发缺陷要进行专题分析并制订解决办法。
(三)对于短期内不能消除的缺陷,应制订消缺的技术组织措施,落实方案、备件、材料,具备条件时及时消除,各专业应在批准的消缺时间内对本专业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或维护。
(四)设备缺陷从填报、确认、消除、验收到终结实行计算机系统全过程管理。
第十九条 设备维保周期(有效期)管理
(一)发电企业应按技术监督规程、计量法规、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检验规程等要求,对高温高压部件、仪器、仪表、压力容器、电气绝缘等严格按周期进行定检或校验;对使用中会发生劣化、磨损、腐蚀、疲劳、剥落、老化、性能退化等的设备或部件,应根据其设计寿命等因素,实施有效期管理,按周期对其进行检查、检修或更换。
(二)定修周期应按以下几个因素确定: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程、规定和相关标准;制造厂提供的设计技术资料;检修工艺规程以及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程度和备用容量;设备状况、实际运行条件以及同类型设备检修维护经验等。
(三)对纳入维保周期(有效期)管理的设备或部件,应建立台帐,标明设备或部件的检查、检修周期,记录上次检查、检修时间、内容,结合机组检修计划、运行状况等安排下次维保。
(四)当设备、部件、材料或运行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维保校验周期。
第二十条 设备润滑管理
(一)发电企业应对所有润滑设备进行分类,依据标准、规程、厂家说明书及运行方式制订《设备润滑管理制度》,明确设备名称、加油部位、加油方式、加油种类、加油标准、换油周期和责任分工。当润滑油种类发生变化时,应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
(二)需用专用设备加油或检修时一次性加油的设备一般由设备维护人员负责完成,并对加油情况做好记录。
(三)设备管理人员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 设备异动管理
(一)发电企业应制订《设备及系统异动管理制度》,明确异动申请和审批程序、异动单内容填写、异动执行和验收、异动单归档等要求。以下范围均应纳入《设备及系统异动管理制度》的管理范畴:
1.检修或改造引起设备规范、运行方式的变动; 2.管路系统、阀门、支吊架的变动; 3.电缆的变动;
4.热工电气设备、线路、原理、功能、软件逻辑及定值的变动。
(二)设备异动应由相关单位填写设备异动申请单,向设备异动相关管理部门申报,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并按程序报副总工程师及以上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与电网运行方式有关的异动需经电网主管部门批准。
(三)设备异动单应标明设备异动原因、异动前后设备及系统状况,并附图说明。
(四)设备异动完成后,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进行验收,异动单经验收签证完毕及时归档,并及时修订设备台帐、记录、检修作业文件包、系统图、接线图、逻辑图等资料,修改备品配件图纸和储备量,对新增设备进行分工;凡设备异动构成固定资产变动时,应办理固定资产增加(报废)手续,并报财务主管部门备案。
(五)异动设备投入运行前应由运行管理部门向运行
-16-人员进行交底,修改和增补异动后设备的编号、命名和标志、标识,必要时制定专门运行措施或修改相应的规程、制度、图纸,并事先组织运行人员学习和考试。
(六)发电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对设备异动单进行整理并修订相应的图纸、资料和规程、规范,修订周期一般不超过二年。
第二十二条 反事故技术措施管理
(一)发电企业应制订《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管理制度》,明确反措编制的责任分工、立项依据和审批程序、项目的实施和验收、统计检查和评价总结等要求。
(二)发电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反措项目计划的编制和管理,要根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及电力生产的各种事故案例分析、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种文件要求,结合生产设备存在的问题,依据安全性评价、技术监督、运行分析、设备诊断分析等情况,经过各专业技术人员认真讨论,制订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企业应以正式文件下发各部门,落实方案、完成时间和责任人。计划的编制工作一般应在大小修、更改计划制定前完成。
(三)设备管理部门在编制生产费用计划时,应保证反措项目的资金落实。
(四)各执行单位应把当月应执行的反措计划项目列入当月的工作计划中去,以保证计划的完成进度。计划项目完成后,项目责任单位组织进行项目验收。对重大反措项目,应由企业主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会同项目责任部门进行竣
-17-工验收。
(五)发电企业设备管理部门每月应定期进行反措项目完成情况检查,统计计划完成率,对不能按计划完成的项目及时进行分析、协调处理,保证计划的全面落实。每季、年应对反措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
(六)企业本反措计划表和上反措计划完成情况统计分析报告(重大反措项目应有专题报告),应于每年的1月底前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对于当年确实不能完成的项目要提前上报申请,经批准后可跨转到下一实施。
第二十三条 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管理
(一)发电企业应根据公司相关技术改造项目管理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编制本企业《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二)发电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应结合本企业设备运行状况、运行年限、设备技术水平、国家环保能耗及产业政策要求,按《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生产型资本性支出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在每年9月1日前完成本企业更新改造项目计划和三年滚动规划的组织编制,并报送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更新改造项目要优先安排影响设备安全、电网安全、环境保护、经济运行的项目。
(三)更新改造项目立项前应按规定编制《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主要技术方案、所需费用和效益分析,经报主管部门批准并落实资金后方可实施。
(四)更新改造项目的实施采用项目管理制,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项目开工、竣工报告等各项制度,实施工程全过程管理,必要时实行项目监理制,加强项目质量验收,保证施工质量和改造效果。
(五)更新改造项目完工后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要求,对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办理固定资产变动手续,报财务主管部门。
(六)更新改造项目完成后应做好项目实施后的效果跟踪、工程验收、总结和项目后评估工作,并及时(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编写《项目完工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概况、计划费用、实际发生费用(超出计划应有详细原因说明)、验收情况及遗留问题、安全经济效益评价分析等。重点及以上项目的竣工报告应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和集团公司项目主管部门。
(七)对于更新改造项目的实施情况,各单位应于12月底前,编写项目工作总结,内容包括项目完成进度、质量、资金使用情况及效果等,报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四条 备品备件管理
(一)发电企业应制订本企业《备品备件管理规定》,明确管理要求和职责分工,使备品备件从订货到验收、入库、保管、领用、报废的各个环节均实行规范化管理。
(二)发电企业应依据本企业或同类设备的其他企业经验以及市场规律制订本企业《生产用备品备件清册》和《事故备品备件清册》,标明备品备件品种、规格、型号、用途、-19-图号、在装量、应备量、库存量等。应备量的确定要做到既不影响安全生产又不过多积压资金,备品备件消耗后要及时补充。设备系统经过更新改造或重大修理后,要及时修订备品备件清册。
(三)发电企业必须推行网上采购系统,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严格审查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能力、业绩、信誉等,把好第一道关。对于有明确入网规定的物资,必须选用有《进网许可证》的产品。
(四)发电企业应加强备品备件的到货验收工作,合金部件应进行光谱复检,热工和电气类设备、仪表、测量元件使用前应进行试验或校验。
(五)事故备品应做到帐、卡、物相符。事故备品领用须经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库存事故备品应按保管规程,定期进行保管保养、试验,做到质量合格、无损伤、变质。
第二十五条 技术监督管理
(一)发电企业要贯彻落实国家、行业、上级主管单位有关技术监督管理政策、规程、标准、制度、技术措施等规定,制定本企业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标准及实施细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采用科学有效的手段,对企业电力生产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监督管理。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二)发电企业要成立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由主管生产的副厂长(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任组长,领导本企业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设技术监督管理专责工程师,技术监督专责人员应参加岗位培训并取得岗位资格证书。要建立技术监督三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各项技术监督网络,明确各级技术监督人员责任分工和监督范围要求,按规定定期开展活动。
(三)发电企业应制定技术档案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各种技术监督工作档案、规程、制度、资料、报告。设备制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及技术改造等电力建设和生产全过程的技术监督原始档案和技术资料,应做好归档保管,并确保其完整性和连续性。被监设备应有:技术规范、技术指标和检测周期,相应的检测手段和诊断方法,全过程的技术监督数据记录。
(四)发电企业应结合大、小修和技术改造工程,按规定编制各项监督计划(包括定检、维修监督计划,设备检修、“预试”周期检验计划等辅助计划),监督计划要求具体、全面,应报上级技术监督单位审核后严格执行。定期召开本单位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会议,落实技术监督管理的工作计划,协调、解决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技术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做好总结、考核。
(五)发电企业应做好技术监督的定期工作,按规定周期对设备进行检测、试验,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重视历史数据间的比较、分析和评价,各项技术监督指标应符合国家、-21-行业及上级公司有关规定或监督规程要求。技术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落实到人,限期整改,使被监设备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六)加强对技术监督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保证技术监督人员持证上岗。
(七)国家、行业技术监督标准规程等资料应按规定配臵齐全。
(八)按国家、行业计量管理体系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企业计量管理网络、制度、标准、台帐,设立计量管理专责人,做好量值传递,保证计量量值的统一、准确、可靠。企业应保证计量器具配备率、检验率达到标准。应制定能源计量器具、标准计量器具、在线计量器具周检计划,并严格执行,加强证书报告保存管理。应对计量工作进行好总结。
(九)发电企业应按技术监督规程规定和上级监督要求执行好技术监督管理报告制度。其中定期上报公司技术监督中心文件如下:
1.每月度监督项目及指标完成情况,应按规定格式于下月5日前报送。
2.每季度监督项目及指标完成情况,应按规定格式于每季度后第一个月15日前报送。
3.每年10月31日前应报送下一的技术监督工作计划。
4.每年1月15日前应报送上一的技术监督工作总结。
-22-5.发现被监设备出现异常或事故,应按照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异常情况报告制度”要求立即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及公司技术监督中心和所委托的技术监督服务单位报告。
第二十六条 设备可靠性管理
(一)发电企业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电力可靠性管理的政策、法规、行业规定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办法》等上级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企业的可靠性管理工作标准及实施细则。
(二)发电企业要成立可靠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生产的副厂长(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任组长,领导本企业的可靠性管理工作,设备管理部门或企业指定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设可靠性管理专责工程师,可靠性专责人员应参加岗位培训并取得岗位资格证书。要建立健全可靠性管理网络体系,定期开展设备可靠性指标分析、评价活动,发现设备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结合设备的运行方式、检修、维护和技术改造等工作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超前控制事故的发生,提高设备的可靠性水平。
(三)发电企业要推行量化的可靠性目标管理,将公司下达的可靠性指标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岗位,并严格考核。定期对可靠性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自查。
(四)建立可靠性管理台帐,包括:基础数据报表、设备规范、设备变更记录及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有关措施、技术分析、工作总结等。
(五)发电企业要按《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DL/T793)、《输变电设施可靠性评价规程》(DL/T837)、《电力可靠性基本名词术语》(DL/T861)、《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火力发电机组可靠性评价实施办法》、《风力发电机组可靠性评价规程》、《燃气轮机组可靠性评价规程》等规定,建立可靠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高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水平,贯彻及时、准确、完整的原则,对发电设备及输变电设施的可靠性指标进行采集、统计、计算、分析、评价、审核和报送。新机组从投产之日起开始进行可靠性统计。各发电企业对非计划停运、非计划降出力事件必须客观、认真地分析原因,并详细记录。
(六)发电企业要严肃可靠性管理工作,做到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向集团公司、地方可靠性管理部门报送可靠性数据。要确保报出数据的一致性,做到事件定性、代码准确,事件和内容无遗漏,客观地反映设备健康状况和运行维护检修水平。各企业报送的电力可靠性信息有变化或有错误时,应当及时更正,并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发电企业每月3日前将上月主机可靠性数据报送公司安全生产部;每季度后第一个月3日前将上季度主要辅机、输变电设施的可靠性数据报公司安全生产部;每年1月10日前将上电力设备可靠性分析总结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向公司报送电力可靠性信息的范围:
1.25MW及以上容量的火电机组、40MW及以上容量的水电机组、15MW及以上容量的燃气机组、100KW及以上容量风
-24-力发电机组可靠性信息。
2.200MW及以上容量的火电机组的辅助设备可靠性信息。
3.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设施可靠性信息。4.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报告和电力可靠性技术分析报告。
5.重大非计划停运、停电事件的分析报告。第二十七条 技术进步及科技项目管理
(一)企业应按《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等上级单位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进步及科技项目管理,并有效地组织实施。应制定完善本企业科技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技管理网络,并正常开展活动。制定技术进步中长期规划、计划和科技项目计划,并纳入企业的工作计划,保证计划完成率。
(二)每年第三季度按要求及时向上级公司提交申请材料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规定及时上报科技项目执行情况。科技项目完成后,应在一个月内报送结题报告,并提出验收申请。科技工作应及时进行总结并报公司安全生产部。
(三)科技项目费用的使用必须遵守财务制度,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科技项目费用应按批准额度使用。
第四章 运行技术管理
-25-第二十八条 运行技术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发电企业运行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贯彻落实“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加强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运行人员的素质和操作水平,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杜绝误操作,认真监盘,深入开展运行分析,及早发现设备存在的不正常现象,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事故防范措施和处理预案。注意积累运行资料,为设备的更新改造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
(二)发电企业应按照公司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实行运行集控制和辅控集控制,服从电网的统一调度管理,设备的启、停及重大操作、试验等必须实行全厂统一调度,保证生产系统的指挥、协调、控制和管理通畅。
(三)制定各项运行管理制度,加强技术培训,做到全部运行岗位持证上岗。
(四)运行人员应努力学习新技术、新方法,并积极推广,提高机组安全经济运行水平,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
(五)机组启、停及重大操作和事故处理,应严格执行相关人员到场制度,生产领导和运行技术人员应对运行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
(六)机组发生重大异常或故障跳闸,除按调度渠道报告外,应尽快将故障情况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九条 运行规程、系统图和文件的管理
(一)规程的编制与修订
-26-设备运行规程是运行值班人员进行各类操作、调整、检查、试验及事故处理的准则和依据,要求正确、全面和可操作,文字简单、明了。规程应根据制造厂技术资料和设计资料,参照行业相应典型运行规程、导则等有关规定及现场运行经验编写。运行规程的颁布、修订须经总工程师批准。运行规程应根据已发生的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上级反事故措施和设备异动情况随时进行补充与修订,一般2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设备运行规程应包括如下内容:
1.引用标准和设备规范;
2.设备的操作程序,以及正常和极限的运行参数; 3.设备异常情况的判断和事故处理;
4.分散控制系统的主要逻辑关系及机电炉等各专业的保护联锁定值;
5.设备运行中的检查和维护; 6.设备定期倒换和试验规定。
(二)应具备的运行规程:
1.主机集控运行规程(或轮机运行规程、锅炉运行规程、电气运行规程、热网运行规程、升压站运行规程、风电场运行规程等);
2.辅控网运行规程(或输煤运行规程、除尘除灰运行规程、化学运行规程、循环水系统运行规程、脱硫运行规程、脱硝运行规程、废水处理运行规程、原水中水运行规程等)。
(三)相关专业规程: 1.继电保护规程;
-27-2.热控系统规程; 3.消防规程; 4.其它规程。
(四)系统图
系统图必须真实反映现场设备系统实际,以便指导运行人员正确操作和故障分析。系统图应根据设备、系统变动情况随时进行修改。运行系统图的修订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并实行统一标准的CAD绘制。应具备的系统图:
1.炉侧系统图; 2.机侧系统图; 3.电气一次系统图; 4.电气二次系统图; 5.除尘除灰系统图; 6.循环水系统图; 7.化学系统图; 8.输煤系统图; 9.脱硫系统图; 10.脱硝系统图; 11.消防系统图; 12.地下管网系统图; 13.热工保护联锁逻辑图; 14.热工CCS和DEH控制图; 15.原水、中水系统图; 16.废水回收系统图;
-28-17.其它系统图。
(五)应具备的法规、规程、制度,并及时更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安全事故应急处臵和调查处理条例;
4.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5.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企业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6.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7.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8.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9.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 10.电网调度规程;
11.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预防措施; 12.其它法规文件。第三十条 运行记录管理
(一)值班日志管理
运行岗位值班日志是反映运行岗位活动的历史记录,是接班人员了解非在岗时间设备、系统状况的重要手段,不同岗位值班日志保存期限为1-3年,值长日志宜长期保存。
1.运行日志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1)运行方式及变更;
(2)运行操作(包括启停、试验、切换及热工或继电保护的投停等工作);
-29-(3)调度命令(包括值长指令及操作步骤)及上级指示;(4)发生的事故、异常、设备缺陷及其处理情况;(5)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和工作票管理;(6)与相关岗位的联系事项。2.运行日志填写要求:
(1)日志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用词规范,字迹工整;(2)与相关岗位的联系要写明时间、地点、操作人、下令人、通知人等;
(3)设备名称有双重编号的要写明双重编号;(4)设备正常启停及调整操作记录要完整、简明扼要;(5)详细填写接受或发布的指令、故障及其处理情况等重要内容。
(二)运行表单管理
运行表单是运行人员通过量化的数据参数了解设备系统运行状况的一种手段,是进行运行分析的依据之一。发电企业应根据机组实际情况、岗位特点确定各岗位运行表单内容,以反映该岗位所辖设备的运行状况。运行表单必须真实、准确、字迹清楚,一般保存期为1-3年,典型表单应长期保存。
(三)专项记录管理
在运行日志和运行表单的基础上,发电企业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立一些专项记录,以便于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一般应有:
1.工作票登记本:记录工作票号、缺陷单号、工作类型
-30-(热力机械、电气一种、电气二种或明火工作)、工作内容、发出时间、终结时间等内容。
2.停送电记录簿:记录设备名称编号、操作时间、操作人、许可人、对应工作票号等内容。
3.绝缘记录本:记录测量时间、被测设备名称、设备电压等级、使用仪表、测量值、环境温度、吸收比、测量原因、测量结论、测量人等内容。
4.设备定期试验记录本:记录定期试验轮换设备、试验时间、试验数据、分析结论、试验人员等内容。
5.临时地线登记本:记录地线编号、安装日期、安装地点(包括机组)、安装执行人、安装发令人、地线号码、拆除发令人、拆除人、拆除时间、地线存放地点等内容。
6.调度命令登记本:记录接令人、发令人、发令时间、命令内容、操作执行人、操作完成时间、回令人、回令时间以及回令接受人等内容。
7.保护室、制氢站、油库、消防泵房、危化品库等进出登记本:记录进入保护室等处的人员、进入时间、批准人员、进入原因、离开时间等内容。
8.钥匙借用登记本:记录钥匙借用时间、借用人、借出人、归还时间等内容。
9.收发讯机试验记录本:记录线路名称、测试时间、测试人、测试结果等内容。
10.热工保护与联锁投退登记本:记录热工保护联锁退出时间、保护联锁内容、批准人、退出操作人、投入时间、-31-投入操作人等内容。
11.保护装臵定值及校验记录本:记录设备名称、保护或装臵名称、保护定值、定值变化情况、保护校验时间、校验人、校验结果、异常及处理情况、注意事项等内容。
12.设备异动登记本:记录异动时间、异动专业、异动简要内容、设备或系统异动工作单编号、异动批准人、异动登记人等内容。
13.反事故演习记录本:记录主持人、题目、运行方式、日期、天气情况、事故现象、参加演习人员、处理顺序、演习评价等内容。
14.生产知识考问讲解记录本:记录出题人、出题时间、题目内容、答题人、解答内容、答题评价及评价人等内容。
15.设备缺陷记录本,宜采用微机管理:记录缺陷发现时间、缺陷内容、缺陷发现人、缺陷单号、缺陷处理方法、缺陷处理结果、缺陷处理人、缺陷消除确认人等内容。
16.调电记录本:记录班次、调电计划时间、预计调电计划、实际调电、实际发电、各台机组实际发电、违约电量、违约原因、各机组AGC投退、一次调频情况等内容;
17.调煤记录本:记录班次、各机组接班飞灰、各煤仓煤位或粉仓粉位、对燃料的热值要求、实际热值情况、各磨煤机的预计启动时间等内容。
18.解锁钥匙使用记录本:应记录解锁时间、解锁设备、解锁原因、批准人、解锁执行人等内容。
19.主再热汽超温超压记录本:记录锅炉主再热汽超温
-32-超压值、超限时间、恢复时间、记录人等内容。
20.过热器、再热器管壁超温记录本:记录锅炉过热器、再热器管壁温度超限时间、恢复时间、记录人等内容。
21.炉膛负压超限运行记录簿:记录炉膛压力超限值的运行时间、原因、记录人等内容。
22.重大操作到场记录本:记录重大操作应到场岗位人员到场时间、离场时间、签字情况等内容
随着发电企业自动化管理(MIS)水平的提高,以上各项记录本均可纳入计算机管理。
第三十一条 运行资料管理
(一)机组典型记录
每台机组每月应有各专业各种典型工况下的全面数据记录;同时在正常启停机及故障时,应记录机组实际的惰走曲线及升降压、升降温曲线等。对于供热机组,应有典型供热工况全面数据记录。典型记录要长期保存。
(二)报警记录
机组报警记录是反映机组是否偏离正常运行工况的重要数据,是进行运行分析的重要依据之一,必须精心管理。对于有计算机报警打印的机组,应对其报警打印记录定期收集、分析,对于没有计算机报警打印的机组,运行人员要记录报警时间、内容、产生原因。
(三)事故分析报告
运行事故分析报告对运行人员有很大的指导和借鉴作用,对其进行分析学习也是提高运行水平的一种手段。
(四)各种试验报告
机组进行漏风试验、真空严密性试验、超速试验、甩负荷试验、深度调峰试验、制粉系统试验、燃烧系统调整试验、滑压定压运行对比试验、发电机进相试验、汽机调节系统静态试验、励磁系统试验、各种运行方式对比试验及检修(技改)前后的热效率试验等试验报告要妥善保管,以供运行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参考。
(五)各种技术资料
发电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编制本企业《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实施细则》,制定事故异常防范技术措施,如防止煤仓蓬断煤、电网故障时保厂用电等措施,供运行人员使用并妥善保管。
第三十二条 运行分析管理
(一)运行分析是通过对设备状态、操作监视、异常现象和运行经济指标等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设备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改进运行措施和对策,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的重要活动。各发电企业应每月召开一次运行分析会议。
(二)运行分析的重点内容为:
1.通报上月生产计划和经济指标(包括节能项目)完成情况,对上月及累计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主要运行参数和运行方式的安全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提出改进运行的措施。
2.通报上月机组可靠性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到年底完成-34-可靠性指标在运行管理上所采取的措施。
3.对各专业运行情况、技术监督指标、目前设备系统存在的问题、与机组设计值进行分析比较,提出建议措施。
4.重大和频发的设备缺陷。5.异常运行情况。
6.设备的检修质量、试验状况及设备健康水平。
(三)运行分析,包括岗位分析、定期分析、专题分析。岗位分析的主要依据是交接班检查、巡回检查、监盘等所获得的运行参数变化及设备的状态变化信息,查明变化产生的根源与实质,使运行岗位人员明确设备系统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岗位分析是运行人员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它的开展深度是运行人员值班质量和技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必须做好有关记录,运行管理人员要进行审核。
定期分析一般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一般是由专业技术人员对运行表单、典型记录、各种曲线等数据进行整理,针对一段时期内设备系统参数、数据的变化趋势、规律、试验结果以及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专题分析是对发生的事故、异常、事故处理等进行总结分析,对影响机组安全性、经济性和可靠性的问题提出改进运行操作、加强运行管理的措施,特别是抓住机组启停过程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运行中发生的老大难技术问题和频发性的异常操作或工况,深入剖析其产生的根源,从管理上、-35-技术上制定相应的措施,指导日后的运行工作,并提出设备维修和改造建议。
第三十三条 “两票三制”管理
(一)“两票三制”在提高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经过多年的实践摸索出来的成功经验,也是运行管理的基本制度。发电企业应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二)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作票和操作票是对发电设备及系统在启动、运行、停运过程中和在停运期间进行各类检修、检查、实验、测试等项工作以及运行人员对设备进行各类操作的依据,是检修人员安全施工、运行人员安全操作的保证。
发电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依据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发电企业操作票管理制度》,编制本企业具体可行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以确保发电设备在进行各类检修维护工作中不发生不安全现象。
动火工作票是针对动火工作的特点提出的,它是工作票的延伸。在动火工作管理中,发电企业应对各区域的动火级别、动火工作的具体要求、各级人员的职责分工、动火工作票的使用标准进行严格规定。在已停运的可能引发爆炸、剧毒等危险的设备上进行动火工作时,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主管厂领导批准。
发电企业的操作票管理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安全正确操作的基础上,对使用操作票的范围、使用操作票的-36-种类、设备设施以及操作人和监护人等必备条件、操作票的填写要求、操作的具体程序、操作票的统计与考核做出明确的规定。
(三)交接班管理制度
交接班管理制度是运行工作的基本制度之一,也是发电企业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的组织措施,通过它的实施将轮班制的运行人员的劳动协作关系有机地组织起来,保证了电力生产的连续性、安全性。
交接班管理制度应对运行人员的交接班方式、交接班的主要内容、交接班期间的注意事项、交班与接班的检查及准备工作、班前会与班后会具体要求,并对在交接班期间发生异常等情况做出详细规定。
(四)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设备巡回检查制度的严格执行能够及时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及变化规律,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故障或隐患,对确保安全经济生产起着重要作用。发电企业的设备巡回检查制度要对巡回检查的人员、方法、路线、项目、周期等有明确、详细的规定,以保证检查工作的协调、统一、规范。
(五)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制度
设备定期试验、定期轮换工作的正确开展,能够及时发现设备的保护、报警以及备用设备的具体问题。发电企业应认真研究确定各专业系统设备在启动、运行、停运、检修、备用等各阶段所需定期试验或轮换的项目、周期、试验人员等,并对试验要求做出明确的规定,合理调度设备运行,保
-37-证备用设备的可用。
第三十四条 运行计划管理
(一)为了提高运行管理水平,运行工作应实行计划管理,以保证工作的前瞻性。运行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根据季节或环境变化确定标准运行方式。2.根据运行方式的变化制定合理的经济技术指标和措施。
3.制定季节性反事故措施。4.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考试管理。5.热力试验项目及计划管理。
6.机组计划检修、停备的启停及试验、试运计划管理。7.其它运行生产计划管理。第三十五条 其它相关管理
(一)发电企业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危险点分析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预案演练,以减少事故和提高事故处理操作水平。
(二)发电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生产调度管理制度,保证生产指挥系统畅通,对中调管理调度以及电厂管理调度的设备的检修、试验、计划申请、批准程序、批准人员、发生紧急缺陷的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使设备的启停调度严格有序。服从调度命令,按调度曲线合理安排机组运行方式,确保机组设备安全、环保、经济、可靠运行。
(三)发电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运行岗位责任制度,明确
-38-每一个运行岗位的职责。
(四)发电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运行值班管理制度,明确运行值班人员在值班过程中所从事的操作、监护、监盘、调整、巡视、抄表以及值班纪律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五)发电企业必须搞好工器具的建帐、定期维护、试验与校验、借用、报废等规范化的管理工作。
(六)发电企业应加强对主(辅)控室、继电保护室、热控电子间、电气开关站(变电站)、配电室、制(供)氢站、油库、消防泵房、化学药品贮运间等重要生产场所管理,建立规章制度,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第五章 检修技术管理
第三十六条 检修技术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执行GB/T19001质量管理标准,根据PDCA循环的质量管理办法,推行全过程管理,执行标准化作业,开展好设备检修的策划、实施、验收、总结、归档和后评估工作,以实现机组修后长周期安全、稳定、环保、经济运行。
(二)发电企业应根据集团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办法》、《风力发电设备管理规定》及《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T-838)等规定对发电设备检修管理的原则要求,结合本厂设备点检定修实际情况,制定设备检修管理计划,逐步
-39-实现状态检修,提高设备可靠性,降低检修维护成本。
(三)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编制质量管理手册,完善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加强工序和过程管理。机组A/B级检修推行监理制度,以加强对检修质量的监督和考核。
(四)检修中应积极推广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效率,缩短工期,节约材料,避免浪费,提高设备技术水平,有效降低检修费用。
第三十七条 检修计划管理
(一)火力发电设备计划检修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检修为恢复性、改进性大修。B级检修为针对性、扩大性小修,工期处于A、C级检修之间,视机组状况一般在两次A级检修间安排一次。C级检修为设备标准小修,一般间隔为10-12个月,年内有A、B级检修的机组不安排C级检修。D级检修停用期约为C级检修的一半,主要利用节假日及电网低谷期间进行检修。
风力发电设备检修工作包括定期维护、状态检修、计划大修。定期维护是指对风电设备开展的检查、保养和预防性试验等工作,维护间隔和工作内容执行设备厂家规定;状态检修是指根据设备状态监测结果及运行状况对重要部件(如叶轮、齿轮箱、发电机、主轴等)开展的专项检修;计划大修是指对投运时间在10-15年的机组或等效利用小时累计超过3万小时的机组采取的预防性检修。风电机组检修维护间隔应根据厂家规定、设备运行状况和当地气象条件综合确
-40-定,海上和沙尘暴多发地区的风电机组应适当缩短检修间隔。机组维护检修应安排在少风或无风季节进行,减少弃风,提高风能利用率。
(二)发电企业应按《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和集团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办法》、《风力发电设备管理规定》等制度的要求,每年编制定检滚动规划和次检修计划,经充分论证、研究和生产厂长(副总经理)批准后,于8月15日前报送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
定检滚动规划主要是对A/B级检修后需要在下一轮A/B级检修中安排的重大特殊项目进行预安排。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上次A/B级检修的时间、重大特殊项目的立项依据和重要技术措施概要、预定检修时间、预定停机天数、需要的主要备件和材料、工器具等。
检修项目计划主要根据本厂的主、辅设备检修间隔、设备技术指标和健康状况,结合3-5年定检滚动规划进行合理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检修项目名称、检修级别、检修主要标准项目、特殊项目及立项原因、主要技术措施、检修进度安排、工时和费用等。主要设备按单台列计划;辅助设备按系统分类作为独立项目列计划;生产建筑物按名称列单位工程;非生产设备按其设施名称列单位工程;特殊项目应逐项列计划。
第三十八条 检修策划管理
(一)基层企业应按照公司下达的检修计划及早编制检修策划文件并落实各项准备工作。B、C、D级检修策
-41-划一般应提前3个月,A级检修(大修)策划提前6个月,提前1个月具备开工条件。
(二)检修策划管理文件、检修作业指导书等一般应在检修开工前1个月内编制完成,由生产领导批准后执行。文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检修实施目标、任务;
2.检修组织措施(机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等); 3.检修中应执行的安全、工艺、质量管理标准及规定; 4.检修项目进度和网络计划图; 5.外包项目计划;
6.技术监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计划; 7.机组检修备品材料计划; 8.工器具、安全用具计划; 9.检修安全隔离措施、定臵图等; 10.检修质量管理程序;
11.检修作业指导书编制及使用导则; 12.检修不符合项管理程序; 13.检修前机组试验项目; 14.检修前缺陷统计报告;
15.检修调试工作程序和整体试运行大纲;
16.检修项目计划表(含标项、非标、技术监控、安评、经评项目等)及质量监督验收计划(含三级验收级别设臵和W、H验收点设臵);
17.检修总结要求(含技术资料收集、汇总、归档;试
-42-验报告、验收报告及专业检修总结);
18.检修用各类现场记录表格(质量验收申请单、验收单、通知单、设备异动申请单、不符合项通知单等);
19.检修各项考核细则(检修管理、质量、文明生产等考核办法)。
(三)检修项目的确定应依据集团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办法》和《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T-838)的规定,结合机组设备状态进行编制。检修项目分标准项目和特殊项目两类。
特殊项目是指在标准项目以外,为消除设备先天性缺陷或频发故障,对设备局部结构或部件进行更改以及执行反事故措施、节能措施、技改措施等而不构成新的固定资产的项目,发电企业可根据需要安排在各级检修中。检修单项费用在30万元以下的项目为一般特殊项目,检修单项费用在3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为重大特殊项目。
发电企业可根据设备的状况调整各级检修的项目,原则上在一个A级检修周期内所有的标准项目都要必须进行检修。
1.A级检修标准项目的主要内容:
(1)制造厂家要求在大修中进行的检查、检修项目;(2)全面的解体、定期检查、清扫、测量、调整和修理项目;
(3)定期监测、试验、校验和鉴定项目;(4)按规定需要定期更换零部件的项目;
-43-(5)按技术监督规定检查项目;
(6)根据状态检测、诊断结果需要进行检修的项目;(7)消除设备和系统缺陷和隐患的项目。2.B级检修标准项目的主要内容:
根据机组设备状态评价及系统的特点和运行状况,有针对性地实施部分A级检修项目和定期滚动检修项目。
3.C级检修标准项目的主要内容:(1)消除运行中发生的缺陷;
(2)重点清扫、检查和处理易损、易磨部件,必要时进行实测和试验;
(3)按各项技术监督规定检查项目。
(4)按周期进行的定期监测、试验、校验和鉴定;(5)根据状态检测结果需要进行检修的项目。4.D级检修的主要内容是消除设备和系统的缺陷。
(四)策划文件中应确定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负责人和责任人,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和权限,以保证质量监督和验收系统的正常运转,有效控制各检修项目和工序的施工质量。
(五)检修作业指导书是检修人员为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必须执行的书面文件,检修开始1个月前应完成各检修项目作业指导书的编写、审核、批准、印刷等。
(六)检修开工前企业应组织有关人员,针对机组设备运行状况、技术监督数据、存在缺陷和最近一次C/D级检修检查结果,结合上次A/B级检修总结,对检修准备情况全面
-44-复查确认。按照检修计划确定检修的重点项目,制定符合实际的对策和措施,并做好有关的设计、试验(修前机组的性能试验)和技术鉴定工作。A/B级检修开工前一周应向公司安全生产部报送“检修开工报告单”,公司组织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一般包括:
1.检修策划文件(检修实施计划、检修进度网络图和控制表、现场定臵管理图等)已经批准,其各项内容落实完毕;
2.非标项目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工艺方法、质量标准、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等)已经批准并已向施工班组交底;
3.各检修项目作业指导书编制完成,并已批准; 4.检修物资(备品配件、材料、专用工具等)已落实,并经验收合格;需测绘和校核的备品配件加工图已确定;
5.施工场地布臵已落实;
6.施工机具、安全用具、起吊器具等经试验合格; 7.测试用仪器、仪表、量具有质量鉴定合格证和校验证书并确保在有效期内;
8.修前各项试验、技术鉴定和状态检测工作结束; 9.外委外协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和准备工作结束; 10.特殊工种已做好安排,资质审查合格;
11.组织全体检修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规程、策划文件、检修作业指导书学习,讨论检修计划、项目、进度措施及质量要求,必要时经考试合格;
12.根据检修项目和工序管理的重要程度,制定质量管
-45-理、质量验收和质量考核等管理制度,明确检修单位和质检部门职责,确定检修项目的施工和验收负责人;
13.监理单位已到现场并已按监理作业计划开展工作。第三十九条 检修实施管理
(一)设备系统正式解体检修前应首先确认与运行系统、带电设备的安全隔离措施已经执行,办理好允许开工项目的工作票、危险点分析票等手续。
(二)主设备和主要辅助设备解体时,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现场指导,掌握第一手资料,查找设备问题,掌握设备内部状态,鉴定以往检修和技改成果。
(三)设备解体检查基本完成后,应及早召开检修阶段会,对解体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以便及时调整检修项目、进度、技术方案和施工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时应在检修进行到一半之前报公司批准。
(四)检修过程应严格按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和标准执行,并及时做好记录,所有记录应完整、正确。
(五)质检验收人员应严格按质量验收计划设臵的验收级别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必须在现场进行,并应实测实查,实行验收签字责任制和质量追溯制。若验收不合格,质检人员应填写“不符合项通知单”,经返工仍不能合格者,按不符合项程序进行处理。
(六)检修中应特别注意对检修质量极其重要的特殊工艺(如焊接、热处理和无损探伤等)和隐蔽工程的控制,应对这些工序进行连续监督,并保存工序、设备和人员的鉴
-46-定记录。
(七)各级检修结束三日之内,发电企业应向公司报送“检修竣工报告单”。
(八)设备检修工作完成后,应按检修调试工作程序进行分部试运、冷态验收和整体试运工作。分部试运前必须确认相关设备检修工作已全部结束,工作票已终结或临时收回,重要设备或系统的试运要有企业主管领导批准的试运措施。参加试运的人员应包括检修、质检、运行和生产管理人员。
(九)设备分部试运全部完成后,由发电企业生产领导主持进行冷态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机组整体热态试运启动。
(十)整体热态试运期间,检修人员、运行人员和质检验收人员应共同检查设备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情况。经大负荷试运合格后,按生产调度程序向电网调度报竣工。
第四十条 外包项目管理
(一)外包项目承包方应具有相应的业绩、资质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以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承包方。
(二)加强对外承包工程质量管理,明确对外承包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和质量验收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防止“以包代管”。
(三)加强对外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承包方施工队伍应严格执行企业相关安全管理和生产场所准入制度,起重
-47-工、电焊工、架子工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使用的计量器具、仪器应符合相关安全和技术标准,并有校验合格证书。
第四十一条 检修评价、总结与资料管理
(一)机组复役后,发电企业应及时对检修中的安全、质量、项目、工时、材料和备品配件、技术监督、费用以及机组试运行情况等进行总结并作出技术经济评价。
(二)A/B级检修后及时做好总结工作,7天之内应有简短文字整体评价,复役后30天内完成检修总结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部,60天内应完成整体热效率试验并提供报告,作出评价。300万元以上重大特殊项目应按照企业自评和集团专家查评的程序开展后评估工作,实现项目的闭环管理。
(三)A/B级检修总结报告按《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 / T-838)规定的格式编写,主要内容包括:检修质量、进度、安全、人工、物资消耗、费用、过程管理等方面。
(四)小修总结报告可参照大修总结内容编制。
(五)外包工程总结应随检修工作总结同时提交,内容包括外包项目、工时、费用、承包商及效果评价等。
(六)机组检修后应及时修编检修文件包,修订备品定额,完善相应计算机管理数据库。
(七)修后应及时整理检修技术资料并分级归档,内容包括:
1.检修策划文件(要对计划与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2.机组冷、热态验收报告;
-48-3.机组检修前、后热效率等试验报告; 4.轮机检修前、后调速系统特性试验报告 5轮机叶片频率试验报告
6.重大特殊项目的技术措施及施工总结;
7.机组检修工作总结(附检修工时、材料消耗统计资料);
8.检修技术记录和技术经验专题总结; 9.设备系统异动报告;
10.更改和新增系统、设备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 11.质量监理报告; 12.质量监督验收资料 13.试验、调试、鉴定报告;
14.有关单位对设计、材料、标准、技术说明进行修改或补充的文字资料等;15.承包方负责的设备检修记录及有关的文件资料,应由承包方负责整理,并移交发电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归档。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管理标准根据相关国家、部委或行业颁发的规程、标准等制定。
第四十三条 本管理标准适用于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直属发电企业及控股发电公司。
5.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 篇五
清单
一、安全目标
1、安全生产经费使用台帐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3、企业安全生产总体方针和总体目标及发布文件
4、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及发布文件
5、安全生产指标考核办法及发布文件
6、从业人员对目标知晓
7、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效果评估报告
8、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考核记录
9、安全生产目标调整目标和实施计划的记录及发布文件
10、文件发放记录
二、管理机构和人员
11、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各分支机构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的文件
12、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并发文
13、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及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14、企业组织架构图及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
1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员的文件
16、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活动记录、专题会议记要、例会记录簿,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要有签到表及会议记录
三、安全责任体系
17、发布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
18、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19、安全责任书(逐级签订)20、企业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
2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后面附有管理人员证件复印件)
22、各部门安全责任制培训记录表(还要签到表)
23、各职能部门级责任人安全职责履行检查考核表
24、安全责任制评估表
四、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
25、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时年检并有效
26、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本)汇编(明确归口部门清单并定期识别)
27、企业规章制度汇编及评估报告
28、企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汇编、上墙及评估报告
29、企业安全生产台帐、原始记录(纪要)、作业指令单、报表传递程序及管理规定 30、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评价表
31、法律法规标准培训学习培训记录表(签到表)
3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培训考核表
3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上墙
34、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记录表(签到表)
35、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检查评估表
3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修订记录
37、安全生产资料档案管理
五、安全投入
38、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39、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与费用使用计划明细表 40、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明细台账
41、企业劳动保护措施经费(安措费)使用明细表
42、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应缴纳保险费清单
43、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投入)计划检查、评估办法(文件)
44、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评估表
45、企业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保险清单
六、装备设施
46、客运车辆技术档案汇编
47、客运车辆定期检测报告单、二级维护单、日常维护记录
48、客运车辆营运线路图及记录
49、车辆登记管理台帐
50、车辆管理、车辆设备管理、车辆技术管理、驾驶员管理、车辆检测与维护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51、营运车辆安全设备及器材清单、配备安全设备及器材记录
52、车辆使用记录档案
53、车辆强制报废制度
54、临近报废车辆维护管理记录
55、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资产登记
56、设施设备使用及管理制度、台帐
七、科技创新与信息化
57、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规定
58、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记录
59、车载终端安装使用规定
60、车载终端安装使用登记台帐 61、营运车辆联网 62、车载终端维护记录
63、车辆在线情况检查记录并归档
64、车辆卫星定位企业监控平台使用说明、规定、记录 65、联网数据传输记录,档案
66、车辆、驾驶员基本资料、行驶情况录入监控平台 67、专职GPS监控人员规章制度,任命文件 68、GPS监控人员处理数据记录 69、监控人员值班制度、值班记录 70、数据分析记录信息台帐 71、违法违规行为档案 72、动态监控工作台帐
73、科技攻关或课题研究的成果汇编
八、队伍建设
74、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75、安全教育规划、计划
76、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及证件复印件)77、一线员工、新职工的上岗教育培训档案
78、班组长教育档案
79、岗位操作人员转岗和离岗一年重新上岗培训清册
80、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记录档案 81、企业各类培训档案的规范目录(1)培训班课程表(2)通知
(3)学员考勤表(4)培训计划表(5)教案
(6)培训考核情况汇总表(7)培训效果评估
82、外来人员教育登记表及外人人员安全告知 83、安全文化建设。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指标(9~16项)
九、作业管理
9.1 现场作业管理 10分(两项 每项五分 不完整扣分)
9.1.1 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所需文件:各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程序手册)
9.1.2 岗位安全生产操作执行(所需文件:各岗位生产安全生产操作程序相应
的记录文件)9.2 安全值班
10分
9.2.1 安全生产值班制度(所需文件: 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制度内容包括
值班岗位职责、权限、报告、应急处置等内容)
9.2.2 安全生产值班计划(所需文件: 每个生产周期或周、月、年制定值班
人员安排表、值班代班记录等)
9.2.3 安全生产值班记录(所需文件: 值班人员填写值班情况相关记录、日志)
9.3 相关方管理
5分
(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公用设施管理职责明确、落实)
9.3.1 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所需文件: 公用设施相关方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明确管理方式、责任、义务)
9.3.2 相关方管理台帐和档案(所需文件: 管理记录台帐和档案)
9.3.3 相关方统一管理定期安全检查(所需文件:相关方人员安全检查记录、签名)9.4 驾驶员管理
9.4.1 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0分
9.4.1.1 驾驶员新车安全管理制度
(所需文件: 驾驶员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9.4.1.2 驾驶员行车安全管理驾驶员档案(所需文件: 驾驶员行车记录
并建立档案)
★★★
9.4.2 驾驶员档案管理
10分
9.4.2.1 驾驶员档案管理制度
(所需文件: 建立驾驶员档案管理制度。
确定驾驶员档案管理程序)
9.4.2.2 驾驶员证件、资质、经历档案(所需文件: 驾驶员的有效驾驶证件、驾驶员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员
从业经历证明文件 复印存档或原件
存档保管)
9.4.2.3 驾驶员自制审查考核
(所需文件: 驾驶员资质审查程序文件、考核
认定文件、驾驶员证件、资质
更新、换证记录文件)★★★
9.4.3 客运车辆每日运行管理
15分
9.4.3.1驾驶员行车《行车日志》
9.4.3.2运行车辆驾驶员配备台帐
9.4.4 天气情况掌握及极端天气及路况信息,提示作业中驾驶员
10分
9.4.4.1 天气情况及极端天气信息采集及记录文档
9.4.4.2 路况信息采集及记录文档
9.4.4.3 天气及路况信息提示驾驶员谨慎驾驶 相关记录文档。★★★
9.4.5 驾驶员按规定填写《行车日志》
5分
9.4.5.1 驾驶员填写《行车日志》制度及相关规定。
9.4.5.2 《行车日志》
9.5 营运车辆管理
★★★
9.5.1 车辆技术档案
10分
9.5.1.1 车辆技术档案 包括 车辆状态、辆保养、维修等记录,存档。
9.5.2 专人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10分
9.5.2.1 车辆管理人员设置及管理制度。
9.5.2.2 车辆管理人员配置及名单,人员相应职责。
★★
9.5.3 落实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10分(二级企业不满足既0分)
9.5.3.1 制定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包括出车、行车及收车各阶段的车辆安全
检查)
9.5.3.2 车辆安全检查记录、台帐。
9.5.4 车辆维护、维修记录
10分
9.5.4.1 车辆维护维修须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认定的汽车维修企业进行的证明
9.5.4.2 车辆的保养、维修记录
9.6 运输管理
9.6.1 车辆依法运营,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按规定的途径站点
进站上下旅客,不得改变运营路线,不等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15分
9.6.1.1 车辆依法运营检查记录。
★★★
9.6.2 客运车辆严格按核定人数范围内载客运行,无违反规定超速、超员。10分
9.6.2.1 车辆载员检查记录
9.6.2.2 车辆GPS监控记录
9.6.2.3 车辆违规处理记录
9.6.3 合理调整发车时间
10分
9.6.3.1 车辆运输线路途径走向规划
9.6.3.2 车辆GPS监控记录
9.6.3.3 道路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道路通行预案
9.7 警示标志
5分
9.7.1 警示标志设置、警示、警告及应急措施
9.7.1.1 按照法规要求设置警示标识,标识醒目。
9.7.1.2 设置危险警示及告知措施
9.7.1.3 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发现、报告、处置程序 十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控制
10.1 危险源辨识
10.1.1 本单位危险设施或场所危险源的辨识和确定工作
10分
10.1.1.1 制定危险源辨识的制度
10.1.1.2 辨识危险源并制定危险源清单列表
10.1.1.3 标识危险源
10.1.1.4 对相应危险源制定应急方案及采取措施
10.1.1.5危险源相关知识和防范措施的培训 培训记录 相关人员培训签到
10.1.1.6 危险源相关知识和防范措施的检查 检查记录 检查人员签字
10.1.1.7 危险源相关知识和防范措施的日常训练 组织训练记录 训练人员签到 ★★
10.1.2 重大危险源
10分
10.1.2.1 重大危险源认定规则
10.1.2.2 重大危险源认定 并记录列清单
10.1.2.3 重大危险源防护措施实施情况
10.1.2.4 重大危险源上报相关部门备案 上报备案文件
10.2 风险控制
10.2.1 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危害、有害因素辨识
10分
10.2.1.1 风险评估程序文件
10.2.1.2 明确职责并有文件明确到人
10.2.1.3 风险评估记录 确定风险等级
10.2.1.4 风险控制措施指导文件
10.2.2 告知危险、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5分
10.2.2.1 相应工作人员发放具有风险识等级的清单、具有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程序
规范的文件或手册
10.2.2.2 企业风险防范的培训记录及签名签到
10.2.2.3 风险评估风险认定清单中各项的检查记录
10.2.2.4 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日常训练的记录及应参加人员的签名签到
10.2.3 危险源建档管理
10.2.3.1 对危险源进行分类,并按类别建立档案
10.2.3.2 重大危险源单独建立一份档案
10.2.3.3 重大危险源每两年进行评估 具有评估报告 十一 隐患排查与治理
11.1 隐患排查
11.1.1 排查方案
10分
11.1.1.1 制定排查方案 明确隐患排查目的、范围、排查方法
11.1.1.2 排查方案文件印发 文件发放到相应管理范围负责人
11.1.1.3 文件发放记录 ★★★
11.1.2 安全自查
15分
11.1.2.1 每月至少一次开展安全自查 安全自查记录 自查责任人签字
11.1.2.2 发现安全隐患的处理及处理记录
11.1.3 隐患分析,制定针对性控制对策
10分
11.1.3.1 安全隐患调查分析制度 制度文件
11.1.3.2 对发现的隐患进行调查和原因分析及提出相应对策与建议的报告文件
11.1.3.3 安全隐患处理及处理完成记录
11.2 隐患治理
11.2.1 隐患治理方案
11.2.1.1 制定隐患治理方案 方案包括 目标、任务、方法、措施、经费安排、物资保障、机构设计和人员明确、时限、要求
11.2.2 安全隐患整改治理
5分
11.2.2.1 界定安全隐患,并分类建立档案
11.2.2.2 按隐患治理的上级规定或方案整改,保留整改记录 整改报告
★★
11.2.3 重大安全隐患报有关部门备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五到位”
11.2.3.1 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报备制度
制度文件
11.2.3.2 发放制度文件 文件发放记录
11.2.3.3 组织文件学习保存学习记录
11.2.3.4 按规定报备已发生过的重大安全 保存备案资料
11.2.4 隐患管理台帐和档案,有相关记录
5分
11.2.4.1建立隐患排查、调查分析、治理方案制定、整改与报备的台帐和档案
11.2.5 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有关部门报送
10分
11.2.5.1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统计分析制度 制度文件
11.2.5.2 有专人负责统计分析 任命或工作安排文件
11.2.5.3 月度、季度、半年、和统计分析结果 统计分析表或报告
11.2.5.4 分析结果报送 报送记录或证明文件 十二 职业健康
12.1 健康管理
12.1.1 健康管理机构设置
5分
12.1.1.1 按规定设置健康管理机构 机构设置文件
12.1.1.2 按规定配备健康管理人员 健康管理人员任命文件
12.1.2 员工职业健康检查
5分
12.1.2.1 制定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制度 印发制度文件
12.1.2.2 组织员工检查检查 人员名单及名单相对应检查记录
12.1.2.3 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保留健康检查计划及检查记录文件
12.2 工伤保险
5分
12.2.1 驾驶员工伤保险办理
12.2.1.1 制定危险作业人员参加保险的制度 制度文件(符合相关规定)
12.2.1.2 办理工伤保险 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名单及与名单相应的保险单证 12.3 危害告知
5分
12.3.1 制定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文件
12.3.2 从业人员健康培训 培训记录和培训签到签名 建立档案 12.4 环境与条件
5分
12.4.1明确从业人员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标准,明确与职业健康保护
相应的设施、工具的标准
职业健康工作环境和条件的标准文件
12.4.2 按照标准文件提供相应设施和工具
12.4.3 对环境与条件进行有效的维护和保持 维护和保持记录文件
12.4.5 设施和工具保证数量充足、状态良好
设施和工具清单及状态文件 十三 安全文化
13.1 安全环境
5分
13.1.1 安全文化建设
13.1.1.1 建立安全安全文化廊、安全角、黑板报、宣传栏等
13.1.1.2 每月至少更新一次宣传内容 安全宣传内容文件存档
13.1.2 安全文化制度
5分
13.1.2.1 制定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调查制度 制度文件
13.1.2.2 举报联系方式 公开举报联系方式明确标识 13.1.2.3 记录举报和投诉
举报和投诉记录文档
13.1.2.4 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
调查和处理记录档案
13.2 安全行为
★
13.2.1 开展安全承诺活动
5分
13.2.1.1 分级签订安全承诺书
安全承诺书文档
13.2.1.2 安全承诺书内容学习记录
13.2.1.3 安全承诺书内容执行情况记录 13.2.2 编制旅客运输安全手册
5分
13.2.2.1 编制旅客运输安全手册 制作并引发安全手册
13.2.2.2 发放安全手册的记录文件
13.2.2.3 组织学习安全手册 学习记录文件
13.2.3 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
5分
13.2.3.1 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度
制度文件
13.2.3.2 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活动方案文件印发 文件发放记录
13.2.3.3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记录 记录文件 活动总结
13.2.4 表彰奖励
5分
13.2.4.1 建立制定安全生产表彰奖励制度
制度文件
13.2.4.2 表彰安全生产集体和个人
表彰文件
奖励发放记录
13.2.5 安全生产检查、评比、考评,总结和交流经验,推广先进管理方法
5分
13.2.5.1 建立检查评比、考评总结和分析提高的相关制度
制度文件
13.2.5.2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检查评比
检查评比记录文件
13.2.5.3 经验总结
总结文件
13.2.5.4 安全生产先进管理方法推广 推广活动资料 推广文件 十四 应急救援
14.1 预案制定
★★★ 14.1.1 应急预案制定
10分
14.1.1.1 制定应预案内容完备具有可操作性
应急预案文件 ★★
14.1.2 应急预案分项
5分
14.1.2.1 制定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文件
14.1.2.2 制定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文件
14.1.2.3 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方案完备可操作
现场处置方案文件
14.1.3 应急预案衔接、报备、通报
5分
14.1.3.1 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预案相衔接
当地政府预案
14.1.3.2 应急预案报备当地政府 报备文件
14.1.3.3 应急预案通报相关协作单位 通报记录文件
14.1.4 评审、修订应急预案
10分
14.1.4.1 应急预案评审 应急预案评审记录
14.1.4.2 应急预案修订 应急预案修订和完善记录
14.2 预案实施
14.2.1 应急预案教育
5分
14.2.1.1 开展应急预案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教育培训记录 ★★★ 14.2.2 应急预案演练
5分
14.2.2.1 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活动
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14.2.3 应急预案启动
14.2.3.1 应急预案启动事故处理
事故处理记录
14.2.3.2 事故处理流程
制定事故处理流程
14.3 应急队伍
14.3.1 建立应急队伍
5分
14.3.1.1 建立相应规模的应急队伍
应急救援人员名单
14.3.2 应急队伍训练
5分
14.3.2.1 组织应急队伍应急人员日常训练
日常训练记录 签名签到表
14.4 应急装备
14.4.1 应急物资及装备配备
5分
14.4.1.1 配备与应急预案要求的物资及装备
物资及装备台帐
14.4.2 物资及装备档案
5分
14.4.2.1 应急物资及装备档案
14.4.2.2 应急物资及装备检查、维护记录 14.5 应急演练
★★★
14.5.1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0分
14.5.1.1 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文件
14.5.1.2 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参加人员签到签名
★
14.5.2 应急预案演练评审
5分
14.5.2.1 应急预案演练评审报告
14.5.2.2 应急预案评审问题的分析报告
14.5.2.3 应急预案评审提出的应急预案修改意见文本
十五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15.1 事故报告
★★★
15.1.1事故报告现场处置
10分
15.1.1.1 制定各类事故处置流程
各类事故处置流程文件
15.1.1.2 事故处置记录文件
15.1.2 事故跟踪记录
5分
15.1.2.1 事故处理上报记录
15.1.2.2 事故信息记录
15.1.2.3 事故档案
15.12.4 事故管理台帐
15.2 事故处理
15.2.1 现场事故处置
10分
15.2.1.1 制定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处置措施文件
15.2.1.2 事故处理调查报告
15.2.2 事故处理调查哦
5分
15.2.2.1 建立事故调查制度
15.2.2.2 事故调查报告
15.2.2.3 事故情况内容报告
15.2.3 事故原因分析,整改
5分
15.2.3.1 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15.2.3.2 事故调查整改措施
15.2.4 企业事追查
5分
15.2.4.1 召开事故调查分析通报会
调查记录
★
15.2.5 事故查处责任追究
10分
15.2.5.1 事故原因调查不放过
调查报告
15.2.5.2 事故当事人处理不放过
处理报告
15.2.5.3 调查当事人安全生产教育情况不放过 调查报告
15.2.5.4 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制定防范措施
15.2.5.4 调查处理结果上报
备案记录 十六 绩效考核与持续改进
16.1 绩效评定
5分
16.1.1 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
安全生产目标、指标文件
16.1.2 评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评定
评定报告
16.2 持续改进
10分
16.2.1 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
制定完善计划和目标
16.2.2 定期修改完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圣战目标和指标
修改、修订文件
★ 16.3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20分
16.3.1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
16.3.2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施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文件
6.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 篇六
一、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模块化课程体系概述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是铁路高职院校的主要专业, 是以培养从事铁路运输生产经营、组织指挥及运输管理实用型、技能型人才为目标的铁路专业。该专业要求知识面宽, 综合管理能力强, 不但涵盖车务、机务、工务、电务、车辆等工种的理论知识, 而且要求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 企业对毕业生的实践动手能力要求较高。
根据该专业岗位特性, 我们构建了以职业岗位能力为主线的模块化课程体系, 即根据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就业岗位群的职业能力要求, 打破原有专业课程壁垒与界限, 按照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岗位群有机整合现有课程, 形成行车、货运、客运岗位群模块化课程体系。
与之相对应的考评体系, 也要从原有的理论考核为主的单一考核体系, 转变为注重企业就业需求, 融专业理论知识与专业岗位技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考评体系。
二、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综合性考评体系特征
高职教育必须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 毕业生应具有基础理论知识适度、技术应用能力强、知识面较宽、素质高等特点。基于此要求,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模块化课程体系的综合评价体系应以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理论知识为基础, 行车、货运、客运三大岗位群能力为核心, 以岗位见习、实作演练、顶岗实习为载体, 以“双证融通”为重要手段, 以学生岗位技能为考核目标, 注重单元控制、过程控制的综合性考评体系。
三、考评体系的研究与构建
(一) 必须依托企业岗位需求来确立考核标准。
要根据铁路企业行车、货运、客运三大岗位群的岗位技能标准, 制定与之相适应的考核标准。如客运值班员填写代用票时, 事由栏必须按规范填写缩略语, 如“客”、“普快”、“越站”、“变座”等, 列车发现危险品的处理办法统一为“没收水浸”等;调车人员平面牵出线调车必须按照连挂车辆、牵出车列、溜放车辆、摘挂整场的统一标准进行作业。只有标准一致, 掌握的技能才能准确, 考核才能有的放矢、卓有成效。
(二) 考评体系建设过程中要做好过程控制。
高职教育培养的是适应企业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实践技能放在了突出的地位上。对于实践技能的考评, 不是集中在结课、结业, 而是在一个实践演练单元结束后或者专业课程进行过程中, 因为实践能力的培养是循序地、渐进地积累而成, 所以考评体系必须要注重单元控制、过程控制。
1. 实践环节主要组成系统。
要与理论环节系统有交叉融合。实践要包括实验室的实验、实训基地的实训、校外基地的实训以及顶岗实习等几个不同的阶段。
2. 确立实习实训制度。
一是将实习实训纳入课程建设中来。二是根据教学环节的不同时期制定出岗位见习、实作演练、实作考核、定岗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开设时间、实现目标、实践步骤、达到效果, 尤为重要的是, 做好考评体系的制定, 保证实习实训环节能够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
(三) 建立理论与实作考核相结合的考试考核体系。
为了全面科学的反映学生的学习水平, 改变仅以理论考试成绩作为考核标准的传统课程评价方法, 采用集体研讨、提问、故障检测及处理等模块, 积极探讨适合不同课程特点的综合考评机制, 从而对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做出综合评价, 建立起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科学公平的学生学业的评价体系。同时, 改进考试方式, 对理论、实作能够分别考评的科目, 积极推行理论、实作分别考评, 综合评判学生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 建立“双证融通”制度。
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推进高职学校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相衔接, 与企业标准相接轨。由于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与铁路企业密切度较高, 所涵盖的铁路车务、货运、客运均有对应的岗位工种, 因此, 在学生中开展“双证书”制度, 对车务岗位群的车站值班员、调车员、车号员等, 货运岗位群的货运值班员、货运调度员、货运计划员等, 客运岗位群的客运员、售票员、行李员等工种进行职业技能鉴定, 实现双证上岗, 最终实现“双证融通”, 从而使铁路高职院校培养的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毕业生与铁路企业需求实现接轨, 实现校企“零对接”。
(五) 学生评教。
学生评教是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普遍采用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对激发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和提高教学质量发挥着积极作用。在学院教务科的正确领导和精心部署下, 2010年学生评教工作圆满结束, 为使各级领导和教师了解、支持学生评教工作, 使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得到改进和提高, 现将学生评教工作总结如下:
1. 基本情况。
(1) 评教方法:2010年3月2日~2010年12月31日期间, 学生对所在班级所有任课教师进行评教。 (2) 评教对象:2010年3月2日~2010年12月31日期间, 承担电本专业教学任务的教师 (包括兼职教师、外聘教师) , 含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实训各个教学环节。 (3) 参评者:0 9、10级本专业学生。 (4) 评价标准:为使学生评教更趋公正、合理, 评价标准包括教学思想、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学习辅导等环节。
2.评教工作的组织情况。
为保障学生评教工作规范、有序, 使评教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评教前, 召开学生评教动员大会, 详细讲解评教须知、评教注意事项等。通过动员, 学生明确了评教的意义、目的、作用, 评教内容、方法和注意事项等。2010年度完成了对专业教师的教学质量测评。
3.结果分析。
由于组织精细, 学生评教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学生对评教活动态度总体上是积极认真、客观、公正的, 评教所得信息真实有效。2010年度学生对专业教师授课水平的总体评价为优良。
四、结语
高职教育下的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根本任务是培养适应铁路运输企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的应用性专门人才, 这就要求我们建立一套有别于高等教育, 适应企业岗位需求, 以车务、货运、客运三大岗位群为主体的模块化课程体系, 并构建与之相对应的综合考评体系。本体系充分考虑了铁路行业的特性, 在考虑理论教学的基础上, 突出了实践技能的培养, 是一套适应铁路高职院校教学与铁路企业需求的综合性考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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