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库资金集中支付模式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论文(共10篇)
1.当前国库资金集中支付模式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论文 篇一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摘要: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是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随着支付电子化在全国范围内深入推进优势逐渐显现。但在推行初期,也有不尽人意的地方。本文从预算单位角度,指出实施国库支付电子化的存在的问题,从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国库支付系统、代理银行自助柜面系统等方面提出完善建议。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 电子化管理 预算单位
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概述
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牵引,财政资金安全、高效管理的现实需要,财政信息化水平亟待提高,促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成为现代国库管理改革中一项基础性与战略性变革。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是指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以下简称“代理银行”)、预算单位等四方之间取消纸质单据和凭证传递,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发送、接受和处理电子凭证来办理财政资金支付及清算等业务,实现预算单位“一站式”即可将财政资金支付给供应商或个人。这种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为基础的支付手段创新而引致的整个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变革,极大的减少了各方工作量,实现财政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2010年以来,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进行统筹规划与顶层设计,率先在河北、重庆进行试点,效果良好。随后,财政部积极总结试点经验,出台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范(暂行)》、《电子凭证库接口标准》、《安全应用接口标准》、《预算单位自助柜面业务系统设计规范》等一系列的技术标准规范,建立起一套跨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完整的标准化体系,形成了财政资金管理的完整链条,加强了各业务方互联互通,消除消息孤岛,实现业务协同。2013年,财政部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做了进一步明确和部署,陆续出台了《关于做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第二批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等办法文件,第二批十个省市的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紧接着,2015年6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级已推广实施支付电子化工作,逐步建立起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为基本框架,以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为依托、以电子凭证安全支撑控件为核心,安全、高效、便捷的国库支付电子化体系。从各地实践情况看,推行国库支付电子化改革取得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大幅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近几年来,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量大幅度增加。传统支付模式下,国库支付业务主要依赖纸质单据传递办理,逐笔打印、手工签章、人工跑单,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效率低、出错率高,难以适应国库集中支付发展的需要。实现支付电子化管理模式后,通过电子凭证的传递完成支付和清算。在代理银行自助柜面系统上线后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也可由预算单位在用款额度内自行办理支付,当日提交当日到账,极大方便业务办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财政资金运行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有效降低国库资金风险
未全面实行电子化支付之前,国库资金支付依靠加盖“大红印章”的纸质凭证或单据。随着技术发展,印章的仿真水平越来越高,无疑增加了业务风险。而实施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后,所有集中支付业务统一纳入“电子凭证库”,由计算机控制,大大减少人工干预。一笔支付业务从提交用款申请到最后清算,要通过不同业务部门不同人员的密钥登陆系统操作、审核,而任何操作都隐藏在电子凭证库中,有迹可循,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三)提升财政信息化服务水平
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是财政业务的一项重要变革,是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是对现有业务流程、管理模式的优化和改造。实现支付电子化后,国库业务审核方式、账务处理方式、凭证管理方式、印鉴管理方式都将随之变化,这有助于建立起动态监管、自动对账、全程跟踪的管理方式,有助于提升财政信息化服务水平。
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存在的问题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在省级预算单位已经陆续上线,根据实践经验,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施支付电子化后带来的财务风险
随着支付电子化全面推进,全部支付借助网络信息技术通过财政支付系统和自助柜面系统即可完成,这对预算单位资金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上,要求单位经办人、审核人岗位分离,分别保管数字认证密钥、系统登陆密码、代理银行自助柜面系统支付U盾。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若是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者执行不严格,操作权限不明晰、人员分工不合理,支付岗位人员限制都会导致国库资金不安全。例如,国库支付录入人、审核人、自助柜面付款、国库对账都集中到同一人,都会增加转移财政性资金风险。
(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细节之处有待完善
首先,预算单位月底账务处理系统与国库支付系统之间存在对账不一致问题。??库集中支付系统用于国库资金支付,是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的途径。预算单位账务处理系统独立于国库支付系统,两个系统之间对账仍然是以手工对账为主。
每月末,先核对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支付类型总额,将国库支付系统中本月发生的直接支付总额与账务处理系统“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和“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科目本月发生额合计金额核对,授权支付总额与账务处理系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和“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本月发生额合计金额核对。然后,核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总额,将国库支付系统中基本支出本月支出总额与账务处理系统中“事业支出――基本支出――财政补助支出”科目本月发生额核对,国库支付系统项目支出本月支出总额与账务处理系统“事业支出――项目支出――财政补助支出”本月发生额核对。最后,核对 “经济科目”明细,主要核对基本支出明细;按照项目名称核对项目支出。按照以上步骤,月末将国库支付系统和账务处理系统核对一致。
但是,根据实践经验,两个系统月底会出现对账不一致现象。按照国库支付流程,国库支付采取“先支付后清算”方式,如果月末预算单位提交支付申请,实际支付和清算滞后1-2天,会出现未达账项;或是发生退回、退款事项都会导致月底两个系统对账不一致。此外,现阶段各方对预算执行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及明细程度要求越来越高,在国库支付系统每月生成的对账单中,只有“日期”、“摘要”、“下达的用款计划”、“实际支出”、“用款计划结余”等字段,远远不能满足对账需求。“经济科目”、“项目名称”、“资金来源”也是对账必须的要素,这些信息在另外一张支出明细表中反应。每月对账会计人员需要综合多张报表才能完成对账。此外,两个系统之间没有衔接点,现在国库支付业务量越来越大,对账更显繁琐。
其次,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运行速度慢,每次操作需要等待;经办人与审核人切换角色,系统识别不出来,都影响付款速度。
(三)代理银行自助柜面业务系统有待升级改造
代理银行自助柜面系统是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重要渠道。财政国库支付系统将审核无误的待支付授权支付电子凭证通过财政专线传递至自助柜面系统,通过该系统完成电子凭证读取、同行和跨行转账支付、退款信息匹配及交易结果查询等,是财政授权支付资金最终支付到用款单位的自助途径。
在实际业务中,因收款方信息有误,会发生退款交易,匹配原交易信息后提交退款申请。有时系统会发生无法自动匹配、无法退库的现象,以至于无法恢复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的情况。此时往往需要与代理银行多次沟通,提供相关依据与说明材料,代理银行后台操作才能正常退库。另外,在自助柜面系统,“提交转账”时需要提交多次才能提交成功,降低了工作效率。
(四)电子凭证档案管理有待加强
根据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明确“将电子会计档案纳入会计档案管理,要求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制作的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相关电子凭证存档期限同纸质凭证。实施电子支付化后,预算单位可以将电子凭证打印出来入账同会计档案一同保管。但是,现行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不能批量下载电子凭证,不便于备份。
三、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建议
(一)加强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国库支付电子化实现了预算单位工作人员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国库资金支付,这也为预算单位国库资金安全敲响警钟,使预算单位内部控制面临新形势。预算单位应自觉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确保制度健全,科学设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分离,不可将国库支付经办人、审核人、自助柜面付款以及国库对账集中到同一人身上。同时,对于国库支付申请电子政务证书、自助柜面付款U盾都应妥善保管,确立保管制度,交接制度,轮岗制度,定期督查。
(二)完善国库支付系统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是面向各行业开放,各行业各个预算单位账务处理软件也不相同,两方系统衔接不起来,对账不方便。现在各地也在试图建立更加科学、便捷的平台,将账务处理系统与国库支付系统有效对接,减少中间录入环节,方便对账,提高正确率及付款的时效性。比如,江苏省2016年试运行的财政一体化业务平台,将账务处理系统与国库预算执行系统相结合,预算单位财政资金预算、核算、决算一体化,有效解决对账问题。或是在现有的国库支付系统录入用款申请时“摘要”栏中同时录入会计凭证号,作为对账衔接点,方便对账。此外,建议在国库支付系统增加电子凭证批量下载功能,便于电子凭证备份备查。
(三)升级规范代理银行自助柜面系统
自助柜面系统创新性地将财政授权支付与网银支付整合为一个业务闭环,提升国库资金支付电子化的完整性,对其规范性、安全性、服务质量有更高要求。自助柜面系?y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范化要求研发、建造、使用。在系统硬软件、后台服务操作上不断完善,根据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反馈的问题及建议,集中资源优化自助柜面系统,为今后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
四、结束语
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是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各业务方理念更新、业务协同与技术融合。预算单位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降低财务风险;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代理银行自助柜面系统的硬软件技术需要更加完善以满足预算单位需求。只有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代理银行三方相互配合,不断的优化升级,加强系统关联,提高管理水平,才能顺利、全面推进国库支付电子化改革。
2.当前国库资金集中支付模式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论文 篇二
一、预算单位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 部门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完整性
目前, 部门预算的编制预算科目已细化至项级、经济科目也细化至款级科目, 但在实际编制过程中, 由于客观上部门预算具有前瞻性、预测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 主观上预算单位又不够重视, 仍按粗放型的方式编制预算, 存在“重总额、轻细项”的思想, 未进行严谨的测算和详实的调查研究, 对经济科目的申报也十分随意, 对定额标准内的预算金额在各个经济科目之间的分配想当然, 缺乏科学性、完整性, 这样就造成在执行时, 实际发生的费用无法与经济科目匹配, 无法按编制的预算列支。
(二) 预算执行随心所欲, 对预算的刚性约束观念淡薄
不少预算单位的领导对预算的严肃性不了解, 不重视, 各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也存在差异, 在预算执行中, 不以预算为依据, 突破预算细化控制的现象较普遍。不根据预算来控制支出, 而是先支出, 然后想方设法在预算内列支该费用, 破坏了预算的刚性, 并且有可能造成所列支的项目费用和实际用途不符, 甚至出现事实上的超预算支出或无预算支出。
(三) 预算单位定额经费不足, 存在挤占专项经费的现象
目前部门预算编制人员经费是按人员定额和人数计算的, 公用经费也是按定额和人数编列的, 项目经费则按实际需要确定。由于客观情况多变, 且各预算单位的业务职能又在不断的变化和调整, 而定额标准未适时作相应调整, 引起定额经费不足, 挤占专项经费, 通过专项经费来弥补正常经费的问题。
(四)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准确, 影响了预算的执行
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一部分, 它与一般预算共同构成完整的部门预算。对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须编入采购预算, 否则不予支付。目前虽对应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范围的项目作了明确的规定, 但项目范围、具体执行环节的有关政策不够细化, 仍以单位财务人员的主观判断进行预测、区分为主。
(五) 上级预算单位将财政资金重新分配转拨给下级单位, 存在“小财政”现象
长期以来, 由于预算体制方面的原因, 在预算编制级次的设置上, 存在某些基层单位不独立编报预算, 由上级主管部门代为编制, 在与主管部门的本级预算汇总后以上级主管部门的名义上报财政, 审批通过后, 下达到主管部门, 由主管部门转拨给基层单位的现象。这使得这些基层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脱离了财政部门的事前、事中的监督。
二、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存在的问题对国库集中支付的影响
(一) 不利于预算编制刚性约束和预算执行真实反映两者的统一。由于预算编制不准确, 实际发生的费用无法在预算所列示的项级、款级科目的范围和金额内列支, 就会出现一个“两难“局面。此外, 预算执行本身的不规范, 也影响了预算的严肃性, 影响了预算对财政资金支出控制的有效性。
(二) 不利于国库集中支付机构高效、快捷、安全的支付预算资金,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影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制度的规定, 支付执行机构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支付财政资金, 对与预算不符的支出不予支付。由于单位预算编制的不准确, 实际发生的费用与预算不匹配, 就有可能造成资金无法正常、及时支付, 影响了国库集中支付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
(三) 不利于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实际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价。由于目前预算编制与预算实际执行不符, 实际发生的费用无法与预算的细化科目匹配, 使费用的实际开支情况不能在支付过程中得到真实反映, 影响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执行全过程的有效监督。而财政部门不能及时取得准确、完整、真实可靠的信息, 难以对财政资金的执行效果进行正确、全面的分析和评价。此外, 系统转拨资金现象的存在, 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状况的信息收集和监督。
三、解决以上问题的主要建议
(一) 加强预算编制的指导与业务培训工作, 强化预算执行的法律刚性约束观念
针对预算编制时间紧, 部分预算编制人员业务水平较低等客观情况, 财政部门应加强业务指导。留出一定的时间针对财政部门与预算编制部门意见不一致的部分, 进行磋商与论证;增加协调时间, 扩大磋商范围, 增加科学论证环节, 使预算编制更加符合实际。同时加强培训工作, 把专项培训与日常培训结合起来, 把“重总额、轻细项”的倾向转为两者并重, 把重预算报表的勾稽关系转向重预算编制的实质, 细化决算报表的编制, 逐步提高单位财务人员的预算编制水平。
(二) 做好预算编制的基础性工作, 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完整性
1.全员参与。部门预算的编制是以预测单位各部门的实际工作业务为基础的, 光靠财务人员或财务部门是难以做到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的, 只有全员参与才可能提高预测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同时有利于全体人员从实际中体会预算的严肃性, 有利于预算的规范执行。
2.推进项目库管理建设, 对申请预算的常用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 进入项目库的项目须经过严格的论证、审核, 并建立常用项目历年实际执行情况的汇总、分析和评价体系, 实行滚动管理, 为预算单位编制专项预算提供指导, 提高单位预算编制的效率和准确性, 同时也可以为财政部门进行预算审核提供参考依据。
(三) 完善程序设置, 从系统上为保持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一致性提供技术支撑
在用款计划申报、审批的程序设置上, 应逐步与已细化至项级、款级科目的预算口径保持一致。对用款计划编制的控制细化到款级经济科目, 单位只能在该明细科目的全年预算金额范围内编制计划。超范围编报计划或者无该科目预算的支出必须先通过财政部门调整预算, 根据调整后的科目预算才能编报计划, 支付资金, 从硬件上保证预算执行的刚性。同时, 加强网络建设, 保证网络的安全和畅通, 以便于预算单位能够顺利、高效的编制计划, 及时、安全的支付资金, 保证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 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 保证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加强对预算执行的事前、事中监督, 在执行机构现有的监控体系的基础上, 完善对关联户业务的监控机制, 建立对其他特殊业务的监控机制。重点加强大额的现金支付业务, 零余额调整业务, 涉及单位福利发放的业务等监督, 尤其要加强二、三级单位授权支付类费用支出的监控, 从源头上对预算执行加以控制, 保证其严肃性和规范性。
摘要: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全面推开, 逐渐暴露出某些环节衔接不畅、预算监管乏力等问题。本文通过省级预算单位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 部门预算编制与国库集中支付之间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为下一步公共财政改革决策提供一些参考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建议
参考文献
[1]陶裕群, 卢煜.国库集中支付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现代商业, 2008, (36) :153-154.
[2]陈剑.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中国财经信息资料, 2007, (22) :28-32.
3.当前国库资金集中支付模式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论文 篇三
关键词:现行;国库集中支付;财政资金;预算管理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从而使各预算单位财政资金全部都集中于统一账户进行分类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核心内容,从根本上改变了财政资金拨付方式和账户设置,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了预算收支行为、加强了财政管理的监督和管理。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后,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完善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难以有效解决集中性的违规问题
在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来,设立了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对于国库资金进行集中支付,也就是说各个财政预算单位要根据年初预算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开具付款申请,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景观审核确认无误后再进行财政预算资金拨付,实现对各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拨付行为的管理。国库支付中心作为财政资金管理者,加强了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者的监管,但是如何有效对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管理,防止出现资金管理者“集中性”违规行为,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和完善。
2.难以确保统管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
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和深化,除了极少数不具备条件的单位是由集中支付中心进行记账代理,其它单位都是由单位记账,实行了远程记账,由国库支付中心的专管会计对其进行月度账务审核,这是国库支付中心的工作重心从专一的会计核算向对统管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控制和对统管单位财务审核监督进行转变的重要举措。但是,由于国库支付中心人员较少,分管单位较多,特别是在相对集中的凭证审核期内,对统管单位的远程记账进行短期集中核算,难以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会计信息质量,难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3.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内部管理方面还不完善
目前,我国一些国库支付中心在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规范财政资金的支付程序。但是,仍然出现一些不和谐现象。例如湖北省潜江市的国库支付中心工作人员利用内部管理漏洞,多次转移巨额财政资金,最终携巨款潜逃,从而酿成了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成立以来的一个重大盗窃、挪用财政资金案例,从侧面反映出国库支付制度在内部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完善地方,给财政资金带来一定风险。
二、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完善对策
1.要建立健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监督制约机制
首先,要不断加强对各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监督,国库支付中心要能够认真审核各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申请和资金使用行为;其次,要能够不断建立健全国库支付中心的内部管理制度。财政资金管理部门要不断加强内控机制的完善和建设,重点排查财政资金在拨付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在此基础上以制度形式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明确岗位责任制,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对岗位之间的监督和制约,确保财政资金支付的规范性。要强化对财政资金支付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的考核、监管,对于不规范的环节要及时纠正,杜绝各种影响财政资金安全行为的发生,真正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性。
2.建立一个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适应的电子信息管理系统
电子信息管理系统要具备以下几个功能:第一,要能够满足资金使用者的资金需求申请。要能够及时便捷将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申请及时、准确、完整输入到电子信息系统中,形成支付申请,再通过网络及时输入到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在支付中心收到信息以后可查询到审核反馈结果,从而确定业务申报是否通过审定,对银行支付信息进行及时查询。第二,要能够满足资金管理者的审核和资金拨付需求。公共财政部门及时将预算相关指标各种信息录入电子信息系统中,然后审批给预算支付中心,一直到达基层国库支付中心。基层国库支付中心在收到单位的资金使用申请后进行审核,在生成授权支付凭证后再送交银行支付资金。第三,要满足银行的资金支付需求。银行在接收到国库支付中心的支付信息后,进行账务和报表处理,及时反馈给资金申请使用者和资金管理者相关拨付信息。
3.要不断建立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配套改革
为加强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完善,要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的改革。首先,要逐步推行部门预算,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基础性工作是预算必须要具体准确,但是目前我国财政预算编制还较为粗糙,年中预算追加随意性较大,特别是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以后,人为因素的影响更大,财政预算改革成效必然会大打折扣。因此,要严格执行预算相关规定,对财政预算内容编制细化,不断图形部门预算编制方法,尽力实现预算支出的项目和部门细分,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奠定基础、提供保障。第二,要对《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国人民银行会计制度》、《国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库会计核算办法》等相关财政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参考文献:
[1]岳 英: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议[J].山西财税,2005(4).
[2]宋楠楠: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J].理论界,2009(9).
[3]赵西梅:关于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思考[J].财经界,2009(10).
4.当前国库资金集中支付模式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论文 篇四
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背景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一些发达国家早已推行了,我国直到1998年的第十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才提出来,当时提出来,一方面是国外已有成功经验,国内有借鉴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监督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更重要的是社会各界对改革财政支出制度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基于以上三个方面的原因,在2000年,李岚清副总理又在省部级干部会议上再次指出必须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2001年,当时的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在全国人大会议的工作报告中,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确定为我国“十五”期间财政支出改革的重点,这标志着我国拉开了全国性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序幕。
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内容和目的
这些年来,我们在财政工作会议上,多次听到一句话,就是要大力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那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到底是一项什么样的改革呢?也就是说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内容是什么呢?简单地说,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就是财政国库资金支付办法改革。也就是说要把国库资金原来的支付办法改成一种新的支付办法。当然又不限于财政国库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单位其他资金支付办法同样要改,只是预算外资金以及单位其他资金支付办法和财政国库资金支付办法改革基本相同。为了更好地阐明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内容,所以才将国库集中
支付改革简化说成就是财政国库资金支付办法改革。
为什么要对财政国库资金支付办法进行改革呢?说到这个问题,要从现行的财政国库资金支付办法说起。现行财政国库资金支付办法由财政国库部门将财政国库专项资金拨付到财政各业务部门的专帐上,各业务部门再从专帐将财政国库资金拨付到预算单位。就我区财政国库资金管理办法而言,本级财政预算的财政国库资金以及一般性的转移支付是由国库直拨到各预算单位;但省、市和中央财政预算的财政专项国库资金则是由国库拨付到相关股室,相关股室根据拨付要求再拨付到各预算单位,在这样的支付办法下,财政国库资金就分别分散在了国库、各职能股室专帐和预算单位的相关帐户上,财政国库资金就成了多户头存放管理状况,这种多户头管理办法不仅造成资金管理上不安全,而且还存在其他很多弊端。具体弊端我会在后面讲述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意义时讲到,这里我就不详细说明。至于资金管理上的安全性问题,我认为这是由人的素质决定的,起心不良,用心不正的人,那怕管理制度再好,也有出事的,但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后,大大减少了这一类人直接参与资金管理,相互监督体系更为完善,资金相对还是安全很多。象江西鄱阳县财政局经建股长贪污近亿元案,关键还是没有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造成的。
那么现行的财政国库资金支付办法要怎样改才能趋利避害呢?中央权衡,认为只有大力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才是最好的办法。
那什么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呢?也就是说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
概念是什么呢?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出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所有预算单位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对这项制度怎样理解呢?具体应从如下五个方面去理解:第一,预算单位的全部资金集中在财政部门,预算单位没有存放任何资金。预算内的财政国库资金存放在国库,预算外资金存放在预算外财政专户上(对于预算外资金,这里我解释一下,根据财政部财预[2010]年88号文件规定,今后预算外资金除教育收费(当然教育收费只有高中收费,初中义务教育不允许收费)仍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外,其他预算外资金都要全部纳入预算内管理,所以今后预算外资金就有可能不再存放在预算外财政专户上了,而预算外财政专户最终会成为一个过渡性帐户),而预算单位其他资金(象上级补助收入等)则存放在财政部门开设的单位其他资金帐户上。总之一句话,预算单位不再存放有任何资金。第二,预算单位购买商品和支付劳务款项时,资金是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支付的。国库单一帐户好理解。就是国库帐户。而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是说除了国库帐户外,还有其他一系列帐户,这就叫做国库单一帐户体系。那么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包括哪些帐户呢?具体有管理预算外资金的预算外财政专户、管理预算单位其他资金的单位其他资金帐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零余额帐户、用于授权支付的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此外还有特设专户等。(我这里解释一下特设专户,特设专户实际就是特设的专项资金帐户,事实上特
设专户今后也会基本取消,根据财政部国库司2011年第[171]号文件规定,原来财政各职能部门设立的专项资金帐户要全部取消,除中央规定需要设立专帐的才设立专帐,所有的专项资金一律要存放在国库。)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就是通过这一系列帐户完成款项支付的。第三、预算单位购买商品和支付劳务款项,需要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才能支付。第四、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必须要有健全的信息化程度相当高的财政支出系统做保证。第五、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完成后,银行要实时清算,不应拖延清算。
三、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常用的有预算内业务流程、预算外业务流程和单位其他资金业务流程三种(当然今后专项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后还有专项资金业务流程),但不管是什么样的业务其流程大体上还是相同的,根据这几年工作总结我概括就是四个流程八个字:指标、计划、额度、支付。指标就是指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的第一步是录入和下达指标,在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中,指标有预算内、预算外和单位其他资金三种指标。指标不同,录入和下达指标的机构不同,预算内指标由预算股分工录入和下达;预算外指标由非税局分工录入和下达;单位其他资金指标由支付局分工录入和下达,以上三种指标录入和下达后,预算单位就可以根据指标填报用款计划了,这也就进入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的第二步计划了,计划是指填报用款计划,填报
用款计划由预算单位来填报,填完后再向财政部门送审,财政部门的审核分初审和终审两个步骤的审核,预算内资金用款计划的初审由预算股审核;预算外资金用款计划的初审由非税局审核;单位其他资金用款计划的初审由支付局审核。初审完毕后,无论是预算内还是预算外还是单位其他资金的用款计划,最后全部由支付局作出终审,终审主要审核预算单位填报的直接支付计划比例是不是符合要求,如果直接支付计划比例没有达到要求,支付局将退回计划要求预算单位重新填报;符合要求就可以给预算单位下达用款计划了,计划下达完成后,就进入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的第三个步骤额度,额度是指下达额度,额度就是限额,下达额度就是下达限额,下达限额就是下达预算单位可以使用的资金计划数。下达额度工作由支付局相关人员下达,下达额度后,预算单位就可以使用这些额度资金了,也就是说可以办理支付业务了,这也就进入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的第四步支付了。支付就是支付购买商品或劳务款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预算单位支付商品和劳务款项的方式有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但不论何种方式,支付令都由预算单位填写(支付令与支票差不多),只是支付原始凭证的审核、支付令的审核、支付令的打印、支付令的出具单位不同,授权支付由预算单位自行分工审核原始凭证、录入支付令、审核支付令、打印支付令和盖章。而采用直接支付方式时,支付原始凭证的审核、支付令的审核,支付令的打印,支付令的出具和支付令的盖章则由支付局内部人员分工来完成。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支付令手续填写齐备后,将支付令送交银行,银行就可以为预算单
位支付商品和劳务款项了。至此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在财政应办理的集中支付业务流程就全部完成了。这也就是我前面讲到的“指标、计划、额度、支付”这八个字的解释。这八个字也是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的高度概括。
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意义
(一)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多头管理、多户头存放的弊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我在前面讲了,在没有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以前,我们的财政资金全部分别分散存放在国库、各股室专户和预算单位的相关帐户上,这种多户头存放财政资金的管理模式,弊端很多。一个主要弊端就是容易造成国库资金不足,国库部门忙于调度资金。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由于财政国库资金集中存放在国库,财政资金结余数平时就较大,国库部门无需忙于调度资金,从而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目前这种优势在我区还没有完全显现出来,主要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没有实现全覆盖。这种没有全覆盖包含两个方面没有全覆盖:一是预算单位没有全覆盖;二是专项资金没有全覆盖。此外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但在会计结算中心报帐的预算单位授权支付比例过高也阻碍了这种优势的发挥。
(二)降低了财政资金的远行成本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以后,由于预算单位未使用的财政资金结余在国库,本级财政部门无需急于向上调度资金,而上级财政部门也
可缓拨有关财政资金,一个县是这样,全国有2861个县,还没有包括市属区,可想可知,这可以缓解多少财政资金拨付压力。(08年,我们在省支付局学习时,省支付局一天要拨付到省直部门及各地市洲的财政资金就是十几个亿(那时还没有实行省管县),一年要拨付下去的财政资金就是几仟个亿,2012年湖南省财政总支出就是4087多个亿。至于中央公共财政支出,那数额就更大了,2012年,中央公共财政支出是64148个亿,按360天计算,平均每天要支出178个亿。由此可见,中央财政,支出财政资金的压力有多大。没有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之前,预算单位有可能就是这样一种情况,这笔专项资金到帐后还没有开始用,又在要新的一笔专项资金,本级财政没有办法,又只好开始找上级财政,上级财政没有办法,又只好去找更上一级财政,一级找一级,但毕竟国库也有紧张的时候,当然这种紧张不是说就是国库收不抵支,也有可能是收入没有收上来,而支出则要支出,收入和支出存在时差,在这种情况下,上级财政没有办法了,有的就有可能去贷款,而中央就有可能去发行国债。而短期借款和发行国债分别要支付贷款利息和债券利息,这无疑要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成本。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则可以有效地缓解上级财政资金支付压力,大大降低财政资金的远行成本(象现行省管县财政体制和公务卡消费改革,实际都是为降低财政资金运行成本而采取的一系列举措)。
(三)能真实反映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使财政部门对财经形势做出及时、准确的判断。
没有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之前,财政资金的支出数以财政拨款
数列报支出。由于财政资金是层层下拨,而预算单位往往是先把资金要到自已的帐户上然后再开展业务,造成大量资金分散在各预算单位的帐户上,各种支出的实际形成有一定的滞后期,总预算会计列报的支出并不反映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而且两者差距很大,造成财政支出的透明度不高,财政部门和中央银行无法全面了解整个财政资金的运行状况,给财政预算编制等项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甚至造成资金的浪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财政总预算支出和单位支出是同时形成的,只要各级财政预算精细化、科学化,并能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财政总预算支出就能真实反映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财经形势做出及时、准确的判断。当然,上面讲的这点意义,有的人认为对我国目前的县级财政并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原因是我国大多数的县级财政还仅仅是典型的吃饭财政,至于安排资金,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可以说是无从谈起了,所以对财经形势分析能不能作出及时、准确的判断没有意义,实际上有这样的想法是错的,就算县一级财政是吃饭财政,但每年省市、中央还是拨付了大量专项资金的,这些专项资金是如何使用的,是不是用在了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上,县一级财政有必要掌握其使用信息的。毕竟国家要富强,不仅仅停留在吃饭上面,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也是头等大事。而要想真正掌握专项资金的使用信息,通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失为一条最好的途径。
(四)能有效地防止对财政资金的挤占、揶用和截留,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所有财政资金不再预拨到预算单位帐户,预算单位的开支是不是在按预算在执行,都要经过财政部门的事前审核,而结余却是以指标体现的,所以挤占、揶用和截留财政资金的可能性大大降低,正是由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以后,预算单位不能随意使用资金,从而也起到了预防和遏制腐败的作用。
五、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既得利益与国库统一支付产生矛盾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绝大多数预算单位都能够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但仍有少数预算单位的领导对本单位资金要由财政监管支付不能理解,认为限制了其资金使用,资金使用的随意性受到约束,部门既得利益受损,而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有抵触情绪。
(二)国库支付中心的监督职能目前还不能充分发挥出来 由于预算单位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认识不够,为了不产生更多的矛盾,避免预算单位说财政卡人,国库支付中心现阶段还只能以服务为主,监督为辅。这也造成少数单位招待费、差旅费超标,有的单位甚至把授权额度全部提现,这加大了现金违规的可能性。
(三)财政直接支付的比重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根据财政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库〔2001〕24号)规定,财政资金有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支付方式,虽然,目前我区财政直接支付比例有71%,但单位与单位之间还是不平衡的,有的单位直接支付比例在90%以上,有的单位的直接支付比例却
为零。这些直接支付比例低的单位主要是在会计结算中心报帐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上线单位,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结算中心会计人员有限,无时间、无精力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既使办理了直接支付业务的,其质量也不高,表现在先大数额的借款,然后再拿一大摞条子报帐的情况时有发生,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只是事后监督而已。
(四)预算精细化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推行的基础
如果预算编制比较粗糙,再加上年中追加预算部份,既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单位使用资金的随意性也就增大,改革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只有根据预算法的规定,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将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和经济分类细化,才能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推行提供可靠的保障。
(五)政府采购与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应互为补充,促进两项改革取得双赢
政府采购改革,对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支出,要尽可能地按政府采购程序全部纳入,而政府采购支出一旦发生,采购资金应由国库单一帐户直接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商或工程承建单位。而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则应严把政府采购的政策关、计划关和资金支付关。对没有实行政府采购的商品、劳务和工程款坚决不予支付,这样才能促进政府采购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双赢。
六、解决办法
面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本人认为应做好如下
5.当前国库资金集中支付模式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论文 篇五
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以前的记账方式已不适用于现在的模式。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内容和方法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和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会计科目能设置及应用、收入的确认、账务处理等与过去均有所不同。2001年,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对在新的支付方式下的账务处理作了一些指导,但是此办法中并未涉及到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的会计处理,笔者在实际工作中,摸索出一套行政单位专项经费和事业单位专款的具体的账务处理方法,在此列出,以期抛砖引玉,共同探讨。
上级拨入的专款,套用现行财政部的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对于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预算单位根据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和支出原始凭证(工资支出凭代发银行盖章后的工资发放明细表)人账,行政单位借记“拨出经费——拨出专项经费”,贷记“拨入经费——拨入专项经费”,事业单位借记“专款支出(或拨出专款)”,贷记“拔入专款”。
对于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根据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和《财政授权支付通知单》核对无误后记账,并在资产类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会计总账科目进行核算,行政单位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记“拨入经费——拨入专项经费”,事业单位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记“拨人专款”。预算单位从预算单位分账户转账支用时,行政单位借记“拨出经费——拨出专项经费”,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事业单位借记“拨出专款(专款支出)”,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这样一束,专款和专项经费的收支在账上不能一目了然地收支余。笔者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一个问题,有一年审计部门来审核一笔专款的拨入,当时这笔专款一部分是直接支付的,一部分是授权支付的,用以上的账务处理方法在账务上看不出专款的整体拨入情况,要结合账务和网上支付系统的指标下达情况才能看出。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以前,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的正常经费是分月拨付,现在的按分月计划批复也基本符合按计划确认收人的原则。而专项一般是一次性拨付到位,一次性承认拨入专款,而在现行计账方式下,不能看出各个拨入专款的总体拨入数,要到年底才能看出,所以,笔者建议,借用增设的零余额账户额度这个科目,并在此科目下增设经费及专款二级科目,在专款下又设明细科目。在上级下达专款指标时,只要在网上已经录入此笔专款,单位凭下达的指标文件一次性确认拔入专款数。
指标已上网,按接到的指标文件,行政单位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专款——某专款”,贷记“拨入经费——拨入专项经费——某专款“,事业单位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专款——某专款”,贷记“拨入专款——某专款”。
单位按正常程序报用款计划,在下达的用款额度内用款支付时,不论是直接支付还是授权支付,都按下列方式记账。行政单位借记“拨出经费——拨出专项经费——某专款”,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专款——某专款”,事业单位借记“专款支出(拨出专款)——某专款”,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专款——某专款”。
年终和第二年初都不用对专项资金作特别的账务处理。这样一来,拨入专款和拨入专项经费科目可以明确地核算专款的拨入数,拨出专教(专款支出)和拨出专款经费也明确地反映出实际专款支出数,二者的差额就是各专款的余额,一目了然,清清楚楚。
[例1] A事业单位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经财政部门核准,该单位的1O万元以上的物品和采购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10万元以下的物品和采购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本本事业单位有上级某专款100万元,财政部门元月在集中支付系统中下达指标。二月A单位需要用此笔专款采购置40万元设备,另需8万元付零星劳务费等。该单位二月报直接支付计划40万元,授权支付计划8万元。在计划批准后A单位通过直接支付付给采购款40万元给供货商。另通过授权支付支付给相关人员8万元。
A单位收到某专款的指标文件并确认指标已上网时,借记“零 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专款——某专款100万元”,贷记“拨入专款——某专欹100万元”。
A单位根据用款计划,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经过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下达到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该事业单位收到的用款额度,在收到单位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到帐通知书时,不作账务处理,只作备查。
A单位要向供货商支付40万元货款,向国库支付中心提交了直接支付申请,在获得批准后,收到国库支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到账通知书。A单位应作账务处理,借记“专款支出——某专数40万元”,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专款——某专款40万元”。
A单位在授权支付额度内,从零余额账户通过转账支付给相关人员专款费用8万元,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银行授权支付通知书。A单位应作账务处理,借记“专款支出——某专款——专款——某专款8万元”,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专款——某专款8万元”。
6.当前国库资金集中支付模式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论文 篇六
一、问题
1、资金清算方面:国库资金清算由过去的“行库往来”方式转变为包括现代化支付系统,国库内部往来在内的清算方式,国库作为独立的交换点,参加同城票据交换,这就使得国库直接处于资金清算第一线。
2、系统网络方面:一是计算机病毒风险。目前,国库核算系统通过MT系统向上级国库报解,这种半开放的网络模式极易使处在中心的国库核算系统受到病毒侵害。二是系统的内部控制功能不足。主要表现在系统对参数设置、科目属性、比例等不能实现自动审核控制,仍需人工操作。
3、监督管理方面:一是监督管理对象过于狭窄,基本上停留在对纸制的帐簿、报表、凭证的事后监督。二是国库监管职能弱化,国库部门在实际监管中,只能行使监督和建议权,而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特别是单一账户体系的`建立,改变了原有的库款支拨方式,然而与之相应的监管职能却没有得到加强。
4、内控制度方面:一是计算机、网络技术在国库业务中广泛运用,电子信息、电子票据的大量出现,现有制度还没有对这些业务形成较明确,全面的规范,一定程度上使国库业务的信息技术运用存在制度盲区。二是岗位设置与国库人员不足之间的矛盾,如果按新的操作规定要求,各地国库人员配备将严重不足,势必造成兼岗现象普遍存在,某些内控制度将形同虚设,会计核算的质量和风险防范会大打折扣。
二、建议
1、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国库人员综合素质。经常性开展业务培训,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培养出一支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懂业务、善管理的国库队伍。同时,定期分析国库人员思想动态,克服麻痹思想,增强风险意识,切实防范国库资金风险。
2、完善内控制度,规范业务操作。通过制定、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把业务处理过程中差错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程度,把国库业务的全过程和所有风险节点都置于管理制度之中。
7.当前国库资金集中支付模式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论文 篇七
关键词:高校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问题,建议
目前, 政府对高校财政资金普遍采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该制度的实施, 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资金的管理, 实现了专款专用, 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使拨付资金始终处于监控之中, 极大减少了拨款资金库外沉淀现象, 有效防止了对财政资金的挤占、挪用与截留, 腐败源头得到一定遏制。但高等学校不同于一般行政事业单位, 在资金预算与使用方面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和较强的不确定性, 因此, 高校财务核算不同程度地遇到了一些问题与困惑。
一、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高校财务存在的问题
(一) 弱化了高校财政资金的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高等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 使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相适应。高等学校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承担民事责任。高等学校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要求财政部门在经办国库支付业务的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 所有财政性支出均由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支付于商品、劳务提供方, 所有财政性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的财政预算管理模式。可见, 高校财务管理具有预算自主权, 但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根据预算执行, 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高校作为独立法人对资金依法管理、使用及合理调度权, 影响了高校的决策权, 降低了高校在培养创新型人才而面对激烈的国内外教育市场竞争力, 以及吸引高层次人才的竞争力。
(二) 难以编制科学合理的精准预算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高校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事件要有准确的分析与预测, 按照资金来源属性编制预算, 科学合理地安排年度支出预算, 财政性资金支出项目以类、款、项、目每季度分月编报用款计划。在预算执行中, 各支出项目与用款计划一一对应, 各项目间资金余缺不能互调使用, 年终项目结余财政收回, 次年重新申报。
高校目前的预算管理模式, 普遍采用“基数加增长”的编制方法。各部门和二级学院对年度预算编制缺乏充分论证, 定额标准不尽统一, 部门预算与学校总预算间对支出的计划与安排缺少循环沟通, 预算执行无有效约束机制, 缺失过程监管。一是高校的预算管理尚存在较大的改善空间;二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 高校很难预测政策与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及突发事件支出, 很难做出精准的预算安排。
另外, 在实际预算编制过程中, 每年政府财政预算方案经人民代表大会审批后一般拖至4月份后方下达各基层部门, 实际上基层部门预算支出在每年的1月1日已开始执行。因此, 存在预算批准与实际执行的时间差, 显然该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会受到影响。
(三) 影响了高校开展正常业务的资金需求
在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布局调整及招生规模不断扩大的进程中, 出现了共建、调整、合作、合并等多种办学模式。国库集中支付制要求, 所有收支业务经学校会计核算系统和财政国库支付系统统一结算, 高校各校区共同使用一个零余额账户, 且不得向其下属部门拨付资金, 教学经费由学校统一预算。为了开展正常的教学工作, 学校不得不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各校区设立财务报账点, 造成人、财、物的浪费。
按照现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试行) 》要求, 财务核算分教学支出和基本建设两部分, 分别实行独立核算, 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则未对基本建设独立结算账户, 使年终账表的合并及银行对账繁琐、难度加大, 用款报批程序复杂, 资金不能合理调配使用, 正常预付水电费、电话费业务无法进行, 影响了高校正常业务的开展。
(四) 高校现行会计体系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兼容性差
现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试行) 》实行“统收统支, 收支两条线”的核算模式, 收入的核算按资金的来源进行分类核算, 如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科研收入、学费收入等;支出按性质与用途进行分类明细核算, 如教学支出、行政事业支出、科研支出、学生奖助学金支出、维修支出等, 但收入与支出之间无一一对应关系, 各项目间资金可互调, 统筹安排, 具有资金使用效益高的特点。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 支出按预算报批项目将其细分为类、项、目, 并通过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 收入和支出一一对应, 各项目间资金余缺不可互调。
现行会计核算所提供数据是各部门及二级学院编制下年预算的基础数据, 由于核算科目的设置, 内容及科目计算口径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不一致, 编制预算时, 要对现行会计核算科目数据进行拆分、归类计算得到符合国库集中支付要求的部门预算管理项目数据。在实际执行中, 由于两种制度不相兼容, 使得核算内容复杂, 核算难度增加, 管理效率降低。
二、对目前高校财务的建议
(一) 在高校会计制度中适当引入权责发生制
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试行) 》是1998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 该制度对规范高校会计核算、服务高校预算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该制度已不能全面反映学校收、支、余的实际情况, 不能真实、准确地对高校教育成本进行核算。因此, 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成本核算体系, 适度引入企业会计成本核算理念, 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 遵循客观性、相关性、历史成本性、一致性、重要性、配比性、收益性的核算原则, 并以此原则设置科目, 对高校经营成本及学生培养成本进行全面核算十分必要。
(二) 按不同学历层次、专业类别的学生进行成本核算
高校毕业生是高等教育的“产品”, 应以每个学生作为成本核算的对象, 进行不同学历、不同专业的培养成本核算。按照高等教育各学科和专业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专科学历教育及非学历教育进行明细核算。对教育成本支出按用途分类, 通过教学支出 (直接费用) 与行政管理支出、后勤服务支出、学生事务支出、基建维修支出及其他支出等 (间接费用) 分别反映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项目, 并在两大费用项目下设置更具体的科目如:教学基本支出、教师工资等直接支出细目及行政职工工资、管理事务支出等一系列间接支出细目进行核算, 为进行学生教育成本分析与资金使用效益分析提供有效数据。
(三) 切合实际采用绩效财政拨款方式
公益性是高等教育的基本属性, 高校投入以财政拨款为主,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一直采用生均定额另加专项补助的拨款方式, 未考虑不同学历、不同专业的培养成本差别, 使高等教育事业同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影响了激励高等院校提高学生培养质量及经济效益的积极性。近年来, 美国、德国、丹麦和荷兰等发达国家均建立了高等教育绩效拨款机制, 采取与绩效指标相关的资源配比型的拨款方式。1978年美国田纳西州把绩效拨款机制引入高等教育拨款方式中。由州高教委员会依据考核指标对高校进行绩效评估, 得满分者可得到当年拨款总额5.45%的增加额。
目前, 我国高校普遍实行绩效工资制度, 除要建立有较完善的高校成本核算体系外, 还需有与国家与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激励型高等教育拨款方式相配套。因此, 结合实际对高等学校采用绩效财政拨款方式已迫在眉睫。在拨款要素中尚应考虑高校所处地区、办学层次、师生规模、学科、专业类别、学生就业情况、社会对学生的综合评价等指标以及当年CPI水平的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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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当前环保资金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篇八
当前环保资金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环境保护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加强环保资金审计成为审计机关一项紧迫的任务.目前,环保资金在征管用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如:征缴不到位,征收及减免程序不规范,环保补助费使用不合理,挤占挪用治理资金等等.针对上述问题,应改革现行排污费使用政策和征收管理体制,实行事权与财权分离,使污染源治理资金真正投向重点工程和综合治理.有关部门要加强环保资金的投入管理和监督.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形成有效机制,充分发挥环保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作 者:聂俊 作者单位:河南省审计厅,农业与资源环保处,河南,郑州,450003刊 名:审计与经济研究 PKU英文刊名:ECONOMY & AUDIT STUDY年,卷(期):16(2)分类号:F239.2关键词:环保资金审计 加强 管理监督 完善内控
9.当前国库资金集中支付模式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论文 篇九
一、我国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所取得的成效
1、实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优化提升
我国在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以后, 财政资金的拨付不再是经过各级主管部门来层层转拨支付了, 其主要是采用零余额账户形式, 把财政资金直接拨付到收款人账户或者是相应的用款单位, 如此一来, 便节省了资金拨付的很多中间环节防止各种挪用、滞留以及挤占资金的情况出现, 使得资金的实际支付效率被提高。采用原有的分散支付方式进行资金拨付耗时长达两到三天左右, 有时候甚至还会花费十天左右的时间才能完成整个流程的工作, 如今所采用的国库集中支付只需一天时间就可以实现资金的快速到账, 保障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2、强化财政资金的实际调控能力
一般来说,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所运用的资金拨付方式主要为先行支付然后再实施清算, 各个代理银行跟人民银行所实施清算的资金是相关预算单位事实上已经形成的各项支出, 对财政资金的周转情况能够形成一目了然的认识, 便于对国家财政资金的集中控制, 这就为财政的综合运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强化提升了我国财政资金的实际调剂能力。
3、扼制腐败, 加大资金运行透明度
我国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 就财政部门而言, 有利于强化其对各个单位预算支出行为所展开的实时性控制, 全方位地监控财政资金实际流向以及具体流量情况, 强化财政资金的使用透明程度, 将贪污腐败行为遏制在源头萌芽之中。
二、我国国库集中支付中所存在的问题
1、理解不到位, 意识缺乏
部分单位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理解不是非常到位, 其观念仍然停留在原来的财政资金管理以及支付模式状态下, 导致其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及部门预算工作的实际规程没有一个较为清晰的意识与了解, 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仍然沿用传统的思路以及方法来实施预算编制与执行, 当前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单位预算工作业务多、手续杂、程序繁、规范要求高, 导致有些观念较为陈旧保守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易催生抵触情绪。
2、财务人员素质水平较低
依照相关规定, 各单位财务工作人员应该严格依照相应的财经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会计制度来针对单位的日常经济活动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进行管理与监督, 可是, 当前很多预算单位的财务人员有些对具体财务工作了解不是非常透彻, 职业技能水平相对较差, 有的甚至都不了解最基本的会计科目以及财务制度, 不能够很好地担起财务经办人的责任, 还会为国库集中支付实际工作造成一定的麻烦。
3、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违纪情况
当国库集中支付刚刚开始执行的时候, 由于各方面的程序不够规范, 致使某些单位不了解纪律的严肃性以及执行的深浅, 使得“小金库”现象一度销声匿迹了, 可是, 伴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的不断深化, 有些单位又开始想方设法地私设“小金库”, 目前, 有些是以单位形式进行“小金库”设置的, 有些则是以个人名义, 还有些则是将资金存入到没有执行集中支付制度的相关机构中等等。
4、国库集中支付的监督职能未有效发挥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在日常运行过程中, 不但需要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 还应该实现监督职能, 力求为预算单位的制度执行以及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配以有最优强有力的保障。但是就目前的情况而言, 国库集中支付中还没有对那些违规开支进行有效的管理、监督与控制。国库支付的监管职能尚未发挥到位, 主要表现在国库部门缺少对预算拨款凭证的有效审核, 不见单审核地区的财政资金管理就存在着违规违纪的现象, 使财政资金使用风险增高。例如, 许多地区推行公务卡支付后, 财政资金违规提现等违纪问题屡禁不止, 影响了国库集中支付的效果。总体而言, 是因为缺乏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和部门的有效监督和制约, 阻碍了国库集中支付的健康有序运行。
5、支付信息不对称, 集中支付效果差
由于国库集中支付体系未健全, 信息传递的路径狭窄, 导致上下级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 无法实现信息的传递。同时由于管理机制的不完善, 致使各个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再加上信息的不对称使得国库的管理部门不能及时准确的了解市场和服务的信息, 一方面降低了国库资金管理的效率, 另一方面增加了国库资金使用和管理的风险。
三、对策分析
1、完善法律保障, 夯实制度执行基础
相关部门应该构建以及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与制度体系, 为我国国库集中支付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我国在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后, 预算单位以及财政管理部门的任务、预算执行编制、智能实现、账户设置、预算审查、预算批准、银行清算、收付程序等等均发生了很大改变, 使之能够更加与实际的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 积极推动我国的财政改革。
2、强化会计责任意识, 落实财务管理工作
针对那些由于财务管理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形成较为严重经济损失的情况, 应该按照法律追究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审计部门需对各个单位财务管理体制构建、执行以及资产安全完整性、资金使用效率等等方面的情况定期实施检查、考核与监督、验收, 强化会计人员的责任意识, 推广宣传财务工作的重要性, 使单位以及员工将财务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认真执行国库集中支付。
3、强化财务人员技能培训与考核, 提升其素质水平
国库集中支付涉及了预算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等等多个环节, 其对财务人员素质水平要求是非常高的, 因此, 需强化对财务人员专业知识技能的有效培训, 其至少应该具备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培训完成后仍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则必须调离, 重新安排其他工作, 同时要将职业道德优良以及业务素质水平较高的财务人员吸引到此岗位上;构建合理的财务人员绩效考评体系, 通过财务部门具体负责以及国库支付中心和各个单位间的有效配合, 定期针对预算单位的财务工作人员实施客观以及全面的考核评价, 对于那些业绩较为突出的财务人员, 给予表彰, 将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 实现其业务水平的优化提升。
4、强化监督管理, 防范资金风险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执行过程中, 财政支出信息获得了很高的透明度, 为了保证制度的实行以及改革成效, 必须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现代化监督体系, 旨在控制以及防范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所形成的相应风险。与此同时, 人民银行需强化对财政资金运用过程的监督与审核, 增强对各商业银行财政支付清算的监管力度, 此外, 地方人民银行以及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对整个市场信息有着充分了解, 预防各类型贪污腐败现象的出现。
5、完善国库集中支付体系
为应对国库集中支付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需要不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的体系和电子支付系统, 实现各个部门之间信息的有效传递和沟通, 最终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这就需要致力于体系的建立, 将国库集中支付纳入完整的体系, 对各个部门的情况有全面的了解, 进而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与此同时, 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 有关业务事项涉及的会计核算科目问题, 在按需要设置的会计核算办法的基础上, 有待于上级财政部门按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和国家预算科目设置的要求, 予以修改和统一;同时, 需强化我国国库网络的信息化以及电子化建设进程, 实现系统功能的不断加强以及设备程序的合理优化, 从技术的角度出发, 为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核算对接提供良好的支持条件。
综上可知, 有效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其能够推动我国财政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伴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 各类型制度应用问题逐步突显出来, 这就需要不断强化财政体系构建, 健全相应的财政监督机制, 保障财政资金运用效率的优化提升。
摘要:国库管理作为我国财政工作的主要构成部分, 其核心内容就是国库支付, 我国财政工作的实际成效受到了我国国库支付工作的直接影响。伴随着近些年来的深入改革, 我国国库集中支付模式获得了十分显著的进步效果, 然而, 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 仍然有很多问题逐渐突显出来, 本文将针对这些存在于国库集中支付中的问题进行简要探讨, 并提出相应的针对性解决对策。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成效,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1]陈赛.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现状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 2011 (7) .
[2]张志丽.浅谈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J].科海故事博览科技探索, 2011 (1) .
10.当前国库资金集中支付模式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论文 篇十
各有关单位:
因为我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尚在试点阶段,软件系统目前也不完善,执行中有许多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我们对目前运行中各单位提出的一些问题作如下解答:
一、向单位基本账户划款事项。原则上预算单位不能向基本账户划款,但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提取后可划转至基本账户后办理缴款手续。
二、提取现金事项。预算单位可以向零余额账户开现金支票办理结算。并在支付系统中将现金支票提款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输入在授权支付凭证的“收款人”栏。原则上单位不能提取没有确定用途的备用金,如确需提取的应报经批准,并设立备查薄,按支出功能科目、支出经济科目、项目名称等要素进行明细登记,年终在支付系统中进行支出调整。
三、银行电汇和信汇凭证的授权支付指令号打印。支付系统目前还不能提供银行电汇和信汇凭证的支付指令号打印功能,为不影响单位正常的支付业务,在系统开发完成前,允许单位手工填写电汇和信汇单,支付指令号书写在支票右下角空白处(复写)。
四、委托收款业务的处理。支付系统目前还没有银行自动扣款功能,需在零余额账户扣款的委托收款业务,如水电费、通讯
费等,由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收到收款通知后及时告知预算单位,由单位在支付系统中产生授权支付指令号通知银行,银行再办理扣款业务。如银行是系统自动代扣的,因目前还无法自动在零余额账户支付,可仍在单位基本账户中扣款,允许单位从零余额账户中划转。
五、授权支付业务的合单生成功能。对收款人、收款账号、结算方式相同,且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目名称相同,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不同的业务,可以使用合单生成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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