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第四季度工作总结

2024-07-11

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第四季度工作总结(共10篇)

1.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第四季度工作总结 篇一

关于做好泰安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人事劳动局,市直有关部门人事科:

根据《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泰办发[2011]5号)规定,现就做好我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推荐范围和条件严格按照《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第九批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不在本次推荐范围。

二、推荐程序和方法

拔尖人才推荐工作,按照宣传发动、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遴选上报的程序进行。首先,各单位搞好宣传发动,通过适当形式传达《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和本《通知》精神,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了解推荐选拔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标准条件、推荐方法及有关要求等。在此基础上,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工业、农业、文化教育、医药卫生、服务业、社会科学及其他六大类进行申报,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填写《泰安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按照隶属关系报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对所属单位推荐人选组织遴选,并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经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或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人选后,将推荐人选的有关情况向所在单位干部群众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市政大楼A6043房间,电话6991337)。最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材料报送

推荐人选申报的主要依据为2008年以来取得的成果和工作业绩。报送材料包括:

①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的推荐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包括选拔程序、公示情况、推荐人选构成和申报意见等);《泰安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各一式1份)。

②《泰安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一式五份)。

③被推荐人现实表现材料和主要成果及业绩摘录。由推荐单位如实撰写,加盖工作单位及推荐单位公章(均一式一份)。其中现实表现材料包括被推荐人近年来的思想、工作、作风、廉洁等方面情况(1500字左右);主要成果及业绩摘录包括被推荐人自2008年以来所获得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获市级以上专业技术成果奖情况、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及著作情况、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方面或管理科学方面取得的成绩以及在本人工作领域做出的突出贡献等情况(均需分别注明年份;不超过300字,附电子版)。

④主要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如主要获奖证书、主要成果证书(包括成果鉴定证书)、主要论文目录及代表作(不少于3篇)、主要著作目录和著作封页以及能说明本人专业技术和管

理水平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本通知同时在泰安党建网站上公布,有关附件表格请到泰安党建网下载。报送材料均以A4纸规格打印。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须上报《泰安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Excel格式)和个人《申报表》(Word格式)的电子版,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tazgk@sina.com。申报材料除原件交验后退回,其他材料均不退还。

四、有关要求

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各界关注的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发动,严格按照《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规定和本《通知》要求,认真细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人事劳动局,市直有关部门人事科:

根据《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泰办发[2011]5号)规定,现就做好我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推荐范围和条件严格按照《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第九批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不在本次推荐范围。

二、推荐程序和方法

拔尖人才推荐工作,按照宣传发动、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遴选上报的程序进行。首先,各单位搞好宣传发动,通过适当形式传达《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和本《通知》精神,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了解推荐选拔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标准条件、推荐方法及有关要求等。在此基础上,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工业、农业、文化教育、医药卫生、服务业、社会科学及其他六大类进行申报,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填写《泰安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按照隶属关系报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对所属单位推荐人选组织遴选,并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经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或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人选后,将推荐人选的有关情况向所在单位干部群众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市政大楼A6043房间,电话6991337)。最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材料报送

推荐人选申报的主要依据为2008年以来取得的成果和工作业绩。报送材料包括:

①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的推荐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包括选拔程序、公示情况、推荐人选构成和申报意见等);《泰安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各一式1份)。

②《泰安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一式五份)。

③被推荐人现实表现材料和主要成果及业绩摘录。由推荐单位如实撰写,加盖工作单位及推荐单位公章(均一式一份)。其中现实表现材料包括被推荐人近年来的思想、工作、作风、廉洁等方面情况(1500字左右);主要成果及业绩摘录包括被推荐人自2008年以来所获得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获市级以上专业技术成果奖情况、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及著作情况、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方面或管理科学方面取得的成绩以及在本人工作领域做出的突出贡献等情况(均需分别注明年份;不超过300字,附电子版)。

④主要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如主要获奖证书、主要成果证书(包括成果鉴定证书)、主要论文目录及代表作(不少于3篇)、主要著作目录和著作封页以及能说明本人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本通知同时在泰安党建网站上公布,有关附件表格请到泰安党建网下载。报送材料均以A4纸规格打印。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须上报《泰安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Excel格式)和个人《申报表》(Word格式)的电子版,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tazgk@sina.com。申报材料除原件交验后退回,其他材料均不退还。

四、有关要求

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各界关注的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发动,严格按照《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规定和本《通知》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推荐和遴选工作。要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尖的原则,对推荐上报人选要排出先后顺序,人数较多的单位可组织初评,切实把最优秀的人才推荐上来。

对推荐上报拔尖人才的有关材料,各推荐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审查,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呈报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对在申报和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推荐人选材料上报时间截至2011年9月30日。

附:

1、《泰安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

2、《泰安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

3、《泰安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公示》参考样式

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泰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9月7日

2.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第四季度工作总结 篇二

组 织 部 文 件

惠阳组通字„2006‟51号

关于对我区第一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进行届满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区第一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任期即将届满。为全面了解掌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思想、工作情况,进一步提高动态管理服务水平,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并为选拔区第二批拔尖人才提供参考依据,根据《关于选拔和建立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管理制度的意见》(惠委字„1991‟34号)规定,拟对我区第一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进行届满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主要了解拔尖人才在届期内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重点包括工作实绩、成果及其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廉洁情况等。具体看拔尖人才在政治上是否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

感,注重提升职业道德素养,认真履行职责,爱岗敬业,扎实工

作,按时高质完成工作目标;是否具备强烈的创新意识,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创新,在科研和管理工作中取得新成果、创造新业绩、做出新贡献,并充分发挥专业技术“领头羊”的模范带头作用,影响和带动周围人员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是否洁身自爱,正确处理名利之间的关系,是否利用专业特长和岗位特殊性谋求不正当利益,等等。

二、考核方法

为体现考核工作的客观性、全面性,主要采取以下方法开展考核:

1、民主测评。以不记名填写表格形式开展民主测评(测评表样式附后),参加测评范围一般为拔尖人才所在单位的中层以上干部及相关人员。

2、座谈了解。采取个别谈话的形式,广泛征求主管部门领导、所在单位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同时,了解并掌握近年来表现突出的其他技术尖子有关情况。

3、调查核实。考核小组查阅有关文件、证书、记录、发表文章及其他相关材料,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4、个人总结。要求拔尖人才按照考核内容认真总结3年来的整体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在10月31日前提交本部人才工作科。

三、考核时间

从今年9月下旬开始,在10月中旬前完成,每个考核单位一般安排半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组成员

由本部人才工作科、培训科人员组成考核小组。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小组对考核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后形成书面考核意见,作为考核对象参加评选第二批拔尖人才的参考依据。对考核情况优秀的拔尖人才,拟在开展“人才工作宣传月”活动中予以广泛宣传。

附:惠阳区第一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名单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3.优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事迹材料 篇三

典型事迹材料

某某,女,汉族,197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中教一级教师,1998年8月在大名县实验学校参加工作。

1998年8月,本人邢台大学毕业参加教育工作。作为年青的教师,一贯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热诚教学,热心教研,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克己奉公,爱心助人,事事处处能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默默工作12年,根据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安排,从不讨价还价。在多年的教育教学中,本人深感教育乃立国之本,而中国现行的教育教学思想和手段已落伍于当今社会日新月异的飞速发展,我潜心研究教育,在积极做好本职工作,争创一流佳绩之余暇,著意从事教育科研与改革,为培养“有道德、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而默默无闻地的甘作园丁,乐为人梯。

本人致力于教学创新,探索数学课教学的最佳途径,勇于打破传统的封闭式教学,大胆推行开放型教学,使教育效果、教学质量显著提高。在教学过程中她总结出出自己的教学方法即“用心灵赢得心灵。”

一、用爱心感染学生

爱心是具体的,琐碎的,我每天早晨巡视教室,看看学生有没有到齐,早上是否吃过了早餐,各种学习用品是否都带齐了,学生有无身体不适,遇到天冷或天热的时候,同学们的衣服穿得是否合理。学生生病时,我带他去看病。张英同学乘车的钱没了,我掏钱给她搭车,留守儿童朱洁学习跟不上进度,我就主动帮她补课……。家长感激,学生感动,我关心学生就应该像关心自己孩子一样,既关心他们的生活,又关心他们的健康,还关心他们学习的方法,更重要的是关心他们是否懂得怎样做人。这些看起来很平常,其实这正是一名教师爱心的具体表现。十二年来,就是这样播撒着爱的种子,收获着爱的硕果。家长们都说:“有朱老师教我们的孩子,放心!”。

二、用激励激发潜能

自从走上工作岗位,具体工作中,本人一直注重运用激励机制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在教室后墙设立了一个“我最棒”专栏,开展以小组为单位争夺“小星星”比赛。比赛规则是:凡是小组内成员有好的表现,就为该组加一颗星星,一周一小评,“小星星”数量最多的小组为本周优胜组,一学期一大评,在每个学期结束时,总结一下本学期中获优胜组次数最多的一组为该学期优胜组,在自己的工资中取出一部分资金为该组成员颁发奖品,以表鼓励。

有了“我最棒”,孩子们有了明确的追求目标,培养了集体主义精神,为了得到“我最棒”,孩子们纪律增强,即使刮风下雨,也努力做到不迟到,上课认真听讲,大胆发言。孩子们学习态度端正了,都能按时完成作业,打架、骂人、调皮捣蛋的孩子 少了,团结互助,互帮互学的表现多了……。同时我还善于用表扬的力量,面对学生的点滴进步,不失时机的给予表扬,用表扬树立学生的信心,消除他们对教师教育的反感和抵触情绪,让孩子明白自己有很大的潜能,满怀信心地不断争取成功。

同样,孩子的教育离不开老师和家长的共同协作,家访是连接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纽带,它可以使两者有机结合,对学生进行统一教育,使学校教育更富有实效。学生本身对家访表现出一种畏惧和担心。究其原因,原来在孩子心目中,只有他们在学校犯了错误时,老师才会去家访,老师到家后表扬少,批评多,等老师走后,就会被家长训斥,重者还要被打。所以,孩子们躲避家访,反感家访。为了消除孩子们的疑虑,我便试着改变家访策略,当孩子进步了,要去家访;当孩子做了好人好事,也去家访……。把家访当作对学生的一种奖励,让家长和教师一起分享孩子们成功的快乐。

现在每当有人羡慕地对我说:“你的学生怎么那么喜欢上你的课!”,我总是笑着说:“我是用心灵赢得心灵啊!”。是啊,学生管理工作虽然琐碎繁杂,千头万绪,但是只要有持之以恒的耐心,无微不至的细心,足以融冰的爱心,那就一定能赢得孩子们那天真无邪的童心!

4.温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管理办法 篇四

为了认真贯彻科教兴市战略,组织实施《温州市跨世纪人才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有效的人才管理机制,营造有利于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科技人才队伍,充分发挥拔尖人才在建设现代化新温州中的骨干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选拔

第一条 温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以下简称拔尖人才)选拔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紧密结合温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条件,逐级推荐、考察和评审,宁缺毋滥。

第二条 拔尖人才选拔工作面向全市,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人员,自由职业者,包括在温省、部属单位,外地受聘在温工作三年以上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都可以参加评选。

第三条 拔尖人才的基本条件是,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精神,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在各自领域作出显著成绩,被同行所公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第四条 拔尖人才的选拔对象年龄一般为男性57周岁以下,女性52周岁人下,特殊情况除外。身体健康。

第五条 拔尖人才选拔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确定每一轮选拔的具体要求。

2、推荐。由所在单位、学术团体、同行专家推荐,也可由本人自荐。所在单位组织根据选拔条件,对推荐人员的科研成果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验证,同时对政治素质、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和鉴定,写出书面意见,填写《温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表》,上报主管部门。

3、评审。各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机构,对本系统推荐对象进行评审。然后由市评审委员会进行联评。评审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按得票多少确定初步名单。

4、公示。拔尖人才初步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

5、审批。拔尖人才名单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6、表彰。拔尖人才名单由市委、市政府发文公布,并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二章管理

第六条 拔尖人才实行动态管理,每轮三年,符合条件的可以连选连任。拔尖人才由市委组织部主管,所在县(市、区)或市直属单位分管,所在单位协助管理。

第七条 主管单位的主要职责是,拟定选拔拔尖人才具体条件和要求,组织、指导、协调选拔工作,负责拔尖人才宏观管理,组织各类活动,实施年度考核、教育培训等。

第八条 分管单位主要职责是,协助市委组织部督促、检查下属单位贯彻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与本系统拔尖人才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协助市委组织部对本系统拔尖人才开展年度考核。

第九条 协管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科技人才政策,为拔尖人才开展科研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同时积极引导、严格要求。

第十条 拔尖人才实行三年工作目标管理制度,签订《三年工作任务书》,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主要内容:

1、拔尖人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下一年的工作思路;

2、所在单位为拔尖人才创造良好条件和改善工作环境等情况;

3、分管单位执行有关政策、为拔尖人才提供服务等情况。第十一条 在主管、分管、协管三级单位建立《温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业务成果档案》,及时掌握拔尖人才的科研成果,为建设现代化新温州服务。

第十二条 外地引进或调入我市工作的地(市)级拔尖人才,列入管理范围。

第十三条 拔尖人才的工作变动、职务调整、处分等事宜,要事先征求市委组织部意见。

第三章培养

第十四条关心爱护拔尖人才,在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

第十五条每年举办培训班,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有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拔尖人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六条认真做好拔尖人才的思想政治工作,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他们的工作、生活和思想情况,积极帮助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

第十七条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拔尖人才的先进事迹和精神风貌,鼓励科技人才争做贡献,努力在全社会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

第十八条对拔尖人才申请科研项目,申请科研经费,进行科学研究要给予重点支持,鼓励他们多干工作,多出成果。第十九条要十分重视和关心拔尖人才的身体健康,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在三年中组织疗养一次。

第二十条拔尖人才住房建筑面积享受120平方米,由所在单位安排解决。所在单位确有困难的,由当地房管部门予以解决。家属子女属农业户的,人控、公安、粮食等部门给予办理“农转非”手续,免交城市增容费。

第二十一条建立市级领导与拔尖人才联系制度。确定结对名单,保持经常联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第二十二条建立拔尖人才联谊会,定期组织活动,沟通思想,进行科技交流和技术研讨,开展协助攻关。

第四章作用

第二十三条拔尖人才要刻苦钻研业务,潜心科学研究,大胆创新,发挥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作用,主动承担各类研究课题,特别要注意研究与温州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课题,努力使科研成果达到国家或省级水平。

第二十四条拔尖人才要积极为党委、政府、有关单位提供科技咨询服务,参与重大项目论证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制订等。

第二十五条拔尖人才要帮带2名以上本专业科技后备人才,在三年时间内,使帮带对象的专业技术水平得到明显提高。第二十六条拔尖人才要通过举办讲座、作品或成果展览等,开展学术交流和推广活动。组织拔尖人才每年开展科技服务活动,深入到工厂、农村,帮助基层解决一些技术上的难题。

第五章奖惩

第二十七条拔尖人才在三年管理期间,每人每月享受200元技术津贴。

第二十八条建立温州市拔尖人才基金,用于市级拔尖人才的日常管理和奖励。

第二十九条拔尖人才在工作中因个人责任给国家、集体造成严重损失或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取消拔尖人才称号。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5.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第四季度工作总结 篇五

三年工作总结材料

艾合买提〃吐拉甫

乌什县第一小学

二0一二年六月五日

县级第八个管理期拔尖人才

三年工作总结材料

该同志怀着对教育的一腔热血,2009年9月参加工作,工作 3年以来连续担任实验管理工作,先后担任科学、信息技术等课程,踏上了神圣的讲台。

获得主要荣誉:2010年4月在“乌什县小学科学实验教学大赛”中获得二等奖、2011年5在乌什县第二十三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荣获优秀科技辅导员称号、2011年10月在阿克苏地区第25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荣获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项目(发明)获得三等奖等荣誉称号。

在这3年的工作期间该同志把青春倾注于他所钟爱的教育事业 上,倾注于每一个学生身上。该同志用汗水换来的收获颇多,下面将该同志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政治表现、品德素质修养及职业道德。

该同志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政策,通过报纸、杂志、书籍积极学习政治理论,充实自己的头脑,端正自己的思想态度,做到一步一个脚印,逐步向党组织靠拢,严格要求自己,鞭策自己,力争思想上和工作上在学生的心目中都树立起榜样的作用;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法律知识,通过政治学习,该同志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认真的学习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该同志热爱并忠诚于人民的教学事业,教学态度认真,教风扎实,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二、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具体工作。

1、在教学上该同志认真备课,不但备学生而且备教材备教法,根据教材内容及学生的实际,设计课的类型,拟定采用的教学方法,并对教学过程的程序及时间安排都作了详细的记录,认真写好教案。每一课都做到“有备而来”,每堂课都在课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并制作各种利于吸引学生注意力的有趣教具,课后及时对该课作出总结,写好教学后记,并认真按搜集每课书的知识要点,归纳成集。

2、增强上课技能,提高教学质量,使讲解清晰化,条理化,准确化,条理化,准确化,情感化,生动化,做到线索清晰,层次分明,言简意赅,深入浅出。在课堂上特别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加强师生交流,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作用,让学生学得容易,学得轻松,学得愉快;注意精讲精练,在课堂上老师讲得尽量少,学生动口动手动脑尽量多;同时在每一堂课上都充分考虑每一个层次的学生学习需求和学习能力,让各个层次的学生都得到提高。

3、在课堂教学中,坚持启发式教学,坚持向40分钟要质量。以学生为主体,以训练为主线。教学过程重视知识与技能,学习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性学习的精神。

4、认真批改作业:布置作业做到精读精练。有针对性,有层次性。为了做到这点,该同志常常通过各种渠道搜集资料,对各种辅助资料进行筛选,力求每一次练习都起到最大的效果。

三、在班级管理中。

该同志认真开展各项活动,加强学生的行为习惯训练及良好心理品质的培养。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予以他们更多的关怀,鼓起他

们学习的劲头,更好地融入到班级体中。注重行为规范教育,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行为习惯。通过班会、黑板报等渠道,培养班级学生自觉地成为集体的主人、学习的主人。加强“安全教育”,使“安全”牢牢地刻在学生心中。使班级蒸蒸日上,但是在与家长的联系上,该同志做得很好。

为了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该同志除了做 好本职工作,还积极配合其他同事做好其它工作。

该同志工作态度认真。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 对待每一项工作,工作投入,热心为大家服务,认真遵守劳动纪律,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需要加班完成工作按时加班,保证工作能按时完成。总结该同志的工作,尽管有了很高的进步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特别是由于工作的繁杂,缺乏计划性,另外有创造性的工作思路也不是很多,个别工作做的还不够完善,这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在这几年里,该同志通过努力学习,努力使思想觉悟和工作效率全面进入一个新水平,为我校的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更大更多的贡献。

6.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第四季度工作总结 篇六

工作总结

乌什县第一中学

教师艾尼瓦尔〃依布拉音

2013年12月19日

乌什县第八管理期拔尖人才

工作总结

艾尼瓦尔·依布拉音,男,维吾尔族,大专学历,45岁,中学二级教师,阿克苏乌什县第一中学教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美术家协会成员。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本人在平凡的岗位上,以不平凡的先进事迹和累累硕果,赢得了同事、学生及业内外人士的钦佩和赞誉。本人自从事教学工作26年来,始终刻苦钻研、积极进取,通过不懈地努力已成为青年教师队伍中的佼佼者,本人为新疆的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2006年2月被共青团阿克苏地区委员会,少先队阿克苏地区工作委员会和阿克苏地区教育局评为“地区级优秀少先队辅导员”。2007年5月被自治区教育厅评为自治区级优秀少先队辅导员。2007年7月被阿克苏地区科协,阿克苏地区教育局,阿克苏地区科技局评为地区级优秀科技辅导员。

现任乌什县第一中学工会主席和美术课题研究专业课指导教师,地区美术协会委员。现将今年在本管理周期内所做的工作做个小结,主要成绩如下:

一、政治思想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同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作长期斗争,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

会会议精神,主要表现在: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种会议和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做笔记,谈感受,写学习心得体会,政治思想觉悟在逐步提高的基础上,坚持积极努力向上的态度。认真执行各级党政机关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不做违背校纪校规及有损于教师形象的事情。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认真正确地对待民族问题,牢固的树立 “三个离不开”的思想,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和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在担任政教和团委工作期间,每周出黑板报,积极宣传民族团结的先进事迹,得到了自治区集中整治综合治理检查团的肯定和表扬。作为一名少数民族干部,坚决拥护并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方针,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政策,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教学严谨,精益求精: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始终把教学工作放在首位,每学期都服从学校的教学安排,积极主动地承担教学任务,课题研究,认真钻研教学大纲、教材,提前做好教学计划及实施方案,提高教学效率。每节课都认真备课,仔细钻研,尽最大的努力帮助学生学好知识,用浅显易懂的语言授课,每节课所用的内容都能让学生尽可能当场清化、吸收,学生成绩总是在我校各班级中名列前茅班级竞赛成绩优异。今主要指导帮带了三名新教师:尔肯外力;开赛尔尔肯;阿依努尔赛买提,通过对三名新教师的备课、上课、课后辅导、考试测评以及课堂实际教学观摩、听课等手段,对新教师进行专门辅导,使本人们都逐渐成长起来,成为学校的专业教育骨干教师。今年以来,本人专门负责针对高三毕业生教学辅导,采取新颖的教学模式,加以合适的心理指导,使本人的教学课题得以实现,高考学生上线利率达到78%以上,极大地促进了我校专业美术课教学,直接为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了扩展学生视野,激发学生热爱科学激情,开展第二课堂活动,认真做好组织第二课堂教学,激发了学生浓厚的兴趣,通过教学涌现出了热爱科学的优秀学生。重视专业理论学习。努力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多次参加全县和本校组织的各类知识竞赛,各种庆祝活动,取得优秀成绩为学校争了光。通过以上各项工作成绩的突出表现,每年都被学校里,县里评为“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宣传工作人员”。

三、科技援助、服务基层:主导制作了各类墙体宣传图片,手工绘制各类宣传画,主要有:一是2013年4月应县卫生局要求为奥特贝希乡计划生育指导站绘制计划生育宣传画;二是2013年4月应县卫生局要求为依麻木乡计划生育指导站绘制计划生育宣传画;三是2013年10月应纪检委要求在依麻木乡制作廉政文化和民族团结宣传画;四是2013年10月应亚科瑞克乡要求制作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墙体宣传画;五是2013年10月应英阿瓦提乡

要求在该乡4大队、7大队制作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墙体宣传画;六是2013年7月为县纪检委在县委文化活动中心制作十八大宣传画;七是2013年8月应宣传部要求制作布置十八大宣传画;

四、抓好工会,服务大家:本人担任我校工会主席以来一直积极参加和组织工会各项活动,始终执行上级工会的政策和文件精神,发挥了自己的带头作用。本人自参加工作以来,尤其是担任我校工会主席职务以来,在各项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多次获得了我校和上级部门的荣誉。如;在2006年2月被共青团阿克苏地区委员会,阿克苏地区教育局和少先队阿克苏地区工作委员会评为地区级“优秀少先队辅导员”:2007年5月被自治区团委和自治区教育局评为“自治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2007年7月被阿克苏地区科协,阿克苏地区教育局和阿克苏地区科技局评为“优秀科技辅导员”:2008年9月被我校评为“优秀教师”:2009年9月被中共乌什县委员会和 乌什县人民政府评为“优秀教师”:2010年4月被乌什县总工会评为“优秀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等。

附件1:

乌什县第八管理期拔尖人才考核业绩采集表

7.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第四季度工作总结 篇七

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大力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的农村优秀实用技术人才队伍,促进全县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跨越式发展,按照《萧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结合人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选拔的数量、范围和条件

第二条 农村实用技术拔尖人才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20名左右。

第三条农村实用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范围:在本地农村工作一线,直接从事或带动本地农民从事种植、养殖、加工、营销、运输等生产、经营、管理领域的实用人才,以及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服务的实用技术人才。

第四条 农村实用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坚持实际、实用、实效、不唯学历、不唯资历的原则。具体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解放,与时俱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奉献精神,近年来业绩突出、社会公认。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推进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方面成绩显著,创造了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农村实用技术人才;

2、有真才实学,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超,在产业

创新、实验示范、成果转化等方面,创造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

3、在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的研制、开发、推广、应用等方面贡献突出,直接创造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农村实用技术人才;

4、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方面形成较大规模,品种优、效益好,居全县领先水平,有突出辐射带动能力的农村创业能手;

5、掌握一技之长,技艺精湛、知名度高,带动作用突出的全县同行业技术权威或业内水平领先的农村能工巧匠;

6、直接创办和发展农业龙头企业,科技含量和经济效益居全县同行业领先地位,带动一方经济发展的农村实用技术人才;

7、获得国家专利或取得其他重大科技成果,在全县影响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农村科技人才。

第三章选拔的程序和办法

第五条农村实用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权威性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产生。具体程序是:

1、申报:农村实用技术拔尖人才由所在行政村或企业推荐,也可由同行举荐或个人自荐,填写《萧县农村实用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提供相关成果资料和业绩证明,报所在乡镇党委。

2、初审:各乡镇党委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查证、核实成果和业绩,提出申报名单,连同有关材料一并报县人才办。

3、评审:成立专门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初步人选。

4、考察:县人才办牵头组织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在其所在乡镇及同行业广泛征求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5、审批:由县人才办汇总评审、考察和公示等情况。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报县委审批。

6、命名表彰:县委授予“萧县农村实用技术拔尖人才”称号,颁发证书,进行表彰。

第四章管理

第六条农村实用技术拔尖人才的管理以县人才办为主,所在乡镇和所在单位搞好配合。

第七条对农村实用技术拔尖人才实行动态管理,每批管理期两年。管理期满,重新组织选拔。管理期内违法违纪,或因个人过失给国家、集体、群众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以及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作为农村实用技术拔尖人才管理的,随时取消其资格和相关待遇。

第八条对农村实用技术拔尖人才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年度、任期工作目标,县人才办、所在单位及本人三方签订目标责任书。县人才办每年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批评选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县人才办建立专门档案,记录农村实用技术拔尖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目标考核等情况。

第十条实行县级领导干部和所在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组织人事部门联系农村实用技术拔尖人才制度,经常交流思想,征求意见,掌握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第十一条加强对农村实用技术拔尖人才的宣传。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他们的创业精神和工作业绩,创造农村实用技术拔尖人才发挥作用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第十二条注意挖掘农村实用技术拔尖人才的内在潜能,教育和引导他们发挥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传播农村科技信息,传授农村实用技术,带动群众共同致富中的重大作用。

第五章待遇

第十三条农村实用技术拔尖人才每人每月享受津贴费200元,从县人才专项财政经费中列支。凡已获得县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称号的,不重复享受津贴费。

第十四条县人才办每年组织农村实用技术拔尖人才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费用从县人才专项财政经费中列支,并适时组织业务培训。

第十五条农村实用技术拔尖人才在职称晋升、成果申报、科研项目立项、涉农项目申报等方面优先考虑,具备条件的优先推荐为村级干部或者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萧县农村实用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

8.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第四季度工作总结 篇八

袁占舵,1966年10月生,中共党员,中学高级教师。1985年毕业于沧州第二师范学校,1987年毕业于沧州师范专科学校物理系,1991年函授毕业于河北师范学院物理专业,最高学历为首都师范大学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现任中学校长,现为沧州市第七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从教29年,多次拒绝转行,甘于奉献农村教育,培养出一大批优秀人才。每学年坚持听评课200多节,每年有十几万字的读书笔记,在“袁占舵的百度空间”和“袁占舵的新浪博客”学习整理了两千多篇有关教育教学和人生启迪的文章。

2014-2016年,论文《做影响学生一辈子的好老师》、《培养良好习惯奠基美丽人生》、《给老师的几点建议》、《破解名校发展的要素》发表在中国德育第一报《德育报》上(其中《破解名校发展的要素》是头版头条),2014年,《班主任管理心得》发表在《学苑新报》第83期上,《在学校管理中要进行创新》发表在《现代教育教学探索》上,《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发表在全国优秀学刊《教育新理念》上。2015年,《新课改下怎样解决学困生问题》发表在《中国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上,论文《实施民主和谐为背景的合作学习》和《提高教学质量的突破口》获中国教师教育视频网组织的优秀科研论文评比一等奖。2016年,论文《浅谈如何成为优秀的校长》发表在《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上,论文《总结名校教育推动我校发展》发表在《中国名优校长治校之道》上,论文《浅谈学校管理中的弊端及创新策略》发表在《教育科学》上,论文《教师要潜心探讨解决“学困生”问题的办法》发表在教育启示录丛书《寻找教育之根》上,论文《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让课堂属于学生》和《实施“民主和谐为背景”的合作学习》发表在教育启示录丛书《推开教育之窗》上。

近几年来,先后获河北省优秀家长学校教师、沧州市物理学科带头人、沧州市优秀科研型校长、沧州市青年科技奖、沧州市家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沧州市法制教育先进工作者、沧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沧州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先进个人和沧州市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在工作中,注意摆正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树立正确是非观、权力观、事业观,坚持胸怀全局、心系群众,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

坚持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坚持学习邓小平教育理论,认真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内涵,践行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决策能力。用“三严三实”指导自身工作开展,奠定学校工作的全面优化坚实基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要求,以硬制度和硬举措反对“四风”,落实开展专门整改、专项整治和制度建设任务,贯彻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以教育实践活动促进中心工作,以工作成绩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取得思想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加强学校管理、普法教育和道德法治教育。坚持依法育人与以德育人的紧密结合,以“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培养“四有”新人“为重心,以“自编法制教材,开设法律课程”为载体,提高校园普法工作进程,得到各级和社会各界赞誉。近几年来,县电视台先后多次利用各类栏目对学校做法予以宣传报道;法制宣传入课堂得到市、县两级司法部门肯定,成为肃宁县唯一一所获市级法律宣教工作先进单位的学校。河北法制报以《法制宣传入课程》为题刊载学校法制工作先进经验。近几年来,学校连续被评为沧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构建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齐抓共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新格局。定期对家长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法治教育培训,共同商讨、互相交流教育子女的方式方法;利用“六五”普法知识试卷问答活动、“预防中学生违法犯罪图片展”活动、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讲座等机会,邀请学生家长来校旁听、观看,增加学校与家长沟通的机会,加强学校与家庭、社区之间的联系,形成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的中学生法治教育模式。2015年,学校被评为沧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坚持经常抓学生法德教育和班级管理,加强教师依法执教、科学育人的能力培养,落实素质教育和安全工作。2015年沧州市“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组莅临学校检查普法工作,对学校依法治校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把教学管理作为一个探索的过程,在探索中不断发现问题 , 解决问题。构建学习型学校,自身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中国教师教育视频网组织的大部分会议,组织教师抓住所有培训的机会,全校师生形成热爱学习的氛围。大胆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创新实验,在学习全国名校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创建了学校独有特色的“10+25+10”(10分钟自学25分钟展示10分钟反馈)有效课堂教学模式,得到了局领导的一致好评。2015年,学校被认定为全国新学校行动研究实验校。

下一个管理期的方向和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为推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构建充满理解与爱的和谐校园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作用。

注重理论学习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倡导理论思考和教学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形成自己的教育思想,使学习理论不空洞,工作实践有目标,工作业绩有实效。

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群众路线学习实践活动。

以提升教育内涵、开展有效课堂活动为中心,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一切以师生发展为本。不断锤炼成一支党性强、理论功底扎实、领导有艺术、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队伍。

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相结合,不断用科学的发展观去思考教育的发展未来,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提高教学艺术,完善自我品格。

9.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第四季度工作总结 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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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四季度“中欧-博尔捷招聘指数”显示,经历了第三季度招聘指数的明显回落之后,本季度预期招聘需求出现轻微反弹。新季度全国综合招聘指数为+1.28%,与上季度(+1.19%)相比,环比微弱回升7个百分点。

从区域来看,全国四大区域的预期招聘需求从强到弱依次为:长三角地区(+1.42%)、环渤海地区(+1.22%)、西南地区(+1.18%)、珠三角地区(+1.15%)。全国10大城市中,一线城市上海、北京、广州的预期招聘需求位列前三位。

从行业来看,物流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的预期招聘需求相对领先,新能源业、现代航运业、化工业持续低迷。同比方面,批发零售业预期招聘需求增长最为显著,人才服务业、化工业垫底;环比方面,除IT及互联网业环比下降外,其他行业预期招聘需求全部回升。

2013年第四季度13大行业不同层次员工的招聘指数显示:从整体趋势来看,13大行业金领员工的预期招聘需求普遍低于白领、灰领、蓝领的需求。金领方面,IT及互联网业、房地产业、物流业、金融业的预期招聘需求位居前列;白领方面,生物制药业、房地产业领先;灰领方面,化工业、房地产业、生物制药业位居前三位;蓝领方面,IT及互联网业、房地产业预期表现最好。除白领的预期招聘需求为批发零售业垫底外,其他层次员工预期招聘需求最弱的行业均为新能源业。

10大城市环比需求普遍增加

10大城市不同层次员工的招聘指数显示:金领方面,北京、上海、广州的预期招聘需求位列前三位,大连、天津垫底;白领方面,上海、北京、成都的预期招聘需求相对领先,天津、大连垫底;灰领方面,10大城市预期招聘需求较为均衡,最高为杭州(+1.42%),最低为深圳(+1.25%);蓝领方面,苏州、天津、杭州预期招聘需求最高,深圳垫底。

10.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第四季度工作总结 篇十

(2003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以下简称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拔尖人才主要是指经选拔在我市从事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技术开发与转化、经营管理、文教卫体等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控制总量的原则,不受身份、技术职务和资历的限制,以对社会贡献和政治表现为依据,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质量。

第四条 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具体工作由拔尖人才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

第五条 对拔尖人才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选拔一次,管理期限为三年。

第二章 选拔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 凡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未脱离专业技术岗位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在专业技术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党政机关干部,均可参加拔尖人才的评选。已列入市管干部的,不再作为拔尖人才的评选对象。选拔拔尖人才,以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年龄一般不超过52岁;对贡献大、名望高、身体健康仍从事其研究领域工作的专家学者,年龄可放宽到57岁。

第七条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近三年在专业技术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主要研究人员;获国家星火奖、专利奖、发明创造奖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的主要研究人员;

2、承担国家基金项目或列入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课题的主要主持人或课题负责人,参加国家或省(部)重大科研、技术、工程项目(正在进行或已完成)实施的主要人员;

3、获省(部)级科学技术省长特别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前三位人员;

4、以第一、第二作者在国外杂志或国际会议上发表,并被SCI(科学引文索引)、SCIE(科学引文索引扩展版)、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TP(科技会议索引)检索的论文一篇,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家一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或独立撰写正式出版过专著二部,或参编国家计划的教材二部,本人撰写在10万字以上;

5、获两项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二位人员。

(二)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获一项国家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获国家级荣誉称号的教育工作者;

2、直接培养的在校学生在国际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学科联赛中获一等奖的教师;

3、直接培养的在校学生在全省中学生学科联赛中获二项一等奖的教师;

4、获一项省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或两项省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的负责人(主持人)及获省级荣誉称号的教育工作者;

5、培养出打破全国记录的运动员的教练员或直接为国家培养(两年以上)输送(三年以内)优秀运动员(在国家大型运动会或锦标赛中获金牌)的教练员。

(三)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在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省重点工程中解决了重大理论或关键性技术、疑难问题,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并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人员;

2、在市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技术改造、引进项目中,担任设计、施工方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四)在农业技术方面有下列成绩:

从事农业栽培、农产品加工等相关技术研究、应用、推广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获得一项三等以上国家农牧渔业丰收奖或一项二等以上省山区创业奖或取得了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人员。

(五)在医疗卫生方面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在医疗卫生(含计划生育)方面,技术或成果填补了省级以上本专业空白,并得到了推广,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的人员;

2、在医药科研中,发明研制新药、特药,被省以上卫生或医药药品监督部门认定,属省内首创,疗效显著,并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主要研究人员。

(六)在新闻出版方面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在新闻宣传工作中,成绩显著,获国家级新闻作品评奖活动一等奖或连续三年来每年在国家级报刊(台)发表头条文章二篇以上的新闻工作者;

2、获二项省级新闻作品评奖活动一等奖的专业人员。

(七)在文化艺术方面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在中宣部、文化部、中国文联主办的全国性有届次的权威性评奖活动中获三等以上奖项者;

2、在省政府、省委宣传部、文化厅、省文联主办的全省性有届次的权威性评奖活动中获二等以上奖项者。

(八)在管理科学方面取得下列成绩:

在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首创或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有重大改革和创新,使企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内行业先进水平,单位经济效益居全国、全省同行业领先水平,主要产品获国际、国家、省(部)级奖,企事业单位通过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本人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二次市级荣誉称号的优秀管理者。

(九)在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方面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完成科技项目产业化一项,项目投资额500万元以上或转化高新技术成果二项,累计成交额200万元以上的;

2、在省(部)级以上的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技术能手(标兵)称号或在企业技改项目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企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

(十)获国家、省以上优秀专家称号的各类人才。

(十一)在律师、公证、刑侦、审判、检察、交通管制或其他行业中做出突出贡献,被公认为专业学科技术带头人,并在全省乃至全国享有较高声誉的人员。

第三章 选拔方法和程序

第八条 选拔拔尖人才,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法。

第九条 拔尖人才的选拔程序:

(一)公布条件。宣传选拔拔尖人才的指导思想、标准条件和方法步骤;

(二)个人申请。由单位、学术团体向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提交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实绩的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等原始材料(管理型人才涉及经济效益的材料,要有财税部门的证明)。

(三)人选初评。各县(区)、市直企事业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选拔范围和条件对人选进行初评,初评时要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考察,科学、公正、准确地确定初选人员,并将初选人员申报材料和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等原始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

(四)专家评审。市委组织部将初审后的人员名单按专业类别分别送交各专业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由综合评审委员会确定预选人员。

1、专业评审委员会组成:

为了使评审工作更加科学、公正、准确,评选设六个专业评审委员会,分别是:

(1)应用科学和理论研究专业评审委员会;

(2)教育体育专业评审委员会;

(3)工程技术和管理科学专业评审委员会;

(4)农业专业评审委员会;

(5)卫生医疗专业评审委员会;

(6)文化艺术专业评审委员会。

对上述六个专业评审委员会没有包括进去的专业,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具体情况,临时定向组织专业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各专业评审委员会由二十人组成,市委组织部负责聘任各评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随机抽取五至七名评委进行评审;综合评审委员会由各专业评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组成,主任由市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担任;专业评审委员会的职责是对上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和专业水平的认定,确定本专业范围内拔尖人才人选,人选按拔尖人才名额的120%确定;综合评审委员会的职责是依据总量控制兼顾专业覆盖面的原则,按照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对人才的需求,对各专业评审委员会评选的人选进行综合平衡,确定预选人员。

2、评委的选聘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认真贯彻实施党的“科教兴国”战略;

(2)在本学科领域中有一定造诣,了解本专业的最新发展动态和专业人员状况,具有高级职称或荣获过“秦皇岛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以上荣誉称号;

(3)作风正派,为人公道,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大局意识,在群众中有较高声望;

(4)非本批拔尖人才候选人。

3、评审:

各专业评审委员会在认真审查核实参选人员有关材料、证件的基础上,对有关论文、论著的学术水平和奖项的级别、位次等予以确认,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排列人选名次,逐人写出专业评议报告;综合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平衡后,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入围人选排列位次,确定预选人员,由新闻媒体予以公示。评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评委出席方能召开,人选获得应参加评审评委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方为通过。

(五)确定人选。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预选人员的政治表现、思想作风、专业水平、群众基础等方面进行考察,逐人写出考察报告,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通过后,报市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会审批。

(六)市委、市政府命名。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十条 目标管理制度。在管理期内的拔尖人才根据自己所承担的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出在管理期间的工作目标、计划和具体措施,认真填写《秦皇岛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考绩档案表》,每年以书面形式向市委组织部报告一次业务工作、政治思想、生活学习等方面的情况。

第十一条 实绩考核制度。市委组织部对拔尖人才的日常工作进行跟踪考察,管理期内对拔尖人才进行一次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实绩及其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各单位、各部门每年对拔尖人才进行一次工作目标考核。对完成工作目标的发给全额津贴,取得突出成绩的给予奖励,没有完成的视情况减发津贴。

第十二条 联系制度。市委组织部、拔尖人才所在部门和单位领导与拔尖人才建立联系制度,经常交流思想,掌握情况。所在部门每年就拔尖人才的管理情况向市委组织部报告一次。定期召开不同类型的拔尖人才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第十三条 调整制度。在管理期限内,有以下情况之一,由市委组织部审查,报市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拔尖人才称号和本办法规定的待遇:

1、因个人原因给国家或集体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

2、有严重违纪行为;

3、有违法犯罪或参加反动(邪教)组织行为;

4、经考察发现不适宜继续作为拔尖人才管理。

第十四条 档案制度。市委组织部建立拔尖人才档案和信息库。记录拔尖人才的实绩考核结果和调整情况。

第五章 管理内容

第十五条 给予拔尖人才政治上的尊重和保护。

(一)发挥好拔尖人才参政议政作用。必要时邀请拔尖人才参加有关专业研讨会;大力宣传拔尖人才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社会政治地位。

(二)培养选拔复合型拔尖人才担任领导职务。根据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对适合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复合型拔尖人才要大胆提拔重用。

(三)做好拔尖人才思想政治工作,关心他们政治上、思想上的进步。定期组织拔尖人才学习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养,树立求实、创新、协作、献身的良好职业道德,激励他们在我市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十六条 合理使用拔尖人才,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一)对拔尖人才的工作,应根据其专业特点合理安排,充分发挥其特长。对专业不对口的,要有计划的逐步予以调整。

(二)尽量减少拔尖人才的社会兼职,使其专心致志地从事本职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兼职的,应征得本人同意,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三)无特殊情况,拔尖人才的工作岗位不得轻易变动。调出本市工作的,必须事先报市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再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七条 帮助拔尖人才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

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组织拔尖人才进行国内外的学术、技术交流。在安排出国考察或选派出国留学进修人员时,优先从年轻拔尖人才中挑选。

第十八条 为拔尖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一)拔尖人才申报的科研项目,在同等条件下,本单位优先申 报,各级主管部门优先审批,科研经费要确保专款专用。

(二)以拔尖人才为主承担的工作任务,配备助手和其他人员时,应尽量尊重拔尖人才本人的意见,以形成最佳群体结构。

(三)拔尖人才科研成果的开发应用,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在政策、经费等方面予以优惠。

(四)拔尖人才可优先申报推荐专业技术资格,优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九条 改善拔尖人才的生活条件。

(一)市财政按管理期内拔尖人才的实际人数拨付管理经费,根据组通字[2000] 23号文件精神,每人每月发给技术津贴费150元。享受政府特别津贴和获国家、省优秀专家称号的人员,不重复享受此待遇。管理期内去世、已调离本市及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又未被单位续聘的,从离岗之日起不再发放津贴。

(二)拔尖人才夫妻两地分居的,可根据本人要求将其配偶调到拔尖人才所在地。

第二十条 关心拔尖人才的身体健康。

(一)卫生行政部门每年组织拔尖人才进行一次体检。体检费、医药费由拔尖人才所在单位负责。

(二)每年为拔尖人才安排10天以上的休息疗养时间。学习考察与休息疗养可以结合在一起,由市里统一组织,经费由拔尖人才所在单位实报实销。

第二十一条 连续两次评为拔尖人才的,由拔尖人才所在单位一次性奖励5000元;拔尖人才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并被本单位续聘的,继续享受规定的保健待遇至届满为止。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对扶持、保护拔尖人才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压制、刁难甚至打击拔尖人才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查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二十三条 优先从拔尖人才中向上级推荐省管优秀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人选。

第二十四条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制定选拔管理拔尖人才的具体办法,并报市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五条 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市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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