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管理规定

2024-10-06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管理规定(精选2篇)

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管理规定 篇一

1 石油管材驻厂监造发展概况

石油管材主要包括油气输送用钢管 (含弯管、管件等) 和油井用钢管[2,3]。

我国石油管材的驻厂监造服务缘起于1992年4月轮南-库尔勒输油管线的爆裂事故。事后的调查表明, 问题发生的原因是生产过程未受控, 质量体系没有得到有效的运行。西安石油管材研究所 (现中国石油集团石油管工程技术研究院) 结合国内的实际情况和国外的通行作法, 提出了通过驻厂监造来控制钢管质量的设想。

1994年10月 , 在沙漠管线建设的前夕, 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质量技术部门对管线建设中的有关管材采购质量的控制问题进行了规定, 在随后的管材采购中开始采用第三方驻厂监造确保产品质量的先河。

2000年4月原国家经贸委发布《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暂行规定》, 首次将油气输送钢管制造监理纳入了国家行政法规, 有效促进了石油管材驻厂监造的发展。此后的重要管线项目如中国石油的西气东输管线、陕京管线和中国石化的川气东送管线、榆林-济南天然气输送管线、甬沪宁原油输送管线、西南成品油管线管都采用了驻厂监造, 对我国的油气输送管道建设的质量保障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国内石油管材驻厂监造服务的历史不过20年 , 管理模式和管理技术都不成熟 , 专业且独立的监理公司不多, 且监造公司对监造工作的认识也不统一, 这些因素不仅制约了监造服务质量管理理念、方法等的发展, 还造成了目前监造服务质量水平的参差不齐。因此, 有必要通过委托方的监督和控制, 对监造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有效管理。

2 监造服务的质量管理

2.1 监造服务管理制度的建立

石油管材的驻厂监造在我国起步较晚。1994年10月, 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质量技术部门对管线建设中的有关管材采购质量的控制问题进行了规定, 并大力推动, 最终促进了油气输送管驻厂监造的发展。而油井管驻厂监造则是从1996年, 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有关文件中详细规定了国产套管实施驻厂监造的方式和方法[4]。

2000年4月原国家经贸委发布《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驻厂监造机制等做出规定: 钢管生产企业应取得石油管道用钢管生产许可证; 钢管制造应当实行监理制, ;凡未经监理单位监造的钢管, 不得用于输送石油、天然气。从而正式将油气输送钢管制造监理纳入国家制度性行为。

2001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国家计委、 国家经贸委联合下发《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 2002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发《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 对设备监理服务进行了规范和规定。

2011年1月14日, 国家标准GB/T 26429-2010《设备工程监理规范》发 布[5], 对设备监理中涉及的监理单位、委托人和被监理单位的活动进行了规范, 使设备监理服务的实施更具可操作性。

地方对设备监理的管理, 上海市一直走在前列。2000年5月16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管理办法》。2011年12月28日, 《上海市设备监理管理办法》发布, 促进了上海市地方设备监理服务业务的快速发展。

作为石油管材的两大用户, 中国石油先后出台了《质量管理办法》、《产品驻厂监造管理规定》、《采购物资质量监督规定》等规定, 作为设备产品监造的依据和保障[6]。中国石化在国家《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 先后印发了《中国石化重要设备监造管理办法》、《中国石化物资采购质量管理规定》等文件, 全面推行重要设备驻厂制造监理工作, 并对监理单位实行许可管理。

以上这些国家、地方和企业的法规、标准、规定, 是设备监理服务实施和管理的基础。此外, 在石油管材的实际订货和采购过程中, 一些专业的采购商还制定了自己的监造管理规定。如负责中国石油长输管道建设的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就制定有专门的《采购物资驻厂监造管理办法》, 对监造单位进行管理和协调。

制度的建立是对监造单位和监造服务进行管理的依据和准则, 应从委托方的质量要求和利益出发, 考虑监造单位、制造单位的范围和实际, 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并严格实施。

2.2 监造单位的选择

监造单位是监造服务的提供者, 从源头控制监造单位的能力和质量尤为重要。目前, 按照设备监理资质的核准专业, 拥有“油气储运及管道工程”甲级和乙级监理资质的企业有60家。在选择监造服务提供商时, 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

1) 监造单位资质。我国从2004年正式开始设备监理单位的资质认定工作。在此之前, 从事石油管材监造服务工作的除了专业检测公司, 还有一些科研院所下属的部门甚至一些大专院校的课题组。这些监造服务提供者部分进行改制或重组, 并取得了设备监理甲级或乙级资质, 但仍有部分还在采用作坊式作业从事此类工作。因此, 委托方在选择监造单位时, 首先要看其监理资质、监理专业范围是否与所委托的业务相适应。

2) 监理人员的个人资质和人员专业结构。监造服务中, 人是主体, 监理人员的个人能力、责任心、职业道德是做好监造工作的基础。目前, 国家认可的设备监理人员资质有2个系列, 一个是人事部管理的注册设备监理师, 一个是设备监理协会管理的高级、中级和助理级监理工程师序列。相比较而言, 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较高。一般要求每个项目至少要有一名持有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资质的人员担任总监, 委托方应对此特别关注。另外, 监造服务的完成还需要适当的检测人员, 如超声、射线、磁粉、渗透、涡流等无损探伤人员, 这些工作也需要持有资质证书。国内有颁发无损探伤资质的组织有无损检测学会、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等。另外, 人员的专业结构也是一个考虑因素, 石油管材监造重要涉及的专业有机械、材料、焊接、检测、质量管理等, 应确保合理搭配。

3) 设备拥有情况。石油管材监造过程中有2种抽检模式, 一种是监督抽检, 即在被监理方人员对产品进行检验时, 监造人员采取旁站形式监督进行, 控制重点兼顾产品检验操作的正确性和质量的符合性。另外一种是独立抽检, 即监造人员完全独立于被监理方的检验, 从被监理方检验完成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由监造人员采用自有设备、独立完成检验操作。如果监造单位的设备配备不到位或者性能精度达不到要求, 则独立抽检将无法实现, 检验结果无法与被监理方进行对比校正, 严重时甚至会因系统误差造成批量的不合格。

4) 监理模式和管理体系。在国家统一规范监理行业之前, 一些实施设备监理比较早的行业, 如造船、核电、炼化等都形成了自己的监理模式和管理体系。随着国家对监理业务的不断规范, 监理模式和运行体系逐步向国家标准靠拢。委托方应了解监造单位的监理模式, 判断是否适合所委托的产品监造目的, 同时, 可通过审核监造单位提供的监造计划、检验试验计划 (ITP) 、质量手册、体系文件和过程记录表格来评判其管理规范性。

5) 历史业绩。监造服务是一项既需要专业知识又需要丰富经验的工作。从目前国内的监造模式来看, 经验占的比重还要更大一些。委托方应重点就相关的监造业绩进行仔细检查, 从项目体量、持续时间、监造成果等多方面核实。另外, 良好的业绩也可以成为后续监造工作的强大技术支持, 有助于监造过程中协助委托方快速解决遇到的质量问题。

2.3 合同条款设计

监造服务涉及两类合同。一类是委托方与被监理方 (制造厂) 的订货合同, 其中的条款和技术条件是监造方执行质量控制的依据。另一类即委托方与监造单位签署的监造合同或委托检验合同, 是监造方履行监造义务的依据。在订货合同中, 应设置条款明确驻厂监造实施的范围、监造人员的权利以及被监理方需提供的必要的支持等。监造合同和委托检验合同中, 也应明确监造工作范围、责任和义务;明确执行标准和提交的服务成果; 规定监造过程中需要提供的报告、数据、资料等。同时, 还应对服务质量和罚则、安全、保密、廉洁等条款进行设置。

2.4 监造服务过程控制

石油管材监造实行“过程控制, 成果确认”, 对监造服务的管理也可以照此进行。在监造服务实施过程中, 委托方既应以监造合同条款为约束, 放手让监造单位去工作, 又应采取适当措施, 随时监督监造服务的运行, 防止出现大的偏差。

1) 召开监造说明会。监造合同签署后, 应及时召开说明会, 委托方应就监造范围、内容、要求、依据等进行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监造单位也可以就需要协调或协助的问题提出要求。

2) 现场监造人员考核。为了确保监造单位所派遣的监造人员符合要求, 委托方可以组织对监造人员进行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考试或考评, 主要考评对象包括项目总监、各监造小组的负责人等。

3) 现场设备等的配置和使用。委托方应检查或抽查各监造小组配置的检测设备、仪器是否齐全, 并可抽查监造人员对仪器设备的操作熟练情况。

4) 项目启动会和技术交底会。一般规定, 在生产开始前一周, 被监造方应提前通知监造单位和委托方 (业主) , 以便监造方动员人员和委托方组织参加启动会。项目启动会一般在被监理方所处场所召开, 委托方可派人参加。会议对接监造方与被监造方, 通报监造程序, 并就双方工作范围、被监造方需要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应给以的必要配合等进行协商确定。

5) 过程汇报材料检查。委托方对监造过程中上报的周报、月报、关键数据等应委派专人即时检查和处理, 尤其对涉及到的质量问题, 应及时进行沟通协调和解决。

6) 不定期或定期巡检。在监造执行过程中, 委托方可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检方式对监造单位体系实际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此项工作也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 主要检查监造方过程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 是否与质量管理体系一致, 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规定, 同时对现场监造人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或考核。

7) 监造产品实物质量抽查。委托方单独或委托第三方对监造过的产品实物质量进行抽查, 以确认监造成果。这项工作可单独组织, 也可以和巡检同时进行。

2.5 监造总结及服务质量评价

1) 提交监造总结、竣工资料。监造服务完成后, 应及时催交竣工资料和监造总结报告。一般竣工资料包括从原材料入厂到放行全部过程各个关键节点的见证证据, 如原材料入厂检验记录、开工报告、产品抽检记录、放行单、完工报告等。监造总结报告中应对监造过程、产品质量情况、最终交货数量、发现和处理的问题等进行详细描述。

2) 评价服务质量。监造工作作为一种服务, 是以智力活动为中心进行的, 具有服务类产品的特点, 即无形性、过程性、生产 (监造过程) 与消费 (委托方) 的同步性以及服务与消费者 (委托方) 之间的互动性, 服务质量是过程和结果的统一。因此, 对监造服务质量进行评价时, 应从驻厂监造的结果 (产品质量) 、监理人员的行为、态度和处理问题的方式、与委托方的沟通协调、监造单位的企业形象等多方面进行, 并应将定量和定性指标综合设置。表1是某项目委托方对监造单位的评价要素列表。

对于监造单位服务质量的评价, 应存入供应商管理档案, 以便在今后的招标中作为技术评标参考。

3 结束语

石油、天然气能源仍然是目前的主要能源供应, 国内油田的开发、油气管道的建设仍在大力推进。石油管材的质量是委托方或业主关注的重要方面。石油管材监造服务经过20年的发展, 监造模式日趋成熟, 通过在西气东输、川气东送等重大管道工程管材采购中的应用, 证明是保证管材质量的一种重要措施。但是, 随着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介入到这一领域, 技术水平、经验业绩相差很大。作为委托方, 需要从管理制度建设、监造单位优选、监造合同签署、监造过程全程监督管理以及监造服务评价等方面, 对监造服务提供者进行严格管理, 确保监造服务实施有效, 从而提高石油管材质量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参考文献

[1]宋亚东.应用过程方法规范设备工程监理服务 (上) [J].质量标准化, 2011 (5) :26-27.

[2]李平全, 霍春勇, 冯耀荣, 等.西气东输工程用钢管的质量控制[J].石油工业技术监督, 2004, 20 (11) :15-19.

[3]石文常, 袁鹏斌, 李平全.驻厂监造促进了钢管质量的提高[J].石油工业技术监督, 2002, 18 (2) :13-19.

[4]魏嵬, 袁鹏斌.推行油井管驻厂监造的意义和实践[J].石油工业技术监督, 2004, 20 (11) :43-44.

[5]GB/T 26429-2010设备工程监理规范[S].

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管理规定 篇二

1 油井管驻厂监造的实施

首先,监造人员入驻工厂前,应该熟悉此次驻厂监造项目所采用的标准以及业主特殊的技术协议,并且编制相应的驻厂质量计划和实施细则。

其次,审核工厂质量体系、工厂生产资质、工厂检试验人员资质以及工厂设备校验证书, 并对生产厂涉及到该项目的生产车间进行查看, 对于不合格项目,要求工厂进行整改。

再次,召开首次会议,针对前期审查内容、工厂质量计划内容和后续生产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验证工厂是否整改完毕,并确定重点监督工序,形成会议纪要文件, 所有问题及不合格项目整改完毕方可进行项目的生产。

最后,项目开始后,监造组严格按照技术协议和工厂工艺卡要求进行监造工作, 对该项目生产过程进行全程质量控制, 并根据相应项目的特点以及工厂前期审核所发现的薄弱环节,更新实施细则,对容易出现问题的生产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对于监造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 及时与工厂、业主方协调解决,以保证产品质量。

2 油井管驻厂监造的要点

2.1 具备良好的责任心和职业素质

监造工程师所监造项目往往离公司总部较远,需要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进行独立判断, 而这些判断的公平和公正性会对监造质量产生重大影响, 另一方面,部分监造工程师责任心不足,关键工序、关键岗位“旁站”工作不到位,只进行一些签字工作,并未实际起到控制质量的效果。因此,监造工程师必须具有责任心和职业素质,才能更好地确保油井管质量。

2.2 达到比较丰富的知识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

监造工程师必须非常熟悉油井管制造、标准及技术协议的要求, 尤其是业主订货的特殊技术协议要求,如果监造工程师知识水平不够,又不重视实际工作经验的积累, 就很可能会在部分监造环节上出现失误, 对于油井管质量控制, 某个环节上出现问题,将极可能造成整个监造工作前功尽弃。因此,从接受甲方的监理委托开始,到项目监理发运结束,监造工程师每项工作都是对自身知识和经验水平的最好检验。

2.3 对油井管全过程进行质量监控

在油井管制造过程中, 监造工程师应进行严格的过程控制,对油井管重点岗位进行重点监督,特别是部分试验、检验岗位,必须进行100%见证。在过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重在过程、主动控制”的原则,主动监控、提前预防[2]。在监造过程中,应加强与制造厂的沟通与交流,保证委托方订货合同和技术协议所有要求的实现。

3 油井管驻厂监造的思路

3.1 驻厂组人员相对固定及人员配置的合理化

对于较大油井管项目,监造时间通常很长,应保持驻厂组人员相对固定, 人员流动性大容易造成交接工作不到位以及后期监造人员对项目情况熟悉程度不够。与此同时,驻厂组配备人员必须合理,并且涵盖专业广泛,主要涉及专业包括:材料、机械、无损探伤等专业, 监造组组长应该根据组内人员性格与特点,细化监造人员职责和任务,将合适的人员分配到合理的岗位上。

3.2 监造实施细则的细化

实施细则是指导监造工作开展的基础, 应根据具体项目特点及工厂薄弱环节、结合各钢级和各规格油井管的特点、并针对前期同类产品监造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制定和修改实施细则。比如:针对试验能力薄弱的工厂, 在实施细则中应明确试验的取样、加工、试验方式等相关做法,并将其列入重点监造工序,并针对监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修改相应的实施细则,使监造工作更具有针对性,便于对油井管质量的监控。

3.3 重视文件见证工作

用文件见证来控制产品质量是驻厂监造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内容。文件收集和审核仅仅是文件见证的最基本内容, 为了更好地用文件见证来控制产品质量, 就应该将文件见证与整个油井管的质量情况联系起来进行综合考虑,另外,对于部分文件的审核还可以防止不能100%质量监督见证而造成的质量隐患。

3.4 强调外协加工、库存产品的质量控制

工厂经常会存在部分产品或者工序进行外协加工,以及以库存产品来冲抵监造产品的情况。而由现场经验来看, 现场出现的质量事故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外协产品以及库存产品不合格造成的。因此,从监造方面来说,应该把外协产品、外协试验、库存产品也纳入监造过程中, 如审查外协厂生产相关产品的资质、生产记录、检验记录、试验设备等,并且在抽检比例和监督力度上,也应适当加大[3]。从业主方面来说, 必须把外协产品、库存产品的监造归入监理合同, 以防止工厂就外协产品和库存产品监造与否产生争议,不利于监造工作开展。

3.5 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交流

监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日报、周报、专题报告的形式,及时、主动的向业主汇报。多与业主就产品质量情况、监造过程中发现问题进行沟通,不仅便于监造工作有序、有效的展开,也使业主充分认识到实施油井管监造是保证质量必须采取的预防措施,油井管部分质量问题采用了监造的建议, 确实可以有效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 从而赢得业主对监造组监造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4 油井管驻厂监造的建议

4.1 建议引入跟踪管概念

批量性问题是监造过程中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将对产品质量、监造单位以及监造人员本身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因此,建议在监造项目的每种规格油井管,选取几支定为跟踪管,几支跟踪管炉批号尽量分散,对这几根管的外观、尺寸、无损探伤、理化性能、螺纹参数进行100%见证,以达到以点控面的效果,杜绝出现批量性重大质量问题。

4.2 建立常见外观缺陷比对图谱

外观缺陷判定是油井管监造的重点及难点,外观质量将严重影响油井管质量, 但是外观缺陷合格与否,API 5CT标准规定得不是很明确[4],因此,建议对常见油井管及螺纹外观缺陷建立相应的合格和不合格图谱,以便监造更好地进行外观质量控制。

4.3 监造“及早介入、提前干预 ”

由于业主对油井管专业知识和相关标准了解比较少,容易造成技术协议中存在争议、技术条件不明确等问题,给监造工作带来了困难。为了避免此类问题,监造公司可以提供一些“及早介入、提前干预”的服务,比如对特殊产品使用井况条件进行考察、参加技术协议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等,以保证产品质量。

5 结束语

油井管监造工作是集监督、检验、技术、沟通和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学问[5], 要求监造人员掌握必要的监造知识,积累丰富的监造经验,积极提高监造水平;在实际监造过程中,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能以标准及技术协议为依据积极进行解决, 为了更好地实施监造工作,必须协调好工厂、业主与监造方之间的关系。与此同时,监造人员还应采用一些合理化的想法和建议开展驻厂监造工作。

摘要:简要介绍了油井管驻厂监造的实施,剖析了油井管驻厂监造的要点,指出,监造工程师必须具备良好的责任心和职业素质、具备比较丰富的知识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在油井管制造过程中,监造工程师应进行严格的过程控制,对油井管重点岗位进行重点监督。最后提出了提升驻厂监造服务质量的具体思路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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