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菜记事的杂文随笔

2024-07-22

买菜记事的杂文随笔(10篇)

1.买菜记事的杂文随笔 篇一

沙行记事·其三杂文随笔

3%的生命可以换来一个梦想的实现吗?

那么,请让我死去吧。

面具人看着眼前这位抱着已经失去生命的伴侣的风尘仆仆的男人,他的手轻轻贴在了自己胸口。

“你到这里来,就是为了死去吗?”

“因为我们一直都被生命所厌恶着啊。”

面具人的语气中透露不出任何感情色彩,光听声音甚至连性别都模糊不清。

“我是过路人的引渡者,我可没有随便剥夺你生死的权利。”

男人愣住了,接着他低声笑了。眼窝凹陷,双眼通红的男人眼中已经没有了光芒。

“我是因为她才走上这条路的啊……这个沙漠彼端的美好,是她用画笔一点点描摹出来,展现在我面前的……啊。”

“如果不是因为她,我现在还是一个普普通通的……”

“旅行者。”

面具人突然的打断让男人感到诧异,他下意识地停了下来,盯着面具人有些裂痕的面具看,等待着面具人的下文。

但面具人静静地伫立在那里,并没有要说话的意思。

“……你说的也没错啊,人生来就是旅行者啊。”男人看着怀里的尸体,喃喃自语道。可以看出他的恋人生前是个美人,在男人的怀里就如同睡着了一般。

“那么,你现在怎么办呢。”

火光下的.面具人如同不存在的缥缈之物一般,用同样虚无缥缈的声音问出了这样的问题。

男人愣了一会儿,撇了撇嘴,似是下定了决心:“我想去沙漠的另一边。我要代替她看一看她描绘出来的美好。”

“等吧。她会为你高兴的。”

面具人说完这句话后便噤声了,仿佛一尊雕塑一般坐在火堆旁。

男人躺下了,在合上眼之前,他似乎看见了她在沙漠的尽头等待着他。

风沙后的她正甜甜地笑着呀。

2.稻田上空的月亮随笔杂文随笔 篇二

祖母也和我们一样的性急,不停地揭锅察看,满屋子的香气游走,弄得一只狗跟着她的小脚和拐杖,摇头摆尾,来回追随。祖父站在田埂上,手搭凉棚,眺望远方。祖父注视的是稻子,那是他种植了几十年的一种作物,此刻正在静静地灌浆。他随手捋下几粒,轻轻一掐,立时,便流出浓稠清香的米浆汁。天边的一抹红云,映着他花白的须发。其实这只是习惯性的一种动作,对于农民而言,目眺丰收,就是品尝幸福。

令我们失望的是,母亲还没有回家,还在田间忙碌。母亲的忙碌是具体的,从来没有停止过。这么大的节日,仿佛于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劳作之日。她步履匆匆地扛回一筐筐收割好的豆荚,顽皮的黄豆争相蹦出,跳得满地都是。母亲的身上,弥漫着一种淡淡的草香味。等她汗流浃背地驮回最后一捆,夜色已经来临。祖母面前的桌子上,已经像杂货小店一样,隆重开张了。

我们团在一起,围在一起,啃着月饼,喝着鸭汤,抢着鸡腿,争得脸红脖子粗。父亲和苏东坡一样有雅兴,倒了一杯酒。他教学生们读过“床前明月光”,知道许多和李白一样有名的诗人,只喝得回到唐朝,脸红如霞。看啊,月亮被我们吃出来了,竟然也是红着脸庞,从东边来。月亮是害羞的吧,或者也像父亲一样喝了一点酒,像是带着柔软的笑意,从东面一块更大的稻田上空升起来,飘浮于天,俯瞰人间万户。

母亲拿出备好的一份薄礼——从家前屋后采摘的梨子、苹果、菱角、荷藕,还有从小店里买来的香烛鞭炮,以及十几块月饼,供奉月神。母亲其实还有一份厚礼,摆在田间,那是几亩丰收在望的稻子,平铺在地里。整个乡村被稻田层层包围,那是农人们精心准备的一份丰厚而盛大的祭礼。我们在院子里,其实是置身于一大片稻田之间,浸泡着月光,猜度着嫦娥的美丽。之后,在母亲的剥豆声里,沉沉睡去。母亲像一轮月亮,守着我们的梦境。

3.温暖的杂文随笔 篇三

我习惯了自己默默地待在某角落,忽然一位类似某部门负责人的年轻女子,主动走到我面前,问我“老师,吃饭了吗?”,我回“没有,不用吃,没事的”,她很关怀地说“过来吃点吧,我们自己在家做的蛋糕,还有奶的”,我回“真不用啊”,她说“你垫垫的,这么早过来忙活的”,我便随了她难以拒绝的盛情和亲切。

工作间里,她帮我备好并端拿着吃的和喝的,跟我说“外面有些冷,你先去这个屋坐会儿,开的空调,奶有些凉,你可以再喝点热水暖暖”,接着出门,就推开了对面“VIP休息区”的落地玻璃门,她放下让我食用的“早餐”,离开后,又有一位女子进来拿水壶进出打水并烧上水,再接着还有一位女子进来递上泡好的茶水~~~~

第一次,被如此的尊重。

4.忧的杂文随笔 篇四

有时候真的希望立刻死去,不想再面对生活的点点滴滴。

我是真的爱她,也是真的心疼她,却也一次次伤害她。她为我挡住了那么多年的风风雨雨,承受了那么多年的痛苦,却忘了教会我如何独立,如何面对这个世界的残酷,如何接受命运的不公并且改变。如今,我甚至不如当年的她,没有能力为她抵抗所有的伤害,也没有能力为她遮风挡雨。

未知的种种都是充满着诱惑,又让人产生恐惧的。你想要触碰他又害怕受到伤害,所以只能选择逃避,选择顺其自然。

一个对生活充满希望的人是什么样的?

能够无时无刻对任何人敞开心扉,把所有人当作知心朋友,侃侃而谈。

一个对生活失望的人是什么样的?

给自己造就一个高高的围墙,不让别人进来,也封死了自己出去的路,不相信任何人,也不给别人伤害自己的机会。

5.想要的杂文随笔 篇五

走在烈阳下,我却感觉灵魂出窍,亦或者无法出窍。前几日看到有人发微博,说囚禁一个人,最好的方式就是囚禁在那个人的皮囊里,这样子就永远也逃不走了。我是不是被困在我身体里的一个无处安放的灵魂?物理的存在是不是追求自由的最后一道封锁线?我的身体所占领的这些空间,他人将无法占领。我究竟存在于何处,是我的身体,我的手指,我的大腿,还是我的脑?如果我厌恶我大腿上的脂肪,却永远无法摆脱它,它究竟是组成我的一部分,还是组成不是我得以部分呢?

而有时候我也会想,活着本身就很痛苦了。啊——光是呼吸就很痛苦了,光是存在于这个身体里就很痛苦了,而最为残忍且软弱的认知,莫过于连这个身体都无法好好控制。我无法控制我心脏的跳动,我脂肪的堆积:坚持跑步运动了半个月,却依然没有瘦下去,而只是一天的暴饮暴食,就让我胖了一斤。

这几日看完了《排球少年》的动画,昨天晚上也补到最新的漫画。第313话的标题叫做,决不放弃并不像嘴上说的那样简单。一直都很喜欢排球少年里的全员,当然最喜欢的莫过于男主日向翔阳。在一个以高度论英雄的运动中,看上去他所拥有的武器不多,仅仅是弹跳力。但是,除了弹跳力之外,还有一个让我羡慕且嫉妒的能力:热爱排球。他是那么地热爱排球,享受排球,永远都在前进,永远都在向上看。他的渴望,他的欲望,是那么地简单:想赢,想要站在球场上继续打排球。新的一年级经理曾经问道,为什么想要赢?日向反问道,不想输需要理由吗?赢,不是为了其他,不是为了虚荣,也不是为了名气,只是想能够站在球场上,多打一会排球。看着日向一点点地成长,从鬼的铁棒,变成了鬼,从只靠本能跳跃的笨蛋,变成了会思考的一传。昨天晚上的春高第二场比赛,看到进攻的节奏越来越快,而当日向接到一传,给出了一个完美的,高而温柔的一传时,顿时潸然泪下。

仔细想想,感动我的,不是热爱排球,而是热爱这件事情吧。不管是《我的英雄学院》里的绿谷也好,不管是《棋魂》里的光还是亮,他们所打动我的,都是热爱的能力。而这也是我最欠缺的能力吧,什么都热爱不起来,什么都可以及时而退,什么都可以客观冷静地旁观,一切都与我无关。之所以无法热爱一个事物,大概是因为我不热爱活着这件事吧。看,就连现在能够分析自己不够热爱这件事本身,大概就注定了我无法热爱的命运吧。哲学课上教授说道,你永远也无法思考当下,因为当你在思考的时候,当下已经过去了。

EVA剧场版的ED《Beautiful World》里有一句非常喜欢:何が欲しいか分からなく、ただ欲しがっ(不明白自己到底渴望什么,只是渴望罢了)

6.失眠的杂文随笔 篇六

一连打了好几个哈欠,脑子也浑浑噩噩的,可任凭如何在床上翻来覆去,还真就是睡不着呢。这种感觉我也不晓得还有多少人有过,反正是挺难受的。

无可奈何之下,唯有穿上裤子,套上大衣,先去了趟厕所,然后用水龙头里冰凉的水好好洗了把脸,令它消除掉一夜的疲倦和困意,变得清醒些。若不然,脑子昏沉,加之脸上再憔悴不堪,每走一步,像是要摔倒了似的,俨然老态龙钟,那便怎生是好。

借着倍感寒冷的风,趁着尚未天明的夜,在寝室的门口来回踱步,并点燃一根烟,抽了起来。一边抽着,一边抬头望天,这可能也是此刻深陷迷茫的我唯一能做的事吧。

可看来看去,天还是那个天,黑漆漆的,不见一丝光亮;风还是那个风,冷飕飕的,不给一抹温暖;我还是那个我,昏沉沉的,没有一丁点精气神。

只有香烟,在一点点烧成烟灰,直到仅剩下过滤嘴。而那缕缕烟气,通过香烟本身,以及我之口鼻的传送,轻扬直上,瞬间在我眼前形成了一副难以表述,难以勾勒的绝美、缥缈的画面。

只是稍显可惜的是,那画面却稍纵即逝,可恨的寒风毫不客气地便将起其席卷而走,飘向高处,飘向远方,再不复回。

一时间,了无生趣的我倍感惆怅,我很想想些什么,岂料脑子里面竟是一片混沌。我又很想做些什么,无奈心里面思绪全无。呆滞片刻的我,只能悒悒不欢、失魂落魄地回到寝室,先是拿鱼缸当作烟灰缸掐灭烟头,然后则脱掉披在身上的大衣,迅速地钻进被窝。

精神上是可以抵御严寒的,但身体上却不能,毕竟我的知觉还没有被严寒冻坏。

我有个坏习惯,睡觉的时候姿势是躺着的,而弄文的时候姿势只需稍微做一下简单的改变,改躺为趴即可。难怪母亲经常会数落我,说我不是属龙的,更像是属猪的,属于炕吃炕拉那伙的。除了懒,还是懒。

对此,我无话可说。曾经的我被母亲抓个现行便无可反驳了。而现在,母亲虽然找不到我的现行,但她却远在家乡,我就更无可反驳了。

哎,说一千道一万,这个习惯也有好多年了,想要改变实在是困难。既然困难,我想不妨就这么地吧,也别去刻意改变,谁还能没点儿坏习惯呢。坏不可怕,只要不妨碍别人,那便可以接受。妨碍了别人,便无法容忍了。

不知怎么,既无灵感弄文,亦无闲心网聊的我,竟忽然间想起了远在家乡的母亲。

说句心里话,家乡那边的亲人,除了母亲,别人我从未想过,甚至包括父亲。我也不清楚这是为什么,但在我的心里,始终有母亲的位置,至于别人的位置,不能说没有,只是时间估计长不了。

我每天早上都会跟母亲聊聊微信,这算是常态,与工作相若。今天晨起无聊,不妨借这个机会多跟母亲聊聊,反正老太太起得早,况且是我的消息,她应该不至于会生气吧。

一声问候,换来得是一声简单的,亲昵的对我的爱称“大宝子”。

我笑着说,“我都多大了,你还这么说。”

“我乐意呀,我喜欢这么叫你呀,你管不着。”

母亲的语言艺术,是我望尘莫及的。明明关心备至,可非要用别样的,近乎于打趣的姿态回复我。嘿,到底是娘俩,我也有这个毛病,纵然心里面百般珍爱,可一旦讲出来,给人家一听,味道全都变了。其实呢,味道并未改变,只是能够品出这般滋味的人并不多罢了。

“老太太,今天有什么娱乐节目吗?”我问。

“没啥节目,今天你爸在家,缺人玩麻将,他上。”

“他上?他那水平……能行吗?”父亲无论牌品,还是水平,都跟我和母亲差好几个档次呢。这一点,我一向自信。

“不行咋整,我也管不了他,别弄得他还没玩呢,就先跟我急眼了。我呢,犯不着跟他生气。”

“也是。”我对父亲的性情,老实说,很讨厌。

“更何况……我今天还得去沈阳呢。”

“去沈阳?去沈阳干什么呀?”

“这话说的,咋了,去两个来月北京,哦,连老妈我的爱好都给忘了?不能吧,你个混蛋儿子,是不是短打啦。”

“没没没,没有,哪儿能呢。不就是去沈阳买东西嘛,买,多买。”

“买不买的再说吧,反正得逛,不逛可不行。”

“自己一个人去?”

“哪儿呀,还有你二姨呢。”

“哦,记住了啊,啥也别给我买。我呢,正在减肥阶段,保不齐等我回去的,肥大的衣服都穿不上了。”

“行,等你回来的,我再给你买。先不聊了啊,乖儿子,我呢,差不多得出发了。”

短暂的闲聊,能够获知很多东西。母亲还是那个熟悉的母亲,生活惬意,充满乐趣,且十分享受。这也让我这个远在他乡的儿子少了一份牵挂,多了一份安然,平安、健康,即是最大的幸福。

7.散记的杂文随笔 篇七

我总是要坐这班车的,无论上学还是回家,是唯一途径。今日我坐在最末尾,脚下隔着一个车地板的是发动机,灼烧着我的双脚。耳机里断断续续传来熟悉的旋律,是发动机的声音太过聒噪。

这个歌单,被前段时间的日积月累塞得满满的,大多是慢歌,忧伤的忧郁的,少有些轻快明亮的旋律。是蓝色的幕布下点缀了点点黄色。

接着说车吧

我从未坐过一会空的,无论什么时间点,这小小的空间里总是塞得满满的,不管冬季夏季,都逼迫得我喘不过气来。由于总坐在末端,不得不说是个制高点,差不多能看遍所有人。有中学生,老人,年轻的母亲带着年幼的孩子,上班的男人,还有大学生——和我一样。不外乎这几种,像个小型社会,底层的小型社会。

再来说说车票,我总是从起点站坐到终点站的,再添一块钱是个保险钱。大多情况下我是不买的,可有时又疲于向售票员说明,总是会掏那一块。其实我没想过会有什么危难发生的。这辆车,从小时候就坐了。

8.抽烟的杂文随笔 篇八

一个人做各种事情,而对自己所做的事情缺乏自觉,或并不真正意识到它的意义。因此,他所做的对自己没有什么意义。在冯友兰先生看来,我的人生境界,不过是在自然境界上。那么,是什么让我们的生活和思考变得幼稚,可笑?

9.家的杂文随笔 篇九

清晨,我在床垫上醒来,还有点迷糊,一翻身被一双放大的拖鞋戳着鼻子,才反应过来自己身处异乡,并非躺在家里的床上。我的男人同样躺在这里,打着震天雷的呼噜。过了四十岁我就很少这么早醒了,反正无所事事,多睡一些也无妨碍。但是今天显然精神抖擞,我泄气地平躺着盯着天花板上摇摇欲坠的蜘蛛网,一反常态地细细琢磨“家”这个字眼。

说到“家”,它不是我父亲的那间房子。他那个时候在我们镇上还算是个体面人,住的却是找不到更寒酸的土坯房。有一年我们屋子地下挖出来个金元宝,在我们那贫瘠的小地方,也就刚进入七十年代,谁都还饥一顿饱一顿,挖到宝贝比现在中了彩票都罕见。他二话没说立马就跟组织反应,上面来人送了面锦旗后不久,这事儿就在我们那里传得沸沸扬扬,一个镇就那么大点儿地儿,我们家的孩子要是在路上碰上了熟人,人家指不定会抓来跟大伙儿讲讲金元宝的事儿。过了段时间,大家对这件事逐渐失去了好奇心,没成想家里又发生了一件事让我们彻底出了名,镇上的人见到我们这些孩子不免窃窃私语:“哎,那是***家的,真可怜!”

我也就六七岁,上头有个大我两岁的姐姐,她叫大霞我叫小霞。我还有四个兄弟,最大的那个是我爸当年收养的,下面的是三个弟弟,这几兄弟的名字叫起来也跟横幅一样响亮,富国、强民、自力、更生。我们兄弟姐妹们长得全像我爸,除了更生,他的眉眼脸庞长得跟我妈一个样。可惜那个时候他才几个月大,奶都还没断。

10.酒的杂文随笔 篇十

因为酒不好喝,尤其是啤酒。没人爱喝苦的气泡水。紧锁眉头是忍着那个难喝的劲儿,好容易喝下了苦水,那一声『哈』是对受苦的自己的慰藉和摆脱了痛苦的那一刻的松懈。

说酒好喝是世界上最大的谎言。没人觉得酒好喝,但是说不好喝显得自己不酷了,所以成熟的人都爱鼓吹自己对酒的热爱。

不过酒确实是有一点让人爱的。这一点绝不是味道,而是醉。

醉也是有讲究的,非得微醺才好,脑袋晕沉沉的最舒服。过头了就吐,身体难受,喝到断片也就没所谓舒服不舒服了,直接躺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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