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法学专业学生实习报告

2025-01-30

优秀法学专业学生实习报告(共13篇)

1.优秀法学专业学生实习报告 篇一

2009年2月,我来到武汉市xx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实习,为期三个月。经过这两三个月短暂的实习生活,我不仅巩固了大学三年以来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还锻炼了大学实践能力。通过与该法院的各位老师的沟通与交流与其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大大增加了我的人际交往能力,增长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浅。初到法院的我满怀着激情,虽然还未曾工作过,对法院的工作流程亦不甚了解,但我对一切都充满了信心,相信只要自己多与那些法官、书记员沟通,不懂的地方多向他们请教然后再慢慢去领会,自己在较短的时间内一定能够很快适应这里的工作。

刚来的一段时间,几乎都是学习法院的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工作纪律,熟悉各科室,然后跑跑办公室、送送文件什么的,再就是陪同书记员一起去送达裁判文书等。似乎觉得工作很单调,但我知道面临一个全新的环境总得有一个慢慢适应的过程,况且任何一门工作都不是简单就可了事的,比方说对于裁判文书的送达要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文件也得有专门的负责人签收。趁这段时间也正好可以熟悉一下这里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流程,以便能更好的融入到这个新的集体之中。

大约过了一个星期,主管民庭的戴绍军庭长找我和另外一个一起过来实习的同学开了个座谈会。他首先是对我们这段时间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态度表示肯定,其次是针对对我们的具体情况提出了一些希望和要求。他希望我们能够把握这次实习的机会,以巩固自己大学几年以来所学的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勤学好问以增长自己的实践经验。还对我们分析了目前大学生就业的形势,以及他这些年以来的工作体会。他告诫我们要在当前就业严峻的形势下端正自己的心态,对自己要有一个合理的定位,不要心浮气躁而应该脚踏实地地去学习和掌握更多的知识和经验。同时,对我们所学的法学专业的就业状况进行了分析,鼓励我们要树立信心,努力去学习,力争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甚至是公务员考试,为将来能从事大学工作做准备。最后,给我们介绍了指导我们实习的法官,并希望我们能够虚心向他们学习,对一些不懂的问题及时向他们请教。

我的指导老师是民一庭的侯邦生庭长,他是蔡甸区人民法院十大杰出青年法官之一,他有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为人和善而不失严肃,对每一个当事人都能细心地接待他们,并解决他们所提出的任何问题。工作上更是严谨细致,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办公桌上的那本日历上清楚地记载着每次开庭的时间与日期,工作日志里更是清晰地记载着会议摘要、与会人员、开庭安排、来访人员记录、调解记录等。与侯庭长同办公室的还有x法官,她虽然作为一名代理审判员,却有着多年的涉及婚姻家庭案件方面的审判经验,为人亦谦虚和善,对待来访的当事人都能耐心的倾听他们的意见然后耐心地劝解。工作上细致,充分准备着每次的开庭工作,业余时间多在专研自己的业务知识。针对一些具体的案件,我时常与她一起交流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同时请教一些尚不懂的问题,她均能熟练解答并对我所提出的意见给予一定的肯定。

侯庭长经常告诉我说,作为一名审判人员,要时刻牢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禁止”的规定,严肃地约束自己的行为,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从事审判工作,不仅要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而且还应该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对待当事人要细致耐心地劝解。适用法律时,更应该要谨慎,尤其是在行驶自由裁量权时,从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从事法庭审判工作之外的工作时,如案卷的装订、归类入档等亦应该做到严肃认真,不可草率马虎了事。在侯庭长与x法官的指导下,我负责写出庭通知书、整理当事人所提交的诉状与证据材料、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开庭准备工作,以及在案件审结侯和书记员一起装订卷宗,并分类归档。这些工作看似简单,但亦不能随随便便就去做,比方说开庭通知要严格规范地书写,并在法定期间内张贴在公告栏显目的位置,以便让当事人在第一时间知晓开庭的情况。装订案卷与归档亦马虎不得,首先要得核实卷宗的数目,以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还要按要求分门别类的入档,以便备查。

实习的另一方面的内容就是开庭时去旁听,在庭审现场感受庭审氛围。在这庄严肃穆的环境下,审判人员驾驭庭、审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平衡利益及调判结合的能力,全都能在这个过程中得到很好的体现。同时,审判人员的形象素养亦能在此过程中得到全面的展示。

几乎每一次开庭我们都是第一时间赶到审判庭,帮忙布置法庭。庭审中,专心倾听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者监护人发表的的代理意见,尤其是双方争论的焦点问题。有些案件案情简单明了,有些案件就显得稍微复杂。开完庭之后回去记载着有关庭审的情况,和侯庭长、x法官谈论案件,发表自己的看法,请教他们一些尚不懂的问题。

2.优秀法学专业学生实习报告 篇二

关键词:法学专业实习,全日制实习模式,交叉制实习模式

进入21世纪以来, 法学本科教育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功能得到明确和加强,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开始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专业实习作为一种重要的实践教学方式, 在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法学专业实习是学生通过参与公、检、法、公证机关、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机构的工作, 直接接触法律现实问题, 将所学知识在实践中验证和应用, 学习和获取法律实践经验的过程[1], 是由学校组织的、纳入教学计划和学分管理的专业实践教学活动。专业实习的实质是学生到法律实务部门直接参与对真实法律问题的处理, 因此, 以观摩为主的专业见习和对真实案件进行的模拟庭审等实践教学活动都不属于本文所说的专业实习。十多年来, 笔者每年都担任专业实习的带队教师, 通过与实习学生和有关实习单位的交流, 对法学专业实习的组织和管理作了较多思考, 本文仅就本科生专业实习的时间安排问题进行探讨。

一、法学专业实习时间安排的反思

目前, 众多高校在法学专业实习的时间安排上很不一致, 除了前三个学期之外, 从第四学期到第八学期, 都有不少学校作了安排, 有的是利用正常的教学时间, 有的则是完全利用寒暑假期, 或者占用部分假期时间;在实习期限上, 也是从4周到8周不等;有的是安排一次, 有的则安排两次, 即既有中期实习, 又有毕业实习。虽然专业实习的时间安排属于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范畴, 高校有权自主决定, 但不少高校的安排确实存在不合理之处, 甚至存在较大的问题, 以至于对实习的效果产生了很大影响, 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

(一) 开展专业实习的时间欠妥

在开展法学专业实习的具体时间上, 有些高校的安排不够妥当,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 将专业实习安排在第五学期甚至之前时间, 为时过早。由于专业实习涉及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仲裁机构等多个部门, 这就要求学生不仅要掌握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三大诉讼法等16门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中的绝大多数甚至全部, 还要学习律师与公证制度、司法文书学、证据法学、仲裁法学等课程, 加之前两个学年外语、政治等公共课程设置较多, 一般情况下, 这些重要的专业课程要到第五学期才能开设完毕。这就是说, 一些高校将实习安排在第五学期及之前学期都是不合适的。

第二, 专业实习时间与学生考研复习和找工作时间冲突。一些高校的法学专业实习就是毕业实习, 时间安排在第七或第八学期, 正好处于学生考研复习和找工作的阶段。近年来由于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率较低, 迫于现实的压力, 许多学生往往利用实习的时间找工作或是复习考研, 对于实习只是三心二意, 敷衍了事, 实习自然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特别是毕业实习一般采用分散实习方式, 由学生本人联系的实习单位分布于全国各地, 学校难以监管, 实习效果更是差强人意, 甚至存在不少“虚假实习”现象, 即学生虽然提交了盖有实习单位印章的实习鉴定, 但他们并没有真正参与实习。对于一些高校而言, 这种安排是一种无心之失;但是对于某些不太重视专业实习的高校, 则是刻意为之, 目的就是让学生利用实习时间找工作或准备考研, 从而提升本专业学生的就业率和考研率。

第三, 专业实习过多占用寒暑假期时间。有些高校将全部或者多数实习时间都安排在假期, 也是难以取得较好的实习效果的。寒假时间较短, 加之中间包含一个星期的春节假期, 短短20来天的时间, 根本不够安排专业实习。暑假虽然有近两个月时间, 但利用暑假实习也有不少问题:一是刚刚结束了一个学期的学习和考试, 如果马上就安排实习, 学生没有经过必要的休息就进入实习阶段, 必然会产生排斥心理;二是有些学校将实习安排在大三结束后的暑假期间, 而很多学生想利用暑假准备当年9月的司法考试;三是我国夏季多数地方天气炎热, 学生要顶着高温酷暑参加实习, 实习的效果就可想而知了;四是学生暑假期间, 很多实习单位会安排工作人员轮流休假, 这样就可能出现实习学生在一段时间之内无人指导的情况。

(二) 专业实习期限设置过短

法学专业实习的质量是法学本科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 而足够的实习时间是专业实习质量的重要保障。目前多数高校安排的专业实习时间为4到8周, 然而这一期限是不够的。要想实习有较大收获, 学生就应当完整地参与一两个案件的处理, 而完整地参与一两个案件的全过程, 少则需要三个月左右, 多则半年以上。一到二个月的实习时间太短, 往往是某一案件尚未处理完毕, 学生就不得不离开, 实习效果无疑将大打折扣。而且学生到实习单位有一个适应过程, 一般需要一周左右才能进入实习状态, 这样有效率的实习时间就更少了。实习时间过短, 学生只能是走马观花, 浅尝辄止, 实习效果很难保证。

因为时间较短, 实习单位指导老师不可能确定一个系统的指导方案, 也很难将一些较重要的专业性事务交给学生处理, 学生在实习中常常只是担当了勤杂工的角色, 或者主要是作为一个旁观者, 而不是一个参与者。虽然耳濡目染也有助于加强学生对法律实务工作的感悟和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 但学生的职业能力却不可能得到太大提高, 专业实习的目标也就难以真正实现。

有些高校虽然既有中期实习, 又有毕业实习, 两次实习时间一般都在两个月以上甚至更长, 但如前所述, 毕业实习形同虚设, 大多数学生并没有认真甚至没有真正参与实习, 因此真正有效的实习时间并不多。

(三) 全日制实习模式效果不佳

目前, 几乎所有法学专业实习安排都是采用全日制模式, 即在实习期间内, 学生每周连续实习五天, 周末休息两天。但从多年来实习学生反馈的情况看, 这种安排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 学生难以适应。为了节省经费和便于管理, 目前各高校往往是在当地联系实习单位, 安排学生实习, 而学生仍然住在学校, 每天早出晚归, 与上班族无异。根据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要求, 实习期间, 学生应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以实习单位工作人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由于学生长期生活在校内, 早已习惯了相对舒适的校园生活, 当生活规律突然之间被完全打乱, 学生就很难适应, 从而对实习产生一种抵触情绪, 实习自然也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特别是一些实习单位离学校较远, 往往需要转乘公交车才能到达, 学生为了按时到达, 需要比平时提前一个多小时起床, 如果一周五个工作日都要早起, 学生往往是叫苦不迭。有些学生要么就经常性迟到, 要么就经常以生病或其他理由请假休息, 不仅实习时间得不到保障, 而且给实习单位留下了纪律涣散的不良印象。

第二, 实习较为清闲。为了腾出实习时间, 高校往往将学生实习前后的教学环节安排很紧凑, 但是到了实习期间, 不少学生却常常任务不多, 有时被安排从事一些与专业无关或关系不大的勤杂事务, 如整理案卷、复印材料、校对文件等, 有时甚至整天无所事事。以至于一些学生只好带上专业书籍来学习, 一些学生则在办公室的电脑上看新闻甚至玩游戏。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 主要是因为指导老师责任心不强或者对实习生不够信任, 但一些部门的工作较为清闲也是重要原因。一些单位的指导老师常常以“没什么事”为由, 一连给学生放假几天, 而学生以“没什么事”为由请假或者缺勤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二、法学专业实习时间安排的创新

综上可见, 很多高校的法学专业在实习时间安排上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为了保证专业实习的效果, 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职业技能, 有必要对实习的时间进行调整和创新。

(一) 学校组织的集中实习以一次为宜

鉴于实习的次数直接影响着实习时间的安排, 有必要先对实习的次数进行讨论。从理论上而言, 专业实习次数越多, 学生学到的职业技能也会越多。基于这种考虑, 一些学校安排了包括中期实习和毕业实习在内的两次集中实习, 但笔者不赞同这种安排:一是因为毕业实习形同虚设, 效果很差;二是因为两次实习增加了实习安排的困难。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过渡, 有法学专业招生资格的学校不断扩张, 至今全国已有600多所学校开设法学本科专业[2], 法科学生人数迅速增长。近年来虽然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部门的数量也有一定增长, 但仍然难以满足众多法学院系学生的实习需求。在这种情况下, 有些学校安排一次集中实习尚且不易, 如果安排两次就更加困难了。

笔者主张学校组织的专业实习以一次为宜, 但并不反对学生基于自愿多次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活动, 相反, 鼓励学生充分利用寒暑假期, 自行联系有关单位, 以法科学生的身份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进行实习, 增强感性认识, 了解法制现状, 学习职业技能, 在实践中认真思考和探讨一些问题。这种自主进行的实习, 由于并不纳入教学计划之中, 学校不负责组织和管理, 学生在实习的时间、内容和方式等方面都具有很大的灵活性, 只要不与学校安排的教学环节相冲突即可。至于实习的次数, 学生当然也可以自主决定, 但也不能一味贪多, 而应当注重实效。

(二) 实习时间安排在第六学期最为合适

如前所述, 学校组织的专业实习不应当安排在最后一学年, 也不宜安排在第五学期及之前, 因此第六学期是安排实习的最佳时期。众所周知, 第七学期是大学生开始找工作和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时期, 但对于学生而言, 第六学期同样也是一个关键时期, 因为学生往往会在这个时期决定自己今后的发展方向, 比如是选择考研还是就业, 如果就业, 是进企业、律师事务所还是考公务员进政府机关?如果考研, 到底选择哪个专业方向?将专业实习安排在第六学期, 让学生通过亲自参与有关法律实务活动, 直接了解我国法制现状和法律职业者的工作情况, 对于即将到来的择业和考研方向的确定, 对于个人发展方向的规划与定位, 无疑都具有重要意义。

可能有人说, 将专业实习安排在第六学期, 那么最后一个学年如何安排教学内容呢?鉴于学生面临复习考研和找工作的实际情况, 必须给学生预留较多自由支配的时间。第七学期可以开设模拟法庭等实践课程和一些选修课程。学生经过了第六学期的实习环节后, 对自己所参与的实习事项已经相当熟悉, 此时开展模拟法庭审判, 效果无疑是最好的。针对考研学生以及拟就业学生开设几门相关课程, 供学生选修, 也一定会受到学生欢迎。第八学期则安排给学生写作毕业论文。

(三) 采用专业实习与校内教学交叉安排的模式

鉴于现行的每周五天的全日制实习模式存在较多问题, 一种可行的方法是将专业实习与校内教学活动交叉安排, 笔者姑且把自己倡导的这种模式称之为交叉制实习模式。具体来说, 就是学校在与实习单位协商之后, 确定第六学期每周两至三天为实习时间, 如确定每周一、三、五或每周二、五为实习时间, 每周剩下的两至三天则在校内安排教学。一般情况下, 第六学期为20周或21周。仅以20周计算, 若学生每周实习两天, 则其到单位实习的总时间为40天, 相当于全日制实习模式下的8周时间;若学生每周实习三天, 则其到单位实习的总时间为60天, 相当于全日制实习模式下的12周时间。

这种安排有很多优点:第一, 从表面上来看, 学生实习时间与集中安排两到三个月并没有什么不同, 但实际上是延长了实习时间, 使学生有机会在整整一个学期 (将近五个月的时间, 而不是两到三个月时间) 里, 完整参与几个案件的审判, 也可以接触到更多案件, 学到更多的职业技能。第二, 避免出现有时实习单位案源较少、业务不多, 实习生连续数日无所事事或仅从事勤杂事务的情况, 使学生能够将每周两三天的实习时间真正用于处理法律事务, 提高职业技能。第三, 这种交叉制实习模式, 减轻了学生每天都要早起去实习单位的负担, 提高了大家参与实习的积极性。第四, 对于实习之中发现的知识上的欠缺, 学生可以利用在校时间进行充电;对于实习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学生可以有更多的时间进行思考, 有更多的机会向学校老师当面请教。此外, 在不同单位实习的学生, 也可以有更多时间交流实习感受, 讨论疑难问题, 实现共同进步。

实习期间, 校内的课程应当以选修课为主, 也不宜安排过多, 要给学生留下一定的自由支配的时间, 以便解决课程学习和实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由于学生不是每天参与实习, 而法律实务活动的时间也不是学校所能决定的, 这样就可能出现校内教学活动与某些重要的法律实务活动时间相冲突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 应当允许学生经过请假手续后参加实习。例如, 学生重点参与的某一案件的开庭审判正好安排在学生上课时间, 就应当允许学生请假去旁听。

当然, 这种交叉制实习模式, 只是适用于实习地点在本地的高校。对于极少数实习地点在外地甚至外省的高校, 由于实习一般安排在暑假期间, 而且学生在实习地点住宿, 仍然应适用传统的全日制实习模式。

参考文献

3.优秀法学专业学生实习报告 篇三

关键词:法学;专业教育;思想道德教育

一、加强法学专业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性

1.培养新世纪合格法律人才的需要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新世纪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要实现这一伟大目标,培养大量合格的社会主义法律人才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合格的法律人才必须德才兼备,除了掌握特定的法学知识与法律视角、有足够的审慎判断力与理性思维,更要拥有强烈的正义感和必要的社会良知。培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合格法律人才是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基本目标。高校的法学教育让广大法学学生掌握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同时,更要培养学生的法律思想道德素养和政治素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确立为祖国、为人民提供法律服务,进而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远大理想。所以,高等法学教育绝不能是单纯的法律技术型教育,还必须加强学生的法律思想道德教育,只有这样才能培育出符合国家、社会需求的法律人才。

2.培养法律职业道德是保障国家司法公正的需要

我国法学教育中的思想道德教育,在国外被称为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法律职业道德是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的总和。追求真理、维护正义、崇尚法律、捍卫法律,是法律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法律人员的法律职业道德是国家司法公正的重要支撑。因此,高等法学教育应当加强法学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把知识的传授与道德的培养结合起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学生形成崇尚正义、追求真理和捍卫法律的观念,逐步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公平正义的理念和崇高的理想。只有具有良好法律职业道德的法学学生,才能在将来的法律执业中坚持正义、尊重法律,最终保障国家司法的公正。

3.提高法学教育有效性的需要

法律不能背离道德的支持。法律是从外部对人的社会行为进行规范和指导,而道德则是从人的内心对其行为作出导向。高等法学教育不仅仅是让学生知道哪些是法律规定的可作为行为,哪些是法律禁止的行为,更重要的是让学生发自内心地尊重与信任法律,能自觉地运用所学的知识来维护法律。思想道德教育正是解决这个问题的重要途径。高等法学教育中的思想道德教育是法学教育的基本内容,是整个法律教育体系的灵魂。注重高等法学教育中的思想道德教育,让学生学会运用道德和法律两个标尺来衡量个体行为。这种对照反思比单纯的法学理论灌输更为深入和有效,容易使学生形成自身内在的道德信念、崇尚法律的意识,更能提升法学教育的有效性。

二、法学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

1.树立法律信仰

树立法律信仰是法学专业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首要任务。所谓法律信仰,是指人们基于对法律的正义性、权威性,社会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而产生的法律崇敬,并以之作为行为最高准则的理念。对法律的尊重、忠诚和信念是成为法律人才的关键。具有完备的法律知识却没有法律信仰的人是不可能真正忠于法律的,甚至会玩弄法律于股掌之间,成为高智商的犯罪主体。法学学生所具有的法律信仰是其日后从事法律工作所遵从的法律职业道德的基点。法律职业道德的核心,就是法律工作者用自己的专长致力于社会福祉、为社会服务。法律工作者比一般社会成员有更强的正义感、法律意识、法律观念,能运用法律知识主动服务于社会,不计较个人得失去追求和实现社会正义,正是缘于他们拥有坚定的法律信仰。因此,法学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就是树立法律信仰、增强法制观念。只有在学生时代就树立相信法律、尊重法律的理念,胸怀对法律的崇敬之情,才可能在未来的工作中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2.公德与私德并重

公德与私德是人同时具备的两种道德。所谓公德,是指维持社会存在所必需的基本道德规范,包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道德等,它构成了法律道德的底线。国家法律依靠人来实施,如果法律的立法者、执法者和适法者没有公德,那么法律实施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就得不到保证,社会法治的根基就会动摇。没有公德的社会根本不可能有法制秩序。所以,法学教育中的思想道德教育的重点要放在公德建设上。

相对于公德来说,私德体现为个人品德的修养。作为一个法律人,既要具有公德意识,能够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还要有私德的自我修养与完善,从来没有一个人是私德恶劣而公德高尚的。私德是公德的价值源点,只有具备了良好的私德,才能正确实施道德行为。因而法学教育也要重视和加强学生的私德教育,在公德教育的指导下发展私德教育,用私德教育推动公德教育,最终促进学生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的增强。

3.加强法律伦理修养

伦理教育特别是法律伦理的教育是法学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中非常重要的内容。法律职业体现了对公平、正义、秩序等基本价值理念的追求,这要求法律职业者必须具有理性与宽容的精神、刚正与廉洁的品格,还要拥有较强的伦理价值思维和伦理道德修养,才能代表公道和正义,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在法学教育中强化法律伦理教育,可以使法学学生在接受法学教育之初,就了解司法公正的社会重要性,了解司法腐败对社会的危害,从而促使他们自觉提高道德素质。在未来工作中,他们能面对各种复杂情况,秉持公正之剑,守卫法律的尊严。

三、加强法学专业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途径

1.将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作为法学教学的目标之一,设置专门的法律职业道德课程

4.法学专业大学生实习心得 篇四

法学专业大学生实习心得

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我去某县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2012年2月20日至3月30日。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

此次实习的岗位是在侦查监督科,以前在学校时对检察院的部门并没有多少了解,当我第一天来到这的时候,我主动要到业务部门去锻炼自己,想让自己有更多的提高。于是我来到侦监科,起初我并不知道科室的主要职能是什么,但每天都跟随检察人员学习的过程中,我逐渐明白,侦监科是要决定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够逮捕条件,以及对侦查机关进行监督,包括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明白了这些,我更加珍惜自己这次实习的机会。

在实习期间,我陪同公诉科室的检察人员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当我坐在法庭上的时候,虽然很紧张,但不知不觉就产生一种责任感和使命感,让我不得不正襟危坐,仔细聆听着法庭上的一切。

在基层检察院中,由于案件多,人员少,我作为一名实习生,做的最多的就是跟随检察干警提审,与犯罪嫌疑人面对面的核实犯罪事实,并通过对话探询其犯罪的心理、动机。

以前我并没有感受到谈话的作用,但当犯罪嫌疑人开始并不承认犯罪行为,却因为检察人员的讯问技巧而露出马脚不得不承认罪行的时候,我总是羡慕不已,事后向检察官学习经验的时候,他告诉我这不仅是一次谈话,更是一场心理博弈,要攻破犯罪嫌疑人的防线,必须要知道他在想些什么,有什么顾虑,或是有什么侥幸心理,这样才能有的放矢的讯问。我听了这番话后,觉得肃然起敬,没想到小小的讯问也有这么大的学问,于是我在心中暗暗告诫自己一定要好好努力,学习各方面的知识。虽然看守所的条件并不是很好,但看到检察人员都在负责任地办理案件,我也没有了怨言。

在平时接触案件中,我觉得有很多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他们很多都是16、17岁的青少年,本应该在学校里接受知识,却失足变成了犯罪的人。盗窃、抢劫这些事对他们来说并没那么严重,这让我感到很忧虑,反思是什么让这些年轻的孩子变成了这样,我想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社会不良风气的因素也有家庭教育的缺失,但不管怎样,我们意识到问题后就应该解决问题。对于这些已经犯罪的青少年,我们更多的应该做出努力挽救。

在我实习期间,我就很高兴的看到,检察人员正在做着这些事情,他们对犯罪的青少年进行教育,让他们理解犯罪对他们自身和家庭、社会的危害,并且找到这些孩子的监护人,对其进行谈话,告诫他们要好好尽好自己作为父母的责任(liuxue86.com)。对于犯罪青少年有悔改,父母也表示会加强管教的提捕案件,检察人员一般都是会尽可能的对他们不予批准逮捕,因为逮捕是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多给犯罪青少年一次机会,就是给我们社会的未来一次机会。可我觉得,要挽救这些容易走上犯罪道路以及已经犯罪的青少年,不仅需要在检察院的干警做出努力,更是需要社会、家庭的共同教育。

到了月末的时候,我就会帮着科里的内勤人员整理卷宗,虽然事情很单一,但我觉得这是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批捕和公诉程序的机会,可以知道一个案件需要经过哪些程序,需要哪些文书,文书是什么样的格式等。另外,在整理的过程中看到有自己感兴趣的案件,也可以拿来学习和参考,所以我很喜欢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在实习期间,我也很幸运的参与了院里举办的岗位练兵活动,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辩论比赛。以前虽然在电视里看过,但真正参与其中才能体会到唇枪舌战的感觉。这次是院里面组织侦监科和公诉科的干警一起参与的,我既在比赛前做些准备工作,也会时不时参加到他们的讨论中去。在现场的时候,各方势均力敌,都为了自己的观点辩驳,有时也会有些幽默的地方,让我们哈哈大笑。

5.优秀法学专业学生实习报告 篇五

导语:法学作为一门人文科学具有很强的社会实践性,因此实习这一环节成为了法学专业教学中必不可少的一环。以下是小编为各位收集整理提供的法学专业实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XX年大学生法学专业实习心得体会

实习是大学生走向社会的作用非凡的一道槛,其中充满着磨砺与再学习的机会。若要成功的跨过去需不断地反省并改进一些为人处世的措施。当然对于学法律的我来说,更得关注法律及其适用方面的琐碎,不断地从中获得进步的经验,为更好的规划以后的人生打好基础。这道槛对于大学生初步涉世也是非常重要的。实习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

XX年年12月24号——到XX年1月5号的实习是在新浦区人民法院进行的。平时我们都是在课堂上学习理论知识,了解社会实践,但说到真正的去办案,去运用法律知识,同学们都还没什么经验,所以本次实践课——实习,成了同学们走进社会、了解社会的踏板。

回首在少年庭已经实习的10多天,我感觉自己成长了不少。曾经在学校对未来对实务工作中法律应用的困惑和迷茫,随着这次实习的一点一滴的应用慢慢的就不见了。实习让我从一个只看到理论上操作的学生走到了一个能自己动手的实习工作者。知道了该怎么受理案件,分析案情,从一开始只会简单的整理卷宗到自己动手写审理报告,从一开始参加旁听到了自己参加庭审做笔录。每一次的进步每一次的深入都使自己的知识的更加完善。很感激这次的实习,尽管我仍会想回学校,但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深刻的体会到自身的不足,让我知道了掌握好牢固的法律知识,扎实的学到解决分析问题的技能,养成逻辑的推理思维在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非常自然的一个转变让我对学习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对未来有了更积极进取的态度。所以感恩这些天的实习,能够有这样的收获,我是快乐的。

在过去的这两周实习过程中,让我受益最多的就是整理卷宗材料。应该说,了解并熟悉掌握案件处理的整个过程,是实习的一个最重要的内容,而这个内容并不是仅仅只能通过亲身经历立案、庭审、结案等才能掌握的,亲身经历只是完成这一内容的一个途径,而另一个重要途径便是整理卷宗材料。卷宗作为案件结案之后的档案整理,是对案件的进展流程的客观全面反映,通过对案件处理过程的每一环节中的文书材料的处理,时间顺序,我可以清楚明晰的了解并掌握一个案件的进展过程,并且通过自己的思考,理解,在头脑中模拟一个案件的处理,以加深对其的掌握。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整理卷宗材料是每一个实习生最初的、必经的,也是做的最多的工作吧,这正是法院安排的苦心所在,是为了首先便让实习生对一个案件,从起诉到受理,到审判,再到最后的判决,都有一个清楚的思维,从而以便于以后的实习以及工作。

来法院的初衷,是为了要手握法律的正义之剑,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的安宁与稳定。渐渐地,手上案件一个又一个后,我的心却渐渐沉甸甸了:法律,究竟扮演一个什么角色呢?一些案件经过了法律,罪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后,我没有得到正义的满足,却是留下了满心的惋惜。因为,在这两个周中,我看了太多迷失的少年,听了太多花季被折断的声音,见了太多不该发生的悲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我所实习的这段时间,是我所接触的案件的主角。我统计了一下,仅11月份,少年法庭就接了9个未成年案,涉案34人,批捕了32人,另2人被公安机关作了其他处罚。这绝对是个触目惊心的数字。它向我们发出警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已刻不容缓了。结合庭里的资料,现对这些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及原因作如下论述:

一、未成年人的犯案,多以侵犯财产为主。在这9个案件中,有5个是抢劫案,1个是盗窃案。未成年人关系网简单,生活需求也不多。他们大多的生活内容是吃饭、睡觉、上网、玩,所以,他们最需要的只是钱。而他们因为是未成年人,几乎没有收入,家里给的钱又不够挥霍,因此,财物很容易成为他们的目标,侵犯财产型犯罪便成了未成年犯罪的突出特点。

二、未成年人犯案,很少是单独行为,多半都是结伙作案。在这9个案件中,有6个是团伙作案,四五个人一起的居多,多的达到八个。未成年人本来就很喜欢拉帮结派,而在犯案时,由于他们年龄小、个头不大,单独的行为往往难以制服受害人而达到目的,所以,他们需要人多,才能“镇的住场子”。这是一个未成年嫌疑人自己的交代:“人多,气势摆在那里,他们(受害人)就自己乖乖交出财物了”。

三、未成年人的犯罪往往伴随有暴力的,而且多是手段残忍、后果恶劣的。未成年人的思想简单、心智极其幼稚,完全不能很好地预计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所以,在犯案的表现形式上就是作案疯狂、不计一切后果。在很多个案件中,都打伤、或打死受害人,甚至带上工具作案,而在我们提审他们时,他们对自己行为的后果都表现得满不在乎。其中有一个16岁的未成年人和一个19岁的人把一个13岁的小孩活活打死后,问他知不知道自己行为可能的后果,他很轻松地回答:“不就是死刑、无期”。我在想,他根本不知道死刑、无期对他自己的生命意味着什么,才会如此没负担地回答吧。人小,别人一吆喝,便跟着去抢人,知道是犯罪却完全不知道这种行为后果很严重。正是对后果的无知,才在他们小小的拳头下生出如此多的暴力。另外,他们很容易接触的网络暴力、凶杀,也可能成为了他们犯罪的蓝本。还有这些未成年人几乎都是小学生,初中文化,也就是说他们没有接受“做人”的教育。也完全不知道触犯法律的后果是什么。即使知道是什么后果他们的知识和人生阅历也使他们想不明白这个后果真实的意义。很多未成年犯都只是觉得判几年刑在里面呆几年,一幌就出来了,没什么事,可他们不明白、不理解:那几年人生中宝贵的时间意味着什么„„

最后,想要说的是,整个社会法治观念落后,也是未成年犯罪的成因之一。社会上没有对法律的尊重的风气,人们便不知道、不了解法律。这些未成年人也许完全不明白法律的性质。也就是不畏惧触犯法律后的条条款款,也就去大胆犯案,从而便发生了害了别人也害了他们自己的悲剧。那么,在此需要呼吁:未成年犯也是自己案件的受害人。青少年维权中心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起到应有的作用,社会、家庭、学校、不要过早地放弃孩子。

在新浦区法院少年庭为期两个周的实习,我收获很大,能够把大学三年以来所学的部分法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实务工作中,并在实践中学习到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我觉得这次实习不仅是把理论运用于实践,而且是积累工作经验,为以后的就业打好基础。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技能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更加坚定了我要在法律这条路继续走下去的信心!

XX年大学生法学专业实习心得体会

法学作为一门人文科学具有很强的社会实践性,因此实习这一环节成为了法学专业教学中必不可少的一环。通过实习,我们可以检验在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是否准确并且进一步达到理论指导实践的教学目的。法律工作者无不知晓,能够在实习中接触民事、刑事、行政等类型的案件;熟悉起诉、立案、开庭、证据甄别、审判等等各个环节,律师事务所无疑是最佳的选择。基于此,为了能更好的了解法律文化、法律思想,学习办案技巧,对社会主义法治有一个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突破,我的实习场所选在了律师事务所。在实习过程中,我了解了大量案件从立案到审判的全过程,部分案件还担任了文案写作与整理等工作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我的实习工作获得了实习单位的好评。下面我从实习单位的介绍、从事的工作、实习的感受和收获三个方面对本次的实习加以总结。

一、实习单位介绍

我从x年x月x日——x年x月x日,在XXX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该单位的负责人是XXX,在是实习工作了给了我莫大的帮助和关心,联系方式:XXXXXXXXXXX。

二、实习内容及从事的工作

在xxx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通过领导和律所律师人员的帮助知道,我掌握了各种证据甄别的方法、技巧;在跟随办案律师出庭的过程中,我了解了相关案件法律适用的方法、程序;熟悉起诉状、辩护词、判决书、裁决书等各类法律文书的特点及制作;律师是一个周旋在公检法三个机关之间的一个职业,在实习阶段,我抓住机会跟随办案律师深入公检法部门,了解并掌握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工作特点、工作程序、工作方法;由于律师天生的职业辩论性,在实习阶段我掌握法律论辩的方法及技巧。

(一)证据甄别

到XXXX律师事务所实习接受的第一项工作就是随着办案律师到XXX网吧进 行取证。在随着办案律师取证的过程中,我把理论知识运用到时间取证及甄别的过程中,本来信心满满的我,却遭遇实习中的第一棒。我发现,要想成为一个好律师具体说做好证据甄别工作光有理论知识还是不够的,还需要积累实践工作经验。主办律师在取证过程中不厌其烦教我各种甄别方法,通过这次的调查取证,以电子证据为切入点,我学会了证据的甄别和适用,将证据所应具有的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具体的案件搜集的证据中,一步步排查一点点证实,最后达到证明案件事实的目的。

(二)程序适用

在XXXX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我接受的第二项工作就是跟随XX律师跟进 XXX案子。在此期间我学习到了具体法律的使用方法和适用程序以及相关文书的写作规范技能。在律师事务所每天都过会遇到不同的当事人以及当事人带来的不同案子,作为律师必须得在听完当事人的诉说后在短时间整理思路,为当事人提

出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方案。

比如,面对比较简单的案件,律师可以建议当事人进行调解或者通过仲裁解决争议,不必去起诉,以免造成当事人之间的讼累;面对进行起诉的案子,接待律师可以建议当事人采取民事诉讼的简易程序进行解决,对当事人的权益保障及诉讼成本都是一个很好的考虑;面对复杂的案件,接待律师可以向当事人提供诉讼的办法,为当事人做一个可供解决问题办法的经济分析,以最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律师事务所也能在此过程中获得一个好的声誉,慢慢做大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文书写作

在实习期间除了随主办律师跟进XXXX案子,我还做了大量的前台接待工 作,在此工作中我把在课堂上学到的文书写作技能进一步完善,为当事人撰写了多份民事诉讼起诉状。除了为当事人撰写民事诉讼起诉状之外,我还利用实习之后的时间将判决书、裁决书等法律文书的写法进行了梳理和强化,在实习期间自己的文书写作技能进一步提高。

(四)辩论技巧

众所周知,律师是靠嘴吃饭的,都有一个三寸不烂之舌。在本次实习的过程 中,我在随着办案律师出庭的过程学习到了辩论技巧和方法,提高了自己的辩论技能。我总结道,作为律师,出庭辩论语速不在于快,而在于一个逻辑的清晰度和条理性,逻辑的清晰度和条理性就建立在大量的案件事实及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因此,做好法庭辩论的前提条件就是做好案件的整理工作。其次,就是在辩论的过程中需要口不离法,用法言法语说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达到辩护的专业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为当事人辩护,合理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熟悉公检法三部门的工作

在实习过程中,无论接触当事人也好,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也罢,都离不开和 公检法三部门打交道,律师就是周旋在公检法和当事人之间的一个职业,能否自如,只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在本次的实习过程中,我着重熟悉了公检法三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工作方法以及这三个部门对律师办案的态度和帮助程度。根据现行《律师法》规定,当事人在被羁押后可以请辩护人或是代理人,这时候律师可以亿代理人的身份出现在公安部门与当事人进行交流沟通,为当事人提供司法帮助。在刑事案件以及检察院的自诉案件中,律师需要周旋在检察院,跟检察院的人员打交道,除此,还会涉及到法院,进行出庭辩护等等。而在民事诉讼中,律师在与法院的接触是最多的,从最初的确定立案到法院的最终判决都会有律师的影子,只不过每个阶段律师会以不同的身份出现。

本次的实习工作让我了解并熟悉了公检法三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内容,能够使我在以后和公检法打交道时做到知己知彼。

三、实习的感受和收获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需躬行”,在为期一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认 识到众多理论知识学习的不足,以及认识到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性,空学理论知识是无用的,必须联系实际,在具体的时间在工作中总结经验教训,把书本上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实践。

在实习过程中,我体会到,作为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法》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切实做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了金钱而泯灭良心和职业道德。第一,不能为了拉案子,造成当事人的讼累,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二,不能为了胜案,而接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或是替当事人给法官请客送礼;第三,在与公检法打交道时做好本职工作,可守原则做到不卑不亢。

在实习过程中,我意识到,律师在一定程度上肩负了宣传社会主义法制的责任,所以律师自身必须做到活到老学到老,丰富自己的法学素养,担负起宣传中国法制的重任。

作为一名成功的律师,必须树立起社会责任感,多多参加法律志愿服务工作,把自己的所学运用到法律服务过程中,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最后,我要感谢XXXXX律师事务所,为我提供了这样一个理论联系实际的机会,让我学到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这段实习经历于我而言异常绚丽和精彩!

XX年大学生法学专业实习心得体会

一、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

在大四的最后一个学期,我迎来了毕业实习。本次实习安排在开学后的六周,其主要目的是让我们把在学校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对司法实践的了解进一步深化对所学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我此次在邢台县人民法院实习。邢台县人民法院是基层法院,共有四个民事审判庭、两个刑事审判庭、一个行政审判庭以及六个派出法庭(分别是西黄村镇派出法庭、南石门镇派出法庭、将军墓镇派出法庭、路罗镇派出法庭、东旺镇派出法庭及黄寺镇派出法庭),还有立案庭、高审庭、审监庭、执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审判庭,民一审判庭主要负责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后我又到执行局呆了一段时间。我在这里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听庭审、练习撰写判决书,还有几次与其他工作人员到当事人住所地调查。

二、实习过程概述

去实习时老师对我们说实习能否学到东西,关键不在于老师和法官,而在于自己,只有你带着一双求知的眼睛去观察、探求,才能学有所获。而且老师反复强调实习的重要性,特别要求我们认真对待实习。

实习的第一天,确定实习岗位后我到民一审判庭去报到。民一庭内正在开庭,我便坐在旁听席上旁听。这是一起比较简单的合同纠纷案件,庭审程序进行得很快,在双方当事人拒绝调解后,法庭听取了当事人的最后陈述,法官宣布合议庭和议后择日宣判,庭审结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内整理卷宗。

从第二天开始,我每天8点15左右赶到法院,先把庭内的卫生打扫一下。我们庭基本上每天上午开庭,不开庭又没什么具体工作时我就到其他庭里旁听。中午11点40分结束工作去吃饭。下午很少开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没有审理完毕,下午继续开庭。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装订、登记)。庭长还给我安排了练习撰写判决书的工作,把经过开庭审理的案卷让我每三天写一个判决书,写完后再交庭长修改。在执行局呆的几天除了和执行人员外出调查取证或送达传票、执行令外,也同样是整理卷宗。

三、实习主要情况及体会

在实习期间,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整理卷宗。在实习期间帮助法官和书记员整理卷宗多份。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不少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划分等。在此过程中,通过对卷宗的翻阅和向书记员咨询,我对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以及各种归档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了解。

2、旁听案件。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人们法律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再加上仲裁等非诉程序纠纷解决机构较少,导致民一庭的案件相对较多,且呈逐年递增趋势。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有充足的案件旁听。以前在学校我参加过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刑事案件很注重程序,法庭审理严肃。但在这里,旁听民事审判后感觉庭审比较随便,气氛比较缓和,有些程序性问题也省略了。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审判的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认识到民事案件的审理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的理想结果应该是让双方当事人实现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知识要渊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人格魅力。

3、书写法律文书。在实习的6周中,帮助庭长草拟了 7份民事判决书,在撰写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的错误。判决书的基本格式是首部、事实、理由、判决结果、尾部。首部写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然后是原告诉称,写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再写“被告辨称”,其内容是被告的抗辩理由和事实。然后是“经审理查明”部分,写法院对证据的采纳和不予采纳的理由及认定的事实。此后是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和所依据的法律,最后写判决结果。我写完第一个判决后交给庭长,他对我写的判决书做了很多修改。他说:“你前边写的还可以,但在‘经审理查明’一部分存在问题较多,措辞不够严谨,用语欠规范,陈述过于简单,逻辑有失严密,说服力不足。”的确,我在写“经审理查明”部分时,写得过于概括,庭长说这部分要把案件所有的相关事实都加以分析,写出对证据采纳和不采纳的理由,因为判决要让原告、被告双方看,他们可能都不懂法律,作为一个法律文书撰写者,你要让诉讼双方看了以后,通过对判决书中认定事实的逻辑分析得出与判决书相同的判决,这样才能让判决具有说服力,才会是一个成功的判决。而我的判决只是对原告、被告存在争议的部分事实作了分析,并不能让人从我的“经审理查明”和“本院认为”部分想当然的得出我做的判决。法律文书写作这门课我在大二时学过,可惜当时认为只是考查课,没有认真学习。现在很后悔在学校是没能好好学习这门课,以至现在不能完成实习中法官交给给我的工作。回学校后我会努力补充文书写作方面的知识,希望下次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出色色完成。

4、跟随执行人员到被执行标的物所在地去执行。一般到了强制执行阶段的案件都是很难执行的,有一部分是被执行人的确没钱无力给付赔偿款,即无财产可供执行;还有一类是有钱但还是不能顺利执行,这些被执行人大多都提前把财产转移或隐匿,因为他们通晓法律。曾经有一个案件,申请人知道被执行人把钱存进了银行,但执行人员去查询后根本没有发现被申请人的账户,这肯定是把钱存进了他人的账户。对于这类案件如果部门之间协调合力执行,会大大提高执行的效率。

6.法学专业实习报告 篇六

这个暑假过得很充实,很高兴能够在法院实习。在此,我非常感谢为我联系法院的学长、学姐、朋友以及二七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邢法官和陈书记员,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给予了很大的指导和帮助。

这次实习虽然只有短短的一个多月,但却让我学到很多知识,其中很多是书上所学不到的。通过实习,我了解了法学知识在现实实务中的具体操作及程序步骤,检验并巩固了自己所学习的知识。这次实习中,我在刑庭参与实习。主要实习内容有:听庭、帮助书记员整理卷宗和复核、送达、执行和讯问、旁听休庭评议、查阅案卷、审查判决书以及书写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并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以及普通程序简易审。经过实习,我的实践能力也得到很大提高。下面我把自己在实习过程中学习的知识简介一下。

首先,查阅案卷、审查判决书以及书写一些执行通知书。刚到法院时,陈老师给了我一些卷宗以及一些已经结案的案件的起诉书和判决书。我把这些案件总结了一下,由于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属于基层法院,主要审理一些简单的、危害性不大,以及可能不会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刑事案件,例如盗窃案、职务侵占案、诈骗案、贩卖毒品案、非法行医案、故意伤害、抢劫案等等,所以,盗窃案占很大比重,其次是贩卖毒品案和诈骗案。通过这些卷宗我还发现,盗窃案中盗窃数额一般都比较小,案件比较简单、证据比较充分,所以多适用简易程序,判处刑罚也多为拘役,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在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中,由于其属于自诉案件,所以,邢老师多以调解进行结案,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的附带民事部分也多以调解结案,最终使双方都能满意。另外,陈老师还教我书写执行通知书,如有期徒刑、拘役用的执行通知书、宣告缓刑用的执行通知书等。这些通知书都是长联的,一式四份,一份发送给看守所或存根,一份入卷存档,一份回执,一份发给罪犯。对于在押的罪犯若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上,还需要另写一份执行通知书,但与前者不同。因为现在要求裁判文书上网,因此陈老师又教了我如何书写上网裁判文书审批表和结案登记表。

在了解案件如何判决的情况下,陈老师开始教我整理卷宗与复核判决书上的信息。对于每一起案件,法院存档的卷宗包括三卷,正卷两本:一本是法院审理卷,1

属第一卷;一本是检察院的立案及证据卷,属第二卷;副卷一本是法院判案内部文书卷,属第三卷。而我们主要整理第一卷和第三卷。这两卷整理时要按照“诉讼档案卷内目录”中的文件顺序整理,例如:先是起诉书(自诉书)及附件、送达起诉书笔录、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还有其他文件及开庭前的通知、公告底稿等开庭前的准备文件,其次是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及陈述词、判决书、裁判书正本、附带民事调解书、宣判笔录等开庭审理文书,接着就是提押票、传票、送达回证、执行通知书、存根、回执等执行文书,此外还有赃物、证物处理手续。看着很简单,实际涉及很多法学知识,特别是刑事证据和程序部分以及刑法罪名构成要件等知识。这些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是基本知识的娴熟运用,也是对我基本知识的考验。

作为一名实习生,我一直很喜欢去旁听案件。这让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再者,二七区法院属于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在整个开庭过程中,开庭时间很短,给人的感觉是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决早有结论。但我感觉,基层法院的法官任务很重,每天都会接到新的案件,而适用简易程序就会给我们的法官节省了很多的时间去审理那些复杂的案件,没必要走一些无用的步骤,那样只会很浪费人力和财力。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间很短,但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也需要进一步改进。另外,一般来说,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公诉人不一定出席支持公诉,这个环节会改为独任审判员代为宣读起诉书。而在普通程序中,则由公诉人宣读,严格的要求是把起诉书从头至尾宣读一遍。但实践中,一般审判长为节省开庭审理的时间而要求公诉人直接宣读“经依法审查查明”以后的部分,起诉书前半部分因为已经在核对被告人身份时使用过,这时就省略了。公诉人宣读完毕,审判员将询问被告人和辩护人对起诉事实的意见并进行陈述,通常被告人和辩护人不会对事实有意见,但都会作一些陈述。实践中有些被告人十分喜欢打乱现场审判员的思路,而且陈述的时候还会涉及许多问题,这就需要审判长自己分辨清楚核心,制止被告人肆意扩展,但是也要注意不能粗暴打断,使被告人的陈述权受到侵害。

最后,我还想说一下我在2010年12月13日旁听的一个涉及未成人妨害公务的案件。由于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庭审观摩暨少年审判工作现场会在二七区法院召开,故该

案件被作为观摩案件公开审理。虽然此次庭审在全省法院系统首创 “谈话式”审理方式,并且尽量用谈话的方式,使用与未成年人阅历、文化程度、生活环境相一致的语言,进行法庭调查及法庭教育,但我认为它始终是一起涉及未成人犯罪的案件,在众多人旁听以及多家新闻媒体报道的情况下公开审理,对于仅是中学生的两名被告人而言,心理伤害很大,这也会给他们幼小的心灵产生很大的阴影,影响其一生。而且,以后很可能会导致他们受到社会上人们对他们的歧视与排斥,无法真正回归社会,最终选择放弃自我。此外,虽然《刑事诉讼法》规定:16到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不公开审理,也即可以公开审理。但我认为该案件性质不是太恶劣,危害性也不大,不应该公开庭审,至少不应该让媒体公开报道并现场拍照。两个未成年被告人因年幼无知,不懂法律才会违反法律,这也是我国法律宣传不足造成的。

此外在实习中我也经常和老师讨论一些案件和法学理论知识,如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和自首与坦白的界定,还有监视居住在实践中的运用。因为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解释均表明监视居住不可折抵刑期,但是公、检机关为尽快侦破案件,会以监视居住对其折抵刑期的条件让犯罪嫌疑人认罪或坦白,所以在起诉书及判决书上就会显示“监视居住(限制人身自由)”这样的话。我认为这样做很好,便于操作,也有利于快速侦破案件,维护社会治安及受害人的利益,同时也给罪犯变相减轻刑罚,使其有悔过自新的机会并尽快回归社会。另外,我还发现,现在我省法院审判工作中的一大特色,即“圆桌庭审”。这种庭审模式在氛围上强调“和”,给当事人亲切的感觉,也体现了审判工作者的人性化,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当事人双方的隔阂与对抗心理,拉近了当事人与法官之间、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情感距离,便于当事人之间沟通,也便于法官和当事人交流与沟通,进而进行调解。工作固然需要创新,但不能随便改变规则。“圆桌庭审 ”虽然说有很大的优点,但这种优点更多的体现在民事审判庭以及刑事审判庭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对于刑事审判庭使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多是一些性质恶劣、较复杂的案件,如果还使用“圆桌会议”的方式就无法体现法院审判的权威性以及法律的威慑性与严肃性。此外这种模式也不利于旁听公众看清当事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法官的面目。所以,如何适用好“圆桌庭审”这一模式的重点就是明确它的适用范围,明确什么类型的案件适用,什么类型的案件不适用。在这方面,我认为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与总结。

以上是我在实习时学习的主要内容以及自己的见闻。

总之,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

7.优秀法学专业学生实习报告 篇七

职业认同感是指个体对于所从事职业的目标、社会价值及其他因素的看法, 与社会对该职业的评价及期望的一致。随着对职业研究的深入, 职业认同感这一概念不再仅仅局限于心理学的范畴, 而是越来越朝着多维度的方向发展, 逐渐地呈现出社会化、多元化、人性化等特点。

近年来,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各行业出现了人才拥挤的现象。但如果仅从数量上看待一个行业的发展未免稍显片面。我国每年都会从各高校涌现出大量的就业毕业生, 但是这些毕业生对于自身职业的认同感却出现了很大的滑坡, 以法学专业为例, 毕业生大多数会进入公检法机关, 或者从事律师职业等。但有调查表明, 现在法学毕业生从事与专业相关工作的比例较低, 大多数从事着与专业知识无直接关系的岗位, 比如办公室文员、行政秘书和助理、公司储备干部等。但是职业稳定性和职业成就效能往往由个体专业化程度决定, 因此在很大程度上, 职业认同感的构建可以解决职业的高流动性问题。大学生就业指导的出发点和归宿就是使职业倾向、职业兴趣与职业规划“三位一体”, 提高职业成就效能与职业幸福感。由此可见, 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职业认同感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水平, 同时也能帮助法学专业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 制定其实可行的职业生涯规划, 对提高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就业率有很大帮助。

二、关于地方高校法学专业职业认同分析

目前, 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学生的职业认同感普遍偏低;大部分学生对于毕业后的工作方向和工作类型感到迷茫;有的学生表示自己所学的法学专业好像并没有什么用, 使其对于本专业缺乏认同感, 以至于在毕业后放弃法律方向就业, 而转向其他就业方向。之所以存在这类问题, 究其原因有如下几点:

1. 大规模的高校扩招导致法律人才过剩。从1999 年起, 我国开始了大规模的高校扩招。这使得一些院校在原有基础上增设专业, 而法学专业作为文理兼招的热门专业, 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理工类院校或是综合性院校所青睐的专业;与此同时, 随着高考人数的不断增加, 高校录取率也在逐年升高;另一方面, “依法治国”政策的大力推行, 我国法学专业的招生人数也从1977 年的233 人增加到了如今的几十万之多, 各大院校法学专业培养的专业人才也远远超出了社会对于法律人才的需要, 形成了供大于求的局面。这样的局面也使得大多数法学专业毕业生对本专业的就业前景产生担忧。在面临市场竞争的时候, 部分法学专业毕业生选择从事与本专业无关的其他岗位就业, 丧失了对法学专业的认同感。

2. 法学教育与社会需求有偏差, 学生缺乏实践能力, 不能满足职业需求。我国的法学教育在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政治教育课, 以及外语、计算机等公共基础课程上, 所学内容涵盖了教育部规定法学专业16 门必修课以及诸多选修课, 涉及到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的所有法律部门。我国的法学教育属学历教育, 培养的是也主要是法学通才, 具有知识涉及范围广、所学内容庞杂的特点, 而缺乏专业运用性。同时, 高校之间在教育资源的配置上存在差异, 多数院校的课堂教学只注重法学理论的教授而忽略了实践教学环节。而法学恰恰又是一门具有较强实践性的专业学科。在实际工作中, 无论是法官、检察官、律师、还是执法人员等专业职业都要求具有实践性;而高校毕业生虽然有充分的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 但由于在学习过程中缺少实践, 对社会实际缺乏了解, 没有形成应有的思辨及运用法律知识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 而造成多数毕业生在从事了法律相关的工作后, 力不从心, 产生消极情绪。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他们对于法学专业的职业认同感和职业自信心。

3. 门槛高、职位少, 法律职业准入制度严格。法学专业的“对口工作”一般是进入审判机关、检查机关、司法机关等从事相关工作, 或是从事律师、法律顾问等职业, 由此来实现职业理想。但想要从事此类工作的必要“门槛”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然而, 司法考试的通过率常年徘徊在10% 左右, 通过率最高时也仅为25% 左右。由于报考条件较低 (凡具有本科学历的学生都可报名参加) , 这就使得法学专业学生在司法考试中面临着更大的竞争压力, 多数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大四毕业时仍未通过司法考试。另一方面, 随着近几年非专业报考司法考试的人数的增加, 用人单位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相关职业的准入门槛, 这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本是有利的, 但对于掌握法律知识却没有通过司法考试的学生来说仍然受到很大限制。

从事律师、法律顾问等相关职业必须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且法律顾问等职业通常集中在大型公司中, 而我国为数众多的中小型企则由于业务范围小等原因基本上未设置相关职业部门, 只在出现相关法律问题时临时聘请相关法律工作者, 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市场对于专业法律人才的需求量, 使原本狭小的就业空间更小。多数法学专业学生不得不转而向与专业无直接联系的岗位就业, 如办公室职员、行政秘书或助理等。

由于不能“对口就业”, 许多法学专业的学生对专业学习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心理, 对法学专业的职业认同大大降低。

4. 部分法学专业学生缺乏正确的择业观, 地区就业不平衡, 扎堆就业严重。由于我国各省市经济发展差异, 大多数大学生不论是来自城市还是乡镇农村都希望在毕业后可以到东部大城市工作, 而少有愿意到中西部城市就业, 从而产生了东部大城市人才饱和, 无法消化大批高素质人才, 出现人才扎堆就业的情况, 甚至一个职位成百上千人竞争;而中西部城市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高, 城市建设及相关保障体系不完善, 很难吸引到大量人才, 致使相关岗位“一将难求”。中西部地区却又是法律观念相对淡薄, 专业法律人才需求量大的地方, 这样的就业心理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西部地区的发展, 也对大学生的就业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地方高校多数没有系统的职业规划教育和就业观念的培养, 即使是高校中设置有相关课程, 但由于缺乏专业的授课教师, 也只是趋于形式, 不能从实际上为学生提供引导和帮助。以至于大多数学生很难转变就业观念, 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这也就导致在就业过程中出现大城市扎堆就业现象。随着就业难度的加大, 很多法学专业的毕业生逐渐丧失了对于本专业的职业认同感。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 一些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在选择本专业后产生了消极的情绪, 对于毕业之后的就业情况也比较迷茫, 逐渐缺乏对本专业的职业认同感。

三、培养与提高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学生职业认同的方法与建议

首先, 整合地方高校法学教育资源。对各高校的专业师资力量、软硬件教学设施、专业课程设置等各方面进行统一明确的规定;在教授法学基本理论的同时, 聘用有经验的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担任客座教授, 并结合其经办的现实案例和在实践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对法学专业的学生从实践的角度进行教学;同时增设实践课程, 比如模拟法庭等场景, 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从而提高学生对于相关法律职业的敏感度。

其次, 地方高校应开设专门的就业创业指导课程。系统专业地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制定长远的职业规划, 理性的认识自身专业的就业方向及就业前景;积极引导学生改变以往到公检法、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传统的择业观;鼓励其到中西部偏远地区、基层地区就业;出台相关的扶持和鼓励政策, 在学生备考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时也应适当给予相关指导, 对法学专业学生在备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给予及时解决, 提高法学专业学生司法考试的通过率。

最后, 提高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率对提升职业认同感有帮助。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对本专业的职业认同感有着很大影响, 提高法学专业的职业认同感关键还是要解决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问题, 通过相关渠道切实有效的缓解法学专业就业难这一问题, 才能使法学专业学生真正学有所用, 不断提高自身对于法学专业的职业认同感, 从而更好的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所服务。

摘要:职业认同感正朝着多维度的方向发展, 不再仅仅局限于心理学的范畴。现如今法学专业面临着初次就业水平低、职业价值观模糊、就业难的困境, 而培养他们的职业认同感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高他们就业的水平, 也能帮助其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念, 进而提高法学专业就业率。

关键词:职业认同感,法学专业,就业率,地方高校

参考文献

[1]周勤.试论图书馆员职业认同的培养[J].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 (2) .

[2]曾庆洋.浅谈当前法学专业大学生就业难问题[J].赤子 (中旬) , 2014 (09) .

[3]梁斌.对法学专业大学生就业问题的思考[J].教育与职业, 2013 (01) .

[4]吴贵春.论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J].蚌埠学院学报, 2014 (02) .

[5]李景义, 包玉华, 张镝.高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探讨[J].教育探索, 2014 (04) .

[6]董阜平.独立学院教师职业认同现状与解决路径[J].绥化学院学报, 2014 (05) .

[7]张宁俊, 朱伏平, 张斌.高校教师职业认同与组织认同关系及影响因素研究[J].教育发展研究, 2013 (21) .

[8]马丽.中国高校教师职业认同与组织认同相关研究[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 2014 (02) .

8.法学专业中院实习报告 篇八

我们是第一次实习,没有实习经验,在认识实习的过程中,主要是熟悉法院的办事机构,工作流程,以及案件的立案审结过程等层面上的东西,没有涉及做笔录,参与案件讨论,起草判决书等实质上的内容。刚来的第一天,满怀激情的我们认识了这个首次实习的单位,及所在庭的法官、书记员。我们被分派到各个办公室,知悉我们近几天的主要的工作是整理卷宗。我前两天整理的是减刑卷。首先是对卷宗内容的排序,从提起减刑申请、审核表到原审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再到裁定书、送达证等的顺序排好,再就是首页附上目录表,尾页附上备考表。两天之间,我们从参考目录表到完全脱离,一步步熟悉、熟练,直至脱口就能说出这一顺序。这一过程看似简单,表面没有任何的技术性,但却是对我们工作耐心细心的态度的一种考验。同时,也是我们对诉讼程序法知识的加深理解,对具体的知识运用的过程。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对排好的卷宗装订、打页码、附上硬皮纸、填好信息栏,统一用绳固定好。这一过程稍微费些力,我们都还能承受。减刑卷大概用了五天的时间整理完成,然后是二审卷。二审卷分为正卷和副卷,正卷中的内容有些较灵活,需要我们活学活用,其他程序与减刑卷的整理相差无几,工作的挺顺利。这期间还跟随同室的法官下县提审,去庭审感受现场氛围,这不仅增加了自己的实践经验,而且对与将来从事的工作接轨有着关键性的作用。

专业实习是培养专业人才的重要方案,学校为我们提供这样一个实习的机会是巩固和深化理论知识,是我们接触社会、了解实际、提高能力的重要途径。在短短的实习期间,让我感触颇深。

首先,也是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整理案卷,这样我们就有足够的机会来翻看神秘的卷宗都包含些什么东西。我们通过翻阅,重温了减刑卷的立案到审结的过程,符合减刑的条件,减刑提出的限制。对于二审卷,卷宗分为正卷和副卷。正卷包

括立案文书、起诉状、应诉答辩状、送达证、开庭笔录、质证笔录、双方提供的证据等等。正卷是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副卷是合议庭对案件的讨论意见理由等等,是给法院的内部看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绝对看不到的。在这一过程中,我和同学都发现一些熟悉却不清楚的问题,如:“询问”与“讯问”有什么不同,“裁定书”与“判决书”不同的作用等。这些问题看似熟悉却不知确切的含义,在课本中也经常忽略,但到了实际运用中,在法律文书中却马虎不得。通过我们之间的探讨,向他人请教,更深刻的理解了这一问题,并在实践中熟练运用,对类似的问题也提起了注意。

再次就是在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后,我也便了解了一个案子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因为每个案宗的排列顺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来办理的。有了这些基本知识后,我还负责了一些文件的编排、校对、打印等工作,这期间还帮忙接电话,跟随下县去提审及接待来访客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这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应当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而且还应当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具备社会交际能力和耐心热情的品质。这些点滴都渗透在每一个环节,明显的表现在审判中不能带着情绪审理案子,自己再有情绪也要先抚慰好当事人的情绪,耐心细致的劝解,以当事人的利益至上。适用法律时,更应该要谨慎,尤其是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从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从事法庭审判工作之外的工作时,入案卷的装订、归类入档等亦是严肃认真,不可草率马虎了事。这些基本素质应该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以一名法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

实习的另一方面的内容也是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开庭时去旁听,在庭审现场感受庭审氛围。我见到的庭审与我想象中庭审差别很大,可能是欧美律政电影的影响,脑海中呈现的场面宏大、庄严肃穆的情景与现实格格不入。在中院的审判庭是一个面积狭小、布置简单的房间,能容纳二三十人,给人的感觉有点随意。第一次去听,是关于村民因琐事打架的案子,氛围没有多么严肃,法官与当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没有律师当堂对抗、精彩纷呈的场面。不免有点失望,想象的可能太完美化了,这毕竟是现实。而第二次去旁听,带给我的却是异样的感觉。我们事先没有看案卷,大概也能听懂,是一个关于交通肇事的案子,比上次要严肃多了,也正式多了。在这种肃穆的环境下,审判人员驾驭于庭、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平衡利益及调判结合的能力,全部都能在这个过程中得到很好的体现。同时,审判人员的形象在我的心中变得立体化了,他们的素养亦能在此过程中得到全面的展示,律师的敏捷思维清晰的思路也足以让人称叹。统观来看,在庭审过程中,法官的思路是最清晰的,就像这个案件的灵魂,引导着整个审理的过程。法官总结的争议焦点是关键,关系到能否准确得指出案件的要害。而一个好的律

师,首先要思路清晰,能够自圆其说,还要较好的捕捉法官提出的问题的深层含义,不要答非所问,诡辩在中国这样一个极力追求事实真相的国家不太管用,反而会招致法官表面的厌烦。同时,让我深有感触的还有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法官的压力大,审理工作灵活处理。很多人都不请律师,直接在亲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待借助人多势众据“理”力争压倒一切。这给审理带来了很大的不便,降低了结案的效率。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我国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很大的问题。另外,无论是在办公室还是在审判庭这种正式场合,法官们都面临着当事人的责难。尽心尽力为了当事人的利益,却得不到理解,是多么的无奈与心寒啊!还有就是在审理工作中,可以灵活处理。这与我想象中教条式的处理方式又有很大的不同,深切的感知这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运用,要一切从实际出发。

短暂的两周认识实习结束了,我们本着接触实际社会,了解社会,学习社会熟悉国情,使自己增强集体观念、组织观念和劳动观念,并通过实习了解中国法律工作的实际情况,了解从事法律及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结构,学习法律工作经验,锻炼法律思维与工作方法的目的,在实习单位直接从事法律相关工作。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我对自己的工作还比较满意,态度认真,虚心请教,没有丝毫马虎怠慢的心理,得到了法官的肯定。通过这次实践我不仅对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的理论知识有了更深的理解,并在实践中把专业知识同司法实践结合起来,巩固了专业理论,培养了自己调查、研究、观察问题的能力。审理过程中的灵活使我学会了理论联系实际,培养了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在实际工作中加深和拓宽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增强了自己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从专业知识到法学素养得到了全面的锻炼,为适应社会要求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为将来从事法律工作奠定了基础。当然,从中也发现自己有许多不足之处,知识面很窄,知识量有限,有时会教条主义,不灵活,我会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注意并改正,严格要求自己,不断自我完善。

9.法学专业暑假实习报告 篇九

实习内容:案件诉讼业务

实习地点:

实习时间: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

为了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我们利用假期的时间到律师事务所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律师事务所接受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课堂上所学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新体会。

我们的岗位是律师助理,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解决相关的业务,包括:在律师业务活动过程处理一般事务性、联系性的工作;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即为律师的开庭审理案件做好准备工作,使诉讼代理能顺利、高效地完成;在律师的指导下拟写法律文书;进行或辅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进行或辅助进行案源开拓工作。

在实习中,我们主要做了下列工作:

1、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并草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然后请律师审查并给予指导。我们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也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及流程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熟悉。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出了不少错误,所以一遍遍的检查核对就在所难免了。由此我们也体会到了律师也是普通人,他们也要做大量的琐碎的工作。他们的生活以及法律工作并不如我们以前想象的那么简单,里面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

2、旁听案件。对案件的审理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充满了激情的辩论,并不精彩也不动人心魄。以前在学校活动中我们参加的模拟审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比较严肃,但在实际中的民事审判后很多程序性的问题都省略了,觉得庭审严格但有灵活的一面。

3、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我们深深体会到辩护律师通过阅卷所获得的案件材料非常有限,法律对律师向被害人、证人取证有很多限制。

4、其他,诸如盖章,整理案件的资料,复印材料,送文件等。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们配和书记员们,帮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5、空闲时间经常向律师拿一些案例学习,看看他们最后是怎么处理双方争议的焦点。我们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案件的开庭审理,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

为加强和巩固实习效果,我们做了以下事情:

一、循序渐进。实习阶段一般时间都较短,不可能面面俱到,还受到此阶段收案情况的影响。对此,我们从整理卷宗,打号,盖章,整理案件的资料,复印材料,送文件等一般杂务开始,然后通过参加庭审旁听,填写与修改法律文书,熟识程序的全过程。

二、理论指导实践,理论结合实践。课堂上的理论与实际的工作常有脱节的地方,这常是我们的疑问。这让我们深深认识到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对此,我们抓住每一次机会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促进知识向践行的转化。

三、阶段总结。随时记录自己的心得体会,也许是粗浅的认识,也许是一点点小小的意见与建议。但就是这一点点经验与真知,才是真正的收获。及时与不同实习单位的同学互通信息、相互交流实习心得,及时分析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并切实采取相应的措施。

这次实习是我们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其一,它提供了一个检验了自己二年来所学知识的机会,使我们在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经验,知识也得到巩固和加深,自身业务素质也得到提高。它使我们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其二,它开阔了我们的视野,给我们展现一个全新的现实世界。实习期间,我们接触了大量案件事实,对执行程序有了近一步认识,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对原本掌握不扎实的民法的基本知识有了生动形象的理解, 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其三,我们还结交了许多律师,他们对于我们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们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了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我们还能和朋友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们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

在整个实习过程中,作为一个大学生,我们竭力做到最好。

但是由于是第一次参加毕业实习,尤其是第一次这么真正走进社会,我们在许多方面还不够成熟,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们感到非常的难过。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二是,没有机会参与具体案件的办理,对案件的分析相对较少。

10.优秀法学专业学生实习报告 篇十

目前,我国正处于由民航大国向民航强国发展的过程中,对民航人才需求不断加强,但从目前民航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就业状况来看,并不是很理想。主要暴露出三个问题:一是总体就业率低;二是行业内就业率低;三是行业内就业专业对口率低。从2016届法学专业本科生就业数据来看,截至2016年6月底,总体的就业率为41.77%,而行业内就业率仅达到34.17%,行业内就业专业对口率更是低至3.8%。近三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民航大学法学专业学生在民航行业就业情况总体呈下降趋势,今年更是跌至不足40%。例如:法学院2014年毕业总人数72人,一次就业率55.6%,行业内就业率40.8%。2015年毕业总人数75人,一次就业率57.4%,行业内就业率24.7%。2016年毕业总人数80人,一次就业率41.77%%,行业内就业率34.17%。

就业问题直接导致了法学专业学生对于专业自信心不足,自主学习动力不足等学业问题。甚至有一部分学生对本专业抱有怀疑甚至抵触的情绪,这集中体现在入学教育满意度低、转专业申请人数多等方面,因此更需要加强对学生职业规划的教育和引导,帮助他们找准方向,树立目标。

二、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

首先,法学教育民航特色不突出,与民航行业结合度不高。目前我校法学专业虽然有统一安排的实习,但是实习单位只面向法院、检察院等公检法机关,而没有让学生们接触到更多具有行业特色的民航单位。其次,教学体系与民航行业实务的结合度不高。目前法学院的课程设置仍主要围绕国家统一的法学14门核心课程,辅之以配备相关航空法领域课程,但这些课程并不是行业内一线的实际工作中能够经常运用到的,理论学习和行业实务存在脱节的现象。第三,学生求职缺乏引导,求职方向存在误区。很多毕业生只关注狭义上的“对口”岗位,即各民航单位的法务部门。但事实上,民航单位的法务不仅岗位少而且人员流动率较低。其实航空法律实务中涉及更多的人力资源和商务领域才应该引起更多毕业生的关注。

三、加强法学专业学生职业教育路径设想

1、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入学教育效果,完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就业工作。新生入学之初是建立专业自信和专业认同感的最好时机,我们要抓住这个时间节点做好入学教育:首先,邀请专业负责人从学科建设和发展的角度对学生的培养计划和专业未来发展前景进行详细的讲解,为建立专业认同感奠定良好基础;其次,让高年级优秀的学长学姐介绍成功经验,在如何规划大学四年时间方面给出意见和建议,引导学生们向优秀看齐,向榜样靠拢,为建立专业认同感提供现实条件;第三,邀请优秀校友通过讲座、沙龙等形式为同学们介绍职场的真实情况,为学生提前做好职业生涯规划、设立发展目标、获取社会资源和人际关系资源提供方法和依据。

2、依托社会实践,尤其是行业内的实习实践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现阶段法学专业学生在求职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实践能力有所欠缺,与民航行业和社会现实需要脱节。改进这种现状的根本方法就是要加强实践育人的功能,尤其是要加大行业内的实习实践,一方面,利用现有资源,加强校内实践环节,将现有的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法律实践活动真正办好、办实发挥其效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积极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开放思路,争取与航空公司、机场等行业内单位建立合作关系,争取学生的实习和就业岗位,争取内部招聘机会,积极且有针对性地向行业内单位输送优秀人才。在联络实习和就业岗位的过程中,我们也要放宽视野,从原来只跟法务部门接触到更广泛的与人力资源、商务部门等相关部门洽谈并争取建立合作机会,更积极主动地推动职业教育有序开展。

3、改进奖励激励制度,引导学生注重综合素质的发展。法学教育必须适应市场经济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扩展综合性知识、交叉学科知识的教育。作为民航类院校尤应如此,为配合这样的育人目标,应该建立相应的奖励和激励制度,在保证学生本专业学习绩点高、学习能力强的前提下,着重奖励那些在课外注重发展综合素质的同学,在评奖评优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创新创业项目、或在专业竞赛中获奖的同学,引导学生们在大学学习过程中能够主动学习课外知识,掌握多门技能,真正实现全面综合的发展。

4、建立和拓展课外学习平台,鼓励学生拓展行业知识学习,增强自主学习意识和能力。就目前看来,仅仅单凭一门《民航概论》课程要使学生真正了解民航还远远不够,应该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一些民航专业类的课程,鼓励学生参与民航类科技竞赛、学术讲座等活动。同时将管理学、经济学、民航工程、计算机科学、电子信息等学科知识引入商法学、经济法学、工程法学、刑法学以及其他部门法学的教学当中,建立跨学科多元化的学习平台。

综上,要想从根本上提高我校法学专业学生在行业内的就业率及影响力,归根结底是要加强专业认同和自信教育,我们可以通过提高入学效果、完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强化行业内实习实践、改进奖励激励制度、拓展课外学习平台等多种教育手段,引导学生开拓视野,转变就业观念,主动将法学专业与行业特色相结合,为我国的民航事业做出一个法律人应有的贡献。

摘要:近年来我校法学专业学生就业率持续走低,就业专业对口率低,法学专业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不够。这主要是法律人才培养目标未能与社会需求和民航发展相对接,民航特色不突出等原因造成的。本文通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从而探讨加强法学专业学生职业教育的主要途径。

关键词:民航,法学专业,就业,职业教育

参考文献

[1]林泉.民航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路径探索[J].理论建设.2013(1)

[2]郝秀辉.中国民航学院法学本科教育的研究与思考——法学本科教育目的的探讨[J].中国民航学院学报,2002,20(02):44-47.

[3]包姝妹,王凤珍.论民航类院校法学教育的跨学科多元模式改革[J].教育与职业,2012,21:88-89.

11.法学专业实习大纲 篇十一

为保障和提高专业实习质量,结合法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习大纲。本实习大纲从2000年3月开始试行,经法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2000年7月3日会议通过正式实施。2006年2月22日修订。

课程名称:专业实习

英文名称:Legal practice 课程代码:10306900 课程周数:12周 学分:12 面向专业: 法学

开课单位:法学院

一、实习的目的及要求

实习目的:将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分析处理法律事务能力并加深对法律和法学的理解,造就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

实习要求:

1、进一步掌握和运用三大程序法和相关实体法规范。

2、熟悉法律适用的方法并锻炼法律适用能力。

3、学会获取证据及应用证据能力以及文书制作能力。

4、为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积累资料、选择题目。

二、实习的内容、形式、方法和时间安排 实习内容:

1、实际了解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业务的主要环节,如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合议、判决、执行、一审二审等环节及其运作方式,并参与辅助工作。

2、实际了解检察业务的主要环节如立案、侦察、批捕、起诉等环节及其运作方式,并参与辅助工作。

3、实际了解律师业务的主要环节如诉讼代理、刑事辩护、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证据收集、法律文书制作等环节及其运作方式,并参与其工作。

4、实际了解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的主要环节如立案、调查取证、听证、行政处罚、复议、行政文书的制作等环节及其运作方式,并参与辅助工作。

5、实际了解仲裁程序及其运作方式,参加辅助工作。

6、了解企业法律事务处理方式及运作,并参与辅助工作。

7、了解司法现状和相关社会情况,促进专业学习。

8、培养处理法律事务中的应用能力和从事法律工作的职业道德基础。

实习形式: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仲裁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等单位,在实习老师的带领下从事实习工作。

实习时间安排:4个月(3月—6月)

三、作业与实习报告的内容及要求 实习学生应在实习结束前完成《本科实习报告》,内容应包括实习目的、要求、实习内容、实习地点、实习的具体工作、实习方式方法、实习完成情况、实习主要收获等。

四、实习的组织与实施

实习的组织阶段由实习主管老师和实习带队老师共同负责;实习的实施由实习带队老师负责,实习学生配合。实习的组织阶段,实习主管老师应做到:

按教学计划安排,第六学期为专业实习。第五学期期末时,实习主管老师和实习基地及其他实习单位联系当年的实习事宜,落实各实习单位实习生分配人数及带队老师(每位带队老师负责35名学生左右)。

实习的组织与实施阶段,带队老师应该做到:

1、第六学期前两周,带领学生到各实习单位与各部门负责人见面,介绍我院对实习生的管理规定,将实习生交接给实习单位而开始实习过程中的实习生共同管理。

2、对学生提出需要解决的实习中出现的问题,给与指导和帮助。

3、每周与各部门负责人通话一次,了解学生实习情况。

4、每月到各实习单位一次,与实习单位指导老师面谈,详细了解学生情况。

5、定期集中学生开会。

6、指导《每月实习简报》和《见习法官》编纂工作。

7、对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和报告。

8、实习结束时,发给每位实习生《实习鉴定表》,交由实习单位作出鉴定和成绩评定。收回《实习鉴定表》后,将成绩返回学院教务办公室。同时进行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

9、实习结束时,对实习工作作出全面总结。

实习的实施阶段,实习学生应该做到:

1、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对案情和有关材料保密,如有违反纪律、泄漏或遗失材料等情况,学院将报请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与纪律处分。

2、遵守请销假制度。向实习单位请假,应先由学院出具允许请假的证明给实习单位。

3、虚心求教,认真向指导老师学习业务技能。

4、及时完成所承办的各项工作,不得拖延。

5、每位实习生实习期间应将实习心得或体会写成稿件至少给《每月实习简报》、《见习法官》投稿一篇。

五、实习指导书及主要参考资料 《人民法院办案手册》(最新版)《人民检察院办案手册》(最新版)《律师实务手册》(最新版)《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手册》(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3.1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3.1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4.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6.30)《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3.15)《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4.10)《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4.2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4.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8.2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3.1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999.4.2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4.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9.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10.27)《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1995.2.28)《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1995.2.28)《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6.5.1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4.27)有关最新法律和行政法规

六、实习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方式

实习生分为若干组,每组设一名组长和若干小组长,实行层层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办法。组长、小组长负责日常的出勤考核、突出表现的记录、《每月实习简报》、《见习法官》的征稿登记工作。

为了表扬先进,促进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院将实习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从实习考核、实习报告、实习文章三个方面进行考核评定。实习成绩优秀标准为:

1、实习考核:按时出勤、不无故请假;随时和带队老师保持联系,协助带队老师的工作效果显著;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作风优良,学习认真,刻苦钻研,办案数量多,质量高,办案纪律优秀,且有显著成绩。

2、实习报告:认真完成并按时上交实习报告(3000字以上),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实习的内容,总结体会与收获,分析得失,实习单位评定实习成绩为优。

3、实习文章:积极组织、配合《见习法官》、《每月实习简报》的编撰工作,且在上述两刊中有文章发表。实习成绩合格标准为:

1、实习考核:能较好地做到按时出勤、不无故请假;基本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作风优良,学习认真,受到实习单位和带队老师的好评。

2、实习报告:能够完成实习报告(3000字以上),报告实习的内容符合要求,实习单位评定实习成绩为良或中。实习成绩不合格标准为:

1、实习考核:出勤情况较差,缺勤较多;违反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了不良影响。

2、实习报告:未能完成实习报告,或报告实习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实习单位评定实习成绩为差。

12.法学专业实习日记 篇十二

明天就要离开北京前往我们的实习基地--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一直以来对法院工作有着太多的向往和期待,这次学校提供给了我们一个难得的机会,让我们切身实际的去体会生活中的法律,也让我们有机会感受将来可能属于我们的生活。这是一次好机会,可以让我们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努力实践,自觉进行角色转化,培养责任心,磨砺方法-论,从而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并应用于实践。大家显得异常兴奋,也许是因为考试同样结束了,轻松和激动的感觉涌上心头。宿舍的姐妹们纷纷出去购物做准备,这也是我们第一次集体出游去那么远的地方。不知道接下来的实习生活会是怎样,也许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挫折,但是因为年轻,因为有着对于法律生活的向往,我们愿意接受挑战。“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们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13.法学法律社会优秀调查报告 篇十三

本文是针对大学生犯罪问题的法律社会调查报告,版权归作者所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武彬

邮编100026 电子信箱:wu_binvip@yahoo.com.cn 在我院近两年受理的案件中,出现了一个本不该出现的犯罪群体:大学生。这些生活在象牙塔中、备受社会关注的天之骄子们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怎样才能减少大学生犯罪现象?带着这些问号,笔者对我院受理的大学生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大学生犯罪特点

(一)犯罪类型:大学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单一,从目前统计情况看,仅涉及盗窃和故意伤害这两种罪名,笔者在调查前主观认为应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没有一例;涉案大学生男女比例为7:1,男大学生主要涉嫌故意伤害罪,女大学生无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盗窃罪;

(二)涉案金额(后果):涉嫌盗窃罪的大学生们下手的目标都是移动性强的个人物品,如移动电话、信用卡、随身听等,且涉案金额都比较小,多数都在千元左右,仅有一例涉案金额为七千元(审查结果为不起诉);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情节最高是“轻伤偏重”,绝大多数为轻伤;

(三)侵害客体:大学生犯罪侵害的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同宿舍同学。不认识的人被侵害权益的仅有两例(故意伤害罪一例、盗窃罪一例);

(四)强制措施:大学生犯罪以取保候审为主要强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仅有一例因传唤不到而改变强制措施的;

(五)处理结果:处罚一般都较轻。不起诉案件占15%,其余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在审理程序上一般适用简易程序。

(六)人员成分:在涉案大学生中,以民办高校的本专科、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学院的本专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专科为主。在笔者收集的案例中尚未出现公立高等院校本科学生犯罪的情况。

(七)年龄结构:以本科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本科三、四年级学生犯罪的情况没有出现一例。

(八)户籍特征:以外地来京上学的大学生为主。仅有两例本地学生犯罪案例。

(九)犯罪主观故意:这些大学生主观恶性比较小,没有顽抗情绪,全部都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稳定,从侦查阶段到庭审阶段,均未出现翻供现象。

二、大学生犯罪原因分析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漠。

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没有关于普法教育的内容,就算是在大学,也仅仅是在大学一年级时开一门必修课“法律基础理论”。在这种教育制度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而忽略素质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2、社会大环境和学校小环境的影响。

大学生们虽然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绝大多数属于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其心理状态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围的环境对他们影响不容忽视。

从社会大环境来看,学生们从小接触最多的就是电视和书报杂志。一些港台不良 影视作品和杂志从视觉和心灵上冲击着学生们的人生观、道德观,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们的一言一行。某些长期浸淫其中的学生在脱离中学的“高压管理”进入较为自由的大学后,思想放松,有可能会走上歧途。虽然绝大多数犯罪的大学生案发后都后悔不已,但已无济于事。

从学校小环境来看,在犯罪大学生所属的学校中,民办大学占了相当大的比重,位居第二的是成人教育学院。不可否认,某些民办大学为吸纳高考落榜学生和低分学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成人教育学院也为社会上希望继续进修的人员提供了机会,但二者注重经济效益、实行松散管理的办学模式也为当地的社会治安埋下了隐患,更不利于大学生的成长。

3、犯罪大学生心理原因分析

(1)侥幸心理、冲动心理作祟。大学生犯罪当中,蓄谋犯罪的几乎没有,多是冲动型犯罪,即临时起意。犯盗窃罪的大学生多存在贪慕虚荣,贪图享乐思想。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将他人物品“顺手牵羊”,仅有一例是出于好奇、刺激的心理去偷窃;犯故意伤害罪的大学生多是头脑发热、一时冲动,待到把人打伤后又追悔不已。

(2)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响。在笔者收集的案例中,犯罪主体全部是大学一、二年级(包括大专)的学生,尤以外地学生居多。外地大学生初来北京求学,远离家乡和亲人,周围环境变动很大,心理处于学生向成人过渡的转型期;再加上自己囊中羞涩,心理易产生失衡或彷徨,孤独感也油然而生。自制能力差或是思想一贯懒散的学生这时如果没有人从旁开导,容易走上歧途。

4、诱使大学生犯罪的“导火索”分析 诱使大学生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诱使犯罪的导火索是被害人自身防范意识不强,给思想不良大学生以可乘之机。在盗窃案例中,被盗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随手放置在暴露于公共视线之内的地方,引发了思想不良的大学生顺手牵羊;故意伤害案例中,被害人对有暴力倾向(或醉酒)的大学生缺乏防范意识,不懂得适时避让,以退为进,结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伤害。

三、承办人在办理大学生案件中应注意的问题:承办人在办理大学生犯罪案件中,应以挽救为主,以攻心为上,针对个案制定案件审查方案,对不同性质的大学生犯罪要采取不同策略。对一贯表现良好仅是一时糊涂的大学生,要给予其适当安慰,鼓励其继续学业(或是继续学习);对于确属主观恶性较大、劣迹斑斑的个别“害群之马”,承办人员也应注意将其与一般刑事犯罪分子区分,仔细审查后作出适当的结论。

2、承办人员应及时与学校、家庭沟通,深挖犯罪大学生的思想根源,不能草草结案了之。大学时代是一个学生心理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转折期,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如果我们在办案中忽略了对犯罪大学生身边环境的了解,就不可能做好大学生犯罪预防工作。承办人员应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学校(以民办学校为主)健全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校风,尤其做好新生入校后的入学引导工作,加强大学生日常法律基础教育,加大对大学生的管理力度,使学校在教育产业化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完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3、承办人特别应注意办案后的回访工作。犯罪的大学生主观恶性不大,多是轻型犯罪,一般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就会刑满回归社会,还有不少被判处缓刑的大学生回归社会时间更短。在很短的时间里,这些大学生经历了自己人生最惨痛的一次教训,凭自身的努力很难做到“哪里摔倒哪里站起来”,的是需要周围的亲人朋友的帮助。然而一些学生家长“恨铁不成钢”,又是断绝家庭关系,又是对刑满归 来的孩子冷嘲热讽,进一步打击了犯罪大学生的生活信心,很有可能会促使这些大学生破罐破摔,再次滑向犯罪的深渊。承办人员应该关注自己经办的大学生犯罪案件,通过写信、通电话等方法了解其近况,鼓励其改过自新,及时帮助犯罪大学生打消消极的念头,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

上一篇:研究性学习指导论文下一篇:作业没签字检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