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住房清理自查报告

2024-09-23

干部住房清理自查报告(9篇)

1.干部住房清理自查报告 篇一

XX市体育局关于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自查报告

根据宜组通[2014]36号文件要求,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本局高度重视,通过认真摸底排查,按照清理范围、对象和时限要求,逐人核实并登记造册,全面落实纠正清理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市体育局下设6个科室共计在编在岗在职人员22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5人。退休3人。

二、主要做法

1、成立了自查领导小组。本局及时召开了班子成员专题会议,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自查清理领导小组。

2、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通知》,局各科室认真开展了自查,并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进行集中清理。

3、统一思想,如实填报。采取有效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相关人员,如实填写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情况统计表,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完善兼职(任职)台账。通过全面自查、认真摸排、从严整顿,确保做到一个不漏。在此次清理活动中,经过确认核实,当前本局未发现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

局党组书记:

2014

年9月11日

2.账户清理自查报告 篇二

自 查 报 告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我社认真贯彻落实,及时组织对辖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进行自查和检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支付结算内控管理情况。我社严格执行印、押、证分管分用和交接制度,所有重要单证、重要物品及预留印鉴卡全部纳入操作员钱箱管理,按要求建立了《印章使用保管登记簿》、《印鉴卡使用管理登记簿》;严格履行查库制度,社主任按要求定期、不定期进行查库,并把查库情况在《查库登记簿》中进行详细记录;重要单证、重要物品的领用、使用、保管、交接以及作废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没有账实不符的情况;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上级行社的有关要求办理资金支付,建立了大额现金登记簿,对现金支付5万元(含)以上登记大额现金登记簿,大额交易严格按照反洗钱的相关规定逐笔进行了审批,并在大额现金交易登记簿中进行了登记、备案,支取5万元以上现金由社主任审批;做到了资金支付层层把关、责任明确。

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自查情况

(一)银行结算账户内部控制和管理情况。我社日常工作中能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按照“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建立了客户身份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开户程序,审查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通过联网核查系统确认开户单位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根据审慎性原则认真的开展了解客户活动,对重要客户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特点及资金流向进行分析,对其账户的现金交易以及账户交易及时进行监控;建立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及保密制度,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客户账户资料及预留印鉴卡;按照“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的原则,根据客户要求办理资金收付业务,进一步加强与客户预留印鉴的核对,防范诈骗风险。

(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情况。我社现共有账户12 个,其中:基本存款账户8个、专用存款账户4个。经自查,开立的基本户和核准类专户都具有人民银行核准的开户许可证,开户单位提供的开户资料和证明真实、齐全,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和使用要求,全部账户在账户管理系统中及时进行了登记或向人民银行备案,账户管理系统操作员设置正确,口令管理严密,无违规开立多头账户问题,无临时存款账户超期使用现象,无出租、出借、转让账户和

改变账户性质等行为,账户的查询一律按规定办理,无放宽开户条件等违规办理开户。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严格按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六、整改措施及今后打算

为进一步推动支付结算业务发展, 积极开拓支付结算渠道,不断提高支付结算水平,我社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支付结算业务的服务水平。

(一)加强对支付系统管理办法的学习。认真学习《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及《大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办理业务,遵守大额约定时间,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二)加强与单位的沟通联系。努力做好我社的账户年检工作。

(三)加强培训,提高支付结算业务水平。积极开展支付结算培训工作,准确把握支付结算制度规定,熟练掌握各项服务品牌的业务操作流程,切实提高柜台业务办理效率。在加强对支付结算工作业务管理的同时,加强对支付结算业务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反洗钱的有关制度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提高结算人员的业务水平,熟练掌握各项支付结算业务规定,细化业务处理流程,加强结算内部控制,防范支付风险;培养全体员工的品行素质和责任感,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防控“道德风险”,确保支付结算业务健康发展。

(四)强化宣传,提升竞争力。加大对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结算、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等支付结算服务品牌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改善农信社的支付结算环境和提升农信社的企业形象。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十五日篇二:个人账户管理自查报告

xxx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和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重要依据,涉及到参保人员的切身合法利益,为规范新农保和城居保个人账户管理,维护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权益,我局严格按照《xxx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开展新农保和城居保个人账户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xxx[2013]12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制定措施,边查边改,做到了建账完善、记账清楚、对账及时、实账管理、信息安全,并对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进行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为确保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我局认真研究,制定检查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专项工作检查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组长靠前指挥,亲自抓落实,带头组织检查工作。同时,我们还争取市财政局、市农村信用社的支持,集中力量开展检查。在开展检查的过程中,我局严格对照文件精神和要求,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做到了“不留死角,不降低标准,不弄虚作假”,并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 自查报告

问题和不足,研究具体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做到了不等、不靠、不拖。

(二)建章立制,个人帐户管理规范。

为实现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我局根据个人帐户目标管理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个人账户管理制度》、《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信息及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内控稽核制度》、《业务经办制度》等办法和措施,不断完善和细化业务流程,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参保登记、缴费管理、待遇发放、个人账户管理、基金管理等各个环节规范运行,做到经办规范、管理科学、服务到位、高效优质,为个人帐户管理规范有序科学高效运行提供了保障。

(三)开展自查,实事求是查缺补漏。针对专项检查的内容和要求,我市新农保和城居保个人账户管理自查情况如下:

一是建账情况:为实现个人账户管理“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目标,依托《云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对参保人参保信息及时准确记录,截止2013年6月,为全市?万符合参保条件的参保人员及时建立了个人账户并进行管理,个人账户建账率达100%,准确率达100%。个人账户管理内容为:个人基本信息(参保人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社会保险编号、户籍地址、户名、当

前缴费档次、缴费累计月数、缴费总额),参加险种信息(险种类型、参保年月、参保状态、缴费状态)和综合信息(缴费明细信息、待遇发放信息、当前待遇信息、待遇变更信息、特殊身份信息、人员变更信息)准确、齐全。

二是记账情况

1.账户记账:参保人员按规定缴费后,业务系统将“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及时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记录完整齐全准确,无缺记、漏记、错记情况,截止2013年6月,个人缴费共计x万元,政府补贴x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储存额支付,并按照分开记录、按比例冲减的原则分别从“个人缴费”和“政府缴费补贴”中列支,截止2013年6月,共发放养老金x亿元。

2.账户计息:个人账户储存额从缴费次月起开始计息,于每年12月底结息;年内单利,逐年复利;业务系统及时准确地为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和记入利息;在一个结息结束时,按照规定对当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进行结算;个人账户储存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截止2012年12月,为全市71.6万参保人分别记息,个人账户利息共计x万元。

3.账户转移:参保人员在本市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参保人跨本市流动时,调出地社保机构应向调入地社保机构转移基本养老保

险关系和个人账户中全部储存额资金(含个人账户累计本息),现阶段已启动市内转移业务,市外转移业务暂未启动。

4.账户继承: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尚未领取或未领取完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余额(不含政府补贴)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截止2013年6月,共办理一次性支付业务?笔,死亡注销登记?人,发放丧葬补助x万元。

三是对账查询情况。

1.与部门对账:我局及时建立健全了财务制度和基金管理办法,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农信社联发《xxx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费收缴管理办法(试行)》,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单独记帐、单独核算,在市农信社开设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收入户、支出户、基金专户,每月10日人社、财政、信用社三方集中对帐,不定期与乡(镇、街道)经办机构对帐,做到证、表、册、账、钱和管理信息系统六相符,市、乡、村一致,确保户清、人清、账清,做到人表相符、人账相符、账账相符,账钱相符。

2.与参保人对账:各乡(镇、街道)在缴费结算后,通过对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收入明细、个人账户支出明细等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开始和参保人员对账。参保人对个人账户信息有异议的由参保人员提出修改申请,经办人员初审,乡

(镇、街道)负责人审核,市级经办机构复审,并保留调整前的记录。凡参保人员对账后书面申请对个人账户进行核查的,其所属乡(镇、街道)经办机构要30日内上报核查情况,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将视情况进行专项稽核。

四是个人账户实账管理情况。个人账户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并与基础养老金分账管理;在业务系统中按要求对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进行核算;不存在将个人账户储存额挪作他用或提前支取的情况;地方财政补贴及时到位;在财政补贴到账或收到财政部门提供的到账通知后及时完成个人账户记录;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额到账后,个人缴费额和地方各级财政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同时记入个人账户;地方财政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与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资金同步计息。

五是信息化与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我局建立了业务经办、财务管理、数据管理等制度;个人账户依托信息系统进行建账、记账、管理、结算与查询;信息系统具备权限管理、口令控制等功能,专人负责;制定了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办法,在装有信息系统的计算机上安装了防火墙和杀毒软件,及时备份数据,有效地确保了信息系统的安全。

(四)制定措施,确保整改及时到位。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我局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系统计息与银行计息不一致,2012年系统内按一年期存款利率计算,银行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算,导致133篇三: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支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为了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维护支付结算的正常秩序,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结合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提出了具体的检查要求,由账户管理专人对银行结算账户进行了一次全面详细的检查。现检查工作已经结束,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行截止月共有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个,其中,基本账户个、一般账户个、专用账户123个、临时账户1个。现有的银行结算账户中,全部已按办理开户许可证,开立符合人民银行对于账户管理的要求。

二、具体情况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和开立情况

1、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都能按照要求,资料保存完整,实行专夹保管。

2、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预算单位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有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情况

1、专用存款账户的支取现金能按照规定执行。

2、一般存款账户无违规支取现金的行为。

3、单位从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单笔超过5万元的,支付时基本能按照要求审查付款依据,保证款项支付合法合规。

1、由于人员变动,责任不清,账户资料保管不善等原因,有个别结算账户资料留存不完整,变更资料不齐全,变更申请表填写不规范。

2、个别账户,因业务开展等原因,专户取现标志与人行账户管理系统中不符;部分账户开立时间较早,在业务系统中资料录入不规范。

3、部分开户企业营业执照中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未向我行提出变更申请,致使我行账户资料未做及时变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屯兵团支行结算账户整改报告

为完善我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针对前期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实际情况,我行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1、对于资料保存不完整的问题,我行积极联系企业,努力补齐资料;在以后的工作明确责任,建立合适的奖惩机制,确保账户资料妥善保存。对于变更申请填写不规范的情况,耐心向企业人员说明,要求企业人员按照要求填写。

2、对于业务系统中账户信息录入不规范不完整的情况,我行安排人员进行比对、核实,确保系统内信息与账户资料一致并符合要求。

3、对于账户信息变更不及时的情况,我行加强对企业人员进行账户管理方面的宣传,讲解账户管理对日常业务的影响,促使企业人员及时向我行提供账户信息变更资料。

4、再次学习《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按照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办法规定,确保结算账户管理的合法合规。

5、加强对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和检查工作。今后,我行将定期对结算账户资料的管理,进行专项检查,以督促加强对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工作,纠正违规行为,维护支付结算的正常秩序。

通过这次自查,使我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和提高,以有效的维护支付结算正常秩序,防范和遏制违规开立账户进行洗钱犯罪活动,确保金融业务的稳健运行。篇四: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为了加强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工作,维护支付结算的正常秩序,按照办事处《转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人民币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办发[2005]*号)文件要求,我区联社及时转发了文件,结合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提出了具体的检查要求,由各信用社安排专人对银行结算账户进行了一次全面详细的检查。现检查工作已经结束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信用社2005年4月共有单位银行结算帐户1172个,其中,基本帐户964个、一般帐户60个、专用帐户123个、临时帐户25个。现有的银行结算帐户中,由于各种原因,未办理开户许可证的帐户404个,其中基本帐户353个,一般帐户19个,专用帐户21个,临时帐户11个。通过本次自查,撤消不符合规定的账户13个,转入久悬未取户240个。

二、具体情况 〈一〉、银行结算帐户的的管理和开立情况

1、我区信用社银行结算帐户的开立、使用和撤消,都由各社确定一名人员进行审查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

2、新开立的银行结算帐户,都能按照要求,资料保存完整,实行专卷专夹保管。

3、大部分社的银行结算帐户的都建立了开销户登记簿,实行了开销户登记制度,开户资料基本完整。

4、开立的基本存款帐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帐户和临时存款帐户,绝大多数有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登记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二〉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情况

1、专用存款账户的支取现金大多能按照规定执行。

2、一般存款账户无违规支取现金的行为。

3、单位从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单笔超过5万元的,支付时基本能按照要求审查付款依据,保证款项支付合法合规。

三、存在问题

1、个别社由于人员变动,责任不清,账户资料保管不善等,使银行结算账户资料留存不完整。

2、部分社的个别账户,因业务开展等原因,需经人民银行批准的,未及时报送人行批准核发开户核准通知书。

3、个别社的专用账户和临时账户提现未报经人行审批。

4、因未对账户资料年审,部分存款人账户信息变更后,不及时通知开户银行变更,致使信用社对存款人变更的信息无法及时处理。

四、纠改措施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我区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准备从以下几个 方面进行纠改:

1、要求各社组织人员再次学习《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按照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办法规定,确保结算账户管理的合法合规。

2、对未经人行批准开立的部分银行结算账户,督催各社限期清理或按照办法要求重新审查后办理开户手续。

3、对临时账户超过一年期限,又未申请延期的以及一年未发生业务且与信用社无债务关系的银行结算账户,通知存款人予以销户或转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篇五: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为了加强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工作,维护支付结算的正常秩序,按照办事处《转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人民币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办发[2005]*号)文件要求,我区联社及时转发了文件,结合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提出了具体的检查要求,由各信用社安排专人对银行结算账户进行了一次全面详细的检查。现检查工作已经结束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信用社2005年4月共有单位银行结算帐户1172个,其中,基本帐户964个、一般帐户60个、专用帐户123个、临时帐户25个。现有的银行结算帐户中,由于各种原因,未办理开户许可证的帐户404个,其中基本帐户353个,一般帐户19个,专用帐户21个,临时帐户11个。通过本次自查,撤消不符合规定的账户13个,转入久悬未取户240个。

二、具体情况

〈一〉、银行结算帐户的的管理和开立情况

1、我区信用社银行结算帐户的开立、使用和撤消,都由各社确定一名人员进行审查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

2、新开立的银行结算帐户,都能按照要求,资料保存完整,实行专卷专夹保管。

3、大部分社的银行结算帐户的都建立了开销户登记簿,实行了开销户登记制度,开户资料基本完整。

4、开立的基本存款帐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帐户和临时存款帐户,绝大多数有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登记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情况

1、专用存款账户的支取现金大多能按照规定执行。

2、一般存款账户无违规支取现金的行为。

3、单位从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单笔超过5万元的,支付时基本能按照要求审查付款依据,保证款项支付合法合规。

三、存在问题

1、个别社由于人员变动,责任不清,账户资料保管不善等,使银行结算账户资料留存不完整。

2、部分社的个别账户,因业务开展等原因,需经人民银行批准的,未及时报送人行批准核发开户核准通知书。

3、个别社的专用账户和临时账户提现未报经人行审批。

4、因未对账户资料年审,部分存款人账户信息变更后,不及时通知开户银行变更,致使信用社对存款人变更的信息无法及时处理。

四、纠改措施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我区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准备从以下几个 方面进行纠改:

1、要求各社组织人员再次学习《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按照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办法规定,确保结算账户管理的合法合规。

2、对未经人行批准开立的部分银行结算账户,督催各社限期清理或按照办法要求重新审查后办理开户手续。

3、对临时账户超过一年期限,又未申请延期的以及一年未发生业务且与信用社无债务关系的银行结算账户,通知存款人予以销户或转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4、加强对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和检查工作。今后,联社将按年对信用社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进行专项检查,以督促信用社加强对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工作,纠正违规行为,维护支付结算的正常秩序。

总之,通过这次自查,使我区农村信用社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和提高,但在个别社还存在部分问题,有待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完善和纠正,以有效的维护支付结算正常秩序,防范和遏制违规开立账户进行洗钱犯罪活动,确保金融业务的稳健运行。

3.清理自查报告 篇三

根据中共内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等八个单位《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内纪发〔20xx〕12号)精神,我办从20xx年6月6日起组织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等相关单位人员深入各单位实地调查,前期总的情况已向你委报告,现将违规建设办公楼的3个镇的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事实及现状

(一)罗泉镇政府综合办公大楼项目情况

罗泉镇原政府办公楼,因投入使用时间长,经资中县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鉴定为“C级”危房。该镇以罗泉府发

[20xx]34号文件向县政府提出新建申请,县发改委以资发改委发[20xx]8号文件下达立项批复,批复建设规模为1600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80万元。资金来源:县财政基层政权建设专项资金70万元,镇自筹10万元。该项目由县规划和建设局办理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规划控制面积为1775平方米,占地面积440平方米;但县发改委未办理投资计划手续,县国土资源局未办理国土相关手续。该项目经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核准,招标组织形式为公开招标,招标方式为比选。

该项目于20xx年7月底动工,实际总建筑面积1775平方米,超出批复面积175平方米,预计20xx年6月底竣工。由于地下硬层高低不一致,县设计、质监等相关部门要求把原来的条石基础更换为桩基,需增加投入近30万元。主体工程于20xx年3月底完工,现正在完善后期工程。预计完成投资143万元左右,超批复投资63万元左右。实际资金到位75万元,其中财政基层政权建设拨款70万元,镇自筹5万元,尚有资金缺口68万元左右。

(二)陈家镇政府综合大楼项目情况

陈家镇政府原有一幢建造于六十年代末的办公楼,占地305平方米,经资中县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鉴定为“D级”危房。该镇以陈府发[20xx]47号文件向县政府提出改建申请,县发改委以资发改委发[20xx]136号文件下达投资计划批复,批复建设规模为1056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额63万元。资金来源:县财政补助35万元,镇自筹28万元。该项目未到县发改委办理投资计划手续,也未到县招投标办、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办理相关手续。该项目于20xx年7月动工,占地面积224.1平方米,实际完成建筑面积1020平方米,完成总投资61万元,其中:主体工程51万元,装修工程10万元,比批复投资少2万元。资金来源:预算内投资35万元,镇政府自筹26万元,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工程尚待验收。资金到位40万元,其中财政以农牧业税附加支出-公用支出作预算追加拨款30万元,镇自筹10万元。

(三)孟塘镇政府综合楼项目

孟塘镇政府原综合楼建于1984年,因年久失修,经资中县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鉴定为“D级”危房,为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该镇以孟府发[20xx]5号文件向县政府提出新建申请,但未到县发改委、县招投标办、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办理相关手续。该项目于20xx年8月动工,建筑规模970平方米,占地面积289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54万元。资金来源:预算内投资25万元,自筹29万元。目前,主体工程已完成底楼。资金到位由财政基层政权建设拨款10万元。

二、建设项目违规建设的原因

(一)由于三个镇原办公楼均属危房改造,且大多数属于乡镇各站、所的综合业务用房,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故未能按中办发〔20xx〕5号文件、川委办〔20xx〕5号文件上报省、市审批。

(二)由于陈家镇政府和孟塘镇政府镇政府招投标意识不强,故未按规定到县招投标办履行核准手续。

(三)由于三个项目均属在拆除原办公楼的.基础上修建,故未及时到县国土资源局办理相关手续。

(四)由于陈家镇政府规划意识不强,故未到县规划和建设局办理相关手续;孟塘镇政府由于没有项目审批手续,根本无法到县规划和建设局办理相手续。

(五)由于罗泉镇政府所在地属我县古镇范围,为更好开发旅游项目,镇政府修建办公楼属仿古建筑,图纸经过几番更改及基础变更,故出现超规模和超概算。

三、处理意见

(一)责成县规建、国土部门对正在建设的孟塘镇政府综合楼工程发出书面停工通知,接受调查处理。

(二)对未履行相关报批手续的项目,督促镇政府立即按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完善报批手续,并接受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4.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 篇四

乱收费指的是某些机构、部门、人员以不符合正式法律法规的名目进行敛财的行为,在一般意义上,此词多指的是地方政府部门的越权行为。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范文一:

7月28日,从省财政厅传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巩固我省近年来涉煤、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成果,促进民间投资和实体经济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关于印发〈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

收费:取消的不再征收降低的要执行到位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意在巩固国家和我省各项普遍性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同时,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乱摊派,坚决查处各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对确需保留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接受企业和全社会监督。

专项检查范围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同时,检查的重点和任务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对于国家和我省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未按规定落实到位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管理规定,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变换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并收费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投资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并收费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通过设置不合理的市场监管和准入条件,增加企业缴费负担的;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搭车收费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行政检查搭车收费,或要求被检查单位接受付费服务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违规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审计、年检、鉴证报告,增加企业负担的;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强制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等收取费用的;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未按规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未建立常态化公示制度的;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检查采取各地自查、重点抽查结合的方式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此次检查采取各地自查、重点抽查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全面自查阶段,各地要结合企业填报信息,有针对性地自查自纠,不隐瞒、不推卸,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立即取消,给企业施加负担的要立即退回,自查工作在8月15日前结束。

在重点抽查阶段,各市做好自查工作后,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于8月上中旬对部分市、县、省直有关单位进行检查(每市至少抽查2个县、10个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对企业向检查组举报的问题,检查组将进行实地核查。对问题明显、反映强烈、自行整改力度不大的将重点安排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规范不到位、整改不彻底、收效不大的单位和地区,按有关规定给予主要负责人党纪政纪处分。之后,各市和省直牵头部分需根据自查和重点检查情况,于8月12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省财政厅综合处。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对涉企收费自查自纠的组织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和建议进行总结,于8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财政部。

在最后的整治处理阶段,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根据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和实地检查情况,以及中央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规范和巩固涉企收费的政策措施。同时,发挥各级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依托减轻企业负担举报平台,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对查实的`乱收费问题,将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人的责任。且在今后,各市、各部门需将涉企收费的规范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完不成任务的一票否决。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范文二: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20XX·XXX号)精神,我分局高度重视,于9月27日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分局20XX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以及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一般罚没收入等三项。排污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财政部财综·2003·38号四部委令第31号及《陕西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标准》(陕环计发·20XX·128号)批准的收费项目。分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XX年共征收排污费XXX万元,征收户数XX户;罚没收入为XX万元,并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分局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排污收费工作

1.分局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能够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2.认真执行监理处关于《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征收人员、大队长、主管领导各负其责,按照权限进行核定、审批。并且使用软件及时对账,坚持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打印送达统一的排污费核定通知书、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切实做到排污核定征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3.安排专人开据发票,填写规范、清晰,按照开票要求载明缴费种类、时段、单价和缴费额等各项内容。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1.分局环境监测站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主要项目有废气监测、废水监测、噪声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监测及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监测等。

2. 分局环境监测站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并针对不同的服务项目制作了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核算表,在接受用户委托后,根据委托事项按照陕环计发?20XX?128号文件收费标准与用户核定监测费用,由复核人员复核,再由审核人员审核后经用户确认并认可。

3.分局按照规定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收费人员是经过物价部门的培训,并申领了《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

4.执罚单位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办理《罚没登记证》;收费(罚没)资金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并按规定实行了专户储存或上缴国库无隐瞒收入、虚报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保证了行政事业收费及时、足额地缴入财政专户,没有私设收入过渡户、截留、挪用、坐支收费资金等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分局环境监测站目前执行的收费依据是十几年前制定,其中的收费额度也是依据当时的监测成本计算。随着社会的发展,目前的监测成本较当时已有大幅的提高,使得监测站在监测过程中出现“做的越多,赔的越多”的情况。举例说硫酸,时10L装12元左右,20时已涨到70多元。同时还因为该试剂属于易制毒危险化学试剂,需到公安部门进行备案,这也增加了该产品的成本。因此,我分局觉得应对该标准进行及时的调整,已适应目前的情况。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分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分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5.财政专户清理整顿自查报告 篇五

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

自查报告

财政专户是国库单一账户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与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是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堵塞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漏洞的重要措施。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从今年4月起,我区财政局专门开展了财政专户清理整顿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从思想上认识到位

成立了以*区财政局长为组长的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库科,全面负责整个活动的开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国库科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财政监督把关的工作格局;召开了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动员部署大会,会上认真组织学习财政部、自治区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国内相关案例,使工作人员认识到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制定了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工作方案,明确清理整顿工作的对象、范围、任务和目标,分三个阶段实施清理整顿。将财政专户清理整顿重点内容和《财政专户基本信息表》印发各科室,要求各科室将2010年底保留的所有财政专户严格按规定进行全面

梳理。

二、抓好三个环节,从行动上落实到位

(1)是抓好制度建设环节。制定《*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制度》,规定财政资金专户应当经国务院、财政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财政部门以正式文件批准后开设,各类财政资金专户的开立、变更,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内部审核程序,经区财政国库部门核准后办理,凡未按规定程序开设的财政资金专户,一律撤销。将各类预算内、外以及其他财政专户资金统一归口到财政国库部门管理。建立健全《财政专户档案管理制度》、《财政专户定期报告制度》和《财政专户定期检查制度》。

(2)是抓好清理撤并环节。各业务科室首先自查了本科室的专户设立是否有文件依据,专户资金是否属于专户管理内容,有没有开立后一年内未发生资金往来业务的财政专户,属于同一性质或相似性质资金的财政专户是否进行了归并,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是否实现在同一家商业银行只开设一个财政专户,财政专户是否归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经查,我局2010年底共有*个财政专户,已撤销*个,准备撤销*个,均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财政部门文件依据,且所有财政专户出纳岗位设在国库科,会计岗位分设在各科室。

(3)是抓好专户资金规范环节。核查了各业务科室财政专户岗位的设置、职责分工、资金拨付流程、印鉴管理以及

对账制度等是否健全。经查我局财政资金拨付管理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复核、稽核和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把关的分工负责制。按照工作任务明确规定各岗位的职责权限,明确规定了拨款人员不得同时负责稽核、账务或档案管理工作;坚决落实财政部和自治区财政厅、市财政局有关资金调度管理的规定,按规定调度资金,严格财政汇缴专户管理,及时将应缴国库的资金划入国库,没有超期滞留。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此次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目前只对我区财政局内部的专项资金进行了比较彻底的清理整顿,但未组织对预算单位财政专户的清理整顿,年内,我局将对下级财政专户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

(2)、因我区目前尚未全面完成国库集中支付的转轨工作,国库科在财政专户管理中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目前正在积极研究改善的方案,争取在2012年完成向国库集中支付的转轨任务。

*区*财政局

6.清理吃空饷自查报告 篇六

一、 基本情况

金凤区编办核定行政编制3名,现有行政工作人员4名,其中退二线工作人员1名(张自俊);核定事业编制2名,现有事业工作人员1名。经过认真自查,现全部在岗,没有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不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 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认真排查清理。

为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实施,我办认真按照清理对象、对照编制、每位干部职工的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严格把关,并依照“五查三对照”,及查每个人的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手续、查在岗情况等,进行严格清查,做到清理目标明确,人员到位,措施得力,开展有序。

(二)严格把关,确保工作实效。

7.乡镇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篇七

根据县相关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指派专人对全镇办公用房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先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严格按照县有关要求,由镇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各干部职工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我镇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镇性质为乡机关,核定编制人数38人,其中行政26人,事业12人,实有人数为36人,其中行政27人,事业9人,领导干部编制数9人,实际配备数12人(3人为虚职);

我镇现有办公用房建筑面积976.1㎡,其中基本办公用房建筑面积781.2㎡,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94.9㎡。

(二)使用情况

基本办公用房36间,使用面积640.6㎡,其中办公室22间,使用面积363㎡:乡级正职使用办公用房72.6㎡,副职使用办公用房90.75㎡,乡级以下使用办公用房199.65㎡;服务用房12间,使用面积236.7㎡:党委会议室3间54.45㎡,镇机关会议室4间85.8㎡,接待室2间36.3㎡,计生服务室2间42㎡,其他用途1间18.15㎡。设备用房2间,使用面积42㎡:计生设备用房2间42㎡。

另有附属房194.9㎡。

按照文件规定要求,未超出规定标准。

党委负责人签字:

政府负责人签字:

XXXX镇党委、政府

8.XX单位清理规范自查报告 篇八

(模板)

一、清理规范基本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一)机构方面

1.是否存在职能严重弱化或消失,承担的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实际上已不正常开展本职义务的情况;

2.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职能相近或重复设置的情况; 3.是否为有编无人.无编无人的“空壳类”单位; 4.是否为编制规模在3 名(含)以下的单位;

5.是否为不符合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要求,由区业务主管部门派驻乡镇作为独立事业机构管理的单位;

6.是否为因行政管理体制变化、撤乡并镇或生源减少等原因,已不独立运行的中、小学校;

7.是否为不符合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条件而未予依法登记的单位;

8.是否为批准设置两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的单位; 9.是否为未履行报批程序擅自设立的单位。

(二)编制方面

人员编制情况(核定编制数、空余编制数):

(三)实有人员.已超过或达到退休年龄但尚未出编的人员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2,已死亡但尚未出编钓人员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已调离原工作岗位但尚未出编的人员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已辞去公职、被辞退或开除但尚未出编的人员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属在编不在岗的人员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

9.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篇九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一、办公用房现状

**县商务局办公用房系借用原外资办综合办公楼,位于**县文笔路西段,于2000年5月1日开工,2018年1月25日竣工,总建筑面积2047㎡(办公用房456.4㎡),建筑结构为砖混,共计六层,其中,1-4层为商业及接待用房,5-6层办公用房。由于系借用,所以商务局并无相关产权。

二、项目审批情况

1、外资办综合办公楼项目于2000年2月28日获**县人民政府计划委员会审批,审批文号为罗政计投〔2000〕10号,批准面积为1485.52㎡,总投资133万元。后经设计请示报告,计划委又追加建筑面积693.04㎡,追加投资32万元。

2、审批手续:于2000年1月27日立项,经**建筑设计室设计规划,陆良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初设,土地局批准,于2000年3月8日通过环保局环评,2000年4月1日招投标、2000年4月28日获**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施工许可批准。

三、人员编制

1、商务局经批准的总编制数15名,其中公务员13名,事业编制0名,工勤人员2名。

2、职级5名,其中领导职务3名,非领导职务2名。

四、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1、商务局现借用外资办办公楼人均使用建筑面积7㎡。

2、按职级:正科级人均使用面积9㎡,副科级人均使用面积9㎡,科员及工勤人员人均使用面积6㎡。

五、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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