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黑龙江省2006年第二批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1.农业部关于黑龙江省2006年第二批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篇一
农业部关于宁波市2006年第一批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可行
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农计函[2006]168号
宁波市农业局:
你局《关于申报宁海县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项目的请示》(甬农计[2006]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浙江省宁海县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基本建设单元为“一池三改”,即户用沼气池与改圈、改厨、改厕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三、项目投资。核定在你市宁海县的298个村建设农村沼气2000户。项目总投资为78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60万元,地方配套240万元,农民自筹资金38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2006至2007年。
四、加强资金管理。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配套资金,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五、保证建设质量。农村沼气项目建设应执行《户用沼气池标准图集》(GB/T4750-2002)、《户用沼气池质量检查验收规范》(GB/T4751-2002)、《户用沼气池施工操作规程》(GB/T4752-2002)等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严格技术规范。从事沼气池建设的施工人员必须获得“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六、推进项目公开。户用沼气灶具及配件等关键设备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会同你市农村能源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招标采购。要将《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管理信息手册》统一发放到所有项目农户,并公开安排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任务、资金安排和物资分配等情况要列入村务公开内容予以公开。
七、加强服务网点建设。要根据实际积极探索建立户用沼气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网点,加强管理和服务,帮助项目农户熟练掌握沼气日常管理、安全使用和综合利用等技术。
请据此批复,督促宁海县尽快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经你局审批。要严格按照《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加强项目组织实施,有关实施情况要及时报送我部。
附件:2006年宁波市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表(第一批)
二〇〇六年八月四日
【农业部关于黑龙江省2006年第二批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推荐阅读:
某某县农业局关于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等工作检查验收情况报告09-13
农业养殖可行性报告10-18
农业生产可行性报告11-15
农业局局长2006年个人述职报告07-07
发展沼气,促进县域循环农业经济快速发展10-10
农业项目拨款报告格式06-21
农业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