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工委办公室副主任挂职干部工作总结
1.财经工委办公室副主任挂职干部工作总结 篇一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关于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讲话
发布日期: 2004-01-09来源:作者:编辑: admin点击数: 99
3陈锡文,生于上海市。1968年下乡到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1978年从黑龙江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系学习。毕业后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工作。现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1992年被国务院授予有特殊贡献专家称号。从事农村经济理论和政策研究工作20余年来,先后与人合著或独著出版专著十余本,发表论文、研究报告150多篇,曾一次获孙冶方经济科学著作奖,三次与人合作获孙冶方经济科学论文奖。多次参与有关农业和农村问题的中央文件的起草工作。
记者:2003年召开了两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年初一次,年底一次。您曾为本报读者解读过年初会议的精神,大家评价年初会议出台的政策“含金量”很高。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又有什么新亮点?
陈锡文: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虽然仅两天时间,但是开得非常成功,会议特点很突出,亮点也很鲜明。第一,2003年中央一年之内开两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这在历史上不多见。2003年12月,恰逢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25周年。选择这样一个时机开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具有特殊意义。另外,2004年春节比较早,提前开会,也有利于贯彻会议精神。第二,中央把这次会议讨论修改后经中央审定批准的文件,作为2004年中央1号文件发出。我觉得含义很深。这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高度重视。第三,会议和文件提出了许多具体的政策措施,“含金量”相当高,操作性比较强。记者:改革开放25年间,中央发了50多个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文件。2004年中央决定专就农民增收发1号文件,有什么特殊背景?
陈锡文:2003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是从9月底就开始准备的。中央领导同志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国庆期间到湖南,12月中旬又到山东和河南两省专题做农业和农村问题调研。根据温家宝总理的指示,这次会议的主题主要是研究三个问题:促进农民增收,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深化农村改革。温家宝总理提出,这次会议的文件,主题可以更加突出一点、鲜明一点。经过研究,且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这次文件题目就确定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用中央文件的形式,专讲农民增收,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次,也是建国以来的第一次。这既反映出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民增收问题的重视,也体现了广大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的强烈愿望。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回良玉副总理主持召开了三次座谈会,分别邀请农村问题专家、长期从事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老同志和部分省主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书记和副省长座谈。文件起草组也召开过多次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11月15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文件稿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12月3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了这个文件稿。此前,国务院办公厅还就文件稿中涉及的政策措施,广泛征求了各有关部门的意见,一次是书面性的意见,一次是面对面的协调,基本上把准备出台的政策确定了下来。
12月18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研究了这个文件稿,对当前农村形势、面临的问题作了认真分析,对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准备采取的政策措施给予了充分肯定。常委会同意文件稿交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经审定后以2004年中央1号文件发出。从事农业农村工作的同志对1号文件有很深的感情。1982年至1986年,中央连续发了5个1号文件,对农村改革初期那种势如破竹的改革进程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生产力发展。事隔17年,重新见到一个中央指导农业农村工作的1号文件,大家一定倍感亲切、备受鼓舞。
记者:党中央、国务院为什么如此重视农民增收问题?农民收入形势究竟严峻到何种程度?
陈锡文: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要求,集中力量把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主要用在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身上。这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农民增收难已持续了几年,尤其是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收入状况更为严峻。二是农民增收难和当前粮食供求形势逐步发生的变化有内在联系。
这几年,农民增收形势确实很严峻。1997年到2003年的7年间,农民年人均收入增长幅度只有城镇居民的一半,农民收入增长的绝对额不到城镇居民的五分之一。这就造成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差距正在不断扩大,2002年达到了3.11:1,2003年估计会在3.2:1左右。更为突出的问题是,农民收入结构中来自农业的比重越来越小、绝对额也在下降。和1997年相比,2002年农民人均来自农业的收入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100元左右。这几年中,维持增收的农民主要分布在沿海和大中城市郊区,而很多传统农区、粮食主产区、中西部地区有相当一部分农民,收入实际上还是减少的。比如提供人均商品量最多的吉林省,200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1998年还减少了80多元;黑龙江这样一个粮食大省过去5年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只增加了100元。过去6年中,中部地区8个粮食主产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每年增长2.73%,只相当于全国农民收入增长幅度的三分之二。种粮农民收入增长困难,对粮食生产显然是非常不利的。这几年来,粮食播种面积、粮食总产不断下降,粮食单产、全国人均粮食占有量也不断减少。当然,目前我国粮食库存还比较充裕,当年的粮食产量加上现有的库存,总体上还是供过于求。但如果粮食产量不断地减下去,总有一天库存是要挖完的,那就会出现粮食供不应求的严峻情况。
农民的收入问题和粮食生产问题实际上是紧密相关的。不让种粮农民得到经济上的实惠,他就必然没有种粮积极性。因此这次会议和文件特别强调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增收。这实际上抓住了农民收入增长和保护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连接点。农民收入能上去,种粮能赚钱,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就会调动起来,粮食生产就能得到恢复和发展。
记者:广大农村干部和农民对这次会议和文件的内容非常关注,出台了哪些新政策新措施?能给农民带来多大实惠?
陈锡文:文件的开头部分主要分析了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形势,提出了今年做好农民增收工作的基本要求。文件对形势的分析得到了与会者一致认可。大家觉得文件对形势的分析和判断是实事求是的,既看到了目前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也看到了当前农业农村中存在的突出矛盾,而且明确了解决这个矛盾的基本思路和大政方针。
这个文件共有九节22条。第一节和第八节主要是讲当前农民增收工作的两个重点和难点:主产区和贫困地区农民的增收。第二三四节主要是讲农民增收的渠道。第五六七节主要讲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第九节强调党对促进农民增收工作的领导,主要是讲思想认识,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进一步提高对解决好“三农”问题的认识,不仅分管领导要直接抓“三农”工作,而且党政一把手也要亲自抓,地市两级领导更要把主要精力放到农业和农村工作上。关于这次会议和文件涉及基本政策的着力点,大体上是这么几个方面:
1.关于粮食主产区农民增收问题。这是当前农民增收的难点。为促进主产区农民增收,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比如,要启动规模宏大的优质粮食产业工程。这涉及到全国近600个主要商品粮生产县和40多个国有农场。这个投资规模达几百亿元的大政策,还套着不少具体的小政策,如对推广良种给予补贴,对主产区农民购置大中型农机具给予补贴;在现有国有土地出让金中,确定一定比例,用于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文件还明确强调,要支持主产区做大做强粮食产业,使主产区政府有抓粮食的积极性、主产区农民有种粮食的积极性。这方面的政策包括对龙头企业、粮食主产区的农业科技发展和对粮食流通领域的支持等。
2.进一步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这主要强调要抓紧农产品优势产业带建设,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文件提出一定要把从农业内部通过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文章做好做足。目前农民收入中来自农业的部分占47%,还是大头,决不能放松。
3.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壮大县域经济。大家都讲,要想增加农民收入,就要减少农民。这个道理人人皆知,但把农民转移到哪里去?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通过发展农村的二三产业增加农民在农村转移就业的机会。在这方面,过去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比如乡镇企业发展到现在,转移了1.3亿农村劳动力。所以文件强调要进一步发展乡镇企业。不论所有制,不论规模大小,只要这个企业符合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和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就应该促进其发展。文件中也提到县域经济的发展对带动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有重要作用。县域经济发展了,繁荣了,就会给农民创造相当多的就业机会。回良玉副总理在会上讲话中特别强调,凡是县域经济搞得好的地方,整个经济发展就好,老百姓就业就充分,农民收入就比较高。典型的如浙江省,这几年大家都觉得该省经济发展得很好,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浙江省的县域经济非常繁荣,县域经济的增加值在全县GDP中占70%以上。
4.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文件里有句非常重要的话:“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表述在中央文件里出现还是第一次,非常符合实际。因为全国二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农业户口的人员已经占到一半左右。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的资料,这一比例就占46.5%。近几年这个比重肯定又有所提高,农民工在有些行业中已经占了大多数。比如批发、零售、餐饮行业占50%多,加工制造业占60%多,建筑业占将近80%。从这个角度看,对待农民工的问题,也是对待产业工人的问题。如何为农民工提供更好的服务,事关全局。文件中特别强调两个方面:
一是要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文件明确提出,城市政府要把为农民工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经费纳入其正常财政预算支出范围。因为农民在你当地创造财富、缴纳税收,从当地正常财政开支中为他们拿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费用是天经地义的事。说白了,就是不能专门制定向农民工收费的政策。政府除了要改变对待农民工的态度,也要加强监督检查,让各类市场主体在使用农民工过程中,比如在劳动时间、劳动条件、正常工资发放等问题上,都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
二是要对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产业工人中农民工的科技文化素质不提高,不仅影响农民就业和收入,而且影响我国产业竞争力。现在不是经常强调技术工人或者熟练工人不足吗,很重要的就是存在这样一种现象,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产业工人岗位由农民工去做了,而另一方面对他们的教育和培训却严重不足。中央提出对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是一个非常长远的战略性考虑。
5.进一步开拓农产品市场。农产品“打出去”是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守得住”可能是个更重要的任务。从国内市场来看,文件着重强调要积极培育农产品市场流通主体,包括各类农民的专业组织、专业协会和各种经纪人队伍;实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的“绿色通道”。对于增加农产品出口,文件明确要求外贸发展基金要向农产品出口倾斜,鼓励和引导从事出口农产品加工的企业进入出口加工贸易区。
6.增加财政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投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近两年中央财政对农村社会各项事业经费增加的幅度是很大的,但对农村广袤的地域和众多的人口来说,仅仅靠中央投入是不够的。地方政府也应考虑在地方财政中增加对农业农村的开支,更多地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降低农民在生产生活上的成本和费用,间接地起到增加农民收入的作用。这不能简单地算经济账,因为通过给农民提供更有效的公共服务,不仅可以使农民直接增收减支,而且还可以使农民获得更多的增收信息和开辟更多的增收渠道。文件提出,“农村六小工程”既能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也能给农民提供直接就业机会,增加一些劳务收入,在继续加强大江大河和重大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要进一步增加对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的投资规模。
7.深化农村改革,为农民增收减负提供制度保障。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的目标或大方向很清楚,就是“稳定一个基础,健全三个体系”,即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体系。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文件提出当前要加大以下四项改革的推进力度:
一是加快改革现行征地制度。从现实情况看,现行征地制度至少存在两大弊端:第一,利用政府权力去征地的范围过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规定,社会公益性用地,政府可以动用征地权。但问题在于,除了社会公益性用地,现在几乎任何经营性用地,政府也动用了征地权,这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第二,征地后对失地农民的补偿费用太低。中央反复强调土地对农民的重要性。在现阶段,对大多数农民来说,土地具有基本生产资料和基本生活保障两大功能。也就是说,农民失去土地后,你给予农民的补偿,必须能够替代这两大功能。所谓基本生产资料就是就业保障;所谓基本生活保障,就是相当于城市中的社会保障。如果给他的补偿不足以满足这两点,那就会造成大批农民失地又失业,这不仅严重侵害了农民权益,而且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征地制度改革的一个原则就是“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征地问题,除了关系农民的权益,还涉及国家的粮食安全,因为乱占滥用耕地已经构成了对稳定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威胁。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改革征地制度的指导性政策,前不久中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修宪建议中也提到了征地制度改革。待形成比较统一的意见后,还要修改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土地征用制度。
二是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2004年,中央允许所有地区放开粮食收购市场。之所以讲“允许”,是指到底放不放开,由各省自主决定。中央明确要求,粮食市场放开后要保护好农民利益,并决定从现有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资金,大约100亿元,对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这项工作在不少地方已经进行了试点。当然,这100亿元补下去,到一个村、一个农民身上,钱并不多。但重要的是它传递出这样一个信号:种粮国家给补贴,说明国家鼓励农民生产粮食。
三是进一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农村税费改革已经进行了4年试点,已在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全面推开,应该说农民从中获益不少。按原来设计的方案,改革的目标已基本达到,比如取消了三提五统,规范了农业税制。中央提出从2004年开始,农业税税率总体上降低一个百分点,同时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这项措施出台以后,又可以让农民直接减轻负担70多亿元。更重要的是它对规范农村税制、推进农村各项配套改革有着现实的作用,比如有助于推进农村机构改革、精简机构和人员等。
四是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对农村的金融支持不够,是当前农村发展中一个很大的问题。中央已经启动了农村信用社改革,目前正在8个省进行试点。会议要求,通过试点积累总结经验,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文件对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提出了很多具体要求,比如:在县域范围内的各金融机构都要承担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义务,县和县以下的金融机构主要在农村,吸收的存款来自农村,当然应该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持农业农村的发展。完善邮政储蓄政策。现在邮政储蓄年吸储8000多亿元,6000多亿元来自农村。由于邮政储蓄只储不贷,将吸收的资金转存到中央银行,导致农村资金外流。从2003年9月份开始,中央已经对邮政储蓄的转存利率调整到与其它商业银行同样的水平,使农村资金外流现象有所缓解。文件还明确提出,国家的政策性银行要根据新的形势,进一步调整职能,合理分工,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由于粮棉流通体制的改革,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面临职能重新定位、怎么更好地为农业和农村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的问题。文件还提到了要在防范金融风险、严格管理的前提下,进一步发展多种所有制的农村金融组织。要探索适应农村实际情况的抵押和担保制度,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要发展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制度等。大家都能感觉到,我们实际上面临着整个农村金融体系的创新问题。毫无疑问,上述四项改革都推进到位的话,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一定会创造一个更加好的环境。
8.关于扶贫开发。跟过去相比,主要突出强调了两个方面:一是要实事求是地分析目前农村的贫困状态,提出更加符合实际的扶贫措施。二是强调转变扶贫机制。现在剩下的贫困人口中,相当一部分是没有劳动能力的。文件实事求是地提出,应该对他们实行救济制度。把这部分贫困人口从扶贫对象中剥离出来,使他们成为社会救济对象。
记者: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出台的政策措施“含金量”很高,操作性也比较强。怎样才能真正贯彻好会议精神、落实好政策措施呢?陈锡文:应该说,回良玉副总理在会议上的讲话已经做了明确部署。会议精神的贯彻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我想主要涉及两个层面的问题。从工作层面讲,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对于中央召开的会议、制定的文件、确定的政策,定了就要办,不能打折扣,不能推诿。从认识层面说,必须按照十六大提出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思路,真正从思想上提高对“三农”问题的认识,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五个统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都应该对自己的工作有个客观的评价,看一看是不是做到了“五个统筹”。这些年大中城市面貌变化很快,两三年不去就可能不认识了。但也必须看到,在许多地方的农村,隔了十年八年后再去,仍然是过去的样子。这充分反映这些地区没有很好地做到城乡统筹。我当然不是说城市不要发展,而是说城市的发展一定要起到带动农村的作用。在有些地方,城市的发展不仅没有带动农村的发展,反而在损害农民利益,阻碍农村发展。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呢?我认为主要是片面的发展观所致,根源在于错误的政绩观。解决“三农”问题确实需要与时俱进地出台一些新政策新措施。但从目前看,关键不是政策问题,而是认识问题。思想认识不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再好的政策也落实不下去。对农村干部来说,首先要吃透文件精神,了解具体的政策措施,然后按照中央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去做。越是基层的干部,越是天天和农民群众在一起,越要有明确的宗旨观念,越要对农民有感情。现在不少农村基层干部也是满心想给农民做好事,但是宗旨意识不明确,对农民感情不深厚。在处理一些问题时,总是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觉得我是管你的人,你必须听我的话。在工作和思想作风上出现一些偏差,导致与农民群众产生矛盾。具体政策怎么落实,各个部门都会有一些更明确的措施。但是到基层,政策措施能不能落实好,会议精神能不能贯彻好,关键还是思想认识问题,是对农民的感情问题。
记者:非常感谢您为本报读者解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
本报记者李永生 《农村工作通讯》记者刘明国 常红晓
摘自:2004.1.8.1版《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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