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奖励办法

2024-10-04

中考奖励办法(精选15篇)

1.中考奖励办法 篇一

实业集团积分制奖励办法

一、目的

为鼓励员工长期表现出符合集团企业文化要求的正向行为,从身边工作点滴开始熏陶员工对集团企业文化内涵的认识,拟通过积分奖励办法调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规范员工行为。

二、针对内容

只针对与公司价值观相关的具体小行为,涉及到职业道德和问责事由的,由专项办法管理,不在积分制奖励中体现。重点通过对小行为的关注,切实落地企业文化。

三、积分制的优势

1、有利于保持员工行为的一致性。当员工的累计积分越高时,员工积分的愿望将更强烈,那么员工将努力以多的有利行为获得更高的积分;同样,在跨过积分兑现“门槛”之前,员工的积分越多,沉没成本越高,员工将越努力;如此循环往复,积分奖励制度无形中对员工的“锁定”逐步增强,将有力地保证员工在到达积分兑换点之前行为的一致性和连贯性。

2、有效地留住员工。积分奖励制度将对员工的奖励与员工过去长期以来的表现挂钩,表现越好,累计积分越高,对应的奖励就越丰厚,层次就越高,而员工一旦离开企业就必须放弃这些奖励,绩效越好的员工放弃的成本将越大。

3、成本较低,可选择面广。积分逐年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可兑现奖励。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多样的小额奖励项目,如带薪假,各种小额奖品,子女教育补贴,助游,购物券等,员工可从中选择适合自己需要的项目,每个项目均需消费一定的积分额,消费完后即从员工积分账户中予以扣除。积分奖励以小额奖励为主,奖项丰富,体现自助福利,不采用现金奖励模式。

4、奖励事项覆盖范围广。与企业价值观所倡导和反对的行为都可纳入积分奖励事项的范围,且具体事项可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调整,方式灵活。

四、积分制的运行办法

为每名员工设立一个积分账户,当员工出现符合积分奖励事项的行为时,由员工本人或行为事项管理人员申请,验证人验证后,获得相应积分。当积分累计到兑换点后,员工可自由进行兑换,享受相应奖励。积分被兑换后相应积分即从员工积分账户中予以扣除。

五、积分奖励的对应申请事项范围

积分奖励的对应申请事项根据集团企业文化导向和当前强调的重点进行调整。为保证奖励事项的严肃性,原则上,奖励事项的设立时间应不短于一年,不得随意调整。每集团决策委对奖励事项和奖励标准进行评审一次。

(一)对应申请事项的设立原则

1、必须体现集团文化导向和当前强调的重点;

2、必须易于操作,容易确认;

3、只针对事实行为;

4、涉及重奖重罚和问责事项的行为在相应制度中考虑,不重复进行。

(二)初步考虑的设置事项

根据集团目前的关注重点,建议可初步考虑以下事项:

1、主动行为:主动协助别人完成自己本职工作外的工作(2分/推荐一次,每月各部门可推荐本部门外符合该行为要求的一人,要求附有具体事件说明)、主动加班(1分/次,部门领导确认因工作原因主动加班单次在2小时以上)。

2、参与管理:合理化建议被采纳(5分/条)、公司内刊投稿被接受(1分/篇)、指出公司管理制度或流程中的问题并被相关部门采纳予以修订(5分/件)。

3、共同成长:司龄(5分/年)、担任内部讲师(2分/次)、担任入职引导人且引导的员工完成转正(1分/人)。

4、责任和担当:发现并及时纠正、弥补同事工作失误(5分/件,个人列举具体事项申请,相关单位成果确认,分管领导批准)、公司内外被嘉奖或表扬(5分/次)。

5、主人翁意识:为公司介绍客户(未购买1分/位;成功购买15分/位)、推荐人才(未录用1分/位,录用5分/位)、提供优秀案例或经验分享被公司采纳(10分/件)。

6、企业认同:参与公司组织的专项文体活动或在某项文体活动中参与次数达到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活动组织部门设定并进行统计确认,1分/项)。

7、特定任务:根据公司需要,为特定任务设置积分。

8、其他:由各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经过决策委评审通过后,可列入积分事项。

如员工同一行为涉及到以上多个奖励的,以奖励积分最高的为奖励标准,不重复进行。

六、积分的兑换

考虑到员工参与的积极性,积分的兑换点不宜过低,且需要设置不同的积分兑换台阶,拉开奖励的差距。建议以30分为奖励兑换的起点平台,每增加10分增设一个兑换点,设置不同的兑换奖项。

奖项的具体设置充分征集员工的建议,形成自主福利菜单,亦可考虑在专业网站购买积分兑现服务。积分兑现奖励考虑从价值较低的书籍,到带薪休假,到价值较高的旅游等。

由行政人力部负责积分的具体管理和兑现工作。

七、积分的统计与查询

每位在职员工积分的统计由行政人力部负责,每次增减分数情况均按月度进行公示,员工可通过公示信息及行政人力部查询个人积分情况。

行政人力部

2013年5月23日

2.中考奖励办法 篇二

尊敬的作者:凡您的论文 (第一作者) 被本刊录用后, 其相关的研究课题 (项目/成果) 获国家级、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和发明奖等奖项, 本刊将予以奖励。奖励办法为:可享受以您为第一作者的下一次录用论文版面费优惠20%或免费获赠半年 (六期) 的《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期刊。具体办理事项如下:请将获奖证书复印件和论文题目、第一作者以及刊发的卷、年、期、页码等 (或本刊录用通知书) 相关材料邮寄或传真 (E-mail也可) 至编辑部, 并注明所选的奖励方式。编辑部收到获奖材料后会及时与您联系, 办理相关事宜。

非常感谢各位作者的大力支持。

3.总局颁布“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等 篇三

“广电节目技术质量奖励办法”

8月24日、8月28日,国家广电总局分别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电局,海峡之声广播电台,总局直属各单位发出《关于颁布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励办法的通知》。

目前,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创新奖、广播节目技术质量奖(金鹿奖)及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帆奖)的申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又讯:9月10日,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组织召开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电影数字拷贝传输和播放技术研究与示范》卫星传输系统技术鉴定会。

鉴定委员会听取了电影科研所对于电影数字拷贝卫星传输系统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查新报告、检测报告及实验示范的汇报。与会专家一致认为,电影数字拷贝卫星传输技术实验示范的成果为下一阶段运营奠定了基础,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我国电影数字化发行。希望进一步完善系统,为系统运营做好准备工作。鉴定委员会认为该系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一致同意通过技术鉴定。

总局科技司、数字节目管理中心、电影科研所、中央电视台、中影股份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总局科技委委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国际台将向缅甸提供缅甸语版《金太狼的幸福生活》

9月14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台长王庚年与缅甸宣传部副部长吴耶通在内比都签署中国电视剧《金太狼的幸福生活》缅甸语版译制播出协议。正在缅甸访问的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与缅甸总统吴登盛共同见证了协议签署。

为加深中缅两国人民的了解和友谊,增强两国文化交流,在中国国家广电总局和缅甸宣传部支持下,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与缅甸国家广播电视台就电视剧《金太狼的幸福生活》缅甸语版的译制、推广及播出事宜达成协议。《金太狼的幸福生活》是缅甸首部缅甸语配音的外国电视剧。根据协议,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将承担该剧缅甸语版的劇本译制、配音及后期合成等工作。缅甸国家广播电视台将负责该剧的播出、推广工作。

《金太狼的幸福生活》是部现代都市爱情喜剧,讲述了报社记者小米瞒着母亲与妇产科大夫金亮登记结婚后,双方父母、家庭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该剧共40集,预计将于2013年上半年同缅甸观众见面。

云南广电集团与柬埔寨合作 建设柬地面数字电视网络

9月16日,云南广电集团下属的云南无线数字电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柬埔寨国家电视台在昆明签署《关于采用中国DTMB标准建设柬埔寨地面数字电视项目合作协议》。云南省副省长高峰、柬埔寨新闻部部长乔·甘那烈出席协议签字仪式。

根据协议,云数传媒公司将与柬埔寨国家电视台共同投资,采用中国DTMB标准在柬埔寨建设地面无线数字电视传输网络。项目建成后,柬埔寨观众将能够方便快捷地收看到包括中国中央电视台和云南卫视在内的多套地面数字电视节目。

山东广电与联通合作 打造全媒体手机台

9月19日,山东广播电视台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在济南举行山东手机台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山东广电与山东联通双方将依托“山东手机台”这个全媒体平台,整合媒体资源和通信资源,建设和运营一个山东省内的新型知名媒体,共同推动山东省文化产业创新,为用户提供更多优质内容。

据悉,在国家广电总局支持下,山东广播电视台早已获颁全国手机电视内容和运营牌照。山东手机台,拥有手机电视、手机广播、手机报、手机阅读、手机音乐、短信互动、微博等多项业务和产品。山东手机台在聚合山东广电、山东17地市广电频道优质内容之外,还不断优选集成国内外影视剧、小说、音乐、动漫、游戏等手机网民喜爱的内容,为用户打造个性化、全方位的视听全媒体。

山东联通则拥有山东省最大的宽带互联网网络,经营成熟的WCDMA制式3G网络。此前,山东联通已与山东广播电视台在信息化系统建设、互联网电视、新媒体业务等方面开展了实质性合作,在IPTV、三网融合等领域进行了探索和尝试,取得了有益进展。

山西广播电视台

与建行山西省分行合作

9月17日,山西广播电视台与建行山西省分行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山西省副省长张平出席。山西广播电视台的传播优势和建设银行的资金优势可以使双方实现优势互补,根据协议,双方将在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现金管理等金融领域,以及品牌形象宣传领域进行交流对接,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合作互动。

北京局加大互联网视听节目

监看员培训工作

近日,北京局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加大监看员培训工作。一是组织市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监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总局组织的全国网络视听节目审核员培训班,学习内容包括:互联网视听节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职业精神与职业道德;网络剧、微电影以及文艺、科技、财经、体育等专业类网络视听节目审核方法、要素及常见问题。二是邀请北京市知名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网站和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中心资深节目审核负责人授课,系统介绍网络视听节目审核重点、要领及技巧,全面提升监看人员的节目研判和审查能力。

河北广电局人事调整

4.高中班级奖励办法 篇四

2018-2019学第一学期

高二6班

2018年11月13日

班级奖励办法

一、奖励目的

在全班同学的努力下、奖励办法激励下,建立积极上进、勤学好问的良好班风、学风;营造一个更加温馨、团结的班级氛围。

二、奖励办法

1、积极参与班级或学校各项活动加每人次2分,表现突出者加3分

2、为班级做出贡献每人次加2分。

3、代表班级或学校参加各种活动每人次加2分,获奖者加3分。

4、获得卫生流动红旗每人次加2分,卫生委员加2分。

5、参与板报设计者每人加1分,若受到学校表扬每人加2分,文艺委员和团支部书记各加2分。

6、月考或期中期末考试总分班级第一名加6分,前五名加4分,前十名加3分。单科第一名加3分。

7、受到任课老师口头或其他形式表扬加1分

8、连续半学期无违纪现象加1分

9、担任班干部、课代表每人每学期加2分

10、在各项活动中班干部积极组织,使班级获得好评的,相关班干部及班长每次加1分。

11、本条例未规定其他事项视具体情况予以加分。

5.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篇五

沙厂乡信息工作激励办法

为加强对我乡各项工作的宣报道力度,提高广大通讯员写稿、投稿的积极性,激励乡广大通讯员涌跃投稿,促进我乡新闻通讯工作深入开展,全面反映各项工作开展动态,推介各条战线取得的新成绩、典型经验及工作做法,推介我乡自然资源、人文优势、民族特色,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促进全乡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的要求和省、地、县的部署,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宣传贯彻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努力为沙厂乡的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经济建设服务。

二、投稿媒体

《大方报》、《大方信息港》、《大方电视台》及地区以上(含地区)新闻媒体,大方县委办《工作动态》、县政府办《政务信息》。

三、投稿内容

反映我乡各项工作开展动态,推介各条战线取得的新成绩、典型经验及工作做法,推介我乡自然资源、人文优势、民族特色等。

四、投稿时限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10日。

五、投稿人范围

乡、村、学校、医院通讯员及全体干部职工均可投稿。

六、稿件审查

发稿前必须经过严格审查。凡投送的稿件,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查把关后方可投稿。如不经审查擅自投稿,造成不良影响的,乡党委、政府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七、奖励办法

对认真根据投稿要求,积极投稿,并在相关媒体上发表文章的作者进行经济奖励。

(一)、奖励金额

1、《大方电视台》播出一条,奖励80元。

2、《大方报》登载一条,奖励60元。

3、《大方信息港》发表一条,奖励60元。

4、《毕节日报》发表一条,奖励100元。

5、在地区以上(含地区)新闻媒体推出反映我乡社会经济建设

成就,对推动全县经济发展有一定价值的深度典型报道,推出一篇奖励500元。

6、县委办《工作动态》、县政府办《政务信息》发表一条,奖励60元。

(二)、奖励兑现方式

稿件发表后,在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20日时限内,作者将发表的作品原件交党政办公室登记认定后,即可写领条并经相关领导后,到财政所领取奖励金。

二O一0年元月十日

送: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1份

6.教师奖励办法 篇六

为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书育人的能力,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教师在各项活动中发挥所长,鼓励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做出更大的成绩,加强学校的教科研工作,完善激励机制,三甲乡教育管理中心研究,对各项活动中成绩突出的教师予以奖励。

一、教研成果奖

1、承担各级公开课、示范课,乡、县、地、省级分别奖100、200、300、400元。

2、教师在教育刊物上发表文章的,按教师所得稿费金额付给相应的稿酬。(新闻稿件的发表按“三甲乡教育管理中心关于建立宣传信息、教学故事撰写激励的通知”执行)。

3、教师参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征文比赛,县级一、二、三等分别奖励60、40、20元;地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80、6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120、100、80元;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200、160、120元。

4、教师作学术讲座,乡、县、地、省分别奖100、200、300、400元。

5、课题组在县、地、省、国家级获奖,分别奖600、1000、2000、3000元。

二、指导学生奖

由学校选送学生参与各级各类刊物发表或竞赛获奖的:

1、指导学生在各种刊物发表文章每篇奖50元。

2、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门(含各类专业研究会)组织的各项竞赛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60、40、20元,地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60、4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80、60元,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160、120元。

3、指导学生参加地级以上非教育部门(如刊物等)组织的大奖赛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三、教师竞赛奖

教师个人参加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各项竞技比赛(优质课、演讲赛、实验竞赛等)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80、60元;地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20、100、8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160、120元,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400、300、200元。

四、先进集体奖

所任班级评为“文明班级”或“先进班集体”的,乡、县、地、省分别奖60、100、160、200元。

五、教学成绩奖

任教的科目参加县级检测评比获奖的,分别给予相应的奖金。

五、各种荣誉称号

1、每年按条件评出乡内“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育名师”等,并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2、对在各个岗位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教师节授予 “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师德标兵”、“德育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3、在七·一建党节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

4、在三·八节表彰“三八红旗手”等。

5、在五·四青年节表彰“优秀青年教师”等。

六、专业化水平和学历提升

1、工作成绩突出,进修研究生学历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上级部门补助的四分之三外,个人应付的四分之一费用由管理中心承担一半。

2、连续三个学期平均分或进步分位于全乡第一名,由管理中心安排全免费外出培训或学习。

7.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篇七

第一条为调动地方发展生猪产业的积极性, 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流通, 引导产销有效衔接, 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安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 (国发[2007]22号) 有关文件及财政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猪调出大县, 是指生猪调出量和出栏量符合规定标准的县 (县级市、区、旗和农场) 。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奖励资金, 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对生猪调出大县按本办法规定给予奖励的专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第四条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和产业化经营。

第二章奖励资金的管理方式

第五条生猪调出大县坚持“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 主要以统计系统公开发布的分县分年数据为基础, 对统计数据达到规定标准的县予以奖励。

第六条对达不到规定标准, 但对区域内的生猪生产和猪肉供应起着重大影响作用的县 (如36个大中城市周边的产猪大县) , 可以纳入奖励范围。

第七条奖励资金以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作为测算因素, 所占权重分别为50%、25%、25%。分县的生猪出栏量、存栏量按前3年的数据进行算术平均。调出量按生猪出栏量扣除当地生猪消费量计算。

调出量=出栏数-当地消费生猪数量;其中, 当地消费生猪数量= (当地农村人口数×农村人均消费猪肉数量+当地城镇人口数×城镇人均消费猪肉数量) /平均每头猪产肉量。

第八条财政部根据每年地方报送数据及当年奖励资金规模等情况, 确定当年生猪调出大县后, 按奖励因素及各自所占权重计算, 将奖励资金直接分配到县。

第九条为增强产业抵御市场风险、维护消费安全, 对大型生猪产业化龙头企业 (含专业合作社) 实施整合生猪产业链, 引导产销有效衔接的项目予以支持。此项目由中央财政统一实施, 不包括下达至县级财政的奖励资金。

第十条奖励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用途如下:

(一) 规模化生猪养殖户 (场) 猪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

(二) 生猪生产方面的支出, 包括养殖大户购买种公猪、母猪、仔猪和饲料等的贷款贴息, 生猪防疫服务费用及保险保费补助支出, 采用先进养殖技术等。

(三) 生猪流通和加工方面的贷款贴息等支出。

(四) 支持生猪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自建基地、帮助合同养殖场 (户、合作社) 发展生猪生产, 建设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 改善加工流通条件等项目的支出。

(五) 规范无害化处理支出。

(六) 经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奖励资金是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 只能用于上述发展生猪生产及生猪产业化方面的支出, 不得用于部门基本建设、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与生猪生产无关的支出。

第三章奖励资金的申报和拨付

第十二条财政部每年印发申报指南, 明确当年申报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 根据申报指南, 组织本省的资金申报工作。

第十四条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拨付到省级财政。省级财政在收到奖励资金后, 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拨付到县级财政及相关企业, 不得滞留、截留和挪用。

第四章奖励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由省级财政部门牵头, 会同省级畜牧 (或农业) 、商务等部门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建立监管制度。对分县的生猪出栏、存栏和调出等基础数据进行动态管理, 跟踪数据变化, 使生猪调出大县奖优汰劣, 有进有出。

第十六条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一经查实, 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国务院令第427号)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同时将已经拨付的财政补贴资金全额收回上缴中央财政。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印发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财建[2007]422号) 同时废止。

8.中考奖励办法 篇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促进我县蔬菜产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确保我县蔬菜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农业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夏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中,经考核认定,取得县政府颁发的《夏邑县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的农民。

第二章 支持扶持奖励政策

第三条 对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实行以下免费政策:

(一)免费开展技术培训。

(二)免费发放科技资料。

(三)免费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考核认定。

(四)免费提供各类科技信息和市场信息。

(五)免费开展蔬菜生产技术咨询。

(六)免费开展蔬菜生产技术指导。

(七)免费开展测土配方服务。

(八)免费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

(九)免费推介农产品。

第四条 对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实行以下奖励政策:

(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奖励。获得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农民每人奖励100元。

(二)新型职业农民标兵奖励。每年评选15%的优秀新型职业农民作为新型职业农民标兵,给予一定奖励。

(三)产业带头人奖励。每年评选带动周围群众发展无公害蔬菜生产成效显著的十佳新型职业农民,给予一定奖励。

(四)生产能手奖励。每年依据单位产量或效益评选出生产能手,给予一定奖励。

(五)名优品牌奖励。积极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创建自己的产品品牌,鼓励他们树立品牌意识,积极参与品牌认证。对获得相关认证的优质产品给予一定奖励。对获得相关认证的优质农产品,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关于奖励。

(六)规模生产奖励。设施蔬菜生产面积达到30亩以上,大田蔬菜生产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给予一定奖励。

第五条 对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实行以下优先政策:

(一)优先享受国家惠农政策。

(二)优先申报承担涉农项目。

(三)优先提供金融信贷,获得农业贷款。

(四)优先享受专家技术指导和服务。

(五)优先在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农业保险、养老保障等方面享受更高的保障。

(六)优先获得新技术、新品种和新信息。

(七)优先承包国家、集体发包的土地、经营场所和机械设备等。

(八)优先申报晋升高一级农民专业技术职称和认定农村实用人才。

(九)优先申报省、市示范专业合作社和办理农资经营许可证。

(十)优先参与选聘村组干部和评选先进个人。

第三章 附则

第六条 上述各项政策经夏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认定,报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予以兑现。

9.奖励办法 篇九

教育教学质量科任教师奖励办法(试行)

为了激励全体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进一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达到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此奖励办法:

一、教学质量奖:

A、科任教师在教育教学质量检测考试中,学期末与同类学校对比:

1、每进步一个名次,给科任教师奖励人民币300元,并在学期量化考核中加10分,退步一个位次扣5分。

2、成绩位次为第一名奖励科任教师人民币500元;第二名奖励科任教师人民币300元。

3、各类县级统考、竞赛中,第一名奖励人民币500元,第二名奖励人民币400元(如能在全县排名中获得好名次――小学前12名、中学前6名,校委会研究给予800元奖励)。

B、科任教师在教育教学质量检测考试中,学期末与全县学校对比: 每进步一个名次,给科任教师奖励人民币:中学部200元,小学部150元,并在学期量化考核中加2分,退步一个位次扣1分。两项奖只取最高奖励,不重复奖励。

二、控辍保学奖:本班原有学生不辍学、不转学,奖励每班人民币600元(下学期开学兑现)。

三、课改奖:教师能积极探索、实践课堂改革,实现高效课堂;导学案设计科学、实用,学生学习效果好;积极实践“梦想课堂”,成为梦想种子教师,奖励人民币800元。

四、标兵奖:教师在教学常规、师德、班务、关爱学生等方面的有突出表现的,学期量化考评校委会研究给予0-10分奖励,并奖励人民币300元,颁发荣誉证书。

10.学生奖励办法 篇十

第一章 奖励的目的和原则

第一条 奖励是维护纪律的积极手段,其目的在于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加强对学生的正确教育和引导,充分发挥学生各方面的才能,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加强素质教育的力度,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条 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对同一事迹只给予一次物质奖励。

第二章 奖励的项目、条件和评比办法

第三条 对个人的奖励项目、条件和评比办法

一、“三创”优秀学生的评比条件和办法

(一)评比条件

1.创优。品质优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公民道德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意识。成绩优良:熟练掌握本专业的知识和技能,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且成绩良好。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各项体育运动和文体活动,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创新。富有主人翁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有牢固的专业思想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勤学敏思,在社会实践活动和各类技能竞赛、创新活动中表现突出。

3.创业。富有开拓精神,勇于探索实践,有较强的创业意识,自觉学习创业知识和技能,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创业实践活动,或有自身创业经历,表现突出。

(二)评比办法

1、“三创”优秀学生人数为班级人数的10%。

2、正确理解 “三创”优秀学生的评比条件,搞好思想动员。

3、开好小组会,进行个人总结,同学评议,由小组提名,班级进行评比。

4、班主任组织团支部、班委会主要成员对班级评出的“三创”优秀学生进行全面衡量评定。评比材料及结果按规定时间送专业部进行初审。

5、专业部初审后在放学离校前送学工处,复审后报学校批准,新学期开学一周内予以公示。

6、每学期评比一次。

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条件和办法

(一)评比条件

1.综合素质好。思想政治过硬,没有违纪行为;学习刻苦努力,成绩全部合格;身心健康,进取向上。

2.工作成效好。担任班委、专业部学生分会、校学生会等干部,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性、创造性强,表现突出,受到老师同学的普遍好评。

(二)评比办法

1、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为:

A、班级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为班级学生干部人数的15%,由班主任负责组织评比。

B、学生分会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为学生分会学生干部总数的20%,由专业部负责组织评比;

C、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为学生会学生干部总数的25%,由学工处、团委负责组织评比;

D、学生干部只参加自身最高职务层次的优秀学生干部评比。

2、班主任将评比结果按规定时间送专业部进行初审。专业部初审后在放学离校前送交学生科,复审后报学校批准,新学期开学一周内予以公示。

3、每学期评比一次。

三、优秀团干部的评比条件和办法

(一)评比条件:

1.综合素质好。思想政治过硬,没有违纪行为(德育学分达B级以上);学习刻苦努力,成绩全部合格;身心健康,进取向上。

2.工作成效好。担任团支部、团总支、校团委等干部,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各项有益活动,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表现突出,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评比办法

1、优秀团干部人数为:

A、班级优秀团干人数为班级团支部学生干部人数的15%,由班主任负责组织评比。

B、团总支优秀团干人数为团总支团干总数的20%,由专业部负责评比;

C、优秀团干人数为学校团委团干总数的25%,由学工处、团委负责组织评比。

D、团员干部只参加自身最高职务层次的优秀团干评比。

2、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由团小组评议提名,团支部会议确定候选人,团员大会通过,并征求班主任意见由团总支审核汇总后上报校团委。

3、校团委审议复评后报学校批准。

4、每学期评比一次。

四、优秀团员的评比条件和办法(一)评比条件:

1、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学校党支部、团委保持一致。

2、能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与各项团活动,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平时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3、能自觉履行义务,按时交纳团费,天天佩戴团徽,准时参加团员大会和民主生活会。

4、能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现象,能主动反映并敢于抵制各种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专业思想牢固,学习态度认真,各科成绩均合格。

6、能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二)评比办法:

1、优秀团员人数为班级团员人数的10%。

2、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由团小组评议提名,团支部会议确定候选人,团员大会通过,并征求班主任意见后由团总支审核汇总后上报校团委,团委审议复评后报学校批准。

3、截止日期为四月二十日。

4、每学年评比一次。

五、文明学生的评比条件和办法(一)评比条件:

1、自觉接受党、团组织教育,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政治活动,关心国家大事,经常看报,收听广播、电视。

2、维护集体荣誉,助人为乐,争做好事。

3、自觉使用礼貌用语,尊重师长,虚心接受教育,同学间团结友好,互相尊重。

4、遵守课堂纪律,上课专心听讲,善于思考,勇于发言,课间文明休息。

5、遵守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公物。

6、注意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穿着大方、朴素,积极完成各项劳动任务。

7、学习上自觉做到五认真,刻苦训练技能,成绩合格。

8、认真上好二操二课二活动,体育成绩达标。(二)评比办法:

1、优秀团员人数为班级团员人数的20%。

2、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由各宿舍评议提名,班委会议确定候选人,学生大会通过,并征求班主任意见后由专业部学生科审核汇总报学校批准。

3、截止日期为六月二十日。

4、每学年评比一次。

六、个人单项奖的评比条件和评比办法

各专业部根据本部实际,对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课外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可分别授予“优秀宿舍长”、“学习特长奖”、“ 技能特长奖”、“ 文艺特长奖”、“ 学习进步奖”、“ 体育优胜奖”、“ 劳动优生奖”、“ 单科优胜奖”、“ 爱心使者奖”等单项荣誉称号。

评比条件和评比办法由各专业部自行确定。第四条 对集体的奖励项目、条件和评比办法

(一)先进班级评比办法

1、文明班级的名额按专业部在校班级数的25%计算。

2、专业部在《文明班级评比办法》所得考核分数的基础上,听取相关意见,初步确定文明班级名单,在要求的时间内送交学工处复审。

3、每月评比一次,班级颁发流动红旗。

(二)先进团支部评比办法

1、先进团支部的名额按专业部在校班级数的15%计算。

2、专业部在《先进团支部评比细则》所得考核分数的基础上,听取相关意见,初步确定先进团支部名单,在要求的时间内送交校团委复审。

3、每月评比一次,班级团支部颁发流动红旗。

(三)星级宿舍评比办法

1、专业部依据《星级宿舍评比细则》考核分数的基础上,听取相关意见,初步确定星级宿舍名单,在要求的时间内送交学工处复审。

2、每月评比一次,宿舍粘贴星级标志。

第三章 奖励的实施

第五条 奖励必须根据受奖者(或集体)的事迹及其作用和影响的大小全面衡量,及时正确的实施。

第六条 奖励决定可采取班会、校会或者书面形式宣布,并登记存档。

第七条 对获得以上奖励的同学,应当在《学生成绩报告单》中予以反映。

第八条 及时宣传受奖者的先进事迹,在情况允许时可召开表彰大会,以鼓励和教育全体同学。要教育受奖励者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不断前进。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对在校内外各项竞赛活动中取得名次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可对照本办法规定的奖励项目给予奖励。

第十条 学生个人单项不得超过二项,超过者可进入“三创”优秀学生序列参加评选。

11.中考奖励办法 篇十一

第一条为调动地方发展生猪产业的积极性, 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流通, 引导产销有效衔接, 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安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 (国发[2007]22号) 有关文件及财政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猪调出大县, 是指生猪调出量和出栏量符合规定标准的县 (县级市、区、旗和农场) 。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奖励资金, 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对生猪调出大县按本办法规定给予奖励的专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第四条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和产业化经营。

第二章 奖励资金的管理方式

第五条生猪调出大县坚持“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 主要以统计系统公开发布的分县分年数据为基础, 对统计数据达到规定标准的县予以奖励。

第六条对达不到规定标准, 但对区域内的生猪生产和猪肉供应起着重大影响作用的县 (如36个大中城市周边的产猪大县) , 可以纳入奖励范围。

第七条奖励资金以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作为测算因素, 所占权重分别为50%、25%、25%。分县的生猪出栏量、存栏量按前3年的数据进行算术平均。调出量按生猪出栏量扣除当地生猪消费量计算。

调出量=出栏数-当地消费生猪数量;其中, 当地消费生猪数量= (当地农村人口数×农村人均消费猪肉数量+当地城镇人口数×城镇人均消费猪肉数量) /平均每头猪产肉量。

第八条财政部根据每年地方报送数据及当年奖励资金规模等情况, 确定当年生猪调出大县后, 按奖励因素及各自所占权重计算, 将奖励资金直接分配到县。

第九条为增强产业抵御市场风险、维护消费安全, 对大型生猪产业化龙头企业 (含专业合作社) 实施整合生猪产业链, 引导产销有效衔接的项目予以支持。此项目由中央财政统一实施, 不包括下达至县级财政的奖励资金。

第十条奖励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用途如下:

(一) 规模化生猪养殖户 (场) 猪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

(二) 生猪生产方面的支出, 包括养殖大户购买种公猪、母猪、仔猪和饲料等的贷款贴息, 生猪防疫服务费用及保险保费补助支出, 采用先进养殖技术等。

(三) 生猪流通和加工方面的贷款贴息等支出。

(四) 支持生猪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自建基地、帮助合同养殖场 (户、合作社) 发展生猪生产, 建设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 改善加工流通条件等项目的支出。

(五) 规范无害化处理支出。

(六) 经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奖励资金是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 只能用于上述发展生猪生产及生猪产业化方面的支出, 不得用于部门基本建设、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与生猪生产无关的支出。

第三章 奖励资金的申报和拨付

第十二条财政部每年印发申报指南, 明确当年申报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 根据申报指南, 组织本省的资金申报工作。

第十四条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拨付到省级财政。省级财政在收到奖励资金后, 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拨付到县级财政及相关企业, 不得滞留、截留和挪用。

第四章 奖励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由省级财政部门牵头, 会同省级畜牧 (或农业) 、商务等部门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建立监管制度。对分县的生猪出栏、存栏和调出等基础数据进行动态管理, 跟踪数据变化, 使生猪调出大县奖优汰劣, 有进有出。

第十六条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一经查实, 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国务院令第427号)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同时将已经拨付的财政补贴资金全额收回上缴中央财政。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印发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财建[2007]422号) 同时废止。

12.教学成绩奖励办法 篇十二

2009--2010学教学成绩奖励办法

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开创我校教学工作的新局面,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竞争机制,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打造品牌,提升品位,使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任课教师奖励:实验班与实验班,普通班与普通班相比,按平均分计算。同年级、同头课教师二至三人的奖第一名;四至五人的奖前两名;六人及以上的奖前三名;同时任实验班和普通班的,须两班成绩都在受奖范围内,方可按普通班受奖;同时任一个年级两个实验班的,总平均分显著高于普通班第一名的,按第一名奖励。

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50元第三名奖100元。

二、班主任奖励

1.班级名次奖:实验班奖第一名,普通班按各科总平均分计算。实验班奖第一名200元。普通班奖第一名200元,第二名150元。

2.学生总平均分进入规定名次的人数奖

初一年级取前100名排队,初二年级取前100名排队。普通班每进入一名奖班主任10元,依次类推。两实验班进入人数多的班级,奖班主任100元。

3、班级进步奖。较上次期末成绩每进一名次奖励班主任30元,上不封顶。

三、区统考成绩奖

区统考年级在全区排名中退出倒数后五名的,除按本办法奖励之外,学校再另行奖励年级组整个教学团队,倒数第六名奖励3000元,倒数第七名奖励4000元,倒数第八名奖励5000元,年级主任、备课组长、教师按一定比例分解。

四、月考奖

每次月考只奖励实验班和普通班第一名,参照第一项评比,各奖励20元。

五、平均成绩提高奖

1、期末平均成绩相比上学期期末成绩有明显进步的给予奖励,超过10分的(包括10分)奖励该教师100元,超过5分的(包括5分)奖励该教师50元。

2、班级总名次上升3个名次以上(包括3名)的,除按原办法奖励外,另外奖励50元。

六、初三年级中考成绩按中考奖励办法执行,平时月考和期中考试按本办法执行。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13.酒店营销奖励办法 篇十三

为提高酒店经济效益,进行一步拓展客源市场,激发员工营销意识提高工作积极性,树立酒店的良好形象,密切加强员工与酒店的凝聚力,增加员工收入,本着激励与约束、酒店效益与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相应奖励办法:

一、营销奖励客源组织范围

1、通过个人联络招来的团队会议,、经联系来酒店消费的单位或个人

3、组织的客源必须预订,并分别由部门经理,总台或收银台人员签字认可。再总经理审批方可

二、奖励范围:酒店及公园、公司人员

1、酒店总助以上、吧台、总台人员不在奖励范围。

2、酒店原有的协议单位、网络预订不提成。上门预订或已通过吧台总台预订的不予提成。客户自己上门考察有会议及团队意向的由负责会议营销和部门经理接待洽谈安排跟踪服务不予提成奖励。

3、其他单位或本酒店员工提供会议团队信息的洽谈、安排、跟踪、服务、结算统一由酒店会议营销的经理负责安排,并事先预报总经理,未事先预报的视为客户自己上门预订不予提成。

三、奖励办法与标准

1、会议奖励方法及标准:指有开会+餐饮+住宿一次性消费3000-5000元,按营业5 %奖励,5000-10000元按营业额 6%奖励,10000-20000元按营业额 8%奖励,20000元以上按营业额10%奖励。以上奖励限净房费、餐费、会场费。(会议用房低于协议价在总经理特批的基础上只能按2%提成,用餐低于下设的餐标不计提奖励)

2、餐饮奖励方法及标准:

餐饮一次性消费3桌以上(不含酒水、烟),餐标便饭300元/桌、酒席600元/桌起定(包括团队、宴会、喜宴不打折或无导游提成按营业额3%奖励,3、客房奖励方法及标准:

客房一次性销售5个房间,按净房费6%奖励,低于协议价则不提成。旅行社团队不得低于酒店制定的旅行社底价销售。

四、奖励发放:

1、现金或刷卡消费结账当月由财务发放,签单挂账必须1个月内由本人负责到账后方可提成,1个月不到账不予提成,如开发票提成部分扣除15%税金后奖励,2、总台、吧台必须如实准确详细记录客人和销售人员的姓名,营销奖励的统计在消费结束后2日内由客房、餐饮经理签字确认、财务根据部门提交的营销金额核对是否到账、计算是否准确、并签字确认。

3、严禁营私舞弊、串通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提成,本酒店员工进行通报处理并处罚

14.项目(电气)奖励办法 篇十四

一、目的 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创造良好、努力、高效的工作氛围,保质保量完成技术工作。

二、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技术部项目电气组成员。

2.2 参与项目奖人员底薪按公司薪酬有关技术人员的规定执行;

三、职责 拟定

四、比例

4.1总体比例 项目提成奖金按照公司规定,按单个项目销售额(合同额-相关佣金)的__%提取作为项目组的项目提成奖金,并将此__%部分做成__%的分配基数由项目组进行分配。

4.2项目组一般含机械设计、电气设计、模具设计等技术人员(如一般项目的项目组由三人组成)。项目终验收后解散。

a.项目组负责人的提成比例,原则上以项目组其他成员的平均分配比例的两倍(如三人一组,则项目组成员平均奖励为__%,项目组长奖励为__%,如4人一组,则项目组成员平均奖励为__%,项目组长奖励为__%)计算提成。

b.项目组成员具体奖励比例根据项目组成员所承担的工作量、技术难度等数据,由项目负责人确定其分配比例进行分配。具体确定由总工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

五、扣除条款 5.1 设计缺陷 a.项目组在设计时,若因论证不严谨而出现设计缺陷(包括未认真按照评审结论意见进行设计(包括模具设计)存在不合理性、没有充分考虑项目工作环境、润滑方式、设备的可维修性、客户厂房实际空间布局等因素),最终导致修改设计,需要重新加工或购买零部件而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时,其经济损失总值的__%部分将在项目奖中予以扣除。

b.因设计不合理造成产品综合成本高于销售价的,项目组承担亏损部分__%,并分别从项目奖和工资中扣回。

5.2 时间延迟 项目组(包括模具设计)在做所承担项目设计时(含外出调试时间),因项目组自身设计和调试原因,导致终验收超过该项目商务合同或技术合同所规定时间,每超过一天将扣发其__%的奖金。超过规定时间所发生的调试差旅费的__%将从项目奖中予以扣除。因项目终验收超期造成的客户罚款,罚款的__%部分将从项目奖中扣除。5.3 责任事故

a.项目调试期间、在保修期内,客户在使用项目产品(包括模具)过程中,若因设计的问题,给用户造成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时,扣除项目奖__%。

b.因给用户造成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出索赔,造成公司损失的,除扣除应得提成以外,损失额度的__%由项目组承担,并从项目组人员的工资中扣回。

5.4 项目执行期间,不服从上级正确的工作安排、不协助生产技术指导者,一次予以教育警告,第二次扣发个人应得部分提成奖金__%,第三次扣发个人应得部分提成__%,态度恶劣并影响项目进度导致客户投诉的将扣发个人应得全部奖金。

5.5项目组不管哪个设计人员出现本办法5条规定,项目负责人均应按相应的奖金比例扣罚。

5.6特聘人员参与项目组技术工作的,应承担相应的岗位职责,但不享受相应的项目奖,其相应岗位的项目奖应予扣除(如承担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组的奖励应扣除__%)。6.发放原则

6.1 项目组已按照商务合同和技术合同的要求,并按照《项目计划书》中所规定的技术标准、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6.2 项目组所承担的项目为已通过客户的终验收、并有客户以书面形式予以 3确认的项目。

6.3全部技术资料已经归档。

15.员工提案奖励办法 篇十五

1.1为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公司管理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励员工发挥聪明才智,针对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创新的意见或新的方法,不断提出有利于改善工作的方案,籍此改善公司经营管理,产品质量、节减成本,提高效率,增强企业活力以求提高本公司降低成本、开拓更大市场,从而达到创造一个同呼吸共荣辱、共同进步的公司为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此办法纳入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各部门每至少提出五项提案改善方案,至少一项为成功案例。公司将以此作为该部门年终绩效考核之系数指标,需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2 适用范围

2.1 本公司全体员工 3 权责

3.1 提案人:员工提案须以书面形式提报,由标题、主体、存在问题、解决方案和达到效果几个内容组成。提案人可以是员工个人也可以是若干人。经提案管理组初审立案后,由部门负责人填写《改善提案申报表》。3.2 各部门主管:

3.2.1 负责主导达成本部门提案目标; 3.2.2 负责教导员工改善意念及手法; 3.2.3 负责收集本部门员工之提案;

3.2.4 负责本部门宣传并营造出改进的良好氛围 3.3 提案管理组

3.3.1负责确认及初审员工之提案;

3.3.2负责改进提案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和归档;

3.3.3 负责重大改进提案呈报及会审(节约费用在10000元/年以上或能较明显改善品质与提升效率之提案),并对其实施效果进行跟踪;

3.3.4负责定期召集审核会议,对改进提案进行分析、评价,汇总改进措施 3.3.5 负责推进及处理与提案改善有关的各项事务。3.3.6负责改进提案的总结与奖励

3.3.7负责改进提案的改进措施的制定与具体实施。3.4 总经理

大提案方案成果确认。4 内容重点 4.1 提案管理组

4.1.1 公司成立“提案管理组”用于进行提案的审核、推进等与提案有关的事务; 4.1.2 提案管理组成员应分别为公司财务部、市场部、生产部、采购部、技术开发部、质检部、仓储部及人力资源负责人。提案管理组为事务召集人。4.1.3 提提案管理组设组长一名,由其成员推选、总经理任命。4.2 提案改善范围

4.2.1 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的调研、可行性研究分析的改善方案 4.2.2 具开拓市场潜力的新品种的引荐、引进的改善方案 4.2.3 广告宣传创意设计、形象设计、产品设计的改善方案 4.2.4 市场渠道开拓方案、营销手段及营销创意的改善方案

4.2.5 各种操作方法、制造方法、生产程序、销售方法、工作效率的改进及现场改善方案 4.2.6 有关机器设备、维护保养的改善方案

4.2.7 有关提高原料的使用效率,改用替代品原料,节约能源的改善方案 4.2.8 废料、废弃能源的回收利用的改善方案 4.2.9 促进作业安全,预防灾害发生的改善方案

4.2.10 对于质量、管理制度、人员结构、各项隐患防护及安全等的改善方案 4.2.11 对公司采购、营销、生产、仓储、行政人事管理等方面的改善方案 4.2.12 控制、节约成本费用、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改善方案 4.2.13 对不良行为的举报及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改善方案 4.2.14 公司急需解决的难题的改善方案

4.2.15 其它能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改善方案 4.3 不予受理或暂予保留范围:

不受理之提案不予评级,亦不给基本奖,但必须回复提案者,说明不受理之理由,并希望继续提出宝贵的改善案。4.3.1 提案无具体内容。4.3.2 非建设性之批评或意见者。4.3.3 曾被采用之提案者。4.3.4 已公开事实或正在改善者。4.3.5 本属工作职责范围之内容。4.3.6 个人薪津及人事异动者。

4.3.7 其它经审查提案管理组认定不属提案范围者 4.4 提案申请、审核程序

4.4.1 员工提案,以书面的形式,交本部门主管处,口头申报无效。经提案管理组初审立案后,由部门负责人填写《改善提案申报表》交提案管理组。

4.4.2 提案管理组每月召开一次审核会议。提案初审为立案,在初评时,应按提案内容的可操作性及成功率、所需经费大小与优先顺序等综合因素进行初步评定审核,确认有价值并指定改善执行人员及完成日期。

4.4.3 提案时,若改善对策能够由提案人讨论实施,则由提案人负责完成;若提案人不能实施,则由提案人其部门主管负责报告改善措施及达成目标

4.4.4 提案改善事项完成后,提案管理组需及时召开会议再行评议,并按提案改善结果确定奖励金额。将提案改善成果在公司范围内通告,以鼓励提案人。如系大提案,则提报总经理。

4.4.5 提案实施如需较大经费投入,需呈报总经理批准核定; 4.5 提案评审依据

4.5.1 提案的客观性及具体性,即要求提案人把现状真实地反映出来,以事实和数据说话; 4.5.2 提案把握问题原因的准确性,即要求提案人把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找出来; 4.5.3提案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即要求提案人针对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具体的改善对策,也就是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对只提问题不提解决办法的提案被视为无效提案; 4.5.4改善的绩效性,一切提案都以绩效为导向,这种绩效不一定是以金钱去衡量,它是一个综合性指标,它的判定标准是促使公司向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4.6 提案效果的评估、鉴定

4.6.1提案采纳实施后,由实施部门主管填写《改善提案成果报告》,并备齐报告所需的相关数据资料,交提案管理组。

4.6.2提案管理组在收到上述提案资料后召开审核会议,根据该项目创造性大小、水平高低、难易程度、经济效益大小、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率大小等进行复核与综合评定,最终核定奖励等级与实施办法。5 提案奖励

5.1 公司根据《改善提案成果报告》,对提案申请人员进行奖励; 5.2奖励办法 5.2.1月度奖励

5.2.1.1 提案奖励:经提案管理组评定改善提案被采纳者,核发50-100元的提案奖金。

5.2.1.2成果奖励:提案管理组依提案改善成果进行评分,可核给50-500元的奖金。

5.2.1.3特殊奖励:提案采用实施后,经定期追踪效益,成果显著绩效卓越者,由提案管理组核计实际效益后,报请核发100-1000元的奖金。

5.2.1.4 主管人员提案若系本部门职责所属,则适当考虑奖励。5.2.2 奖励:

5.2.2.1每年年底汇总,以部门为单位评分,评出前三名: 第一名:改进奖、第二名:创见奖、第三名:提案奖。5.2.2.2评分标准: 1.提案人 4分:一般员工 3分;班长 1分;班长以上人员不计分; 2.创意性 3分:极富创意 2分;经相当研究 1分;普通不计分;

3.具体性 3分:很具体即可实施 2分;稍加修正即可实施 1分;无具体方案不计分; 4.可行性 3分:可实施 2分;不容易 1分;无法实施不计分;

5.范围 3分:可应用于全公司 2分;只适用数个部门 1分;只适用于一个部门不计分 6.效益 6-5分:极大:5万元/月 4-3分;大:2万元/月 2-1分;中:1万元/月 1-0分;小:500元/月不计分; 5.2.2.3奖励金额:

第一名:改进奖:锦旗及奖金1000元 第二名:创见奖:锦旗及奖金500元 第三名:提案奖:锦旗及奖金300元 6 附则

6.1 每位主管需全力配合,乐意协助部属解决提案上的问题。

6.2 未经采用之提案,经提案人改善后,且能提供可行之证据,可以要求重新审核。6.3 若由数人提出同一提案,以先提出者优先考量。6.4 同一提案由数人共同提出,其奖金由共同参与人均分。

6.5 职务内部指令改善者,不属于本办法奖励范围,得由其他奖惩标准办理。

6.6 提案不论采用与否,皆得通知提案人,未经采用者,其提案者姓名将保密不予公布。6.7提案改善以本部门自主检讨改善为主。本办法自核准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修改亦同。8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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