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共8篇)
1.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 篇一
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我县农副产物资源丰富,但由于缺少组织带动,抗御风险的能力不强。近年来,我县把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转变农村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积极推进种、养、加和信息、技术、销售等领域发展,较好地解决了政府“包”不了、村集体“统”不了、单家独户“办”不了的事情,促进了农村发展、农民增收。2011年,全县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232个,合作社成员达到2832户,实现纯收入322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380元,高于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7.3%。
(一)抓典型宣传,加快推广步伐。我县专业合作组织推广之初,一些村社干部和群众由于缺少了解,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为此,我们总结了让字镇红辣椒协会、所字镇则字村农机合作社等一批章程比较规范,组织比较健全,制度比较完善,利益连接机制比较好的专业合作组织典型,做到“可看、可学,有效益”并积极宣传和推广,使农民认识到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作用。特别是通过合作社典型的示范带动,让广大农户从依赖政府,依赖集体的习惯定势中走出来,自觉自愿的参与或创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走新的经济联合发展之路。同时,我们还组织村社干部和群众到发展 1
较好的合作社实地参观学习,让农民亲身感受到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效果,亲眼看到经济合作组织带来的效益,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通过几年的发展,我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经渗透到全县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和领域,初步形成了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格局,以粘玉米为主的速冻食品、红辣椒、食用菌、肉牛(羊)等产业不断发展壮大,让字镇辣椒协会、所字镇则字村农机合作社、所字镇前入村谷子合作社、严字乡君字村农牧特产供销合作社4大经济合作组织辐射带动2万多农户。
(二)抓服务指导,实现良性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涵盖范围广,涉及农业的各个环节和领域。为此,我们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鼓励农村专业大户、村级基层组织、农技人员、龙头企业和民间资本,利用生产、经营、技术、品牌等优势领办、创办不同特色、不同规模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切实做到民办、民管、民受益。县农业、畜牧、农机、科技等部门牵头,组成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领导小组,重点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销售等方面进行指导和服务,进一步提高合作组织的经营水平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制定实施了《乾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明确了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目标任务。特别是对基础条件好、带动作用强、发展潜力大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资金扶持、项目拉动、技术指导、信息
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建立规范的运行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合作组织为社(会)员服务的水平,增强合作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在带动当地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为其他合作组织发展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目前,我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经在全县各乡镇(场、园区)建立了相对稳定的收购、销售、农资供应和技术服务等网点,形成了“协会+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基本实现了产、供、销一体化。在各类经济合作组织的带动下,2011年全县共发展粘玉米、红辣椒、谷子等经济作物35万亩。
(三)抓规范管理,提升发展水平。随着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不断发展壮大及服务范围的拓展,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我们从规范管理入手,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工作中,针对部分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注册登记不及时、管理制度不健全、内部运作不规范等问题,制定了《乾安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办法》,确保合作经济组织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依章办事。建立健全了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体制,明确了管理职能,促进了内部制度建设。目前,通过规范化生产,极大维护了合作组织成员的利益,提升了乾安农产品形象。2011年,我县前入村谷子合作社等多个专业合作组织在合作社内部发出倡议:不掺杂使假,不以次充优,不扰乱市场,不蒙骗客商,杜绝残留毒素大的农药,喷
施有机生物肥,发展高标准无公害农产品。目前,通过抓规范管理,我县大部分合作组织做到了“三有”:即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走上了健康发展之路。几年来,我县先后有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社。乾安黄小米获得国家地理标识认证。安字镇西字村农机合作社的“吉原村”绿色葵花籽获得国家农业部绿色食品认证。
以上是我县在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方面的一点探索,还有一定的局限性,也还存在许多不足,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在提高农业组织化、专业化、规模化程度上下功夫,加快乾安现代农业发展,为推动松原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2.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 篇二
一、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集体经济管理制度未属实
国家及各级政府对农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如重要事务听证、重大项目表决、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村务公开尤其是财务公开、财务审计等有着健全的制度, 但实际执行力较差。
(二) 集体经济“三资”底子不清
对集体经济尤其是对资金、资产、资源的底子摸不清, 台账记录不全或是没有登记台账, 资金管理混乱, 资产流失严重, 资源搁置浪费, 相关资料没有及时整理归档, 甚至丢失, 资料档案缺乏安全完整性。
(三) 集体经济信息公开不规范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简单, 不全面。二是公开的集体经济的收益、债务、投资等数据笼统, 内容不具体。三是公开内容虚虚实实, 假公开, 没有把真实的全部内容公开。四是公开的随意性大, 信息公开内容由村支书一人说了算, 有的是为应付检查才公开, 做表面功夫。五是想什么时候公开就公开, 公开的时间不确定, 缺乏时效性。六是对集体重大支出项目没有专项的公布, 没有取得较好的公开效果。七是程序不合理, 有的村“两委”重公开程序、结果、办事程序, 轻公开具体决策过程, 尤其是财务的预决算确定、集体重大投资的可行研究、工程项目招投标实情等信息, 基本没有公开;重事后公开, 轻事前公开。如此, 广大群众对村干部重要决策的公开性、合理性和真实性, 难以作出准确的判断。
(四) 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无序, 资源闲置, 缺乏规范化管理
一是财务管理混乱。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有账无实、有实无账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村收支项目混乱, 账目不清、白条入账现象严重。村干部公款吃喝铺张浪费, 变相以考察之名, 集体公款旅游的现象严重。收入不全额入账, 公款私存, 私设“小金库”, 账外账现象比较严重。有的只有出纳, 没有会计, 只有出纳账没有会计账, 没有会计报表。有的会计报表不上报农经站。支出程序、支出审批权限混乱, 一般由村支书或村主任说了算。二是资产管理无序。固定资产不入账, 没有资产账目登记簿, 固定资产处置不当, 资产流失严重。有的村集体资产出让、租赁、承包和资源开发利用没有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有的资产出租没有书面合同或合同签订不规范, 合同条款不完善, 或低价发包, 或发包期限过长, 资产保值增值难以保证, 集体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三是资源闲置浪费。资源权属不清, 缺乏农村经济管理能人, 资源管理模式落后, 资源难以有效合理开发, 集体经济难以壮大。
(五) 对集体经济监管力度薄弱
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薄弱, 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一是不重视加强党内监督, 没有建立党员议事会和监督员, 没有形成对集体经济“三资”公开工作的监督。二是没有成立由党员、村民代表和群团组织负责人组成的村民理财小组, 或理财小组被边缘化, 没有发挥其职责作用, 对集体经济“三资”公开没有形成有效监督。三是乡镇政府或街道办的农经站没有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 满足于面上的工作, 没有深入村集体了解实际情况。监管力度较弱, 有的甚至发生村干贪污挪用公款的违法违纪案件, 群众意见大, 群众上访案件增多。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对策建议
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一) 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 实现集体经济的制度化管理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农村改革新形势的要求, 进一步构建完善以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 诸如财务收入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资产经营管理制度、资产清查制度、资产台账管理制度、资产评估制度、资源台账登记制度、资源开发制度等一整套科学、完整、效能的制度体系, 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实行依法治村。以制度形成互相制约的监督机制, 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 实现集体经济的制度化管理。
(二) 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尤其是“三资”管理, 实现集体经济的规范化管理
一是加强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 做好资产评估, 全面摸清家底。对村集体“三资”进行一次地毯式的清查核定, 做好登记。全面清理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对外投资、存货、固定资产和账外资产、资源, 做好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建立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协议、合同, 整理债权债务发生的有关书面证明资料。做好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台账、资源管理台账登记, 做到农村集体经济“三资”台账账目清楚、一目了然、内容资料详实, 确保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的完整性。二是切实规范财务管理, 全面进行账务清理。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部经济收支、资产、资源统一纳入村集体账内核算管理。确保各项收支业务、资产、负债完整准确入账, 保证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严禁公款私存, 私设“小金库”, 杜绝“白条”抵库。以村或组为单位建立健全会计账簿, 执行财务预决算制度。三是建立村民理财小组, 严格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 规范收支程序及款项的相关的记录、合同等资料。四是规范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 统一合同文本。五是做好所有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的合同必须纳入档案安全管理。六是实行资产承包公开招标发包制度, 实现集体经济的规范化管理。
(三) 加大以“三资”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经济信息公开力度, 实现集体经济的公开化、信息化管理
一是为了使信息公开不流于形式, 防止走过场, 乡镇政府或街道办要下明文硬性规定, 明确以“三资”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经济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时间、公开的形式、公开的程序、公开的要求。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真正公开, 使信息公开更全面化、真实化、时效化、透明化。二是扩大公开的面, 信息公开要到村、坡、队, 让群众知晓。三是公开的形式要多样化。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是以公开栏为主, 同时, 还可以通过广播、明白纸、会议等其他形式做好工作。四是对发现的问题和群众提出的问题, 村“两委”都要负责解答, 接受群众监督, 必要的进行转项核查处理。五是对清查的结果由民主理财小组核实确认, 并将核实结果进行公示, 给群众一个明白。六是努力尽快构建融合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合同管理、流程管理、报表分析、预警提醒、网络公开功能于一体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 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运行情况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实时监管, 从而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的信息化管理。
(四) 创新集体经济管理模式
因地制宜, 创新管理模式。一是建立一支以经济能人、村民代表、电脑操作员、财会人员等组成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队伍。二是建立完善财会人员队伍, 实行财务人员考核上岗制度, 可以考虑由村委自聘持有上岗证、思想品德好的财务人员。三是实行村级会计委派制, 由乡镇政府公开招聘财会人员充实到各村, 委派的会计人员的组织人事工资福利关系有乡镇政府负责, 确保会计人员的独立行使职权的权利。对财会人员要加强管理、培训, 提高人员的业务、政治素质。四是实行委托社会专业会计机构代理。五是全面推进村账乡管的规范化建设, 在保障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 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依托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全面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制, 代理服务中心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代理记账协议。六是逐步实现财务工作电算化、信息化。七是农经站要积极主动创新工作模式, 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 深入村庄, 掌握第一手情况, 加强报批备案工作。八是建立奖惩制度, 把财务工作纳入对村“两委”的年度绩效考核, 真正把财务管理工作与村委村干的责权利挂钩。
(五) 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的民主监督机制
一是推选产生村民理财小组, 小组成员中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村民代表。充分发挥理财小组的监督职能, 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否决不合理的开支、决策, 审查财务收支状况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二是严格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处置和资源开发利用的民主程序。三是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财政部门做好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乡镇农经站的主导作用, 督察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加强对村级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账薄凭证会计档案、物资使用情况等的检查和审计。乡镇政府组成由分管领导、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业务部门干部组成的检查审计小组, 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全面检查工作, 把检查结果纳入村委村干的年终考核。在村集体经济的审计上引入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按照《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要求》, 加大对村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农村土地补偿费分配使用、“三资”经营收益分配、农民群众关注的集体“三资”热点问题等方面的专项审计力度, 大力推行财务检查、年度审计和村干部任期 (离任) 审计公示公开制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 要及时纠正整治, 该行政处分就行政处分, 该经济处罚就经济处罚, 绝不含糊。实现集体经济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六) 有效合理使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
积极响应中央2012年一号文件精神, 因地制宜探索集体经济多种有效实现形式, 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 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采取入股、合作、租赁、专业承包等方式, 经营集体资金、盘活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 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 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通过科学的理财方法, 运用固定资产、闲置资金、土地资源等集体资产, 采取租赁、招投标等方式, 拓宽集体增收门路, 增加集体积累, 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 更好地为村民服务。二是拓宽服务渠道, 增加村民收入。通过在农民土地、新型经济组织建设、闲置资金等方面动脑筋、想办法, 帮助村民增加收入。三是在具备条件的地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四是建设新兴经济组织, 依靠本村产业实际、农民愿望, 成立内部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 把主导产业积聚起来求发展, 把农民组织起来闯市场。
(七)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加大惩戒力度, 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 强化村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做好把廉政建设纳入对村“两委”的绩效考核。乡镇纪检部门要加强廉政风险项目排查, 要加强对农村经济热点问题的监管, 要加强对资金大的项目、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防患于未然。加强警示教育, 以案明纪。防止和纠正擅自处置集体资源、侵占集体收益、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二是乡镇纪检部门要加强与检察、公安的协作, 充分发挥职能, 形成合力, 加大打击力度, 从而增强法律的震慑力, 全面保障农民物质利益, 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摘要:近些年来, 从村民因集体经济管理问题而上访的案件中, 可以看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存在较多的问题, 甚至个别乡村因此引发了集体上访事件, 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在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迅速发展, 农村集体经济日益壮大的今天, 如何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成为当务之急。文章拟对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尤其是“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思考并谈谈规范和完善管理的建议, 以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促进农村党群干群关系改善, 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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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红霞.浅谈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初步探讨[J/OL].中国论文资源库, 2013, (2)
3.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 篇三
[关键词] 农村;文化产业 发展
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并希望通过“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使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的、经济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支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呈现新的趋势,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给农村文化产业发展带来了重大的机遇。农村文化产业底蕴深厚、丰富多彩,极具挖掘潜力和市场空间,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产业恰逢其时。
一、农村文化产业的内涵
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在我国它包括文艺演出、影视业、音像业、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艺术培训业、艺术品业、图书书刊业、网吧业等在内的广大的产业系统。文化产业是公认的具有无限生机与活力的朝阳产业,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农村文化产业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农民为创作和生产主体,将地域性的传统历史文化资源转换成为文化商品和文化服务的现代生产。农村文化产业的主要行业包括手工文化产业、乡村旅游产业、园艺产业等。产业特征表现为资源垄断性、劳动力密集性和环保生态性,主要集聚在拥有特色文化资源与自然资源的农村地区,以农民为创作和生产主体。
农村文化产业和其他文化产业一样具有文化属性和产业属性,这二重属性如果得到积极正确的发挥,都会对新农村建设产生非常好的作用。其中:文化属性对于建设和繁荣农村文化,满足人们多样性文化需求,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建设和谐农村都具有重要意义;产业属性可以增加农民收入,培育农村文化市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村文化产业具有文化建设功能、发展经济功能、意识形态功能和教化功能等多种功能。这些功能可以使农村运用经济和市场的方式加快文化建设,让先进文化与和谐文化更加深入人心,把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结合起来。所以我们应当对农村的文化产业加以关注,使它有序地向前推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文化产业发展道路,让农村文化产业在“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农村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
改革开放30年,中国农村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财政部门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一定的改善,文化馆、站、院(活动中心)的文化娱乐设施较为齐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文化网络。以县文化馆为龙头,以乡镇文化站为枢纽,以村文化室(俱乐部)为基础的三级文化网络在农村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正逐步形成。这一切为农村文化产业的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但是,不可否认,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面臨着诸多困难:
第一,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还很低,各地不平衡。我国农村文化产业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市场化、规模化、科技化程度低,文化产业发展格局还未形成。各地区的发展很不平衡,有点地区发展水平相对较高,更多的地区则比较滞后。
第二,农村文化产业缺乏必要的政策保障和引导。文化产业发展的定位不明确,资产规模、营利大小影响着自办文化的规范发展。农民自办文化起步困难,基础薄,需要政府的支持和帮助,而扶持农村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尤其是经济优惠政策制定较为滞后,一些吸引社会投资、赞助、捐赠的经济优惠政策和其他相关的扶持政策,如融资政策、市场准入政策,税费减免政策等仍未出台。缺乏及时有效的引导和管理,农村文化市场的培育仍处于自生自灭阶段,缺乏统一规划。
第三,农村文化产业的文化品位不高,管理水平低下。农村文化产业经营单位大多属个体私营,资产少,规模小,在文化产业的经营思想、管理模式、营销策略等环节上,呈现出分散的、手工作坊式的特点,市场运作意识和管理经验不足,缺乏具有时代气息、高雅格调和健康内容的文化精品,高品位的观光农业和生态农业,因投资、经营、管理和增长的良性循环机制还没有形成,发展后劲不足,市场竞争力不强。在许多文化工作比较差的农村地区,一些腐朽、落后的文化在农村仍然很有市场,封建迷信活动仍非常盛行,聚众赌博、色情演出等违法乱纪事件还时有发生。
上述农村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严重的制约了农村文化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发展农村文化产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发展农村文化产业,有利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挖掘农村文化资源,有效地保护民族文化遗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因此,我们必须提高认识,倾斜政策,培养人才,加强管理,改善文化消费环境,丰富文化产业发展渠道,进而发展我国农村文化产业。
1.提高发展文化产业的认识,制定长远发展规划
各级党政领导要提高发展农村文化产业的认识,明确发展农村文化产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将发展农村文化产业的各项指标列入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政绩考核内容之中。
要对本地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和农村文化产业进行调查研究,摸清底数,从实际出发,尽快制定农村文化产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农村的不同地区分别具有各异的乡风民俗和文化资源,拥有独具特色、各具魅力的艺术品种。各地区要扬长避短,充分挖掘地方文化资源,发挥文化特色和地方优势,开发产业强项。要找准文化与地方经济的最佳结合点,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文化产业突出部。
从当前农村的实际情况来看,旅游、演艺、手工艺、培训、节庆等等,都是发展文化产业较好的切入点。近年来,我国农村地区在这方面已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一些农村旅游业已经有了品牌意识,开始实施特色文化品牌战略,推出了一批文化名镇、名村、名园。
实践证明:只要各地区找准资源,理清思路,制定好发展规划,就一定能够推进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
2.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培养农村文化产业人才
农民是农村文化产业的创作者和生产主体,发展农村文化产业当然离不开农民,但低素质的农民是无法担当发展农村文化产业这个重任的。当前,农村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文化人才匮乏,工作质量低下,无法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无法满足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因此,要统筹城乡文化人才开发,一方面应重视城市优秀文化人才的下乡,通过完善政策,积极引导城市文化人才向农村有序转移;另一方面要重视现有农村文化人才的培训,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种类型培训班的方式,提高农民文化素质,重点培养一批文化带头人,使之发挥农村文化生力军的作用。
加快农村文化经纪人的培养,壮大农村文化经纪人队伍。发展农村文化产业离不开农村文化经纪人,他们能够带动农村文化的繁荣。推动农村文化经纪人队伍的形成与壮大是发展农村文化产业的重要环节。
3.培育农村文化市场,积极引导文化消费
文化市场是沟通文化产品的生产与消费的中间环节,也是联接文化与经济的桥梁和纽带。目前,我区农村大部分地方已初步形成了或大或小的集镇文化市场的各个分支市场,包括演出市场、文化娱乐市场、电影市场、图书报刊市场、音像制品市场、文化旅游市场、文化艺术培训市场、艺术品市场这八大市场。运用市场准入、价格调节、财税优惠等政策,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出版发行、电影放映、文艺表演、网络服务等领域,积极开发农村文化市场。要通过现代流通手段帮助农民把农村文化资源与城市市场紧密联系起来,提高农村文化资源商品化程度,为农村文化产业的开发、进入城市市场提供更加便捷的渠道。同时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要在尊重和不断提高社会心理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逐步改变农民文化生活习惯和对现代新兴文化娱乐项目的偏见,从吸引青年人和文化人参与各种健康、新颖的文化活动开始,培养新型的文化消费群体,倡导先进的文化消费观念。
4.开发农村民营文化产业,丰富文化产业发展渠道
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多种形式的农村文化组织相继出现。农村民办文化作为国办文化的一种补充,与乡镇文化站(室)相辅相成。文化站在宣传党的政策,培训人才,提高农民素质,提供科技信息服务等方面经验丰富,独具优势,其图书室藏书丰富,是民营文化产业不能比拟的;民营文化产业以休闲娱乐为主,它用健康的文化娱乐占领了农村文化阵地,将封建迷信、赌博等逐出圈外,弥补了文化站休闲娱乐方面的不足,使农村文化供应多样化,满足了农民不同层次的文化需求。
近几年,在农村文化建设中,各地文化部门充分发揮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加强农村业余演出队、电影放映队、文化中心户、农家书屋、农村义务文化管理员以及社区文化指导员等业余队伍的培训,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文化室、图书室等,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农村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得到迅速发展,农民自办文化已成为新时期农村文化生活的重要形式和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补充。
建立健全公开、透明、非歧视的农村文化市场准入机制和公平、公正、自由竞争的文化产业生态环境,进一步放开农村市场准入的宽度。制定扶持农村文化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经济政策,简化对农村个体工商户和民营文化企业的登记审核程序。支持农民群众自筹资金、自己组织、自负盈亏、自我管理,兴办农民书社、电影放映队等,扶持民间剧团的发展。鼓励开发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剪纸、绘画、陶瓷、泥塑、雕刻、编织等民间工艺项目,支持农村民间工艺美术产业的发展。
4.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面临的困难 篇四
一、困难
(一)收入少,债务多。大部分村集体收入都来自财政转移支付,集体经济收入微乎其微。有的村连正常的工作需要都难以维持,村干部的工资低,因而工作积极性很难调动。另一方面村集体的债务很沉重,对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是很重的一个负担。
(二)想发展,缺人才。现代社会强调以人为本,人才是竞争的核心。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非常缺少知识型、技术型人才。据调查村集体的干部大都文化水平比较低,没有技能,市场意识不强,对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积极性不高。这不能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不利于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三)有点子,筹资难。大部分村集体都负债累累,而每年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有限,没有充足的资金创办集体经济。上级对村集体经济的扶持力度也不够,不仅总体上数额小,而且扶温饱的多,扶根源的少,极易返贫。另一方面,银行贷款难,许多能人有点子、想发展,创办企业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但由于银行贷款条件严格,农民又没有担保人,因而筹集资金更加困难。
(四)有意愿,缺信任。尽管有些村的干部有带动大家发展集体经济的意愿,但农民对他们缺乏信任感。据调查普
通老百姓对基层政权有许多的不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收支不公开,老百姓对钱的开支不清楚;二是大部分村民认为政府的钱被村干部吃喝消费掉了;三是村委会对提高农民收入没有尽责尽力,没有为农民做实事。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任何事情都无从谈起。因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缺乏群众基础,没有群众的大力支持,也是发展不起来的。
(五)有典型,不平衡。据调研发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存在不平衡的现象,有一小部分村依靠拥有的资源(如三王庙)发展集体经济,积累了一定资金。而大部分村仅仅依靠财政转移支付,村集体非常缺乏资金,只能维持日常的行政开支。再加上有的村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地貌比较复杂的话,更加不容易致富。因而发展集体经济更是难上加难。
二、原因
(一)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动机不足。据调研可知,许多村民不知道何为集体经济,也没有发展集体经济的意识。大都认为集体经济与他们关系不大,实在的是找到一个工资高的打工机会。而村干部工资低、任务重,也没有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有的认为集体经济发展起来困难重重,没有信心发展集体经济;也有不少村党支部书记整日忙于乡镇的中心工作,很少有时间谋划村里发展大计,对发展村集体经济
存在小富即安的思想。
(二)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条件不足。这是制约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因素,集体经济发展面临内外部条件的制约。村集体经济发展面临的内部条件的制约有村干部能力不强、负债多,缺少资金技术支持、大部分青年外出务工,缺少人力资源等。
村集体经济发展面临的外部条件的制约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规定不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的支撑和保障;政府的扶持力度不够;贷款困难,筹资难。
(三)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激励不足。各级政府只是在认识上赞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在实践上没有足够的激励行为。譬如没有发展集体经济的整体规划;没有将发展集体经济的任务落实到镇、村;对于发展好的乡村也没有奖励等。这样难以调动村干部以及村民的积极性,集体经济也难以有较快的发展。在调研过程中并没有看到政府的激励行为,许多村民甚至连有没有集体经济都不清楚。所以只有宣传,没有行动是不够的。
三、对策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实现农村经济腾飞的重要路径选择。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对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认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性,增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为村集体经济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
(二)因地制宜,加快发展
由于各地的地理环境、交通设施、资金技术、干部能力等方面各不行同,因而发展集体经济没有统一的模式。各村应扬长避短,发挥各自的优势,因地制宜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三)激励扶持,营造环境。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整个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措施,是加快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和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的物质基础,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如此重要,政府应加大扶持与激励,没有条件也要创造条件。打破限制集体经济发展的种种障碍,使集体经济的发展畅通无阻。
针对村集体缺少发展资金的现实情况,政府应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专项预算,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启动资金和运行支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经营方式提供税收优惠(如免征所得税、减免营业税和增值税)和信贷支持。
5.新农村建设就是发展农村经济 篇五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千头万绪,任重道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抓住发展农村经济这条主线,并一抓到底,抓出成效,才能实现新农村建设的目标。
一、新农村建设要有完整的思路和准确的定位,因地制宜编制发展规划
建设新农村,规划要先行。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必须结合当地实际,从产业发展入手,充分保障农民的经济利益,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充分解放农村生产力,实现农民的充分就业。离石区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要求今年启动的新农村建设必须与产业建设挂起钩来,没有产业支撑的新农村建设一律不批。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到各县市调研新农村建设时,我们了解到一些情况。有些县市,编制一个村的规划就花掉10-20万元,不切实际地把农村绘制成城市化,处处高楼洋房,娱乐设施齐备,惟独没有适合自己发展的产业,没有百姓养鸡喂猪的场所,没有农村特点。把新农村建设理解为新农村建筑,曲解中央村容整洁的精神要求,严重脱离农村农民的实际,使中国房产农村化,城乡房产齐开花。如果这种想法不加以制止,即使新房盖起来了,各种娱乐设施配齐了,也建不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在农村改善住房条件是重要,但还不是当前农民急需解决的问题,而当前最重要的是发展农村经济,充分解放农村生产力,实现农民的充分就业,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让农民有较高的收入。
二、新农村建设要有多元投入的新机制
现在多数农村经济基础薄弱,靠自己的经济实力和全部依靠国家投入也不现实,必须争取多元投入,形成以工补农,以财扶农,以城助农的合力兴农的氛围。
一是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的投入,用足用活国家扶持政策。今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达到3917亿元,全国人均300元,农民人均约500元。我省新增财力的60%、市新增财力70%都将用于三农建设,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遇,这是党对三农工作的重视,各级领导应尽职尽责积极争取资金。
二是要突出企业帮扶,抓好村企互动工作。由于我市农村生产、生活设施普遍滞后,集体经济相对薄弱,历史欠帐太多,单靠国家投资远远不够,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的同时,突出抓好企业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认真总结推广孝义、柳林等县实施的行之有效的村企互动、企业帮扶,一矿一企帮扶一个贫困村建设一个新农村的经验。柳林县确定了68户企业结对帮扶40个新农村和28个贫困村,全县已掀起了村矿互动建设新农村的热潮。有条件的县也应学习他们的经验。
三是建立龙头企业带动新农村建设。广东省实施千龙带千村,收到良好的效果。河津市西卫村的两户龙头企业带动了整个村的经济发展,全村农民离土不离村,由农民转变成工人,实现了劳动力的全部转移,农村劳动力得到了充分的就业。社会事业基础建设都得到了较好的发展。我市应鼓励每个龙头企业拿出部分资金帮助新农村建设,扶持发展一项产业。以龙头带基地,基地带农户的方式达到双盈的目的。同时市县政府应扶持建立几个能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小杂粮加工龙头企业、干果加工龙头企业、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在政策上、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扶持,让龙头企业带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利用我市农村丰富的资源,引进外来资金和项目,加速我市新农村的建设。高平市引进雨润集团200万头生猪冷鲜肉项目,达产达效后,每年可实现产值20亿元,上缴税金3000万元,安排就业人员1500人。每年可直接拉动农民增收4000万元。我市在招商引资时一定要注意这方面的工作,引进外资项目,带动本地农业、畜牧业、林果业、小杂粮等产业的发展。
五是鼓励农民投资建设自己的新农村。要创造有利条件吸引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引导致富能人回村投资,借智生财,借资兴业,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新农村建设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民是主体。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不仅仅是把农民看作帮扶对象,而要把农民作为农村建设的主体。目前,贫困地区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到城市经商打工,农村已呈现出缺乏劳动力的现象。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我市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50万人,约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9%,再加上打临工的约20万人,就占到农村劳动力总数的68%,尤其是有包工头的村庄,如临县阳宇会村,外出务工人员占到该村劳动力的80%以上。市委二届二次全会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农业农村“5485”总体发展目标,稳定转移劳动力80万人,届时转移的劳动力将占到劳动力总数的80%左右。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全部转移,农村留守人员大部分是老弱病残,有拖累的妇女劳动力。农村将缺乏懂技术、有知识、会管理的人才,甚至缺乏熟练种地的农民和身强力壮的劳动力。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谁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农业是天生的弱质产业,弱质产业靠弱势群体经营。这样的人口结构、生产力结构,即使国家再加大农村建设的投入,投入的资金也未必能真正用到刀刃上;投入的科学技术不一定能真正被掌握;农机具等先进生产设备未必能被很好地使用。
希望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作规划时,既要考虑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逐步建立规范有序的输出渠道,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水平,又要充分考虑到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必须依靠大量的有知识、懂技术、会管理的新型农民。在农村劳动力输出的同时,一定要留足足够的青壮年劳动力,让社会主义新农村有人建设,有人管理。
四、新农村建设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由于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民耕作的有限土地不足以使他们致富,且时刻面临着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农民要生存,要发展,不得已才外出谋生,要想让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就必须稳定增加农民收入,就必须解决农业比较效益低的问题,就必须发展农村经济,发展现代农业,发展特色产业。
1、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发展现代农业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它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有利于改造和提升传统农业,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工农之间协调发展;有利于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抓住两区开发机遇,认真实施产业化项目。农业产业化是运用工业理念谋划农业,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基本途径和重要经营方式。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完善农业经营方式,必须抓住产业化经营这一关键,以产业化推进农业现代化。抓住两区开发机遇,抓住“1215”农业产业化工程的机遇,全力抓好双百双千项目范围内的58个农业产业化项目,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3、创造条件,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既要按照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一县一特的模式加快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更要创造条件不拘一格地推进适合本地的产业化的发展。石楼县种树专业队、柳林县红
枣嫁接专业队、交口县石头饼、柳林县真空包装碗托都是一种产业,只要有经纪人队伍或能人牵头,把它们做好,做大做强,就能带动一个县城或一个区域地方经济的发展。
五、新农村建设要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目前,中央关于建设新农村的大政方针已经明确,建设新农村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关键取决于农村基层干部对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尤其取决于他们创造性的工作。一个好的基层组织关键是做好两委班子的配备。特别是班长的配备,要从政治上可靠,发展农村经济有能力、百姓信得过的人员中选择。可拓宽选人视野,从农村能人中选择、从大学生中选择、特别是从我市各县切掉职务50岁左右的科级干部中选择。
6.农村经济发展 篇六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为我国在封建时代树立世界大国的地位提供了最为强大的战力,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农业经济中不适合的生产关系逐渐成为中国发展的净瓶,也是导致十九世界中国落后挨打的根源。现阶段社会主义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华民族世界民主之林就必须首先解决农村经济发展问题。
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正在全面推进,进展迅速,势头良好,然而,在农村经济发展的进程中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农业土地问题,农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问题等等。
从根本上来说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和转移是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核心问题。我国有4.97亿人的农村劳动力,占全国劳动力总量的65%。如何让更多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是实现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从“十五”农村劳动力供给的变化趋势及我国农村人口的平均年龄看,近期内农村劳动力供给仍将继续增加,但增势将趋缓,外出务工已成为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重要实现形式,外出劳动力的规模将继续扩大,对农民增收将发挥重要作用。但也存在诸如农村就业人员接受专业技能培训的比例较低,农村就业人员的文化素质有待提高,农业就业人员劳动年龄偏大,农村从业人员的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等问题。
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必须加快研究和努力解决这些突出问题。
(一)改革和完善农村土地制度
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必须加快农村土地制度的创新,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这是因为,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必须以居住集约化为突破口,使各地农村的土地利用达到集约和节约的目的,这在客观上要求节约的土地进入农村工业用地流转;农业生产的规模经营,土地在经营大户手中集中,在客观上也要求土地流转;我国正处在快速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大量农业土地转化为城市用地,在客观上要求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农民的土地权益。所有这些都要求加快改革和完善农村土地制度。
改革农村土地制度,一是要明晰土地所有权主体,即土地农民所有制,真正实现“耕者有其田”,使农民的土地权益从根本上得到保护。二是要合理界定土地使用权主体的权利范围。合理界定土地使用权主体的权利范围最主要的是要明确农民土地使用权为物权而不是债权,其涵盖承包权、经营权、抵押权、入股权、继承权和转让权等权能,是具有交换价值的独立资产。使用权的物权化包括法定化、固定化、长期化、可继承化和市场化。三是要完善土地征用制度。一方面,要坚决维护集体土地的合法权益,使集体所有的土地在法律上取得与国有土地平等的地位;另一方面,要积极推进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市场流转。四是要严格土地制度的管理。要采取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农业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防止耕地总量降低到最低警戒线以下;对征地中的违法行为尤其是对政府在征用土地中的违法行为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坚决遏止政府谋利的“圈地之风”和集体谋利的“流转之风”;建立合理的土地资产和收益的分配机制,保护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资源和农民的根本利益。
(二)加大力度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基础,也是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重要来源。据调查,一般规模较大的行政村年刚性支出需15万元左右,规模相对较小的行政村也不少于10万元。但目前我国农村大多数村级集体经济现状都不乐观。究其原因,一是受政策性制约,企业改制断了收入,税费改革少了收入,招商引资没了收入;二是经济发展空间小,受制于有限的土地资源、资金和自然资源;三是财政转移支付入不敷出,不可预见性支
出不断攀升,正常运转难以为继。村级集体往往经济薄弱、无钱办事,已成为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突出难题。而在我国欠发达地区则几乎还谈不上村级集体经济。一些村级经济不只是零,很多是负数,甚至负债累累。没有村级经济,建设新农村就失去了一个重要支柱,这个问题亟待破解。因此,必须加大力度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稳步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供物质条件。尤为重要的是,必须加快发展农村股份合作经济,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的股份合作制改革,使新型股份合作经济组织成为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的新亮点。
(三)动员和鼓励工商企业参与农村经济建设
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必须建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投入机制,广泛动员和大力鼓励工商企业参与农村经济建设是一条重要而有效的途径。因此,很有必要为工商企业参与农村经济建设搭建一个有效的平台。对于工商企业资本参与农村经济建设,应该采取财政补贴、贴息、减免税费等方式给予鼓励和支持;对于工商企事业单位对农村的纯公益事业的捐助性投入,应给予税前列支政策激励;要鼓励和引导城市工矿企业和战略投资者到农村建设工业原料基地,兴办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增值税抵扣应与一般的工业企业一样,享受公平税负,解决增值税高征低扣的不平等待遇问题。鼓励工商企业参与农村经济建设,使工商企业与农民群众能够达到“双赢”,防止“工业剥夺农民”现象的发生。
(四)积极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推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我们党实行的一系列富民政策促进了农民收入增加,但农民的生活还不富裕,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大部分地区农村面貌变化相对较小,一些地方的农村还不通公路、群众看不起病、喝不上干净水、农民子女上不起学。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落后,是城乡发展失衡的重要原因。建设新农村要把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作为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发展支持的重点。加大对节水灌溉、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农村沼气、通讯通电、医疗卫生设施、中小学校舍及教学设备、农民培训相关的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等的投资。国家应该改革目前城乡二元公共产品供给政策,把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由农民投资建设为主变成以国家财政投资建设为主,让农民在公共产品享用上能够获得“市民待遇”。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始终坚持农民自愿、政府支持、项目支撑的原则,采取农民出工出力、社会扶智扶资、市场方式运作的办法,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
与城乡之间经济上的差距相比,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滞后的矛盾更为突出。促进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最主要的是要抓紧解决农村教育和卫生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如果不加快农村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不但不能解决农村现在的贫困,注定将来还会贫困。加快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发展,除增加对农村社会公共产品的投入外,还要加大农村公共事业改革的力度,以改革促发展。通过增加投入与改革并举推进农村教育的发展;加大政府对农村卫生的投入,把增加公共卫生资源和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放到农村,引导农村建立医疗保障;加快构建最基本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以家庭保障为主,与社区保障、国家救济相结合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障体系。
(五)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金融支持
农村金融机构难以满足农民的信贷需求,资金极度稀缺是制约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我国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资金瓶颈。据调查,亲戚朋友之间的私人借贷仍是农村资金融通的主要渠道,大约只有1/5的农户能够从正规农村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支持。农户从农村信用社获得5000元以上的借款困难较大。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金融支持已成为当务之急。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金融支持,应走出一条着眼长远,着力根本,整体
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适应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的农村金融发展的路子。一是要深化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和创新;二是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支持“三农”的作用;三是要增加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对“三农”的信贷投放;四是要鼓励发展农村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建立多种形式的抵押担保机制,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其中信贷资金是农业投入的重要来源,应充分挖掘潜力。加大信贷资金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可采取提供财政贴息或支持贷款担保,鼓励商业银行向农业提供贷款;建立政策性农业信贷体系;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农村信用社向农业贷款;发展民间信贷,鼓励民间信贷资金投入农业;将主要来自农村的邮政储蓄用之于农等具体措施。同时,应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以分担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
(六)加快推进“省管县”的财政体制改革
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的直接动因,是推动县域经济良性发展,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的经济支撑。“省管县”的财政体制比较早地出现在浙江。近些年来,浙江经济的强劲发展,县域经济的活跃越来越引人关注,县域经济的发展和壮大已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支撑。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浙江省一直没有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市管县”的财政体制,而是长期坚持“省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因为“市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有着明显倾向性,它主要是为市里服务的,县市成为了地级市的“附属行政单位”。一些市的市政府为了在短短任期内搞出政绩,往往集中县市财力建设地级市,从而富了一个地级市,穷了诸多县和乡镇,形成“市压县”、“市卡县”、“市吃县”、“市刮县”的局面,进一步加重了县域经济发展的困难。新农村建设投资巨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由于欠账太多,老的投入没完成,新的建设又需要大量资金,同时,由于缺乏长期投入机制,资金难以得到保障,县级政府明显“力不从心”。因此,我国要把实现分税制规范化作为改革和完善财政体制的关键环节,建立中央、省和地方规范化的三级分税制,加快提高分税制的法制化和体系化水平。而加快推进“省管县”的财政体制改革,发展和壮大县域经济是势在必行,已经迫在眉捷了。
上述问题以及一些解决办法只是个人对现阶段农村中存在的经济发展中的问题的看法,只供参考而已,但这也不失为解决农村经济发展问题的一种方法,希望对我挚爱的祖国有所帮助。
7.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的思考 篇七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是具有浓厚广东特色的制度安排。在广东地区,征用土地的安置大致包括:青苗补偿等货币补偿安置、就业安置、社保安置和留用地安置。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安置一定比例的留用地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资产,以保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广东地区的这种留用地安置制度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较少有人研究,也几无文献论述。
目前集体经济发展用地存在以下现实问题:
(一)两种产权,两种市场
目前土地制度是按照土地所有制不同来制定土地管理政策的,还没有完全转变到实行用途管制,虽然广东省政府早在2003年就制定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流转办法,但由于产权深层次的约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实际上还不能够真正实现流转,总体上农村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仍然是“两种产权,两种市场”,难以真正实现“同地、同权、同价”。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实际上存在一个隐性市场。原制度下以较低取得成本取得的“农转非”用地与现行土地招拍挂制度下高成本取得用地,形成巨大反差,因此通过集体经济发展用地途径取得土地成为一种重要选择。经济发展留用地是集体建设用地的核心部分,集体建设用地的来源除征地留用地外,还有其它来源,主要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教育等,这就往往成为一种中间“地带”,建设用地是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千奇百怪的用地现象由此而生,如:随意占用耕地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建设,低价出让、转让和出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随意改变建设用途,用地权属不清,诱发纠纷,包括大量的土地“农转非”收益被截留侵蚀等。
(二)无序开发、分散使用
由于早期经济的快速发展、规划的割裂和管理的滞后,珠江三角洲等地对用地需求巨大,各地直接大量使用农村用地开展建设,出现千奇百怪的用地现象,虽然它曾经培育了大量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为广东经济和中国经济作过巨大贡献,但是另一方面,它也带来了无“名”、无序等一系列问题:无“名”,在产权上不能妥善地衔接当前的土地管理制度,特别是在国土用地指标管制、卫星图片检查的条件下,这些用地中相当部分成为违法用地,要么特别追认为合法用地,要么推倒重来,完全拆除,沉没成本无穷大,付出巨大代价;无序,它既是导致“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制度根源,也使整个区域国土利用缺乏统一规划,这与江浙地区政府有序规划、有序开发形成差距,不能不说是长江三角洲在后发条件下赶超珠江三角洲的一个主要原因。在集体产权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真正的规划是由村长之手和小规模投资者以及小规模开发者之手实现的,政府规划之手往往被迫褪化为审批手段,大规模投资者以及大规模开发者一般无意参与规划。
使用分散。小、散、多,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的当然现象,因为留用地安置往往以村社为基础,产业布局往往以镇为基础。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往往在留用地安置时就较分散,村与社、社与社之间往往在留用地方面不集中、不连片,不利于国土空间布局,也不利于产业布局。
产权关系和分配关系的千奇百怪,也容易导致农村诸多的矛盾。农民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没有法定的要求权取得充分的补偿,大量的土地“农转非”收益被截留侵蚀。在留用地安置过程中如果存在暗箱操作,农民利益难以得到保障。
(三)政府、投资者、农民三方难以构成契约联合体
在现行制度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的土地利益攸关方利益没有达到最大化。
从投资者角度看:不敢投资,不敢轻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约。集体用地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由于产权残缺,年限不确定,程序控制性不强,投资者不敢进行大规模投资。致使农村集体发展用地现行招商项目往往规模较小、产业结构不合理。原有的招商项目往往片面追求租金收入,地均投资密度与产出水平均较低。
从政府角度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效率受损失。与当地工业园区连片的一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长期闲置,而一些想进入园区的企业却因园区土地有限而无法进入,不利于整个辖区的产业规划和发展。
从农民方面看:土地实际使用效率和收益并不高。部分宗地因地理位置优越,租金期望水平过高,致使长期无法招到合适的项目,土地长期闲置,不能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应有的经济效益,既不利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也不利于农民增收。
因此,投资者希望获得清晰产权的用地;政府希望通过在符合城乡规划和产业规划的前提下加快激活农村集体用地集中管理、统筹利用,加强农村经济发展用地的统一规划、统一招商;农民希望得到长期稳定收益。正确处理好三个利益攸关方关系才能达到综合利益最大化。
理论分析与思考
(一)目前我国土地制度似乎有朝着“永佃制”发展的趋势
土地的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是我国土地制度的基础。国家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民按照一定条件可以拥有使用权。十七届三中全会赋予农民稳定并长期不变的承包权,并确定了农村土地制度市场化改革思路。这个制度与明代以后我国所形成的成熟的“永佃制”是及其相似的。“永佃制”是“一田三主”:即业主、大租主和佃户。业主即原来的地主,拥有“田底权”;大租主是为提高地力曾进行过资本投入,在所租土地上兴修水利,进行土地整治,提高土壤肥力,拥有永佃权的佃户;大租主往往再将土地转租给一般佃户,使佃户能在租来的土地上建立自己的家庭。那么按照这个“一田三主”结构对照,中央政府是“大地主”,地方政府是大地主代理人,同时地方政府和集体集团又是大佃户,农民、居民、投资者等都是佃户。
(二)中国特色的土地国家所有制的制度优越性
公有土地的效率一般低于私有土地。农业领域建立公有制通常是效率低下的。中国古代已有大量文献反映这个观点(党国英,2008)。亚当斯密在1776年也发现公有土地的生产率是私有土地生产率的25%(张五常,1987)。而在城市领域和工业领域,土地制度公有制和私有制哪个效率高,关键在于处置权。在处置权明确的情况下,法定所有权和名义所有权是等效的,所有权不重要。我国现行土地使用权与市场成交结合在一起,产权织进了市场合约(张五常,2007)。土地国家所有制,在从征用到使用上权利界定基本上是清晰的,符合科斯定律“清晰的产权界定是交易的前提条件”。国家拥有土地所有权,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再以承包等形式分给农村农民,但国家保留征用的权力,征用土地给予一定补偿并做出各种合理安置,国家、集体、投资者需要土地进行开发、建设时,通过一定程序,缴纳出让金等,可以取得土地,并拥有30年、40年、50年、70年等年限的使用权,这些年限还可能有进一步延长的趋势,只要年限延长,(如承包权长期不变)就事实上对所有权进行了分割成为完整的产权,产权的私有属性得到强化,而国家又拥有土地的名义所有权,即“田底权”。这种制度既避免了土地寡头对土地的垄断,又避免了大量农民失去土地,更保证了国家拥有调控国土的能力,还兼顾了土地在某些方面“公用品”的属性,在修建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具有很高的效率。所以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所形成的土地制度有非常高的效率。佃农理论专家张五常教授在最近《中国的经济制度》一文及其以前的系列文章中,认为目前特别是2004年8月31日前所形成的经济制度“是所知道的人类社会到目前为止最好的制度”,按照该分析思想,土地的基本权力在县,县以土地作为条件实行“佃农分成”式招商,形成了区域间的竞争。正是目前土地制度下区域之间形成的竞争导致了我国30年经济强劲增长,并且还有可能支撑十几年的增长,之后土地的边际贡献才会下降,转到依靠科技因素为主的内生增长。张五常教授这种理论极具解释力,与我国目前的土地现实相符。
(三)集体所有制的残缺和模糊性
农村土地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与集体所有制相关。集体所有制在产权制度上是个不清晰的概念,是个非公非私的模糊产权。农村经济经济组织的财产,在目前国内的法律上尚无非常明确的界定,得不到明确保护,由此导致一系列在土地权利上的理论问题;集体经济组织附加社会管理、村民自治、党建维稳等职能,边界不清。作为经济组织,它缺乏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其它附加职能也相矛盾。作为政治职能,它不具备政府属性。作为社会职能,它不具备公共管理的经济基础。作为宗族制度功能作用,早已不复存在。可以说目前农村很多在土地上存在的千奇百怪的问题和矛盾,大都导源于农村集体所有制这个产权体制度。
集体所有制在土地上产权上有一个重要投资缺位。集体经济组织实际上享有“田面权”但又不能对“田面”进行农田水利等基本建设资本投入,这些大型投入往往是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投入的。如果用于工商业的“农转非”土地是集体所有的,投资者一般也不敢进行大面积的“田面”投资。农民通过承包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仍然是残缺不全的,投入更是缺乏热情,缺乏长期考虑,也缺乏资本。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集体所有制的模糊性导致的另外一个重要问题是“退出权”问题。“退出权”没有处理好,就不可能实现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在“农转工”、农业集约化过程中,现有制度在很多方面实际上剥夺了农民对集体经济的“退出权”,并直接导致了农村集体土地效率损失,甚至在城市周边更诱导了农民更愿意选择自我限制在土地上。周其仁(1994)、林毅夫(1990)在研究农村集体经济时都意识到农村集体经济中“退出权”的重要性。张五常认为只有5%-10%(最高不超过15%)的劳动人口从事第一产业时,国家经济才能上得到一定工业化水平。在集体所有制下,土地产权不清晰,不能实现使用权的自由转移,农业的规模经营难以在土地财产优化重组的基础上进行,只能用行政命令来促其实现。在珠江三角洲地区还有一个现象:征地难度大,个别城中村或开发区附近,补偿要价高,工作难度大。
目前国家对土地“退出权”的制度安排主要在鼓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方面,而对于其它方面基本上考虑较少。杨小凯教授早期在土地信托方面有所研究和建议,但没有得到决策方面的重视。目前部分地区可以考虑试点土地信托的方式,以鼓励“小佃户”以信托方式将土地向“大佃户”集中,而又不改变所有权权属关系。信托方式在目前具有现实可行性,它类似于“基金”性质,不同于流转方式“资本”式转移,不至于使大量农民失去土地,又有利于集约用地。在一些地区试行的所谓“土地产权不变,承包关系不变”等方式、所谓“政府建基础,农民当股东,企业搞经营”等模式,实际上都带有土地信托的性质。
(四)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的效率损失
产权残缺导致价值流失,价值流失导致产业低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取得成本低,在用作宅基地等方面时是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在经济学意义上,成本等于收入,收入除以利率就是财富,一连串系列收入贴现之和形成现有资产,资产的市价就是价值。所以没有缴纳出让金等取得成本的用地,使用价值受限,价值就降低。集体建设用地在用途上主要用于乡镇企业、宅基地建设和公共基础设施等方面,十七届三中全会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方面也有所拓宽,目前从广州地区来看集体建设用地可用于建设工业厂房、仓库、商铺、宾馆、市场、出租公寓、社区服务设施等,但不能从事或变相从事经营性房地产开发,不能用于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全资企业外的其他经济实体提供抵押或担保,使用时间有限制(与农村承包年限相联系);留用地属集体资产,不能分配到户,即使名义是国有用地实际使用权在集体经济组织的留用地也同样受到限制,经营开发、处置、收益都要经过一定村民表决;“以队为基础”、“以社为基础”、“以组为基础”的自然村是普遍的生产形态和组织形态,但留用地产权往往以行政村为产权安置单位,安置协商成本较高,难以成片集中。所有这些从产权上看都是由于不完全和有限制的残缺产权导致了集体经济经济发展用地与国有用地的产权的不同权、不同质进而导致不同价,最终导致了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的“租值耗散”即价值流失。所以集体经济发展用地上所发展的产业一般较低级,效益不高。
留用地安置制度,使农民在土地被征用时,在得到货币补偿安置、社保安置和就业安置的同时,一般倾向再选择留用地安置,并在议价时提高留用地比例。这往往使征地单位缺乏谈判力,不得不在所征地中最好位置中安置留用地,在留用地比例上,部分地方征地单位与农民之间在征地议价时往往不得不突破了省政府规定的留用地比例,而实际上农民实得的土地收益往往小于征地补偿。另外如果在城区征地后,再安排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实际上又形成了“城中农”畸形土地规划格局,与城市化方向不一致。
政策启示和建议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的制度安排,表面上对农村集体、对农民来讲是有益有利的。但是从产权等方面看,由于产权的模糊性和局限性,给地方政府在规划、国土和产业布局等方面带来一系列挑战,同江浙地区土地制度比较,广东这种留用地安置的制度存在较大的效率损失,甚至可以说不一定有效率,也难有帕累托改进效果。因此这种制度安排有待于实践进一步检验,也应该允许和鼓励各地在留用地制度安排方面进行改革探索。既规范又引导,既疏又堵,更要继续解放思想深化土地改革,解放土地,以土地解放推动经济内生增长。
(一)疏
在留用地制度选择方面,应该允许各地方有自由酌量权和自由选择权,宜留则留,可留可不留,不搞一刀切,探讨多种模式,鼓励用地从“农”转“非”的过程中,直接转为完全产权,彻底界定到“佃户”手中。
在历史用地方面,尊重历史,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对一定条件的集体土地,在符合规划等条件下,应该划定为经济发展用地;另一方面,对农村建设等问题要作出合理制度安排,分层次界定出农村建设的用地约束。特别要解决农村建房“在哪里建”、“怎么建”等急迫问题,创新制度,调动政府、投资者、农民三方面的积极性,把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纳入全区域经济社会统筹考虑,鼓励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纳入政府体系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经营,共同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形成共享多赢局面;统筹经济发展用地物业招商引资工作,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建立经济发展用地土地及物业供求信息沟通机制和平台;送规划、送服务。主动做好经济发展用地的城镇规划、土地规划和产业规划,加强经济发展用地企业筹建和项目管理服务。
政府多予少取。加大对集体经济发展用地周围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营造良好环境。对目前仍然承担社区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集体经济组织,政府大力扶持;对有一定实力的集体经济组织,剥离其其公共服务职能,鼓励向公司制转变,实行法人治理。
真正落实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实行农村土地流转。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开始,到集体建设用地,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建立市(县)、镇、村三个层次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立经营平台。
用政策把农民从土地依赖中解放出来。在征地安置时,提高货币补偿的权重,完善社保安置、就业安置。目前成都、重庆等地“以承包权换社保,以宅基地换住房”的政策、昆山等地“冻结宅基地、拆一补一、国土出让金空转帐”等政策、张家港等地对农民放弃承包权交由大户经营按每亩若干元进行补助的政策、武进区“农保变城保,一步保到位”等政策,都是对在农民退出土地过程中进行补偿、安置和保障所开展的有益探索,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值得借鉴。
(二)堵
源头控制。新增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主要限于征地留用地。主要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第二、三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和安置失地农民;城区规划范围内的征地原则上不应该安排征地留用地,鼓励直接采用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和就业安置。
加强规划和征地留用。预先规划,统一规划,并遵循相对集中、连片使用的原则,集中留用,整合开发。鼓励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用股份制方式,按征地留用地应留面积大小固定股份比例,实施集中留用和统一开发经营;鼓励由征地单位统一征收,在规划区范围内。集中划定征地留用地;被征地的农村经济组织将不同的征地项目安排的征地留用地指标进行合并,按城乡规划统一选址;鼓励征地留用地指标在本地区范围内转让或统一置换;鼓励采取货币补偿、置换、再征收等方式流转。规范留用地比例。统一按广东省、广州市有关规定比例安排留用地或计算有关货币补偿。
(三)深化改革
政策驱动,示范带动。政策层面,上级政府应该允许和鼓励地方基层政府先行先试,因地制宜,不拘一格探索集体经济发展用地改革的模式。
明确方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的改革,必须在建立完整产权,解决效率损失、解决“退出权”问题以解放土地等方面下功夫,按照“一田三主”框架,处理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等权利关系,推动土地流转和信托。
8.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创新 篇八
关键词:农村经济;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
中图分类号:F321.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6)05-0101-06
引 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社区性集体资产特别是土地的所有者,是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组织载体[1]。1978年以来,在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是“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主要依靠兴办集体所有制乡镇企业,一度形成国民经济“三分天下有其一”的格局[2]。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社区股份合作社和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不断推进,在农村集体所有制改革和乡镇企业经营效率取得突破的同时,极大地改变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和分布格局[3]。2003年全面实施税费改革之后,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农村集体经济收入进一步减少,制约着农村地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和质量提升[4]。近年来,一些地区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过去直接兴办集体企业,转变为主要发展集体物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出现新特点。然而,整体上,目前全国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多数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乏力[5],在提供农村公共设施和服务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有限,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甚至出现空壳化的趋势[6]。
目前我国仍未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制,而村集体却承担越来越多的行政性事务,使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着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增加农民收入、延伸政府行政职能以及保障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等多元化的职能[7]。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下,逐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和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政策目标,这也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进一步提出新的要求。然而,受到地理区位、资源禀赋、土地政策以及宏观经济形势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村级集体经济仍面临经济发展不平衡、经营性收入不稳定、外部政策扶持不完善以及内部体制机制不健全等诸多问题,严重制约村级集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转型升级。因此,本文在结合国内经济发达地区6个区(县)12个典型村的农村集体经济改革和发展的现实状况,深入分析其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最终提出进一步发展产权清晰、收入稳定、分配合理和管理民主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路径和政策。
一、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结构特征调查与解析
本文数据来源于对经济发达地区6个区(县)的村级层面实地问卷调查。在每个区(县)中选取村级集体经济较为发达和较为薄弱的村(社区)各1个,共计12个村(社区)。并将每个区(县)选取的经济较为发达的村(社区)归为经济强村组,将每个区(县)选取的经济较为薄弱的村(社区)归为经济薄弱组。样本村基本情况如表1所示。
本文使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模、趋势、结构,以及健康度和稳健度等一系列指标刻划出经济发达地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为更准确地反映集体经济收入结构情况,对经营性收入的界定如下:
经营性收入I=总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补助收入-其他收入
经营性收入II=总收入-补助收入
(一)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模
本文通过选取村集体总收入、经营性收入I、经营性收入II和净资产这4个指标来衡量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规模。样本村2014年村集体总收入平均为517.55万元,经营性收入I平均为92.45万元,经营性收入II平均为325.35万元,净资产平均为1 374.84万元。再有,2014年所有样本村集体经济总收入均在100万元以上,其中有5个村收入超过500万元,有2个村年收入甚至超过1 000万元;从资产总量来看,调研地区有50%的村(社区)集体净资产规模达1 000万元。由此可见,村级集体收入与资产已具备一定规模。但是与苏南地区相比,该市农村集体经济在规模上仍存在一定的差距。据江苏省农委统计数据,2013年底苏州、无锡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分别为1 072 456万元和609 106万元,而该市则为337 880万元。同时,若以全市村集体经营性收入I为统计口径,该市仅为苏州的29%和无锡的38%;若以全市村集体经营性收入II为统计口径,该市仅为苏州的25%和无锡的33%。
由于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以及村干部稳定性等方面的差异,近年来各村之间集体经济发展差距不断扩大,不平衡性日趋显著。从表2中可以看出,将集体经济强村与集体经济弱村进行比较,前者村集体平均总收入比后者高出2倍,经营性收入高出近5倍,净资产高出4倍多。这表明,集体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既体现在行政区内部,又体现在不同行政区之间。
(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结构
这里主要选取经营性收入占比和补助性收入占比两个指标来衡量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结构。样本地区村级集体收入来源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集体土地、企业资产、园区厂房的使用与租赁收入等村级经营性收入;二是上级财政转移支付、部门项目经费及社会支持等补助性收入;三是征用集体土地补偿及税源经济分成等其他收入。
从样本村的收入结构来看,整体上村级经营性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偏低,经营性收入I占比超过50%的村仅占20%,有的村甚至不足10%。相比之下,补助性收入的占比较高,大多数村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均超过50%,个别村甚至接近80%。这反映出样本村集体经济总体实力不强,创收能力偏弱。实际上,村级经营性收入的比重与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从表3比较经济强弱村之间的差异可以进一步看出,前者的经营性收入占比都显著高于后者,而后者的补助性收入及其占比则远远高于前者。
(三)集体经济发展健康度与稳健度
本文使用集体支出收入比和资产负债率来衡量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健康度与稳健度。样本村(社区)的平均支出收入比为63.52%,与其所在城市情况基本吻合(样本市为66.96%)。同时,样本村(社区)的支出收入比和资产负债率均较高,且集体经济薄弱村更高,部分村甚至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其主要原因在于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长乏力,而村级刚性开支却逐年增长,导致集体负债呈现上升趋势。
具体而言,一方面,村级组织作为最基层的社会管理组织,承担了越来越多的农村公共服务功能和社会管理职能。近年来随着农民自身收入水平的提高,其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提升,而村集体经济增长速度与之不相匹配;另一方面,干部结构性的矛盾问题使得管理费用支出加大,因为部分社区人口、地域规模过大,按照相关要求配备的社区工作人员数量很难完成相关工作任务,且部分离岗干部继续留用。这两方面支出的增大使得近年来村集体总支出不断上升。此外,通过计算每个村的“刚性支出/村总人口”,发现这一指标大多数集中在0.02~0.03,平均值为0.024(见表4),可以看出村集体人口规模的增加会很大程度上增加其刚性支出,因此村集体的人口规模可以作为上级政府确定对该村(社区)补助程度的一个重要依据。
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比较分析
该部分将进一步揭示各村(社区)如何依托自身比较优势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不同路径。具体来看,样本村(社区)发展路径分为以资产和物业租赁为主、以政府补贴以及项目扶持为主和以产业联合为主等三大类型。
(一)以资产和物业租赁为主
以资产和物业租赁为主要发展路径的样本村(社区)中,经济薄弱村组的年租金收入大约为30万元,相比经济强村组年租金120万元仍有较大差距。该发展路径的优势在于门槛较低,只需村(社区)有一定资金积累或者是上级财政帮助村(社区)获得初始资金后,通过购置资产并将资产进行出租即可获得租赁收入,不需要村(社区)再投入其他生产要素或参与经营。然而,该发展路径也对村(社区)提出了一定的要求:首先,该发展路径要求村(社区)拥有购买发展载体资产的初始资金,考虑到村级集体发展水平情况来看,通常需要市、区财政的大力支持;其次,在当前经济形势普遍下行和制造业不景气的情况下,资产租赁收入难以得到有效地保障;最后,租赁收入是通过市、区(镇)财政再到达村(社区),资金存在被平调或挪用以支持其他事业建设发展的可能性。
(二)以政府补助、项目扶持和税源分成为主
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政府资金和项目的大力扶持,在经济薄弱村中尤为突出。样本村(社区)平均补助性收入达190万元,占总收入36.7%。其中,经济薄弱村组补助性收入为136.5万元,占经济薄弱村组总收入的43.4%。从其他收入来看,样本村(社区)平均其他收入141.2万元,其他收入主要是一次性征地补偿和税源企业分成。因此,该发展路径中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大多集中于政府财政补助、涉农项目扶持以及税源企业分成以及征地收入等。
该路径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府财政补助、涉农项目资金扶持、征地补偿收入虽能增加村集体收入,但是缺乏持续稳定性,特别是征地补偿收入,其收入不仅是一次性的,还会造成村集体资产的流失;二是项目扶持往往不仅要求市、区(镇)财政出资,还要求村集体按比例配套出资,这让本来就无资金积累又无法获得外部融资的村集体难以获得项目支持。
(三)以产业联合为主
结合本次调研的12个村(社区)来看,选择以产业联合为主的发展路径的村(社区)均是来自经济较强村。产业联合不仅要求村(社区)投入相较之其他发展路径更多的资金,同时要求村(社区)进一步整合优势资源,并实际参与到生产经营活动中,这对村(社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例如,某样本经济强村2014年通过一、三产联合发展,实现农产品销售收入以及旅游收入共计210.43万元,占经营性收入I的60%。作为丘陵山区改造试点,该村大力种植经济林果,发展特色农业、旅游农业。2002年该村主动推进产业升级,发展特色草莓产业。2008年以梅文化为契机,举办梅花节以有效带动旅游农业的发展,成为全国最美乡村,实现了依托一产和促进三产的特色产业融合发展。
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主要制约因素
通过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规模、结构、健康度与稳健度等指标和发展路径的分析发现,村级集体经济特别是在经济发达地区虽然已经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仍有诸多因素制约着其进一步增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限制较多
1.部分政策由于各种限制因素未能有效执行。其中,土地政策的执行情况最为突出。具体而言,为支持市、区(镇)发展建设,不少村(社区)通过2%的留用地政策所释放出来的土地指标被无偿挪用,而本村(社区)农民宅基地、农用地等其他土地由于政策限制又不能进一步释放新的建设留用地指标,导致了不少村(社区)出现了有钱、有项目却无地发展的尴尬局面。
2.部分政策初衷虽好,但在落实中后未取得预期效果。就财政转移和补贴政策而言,虽然各市、区(镇)财政为农民增收以及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了大量财政资金支持或项目扶持,但由于项目资金分散在多个部门以及多种资金渠道导致了资金使用分散、资金被截留挪用和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突出,使得政策效果大大弱于预期。
3.部分政策力度仍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操作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虽然样本市为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特别是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载体建设给予了扶持政策,但相比苏州(昆山)等经济更为发达的地区而言,其政策扶持力度及操作方式仍有较大差距。
(二)集体经济基础薄弱且缺少发展空间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主要是临近城镇、交通便利、具有区位优势或者资源丰富的地区。地理位置优越的城边村可以利用这一区位优势,大力发展旅游农业,带动集体经济的发展。但是,相当一部分村(社区)由于地处偏远,交通基础设施落后,村级招商引资吸引力小,集体经济发展的路径十分狭窄。例如,经济薄弱村组中地处样本市西南部的某社区,在招商引资和乡村旅游业发展过程中,交通问题一直难以克服,成为本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由于道路年久失修、粉尘严重、道路狭窄等问题不仅阻碍交通,更带来环境污染。再如某边贸小镇,由于边贸经济的衰落导致其一度成为全市重点帮扶村,其人口居住较为集中,加之地处圩区,土地资源贫瘠,村级集体经济缺少发展空间。因此,如何打破地域条件和地理位置等先天禀赋不足对村级集体经济的限制显得非常重要。
(三)行政性任务给村集体经济带来沉重负担
在公共财政未能完全覆盖的地区,村级集体经济不仅承担着保障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的刚性支出,还要承担着诸如秸秆禁烧、美丽乡村建设等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延伸政府行政职能等支出。部分村支书反映,每年秸秆禁烧的费用平均要80万元,这对村集体来说是较大的开支负担,相比之下补贴则偏少。譬如,一个百户左右的三星级自然村建设需投入400~500万元,政府补贴仅100万元,这在无形之中增加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压力,若是无法寻求新的收入增长路径,容易引发一些村集体的新一轮负债。
四、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未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不仅需要继续壮大集体经济规模,还需要优化结构,提高经营性收入和稳定性收入的占比,此外还需要缩小村与村之间的收入差距和控制非生产性支出水平。实现这样的目标,需要政府放活制约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诸多政策,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下充分发挥村集体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地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具体包括:
(一)完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政策
首先,强化资产补贴政策、优化并落实土地政策以及提高财政扶持政策的效率和激励作用,提高集体经济收入的规模和稳定性。无论是农村产业招商还是依托旅游农业等产业融合、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都离不开土地,因此进一步优化并落实土地政策应当成为政策扶持的落脚点。同时,应保证帮扶力度要达到一定的阈值,从而有效帮助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初期的资金资本积累。此外,扶持政策要能够形成正向的激励机制,即在充分考虑不同地区村(社区)具体情况的前提下,将财政扶持与考核机制相结合从而实现“以奖代补”,通过形成正向的激励机制提高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率,最终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的自我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对薄弱村的财政扶持
继续强化薄弱村精准扶持政策,缩小村与村之间的差距。一方面,加大扶持经济薄弱村财政政策力度,根据人均200~300元的标准测算村集体的刚性支出,并以此作为财政扶持的依据,确保经济薄弱村能够有效正常运转。另一方面,完善薄弱村物业载体建设扶持政策,由市、区财政为主出资建设薄弱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社区服务用房和增加集体经济组织财产性收入的经营性物业,帮助薄弱村构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载体。
(三)鼓励村际联合发展和跨地区发展
鼓励镇村联合或村村联合,以资金、资产或资源等入股的形式,成立多种股份制形式的法人经济实体,以合法市场主体地位积极参与城镇综合体建设、农村综合体建设以及城镇物业服务设施经营等项目。实现抱团发展既能防止“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零打碎敲”,又能节约土地资源,发挥规模集聚效应。
(四)加强村级职权、事权与财权的统一
农村行政村和涉农社区是农村的基层组织,担负着农民增收和各项农村社会建设任务,所需经费都要由村里解决。村财政一方面要支持村集体的正常运转,同时还要为上级分配任务所带来的行政性支出支付相关费用。环境整治、秸秆禁烧和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村财政更加举步维艰。因此,应当做到职权、事权与财权相统一,上级部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或者任务时,应当要考虑村一级财政的消化能力,给予合适的财政补贴支持,对于按质按量完成的村(社区),可以给予适量资金奖励,形成正向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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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The new rural collective economy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boost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a long-term effective mechanism for the sustainable growth of farmers income and maintaining the fast and stable development of rural economy. On the basis of comparing and analyzing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12 villages (communities) in developed area,this paper analyzes a number of problem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ew rural collective economy such as small in scale,unbalanced development between regions,and relying on financial support. It finally puts forward alternative ways and policy framework of the new rural collective economy which is featured by clear property rights,stable income,rational distribution and democratic management from the aspect of the development polices of new rural collective economy, the structure of new rural collective economy and the financial bur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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