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三农 促进发展 全面推进农业工作新局面(11篇)
1.服务三农 促进发展 全面推进农业工作新局面 篇一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
奋力开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坚持用大历史观来看待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就做好“三农”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农村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指引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习近平总书记《论“三农”工作》的出版发行,是“三农”领域的一件大事,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为我们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提供了理论指引和行动指南。要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论“三农”工作》,不断强化做好“三农”工作的思想武装。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植于习近平总书记“知之深、爱之切”的“三农”情怀,源自于习近平总书记深厚的实践基础、深邃的理论思考、深远的战略考量,是被实践证明了的正确的理论结晶和经验升华,为做好“三农”工作提供了总纲领、总依据、总遵循。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是党的农村工作基本经验的集大成。
回顾党的百年历程,“三农”工作始终是贯穿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的一条重要主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不断推进“三农”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既一脉相承,注重从历史中汲取智慧精华,继承和发扬党的农村工作优良传统、重大原则、基本经验;又创新发展,不断从实践中总结原理规律,赋予其新的时代特点和长久制度活力。必须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历史逻辑,深刻领会坚持党的农村工作基本立场、基本原则、基本方法、基本观点的历史必然,确保新时代“三农”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方向。(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具有深厚的理论渊源、科学的理论体系、创新的理论观点,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三农”领域的具体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国情农情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农耕文化相结合,深化了对“三农”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取得一批重大原创性的创新成果,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新时代党的农村工作理论,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三农”理论的新境界。必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的理论逻辑,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高度,准确把握“三农”工作的认识论、方法论、价值论,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是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行动纲领和根本遵循。
着眼我国发展阶段和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刻洞察“三农”发展规律和趋势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明确了顶层设计和方向路径,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举旗定向、领航掌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来源于农业农村发展深厚的实践基础,也必然在指导新的实践中展现出强大真理力量和思想伟力。必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实践逻辑,在实践中深化认识,用认识更好指导实践,始终把准方向,守住底线原则,确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行稳致远。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涵盖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方方面面,既有世界观也有方法论,既有理论总结也有工作指导,既有战略部署也有战术安排,是一个全面系统、逻辑严密、博大精深、动态发展的思想宝库和理论体系。
(一)坚持“三农”重中之重战略定位,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立足全局、着眼大局,深刻阐明了新时代“三农”工作的历史方位和战略定位,强调“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看,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看,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指明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极端重要性和历史必然性,凝聚了全党全社会合力推动乡村振兴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原则,把振兴乡村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个重大任务,牢牢把握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个总目标,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使农业农村与国家同步实现现代化。(二)坚持立足国内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解决好吃饭问题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从政治和战略的高度看待粮食安全,未雨绸缪、警钟常敲,强调“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始终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鲜明提出了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基本方略、战略重点、实现路径和目标任务,充分体现了登高望远的战略思维和居安思危的底线思维。要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把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真正落实到位,集中力量解决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问题,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立足自身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以国内稳产保供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树立大食物观,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食物消费需求。(三)坚持精准扶贫方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底线任务,亲自挂帅、亲自出征、亲自督战,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关键在贫困的老乡能不能脱贫”,强调“脱贫攻坚,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承诺“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历史性消除绝对贫困提供了科学理论和实践指导,为人类减贫事业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把促进脱贫县加快发展作为主攻方向,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发展差距,确保兜底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确保“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巩固提升,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推动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加快转到发展的轨道上来。(四)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让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习近平总书记当过农民,有着深厚的农民情结,始终把农民群众安危冷暖记挂在心,强调“检验农村工作实效的一个重要尺度,就是看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鲜明回答了发展为了谁、依靠谁、发展成果由谁共享的根本问题,集中体现了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多渠道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把产业链延伸环节更多留在乡村,把产业发展的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着力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收入差距。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促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五)坚持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把乡村建设摆在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逐步让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从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从正确处理工农城乡关系的角度,谋划和部署乡村建设,坚持按规律办事,强调“要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乡村建设的基本规律和内在逻辑,明确提出了乡村建设的原则要求、工作导向和目标任务。要紧紧围绕让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扎实稳妥实施好乡村建设行动,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充分体现农村特点,保留乡村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决不能头脑发热,不顾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强行撤并村庄,赶农民上楼。(六)坚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让农民得到更好的组织引领、社会服务、民主参与。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强调乡村是我们党执政大厦的地基,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礼仪之邦、优秀传统文化和法治社会建设相辅相成。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指明了乡村治理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主攻方向,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要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为优先方向,树立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理念,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及其对各类组织的领导,健全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推动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源头,确保农民安居乐业、农村安定有序。创新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七)坚持深化农村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力亲为抓改革,部署推动了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任务,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用好改革这一法宝”,“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明确了农村改革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方向,指明了乡村振兴的动力源泉,为新时代农村改革勾勒出清晰的顶层设计。要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推动各项制度相互衔接、形成合力,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适应形势变化不断完善“三权分置”制度,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更加充满持久活力。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促进县乡村资源统筹配置、功能衔接互补。要牢牢守住改革的底线,决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八)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为“三农”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的传统,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强调“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继承和发扬党管农村工作的优良传统,深刻阐述了党在农业农村发展中的领导地位,为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指明了前进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健全党委全面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进一步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要发挥好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把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多个环节的农村工作统筹起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三、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指导“三农”工作实践
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最重要的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三农”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和精神力量。
(一)切实把准“三农”工作基本规律。
要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进一步认识规律、把握规律、遵循和运用规律,坚持一切从农村实际出发、从农民需要出发,把握好工作的时度效,不能照搬照抄抓城市、抓工业那套思路打法,防止违背“三农”规律想当然、乱作为,确保不犯颠覆性错误。要坚定维护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优良工作作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二)结合实际创造性抓好落实。
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蕴含的普遍性原理和客观性规律,贯穿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全过程,融入到农村改革发展的各方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实际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创造性地细化实化为具体工作举措。要善于从生动鲜活的基层实践中汲取智慧,善于到基层一线去、到群众身边去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推进工作的有力措施。(三)不断提升“三农”工作本领。
进入新发展阶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面临许多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干部培训教育的必修课,把习近平总书记《论“三农”工作》作为必学内容和规定读本,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全面提高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真正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要进一步强化系统观念,增强底线意识,对“国之大者”做到心中有数、行之有方。(四)扎实推进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同做好“三农”工作、推动“三农”发展结合起来,锚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明确系统成套的打法和路径,一件接着一件抓,一年接着一年干,让农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要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扎实有序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确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2.服务三农 促进发展 全面推进农业工作新局面 篇二
韩长赋强调, 准确把握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实质, 重点是系统把握“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奋斗目标、以新的发展理念引领新的发展、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强保证等四个方面。他指出,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农村小康社会的决胜期, 是农业高点强攻、高位护盘的关键期, 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阵痛期, 是提升农业竞争力的爬坡期, 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攻坚期, 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深化期。“十三五”推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要突出“一个目标”, 就是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一条主线”, 就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六个全面提升”, 即:全面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水平、农业技术装备水平、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农民收入水平和农业组织化水平。
韩长赋强调, 要坚持不懈强化政策创设, 为贯彻落实五中全会部署提供有力支撑。根据五中全会《建议》精神, 下一步要重点围绕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提高粮食产能、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农业信息化等16 个方面, 不断强化政策创设, 深入调查研究, 提出具体方案。
韩长赋指出, 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当前, 重点要做到“五个转变”:要转变思想观念, 转变过去更多追求产量的供给观念、过多依靠物质要素投入的生产观念、拼资源拼消耗的发展观念、“就农业论农业”的狭隘观念、“关起门”来搞农业的封闭观念。要转变工作方法, 转变管理、投资、补贴和决策等方式。要转变知识结构, 拓宽学习领域, 提升学习层次, 加快知识更新。要转变工作作风, 大兴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狠抓落实之风。要转变工作职能, 继续推进简政放权, 加强体系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
3.服务三农 促进发展 全面推进农业工作新局面 篇三
1.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严格保护耕地,增加农业投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发展乡镇企业,壮大县域经济,多渠道转移农民就业。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
2.据报道,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有力推动下,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实现了平稳快速发展。2007年,粮食总产量超过10000亿斤,实现连续4年增产;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4000元,实现连续4年增幅超过6%。但也应清醒地看到,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农业农村发展面临许多新情况、新矛盾、新要求。在新的发展阶段,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须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科学分析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3.2008年1月31日新华社受权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意见》是继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第五年制定的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送给九亿农民的新春贺礼。《意见》指出,2008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突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积极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努力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切实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知识链接】
1.亲社会行为是指人们在社会交往中表现出的那些有利于社会和他人的行为。感受社会发展的脉搏,关注社会的今天和未来,把青春的热情和力量奉献给社会,这不仅是我们青少年未来的任务,而且是现在就应该开始的行动。我们青少年应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投身于新农村建设。
2.自人类社会诞生以来,人类就一直追寻着公平的理想。当今时代,公平问题更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维护社会的公平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树立公平意识。
3.责任是社会关系中的相互承诺。在现实生活中,一个人往往同时具有多种社会身份,而每种社会身份都要求他承担相应的责任。我们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服务社会,逐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
4.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中国共产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也是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集中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5.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当代中国最基本的国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制定一切路线和方针政策,都必须以基本国情为依据,不能脱离实际,超越阶段。我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面对从未遇到过的问题,要把“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三个有利于”作为总的出发点和根本判断标准。
6.“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是因为,解决好“三农”问题,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是确保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地推进新农村建设。
7.科学发展观,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8.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但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过程,共同富裕不等于同时富裕、同步富裕。
9.21世纪头20年,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在本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轻松练习】
1.2008年1月31日新华社受权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意见》是继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第五年制定的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2008年“一号文件”的颁发表明()
A.增加农民收入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
B.党和政府重视“三农”工作,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
C.农村经济是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主体
D.广大农民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
2.下边图表中的数据表明()
A.农民人均纯收入稳步提高,农民生活得到改善
B.发展农业生产已经不再重要
C.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解决
D.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已经实现
3.2007年我国农资打假工作成效显著。全国农业、工商和质检部门共检查各类农资市场25.4万家(次),检查农资经营户(企业)196.8万户次,查处农资违法案件5.9万多件,受理农资投诉1.3万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3亿元。我国开展农资打假工作()
①有利于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②有利于规范农村的市场秩序 ③有利于提高农民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 ④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
A.②③④ B.①③④ C.①②③ D.①②③④
4.几位农民的心声:希望政府能够为农民网开一面,像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办扫盲识字班那样为农民开设专门的课堂,让他们也能在农闲之时“背着书包上学堂”,为致富奔小康多“充电”。为农民开设专门的课堂()
①能为农村带来移风易俗、建设美好生活的新风尚 ②可以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③可以解决农村存在的一切矛盾和问题 ④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
A.①③④ B.①②③ C.①②④ D.②③④
5.2008年2月20日,赶在春耕之前,财政部已经一次性下拨全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资金633亿元,随后又下拨了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测土配方施肥等专项资金123亿元,大大提高了支农资金的时效性。同时,补贴规模也大幅增加,农资综合直补、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总额比上年增加244亿元,增长48.2%。中央财政加大支农投入是为了()
①使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繁荣成果 ②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目标的第二步目标 ③消除人们收入上的差别,防止两极分化 ④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A.①②B.②④C.①③D.①④
6.据报道,2008年我国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将继续扩大。在把全国一半以上城市纳入居民医保试点的同时,国家还将重点推进农民工参保步伐,力争使参保人数达到4000万人以上。重点推进农民工参保步伐()
①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③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④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
A.②③④ B.①③④ C.①②③④ D.①②③
7.农业部新闻办公室有关负责人2008年2月27日说,农业部将开展“五个一”科技减灾促春耕活动,即组织1万名农业科技人员赴10个重灾省区、100个县市、1000个乡镇、10000个村开展技术指导、培训和服务工作。这一举措()
①有利于提高农民素质 ②有利于推进农业科学技术的普及,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③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同步富裕 ④有利于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
A.①③④ B.①②③ C.②③④ D.①②④
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指出,2008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突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积极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努力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切实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是什么?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由我国现阶段的什么基本国情决定的?
(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会对我国今后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哪些推动作用?(不少于三个方面的内容)
(4)请你就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简要提出至少六个方面的建议。
9.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为了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宣传活动,某校准备组织学生进行一次有关新农村建设的调查。
请你参加并完成下列任务:
(1)请你为本次调查活动设计一个主题。
(2)请你设计两条宣传新农村建设重大意义的标语。
(3)请运用所学知识,按照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设计调查内容。(要求:至少设计五个方面的内容)
(4)作为当代中学生,你准备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哪些努力?(两个方面即可)
参考答案:
1.B 2.A 3.D 4.C 5.D 6.C 7.D
8.(1)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现阶段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科学技术水平、民族文化素质还不够高;社会主义具体制度还不完善,我国社会主义仍处于初级阶段。(3)有利于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共同富裕;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一步发展生产力;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有利于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民主政治的发展,保障农民的政治生活权利;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推动“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等。(4)①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和高科技农业,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②加大农村改革开放力度,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努力提高农村人口素质。④倡导朴实民风,做到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相处,防止“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发生。⑤保护农村环境不受破坏与污染,合理开发利用农业资源,积极建设节约型农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扩大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⑦进行普法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与道德修养,积极建设文明农村。⑧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转变农村人口观念,少生快富。⑨国家着力解决“三农”问题,加大“工业反哺农业”的力度,保障进城务工人员权益,城乡携手,共同发展。
4.服务三农 促进发展 全面推进农业工作新局面 篇四
全面开创网上网下“双争双创”新局面
为把创先争优活动和基层组织建设年融为一体,更好的利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不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全面开创我校网上网下“双争双创”新局面,3月16日,学校党委对全校党员进行了“12371”党建信息平台操作培训。
此次培训由党政办主任任玲同志主讲,分平台简介、如何考核、党员同志和支部管理员如何使用平台4个部分。培训会上就学校《支部季度考核标准》的修订进行了逐条解释,重点介绍了新增的“12371”平台考核内容;对管理员如何管理、应用信息平台,特别就如何通过平台录入党组织及党员信息、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发布通知公告等方面的操作进行了重点讲解;对普通党员如何登录党建信息平台、如何参与相关活动作了详细介绍。通过生动形象的幻灯片,使广大党员、各支部管理员充分了解平台的建设和使用方法。为各支部进一步做好党组织和党员信息核对、网上党组织活动开展、党费缴纳、党内统计等工作做好铺垫。
5.服务三农 促进发展 全面推进农业工作新局面 篇五
局面
社论
1月7日,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是党的十八大后中央政法委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以党的十八大为标志,我们党和国家开启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伟大征程,政法工作也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立足新时期党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政法机关的指导思想、工作指针、主要任务和奋斗目标,是这次会议的主旨。
党中央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就做好新形势下的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政法机关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全国政法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重,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从严治警,坚决反对执法不公、司法腐败,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顺利推进。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会议上强调,全国政法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线,把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作为法治建设的灵魂,把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任务,全面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扎实贯彻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务实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顺应广大人民群众新期待,全面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政法战线是党领导的一条重要战线,政法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更加自觉地将政法工作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中来审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不断增强广大政法干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认同、思想认同、感情认同,进一步增强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能力和水平。必须自觉地将政法工作置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布局中来谋划,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指引下,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使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顺应广大人民群众新期待,全面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要着力抓好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三大建设”。
政法机关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通过平安中国建设,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问题,紧紧抓住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防范打击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政法机关要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通过法治中国建设,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次执法活动中、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政法机关要以新时期党和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为指针,通过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水平,提升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坚持依法治警、科学用警,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坚决反对执法不公、司法腐败,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政法队伍。
顺应广大人民群众新期待,全面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
党的十六大以来,两轮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与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相比,政法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问题。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必须以更大的政治智慧和勇气,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以推动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为方向,以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公信力的深层次问题为着力点,正确处理依法行使职权与依法接受监督的关系,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强化监督制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确保司法公正。
顺应广大人民群众新期待,全面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要着力提升群众工作能力、维护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拒腐防变能力“五个能力”。
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政法机关必须努力在增进同群众的感情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创新群众工作方法上下功夫,真正树立起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的意识,不断拉近同人民群众的感情与距离。
提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政法机关必须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首要价值追求,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从实体、程序和实效上充分体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让人民群众感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政法机关必须牢固树立舆情就是警情、统筹网上网下两个战场的理念,着力形成政法主流舆论,把党和政府权威真实的声音及时传送到微博、社区网等互联网上的各个角落去,要进一步完善舆情研判机制,加强对舆情的动态监测。
提升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政法机关必须牢固树立向科技要警力、向信息化要战斗力的理念,坚持把“深度建设”与“深度应用”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政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努力以信息化引领政法工作现代化。
提升政法队伍拒腐防变能力,政法机关必须深刻认识拒腐防变的重要性、紧迫性,毫不动摇地坚持从严治警方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努力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6.服务三农 促进发展 全面推进农业工作新局面 篇六
狠抓实干,实现调查摸底全面化。近年来,由于经济体制变革等原因,绝大部分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党组织尚未建立,散落在其中的党员找不到“家”。对此,开发区管委会深入开展对非公企业党组织建立、党员及流动党员、“口袋党员”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健全非公企业党组织动态管理数据库,为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奠定良好的基础。
积极探索,实现管理模式新颖化。根据非公企业分布、党员人数和辖区单位情况,积极构建“1+1+N组合”(即开发区党工委、1个龙头企业党组织,若干名党建工作指导员),构建区域化党建架构,通过“以大带小”,带动园区内非公企业的组织建设,鼓励非公企业争当“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年内确保“五个好”党组织达80%以上,创建示范点3个以上。
引导监督,组织活动多元化。在部分企业设立“红色驿站”,履行好关系接转、政策宣传、党建咨询、就业推荐、创业交流、学习培训等方面的功能;充分发挥优势企业的资金、设施优势,协调辖区内规模较大、阵地建设较好的企业,如顺福食品、中彩多晶硅等,将企业所属的会议中心、职工之家、电教室、活动广场等设施向区域内其他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开放,进一步丰富了广大党员职工的生活,解
决了个别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受场地限制和企业党建资源重复建设的问题。
7.服务三农 促进发展 全面推进农业工作新局面 篇七
努力开创全镇纪检工作新局面
-----中共庙子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庙子镇第十六次党员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各位代表:
我受庙子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向中国共产党庙子镇第十六次代表大会,报告五年来的主要工作和今后的工作建议,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第十五次党代会以来,镇纪委在市纪委和镇党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党章规定的职责和任务,集中力量抓好党纪,管好党风,用党的纪律保证和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狠抓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利用镇党校、村党员活动室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性党纪教育,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同时结合创先争优、三联工程等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党员干部为民办实事能力。
(二)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一是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定责任书,使党风建 1
设有制度、有要求、有布置、有检查,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抓好党风的自觉性。二是进一步修定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使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了有章可循。三是认真纠正党内不正之风和不良现象,有效地杜绝了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四是大力加强村级廉政建设,强化了管理,堵塞了漏洞,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三)坚持从严治党,严肃查处党员违纪案件。五年来,共协助市纪委立案查处党员违纪案件12起,现已结案12起,其中镇纪委自办案件9起。在具体办案过程中,镇纪委严格以中纪委颁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标准,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为准绳,使查办的每一起案件都达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既维护了党的纪律,又挽救了犯错误的同志。
(四)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强化党内监督。一是对执纪执法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进行重点监督,形成了一整套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约束机制。二是镇纪委每年还组织对村、镇直部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全面加强了对镇直部门、站所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杜绝了单位部门设帐外帐和“小金库”现象,从根本上铲除了“吃喝风”存在的土壤。
(五)拓宽党与群众的联系渠道,认真做好纪检信访工作。进一步健全了镇、管区、村三级信访网络,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五年来,镇纪委共收到来信来访15件次,对这
些来信来访,镇纪委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妥善进行了调查处理,处结率达到100%。
二、五年来工作的主要体会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实践使我们认识到纪检工作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就必须坚持两手抓,做到两手硬,就必须不断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监督,保证党组织和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必须把握四项职能辩证关系。把保护、惩处、监督、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既要严肃执行纪律,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利益,又要把着眼点放在防范上,尽可能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靠制度和纪律搞好党风建设。几年来,我们在抓党风建设中致力于搞好制度建设,使各项权力的行使都能置于制度的规范约束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四)党委的支持是做好纪检工作的保证。镇党委始终把纪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
三、今后五年纪检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我镇纪检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加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反腐败三项工作落实的力度,开创全镇纪检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一)强化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要求,一是注重教育引导。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突出“廉洁奉公、执政为民”这个主题,不断加强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纪律道德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政绩观。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约束管理力度。三是形成监督合力,进行重点防范。在强化党内监督的基础上,支持和保证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制度的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重点是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和工作部署搞好督查,保证落实。一是对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村级事务契约化、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二是对各党支部得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三是对各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
(三)加大执法力度,维护群众利益。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注重查办侵害人民利益的案件,对与群众工作接触较多的站所,重点查处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吃卡拿要和刁难群众等问题,消除因不廉洁和工作方法不当引
发的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四)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围绕上级纪委确定的纠风工作重点,紧密结合实际,抓好措施的落实,巩固和扩大已取得的成果。把纠风的重点放在经济发展软环境上,加大对“三乱”案件的查处力度。继续开展“双评双述”活动,更好地促进机关转变作风,改进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纪检队伍的自身建设。首先,要大力加强思想建设,使纪检工作人员的思想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其次,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尽快使自己成为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再次,要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做党的忠诚战士。
8.服务三农 促进发展 全面推进农业工作新局面 篇八
发布者:北下街街道党工委发布时间:2009-7-10 9:59:56点击:14
4成立于1956年的北下街街道办事处,东起紫荆山路,西至二七路,南接东西大街,北临金水区,总面积1.2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万余人,流动人口1万余人,其中少数民族占三分之一,有两坊四座清真寺,一座基督教堂,是郑州市回族群众居住最为集中的地区,也是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所在地。街道党工委下设1个党总支,17个党支部,机关党员56人,辖区支部自管党员361人;现有社区基层党校7所,街道党工委党校1所。近年来,在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的坚强领导下,街道党工委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基层党校制度建设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新路子,深化活动内涵,拓展教育空间,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党校建设工作水平,促进了街道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街道先后获得了“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中国街道之星”、“全国先进文化站”、“省级文明单位”、“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省五好街道党工委”、“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等百余项荣誉称号。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高标准,全面加强阵地建设
街道党工委注重发挥基层党校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深入查找党校建设中存在的设施简陋、师资力量薄弱、管理不善等问题,采取加强基础建设、提升队伍素质、强化内部管理三项措施,努力加强党校阵地建设。
(一)加强基础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基层党校的硬件建设,先后投入资金30余万元,对街道8所党校教室及相关办公室进行改造装修,并配置了电脑、会议桌椅等办公设备,建成了集教学、会议为一体的功能厅。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领导非常关心基层党校的建设,部领导多方协调,每年从党建经费和干部教育经费中拨出专项经费资助基层党校建设,积极帮助街道解决人、财、物等实际困难,先后多次为基层党校配备活动设施,完善各类学习资料,免费为我们进行音像资料更新,极大的满足了广大党员的学习需求。在此基础上,街道筹集资金110万元,建成了河南省首家街道虚拟现实信息系统,信息系统与北下街街道网站(http://)实行了互联互动,由数据发布、信息采集系统组成,通过数字处理强大的渲染功能和互联网的海量数据传输能力,全方位、数字化展现辖区党员的分布情况。为给党员提供一个动态的学习的平台,我们在网站设立了“党的建设”、“党员风采”、“红色家园”、“理论园地”等栏目,通过网站主页进行党的理论知识宣传。辖区党员可以足不出户了解到国家的最新理论动态和政策法规,从而实现了党员教育方式多元化。截止目前,街道8所党校总面积为1400余平方米,共有各类图书2万余册;所有党校都配备了电视机、功放机、投影仪、黑板、学习资料、报刊杂志等基础设施。
(二)提升队伍素质,努力提高办学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党校教师队伍的素质,提高党校的办学水平,我们采取外聘专家、内挖人才的方式,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的党校教师队伍。首先,针对党校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和师资力量薄弱的现状,我们通过选调、公开选聘等形式,为党校教师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增强了党校教师队伍力量,为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其次,通过积极引入竞争机制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从各个方面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重点培养一批有学术地位和教学影响的骨干教师、拔尖人才。采取“走出去、主动学”的方法,推荐并选派党校主要领导分批到北京清华大学进行培训,选派教师到兄弟单位学习考察,组织部分党校教师到重点院校开展学术交流,不断开拓党校教师队伍视野,增长教师才干,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其三,一专多能,新老结合,逐步实现教师队伍年龄合理化,教学内容专业化,课程安排科学化。重视抓好基层党校中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培养步伐,组织党校教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断创新教学的新理念、新模式、新结构、新内容、新方法。
(三)强化内部管理,努力改进办学作风。坚持从严治校的方针,大力加强内部管理工作。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任主任、党委委员为成员的校务委员会,党工委书记、副书记分别担任校长、副校长;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汇报交流党员教育培训情况,解决存在问题,确定教育重点,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实现了领导、阵地、教师、教材、经费、制度和活动的“七落实”。健全和完善党校教师工作考勤考核、会议、学习等管理制度,明确教职员工的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到人,并规范上墙;不断加强和改进教师队伍工作作风,提高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强化自身建设、提高素养的自觉性、主动性,敬业守职、勤奋工作、钻研业务、刻苦自励蔚然成风。
二、注重高要求,不断创新活动内容
街道党工委注重抓好教育活动内容的落实,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基层群众进行了多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培训。三年来,先后开办党员培训班40余期,培训学员达1200余人次,列出调研课题7个,组织党员参与社会实践活动16次,为群众办实事60余件。
(一)围绕中心抓“重点”。年初以来,街道党工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为主线,严格按照区“一二三四五”战略工程要求,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开展以“企业服务年”和“奉献日”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活动,树立战胜金融危机的信心,化危为机,迎难而上,主动破解影响辖区经济发展的难题。活动中,街道党工委先后组织辖区七家非公党支部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2次,现场办公会1次。非公企业党支部联合辖区易初莲花超市等10家企业举行了“促进再就业人才招聘会”,当天应聘人员达1500人次,岗位120个,初步达成用工意向370人;其中,非公企业支部岗位52个,用工意向210人,较好的解决了失业人员就业难问题。
(二)围绕中心抓“热点”。街道党工委始终认为,抓好基层党的建设,不能只满足于广大党员在党校听听党课、看看录像、写写心得;而是要把教育活动的大课堂向社会延伸,扩大党员教育的覆盖面,提升教育宣传的知晓率,把教育成果体现到为群众办实事上。我们先后在街道网站、《万家风》报纸上设立了书记、主任信箱,公布了服务热线电话,公开了为民服务工作内容,及时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组织党员开展了“我为党旗添光彩、扶贫解困一帮一”、“党群面对面”、“社区论坛”、“我做党的好模范”等系列救助帮扶活动,为困难党员和困难家庭发放物资和慰问金共计7万余元,受救助群众达28户60余人。
(三)围绕中心抓“特点”。针对在党员教育工作中出现的难题或阻力,我们及时收集反映有助于解决这些难点问题的设想、措施和方法,找出符合教育活动要求的特点,最大限度地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参与教育,主动接受学习。充分利用已建成的郑州市首家“社区党员俱乐部”、“校外课堂”等活动阵地,加强与重点院校的联系,邀请专家和学者定期为党员授课,从而提高了基层党校的办学质量。七一前夕,街道党工委分别组织社区党支部、非公企业党
支部在党校举行了“庆党日、唱红歌、党旗飘”大型文艺活动,以别开生面的形式庆祝建党88周年。在乌鲁木齐市“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发生后,街道党工委及时组织辖区党员、少数民族代表、宗教界人士进行座谈;与会代表义愤填膺,纷纷谴责这一暴行,并表示坚决拥护和贯彻落实中央作出的各项决策和部署,倍加珍惜和维护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团结一心,众志成城,为建设美好的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立足高起点,不断完善机制体制
开展好基层党校的教育活动,必须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办法,形成和完善促进党校科学发展新机制,使基层党校建设逐步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为提高街道基层党校工作的整体水平,还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在积极发挥功能上下功夫。我们在确保基层党校活动经费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基层党校的资源开发和整合力度,积极与新闻媒体、重点院校、上级宣传部门加强联系。发挥其资源优势,请他们为基层党员群众进行重点授课,引导更多干部党员通过学习实现交流和沟通。充分利用基层党校的场地优势,把辖区有特色的文体团队请进来,组织广大党员群众参与良性互动,形成资源共享,实现“双赢”或“多赢”。
(二)在打造优秀品牌上下功夫。以构建和谐关系为根本,不断深化“我为党旗添光彩、扶贫解困一帮一”持续救助活动的开展,打造出影响面较大的民生工程这一优秀品牌,多为群众办好事、谋福祉。发挥好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用最现代化的手段宣传本地党建成就、党员风采和各类先进典型,扩大影响力,提高知名度。
(三)在坚持自身特色上下功夫。充分利用街道网站、《万家风》报纸等宣传阵地,结合辖区少数民族较为集中的特点,办出具有民族特色的基层党校。开辟《回汉民族话团结》、《回汉一家亲》、《科学理论进基层》、《党员风采》、《基层之声》等活动专栏;定期邀请无党派人士、宗教界人士用通俗易懂、群众爱听的语言,深入浅出的阐释民族之间博大精深的宗教知识,共同探讨新形势下民族共谋发展的新路子,真正把党校的理论宣传由单一的“独唱”发展为“大合唱”。
9.服务三农 促进发展 全面推进农业工作新局面 篇九
[编办]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全面开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新局面2007-12-07 09:54:34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编办]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全面开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新局面[编办]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全面开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新局面(2)[编办]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全面开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新局面(3)积极探索不断创新
―――全面开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新局面
**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编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具体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三个有利
于”标准,坚持“三个结合”,发扬“三种精神”,实现了“三个转变”,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为九江成功迎接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检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按照“三个有利于”标准。即有利于事业单位的发展,有利于事业单位的管理,有利于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在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三个有利于”开展工作,以“三个有利于”指导全局工作。
----坚持“三个结合”。一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相结合。对编委会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要求在批准成立的15天内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设立登记(备案);凡未按要求登记或年检的单位在审批工资、人员变动、核定编制时编办不予受理。二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与各主管部门年终目标考评成绩相结合。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登记、年检、日常管理情况作为各部门参予全县年终考评的一项内容,由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进行打分。三
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与事业单位登记干部考核相结合。工作的好坏关键在人,我们把工作与干部的考核结合起来,工作搞好了,优先提拔重用,工作搞不好,年终考核评定不合格。
----发扬“三种精神”。一是发扬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二是发扬富于创新、敢为人先的精神,三是发扬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精神,这三种精神,是我们做好工作的保障。
----做到“三个增强”。一是增强大局意识,改变就事业登记论事业登记的传统做法,摆脱“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离经济工作远”的旧观念的束缚,使部门职能工作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围绕改变、发展、稳定的全局性中心工作而运转。二是增强主动意识,彻底摆脱“应付式”的工作局面,由“封闭型、被动型”转向“开放型、主动型”,凡是事业单位登记部门服务的领域,凡是事业单位登记工作涉及的内容都应积极主动,热情服务。三是增强超前意识,不满足于“守摊子”
等待问题出现和事后服务,努力增强服务经济工作的敏感性和前
瞻性,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主动迎上去,全力参与并提供优质的部门职能服务。
----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登记对象由“要我登记”转变为“我要登记”。根据国家规定,事业单位刻制印章、办理机动车牌照、申请社保、银行贷款、接受捐赠、建设立项、事业单位组织出境考察等都必须出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不办理《证书》,从事各类社会活动都要受到制约,从而使《证书》真正成为事业单位的“身份证”和“通行证”。二是操作方式由手工操作转变为微机化管理。添置了微机和打印机,进一步规范了事业单位的日常管理,提高了管理效率。三是工作方式由重登记轻管理转变为登记管理并重。(1)完善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系统;(2)建立了高标准的事业单位登记档案;(3)加强了事业单位的跟踪管理。
----“三件事”和“四点体会”
在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我们实实在在做了三件事: 一是大力宣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一是通过发文件、在法定代表人培训班上组织学习讨论《条例》和相关政策文件,提高对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制度和法人证书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宣传的重点是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法律效力、适应范围、申办程序等。三是制作印有《条例》、《民法通则》、《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年检工作流程图》等内容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手册,发给各事 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方便他们学习和使用。
二是开展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资质培训。于2003年4月23日至24日与县委党校联合举办了两期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班,对全县203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了资质培训,系统学习了《条例》、《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文件,参训率达到100,并进行了结业考试,全部合格并准予结业。三是登记和年检。全县现有党政部门举办的事业单位203个,己登记215个(其中二类事业单位12个)。通过加强宣传和采取先难后易、先简后烦、逐步推进的方式,对符合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做到了应登尽登。于2003年3月31日前全面完成了全县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应检单位全部进行了年检,年检率达到100。
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我们体会到: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工作的关键。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县编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县委程利民书记、县
10.践行服务宗旨开创工作新局面 篇十
从江县农业办公室
各位领导:
农业办公室是县委、县政府综合协调议事机构,服务农村、农业、农民是我们的职责和使命。今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活动年,我办按照省、州、县的总体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一心、两圈、三带”战略发展思路,结合农村、农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机遇,努力践行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便民、利民、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水平,不断深化为民服务意识,为建设平安从江、和谐从江添砖加瓦。在基层组织建设活动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围绕产业调整搞好服务
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二十字”方针生产发展的重头戏。遵照县委、县政府把我县作为泛珠三角后花园的发展定位,我办开展了产业走向与结构调整大讨论,围绕“为谁服务、怎样服务”大家个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结合农办工作实际,我们一是牵线搭桥,引荐湖南省城步县高寒山区反季节蔬菜开发商与拥里乡宰略村联合开发高产、优质西红柿生产基地120亩;二是针对从江酒厂原料短缺,特别是高粱等主要原料购买难、运距远、成本大的实际和我办干部技术特长,引进矛台酒厂酿酒专用高粱在拥里乡宰略等村示范种植,为企业今后解决生产原料作探索,也为当地农民拓宽增收致富寻找新的途径;三是
组建科技服务团,深入生产第一线,深入种植、养殖小区,为群众开展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和指导。
二、围绕工作搞好服务
摆正公仆位置,努力提高工作的执行力、公信力、创造力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活动年的主要任务之一。按照县委组织部基层组织建设活动年实施意见,我办先后制定了从江县农业办公室基层组织建设活动年实施方案;从江县农业办公室机关文化建设纲要和创建从江县“五型”农业办公室等相关文件,围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领导”开展工作。一是拟定调研课题,深入基层找答案、深入群众找答案,努力避免工作失误,少走弯路,不断提高当好参谋助手的水平;二是发扬民主,让群众当家作主,无论是在农办自身管理,还是在新农村规划、建设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民主原则,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一切从实际出发,不唯上,不唯书,不搞一言堂和一刀切,尊重群众意愿,让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决策权,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三是以群众利益为工作立足点,遵守自然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坚持科学发展观,一切以群众利益为准绳,量入为出、量力而行。
三、围绕群众搞好服务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活动年内容多、涵盖领域宽,农办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活动,主要是结合农办业务和农村建设发展需要开展。一是在凝冻灾害发生期间,积极主动统计、反馈、汇报灾情;
二是开倡议活动,先后向挂靠帮扶的庆云、东朗捐助救灾资金1500元、衣服67件,向四川地震灾区捐献资金1200元;三是在灾后制定救灾生产方案,组织涉农部门深入拥里、贯洞等生产一线指导群众开展柑桔、蔬菜灾后重建;四是围绕群众增收和新农村建设,与县组织部、远程教育办开展一户一技能培训服务,不断提高群众文化水平和管理技能,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协调、快速发展。
11.服务三农 促进发展 全面推进农业工作新局面 篇十一
一、“十一五”以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十一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农业综合开发作为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农业综合开发的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投入力度,突出开发重点,调整完善政策,改革创新机制,大力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资金投入规模较快增长。
通过完善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筹集机制,农业综合开发投入规模有了明显增长。一是中央财政投入较大幅度增加。2006至2011年,中央财政预算共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932.2亿元,超过了之前18年的投入总和。特别是2011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达到230亿元,比2010年的190亿元增加了40亿元,增长了21%,是自1988年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以来增量最多的一年。同时,通过实施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加强灌溉农业三期项目、世界银行贷款科技项目及外国政府赠款项目等外资项目,2006至2011年共投入资金折合人民币5.4亿元,全部由中央财政统借统还。二是地方财政部门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地方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千方百计落实配套资金。从决算数据反映的情况看,2006至2011年(2011年为计划数),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共投入农业综合开发配套资金548.3亿元,年均增长10%;全国实际落实的配套资金达到应落实配套资金的109%,除个别地区外,大部分省(区、市)都能够足额甚至超额落实配套资金,全国总体实现了超额配套。从配套资金的来源上看,除了预算安排和回收有偿资金再投入以外,福建、辽宁等省还积极争取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等收入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拓宽了配套资金来源渠道。三是财政资金有效带动了其他资金的投入。在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大投入的同时,通过完善财政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自愿为其直接受益的项目建设筹资投劳;支持金融机构将更多的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并积极扶持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养专业大户等各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引导他们自觉投资改善基本生产条件。据统计,2006至 2011年,通过完善财政资金引导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增加投入的积极性,共吸引农民及企业自筹资金、银行贷款等各类资金983亿元(不含贷款贴息撬动的银行贷款),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逐步健全和完善了政府持续加大投入、农民积极筹资投劳、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2006至2011年,全国投入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补助项目的各类资金总额约为2469亿元,规模相当可观。投入规模的较快增长,既有效地保证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顺利实施,使农业综合开发在原有良好基础上不断取得新的进展,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和粮食稳定增产,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持续增收,同时也使农业综合开发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作用不断增强。
(二)资金投入重点得到有效保障。
在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围绕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这项中心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回良玉副总理提出的“资金安排要向高标准农田建设聚焦,项目布局要向粮食主产区聚焦”(以下简称“两个聚焦”)的指示精神,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一是调整投入比例,更加注重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自2009年起,进一步提高了中央财政资金用于土地治理项目的投入比例,调整后实际用于土地治理项目的资金在总投入中所占比重由原来的70%以上逐步提高到了80%以上。在土地治理项目中,重点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建设高标准农田,除内蒙古、青海等需要保持一定数量生态建设的省(区)外,其他省(区、市)用于中低产田改造的资金均达到了本地区土地治理项目财政资金的90%以上。2009年,为贯彻落实回良玉副总理关于“两个聚焦”的指示精神,启动实施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2006至2011年,中央财政投入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和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的资金共计650亿元,占同期中央财政资金总额的70%;全国共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15112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81.1亿公斤。农业综合开发已经成为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力军,为我国粮食生产的“八连增”做出了突出贡献。二是完善资金分配办法,更加注重支持粮食核心产区建设。坚持并逐步完善以“综合因素法”为主分配中央财政资金的办法。为进一步突出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根据各地生产资源禀赋特点、农业基础条件、粮食增产潜力等因素,完善资金分配的具体方法,并在基础资源因素中增加了粮食及棉花糖料产量、粮食商品率、粮食净调出量因素。同时,继续鼓励各省(区、市)按照“存量调整,增量集中”的原则,适当集中资金,不断加大对粮食生产大县的扶持力度。2006至2011年,中央财政在粮食主产区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588.2亿元,占中央财政投入总额的63%;改造中低产田9880万亩,占同期全国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面积的65%;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27.7亿公斤,占全国农业综合开发新增粮食生产能力的71%,粮食核心产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三)资金投入机制不断创新。
“十一五”时期是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机制不断创新的时期,其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改革了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方式。为适应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有效形式,自2009年起,农业综合开发取消了中央财政有偿资金,同时不再安排中央投资参股经营项目资金,在继续保留无偿补助扶持方式的同时,重点加大了贷款贴息的扶持力度。2008年底,财政部对2005年制定的《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扩大了贴息资金使用范围,放宽了项目贷款最低额度限制,降低了予以贴息的项目贷款上限标准,并修改了贷款贴息资金的贴息率。该办法自2009年起实施,当年中央财政安排贴息资金13.9亿元,比2008年增加了12.97亿元,增长了近14倍。2006至2011年,中央财政共计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贷款贴息资金46.7亿元,对6947个项目进行了贴息扶持,撬动银行贷款约2000亿元投入农业综合开发,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扶持引导作用。二是进一步降低了地方财政配套比例。针对粮食主产区特别是产粮大县财政相对困难的状况,我部分别在2008年和2011年两次下调地方财政配套比例,调整后,全国中央财政资金与地方财政资金的总体配套比例由1:0.53降低到了1:0.48,其中粮食主产区由1:0.49降低到1:0.41。此外,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财政困难县取消配套任务的同时,对纳入《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以下简称《千亿斤规划》))的800个产粮大县,也取消了县级财政配套任务。对自然灾害损毁工程修复补助资金,则不再硬性要求地方按规定比例落实配套资金。以2011年的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投入规模测算,由于配套比例的降低,13个粮食主产省份的地方财政相应减少配套资金11亿元,有效缓解了粮食主产区的财政配套压力,进一步调动了这些地区以及产粮大县重农抓粮的积极性。三是较大幅度下调了农民筹资投劳比例。针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致使筹资投劳难度不断加大的现状,为确保在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同时不增加农民负担,国家农发办分别在2009年、2011年两次下调农民筹资投劳比例,调整后的中央财政资金与农民筹资投劳全国平均比例由1:0.39降为1:0.13,其中大部分地区降为1:0.1。同时,明确对农业综合开发自然灾害损毁工程修复项目的农民筹资投劳比例不再作硬性要求。以2011年的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投入规模测算,由于筹资投劳比例的降低,农民筹资投劳的规模相应减少45亿元,切实减轻了农民群众的筹资投劳任务。四是用财政贴息方式引导金融资本投入土地治理项目。自2011年起,国家农发办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内蒙古、吉林、广东、甘肃、宁夏等省份开展土地治理贷款贴息项目试点,贷款资金全部用于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预计可吸引撬动贴息贷款17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160万亩,探索了吸引金融资本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新模式。
(四)资金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十一五”以来,农业综合开发在建立和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一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63号),阐明了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确定了农业综合开发的主要任务,并对进一步完善开发政策、创新开发机制、加强资金项目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一文件成为指导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二是以财政部令第60号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决定》,对原有《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9号)中许多明显滞后的规定进行了修改,成为新形势下规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依据。三是陆续修订并出台了8个涉及资金管理方面的配套制度,分别是:《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财发[2006]39)、《〈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呆账核销和延期还款办法》(财发[2008]61号)、《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财发[2008]62号)、《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财发[2011]7号)、《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实施办法》(财发[2011]22号)、《关于农业综合开发县级农发机构项目管理费使用的补充规定》(财发[2011]23号)、《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管护资金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财发[2011]15号)等,这些制度办法,涉及农业综合开发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报账资金管理、贷款贴息资金管理、项目管理费使用等方方面面,为规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各地区的制度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黑龙江、吉林、山西、湖南、河南等省人大常委会陆续颁布了《农业综合开发条例》,为农业综合开发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五)预算执行进度明显加快。
近年来,为了确保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早实施、早见效,我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一是提前分配下达中央财政资金指标。自2009年起,国家农发办于每年的三季度提前下达下一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以及地方项目存量资金指标,并提前开展这部分项目的申报评审及备案批复工作,为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创造了条件。二是提前通知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要求,自2010年起,我部于每年的9月底前提前通知地方下一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转移支付预算。2010至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提前通知地方的转移支付预算总规模达298.05亿元,占农业综合开发转移支付预算总额的74.5%。省、市级财政部门也参照中央财政的办法提前对下通知这部分转移支付资金,层层落实到县,并将上级财政提前通知的转移支付指标全额编入下一年度年初预算,不仅提高了地方预算的完整性,也大大加快了财政资金支出进度。三是及时拨付中央财政资金。近年来,我部逐步提高了中央财政资金的预拨比例,在2011年全国人大批准预算之前,已预拨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50.4亿元,占全年中央财政资金预算的65%。同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做到了项目计划一经备案确认或批复,立即办理资金拨款文件。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不含2009年追加的中央建设投资)的预算执行工作已连续四年在第三季度末提前完成,支出进度明显加快。四是督促地方财政部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2009年,我部下发了《关于加快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财发[2009]36号),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自2010年起,要求各地每半年报送一次财政资金支出进度表,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并把支出进度考核情况作为各地工作质量考评的内容之一,在分配中央财政资金时予以体现。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我部的有关工作要求,主动采取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由于措施得力,从近年来预算司、国库司逐月汇总的全国“三农”支出进度看,农业综合开发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支出进度一直名列前茅,保障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河南省更是连续五年实现了当年项目当年建成、当年发挥效益,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有偿资金后续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为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经国务院领导同意,财政部分别在2006年、2008年两次核减土地治理项目中央财政有偿资金债务共计71.09亿元,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农民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减负增收,成为“十一五”时期农业综合开发贯彻落实中央“多予少取”方针的一项重大惠农举措。这部分债务核减后,截至2008年底,中央财政仍有约108亿元的有偿资金债务余额,需要在2013年以前陆续回收。为做好这部分有偿资金的后续管理工作,我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逐步建立了严格的呆账核销机制。2008年,我部修订并出台了《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呆账核销和延期还款办法》(财发[2008]61号),改变以往实行指标控制的做法,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严格认定条件的前提下,由各地据实申报呆账核销和延期还款项目。经认真审核,2009至2011年,中央财政共核销有偿资金呆账6.41亿元,批准延期还款项目资金6.03亿元,有效缓解了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的还款压力。截至2011年6月底,各省(区、市)已全部足额归还到期的中央财政有偿资金。二是进一步规范了有偿资金回收方式。2011年,我部印发了《关于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收缴方式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发[2011]35号),明确各省(区、市)中央财政有偿资金和终止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通过年终结算扣款的方式收回,规范了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收入收缴管理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了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预算重复列支的问题。
(七)支农资金整合稳步推进。
按照财政部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与其他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整合统筹7亿元中央财政农发资金支持“菜篮子”生产。其中2.4亿元用于北方大中城市设施蔬菜种植基地建设,4.6亿元用于京、津、冀三省(市)蔬菜日光温室建设,建成了一批规模化、标准化设施蔬菜生产基地,提高了蔬菜生产的专业化、集约化水平,为保障京、津、冀及其他北方大中城市蔬菜产品供应和稳定物价做出了积极贡献。二是整合统筹2亿元中央财政农发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项目涉及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预计新建、改造油茶、核桃、油橄榄等木本油料作物面积45万亩,新增木本油料产品生产能力2322万公斤,新增总产值达12亿元,为推进我国木本食用油的生产、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整合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与其他支农资金统筹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安徽、河南、贵州、江苏等省以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平台,统筹安排农发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以及村村通工程建设资金等,合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发挥了支农资金整合后的集聚效应,提升了项目建设的整体效果。四是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引导支农资金统筹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2007至2009年,中央财政用于这项试点的投入达6.6亿元,涉及20个省(区)的43个县(市、区、农场)。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引导下,试点地区的支农资金产生了统筹集聚效应,初步探索出了一条从生产领域入手统筹推进、又好又快地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
(八)基础工作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十一五”以来,农业综合开发围绕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扎实做好资金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一是完善了奖优罚劣的资金分配办法。为进一步健全奖优罚劣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各地区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近年来,国家农发办严格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质量考评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质量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分配中央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并将工作质量因素在“综合因素法”中所占的比重由原来的50%提高到了60%。同时,依据有关制度办法,对按期足额归还有偿资金的地区予以奖励,对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地区相应扣减下一年度中央财政资金预算指标。从2011年的分配结果看,同一区域内资金增加最多的省份与最少的省份差距达到1.6倍以上,中央财政资金更多地向工作质量好的地区倾斜,充分发挥了资金分配的导向作用。二是规范了财政资金县级报账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的县级报账管理,2011年6月,我部修订并印发了《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实施办法》(财发[2011]22号),调整了原办法中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了财政资金县级报账的范围、支付方式和报账程序,细化了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报账凭证管理。该办法出台后,湖北、河北等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纷纷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规范报账审核程序,统一报账方式,县级报账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有力地保障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三是提高了资金决算编报质量。近年来,农业综合开发适应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逐步完善和调整了决算编报口径,决算数据更加全面和完整。为了提高决算编报质量,自2011年起,我部开始实行集中会审制度,及时沟通反馈各地决算报表中存在的问题,收到了良好效果。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对决算编报工作高度重视,河南、黑龙江、湖北等省均建立了决算培训会审制度,决算编报质量明显提高,不仅做到了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而且结合本地实际提出了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资金决算已经成为全面反映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运行成果的重要基础资料和调整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四是加大了资金管理培训工作力度。为提高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水平,提升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近年来,我部加大了资金管理工作的培训交流力度,每两年定期召开一次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会议,及时培训讲解新出台的制度办法,交流各地的资金管理工作经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定期组织形式多样的资金管理业务培训,加大工作交流力度,编写印发培训教材,农业综合开发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资金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九)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大。
近年来,国家农发办按照“内部自查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的工作思路,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强化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监督检查。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以往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等问题,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对监督检查管理方式进行了改革,取消了每三年进行一次的农业综合开发验收考评,调整为每年开展一次综合检查,并加大了抽查开发县的比例。同时,为了确保检查结果的客观公正,自2011年起,采取全面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的方式开展检查,进一步拓展了资金检查的广度和深度。二是积极配合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近年来,支农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是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审计力度不断加大。国家审计署在2008年开展支农资金专项审计的基础上,2009年底至2010年初,又开展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专项审计。针对审计过程中各地反映的问题,我部及时进行了通报,并要求有关省(区)以此次审计为契机,认真整改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不断提高资金管理水平。三是主动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农业综合开发始终坚持在项目区和以村为单位的分片项目区推行资金和项目公示制,在公示牌上详细列明项目区总投资情况、改造面积、具体的工程措施以及各项措施的财政投资情况,让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掌握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真正将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使之成为受益群体的同时也成为监督群体。四是充分发挥乡镇财政监管职能。为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监管优势,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监管,2011年,国家农发办印发了《关于发挥乡镇财政监管优势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农办[2011]126号),结合农业综合开发自身特点,对乡镇财政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监管提出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乡镇财政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监管工作中的职能。五是严格按规定落实处罚措施。对于检查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财发[2011]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充分发挥了警示作用。
回顾六年来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我们对资金管理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深化,资金管理政策和机制逐步完善,加强资金管理的能力不断提高,资金管理水平有效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人员共同努力和有关各方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国家农发办,向全国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向所有关心、支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有: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规模与承担的任务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个别地区存在配套资金不落实的问题,资金供求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个别地区的资金管理人员力量比较薄弱,资金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科学化精细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等。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二、准确把握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坚持审时度势,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是做好资金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我们要立足“三农”工作和财政工作全局,充分看到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进一步增强做好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从外部环境看,农业综合开发事业发展面临许多有利条件。“十二五”时期,中央继续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农”投入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稳步上升,2011年中央财政“三农”支出首次超过万亿元,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宏观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中央提出要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强调要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这既对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增强了信心,也使农业综合开发的发展空间进一步扩大。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党组十分重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始终把农业综合开发作为财政支持“三农”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资金投入规模不断扩大。地方各级党政领导也都把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上,寄予很高的期望。农业综合开发在财政支农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不断显现,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中的重要性已经成为共识。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拥护农业综合开发的氛围更加浓厚。各地要求扩大开发范围、进一步加大开发力度的呼声日益强烈。
从内部环境看,农业综合开发事业发展具备许多特有的优势。首先,长期以来,农业综合开发已经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开发方式,即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农林牧副渔综合发展,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经济、生态、社会效益整体提高,这一开发方式使农业综合开发区别与其他单一的资金投入方式,具备更加长久的生命力;其次,农业综合开发始终坚持围绕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这项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始终把大部分资金投入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这一关键环节,把主要工作精力用在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这一重点领域,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开发经验;第三,农业综合开发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备的资金和项目管理体系,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健全,使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具备有力的制度保障;更为难能可贵的是,我们有一支对农业综合开发事业有着深厚感情,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开发队伍,大家密切协调配合,逐步形成了机构健全、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这是推进农业综合开发事业向前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全面分析和认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农业综合开发面临的诸多挑战和压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开发的任务十分繁重。据农业部测算,在我国18.26亿亩耕地中,高产田(高于当地平均单产20%)约为5.5亿亩,其余12.7亿亩为中低产田,中低产田中易于改造的约为8.75亿亩。按照立足国内确保粮食基本自给方针,综合考虑今后较长时期农产品总供给需求、耕地资源约束条件等因素,农业部提出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中的建设任务,即:从“十二五”起,力争10年内全国新建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8亿亩,高产田更新提质建设2亿亩。农业综合开发为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作出了重要贡献,积累了丰富经验,并于2009年在全国率先启动了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按照回良玉副总理关于农业综合开发“今后要继续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的要求,初步考虑,2011至2020年农业综合开发承担建设高标准农田5亿亩的任务(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4亿亩、高产田更新提质建设1亿亩),平均每年需要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5000万亩左右。而现在我们每年改造和建设的面积只有2600万亩左右,刚刚过半,任务依然十分繁重。随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的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和广大农民群众对农业综合开发的期望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农业综合开发的监督不断增强,农业综合开发提高工作水平、完善扶持方式、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任务也十分繁重。
二是资金筹措的难度加大。近年来,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投入规模实现了较快增长,但与农业综合开发需要承担的建设任务相比,仍然不能满足需求。据初步测算,“十二五”时期,农业综合开发要承担2亿亩高标准农田的建设任务,完成850处重点中型灌区的节水配套改造,即使不考虑物价、工资上涨等因素,按照现行投资标准测算(即建设高标准农田中央财政亩均补助800元,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每处补助中央财政资金1000万元),每年需投入中央财政资金337亿元,加上用于农业生态建设、产业化经营和自然灾害损毁工程修复的投入,每年中央财政至少需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400多亿元,而2011年和2012年中央财政投入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总规模分别只有230亿元和290亿元,仍然有较大差距,如果未来一段时期不能争取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有较大幅度增长,就难以完成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农业综合开发的任务。同时,不少地方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引导农民增加投入的难度比较大。农业比较效益低,生产组织化程度不高,农村生产要素大量外流,吸引信贷资金和工商资本的难度也进一步加大。
三是来自外部竞争的压力增大。目前,其他一些涉农部门也在开展与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内容相同或相似的工作。财政支农资金多头管理、分散使用的问题日益凸显,各地提出从资金源头进行整合、自上而下开展整合的要求十分强烈。虽然目前我们在管理上、在工作成效上还占很大的优势,但是,如果我们的工作止步不前,就很有可能被赶超,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亮点就不会十分突出,农业综合开发在“三农”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将会受到严重挑战。
面对新的形势,我们要善于把握难得的发展机遇,紧紧围绕服务“三农”这一大局,主动适应环境变化和挑战,增加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奋发有为、与时俱进地开展工作,推动农业综合开发在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努力开创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新局面
做好新时期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完成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农业综合开发的目标任务,按照财政部党组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不断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应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
农业综合开发承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十分繁重,近几年连续出台的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央1号文件中,都明确要求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谢旭人部长在2011年底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也明确指出,要以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为重点,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继续扩大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规模。这既是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推进积极的财政政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预算已经达到290亿元,比2011年增加了60亿元,增长了26%,是农业综合开发实施以来安排增量资金最多的一年。今后,我们将继续争取较大幅度增加中央财政投入。同时,加快利用外资步伐,积极推进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建设。继续探索利用贴息资金撬动金融资本投入土地治理项目,吸引更多资金投入农业综合开发。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要千方百计扩大投入规模,在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并积极争取将土地出让金收入等其他相关资金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拓宽筹资渠道。同时,要通过财政补助、贷款贴息、先建后补等方式,鼓励、支持和引导龙头企业、种养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自觉投资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
(二)坚持“两个聚焦”,保障支出重点。
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增长有限,必须把握好支出的方向和力度,继续坚定不移地按照回副总理“两个聚焦”的指示精神,突出重点,集中投入。一是要重点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制定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国家农发办从去年开始即着手编制《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目前已征求了部内有关单位的意见,拟于近期报部领导同意后报请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审定。经初步测算,要完成《规划》确定的开发任务,“十二五”时期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含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总投入平均每年需要337亿元,加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每年需要投入财政资金500亿元左右。从目前的情况看,2011和2012年均存在较大缺口,今后几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必须全力以赴,重点保障这部分资金投入。二是要重点保障粮食核心产区建设。推进粮食核心产区建设是农业综合开发一项带有方向性和全局性的重大政策。中央财政要继续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投入力度,项目安排进一步向粮食主产区集中,各项增产增收增效措施在粮食主产区集成投入。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要加大对粮食主产县的投入力度,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继续向《千亿斤规划》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倾斜,让农业综合开发成为推进全国粮食核心产区建设的重要力量。
(三)完善政策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在加大投入、保障重点支出的同时,必须通过完善政策机制,提高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平台推进资金整合与统筹。整合和统筹安排涉农资金是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资金运行的迫切需要,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国家农发办将继续按照财政部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联席会议的要求,在不改变资金管理体制和分配方式的前提下,着力探索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与其他支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效模式。同时,2012至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将安排66亿元中央财政资金,与小农水专项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农业科技推广资金共同统筹支持东北四省(区)实施“节水增粮行动”,四省(区)要认真抓好落实。地方各级农发机构要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集中投入、综合治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的优势,在加强统筹的前提下,优先选择分区域、分部门实施的统筹整合模式,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整体效果。二是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投入机制,用足用好科技投入政策。大力支持基层农技服务组织开展技术推广工作,有条件的地区要优先选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其向项目区成员农户开展农技服务。鼓励和引导科研教育机构积极开展农技服务。采取技术培训、技能传授、示范带动等方式,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培养造就新型职业农民。大力推广管道灌溉、衬砌渠道、膜下滴灌、优良品种、机械深松、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搞好先进适用技术的组合配套,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对生产的支撑作用。三是进一步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方式。继续提高贴息资金在中央财政产业化项目资金中所占的比例。根据东部、中部、西部经济发展状况和龙头企业发展规模等情况,实行不同的贴息比例。同时,深入推进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的合作,发挥大型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规模优势,吸引金融资本更多地投入农业综合开发。四是积极探索围绕区域主导产业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机制。进一步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规模化种养水平。
(四)狠抓预算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强化农业综合开发预算执行管理的核心是加快支出进度,这既是体现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能不能花出效益”的重要指标,也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加快农业综合开发预算执行进度必须多措并举,不断优化各环节的资金管理流程。一要狠抓预算到位率。近年来,地方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大部分地区能够足额甚至超额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预算到位率较高。但也有个别地区,配套资金到位率较低,上报国家农发办的预算安排情况与实际落实情况差异较大,严重影响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如果今后这一情况得不到有效改善,国家农发办将考虑下调这些地区的中央财政投入规模,将资金更多地投向那些开发积极性高、足额或者超额落实配套资金的地区。二要狠抓预算执行进度。近年来,中央财政通过采取提前下达资金指标、提前通知地方转移支付预算、预拨资金等方式,下大力气狠抓预算执行,收到了明显效果。今后,中央财政将继续坚持和完善这一做法,力争在每年的第三季度末提前完成当年的预算执行工作。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11号)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快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出进度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发[2009]36号)要求,提前做好项目建设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三要狠抓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支出进度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加快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让财政资金早日发挥效益。但从近两年综合检查的情况看,部分地区存在片面追求支出进度的情况,出现了两个误区。一个误区是认为只要把资金从财政国库部门拨入报账资金专账就万事大吉,项目建设和资金报账进度依然严重滞后,有的地区甚至到第二年年末时,上一年的项目仍然没有建成;另一个误区是盲目加快报账资金支付进度,没有严格把关就仓促支付资金,导致资金管理和使用中违规违纪问题的增加。这两方面的误区,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的危害很大,一定要坚决予以纠正。关键是要提前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建设和项目申报评审等前期准备工作,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和报账资金管理两道关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强基础工作,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实践证明,加强基础工作是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的重要职责所在,是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关键环节,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一是要继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近年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的制度框架已经基本建立,相关制度办法也已经趋于完善,关键是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抓好贯彻落实。地方财政部门和农发机构要继续强化以县级财政报账制为核心的财务管理体系,坚持财政资金“专人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制度。同时,要根据国家统一的政策制度,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到实处,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有效使用。二是要进一步提高决算编报质量。资金决算编报工作是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决算编报质量直接关系到财务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至关重要。近年来,随着县级报账制的推行和培训工作的加强,各地资金决算编报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决算数据已经成为科学反映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运行使用状况的主要依据,成为扩大宣传、完善政策的重要参考指标。为了适应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方式的调整变化,国家农发办对2011年度的决算报表进行了修订完善,这次培训班上,将对新修订的决算报表进行培训,还将对近两年的决算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希望大家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参加培训,会后及时部署,细化分工,落实责任,不断规范财务核算水平,提高决算编报质量,夯实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基础。三是要加强有偿资金和投资参股资金的后续管理工作。中央财政取消有偿资金和投资参股资金后,有的地区往往容易忽视对这部分资金的后续管理。需要强调的是,截至2011年底,中央财政有偿资金的债务余额仍有54亿元, 中央本级的参股资金规模仍有25亿元,要继续认真做好这部分资金的后续监管工作。今年要重点做好上下级财政部门之间的有偿资金账务核对工作。同时,要继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呆账核销和延期还款项目的申报审核工作,及时催收到期有偿资金。
(六)严格资金监管,完善奖优罚劣的绩效评价机制。
加强资金监管是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完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机制的关键环节。一是加强内部监管。要把加强资金管理与加强项目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执行专家评审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和项目公示制。要更加注重发挥基层财政部门、农发机构的监管作用,进一步强化对项目立项第一个关口和资金使用最后一个关口的管理。二是强化外部监管。要充分发挥审计部门、财政监督机构、社会中介机构以及新闻媒体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搞好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实现监督主体多元化、监督内容多元化和监督方式多元化,积极推动构筑全方位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监管体系。三是完善绩效评价机制。要严格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国农办[2011]178号),开展对省级管理单位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中央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实行奖优罚劣,完善以结果为导向的财政资金分配办法。
(七)注重作风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资金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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