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工作进展情况

2024-10-06

土地确权工作进展情况(12篇)

1.土地确权工作进展情况 篇一

民勤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颁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近年来,我县按照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安排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2013年试点工作情况。2013年全县完成了苏武乡学粮村7个社、231户、3418.2亩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按照农业部技术规范要求,基本摸清了工作流程、操作方法和政策界限,取得了初步经验,查清了农户信息、承包地位置,建立了文字档案和数据档案资料库,编制了《民勤县苏武乡学粮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汇编》,详细记载了承包双方的基本信息、确权公示表、面积确认表、承包地块登记簿、地块分布图、现场照片及调查成果汇总等,达到了资料完备、内容真实、面积准确、逻辑合理、群众认可的要求,为继续开展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2014年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今年土地确权登记试点村确定为苏武乡许岔村、重兴乡上案村。许岔村共有4个社,140户,612人,承包耕地面积1460亩;上案村共有12个社,446户,1858人,承包耕地面积约6634亩,合计16个社,586户,2470人,承包耕地面积9594亩。制定印发了《民勤县201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宣传册1000份,开展了现场培训和承包耕地入户调查,争取县财政拨付土地确权登记试点资金20万元,测绘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已经确定为甘肃四维测绘工程有限公司,正在开展土地测绘,计划在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为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县上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乡镇做好确权登记工作。试点乡镇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乡镇经管站具体负责确权试点工作的入户调查、土地承包信息的核对工作;试点村各村民小组也成立了土地确权登记理事小组,配合村土地确权登记试点小组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农户人口信息、土地信息、土地权属的指认等工作。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民勤新农村资讯》等媒体平台,通过召开村社干部会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刊出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举办了由业务人员、村社干部等38人参加培训班,印发张贴宣传资料1000份,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党的农村政策,深入宣传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意义、内容、方法和步骤,充分调动了试点村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社会关注、农户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清理资料,稳妥实施。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我县严格按照确权登记工作程序开展工作,深入试点村清查了二轮土地承包台账、合同、证书等相关原始资料,进一步理清承包地的座落、面积、等级、权属关系等,与国土“二调”数据进行核对,建立了登记簿。并向试点村社宣传这次确权登记工作,不得重新调整承包土地,不得借机收回农户承包土地,确保农村社会稳定,顺利实施。

(四)化解矛盾,保持稳定。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发扬民主、分类处置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试点工作的问题和矛盾。组织力量对土地承包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及时化解影响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开展的突出问题。法律政策有规定的,严格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依照法律政策基本精神,结合实际情况作出了妥善处理。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地反映和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渠道妥善化解矛盾。

三、存在问题

(一)理顺土地承包关系工作难度大。受二轮延包时历史条件制约和相关制度不完善等多种因素影响,农户实际承包地块、承包面积与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记载的信息不一致,据国土“二调”数据显示,今年我县试点的许岔、上案二村耕地面积共计11971亩,实际种植面积9594亩,压减2377亩,给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带来很大难度,清查摸底登记、理顺土地承包关系有一定困难。

(二)人地矛盾突出。确权登记过程中新增人口,人地矛盾突出的农户,要求重新调整承包地,不给土地不积极配合,给确权登记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和矛盾。

(三)工作经费不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面广量大,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根据我县在苏武乡学粮村开展试点的情况看,每亩需经费30元左右,今年试点拨付经费20万元,财政经费支付困难。

四、下一步打算

(一)精心谋划,科学安排。准确把握确权登记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和实施方案,完成入户调查摸底和基本信息录入工作,配合测绘单位完成国土“二调”或航空航天影像数据处理,形成基础工作底图,现在正在进行实地测绘,在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培训,提高能力。层层举办培训班,切实加强对村社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培训,突出相关法律法规、登记规则、档案管理、地籍测量技术及程序、地籍测量与登记业务操作规程等培训内容,提高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三)把握环节,组织实施。按照确权登记的工作步骤,严把关键环节,选择适宜的技术路线,完成清查摸底、审核登记、颁发证书、档案管理等重点任务。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规定,妥善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化解矛盾,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

(四)积极争取,落实经费。详细预算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各个阶段的费用,积极向县政府汇报争取试点工作经费,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2.土地确权工作进展情况 篇二

一、进展情况及做法

金川区下辖2个镇、27个行政村、164个村民小组, 有农户15037户, 47993人, 承包合同面积19.69万亩, 实际耕地25万亩。2012年, 农业部确定了2个乡镇的15个村、15个村民小组进行试点, 试点的承包面积为6.31万亩。2013年底, 实际完成了15个村79个村民小组的试点工作, 涉及农户6636户、22715人, 面积10.38万亩 (宁远堡镇3291户10142人, 8.04万亩、双湾镇3345户12573人, 2.34万亩) , 分别占总农户、总人口、总面积的44.1%、47.3%、52.7%。在省上确定为整县推进试点后, 金川区已全面开展剩余85个村民小组的试点工作, 测量绘制工作已完成公开招标, 64个村民小组的农户、地块信息都已收集完成, 正在进行农户信息录入、绘制地块空间位置地籍图等, 涉及农户6854户、20630人, 面积8.69万亩, 分别占总农户、总人口、总面积的45.6%、43.0%、44.1%;其余21个村民小组的试点工作9月初启动, 涉及农户1547户4648人, 面积0.62万亩, 分别占总农户、总人口、总面积的10.3%、9.7%、3.2%。目前, 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有序推进, 年底将全面完成试点任务。其主要做法是:

㈠政府引导、先行试点根据农业部和甘肃省农牧厅对试点工作的安排, 2012年金川区结合农户土地分散零乱的实际和部分农民对“互换并地”的要求, 把土地确权登记试点工作与“互换并地”相结合, 选择了村两委班子团结及工作能力强的双湾镇营盘村和九个井村先行试点, 广泛宣传“互换并地”的好处, 动员全村农户支持“互换并地”、支持试点工作, 使部分农民由最初的不愿意到逐渐支持, 最后得到了村民的积极响应。

㈡以井定田, 开展互换在“互换并地”的过程中, 村上按照机井的分布情况, 以井为单位组成若干个小组, 每个小组以抓阄方式确定每个井灌面积的农户, 然后选出小组长根据人口和土地情况进行“互换并地”, 将原来分散的土地由多块调整为一到两块、小块变为大块, 远的变成近的, 再进行确权登记。同时, 将村集体机动地、四荒地集中统一连片, 优化了土地资源配置。

㈢奖励补助, 促进互换为了促进土地互换和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2013年5月, 金川区农牧局根据区政府的安排, 制定出台了《金川区农村土地集约经营及确权登记工作以奖代补实施方案》, 对整村或者整组完成土地互换后确权登记工作的村进行奖励补助, 2013年11月底共奖励资金200万。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互换土地的连片平整及田间道路、林网、渠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促进土地的规模化经营。

㈣项目扶持, 推动互换为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金川区在对土地互换和确权登记工作在进行奖励补助的同时, 还整合各类农业项目, 对互换确权登记完成的村给予项目扶持。对已完成“互换并地”、确权登记的79个村民小组和今年开展的64个村民小组, 安排了高标准节水灌溉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项目及国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其中对12个村的12万亩土地投资1.2亿元, 配套了“低压管灌”节水技术, 对13个村的11.8万亩土地投资5800万元, 进行了土地综合开发整理, 有效促进了“互换并地”和确权登记工作。

㈤坚持原则, 依法自愿在互换登记过程中准确把握政策界线, 以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为基础, 始终坚持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 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 坚持民主协商, 依法规范, 不强制推行, 确保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不受侵犯。

二、取得的成效

通过“互换确权”模式的实施, 有效解决了农业生产发展中的瓶颈, 改变了一家一户多块土地、分散经营的现状, 促进了土地的规模化经营, 实现了承包土地规范化管理。把“互换并地”和确权登记相结合, 有效地保障了农民的利益, 得到了农民的拥护和支持, 加快了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进程。

㈠整合土地资源, 促进了规模经营通过“互换并地”, 整合了农村土地资源, 提高了土地利用率, 减少了地界、沟渠、生产道路占地, 使原来的大埂子变成了小埂子, 多块地变成了1—2块地。据测算, “互换并地”后, 该区平均每户的土地由原来的8处变成了试点后的3处, 并对一些废闲地进行了改良, 新增耕地近1万亩。例如, 双湾镇营盘村通过对全村6500多亩耕地进行互换整合, 新增耕地260多亩, 其中姚彦文家5口人, 试点前土地25亩、12处, 试点后变成了26.3亩、2处。同时, 互换确权后, 农户的土地变得相对集中, 促进了土地连片成方流转和规模经营。如宁远堡镇新华村三组, 探索以互换促流转、以租赁促分流的“3331”模式, 即30%的农民经营日光温室、30%的农民经营暖棚圈舍、30%的农民进城务工、10%的农民经营高标准节水农田, 提高了农业经营的组织化、专业化和规模化水平。

㈡节本增效, 促进了农民增收通过“互换并地”后, 农户耕种地块更加集中, 便于规模化经营和机械化作业, 节约了劳动时间, 节约了水资源等生产成本, 增加了农民收入。据测算, 互换并地后, 每亩地平均节约水资源300方、节约生产成本88元左右 (节约劳动力46元、节约电费25元、节约机械费用17元) , 按照全区19.6万亩土地计算, 节约水资源5880万方, 降低生产成本1720万元左右, 人均纯收入提高370元左右。土地相对集中后, 农户在土地上舍得投入, 保护了耕地, 提高了土地的质量, 加快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和速度, 增加了土地流转收入。例如, 河灌区土地租金由试点前的每亩几十元上涨到现在的三、四百元, 井灌区的土地租金由每亩三、四百元上涨到八、九百元, 有的村高达千元以上。同时, “互换并地”节约劳动时间和流转土地后, 使更多的农民选择了外出务工, 增加了务工收入;还有一部分农户利用节约出的时间, 流转本村农户或周边村的土地, 增加了农业经营收入。

㈢减少矛盾纠纷, 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通过“互换并地”, 减少了地边、地界摩擦和土地耕作、作物种植、水源之争等各方面的矛盾。在“并地”前, 由于地块小且分散, 经常因浇水的先后、早晚发生纠纷;因作物种植品种杂、多, 导致种植、收获时间的前后不一致发生纠纷;因电费不按时缴纳产生滞纳金摊派发生的纠纷等等。“并地”后上述矛盾基本上得到了有效解决, 有效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

三、各地借鉴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金川区通过“互换并地”开展确权登记的经验和做法, 在甘肃全省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具有指导作用, 值得各地借鉴和学习, 特别是河西其他地区更应借鉴和学习。同时, 在借鉴和学习的过程中, 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㈠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金川区“互换并地”与确权登记相结合, 互换、登记齐头并进的做法之所以能够有效开展, 关键在于得到了农民的拥护和支持。因此, 全省各地借鉴金川区的经验和做法, 一定要把农民的意愿放在首位, 充分征求农民的意见, 引导和征得农民的同意, 不能强制推行。

㈡正确处理好土地互换前后的土地承包关系“互换并地”后, 土地的承包关系发生了改变, 因此, 要对互换的土地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处理好互换前后土地承包合同的关系, 不得借机随意调整土地, 确保土地权属的清晰和稳定。

3.土地确权工作进展情况 篇三

2014年德惠市布海镇被农业部确定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乡镇,该镇为2005年合并乡镇。镇幅员面积240平方公里,现有耕地面积11291公顷,辖17个村,176个组,农业人口总数44380人,农业人口户数11134户。二轮土地承包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份数11134份。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德惠市在省里的具体指导下,完成了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达到了面积精准、四至明晰、空间位置准确,试点村屯农户认可、社会稳定,为下一步推广确权登记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一、试点工作进程情况

本次确权试点工作开展了9个村(原升阳乡所辖)、83个村民小组、二轮土地承包签订承包合同份数6859份,平均承包耕地面积5979公顷,非平均承包耕地面积498公顷。本次确权登记实测平均承包耕地面积7320公顷,比原承包面积多1341公顷,超出22.4%;非平均承包耕地面积660公顷,超出162公顷,超出32.5%。在试点工作中,我们主要采取“四个一”的办法,强力加以推进。

(一)明确一个工作思路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试点工作要求,市政府召开了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制定了《德惠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指导思想、确权登记的原则、试点范围、确权登记的内容、工作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工作步骤、领导机构、工作经费等,确保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填制一套调查表格

德惠市对布海镇各村二轮土地延包台账、三十年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相关原始资料档案进行整理。一方面摸清了土地现状,查清每块地的名称、坐落、面积、四至、权属性质、土地种类和经营方式。另一方面,摸清了农户家庭承包状况,对承包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土地变动等各方面情况,进行了信息收集、归纳、整理。填制了“确权地块基本情况统计表、确权地块基本情况汇总表、承包人共有人情况统计表、其他方式承包农村集体土地情况统计表”,总计4800多份。

(三)确定一种测量方式

依据农业部下发的《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的规定,德惠市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吉林省测绘局新技术开发公司采取航拍测量的方式开展确权登记工作。以专业设计书的形式,严格规定了《无人机航摄安全作业基本要求》等技术标准,严格设计了主要技术指标和规格,平面坐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图幅比例尺采用1∶2000等。

(四)建立一个信息系统

吉林省测绘局新技术开发公司在布海镇哈里村德九公路旁确定了无人飞机起降场地,确定的55条航线航拍数据完整,并全部保存。外业制作工作底图131张,按村组地块打印调查图。内业制作村组地块地籍图、地块编码及属性录入、地籍图制作、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制作和打印等项工作,现已全部完成。开发了德惠市布海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并将所有数据都保存到系统中,能够做到随用随调。

二、试点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

虽然,德惠市试点工作有一定的进展,但在实际工作中也遇到一些问题和矛盾。概括起来说,主要是“三难”。

(一)相关政策配套难

确认登记中发现问题很多、情况比较复杂,尤其是二轮土地承包遗留的一些问题难以解决,如果把问题推向社会,将造成农民集体上访及农村社会的不稳定。为此,急需出台相应的政策加以解决,如果处理不当将引起新一轮社会矛盾。登记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1.多地的。一是为少缴税,少报承包面积的;二是因耕地质量折合计算多分地;三是测量不准多得地的;四是人为操作多分地的;五是镶边接袖多地的。

2.少地的。一是因测量不准少得地的;二是水毁沙压等自然减少的;三是落实二轮土地承包政策未补足承包面积的,如户在人不在,当时未分得土地,后期回来要地,村里用预留地未给补足面积的;四是国家依法征地承包面积减少的。

3.抢种强种的。一是二轮承包时多占地的;二是抢种、强种村组预留地的。

4.林遮地问题。一是被统一平分耕种的;二是被折算为承包面积的;三是给紧邻承包户耕种的;四是分给农户跺柴草的;五是建设畜禽牧业小区临时占用的。

5.侵占田间道路的。原有的田间道路被临近承包户开垦耕种的。

6.公益事业占地的。镇村修建道路、集贸市场、敬老院、卫生院、学校、村部、文化活动场所等占用农户承包地的。

7.企业占地的。德大鸡场、砖厂、畜禽养殖户、牧业小区等临时占用农户耕地的。

8.侵占农田设施用地的。台田沟、排水沟、行洪区、植树台被农户侵占耕种的。

9.村组预留地问题。一是有有效承包合同的;二是签订承包合同无效的;三是没有签订承包合同的;四是被农户平分耕种的。

10.职工户分的菜田地问题。镇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菜田地超出规定面积的。

11.私自开荒的。未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有效承包合同的。

12.城镇职工到农村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如城镇职工到村里修路,村里用集体机动地抵顶债务并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13.户在人不在未单独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如二轮承包时农户分得土地,但未签订承包合同,并被其他人耕种的。

14.承包地权属不清的。一是村村之间、村组之间、组组之间、村组与水利、林业、交通等部门之间以及部门之间所有权有争议、纠纷的。二是村组与农户之间、农户与农户之间的承包经营权有争议、纠纷的。

15.因合并或分户等变更经营权登记的。如二轮土地承包时父子之间合并或兄弟之间分户。

16.违规操作,未执行二轮土地承包调整政策,群众意见大的。如采取分地估堆形式未实际丈量的。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分别在今年1月2日和4日召开了专题座谈会,邀请布海镇的党委书记、经管站站长和部分村党支部书记、文书以及农业局相关同志进行了座谈,并结合试点工作,初步明确了确权范围。

1.关于可以确权颁证的范围(9项)。一是平均多地或统一多地,村组群众认可的。二是承包地地块质量不好,采取二亩折一亩或其它方式折算的。三是以土地流转或其它租赁方式临时经营占用的,如农户之间土地流转、企业占地的。四是因合并或分户等变更经营权登记的。五是承包农户因乡村兴建公益事业占用使用的,可按原承包面积颁证或按实际测量面积颁证。六是村民共识,分地小组有会议记录的。七是对村组预留地、“四荒”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并且承包合同经过认定有效的。八是林遮地进行折合后计入承包面积的。九是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

2.关于暂不确权颁证的范围(11项)。一是承包地权属不清的。村村之间、村组之间、组组之间、村组与水利、林业、交通等部门之间以及部门之间所有权有争议、纠纷的;村组与农户之间、农户与农户之间的承包经营权有争议、纠纷的;水毁、沙压等自然减少的。二是未进入折合面积、未平均分、建设畜禽牧业小区临时占用的林遮地。三是私自开荒未与集体签订有效承包合同的。四是国家依法征用的。五是抢种、强种集体耕地的。六是职工户分得的园田菜地。七是农户宅基地超出标准未纳入承包地的。八是户在人不在未单独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如二轮承包时农户分得土地,但未签订承包合同,并被其他人耕种的。九是违规操作,未执行二轮土地承包调整政策,群众意见大的。如采取分地估堆形式未实际丈量的。十是侵占田间道路的。如村屯规划出的道路,现已被缩窄或被全部占用。十一是其他违背相关法律政策的。

(二)工作经费保障难

2009年德惠市在布海镇义和村四组对确权登记工作进行了初步试点。登记测量采用手持GPS人工测量,按实测面积测算每亩成本为36.8元。本次试点登记测量采用无人机航拍,每亩成本大约31.7元。根据以上两种测量方法,登记成本都较高。以布海镇9个村为例,采用无人机航拍,全部完成确权登记需要工作经费380万元,如果大面积推广,工作经费是制约因素。本次试点工作经费,中央财政50万元,县级财政43万元,资金缺口287万元(包括1.航空影像,2.外业控制首级,3.DOM影像制作(包括相片控制,影像纠正,影像拼接等),4.外业调查界址点线的采集,5.建库:包括属性录入,软件开发及后期服务,6.成果输出:包括资料整理、耗材支出、各种文本打印等,7.登记发证,8.宣传培训、村组干部务工补贴,9.工作人员车费、伙食费,10.权属争议调查处理)。

(三)干部群众认识难

登记中发现,有部分村组干部及大多数群众对确权登记工作认识不清、理解不透,不少群众认为本次确权登记会跟1997年一样,对原有承包土地进行重新调整、重新组织发包,有地的怕少了、没地的盼分点,认识不到此次确权登记国家只是了解和掌握土地的实际情况,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不是重新调整发包。

三、有关试点工作的下步打算、方法和措施

下一步,德惠市要在前段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测量面积、分析数据、梳理问题、研究政策、稳步发证的工作程序,拓点扩面,扎实推进确权登记工作。

(一)总的原则

1.前提。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2.基础。以1997年二轮土地延包时签订的三十年承包合同、土地台账及土地承包相关原始资料为基础。

3.依据。以实际测量为依据,实事求是开展确权登记工作。

4.单位。以社、组为单位,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

(二)颁证方式

1.按实测面积确权登记颁证。这种方式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原来多占地的现象非常普遍,颁证后变成合法化,再次造成土地分配的不公平,大多数群众意见极大。二是二轮土地承包时应分未分的农户、少地的农户、新增人口,会强烈要求充分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由此会引发新的上访因素,引起社会不稳定。我们认为,按照实测面积确权登记颁证,就应该由省里出台政策,统一执行,加以推进。

2.按1997年二轮土地承包合同面积确权登记颁证。这种方式操作办法是:一是在实测的基础上,把实测面积和农户二轮土地承包面积登记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上。二是按照1997年二轮土地承包合同面积颁证。三是对实测后农户多出承包合同的耕种面积,不予颁证,继续由原农户经营。按照这种方式确权登记颁证,有以下三点好处:一是通过实测,解决了农户四至不清、面积不准、空间位置不明的问题。二是对农户的合同承包面积进行了确权登记颁证,充分赋予了农户承包耕地的合法财产权。三是符合大多数农民的意愿,不会动摇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关系的基础,有利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长久稳定,有利于社会安定。

(三)扩大试点的方法步骤

1.试点范围

2014年,在旱田和水田各一个乡(镇)开展试点,旱田为布海镇17个村除已确权登记9个村以外的8个村,水田区为松花江镇。

2.试点步骤

4月10日~5月10日,做好调查摸底、测量队伍建立等准备工作。

5月10日~6月20日,完成测量工作。

(四)组织领导

市里成立德惠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监察局、信访局、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民政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局、牧业局等部门和布海镇、松花江镇政府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局局长兼任。

(五)人员培训

省里要统一安排,对村民代表、原分地小组成员、社主任、村“三委”班子成员;县乡农经站业务人员;测量技术人员等进行培训。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对基层干部和群众开展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培训,对业务管理人员开展登记规则、档案管理、信息录入等业务培训,对测量公司技术人员开展地籍测量技术等技术培训。

(六)测量方式和测量队伍

测量方式为无人机航拍测量。上级部门要针对不同地区尽快确定一种操作方便、成本低廉、群众接受的登记方法。尽快建立和完善软件管理系统,包括基础数据、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权证管理、土地流转信息管理、土地仲裁信息管理、数据查询、汇总分析等。测量队伍为村民代表、原分地小组成员、社主任、村“三委”班子成员;县乡农经站业务人员;测量技术人员。

(七)配套政策

1.对德惠市出台的试点工作方案,省里要予以审批,以便我们便于操作。

2.省、市对共性问题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

3.对省、市出台的政策、措施都未涉及的问题,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协商解决。

(八)整体推进步骤

利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第一年调查摸底、实际测量面积、录入数据,第二年分析数据、研究措施、解决问题,第三年确权登记颁证。

(九)加大宣传力度

4.关于农村土地确权情况汇报 篇四

一、基本情况,XX村位于县城东南部,全村面积XX平方公里,耕地面积XXX亩,人均耕地面积XX亩,下辖XX个村民小组,XX户,总人口XX人,全村人均纯收入XX元。

二、XXX村土地承包确权工作开展情况

XXX村土地承包确权外业调查及制图等工作由XXX具体负责。该公司于XXXX年XX月进行了外业调查,经调查该村第二轮承包地块2389块,面积2352.93亩;调查承包户数633户,外业调查使用图件为2013年卫星遥感影像及地理国情普查资料,分辨率为0.5,精度小于2.5米。2015年11月航拍的最新影像成图,精度为0.2米,影像质检已经报送省地理信息中心等待质量鉴定。4月23日开始对XX村进行第一轮公示,第一轮公示主要工作,一是填写发包方调查表及收集村领导班子换届文件(一式三份);二是让承包方在公示图上确认地块及无异议后填写公示无异议声明书(一式三份)、承包方调查表(一式一份)、承包方委托他人的填写承包方代表委托书(一式三份),三是在地块图上按手印、图边签字并按手印拍照片,公示表上签字并按手印拍照片。四是承包方申请变更户主的,填写承包方代表变更申请书(一式一份),有村上领导审核后加盖村委会盖章作作为依据并同步变更图表一致,收集变更后的承包方身份证及户口簿等资料,更新该户的信息文件夹。五是对漏登、错登地块、合户的进行反复认定,经确认后在图上标注并对电子版同步变更,做到图、表、册一致。六是对新增加的承包方地块进行确认登记续大号、填表、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做到图上标注与电子版一致。七是对承包方不认可的地块取消编号,从地块调查表中划掉并改正错误地块及属性录入。

5.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汇报 篇五

一、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推进情况

去年12月,我市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体推进试点县(市)。截止8月末,全市 24个乡镇(街),45个先行试点村、258个非试点村已经按照方案要求基本完成了宣传发动、业务培训、档案清理、资料收集、入户调查及信息录入、矛盾排查梳理、清查实测等各项工作任务,累计实测耕地155.8万亩,实测结果比二轮延包面积增加63.8万亩,比国土二调面积减少28.6万亩,分别占二轮延包面积和国土二调面积的169.3%和84.4%。从9月初开始,45个先行试点村率先进入公示确认环节。目前,地块实测数据复核修正,实测结果与二轮延包地块面积、四至的增减变化对比分析,实测结果入户反馈确认等公示前准备工作已基本结束,已有24个试点村先行开展了公示确认。通过公示确认情况来看,得到了农户的普遍认可。在总结试点村经验的基础上,全市于9月25日全面启动了258个非试点村公示确认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预计全市45个试点村可在11月下旬完成公示确认工作,258个非试点在年底前基本完成公示确认工作,到5月,基本完成登记颁证工作。

二、开展确权登记工作的主要做法

1、强化领导,高位推进确权工作。市委、市政府对确权工作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市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市人大八届四次会议上都做出了明确的安排和部署。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农业、国土、财政等21个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局,具体负责确权登记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了政策与测绘指导、综合材料、信息录入审核、纪检监察、信访维稳、宣传报道及工作督查等7个工作组,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结合新农村建设包保,落实了市级领导包乡镇(街),部门主要领导包村责任制,并从包保部门抽调90名业务干部驻村包保。各乡镇(街)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村组成立了由村三委干部、参与二轮分地的党员、村民等组成的确权工作小组,使我市的土地确权工作形成了市、乡、村三级组织体系,为有序推进确权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组织保障。在土地确权工作的前期筹备和推进过程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11次召开专题会议,调度和听取土地确权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土地确权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提出具体要求,确保了我市土地确权工作顺利进行。与此同时,我市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3月18日,巴音朝鲁省长、隋忠诚副省长带领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到我市调研指导确权登记工作,并与镇村干部、农户代表进行了座谈。隋忠诚副省长先后2次专题听取我市确权登记工作进展情况;省农委领导也先后多次到我市调研指导确权登记工作,并派出督查指导组常驻我市具体指导工作。

2、深入调研,科学制定实施方案。试点工作筹备期间,为尽快制定出切实可行、全面完整、科学准确、具有可操作性的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全体市级领导分别带领包保部门深入到包保的乡镇,走进村屯和农户家中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广泛听取乡村干部和广大农户对确权登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累计召开各层面座谈会60余次,发放调查问卷1500多份,梳理汇总共性问题20项,个性问题44项。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依据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和《吉林省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按照试点先行,总结经验、整体推进的思路,研究制定了我市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新合镇为整体推进试点镇,其他乡镇分别选择1-2个村为试点村(共计45个)先行开展确权工作,在总结试点村经验的基础上,整体推进非试点村的确权工作。今年2月20日召开了由全体市级领导、各乡镇街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303个村支部书记、实测小组成员参加的动员大会,市委庞庆波书记亲自做了动员讲话,标志着我市确权登记工作正式启动。

3、强化宣传,狠抓政策业务培训。为尽快消除广大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对确权登记工作的担心和疑虑,营造家喻户晓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我们通过广播电视、宣传车、宣传单、横幅、简报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宣传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全市累计发放《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9万份、光碟400张、出动宣传车45台,印制横幅标语3500余条,编发工作简报14期,聘请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赵虎博士围绕土地确权操作规程,对市级领导、包保部门领导、业务干部、各乡镇领导干部、村支部书记等1000余人进行了专题培训;市农经局逐乡镇街对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站所工作人员、村三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开展业务培训和考试,累计培训24期、2900多人;在此基础上,市确权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对乡镇(街)的72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培训、笔试和面试;为做好确权登记中的维稳工作,市确权办还会同市政法委对公、检、法、司、信访以及乡镇诉求服务中心等政法系统干部530人进行政策培训和考试。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开展各类培训36期,培训人员4900余人次。通过宣传培训,使广大干部熟练掌握了开展确权登记的相关政策法规及工作程序,让广大农户充分认识和深刻领会开展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主动积极支持、参与和配合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为圆满完成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4、规范程序,精心组织权属调查。一是在4月8日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具有甲级资质的北京世纪国源测绘公司为测绘单位,采用较为先进的GPS-RTK技术开展实测,实测精度达到正负5厘米。二是在开展入户调查和地块实测工作中,通过召开专题培训会和现场跟踪指导的方式,细化落实每个环节的操作方法和步骤,坚决杜绝跑粗、走过场、暗箱操作等现象发生。比如:入户调查中,我们要求入户调查人员必须由乡、村、组三级干部组成,调查结果必须以组为单位,召集全组村民或村民代表逐户公开宣读,包保干部全程监督,无异议后张榜公示7天。通过严把程序,做到了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公示后群众认可。在地块实测工作中,先后采取了召开试点村实测现场会、组织村民提前钉桩指界,外出误工等不能现场指界的,由农户签署授权委托书,整个实测过程中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先测旱田、后测水田等措施,既保证了实测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又保证了实测工作的规范化、公开化。三是针对因家庭承包地连片整理集约经营后,打破了原有田梗边界,无法找到原地块标识,以及家庭承包地内有塌陷地的,不能按户实测确认的问题,我们采取先测大块,然后根据二轮延包情况,通过室内作业反推还原农户承包面积、四至、空间位置的方法确权到户。

5、全面复核,做细公示准备工作。从6月中旬开始,在新合镇黑山、双胜等6个村先行开展了地块实测数据复核工作。由农经站牵头,组织村干部和实测小组,按照测绘公司绘制的实测地块分布图,逐地块核对户名、地块名、实测面积、二轮延包面积和四至变化等,重点复核是否存在误测、漏测、少测、重复测和相关信息标注不正确等问题;逐户逐地块排查人地矛盾,比较每个地块实测数据与二轮延包合同面积四至的增减变化,找出多地或少地原因,研究化解各类人地矛盾的办法,最后变上访为下访,将实测结果和实测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与农户见面,取得承包地块农户的认可,把各类问题解决在公示确认工作之前。目前,45个试点村的实测数据复核工作已基本结束,正在开展公示确认工作。

三、下步工作安排

1、继续扎实稳妥推进土地确权工作。一是扎实做好45个试点村数据复核、勘误修正工作,在11月中旬前先行完成45个试点村,1.52万户的二轮面积与实测面积、确权到户面积的两次公示确认,确保在年底前确权颁证到户。二是整体启动258个非试点村地块实测数据复核修正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258个非试点村,8.11万户的两次公示确认工作,205月底前全市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进一步明确和把握工作重点。目前我市正在开展的实测数据复核修正、二轮面积与实测面积公示确认、确权到户地块面积公示确认是整个确权登记工作的核心环节,能否取得农户的普遍认可,关系到整个确权登记工作的成败和全市的农村社会稳定。首先,要继续加强对各乡镇(街)土地确权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把握政策,规范每一个操作程序,避免跑粗、走过场等现象发生。第二,结合我市具体工作实际,有选择性地学习和借鉴江西、山东、安徽和四川等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在确保全市农村社会稳定的大前提下,坚持“因村制宜,因组施策”的工作思路,紧紧抓住村民小组这个基本单元,严格把握程序,将确权的主阵地放在村民小组这个平台上,把确权登记的自主权交到村民自己手里。第三,积极化解确权登记工作中的突出矛盾,针对在确权登记工作中发现的“多地、少地”、“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宅基地与承包地面积挂钩”等比较突出的矛盾问题,我们将在严格把握程序的基础上,采取“不提倡、不宣传、不鼓励、不制止”的工作办法,允许农民根据本集体经济组织绝大多数成员的意愿进行适当微调,然后再进行确权登记,矛盾不解决的暂缓确权登记。

3、全力确保社会稳定。土地确权工作最重要的就是稳定,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市乡村三级诉求网络作用,通过全面了解农民群众的思想动态,及时掌握确权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运用各种方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做到“小事不出村、一般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市”,不出现大规模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工作目标,确保全市土地确权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四、几点意见和建议

1、共有人问题。初步统计,我市现有890户农户家庭存在二轮延包时的家庭成员即共有人已经全部死亡,土地由其下一代实际耕种,土地应当确权给谁难以界定的问题。如直接确给其下一代,则意味着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与现行土地承包法相违背;如收归集体,则会导致其下一代无地可种,也将引发新的矛盾。建议省里对此类问题给予政策明确。

2、二轮延包后整户消亡的土地如何处理。通过调查摸底,全市共有474户整户消亡的承包家庭。从我们掌握的相关政策法规看,目前尚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针对这类问题进行明确规定,因此造成基层在实际操作中比较难以把握,特别是在答复农户提出的此类问题时拿不出具体的法规政策文件依据和条款,建议省确权办协调有关部门直接给予政策明确。

3、关于二轮延包耕地与宅基地捆绑挂钩的问题。初步统计,我市共涉及3499户承包家庭,在二轮延包分地时,本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户的宅基地和耕地进行了统一丈量,对宅基地面积超过平均标准的农户,在该户应分承包地中进行了减除;对宅基地面积不足平均标准的,对应在其应分承包地中进行了增补。由此引发本次确权工作中,在国土部门没有先行开展宅基地确权的前提下,农业部门如何对农户包含在宅基地当中的承包地进行实测和确权的问题。建议解决思路如下:一是对于二轮延包耕地与宅基地捆绑挂底数清晰、农户认可的村组,由国土、建设、村组工作人员和农户共同指界,直接进行实测划定;对于捆绑挂钩底数不清晰的,综合利用耕地实测结果和其他参考资料计算出捆绑面积并取得农户认可后,由国土、建设、村组工作人员和农户共同指界进行实测划定;三是对于国土部门已经先行完成宅基地实测和确权的村组,直接利用国土部门的测绘成果进行确权。

4、关于本次颁证是否两证分离的问题。通过调查走访,征求基层意见看,农民特别是种粮大户认可两证分离的颁证模式,基层干部对此持观望态度,担心两证分离后不利于管理,建议省确权办尽快进行政策明确,并对证书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统一,以利于试点县市提前谋划设计和印刷权证工本。

6.乡镇土地确权工作总结 篇六

湖阳镇位于当涂县东南面,东临石臼湖,西临运粮河,南与高淳县接壤,单镇独圩,全镇辖六个村,三个居委会,共38个村民小组,人口2、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6万人,6700余户,耕地面积3、9万亩,分老圩、新圩、大白宕三大块。截止目前,有1个村基本完成摸底调查工作,其他5个村预计于7月30日前全部完成摸底调查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我镇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际于5月底全面展开,5月29日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并组织了村“两委”和村民组长业务培训,6月1日六个村同步展开摸底调查工作。在前阶段工作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

(一)成立组织领导。镇成立由书记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农经、建设办等8个部门负责人和6个村党总支书记为组员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印发了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6名党政领导带12名机关干部包村指导,并下设专门办公室具体业务指导。各村成立相应组织,村“两委”包村民组,村民组长带1-2名人员开展具体工作。期间,镇在召开有关工作会议时,要求各村汇报进度,协调矛盾,提出要求。

(二)突出思想发动。镇召开党政领导、包村干部、村“两委”人员参加的动员部署会,各村召开村“两委”和村民组长会议进行再发动。制作15条宣传标语,悬挂于重要路口和人员居住密集区,各村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内张贴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相关资料宣传,印制“致广大农民朋友一封信”发到每家每户,利用镇村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农户来镇和村办事等时机,广泛宣传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政策规定,调动广大农户主动参与、全力配合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消除推倒重来、重新分地等模糊认识。

(三)以村组为主。工作过程中,我们牢牢把握“县指导、镇负责、村为主”原则,注重发挥村民组长作用。村民组长与相关人员走到每户家庭,按照“保证质量、确保进度”要求,力争将人口信息、土地信息摸全、查准。同时村组成立老党员、村民代表参加的“议事会”,收集遇到的困难问题,分析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在不违反政策、规定前提下,实行一对一的矛盾化解。

(四)严格监督,加强检查。为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确权工作,镇上指定专人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阶段工作的进度收集、汇总上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典型等。同时,不定期走访各村进行实地查验,及时了解掌握确权工作进展情况,对确权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及时落实相关人员进行调处和化解。

三、工作中的矛盾问题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农民群众关注程度高,现实工作中我们也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全镇各村工作推进程度不均衡。有个别村积极性不高,导致工作推进缓慢。

(二)二轮承包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问题。解决的方法:确权登记颁证应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规定,对测绘多出的土地,按照同增同减的原则确权到户。

(三)原“两田制”的4个村的农户集体流转给村组的`土地,四至不明确的问题。解决的方法:对流转的土地四至不清的,可采取确地确股,暂不确定承包地的四至,待摸底完成后村委会将这部分土地面积统计上报县确权办,由县向上级部门请示后再统一口径。

(四)在自家承包地建房的问题。解决的方法:自行在承包地上进行建房或建设其他实施的,已改变了原承包地的农业用途和现状,应不予确权登记。

(五)承包人已去世其子女要求分户分地确权的问题。解决的方法:1、先由承包户出示“关于××户要求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户的协议”,协议上要写明原承包地有多少、因什么原因分户、分户后的面积各为多少以及四至,最后分户代表都要签字;2、协议报给村委会后,村委会对乡镇、村以及原承包户的二轮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要收回并变更,变更后再填写摸底表。

(六)承包地被征用,农户没有“要钱要地”的问题。解决的方法:调查摸底时先按照原承包关系登记确权,在“备注栏”内说明。

(七)委托别人申请签字的问题。我镇在外务工人员较多,摸底、申请时少数农户不能到场而只能委托亲属等代为指界签字,可能事后对认定结果有争议。解决的方法:坚持“群众协商、干部协调、部门协作”,分别做好工作组村干部与承包户电话联系、现场指界、公示后无异议确认三个时段的在场人公证记录。

(八)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给家庭人口信息的(身份证、户口本)收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四、下步工作打算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正式迈向“深水区”。目前我们完成的只是摸底调查等基础性工作,下步将进入现场指界、确权颁证等关键阶段,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督促工作进度慢的村克服困难,加快“确权摸底表”和“确权申请书”进度,确保在测绘公司到来之前完成。

(二)做好摸底数据的汇总以及人口信息的收集,确保质量。

(三)继续收集和梳理各村遇到的问题和难题,向上级部门请示,统一答复口径。

7.土地确权工作进展情况 篇七

一、坚持试点先行,实施以点带面。为了做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兰西县在2014年选择榆林镇和北安乡的两个村,作为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的试点村。通过试点,探索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组织推进、工作方式、工作流程、风险防控、技术培训、测量手段等做法,摸清了试点村资产资源底数,建立完善了农户信息档案,清查找出了新增地源,培养了业务骨干。在试点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县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方案,为全面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大投入力度,做到保障有力。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吸纳所有涉及部门参加的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内设业务指导、质量监督、情况综合、信访维稳等4个工作组,并把该项工作作为全县“1号工程”,研究制定了一整套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在资金投入上,县财政筹措资金200多万元,保证工作需要。同时,组织包括525名驻村干部、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乡镇干部、村“三职”干部、村民组长、“五老”(老村支书、老村长、老会计、老党员、老屯长)人员共1800多名,投入确权工作。

三、把握关键环节,严格程序标准。主要把握了八个关键环节:一是调查摸底。深入村屯,采取进村查账、入户到地、实地摸排的办法,全面摸清底数。二是组织培训。全县巡回培训283场次,累计培训4380人次。三是权属界定。以二轮土地承包台账、合同为基础,对土地现状、发包、承包等信息进行收集、归纳、整理、核对,明确互相间权属、界限、基本农田信息、农户基本信息等。四是测绘公司招标。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15家有测绘经验的公司和1家数据库软件公司。五是现场指界。以找到人、找准人、指准界为标准,杜绝“以图定界”、“以面积定界”、“以台账定界”现象。六是现场打点。要求测绘公司每100米就要穿垄打点,拐点处必须打点,见地见洼必须打点,在“弓”字形敞口处根据距离和形状打点。七是底图绘制。每个测量小组完成界址点测量后,当天必须绘制成调查草图,然后结合国土二调数据及航拍图,把调查草图制成工作底图。八是信息核对。实测底图与农户承包台账、经营权证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将相关数据交由村确权工作小组审核。同时,对人口等基本信息进行核对,确保信息无误。

四、突出重点难点,确保平稳推进。突出搞好宣传发动,印发《致农民一封公开信》9.5万份,《宣传手册》、《问题解答手册》6000份,做到家喻户晓,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突出土地权属界定,遵循农村土地政策,准确还原历史信息,保证林地、水面、草原等各宗地的性质、用途及权属;突出地块精确测量,利用现代地理信息技术,运用先进测量方法,精准确定土地面积、位置、形状和空间分布; 突出政策宣传口径,涉及农村土地确权的政策规定,县乡村三级政策宣传口径一致,避免政出多门、相互矛盾。针对可能出现的信访问题,制定相应预案,对群众的答复坚持合法性、一致性,确保农村确权工作稳定推进。

(黑龙江省绥化市农委经管站邹纯富供稿)

责任编辑:欣文

8.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计划 篇八

一.准备调查工作之前。

1.确定参加工作的人员,进行合理分配小组。

2.确定参加工作地点和所需要确权的大概范围,收集该地区的相关资料影像图片等。

3.对工作量及金费进行分配和预算。

二.调查的前期准备。

1.确定工作地点后,安排好时间,填写(附录1)暨地籍调查出席指界通知书并进行该通知书存根(附录2),如调查区域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调查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指界委托书暨(附录1,3)填写完整并进行通知书的发送。约定好权利人准备好地籍权属材料进行现场指界。2.准备好调查相关表格,调查底图,仪器,工具等。

三.现场调查核实。

1.由调查人员根据收集来的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核实土地权利人的名称,宗地界线,界址边长,土地的用途,面积,共有权等内容,并进行填写(附录7)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在外业过程中可只填写权属单位全称,并记录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基本信息。若双方对界线无争议,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若在调查过程中双方对界线存在争议还需填写(附录8)暨权属界线争议原有书并有双方带边签字盖章。

2.调查过程中如指界通知书发出后,代表人违约缺席指界,应依照《云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P25(8)项进行处理,之后还有填写(附录4)违约指界通知书,并进行(附录5)对通知书存根。3.调查结束后,回到室内进行外业调查表格在整理。

四.内业处理。

1.将外业调查过程的界址和范围在图上标定出来进行绘制。

2.将外业过程中所填写的表格整理并依据调查结果将表暨(附录7.8)土地权属协议书,权属界线及拐点位置说明:起点、拐点、终点的位置说明应准确且走向。说明要详细;拐点描述时均按顺时针方向描述,不能对宗地拐点有漏点或多点描述的情况。若双方有争议须在“拐点及权属界线真实位置说明”一栏中详细描述双方对争议界线的主张。界线所在图幅一栏中要有相应的图幅名及图幅号。宗地编号一栏中填写本段涉及的宗地号。3.整理填写表格统计后填写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调查表暨(附录9)。4.绘制宗地图,并在所填表格上附图。

五.编制整理数据库。六.登记发证。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使用权----工作计划

一.准备调查工作之前。

1.确定参加工作的人员,进行合理分配小组。

2.确定参加工作地点和所需要确权的大概范围,收集该地区的相关资料影像图片等。

3.对工作量及金费进行分配和预算。

4.整理之前对所有权的调查资料,合理安排工作。

二.调查的前期准备。

1.确定工作地点后,安排好时间,填写(附录1)暨地籍调查出席指界通知书并进行该通知书存根(附录2),如调查区域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调查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指界委托书暨(附录1,3)填写完整并进行通知书的发送。约定好权利人准备好地籍权属材料进行现场指界。2.准备好调查相关表格,调查底图,仪器,工具等。3.收集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文件,材料。

三.现场调查核实。

1.在完成权属界线调查,签订了权属界线协议书的基础上对农村集体土地试用权进行调查。作业人员到现在根据收集来的使用权证明文件和材料,依据权利人指界进行对建设面积,土地用途,土地利用率等相关权属试用性质的调查,并填写地籍调查表暨(附录10)。

2.在调查过程中工作人员针对土地利用面积使用测距仪,皮尺进行地籍测量,并对土地的用途,试用性质等进行调查。调查农村宅基地时绘制详细草图,包括界址点的位置,界址线的连接关系,界址点间距,宗地四至,用途,地籍号宗地内构筑物等情况。以确定宗地与宗地之间的详细位置关系。3.调查过程中如指界通知书发出后,代表人违约缺席指界,应依照《云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P25(8)项进行处理,之后还有填写(附录4)违约指界通知书,并进行(附录5)对通知书存根。4.调查结束后,回到室内进行外业调查表格在整理。

四.内业处理。

1.将外业调查过程的界址和范围在图上标定出来进行绘制。

2. 整理外业资料,详细填写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利人名称,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土地权属性质,行政代码,土地用途,使用权面积)宗地四至是反映本宗地与相邻宗地间相关关系的重要内容,需完整填写。3. 宗地图的绘制。在外业宗地草图的基础上进行计算机转绘。4.绘制宗地图,并在所填表格上附图。

五.编制整理数据库。六.登记发证。

备注:

1.现在确权需要提前做好工作计划并与村民小组组长沟通,让村民小组提前通知确权农户(发放指界通知)做好工作前准备。2.在确权过程中应该与村民做好沟通工作,并做到:看清(看图纸:图纸要与实地相符,看清皮尺读数以及身旁地物注意安全),问清(问清权属界线,四至界线),量精(在量取两点之间距离时必须做到准确无误)。

9.土地确权工作进展情况 篇九

(2012年9月24日)

同志们:

经市政府研究,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推进会,目的就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快推进全市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全市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刚才,巴局长通报了全市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工作进展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性。

土地是民生之本,也是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和载体。近年来,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管理工作,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搞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去年6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

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今年3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今年年底全面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同时完成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量的25%,并规定:“凡是到2012年底未按时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市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何书记亲自批示:“这是一件大好事,一定要抓紧落实。请市政府进行专门研究,并督促各旗县区加快工作进程。”

集体土地确权工作是一件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实事,通过这次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一是可以全面查清农村牧区土地所有权状况及各类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来源、位置、界限、面积等,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关系,为土地征收补偿、房屋拆迁安置、宅基地复垦整理、集体土地流转等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和保障。二是可以全面摸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的布局、规模,有利于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三是可以有效解决农村牧区集体土地权属纠纷,依法确认农牧民土地权利,将农牧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强化农牧民土地物权意识,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所以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

性,要把加快推进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作为维护农民权益,加强耕地保护,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的重要举措,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全市的总体部署上来,按照《巴彦淖尔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外业调查、内业发证处理指导意见》扎实开展工作,深入清理整顿农村土地市场秩序,规范土地管理,同心协力,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二、把握重点,全面推进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农村牧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主要包含三个方面内容:一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是宅基地使用权;三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做好“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必须要准确把握政策,依法依规,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一是要严格登记发证工作程序。要加强对人员的技术培训,充分发挥镇、村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好登记资料的确认、审核和上传工作,严格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审批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严禁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违规用地合法化,严禁以各种名义扣留、延缓发证,损害群众合法利益。

二是积极做好纠纷化解工作。集体土地确权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会触及到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村民之间、村嘎查之间、乡镇苏木之间、旗县区之间乃至旗县区和农垦系

统之间存在利益博弈,土地确权过程中有的地方会把农村牧区土改以后数十年累积的矛盾暴露出来,不确权相安无事,一确权矛盾就激化,工作推进的难度也比较大。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积极配合国土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有效化解争议,妥善解决土地权属争议问题,要及时调处,在调解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方面,旗县区政府和乡镇苏木一定要发挥作用,对于无任何理由拒不签字或借确权提出无理要求的村干部,在讲清政策的同时,要采取必要措施。一时难以解决的争议,可以暂时搁置,非必要不裁决,尽量避免出现上访或诉讼事件,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为确权创造条件。

三是切实保障经费,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合理预算工作经费,各旗县区政府要及时安排落实经费,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将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工作经费足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工作开展;各分管领导要向主要领导汇报工作,得到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争取将2013年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自治区下发的工作补助经费要及时足额拨付国土资源部门,不得挪用,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领导,确保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年底前必须全面完成,这是自治区下达的硬任务,如果完不成将直接影响到今

后土地项目的审批。目前,我市集体土地所有权外业调查工作基本完成,内业处理工作仅完成一半,宅基地使用权发证和集体建设用地应发证仅完成目标任务的70%左右。11月中旬国家和自治区就要安排部署2012的土地变更调查和遥感监测工作,从今天算起,只不到两个月的时间。现已进入关键时期,特别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加强对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切实发挥领导小组的指挥协调作用,对于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出台统一的解决办法,对于个性问题要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议定。各成员单位一定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要有大局意识,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化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周密部署,明确职责分工。旗县区政府要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加强督导;乡镇苏木政府要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在组织协调基层组织方面发挥作用;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各旗县区农村牧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协调落实工作经费。农牧业部门负责协助明确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

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关系,提供确认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政策和资料,结合农村牧区“三资清理”工作,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民政、水利、交通、林业、农垦等部门也要做好配合工作。

(三)加强宣传工作,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要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方针政策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特别是要向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牧民宣传,真正做到国家的方针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加快推进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的支持、帮助和主动参与。

同志们,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既是工作任务,也是惠民工程,事关广大农牧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村牧区的社会稳定和谐,我们必须认清形势深刻领会完成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作用,站在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弘扬“总干”精神,迎难而上,切实转变观念,转变作风,在完善措施,狠抓落实上下功夫,确保顺利完成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10.土地确权工作进展情况 篇十

关键词:确权登记;实施方案

1、引言

所谓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就是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和发证工作(以下简称“三权发证”)。这是为了全面厘清农村权利关系而确立的政策法规,法规的确立有助于为我国农村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三权发证工作概况

(1)三权发证工作目标

三权发证工作的开展,有着多方面的实践意义。工作目标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内容:一,依据《地籍调查规程》要求,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原则,依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以现有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对于农村土地资源的属性进行彻查,并且将其纳入到地籍调查体系中去,这是发证工作的主要依据;二,建立健全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将集体所有土地,集体建设用地,农民宅基地,基础地理,影像图和土地登记发证数据纳入其中,形成现代化的农村地籍数据体系;三,遵守国家相关发证工作规定,明确农村范围内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并同步开展地上房屋及其设施的调查工作基本要求。在此过程中以维护农民权益和尊重事实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2)三权发证工作原则

从本质上来讲,三权发证工作是一项系统化的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影响方方面面,应该秉持以下几方面的原则:一,标准化原则,也就是说数据信息应该在统一标准基础上形成数据库,为城乡一体化建设提供基础;二,准确性原则,也就是说数据信息应该保证是与实际情况相互吻合的,因为数据信息关系到农户的切身利益,不能因为发证数据的失误对农户利益造成负面影响;三,协调性原则,也就是说国土资源信息化的过程中,应该实现硬件、软件、数据库、应用系统的统一性,土地使用权和房屋(附属设施)地上数据的关联性,使得各数据彼此之间可以很好地兼容,有着比较理想的协调性最佳;四,阶段性原则,三权发证工作的执行涉及面比较广泛,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因素,各个阶段的目的不同,工作重点也有所不同,应该在不同阶段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三权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从三权发证工作的特点出发,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等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工作,我们可以将其分为多个阶段:政策制定、方案出台、宣传发动、经费落实、资料收集、地籍测量、权属调查、内业上图、数据汇总、数据库建设、公示公告、形成确权发证成果、成果应用等阶段。主要工作流程如图:

在不同阶段我们需要处理工作对象是不同的,需要注意的环节也是不一样的,因此我们应该以国家政策和发证标准为依据,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具体来讲,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三权发证工作的准备阶段

中央出台三权发证工作政策法规,往往需要地方基层行政单位积极响应,依据实际国土资源信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保证如实地将上级的工作任务执行到位。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进行探析:一,深入学习中央关于三权发证工作的文件精神,为开展各项工作打下基础;二,健全三权发证工作组织体系,保证各项工作都有人去落实;三,搜集整理资料信息,一般采用最新航摄影像1:5000或1:2000正射影像图作为开展三权发证工作的外业调查底图资料。四,明确各个部门,各个行政机关的权责,成立协调机构负责整个发证工作的方案制定,基层行政单位负责执行具体的发证工作。

(2)三权发证工作的宣传阶段

三权发证工作的执行需要在前期做好一系列的宣传工作,以保证全面提高登记发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对此,我们应该积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积极召开县域专题会议,以保证各个环节都可以切实地将工作执行到位;二,积极通过各种手段,发布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公告,及时地传播到负责单位,社区范围内;三,基层单位应该积极强化宣传工作,使广大农民朋友积极参与到三权发证工作过程中去;四,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三权发证工作的社会氛围。

(3)三权发证工作的执行阶段

三权发证工作的执行阶段,是一项关键的环节。在此过程中,主要采取先行试点,探索方法,总结经驗,并遵守先易后难,有重点,有步骤的去执行。对于那些历史遗留的问题,应该积极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题研究方案,从实际出发,保证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此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坚持尊重历史、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客观事实,这“三尊重”原则,保证权属依据信息的准确性,符合要求,公示无异,将其落到实处;二,对于发证过程中的难题,应该积极组织专家小组,依据基本政策要求,稳妥地开展发证工作,避免其对于发证工作进度造成负面影响,更不能引发社会矛盾;三,严格做好执行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保证质量。

(4)三权发证工作的验收阶段

三权发证工作的开展过程,牵涉到农户的根本利益,在三权发证工作验收的过程中,同样需要注意很多细节,以保证做到做实做好。一,依据实际情况,做好基层补差补缺工作;二,各个基层领导小组应该建立有效的验收组织体系,对于三权发证工作的执行成果进行验收;三,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验收规范,规避发证工作出现缺陷,以保证发证工作质量和效益;四,积极建立有效的资料验收程序,保证依照具体规定,做好资料整理工作,在此基础上积极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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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三权发证工作方案实施策略

就我院承担过此项工作的执行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下列问题:一,执行主体工作重要性认识不清;二,组织领导能力不佳,农民配合程度差;三,经费保证体系不全,财政拨付滞后的僵局;四,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影响工作推进。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去进行改善和调整。

(1)树立正确的三权工作观念

主要途径有:一,深入学习中央和省级单位文件精神,将其作为开展三权发证工作的依据;二,积极将三权发证工作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尤其是在农村社会范围内,使得其深入理解三权发证工作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地方领导应该高度重视三权发证工作的开展,将其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健全组织体系,制定监督政策,强化调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必须有足够的经费保障,树立正确的三权发证工作的观念。

(2)加大三权发证工作的投入

三权发证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权属利益,常遇矛盾纠纷也是政策障碍,我们应该积极预见县域财政的实际情况,其主要涉及到的内容有:住宅基地丈量工作,绘图工作,权属调查工作,证书表格印制工作,业务培训工作,工作复杂程度,数据库建设工作要统筹兼顾,预算合理,使用得当。

(3)树立三权发证的法治观念

三权发证工作的开展应该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一,积极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开展宣传工作,使得行为主体意识到三权发证工作需要在法制的环境下进行,避免出现暗箱操作的情况;二,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于违背要求的行为进行核实,发证工作必经依法依规,界址清晰,面积准确,四方认可,公示无异议的秩序下进行。

5、结束语

综上所述,三权发证工作的实施涉及面广,需要我们从多个角度去进行探析。对于行政部门来讲,秉持上级文件精神,切实的将各项工作执行到位;对于公众来讲,积极了解三权发证工作的重要性,参与到三权发证工作实施中去。我相信,随着工作中实践经验的积累,三权发证工作质量和效益将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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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流程图 篇十一

1.收集资料

收集二轮承包台账、户籍、行政区代码以及行政界线、1:2000数字正射影像数据、基础测绘成果、基本农田范围线、地力登记划分成果、国有用地红线、林权界线等资料。

2.摸底调查

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摸底调查,发放并填写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等,收集核实二轮承包农户户籍、二轮承包台账等信息,并逐户签字认可。

3.制作底图

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以1:2000数字正射影像图作为调查地块、获取电子图斑的基础数据,并添加标注。以图形纹理的形势勾绘农户承包地的权属边界,制作打印工作地图。

4.外业调查

由镇、村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农户承包地指界小组,与承包户主或代理人现场共同指界确认承包户所属地块,并由调绘人员标注上图,填写承包地块调查表。

5.内业处理

对外业调查数据及图件进行检查后,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制作地块分布图(确认图)、农户承包地块空间方位示意图等图件资料以及公示结果归户表、登记簿、合同等资料。

6.张榜公示

集体经济组在地块分布图(公示图)、公示表上加盖公章,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在公示期间,发包方和承包方提出异议的,镇、村工作人员与调查人员应及时核实、修正,并再次进行公示。

7.签印确认

公示无异议的,由发包方、承包方(代表)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和地块分布图(确认图)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手印确认。

8.审核颁证

12.土地确权工作进展情况 篇十二

宣 传 手 册

◆为什么要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答: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目的是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解决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不清的问题,防止和减少土地权属纠纷,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管理制度,改善农村和农业发展环境,强化耕地保护机制,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推动我省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全面到位。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什么意义? 答: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加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设,依法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维护农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是切实落实土地基本国策和党的农村政策,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农村改革实施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一项重要举措。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答: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目标是:在全面查清每宗集体土地权属、界址、面积和利用状况等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全省城乡一体化地籍调查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改变农村土地管理基础薄弱的状况,夯实管理和改革的基础,为逐步建立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严格规范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提供依据。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包括哪些范围?

答: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得用地。

农村范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要一并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农村地籍调查。农村地籍调查是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延伸和细化,也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与规范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应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其变更调查成果为依据结合大比例尺地籍调查加速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应采用不小于1:1000比例尺调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应采用1:5000比例尺调查。

各地应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依据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因地制宜地选取调查方法,查清每一宗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形成完善的地籍调查成果,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提供依据;并及时进行变更调查和变更登记,保护地籍调查成果的现势性。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尊重农村集体土地“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历史现状,按照“主体平等”的原则,确定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依法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的原则,对农村公益事业、公共设施、乡镇企业及其他集体建设用地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及其登记发证面积。

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同地籍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在应用信息化技术加快确权登记发证的同时,实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土地登记资料网络汇交、动态管理、网上查询,提高地籍管理和社会化服务水平。

◆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哪些工作内容? 答:准备工作; 组织宣传和培训工作;

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及确权登记发证、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及确权登记发证;

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农村地籍调查及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质量抽查、核查及验收; 农村地籍调查及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汇交和上报; 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总结和表彰。◆权利人申请确权登记应提供哪此资料?

答:土地申请者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必须提交下列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村民小组、村、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证明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个人身份证明;土地权属来源证明、乡(镇)人民政府需出具《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来源证明书》;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格身份证明。

◆各级职责及权利人义务 县级:

制定县级实施方案,做好农村地籍调查及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准备工作,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开展县级农村地籍调查及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负责县级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负责辖区内土地权属争议调处;

指导乡(镇)开展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

组织对农村地籍调查及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自检及初检; 负责县级农村地籍调查及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上报。乡(镇)级:

组织乡(镇)、村、组干部参与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负责辖区内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土地权属争议调处;

负责组织协调村、组有关人员参加权属界线调查的现场指界、确认;

配合调查队伍开展农村地籍调查。村级职责:

组织村小组干部参与集体土地确权工作,做好土地权属调查指界工作;

协助好本村内各村民小组之间的权属纠纷调解工作; 配合调查队伍开展农村地籍调查。组级职责:

参与并出席村民小组之间集体土地确权工作和土地权属界线现场指界工作,提供相关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资料;

协助好本村民小组内的土地权属纠纷调解工作;

负责收集本村民小组各农民人口信息,提供各户宅基地情况; 配合调查队伍开展农村地籍调查。农民建房户:

主要义务是积极配合好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属调查、界址确认工作。◆ 有关政策规定

确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则,按照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类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凡是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存在的,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发证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对于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不存在、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的,应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对这部分土地承认现状,明确由村农民集体所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应依法确认给乡(镇)农民集体。

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由其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依法申请登记并持有土地权利证书。对于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可以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登记、保管土地权利证书。

涉及依法“合村并组”的,“合村并组”后土地所有权主体保持不变的,所有权仍然确权给原农民集体;“合村并组”后土地

所有权主体发生变化、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的,履行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的法定程序后,按照变化后的主体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并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证书上备注各原农民集体的土地面积。

涉及依法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的,原则上应维持原有土地权属不变;依法调整土地的,按照调整协议确定集体土地权利归属,并依法及时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对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不登记发证。调查统计时在新建单位名称后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

在土地登记簿的“权利人”和土地证书的“土地所有权人”一栏,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按“хх组(村、乡)农民集体”填写。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其面积超过各地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

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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