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审核准备

2024-06-21

监督审核准备(精选12篇)

1.监督审核准备 篇一

APS审核需要准备的材料列表与APS材料有关问题

一般国内申请人需要递交如下申请材料一套:

1.银行汇款收据的复印件

2.审核申请表(填写完整并贴上近期2寸证件照片)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护照,也需提供护照复印件)

4.小学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无需公证)

5.初中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无需公证)

6.高中毕业证书的翻译公证件

7.高考成绩证明(即大学录取花名册)的翻译公证件

8.大学在读证明的翻译公证件

大学在读证明必须注明:通过何种形式被大学录取,大学的院、系名称,所学专业,学号,学制,学习起止时间,已读完的学期数,是否有退学休学情况。并由教务处或者档案室等学籍管理部门盖章,只有系级盖章无效。

9.大学毕业证书的翻译公证件(毕业生提供)

如本科毕业生而未获得学位证书,需提供高校出具的未获得学位的说明,请提供原件。

10.学士学位证书的翻译公证件(毕业生提供)

11.大学成绩单的翻译公证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大学成绩单必须包括大学期间所有学习过的课程成绩,需要分学期开具,并由教务处或档案室等学籍管理部门盖章,只有系级盖章无效。

12.德语和/或英语学时证明复印件,或申请人自学德/英语的学时数说明(无需公证)

13.其他更高一级的学历材料翻译公证书(如有请提供)

以上材料可以邮寄或到审核部递交,邮寄地址参见审核部地址。

2.监督审核准备 篇二

关键词: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监督

为了做好质量监督工作,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质量管理体系运的重要性和有效性, 针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重点和特点, 下大力气做好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监督工作。

1 注重监督的全面性

注重监督的全面性, 要使质量监督覆盖质量管理体系的各个过程。过程方法模式是质量管理体系新的模式, 受到世界各国质量管理学术界和企业界的充分肯定。按照这一理论, 质量管理体系是一个由若干个过程构成的大过程, 构成质量管理体系的各个过程又可分别分解为若干子过程。这些过程都对产品质量的形成发挥着影响, 其中任何一个过程出现异常, 都有可能产生不合格晶。因此, 要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所有过程都实施监督, 促使每一过程都能正常运行。

注重监督的全面性, 要在产品的整个寿命周期内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监督。质量管理体系在产品的全寿命周期都起着保证产品质量的作用, 在产品研制、生产、使用的任何一个阶段, 质量管理体系发生问题, 都会影响产品质量: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或运行不正常, 在研制阶段, 就会影响设计质量甚至造成研制失败;在生产阶段, 就会造成不合格品的产生, 影响产品质量的正常形成;在使用阶段, 就会影响产品充分发挥使用效能。因此, 质量监督人员应始终注重对承制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监督, 使这项工作贯穿于产品整个寿命周期。注重监督的全面性, 要对承制单位质量管理的各项职能性工作实施全面监督。要对质量管理的计划工作实施监督, 促使承制单位的各项质量管理工作高效、有序、协调地开展。

2 注重监督的系统性

质量管理体系的各个过程, 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各个过程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 往往一个过程的输出, 就是另一个过程的输入。质量监督人员在质量管理体系监督中, 必须确立系统观念, 运用系统方法, 既注意各个过程的相对独立, 又要把握各个过程的相互联系;既注意各个过程的特殊性, 又要把握各个过程的共性特点;既要注重对具体过程的监督, 又要从总体上把握质量管理体系的状况。

在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中, 应注意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实施全面监督, 是为了避免质量监督人员的监督出现盲区、死角。但是, 由于质量监督人员力量有限, 不可能对所有工作都实施深入地监督。因此, 在全面监督的基础上, 应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质量监督中的重点, 应是监督那些对产品质量有着至关重要作用的关键过程和存在着薄弱环节的薄弱过程。对那些既关键、又薄弱的过程, 更应列为重点。对列为重点的过程, 应采取具体措施, 增大监督的力度, 例如, 增加监督的频次和增加检查的内容等。

在质量管理体系监督中, 要注意把握好体系建立与运行中的质量监督的关系。这两项工作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健全完善的体系, 是体系正常运行的基础, 而体系在运行中又通过持续改进不断完善。在体系建立中, 质量监督人员不能因工作难度大, 而放宽对承制单位的要求, 给今后的体系运行带来隐患;在体系运行中, 质量监督人员不能因为体系已经通过认证或认定, 而放松监督工作, 致使体系变形走样或落伍。

质量监督人员的质量管理体系监督, 必须与过程监督相结合。体系监督和过程监督构成了质量监督人员的全部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监督人员要看到这两项工作的区别, 更要看到它们的联系。做好体系监督工作, 就能为过程监督提供一个良好的基础, 而过程监督是体系监督的延续、扩展和深化。质量监督人员在体系监督中, 要细致地做好体系建立和完善的监督工作, 为开展过程监督打好基础;要充分利用过程监督的信息, 作为评价体系运行是否有效的重要证据;在确定体系监督的重点时, 要与确定过程监督的重点相结合, 使重点监督工作具有系统性;对整个质量监督工作要实施系统管理, 系统考虑人员力量分配和工作安排, 避免顾此失彼。

质量监督人员在质量管理体系监督的各项工作中, 必须运用系统理论和方法。在评价体系的有效性时, 必须以现场检查结果和产品质量为主要依据;在审查程序文件时, 必须考虑文件是否符合实际, 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在处理不符合项时, 必须考虑其对过程控制及产品质量的影响。

3 注重监督的有效性

承制单位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目的之一, 就是提高质量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因此, 质量监督人员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监督, 必须把落脚点放在促使承制单位提高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上。质量监督人员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工作是否有效, 是通过承制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来反映的, 是通过产品质量是否优良来证明的。质量监督人员必须把质量管理体系是否适宜、有效, 产品质量是否优良, 作为评判质量监督人员质量管理体系监督工作有效性的标准。

注重监督的有效性, 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的监督和纠正偏差工作中, 质量监督人员必须要求承制单位密切结合使用方要求的实际, 结合产品的实际, 结合承制单位管理的实际, 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要注意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具有适宜性, 防止建体系时搞形式走过场;体系通过认证或认定后松劲泄气。

注重监督的有效性, 必须注重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体系建立的过程, 就是一个改进的过程。因为体系不是凭空构造出来的, 是在承制单位原有的管理工作基础上改进、发展而来的。体系的实施过程, 更是一个改进的过程。既要对体系的不健全之处进行完善, 又要不断改进创新, 不断增强质量保证能力。质量监督人员应注重体系的持续改进工作, 特别重视承制单位采取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和过程改进工作, 不断解决体系存在的和潜在的问题。通过促使承制单位不断改进, 切实增强质量保证能力, 从而确保产品的质量。

3.监督审核准备 篇三

关键词:消防给水系统 监督 审核 验收 维护

中图分类号:TU99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9(b)-0182-01

根据相关火灾数据调查结果显示,90%的火灾现场能够成功扑救,是因为火灾现场的消防给水系统完整,消防设施完善,水量和水压都得到了充足的保证。在火灾扑救失败的案例中,超过80%的火灾现场没有完善的消防给水系统,造成火场出现失控现象,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影响。所以说,对消防给水系统进行严密的监督、审核、验收和监察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1 消防水源的勘察

在实际的消防检查工作中,要严格对建筑物周围的水源进行现场勘察工作,确定水源的有效利用率。监督检查工作中的领导人员往往会忽视此项工作,没有采取相关的措施确定建筑物内外的消防给水总水量,不能确保在发生火灾的时候,能够及时提供水源,这样将会导致建筑物室外的消火栓无法确定和设置,留下严重的火灾隐患。根据《建筑物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法律条例的规定,建筑物的体积不超过1500 m3的时候,室外的消火栓用水量应该达到10 L/s的计量。若是在建工程尚未安装消防给水系统,或未在天然水源的保护范围之内,就应该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在建筑物室外设置一个固定的消防栓,来确保建筑物环境的安全。

在没有天然水源和市政管网设施的地区,要设置相应的消防给水池,在审核验收的环节一定要对水源情况、储存水量进行严密掌控。有市政管网设施的地区,要注意监督检查水管网的压力、管径和管网环装,对消火栓的数量和位置进行确定和记录。没有市政管网设施的地区,要及时查清天然水源的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利用方案,为工程图纸的审核提供可靠的依据。所有的监督审核工作中,相关人员要认真仔细的对室外给水总设计图进行认真地校对和检查,做好相应的室外验收工作,还要及时检验设备的泄水口和栓体本身的标准和质量是否与总设计图的安装指示相符,这样可以有效的防止寒冷地区的消防给水设施出现冻裂等不利现象。

2 给水管网进水口水表的验收审核

在对进水口的水表进行审查工作时,要注意统计消防用水量,如果不对此项数据进行有效的统计和记录,就会出现消防给水流量的流失,造成安全隐患。例如,某建筑物设置有10个室内的消防栓和1个室外的消防栓,设置有水泵接合器械,出口水管网的管径符合相关要求,并且建设审查的档案及资料齐全。但是在选择水表时仅设置了DN40水表,检验验收的时候发现水量和水压都不能达到要求,在这种情况若是发生火灾,投入的所有消防设施都不能有效的发挥作用,不能及时的遏制火灾蔓延,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按照《建筑物设计防火规范》中的要求,在对给水管网进水口水表的验收检查中,应该充分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生产生活用水量较大,消防用水流量较小时,进水管水表要结合考虑消防用水流量,这要求将选用水表时的消防用水流量一起统计到用水总流量当中,不会影响水表计量准确度。

第二,在生产生活用水量较小,消防用水流量较大时,就要按照用水总流量进行选表工作,这时的水表计量准确度会发生偏差,往往不能得到自来水公司的认可。可以采取的方式是将生产生活用水管网独立出来,设置单独的消防用水管网,就可以避免用水量统计的偏差和麻烦。

第三,生产生活用水管网和消防用水管网进行合并运用时,应该在用水水表井处设置安装旁通管,在发生火灾的状态下及时打开旁通管上面的快速开启阀,便可以快速的满足消防用水需求。这种消防设施的水表井处应该设有清晰明显的标志,建筑设施内部的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该对此设备的操作应用熟悉的掌握。

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末端试水装置的验收审核

末端试水装置能够有效的检验系统的启动程度,启动和报警之后的特性参数能够组成联动的控制装置。根据《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中的规定,为了检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可靠性能,检测系统能否有效的在不利条件下正常启动报警功能,就要求在每一个报警阀的不利点设置一个末端试水装置。很多建筑物在使用和建筑过程中,末端试水装置完全不符合要求,没法确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性能。

4 消防水泵试验与验收检查工具的校对审查工作

在进行消防给水系统的验收检查环节中,通过会用到泄压装置,根据相关法律条例的规定,消防水泵的供水管网上安装的检查和试验用的试水阀和压力表可以直接接入到消防水池内。放水阀是消防给水系统当中一个重要的细节,对其设计和施工的消防监督工作应当被引起重视。对于消防水泵没有安装泄压装置的给水系统,应当责令让其进行及时改正,在任何一项工程验收检查中都应该注意泄压装置的安装情况,才能保证消防水泵能够正常运行。

5 消防给水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建筑物的相关管理和工作人员要依据相关的要求和规定,认真的学习《建筑物消防给水系统及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要依照明确的规范定期开展巡查工作,实行每日巡查、每月巡查的做法,及时对各种设施进行单项检查,还要进行每年度的联动检查,填写相关记录表。消防监督审核人员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对验收审核工作进行细致的检查,要对各个单位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进行及时的督促,才能确保建筑物内外的消防给水系统正常的运行,为人们生产生活的环境安全提供有效的保证。

6 结语

综上所述,在实际的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监督审核验收检查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但是通过相关人员进行规范标准的防护措施,对各类消防设施进行及时的整改和维护,能够充分为生存环境提供安全性,保证人们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張明岩.城市消防规划中给水规划的探讨[C]//第十届中国科协年会论文集(一).2008.

[2]党咏强,余流涛.消防给水系统在高层设计中的问题探讨[C]//土木建筑学术文库(第12卷).2009.

[3]卢洪伟.浅谈无预定项目厂房的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监督难点[C]//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创新型国家—— 2006中国科协年会论文集(下册).2006.

[4]陈其响.浅谈当前灭火救援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C]//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创新型国家—— 2006中国科协年会论文集(下册).2006.

4.监督审核准备 篇四

答:在了解需要哪些资料之前,你必须要了解组织申请认证的基本步骤。现在,ISO14001 新版国际标准已经在去年9月份发布。对于众多初次申请认证的组织来说,了解认证的步骤及环节非常重要。

首先,你得选择一家机构,并提交申请。申请认证的组织首先要综合考虑各认证机构的权威性、信誉和费用等方面的因素,尤其要核实机构的认证资质及范围,然后选择合适的认证机构,与其取得联系,提出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申请。认证机构在接到申请方的正式申请书之后,将对申请方的申请文件进行初步的审查,如果符合申请要求,与其签订管理体系审核/注册合同,确定受理其申请。

其次,对申请组织进行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在整个认证过程中,这是非常关键的环节。认证机构正式受理申请方的申请之后,迅速组成一个审核小组,并任命一个审核组长,审核组中至少有一名具有该审核范围专业项目种类的专业审核人员或技术专家,协助审核组进行审核工作。

审核工作大致分为3步:

1、文件审核对申请方提交的准备文件进行详细的审查,通常说的文审,也是实施现场审核基础工作。申请方需要编写好其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在审核过程中,若发现申请方的EMS手册不符合要求,则由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直至符合要求。认证机构对这些文件进行认真审核之后,如果认为合格,就准备进入现场审核阶段。

2、现场审核在完成对申请方的文件审查和预审基础上,审核组长要制定一个审核计划,告知申请方并征求申请方的意见,申请方接到审核计划之后,如果对审核计划的某些条款或安排有不同意见,立即通知审核组长或认证机构,并在现场审核前解决好这些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之后,审核组正式实施现场审核,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对申请方进行现场实地考察,验证EMS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一系列文件的实际执行情况,从而来评价该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判别申请方建立的环境管理体系和ISO14001标准是否相符合。在实施现场审核过程中,审核小组每天都要进行内部讨论,由审核组长主持,全体审核员参加,对本次审核的结构进行全面的评定,确定现场审核中发现的哪些不符合情况需写成不符合项报告及其严重程度。

3、跟踪审核申请方。按照审核计划与认证机构商定时间纠正发现的不符合项,纠正措施完成之后递交认证机构。认证机构收到材料后,组织原来的审核小组的成员对纠正措施的效果进行跟踪审核。如果审核结果表明被审核方报来的材料详细确实,则可以进入注册阶段的工作。

第三,报批并颁发证书。根据注册材料上报清单的要求,审核组长对上报材料进行整理并填写注册推荐表,该表上交认证机构进行复审,如果合格,认证机构将编制并发放证书,将该申请方列入获证目录,申请方可以通过各种媒介来宣传,并可以在产品上加贴注册标识。

最后,监督检查及复审。换证在证书有效期限内,认证机构对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该环境管理体系符合ISO14001标准要求,并能够切实、有效地运行。证书有效期满后,或者企业的认证范围、模式、机构名称等发生重大变化后,该认证机构受理企业的换证申请,以保证企业不断改进和完善其环境管理体系。

了解完审核的基本步骤,再来看看所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是证明强制性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性的文件

1、环评及批复

2、排污监测报告(要有资质的)

3、“三同时”验收报告(必要时)

4、排污许可证

5、消防验收报告

6、危险废弃物处理合同及转移联单(切不可省,主要是5联单,平时的废弃物处理也要有记录,包括灯管、碳粉、废油、废纸、废铁等)

二是证明体系符合性的文件

7、环境因素清单、重大环境因素清单

8、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9、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监控记录

10、适用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法律法规清单要包含企业所有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是电子企业注意欧盟ROHS和中国ROHS,还有就要把所以法律法规更新到最新版本,如果当地有相关规定,请收集。)

11、体系监控记录(平时的5S或者7S检查记录)

12、法律法规/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估

13、环境培训计划(包括关键岗位的培训计划)

14、应急设施档案/清单

15、应急设施检查记录

16、应急演习计划/报告

17、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强制性检验报告(叉车、行车、电梯、空压机、储气罐及压力表/安全阀、架空索道、锅炉及压力表/安全阀、压力管道、其他压力容器等)

18、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叉车、电梯、行车、储气罐等)

19、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或其复印件 20、内审、管理评审相关记录。

21、测量设备的校验

5.监督审核准备 篇五

20年有效期(正本只有银行需要用)2 企业验资报告及其相关附件 企业提供

找财务要,提前几天申请 3 关于公司法人代表变更的董事会决议 企业提供

找财务要 4 公司变更申请表及批复 公司增资

更名原材料企业提供

找财务要 5 税务登记证(地税)企业提供

国税地税(北京地区都是一本)6 税务登记证(国税)企业提供 7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提供

4年的有效期 8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若有需企业提供 9 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若有需企业提供 企业负责人学历、学位、职称、任职证明、业绩、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咨询公司协助准备财务负责人学历、学位、职称、任职证明、业绩、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咨询公司协助准备

高学历

职称初级以上 技术负责人学历、学位、职称、任职证明、业绩、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咨询公司协助准备

高学历

职称初级以上 硕士学历以上人员的学历、学位证明 咨询公司协助准备 14 所有员工

毕业证书原件、劳动合同 咨询公司协助准备 所有人员社保证明复印件

北京社保证明打印需间隔2月才能打印 16 项目经理证书(5个人)咨询公司协助准备 17 高级项目经理1人的资质证书 咨询公司协助准备

(项目经理申请1高5中,每年年审,年审的时候中高级4个或4个以上就可以)18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若有需企业提供(原有7个,后还续继续申请办理)19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若有需企业提供(有了软件著作登记证书才可以办理19、20项)20 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若有需企业提供 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经国家认可委认可的认证中心)必须含有系统集成和软件设计 企业提供

包含:认证合同、认证范围、内审记录、最后一次认证资料。22 当前有效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 企业提供 23 CMM证书 若有需企业提供 2014培训计划、客户满意调查 咨询公司协助准备 25 企业近三年审计报告原件12 13 三年 企业提供

找会计要 26 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 27 会计师资质证明复印件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 28 信用等级证明文件 咨询公司协助准备

29完税证明(税务部门开具、前三年完税证明必须按年开)咨询公司协助准备 按年开 系统集成申请表中 合同汇总表页填写的全部集成合同的原件及验收报告.总额不低于4500万,其中软件费用合计不少于1350万,即30%.相对应的发票

。咨询公司协助企业完成,需企业技术人员配合完成

五个典型项目文档(主要包括:项目合同、项目方案建议书、设备清单及报价 施工方案 要求说明书、设计说明书、测试报告、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验收报告与用户使用报告、中标通知书、相对应的发票等)咨询公司协助企业完成,需企业技术人员配合完成 32前20个合同的发票,(一般准备)33在建项目的合同+设备清单

34办公场所的合同

必须是以公司名义签的

35、全部设备台账

服务器设备台账清单:设备名称、数量表8里面的

36、PPT讲述

6.如何监督审核工程资料 篇六

什么是工程资料?

工程资料是工程建设过程中从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立项、征地、测量、勘察、设计的开工前准备阶段到开工后监理、施工及竣工验收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信息的记录。按建设程序划分为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五部分。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是工程开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资料。

监理资料是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

施工资料是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

竣工图是工程竣工后,能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注意:工程变更内容较少时可直接在原图上修改,修改后即可作为竣工图,如果变更内容超过该图1/3以上则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竣工验收文件是建设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由上可知,工程资料是工程建设全过程,由参建各方形成的资料,而施工资料则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施工阶段由施工单位一方形成的资料。

如何监督审核工程资料。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执法机构,具体实施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站的第一责任是监督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工程资料是反映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可以说,工程资料满足标准要求,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就规范,特别是建设工程前期准备阶段的资料尤为重要。为此,当我们接受一项监督工程,第一次去施工现场时,就必须对参建各方已介入工程的行为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设计文件与工程合同的规定进行审核。首先是建设单位的行为,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它的质量行为,是监督工作的重点,也是保证质量的前提。例如:是否取得工程建设规划、施工许可证,施工图是否经过审查、批准,参建各方资质、资格是否符合工程标准要求,合同是否均已签订等等。其次是监理单位行为,监理单位是工程监督方的辅助力量,也是监督的主要对象。在工程开工前,应审核监理项目部是否成立,人员是否到位,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是否已编制、审批,如有分包单位,对其分包资质、范围是否核查,实验室是否审查等。再次是施工单位行为,施工单位是工程建设的直接者,其行为对工程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工程开工前应审核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是否到位,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编制与审批,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是否完成,如有分包单位,对其资质和管理情况是否审查等。

2、建设工程的特点是工期长、体量大,给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监督审核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经常出现监督人员一到现场,就马不停蹄,既要开会、又要审核资料、又要填写表格,还要查看工程实体,程序多、时间紧,有时连喝水的时间都没有,其结果是工程问题多、工作质量低,表态发言心中无数、底气不足。经过反思初步想法是,工程资料的审核是工程监督工作的一部分,应该把工程资料的审核与工程实体的检查同步进行,工程实体达到一定的形象进度,就因审核相应的工程资料,填写应填写的表格,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记录在案。以此类推,形成一次次的循环。这样就可把集中在监督验收会上的工作量分解到每一次的监督过程中。在结构和竣工验收时,只需审核汇总和综合部分的资料即可,即减轻了验收时的紧张与忙乱,又可将资料中存在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掌握了工程的实际情况,做到了心中有数,提高了工程验收的一次性合格率。

3、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大家对工程质量越来越重视,工程资料是反映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近几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虽然进行了强化管理。但是仍存在不规范、不标准的现象。为此,监督站在监督审核工程资料时应该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审核工程资料。特别对工程资料中存在的通病,需要重点审查。当前,工程资料中存在的通病有以下几点:

(1)、单位工程划分不标准。例如1:两栋宿舍楼工程,中间有一个连廊,施工单位将该工程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例如2:工程下部是裙楼,上部是三个塔楼,施工单位也将该项目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由此可知,例1是两栋宿舍楼,它既具有独立的施工条件又能形成独立的使用功能,所以应该划分为两个单位工程。例2是一栋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群楼和三栋塔楼均能形成独立的使用功能,所以应该划分为四个子单位工程。还有一种情况是大家经常遇到的,一栋综合楼,下部是商场,上部是商住,下部施工完了,并能形成独立的使用功能,上部正在施工。或者,上部已施工完,并能形成独立的使用功能,但下部未施工完,建设单位申请对已完部分进行竣工验收,根据上述统一标准的规定,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应该同意该工程竣工验收,因为它是一个子单位工程。单位工程划分不标准、分部、分项工程乃至检验批划分都不标准,工程质量评定也无法标准。所以要重视单位工程的划分。

(2)、各种资料表格表头、表尾填写、签字不统一、不规范。例如:工程名称栏,一栋单位工程资料中有的是两个名称、有的是三个名称,(质量评定资料部分填写综合楼,隐蔽工程验收资料部分填写商住楼,监理资料部分填写综合住宅楼),随心所欲,五花八门。建设单位名称栏也是如此,开工时是一个单位名称,竣工备案时又是一个单位名称,造成工程申办、备案名称不一致,资料无法归档。签字栏更随意,合同签订是张三,资料签字是李四,备案负责人又是王麻子。

《XXX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定》规定:工程名称栏,填写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批准的规划许可证、设计施工图文件工程名称表述一致的全称,即批准项目名称的全称。建设单位栏应填写合同文件中甲方的全称,与合同签章上的单位名称相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栏,应填写合同书上签字人或签字以文字形式委托的代表——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单位和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与此一致。勘察、设计单位及签字人栏填写应与上述相仿。监理单位栏填写单位全程,应与合同或协议书中的名称一致。总监理工程师栏应是合同或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监理负责人,也可以是监理单位以文字形式明确的项目监理负责人,必须由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单位和单位负责人也应与此一致。施工单位栏填写施工合同中签章单位的全称,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栏与合同中明确的一致,其它同上。

表头部分内容可统一打印、填写,不需具体人员签名,只是明确了负责人的地位。表尾的签字栏,应在做出检查、评定、验收的记录和结论后,由本人亲自签署的实名和日期。

资料填记人员在所有填记纪录的“资料员”处,经本人签字后,加盖省建设厅统一核发的红色印迹的资料员印章。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在所有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师)签字处,同时加盖统一核发的蓝色印迹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印章。其他注册资格人员,统一核发了印章的,也应在本人签字处加盖印章,覆盖签字。

(3)、表格中楼层填写不准确,概念模糊。例如:六跃七层,六层局部七层,与六层、七层混淆(六跃七层、六层局部七层混填成六层或七层)。六跃七层是七层无楼梯踏步,不能上人,楼内不设电梯、消防设施。六层局部七层是七层有楼梯踏步,可以上人,楼内应设电梯、消防设施。不同的层数设计标准不一样,一旦误填,既造成工程项目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不相符合,又造成提高或降低工程标准。因此应引起重视。

(4)、单位(子单位)工程预验收与验收混淆,造成资料编写、整理不规范。如施工单位竣工报告预验收后编写,监理单位的质量评估报告,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竣工验收后编写等等。

预验收的程序是:单位(子单位)工程按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施工完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报告》和《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相应的资料报项目监理部,申请工程竣工预验收。监理部对上述资料审查,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部人员与设计、施工、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预验收。工程预验收通过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设计编写《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制定竣工验收方案,验收组成员组成。工程预验收完成。

验收程序:建设单位持“竣工验收方案、验收组人员名单和工程竣工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等资料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监督站审查同意后,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参加,监督站监督)。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编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在15个工作日内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有关资料到备案机关办理“竣工工程备案“手续。

(5)、建设工程参建五方报告内容编写不规范。有的工程参建方报告内容只有两行字,有的三行字,甚至有的只有四个字“同意验收”或“符合要求”。《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对建设工程参建五方编写的报告给出了明确的定义。《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规定了统一表样。这里就不再重复了。

7.监督审核准备 篇七

1 对象与方法

1. 1审核对象青岛市海水淡化工程。审核范围主要包括: 水源选址、工艺流程、涉水产品、各工艺单元投加药剂等是否符合有关卫生要求〔2〕。

1. 2 审核方法

1. 2. 1 收集相关资料从水源选址、建设规模、总平面布置和工艺流程等多方面收集海水淡化项目的技术资料, 进行工艺工程分析, 开展项目卫生学调查。确定出厂水取样点及水质分析项目, 进行现场采样。现场调查结束后, 立即将现场采取的水样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3〕。

1.2.1.1水源选址与自然条件海水淡化厂取水泵站位于厂区以南约1.3 km, 碱厂海水湖北侧, 水源来自胶州湾海域, 取水方式为海床式取水, 取水量为25.8~26.2万m3/d。海水输水管道由取水泵站 (PS2) 向东铺设至规划安顺路, 之后沿规划安顺路东侧车行道向北铺设, 距离道路中心线6 m, 至海水淡化厂西侧区域后, 穿过青岛碱业地块进入厂区。

1.2.1.2工艺流程取水管道进海长度约为1.8km, 取水口位于0 m等深线以下。海水进入海水湖后经取水泵站 (PS2) 加压后, 沿规划安顺路铺设的DN1300输水管道被送至厂区进行处理。取水泵站前设两道进水廊道, 每个廊道上都设置一个细格栅, 去除直径>5 mm的悬浮物质。

具体流程为: 取水系统→前过滤系统→微滤/超滤系统→超滤水储罐→一级反渗透系统→二级反渗透系统→后处理工艺。其中的预处理工艺流程如图1 所示。

1. 2. 1. 3 卫生清洗消毒设施超滤工艺单膜堆需要定期清洗, 反渗透的化学清洗和冲洗系统共设清洗和冲洗膜筒, 分2 个阶段清洗: 一阶段同时清洗膜筒数量10 个, 单位膜筒容积200 L, 最小清洗压力6bar, 清洗泵使用量2 台, 备用泵数量1 台, 单泵流量40 m3/ h; 二阶段同时清洗膜筒数量5 个, 单位膜筒容积200 L, 清洗泵使用量1 台, 备用泵数量2 台, 单泵流量40 m3/ h。全工艺中水质消毒药剂均采用次氯酸钠〔4〕。

1. 2. 2 综合分析结果根据水质监测结果, 综合现场调查和工艺流程情况, 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和掌握的相关专业知识, 对照相关的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等, 对海水淡化项目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

2 结果

2.1水源卫生防护本项目水源选址位于胶州湾内海域, 据湾口大约为20 km, 其北侧1.3 km处为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口。该污水处理厂排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5〕, 在正常情况下不会直接影响南侧海水淡化水源水质;但若排水不达标或事故情况下, 可能会对海水淡化水源水质造成不良影响。

2.2水厂选址与布局本项目所在地全年主导风向为南南东, 化学品罐区位于本项目的西南侧, 位于全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可能会对项目产生一定影响。

2. 3 工程卫生学该工程针对水源水为海水的特征, 采取了预处理 ( 前过滤工艺、微滤/超滤工艺) 、脱盐 ( 一级反渗透膜系统、二级反渗透膜系统) 和后处理工艺, 通过对原水水质的连续性中试实验分析, 计算工艺设计参数, 使出水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GBT 5749 - 2006) 的要求, 水处理工艺流程合理〔6 - 7〕。

3 讨论

3. 1 分析

3. 1. 1水源水的质量监测水源水是整个项目的源头和关键, 也是容易被忽视的一个方面。水源水的质量与预处理, 能否实现取水口的标准化, 直接关系到海水淡化项目的出厂水水质。

3. 1. 2 水质的日常检验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GB 5749 - 2006) 要求, 对淡化出水涉及的全部指标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均合格, 故该水作为生活饮用水是合理的〔8〕。但供水是一项长期持续性的工作, 短期的检测结果无法确定水质的安全性, 工艺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水源水质变化、膜元件损坏及运行故障等因素, 从而影响水质的稳定性, 淡化厂更应注重后期运营的跟踪检测, 按要求开展日常监测, 以保障居民的健康饮水。

3. 1. 3反渗透膜装置可靠性运营反渗透膜是海水淡化项目中的核心装置, 膜元件的完整性是保证出水水质能达到生产要求的重要因素〔9〕。由于反渗透膜元件是非常精密的产品, 且很容易遭受机械性损坏, 例如启动和停机时, 高压泵迅速升压和卸压过程会产生巨大的剪断应力造成RO膜元件机械性破损事故; 急停车时, 原水流量、浓水流量发生急剧变化会发生水锤以及真空现象, 造成膜片表面的剥离。而膜件损坏的直接后果即为供水遭受污染, 影响厂区对市政管网的正常供水。

因此在日常运行管理工作中, 为保证反渗透膜系统能够长期稳定运行, 除应严格控制反渗透工艺进水水质之外, 要加强对运行、检修相关人员的理论与操作技能的培训考核; 严格按照生产设计要求对反渗透膜件进行定期化学清洗及维护保养, 延长膜的使用寿命, 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保证水厂的安全供水。

3. 1. 4应急预案的建立健全海水淡化运营方必须具备完善的预警机制, 管网系统必须具备快速应急处理机制及相关措施, 切实保障城市供水系统的水质安全。应根据淡化水生产工艺的特性, 建立各项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明确职责, 对可预测的情况, 应做好预防应急工作。

3. 2 建议

3. 2. 1预防性卫生监督要提前介入海水淡化项目多为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 预防性卫生监督难以做到全程监督。为有效开展工作, 卫生监督部门应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 使政府重视此项工作, 并及时了解有关招商信息, 本着服务的理念, 主动开展监督, 提前介入, 及时发现问题, 减少各种卫生安全隐患。

3. 2. 2 加强项目跟踪监督将海水作为水源水, 目前没有明确的卫生标准, 为了保证水源水质满足海水淡化工艺设计要求, 在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的过程中, 应当注意项目是否对取水处海水水质进行跟踪检测, 是否落实好各项卫生防护措施, 保障出厂水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3. 2. 3法律法规亟待完善此次海水淡化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核要点探讨, 是青岛市海水淡化项目技术层面的首次探讨, 为以后海水淡化项目卫生规范的完善提供了材料依据和技术参考。但目前我国尚未制定针对海水淡化项目的卫生规范, 海水淡化项目缺乏系统的卫生监督法律规范, 海水淡化的相关卫生监督工作也缺乏相应的依据, 导致审查工作没有具体标准, 可操作性不强。海水淡化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核工作的持续开展仍需要完善系统的法律法规支持。

摘要:目的 从技术审查层面探讨青岛市海水淡化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的审核要点, 为将来海水淡化项目卫生规范的完善提供材料依据和技术参考。方法 收集相关技术资料, 综合工程分析, 开展卫生学调查。根据调查分析结果, 对照有关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做出项目评价, 提炼青岛市海水淡化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核要点。结果水源水的质量与预处理、水质的日常监测、反渗透膜系统的稳定运行以及应急预案的建立健全是影响水质安全的重要因素。结论 建议从水源选址、平面布局、工艺流程以及卫生防护措施等方面开展卫生审查, 明确关键技术要点, 为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工作的不断完善、全面推进提供技术支持。

关键词:海水淡化,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核要点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 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S].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T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6.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6.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CJ/T 206-2005城市供水水质标准[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5.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GB 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S].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4.

[6]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 17051-1997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1997.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T 17218-1998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2998.

[8]姜忠义, 王晓进, 郑岩, 等.长海县大长山岛海水淡化厂工程卫生学评价报告[J].环境与健康杂志, 2001, 18 (6) :345-346.

8.监督审核准备 篇八

清算审核应当准备的资料

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及清算工作中的实际需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纳税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清算申报表:

1、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一式两份);

2、土地增值税清算附表(一式两份):(1)清算项目销售收入汇总表;(2)扣除项目汇总申报表;

(3)清算项目成本费用明细申报表;

(4)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明细申报表;

(5)前期工程费明细申报表;

(6)建筑安装工程费明细申报表;

(7)基础设施费明细申报表;

(8)公共配套设施费明细申报表;

(9)开发间接费用明细申报表;

(10)利息支出明细申报表。

(11)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明细申报表(12)与收入相关的面积明细申报表

二、清算基本材料:

(1)土地增值税清算书面申请。(应清算的情况)(2)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主要内容应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用地、开发、销售、关联方交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3)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销售明细表、预售许可证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预售帐款总账复印件、成本归集表、土地成本分摊计算表、税金统计表、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相应项目记账凭证的,纳税人还应提供记账凭证复印件。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完税凭证,包括:已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预征的土地增值税等。

三、清算相关资料

(1)开发项目立项批复文件、规划申请、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图纸;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工程施工图批准书;

(5)工程概况及备案意见,如竣工备案表(符合清算规程可清算第一规定的项目提供);

(6)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房屋分户面积对照表;

(7)房地产购销合同统计表(经房管局实测的项目取实际测量面积);

(8)普通住宅的确认方法;

(9)单位和个人拆迁合同、拆迁名单、支付给被拆迁人的凭证;

(10)利息支付的凭据及贷款合同;

(11)代收费用的金额和证明材料;

(12)自用房、人防设施、车库、其他配套设施的相关证明资料;

(13)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必须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并将工作底稿附列报送;

(14)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的的其他资料。

9.监督审核准备 篇九

ISO9000认证后不进行监督审核的后果

企业通过ISO9000认证以后,每年都要进行一次监督审核,如果不进行监督审核,企业所获得的证书就不能正常使用,在国家认监委的网站上会处于暂停状态,企业如果用到该证书的时候会受到影响。

企业审核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超过以后半年内可以在原认证机构申请恢复状态,但是如果恢复的话,ISO9001标准中的所有条款都要进行审核,跟初审没什么区别。如果企业超过了半年,企业在任何一个认证机构都不允许做ISO9000认证,只有等证书暂停一年以上才能重新做认证。

10.监督审核准备 篇十

行政处罚预先法律审核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促进行政处罚合法、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7号)、《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5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行政处罚案件预先法律审核,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按照一般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决定之前,由该机关的法制机构(未设法制机构的为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未经法律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决定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

第三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按照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在调查终结,提出合议意见之日,将案件材料和相关材料向本部门法制机构提交。

依照简易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可不经法制机构审核,应当由案件主办人负责审核,但在送达处罚决定书后,应抄送本部门法制机构备案或者向法制机构提交《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

第四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法制机构在收到行政处罚案件和相关材料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后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日。

第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法制机构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查清;

(二)违法行为是否超过追责时效;

(三)本机关对该案是否具有管辖权;

(四)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材料是否齐全;

(五)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六)行政处罚是否适当;

(七)程序是否合法;

(八)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第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法制机构审核行政处罚案件,以书面审核为主。必要时可以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听取陈述申辩,还可以会同办案机构深入调查取证。

第七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法制机构对案件进行审核后,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书面意见或建议:

(一)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的,提出同意的意见;

(二)对违法行为不能成立的,提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建议,或者建议办案机构撤销案件;

(三)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建议补充调查,并将案卷材料退回;

(四)对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的,提出修正意见;

(五)对程序违法的,提出纠正意见;

(六)对超出本部门管辖范围的,提出移送意见;

(七)对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提出不予处罚意见;

(八)对重大、复杂案件,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的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的案件,建议本机关负责人集体研究决定;

(九)对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提出移送司法机关的建议。

第八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法制机构审核完毕,应当制作《行政处罚案件法律审核意见书》一式二份,一份留存归档,一份连同案卷材料退回办案机构。

第九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办案机构收到法制机构的《行政处罚案件法律审核意见书》后,应当及时研究,对合法、合理的意见应当采纳。

第十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办案机构对法制机构的审核意见或建议有异议的,可以提请法制机构复核;法制机构对疑难、争议问题,应当向政府法制机构或者有关监督机关咨询。

第十一条行政处罚案件经法律审核、本机关领导批准后,由办案机构制作、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第十二条 行政处罚案件需要举行听证的,按照《行政处罚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办案人员、审核人员、执法机关负责人的错案责任依照下列规定划分:

(一)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构成错案的,追究主办人和执法人员的责任。

(二)经审核、批准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由于案件承办人的过错导致审核人、批准人失误发生错案的,追究承办人的责任;由于审核人的过错导致批准人失误发生错案的,追究审核人的责任;由于批准人的过错发生错案的,追究批准人的责任;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均有过错发生的错案,同时追究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的责任。

(三)经集体讨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发生错案的,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负主要责任,主张错误意见的其他人员负次要责任,主张正确意见的人员不负责任。

(四)因非法干预导致错案发生的,追究干预者的责任。

第十四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办案机构或者其人员不按本制度报送案件进行审核,审批人未经法律审核程序予以审批,致使案件处理错误的,由办案人和审批人共同承担执法过错责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11.监督审核准备 篇十一

市规发〔2011〕461号

发布时间:2011-05-13 【字体:大 中 小】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于8月至9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11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同时,为确保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质量,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结合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所有在建工程质量检查。

为做好以上工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质办函〔2011〕222号)、《关于贯彻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10〕15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其中住宅工程主要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

(二)检查内容: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及其执业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抗震设防的勘察设计质量,以及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

二、工作要求和安排

(一)根据本次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因住房城乡建设部尚未下发检查用表,因此,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结合检查内容和参考2009年检查用表及我市公共建筑节能强制性条文检查表(详见附件),认真开展质量自查工作,形成完整的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分为单位整体自查报告和项目自查报告两部分,主要内容为:

1.单位整体自查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清单;在建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总体情况(在建住宅工程单列章节表述);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单位内部质量管理情况;工程地基基础及结构主体质量控制情况;建筑节能标准贯彻执行情况等。

2.勘察设计单位的项目自查报告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参加在建工程项目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情况;设计变更、技术洽商通知情况;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现场技术服务情况。

3.施工图审查单位的自查报告还应包括:是否超越认定的审查范围;有无错审、漏审的情况、审查的在建保障房项目设计审查质量情况。

勘察设计单位形成单位整体自查报告并将每个在建工程项目形成独立的项目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准确详实。

(二)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单位要有1名主管领导负责,并安排专人做好检查的具体准备工作,并于2011年5月30日前将单位主管领导及联系人名单、移动电话与自查报告一并报送至市规划委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

(三)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工作要求,各勘察设计单位要准备好本单位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纸及各专业计算书、计算表和设计变更、洽商等有关材料,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准备好有关项目的审查资料。上述材料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送达,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现延误或报送文件不全的情况。相关勘察设计人员(勘察、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专业)及施工图审查人员应及时到场,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确保本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顺利进行。

三、专项检查工作

市规划委在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将于6月初随机抽取部分工程项目,对承担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开展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单位资质情况、执业人员资格情况、单位质量管理情况、被抽取项目的勘察设计质量情况,单位迎检准备工作情况等。

四、检查结果处理

12.测量管理体系监督审核规范 篇十二

712次

测量管理体系监督审核规范

0 前言

对已经取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组织实施监督审核既是保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有效性的必要措施,也是保证已取得认证证书组织的测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重要手段。为了规范监督审核工作,确保监督审核的质量和有效性,合理简化审核过程,特制定本规范。1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对已经取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组织在证书有效期内进行的监督审核,规定了实施监督审核的程序和检查的要素。监督审核由中启计量体系认证中心(以下简称认证中心)负责安排,承担监督审核任务的审核员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实施监督审核,并提交相应的年审报告;被审核的组织应按照本规范规定的要求接受审核,并根据监督审核结果实施整改。2引用文件

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管理办法 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 3监督审核频次

3.1为确保证书持有人持续满足认证要求,在证书有效期内,认证机构每年应实施不少于一次的监督审核。两次监督审核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3.2当发生下述情况时,认证机构应考虑增加监督频次: a)证书持有人发生严重的质量、安全、卫生、环保等事故; b)证书持有人发生重大变更时,包括法人、组织机构、相关职能、资源等;

c)认证依据等发生变化时; d)发生其他特殊情况时。4组织实施

4.1监督审核的实施由认证中心总部或委托分支机构组织实施。4.2下达监督审核计划

4.2.1认证分支机构根据已取得认证证书组织的有效确认的时间,提前3个月~1个月制定监督审核计划,并报认证中心总部备案。如有需要,认证中心总部可派1~2名审核员或观察员参加。4.2.2计划的制定应考虑下列因素:

a)认证标准、法律法规要求及其他审核准则; b)监督审核的范围、目的和期限; c)监督审核的要求;

d)受审核组织的遣留问题、事故或投诉等因素。4.2.3计划包括下列内容: a)受审核组织; b)监督审核时间和日程;

c)监督审查人日数。认证机构应根据申请人的服务规模、等级、复杂程度、安全(风险)级别等因素确定监督审查人日数。(一般情况,监督审核时间为1~2天,人数为2~3人); d)指定审核员。

4.3监督审查每次必查内容包括: a)测量管理体系评价; b)以往不合格项的跟踪验证; c)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情况。5现场审核要求

5.1现场审核应简化程序,包括:简化在监督审核中“审核的启动”和“现场审核准备”等过程;“文件评审”与“实施现场审核”一并进行;简化首次会议和末次会议;在“实施现场审核”过程中,一般可以不作现场试验。

5.2现场监督审核首先要审核受审核方的自我监督机制,特别是受审核方的内部审核和评审情况,包括:审核一年内的内部审核和评审记录;内部审核员的资格证书、内审时间和项目、内部审核和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整改情况。

5.3现场审核应按照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准的要求进行抽查;监督审核的项目应覆盖认证标准的全部要素和测量管理体系涉及的全部范围。

5.4现场审核应突出重点,包括:

5.4.1如果有新的重大变化,则应对新增加的项目进行重点审核,包括增加:能源计量通则等强制标准的审核。对新增加的项目必要时进行现场试验。

5.4.2根据企业的性质特点可以侧重不同的方面,如:能源、安全、环保或质量;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是否能持续满足顾客、组织和法律法规的计量要求。

5.4.3组织的测量管理体系是否能持续的改进。包括增加: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计量要求的导出、测量过程的控制和监视等范围。5.4.4重点要素

在表1《测量管理体系审核规则要素分类表》中列出了重点要素和一般要素。在监督审核中,重点要素是每年必须检查的内容,一般要素应在证书有效期内全部覆盖。6 增加频次的监督审核

6.1增加频次的监督应根据提出或出现问题的范围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审核。

6.2如果发现重大问题,则应对该项目进行重点审核。

6.3特别对发生人身安全、环境污染、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贸易纠纷、严重能源消耗的组织,要重点监督抽查其测量过程是否存在失控或测量设备是否存在失准的现象,必要时进行现场试验。7监督审查结果的评价 7.1发现问题时,审核员应填写不符合项记录。

7.2审核员根据不符合项记录的数量和严重程度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7.3监督审核合格的,审核员编制监督审核报告,监督审核报告按规定格式。监督审核报告经分支机构审批后递交认证中心总部予以确认。监督审核不合格的,审核员提出整改意见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整改后监督审核仍不合格的,分支机构向认证中心总部提出停止认证资格和认证标志使用的意见;

7.4对监督审核合格的,由认证中心总部颁发年审合格证书,或委托分支机构在受审核组织的原证书贴上有效年审合格标志;

7.5对分支机构提出停止认证资格和认证标志使用意见的,经认证中心总部验证确属不合格的,将撤销其认证证书和停止使用认证标志或做出降低认证等级处理,并对外公告。8监督审核保存的记录

―― 不符合项记录; ―― 监督审核报告;

―― 监督审核后续活动的记录。9监督审核的收费

9.1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9.2下达年审计划后,监督审核的收费由被审核方直接交分支机构。短程交通费或接送、住宿等由被审核方安排。监督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10复审

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在认证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对于提出需要继续使用认证证书的证书持有人,认证机构对其实施复审。复审程序与初次审查相同。11 认证等级的晋升或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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