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风险自查报告(共13篇)
1.法律风险自查报告 篇一
法律体检自查报告格式模板
××(单位、部门)法律体检自查报告
法律体检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公司《法律体检工作计划》的相关安排,我单位已完成了法律体检自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律工作基本情况
介绍本单位法律工作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涉及法律管理工作内容、人员配置等情况。
二、开展法律体检情况
(一)法律体检自查时间 月 日至月 日;
(二)开展法律体检自查部门和工作人员;
(三)法律体检自查范围;
(四)法律体检自查内容。
二、符合《法律体检指引手册》表单项目情况
(一)符合表单项目的具体内容
(二)符合表单项目内容部门和取得的成效及经验。
三、不符合《法律体检指引手册》表单项目情况
(一)不符合表单项目的具体内容
(二)不符合表单项目内容的原因分析
(三)不符合表单项目内容的整改措施
(四)目前存在的实际困难
四、《法律体检指引手册》表单中其他未涉及到的法律风险点及存在的问题情况
五、对公司法律工作及法律风险防控工作意见和建议。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法律风险自查报告 篇二
(一) 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 付昂高宣传已经成为重要的促销手段之一, 包括媒体发布、户外广告散发宣传单等多种手段, 但在广告的发布内容上, 房地产开发企业硬顶要注意把握分寸, 防止出现漫无边际的夸大宣传等行为的出现, 以防止因虚假宣传造成纠纷。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商品房的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 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应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 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 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 当事人违反的, 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该条款运用《合同法》有关“要约”和“要约邀请”的概念规定, 对房地产广告中的随意承诺加以限制,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宣传提出了诚信的要求和法律上的约束。因此, 购房中要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销广告、宣传资料和销售合同内容进行审核, 保证其真实性, 对于尚未最终确定的有缘内容应予以说明和告知, 尽量避免就有关“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做出无法实现的承诺, 以免在今后的交易中使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对房屋尽享销售, 存在“欺诈”的法律风险。这是一种违法法律的行政法规强制规定的行为, 会直接导致合同无效。并且为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这种预售欺诈行为进行有效遏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为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故意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 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 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这相当于消费者保护法中的“退一赔一”的惩罚性赔偿,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当不利。
鉴于以上情况,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情况下就对外订立预售合同极易引起引起法律风险,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 在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后在对对外订立商品买卖合同;在取得预售许可证明之前, 如已经办妥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 但尚未领取预售许可证, 可以与买卖人订立预约性质合同, 以规避法律风险。
二、房屋交付时宜发生法律风险的防范
(一) 由于面积误差导致风险的防范
商品房在预售时, 因为房屋并没有实际完成而导致预售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交付房屋时的实测面积出现差异, 为了将这种面积差异约束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有关法律法规将该误差比规定在3%以内, 根据这一规定, 一但实际面积误差超出了3%的范围,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 面临解除合同的风险, 即使未解除合同, 也将会承担超出范围所带来的损失。这就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项目设计、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 杜绝房屋面积缩水、公摊面积过大的行为。
(二) 因逾期交房导致风险的防范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过程中负有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购房人的义务,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能履行上述义务, 将面临购房人拒绝接受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逾期违约责任、购房合同解除、赔偿损失等后果。而在一般商品房预售合同中, 一般都有开发企业逾期交房应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的规定, 由于一个开发项目动辄几百上千户, 一旦发生逾期交房的情况, 将给开发企业造成巨大损失。这就要求在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时, 充分考虑多种因素, 尽量留出动机时间, 以防止逾期交房情况的发生。
在一般情况下, 如果法律法规和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房屋的交付使用以交付房屋所有权证书为准, 那么出卖人对房屋的转移占有, 也就是“交钥匙”行为, 即为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行为, 就已履行了交付房屋的义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尽量利用约定以交钥匙为交付成就的条件, 以回避自己的风险。另外, 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出《入住通知书》最好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形式, 以使“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 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的, 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买受人承担”, 这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利的规定得意明确和利用
三、房屋产权手续办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3.电子取证的法律风险及法律规制 篇三
关键词:电子取证;法律风险;法律规制
随着新刑诉法内容的不断扩大化,以电子技术为手段收集的证据也被明确列为证据种类之一。因此在司法实践中,电子证据也从幕后走向台前,逐步进入大众的视野。电子取证依照法律规制采用正规合理的方法进行采集整理,全面严谨的提取与司法案件有关的各种数据和材料。在电子取证的过程中规避法律风险,确保电子证据在案件中积极有效的发挥其本质作用。
一、电子取证简述
电子取证的本质就是依据被破坏的计算机数据和资料,对相关电子证据资料进行全面恢复。以符合法律规范的方式对计算机入侵、破坏、欺诈、攻击等犯罪行为进行证据获取、保存、分析和出示过程。由于电子证据多来自互联网,因此司法实践中的电子取证具有虚拟性、多样性和技术性。电子取证主体具有特殊性、取证对象具有双重性、取证方式更是多种多样。电子取证要求实施者必须具备较强电子信息专业知识及电子技术运用的能力,对待电、磁、光等一系列电子数字信号具有极强的转化能力。在多样的电子数据储存和方式下,翻译成人类能够清晰识别的图片、视频和声音,从而编纂整理成书面文档。
二、电子取证环节
电子取证过程要求工作人员掌握高专业性技术,且电子设备保证精湛,我国电子取证程序总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方面是电子取证的基础性阶段,即电子取证准备阶段。其主要任务是对电子取证技术和取证设备的研发、取证信息的校订、取证工作人员的甄选和培训;第二方面是电子取证结束后,电子证据的收集、管理、归纳和保存;第三方面是对电子证据检验性分析,全面概括、深刻分析所采集电子证据的可靠性和实用性。
三、电子取证过程规则
电子取证过程指电子取证的具体操作程序,确保电子证据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全面性。在进行电子取证之前,应当对案件进行全面详细的剖析,了解与此案件相关的电子证据材料。无论是电子取证还是传统的取证方法都离不开有效的现场保护,第一时间维持原有的电子设备的运行系统,避免电子设备受到外来信息的干扰。对电子设备进行取证时,积极借助相关技术手段,对电子数据予以妥善保存,从而确保电子证在案件诉讼过程中有效使用。
四、电子取证的法律风险
随着电子取证这一调查方法在司法中主导地位的提升,其在实际案件中的应用也得以提高。伴随这一现象,电子取证的法律风险也日益进入群众视野内。然而,新刑诉法并未对电子取证的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电子取证行为的法律规制依然处于空白状态。由于电子取证与传统的取证方法存有巨大的差异,因此电子取证存在的法律风险也更大。电子取证的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电子取证的秘密性与公民网络隐私权之间的关联;另一方面是电子取证的依赖性和公民财产权之间的关联。
1.电子取证法律风险与个人网络隐私权
隐私权是人身基本权益之一。随着现在科技的发展,网络隐私权也逐步成为公民基本权益之一。由于互联网具有开放性,隐蔽性和虚拟性,加之电子数据传输的无痕迹,有关人员在实施电子取证时,依靠技术手段很容易秘密侵入他人网络空间和网络设备并远程实时调取取证,或者进行实时监控。电子取证大部分材料皆来自于互联网络,在进行电子证据收集和整理时,以“走后门”形式对他人的隐私进行勘察。由于电子取证相关法律的模糊和相关电子技术的薄弱,在公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会造成对他人隐私的泄露,进一步造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严重侵害。
2.电子取证法律风险与个人财产权
电子取证所储存的主要介质包括计算机及其硬盘、光盘、手机等一系列电子技术设备等等。除此之外,电子取证的外部依赖主要是电子证据的储存设备。电子证据储存的设备属于公民的个人私有财产,因此在进行电子取证的过程中,会对他人的财产权进行不可避免的侵犯,造成他人财产的损失和消耗。例如,电子取证的工作人员为了获取与案件相关的电子数据,都会对公民的电脑硬盘内存有的电子数据进行调查取证,从而扣押公民的整台计算机及其相关的电子设备,在整个行动的过程中都有可能侵犯公民个人的私有财产权。
五、电子取证的法律规制
随着现在科技化的稳步发展,电子设备为应用也极为广泛。在一些事故的调查处理过程中,采用电子取证的方法来进行证据的记录也比比皆是。因此,电子取证的法律规制在此时就凸显的尤为重要。电子取证作为一项司法活动,其主要内容包括:电子取证的主体、电子取证的对象、电子取证的手段以及电子取证的过程四个要素,从而对电子取证行为进行规制。
1.电子取证法律规制的主体性
电子取证法律规制的主体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主体性以实施者为主干,即电子取证机构内部的指挥人员和控制主体;另一方面,主体性以“人”为基础,即直接参与和实施具体活动的工作人員。在我国,积极参照日本,英国,美国等一系列采用自上而下专门成立电子取证的国家机制,建立以侦查指挥中心为基础的电子取证机构,全面提高电子取证的水平和效率。在电子取证实际参与人的规制上,应当建立健全电子证据收集制度,完善鉴定主体资格的体系。依照电子证据的类型、取证的重点、技术的基本特征对电子取证进行合理的划分,制定电子取证相关的操作规范和标准,从而提高电子取证主体的取证水平,规范电子取证行为。
2.电子取证法律规制的方法性
电子取证的方法主要包括主体对电子证据的储存和从储存设备中进行提取电子证据的过程,主要包括检查、搜查、扣押等各项取证手段。在此基础上,对获得的电子证据进行分析、提取和转换。在电子取证的过程中,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合法的取证调查。未经过法律程序的批准,工作人员不得采用跟踪、监试、偷听、非法入侵等取证手段。电子取证方法性的法律规制,严格的要求技术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必须符合相关的明文规定,不可滥用职权私自的进行电子取证,从而造成对他人隐私的侵害。
3.电子取证法律规制的对象性
在进行电子取证的过程中,为保护调查对象的人身自由权、隐私权、财产权等一系列各项基本权益,电子取证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限制电子取证对象,防止取证对象的扩大化。采用“镜像复制”的取证方式,在以不毁坏电子数据完整性为基础,将储存在电子设备中的证据进行全面的复制,有效的避免了电子取证对象范围的延伸。
六、结语
以电子取证的法律规制以及法律风险的保障体系为基础,以有效确保电子证据在诉讼过程中能够发挥其本质作用为直接目标,对电子取证各个步骤进行明确的要求。即:在电子取证的过程中,每一个步骤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记录,反复斟酌、编纂,最后形成书面证据。在取证的过程中要注意积极的借助外部的技术手段,对图片、声音、影像等一系列电子证据进行全方位、具体化、形象化的整理,从而确保电子证据的作用能够得到有效地发挥。
参考文献:
[1]刘品新.电子取证的法律规制[M].中囯法制出版社,2010:268-270
[2]程三军.袁海东.计算机取证活动的工作规范[J].计算机世界,2004(09):15-76
[3]何家弘.电子证据法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55-60
4.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自查报告 篇四
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自查报告
策勒县博斯坦乡小学
2013年4月7日策勒县博斯坦乡小学2012年度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策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和劳动用书面材料审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2012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落实职工劳动保障的情况
学校党支部,校务会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
1、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我校根据县教育局的制定的“策勒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精神制定了“请销假制度”,“教职工月份综合工作打分考核标准”等制度,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2、遵守动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我校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一周5天上班。休息2天的工作制度。根据县教育局的安排每年按时放寒暑假。
3、遵守女教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根据国家女教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我校管理规章制度中明确表示女教职工拥有产假休假的权利,依法保护了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女教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得到落实。
4、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我校全部教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交纳社会保险费。
5、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我校严格遵守“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从来不使用童工。
总之,我校制定的的关于职工在人事、工资待遇、工作时间、法定休假、职业技能培训、健康保障等制度均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落实。经自查认为我校在教职工劳动保障方面符合国家的要求。
策勒县博斯坦乡小学
5.经营风险自查报告 篇五
经营风险自查报告
省行:
根据省行及银监局《关于对全省银行业机构经营风险状况开展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我行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针对支行实际情况,制定检查方案,对2006年以来的经营风险状况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及范围
2006年1月1日-2007年3月末的会计、结算、现金管理方面、信贷资产方面、财务会计方面、国际业务方面。
三、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调阅会计、信贷档案,抽查会计传票和帐簿与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
四、检查情况
按照省行及银监局下达的检查工作要点和省行营业部下达的自查工作方案要求,对照我行的具体情况,主要对本
外币、会计结算、信贷资产、财务会计等方面进行自查。
总体来看,我行能够按照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合规开展业务,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国家和公众利益的现象发生,各部门在制定相关的岗位职责和内控制度时,均符合上级行和银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无抵触条款。在会计结算方面:支行营业厅按照省市行的业务管理要求和相关制度制定本行的内控管理制度和审批制度,遵循“统一管理,逐级审批”原则,对各项业务,尤其是大额现金、转账业务、冲抹账业务、查询冻结、扣划业务、开销户业务等风险业务及审批授权制度做到逐级审核,层层把关。在日常办理各项业务时,严格遵守“支付结算制度”、“联行制度”、“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中国农业银行会计结算制度和现金制度”,保证每笔业务合法合规;在信贷资产方面,组织客户经理部、信贷管理部相关人员落实新贷款规则及《商业银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索引》、《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贷前调查的尽职性,贷时审查的审慎性,贷后管理的有效性;在财务会计方面:支行按上级行规定,及时编报财务计划,并经有权部门审批后执行;在费用开支方面,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将费用开支控制在上级行核批的费用指标内。对各项营业收入、成本与费用,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行 的制度规定及时提起,无虚报利润,虚增收益的现象。在国际业务方面,支行始终按照国家外管政策的要求,合规经营,无超范围,超权限办理业务现象存在,国际业务部门制定内控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对售付汇业务、结汇业务、开证业务设立二级审批,做到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保证外币业务健康稳健的发展。
在此次检查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1、会计结算现金管理方面
(1)抹账程序操作有误,存在逆程序操作现象:
2006年1月5日**记账传票抹账,1c0b003记账传票重记;
2006年6月1日1c0h00传票重记,1c0h00抹账。
(2)部分柜员未坚持“一日三碰库(箱)”制度
1c06柜员11月8日和11月10日各少1次碰库。
(3)柜员休假,短期离职,现金箱余额未清零。
(4)对账单回收率较低,未达标准,且贷款户一直未发放对账单。
(5)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金库:未为储蓄柜员配置备用金库,日间办理业务时,将备用金库堆放在柜台下的安全隐藏台内。
(6)未按规定设置计算机设备定期检查和报废登记簿。
(7)自律监管工作内容涉及面不全,且未使用统一制
式监管登记簿。
2、在财务会计方面
(1)长期国家债券(国债)未按季计提利息,计入当期长期投资收益。
(2)工资发放未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
(3)财务传票章戳不全,记载不规范。
(4)2006年未按规定设立低值易耗品使用保管台账。
(5)2006年1月-11月末,长期待摊费用余额11400元,未按季摊销。
3、在国际业务方面
(1)结售汇敝口头寸超限额,2006年9月4日美元结售汇科目余额为73294。79元,超省行规定限额。
(2)保证金帐户使用不规范,****化工有限公司及其项目部开立的信用证保证金帐户在2006年1月1日-12日期间办理过人民币结算业务。
4.信贷方面
2006年至2007年3月,**支行信贷部门发生公司类贷款业务
笔,其中新增贷款5笔,转贷业务1 笔。承兑汇票业务1笔(已收回),小额质押贷款
笔。
至2007年3月支行信贷总额
万元。按五级贷款分类管理;正常类贷款
万元,关注类贷款
万元,次级类贷款
万元,可疑类贷款
万元,损失类贷款
万元。
下面把2007年业务经营管理检查中信贷自查阶级的工作及发现的问题汇总如下:
1、核实支行全部信贷资产质量通过检查核对2006年末及2007年3月项目电报,会计报表于信贷资产质量监测表中统计的贷款质量的数据一致,贷款形态调整基本上及时准确合规,借新还旧符合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2、信贷业务流程进行内控检查
2006年至2007年3月,支行按上级行要求对所辖的客户信用评级共计
笔,经查无人为调高客户信用等级的行为。客户统一授信制度能够贯彻执行,支行信贷各环节管理中,包括信贷调查、审查、审议、审批,发放、贷后管理中实行审贷岗位分离,定期召开贷审会,向上级行实行备案或报备,执行了主责任人制。
贷款中发现:
(1)贷款调查中贷前人行咨询系统查询不及时,一部分贷款出现漏查,晚查的问题。
(2)贷款档案尚待规范。档案交接不规范,档案归档过程中或缺档案管理员签章、或缺移交人、监交人的签章,大部分档案未打页码。
(3)个别贷款监管不到位,对企业的经营、生产资金流向等情况了解肤浅,贷后检查材料过于简单,流于形式。
经过10余天的突击检查,支行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
度,对2006年以来信贷、财务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清理,充分暴露支行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对贷款发放的程序,贷款的调查,审查、审批、贷后等方面以及信贷的授权、授信、审批权限等进行一一检查,支行将本着边查边改的原则,对支行能够解决的问题自行解决,支行解决不了的问题请示报告研究解决的办法。我们继续组织全体相关人员学习省市行的有关文件,对照规则找不足、改错误,为今后的业务经营管理的正规化打下良好的基础。
6.安全风险自查报告 篇六
各位老师:
开学初,按上级部门对学校安全风险自查的要求及学校安全工作需要,政教处按排查内容要求组织了我校安全风险自查工作,现对排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组织机构: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责任明确,具体到人(学校安全制度)。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班主任、宿管员、食堂管理员、保安员、教职工等各方面安全责任书签订到位。每月全面进行一次安全排查(按排查制度),每天基本做到有安全检查。学校设有法制副校长和校外法制辅导员(局指派的形同虚设);学校与温水派出所形成了警校共建单位,经常有安全工作上的合作。
制度建设:各种制度、预案健全,除经常执行、接触的之外,多数为应上级安排建立,并在功能处室使用,师生知晓率不高、落实不够。学校每学期开学、放假时印发了告家长书,明确了学生、家长的安全责任。
校舍校产:学校无D级危房、无危墙、无危厕。节假日值班严格落实相关护校要求。后勤处每学期对屋顶、护栏、扶手、门窗及玻璃等进行了随时维护检修。校门口(拆除了监控器)、学生公寓楼道、食堂门口、厕所周围等重点要害部位安装有视频监控设备,与100%覆盖有差距(在等项目)。
设施安全:学校雇佣专业电工进行电路维护,教室、宿舍、食堂用电线路完好,无裸线和裸露线头,走线规范,无私拉乱接现象。教师公寓楼、学生公寓楼、各种专用室部,灭火器、消防栓等灭火器材配备数量符合标准,安装悬挂地点符合要求,器材完好有效;教学楼、宿舍楼有疏散标志,应急灯,校园关键部位有路灯。学校对师生进行了消防知识和技能教育培训,师生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消防栓。体育器材、活动器械、食堂餐桌凳、学生课桌凳、架子床等设施完好,并定期进行着检修维护。饮用水为市政供水,学校水井(水池)井盖上锁,旁边有杂物。学校车辆停放整齐有序,无妨碍通行现象。
校门口及门卫:保安员按照县局要求进行了聘用,并定期进行了培训,着装不经常。安保器材放置到位,有来客登记册(问而不记)。学生出校门持有班主任、签字批准的请假条,无随意出校门现象。
空档时间管理:周日到校时间有老师组织学生。学生课间及课外活动时段,在教室和操场有序开展活动,但有追逐嬉戏等现象。三餐及晚自习后,学生的安全管理到位,安全监管责任均落到实处。楼道内有上下清晰标线,照明灯、应急灯和“安全出口”标志牌完好。
课堂安全:建有缺课学生查询制度并配有课检表,部分老师上课不使用。教师中偶尔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教育开展经常,学生安全饮食意识强。师生食堂证照齐全,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工作衣帽穿戴整洁。食堂冷藏柜、消毒柜及留样柜,防鼠、防蝇、防尘设施到位。原料采购坚持到正规门店定点采购,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制度。食品贮存、加工、制售等环节规范。食品留样坚持经常,符合规定。
住宿安全:学生宿舍门窗完好,窗户防护网和门栓配置到位。宿管员坚守岗位,管理责任履行到位,午休、晚休期间能维持就寝秩序,起床后能组织学生有序下楼。学生无私拉乱接用电线路现象,无私自在宿舍使用热水器、电热毯等用电器和点蜡烛、蚊香等现象。
违禁物品安全:学校每月结合安全排查开展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检查。
集体活动安全:学校每学期各进行一次防震、防火等安全紧急疏散演练,学生掌握了一定的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
交通安全:由宝运司接送乘车学生,车辆车况、驾驶员资质符合要求。周五步行回家学生有搭乘农用车、“黑车”等回家现象。
疾病防控:学生晨、午健康检查,由班主任执行,坚持经常,有检查记录。食堂、厕所、宿舍、教室等场所消毒频次不足,有消毒记录。学校利用国旗下讲话、校本课程、配合地段医院对学生经常进行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戒烟教育”、等教育。
二、当前风险点评判
有人群的地方就有时刻都有安全风险,因此必须树立“安全无小事,时时有风险”观念。
我校按各级要求,存在以下问题:法制副校长和校外法制辅导员(局指派的形同虚设);各种制度、预案健全,除经常执行、接触的之外,多数为应上级安排建立,并在功能处室使用,师生知晓率不高、落实不够。视频监控设备,与100%覆盖有差距(在等项目)。厕所学生管理存在盲区。课检表,部分老师上课不使用。教师中偶尔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周五步行回家学生有搭乘农用车、“黑车”等回家现象。
三、建议和要求
7.法律风险自查报告 篇七
一、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消费类型
(一) 人民币理财产品和外币理财产品
根据币种不同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理财产品和外币理财产品两大类:传统型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人民币理财产品的主要特点是收益率更高、安全性更强。传统型的产品主要有基金、债券等, 特点为风险较小、收益确定, 大概有3%的收益。一般被视为定期储蓄替代品的后者挂钩汇率, 风险与前者相比较大, 就其实质而言与外币类产品区别不大。
就外币理财产品而言, 吸引人的一般是“短期”、“高利”、“币种多样”。比如:光大银行外币理财A计划产品针对币种不同获得收益不同, 但收益普遍较高;还有其保本保收益T计划理财产品用短期来吸引顾客, 最短期限甚至以天为单位。
(二) 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根据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产品分为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证收益理财产品。综合理财的业务范畴包括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证收益理财产品。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包括固定收益理财产品和有最低收益的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前者指银行按照约定向客户支付固定的收益, 银行自负盈亏, 后者指银行支付客户最低的收益, 剩余若有盈余则按照双方约定分配, 若亏损则银行自行负责。非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又可以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两者区别就在于本金是否受保护, 前者无论出现何种状况客户本金不会亏损, 后者并不保护客户本金安全, 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 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
根据运作方式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两者的区别在于理财顾问服务仅仅担任顾问的角色, 只为客户提供意见, 最终的结果有客户自己决定, 并且有权获得一定的报酬, 这种方式既不属于委托代理也不属于信托;而综合理财服务则有权管理客户资金, 决定资金的用处, 风险则由客户与银行共同承担或按约定承担。
(四) 分散式理财和集合式理财
根据资金募集方式的不同分为分散式理财和集合式理财。分散式理财即一个委托人对应一个受托人, 并且这种理财产品有最低金额要求, 因此一般这种理财方式多为富人所青睐, 他是一种向富人和其家庭提供的系统和混合理财业务, 它已经超越了简单的银行资产、负债业务, 涵盖领域不仅包括传统零售银行的个人信用、按揭等业务, 更提供包括衍生理财产品、保险规划、税务筹划、财产信托甚至包括客户的医疗以及子女教育等诸多产品和服务, 也成为“私人银行”。[1]
不同于分散式理财, 集合式理财中一个银行对应多个客户, 即一个受托人对应多个委托人, 此时, 由银行进行调查、研究以制定能够吸引潜在客户的理财产品, 通过宣传、推荐使有意向的客户购买。因为集合式理财产品风险较小, 投资金额要求不高, 所以潜在客户一般指中小投资者。
二、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法律风险
(一) 市场准入的法律风险
将产品投入销售最先面临的问题就是市场准入的问题, 为了将其规范管理,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将准入方式分为审批制和报告制。
实行审批制的银行业务需要经过银监会的同意, 且有其严格的审批程序。相对而言报告制则简单的多, 不需要报告银监会只需将业务报告当地银监局即可, 这种方式存在较多瑕疵, 一旦银行方面有过错, 与客户发生冲突, 法院可能以银行程序上的瑕疵而加重银行的责任, 造成银行损失较大。
另外, 对于募集方式我国相关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从表面上看银行将理财产品的信息公之于众, 由客户自己选择是否买入, 实际上银行在研发理财产品之时就根据特定人群来制定计划, 只有特定人群才会购买, 所以实际上到底是公募还是私募目前为止还是混淆不清的。这种模糊会留下法律漏洞, 存在较大的风险。
对于理财产品的性质, 有的学者认为属于委托, 客户以委托合同的形式委托银行以自己的名义对资金进行管理, 以期获益, 就其本质而言是代人理财, 是一种代理行为;而有的人则认为是信托, 但是在这种信托关系中没有明确的受益人, 只好将投资者勉勉强强作为受益人, 但又没有明确表达客户的意思,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很难给出明确的定义。这样的不明确为理财产品埋下了很大的隐患, 很可能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二) 信息告知不明的法律风险
1.公开信息不足且不够明确。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银行在对理财产品进行宣传销售时必须包含风险提示, 且应表达清晰、明确。而现实中由于客户对金融产品这类虚拟产品不够了解, 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 银行方面不会尽义务将资金去向、用处、风险、预期利益以及自身能力等重要信息告知客户。这种现象被称为信息不对称理论, 1970 年美国经济学家乔治·阿克罗夫提出了非对称信息理论, 他认为信息不对称会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降低经济效率。[2]
2.银行工作人员的不尽职。有时银行工作人员会将储蓄与理财产品混淆, 使客户认为是储蓄品种, 这是利用银行信誉来达到目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 条的相关规定, 金融消费者有知悉购买个人理财产品真实情况的权利, 同时规定了经营者应向其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由此该种行为侵犯了客户的知情权, 长此以往会造成难以弥补的后果。另外还包括销售人员本身对理财产品理解不适当, 而向不适宜的客户推荐理财产品, 当客户收取收益时发现实际利益低于预期利益, 这时客户会觉得上当受骗了。这样就会引起大量的纠纷, 造成更大的混乱。
(三) 个人隐私泄露的法律风险
我国金融业法律规范一直不够力度, 存在很多缺口, 为银行业的发展埋下了隐患。如我们在购买理财产品之前, 都会被要求填写一些个人信息, 包括家庭年收入、投资经验、联系方式、职业情况等, 这些个人信息大多数人都不会了解他的宝贵性, 但是隐私其实是我们的另一种财富, 目前这种不注重隐私与我们以前的思想观念有关, 以前我们只注重经济的发展, 包括法律都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但如今我们应对自己的隐私正视起来。对于个人隐私的泄露主要包括:为了推广银行的其他产品, 银行内部就利用客户的个人信息, 向客户进行各种各样的推销, 最普遍的我们可能有时会接到银行的电话、短信来介绍相关产品;银行工作人员处于利益考虑会将个人信息卖给他人, 会给客户造成损失, 如被犯罪分子利用实施诈骗, 《刑法修正案七》就规定了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对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义务。
(四) 银行收费的法律风险
在银行办理业务大多都会收取一定的费用, 理财产品这项业务也不例外, 我们一般将其称为“保管费”、“手续费”等。对于这个费用的收取方式、标准我们没有明确的规定, 这就存在了一些风险,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收费不合理。即收取的费用明显过高;收费存在不合法现象, 即收取的手续费与向银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备的情况不一致或者根本没向相关部门报备而直接收取费用;收费信息不公开, 即收费原因没有明确说明。对于存在的这些收费情况的风险会对银行造成很多负面影响, 危及银行的信誉。
三、银行理财产品消费风险的法律防范
(一) 建立与完善个人理财相关制度规范
1.完善个人理财的法律法规。首先, 纵观我国全部的法律条文, 目前没有明确的为大众熟知的关于个人理财的法律, 对于这方面的纠纷只能采用《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而在个人理财中消费者同银行方面并非处于同等地位, 《民法通则》《合同法》则是保护同等地位的双方当事人, 所以有时并不是很适合。其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对象并没有包括个人理财的消费者, 缺少对于个人理财方面的调整。当自身受到侵害时不能及时准确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所以, 笔者比较赞成将个人理财的有关规定系统明确地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 章节明确, 条理清晰, 最重要的是易被人们熟知, 能让消费者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2.完善个人理财保护的制度, 建立银行内部纠错机制。第一, 银行内部应当建立解决个人理财业务的内部纠纷解决机构, 当业务出现问题时银行内部应当与客户进行联系沟通或及时接受客户的投诉。第二, 银行应制定纠纷处理的规定, 明确规定解决纠纷的时间、解决方式, 按规定解决问题, 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客户。若客户仍不满意处理结果, 银行可告知客户使用其他法律途径维护权益。最后, 应当定期向客户寻求反馈, 对于客户的意见建议银行应当及时听取并加以改正, 这有利于银行的长远发展。
(二) 完善银行运行机制
1.加大理财产品信息公开的力度。加大信息公开, 做到理财产品信息透明完整。为了公平银行有义务将业务的主要信息全部公开, 应当明确规定客户有权利及时获得资金去处、财务报表等信息, 并且银行有义务将全部信息通俗易懂的真实地向客户讲解, 可以参照格式条款的规定, 如在有两种不同的解释时一律采取不利于银行的解释, 更能使客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加强金融监管。金融监管机构在保证市场参与者信息可得性方面可以发挥很大的监管作用, 其功能在于鼓励或强迫金融机构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地向群众披露信息, 并对那些未能按规定披露信息的金融机构予以惩罚。[3]所以应当设立相关的监管机构, 银行应将信息及时报给监管机构, 监管机构及时监督, 有问题时立即通知银行以便及时更改。
3.加强对银行从业人员业务素养的培养。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业务, 有时普通的银行工作人员也无法很好地向客户传达核心信息, 甚至传达出错误信息, 鉴于这种情况, 银行应当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将工作人员分类培训, 培训专门的销售人员提高专业素养, 加大宣传人员与设计人员的沟通, 做到更好地为客户服务。
(三) 增强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
个人理财业务专业性很强, 很多消费者并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风险意识。在现实生活中合法权益遭受损失往往自认倒霉, 认为是自己的错误。正是由于这种行为纵容银行业的不规范、不严谨。所以, 在生活中应当增强保护自我合法权益的意识。加大对个人理财产品消费风险防范的宣传力度, 如:在电视中或网络中发布一些相关的公益广告使消费者风险防范的法律意识便会逐步增强。
参考文献
[1]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个人理财[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7.
[2]蔡雯珺.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商业, 2009 (17) :32.
8.“假按揭”法律风险防范 篇八
关键词:假按揭;风险防范
按揭作为一种信用消费形式,对刺激住房消费、加速房地产业资金回笼、促进房地产业发展进而带动国民经济的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我国按揭业务起步比较晚,国内商业银行缺乏必要的经验积累,加上按揭贷款相关的法律法规又很不健全,在住房按揭贷款规模不断扩张的同时,“假按揭”也在迅猛地发展。“假按揭”已成为我国住房按揭贷款业务发展中最大的风险源头,严重扰乱了我国的金融市场秩序和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因此识别与防范“假按揭”的发生就已成为规范房地产金融业发展的重要法律措施。
一、“假按揭”的涵义及其产生原因
所谓“假按揭”,主要是指开发商串通无真实购房意愿的购房借贷申请人或独立伪造购房借贷申请人,以虚假购房交易套取银行个人贷款并可能代替虚拟或不真实的购房借贷人归还贷款的行为。
通常“假按揭”与真实按揭的构成要素相同,即也是由三方即按揭人(购房人)、房地产开发商、按揭权人(一般指银行)构成,只是按揭的意愿与真实按揭不一样,它是为了各种目的而从银行骗得资金。“假按揭”从行为目的上看,通常有3大类:一是融资型“假按揭”,即房地产开发商以虚假借款人的名义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将款项用于解决自有资金不足的困难;二是诈骗型“假按揭”,即房地产开发商以虚假借款人的名义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将款项挪作他用,将抵押房产在房地产市场上的风险直接转嫁给银行;三是促销型“假按揭”,即开发商为了促进销售而采取的行为,主要是提高售价以达到规避“零首付”的目的。
二、“假按揭”的表现形式
“假按揭”有多种表现形式,最常见的一种是开发商虚拟若干购房人,并以这些购房人的名义与自己签订不真实、虚假的购房合同,再以这些虚拟的购房人申请按揭贷款,从而套取银行资金。
(一)虚假购房者
房地产开发商通过伪造借款人签名的方式向银行提供虚假的购房合同和其他申请资料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此类“假按揭”多是由于开发商工程难以为继,开发商通过有预谋、有组织的“假按揭”贷款材料,利用银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漏洞,骗取银行按揭贷款。
(二)虚假购买行为
开发商通过其内部员工、关联企业员工,充当购房者,并且以申请个人商住房贷款为目的购买多套住房。这种方式的“假按揭”贷款的主要特点在于所有的申请资料和合同在形式上均是完备的,借款人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均提交了真实签名的购房合同和其他申请资料,并与银行签订了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开发商组织批量还贷款,直至违约发生。
(三)虚构房屋或一房多售
开发商通过与关联人签订无真实交易的虚假售房合同,虚构房屋交易事实进行销售备案,并据此向银行申请借款,诈骗银行资金。此外,开发商将一套房屋同时出售给多人,分别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骗取银行资金。
(四)虚增房价和购房面积
开发商以虚增购房单价,通过贷款将超过正常成交价格的部分挪用或造成事实上的“零首付”;或者以虚增购房面积的方式签订售房合同,扩大贷款总额,降低贷款比例,骗取银行贷款。
(五)出售返租
开发商与购房者相互串通,以高出同地段房产的价格进行购房交易,通过购房者向商业银行就高价部分进行按揭,为开发商套取现金,购房人同时从中牟利。
三、“假按揭”的法律风险防范
“假按揭”给银行信贷资产带来了极大的风险,金融部门必须加强对“假按揭”的防范。
(一)加强银行按揭业务管理,强化风险意识
“假按揭”的大量出现与银行把关不严有直接关系。因此,防范“假按揭”的发生,银行部门要强化并坚决实施按揭环节中的各项标准,按规定操作;要加强机构的专业化建设,以提高服务水平;要加强银行工作人员的素质和道德建设,建立严格公平的激励机制,对故意忽视“假按揭”职业道德素质低下者,应严厉追究其责任。
(二)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银行在营销客户时,应向开发商广泛宣传自己开办的各类业务,介绍各个业务品种的贷款条件和要求,并为其设计信贷资金组合套餐,提供全方位综合服务,力求消除被动型假按揭的各种诱因。营销成功后必须加强项目跟踪管理。
(三)加强金融信用法制建设
由于我国信用体系尚未建立起来,“假按揭”中的“假按揭人”即使以后不能还款,按目前的做法,银行只是将这些“假购房者”所购置的房屋进行拍卖,“假按揭人”并不承担什么后果,而是由开发商承担主要责任。因此首先必须加强金融信用法制建设,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行为应该通过法律来规范。“假按揭”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假按揭人”都应受到信用法制的制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参考文献:
1、李延荣.房地产法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2、张炜.银行法律实务热点报告[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3、冯宗容,廖喜生.假按揭产生原因及其识别与防范探析[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4).
9.风险点自查报告 篇九
根据省分公司《关于开展20xx年代理金融“老年客户等特殊群体服务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文件精神,市分公司高度重视,制订了辖内工作方案,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仙桃邮政代理金融“老年客户等特殊群体服务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并开展了活动方案宣贯,共同学习他行相关舆情风险案例。同时组织辖内网点开展了相关自查整改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具体活动措施
(一)开展业务培训。学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北省分行特殊客户群体延伸服务实施细则》、无密户储蓄业务规定等,并要求网点开展学习情况通关,确保网点金融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延伸服务操作流程。
(二)做好后台业务支撑。对于网点上报的各类疑难业务问题,上级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协助做好制度讲解、信息查询、上报问题的处理,确保网点服务的连续性,做到有问有答,切实解决问题,避免客户对问题处理不及时引发投诉。
(三)配齐服务设施。统一制作下发“爱心专座”、“优先服务窗口”标识,配齐老花镜、便民医药箱等设施,保障特殊客户群体基本需求。
(四)开展前期问题查找整改。自查是否存在因员工制度掌握不位、服务不到位、上门服务人员安排不到位等情况,是否存在舆情隐患的问题。
二、排查结果
10.银行合规风险自查报告 篇十
我们眼下的社会,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银行合规风险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银行合规风险自查报告1今年以来,XX市XX区联社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紧紧抓住制度、执行、监督三个环节,以制度执行年活动为载体,从全面构建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入手,狠抓五个到位,深入扎实做好合规经营、合规操作监督检查和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防范事故案件,有力地促进了全辖农村信用社又好又快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到位
自年初一开始,联社领导班子把合规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考核,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内容,坚持常抓不懈。一是成立了以党委书记、理事长为组长,纪委书记、监事长为副组长,经营班子和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制度执行年、合规经营、合规操作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开展和检查督促,落实稽核监察保卫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分别制定了制度执行年活动和合规经营、合规操作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步骤、方法和要求,做到了有的放矢。三是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联社监事长与各信用社主任、信用社主任与职工层层签订合规经营、合规操作自查自纠工作责任书XXX份。联社领导、部门负责人按照分工各司其责,认真履职尽责,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正人先正己,争做合规带头人,为深化改革和促进发展奠定基础。
二、抓合规意识教育,培训学习到位
为提高全体员工特别是新青员工的合规意识,联社一是把自省联社成立以来出台的制度办法和金融职业道德规范、法律法规以及各种案例作为学习培训内容,重点提高员工对基本制度的熟悉程度,强化学法、懂规、遵纪、守制意识。二是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的原则,年内联社共组织培训学习班X期,参训人员达XXX人,其中一线员工的学习面达90%以上,使大家真正认识到内控优先,制度先行的重要性,理解和熟悉自身岗位内控要点,主动预防和发现风险。三是是采取了自学、集中学、分散学、岗位交流学、互动式讨论学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业务流程合规操作手册》、《安全保卫工作理论与实务》等业务书籍。同时,结合案件防控实际,把典型案件警示教育融入活动中,剖析案例,总结教训,标本兼治。联社监察部门随时收集相关的典型案例,认真分析成因,定期以文件形式予以通报,增强了学习的针对性,人人撰写了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进一步加深对制度的理解和再认识。四是运用激励机制,检验学习效果。10月中旬,采取自下而上层层选拔的方式,各信用社和联社机关推荐XX名员工进行了合规知识竞赛;11月下旬,组织全辖XXX名员工分岗位参加省联社的制度学习考试,考试成绩与员工目标责任考核和来年的岗位聘用挂钩,考试及格率达99%。
三、强化基础管理,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位
加强基础管理,规范临柜操作,是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差错、防范事故案件的永恒主题。年初,针对我区部分营业网点一线岗位人员严重不足、规章制度难以贯彻执行的严峻现实。联社一是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用工制度改革方案,综合全辖机构网点的经营规模、服务对象、业务量等因素,合理确定岗位编制XXX个,撤并低效网点XX个,二是面向社会,招贤聚才。公开聘用大、中专毕业生XX名为短期合同工,委托省联社招收计算机、法律、财务审计等专业技术人才XX人,经过岗前培训,全部充实到一线岗位,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员紧缺和内控落实难的矛盾。三是联社将《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设置合规风险管理部门或合规风险管理岗,制定合规风险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四是打造流程银行。由稽核监察保卫部牵头,财务、信贷、人事、办公室等部门通力配合,重新制定了会计、出纳、信贷等岗位职责,按照一项业务一本手册、一个流程一项制度、一个岗位一套规定的要求,细化了每一笔业务的操作流程,防范违规操作,切实做到了有章可循。
四、狠抓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到位
重点人员XX人,仍有XX名员工在同一岗位工作超过3年以上未轮岗,联社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监控,对超过3年以上未轮岗适时进行了岗位调整;X名有经商行为的员工家属已承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予以纠正,有效地整治和规范了全区信用社对员工的行为,较好的防范了道德风险。七是抓安全检查。采取实地检查与电话询查、突击检查与重点抽查、日间查与夜间查相结合的方式,共开展各种安全检查XXX社次。同时本着安全坚固、经济实用的原则,对顶山、恩阳等11个机构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了更新;新安装更换报警器X台、维修警器具XX社次。通过开展各类检查,加强了基层社的财务、信贷、重空、内控重点管理,有效地规范了信用社的经营管理行为,防范案件的发生。
五、建立问责机制,责任追究到位
我们从建立有效的违规问责约束机制入手,限制、批评、纠正和惩处违规违纪的单位和员工,在内部弘扬正气,杜绝违规恶习,对违规失德的人和事,不姑息迁就,不搞下不为例。一是层层落实了事故案件一把手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人人签订了事故案件防范责任书,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义务。二是建立了严格的事故案件责任认定程序和报告制度,做到发案必查、有案必报、查必问则、有责必究。不论检查发现的还是来信反映的问题,在初步核实的基础上,符合立案标准和条件的,及时予以立案,并迅速上报,不搞瞒案不报。三是建立双向 问责机制,操作人员与管理人员处理联动,经济处罚、组织处理和政纪处分同步,1-10月,受诫勉谈话的信用社班子X社次,通报批评的XX社次(含分社、储蓄所),经济处罚XX人次、罚款金额XX元,待岗X人,免职X人,除名X人,待给予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8人。向妄存侥幸心理的人员亮起了红牌,维护了农村信用社规章制度的严肃性,保障了全区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的快速健康发展。
银行合规风险自查报告2本人xxx,根据…………,本人结合自身xx岗位,就xxxx履职情况,开展合规风险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如个人基本情况、从事本岗时间、履行职责工作情况、重点报告当年从事岗位及履行职责情况,有兼岗或多岗的请作出说明。
二、存在的问题
(一)要求以合规为准绳,对自身岗位履行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排查,重点是通过自查发现问题或风险隐患。
(二)请站在从联社稳健经营角度分析目前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是否健全;
合规职责是否正常开展并在组织上得到全面保障;内控制度、业务流程是否科学、清晰;岗位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工作职责边界是否清晰;各项业务操作是否合法、合规等方面进行分析。(三)违规事件举报机制,鼓励自查人对违规事件进行举报,针对你目前掌握的线索情况对其他违规问题或异常行为进行大胆举报。
三、原因是分析
对上述问题(风险)的产生原因作出详尽分析,深入了解问题(风险)产生根源。
四、整改措施
对上述问题(风险)的产生提出解决或处理措施,认真处理好今后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业务发展与合规的正确关系,严格践行合规职责,最终达到防范和化解风险目的,促进各项业务又好又快发展。
自查人:xxx
20xx年x月x日
银行合规风险自查报告3为规范业务经营,强化风险管理,增强全员合规经营意识,降低案件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稳健运行。我行进行了严格规范的自查行动。第一,按照制度要求,重塑制度流程 按照最新文件规定、相关岗位操作流程和有关制度办法,认真梳理农村信用社工作岗位中“应知、应会、应做、应遵”制度、知识、技能以及职业操守,组织学习了本岗位和基层营业网点学习的文件材料。第二,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 自查柜面业务操作。对柜面业务操作流程及各个环节进行了风险隐患排查。对库存现金情况,重要空白凭证、印章、有价单证使用管理,股金管等进行自查;对内外账务核对、开户业务、大额资金业务、挂失及提前支取等业务操作的合规性进行自查,找出了存在问题的原因,纠错整改,使我们每个柜员严格按照各项业务操作流程规定办理业务,提高工作质量,防控操作风险,消除了风险隐患。同时,在此基础上,我们都作出了承诺。承诺真实、全面地对工作岗位中的各个细节进行自查,按时上报自查报告,准确、及时地反映自查发现问题,并积极配合检查组检查,保证不再出现类似问题。自查服务形象。按照辛集县农信联社“统一着装,树立新形象”的要求,对各柜员“统一着装,微笑服务”执岗情况进行自查,同时在营业厅显著位置公示了县联社及本社主任的举报电话,促使员工改变服务态度,提升服务形象,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真正实现“合规管理,风险共。防,和谐共赢” 通过全面清查,找准问题,统筹兼顾,综合施治,形成相互制约、权责明确的监督约束机制,保障皮革城分社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第三,加强学习,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为使活动不走过场,使每个柜员以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对各种文件制度进行集中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提高对风险防控工作的认识。同时,把提高员工素质作为工作中的一个基本点,学习内容包含现代化支付业务操作规程操作规程等等,大大提高了我们作为一线柜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全员行动,按照“合规创造价值、合规防控风险、合规保障发展”的整体目标,多措并举,从全员着装、工作作风、考勤会风、优质服务、工作效率等方面树立信用社新形象,为“推进案件风险防控工作,逐步建立案件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加快构建系统全面、精细严密、运行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做足准备。四.整改措施及今后工作思路 今后,我将继续加强自己的政治思想教育,深入持续开展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将合规文化建设工作贯穿于整个业务经营过程中,加大对违规责任人的惩处力度,严肃查处违规人员,营造清正廉洁、文明健康的学习工作与生活环境,进一步防范操作风险。
(一)加强学习,继续深入合规文化建设,使全社员工更加明确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的工作目标、具体内容和要求,定期集中学习,通过学习
SC6000 系统业务风险要点、业务流程合规操作手册、信贷管理文件等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技能。确保自己更加熟悉各项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岗,落到实处,确保自己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审慎经营的理念,从而有效防范我社内部操作风险。(二)加强对自己的金融政策、法律制度,财经纪律、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员工言行,加强对“九种人”实行不定期排查,同时对重要岗位人员及“九种人”定期实行交心谈心,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员工对防范操作风险的认识,提高合规操作意识,消除麻痹思想,使大家真正认识到“合规创造价值、合规保障发展”的重要性。
(三)积极参加全社员工以操作风险防控为主题进行讨论,就操作风险防控问题发表各自意见,通过讨论进一步提高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树立正确的经营指导思想,严格按照联社的有关规定,组织好本社的内控制度、财
务帐务、综合业务、信贷管理和安全保卫等方面的检查工作。
关于支行高管个人防范合规风险履职自查报告
为全面做好支行高管人员防范合规风险工作的开展,确保基层高管人员正确履行职责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总行《中国银行支行高管人员防范合规风险履职监察要点》(中银发〔xx〕1459号,以下简称《要点》)及省行《关于转发的通知》(闽中银发〔xx〕56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人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要点》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经过认真对照检查,本人没有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没有存在授意或指使员工违规办理业务行为;二是没有存在超越权限或范围办理业务行为;三是没有存在滥用职权决策或授意、强迫员工实施违规贷款行为;四是没有存在违反规定办理借新还旧及处置不良贷款行为;五是没有存在违规办理存取款、资金划拨、开销户、扣划存款等业务行为;六是没有发现存在其他严重违规行为。
二、今后我将一如既往坚持以身作则的工作作风,认真学习和宣贯《要点》,并结合业务行为合规性和合规风险易发点,强化自己的风险意识和廉洁意识,自觉抵制违规行为,维护银行利益。
特此报告。
自查人:
11.企业常见的法律风险 篇十一
不盖章、不签字,合同照样可以成立?
双方签合同,一方签字盖章,另一方没有,合同成不成立?双方都没签字盖章,合同又能否成立?一般都会认为是不成立的,但其实,答案是“不一定”。
我国合同法体现的是形式自由。因此,哪怕合同的形式存在缺陷,合同也是可以成立的。比如规定合同中应该签字盖章,但是没有签字盖章,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了,合同就成立。或者说没有签字盖章,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另一方签字盖章,合同也成立,以买卖合同为例,卖方交货给买方,买方接受,合同成立,买方打款给卖方,合同也成立。
1988年,某商场老总派属下和一家服装厂签买卖服装的合同,老总跟属下交代得很清楚:你跟对方谈好以后要明说,对方先签字盖章,合同一式两份,拿回来我审查,如果觉得可以,我们签字盖章,然后把合同寄给对方,他们再发货。这位属下也是如此跟服装厂说明的,在对方签字盖章后,他把合同一式两份拿回来呈给老总。不过情况有变,商场老总并没签字盖章,谁知对方竟然把货发过来了,于是商场方立马送出电报:贵方突然发货,我方表示很惊讶。服装厂回电:你方只管销售,我方不会不管。在这种情况下,商场方销售了这批服装,但只卖出一部分,就把这部分的货款交给了服装厂,然而服装厂提出疑义:你们应该把整笔货款给我们,怎么只给其中一部分?商场的解释是:我销售多少就给你多少。也就是说,商场方的意思是,他们是代销。后来发生了纠纷,商场说是代销,服装厂说是购销。现在来分析这个案例很简单,双方以实际行动追认了合同,但关键在于追认的是什么样的合同?是代销合同。为什么?因为电报中提道:你方只管销售,我方不会不管。意思就是,销售不出去我方承担。这就是代销。因此,一方没有签字盖章,甚至有时候双方都没签字盖章,合同照样成立。
而且,买卖合同不谈钱照样可以成立。在四川成都生意火爆的饭馆排队吃饭,会遇到这样的场景:你坐着喝茶,擦皮鞋的会过来问需不需要擦皮鞋,即使你不回答他,只是很矜持地把脚递给他,合同其实已经成立了。这个过程中就没有谈钱,没有谈钱合同照样成立。那钱怎么办?他擦完以后,你问多少钱?他说200块。你的反应是,抢钱啊。但反过来,你说两分钱,也不行。这个价该怎么定?合同法规定,这种没有确认且协商不成的,就按交易习惯来,交易习惯出自市场价格,比如综合价格,两块钱就是两块钱,即使闹上法庭也是两块钱。
“表见代理”加大企业风险,如何防范这种风险?
表见代理制度使企业的风险大大增加了。
何谓“表见代理”?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从字面上理解,“表见代理”就是从表面上看,这些行为是有权代理的。可实际上,一些“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这种无权代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没有授权的代理,比如办公室主任拿了老总的公章,老总根本不同意,这是未经授权的代理;二是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老总让属下卖50根钢材,结果他卖了100根,超越了代理权;三是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
举个例子,大概六七年前,某金融机构的代办人已被辞退,但有些手续还没办全,该代办人继续以这个身份吸收存款,存款最后却没进入该金融机构,他个人卷走了。在当时,这就构成了表见代理,该金融机构只能买单。可见,表见代理使企业的风险大大增加了。
企业怎么防止表见代理的风险呢?
表见代理确实需要特别注意,公司要核查章程、核实手续等。另外,合同公章的管理非常重要,包括相关销售人员的管理、介绍信的控制等,这需要公司内部建立一整套严密的预防系统。
一般诉讼时效是两年
关于诉讼时效,企业一定要注意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
有一个前不久发生的案例,某债务人一直拖欠某金融机构的借款,当时,这家金融机构的诉讼时效已过。随后,该机构又向债务人发出催款通知,债务人也在通知上签收了,但法院仍然认为诉讼时效已过,驳回了这家机构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曾规定,诉讼时效过了以后、催款通知并签收的,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但是这条规定存在争议,签收是不是说明对方表示会继续还款?其实,我们无法通过“签收”得出这个结论。过去只是签收就重新计算,现在不行了。司法解释22条规定,签收方一定要作出同意履行义务或自愿履行义务的意识表示后,诉讼时效才会重新计算。因此,企业要特别注意新规定。
双方签订协议,结果乙公司拿了协议却不履行义务,甲公司能不能告他?如果乙公司还没有到约定期限就明确发传真对甲公司说不履行义务,这种履行期限还没届满就表示不履行义务,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的,可以马上起诉他。换一种情况,如果6月底乙公司应该交货的,可他没有交,甲公司要给对方合理的催告,就是说,在乙公司能够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下,甲公司不能马上解除合同,否则他也要承担责任。假如在合理的催告期内,对方仍没履行义务,就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12.加强合同管理防范法律风险 篇十二
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作为中石化上游企业, 河南油田对合同管理工作十分重视。按照中石化提出的合同管理要从源头抓起, 强化合同完全生命周期管理, 切实履行合同的管理和服务职能, 把好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第一道关口。油田结合内控制度的新变化, 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审查、归口管理”的原则, 形成了一套日趋成熟的管理模式和管理体系, 为保证经济合同送审率、签订率和履行率均达到100%的法律工作目标, 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风险
1.对合同管理部门职能定位存在偏差, 管理职能未充分体现
在大多数人的眼里, 合同管理以事务型工作为主, 服务第一、管理第二, 将合同管理局限于合同订立形式上的管理, 就是签个字, 履行一下审查审批手续而已。很少有人能真正思考合同管理的真正目的是什么。例如, 如何通过合同管理, 实现法律风险防范的零风险目标;如何在合同订立阶段实现企业的降本增效;如何在合同履行阶段以控制风险来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等。在实际工作中, 只有当发生纠纷时, 才想到合同管理部门, 合同管理部门以“消防员”的形式出现, 成为解决麻烦的部门, 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管理难以深入开展, 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合同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
2.订立合同前, 对合同当事人实地考察少, 资信调查、资质审查不全面
往往只重视对当事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审查, 而忽视对各种资格、资质、资产负债情况、经营情况、诚信情况、履行合同情况的审查。合同签约主体资格不合格现象时有发生。
3.合同订立阶段, 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中石化行业特性决定了其在对外经济交往中处于比较优势的地位, 借此优势, 一些人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比较薄弱, 表现在订立合同时, 文本使用不规范;合同条款过于简单;合同约定不准确;合同内容存在疏漏;约定质保期, 而不留质保金;责权利表述不明确;争议解决条款无效等。这些现象极容易造成合同约定、履行不完全, 或引发合同纠纷。
4.合同倒签现象时有发生
尽管《合同管理办法》中对合同的审查、订立做出了明确规定, 可由于少数人法律意识淡薄, 不能遵守先审查、后签约、再实施”的原则, 在一些经济交往中, 往往先有实施行为, 先展开工作, 待工作开始、完成后或需要结算付款时, 再回过头来签合同, 这些不按合同规定程序执行的人, 只是把合同作为一种付款工具, 而没有真正认识到合同签约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 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 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武器。殊不知一旦产生纠纷, 可能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5.在合同履行阶段存在重前期审查, 轻事后履行管理, 对合同履行监管不到位
表现为合同签订的虽然较完善, 但是不能完全按合同要求履行, 认为“合同打印签字盖章完, 就没事了”, 无人关注合同具体走到了哪一环节, 到什么时候该收付款了, 或监控只是流于形式;当合同变更事项出现时, 经办人不能及时和业务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不能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 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往往显得束手无策。
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1.对合同管理职能重新定位
传统意义上的合同管理是指以合同为管理对象, 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下的合同管理是指以合同为管理对象, 通过合同订立、履行、监督及评价来实现合同价值及企业运营各期利益最大化的管理体系。虽然管理的对象都是合同, 但前者侧重于对合同本身的管理, 事务性职能较重, 容易导致合同管理者脱离企业的整体运作, 单纯强调规避法律风险, 而忽视了对合同管理价值的开发和挖掘。后者侧重于通过合同管理来实现合同价值与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统一, 注重“管理创造价值”的理念, 强化管理职能。实现由事务型向管理型职能的转变。
2.严格对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资质、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审查
这是合同管理最基础的环节, 是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的第一道屏障, 也是防止合同诈骗的最有力的防范措施。因为合同当事人是否适格、资质是否具备、资信状况是否良好, 直接关系到合同是否有效和履行。
3.严格合同法律审查把关, 规范合同签订
一个合同订立的质量好坏直接决定合同价值的大小。认真执行合同签订前的审查审批制度, 严格审查合同形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合法、订立手续是否合法, 全面对合同进行真实性、公平性、周密性、程序性进行审查, 确保所签合同选择方式最佳方式, 取得预期收益, 实现合同目的。通过合同法律审查, 发现合同中存在的潜在风险, 减少和避免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分岐和争议, 提高合同履约率。
4.做好合同履行记录, 跟踪合同履行全过程
合同的履行是双方利益实现的必经程序, 是合同管理的核心。签订一个好的合同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合同的履行才是至关重要的环节。结算前的法律审查是合同全过程管理的重要一环, 也是合同关闭的重要组成部分, 更是转变职能的重要体现。合同能否按照约定履行直接关系到企业利益实现。严格的合同履行可以有效的促进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升。合同管理在合同履行阶段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根据项目的内容和特点对其进行监管, 督促对方履行义务, 确保项目的进度和质量。二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与原方案不符的情况时, 做好方案调整后的认证工作, 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防止发生纠纷时无据可查。三是当出现对方违约事项时, 应积极行使法定或约定的权利, 搜集相关证据, 以便将来追究对方相应的违约责任, 为减少损失打下基础。
5.建立预警机制, 对合同进行法律风险防范管理
合同签订后, 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合同履行的情况, 做好履行的监控工作。市场千变万化, 风险无时不在。一是证据预警。主要是在发现合同瑕疵, 有造成合同效力、履行负面影响时, 合同经办人员应及时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等采取补救的措施。二是时效预警。主要是指逾期完工、拖延付款, 离最后一次付款接近两年、此后无书面催收记录也未达成书面还款协议时, 应及时向具体经办人员提出通过公证催收等手段进行弥补时效的措施。三是质量预警。时常提醒义务人员在合同约定检验期限内, 或在合理期限内、质量保证期内, 就质量问题及时提出问题, 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的措施。四是偿债预警。如有逾期不付款、对方有改制、合并、分立、破产、人员变动可能影响合同履行时, 企业要通过实施法律手段谋求司法救济, 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 从而有效控制法律风险。
6.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的统计分析
通过统计分析可以知道企业各类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 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 以便随时排除阻碍, 防止违约的发生。合同管理的事中控制监督中是既要保证自己严格按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也要促使对方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
7.做好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工作的升华阶段, 就是对已经结束的合同从项目论证、合同订立、履行、监管、效益所进行的系统的客观的分析评价, 总结经验和教训, 并通过及时有效的信息反馈, 改进、创新合同管理模式, 提高管理水平。例如, 合同结束后, 通过倒查机制对项目的前期法律论证是否充分、合同的订立方式是否需要改进、质量标准是否符合实际需要、验收方式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履行监管是否到位、是否有漏项、控制点是否设置得当、合同效益目标是否达到等进行分析评价, 找出企业合同管理中薄弱环节, 加以改进、完善和提高。合同管理正是在不断的系统分析、总结与改进中上升提高, 这是一个反复循环提升的过程, 更是一个企业科学发展的历程。
8.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在合同全过程管理中若发现有显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对方有欺诈行为等情形, 或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 已经或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 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 以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将可能的风险及损失降至最低。
13.信息科技风险自查报告 篇十三
**农商行
按照上级领导的指示,我行认真贯彻《关于加强2010年重要时期金融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银发[2010]57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做好重要时期金融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防范我行信息科技风险,保障计算机系统运行和操作安全,建立和完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机制。对我行的信息科技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我评估及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架构、制度建设及管理情况
1.信息科技治理组织架构
(1)我行在董事会下设科技信息安全管理委员会,行长室下设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信息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科技信息安全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领导和协调本行科技信息安全。
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统一规划全行的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科技部门的各项工作,审议全行计算机网络的设计方案、软件项目招标、设备招标和统一采购及日常管理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建议。信息系统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全辖应急处置的实施细则,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辖应急处置的管理;负责全辖信息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组织协调和过程控制
(2)我行成立了科技管理部和科技开发部,做到科技运维和科技开发有效分离,加强了信息科技治理。
(3)科技风险审计工作由我行稽核审计部完成,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部门完成。
(4)在支行层面则设立合规员,负责各支行科技信息相关风险监控和报告
2.信息科技管理制度建设
(1)安全管理
对安全管理活动中的各类管理内容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由安全策略、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构成的全面的信息安全管理总则《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经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周期为一年一次,并且及时发现缺漏或不足对制度进行修订,并有修订记录
(2)事件管理
制订了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管理制度——《信息安全事件管理制度》明确安全事件类型,规定安全事件的现场处理、事件报告和后期恢复的管理职责,并根据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对计算机安全事件等级划分方法和安全事件对本系统产生的影响,对安全事件进行等级划分,制定安全事件报告和响应处理程序,确定事件的报告流程,响应和处置方法等,并对发现的安全弱点和可疑事件有《异常情况上报规定》
(3)应急处理
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系统应急恢复策略《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应急处理方案》,对各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分类,按照重要程度,确定保障级别,制定了各信息系统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数据中心、灾备中心机房关键基础设施专项应急预案。
(4)安全操作规范及管理流程
我行有完整的信息安全管理流程,控制信息安全管理。包括介质管理、网络管理、维护及故障处理制度、软硬件变更流程、备份管理、ATM安全管理、机房管理、监控管理、密钥管理、巡检制度等等科技管理部各项流程。
(5)岗位职责与分工
配备一定数量的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等。每个岗位设立2个以上操作维护人员。重要系统均配备A/B角,A/B角定期轮换。明确岗位职责《科技管理部岗位设置》《科技开发部工作职责》《科技管理部岗位百分考核办法》(6)密级管理制度
录用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制定人员离岗管理流程规范,严格规范人员离岗过程,及时终止离岗员工的所有访问权限;与外包商签订保密协议;有密级的安全管理制度,注明安全管理制度密级,并进行密级管理。
二、信息系统的技术措施情况
1.物理和环境建设
(1)机房的物理访问控制:机房实现门禁控制,严防外部人员进入机房擅自操作。
(2)系统密码均由专门人员掌管,计算机终端无人看管时锁定;
(3)机房采用集中监控,监控清晰全面,机房环境设施均有专人岗位值班管理,参数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岗位人员具备管理监控专业素质。
(4)机房供电系统均采用双路UPS供电,线路冗余性好,负载能力强,完全能够满足机房电力需求。
(5)机房空调系统的有效性和冗余性,给排风系统的有效性:机房空调系统安全有效,给排风系统工作正常。
(6)中心机房和灾备机房均有配套防盗窃、防雷、防火、防水、防静电、温湿度控制、电磁保护等措施,确保机房正常运转。
(7)机房技术文档完备、有效:制定了《**农村商业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科技部信息部中心机房监控制度》,《**农村商业银行计算机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为机房维护制定详细的规范文档。
2.网络管理
我行根据文件要求,对重要网络设施(包括网络传输线路、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进行了详细的自查,情况如下: 1.网络安全策略
(1)内网的安全管理情况;
内网网络安全管理: 外联单位互联安全保护措施:通过两台PIX525防火墙连接外联单位,两台防火墙通过FAILOVER形成热备,在防火墙上配置安全策略,严格控制进出生产网的数据。
在对外路由器上设置过滤规则,形成防护网。使用过滤规则设置功能,作过滤防护,形成银行网络与外联单位之间的第一道防护网。正确地配置和使用防火墙。防火墙功能正确实施的关键是其安全策略的配置和管理,为企业的重要数据和内部网络系统提供了一层可靠的安全保障。
使用地址转换的通信策略,防火墙对内部地址进行转换,对外映射为一个虚拟地址。
(2)外网的安全管理情况;
办公网网络安全建设:天融信防火墙安全防护建设:在**农商行办公网INTERNET出口部署两台天融信防火墙提供了强大的网络应用控制功能。用户可以轻松的针对一些典型网络应用,如MSN,QQ、Skype、即时通信应用,以及BT、讯雷等p2p应用实行灵活的访问控制策略,如禁止、限时、乃至流量控制。还提供了定制功能,可以对用户所关心的网络应用进行全面控制。
能够在核心网络中同所有网络设备一起构建高可用性及高安全性的拓扑结构,自身能够实现A/A部署和状态同步,能够实现动态的链路切换,同时提供了电源冗余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网络的健壮性及稳定性,保证了整个网络的不间断工作。
(3)加密技术应用和私钥的管理情况;
ARRY设备远程VPN安全保护建设:**农商行办公网已经部署了VPN,INTERNET用户可以连接到内部办公网。采用VPN技术,加强信息传输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可以在公共Internet网络上提供安全通信。是企业远程用户、业务合作伙伴和供应商尽快实现通信和共享信息理想的安全性解决方案。根据业务系统的特点选择对业务数据进行传输加密;对于网络设备认证过程中敏感的信息进行加密。制定了《**农村商业银行科技部密钥管理制度》。
(4)防火墙的设置、维护和管理情况;
在网银系统设置两层物理防火墙,将网络分为三个逻辑区域,及非授信区、停火区及安全区。非授信区可理解为Internet,即存在潜在威胁的区域;停火区(DMZ)内部署网银Web服务器、RA服务器以及其它直接向外部提供服务或者进行通讯的服务器,如Mail服务器、防病毒服务器等;安全区用户部署网银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通信服务器等核心部件;
(5)、设置入侵检测系统。
入侵检测用在网络关键节点设置探头以侦测网络数据中。
2.网络服务连续性、冗余性
1.所有重要通信线路均有备份线路且采用不同运营商,确保网络无断点。
2.网络设备的冗余性:网络设备均有备份。核心网络设备,核心生产系统设备均采用双机热备,同城设有灾备机房,确保关键生产设备运行的可靠性
3.访问线路的带宽完全能够满足各信息系统的带宽需求,无网络拥塞现象。
4.网络设备管理配置均由专人分管负责,确保合理操作,保障网络通畅、安全; 5.日志服务器暂无,有网络日志,但无集中审计,需加强网络设备日志的安全审计。
3.信息系统可靠性
我行根据文件要求,对关键服务器、存储器运行的可靠性,生产系统资源冗余度等进行了全面自查,情况如下: 1.系统重要设备和组件的冗余备份
经自查,关键生产设备均采用双电源,服务器有UPS电源支持,且有RAID保护。系统具备较高的可用性,所有前置系统都有备机,且定期切换演练,系统重要设备和组件均有相应的定时备份。
2.制定各系统的应急预案,定期对预案修订和培训,目前,我行针对世博会演练了信贷系统切换,中心机房供电演练,影像支付系统演练,网银系统恶意攻击模拟演练。
3.设备和系统的维护和升级管理
设备、系统均有专人维护管理,部分设备、系统聘请专业公司人员进行升级维护,岗位人员均具备相关素质,并实行AB角色。
4.对外包系统要求开发商要对我行技术人员进行详细的日常运行、维护培训,把相关技术移交给我行技术人员,对涉及二次开发的系统要求开发商提供完整的二次开发手册,培训我行技术人员掌握二次开发技术 5.系统软件的用户授权及鉴别认证措施:
系统软件用户密码相关人员各自保管,重要系统管理密码实行分左右手密码保管原则,系统软件用户访问实现权限控制,各级人员只能进行权限内操作。
6.系统变更管理: 制定了变更管理的主要准则和规章制度,变更管理的审批授权机制和工作流程;对变更管理进行登记、备案和存档,制定了非计划性紧急变更的实施方案、备份和恢复。
7.对系统日志及操作行为日志进行监察审计,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8.系统容量管理计划
系统处理容量增长趋势完全满足增量业务需求,并有适度冗余。
9.补丁更新
及时关注系统安全漏洞最新情况,及时对新发现的安全漏洞打上相关的安全补丁。经检查当前系统已是最新最完整版本,已安装了最新补丁
10.病毒、恶意代码的安全防护
系统均安装病毒查杀软件,对病毒、恶意代码进行安全防护。同时严格控制操作人员在机器上运行可能携带恶意代码、病毒的脚本的外来第三方软件
11.系统安全配置检查 定期巡检,对系统的安全配置实行不定期检测,对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排除。
4.应用安全
1.业务应用系统的用户授权及鉴别认证措施
业务应用系统用户密码相关业务人员各自保管,通过操作号和密码进行身份鉴别认证。人员离开时应设置屏幕密码保护或退出到登陆状态。
2.业务应用系统的用户访问控制
系统软件用户访问实现权限控制,各级人员只能进行权限内操作
4.数据安全、备份可用性
1.数据备份策略及备份数据的可用性
(1)对各应用系统指定相应备份策略,指定不同级别的具体备份操作,每次备份完毕应检查备份数据的有效性,并异地妥善保管好磁介质,重要数据永久保存
(2)应定期执行恢复程序,检查和测试备份介质的有效性,确保可以在恢复程序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份的恢复。
(3)不定期对数据进行抽检,与业务所在日期数据进行比对核实。并有应急恢复预案,及同城异地灾备系统确保数据恢复性。
2.数据安全性(1)敏感数据的传输和存储加密:
敏感数据传输实行加密管理,存储的一些敏感数据实行加密乱码显示。
(2)重要业务数据的通信完整性检测
重要业务数据通信检测完整、正常。
(3)重要业务数据的备份策略及恢复测试机制
重要业务数据定时备份,专人存储保管,有完整的应急恢复预案。
(4)建立了同城异地灾备中心,并制定了《江苏**农村商业银行异地容灾项目灾难恢复计划书》,内容包括危险级别的定义划分、决策流程、灾难恢复团队、日常备份和恢复流程、灾难响应和行动流程、灾难切换流程、灾备系统回切流程、灾难恢复计划的测试、维护等。还包含了涉及系统设备的具体清单、操作步骤等,预计RTO为6小时以内,RPO较低。
5.运行维护监控系统
我行根据文件要求,对信息系统的监测预警进行了全面自查,情况如下: 1.监测预警制度、流程及自动化监控平台
已建立完善监测预警制度、流程,机房环境、参数,系统的运行状况,CPU使用情况、文件系统使用情况等均实现自动化监控。
2.监测预警组织结构及人员设置
每天有人员24小时值班,检查系统及网络运行状况,及时发现问题,监测预警专人负责,按照警报级别逐级上报,确保故障的及时排除。
3.监测预警日志
设立监控日志,每日由监测预警人员负责记录。
4.监测预警文档的完备性
有监测预警文档说明,但不够完善。
5.与电力供应部门、网络供应商、公安部门等外部机构均有相应的应急联动机制,我行正在实施保卫部网点声光联动报警,做到入侵报警设施与照明、视频安防监控及声音复核等设备联动
三、不足和改进方法
1.需将管理与技术相结合,进一步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手段
从IT风险管理手段来看,部分系统的风险控制不够先进,缺乏专业的风险技术支持,事前预防作用有限,事中控制不够。缺乏对科技风险的集中审计。本行将引进AAA统一认证管理系统,加强系统用户的授权,权限控制和账号管理。架设日志服务器,对系统日志进行集中收集和审计。通过平台对所有用户进行统一的授权。采用基于角色的授权机制,按照内部的组织结构划分角色,并为用户绑定角色。对于不同的角色分配不同应用系统的访问权限。平台依靠记录追踪用户和管理人员的访问过程,建立一套全面的、有效的回溯和追查机制。可以实时监测用户对各应用系统的访问状态,及时发现非法访问事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事后追溯和责任追究提供实证。通过对系统运行状态实时监控审计,增强系统的可维护性。
2.进一步完善计算机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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