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县域三农

2025-03-31|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普惠金融县域三农(精选10篇)

1.普惠金融县域三农 篇一

县域农行服务三农思路探析(2008-09-11 12:51:50)

在今年年初的全国农行工作会议上,农总行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要求,明确提出了“面向三农,服务县域,城乡联动,综合经营”的市场定位。作为县域农行,在实践这一市场定位中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如何服务“三农”,也就成了县域农行工作者必须研究的课题。本文拟结合县域实际,对这一课题作些粗浅的探讨。

一、树立“大三农”意识,在思路上坚持做到三个两手抓

符合大环境的思路才具有生命力。因此,县域农行服务“三农”的基本思路必须放在整个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之下。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农业、农村、农民的内涵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农业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农民非农化的现象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县域农行服务“三农”,不能简单提信贷支持“三农”,而必须以“三农”为载体,通过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的金融服务,促进“三农”的发展,同时也推进自身的发展,共同构成社会的发展和繁荣。为此,县域农行必须坚持“发挥县域商业金融主渠道作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市场定位,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效益为目标的经营理念,在发展的思路上坚持做到三个两手抓:

1、坚持资产业务与负债业务两手抓。资产业务与负债业务本是银行两大传统支柱业务,但由于前些年农行在县域的不良贷款占比过大,农行矫枉过正,资产业务逐步萎缩,与负债业务的发展形成强烈的反差。以某县农行为例,该行从2000年末至2006年末存款增长12.1亿,但贷款累计发放只有2.2亿,2006年末贷款余额只有存款余额的21.4%。一些乡镇分理处除有一定的质押贷款发放权之外,其它贷款权力全部上收,以致让社会感觉农行分理处的功能不全,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甚微。因此,县域农行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服务“三农”,必须坚持资产业务与负债业务两手抓。

2、坚持传统业务与中间业务两手抓。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传统的银行业务已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为此,各项中间业务应运而生,代收代付、代理结算、代客理财、保管箱等中间业务的需求日益扩大,要求日益提高。县域经济的发展同样对银行中间业务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而县域农行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在中间业务的供给上并没有很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因此,在服务“三农”中,必须将中间业务的开发和发展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坚持传统业务与中间业务两手抓。

3、坚持产品营销与客户营销两手抓。随着商业银行改革的不断推进,农行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深入人心,主动营销意识不断增强,但在县域农行,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产品营销有余,客户营销不足,其结果是银行同业的产品营销(如存款、优质资产项目)竞争异常激烈,既降低银行的效益,也降低了银行的形象和地位,只看到银行对客户的依赖,而看不到客户对银行的依赖。这与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营销大相径庭。因此,在服务“三农”中,我们必须转换观念,更新思路,要坚持产品营销与客户营销两手抓,要通过银行的优质服务,锁定客户,培养客户对银行的依赖感和忠诚度。

二、增强创新意识,在举措上实现三个新突破

县域农行要想更好地服务“三农”,发挥县域商业金融主渠道作用,必须内强实力,外树形象,加快发展,在发展的举措上实现三个突破。

1、创新理念,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上寻求新突破。理念的创新是业务创新的基石,若没有理念的创新,则陈旧的思维观念将成为银行业务创新的绊脚石。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因循守旧的思维定式仍在不同程度上束缚思想观念的更新,从而影响了银行业务创新能力和广大员工创造力的发挥。所以要提高业务创新能力,增强农行的金融竞争力,服务好“三农”,就必须彻底转变观念,创新经营理念。一是淡化计划观念,强化人均意识,增强提速发展的紧迫感。计划作为经营管理的手段,人们轻车熟路,习以为常。但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计划的主观性因素很多,客观性很难保证。过于强调计划,其结果是很容易出现“鞭打快牛”的现象,从而挫伤“快牛”群体的积极性。因此,在计划的指导上,要引导人们更多地向先进单位人均业绩看齐,而不是在计划的完成率上比高低。二是淡化基础观念,强化效益意识,增强实现提质增效的紧迫感。商业银行的一个基本理念就是以效益为目标,农业银行的业务经营必须围绕着效益干,业务经营的激励机制必须坚持效益面前人人平等。对于一些基础差的地方,要引导人们尊重事实,加快发展提质增效,而不能仅仅停留在低起点的基础上比发展速度,比相对数。三是增强制度创新意识。农业银行作为一级法人,必须树立全国一盘棋的全局观念,但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农业银行不仅点多面广战线长,而且在地区与地区之间,县域与城市之间有着较大的差异。一些全国统一的制度,往往很难兼顾各地的实际情况,县域农行在服务“三农”过程中,可能会更多地遇到这种情况。因此,农行必须增强制度创新意识。考虑到规章制度修订的时间性和现实工作中的时效性,我们建议对事前预知的一些合理不合规的有关事项,采取专门的报批、报备制度。在确认完全没有道德风险和符合“三性”原则的前提下,上级行要及时支持县域农行的工作。

2、创新机制,在建立科学管理办法上寻求新突破。机制是推动业务发展的助推器,也是发挥人的创造性、积极性的重要手段。在服务“三农”问题上,既不能走过去信贷支持农业的老路,又不能在新的信贷新规则面前缩手缩脚,无所作为。所以,县域农行要做好服务“三农”工作,必须在机制的创新、考核办法的制定上实现新的突破。一是创新考评机制。对经营单位可实行准事业部制运作,以利润为目标,实行创利和计划双层考核,即首先根据创利多少确定应得资费,然后再以上级行考核得分多少确定实得资费比例,两项相乘,得出单位实际报酬。工资费用实行按月预支,按季结帐,下不保底,上不封顶,彻底打破过去“以计划定业绩,以计划定报酬”的粗放型经营模式,引导经营单位不唯计划唯发展,走内涵式效益型的发展之路。二是创新分配机制。现行的员工工资分配办法实质上是以岗位定报酬,比原先计划体制条件下的等级工资制有明显的进步,但岗位基础工资系数、绩效工资系数等作法仍明显带有计划经济的烙印,与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效益目标的联系还有待于进一步密切。很多保险公司实行的基础工资+业绩点数提成的办法颇值得借鉴。三是创新用人机制。对岗位进行重新布局,由“把人分配到岗位”变为“把岗位分配到人”,实行全员竞争上岗,没有岗位或不能适应岗位的要自然淘汰,彻底杜绝因人设事、因人设岗的现象。

3、创新产品,在实现各项业务健康发展上寻求新突破。金融产品创新是金融创新的着力点,是实现各项业务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现行农行金融产品,在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上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主要问题是防范风险设计有余,方便客户考虑不足,结果带来很多产品业务流程繁杂,客户望而生畏。县域农行在服务“三农”中,更应该把金融产品的创新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一是在资产业务产品上,要突出“短、平、快”特点。就县域经济而言,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占据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对资产业务产品的要求是借款额度小、借款时间急、用信次数多,现行的信贷决策程序耗费时间长,容易使企业错失发展商机。县域农行要密切关注客户的需求,尽快推出符合客户要求的“速贷通”类信贷产品。要简化办贷程序,缩短决策链条,只要企业(个人)完成了原始积累,有足值的抵押物,就应大胆予以支持,在最短的时间内满足客户用信要求。对一些和农行长期合作、信誉好的优质客户,可有针对性地推出小额短期(最多不超过半年)无展期信用贷款产品,力争将部分信贷业务办成柜面业务。二是在负债业务产品上,要紧抓“大众化”特点,把业务运行中的“复杂”、“繁琐”锁定在管理中,呈现给大众的只是方便、简单和快捷的操作。要满足大众客户的传统习惯,比如去年以一张主卡和一张副卡替代“卡折合一”的银行卡产品,大多数客户特别是务工户很不习惯,也给他们存款、汇款带来了不便,建议恢复卡折合一产品。整合现有产品,推出“套餐式”服务,将个人消费信贷、个人投资、休闲消费、个人及家庭保险整合在一起,推向市场,发挥产品的整体作用。三是在中间业务产品上,要适应未来的发展方向,要先人一步、快人一拍。比如说网上银行业务,未来市场潜力大,前景广阔,县域农行必须精心维护网络运行环境,不断丰富网上银行功能,大力推广网银产品。要为客户提供网上信息服务,包括国家金融政策、利率、汇率宏观信息查询,主力业务信贷查询、客户对帐以及信息调查等交互式信息服务,利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为客户提供清算业务和信用业务服务,为客户资金归集、划拔、委托投资、证券买卖、外汇、保险交易提供平台。发展电话银行,使客户足不出户就能完成各种交易,享受高科技带来的金融服务。

三、坚持求真务实,在效果上追求三大目标

县域农行服务“三农”,既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协调发展的要求,也是县域农行强身健体,加快发展的要求;既是农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也是农行自身利益效益之所在;可以说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因此,县域农行服务“三农”建设,不能仅仅是满足政治形势的需要、不能只搞些花哨的形式预以应付,而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扎扎实实实地推进,在效果上必须追求三大目标。

1、提升形象。县域农行曾有过辉煌的过去,曾凭借其金融资源在各地拥有非常的地位和良好的形象。在从国家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过程中,因商业银行追求自身效益的本质要求,县域农行的发展经历了巨大的改革阵痛,网点撤并、人员裁减、信贷紧缩等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行在社会的地位和形象。因此,县域农行要在国家高度重视“三农”之际,挺身而出扛起服务“三农”的大旗,在服务中发展壮大,在服务中实现自身价值最大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树立这样的形象,在政府部门心目中,农业银行是实力最强的银行;在客户的心目中,农业银行是服务最优的银行;在社会人士的心目中,农业银行是规模最大的银行;在人们的工作中,农业银行是最愿意选择合作的银行;在人们的生活中,农业银行是最离不开的银行。

2、提速发展。经济是金融的基础,金融是经济的命脉。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三农”发展之时,也就是县域农行提速发展之机。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已形成了一系列深刻理念,可以归纳为“五个基本、一个首要”,即“三农”工作是重中之重的基本要求;城乡统筹是基本战略;“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是工业化发展中期阶段的基本判断;多予、少取、放活是基本方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基本目标;发展现代农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这些理念对农村金融服务“三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也为县域农行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3、提高效益。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户总数高达2.5亿,新农村建设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任务。按照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标准和要求,必须投入大量的资金。据国家专业部门测算,大概需要15到20万亿。除国家财政投入外,社会各方面的多元化投入必不可少,其中最主要还是来自银行体系的信贷投入。这说明县域农行有着巨大的信贷资源需求市场。最为重要的是,国务院对农行的定位是“面向‘三农’,商业运作”,也就是说国家是鼓励农行有偿服务“三农”,而不是历史上不计成本的支持农业,这说明县域农行在服务“三农”中有着巨大的效益空间;国家对新农村建设的巨大财政投入,也为县域农行提高效益创造了现实条件。去年,中央财政“三农”的投入高达3397亿,今年的预算高达3917亿,这些财政资金在县域的运用,都可能成为县域农行的效益增长点。

2.普惠金融县域三农 篇二

关键词:县域金融,“三农”,金融支持,实证研究

一、引言

长期以来, 中央和地方对“三农”问题都高度关注。湖南省湘政发[2013]37号文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中诸多提及需加大对“三农”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根据2013年湖南省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涉农贷款虽有加大, 但金融机构用于扶持农业发展的贷款比例偏低, 农林牧渔业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仅为3.1%, 远低第一产业在经济总量中12.6%的比重。

国内外在农村金融方面的研究比比皆是。国外如Patrick (1966) 提出的两种模式:“需求追随”与“供给领先”。第一种即随着经济的增长, 农村金融机构以提供相应的农村经济主体发展所需要的金融服务的模式;第二种即在农村经济主体的需求之前, 农村金融机构及其服务便会提前出现的模式。

魏冰洁 (2014) 指出县域金融应加大农村信贷资金支持力度, 解决融资困难问题、通过深化改革,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合理引导民间融资。吴竞择, 戴鸿广 (2012) 就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力推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服务年活动中提及需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高晓光 (2015) 提出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拓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资金来源, 构建全面的风险防范机制, 确保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

二、湖南省县域金融对“三农”支持的基本情况与问题分析

(一) 湖南省县域金融支持“三农”的基本情况

1. 国家宏观政策支持县域金融发放涉农贷款。

从2015年4月20日起, 央行对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降1个百分点, 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这表明政策支持金融发放涉农贷款力度加大。

2. 涉农金融机构范围不断扩大。

湖南省县域涉农金融机构范围不断发展壮大, 构建了相对完善的金融体系, 为农村金融创新有了良好的保证。其中初步形成了以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为主体, 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补充的金融支农格局, 对农户及农村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加大。2010年末, 全省涉农贷款余额达到3110亿元, 全年新增515.7亿元, 同比增长19.6%;2011年, 全省各大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总额达到4378.2亿元, 湖南省涉农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的30%, 2012年末, 全省涉农贷款余额高达4701亿元;截至2013年末, 湖南省涉农贷款余额为5837亿元, 同比增长32.2%。

(二) 湖南省县域金融机构在扶持“三农”存在的问题

1. 政策性金融机构服务缺位。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我国唯一的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 但支农贷款以粮棉油的收购信贷为主要业务,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等其他业务, 信贷结构极不合理。在长沙县调查了解到, 该行主要是发放政府贷款, 涉农贷款基本不涉及。

2. 农村商业银行成为支农主力军。

截止2013年, 湖南省农信社农业贷款余额达2063亿元, 占全省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的80%以上, 居同业之首, 由于网点布局广, 数量多等特点, 为农商行能更好地服务“三农”的优势。

3. 邮政储蓄银行支农地位不稳。

虽然邮蓄银行结束了“只存不贷”的局面, 主要服务县域小微企业, 但由于前期在县域开设网点较多, 可对“三农”的支持力度远小于农商行。

4.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面临持续发展困境。

农村金融改革以来出现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由于缺少必要的优惠政策支持, 面临着资金规模有限而难以为继的问题, 为农服务的经营方向约束限制了其盈利能力的发展。

(三) 湖南省县域金融支农不通畅的原因分析

1. 县域金融体系不完善, 降低了支持“三农”的效率。

近几年, 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的战略调整, 大量撤并农村地区营业网点, 逐步从农村市场“淡出”。同时, 由于农村金融体制的设计原因, 形成了大量的农村资金外流, 而且破坏了作为农业信贷资金主要提供者的农村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循环。

2. 农业生产风险较高, 金融部门的信贷投入受制约。

由于县域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不高, 农村金融业务的管理成本和经营风险依然高于城市业务, 金融整体环境较差, 各金融机构授信权限基本上收、审贷更加严格, 难以达到放贷标准, 涉农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突出。

3. 农村信用担保落后, 运行难度加大。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尽管可以解决小部分农户贷款难的问题, 但农户的资金需求越来越多样化受到了抵押品缺乏的制约。所以农户可用于抵押申请贷款的资产范围太窄, 担保体系需要进一步的创新。

三、湖南省县域金融支持“三农”的实证分析———长沙县为例

(一) 长沙县的调查分析

从长沙县金融办了解到, 2014年当地涉农银行金融机构共118个网点, 主要有农商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农发行以及村镇银行。

从图1中可看出农商行和邮储银行所占比例最大, 占全部的89%, 由于较早的扎根县域和农村, 所以农商行和邮储银行在支农方面有很大市场。

(二) 县域金融支农的实证研究

由上文可知, 县域金融存在突出的供求矛盾, 长沙县存在供给抑制现象。本文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 进一步明确金融供给增加与农村经济增长及农民增收的关系, 为湖南省县域金融加强支农服务提供理论依据。

1. 模型设定。

柯道函数是经济学中应用最为广泛的经典生产函数, 其基本形式为Y=AKN, 揭示资本和劳动对产出的影响。本文假定金融支持对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积极影响, 将金融支持引入柯道函数中, 使其具Y=AKNF的形式。两边取对数后, 扩展的柯道函数为:LNY=LNA+LNK+LNF。

2. 变量选取及数据来源。

新农村建设的成就可从两方面反映出来, 一是整体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是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故引入R GDP (农村GDP) 和R INC (农民人均纯收入) 为被解释变量, 本文选取第一产业生产总值。财政支农支出为选取全县年度财政支出为基础数据, 根据年鉴的相关比例做调整, 将2001~2009年的数据以20%的比例计算, 2010~2014年的数据以30%的比例计算得到最终TESA的数据。长沙县的各项数据如表1所示:

数据来源:湖南统计局。

本文选取长沙县2001~2014年金融数据做回归分析, 检验县域金融对新农村建设是否存在积极影响。本文回归模型设定如下:

式 (1) 中RGDP为被解释变量, 从经济总量层面体现农村经济发展程度, 以农村GDP衡量。式 (2) 中RINC为被解释变量, 从农民收入层面反映农村经济发展程度, 以农民人均纯收入衡量。由于县域金融对农村经济的支持主要体现在发放贷款数量上, 所以选取县域金融机构贷款为解释变量, 以RL表示, 衡量金融机构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由于短期内劳动力数量波动较小, 且农村地区存在大量的闲置劳动力, 不考虑劳动力因素, 将财政支农支出作为控制变量引入模型, 以TESA表示。为随机误差项。

3. 模型构建与结果分析。

本文的实证模型采用EViews7.2完成。利用数据进行农村GDP模型和农民人均纯收入模型的实证检验。根据长沙县2001~2014年数据进行回归分析 (显著性水平为1%) , 对回归方程进行OLS估计, 估计结果如下:

由回归结果得出, 两个模型的F值较大、P远小于1%且拟合优度十分接近1, 即显示方程整体十分显著, 具有统计意义。在模型中, 所代表的金融机构贷款支持对农村经济增长具有积极拉动作用, 农民每增长100万元可带动农村GDP平均增长0.20百万元, 平均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0.36百万元。财政支农支出也有一定的正向作用, 农民每增长1百万元带来农村GDP平均增长0.25百万元, 农民人均收入则将平均提升0.14百万元。该结论验证了:金融支持对新农村建设具有显著正向作用, 符合经济学意义。

4. 实证研究结论。

由上述回归结果可得出以下结论: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和财政支农支出对县域经济发展具有显著正向影响, 且对农村GDP的拉动作用和农民人均纯收入有显著正效应的作用。所以应增加县域金融机构对涉农贷款的投入, 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 更能从根本上促进农民的收入。

四、完善湖南省县域金融支农的对策建议

(一) 深化开展信用创建活动, 改善县域信用环境

积极推进县域征信系统建设, 逐步实现农村中小企业、农户信用信息登记、汇总、查询、披露、共享等方面社会化, 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 逐步建立农户信用等级系统, 并将其纳人全社会征信系统中。

(二) 健全县域金融服务体系, 提高金融服务功能

第一, 建设三农保险体系。探索扎根与服务农村的保险营销方式, 因地制宜地建设农村营销服务部, 提高保险的乡镇级网点覆盖率。同时, 保险公司与邮政储蓄银行乡村网点、农村信用社加强业务联系, 通过其现有网络营销“三农”保险产品。

第二, 规范民间金融的发展, 发挥民间金融支农的影响。湖南省县域中存在一个规模庞大、增长迅速的民间金融市场, 农民生产和生活的借贷资金、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资金大多来源民间借贷。进行规范和保护民间金融, 并对其进行一定的监管, 是完善金融支农体系的需要。

(三) 建设支农担保体系, 促进涉农贷款供给

随着县域金融市场的进一步深化和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 创新和发展县域金融担保体系具有现实的紧迫性和必然性, 尤其是涉及农村土地等“三权抵押”改革迫在眉睫, 必须在试点、调研和反复论证的条件下, 本着统筹规划、配套同步的原则, 全面推进抵押担保制度创新。

参考文献

[1]魏冰洁.关于县域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思考[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4 (36) .

[2]吴竞择, 戴鸿广.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力推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服务年活动显成效[M].海南:金融简报2012.

3.普惠金融县域三农 篇三

关键词:普惠 微利 小微企业融资

“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一个普遍性的难题,一方面“三农”和小微企业对资金的急迫渴求,另一方面,银行出于风险等考虑,不敢对“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由此造成了普遍性的“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本文试从银行主动服务,践行普惠金融、微利金融理念这个方面,来讨论破解“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一、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现状

微小企业在经营融资方面,表现出如下特点:

一是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特点与银行贷款流程不匹配,增加了融资难。小微企业流动资金需求特点:短、频、快、小。即使能从银行取得贷款,贷款审批程序烦琐,资金到位,已经错失商机,失去短期借款的作用。而银行追求较为长期的低风险的稳定收益,对小微企业的贷款风险大、资金需求量小、频率快的特性也增加了银行贷款的管理成本和风险,影响银行贷款的积极性。此外,农户居住分散,金融机构融资服务成本高,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程度低,对银行风险管控能力要求很高。

二是抵押物不足。微小企业普遍缺少可供担保抵押的财产。一些地方存在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由于担保公司在自负盈亏的经营情况下往往提高担保条件,或者通过繁杂的担保手续,高昂的担保费用,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影响了融资效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产权等还不能作为有效抵押物,大大制约了“三农”和小微企业获得银行信贷的能力。

三是贷款金额小、银行不愿办理。许多微小企业只需要几万到几十万元,而许多银行不办理一百万元以下贷款,有的银行甚至不办理三百万元以下贷款。办理一笔贷款,金额大和金额小的贷款,对银行来说,所花费的成本基本是一样的,因此,很多银行出于成本和风险控制的考虑,不接受小额贷款申请,而偏好于对大中型企业的金额较大的贷款。

四是小微企业经营与财务管理不规范,经营风险极大,失败率较高。绝大部分的小微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特别是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甚至没有建立会计账目,大大降低了自身的信用度。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对部分中小企业集中地区的调查表明,50%以上的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60%以上的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在3B或3B以下。

小微企业中民营企业占绝大多数,其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在用人机制上,很多中小企业具有明显的家庭特色,用人唯亲,家庭成员占据企业的重要的管理岗位,这种管理模式很难吸纳优秀的管理、技术人才,经营管理水平低下,经营随意,经济效益波动剧烈,失败率极高。许多小微企业主金融财务知识缺乏,信用观念缺失,没有贷过款,对银行金融知识缺乏,许多人因信用卡逾期严重被列入禁止类客户,在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时,只要能借到钱,不考虑筹资成本的高低,有的甚至向民间高利借贷,筹资风险极大,大大增加企业的经营风险。

五是农村金融基础薄弱。我国商业银行主要分布在城市地区,对广大的农村地区,银行网点非常少,县以下地区基本没有,农村地区金融基础十分薄弱,造成了广大农村地区的乡镇企业、微小企业的融资难。许多银行的贷款审批权限集中上收,基层支行没有贷款放贷权限,也增加了小微企业融资难。

二、“三農”和小微企业融资难的若干对策

针对“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现状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解决。

一是国家要制定财政税收等各种宏观政策,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和城乡结合地区,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在财政政策方面,设立“三农”和小微企业担保基金,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设立小微企业成长扶持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部分或全部的利息免除,扶持小微企业成长。在税收政策方面,对小微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同时,对金融机构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和三农贷款,给予税收优惠。在银行监管方面,对许可证审批等事项,对金融机构深入农村和城郊地区设立机构给予便利,鼓励金融机构完善在农村和郊区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金融机构要有微利金融、普惠金融的服务意识。金融机构不仅仅是企业,也是社会公众组织,对整个社会的金融均衡协调发展,承担着重要责任。金融机构不能完全按照追求利润的做法来经营发展,要树立微利金融意识和普惠金融意识。有些许微利能够生存经营下去,就应该坚持下去,在农村和城郊结合地区,金融机构虽然只取得了微利,却有着良好的社会效益,可以对社会经济发展有了较大甚至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邮储银行践行普惠微利金融理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实践效果

邮储银行广东省分行在农村市场发展战略上,确定了“小贷领航”的策略,以“小额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为龙头,以基础金融服务体系和城乡结算网络建设为两翼,走出了一条“大银行聚焦小贷款”的特色发展道路。截止2012年2月29日,广东省累计发放小额贷款29.88万笔,金额213.96亿元,笔均7.16万元;其中2011年累计发放27.67万笔,金额196.98亿元;贷款结余10.83万笔,金额61.40亿元,已经为超过16万户个体工商户、微小企业主以及农户提供了融资服务。

本着“普之城乡、惠之于民”的企业文化,邮储银行广东省分行在成立以来,面向广东农村地区开展了小额贷款业务,并将其定位为长期核心战略性业务。让小额信贷机构“下沉”农村,在广大农村地区设立“三农”服务站,撒下“天罗地网”,像毛细血管一样渗入农村;站内可办理存取款、受理小额贷款申请、代发新农保、新农合等涉农资金,极大地弥补了农村金融服务空白区,让农村居民不出家门就可享受和城市居民一样的便利的金融服务。

邮储银行广东省分行在广东26个空白乡镇中,解决了40%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问题;此外,邮储银行广东省分行也积极尝试通过自主研发的电话POS等电子设备,解决农村小额取款问题。在“十二五”规划中,邮储银行广东省分行将继续加大乡镇网点建设工作,计划3年内新增500个以上网点,进一步扩大网络覆盖面,进一步凸现邮储银行网点覆盖城乡的特色。

邮储银行广东省分行在连接城乡二元经济的过程中,不断加大农村地区网络建设力度。乡镇一级的网点覆盖率达到93.6%。每年通过广东省分行结算的个人资金约有5000多亿元,其中70%流向农村。开通跨行转账、受理农民工卡的县域和农村网点超过1000个,是广东省最主要的农民工卡受理银行之一。ATM总投放量超过3600台,占广东省银行业ATM问题的15%,位列广东银行业第三,POS超过3500台。在城乡居民以及个体经济支付结算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邮储银行具有的网络优势

针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难点,邮政储蓄银行独特优势集中表现在:一是网络优势,邮储广东省分行拥有1800多个金融服务网点,基本覆盖全市各镇街和行政村,贴近专业市场、贴近中小企业,方便中小企业办理业务。同时,全国邮政储蓄银行已拥有38000多个网点,网络联通城乡,是全国最大的支付结算平台;二是专业优势,服务中小企业是邮政储蓄银行的战略定位,中小企业贷款是核心产品。“因为专注,所以专业”。小额贷款是一项专业性强的技术,邮政储蓄银行博采众长,形成特有的小额信贷技术,拥有一整套中小企业授信评级和风险控制办法,邮政储蓄银行贷款不良率一直处于同业较低水平;围绕中小企业融资需求,邮政储蓄银行设计了小额贷款、小企业贷款、个人商务贷款、供应链融资(动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和保兑仓)、票据直贴、国际贸易融资等一系列适合中小企业的融资产品;三是成长优势,邮政储蓄银行在城乡基层有着历史悠久、网点众多、联系广泛的基础,群众基础深厚广泛,“汇款存款到邮局”深入了几代人的心中,存款余额在全国银行业排名第4位,是资产质量优良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组建银行后改变了“只存不贷”的历史,融资能力和空间巨大。

(二) 邮储银行践行普惠微利金融的一些主要做法

1、廣铺网络,机构下沉。邮储银行广东省分行多方面开展工作,广铺网络,推进“信贷县县通”、“信贷村村通”工程。从成立伊始,邮储银行广东省分行就与当地政府联合,大力发展“信贷县县通”“信贷村村通”,把小额贷款服务网络迅速延伸到各个行政县镇村,开展了“信贷下乡行”、“信贷进市场”等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在此基础上,邮储银行广东省分行还联合地方村镇政府,开展“信用村”建设,目前,全省建成信用村、信用市场200多家,社会信息员队伍4000多名;初步形成了“网点+信用村+信息员”的立体化信贷服务网络。下一步,邮储银行广东省分行还将借助邮政“便民服务站”平台,把信贷网络进一步深入乡村。

2、因地制宜,开发特色产品。邮储银行广东省分行因地制宜,结合各地风俗,开发特色产品。银行成立之日起,邮储银行广东省分行就与团省委合作开展“青年创业贷款”,提供2亿元授信额度。邮储银行广东省分行注意围绕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做好信贷服务。例如,在肇庆等山区开发林权抵押贷款、茂名等沿海地区试点渔船抵押贷款、珠三角开展商铺经营权质押贷款等;山区开展小水电贷款、集体土地质押贷款等,在云浮设立了石材金融服务中心。为支持“扶贫双到”工作,还与当地政府联合推出就业贴息贷款、就业创业贷款等,扩大扶贫覆盖面,增强了扶贫支持力度。

3、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对于可能存在“放款慢”的情况,邮储银行广东省分行实施优化流程,提高放款速度。“放款快”是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需求的最大特征。邮储银行加大力度优化信贷流程,将小额贷款审批权限下放,信贷员主动上门服务,提高放款速度;实行了小额信贷准事业部制,成立小企业贷款专营机构。小额信贷三天放款,小企业贷款一般2周放款,较好地满足了客户需求。

通过树立普惠微利金融理念,经过不懈努力,邮储银行在破解“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小额贷款全国发放量已突破了7000亿元,其聚焦“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和好评。邮储银行总行并被授予了德国GTZ最高成就奖,邮储银行广东省分行的“信贷县县通”工程被江门市评为第一个真正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惠民工程,被佛山市政府授予金融创新奖、“中小企业满意融资伙伴”奖、被阳江地方政府授予支持社会金融创新奖;被广东省中小企业局授予第一批“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示范机构”。类似的地方政府肯定邮储银行的奖励不胜枚举,有力地说明了邮储银行通过树立普惠微利金融理念,主动服务,

参考文献:

[1]中国邮储银行广东省分行主办.《邮银时代》2011年各期,2012年第1期;

[2]孟宪彦.小额农贷需要与时俱进.《金融时报》,2012年2月24日

[3]刘百宁.农村金融扶贫中的“加减乘除”.《金融博览》2012年第1期

4.普惠金融县域三农 篇四

真情倾心服务三农 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2008年以来,农行**分行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准确把握“面向三农”的市场定位,主动适应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政策,主动契合全市“三农”金融需求,创新金融服务,坚持“一县一特色、一行一路径、一企一对策”,积极探索金融服务“三农”的新模式,贷款增量、服务覆盖面、服务能力、助推效应大幅提升。

截至2010年末,该行各项贷款余额达到47.25亿元,较2007年末增长17.45亿元,增幅为44.63%。重点支持了56户产业配套型、科技创新型、经济环保型、特色服务型县域中小企业成长壮大,实现年产值 70.29亿元,吸纳 4.6万多群众就业。如重点支持的**美青氰胺公司,年产量达125127吨,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23448 万元,就近解决农民工就业岗位860多个。年末,该行小企业贷款余额达到5.9亿元,缓解了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成功培育天齐锂业、高金食品上市。

三、加大重点区域金融支持力度,着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四、加大县域网点改造投入力度,着力改善金融服务渠道。

五、加大惠农卡和农户贷款整体推进力度,着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5.农村普惠金融 篇五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迅速发展,普惠金融正在逐渐作为一种被边缘化的金融体系取代微型金融,并融入国际金融体系。与城市相比,我国农村金融仍处于相对薄弱的环节,农村金融市场的建设尚不成熟,金融服务质量和数量难以满足农村发展的需要,农村小型企业以及农民个体的融资、贷款仍然相对困难,农村金融市场供需矛盾突出,如何为农村提供有效的融资服务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是当前解决农村“融资难”和“融资贵”等问题的迫切需要。普惠金融拥有融资快、低成本、小型化的特征,对于为农村低收入群体和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便利高效的融资渠道具有良好的功效,尤其是在当前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广泛普及的背景下,普惠金融能够以更加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深入农村小生产经营组织,为农村发展服务。

一、现状和问题

近年来我国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农村的金融体系改革,旨在构建以支农、惠农为目的的功能健全、运转高效的农村金融市场,为农村经济振兴、农民收入改善提供有力的支撑。随着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和农村金融机构的建设,农村金融服务不断得到改善,金融行业参与主体日趋多元化,金融服务更加丰富和健全,大大提高了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活力,并极大的改善了农村金融市场的面貌。但农村普惠金融体系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一)政府过度干预,市场化不足

近年来农村金融机构逐步向商业化运营模式发展,但是由于我国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构建是由政府主导的,因此市场化运作能力相对低下。与一般商品不同的是,金融产品自身具有灵活性,应针对不同的客户灵活调整价格(利率),因此,金融机构需要具备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才能够保障农村金融市场的可持续性发展。我国农村金融发展过度依赖行政命令引导,政府管控相对严格,使得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活力不足,金融机构缺少相对宽松的自主创新的外部环境,进而导致农村普惠金融市场的运作模式相对僵化,农村普惠金融的作用受限。例如,政府规定金融机构必须向农村地区投放一定比例的贷款,这一规定的初衷旨在保障农村地区的融资流入,但是,这一规定在另一方面看却违背了投资多元化的原则,使得金融机构不能够通过多元化的投资组合来分散风险,如果同一地区的存款人的防范性储蓄被金融机构用于提供这一比例的贷款,就会产生逆向选择的问题,因为金融机构如果想要从这样一笔贷款中获利,必须收取更高的利率,从而促使高风险逐步累积。因此,在这样一个封闭的系统中,小型金融组织常常会发生金融生态恶化、资金链断裂的问题,进而导致资本流出农村。再比如,银行贷款利率上限的管制如果不断加强,就会给外部金融机构带来高成本、高风险的问题。此外,农村金融机构过度依赖政府财政资金的扶持,这种非市场化的运营模式具有高风险、高成本的缺陷,更加不利于完善的金融市场的构建。持续的政策性补贴促使商业银行经营成本和风险的容忍度持续扩大,从而导致金融风险无限扩大,并且对政府补贴的依赖一旦产生,更加不利于商业银行通过自主创新提高自身竞争力。另外,政府补贴本身就是对市场正常运行规律的干扰,过度补贴将会严重干扰金融市场正常的运行秩序,甚至滋生腐败、寻租的现象。

(二)农村金融服务数量和质量不足

当前我国农村普惠金融在微观层面的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农村金融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显著提高,但是相对来看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农村金融市场的供需矛盾仍然很突出,农户个体、小型企业的融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从数量上来看,当前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网点主要分布于发达地区,而部分欠发达地区的农村金融机构的覆盖率长期不足,难以满足各类群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从质量上来看,信贷产品种类和质量不足,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的硬件设备落后,金融专业性缺失,金融产品缺乏创新,并且可获得性相对低下,交易成本过高。这种状况严重不利于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农村金融服务质量的提高一方面依赖于相对宽松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的金融市场运作机制,另一方面,要从金融主体内部着手。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缺乏必要的人才和技术支撑,这在一定程度上对金融产品的创新构成障碍。但是,农村金融机构对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应用不足,使得数字技术对农村普惠金融的助推作用受限。

二、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困境的原因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

近年来农村普惠金融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由于这种新型金融组织形式进入我国的时间较短,发展尚不成熟,在立法方面仍然不足。对比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许多国家都有专门的法律来保障弱势群体获得金融资源权利,如孟加拉的《乡村银行法》、印尼的《小额信贷法》、美国的《社区再投资法》、《平等信贷机会法》、《农业贷款法》、《农业信贷法》等一系列法律。而我国在这个方面的立法还是空白,仅有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基本金融法律中也缺乏相应表述。虽然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对于发展普惠金融出台了一些规范性文件,如《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等。但这些部门规章的效力层级低,有些只是指导性、临时性的政策文件,零乱复杂,缺乏纲领,权威性和约束力也很有限,难以有效适用。

(二)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足

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构建离不开金融基础设施的支撑。首先,由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弱质性,农村金融市场普遍存在高风险、低收益的问题,对资本缺乏吸引力,金融市场参与主体的参与度较低。其次,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当前我国宏观经济环境的约束,二元经济的存在是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障碍之一,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政策性投入具有一定的倾斜性,对农村地区的投入严重滞后于城市。加之农村地区自身交通、电力等条件较差,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导致众多金融机构选择退出农村金融市场,并且部分运作良好、实力较强的农村金融机构在发展壮大之后,选择脱离农村金融市场,向收益更高、风险更低的城市地区发展。从本质上来看,只要城市经济、工业经济中的项目投资平均收益率高于农业经济中的项目平均收益率,农村资金的出逃就不会停止。因此,综合来看,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缺乏一定的内生动力,而过度依赖有限的政策扶持在长期来看可能会导致普惠金融发展的不可持续。农村金融基础设施要依靠市场规律,保障金融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的供给,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农村的金融市场需求。

(三)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结构性约束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结构性约束,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发展普惠金融构成阻碍。一方面,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以股份制、商业化经营模式为主导,这种单一的体系在客观上形成一种结构性约束。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占据垄断地位,金融机构的趋利性促使金融资源大量流向低风险、高收益的项目流入,农村经济由于内在的劣势,对金融资源的吸引力较为薄弱,客观上会促使农村金融服务的偏离支农、惠农的目标。此外,单一的金融模式导致新型金融合作组织缺少一点的发展空间,不利于金融市场的竞争活力的加强。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与农户之间的信贷供求存在结构性错配的约束。从需求方来看,目前我国农村大部分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仍然是分散的传统小农经营模式,在生产性投资方面的资金需求十分有限,并且,农户改善型自建住房或购买住房的借贷资金主要通过自主借款,向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需求更加有限。从供给方来看,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服务主要以满足农户的生产性投资需求为主,这就造成农村金融市场的供需出现结构性错配,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于农业经济的功能被削弱。同时,农村非正规信贷机构如私人钱庄等的出现,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普惠金融的深化。一方面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可以以较低的成本对农户提供信贷支持,缓解农户的信贷约束。在另一方面,非正规金融机构会破坏农户与正规金融机构的信任关系,促使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形成二元对立的市场,不利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运行。

三、对策建议

(一)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市场化改革

农村金融市场化改革应先于城市,要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发展农村普惠金融中的基础性作用。只要构建市场化的金融市场,才能更加有效的实现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为金融主体营造具有活力的竞争环境,促进金融主体加强技术和产品创新,提高金融服务供给效率,降低金融体系的运行成本和风险。政府应对于农村金融市场进行科学的监督和管控,一方面加强立法,明确各金融机构的功能和职责定位,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提供牢靠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快构建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配套体系,比如农村信用担保机制、农村保险等,降低农村金融发展的各方面风险,保障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信用基础。要加快构建城乡普惠金融对接的内生机制,促进农村金融资源对农业发展的辅助作用的发挥。政府补贴政策应更加注重针对性,不仅要做到有的放矢,更要做到灵活调整,在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不同阶段要进行适当调整。地方政府要加快建立内容全面的农户征信体系,成立专门的监管主体,对小额信贷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将农村金融市场的风险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政府要加快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鼓励和引导农村金融机构提高普惠程度。将农村地区各类金融资源纳入普惠金融体系,加快完善金融市场的担保机制和抵押价值认定制度,为农户将所持有住房、土地等资源作为抵押提供制度上的依托,完善农村信贷担保制度,通过政策性信用担保、互助式信用担保等形成多种方式的担保机制,促进信贷资金向农村流入,推动金融市场其他相关配套措施的构建和完善。

(二)加强金融创新,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

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构建是一个系统性工程,离不开金融产品和技术的创新驱动。要加快推进农村信息、通讯技术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农村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投入,提高农村互联网覆盖率,为“互联网+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硬件支持。要创新金融组织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大数法则进行用户评估,提高金融交易的效率。要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挖掘用户需求的优势,将用户需求融入产品创新,提高农村普惠金融的服务质量。不断组建灵活的金融组织方式,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同水平和不同阶段,选择适当的金融组织方式,不断扩大农村金融市场的资金供给和普惠金融的覆盖面。鼓励和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在组织、运作、业务、技术、产品等各方面展开创新,并对金融机构及其员工进行普惠性指标的考核,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向纵深发展。要加快建立乡政府、村委会为主导的基层金融服务网点,设立的“普惠金融+服务站+村委会”基层服务网点,向村民提供诸如银行小额取款、缴费、转账、贷款、公共事业办证、票务查询及购买、医疗挂号、电子商务、电子政务、求职、农村物流等服务。形成“网点固定服务+服务点代理服务+电子渠道自助服务+上门服务”四位一体服务模式,开发“农保通”、“直补通”、“农合通”三大支付系统,全天候、跨地区、多渠道提供“查、缴、扣、取”金融服务,把国家惠农政策、资金和技术及时、方便地送到贫困农民手中,切实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优化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制度环境

6.普惠金融发展的思考 篇六

普恵金融的缘起与内涵

1.普惠金融的缘起。金融的本质职能在于服务 实体经济,金融通过对资源的跨期、跨区域、跨行业的 优化配置,提高了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进而促进社 会经济发展,提升了社会整体福利水平。对于盈利能 力强、信用良好的优质客户,其交易成本低,违约风险 小,易于受到银行的青睐,该类客户主要集中于经济 发达的城镇地区,金融资源的供给自然会向这些区域 集聚;而那些缺乏有效抵押物、违约风险高的客户则 易于被银行拒绝,从而失去平等受益金融服务所带来 改善经济状况的机会,这类人群主要为分布于偏远地 区的贫困农民,若单纯依靠市场调节必然导致农村资 金非农化,造成这些地区金融资源供给严重不足和普 遍的金融排斥。

20世纪早期的实践主要是以“小额信贷”和“微 型金融”服务的方式来开展,并且更多的是以慈善性 质或无偿捐助方式来实现对贫困群体的资助,注重援 助的社会福利性而忽视了其盈利性和财务可持续性,结果导致大量的小额信贷机构因为资金的枯竭而倒 闭。同时世界许多国家还出现了所谓的援助性贫困 陷阱,援助性信贷善意的初衷并未能结出改善贫困的 丰硕果实。于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开始对这种现象进行反思,认为这种不计成本的援助性金融并不是解决

低收人者贷款难的最佳途径,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帮 助穷人的首要前提是其可持续发展,一旦失去该前提 援助的意义有限,也就是金融机构在帮助穷人的同时 应注重其盈利性,两者都不能偏废。于是,“普惠金融” 这种包容性的金融服务理念应运而生。

普惠金融的内涵。普惠金融,译自英文“In-clusive Finance",最早由联合国于2005年在宣传国 际小额信贷年时提出,其基本含义为:能够以可负担 的成本,有效、全方位地为所有社会成员提供金融服 务(姜丽明等,2014)。普惠金融提倡为全社会成员提 供金融服务的同时,强调金融机构自身的盈利水平和 财务可持续性,其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平等性。金融作为现代社会最核心的经济要 素,是一种稀缺性资源,社会个体对金融资源的占有 程度很大程度决定了其创造财富的能力和改善经济 状况的可能性,因此,金融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应通过 设计一套正义的制度来保障,这关乎整个社会公平的 实现气但是现实经济生活中金融资源的配置倾向于 富有者,那些有融资需求却缺乏足够抵押的低收入者 不能获得正规金融服务,结果必然会加剧贫富分化。针对这种不平等情况,普惠金融提倡为所有社会成员 提供金融服务,而不受身份或经济条件的制约.盈利性。普惠金融开始注重通过降低交易成 本和控制信贷风险等手段提高业务的盈利性,因为适 当的盈利水平是普惠金融得以持续发展的基础,对盈 利性的合理追求并不违背普惠金融的初衷,反倒是对 盈利性的刻意忽视会不利于普惠金融作用的发挥,因 此,注重盈利性乃普惠金融对扶贫理论认识深化和发 展结果。

全面性。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户经营活动的多 样性和劳动力跨部门、跨区域的流动等原因,传统单 一的信贷服务已经不能满足低收人群体的金融服务 要求,低收人群体对金融产品提出了多元化需求,全 面性既包括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供给的多元样性,还 体现为金融服务机构的多层次性。

公平性。“公平”的本质含义就是权利平等(单 美娇、邓戎,2014),“人人生而平等” ®,《世界人权宣 言》第一条宣称:“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 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 神对待”®。公平性应体现在享有社会各种权利、资源 和机会等方方面面,其中也包括平等地获取金融服务 供给,平等地享有改善经济条件的机会。但是现实的 境况离这种公平的理想状态相去甚远,金融资源配置 的区域性差异明显,金融资源配置主要集中于经济发 达地区,落后地区存在严重的金融资源供给不足,金 融排斥较为普遍,而金融资源配置的失衡又进一步加 剧了落后地区的贫困。尤努斯在《穷人的银行家》中 提到:“穷人如此贫穷,并不是因为他们愚蠢或懒惰”,而是“因为这个国家的金融机构不能帮助他们扩展 他们的经济基础,没有任何正式的金融机构来满足穷 人的贷款需要”,尤努斯更是感叹:“当银行将被认为 是没有信贷价值的穷人拒之门外时,经济学家们为什 么会保持沉默呢?……正是因为这种缄默和漠然,银 行得以在施行金融隔离政策的同时逃避处罚。但凡 经济学家们能认识到贷款所具有的强大社会经济能 量’他们或许也能认识到,贷款确应作为一种人权加 以促进”®。可见,获得公平的金融服务权利,不仅体 现为资金

完善社会征信体系,提高信息透明度,降低普 惠金融交易成本与信用违约风险。市场经济归根到 底是一种契约经济,诚信乃市场经济得以顺利运行的 最基本的伦理准则之一。诚信虽然作为一种非正式 的金融伦理制度,但是其对法律等正式制度作用的发 挥起着不可或缺的互补和促进作用,因为法律等正式 制度不能穷尽所有的可能性,其所不及之处得靠诚信 等非正式制度来弥补。正如科斯所言即使在最发 达的经济中,正式规则也只是决定行为选择的总体约 束的小部分,大部分行为空间是由习惯、伦理等非正 式规则来约束”®目前,我国征信体系的建设由中国 人民银行主导,其权威性自不待言,但问题在于:该征 信系统在建立之初就存在重大缺陷,主要体现为信用 数据采集样本存在局限性,征信数据采集范围过于狭 窄,其代表性愈发不足,不能全面反映自然人和法人 的真实信用情况;而导致该问题的根源在于央行征信 系统建立之初,没有把涵盖愈加丰富信用记录的互联 网信用大数据纳入其征信数据采集来源。随着电子 商务一日千里地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信用记录会更加 全面和详细,而线下记录则会愈发零散和稀少。基于 以上原因,完善现行的征信体系应借助互联网的信用 大数据;同时可以借鉴西方经验,发展市场导向的征 信体系建设,鼓励阿里、腾讯等有着信息优势的互联 网公司加人征信建设市场;此外,还应提高征信数据 的共享程度,降低信用数据的使用成本,最终实现降 低普惠金融的交易成本和违约风险的目标。

重塑现代金融伦理,重视金融的价值属性。大 部分金融学家坚持“金融学是一门仅依赖于可视事实 的客观科学,它不作任何关于伦理价值的判断”®金 融学的这种“价值中立”原则,导致在金融领域出现各 种道德风险,“没有了人性的一面,经济学就像石头一 样又干又硬”®,尤努斯在《穷人的银行家》中如此感 叹。丁瑞莲则在其著作《现代金融的伦理维度》中指出 “金

7.从小贷公司看普惠金融 篇七

首先,未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地位。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机构身份没有确认,小额贷款公司被排除在正规的金融体系之外,无法获得同业拆借利率的资金补充。同时,小额贷款公司也没有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无法获得信息,加剧了贷款业务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了交易成本。另外,从制度设计来看,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吸收存款,借入资金有限,因而财务杠杆率低,使得股权回报率(ROE)低。

第二,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成本高。在“只贷不存”的制度框架下,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以股东投入的自有资本放贷。《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从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但融入资金金额不得超过自有资本的50%。由于客户贷款需求巨大,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在成立不久,就将公司资本发放一空。尽管《指导意见》允许小额贷款公司从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但实践中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获得的融资很少,同时小额贷款公司不能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只能以工商企业的身份从银行借入资金,使得融资成本较高。第三,赢利水平低,税收负担重。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客户的经营风险较大,贷款违约风险也较大,且由于每笔贷款额度较小,操作成本高,这些都会降低小额贷款公司的赢利水平。税收负担重也是制约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瓶颈”。从财税政策看,目前全国层面上没有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优惠财税政策,税收支出已成为小额贷款公司的沉重负担。调研发现,小额贷款公司的税收政策参照普通工商企业执行,需缴纳25%所得税和5.56%的营业税及附加。但对同样服务于“三农”的农信社是减半征收营业税,小额贷款公司则是全额征收,显然有失公平。

第四,小额贷款公司存在不规范行为,监管力量薄弱。有些小额贷款公司由于利益的驱使,为其他公司提供注册验资贷款、搭桥贷款等,甚至向违法违规项目发放贷款;还有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已涉足委托贷款业务,有可能转化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或非法集资。第五,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缺乏有效的管理与风险控制。小额贷款公司普遍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科技手段落后、信贷管理松散、风险管理不到位、拨备制度没有建立等问题。除部分高管和业务骨干外,小额贷款公司员工多数没有银行从业经验,不具备金融理论和实际知识,缺乏从事金融业的必要技能。

第六,缺乏为小额贷款公司服务的机构。目前,满足小额贷款公司需求的服务机构还非常少,参与程度也很低,即使存在的服务机构其提供的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机构评级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将有利于拓宽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的规范与可持续发展,并有利于实现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有效监管。

普惠金融发展的建议与措施方面(从小贷公司发展来看)明确合法地位,促进普惠金融体系建设

为合理配置地方金融资源,缓解“三农”和微小企业发展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及社区经济融资,应形成普惠金融的税收体系,从而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第一,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机构法律地位。将小额信贷纳入正规金融体系,完善多层次信贷体系的构建,促进中国普惠金融体系的建设,并根据机构设置地点与涉农贷款比例等实施税收优惠。无论是何种类型的机构,只要机构设在偏远地区、涉农贷款比例大于70%,都可以给予营业税减免优惠等。

第二,形成政府监管、市场软约束监管和行业自律监管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发挥中央地方双层监管的制度创新的作用,充分体现地方政府在监管微型金融的优势并调动其积极性。此外,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资金批发的机构出于自身资金安全的考虑,承担了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责任,是市场力量监管小额信贷的一种重要形式。同时,建立小额信贷行业协会,依靠自身的力量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第三,拓展融资渠道。允许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借入两倍于资本金的资金,与普通的工商企业同等对待。其次,建立国家级批发资金基金,满足优质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需求。当然,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允许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融资创新,如联合发债等。

第四,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的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建立与完善微型金融征信体系。培育小额信贷信用评估机构、信用担保机构、咨询培训机构,强化小额贷款公司的培训教育与能力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执业能力,优化小贷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与管理水平,规范操作行为。同时,建立与完善微型金融征信体系,这也是最近印度小额信贷危机给我们最重要的启示与教训,可以防止客户多头借款,过度负债,有利于保障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安全,也有利于保护客户利益。

目前普惠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从整体上看)银监会副主席郭利根在会上表示,尽管近年来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可得性和便利性均有所改善,但仍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一)是普惠金融服务不均衡,金融资源向经济发达地区、城市地区集中的特征明显,西部地区、农村地区获得全面金融服务的难度较大。

(二)是普惠金融体系不健全,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仍不完善,直接融资市场发展相对滞后,政策性金融机构功能未全面的发挥,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

(三)是普惠金融商业可持续不显著,普惠金融服务普遍风险大成本高、收益低,难以实现市场平均收益水平,严重制约金融服务主体参与普惠金融内在积极性。

(四)是传统金融服务模式和技术手段还不适应普惠金融特点。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主要为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口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是传统金融服务的薄弱领域,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机制、业务模式、产品、服务和技术支撑。

促进普惠金融的发展的建议和措施(从整体上看)

一、政府应鼓励和引导非政府组织等对小额信贷项目的支持

一是加大与非政府组织、国际机构和社会团体操作的小额信贷机构联系,做好项目推荐。二是加大对政府贴息项目的落实、检查及评估。如用好土地抵押贷款贴息额度,加大对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的检查、评估。三是积极应用财政资金支持引导小额信贷对经济的支持,对风险较高的项目给予财政贴息,按时拨付配套县级财政贴息资金等。

二、鼓励和引导完善我市的金融组织体系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村镇银行、投资公司以及担保公司等为农村地区以及中小微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在政策上予以支持和规范,提升其服务特定客户的积极性和能力。二是整合中央支持发展普惠金融的政策,培育适应农村地区和面向中小微企业服务的适度竞争的金融主体,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广、层次多的可持续发展的普惠金融体系。三是大力发展“草根金融”,适度调整和放宽市场准入政策,下放审批权限,支持村镇银行、社区银行、小额信贷、信用合作社、资金互助社、融资租赁等小型金融机构发展,吸纳与盘活民间资金,引导民间资金远离非法金融活动。

三、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一是加大诚信济南建设,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全面建设,早日建成信用城市;二是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力度,特别是农村地区金融知识普及、新型金融工具和产品的推广,如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TM等自助设备推广;三是抓住国家对部分片区扶贫连片开发支持的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对金融的各种优惠倾斜措施,如对金融机构税收优惠、低容忍度监管指标等。

四、鼓励金融创新,完善金融监管。一是鼓励互联网企业和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满足各阶层社会消费者特别是弱势群体的不同金融服务需求,为规范的创新和发展提供空间。二是从防范金融风险和维护相关金融活动的主体合法权益的两个方面出发,切实加大金融监管力度,特别是要注重技术安全、信息不对称及流动性管理方面加强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和监管。三是加快推广建立信用档案制度,由政府主导建立完善个人与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有效解决金融机构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为发展普惠金融奠定基础。

五、完善相关金融配套措施。一是除省政府出台相关地方政策法规措施外,还要引导各地市政府积极优化改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与重要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条件。二是是运用好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政策,引导地方财政实行进一步的营业税、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扩大定向补贴、政策优惠的受益面,引导金融服务向空白地区、薄弱领域延伸发展。三是给予小额信贷以自主定价权,以利率降解风险,促进小额贷款机构财务的可续性,逐步降低对小额贷款机构的行政干预,推动小额贷款机构走商业化可持续发展之路提升自我造血功能。

8.普惠金融县域三农 篇八

作者: 夏欣 | 发表时间:2016.01.25

刊发于总2145期《中国经营报》[财经]版 0条评论 被124次查看 收藏

我国首次从国家层面确立普惠金融的实施战略。1月15日,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意味着,未来5年,农村金融将成为最有可能火起来的金融三大板块之一,其次是保险和征信。

所谓普惠金融,即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是当前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提高普惠金融水平,应当注重“双轮驱动”,发挥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等新型金融机构的合力。在郭田勇看来,“互联网金融机构天生带有‘草根’性,生来就是为草根阶层服务的。而传统金融机构在竞争压力下,也在积极推动网点和服务下沉。”

多种业态合力,提升服务覆盖率

记者注意到,《规划》中总共提到过19次“农村”。业内预计,农村金融市场在接下来的5年势必会有很大增长潜力。

《规划》强调,到2020年,要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使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居于国际中上游水平。“这一目标对金融服务的覆盖率、机具布放的数量、单个人均或者区域金融服务的次数都有一定的要求,这就意味着重点应放在中低收入人群和中西部地区等金融服务比较弱的地方。”郭田勇说。

此外,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基本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也是《规划》的总体目标之一。

对此,《规划》提出,鼓励大型银行加快建设小微企业专营机构;乡镇一级基本实现银行物理网点和保险服务全覆盖,推动行政村一级实现更多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

在业界看来,这意味着市场更开放,引进竞争也利于农村金融的加速推进。可以预见的是,充分发挥包括传统金融机构、民间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等多种金融业态的集合优势,从而提高消费者服务的覆盖率和可获得性。

互联网巨头抢占县级市场

在传统银行身形未动之前,极具草根性的互联网企业已经借力小贷抢滩农村金融市场,为战略提前布局。

一直觊觎农村金融市场的马云早已启动“千县万村”计划,推出农村淘宝。投资100亿元,建立1000个县级运营中心和10万个村级服务站。换句话说,每个乡镇就有2.4个农村淘宝服务站。

2015年11月,农村淘宝服务站演变为网商银行布局农村的重要渠道。网商银行面向农村农户的互联网小额贷款产品旺农贷正式上线。有贷款需求的农民,直接去当地农村淘宝服务站,即可进行无抵押、无担保纯信用贷款,审核后实时放款,彻底颠覆传统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去年12月,蚂蚁金服又与邮储银行达成合作,共同拓展农村金融领域。京东金融也奋起直追。2015年10月,京东农村信贷品牌“京农贷”上线,选择山东和四川仁寿作为试点地区,以解决农户农资采购难、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产品上线后即取得重大突破,仅在试点区域山东汶上县就实现贷款金额近千万元。

除“京农贷”解决涉农企业融资外,京东金融还通过农村支付、乡村白条等布局农村消费市场。据京东农村金融负责人洪洁介绍,去年京东金融成立了700家县级服务中心,在农村已有15万个推广员,今年农村推广员将扩展到25万个。

此外,京东农村金融还将成立扶贫基金,联合扶贫办,面向全国832个贫困县,为建档立卡从事种养业的贫困家庭提供无抵押、无担保、低息小额贷款。扶贫基金发放的贷款利率较市场利率有竞争力,并帮助贷款农户提供农产品销售渠道解决方案。

业内人士分析,以阿里巴巴、京东为代表的电商公司,在进军农村金融市场时,凭借其积累的农村消费者的消费数据、信用数据,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农村金融信息不对称的痛点。与此同时,农户在网站上的生活消费、农资购买信息也将成为其判断风险的依据,金融业务依托于这样的交易闭环更易安全开展。

其实,从阿里巴巴和京东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布局分析,二者方向大致相同,即以“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为核心,构建农村经济闭环,从而打造具有互联网特色的农村金融模式。

9.普惠金融县域三农 篇九

山东日照开展金融惠民村居通工程侧记 本报记者 温跃 赵小亮 通讯员 王晓东

山东省日照市因“日出初光先照”而得名。如今,这里的金融惠民服务也正如“日出初光”一样,温暖普照而又生机勃勃。

据了解,为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供需矛盾的突出问题,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提出了在全市各村、社区建设“金融惠民服务站”的设想,推动日照市普惠金融发展。2014年以来,在该中支组织的推动下,1745家金融惠民服务站如雨后春笋般建成并投入使用,为全市农村地区187万群众提供了安全、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

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

“发展普惠金融是新时期基层人民银行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副行长苏涛说,“我们在工作初期即明确了管长远、求实效、可复制的指导思想,希望为普惠金融发展开辟道路,为农村群众提供高效服务,为各方建设力量提供经验参考,让普惠金融的阳光照亮每个角落。”

据介绍,2013年,人行日照市中支选取了辖内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五莲县,对该县12个乡镇、1600余名群众的金融服务需求状况进行全面调查。结果显示,除传统信贷资金需求外,小额取现、资金划转、金融维权等基础性金融服务需求尤为强烈。为此,人行日照市中支、市金融办、五莲县政府基于日照市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实际,吸收先进地区成功经验,经过反复探讨和论证,提出了建设“金融惠民服务站”的构想。

据了解,日照市金融惠民村居通工程旨在为全市各符合条件的行政村和社区设立一家以上的金融惠民服务站,为农村地区群众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服务站可实现六项基本职能:一是支付结算服务。通过布设金融基础设施,实现农村地区群众“足不出村”即可办理小额提现、转账汇款、政府惠农补贴查询等基础性金融业务。二是金融知识普及。设置宣传展板,普及金融知识与政策,提高群众金融素养。三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站点开展居民信用档案征集工作。四是金融风险防范。宣传非法集资、银行卡诈骗等金融犯罪的危害,及时发现基层金融领域违法行为。五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布各单位投诉咨询电话,指导群众依法合理维权。六是综合产权交易信息披露。打造集农村产权确权、流转、报价等信息的录入、更新、公示为一体的基层平台。

合力推进服务站建设

在人行日照市中支的积极推动下,“金融惠民服务站”建设工作得到了市政府、相关政府部门、各银行机构的广泛支持,该项工作被纳入2014日照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要求各区县政府、各部门给予全力配合,并将建设情况纳入考核。

记者了解到,在组织保障方面,日照市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人民银行、金融办、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了组织协调机制,全面动员政府、银行、村(居)委会各方力量,制定详实的实施方案,对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资金保障方面,组织各银行机构对拟建情况进行申报,对于没有申建的村和社区由财政统一出资建设,彻底消除金融基础设施“空白村”。根据行政村设置和银行申报情况,合理测算建设资金、分配建设任务。在施工保障方面,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施工单位,并定期组织对施工进度、产品质量等进行检查指导。

经过一年多的建设,截至目前,日照市已有1745家金融惠民服务站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中,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投入资金480余万元,争取财政扶持资金120万元。

充分拓展发挥站点功能

据了解,为确保金融惠民服务站各项功能得到有效发挥,人行日照市中支围绕金融惠民服务站本身的职能特点强化管理措施,明确站点日常管理由行政村和社区村(居)委会与支撑银行共同负责,管理内容包括营业时间、服务态度和投诉处置等情况。联合支撑银行采取集中培训、上门指导等方式,提高服务站人员金融业务知识水平和专业操作技能。

同时,中支还制定《金融惠民服务站考核管理办法》,着力加强日常工作监督考核的针对性。如对服务站运转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采取工作量记录、村民投票、调查问卷等方式,监测服务站的日常工作业绩和考核情况,对工作成效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给予表彰,每年评选20%优秀站点予以奖励,奖励标准为每站每年1000元;对认识不到位、不认真履行职责、群众满意度低的站点予以通报,并撤换支撑银行。

10.普惠金融县域三农 篇十

今年以来,新县农商银行紧紧围绕省联社和银监部门的安排部署,在全辖范围内全力开展了普惠金融建设工程,通过该工程的有效实施,大力提升了全行金融服务水平,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是以阳光信贷为抓手,有效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该行开展信用工程创建活动为载体,创新农户联保贷款新方式,对辖内申请贷款的1635名农户进行了阳光授信,授信面占申请总额的89%,授信总额5670万元,被授信农户在需用贷款时,只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贷款卡至柜面即可办理贷款业务。

二是以扶贫贷款为抓手,支持贫困农户脱贫致富。该行始终将扶贫贷款作为全行的重点工作之一,借助扶贫贷款平台,支持农村贫困户、一般农户脱贫致富。仅今年以来,已在辖内投放扶贫贷款6930万元,支持2110名农户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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