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

2024-07-07

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精选8篇)

1.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 篇一

山西省农村专业经济组织发展模式分析

内容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完善,是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有效途径。本文研究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的路径选择,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双高外向联合驱动模式。并指出通过政府职能作用的合理定位;完善市场、强化市场的引导作用;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发挥开放经济对农民合作组织的诱致性拉动作用,共同推动农民合作组织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双高外向联合驱动模式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核心是把传统农业改造成现代农业,实现工业化,而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我国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的推动力,是促进农业增收增效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趋势良好,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给予其发展提供了大力的政策支持、立法保障和经济支持。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农民的综合素质不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内部治理机制不健全、外部发展环境仍不完善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一)国外相关研究

合作经济思想起源于早期空想社会主义者,其三大代表人物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分别对合作经济思想做了比较详细的论述,并推动了合作化运动的实践。圣西门提出在合作中应该按照个人能力和贡献分配的思想;傅立叶构建了“法郎吉”和谐社会,充分肯定合作对生产力促进的作用,认为协作制度能使产量增加三倍。

西方学者对于合作经济理论的研究不断深入创新,融入了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经济学、交易费用理论、公共物品理论、博弈论等新内容,从不同侧面论证了合作社存在的合理性和现实性。俄罗斯“社会农学”创始人恰亚诺夫主张家庭农场制,通过分析农民家庭结构对农民农场组织的影响,提出家庭结构决定了家庭经济活动规模的上限和下限,在数量和质量上影响农场的组织状况。科斯、威廉姆森等的交易费用理论提出通过交易主体(农户)以合作组织形式降低交易成本,将交易成本内部化,提高交易效率。谢勒在贝恩的产业组织理论基本框架基础上提出“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分析范式。而以斯蒂格勒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认为应该是市场绩效和市场行为共同决定市场结构,三者之间是一种复杂的、相互作用的关系,而不是简单的、单向的关系。以布坎南和奥尔林为代表提出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制度的供给和需求如同公共物品的供给和需求,是基于集体行动的逻辑选择。纳什、夏普里等学者的“讨价还价”模型、Shapley值以及“核”概念拓展了合作博弈论,其指出成员决定是否加入合作社主要取决于合作社能为其带来多大的收益,并且这种合作组织只有提供与其他替代性的群体组织至少相当的收益时,才能保持稳定。

(二)国内相关研究

目前,关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形成模式的研究主要有两个方向:一是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成有无依托主体的角度,分为依托型和无依托型;二是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营范围的角度,分为生产主体型、流通服务主体型和综合型的合作经济。现阶段我国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创新的模式选择主要有: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模式、社区农民协会模式和股份制合作模式等。

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创新的途径,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创新分为市场自 1

发式模式与政府主导式模式。认为市场自发式实际上就是在市场作用下自发形成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而政府推动型与社会改造型都是由政府主导建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即自下而上的农民自发组织形成和自上而下的政府推动型。

制度创新理论提出了制度创新的模式大致可分为诱致性制度创新和强制性制度创新。强制性制度创新是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及实行,制度变迁的主体是国家或者政府,如国企改革。而诱致性制度创新指的是现行制度创新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创新的创造,它由个人或一群(个)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的,其主体是个体或者特定的组织,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对制度创新的需求与供给的分析来看,只有当制度创新需求者新的要求与上层决策者的收益预期趋于一致时,制度创新的新均衡才会形成。一种制度创新是从一个可供挑选的制度创新集合中选出来的,从生产和交易费用两方面考虑,它将比这个制度创新集合中的其他制度创新更有效。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由农民自发组建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最符合农民群体自身的利益要求。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构建,需要大量的资源条件,在小规模农户占主导地位的农村,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一个相当困难的过程。与一般的营利性企业相比,合作组织的制度安排具有较强的反市场性,在一个完全遵从自由竞争机制的市场环境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制度安排处于市场机制失灵的边缘,对政府的扶持具有某种天然的倾向性。

我国各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各有不同,东部地区主要是龙头企业带动型、中部地区主要是能人牵头型、西部地区主要是政府主导型模式。吴素芳对宁夏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的路径选择中,提出政府推动的外生型发展模式、“专业大户+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支部+协会+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股份合作的组织发展模式等。王大庆基于传统的“公司+农户”模式所存在的缺陷,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产业+科技”CIS模式进行研究探索,通过对黑龙江省顺利村“三位一体循环经济模式”(CIS模式)的实践探讨分析,提出通过市场把科技、产业和农村合作组织有机结合起来,使其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从我国各地实践探索经验看,提高我国农民组织化程度的路径主要有:“农户+龙头企业+市场”模式;“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市场”模式;“农户+专业市场(基地)+市场”模式和“农户+中介组织+市场”模式。

双高外向驱动型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模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能够有效解决我国农业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问题,而目前我国更多的是农户与其他经济主体联合进入市场的合作行为模式,常见的是“公司+农户”模式,但该模式存在如下缺陷:多数契约为附和契约、买方垄断、企业违约现象时有发生等。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又可以分为能人牵头型、龙头企业带动型、政府部门带动型等。按运行机制,可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分为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三大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需要内外机制的共同推动,尤其是社会政策的支持是第一位的。

双高外向驱动型模式综合考虑市场、政府以及对外开放经济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模式的驱动作用,重点突出开放经济对农民合作组织的诱致性拉动作用,通过市场驱动、政府推动和开放经济拉动联合促进农民合作组织的快速有效发展,是在二维度整合模型基础上拓展的三维度模型。李燕萍,涂乙冬(2009)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构建了市场调节、政府宏观调控的二维度整合模型,将其发展模式分为:双低驱动型、市场驱动型、政府驱动型和双高驱动型。认为双

低驱动型模式与经济发展呈高度负相关关系,而市场驱动型模式与经济发展水平呈高度正相关关系。他们主张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必须依靠市场调节和政府宏观调控二者的共同作用。

双高驱动模式是建立在市场制度比较完善以及政府职能高效的基础上的理想模式。目前我国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正在从双低驱动模式向市场驱动型或者是政府推动型模式转变,最终达到双高驱动型模式,但是双高驱动型模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很少。该模式结合了“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要求政府在各种税收、金融、土地流转、制度、法规上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足够的扶持力度和发展环境,加强对合作经营管理的监督。同时要求市场机制比较完善,通过价格杠杆诱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走上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的发展模式并遵循内部治理机制,通过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使社员总福利达到最优。

双高外向联合驱动型模式是在双高驱动模式的基础上,加大市场的开放程度,实行走出去的策略,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国内市场提高其知名度,打造知名品牌,并逐步走出国内市场,增加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提高国际市场的占有率。同时,还要实行引进来的策略,即通过不断开放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吸收国外知名企业加入组织,形成一个跨国跨区域的大型合作组织。通过引入外资企业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制度,农业生产技术和经验以及依靠其较高的国外市场占有率,拉动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完善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提高合作经济组织的外部市场的占有率,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外向发展。各地可以考虑本地的客观实际,在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的条件下,把产供销统一起来,结成利益共同体,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进行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积极参与国际合作社组织,利用其信息、组织和网络的优势,在竞争中寻求国际合作,在合作中壮大自己,同时坚持立足国内市场与放眼世界市场相结合。

(三)结论和建议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的选择应该与该区域的资源禀赋相匹配。如果经济资源充裕、人力资源优良、市场规模较大,则倾向采用规范度高、结构紧密、统一实施管理与协调的实体性组织模式来运作经营;如果地区的经济资源约束较强、人力素质偏低、市场发育迟缓,则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的模式应采取灵活、规范度低、结构松散的、规模较小的组织类型;后者通过持续的发展和积累,在其经济能力和组织达到一定水平和规模时,存在向前者转化的组织行为动机。

(一)明确政府职能定位,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外部环境

政府不应过多的干预合作组织的内部经营管理,使其过度依赖于政府。农民组织与政府之间存在既相互依赖又相互矛盾的关系,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单纯行政关系。政府应该从微观经济活动中脱离出来,其功能应该定位于:维护公平、公正原则,提供符合市场经济运转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为农民组织的建设提供制度和政策服务(韩晓翠,2006)。政府的职责是构建一个市场体系,规定社会经济政策,通过法律和政策对于市场进行整合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加大人力资本投资、改善公共交易设施、提供信息服务、加大财政信贷、提高金融支持、落实税收优惠等。尤其是当前农村金融缺位,政府应该建立层次分明、既公平竞争又分工协作,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建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相适应的信贷规模,可以采用集团信贷模式、混合信贷模式、单户信贷模式。

(二)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合作组织的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必须依据市场需求生产农产品,不能脱离市场。亚当•斯密(1996)论述了分工协作在促进生产力发展中的重要性,指出在任何商品的整个生产过程中,都需要商人、运输者及其他许多劳动者的联合劳动。他分析研究了市场规模对社会分工和专业化水平的影响,认为市场的发育度是与某一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类型的选择是高度相关的,一个地区的市场规模越大,市场越完善,经济个体生产的专业化程度越高,并相应地投入专用度更高的生产资本,而这直接导致治理的规范度提高。反过来说,市场发育滞后的农村地区,由于市场规模极为有限,专业化程度较低,形成农民专业合作的公有资产的专用度较低,因而其组织形式缺乏规范化的内在动机。所以要不断完善市场结构,使其符合完全竞争市场条件。根据完全竞争市场的规模经济理论,合作经济组织应达到适度的规模。虽然从交易成本理论的观点出发,交易的次数越多交易成本越大,即组织的规模应该越大越好。但是规模越大,其内部管理成本增加,反而使其效率低下。

(三)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国际竞争能力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进一步发展,提高国际市场的占有率,要逐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领域,要引进来、走出去。通过国际交流和合作,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外的联合和合作,帮助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拓展市场和发展空间,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通过各方的决策者、专家和实践者共同参与,在经营管理上加强改革创新,积极引进实践经验丰富、有管理知识的专业人才来改善经营,提升管理质量和服务专业化水平,从而提高竞争力,并最终演变为规模巨大、专业化水平很高,具有重要地位和广泛影响的经济组织。其合作组织模式也需要适度的创新改革,可以考虑引入外资企业加入合作组织,既能获得外资企业的资金、技术、管理、服务支持,同时又能通过外企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增加国际市场的占有率,以便打造国际知名品牌,实现农产品的品牌经营战略。同时要加强国际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国内和国际项目在设计和资金使用上应加强协调,提高成效。

参考文献:

1.杨永华.发展经济学流派研究.人民出版社,2007

2.韩俊.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上海远东出版社,2007

3.孙亚范.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4.李燕萍,涂乙冬.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研究——一个二维度整合模型.理论月刊,2009

5.王新利,李世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分析.农业经济问题,2007

6.韩俊.调查中国农村.中国发展出版社,2009

7.张永丽.合作与不合作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欠发达地区市场化进程中的农民经济组织发展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8.傅晨.合作经济制度的传统与变迁[J].中国合作经济,2004(11)

2.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 篇二

一、发展现状和主要成效

近年来, 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 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 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数量不断增加、产业覆盖和成员范围不断扩大、合作层次不断提升、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作用日益显著的可喜局面。截至目前, 全市已有32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了工商登记, 其中:蔬菜类128家、林业类78家、笋竹类17家、茶叶类13家、水果类8家、畜禽类31家、食用菌类15家、烟草类1家、花卉苗木类7家、渔业类6家、农机服务类5家、粮油类6家、蜜蜂养殖类4家、中草药类3家, 其它2家。合作社注册资金7.68亿元, 注册会员2600多人, 带动农户近3万户, 预计年可带动农民增收6000多万元。实践证明, 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 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加快了优势产业规模的形成

农民专业合作社立足我市特色优势产业, 优化配置和组合与产业相关的品种、技术、资金等各类资源, 实行产、供、销一体化经营, 发挥辐射和示范效应, 引导带动周边农户调整农业生产结构, 促进了产业带的形成和产业规模的扩大。目前, 我市如蔬菜、茶叶、水果、食用菌等一些特色农业产业带已初具规模。

2. 促进了农业标准化生产, 提高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制订统一的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 统一组织农业投入品采购, 建立质量标准检验等制度, 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 提高了农产品品质, 确保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通过统一申请注册商标, 统一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 推进了品牌农业的建设, 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 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 增加了农民收入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 使农户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与其他市场主体平等的地位, 提高了农业生产规模, 加强了产销衔接, 从而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较好解决了农产品“卖难”问题, 增加了农民收入。

4. 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 拓宽了为农服务的领域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为政府指导农业、落实政策提供了新渠道, 架起了政府与农民之间桥梁, 弥补了政府职能部门在一些服务领域的缺位问题, 有效解决单家独户“办”不了、基层组织“统”不了、政府部门“包”不了的事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情况来看, 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取得的成效是明显的, 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宣传还不到位, 农民入社的积极性不高。全市有农民18.7万人, 而注册会员仅2600多人, 占农民总人数的百分之1.4%, 这说明农民群众参与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不够高, 还说明我们的宣传和扶持工作还做得不够到位, 政策宣传力度不大, 大多数农民处于观望和等待状态。

二是发展规模小, 经营层次不高。虽然全市合作社的总量增加很多, 但是普遍经营规模较小, 在现有专业合作组织中, 能真正运行、发挥作用的不多。目前我市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只是单纯的松散性的生产联合与养殖合作, 合作内容也只限于农、畜产品销售、技术培训服务、农资供应等方面的合作, 真正有生产基地能进行农产品深加工、精加工等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很少, 影响了经济效益。

三是自身建设还不规范。虽然合作社制定了章程、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社员大会等必要机构, 但多数流于形式, 缺乏科学民主的管理与监督机制。而市乡农经机构专门从事农经工作人员少, 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对合作社的业务指导工作。

四是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低, 市场化运作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绝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松散型, 与市场对接欠缺, 主要靠经纪人推销农畜产品, 或是单打独斗闯市场、跑营销, 市场竞争能力弱, 农民收入低;合作社品牌意识不强, 借助品牌产品连接农户的太少, 全市324家合作社中只有9家合作社的产品注册了商标,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数量也只有9家16个品种, 造成大多数合作社经营的农产品市场知名度不高, 市场竞争力和获利能力不强。

五是资金依然是最大困难。大部分合作社对生产性、季节性和临时性的资金需求较大, 但因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多为松散型且固定资产少, 难以提供担保抵押等原因, 目前合作社很难得到金融贷款。

三、对策措施

总体上看, 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态势良好, 如何不断培育壮大合作社, 推动合作社发展再上新台阶, 把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件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1. 加强宣传培训, 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

一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为主要内容, 对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财务人员、专业大户、龙头企业代表、农户代表进行培训, 帮助其及时了解现代农业发展趋势, 了解专业合作社相关的政策法规、合作方式、财务管理、信贷与投资等知识, 引导和培养一批熟悉农村政策, 善于经营管理, 乐于奉献的专业合作社带头人;二是选择一部分带动能力强、运作规范、对当地农业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合作社,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信息服务网络进行宣传, 进一步扩大合作社的社会影响力;三是在坚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成员占入社成员80%的基本原则下, 允许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范围生产经营和服务相关的能人、经纪人、大中专毕业学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种养殖大户和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都可以加入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来, 为合作社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2. 加强政策扶持, 营造宽松环境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政府相关部门要转变职能, 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建立和完善信息、技术、信贷、销售、加工、贮运等在内的服务网络, 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创造广阔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二是加大扶持力度。随着我市专业合作社的迅速增长, 政府应从财政、税收、信贷等多方面给予扶持, 制定优惠政策, 特别是侧重于对具有示范性、规范化、骨干型专业合作社实施以奖代补, 特别侧重对专业合作社教育和培训经费的安排。为有效防止“空头社”的产生, 对内控制度不健全、未实行按交易额返还和按股金分红分配制度、未实行合作社会计制度, 合而不做的“空壳社”不予扶持。三是要加强指导服务。农业部门应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 落实好各项扶持和优惠政策, 帮助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形成统一协调, 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3. 加强服务意识, 推动合作社加快发展

要按照“一村一品、一品一社、一社一品牌”的工作思路, 做大做强一批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高、民主管理好、带动能力强的示范社, 引导和带动更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一是要有重点地对一些产业优势较明显、农业产业化格局初步形成的专业合作社, 围绕科技兴农, 组织农业“五新”技术推广,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提高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附加值, 增强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二是要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 以品牌农业发展为契机, 通过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生产, 提高农产品质量, 鼓励和支持合作社开展“三品”认证, 打造农产品品牌;三是围绕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有重点的组织一批专业合作社参加各级农交会、农博会等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 重点推荐合作社优势农产品参加省、部“农超对接”试点, 帮助合作社农产品进连锁超市, 不断创新和改进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业态, 提高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

4. 加强试点示范, 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带动作用

3.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 篇三

(一)解决了分散的农户经营与市场对接难的问题。

农业要建设现代化,必然要经历一个农业现代化和集约化的过程,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最新的尝试和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小规模的家庭经营与大市 场的矛盾日益显现。面对规模较大的工商资本,农民要提高竞争力,获得平等的市场地位,必须走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的道路。 要提高农民作为市场主体的竞争力,其必然的途径就是将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进行有组织、有规模的农业生产,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 从而使农业生产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千家万户小生产的农民组织起来,抱成一团,使农民真正成为千变万化大市场的主体,避免了一家一户生产经营的盲目性。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的主体。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管理水平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标志。实施农业标准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条件。合作社是将相同产业的农民组织起来的利益连接整体,通过对入社农户实行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操作规程、统一产品质量、统一农资供应,实行“生产在家,服务在社”,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健全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体系,普及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识,引导农民合理施肥、科学用药、科学采收,从而实现农业的标准化生产。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渠道。

实施品牌战略是提高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商品率最有效的途径。一家一户由于生产规模小,注册商标运行成本大、品牌档次不高,难以做大做强。通过合作社对社员生产的相同农产品统一注册商标,打造品牌,才能上规模上档次。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要载体。

现代农业的发展和农业产业链条的扩展,必然导致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这种变革只有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才能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即是实现生产方式变革的有效途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是当前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要模式,由此可见,专业合作社在农业产业化中已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现代农业技术的示范者和传播者。

现代农业说到底就是科技农业,农业科技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决定性因素。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不同季节的技术需求,与科研院所直接对接,通过科技下乡、“专家大院”,充分发挥农业专家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积极作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合作社通过承担科技项目,利用成员土地进行示范,不仅解决了试验场地问题,而且能让成员直接参与,亲身体验试验的全过程,农民易于接受,发挥农业科技示范点的建设与引导作用,通过典型示范,做给农民看,引着农民干,由点到面,进行推广,真正将农业科学技术传授到千家万户。

如何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一)要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依法行政,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根据各自特点和技术装备优势,加强技术、资金、物资等项的扶持力度,共同搭建全社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服务平台,积极引导和扶持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稳步健康发展。

(二)制定激励发展措施

建议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对那些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高、服务设施全、带动农户多、社会效果好、产权关系明、分配机制好的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给予财政奖励,从而激发更多的农民加入合作社。

(三)开展好信用合作,推动农民合作组织健康发展,并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进一步满足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需求。二是大力推进资金互助,各级金融机构要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信贷支持“三农”的重点,在金融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搭建起解决融资难题的更大平台。

(四)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训,加强对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村经纪人的规范化指导工作,鼓励大学生特别是大学生村官到合作社任职。培养造就一批骨干队伍,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作者單位:龙口市兰高镇社会事务服务站)

4.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 篇四

吴佩丽

2012-08-27 10:21:24来源:《农村经济与科技》2012年第5期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具有明显的优势,是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结合陕西西安农村合作组织实际的发展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具有实际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促进,农村经济西北农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现状

1.1 陕西省西安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情况简介

在国家以及地方政策的引导下,陕西省西安市的农村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到2011年末,西安全市拥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共579个,成员人数达14525人,出资金额数总计约20600万元,与2010年同期相比增长分别为61.8%、71.8%、58%。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服务内容多样化,主要涉及养殖业、种植业以及农产品等。

1.2 帮助农民实现增收致富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主要是由产业大户或者购销大户领头进行组建的,这些领头人能够利用他们自身拥有的市场信息比较多、销售渠道比较稳的优势,积极的引导当地的农民来调整他们的产业结构,提高当地农产品的质量,以达到生产适销合适的农产品的目的,最终能够稳定并且提高农民的生产经济效益。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会通过返利、分红等制度来直接带动农民增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向加入合作组织的农户无偿的提供各种科学技术以及市场信息和农资等服务项目,节约了农民的生产成本,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1.3 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层次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农业产业的标准化的发展以及推广提供了有效的载体.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体系的推广提供了组织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会组织当地分散的农户按照统一的生产标准、统一的操作规程、统一的产品质量标准以及统一的农资供应链,并且合作组织会积极的注册产品的商标,致力于打造优质的知名品牌,积极的推广各种绿色无公害的农产品的生产,从而极大的提高所生产的农产品的质量水平。

1.4 促进了农业产业有序发展

由于农民的整体素质不太高,因此农产品的生产以及销售具有很大的趋同性、自发性以及盲目性,这会减缓农业产业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可以有效的避免农户之间以及农户与加工企业间的不良竞争,从而维护了农民以及企业的共同利益,实现良性竞争,推动农业的健康发展。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存在的问题

2.1 人才以及科技支持乏力,产品竞争力弱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科技技术骨干人员比较少,能够适应以及开拓市场的管理人员也比较缺乏。由于农村的生活环境不是很繁华,因此真正懂得经营管理的人员以及技术人员不愿意投身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最终导致合作组织只能生产一些比较初级的产品,产品的竞争力弱。

2.2 资金匮乏,自身发展力不强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自身没有资金来采购农资、收购产品以及改善自身的服务设施以谋求进一步的发展,另外由于农业本身会受到自然和市场的双重影响制约,农户经营比较分散,抗风险的能力比较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借贷融资比较困难,社会的工商资本对其的投入比较有限,这些因素都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很难培育主导产业并且扩大经营规模,合作组织的发展后劲不足。

2.3 管理机制落后,利益联结松散,社员的凝聚力不强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不完善,部分专业合作组织只注重组建扩容,不重视管理,很多合作组织主要靠领导人的个人能力来维持运作,尚未建立起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管理模式。一是合作组织自身制度不完善。部分已经注册并且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章制度不规范,工作人员职责不明,会员的权利义务不清楚;一部分的合作组织没有建立相应的劳动、财务、营销、决策等内部的制度,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随意性比较大。二是运行不规范。一部分合作组织的一些组织机构只停留在表面,没有发挥作用;经营模式比较传统简单;没有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

2.4 政策引导力不强

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赋予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法人地位,但是与之相配套的一些专项的法律缺失;目前政府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会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以及税收优惠等政策,但是地方的支持力度不大,覆盖范围不广,操作性不强,导致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依然存在资金投入、用地审批、绿色通道、税收支持等政策落实比较困难的问题。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相关建议

3.1 加大人才的培养,引进科学技术

为了提高合作组织的技术管理水平,首先得深化培训,合作组织应当积极的学习科学技术,可以主动到农业发达的地区进行学习考察,可以请一些专家教授亲自上门指导,增强和科研院所的合作与交流,提高自身的科技水平。同时合作组织需要增强对合作组织管理人员的培训,增强其经营能力、合作实践能力等,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其次要注重人才的引进,当地政府可以采取相关政策来吸引优秀的农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以及大中专毕业生到合作组织工作。再次要提高入社农户的基本素质,合作组织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向农民宣传讲解合作组织的意义、作用、国家政府相关的政策以及成功发展的典型,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合作组织的积极性,有规律的对其进行培训,提高其素质,增强其与合作组织共同合作发展的意识。

3.2 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

政府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支持。一是加大财政的支持力度。当地的财政应该列出专项资金来支持合作组织的发展,要向比较有发展前景的合作组织倾斜,使其起到带头的作用;二是加大金融的支持力度。对合作组织降低贷款的门槛,或者以政府的名义成立合作组织的信贷担保机构,从而为合作组织提供多种渠道的资金支持;三是落实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凡是当前已经有规定的合作组织应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需要真正地落实到位;四是认真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用水用电以及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政策。合作组织种植、加工、储藏等工序的用水用电费用,应当严格按照农业生产的水电价的标准执行;五是对合作组织的产品进行认证以及商标注册,对其进行补贴以及奖励等政策。

3.3 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强化信息服务

目前西安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各种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渠道、以及新技术新品种的信息联络手段比较落后,这些信息不及时,会影响合作组织自身的发展,也会影响当地农村经济的建设发展。因此政府的财政应当列出专项资金来加强合作组织的信息网络建设。各级的农业管理部门应当在自己部门的网络平台上为合作组织提供网络空间,实现各地以及各类组织联网进行信息资源共享,强化当地的信息服务,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3.4 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宣传力度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首先需要宣传国家以及政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优惠政策。其次要宣传发展合作组织在发展农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介绍各省各地成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经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三是宣传各省各地合作组织发展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宣传合作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前的农资购买、生产中的技术服务和联合作业,生产后的的农产品加工、产品销售时的开拓市场、注册商标等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结语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一种新型的经济合作组织,具有明显的优势,能够促进农村经济快速稳定的发展。虽然当前情况下合作组织存在一定的问题,但是通过国家政府以及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自身的努力,可以减少问题,发挥积极的作用。

作者简介:吴佩丽(1968—),女,现就职于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委党校,研究方向:中共党史、党建。

参考文献:

5.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 篇五

安陆市木梓乡

陶文娟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各地兴起,特别是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各种专业合作组织逐渐成为经济建设的储备力量。为加快推进农村经济建设,各级政府也加强了对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重视,并屡次组织调研小组下乡进行调研。

在木梓乡工作的两年中,我有以下发现:

一、农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状

1、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不断涌现,村干部带头作用明显。木梓乡23个行政村和1个茶场,有大约17个基本成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养殖业占90%以上,还有不足10%专业合作组织也是加工业居多,还有2支建筑工程队伍。大多数村村干部参与了专业合作组织的组建工作,在乡里带头作用明显。

2、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逐渐成型,科学致富意识深入民心。目前,木梓乡的各个专业合作组织还不完善,但是随着电脑网络、有线电视等科技产品进村入户,农民渐渐相信科学,并注重将科学与生活生产结合起来。近年来,这种结合产生的效果有目共睹。从木梓乡天然村的优质稻工程,到木梓乡曽毛村双孢菇基地,木梓乡专业合作组织逐渐成型,并且在取得了效益的同时获得了群众的肯定。

3、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范围扩大,农民集体意识不断增强。跨村的专业合作组织开始出现,农民的带头致富意识已经由带领村民致富上升到带领乡民致富的高度。这种情况主要体现在建筑业和加工业等行业中。木梓乡地广人稀,为了确保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这种跨村专业合作组合的成立将有利于推进经济发展。估计在今后还会出现更多的跨村专业合作组织。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进经济发展优势

1、有利于形成品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农村企业的雏形。在自然资源比较少的地区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利于团结同行业者,将产品集中形成自己的产业品牌。例如:在木梓乡,有不下20户养鸭大户,并且有日益增多趋势。这样一批养鸭大户的出现,就是因为有些大型企业看中木梓乡有适合养鸭的环境,会定期来收购鸭肉,让群众受益。如果将零零散散的养鸭大户、小户团结起来,形成规模,必定可以扩大市场。如果发展效果好,一方面能打出木梓肉鸭养殖品牌,形成品牌效益;另一方面可以也便于和大型企业长久合作。

2、有利于人力资源合理利用。木梓乡地广人稀,而且大部分人以种植水稻、小麦为生,也造成了农忙时人手不够,“东挪西借”,农闲时人力过剩,无聊度日。成立专业合作组织,农忙时一起下田,农闲时也有事做,大大增加了农民收入同

时,也对人力资源进行了合理利用。因为经济条件落后,乡镇人口流失严重,特别是年轻人,这一现象直接导致了“民富乡空”现象。这也造成了,农村经济发展困难,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贫富分化越来越严重。成立专业合作组织可吸引年轻人回乡创业,发展家乡经济。

3、有利于发展新型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将各行各业集中起来,共同发展,有利于新型农村经济发展模式的形成。主要表现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方面。专业合作组织的成立可以根据土质将成片的土地进行合理规划,既利于合理利用农田,又利于农作物增产增收。

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中出现的状况

1、难以形成体系。现在出现的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比较分散,难以形成体系。在生活生产中,有些组织并不愿意共享信息资源,有些组织的牵头人没有共同致富意识,强强联合比较困难,又因为产品有限不容易形成大型市场。

2、市场抗压差。因为市场并没有完全打开,合作组织遇到市场中的供过于求的状况只能做亏本生意。合作组织成员资金有限,遇到景气差的时候很容易击垮合作组织。

3、凝聚力不强。已出现的专业合作组织有一个比较明显的特征就是凝聚力不强,导致合作组织不够稳定,难以长久。组织成员一旦亏本就会散伙,因此很多时候不容易获得政府扶持。所以,现在的农村虽然经常出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每年也会出现一些组织散伙的现象。

四、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一些思考

任何新事物的产生都会面临许多的困难,要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农村得到推广,还需要政府和群众共同努力。对如何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我做了一下思考:

1、地方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发展计划。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一项具有持续性、永久性的工程,地方政府要头脑清晰、目光长远,有计划、有步骤进行引导。首先,要分解目标,不可能一口吃成大胖子,所以我们还是要从小做大,首先分散性团结一些思想先进、想发展致富的群众带头成立一些合作组织;然后通过强强结合方式形成规模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结合地理优势和实际情况,发展的项目要与本地群众生活生产息息相关。比如说木梓乡,因为土地很多,发展种植大为可行,可以采取自愿原则,联系一批农民集中种植蔬菜瓜果等形成规模,让菜商可以统购统销,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模式,可大大确保农民增收。

2、政府部门要发挥积极引导作用。任何组织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正确引导。要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政府要发挥积极引导作用。一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为群众提供便利,即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发展农村经济;二是大力发展交通,支持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让农资进得来、产品出得去;三是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组织群众参加技术培训,让科技真正走进农户。

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确保资金来源。在经济条件落后地区,要确保资金来源还需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将外地大型企业引进来,为专业合作组织提供经济后盾。同时,招商引资引进来的不仅仅是资金,还有先进技术、市场信息和市场资源,有了资金好办事,有了市场资源才能承受住市场规律的冲击。

6.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 篇六

【内容摘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完善,是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有效途径。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构成主体之一,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XX县近年来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迅速,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在发展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从XX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分析入手,探讨其健康持续发展的路径选择。

近年来,XX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创新农村经营机制体制,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提升农业组织化、专业化、集约化和规模化程度,带领农民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XX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

近年来,XX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管是数量还是质量都取得了长足发展,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截至2014年底,全县已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458家,其中:种植业170家、养殖业163家、林业42家、水产16家、植保17家、农机24家、其他26家。出资金额11.9亿元,成员8.9万户,带动农户12.3万户,销售产值15.6亿元,盈余8972万元,市级及以上示范合作社41家,其中:国家级示范合作社4家,省级示范社20家。

在这些发展较快、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较为突出的有永新镇崭山米枣专业合作社、刘营镇广联农业植保专业合作社、立新镇科美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典型。以永新镇崭山米枣协会为例,该协会拥有会员1000余户,米枣种植面积3000余亩,年产米枣7000余吨,产值6000余万元。

二、XX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经验

作为当前政府农村工作的重要方面,XX县委、县政府在引导和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全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较好地坚持了“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做到了引导不命令、指导不包办、规范不限制。坚持在发展中不断完善,着力建立健全内部运行机制,特别是利益联结机制,围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产业的建设目标,以重点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为依托,积极引导农民建立“自我经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让农民从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环节获得更多的后续效益,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健康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日趋凸显。具体来说,XX县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推动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一)政府积极引导。由于XX县农村经济发展还处于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农业生产大多还属于小农经济的生产模式,农户对于农业合作社的认识不足,因此全县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多由政府涉农部门引导成立。政府相关部门的引导极大地推动了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与此同时,这些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良好势头也激发了农户特别是一些专业经营大户的合作意愿,促进了农户自主发展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形成。目前,越来越多的农户开始考虑如何通过成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来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二)加强业务培训。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持续发展离不开专业人才的支撑,近年来,XX县各级涉农部门不断加大对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尤其是骨干成员的培训,通过协会成员带动周边群众发展生产。县委组织部、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把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人才培养纳入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阳光工程”培训,2014年先后组织开展理事长培训3期520人次,财会人员培训4期230人次,主要管理人员培训10多期1254人次。

(三)发展主导产业。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稳定总量、提升品质、突出特色、打造亮点”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粮油、蔬菜、林果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合作社建立在产业链上,提高主导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和组织化程度,推动“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现代农业产业格局的形成和发展,实现“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群众”的目标。

(四)创新发展模式。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基地+农户”和“七统一分”的发展模式,推动农业向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和品牌化发展。大力推行“支部+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组织模式,组织青龙生猪、向阳红藤椒等21个合作社建立了党支部,共有党员500余人,把党支部建在合作社上,合作社建在产业链上,提高党统揽农村工作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领导能力。

(五)注重品牌建设。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施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加强营销体系建设,实施品牌化经营战略,以信誉和品牌占领市场。全县共有37家合作社拥有注册商标,2家合作社获得有机食品认证,1家合作社获得绿色食品认证,29家通过了农产品质量认证,34个合作社建立了直销网点,16个合作社建立了气调冷冻保鲜设施,24个合作社开展了农产品初加工。

(六)开展创建活动。指导大兴农机、科美、丰凯蔬菜、本源麦冬、坤发生猪、金鼓条粉、富乐花生等18个合作社,大力开展以“法人化运作,实体化经营、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示范社创建活动,进行亮点打造,重点培育和典型示范,发挥可看、可学、可推广的示范作用,引导和带动全面发展,两年内成功创建全国示范合作社4个、省级示范合作社12个、市级示范合作社12个。

(七)加强指导服务。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与之相配套的专业技术,农业部门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63个镇乡,加强业务指导,规范经营行为,提升管理水平。先后开展专题调研5次,接待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法规咨询1270人次,开展注册登记服务指导140社次,指导230个合作社建立完善章程制度,帮助42个合作社建立成员账户,开展会计核算,按照“九规范一明显”的要求,加强合作社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八)加大资金扶持。县委农办、农业、金融、财政、林业、畜牧、水务等涉农部门,2014年为40多家合作社提供资金支持2653万元,发展特色产业,开展实体化经营和标准化建设,农行、农发行、信用联社共为30家合作社、1447个成员户提供贷款6482万元,支持合作社做大做强。

三、XX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提升了组织化程度。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老龄化、空心化、兼业化越来越明显,“谁来种地”、“谁来组织种地”已成为农村发展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七统一分”的运作模式,把农民组织起来,使其“为农服务、教农学技、带农入市、助农增收”,在合作社的带动下建基地、做品牌、闯市场,构建统分结合的生产经营机制,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了不合算的问题,带动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小生产”走向“大市场”,带领成员“抱团”闯市场,从一家一户分散经营走向集约化经营。既为农户提供了低成本、便利化、专业化的生产经营服务,解决了农户劳动力、技术、产品销售等方面的困难,又为有文化、有技能的青壮年农民在农村发展提供了平台。

(二)强化了社会化服务。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其“生产在家、服务在社”的自身优势,积极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帮助成员实现增产增收。全县17个植保合作社,组织200多名机防植保人员,积极开展农作物统防统治,统防面积达37万余亩。24家农机专业合作社,670名农机作业能手,组织农业机械8500余台套,积极开展机耕、机播、机收等农业机械化作业服务,2014年全县农机化作业面积达38.6万亩。

(三)加快了现代农业发展。一是推动了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9个,绿色食品1个,有机食品1个。二是促进了农业标准化建设。立强蔬菜、富乐花生、青龙生猪、向阳红藤椒、涪城麦冬、本源麦冬、崭山米枣等20多个典型合作社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生产技术标准和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实现了从农业投入品使用到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的标准化管理。三是提高了农业产业化水平。全县139个合作社流转土地1.5万余亩,发展规模经营,专合社一头连农民带基地,一头连龙头企业和市场,既代表农户与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又帮助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原材料供应基地,从而实现了农户、企业、合作社的“三赢”。

(四)促进了农民增产增收。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效地整合了资金、技术和农村人才资源,切实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有效地促进了农民增产增收。2014年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销售收入15.6亿元,年销售收入在500-1000万元的合作社达64个,1000-2000万元的15个,2000-5000万元的7个,5000万元以上的1个,为农民二次返利4665万元,成员户均纯收入比非成员户增收5000元以上。

四、XX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面临的主要问题

XX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从数量上来看的确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与其他发达地区相比,我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农户参与程度不高。从全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现状来看,相当一部分合作社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制度章程,与农户之间利益联系不直接,存在好则合、不好则散、有利则合、遇险则散的现象,农户与合作社之间相互制约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实体经营薄弱。农户经营的土地零星分散、基础设施条件差,不利于规模化经营、机械化耕作,加之农业自然灾害多、抗灾能力弱,农产品价格极不稳定,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较大,农业比较效益低,合作社主营业务不突出,优势不明显,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不强。

(三)经营资金缺乏。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下导致农民收入较低,绝大多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考虑到这个因素都没有向会员收取费用,大多数合作社的启动资金都是成立时由相关部门所提供。而且合作社可供质押抵押的财产少,信誉贷款多,金融部门不敢大胆投放,融资难、贷款难十分明显,筹资渠道窄,营运资金缺乏,发展后劲不足,严重制约了合作社的快速发展。资金实力的薄弱造成这些合作社发展规模小,抗市场冲击能力弱,以至于部分合作社成立不久就已无法运转,甚至自生自灭。

(四)内部管理不规范。部分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合作意识不强、集体观念淡薄、社员素质不高。对合作社理事长、财会管理人员培训少,组织外地考察学习的机会少。合作社内部运行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及时,迫切需要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和管理。

(五)管理人才缺乏。与其他各种经济组织一样,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也离不开专业人才的支持,但是目前全县各个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人才缺乏的状况,尤其是经营管理人才的缺乏。农户加入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能够通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降低他们进入市场的门槛和风险,但是目前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懂市场经营和科学管理人才的缺乏,造成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难以真正带领农民闯市场,从而使得其对农户的带动能力不强,无法实现组织建立的初衷,也使农户对组织的归属感不强。

五、XX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对策建议

从XX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所面临的问题来看,要进一步推动我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还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推进实体化经营。要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合作社,用新型职业农民充实合作社,按照“运作法人化、经营实体化”的要求,鼓励和引导合作社建立产业基地,兴办各类经销、服务实体,参与农产品加工,建设产后处理、冷藏和冷链物流设施,发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推行“网络营销”,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开展“三品一标”认证,以诚信铸品牌,以品牌赢市场,围绕产加销环节,开展实体化经营,不断提高自身经济实力。

(二)立足丘区实际。XX县作为丘陵地区,又是人口超百万的农业大县,最大的特点就是人多地少,在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时也应考虑到这个客观制约因素。在推动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加强一些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组织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立足实际,推动一些消费合作社的发展,降低农民的生产生活成本。

(三)加强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工商登记,规范章程制度,规范组织机构,规范民主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规范盈余分配,规范服务内容,规范内部监督,规范档案管理,运行绩效明显的“九规范一明显”的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规范化管理,提升内部管理水平,着力打造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农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7.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 篇七

1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对优化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1.1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有利于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增加农民收入。

农民合作社把分散经营的农户根据市场需求组织起来, 为农户及时传递信息, 实行统一销售、统一管理、统一分配, 有效地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逐步形成“一村一品”, “一品一社”的专业生产格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有效地解决了单家独户农民生产经营管理的问题, 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 提高了农副产品的附加值, 同时能够抵御市场风险, 提高市场竞争力, 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

1.2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素质, 提升农业的科技化。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 使国家推广农业科技, 农民广泛使用农业科技有了一个稳健的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结合经营项目, 根据生产需要和农时特点, 传播新技术、新信息, 并经常聘请相关专家到合作社授课, 提高了农民的整体素质, 加快了先进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 使农业的科技化有了进一步的提升。

1.3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 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完善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通过为农民提供购销服务、传递市场信息、合理配置生产要素, 带领农民开展专业化、标准化生产经营。优化了农业区域布局和农产品品种, 推动了农业特色主导产业的发展, 加快了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同时,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有效载体, 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和龙头企业对接, 有力地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

1.4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有利于拓宽社会化服务, 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社会化服务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基本保障, 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扶持保护农业提供了重要载体。政府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落实党的方针政策, 社会各部门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农业发展, 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引导作用, 同时农民能够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反映自己的诉求, 从而保证了农村经济和谐、健康的发展。

2 为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关键助推作用, 必须做好以下的工作

2.1 提高认识, 加大宣传, 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战略角度和全局的高度, 充分认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是创新经营体制, 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内在要求;是提高农产品质量, 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和综合效益的有效途径。同时要以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重点, 利用各种宣传媒体, 加大宣传力度, 努力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家喻户晓, 增强农民群众的合作理念和依法办社的意识, 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营造有利的环境氛围。

2.2 加强指导, 规范运作, 促进健康发展。

各级农业和农经部门要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和规范建设提供政策指导服务, 帮助农民建章立制, 要努力做到:制定好符合当地实际的合作社章程, 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盈余分配制度, 建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表决制度等民主管理制度, 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 健康发展。

2.3 加大扶持, 搞好服务, 改善发展环境。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建初期, 县、乡财政要给予一定的扶持资金, 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 帮助合作社做强做大。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 重点扶持有一定规模、效益好, 机制健全、管理规范的专业合作社, 提高他们的综合服务能力。金融部门要不断改善信贷服务制度, 给予经营业绩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定的信贷支持和利率优惠。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政策、市场、科技等信息服务, 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改善发展环境。

2.4 培育典型, 提升档次, 推进发展步伐。

8.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 篇八

一、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础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可能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家一户分散的经营方式已不再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国农民由此产生了新的困惑与无奈。在此背景下,“合作化”运动悄然归来,实际上,这是新一代农民对新的市场环境新的生产形式的一种积极探索。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提出为农村专业合作扭炽的发展提供了机通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调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逐步把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因此,新农村建设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实践的机遇。

(三)科学发展观为农村专业合作姐炽提供了指导思想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社会经济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发展”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因此,科学发展观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规定了原则。

二、成都市双流县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成效

(一)数量较多,类型多样,成效显著

目前,全县共发展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12个,共有成员11412人,带动农产154577户,其中协会78个、股份合作组织3个、专业合作社31个;种植业51个、养殖25个、营销业14个、社区业1个、沼气服务业21个。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5个,专合组织成员户均收入18238元,带动农民户均收入16038元,县扶持资金250万元。

(二)模式创新

专业合作组织通过“三引一抓”(引资金、引项目、引人才、抓示范),积极探索“协会+公司+农户”、“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产”、“协会(合作社)+基地+农户”、“联合社+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多种模式,大力引导、扶持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动了农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加速了统筹城乡发展的进程。

(三)特色鲜明

双流县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一是兴办主体多元化。在现有112个专合组织中,由农民牵头发起成立的有76个,占68%;由企业发起成立的有20个,占18%;由事业服务组织及农技人员发起成立的有8个,占7%;其他8个,占7%。二是合作形式多样性。近年来,专业合作社实行以资本、信息、技术等生产要素与劳动合作,突破了过去单一劳动合作形式,主要形成了以产品和技术为纽带的关系比较松散的社团性专业协会,以交易和劳动联合为主的关系比较紧密的专业合作社和以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相结合联合的股份合作社。三是合作内容综合性。随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进一步增强和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广大农户间的合作内容已从单纯的生产环节拓展到产前、产中、产后整个环节,合作领域从个别产品拓展到种植、养殖、加工、仓储、运销、技术、信息服务等全领域。

三、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推进城乡统筹的启示和建议

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提升我国农业生产经营水平,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和加人世贸组织后新的市场环境的有效途径,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内容,是农民群众在农村经营体制和组织制度方面的创新,是农民群众在农村经营体制和组织制度方面的创新。目前,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发展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促进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结合双流县的实践经验,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认识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要取得长远的发展,必须首先让农民意识到它在改善农村经济状况和农村社会条件方面的优势。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仅靠少数几个积极分子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它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引导和大力支持。各级党委、政府应把宣传、引导、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将其放在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指导、典型示范、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让农民看到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带来的经济效益,让农民充分认识到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重要性和现实性,激励农民自觉加入对口的专业合作组织,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完善制度,促进农村专业合作姐炽规范性和稳定性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性和稳定性的获得需要建立相关内部制度和外部制度,处理好与内部主体和外部主体的关系。

就外部制度来说,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应处理好与政府、市场和企业的关系。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是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民实行自我合作、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组织形式,它虽然接受政府的指导和扶持,但仍应具有独立自主性。政府应始终坚持“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于预”的原则来处理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关系。在与企业的关系方面,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应根据组织内部经营的需要,吸纳各种类型的企业参与加入,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以市场为导向,在组织内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使用。

就内部制度来说,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二是健全机构设置。除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代表大会外,还应设立监事会,建立合作组织内部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三是建立一套严谨的管理制度;四是建立内部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三)加人科技创新力度,促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

科技创新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是推动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发展壮大的重要力量,为统筹城乡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加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科技创新力度,可以采用如下方法:一是以大专院校为依托,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二是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实施品牌战略;三是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立体化经营。

(四)完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服务职能,强化农民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认同

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的职能来看,主要是向成员提供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各类服务。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可通过语音服务平台、短信平台、网站、现场指导等无偿提供各种便民咨询服务,切实加强组织与农产的联系,赢得农民的普遍认同,吸引更多农民加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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