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发票报销管理规定

2024-11-30

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发票报销管理规定(共9篇)

1.发票报销规定 篇一

一、原国税定额发票可继续沿用。要注意以下:

1、在收到定额发票需要注意监制印章,如果是地税的印章,不能给予报销,国税的印章,可以继续用,例如公交卡充值发票和停车发票。

2、定额发票要有对方盖得发票专用章,注意:是发票专用章,不是其他章。

3、【票样】定额发票是税局专门印制的,不用填开的,有固定数额的发票。

二、增值税发票

1、增值税发票包括哪些?

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1)增值税专用发票 【票样】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2)增值税普通发票票样见第二条(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票样】电脑六联式发票。即第一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第二联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第三联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第四联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第五联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第六联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第一联印色为棕色,第二联印色为绿色,第三联印色为紫色,第四联印色为蓝色,第五联印色为红色,第六联印色为黑色。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印色为黑色。

2、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几种

增值税普通发票有折叠票、卷票、电子发票(1)折叠票

【票样】分为二联票和五联票,第一联:记账联,销货方记账凭证;第二联:发票联,购货方记账凭证;第三联至第五联由发票使用单位自行安排使用。(2)卷票

(3)电子发票

3、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提供哪些信息?

(1)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提供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其他不作强制要求。

4、如何查询发票信息

(1)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单位和个人通过网页浏览器首次登录平台,需要下载安装根证书文件,查看平台提供的发票查验操作说明。

(2)如发票上有二维码,可以扫描二维码查验发票真伪。

5、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

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认证或比对期限有开具之日起360天。

6、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需要盖章吗?财务章还是发票专用章?

纳税人在开具发票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7、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一样吗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8、汇总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要求

(1)购买商品众多可以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附上税控系统开出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2)购买商品众多可以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要附上“购物清单”或小票,购物清单”或者“小票”是属于企业自制的,并非从税控系统里开具的清单。要求销货清单必须在税控系统里开具的规定只是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普通发票的开具没有要求。

(3)不能笼统开具办公用品、食品等名称的发票,如开具的是专用发票,必须附上税控系统开出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如开具的是普通发票,要附上“购物清单”或小票。

9、发票内容必须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能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10、餐费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餐饮服务适用6%的税率,购进餐饮服务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所以交际应酬的餐费、娱乐费开具专票和普票都可以。

11、出差住宿该开哪种发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区别在于前者可以抵扣后者不可以,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员工出差住酒店,可以开普通发票,如果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员工出差住酒店,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12、住宿与餐饮费能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吗?

在索要发票上要区分不同情况,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将项目开在一张发票上,而对于一般纳税人,住宿费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餐饮、娱乐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住宿、餐饮和娱乐如开在一张专票上,财务认证后将餐饮、娱乐部分的税额做进项税额转出。

13、建筑服务如何开具发票

(1)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办法,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额开具11%专票

(2)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全额开具3%专票(/普通发票)

14、代开发票还需要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吗?

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为其他个人代开的特殊情况除外)。税务机关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为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15、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16、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国税通用机打发票的区别

(1)国税通用机打发票属于普通发票,国税通用机打发票使用的是开票软件,严格来讲不属于税控系统,常用于小规模纳税人;(2)增值税普通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共一个税控系统,常用于一般纳税人。

(3)国税通用机打发票票样

17、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以下处理: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丢失前未认证的,可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3)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 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18、发票什么情况可以作废

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况,收到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有误的,可及时作废。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为本条所称作废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且时间未超过销货方开票当月。(2)销货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增值税专用发票号码、代码不符”。

三、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还能用吗? 可以用,一般是个体工商户使用。通用手工发票

【票样】规格为190mm×105mm。联次:三联,依次为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

1、发票联的发票监制章和号码采用防伪油墨印制。

2、发票联的棕色色块由该面额的汉语拼音微缩文字组成。

3、正确填写后发票联的文字颜色呈紫蓝色。

四、客运发票

【票样】分为单联客票、分班次双联客票和不分班次双联客票三种形式。

五、机票行程单

【票样】为单联机打发票,规格为238mm×106.6mm。票面内容包括: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印刷序号、旅客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签注、航程、承运人、航班号、座位等级、日期、时间、客票生效日期、有效截止日期、免费行李、备注、票价、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其他税费、合计、电子客票号码、验证码、连续客票、保险费、销售单位代号、填开单位(盖章)、填开日期、查询网址。《行程单》暂不套印发票监制章。开票软件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统一开发并下发各开票点使用。《行程单》的领购方式、发票号码、防伪措施暂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六、门票

2.关于发票报销管理的通知 篇二

集团各部门: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完善财务报销手续,增强公司员工发票管理意识,减少在发票管理上的涉税风险。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规定,特制定本通知。

一、财务报销票据的有关规定:

1、所有业务都应向收款方索取相应的发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同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

务专用章,并且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使用有效期内;

2、发票上应注明单位名称、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等,并且发票上要加盖开具发票单位的财务章。

3、工程项目,应从施工方取得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专用发票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4、接受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向对方索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或国家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即发票上有税务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5、出差人在外的住宿费发票应有住宿人姓名、住宿起止日期、金额、事由等要素,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

6、在超市购买商品报销时,应提供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超市机制发票,发票或发票清单上应注明品名、单价、数量,并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规定,方予报销。

二、按照税务机关对费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费用报销票据要符合以下要求:

1、报销票据必须按照经济业务内容填制,填制单据应当内容真实、完备,字迹清晰,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不得有涂改、挖补、撕毁等现象。

2、发票的客户名称要写明付款单位全称,不能填写经办人的姓名;发票内容要写明详细名称,或附购货清单,如:购买文具用品的发票,不能填写“办公用品”,而要填写购买文具的详细名称。如品种多可以要开票人另行出具销货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3、电话费报销需取得通讯服务商按实结算的发票,以购买话费充值卡的定额发票报销,按税务最新规定要计入报销人当月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不予报销。

4、取得报销发票的内容不能填写个人消费品或赠送他人物品的内容,如:“礼品”、“购物卡”等内容。

5、当年取得的报销凭据或当期发生的费用,必须当年报销入账。开票日期为当年度的发票不得拖延至下年度入账,否则会把真实合法的支出,延误成不得税前列支的费用,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费用报销的会计审核要求

1、会计审核人员应该对支出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和手续的完备程度等进行审核。

2、所取得的发票或收据是否与业务本身一致,业务性质不同的不予报销。

3、所有借款单、报销汇总单、差旅报销单及领款单等一律用碳素笔或水性签字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及其他油性笔填写,不得涂改,如有备注内容可用铅笔写在报销粘贴单的左上角。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江苏中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财务报销及发票规范(模版) 篇三

中物集2015年(财)007号 签发人: 闫晓霞

财务报销及发票规范

一、日常报销费用的种类

1、差旅费: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公车费、出租车费、机票费、地铁费及汽车、火车车票费、停车费、汽油费、过路过桥费、餐费、出差住宿费等;

2、交通费: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市内公车费、公交卡充值费、出租车费、地铁费、停车费、汽油费、过路过桥费等交通费用;

3、业务招待费:请客餐费、客户礼品等;

4、办公费:办公用品、日用品或食品开具为办公用品、低易耗办公物品、办理证照;

5、通信费:固定电话费、手机费、网络费等;

6、水电费:水费、电费、燃气费;

7、租赁费:租金及相关费用;

8、修理费:办公室灯具修理、设备修理等;

9、顾问费:审计费、顾问费、咨询费等;

10、运输费:如快递公司快递费。

11、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垃圾清运(包括清淘)费等;

12、材料费:因为购买所需材料发生的费用;

13、服务费、会议费、培训费;

14、劳保费;

二、什么样的发票为有效报销发票

1、发票抬头必须开具我公司全称,具体针对业务范围对应具体的公司。如:中物联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盛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管家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紫利仑(北京)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有限公司 东方管家国际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青之旅锦鸿阁物业管理分公司 亚太联合征信有限公司

中物联(北京)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2、原始发票应符合国家《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任何单位和人个有权拒收。

三、报销时间、方式及期限

1、集团定于每周二为报销、付款日,请相关人员合理安排时间;

2、根据业务发生的实际月份,尽量当月填写费用报销单申请报销,次月二十日后则不予报销上月业务发生的费用,跨年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四、对方不提供发票怎么办

1、在购买之前先询问清楚对方是否提供正规发票,建议尽可能去正规的商户购买物品;

2、若对方无法提供发票可用其他发票替代,但尽量不要用餐费或娱乐业行业发票代替,费用项目参考第一条日常费用报销科目,涉及金额较大者,请提前向公司会计咨询;

3、若使用发票代替请在费用报销单的内容处填写代替发票上的内容并在费用报销背面处填写该发票代替的实际内容;

4、注意:替代发票不应是常态,而是一种权宜之计,在消费之前应询问是否有正规发票,养成事前问发票的习惯。

五、财务审核及付款流程

1、申请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在经手人处签名;

2、部门主管证明或验收;

3、财务会计审核单据规范合理、金额正确;

4、副总裁审批;

5、总裁/董事长审批;

6、出纳付款。

六、财务审核及付款所需附件

1、发票;

2、订立合同的,必须附所需支付款项所对应的合同或协议。

3、发票开具用品金额较大的,需要入库的须附入库单。

4.报销油费发票的规矩改了 篇四

2018-03-01税月伴你行1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了以后开具油费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注意事项,以下小编总结并进行解读,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以下就是新规矩,请照此执行:

1、发票的“单位”栏应该选为“吨”或者“升”,蓝字发票“数量”栏是必填项不得为“0”。

解读:发票的“单位”栏或“数量”栏严格按照以上描述的要求填写,其中“数量”栏为蓝字发票的要求。对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2、企业无论是取得油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都需要选择正确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

解读:2018年3月1日之后,开具油费发票输入的商品名称为“石油制品”,服务税收分类编码是具体什么油品,例如“95号汽油”,增值税发票票面上会显示并打印“*石油制品*95号汽油”。这样才算完整正确的油费发票。

3、成品油批发或加油站等经销企业,开具成品油发票的某一类别油品总量,应该不大于所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对应的该类别油品总量。解读:明确了,成品油批发和加油站等经销企业,进了多少成品油,需要如实开具成品油发票,如果开票量超了,就需要跟税务局解释一下多开的部分是怎么回事。

4.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解读:如果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原因涉及销售数量的,需要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填写相应数量,销售折让的不填写数量。

5、上述政策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开票日期是2018年3月1日及以后的油费发票,必须按照以上要求开具。小编提示

1、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纳税人需要开具成品油发票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

这意味着,从3月1日起,再也不能开具如下样式的通用机打发票了。

注: 这种通用机打发票不是增值税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它不能实现全国通查,只能在各地税务局网站进行真伪和流向查询。

取而代之的,将是下面这种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当然还有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这种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是通过增值税管理新系统开具的,能通过全国增值税查验平台进行查询,全国通查。其信息会纳入全国统一的发票电子数据库,形成电子底账的重要数据。

2、从3月1日起,企业在取得成品油发票时,应取得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否则财务人员不予以报销。

3、成品油经销企业应于2018年3月10日前,将截至2018年2月28日的成品油库存情况(不包括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成品油库存)录入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3月份新购入的成品油也应凭票录入,同时作为后续开具成品油增值税发票的依据。

一、车辆的加油费怎样入账?

对于很多单位来说,车辆的加油费不是一笔小开支。对于五花八门的票据,你是怎么管理的?

1)公司对发票统一管理,购入加油卡

公司对车辆加油实行统一的管理,每辆车配有加油卡。

加油卡充值时取得加油站开具的不征税普通发票,入账计入预付账款或者其他应收款,因为对于企业来讲,这个时刻还没有实际发生加油的费用支出(提醒:这种情况加油站不能开具专用发票)。借:预付账款等

贷:银行存款等 在这里就产生一个问题:加油卡充值时没有实际发生加油业务,企业不能据以记入费用中所得税前扣除,只能作为预付账款或者其他应收款的入账依据,那企业如何才能合理税前扣除呢? 小编告诉你一个好的解决办法:

加油充值卡发票在凭卡加油后,可以凭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去换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我们不仅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还可以结转费用,税前扣除了。账务处理: 借:相关成本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等

2)企业的业务发生的少,没有统一的管理

公司的加油票较少,没有统一的管理,凭员工提供的卷式普通发票报销入账的,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中即可。

借:管理费用——加油费/汽车费等

贷:银行存款等 政策依据

《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第十二条规定: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预售单位”)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

二、找会计报销加油票被退回了怎么办?

首先我们要清楚这些票据被退回的原因。

公司如果没有车,怎么可能产生相关的费用,所以这些费用的发票是不能入账的。

但是如果我们是为公司业务使用自己的车辆,那我们车辆发生的费用的确是可以报销的。如果是这样我们可以和公司签订一份租车协议,这样所租车辆发生的费用就理所应当成为公司的费用了。公司跟个人租车事项办理:

首先:我们可以携带车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租车协议;车辆行驶本原件、复印件;公章等资料到辖区税务说代开发票。其次:签订租车协议。

最后:发票复印件交给会计备案待查。

这样,我们使用自己的车辆为公司办事就不用担心无法报销费的情况了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

为加强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管理,维护公平的税收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

(一)成品油发票是指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称“成品油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纳税人需要开具成品油发票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

(三)开具成品油发票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1.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

2.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

3.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原因涉及销售数量的,应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填写相应数量,销售折让的不填写数量。

4.成品油经销企业某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可开具成品油发票的总量,应不大于所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对应的同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总量。

成品油经销企业开具成品油发票前,应登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确认已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信息,并通过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下载上述信息。

二、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的,应凭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确认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以及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按规定计算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其他凭证不得作为消费税扣除凭证。

外购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应凭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所载明的石脑油、燃料油的数量,按规定计算退还消费税,其他发票或凭证不得作为计算退还消费税的凭证。

三、自税款所属期2018年3月起,纳税人申报成品油消费税时应填写新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见附件)。享受成品油消费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应同时填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2号)公布的《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

纳税人申报的某一类成品油销售数量,应大于或等于开具的该同一类成品油发票所载明的数量;申报扣除的成品油数量,应小于或等于取得的扣除凭证载明数量。申报比对相符后,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比对不相符的,待解除异常后,方可解锁。

四、成品油经销企业应于2018年3月10日前(包括3月10日),将截至2018年2月28日的成品油库存情况(不包括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成品油库存)录入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

五、外购用于连续生产的成品油,取得2018年2月28日前(包括2月28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符合扣除规定的,纳税人应于税款所属期2018年4月前申报,计入《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本期外购入库数量”中,连续生产耗用后,按规定计算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

六、本公告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退(免)消费税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6号发布)第十一条、第二十七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0号)第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生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经销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版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1号)同时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号)自2018年4月1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月2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税答疑新媒体智库

5.发展公司机票报销制度(精选) 篇五

为规范机票管理流程,提高个人费用账户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一、标准

1、发展公司总经理、总工可乘坐飞机出行,拥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出行。

2、机票打折后综合成本(机票款、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保险费、接/送机费用等)低于火车等交通工具成本的,经行政、财务测算确认乘坐飞机成本低的,可以选择乘坐飞机出行。

三、岗位牵制

1、行政部文员负责公司统一订票业务。选择定点订票的公司时,须签订经济合同,谈好折扣与返利。原则上员工家属不可参与公司订票,特殊原因可由公司先行代为预定,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预订返程机票时必须由其上级领导确认后方可进行机票预定。

2、质管部资料员负责与行政部文员对接机票业务。

3、机票审批权限归口至总裁。

三、证据链

行程单(行程单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并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纳入税务机关发票管理,是旅客购买国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的付款及报销凭证)

订票截图 民航发展基金 燃油附加费 保险费凭据 退票费证明 出差申请单 出差报告

四、控制点

1、订票时保留订票截图,作为与出票价核对的依据,防止订票时折扣与出票时折扣不一致造成的损失。

2、定机票须有预见性,为便于相关业务部门在工作安排上有充裕的时间准备,订票部门需提前一周预订机票。

3、航线选择最佳经济路线,但不能过份考虑经济利益,而选择非常不好的时间段、不好的航空公司。安全、落地后交通等费用需一并考虑。

4、总裁级别以下人员禁止乘坐头等舱,随行人应提前选择与安全、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提前到达出差地。特殊情况除外。

5、违规罚款不予报销。

6、订票时须做好风险回避,公司高管不得同乘一架飞机出行。

7、机票订好后,行政文员短信提醒乘机人安排好工作按时登机、财务相关公司的会计做好出差管理的相关工作。

8、乘飞机出差人也须做好工作规划,降低退改签损失。

9、按行程单记载的姓名,分别录入乘机人的费用账户,同时录入费用承担的项目。

10、发展公司自行支付机票费,禁止母公司统一支付;付款时直接汇入收款人账户,禁止用公司经办人员周转;禁止使用现金付款。

11、发展公司综合部文员负责本公司机票费用报销。

12、每月10日内发展公司综合部文员办理机票报账业务,财务根据资金状态确定报账即付款、先挂账后付款。经办人须注意,报账与付款不是一个概念,先挂账后付款更有利于公司的管理。

13、财务部会计每月汇总机票费相关数据,以人为单位向总裁做专项报告。

13、因公务需要而承担的非公司人员机票费,在公司公共经费列支。

14、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机票款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未按规定超标准乘坐飞机的,超支部分费用自理。

15、乘坐飞机每人次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超标准购买保险的费用自理。

16、要求机票改签或者退订机票时,必须由出差人上级领导确认后可改签或者退票,原则上不允许多次进行机票改签和退订,由乘机人个人原因延误航班需要改签或者退票所产生的费用由乘机人自行承担。

五、流程

1、总经理乘机

经办人→会计→四方力欧副总经理→总裁

2、打折机票款小于高铁票款的

经办人→部门经理→会计→总经理→四方力欧副总经理→总裁

六、附则

1、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6.公司费用报销规定 篇六

“费用开支、借款、报销”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合理使用,节约开支、堵塞漏洞,提高资金的运用效果,本着“合理、便捷、高效”的原则,特制订本暂行规定,以规范分厂和公司各部门在“费用开支、借款和报销”的业务行为。

一、费用开支范围:

水电费、差旅费、交通费、市内运费、通讯费、办公费、伙食费、业务招待费、车辆燃油、路桥费及相关支出、邮递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二、借款原则:

“因公,按程序审批,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三、费用开支和报销原则:

“需求,真实、完整、及时、准确、合法”

四、责任承担原则:

对“费用开支、领用、审批、报销”实行逐级负责,本着“谁主管、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五、操作程序:

1、费用开支程序:

1)对于需要开支的费用项目,由分厂或公司需用部门提出用款申请,填写“用款申请单”(格式见附页),单中应详细 列明:开支单位、开支项目、开支金额,经办人及审批人;对于需要银行结算的项目,还应填写结算单位、开户行及账号。

2)经办人填写后,报分厂或公司本部门主管/经理核准,分厂经理或公司总经理审批。

3)“用款申请单”逐级批准后,转分厂或公司财务部门复核和登记。

4)大额费用的支出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负责对外结算或借支。

5)小额开支及日常性的费用支出:

① 零星开支及日常性的费用支出,现金借款限额为1000元。② 分厂业务,各分厂应指派一名人员兼职现金出纳业务,零星开支,按费用开支程序审批后,在内部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

③ 公司业务,驾驶员、经常采购部门主管/经理可申请领取备用金,具体标准可根据业务量的大小确定。

6)对于因工作急需开支的费用或分厂经理、公司总经理临时安排的费用支出,事情办妥后应按正常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2、借款审批程序:

1)因公出差需借差旅费时,应填写“借款单”(格式见附页),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借款人、借款日期等。2)“借款单”需经分厂或公司部门主管/经理审查,分厂经理或公司总经理签批。

3)出差人员可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分厂或公司财务部门领取现金。

4)公务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门办理还款或报销事宜。

5)借款后,当出现借款事由取消时,借款人应及时归还所借款项。

6)例外规定:对于个人临时性借款,公司原则上不予借支,有特殊情况急需借款时,经分厂经理或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借支;但是一般不得超过本人工资标准的二倍,超出时需有公司担保人担保,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二个月。

3、有关费用开支的具体规定: 1)办公费:

① 包括办公文具、印刷品及其他办公耗材,大宗购买由公司统一采购,小批量购买由各分厂自行办理。

② 各部门申购后时应填写“请购单”(格式见附页),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审核、购买和保管。2)差旅费:

① 包括出差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等。

② 分厂或公司人员出差,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事先填写 “出差申请单”(格式见附页),经部门主管/经理审核后,报分厂经理或公司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予报销。③ 出差报销标准见附页“差旅费报销标准”。

④ 员工出差当天能往返的不报销住宿费,因公报销出租车费用,必须注明往返地点及乘车事由。

⑤ 出差人员当日有招待费的不报销伙食补助。员工在原居住地或父母所在地出差,不享受住宿费,伙食补助减半发放,交通补贴仍按标准执行。

⑥ 员工在公司所在地发生的市内交通费(公交、出租)原则上规定:因公外出的主管及以下人员,只准许乘坐市内公交车,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应事先或电话请示分厂经理或公司总经理批准。3)通讯费:

① 根据相关规定凭正式发票给予报销50%的费用。② 报销标准如下:一般员工最高不超过200元/月,部门主管/经理最高不超过300元/月,分厂经理以上最高不超过500元/月,特殊原因可酌情放宽。4)业务招待费:

分厂或公司各部门因公接待外单位人员,须事先取得分厂经理或公司总经理同意,由分厂或公司办公室开具“招待 就餐通知单”(格式见附页)限额招待。单中应详细列明:来客单位或人员、人员数量、陪客部门或人员以及招待标准,原则上不得超标,否则,超出部分由陪客部门或人员负担。5)检验检疫费:

分厂及公司各部门因业务需要而支出的检验检疫费,需取得正式发票,并附检验证明单和检验报告以及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6)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和有关费用:

① 包括路桥费、油费、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等相关的费用。② 汽车在本地加油时,应采取定点加油,由公司财务部门定期统一结算;未经公司副总以上签批的非定点发票,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③ 公务用车归口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管理部门应制订出用车程序、费用标准、消耗考核办法等。7)快递业务费用:

① 各部门应选定快递公司投寄物件,月终凭快递单汇总当月费用,在收到对方发票后,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通过银行转账付款。

② 对于零星的快递支出和收寄辅料的快递费用,经办人需取得相应的发票、快递单以及仓库辅料的出入库单据。③ 对于临时垫付的快递费用,经办人需详细说明情况,在 费用报销单上单独填写,不得与其他费用混合粘贴。对于不属分厂或公司开支的快递费用,财务部门不予报销。8)其他支出: 除上述支出外,因公误餐费按工作餐的标准,每人每餐按6元的标准给予报销。劳动保护用品及与职工福利有关的费用支出等,均需符合费用报销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4、费用报销程序:

1)费用支出后,经办人员凭有效单据填写“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到分厂或公司按用款权限审批程序,由以上人员在单据上审签。

2)单据签字后,经办人员到财务部门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六、责任承担: 1)经办人员的责任:

必须对开支项目和报销单据的客观真实、及时完整以及合法性负责。各项报销票据、资料按要求粘贴齐全、规范;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报销。2)部门主管/经理的责任:

对负责核准的开支项目,是否需要开支,费用支出是否合理,开支是否超标准等承担责任。3)财务部门的责任:

审核单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开支是否超权限 审批,报销单据是否超标支出以及报销是否及时等承担责任。

七、监督和处罚:

1、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款项,不得挪作他用。

2、财务部门应定期清理欠款,公布借款人员名单,对逾期未还款、不报账的人员,扣发工资冲抵本人欠款。

3、对经常拖欠公款者,除批评教育外,应根据所欠款金额和期限,按月收取1.5%的利息。

八、本规定从批准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见附则。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附:

①”费用开支、借款、报销流程图” ②“用款申请单” ③“借款单” ④“请购单” ⑤“出差申请单” ⑥“招待就餐通知单” ⑦“差旅费报销标准” ⑧“费用报销单” ⑨“差旅费报销单”

7.公司发票管理制度 篇七

一、概述

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经济活动,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部分控股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本制度由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二、发票的领购、保管和缴销

1.公司所用发票由财务管理总部按规定统一向税务部门购买,财务管理总部

按税务部门要求对发票进行管理。

2.公司所用发票由财务管理总部专门人员保管并建立完整的发票登记簿,详

细登记各种发票购买、领用和结存情况,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3.公司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4.公司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和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5.必须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

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发票丢失,由责任人承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发票的开具

1.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

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2.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

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3.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1)

2)

3)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4.公司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1)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

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3)拆本使用发票;

4)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5)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5.发票限于公司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

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6.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7.公司需要开具发票(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首先由公司业务

部门相关人员发起销售发票开具申请流程,载明与合同相符的开要信息,经过适当审批后,提交财务部门开审核通过后开具发票。

8.按照国家规定,公司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

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考虑到实际经营过程中,客户往往将收到发票作为支付款项的必要条件之一。为保证公司经营正常进行且风险可控,对于销售蓝字发票开据,按下列变通措施进行控制:

1)不得虚开乱开发票,发票开据的各要素,必须与签订的合同完全一致。

2)开票申请流程,由业务部门相关人员提起,须经适度的审批,且经财

务审核通过。

3)依据合同条款中签订的预收款条款,预收款须开具发票的,业务部相

关人员发起开票申请流程,经事业部总监审批同意,财务审核通过后,开据发票。

4)达到销售合同条款中签订的收款里程碑点条件,须开具发票的,业务

部相关人员发起开票申请流程,经事业部总监审批同意,财务审核通过后,开据发票。

5)依据完工进度,符合外部收入确认条件的,业务部相关人员发起开票

申请流程,财务审核相符后,开据相应发票。

6)不符合上述三条件任何之一的,但确有需要开票的,属特批开票,业

务部相关人员发起开票申请流程,须经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同意,且财务审核通过后,开据相应发票。

9.开具发票后,当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符合发票

作废条件的,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不需开红票的情况:

1)符合普通发票作废的条件,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① 收到退回的普通发票原件。

② 购货方未作帐务处理,且我方也未作帐务处理(即在发票开出的当

月又马上退回公司财务部门发票)的。

③ 符合普通发票作废条件的,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收回原发票原件,在将发票原件交回财务部门前,发起发票退回流程,在流程中注明

发票退回原因及原件交财务时间,财务部门收到发票并签收确认,同时财务必须将收回的发票联存根联、记帐联等其他联次粘贴在一

起,在每联上加盖作废章,作为发票档案保存。

2)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的条件,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①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原件的时间未超过我方开票当月(注超

出当月的须开红票);

② 我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③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

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④ 符合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向购买方收回原

发票及抵扣联原件,在将发票及抵扣联原件交回财务部门前,发起

发票退回流程,在流程中注明发票退回原因及原件交财务时间,财

务部门收到发票并签收确认,同时财务必须将收回的发票联、抵扣

联与存根联、记帐联等其他联次粘贴在一起,在每联上加盖作废章,作为发票档案保存。

10.当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应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视不同情况:

(一)开具红字普通发票按以下办法处理:

1)购买方未作帐务处理,我方已作帐务处理(即在发票开出的当月

未能及时退回发票)的,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向购买方收回原

发票原件,在将发票原件交回财务前,发起发票退回流程,同时

串发起红字发票开票申请流程,同时在流程中注明发票退回原因

及原件交财务时间,财务收到发票并签收确认,经事业部总经理

审批同意,财务审核相符后,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同时,财务必须把红字发票记帐联撕下作为冲帐凭证,其余联次不得撕

下,并把收回的原发票粘贴在红字发票存根联背面以备核查。

2)购买方已作帐务处理的,不论我方是否已作帐处理,业务部门相

关人员必须取得购买方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购买方的有效书面

证明,必须记载与发票和销货清单内容一致的事项,包括原发票

联的复印件和银行收款进帐单(原已付款的),以及退货的原因并

加盖购货方单位印章或财务专用章),业务部门相关人员在将购买

方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提交财务前,发起红字发票开票申请流程,并在流程中注明书面开经票原因及书面证明信息,财务收到此书

面证明并签收确认,经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同意,财务审核相符后,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此开好的红字发票,经业务人员复核

无误后,在发票登记簿上或发票存根联签字,领取发票相应联次;

财务人员依据记账联进行财务处理。

(二)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必须取得国税机关开具的《开具红

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具体由购货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还是由我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应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因购买方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或所购货物不

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且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

① 由购买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

② 若同时有发票退回,但不符合作废条件。

③ 由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向购买方收取此通知单、发票及抵扣联原件,发起发票退回流程,同时串发红字发票开票申请流程(若

未有发票退回的,直接发起红字发票开票申请流程),并在申请

流程注明具体退回原因以及相对应原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财务

收到通知单及发票并签收确认,经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同意,财务

审核相符后,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

2)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

① 我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② 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我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③ 此种情况由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将发票及抵扣联原件交回财务,交回前发起发票退回流程,同时串发

红字发票开票申请流程,并在申请流程注明具体退回原因以及相

对应原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财务收到发票及抵扣联原件并签收

确认,经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同意,财务审核相符后,方可开具等

额的红字发票。

3)我方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

① 我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

单,并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② 同时提供由我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我方凭通

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③ 此种情况由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及时将发票及抵扣联原件交回财务,交回前发起发票退回流程,同时

串发红字发票开票申请流程,并在申请流程注明具体退回原因以

及相对应原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财务收到发票及抵扣联原件并

签收确认,经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同意,财务审核相符后,方可开

具等额的红字发票。

11.因我方将发票联遗失需要作废或开据红字发票的,由责任人员负责将作废

声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可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并发起发票作废流程,或发红字发票开票申请流程,并在申请流程注明遗失责任人及原因,财务收到作废声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并签收确认,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财务审核相符后,方可开具作废或开据等额的红字发票。

12.因购货方将发票联遗失的,由业务部门相关人员向财务部门取得原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并在存根联复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交予受票方。若购货方坚持需要重开蓝字发票的,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向购货方取得购货方的发票作废声明及行政处罚决定书,作为我方重开发票的依据,且些重开发票的流程须经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并经财务审核相符。

13.已开具发票的发票联遗失处理办法

(一)开票方将发票联遗失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开票方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在登报声明作废后接受行政处罚。

2.开票方将作废声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与该份发票的存根联、记账联等其它联次粘贴在一起,对该份发票进行作废或开具相应

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发票给受票方。

(二)受票方将发票联遗失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受票方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在登报声明作废

后接受行政处罚。

2.受票方凭作废声明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向开票方索取该份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开票方应在存根联复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交予

受票方。

3.若受票方丢失的发票为单联发票的,由开票方重新开具发票给受

票方,重开时须备注说明原遗失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票金

额等内容,并将受票方作废声明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留存作为重开

发票的依据。

14.因发票遗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15.依据本制度之三8的条件开出销售发票的,销售人员须负责在发票开出

60天内收回货款,未能及时收回的,按此部分应收未收金额的1%扣减责任业务人员的当年考核业绩。

16.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

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17.已开好的发票,经业务人员复核无误后,在发票登记簿上或发票存根联签

字,领取发票相应联次;财务人员依据记账联进行财务处理。

18.公司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

票的数据.四、发票的取得

1.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相关要求及规定,遵照《财

务管理制度》

2.业务人员取得发票后应及时送交财务部门入账。日常经营活动取得的发票

应在取得日后15天内(不超过发票开具日期30日内)提交财务入账。若出现发票滞后入账,使增值税进项不能抵扣,不能税前列支的问题,应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3.差旅费、招待费发票必须在出差返回后或业务发生的15天内到财务办理

报销手续。

财务管理制度

8.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篇八

一、目的为加强对公司费用的管理,确保员工更好开展工作,有效节约费用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三、报账流程

1、取得所经办内容事项的批复;

2、根据所办事项的内容取得符合法律法规的发票,发票上填明购买日期,购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如所购买的品种较多,需提供附件加以说明)发票上必须加盖对方有效的发票专用章;

3、经办人员粘贴好票据(超过费用报销单篇幅的1/2的单据不用粘贴),粘贴以梯形从右到左先大后小的原则(上边缘对齐);

4、经办人员填好费用报销单并签字。要求书写规范,不得涂改,大小写一致;

5、主管领导对所经办内容的真实性,票据的合法性负责并签字;

7、财务对票据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对本单位取得的外来原始凭证进行稽核,如不符合规定应予以退回,或进行重新填制,符合要求后方能报销。

8、企业执行一支笔签字生效(本单位张总)。所有票据只要没有张总的签字(不论金额大小),一律不得报销。

9、出纳对所报费用进行审核,没有完成所有有关人员签字的费用报账单拒绝报销(如果报销就是出纳的责任,出纳自行处理)。对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条件的、及时的给予报销。

(备注:对小区按规定公摊到业主的费用,经办人员自觉复印交到出纳雷光红处)

四、出差管理

1、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写《出差报告》和《员工外勤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可电话确认)。

2、员工出差结束三日内必须完成《出差报告》《出差总结》部分。

五、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外出公干期间为完成预定任务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费用,具体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其他公务杂费等。

1、员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为火车硬席、汽车、轮船三等舱以下等交通工具。

2、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选择飞机经济舱。

3、违反公司规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车票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

4、市内交通工具应使用公交车、中巴等,如因特殊情况,可以乘出租车,但需在票据上注明起始地点和原因。(如果是一人报多人的出差费用需提供人员名单,也要注明起始地点和原因)

5、员工出差期间,标准内住宿费用实报实销(但不包含酒店清单上所列私话、餐费、洗衣费等费用)。

6、员工外出期间产生的公务费,如邮电费、文件复印费、传真费等,实报实销。

1、城内交通费:城内,部门/片区负责人城内交通费已包含在工资内,不再另行报销,其它员工的城内交通费按城内公交车费据实报销;市区内,有交通火车的按火车票价报销交通费,无交通火车的按公共汽车费报销交通费;市外,有交通火车的按火车票价报销交通费,无交通火车的按公共汽车费报销交通费;需要派专车或乘坐飞机的,需总经理签字批准。

2、主城区内:需要在主城区内住宿的出差人员,按普通标间75元/人/夜标准报销住宿,同时按50元/人/天标准报销出差补助;出差当日能够转回公司的按20元/人/天的标准报销出差补助;市区内其他城市的差旅标准参照本标准执行。

3、市 外:住宿标准参照当地非星级酒店标间费用每人每天的标准报销出差住宿费,同时按70元/人/天标准报销出差补助。

(备注:本城交通费,出差外地的车费、住宿费,补助的标准需领导研究决定)

五、备用金管理

1、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出差或业务活动可预先向公司借支备用金,借支额度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由总经理签批。

2、备用金借支后应及时冲帐,备用金占用时间应不超过15天,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冲帐,可书面申请,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延期,但最长不可超一个月。

3、对于长期占用备用金的,财务部将从员工的个人收入中扣减,直到完成冲销,在此之前不允许再借支备用金。

六、报销管理

1、驻外人员原则上每月报销一次;

2、费用报销单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贴好,不符合标准,或填报单据不符、金额不符、重复报销,一律退回经办人员;

3、单据按报销规定填写和粘贴;

粘贴注意事项:将各类车标按面额的大小分类粘贴,并在粘贴处注明各类面额票据的张数和总金额。

4、有采购物品的票据需有关的人员进行验证并签字,有关人员对所采购物品的数量、金额负责。

5、报销内容必须与粘贴的票据一致,如不相符予以退回。

发票的管理

1.财务部对所有的发票负责

2.财务部对所有的票据进出进行登记,并根据交回发票进行审核销号。

3.如有统一出具的收据,客户需正式发票需出示统一收据换取正式发票。

4.财务部开出的所有发票,执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5.如有特殊情况(开具发票不能回款)者,请手执张总的亲笔签字批条,财务部予以受理。相反,予以拒绝。(备注:为了维护企业在社

会上的良好形象,尽量拒绝这种发票的填开)

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

现就本单位存在的费用报销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生活垃圾费用以承包的方式承包给对方,对方结算时需提供签订的合同,税收法律法规认可的正式发票。目前是以油票报账,财政小区甚至没有任何票据。按规定油票的报销只有本单位的车辆才能予以报销。

2.报销费用说明与粘贴的票据严重不合。要求员工根据所办事项提

供相应的票据。

3.辞职员工的工资,临工的工资报到人事部统一造发,平时不能有

工资表的发生。

4.员工交流费需拿出一个方案。

9.营改增费用报销发票规范 篇九

1.新增营业税纳入增值税必须提供专票范围:房租物管费、住宿费(备注栏要写上名字与身份证号)、培训费(培训通知,培训签到,培训内容)、会务费(带上会议通知,签到表,会议内容)、租车费(备注栏要写上来回地点)、租赁费备注栏上写租赁地址、场租费(备注栏上写场地地址)、旅行社业务相关费用(合同)、携程等代理机构开具的机票费等。

2.五类发票(国税)可继续使用:景点门票、过路费、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及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3.无需开具专票费用:餐饮费、交通费(第三方代开的约车服务费等除外)、免税险种的费用、用于集体福利的费用、出差的机票(行程单)、火车票等。4.要求提供专票费用:资料费、印刷费、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电子耗材。说明:发票附件是经过税控机直接打印,不接收自行打印或手工填写。

5.私车租赁给企业使用,其维修费不能报销;公司名下车辆,维修费发票备注栏要填上车牌号码。

6.地税发票基本取消:景点门票、过路费、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及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冠名发票。

说明:不在本企业缴交社保人员不接受报销。

二、发票要求详细说明(按费用口径)

三、注意事项

1.过渡期时间要求:5 月1 日之后需按上述要求开具发票。对于过渡期票据,开票时间为5 月1 日前的营业税发票可以继续使用至6 月30 日。因部分地方税局规定:2016 年4 月30 日前领用的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地税发票可以使用到2016 年6 月30 日。因此存在5 月1 日后仍开具营业税发票的情况。对于此种情况开具的营业税发票可允许使用至6 月30 日(注意此处仅指已领用及印有单位名称的营业税发票)。

2.不同纳税人开票要求:一般纳税人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票。小规模纳税人可开专票或普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零星费用,如办公用品(单笔金额500 元以下),快递费(单笔金额300 元以下)发票等,可不强制要求开具专票,但大额或统一采购的需要求对方前往税局代开专票。

3.专票抵扣期限: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具之日起180 天内必须认证抵扣,逾期不能抵扣。经办人员应及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及时传递给财务人员,保证专票及时认证抵扣;

4.票据信息完整性:专用发票的信息有严格规定,信息错误易导致认证不通过。需要经办人员对发票类型(是否带有“专用字样”)、公司名称、内容、金额以及开票时间等发票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票面的字迹清晰,不得压线,盖有专用章;

5.税金损失责任:若供应商无法按照约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原则上应拒绝或按合同约定由供应商承担税金损失;

6.发票遗失处理:若发票遗失,应尽快通知财务人员,由供应商向税局申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并请供应商提供记账联的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经办人还应在《中国税务报》刊登遗失声明。

7.发票粘贴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绿色抵扣联需进行抵扣,请勿粘贴,使用回形针固定即可。

四、增值税专票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华鑫科技有限公司

一般纳税人登记号(国 税 号):440***3

组织代码 公司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路8号

话 : 020-66826868

真 : 020-34763169 开户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华鑫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南村支行

开户帐户:4400***52265 银行行号:1055 8101 8114

五、201601-201606期间产生费用报销时效。

营改增环境下,201601-201606期间产生费用在201606内全部列支,不能在201607后(含7月)内做帐务处理。

需要网上申报报销的单据,请于2016年07月5日前寄回公司相关人员;

做法:总部审计人员在7月10日前交财务帐务处理。超时限的费用单据依国家政策不税前列支,公司支付此类费用,视为个人收入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不需要网上申报报销的单据,请按通知职人员告知日期内提交,超期莒南个人所得税计算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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