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留学中介机构(14篇)
1.上海留学中介机构 篇一
国内正规留学中介留学机构推荐
前言
近年来,针对留学中介的一些问题,教育部采取了一系列规范和整顿措施,如发布留学预警、曝光严重违规案件、布国外正规院校名单,简历官方涉外监管信息网等。但,仍有很多许多留学中介违规操作,挂靠或转借资质等行为屡见不鲜,损害留学人员利益,干扰市场正常秩序。教育部公布经资格认定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核心资质,目的就是要打击以上自费出国留学领域中的非法活动,进一步规范自费出国留学服务市场秩序。
再次提醒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留学一定要选择质量可靠的学校。通过留学中介渠道出国留学的同学一定要注意审核其资质,并在签署出国留学服务合同时进行核实并索要发票以作为保护自身利益的凭证。
以下是笔者通过一些调查及各媒体近几年的评选结果所总结出来的国内几家比较优秀、资深的留学中介机构,希望可以给想要出国留学的同学们一个有价值的参考。(排名顺序不分先后)
1、中介服务机构名称:朗阁留学 资格认定书编号:教外综资认字【2011】411号
机构简介:是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知名教育机构朗阁教育集团旗下知名留学服务品牌,也是中国最大的留学服务机构之一。总部位于上海,在上海、北京、南京、苏州、杭州、无锡、青岛、成都八大城市设有分中心。目前,朗阁留学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荷兰、爱尔兰、德国、法国、瑞士、意大利、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香港等热门留学国家和地区的近千所知名院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2、中介服务机构名称:北京澳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认定书编号:教外综资认字【2000】17号
机构简介:澳际教育集团(北京)、北京澳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是首批获得国家教育部资格认证的专业办理留学的国内最大的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旗下拥有:澳际出国留学、澳际国际预科教育基地、澳际出国移民、澳际英语培训学校、澳际境外服务机构、澳际留学第一站等多个子公司及教育机构。
3、中介服务机构名称:北京嘉华世达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
资格认定书编号:教外综资认字【2000】1号
机构简介:北京嘉华世达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是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直属机构,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自费留学中介、展览展示、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咨询、教育信息咨询、翻译、人员培训等业务。开展美国、加拿大、英国、澳洲、荷兰、韩国、日本、法国、意大利、爱尔兰、瑞典、马来西亚等二十几个国家留学业务。
4、中介服务机构名称:金吉列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资格认定书编号:教外综资认字【2000】15号
机构简介:金吉列是全国最大500家民营企业集团之一,下属企业24家。产业涉及服装、餐饮、娱乐、培训、咨询、移民、境外就业、商旅旅行、国际贸易等行业。拥有数十年留学
管理经验的8国驻外使馆前教育参赞首席咨询,海内外数百位专业咨询顾问拥有数万名海外留学成功经验。每年向数万个家庭提供数十个国家(数千所海外院校)的免费留学咨询,度身设计留学方案。
5、中介服务机构名称:北京首都师大出国留学咨询服务中心
资格认定书编号:教外综资认字【2000】6号
机构简介:北京首都师大出国留学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2000年,隶属于首都师范大学,是经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批准的(教外综资认字
[2000]6号),国内最早提供出国留学咨询服务的专业机构之一。
2.上海留学中介机构 篇二
然而,对于一些自身资金实力不够雄厚的新公司,占有市场份额小,开发新产品困难,并很难形成规模效益,要想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分得一杯羹,就只能把竞争重点放在降低价格上。但由于我国不成熟不完善的车险市场,在很多方面还存在问题,如居高不下的赔付率等,使得车险反而会成为利润漏洞。
对于造成保险公司利润率低位徘徊的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高额的代理费用。车险的中介机构中,汽车保险代理人这个角色在车险市场中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们在车险市场的拓展、车险产品的销售环节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绝大多数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中有很大比例就是源自于此,但同时保险公司也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高额的手续费。有时车险中介机构销售车险的手续费可以达到总保费收入的两成甚至三成,而这无疑使得本身背负沉重压力的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雪上加霜。目前行业内保险公司众多,多数保险公司都希望通过中介机构提高车险产品的销售量,从而加快抢占市场份额,代理费用也因此水涨船高,以至于达到保险公司无力承受的水平。因此这项开支已经成为了保险公司的一项主要负担。然而,另一方面,车险代理业务的过快发展、代理费用过高也使得从事车险代理业务的人员和机构迅速扩张而专业水平良莠不齐,不利于车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其次是由于降低保费所造成的恶性竞争。不管是国内一些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还是一些新成立的保险公司,其经营理念皆是以保费收入高低和市场占有率作为衡量公司经营状况是否良好的唯一标准,因此为达到这一目标,绝大多数公司纷纷打响“价格战”,以频频降价作为取得胜利的杀手锏,乃至不考虑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与偿付能力,这使得车险费率的实际水平逐步下降。由于保费收入相对减少,被保险人出险比例不断增加,因此保险的赔付金额没有相应下降,以至于给保险公司带来极大的经营压力并挤占了利润空间。但同时由于竞争的日渐激烈,使保险公司还要继续承受降费这一竞争成本。但我认为,这无异于饮鸩止渴。
第三是由于居高不下的赔付率,使得保险公司的成本很难控制。保险公司的车险赔付比率一般能达到40%以上,有时甚至能达到60%到70%,且有逐步升高的趋势,由于理赔这个环节并没有被控制好,直接导致了保险赔付金额的增加。在迅速扩张的车险市场中,保险公司的理赔环节表现得很薄弱,突出体现在理赔的人员不足、理赔人员素质及专业能力良莠不齐上。此外,由于保险公司需要汽车维修部门如4S店代为销售大量保单,故势必要下放一些权利如定损权,这意味着保险公司向4S店让渡一些利润。
可见,居高不下的成本是影响经营车险公司提高竞争力的主要原因。而降低成本,扩大市场占有率,就要解决:高额的保险代理费用;高额的竞争成本以及高额的赔付率这三方面问题。而参照国外市场经验可见,我国在保险市场中介机构方面还有很大空缺。
发展车险市场的中介机构将会是保险公司降低成本的一个有效途径。
目前我国国内的保险中介机构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人和保险公估人以及以律师事务所为代表的一系列为保险行业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的中介组织与公司。代理人通常代表保险公司利益,保险经纪人通常代表被保险人利益,而公估则具有中立性,是站在独立立场为保险当事人提供保险理赔及风险评估服务,而这恰恰是车险中介机构亟待发展的领域。独立的第三方公估机构的出现对于消费者和保险公司而言都有着重大意义。
中介对于一个行业而言,最大的价值和必要性体现在联系和匹配。对于广大汽车保险的消费者而言,车险中介机构的主要作用在于提供从保险公司获得的准确报价,而目前保险公司开通的电销、网销等直销渠道已在慢慢取代车险中介机构的联系作用。车险的定价往往由车辆的历史赔付和交通违法记录决定,因此价格因车而异。车险中介机构的佣金以保费为计算基础,这一结算方式决定了车险的中介立场将与消费者的利益背道而驰。
保险公司的直销渠道的发展已经压缩了中介机构的生存空间,而目前第三方平台的发展将使传统中介雪上加霜。仅靠信息不对称而生存发展的日子终结了。车险中介机构也将迎来重大变革,站在消费者角度,通过自身的专业能力,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才能体现专业价值,激发行业发展的动力,迎来行业发展的春天。
越发达的车险市场,车险中介机构在其中扮演的角色越是举足轻重。德国和美国等发达国家通常依靠车险中介机构来完成车险销售工作,其总保费收入中有至少七成到八成源自中介机构的经纪人和代理人取得。而目前,车险的销售渠道正向纵深发展,互联网的出现更是极大拓宽了车险市场的范围,带动了车险向更深更广的空间不断延伸。
汽车保险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服务具有效率较高,成本低,专业技术水平高等优势,可以在提高市场交易效率的同时降低市场交易费用。
发展保险代理机构可有效的降低高额的保险代理费用;而完善的保险经纪公司在提供保险营销服务的同时能够研发保险产品、提供保费融资。保险经纪公司通过定制保险产品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降低保险公司经营成本的最关键的问题在于降低保险赔付比率,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专业的保险公估公司可有效的规避保险理赔环节所面临的道德风险。目前国际通行的作法是专业的车险公估公司负责对出险的车辆进行定损、理赔等工作,这有别于国内保险公司自己全权负责定损勘察和理赔。由于第三方的介入使定损、理赔工作在更具公平性的同时极大地降低了自身的理赔成本。德国、法国将事故救援、车辆定损、理赔等一系列工作交由国内较权威的几家服务公司负责。日本、新加坡和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也同样选择专业的保险公估公司进行出险车辆定损、理赔等一系列事宜;韩国更是通过立法认可并确立了专业的公估人员在车险事故、定损理赔等一系列环节所扮演的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以上举措在为客户提供了优质、高效、公平及个性化的服务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控制了保险公司的理赔成本,从而从根本上保障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因此利用专业保险公估公司将是降低赔付率减少不合理赔款的有效方法。
目前国内市场存在众多车险中介机构,这些机构的存在,不仅为车险市场拓宽了销售渠道,同时也满足了广大车主们多样化的车险需求,进而为其提供了便利的服务。保监会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大力支持发展车险中介机构。例如,保监会通过关于深化车险中介市场改革意见,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提出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统筹谋划,分步实施,鼓励创新”的基本原则,推动车险中介机构改革创新,提升车险中介机构服务能力,从而进一步促进行业转型升级。与此同时,保监会出台了一系列措施,通过内部与外部协调共同保障保险市场的改革工作。
日后应提高保险中介市场的对外开放水平,同时引进管理经验丰富、经营记录良好、资金实力较强的外资保险中介机构,提高车险中介市场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完善保险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教育培训制度,同时尝试建立“保险公估师”、“保险经纪师”等资格认证考试制度。在更高层次发展车险中介机构是车险市场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自身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摘要:私家车,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随着私家车保有量的不断攀升,与车辆相关的事故也在增加。为了转移风险,维护车主利益,每位车主都会主动投保车险,为了方便私家车车主投保车险,许多车险中介机构应运而生。车险中介机构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在车险市场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又扮演了何种重要角色值得研究,而发展车险中介机构对于整个行业有哪些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也同样值得思考。
关键词:中介机构,车险,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
参考文献
[1]陈端计.论中国保险业的信用整饬[J].保险研究,2004年(4).
[2]李扬,李光荣.2007中国保险前沿问题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年12月第一版.
[3]吴定富.保险基础知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
3.上海出国留学中介 篇三
第一,教育部的留学资质是第一道可以把握的门槛。任凭留学顾问和销售人员吹的天花乱坠,如果没有留学资质,这样的中介,基本不用考虑。大多数这样的中介有两个特点就是什么要求都说能满足,并且价格非常便宜。如同能包治百病的神药,其实很可能什么都不能治疗。
第二,要看英国留学中介的专业性和办理留学的年限。现在市场上大部分有资质的留学中介都具有相当的专业性。像有的中介做英国很专业,有的中介做澳洲很专业。要找有很好专业延续性的机构做留学申请,是因为他们具有多年的留学申请经验,并且跟校方关系良好,信息准确并且更新迅速,能够最大限度的帮助学生量体裁衣,更好的满足学生的需求。
第三,就是中介负责具体事务的留学顾问的资历。因为顾问是整个留学过程中直接负责学生的申请进程。好的英国留学中介会定期给顾问做留学培训,校方培训和信息更新,这样的顾问有比较全面的能力更好的帮助学生找到匹配的留学之路。第四,就是要了解一下学生办理留学完成后的相关后续服务是否到位。比如行前培训,很多学生在临出国之前比较迷茫,不知道下一步该干什么了,这时候的行前指导可以帮助学生快速进入留学状态。又比如帮助家长做探访签证去探访正在留学的孩子等等。
优越留学的王老师介绍,选择中介还可以考察一下一些侧面因素,如:前台接待是否专业;员工是否着统一工装;办理需要等待时间是否合适;办公环境如何;公司有否有完整的电子管理体系等等。留学是个涉及细节很多的行业,从开始办理到海外大学入学,会经过很多环节和长达1年的办理周期,因此一个专业机构办理的学生越多,在相关方面才会越有经验。另外,是否办理多国业务,这也是衡量中介规模的一个重要指标。
通过上面的介绍,相信大家也都知道留学中介的选择是很重要的一点,这样才能不被骗,才能顺利的办理好一些手续,才能去到理想的学校。
以上是优越留学的两位老师给大家提的一些建议,您无论遇到学习或生活上的问题,包括升学、转学、签证等问题,都可以随时与优越的老师们取得联系。优越教育拥有一流的留学专家,我们的留学顾问90%全部是从国外留学归来,有着丰富的英国留学生活及工作经验,我们的留学顾问可以将切身的留学感受及中肯的建议给到我们的学生。这一点,只有优越教育可以做到!优越教育与英国众多学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招生战略合作关系。与我们有合作的英国大学将优先处理我们学生的申请,从而赢得留学先机。优越教育无论是在海外还是国内,一直拥有极好的客户口碑。
4.[最新]上海十大留学中介报告 篇四
评选原则:
美国留学中介质量排名:这些最近更新的美国留学中介排名的重点在三个因素,一个良好的知名度的评分、一个被认可的咨询顾问的专业度的评分、委托办理美国留学的学生对录取满意度的评分。这与家长与学生的立场一致。
这是美国某知名教育集团做的上海教育市场调查的部分内容,为内部资料。是在该集团实习的员工发到网上的。不同于媒体按赞助费广告费给的评比标准,是最全面最真实的上海美国留学中介排名。对学生找上海美国留学中介很有帮助。
知名度排名:(满分5分)
1.中智留学(5)
2.美勤留学(4.1)
3.中锐留学(3.2)
4.上教留学(3.1)
5.东方留学(3.0)
专业度排名:(满分5分)
1.美勤留学(4.9)
2.伯乐留学(4.4)
3.中智留学(4)
4.华侨留学(3.4)
5.学美留学(3.3)
录取满意度排名(满分5分)
1.美勤留学(4.2)
2.上教留学(4)
3.太傻留学(3.9)
4.学美留学(3.2)
5.中智留学(3)
评选范围(上海):
下面是上海地区知名的留学中介机构名单(部分),美国某知名教育集团做的上海教育市场调查,以下面在本地知名度比较高、影响力比较大的上海留学中介机构作为对象范围:
上海中智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美勤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外服新通国际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华申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
上海同济留学事务所
上海莘远国际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留学港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世纪伯乐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前途出国留学服务有限公司
学美(上海)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上外国际教育交流信息中心
上海上师出国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华侨国际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华一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教科留学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出国留学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中锐国际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澄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上教国际交流有限公司
上海商澳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5.上海留学中介机构 篇五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
资格认定书编号:教外综资认字号【2000】033号 资格证书有效期截至 2010年8月10日
证书变更日期:2005年09月20日
中介服务机构名称:江苏省国际交流中心法定代表人:吴忠德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云南路31-1号
资格认定书编号:教外综资认字【2000】34号 资格证书有效期截至2015年1月14日
证书变更日期:2005年08月22日,2010年4月1日
中介服务机构名称:江苏省南师大留学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 康
地址:南京市汉口西路2号701室
资格认定书编号:教外综资认字号【2000】193号 资格证书有效期截至 2010年12月5日
证书变更日期:2005年12月07日
中介服务机构名称:江苏南大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静园
地址:南京市金银街20号
资格认定书编号:教外综资认字号【2000】194号 资格证书有效期截至 2010年12月5日
证书变更日期:2005年12月06日
中介服务机构名称:江苏省国际人才交流中心 法定代表人:黄曙光
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168号2号馆102室 资格认定书编号:教外综资认字【2000】195号 资格证书有效期截至2010年12月5日
6.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风险管理 篇六
一、我国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现状
民间借贷中介机构是为借贷双方提供中介服务的第三方。中介公司负责对借贷双方进行信息的登记和匹配,撮合双方借贷关系的形成。对于每一笔业务,都会按照贷款的额度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由借款方支付。民间借贷归根到底是一种抵押贷款,到期后,如果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抵押物的所有权会从借款方转移到贷款方。
(一)发展概况
全国各地的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大多是在2003年前后发展起来的,这是因为,2003年8月开始,中央开始宏观调控,央行一连串紧缩银根的政策让民间借贷的主要借款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们倍感资金压力,资金需求量一路增加。另一方面,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近年来中小企业的持续活跃也培育了日益壮大的借款人队伍。而其借款频率高、金额小、风险大的特点,使银行从中获利不多、收益不大,自然银行不愿将本就不多的贷款资金放贷给中小企业。与此同时,相对于银行,民间借贷有手续简便、贷款要求宽松、放款周期短等特点,自然民间借贷就成为了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最佳选择。
(二)主要类型
目前市面上的民间借贷中介公司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仅做中介业务的公司,一般规模较小,仅负责撮合借贷双方借贷关系的形成,从中赚取手续费。第二类是规模较大的担保公司,及除了一般的中介业务外,还同时为银行和民间借贷提供抵押物的担保服务。第三类除了上述两类的业务类型外,还提供自有资金的放贷。也就是说,中介机构本身作为贷款人,与借款人直接签订借贷合同。
(三)主要功能
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快速兴起和迅速发展源于其在民间借贷中拥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功能。主要有以下三点:
1、减少交易成本。
民间借贷发展至今,仅在熟人之间进行的借贷已经无法满足借贷双方的基本要求,因此,双方都要花更多的金钱和精力去寻找合适的交易条件。这在无形中就大大增加了彼此的交易成本。而中介机构可以通过搭建交易平台的方式,进行借贷方的匹配,形成规模效应,达到减少交易成本的目的。
2、降低信息的非对称性。
由于借贷双方互相不了解,缺乏信息的互通,会导致事前利率约定过高、贷款额度不足和事后无法还本付息等风险存在,严重损害借贷双方的利益。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出现,适当的降低了这类风险。交易前,借贷双方都要经过中介的审查,如此可降低骗贷事件的发生;签订合同时,中介可以充当见证人的角色;一旦到期不能还本付息,中介机构还可以通过调解和转贷的形式,降低借贷双方的损失。因此,民间借贷中介的存在,降低了因借贷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而引发的风险。
3、维护经济稳定,推动经济发展。
随着国家对民间借贷的态度由原来的抑制打压逐渐转变为鼓励引导,一些从前资金需求旺盛却无法从正规金融业界获得贷款的中小企业,现在可以通过正规的民间借贷途径,寻求资金进行生产。在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也维护了经济的稳定并且进一步推动了整体经济的快速发展。
通过上述对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现状的分析与理解,可以看出,中介机构在民间借贷市场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也正是因为其所处的行业环境和行业性质,决定了民间借贷中介机构面临的风险是不能被轻易忽视的。
二、民间借贷中介机构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其成因
(一)借款人性质引发的风险
民间借贷借款人的性质,决定了民间借贷具有较银行更高的风险和收益。首先,借款人多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属于信用评级中较差的部分。这些无法得到银行贷款的所谓次级客户,只能寻求民间借贷来融通资金。其次,因为民间借贷借款人涉及范围广,信用层次不一,对于放贷人来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虽然中介的存在起到了一定降低此类风险的作用,但其到期的违约风险仍然不能被忽视。一旦违约,不仅会损害借贷双方的利益,也会对民间借贷中介的信誉造成影响。
(二)抵押物单一引发的风险
民间借贷是一种抵押贷款,其抵押物的种类绝大多数为借款人所持有的房屋,种类单一,不利于防范风险。正如美国的次贷危机,便是由于将资金以房屋抵押的形式贷款给了次级客户,到期客户违约数量太多,银行大量抛售抵押的房屋,导致房价大跌,使银行亏损乃至破产。对于民间借贷也是如此。单一的抵押物,易受当地房价的影响。一旦房价大幅下跌,将对贷款方的利益造成极大损害。同时,也会对中介机构的信誉造成影响,严重时会导致破产。
(三)中介机构自身存在的风险
1、中介机构性质所决定的风险。
中介机构绝大多数属于普通民营工商企业,这就使得贷款人通过中介签订借贷合同时,面临一定的风险。因为借款方的详细资料是由中介机构保管的,一旦中介破产倒闭,贷款人到期后收回本息的难度就会大大增加。同样,因为是民营企业,对于中介本身的合法可靠性,借款人和贷款人往往不能轻易分辨,这在无形中就加大了借贷双方的风险和隐患。
2、中介机构监管不严所带来的风险。
借贷双方从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变成签订合同的借款方和贷款方,其中起到关键桥梁作用的就是中介机构。在签订合同前,中介要对借款人进行审查,包括借款人的身份资料、资产和信用证明及抵押物的估价等等。中介机构赚取的是每笔交易的手续费,因此有些中介机构急于谋求私利,对借款人的审查草草了事,对抵押物的估价十分随意,一旦出现违约现象,将使贷款方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另一方面,借贷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一般较为简单,出现违约现象后,容易引发纠纷。监管不严所带来的风险,对于借贷方和中介机构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三、民间借贷中介的风险控制与管理
对于上述的风险,我们在认识到它们必然存在的同时,也理应寻找合适的途径,来降低这些风险发生的概率,使民间借贷能够更加的合理、科学和可靠。
(一)加强立法,规范中介的监管行为
作为民间金融一种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民间借贷在国家整体经济中处于不可或缺的地位。国家和地区应该继续加强立法,完善对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其中介行为。对于非法中介甚至地下钱庄和高利贷,应依法予以严惩。对于口碑好,信用度高的中介机构,政府应提供资金扶持其发展,并定期开展经验交流会等类似的学习活动,帮助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借贷双方提高辨别中介好坏的能力,以此促进全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二)抵押物品的多样化和灵活化
单一的房屋抵押品,无法应付突如其来的房价震荡和经济萧条。对此,我们不妨扩大抵押品的种类。除了房屋外,亦可抵押车船,还可将一些常见的质押品列入其中,如:国债、人寿保险单、存折等等。同时,鼓励借款方以抵押品组合的形式进行抵押,使单个抵押品的抵押价值降低,以维护借款人的利益。对于贷款人,其可以在借款人提供的抵押品组合里选择他认为最保险的一种,作为实际交易的抵押品。通过对抵押品进行多样化和灵活化,可以减少借贷双方的违约风险,同时也降低了中介机构的信誉风险。
(三)建立区域性乃至全国性的统一交易信息平台
身为普通企业,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对于借款人身份、资产和信用证明等资料的审查肯定不会像正规金融机构那样深入和细致,这就会导致中介机构不能“火眼金睛”的分辨出借款人的真实信用情况。对此,各地的中介机构也进行了一些自己的尝试。以青岛市来说,自2007年以来,青岛市多家信誉良好的民间借贷公司共同发起建立了“青岛民间借贷服务行业联盟”,参加联盟的各成员之间进行信息沟通和定期合作,可以事先排除信用较差的借款人,降低到期的违约风险。
据此青岛模式,本文建议:国家应投入力度,建立像上交所和深交所模式的区域性乃至全国性的统一交易信息平台。成立借款人黑名单,用政府的力量,对借款人和放贷人进行信息的统一管理和审查。
摘要:随着温州金融改革实验区的成功设立,民间借贷中介机构也随之兴起。文章主要论述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风险及其管理,阐述了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现状、存在主要风险和现阶段进行民间借贷中介机构风险管理的三个主要方向,以期在未来民间借贷能够更加合理化、科学化、阳光化。
关键词:民间借贷,中介机构,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
7.上海留学中介机构 篇七
【事项名称】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山东省教育厅 【实施依据】
1.《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2.《教育部关于做好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审批权下放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外综〔2013〕50号); 【审批要件】
申请《资格认定书》的机构应当是已经在山东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为中国公民接受教育提供服务的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山东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具备法人资格;
2.法定代表人是在境内定居且不具有境外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国公民;
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业务的工作人员不少于5名。其主要工作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悉我国和相关国家的教育情况和自费出国留学政策,了解境外学校招生要求,能够提供留学指导的专业服务人员;工作人员的构成中应当有具备外语、法律、财会和文秘专业资格的人员;
办公场所能满足开展留学中介服务业务的需要; 5.有与国外高等院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合作的基础;
6.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规程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7.交纳备用金。【申报材料】
1.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申请表;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的工作人员简历和有关证明; 5.公司与国外高等院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合作基础的证明材料;
6.公司拟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业务的工作计划、行政区域及可行性报告;
7.公司办公场所、办公设施证明和用于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业务办公场所、办公设施的证明;
8.公司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银行预交100万元备用金的证明。【审批流程】
(一)受理:申请人到省教育厅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政务服务中心即时登记并在1个工作日内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的发放补正通知书,要求7日内补正;不属于本厅职权范围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的,由政务服务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送审批处室。
(二)初审:省教育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在5个工作日内对受理材料实质内容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转入审核环节;
(三)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经办人组织专家评审及实地考察,专家评审及实地考察后转入审核;
(四)审核:省教育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主要负责人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转省教育厅分管领导审批;
(五)审批:省教育厅分管领导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六)办结:省教育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经办人在2个工作日内打印行政许可文书,并送达申请人。【办理时限】
14个工作日;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专家评审环节不计入审批期限。【许可收费】
不收费
【承办处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经办人:于炳文,负责人:孙祖兴
联系方式: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省教育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邮编:250011),电话:0531-81916579
【审批责任】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72-76条
8.上海留学中介机构 篇八
【颁布部门】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国资委评价[2010]114号
【颁布时间】 2010-04-12
【实施时间】 2010-04-12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中介机构质量评价规范》的通知
各出资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质量,客观评价中介机构的执业水平、执业能力,根据《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5号)、《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国资发评价[2004]173号)、《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中介机构质量评价规范》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并及时反馈工作中有关情况和问题。
联系人:张培艺 电话:23115965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二0一0年四月十二日
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中介机构质量评价规范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提高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质量,客观评价中介机构的执业水平、执业能力,根据《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5号)、《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国资发评价[2004]173号)、《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定义)
本规范所称中介机构质量评价,是指运用科学的技术指标,规范化的操作方法,动态化的管理手段,对事务所的工作进度、工作质量、沟通协调等方面进行评价,促进中介机构不断提高审计质量。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参与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及所属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
第四条(质量评价责任部门)
按照谁委托谁负责的原则,由委托主体开展对中介机构的质量评价工作。市国资委对其委托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决算审计中介机构工作质量进行评价,出资企业对其委托的二级及二级以下子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中介机构工作质量进行评价,并按规定将评价结果报市国资委。
第五条(质量评价内容)
财务决算审计中介机构质量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1.工作的及时性。主要是指中介机构是否按时完成并报送相关报告,有无拖延等情况。
2.工作的规范性。包括聘请的中介机构及主审人员是否与备案一致、报告格式是否符合规范、审计意见是否恰当、信息披露是否规范准确等内容。
3.工作的完整性。包括审计工作范围的完整性、审计内容的完整性、出具报告的完整性、信息披露的完整性等内容。
4.工作沟通情况。主要是指在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实施过程中,中介机构是否主动与委托主体及业务约定书要求的沟通方进行沟通,及时报告工作进度、实施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等。
5.工作的后续监督。主要是指对于在后续经济责任审计、企业改制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对事务所的评价进行追溯。
6.其他重要事项。主要是指期初数调整、前期重大会计差错、委托主体要求的内容等。
7.专业服务小组的经验、技能、团队精神等增值服务的评价。
第六条(质量评价方法)
1.市国资委质量评价分为综合评价和单户评价两类。
2.单户评价是指某个中介机构承担单个出资企业合并及母公司财务决算审计的评分结果。采用百分制,主要涉及审计报告、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和专项复核说明、内控测试报告、财务评价书、报告报送的及时性、审计计划、后续追溯调整等方面,并按照审计工作重点设置相应权重。
3.综合评价是指在某个中介机构参与市国资委多个出资企业财务决算审计项目单户评价的基础上,结合企业提供的该中介机构参与子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质量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的工作。
4.根据工作需要,各委托主体可以采用聘请社会中介机构等方式开展质量评价工作,并做好沟通协调,加强对其工作结果真实性、合法性的关注和监督。
5.市国资委对企业上报的中介机构评价情况进行复核和抽查。
6.评价结果应与中介机构、被审计单位充分沟通,听取其意见。
7.评价工作中应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或者董事会治理层沟通。
具体评价内容及方法详见附件。
第七条(审计质量评价结果分档)
审计质量评分结果分以下几类:85分以上为良好,70-85分之间为合格,60-70分之间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八条(审计质量评价结果应用)
1.中介机构综合评分结果为良好及合格的,有资格参加市国资委相关审计项目;中介机构综合评分结果为基本合格的,缩短其可连续审计的年限;中介机构综合评分结果为不合格的,三年内不再列入市国资委审计入围范围。
2.中介机构单户评分结果为良好、合格的,按业务约定书全额支付审计费用;中介机构单户评分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按业务约定书扣减相应审计费用,并要求中介机构更换主审人员;中介机构单户评分结果为不合格的,按业务约定书扣减相应审计费用,并更换中介机构。
3.上述评价结果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通报。
第九条(区县管理)
各区县国资监管部门可参照本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工作规范。
第十条(解释)
本规范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施行)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9.上海留学中介机构 篇九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中介结构取得很大的发展,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了贡献,但是,在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的过程中,科技中介组织处于成长中,自身有一个发展过程,同时也受到行政垄断造成的行业进入壁垒因素的制约,使我国科技中介服务业目前还处于发展初期,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科技管理体制和科技管理运行机制的问题
政企政事不分造成科技中介机构法律地位、经济地位、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不明。
我国大多数科技中介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大多数机构仍参照事业单位的管理机制进行管理,没有引入现代公司制等新机制。单纯依靠科技中介服务得以生存和发展的科技中介机构,仅占现有机构总数的15%。我国科技中介机构大多政企政事不分,既像服务部门又像管理部门,既在市场中竞争又高于市场。这种半官半企的定位,模糊了科技中介机构的职能边界,阻碍了现代科技中介制度的建设,从这种定位衍生出来的行政事业式的运作方式也不能适应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对科技中介的要求。
(二)人力资本的管理与激励缺失的问题
人力资本缺失使我国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不能满足市场要求。而人力资本的管理与激励缺失是人力资本缺失的根源。
我国的科技中介机构是在科技体制改革后由政府主导建立起来的。科技中介企业发展的速度较快,在发展中重量不重质,无法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需求。人力资本(指技术创新人才和管理人才)的不足和闲置是中介机构不能满足市场要求的原因。科技中介是专业性和创新性很强的知识密集型行业,特殊的产品和生产过程决定了从业人员应是懂管理、懂技术、懂市场的人才的集合,对人力资本有相当大的需求。然而我国的科技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总体素质始终徘徊在较低的水平,有的知识结构老化,有的技术能力强但不懂市场常识和服务业务。这样的人力资本状况难以支撑科技中介服务的要求。
人力资本的管理与激励缺失是人力资本缺失的根源。我国的科技中介机构目前存在严重的人力资本激励不足的问题。造成我国科技中介行业人力资本不足和水平较低的最重要原因是共有产权体制下的国家租金激励机制在经济利益激励、职位与权利的激励以及非物质精神激励上都存在着激励方向偏差,激励力度不足、激励方式单一的缺陷。
(三)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经济结构的问题
我国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不完善,公共层面和私人层面科技中介机构发展不足。
科技创新水平较高的欧美国家的科技中介机构体系,在结构上都有政府层面、公共(非盈利机构)层面和私人公司三个层次。一般都具有对相关科技领域进行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市场信息等科技咨询和科技中介功能。但具体职能上又有所侧重:政府层面的科技中介机构一般侧重于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对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融资担保,承担私人公司没有能力承担和不愿承担的中介服务项目等等。公共层面(例如大学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科技园、专业协会等)一般在国家的科技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咨询中起最主要的作用,是提高国家整体的科技成果转化转移能力的中坚力量。私人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的科技中介机构,能灵活地应对市场,提供各种专业化服务和特色服务,在数量上在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中占绝对多数。
我国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结构非常不合理,现有的机构多数是公有制或事业性,大多从事一般性的中介业务,没有明确的社会福利性服务功能;能有效发挥作用的公共层面的科技中介机构数目较少。私人科技中介机构在市场中举步维艰,难以生存。目前我国的科技中介服务业还处于初级阶段。
(四)科技中介服务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的问题
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使科技中介市场信誉缺失、无序竞争和不正当竞争现象严重。
信誉缺失是关系我国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重要问题,在市场竞争中,一些中介机构不顾职业道德、法律约束,采取拉关系、给回扣、降低价格、提供虚假报告等手段争取项目,导致市场运作不规范、竞争无序现象,严重影响了机构信誉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导致了社会上“轻视中介、怀疑中介、嫌弃中介”的倾向。我国科技中介领域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对科技中介机构的管理和规范,有些法规的过于笼统或可操作性差,有法难依,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较快,立法工作上又存在滞后性。这就使缺乏诚信不正当竞争等恶劣行为有了生存的土壤。
二、我国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特殊障碍
在一个行业发展的初期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在一个成熟的市场中,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和法律法规的完善,有些问题会逐渐得到解决。在我国,由于特殊的国情,除了行业发展初期会遇到的一般问题外,又存在着一些特殊的障碍。
(一)公共科技中介机构的所有制性质决定了人力资本的激励不足
在我国长期的公有制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政府层面的科技中介机构,和部分公共层面的科技中介机构必然要采取公有制的制度安排,然而这种体制必然存在着对人力资本激励不足的缺失。
长期以来,我国科技中介企业中的激励约束机制是所谓的国家租金激励体制(周其仁2 0 0 0)。即按照一定的制度(通常是行政等级制,有时也采取劳动报酬制)给予符合条件的人一定的国家租金剩余索取权和国家租金剩余控制权。在这种激励体制下所形成对人力资本的激励和约束存在很多问题。
在公有制为基础的所有制条件下,在法权体系上规定全部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个人不得拥有任何生产性资源的合法权利,仅有权享有非生产性的生活资料。人力资本载体作为国家的雇员,不能享有自己劳动的直接成果,其劳动成果作为国家的收益全部上缴给国家,再由国家按一定分配原则以劳动报酬的形式分配给个人。也就是说在公有体制下,既不承认人力资本的载体产权,也不能允许拥有企业的产权。
所以,当人力资本处于国家租金激励体制下时,个人可以合法分享的国家租金额度很小。为了维持生产资料不得个人拥有的制度,大量的国家租金以实物福利的形式发放,个人只能享受和消费,却无法进行交易和投资,不仅造成了资源浪费,而且使这种激励大打折扣。
激励人力资本的报酬制度目前有岗位工资、年终奖、期股期权、职务消费以及福利津贴。这些既有对人力资本的短期激励,也有对人力资本的长期激励,并且能够形成对人力资本的约束机制。但是这种激励制度的一个前提是承认人力资本的产权,即人力资本载体对人力资本拥有产权,或者人力资本对企业拥有产权。
对人力资本的另一激励来自职位与权利的激励。例如CEO首席执行官在企业中的权力非常大,不仅拥有总经理的全部权力,还拥有董事长的部分权利。在国家租金体制下,分配给人力资本的国家租金剩余控制权是很大的,这在一定程度是为了弥补剩余索取权的不足。然而这种不平衡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搭配,以及剩余索取权的严重不足,却产生了滥用控制权的负向激励。而且,租金控制权和索取权只有人力资本在这个职位上时才能参与分配,这只能是一种短期激励。
(二)不成熟的市场机制阻碍了民营科技中介机构的正常发展
民营科技中介机构是完全按照市场运行的以盈利为目的的科技中介机构。但是,科技中介市场的不完善对民营科技中介机构的运行产生了很大的制度性障碍。
1.科技中介市场健康运行的前提是完善的产权制度,而作为科技中介市场的交易对象的科技成果经常处于找不到真正意义的所有人的状态。我国的大多数科技成果出自于事业性的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许多具体的研究者没有科研成果的合法所有权,科研成果属于国家或者属于科研单位。这种主体虚位,使得没人能对公共的科技成果真正负责,从而使交易难以从正常的市场途径进行。
2.垄断使民营性科技中介机构难以从正当竞争中获利。我国科技中介市场中存在的大量公有制单位,借助与政府部门的天然联系,垄断市场资源,例如信息资源、供给方资源等等,使民营性科技中介机构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难以靠正常的经营在市场中生存。
3.不健全的科技人才市场阻碍了人才的正常流动。我国现有体制把大量科技人才限制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国家单位。国家单位设置的政策性门槛使科技人才难以自由地流入流出。使我国科技人才的分布结构非常不合理,大量的科技人才在国家单位处于闲置状态,而真正需要人才的民营机构却得不到人才。这种状态使民营性科技中介机构在先天上就处于的不利的竞争地位。
三、我国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对策建议
如何发展科技中介,目前国际上存在两种思路。科技中介机构对经济发展和国家竞争力的提升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具有极大的正外部效应。因此有的国家认为这种极大正外部性必然使科技中介的私人供应小于社会的需求,所以不能仅依靠市场的自由发展,政府必须给予大力的扶持。例如德国和美国,政府出面主持建立了庞大的全国性的科技中介体系,给予立法和财政上的大量优惠,极大地促进了国家技术创新水平的提高。然而由于公共品的特性,国家设立的公共性机构又必然面临效率上的低下,运行机制上的僵化,有时还会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例如到1980年为止,美国联邦政府拥有7.8万余件政府专利,其中只有5%对外授权并被商业化为产品,政府从中回收的权利金只有200万。因此有的国家认为政府的过度介入反而不利于科技中介的正常发展,除政府直接设立一些公共科技中介机构外,相当比例的科技中介机构应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运行。
我国应从实际出发,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科技中介发展的道路。我国的政府机构由于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效率低下,机制不灵,如果单纯依靠政府直接设立机构来发展科技中介恐怕难以达到目的。所以必须引入充满活力的民营科技中介机构。而我国经济发展目前正处于缺乏自主创新技术面临长期稳定发展的瓶颈,特别需要科技中介机构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促进作用。由于市场机制不完善,如果政府完全放手也会造成市场空白点,所以政府还不能完全任由市场自由发展,必须对科技中介机构大力扶持。因此我国的科技中介应该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引导下走市场化道路。
在科技中介发展中,政府最大的责任在于进行科技中介机构外部的制度环境建设,间接引导科技中介机构的快速健康发展。政府的主要职能有以下方面:
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政府应从法律上明确科技中介机构对经济发展和国家竞争力的重要作用。给予科技中介机构明确的法人地位,使其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改革现有的人事管理制度,尽快建立适应市场要求的科技人才市场;改革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明确科技成果产权;扫除交易障碍。建立健全行业规章制度,促进市场的有序竞争;制定优惠的科技中介服务政策,从税收、信贷等方面予以扶持。
2.建立公共信息平台
建立公共信息平台,制定实施科技资源的共享制定,有利于打破政府部门对公共科技信息资源的垄断,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有利于民营企业参与到科技中介市场中来,促进科技中介行业的快速发展。
3.建立公共科技中介机构。
对于一般科技中介机构不愿或没有能力承担的但对科技发展又有重要意义的中介项目,政府应直接出面组织实施。
4.人力资本是科技中介机构中最为重要的资本,但人力资本投资具有风险性和正外部性,所以需要国家在这方面加大投资力度,并制定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进行人力资本投资,以促进科技中介机构人员素质的快速提升。
科技中介机构不能再等靠政府的帮扶,应建立符合市场发展的现代企业制度或其他新型制度,特别是完善人才的激励约束机制。明确自身的市场定位和职能,按照自身优势发展核心竞争力,发展特色服务和专业化服务。尊重市场,按照市场规律合理竞争,以求在市场中生存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钟鸣.日本科技中介机构的运行机制.全球科技经济瞭望.2001, (11)
[2]余晓.英国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全球科技经济瞭望.2001, (11)
[3]朱明峰, 洪天求.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障碍与策略.华东经济管理.2003 (, 10)
[4]周其仁.公有制企业的性质.经济研究.2000
[5]汪洋.加拿大科技中介机构[J].全球科技经济瞭望.2001, (2)
10.留学中介合同 篇十
这一计划已上报英国内政部(Home Office)。伦敦市政厅试图以此扶持初创科技企业和时尚工作室,这些企业目前苦于应对官僚程序和签证政策收紧的高成本。维基百科(Wikipedia)创始人吉米·威尔士(Jimmy Wales)上周在伦敦的一个科技节上表示,如果伦敦希望和硅谷争夺印度和中国的顶尖人才,那么英国签证必须“走得更远”,“更易获得”。
根据提议,伦敦市政厅每年将获得政府现有的1000个“特殊人才”签证名额中的100个。这种签证专为世界一流的科学家、艺术家和演艺人士而设。然后,市长办公室将与科技城(Tech City)、英国时装协会(British Fashion Council)和伦敦设计节(London Design Festival)合作,选择出最优秀的申请者,为他们提供官方支持,方便他们入境。约翰逊说,此举是为了让伦敦吸引到“最优秀和最聪明的人”。“这为硅谷精英和北京的时尚先锋发出了清楚的信号:他们应该来伦敦开拓新创意,创建新企业,置身于这个全球人才中心。”这是美国某知名教育集团做的上海教育市场调查的部分内容,为内部资料。是在该集团实习的员工发到网上的。不同于媒体按赞助费广告费给的评比标准,是最全面最真实的上海美国留学中介排名。对中国学生找留学中介很有帮助。
知名度排名:(满分5分)
1.中智留学(5.0)
2.美勤留学(4.1)
3.太傻留学(3.2)
4.上教留学(3.1)
5.东方留学(3.0)
专业度排名:(满分5分)
1.美勤留学(4.9)
2.伯乐留学(4.4)
3.中智留学(4)
4.华侨留学(3.4)
5.学美留学(3.3)
录取满意度排名(满分5分)
1.美勤留学(4.2)
2.上教留学(4)
3.太傻留学(3.9)
4.学美留学(3.2)
11.留学中介咨询 篇十一
留学咨询服务是具有丰富的留学知识和经验,并且掌握了咨询技法的人所从事的高智能的服务工作,是咨询人员在客户提出留学需求的基础上,深入了解客户,并且和客户密切结合,应用对客户所申请国家、学校及相关专业的了解,指导客户完成包括国家、学校及专业的选择、申请文书的写作等所有申请中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帮助客户申请到最佳的录取结果。
服务过程中,咨询师需要根据对客户的了解,分析出客户在申请中所拥有的优势及不足,结合申请学校的录取要求,为客户提出各个问题的解决方案和建议,使客户从激烈的申请竞争中脱颖而出,赢得所申请学校录取官员的青睐。客户在解决自身问题的同时自身的知识和才能也得以增长,同时顾问获得经验的积累。
咨询服务的优势
与客户无先天性利益冲突
第一,留学咨询机构不代理任何国外院校招生,没有获得国外合作院校丰厚招生返点的驱使,咨询师将更愿意帮助客户申请真正适合客户的学校。并且客户不接受结果即可全额退款的模式决定咨询师将必须以客户的目标为工作核心。第二,没有中介机构代理学校100%申请成功率的保障,咨询机构必须靠大量研究工作保证申请成功率才可以使企业生存下去。
扫除信息不对称的不利影响
全球新进国家的高等教育人才筛选制度,尤其是美国为代表,于国内有着非常巨大的区别,而国人获取此部分信息的渠道有限。加之网络信息有很大的片面性,甚至是错误的,所以每年有大量的人因为这种信息不对称走了很多弯路,或是申请失败。其中不乏很多极具潜质的优秀申请者。
留学咨询服务则凭借在申请国家、学校和专业领域内的丰富知识以及所接触过的大量申请实际案例中积累的各种经验,消除这中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申请结果。
节省客户时间,提高申请效率
申请者在认真完成国内大量课程学习或科研的巨大压力下还需要完成所申请国家所需要完成的各项标准化考试(比如托福、SAT、GRE、GMAT等),而且要从众多的国家中挑选出最适合自己的大学,并完成学校所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例如个人陈述、个人简历、推荐性等,压力非常大。更重要的是,对于不同情况的申请者,在申请材料的制作上有着非常多的技巧,彻底了解需要大量时间。而这种信息对于客户来说一生可能只会用到一次,对客户未来真正的职业发展意义较小,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性价比很低。
而咨询服务机构可凭借丰富经验帮助客户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自己申请方向的本质及重点,并通过合理的规划使客户将时间用在真正对申请有重要影响的工作中,帮助客户合理分配时间,以最有效、最有针对性的方式提升申请竞争力,从而拿到理想的申请结果。最终实现1+1>2的共赢效果。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由于留学咨询的光明前景,所以越来越多的中介机构,除了继续代理那些实力不强的学校之外,也开始大量进入留学咨询领域。
12.上海留学中介机构 篇十二
关键词:石家庄市,科技中介机构,发展,对策
一、石家庄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
2008年底全市共有各类科技中介机构165家,其中生产力促进中心15家、企业孵化机构3家、中试基地(省级)2家、工程技术中心47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11家、市级35家)、行业或专业技术协会10家、科技咨询和培训服务机构3家、科技信息研究服务机构2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6家、技术市场5家、农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67家(其中,农业技术推广机构19家、农业综合服务机构17家、农村专业合作社17家、农业科技传播站12家、其他2家)、创业投融资服务和担保机构3家和其他相关机构2家。目前,全市科技中介机构已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专业化、综合化的体系,为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石家庄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和辛集皮革生产力中心均被国家科技部确定为国家级生产力促进中心,2008年石家庄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被评为全国20强优秀国家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制约石家庄市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主要问题
(一)科技中介机构规模较小,缺乏骨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全市科技中介机构还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主要表现在:一是机构人员少。据调查,从业人员(包括兼职)在50人以上的只有17家,占10.30%,20人以下的机构占了55.14%。二是机构业务性收入欠佳。总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机构占26.67%,收入在10~30万元的机构占20.61%,没有中介服务收入的机构占15.76%。虽然有一部分机构总收入在100万元以上,但主要为非科技中介服务性收入,如果单靠科技中介收入还难以维系其生存发展。三是产业规模还不大。全市科技中介服务业总体产业规模还不大,总收入所占全市第三产业的GDP比重较低,所占全市GDP的比重更低。
(二)科技中介机构发展不平衡,服务体系不健全。
全市科技中介机构的业务领域发展和地域之间发展均不平衡,在全市范围内没有形成分工明确、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服务体系。目前,全市农业类科技中介机构占总机构40.61%,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占28.48%,生产力促进机构占9.09%,而技术转移机构发展迟缓,科技评估招投标机构还是空缺。
(三)科技中介机构人员素质不高,专业化水平较低。
一是复合型人才缺乏。多数机构缺少懂技术、懂市场、懂营销、懂管理等方面的复合型人才,尤其是缺乏根据市场和技术情况,准确判断投资价值的风险投资人才。二是人员执业能力较弱。在被调查的机构中,多数从业人员没有接受过科技中介执业资格的相关培训和资格认定,仅有8.36%的人员取得了资质证书,执业人员整体水平不高。三是人员学历层次较低。在被调查的机构中,硕士以上人员占10.47%且主要集中在工程技术中心,本科学历占25.07%,大多数机构人员学历较低。四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高。科技中介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占15.31%,中级职称占19.25%,初级职称和无专业技术资格占65.44%。
(四)科技中介机构专业化程度较低,缺少有影响力的品牌业务。
目前,全市多数中介机构提供技术交易、技术推广、科技培训、科技咨询、科技信息查询等服务,但主要集中在较为简单的信息服务,服务的专业化程度不高,多数机构还没有形成自己特色的服务体系,缺乏叫得响的精品业务和服务品牌。虽然,工程技术中心具有人才和技术优势,专业技术服务水平较高,但多数机构开展社会化服务还不到位。
(五)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环境欠佳,制约着其顺畅发展。
一是机构自主发展空间受限。由于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到位,管理体制改革尚不彻底,简政放权也不到位,致使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空间受限,影响着正常功能的发挥。二是缺乏公共信息平台。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公共信息基础设施较为落后,区域性信息网络还没有形成,公共信息流动不畅,制约着其顺畅发展。三是政策法规不完善。全市扶持和引导科技中介发展的政策还不配套、法规还不健全,如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政府专项资金政策、科技中介机构发展优惠政策还没出台。
三、加快石家庄市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总体思路。
加快石家庄市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总体思路是把发展科技中介机构作为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兴市”战略实施的重要途径,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坚持发展与规范相结合,坚持全面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坚持专业化分工与网络化协作相结合。一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政府仍作为主导力量,创造市场环境,提供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引导和推动社会力量兴办各类科技中介机构。二是制定系统的发展规划,把整个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纳入科技创新体系框架中,明确市场定位,制定市场准入制度和规则,建立较完善的政策法规支持体系。三是整体推进,分步建设,既要全面推动中介机构建设,发挥整体效应,又要结合实际,有序布局和按时序逐步推进。四是坚持走市场化道路、企业化运作、行业化监管,鼓励民营资本和外国资本进入该领域,真正实现独立、自主、客观、公正的目标。
(二)加强对科技中介发展的宣传与领导。
各级政府应从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战略高度认识科技中介对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和扶持力度,为科技中介机构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科技中介发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研究和把握发展规律及特点,加强监督管理,及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大力提高科技中介机构服务经济社会能力。
一是组织和引导专业技术力量创办和发展科技中介机构。鼓励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立足于科研设备和人才优势,兴办各类科技中介机构;支持已转制为科技中介机构的科研单位不断提高为经济社会服务的水平和功能;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与科研单位联合兴办科技企业孵化器或生产力促进中心,盘活存量资产;鼓励大学毕业生创办、领办各类科技中介机构。二是培育一批骨干科技中介机构。按照全市产业发展重点及产业技术需求,有重点地选择一批行业内具有服务优势的中介服务机构,在共用技术开发平台建设、共用科研服务设备配备、技术转移平台构建、从业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逐步推进科技中介机构服务能力的提高以及服务品质的提升。鼓励和支持科技中介机构打造精品服务项目和品牌,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三是加快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和发展。全市应尽快研究组建石家庄市技术转移中心,以便发挥其龙头带动作用;组织企业和省会高校、科研院所联手建立行业和专业技术转移中心。比如,依托河北科技大学组建现代装备业技术转移中心,依托五十四所和十三所组建信息与通信技术转移中心,依托市农科院组建农业技术转移中心;鼓励和推动有条件的企业联手京、津高校建立新医药技术、新材料技术、化工与环保技术、纺织与服装技术等领域的技术转移中心。四是鼓励各类中介和研究机构开展科技中介服务活动。鼓励政府各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在为政府决策服务的同时,面向社会开展科技咨询、评估等活动;提高科技情报信息机构的信息采集、分析和综合加工能力,与技术交易机构共同发挥区域技术转移中心的作用;继续强化农业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全市新农村建设中科技发展的支撑作用。五是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科技中介行业协会。鼓励建立行业联盟,提升行业协会在促进行业发展中的代表性和影响力。支持行业协会建立行业行为规范、服务标准、职业操守,促使行业发展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营造良好的科技中介发展环境。
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科技中介服务能够承担的工作,如科技项目评审、成果登记、项目监理等事项下放给公共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扩展其发展空间。大力推行“行政决策咨询”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论证和重要工作部署要进一步依靠中介机构,为科技中介机构创造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二是加大扶植力度,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以完善和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鼓励性政策为重点,加强相关政策法规配套建设。如研究制定《石家庄市促进科技中介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以项目、计划和任务为主的政府转移支付支持体系;采取项目补助等阶段性措施,扶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三是加强科技服务设施建设步伐,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以“石家庄市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全面整合省会科技资源,建立科技资源数据库和查询平台,建成资源丰富、面向社会开放的科技资源信息平台,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建立科技中介机构服务网站,以“石家庄市技术市场网”为基础,整合各类科技中介机构的有效资源,搭建沟通交流信息平台。
(五)提高科技中介人员的素质和执业水平。
13.出国留学中介黑幕 篇十三
近年来,留学热潮持续升温,一些不法留学中介机构利用消费者对留学知识了解少的弱点,骗取中介费用,骗人招数花样翻新。
日前辽宁省消费者协会总结多年受理、调查、调解留学中介纠纷的经验,揭露长期以来不法留学中介骗人的黑幕,提醒消费者免受其害。
黑幕之一 攀龙附凤
现在,一些不法中介机构为吸引生源,强调自己有政府背景,夸大自己与使馆的关系,更有甚者许诺100%的签证率,也有的吹嘘自己和国外某些大学有协议,办理申办手续易如反掌。这些不法留学中介公司虚构与国内外有关单位和部门“沾亲带故”的关系,骗取经办人的信任,借此捞取出国留学人员的血汗钱。
·消协提醒:在办理出国留学过程中,不要相信所谓的“能人”,光明正大地通过正规程序办理,方保日后无忧。
黑幕之二 巧立名目
手续费、中介费、材料翻译费、学校申请费、邮寄费、传真费以及登记费、定金等等,由于我国目前对留学中介机构收费项目尚无具体规定,一些不法中介机构趁机巧立名目乱收费。有些费用数额不大,但聚少成多,不法中介机构趁机混水摸鱼,申请人在不经意间损失了大笔钱财。
·消协提醒:在支付费用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对提供入学和签证申请服务等正常收费外的其他含糊不清的收费项目要了解清楚,同时要索要收费凭据,避免被不法中介所蒙骗。
黑幕之三 霸王合同
据统计,在留学纠纷中,有60%是因为合同引起的。利用消费者对申请过程不熟悉的弱点,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在合同中写入一些看似公正实则有损消费者利益的条款。这种霸王合同通常含有“只负责申请国外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申请人如未获签证概不退款”的规定,一方面叫申请人按其要求提供假材料,另一方面却提出“材料如不属实,后果自负”。这些霸王合同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而不法中介机构却可高枕无忧。
·消协提醒:办理中介服务手续时,务必与中介机构签订中介服务协议书,详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不能因一时委曲求全致后患无穷。
黑幕之四 空头支票
“无论你的条件优劣、学历高低,都能让你轻松实现留学梦,签证率达95%以上”。这些都是不法留学中介机构登在广告上的美丽谎言,实际上,申请留学周期很长,签证成功与否具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在这段时间里会发生很多变化,待消费者发现中介机构的承诺只是空头支票时,消费者不仅是失去时间和金钱,还有精神上的伤害。
·消协提醒:选择中介机构一定要慎重,对那些不论消费者条件只要交钱便万事大吉的中介机构公司,要格外留心,谨防掉入广告陷阱。
黑幕之五 偷梁换柱
语言学校或技术培训机构,被“包装”成提供预科课程的大学“关系户”;一些不知名的大学在中介机构的精心策划下,被美化成为“国际性大学”;位置偏远、人口稀少的小镇,竟然能提供“丰富”的打工机会„„由于受到不法中介偷梁换柱手法的误导,一部分对国外情况不了解的中国学生盲目踏上了留学之路。
·消协提醒: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留学是件需要花费很多金钱和精力的大事,应该慎之又慎,千万不要盲目听信留学中介机构的一面之词。
黑幕之六 美丽承诺
“办成了再收费,办不成不收费”的做法曾一度为留学中介机构赢得很旺的人气,但其中却是暗藏杀机。这种承诺看似可靠,实则大有文章。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就是利用“后收费”来吸引咨询者上钩,而后一步步将消费者引向交费的项目上来,此后的控制权则完全掌握在不法中介机构手中,更有甚者会以护照相要挟,消费者变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
·消协提醒:千万要记住,任何关键的证件原件都要留在自己手中,不授不法中介以把柄,自己掌握主动。
黑幕之七 金蝉脱壳
“皮包公司”在留学中介市场中并不鲜见——高档酒店租几间办公室,聘几名“资深顾问”,复印一大堆花花绿绿的外文资料,顶着“咨询公司”的帽子,利用支付押金、提前交学费、预付生活费等种种借口收钱,骗取各种费用。不知何时,他们会突施金蝉脱壳之计,一走了
之。这招儿也常常被用来应对专业部门的检查。
·消协提醒:选择留学中介机构,一定要仔细核对其经营许可证、留学中介资质、经营范围等。不要怕耽搁时间,不要被其办公场所的规模所迷惑。
黑幕之八 瞒天过海
据法国、德国、爱尔兰等国家的统计数据表明,在中国留学生的申请材料中,假材料比例达到15-20%,而导致这一现状的罪魁祸首就是一些不法中介机构。这些中介机构为了赚取高额中介费,不惜弄虚作假把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出国。
·消协提醒:一旦假材料被识破,中介机构便把责任一推了之,费用却照收不误,而申请人却要背黑锅,并有可能因此留下“不良记录”。
黑幕之九 打擦边球
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利用国外在语言签证转换留学签证、在读生换专业等问题上存在模棱两可的解释,而不同的地方政府、不同的大学都有不同的规定,借此大做文章。这些中介机构为一些并不完全具备条件的消费者办理出国留学手续,如果打擦边球成功,他们就收钱;办不成,倒霉的自然是消费者。
·消协提醒:出国留学需要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一定的学习能力和语言基础,如果蒙混过关,或是勉强成行,最终吃亏的还是消费者自己。
黑幕之十 坑蒙拐骗
很多消费者不了解国外学校情况或是不了解申办留学程序,而不法留学中介通过交谈发现消费者对相关知识知之甚少时,通常会打出“组合拳”,综合各种骗人伎俩。总之,只要能骗到钱,他们会使用各种手法,违规操作更是司空见惯。
14.上海科技中介机构发展情况汇报 篇十四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改革开发以来,特别是最近几年,随着上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逐步建立,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向市场的转移,科技兴市方针的贯彻和高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上海的科技中介机构发展是积极健康的。
一、随着上海改革的深入和开放的扩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随着上海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以上海技术交易所、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上海科技开发交流中心、上海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上海科技创业中心和科技评估中心等单位为代表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也得到了快速发展,这对政府职能的转变、城市功能的开发、科技和经济的发展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1.上海技术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以上海技术交易所、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为代表的上海技术交易市场体系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基本形成,发挥着各自在技术、金融、人才、信息等方面的市场功能和优势。上海技术经纪人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法律咨询等技术服务保障体系的初步配套,为技术市场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发挥了上海科技与经济中心城市的作用。据统计,1990年以来,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转移的技术成果达74506项,总成交额为186.6亿元。在对外技术交流活动中上海已从单向引进国外技术,发展到积极参与国际技术贸易,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交易额已从1994年的2.9亿美元,增长到2001年的52.49亿美元,同比增长19%,上海技术出口611项,金额14.5亿美元,较2000年的13.23亿美元增长10%,一大批科技成果,特别是高新技术成果正在向生产领域扩散,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成立两年多来,已累记完成各类挂牌项目6390个,完成技术产权交易合同4925宗,实现技术产权交易总额1452亿元,平均日交易金额逾两亿。呈现出“交易领域扩展、交易品种拓宽、交易总量上升”的趋势,促进了技术与资本相结合,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与传统产业改造相结合,企业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相结合,企业所有制结构调整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加速了技术资本化、资本人格化、投资多元化和分配要素化的进程,为发展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交易所拥有会员226家,分支机构32家,还在美国、日本、加拿大和我国香港等地区设立了多家海外分支机构和信息联络处。
2.上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加速了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目前经“市转化服务中心”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已达814项,72%的项目成功转化并实施产业化,累计新增产值125亿元,认定项目单位(企业)608家,就业人数达7万余人。一批科技企业应运而生,一批科技企业迅速做大做强,一批具有先进技术水平和市场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小巨人企业脱颖而出,科技企业发展正成为上海经济跨世纪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自开业以来,已有167个企业或项目挂牌上市,累计成交金额30.654亿元,其中经中心认定的转化项目占75%。同时,交易所开业以后的会员发展工作在全国范围内顺利推开,各地投资机构入会踊跃。目前席位会员数已达114家,其中外地会员占61.7%,可调配的社会资金超过百亿元。预计到今年年底,来自全国社会的资金可达200亿元。
3.上海科技创业中心的成立有力地推进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科技创业中
心即企业孵化器,通过培养和支持创业者,大大提高了创新企业的存活率,是创新企业成长发展的催化剂。1989年在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建立上海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截止2001年底,上海已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24家,拥有孵化面积44.4万平方米,在孵企业825家,分别比2000年增加20.0%、171.4%和66.6%。在孵化器内,正在培育一批从事处在国际前沿或具有市场潜力的高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企业,如人类基因、人体组织工程、全光网、大屏幕高清晰度电视和纳米技术项目等。据统计,2001年孵化企业技工贸总收入已达35.76亿元。利税2.88亿元。至2001年底,千万元以上企业56家(其中6家上亿元),累计毕业企业169家,为社会提供了2万多个就业机会,并在全市范围内初步形成了孵化器网络。最近,上海的孵化器的入住率正在迅速上升,张江、杨浦中心、交大慧谷中心、上海创业城等孵化器的入住率已经达到100%。在嘉定园区注册的企业已经有近300家。上海市设立了2000万元的市产业“孵化”专项资金,各区县、开发区、高校的孵化机构也相应建立了“孵化”专项资金,这标志着上海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程。
4.上海资产评估机构和项目评估机构在科技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日益发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不断重视,上海无形资产评估发展迅速,评估范围从以土地使用权为主的无形资产评估发展到对商誉、商标权、专有技术、专利权、著作权、特许权、商号等多样化的无形资产评估。据不完全统计。1994年,上海无形资产评估项目仅62个,评估金额1.9亿元,到2002年,无形资产评估项目约650项,评估金额达1856亿元。上海科技评估咨询机构是近年来随着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而产生的新组织。目前它已经承担了部分科技项目的立项和结题的评估工作,今后将以中介评估的方式取代以往的鉴定会形式,科技评估将在项目管理中起重要作用。
5.上海科技咨询机构在上海科技和经济发展中起到了参谋作用。从1986年以来,上海咨询产业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具体表现在:咨询机构有了较大发展,从1986年底246家发展到2002年初的7544家:咨询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从1986年底不足1万人发展到2002年初的219571人;咨询业年总收入增长迅速,从1986年底1.02亿元发展到200年初108.38亿元,增长近100倍,从1986年占上海国民生产总值0.26%上升为2002年占上海国民生产总值的2.89%;咨询业务不断扩大,从1986年以科技咨询为主体发展到2002年技术咨询、工程咨询、管理咨询、经济咨询、综合咨询门类齐全,形成了宏观、中观、微观,全民、集体、外资、个体同时并举的繁荣局面。咨询地域由本市扩展到全国,海外咨询也有较大发展。
二、科技中介是创新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亟待加强和发展
随着上海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大量科技中介机构因运而生,现有的法规和规章就显得滞后,在有些方面甚至成了科技中介机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的瓶颈。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科技中介机构法规不够健全,在许多实际问题上存在着无法可依和有法难依现象。由于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迅速,必然使立法工作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主要反映在一些实际问题上存在着无法可依和有法难依的现象。如由于对技术交易场所技术交易方面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供需双方分散自由的场外交易仍然占有很大的比例,这样既造成了宝贵的技术资源的大量浪费,同时也给地下的技术诈骗活动提供了可趁之机,使技术商品的潜力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2.科技中介机构管理体制不顺,中介服务市场混乱和不公平竞争现象普遍存在。
由于法规不健全,管理体制不顺,造成政府行政部门的管理存在着多头管理和政企不分的问题,加上中介机构自身问题特别是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落差大等种种因素,一些科技中介机构无论是在机构内部的管理还是外部的市场运作上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混乱。如目前上海无形资产评估就存在着资格认定重叠,管理政出多门,评估市场分割等现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综合管理的要求出发,管理国有资产评估及整个评估行业,也管理无形资产;建设和国土部门从专业监管角度,分块管理房地产估价、工程造价和土地评估;工商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共同对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评估;商检部门管理进出口资产和外资企业资产的评估;农业部门管理乡镇企业资产评估。这样使资产评估政企不分,管理不统一,评估市场形成部门垄断和行业分割。
3.明确科技中介在创新体系中的法律地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科技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要依靠法制作保障。我们要加强和推进科技中介机构工作,就要针对科技中介机构存在的问题,通过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法规加以规范。要建立和发展好科技中介机构条件是多方面的,但是根本一条就是要求我们按照中央关于“要尽快制定和完善关于科技中介服务组织的法规,规范其行业行为,加强管理”的精神,进一步做好立法工作。这些年来,根据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态势,各级政府为了加强对科技中介机构的管理制定了不少有关的方针政策,出台了不少相关规章,对规范科技中介机构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我们应当及时加以总结,并作为科技中介机构立法的基础,把它列入立法的规划,在时机和条件成熟时推出。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是科技中介机构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条件。一方面我们要制定统一的科技中介机构地方性法规,制定和完善相关方面的科技中介机构法规和规章;另一方面在法规和规章出台后,重视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提高执法的质量。同时,还应强化行业协会的管理职能,逐步建立起以行业自律管理为主的行业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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