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司机(桥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精选11篇)
1.起重司机(桥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篇一
2.3-15 起重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般要求:
1、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安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装置。轨道式起重机应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平轨钳。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2、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车,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机重量的80%。
4、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5、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对象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6、起吊对象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7、对象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8、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9、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10、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11、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对象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
12、应严格执行“十不吊”即:(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2)超载不吊。(3)斜拉物体不吊。(4)重物上站人或浮置不吊。(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及指挥信号不吊。(6)散装物太满或绑扎不牢不吊。(7)安全装置缺损或失效不吊。(8)多棱物品无防护措施不吊。(9)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不吊。(10)埋在地下及重量不清的物体不吊。
履带式起重机:
13、发动机启动前应分开离合器,并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上。同时操作人员互相联系好后方可启动。
14、吊物行走时,臂杆应在履带正前方,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厘米,回转、臂杆、吊钩的制动器必须刹住。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臂杆与履带垂直。起重机不得作远距离运输使用。
15、行走拐弯时不得过快过急。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转弯,下坡时严 1 格空档滑行。
16、用变换档位起落臂杆操纵的起重机,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时,变换档位,以防滑杆。
17、拖运起重机,履带要对准跳板,爬坡不应大于15度,严禁在跳板上调位、转向及无故停车,臂杆要放到零位,各部制动器应刹住。
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
18、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禁止吊物行驶。工作完毕起腿、回转臂杆不得同时进行。
19、汽车式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杠的锭钩上,应将钢丝绳拉紧。
20、汽车式安全液压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应将地面处理平坦放好支腿,调平机架。支腿未安全伸出时,严禁作业。
(2)有负荷时,严禁伸缩臂杆。接近满负荷时,应检查臂杆的挠度。回转不得急速和紧急制动,起落臂杆应缓慢。
(3)操作时,应锁住离合器操纵杆,防止离合器突然松开。塔式起重机:
21、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
22、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冬季驾驶室内取暖,应有防火、防触电措施。
23、多机作业,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24、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没有限位开关的吊钩,其上止点距离臂杆顶端必须大于1米。
25、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26、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吊运对象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2)专用电梯每次限乘3人,当臂杆回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
(3)在顶升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紧固螺栓。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
(4)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旋转。
27、履带塔式起重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地面必须平坦、坚实,操作前左右履带板应全部伸出。
(2)竖立塔身应缓慢,履带前面要加铁楔垫实。当塔身竖到90度时,防后倾装置应松动,塔身不得与防后倾装置相碰。
(3)严禁有负荷时行走,空车行走时塔身应稍向前倾,行驶中不得转弯及旋转上体。
(4)作业结束后,应将塔身放下,并将旋转机构锁住。门式、桥式起重机:
28、桥式起重机大梁的两边,应设1米高的防护栏杆或挡板。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不准走轨道。
29、两机同时作业,相邻间距应保持3-5米。30、起重机驶近限位端时,应减速停车。
31、作业中如突然停电,各挟制器应放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吊物下面禁止人员接近。
32、工作完毕,应将吊钩提升到电葫芦(跑车)与地面中间。
2.起重司机(桥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篇二
1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技术的分析
1.1 塔机非工作状态与工作状态的区分已安装架设完毕的塔
机, 不吊重, 所有机构停止运动, 切断动力电源, 并采取防风保护措施, 称为非工作状态。塔机处于司机控制之下进行作业, 包括吊重运转, 空载运转或间歇停机, 称为塔机工作状态。
1.2 塔机检验规则的分类
1.2.1 型式检验按规定的检验方法对产品样品进行检验, 以证明样品符合指定标准或技术规范的全部要求。
一般由生产厂家或国家和地方质量监督机构进行。
1.2.2 出厂检验产品交货, 用户验收时进行。包括性能试验、安全装置检验、连续作业试验。
1.2.3 常规检验用户正常使用时进行, 包括每次转移工地。
安装后在同一地点工作, 每年进行一次, 但安全装置每半年进行一次。重大故障修复后也要进行常规检验。常规检验包括性能试验、安全装置检验。
1.3 塔机的安全装置起重力矩限制器, 起重量限制器, 小车变
幅断绳保护装置和断轴保护装置, 起升高度限位器, 幅度限位器, 回转限位器, 行走限位器, 夹轨器, 风速仪, 吊钩与卷筒防脱绳装置等。
1.4 塔身垂直度的规定
1.4.1 塔机安装后, 在空载无风状态下, 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的侧向垂直度为4/1000, 同时要测量互成90°的两个方向。
应该注意的是测量时起重臂与被测塔身, 必须在同一平面内, 即垂直起重臂时测量塔身在起重平面内的垂直度, 对着起重臂测量塔身在起重平面外的侧向垂直度。
1.4.2 塔机附着后, 附着点以下, 塔身垂直度偏差不大于2/1000, 附着点以上仍为4/1000。
1.4.3 内爬式塔机, 在上下两支承装置间测量时, 其塔身对基准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大于2.5/1000。
1.4.4 塔机在起升额定载荷时, 起重臂根部水平静位移△x应不
大于h/100, 其中h对移动式塔机为塔身与起重臂连接处至直接支持整个塔身的作用平面的垂直距离。对附着式塔机为塔身与起重臂连接处至最高一个附着点的垂直距离。
1.5 起升高度限位器动臂变幅塔机的吊钩装置顶部距起重臂下端删一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升运动。
小车变幅塔机的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的最小距离, 对上回转塔机钢丝绳2倍率时为1000mm, 4倍率时为700mm;下回转塔机2倍率为800mm, 4倍率时为400mm, 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升。
1.6 起重力矩与起重量限制器的规定当起重力矩超过其相应
幅度的规定值并小于规定值的110%时, 应停止提升方向及向外方向变幅的动作。
当吊重超过最大超重量并小于最大起重量的110%时, 应停止提升方向运行, 但允许机构有下降方向的运动。
1.7 对塔机电气系统的规定塔机电源应设置电路总开关, 能方便地切断整机电源。
电气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应有可靠的保护装置, 具有短路及过流保护, 欠压、过压及失压保护, 零位保护, 电源错相及断相保护。塔机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0, 重复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电路对地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MΩ。
2 塔式起重机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2.1 塔机的选型和对操作人员的要求选择塔机的要求:
塔机在覆盖范围内 (即臂长、吊臂最小和幅度为最大时) 的起质量、提升速度、塔机的独立高度、最大提升高度等技术参数, 均需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安全需要而确定。若所选的能力过大, 将造成资源的浪费;反之, 又全带来使用和安全上的问题。
2.2 安全使用要求对塔式起重机的使用, 应遵守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程和条例, 同时还要遵守使用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
塔机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摄氏度, 最大工作风压为205N/m2, 当风速超过6级时应停止使用;同一施工现场安装两台以上塔机时, 应注意塔机的相互位置, 采取不同的标高作业, 以免塔机的起重臂、平衡臂互相碰撞发生事故;塔机上的安全装置, 即高度、变幅、回转、起质量和力矩的限制器等, 其中最后两项更加重要, 检测中若这两项不合格, 将视为整机不合格, 因为它起到保证整机安全及防止塔机倾翻的作用。如某施工现场, 塔机的力矩限制器失灵了也不更换, 而操作人员误认为, 日常只不过吊800-1000kg物料, 不会出什么危险, 结果在一次起吊物料的过程中, 由于当时施工现场地较为狭窄, 吊物时因操作者视线受阻, 使吊物挂在建筑物的钢筋上, 造成塔机机架剧烈晃动, 险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幸亏地面工作的司索工及时通报操作者, 立刻停机处理才避免塔机出现倾翻事故。可见, 塔机上的所有安全装置均必不可少, 必须经常检查, 并保证所有的安全装置完好、灵敏、可靠。
2.3 使用要点起升机构:
起升电机一般为双速或三速成电机, 在使用中不允许越挡操作, 起升电机高速时只能用于轻载或空钩升降, 低速时不允许长时间运行, 一般低速连续运行时间不许超过5min, 以免电机过热而损坏, 其运行原则是, 轻载高速或重载低速。
回转机构及液力偶合器:回转机构正确操作原则是:低挡或点动起步, 停稳后方可开反车, 不可利用开反车来制动。否则, 液力偶合器的减速器全因受过大的冲击而造成元件损坏, 甚至壳体碎裂, 同时还会加大塔身的惯性扭矩。液力偶合器虽具有过载自动保护功能, 但也必须正确操作方能延长其寿命。若发现塔机回转速度明显放慢, 一般为偶合器缺油, 首先应检查液面, 若不够应及时补油, 如果说加油量过大则会增加启动时的惯性力, 失去缓冲的安全保护作用, 亦会造成壳体破裂。液力偶合器外壳正常工作温度应不大于80摄氏度。回转机构制动器只在有风力影响且停车不稳的情况下使用, 一般情况下不得轻易使用紧急制动, 否则会增加塔身的额外扭矩, 甚至使塔身扭曲变形。
2.4 日常维护保养机械部分的维护保养:
须对各机构的制动器、各机构的运转情况、各部件连接螺栓的紧固情况、各部位的钢丝绳等进行检查, 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 检查各机构的连接螺栓、焊缝和构件的工作情况, 定时紧固和上油漆。
液压系统的维护保养:按时添加或更换液压油, 并检查油管及其接头、安全阀、液压泵和液压缸等, 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电气系统的维护保养:电线、电缆应无损伤, 安全装置的行程开关须可靠, 接地保护电阻要符合要求。
润滑工作:应经常检查塔机各部位的润滑情况, 做好周期润滑工作, 按时添加或更换润滑剂。
为保证塔机正常工作, 确保人机安全, 必须做好以检查、调整、清洁、紧固、润滑和补给六大内容为中心的日常维护工作。
摘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 我国的大工程项目日益繁多。塔式起重机在建设施工中越来越普遍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它能有效的解决施工中起重构件需长距离的垂直和水平移动问题, 跨度、吊重、吊高等可根据需要设计。为现代建筑提供了相当多的方便.改变了以往落后的老办法.本文对现行的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并进一步提出了塔机在选型和使用中的具体要求。
3.桥吊安全操作规程 篇三
1.1 桥吊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1.2 进行起重作业前,桥吊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桥吊带病运行。
1.3 桥吊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打电铃。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1.4桥吊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要避免侧载。
1.5 起吊开始时,当重物离地后,确认运转正常、制动可靠,方可继续起吊。
1.6 桥吊严禁超载使用。
1.7 桥吊在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1.8 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1.9 工作完毕,吊钩和小车应放在规定的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轮放至中位。指挥人员
2.1桥吊司机必须准确掌握指挥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2.2 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2.3 起吊物件,应先检查钢丝绳是否牢固,钢丝绳经过有棱角处应设衬垫,吊位要准确,不许物件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2.4 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桥吊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4.施工升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篇四
(1)施工升降机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2)班前应按“维修保养”规定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操作施工升降机。
(3)当施工升降机顶部风速超过20米/秒或其它恶劣气候条件下,不得操作施工升降机。
(4)梯笼内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不得偏重,严禁超载运行,严禁货物超出梯笼。
(5)当升降机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并采用有效措施将梯笼降到底层,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6)升降机运行到最上层或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7)当护栏、导轨架、附墙架、笼顶有人工作时,严禁开动施工升降机。
(8)除操作司机外,驾驶室内不允许载运其他人员或货物,严禁司机在操作时将头、手伸出窗外。
5.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篇五
2、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鱼尾板连接螺栓及道钉无松动,并应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3、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⑵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⑶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⑷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⑸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⑹供电电缆无破损;
4、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5、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7、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8、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9、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10、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1、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2、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3、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4、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5、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16、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17、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18、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严禁超员,其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当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停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
19、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20、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21、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2、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停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23、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24、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直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25、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26、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27、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6.起重司机(桥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篇六
⑴内爬升作业应在白天进行。风力在五级及以上时,应停止作业;
⑵内爬升时,应加强机上与机下之间的联系以及上部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间的联系,遇有故障及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爬升;
⑶内爬升过程中,严禁进行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
⑷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出塔身底座的支承梁或支腿,通过内爬升框架固定在楼板上,并应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
⑸内爬升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间隔不宜小于3个楼层;
⑹对固定内爬升框架的楼层楼板,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做临时加固。搁置起重机底座支承梁的楼层下方两层楼板,也应设置支柱做临时加固;
⑺每次内爬升完毕后,楼板上遗留下来的开孔,应立即采用钢筋混凝土封闭;
⑻起重机完成内爬升作业后,应检查内爬升框架的固定、底座支承梁的紧固以及楼板临时支撑的稳固等,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2、每月或连续大雨后,应及时对轨道基础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轨距偏差,钢轨顶面的倾斜度,轨道基础的弹性沉陷,钢轨的不直度及轨道的通过性能等。对混凝土基础,应检查其是否有不均匀的沉降。
3、应保持起重机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火漆或铅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
4、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电源电路中应装设错相及断相保护装置及紧急断电开关,电缆卷筒应灵活有效,不得拖缆。
5、起重机在无线电台、电视台或其他强电磁波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与吊钩接触的作业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应在吊钩上挂接临时放电装置。
7.汽车吊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篇七
1、司机必须熟悉本吊车的结构、性能、各种操纵手柄的位置和作用,并有一定的驾驶经验,对工作认真负责,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方准操纵使用汽车吊车。
2、司机必须按规定进行各种检查与保养后,方可起动发动机,发动机起动前要将所有操纵杆方在空档位置,发动机起动后检查各种仪表是否正常,有否异响,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3、开始工作前,应先试运一次,运转时先接上主离合器,在按顺序操纵各机构的控制杆,检查各机构是否正常,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必要时应加以调整和检修。
4、起重工作前应注意在起重臂的回转范围内无障碍物,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过78(或按原厂规定),仰角的选择应与所吊重物相适应。起吊后,吊杆范围内不准站人。
5、作业中如遇有雷、大雨、大雪、大雾和五级以上大风,影响作业安全时,应停止起重工作,并将臂杆降到安全位置。
6、起重吊起满载重物时,应先吊离地面20—50毫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和绑扎的牢固性等。确认可靠后,才能继续吊起。其中最大额定重物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以上动作。
7、起重机不准在架空输电线路下作业,在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以免碰撞电线。在高、低压架空线路 1
附近作业时,起重臂、钢丝绳、重物等与高、低压输电线路的垂直安全距离不小于2.5米,水平安全距离不小于5—6米。如因施工条件所限,不能满足上述条件时应与施工技术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准作业。
8、如遇重大物件必须使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时,中午的重量不得超过两台吊车所允许起重总量的75%。绑扎时注意负荷的分配,每台吊车分担的负荷不准超过该机允许负荷的80%,在起吊时必须对两吊车进行统一指挥,使两吊车互相配合,动作协调,在整个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都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
9、不准载荷行驶或不放下支腿就起重,并保证车身基本水平,支腿下面要加垫木块。
10、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应将发动机离门关闭,操纵杆推入空档位置,制动杆推到自动位置,并将门窗锁好,清理干净吊车,司机方可离去。
8.装载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篇八
一、工作前的准备
启动前应重点检查制动器、方向盘、轮胎气压、仪表、灯光、喇叭、燃油、润滑油、冷却水、液压系统、液压油和各连部件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将变速杆置于空档位置,拉紧手制动器,开启后观察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机器运转无异常后方可进行作业。寒冷季节不得以明火预热部件、油管和油箱,严禁拖、顶启动。
二、正常工作
起步前,应先鸣笛示意,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5m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提升和翻转铲斗动作。
装堆积原煤或砂土时,铲斗宜用低速插入,逐渐提高内燃机转速向前推进。
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可把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如推进时阻力过大,可稍稍提升铲臂。
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往运输车辆上卸料时应缓慢,铲斗前翻和回位时不得碰撞车厢。
铲臂向上或向下动作到最大限度时,应将操纵杆回到空档位置,防止在安全阀作用下发出噪音和引起故障。
经常注意各仪表和指示信号的工作情况,查听内燃机及其他各部位的运转声音,发现损毁和异常,应立即停车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三、收尾工作
10.作业后,应将装载机停在比较平整的场地上,并将铲斗平放在地面上。
11.将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拉紧手制动器。
12.冬季将内燃机的冷却水发空。
四、安全注意事项
13.严禁铲斗载人。严禁超载使用装载机。
14.下破或拐弯时,不得高速行驶。下坡时,不得熄火滑行。特殊情况下需15.在坡道上停车时,除拉紧手制动器并挂好低速档外,还应将轮胎楔牢。
作业区域严禁闲人围观。在公路上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
9.火车司机技术操作规程 篇九
2、机车启动前应检查冷却水中是否加满冷水,各水管接头有无漏水现象;检查和加注各部润滑油、水和燃料;检查各处联接及坚固有螺栓是否牢固;风扇皮带的张紧是否合适;电线接头是否安全,当发现松动时应立即拧紧。
3、机车启动后应检查各种油、水、气管路是否有泄漏现象,蓄电池是否充电;发动机有无异常噪音;照明设备、仪表工作情况是否稳定;机车制动系统是否安全可靠。
4、机车开动前必须鸣笛,观察运行前方情况。机车运行中司机应密切注意各仪表读数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应经常观察动力室内各传动机械的运行是否异常,发现异常立即排除,必要时应停车检查。机车进入接铁水位置后,要服从跟包工的定位指挥。倒车行驶必须准确确认前方安全情况及指挥人员信号。
5、机车停车时,首先将换向操纵拉杆置于中间位,切断动力,然后操纵制动系统实行制动,直至机车完全停止为止。在紧急情况下先实施制动,也同时具有切断动力的功能。柴油机停车前应怠速运转3-5分钟停车,停车后要关掉电源总开关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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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起重司机(桥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篇十
第一条 遵守《进入作业现场安全通则》及《杂货作业安全通则》中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实习司机必须有师傅在旁指导方可操作机械,学员根机登机前必须与师傅沟通确认,经允许后再登机。第三条 进入现场必须正确穿戴、使用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反光背心要保证齐全,禁止赤脚、穿拖鞋、短裤等上机操作。严禁携带危险违禁物品。
第四条 作业人员核对铅封、箱号及检查箱体时,选择安全位置。
第五条 集装箱作业区域内,司机要注意观察地面人员、车辆情况,地面人员注意机械运行状态及行驶路线,注意避让。第六条 地面作业人员要随时注意周围环境是否安全,选择安全站位。严禁在吊臂下、吊具运行线下、桥吊及场桥打车走行线区域或近距离往复行驶的流动机械运行区域内通过或停留。严禁在倾覆可能的物体前通过或停留。第七条 装卸机械设备司机应熟知设备技术、操作性能及各种装置、仪表的功能和使用方法。
第八条 作业前须检查作业现场,确保无杂物存留,包括油污、雨雪、积水及其它容易引起溜滑的杂物。
第九条 作业前必须召开班前会,制定装卸工艺,布置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安全风险提醒及重点人员提醒。有特殊要求的货种、危险品,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及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第十条 作业中操作要求:
(一)司机在操作动作过程中,集中精神,若发现事故隐患或异常(钢丝绳过松过紧、吊点受力不均、给操作指令无动作、人员站位不当、仪器仪表异常等),必须立即停止动作并提醒指挥人员。
(二)船舶作业时,现场作业人员随时注意周围环境是否有不安全因素。
(三)作业时,不准从事与作业无关的事情。
(四)不做推钩、拉钩、抖钩、悠钩作业。
(五)司机操作过程中发现多头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清,应立即停止相关操作并告知现场指导员。
(六)吊具正下方有人员或车辆时,禁止运行起升机构;吊具或箱底要求下放地面时,放至距离地面5米必须停,得到指挥工指令后方可慢速下放。
(七)更换吊具空钩升降时,提醒地面人员注意,关注人员站位,吊具下有协助插销人员时仅能做慢速操作。
(八)操作过程中需要进行交接班,必须通知指挥工,司机和指挥工确认后进行交接班。
(九)司机操作前应清楚指挥工指挥信号及装卸工位置,任何人发出紧急停止信号时,西部停止一切操作。
(十)在船舶作业过程中,每条作业线司机必须清楚工人数量,发现缺人时停止作业,与指挥工确认。
(十一)作业中,作业人员发现异常声响或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相互告知,待查明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十二)在进行绑、拆加固作业时,禁止桥吊司机同时进行吊运集装箱作业。
(十三)桥吊起升、下降操作时必须进行二次停钩,必须与船上指挥工或地面装卸工进行二次确认后方可再次操作。即:起升时,起升20厘米必须停钩,确认安全后方可再次起升。下降时,距落位或舱口50厘米必须停钩,确认安全后方可再次下降。
第十一条
禁止项目:
(一)遇有大风天气(风速13.8米/秒以上)、暴雨、大雾、大雪天气时,禁止作业。
(二)上下船舷梯未设置安全网禁止上下。
(三)作业环境无照明或照明不足禁止作业。
(四)用船机作业未经空载、重载实验禁止作业。
(五)禁止乱扔加固件或其它物品。
集装箱岸桥、场桥司机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坚持“一岗双责”,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令;
(三)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了解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四)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及应急,应对措施;
(五)必须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方可上岗,参与危货作业的司机必须经相关培训取证方可上岗;
(六)认真听取班前会计划,严禁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作业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行有效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七)坚持点检制度,及时发现并上报装卸设备安全隐患;
(八)发生事故要立即如实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好事故调查;
(九)按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集装箱场桥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遵守《集装箱装卸作业安全通则》,并执行《集装箱流动机械作业安全通则》中的有关规定。第二条
集装箱场桥作业前注意事项
(一)场桥司机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二)准时参加班前会,做到“四清楚”(作业任务清楚、危险点清楚、作业程序清楚、安全措施清楚)。
(三)履行机械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设备点检并作好记录。
(四)登机前,检查防风锚定安全装置有无缺损。清除大车行走路线和小车行走轨道的障碍物,大车行走范围内不得有任何障碍物,取出轨道上铁鞋,放在存放架上。
(五)上下梯子时,把所带物品应放在随身背包内,不准披衣夹物,要双手扶栏杆,并且手抓牢、脚踏实,注意力集中,逐级上、下。
(六)经过司机室通道安全门时,必须和车上司机取得联系,否则不准通过安全门。
(七)接班司机应对司机室内各操作手柄、电器仪表、工作开关、辅助用电器完好情况进行确认,然后送控制总电源,查看各灯光信号指示正常后,方可进行各工作机构空载试车,确认正常无误后,方可操作。
1、选择安全位置,对起升、下降、小车、大车、紧急停车等进行逐项试车;起升、小车应进行全程试车,检查各机构工作是否正常,确认钢丝绳、制动装置及其它安全装置符合规定。
2、吊箱前应试验吊具各种动作状态是否正常。第三条
集装箱场桥作业中注意事项
(一)操作时集中精神,认真操作。看准手势,明确指挥指令及扭锁开关位置状态。
(二)零度行走大车操作注意事项
1、零度行走大车前,吊具必须起升至最高位置,先将小车拉到车道的另一侧观察,确认大车走行线上无障碍后(一次看不到位,分段进行),再将小车推至车道一侧,鸣号慢速起步。
2、跑大车过程中短暂停顿后,反向行驶时必须按零度跑大车步骤从头做起。
3、零度行走大车时,吊具高度放在不影响视线范围内,随时观察行进方向的机械、车辆及人员动态,做到主动避让。
4、行走大车时,司机应控制大车速度,随时观察行进方向周围环境、地面人员及车辆等动态。
5、在垛位之间行驶时,司机应控制大车低速行驶,随时观察行进方向的堆箱高度、地面人员及车辆等动态,及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刮碰。司机发现有视线盲区应向调度申请地面人员监护。
(三)起吊或落位
1、起吊第一钩时,起吊高度约0.5米停钩,确认起升制动装置是否可靠,进行重载起升试车。
2、起、落吊具钢丝绳应垂直。落钩操作时,吊具钢丝绳不得松弛过大,避免钢丝绳跳出滑轮槽。
3、吊箱落位时要仔细观察落点是否有人、车等障碍物,放第一层距离地3米停、鸣号、慢速下放。
4、给拖车装箱时要确认驾驶室在落位区外,落箱前托板未对好位要鸣号示意,等拖车停稳后慢速下放,严禁托车在移动中下放。
5、从拖车上提箱时,起升约0.2米停。如果拖车未及时移动,前或后推拉小车约0.15米,确认箱与拖车完全脱离后,方可继续起升。
6、吊箱与地面人员配合作业时,若有人员在箱体或吊具2米以内时停止一切动作。
7、贝位内吊具对位时,必须把吊具起升至高于相邻贝位最高层箱,才允许推拉小车,避免大车对位不准造成碰撞左右相邻箱体。
8、吊维修框架箱载人维修时,场桥司机必须与维修指挥人员及时沟通,确认维修人员安全站位,且挂上安全带后,方可升降操作,运行速度要控制在慢速。靠箱、落位,做到慢起轻放,严格执行“两头停”。
9、采用挂钢丝绳、吊钩进行装卸作业时,必须服从地面指挥人员指挥,确认指令后再操作,严禁多人多头指挥。
(五)集装箱场桥作业其他注意事项
1、小车运行时,司机必须确认吊具高度、位置,谨防与集装箱箱体及其它相邻机械设备碰撞。
2、严禁用大车行走机构顶撞或牵引其它机械或物品。
3、除维修和检查工作外,吊具伸缩必须在距地面5米以上空中进行,严禁在箱垛内伸缩吊具。
4、严禁超负荷作业;严禁挖井作业;严禁使用场桥斜拉任何物品;使用钢丝绳时,吊具下吊饵不能偏载;吊箱超载报警时,禁止操作。
5、恶劣天气条件下作业(大风、雨雪、雾、雷电),司机应控制放慢作业速度。危及安全时,应报告调度部门暂时停止作业。
6、遇雷电天气,禁止司机上下场桥;禁止装卸工拉防风拉索;禁止在场桥下避雨。
7、作业时突发阵风,风力达到7级(13.8米/秒)时,场桥应停止作业,进行锚定并下好铁鞋,如无法拉好防风拉索,可就地采取有效的防风措施。
8、遇有无预报的瞬间狂风、飓风突袭,场桥应立即就近锚定下好铁鞋,采取应急防风措施。
9、严禁吊具或吊箱从人员上空及车辆驾驶室上空越过。
10、司机吊箱出箱垛后,箱底起升高度必须在4.5米(车板加一个超高箱高度)以上方可通知拖车司机装箱。
11、场桥夜间作业,司机应打开工作照明灯。
12、作业中出现故障或断电时,应将手柄和开关按钮归回零位,司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3、作业中,禁止一切人员上、下场桥,如确需上下场桥,必须通知司机,待司机停止作业将场桥停稳后方可上下。第四条
集装箱场桥作业完毕安全规定
(一)作业完毕,应将场桥停放在规定的安全位置。
(二)操作手柄全部停放在“0”位。
(三)切断总电源。
(四)司机离机前必须进行锚定和安放好大车铁鞋。第五条
两台集装箱场桥近距离作业安全规定
(一)两台集装箱场桥在同一区域相对行车时,司机要首先进行联系后,方可相对行车。
(二)同一箱区近距离行车,必须使用低速档并有专人监护。
(三)作业大车行走时,确认行车路线内无人、车及障碍物后方可操作,防止与相邻作业区场桥或箱子发生碰撞。
(四)遇有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禁止近距离相向行车、作业。第六条
集装箱场桥维修作业安全规定
(一)集装箱场桥维修作业人员必须是经特种设备维修作业安全培训、持有特种设备维修资质证书的人员。
(二)进行集装箱场桥维修作业时,遵守《维修作业安全通则》,并执行以下规定。
(三)场桥司机参与维修作业时,应与维修人员密切配合,听从维修指挥人员的指挥,接到指令后必须复诵指令,方可进行各项操作。禁止无指挥口令私自动车或离开司机室。
(四)吊具维修保养,地面必须有专人指挥、监护,无人指挥、监护或多人指挥。司机应拒绝操作。
(五)在超过2米以上高度或高空危险处进行检查、修理、保养作业,要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等并采取其他相应的安全措施。
(六)对有关起升装置、吊具、起升制动装置等的维修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重载试验。
(七)重载实验内容:
1、起吊重载试验箱(重载试验箱重量不得低于35吨)。
2、检查起升制动器是否可靠。
3、重载实验时,实验箱起吊高度不得超过0.5米。第七条
集装箱场桥作业其他安全规定
(一)集装箱场桥司机不准依靠行程开关和主令控制限位器操作各机构的动作。
(二)场桥上的通话设备只能作为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做与作业无关的事情。作业时,不准关机和随意调换频道。
(三)司机室内的系统工作显示器,不准随意搬弄,连接电缆不准随意扯动。
(四)夏季高温季节,司机每班应定时检查电控室内温度,察看空调器工作是否正常,温度过高时(超过35.C)应立即报告,并通知主管,禁止司机调整空调器设定温度。
(五)场桥启动后,司机不准离开驾驶室。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准登机。大车行走时,禁止人员上下扶梯。
(六)集装箱场桥扶梯、人行通道禁放任何杂物,保持畅通。
11.起重司机(桥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篇十一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QTD630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的安全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QTD630塔式起重机的操作使用。2 使用
2.1司机必须严格执行 ZBJ80012-89《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的有关规定,司机与起重工必须是按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并取得合格证者。2.2 司机必须了解所操作塔机的工作原理,熟悉该塔机的构造及安全装 置的功能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起重机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以及该起重机的维修保养技术。
2.3 司机必须严格按照本塔机技术性能表和起重特性曲线图的规定作业,不得超载或强行作业。
2.4 司机在接通地面电源,登上塔机进入司机室内应全面检查按钮操作手柄等是否处于非工作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总按钮。
2.5 起升机构、回转机构、变幅机构的操作动作要柔和,由低速到高速逐步转换,不得将操作手柄从静止或低速猛地向中速或高速推进。
2.6 各机构需要反向运行时,必须待电机正转停止后,再启动反转,反之也一样。2.7 司机操作起升机构时,对于不同档位速度,有最大起重量的限制,具体参照下表
2.8 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
上的物品。
2.9 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10 操作时避免起重吊钩着地,以免引起卷筒钢丝绳乱绳。如果吊钩必须着地,则吊钩着地后再次起升时,必须注意监视卷筒钢丝绳排列情况,必要时须重新将钢丝绳排列整齐。
2.11 严禁司机酒后、带病或疲劳上机操作。
2.12 若发现塔机有异常现象,应停机切断电源,待查清并排除故障后再使用。2.13 起重机的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起重臂与水平面的夹角小于60°时,最高处风力应小于20m/s,当起重臂与水平面夹角大于60°时,最高处工作风力应小于14m/s。遇大雷雨,暴雨,浓雾或塔机最高处风速超过 20m/s 时一律停止起重作业。
2.14 塔机在每班作业完毕后,吊钩必须升高至超过周围最高障碍物的高度,起重臂转至20°左右位置,打开风标制动,使回转制动器处于松开状态,切断总电源后司机方可离去。3 检查保养
3.1 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3.2 塔机所使用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随时保养,严禁随意搬动和拆卸,严禁超负荷使用。
3.3 每班工作前,司机必须对塔身、起重臂、A 字架、回转支承、变幅拉杆、刹车制动器等主要关键部位的销轴、塔身连接销轴、变幅钢丝绳及其A字架的固定端、起升钢丝绳等进行日常检查、确定无松动或脱离现象才允许开车作业。3.4 司机在正式作业之前,必须逐项检查各安全装置的可靠性,绝不允许在安全装置失灵的情况下勉强作业。
3.6 司机对减速器、滑轮、轴承座等处要按规日常保养加油,如发现有漏油现象,要及时处理。
3.7 每个工作日都要尽可能对钢丝绳的任何可见部位进行观察,以便发现损坏与变形情况。对钢丝绳应进行适时地清洗并涂以润滑油或润滑脂。特别应留心钢丝绳在机械上的固定部位,发现有任何明显变化时,应予报告并由主管人员。3.8 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包括各结构件,如起重臂四根主弦杆、塔身标准节是否
有裂纹等。
3.9 检查电气控制系统应符合要求,停机修理或维护保养时必须切断总电源,不许带电作业。4 顶升
4.1 引进标准节时起重臂角度不能超过最大角度 87°。
4.2 要设专人站在下平台观察顶升挂板是否挂在踏步槽内及插入、拔出安全销,确认无误后,才能开动液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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