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支小学校务会制度

2024-10-23

鲁支小学校务会制度(共4篇)

1.鲁支小学校务会制度 篇一

四川省武胜县城南初级中学校校务会制度

1、校长负责召开校务工作会议。

校务工作会议由行政、工会、后勤人员参加,必要时团委书记、教研组长、会计也根据通知列席会议。

2、校务会议每半月召开一次。

3、学校的重大事情,必须经过校务会议通过,并作出决定。

4、校务会议制定通过学校的各种制度并监督各部门认真执行。

5、各部门负责向校务会议报告具体工作情况以及各种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定期审查各教研组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

7、审查教导处和后勤处的工作总结和各教研组的工作总结。

8、及时总结,通报学校各种情况,掌握教育教学动态,提出改进意见,校务会议及时记录入档。

2.付庄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篇二

校务公开是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大举措,其根本目的是对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群策群力办好教育。为使我校校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效地推行,保证校务公开的质量,切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校务公开的原则:

依法治校,民主公开;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周密健全,积极稳妥。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不干预学校领导行使正当的管理职权。主要内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1、学校的办学方向与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近、远期发展规划。

2、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办学思想、重大改革方案,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

3、涉及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关改革意见,重要规章制度,奖罚条例。

4、干部、党员述职报告和教代会、党员大会的民主评议结果、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5、上级单位及学校的表彰奖励、批评、通报。

6、福利待遇。

7、学校基本建设,校园环境改造,重大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8、教职工工资晋升,职称评定,评优选好,各类人员岗位职责,(期)教育教学考核结果。

9、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建设。

10、教职工聘任(用)实施方案,聘任结果及津贴发放办法。

1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体”、“班队干部的评选推荐”。

12、学生的学杂费及其他收费项目标准的执行,为特困学生捐款,使用分配情况,书杂费减免情况,为社会募捐以及上缴情况。

13、教职工和社会群众、学生家长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以及其它需要公开的问题。

三、校务公开形式:

(一)各类会议

1、由学校工会负责,依照教代会有关规定每年召开1——2次。由学校行政校长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大决策、办学思路、改革方案等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由教工代表分别向全体教工传达教代会精神。

2、办公室负责人会。通报学校贯彻上级精神,学校实施教代会决议情况。

3、校务会或行政扩大会。有党政、工及教研组长参加的会议,传达上级指示,通报工作进程、主要工作活动,布置安排近期工作,学校管理情况。

4、教职工大会。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公布有关学校改革成效,财务收支,内部情况,征求解答教工疑惑以及校务公开的情况。

5、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大会。宣讲国家政策法规,收费项目、标准,学校发展方向和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取得的成绩及面临的困难,学生校内外教育配合协助的要求。

6、党员大会。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通报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党员干部民主评议结果,公布党内事务。

(二)公告栏

在学校橱窗里设置校务公开栏。主要公开学校工作目标、任务和学校重大事项,最新工作动态,收费项目标准,学校财务收支情况,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建设以及面向全体、适应大众的有关事项。

(三)教职工、学生家长来信来访

1、设置校务公开信箱或意见箱,收集教职工及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校园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等建议和意见,放在固定位置,由专人定时开启、收集、汇总。

2、建立学校接待日制度。每周三下午为校长接待日,随时接待教工、群众的个人来访,倾听他们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及时进行思想情感交流与沟通,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做到对教职工、家长群众反映的事“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

3、开通校务公开热线电话。认真听取教工、群众的反映,作好记载,及时处理。

四、校务公开的时间根据公开的内容确定。

属于常规性工作的定期公开,属于阶段性工作的按分阶段公开,属于短期工作的要随时公开。学校在每学期或每学年末,要将校务公开的情况向教代会报告,接受教代会和教职工的监督。

五、校务公开的范围根据公开事项的性质确定。

3.小学校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篇三

第一条 党务公开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党组织和个人。

第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校党支部按照管理权限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或给予组织处理:

(一)对上级党组织有关党务校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织落实的;

(二)未按全镇党务校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未制定本单位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

(三)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公开,对公开后群众要求解释或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解释或说明的;

(四)公开工作未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认真研究、检查和落实,领导不力的;

(五)应实行公开而拒不公开的,或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搞形式主义的;

(六)其他违反规定不够纪律处分的。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行政降级、撤职处分。对相关责任者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一)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假公开的;

(二)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不按规定履行党员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程序,损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三)不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督促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或对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应当解决的问题不认真解决的;

(四)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

(五)对管辖范围内严重违反党务校务公开规定的行为,应当纠正而不纠正,应当追究而不追究的;

(六)其他违反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

第四条 因违反党务校务公开规定引发重大案(事)件的,对有关责任者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杨树岗小学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篇四

为了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促进学校的各项工作,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制度。

一、参加校务委员会的人员:校领导、各处(室)主任、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特殊情况需他人列席的,另行通知。

二、一般情况下每学期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召开。

三、主持:校长,当校长不在时可委托副校长主持。

四、召集和记录:执行副主任

五、主要任务:就学校发展建设、重大改革进行论证、商议、决策。

六、研究的主要事项有:

1、研究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

2、通报学校近期的重大活动和商议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

3、商议重大的教育教学改革。

4、其它需要由校务委员会商议解决的重大问题。

七、要求:

1、有关人员要按时参加会议,不能到会的要事先请假。

2、做好会前的相关准备,如主要议题、文字材料。

3、会后要做好资料整理和总结。

杨树岗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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