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观后感标题(共14篇)
1.电影观后感标题 篇一
影评写作可以有长有短,可着眼于一部影片的一个镜头,也可以着眼于一种电影现象。对于我们师范生来说,要对一部影片作出全面的评价比较困难,练习写影评,可从评论一个人物形象、一个情节、一个场面入手,可对演员演技。拍摄技巧、导演意图、影片风格、色彩、语言、音乐等进行单一的评析。随着写影评水平的提高,就可对某一人物形象,如影片中的学生、教师、军人等银幕形象发表看法,也可以从纵向谈某一阶段电影的回顾或某一体裁电影的回顾,分析其得失;或从横向谈某一风格的电影,如西部电影、贺岁片、娱乐片等,或横纵向结合,谈一个导演的风格,如谢晋模式、张艺谋现象等到。初涉影评写作不宜贪大求全,而应从一点一滴写起,思考挖掘,连缀成篇。
开始练习写作影评时还应该注意:语言要朴实,要个性化。写影评一定要讲真话,讲自己的话,不要抄袭别人的评论。唯独自己的感受和朴实的语言,才会使自己的评论富有个性和新意,也才会给读者带来清新的感受。
叙议要结合,突出评论。电影最直观可感的,影评离不开叙事。但切忌过多地叙述故事,要突出分析写评价。当然,所评所析不得脱离影片孤立地进行。
设计好影评的标题至关重要。一般来说,它由正副标题构成。正题——揭示文章的中心,必须简明扼要,而又耐人寻味,能够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同时也能给读者带来审美愉悦,它是贯穿全文的主线;副题——点明评论对象,交待片名或评论角度,它是正题必要的补充。二者相得益彰,能使文章增色不少。如:《历史和时代的搏击者——评银幕上的共产党员形象》,《悲剧在红色中渗透——评电影<红高梁>》。
我们在写影评的过程中,要不断总结学习他人的写作经验,丰富自己的写作实践,在日积月累的基础上,通过影评的写作,不断促进我们知识结何的完善,提高我们的颀赏水平和审美能力。
狮醒华夏,九州共庆无人差,已成画。英雄不朽羽不化,观来吧,变种主人花。
——题记
十年磨砺,终成一剑出
不敢想象,也无法想象,只从影片中窥知的皮毛已使我震撼。那是怎样的残酷,是真刀真枪的拼杀。
可是,可是,怎么见到的都是中国人!
共同的语言,却无法沟通心灵的不同,共同的肤色,亦无法改变决战的命运。
就这样,在硝烟弥漫中,不只有多少人倒下。倒下的是英雄,可英雄就注定倒下吗?到底是什么要有如许英雄用鲜血去捍卫。我真的不懂。
读过历史的人都知道“国”“共”分别代表了什么,世界级的不同。但在寻找中国发展时,却有共同的梦想:中国强大!这就如同是一道数学题的两种不同的解法,被两个忘却不同的人分别接受。可为何要戎马想见?只是其中一人懂得接受由另一种解法,另一人却只相信自己为唯一,为证明真理的存在,只得大打出手。这也只是原因之一。
其他的原因,历史书中写了不知多少。想必中国人无人不知。我想说的,共产党之所以伟大,不是因为它的思想本就如真理般伟大,而是它懂得在犯错后改正,懂得去接受现实,在磨砺中形成一把利剑!
开国大典,举国欢声庆
那是怎样的声音,久久不绝于耳。如天籁般飘渺,却又有人籁的坚强。如要说是声音美妙绝伦,不如讲这语言本身就有魔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今天,成立了!”
一切,都静止了,过去的一切伤痛,今天终于痊愈了。就这样简单的一句话,似云端仙丹,唤醒了中国人那麻木表情下压抑的笑容。那笑容中露出的是汗水、泪水、血水!
尽情的欢笑吧,我们的欢笑来之不易啊!
之后,我们要永远记得,这笑容背后留下的是:共产党人、解放军人、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先进地主、以及国民政府人。这一切分明写着的就是:中华人民!
写着的就是我们自己!真的吗,难以置信。
我的心不禁的颤抖了,给我们带来欢笑的就是我们自己。所有的一切都得有自己来承担,我有些沉重,更或是羞愧。我无法在笑的出来了。因为,这一切我没有种下任何的种子。先人们的成果只应由先人们本身享用,我们可以做的,是学习他们的成果与精神,更努力的为了自己能尽情的欢笑而努力。
哦,我终于明白了,影片不是让我们去感慨那场面的壮观与分享先人们的欢笑,而是让我们谨记历史,同时去挥写更美好的历史!
2.电影观后感标题 篇二
电影《芝加哥》, 影片主要以两位“杀夫女豪杰”通过杀人一举成名、踏上明星路的遭遇, 以及律师比利和媒体的炒作, 揭示了陪审团制度的弊端以及舆论监督法制的漏洞和不择手段求成名的世态。
现实中法律的规制作用与理想中公平正义的实现是一个由来已久的矛盾。律师比利的一句话成为了其中法律问题的焦点:“法庭就像是马戏团, 场面不过闹哄哄而已, 这些审判, 全世界……都是演戏罢了。不过孩子, 和你搭配演出的可是演技派巨星”。在美国对抗式诉讼模式中, 检察官的责任是证明公诉事实, 于是, 法官的消极被动, 陪审团的观看评判, 使得律师成为了“法律秩序得以建立和维持的小规模交互作用的场景”中的主打角色。在本片中, 整个庭审就像一场演出一样, 毫无疑问, 律师是主角, 检察官、法官是配角, 陪审团是观众。而整个故事是悲剧还是喜剧, 舆论的导向已经为它设计完成了海报和背景, 底色为黑色还是红色, 似乎就已经注定了结局。
可是这就是我们所追求的公平正义吗?
我们不禁要质疑, 司法公开、媒体关注是否应该, 其更多的是起到了监督作用还是对陪审员的评判有着较强的负面影响?主观判断会轻易受到所谓的被告形象以及社会舆论负面影响的陪审制度模式真的能够更有效地促进案件真相的发现, 达到惩罚预防犯罪的目的吗?律师为了取得胜诉重新包装被告、编造案情是否符合法律, 把庭审当成一场“闹剧”是否有违律师的职业道德?
答案如果为是, 那所谓庭审就真的变成一场闹剧了。现实告诉我们, 这不是一场走秀。
二、以美国刑事庭审制度为例探讨“走秀”可能性
我们将背景设定为美国刑事庭审制度, 对其进行探讨。
首先, 司法公开、媒体的报道对陪审员造成的负面影响非常有限, 其更多的是起到监督作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中规定, 公开审判是原则性规定, 无论是何种形式的诉讼。这就意味着, 媒体可以对案情进行报道, 将案件置于公众监督下。法官、陪审员的动作均受到社会基本价值观念的监督, 从而达到公正审判的目的。
同时, 弊端也不可避免地有所显现:记者个人法律素养有限和媒体追逐利益, 造成了一些对司法的不公报道。然而, 随着法制的发展与健全, 现如今许多国家已经对司法公开订立了相关法律法规, 必要时候会对司法公开做出相应限制, 例如美国刑事庭审中, 对于需要特殊考量的重大案件, 为了避免陪审员受到媒体的影响, 在必要时会实行隔离性集中居住。
其次, 从陪审团制度模式的角度来讲, 在现存各种制度中, 它确实是认定案情事实的一种较为客观公正的程序。
1、陪审团审判作为一项受到宪法保障的重要的公民权利, 不
仅仅是司法技术, 而是具有广泛社会基础的司法民主化和公民权利保障的一个标志。在刑事审判中, “陪审员们有可能犯错, 但总需要有人来解决无法解决的问题, 其中的关键是选择最能赢得信心和尊敬的方案。”虽然, 他们不是圣贤, 但是多样性允许他们抵消彼此的缺点, 相对于法官一个人的独断裁判, 陪审团制度有利于达到一定程度上的客观公正。
2、在现实刑事审判制度中, 普通公民组成的陪审团, 有着严格的遴选制度, 来保证陪审质量。
陪审员一般都非专业司法人员, 来自社会各界。美国加州最高法院米勒奇法官曾对陪审员说过“我知道大家没有受过法律知识的专门训练, 你们需要做的, 就是依据自己的人生经验、朴素的是非标准和控辩双方提供的证据, 做出是否有罪的判决”。
3、最能体现现实刑事审判中陪审团的客观公正的是, 一系列
程序的设立来保障其受到误导及感情用事:遴选程序、旁观地位、在评议案件前不得与任何人讨论案情、重大案情集中隔离等等。这些程序均能为其做出客观公正的事实认定提供有效保障。
因而, 电影《芝加哥》中, 会轻易被律师误导的色欲熏心的愚蠢的陪审团形象只能是剧情的一种塑造, 而不可能是现实生活中所发生的现象。虽然陪审团也会犯错, 但是作为人民意志的代表, 相对于法官独立审判, 其合法性和正当性是能够在大部分时候实现的。
再次, 律师可以一切合法的诉讼手段来为当事人进行无罪辩护, 无论他是否明知被告有罪, 这都不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法律, 但是不能造伪证。
美国刑事法专家科恩说“辩护律师就像一位专打空出的拳击家, 他只要看到一个弱点、一个枝节问题、一个致命空隙, 就紧紧抓住不放, 大做文章, 把它发挥得淋漓尽致。例如, 辩护方可以采用混淆事实的策略, 故意对某些事实作多重解释, 使缺乏司法经验的陪审团弄不清楚真相, 从而达到判决无罪的目的。”
电影中律师比利运用高明的诉讼手段将陪审团的视线由写满事实的日记转移到了证人方面, 然而他包装被告, 运用媒体舆论, 为其塑造了一个全新的形象, 并且捏造了案情、虚构事实, 这从根本上是有违律师职业道德的, 也是不合法的。现实审判中, 一般不会有如此神通广大的律师, 也不会有如此有“胆量”的律师, 运用违法手段冒着“被套进去”的危险为了赢得名声去铤而走险。我们只能说, 律师能够如此彻底的否定事实最后赢得诉讼的片段只是在电影中发生而已。
不过, 现实中, 确实有许多有违律师职业道德的现象发生, 造伪证、捏造事实的现象的屡见不鲜, 背后是则显现了其对利益的追逐和法制的漏洞。当然, 这也是电影源于生活的体现。不过, 我们应该明了的是, 现实不会如电影表现般如此夸张, 同时, 法制的不断完善和律师职业素养的不断提高、物质水平的较好改善已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这种现象的发生。
三、结语
无论怎样, 《芝加哥》这部电影其中所反映的法律问题, 都有值得我们探讨的焦点。艺术来源于现实却高于现实:对律师职业道德的讽刺和拷问值得我们思考, 对媒体过分关注有违司法公正呼吁我们加强司法独立, 对陪审团是否公正客观的质疑指引我们进一步关注陪审团审判制度的漏洞。然而《芝加哥》, 无论它在奥斯卡颁奖典礼上捧走了多少个小金人, 它都是一部供娱乐和思考的电影。我们在面对其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时, 均应凭着从实际出发的审慎态度去思考, 而非主观的妄断。当审判结果公布, 所有的媒体又向下一个话题转移时, 聒噪的庭审大厅里, 只剩下了罗茜的喃喃自语, 空旷寂寥, 象征了浮躁的名利时代人们空洞无聊的内心。而律师比利则故作潇洒优雅地转身离开, 在屏幕上留下的也只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的背影。
电影中的庭审已然落幕, 然而现实生活中的审判仍在不断上演。无论我们是一名法官, 还是一位陪审员, 亦或是一名普通的公众, 都应谨记, 庭审不是电影, 不是闹剧, 更不是一场走秀。只有严肃、审慎地对待, 我们才能获得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
参考文献
[1]王建华.辩护律师:人权捍卫者还是凶手庇护人?——从影片《魔鬼代言人》及李庄案论当今律师职业道德[J].经济与法, 2010 (11) .
[2]陈桂莲.论英美律师制度及对我国的借鉴作用——以刑事辩护制度为视角[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9 (07) .
[3]张圆圆.论司法独立与媒体监督[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1 (01) .
3.电影观后感标题 篇三
爱国电影观后感作文:电影《雷锋》观后感
班会课上,学校播放了电影《雷锋》,我再一次被雷锋叔叔热情地帮助人民群众,不留姓名的精神所感动。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影片中的两个情节:一次放假时,雷锋到建筑工地上义务帮工,他向看车的老大爷借了辆车,便忙碌地干了起来。如果用他的话说,这叫为社会发展添一份力。他还和一位义务工人比赛,装材料后,一声令下,两人飞奔向卸货点,最后,雷锋超过了他,第一个卸了货。一位老师还在广播里宣传,使全工地上的人都干劲十足。不到一天,工人们就完成了全部任务。在雷锋回来的路上下起了大雨,一位老奶奶带着孙女去女儿家。雷锋问她们去哪儿,她们说去左家庄。虽然那离得很远,可雷锋还是说:“我也去左家庄,我们顺路。”他帮老奶奶背着孙女,冒着大雨很快到了那里。雷锋擦完汗,连口水也没有喝,就悄悄地回到了部队。
看到这里,我想起了读过一篇文章,题目叫《“白胡子”雷锋》,文章写的是小作者赵云帆家楼下的刘爷爷,每天都坚持打扫楼梯的故事。其实,我们身边就有许多的小雷锋:我们班的邹威同学,每天放学回家后,他都会到纪成家帮助他补习功课,天天如此。因此,纪成的成绩有了很大的进步。班上的陈强的右手骨折,金玉同学主动为他整理学习用品,李海亮同学天天为他到食堂打饭。学校的志愿者为学校及社区打扫卫生,义务宣传„„
4.关于电影1921电影观后感 篇四
看完电影后,仿佛经历了革命的先驱者们如何在那个风雨飘摇的年代里去探索救国救民的道路。梁启超先生曾经说,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强则国强。19,正是一群热血青年为理想、为中国而走到一起,用自己的青春和生命谱写了中国历史的新 篇章。
整部电影中令我感受最深的一个片段是是李达对他的夫人讲:“那时候我组织救国团抵制日货,成堆成堆烧掉日本人制造的东西。但划着火柴的时候,我突然发现火柴也是日本人制造的”。他眼里闪烁着泪光苦涩地说道:“偌大的一个国家,我们连自己的火种都没有”。这句话中透露出的是那时的中国被列强欺压的无力和屈辱。那时的中国,虽然没有自己的火种,但有无数怀揣救国理想的仁人志士,用自己的生命化作火种,照亮了中国前进的道路。时至今日,那团火依旧熊熊燃烧,成为我们不断向前的动力。
百年前,一群青年,满怀理想和壮志,在国家和民族的危难关头挺身而出,矢志改变中国的面貌。在今天,我们依然不忘初心使命,不放松片刻,继承革命先烈那顽强拼搏、自立自强、无私奉献的大无畏精神,在“交通强国铁路先行”历史使命中奋勇担当,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5.电影观后感标题 篇五
误区一:公文有版头可省略发文机关
正确观点:下行文和泛行文一般不可以省略发文机关。下行文和泛行文标题有发文机关,不仅符合公文处理法规的规定,而且比较庄重,更主要的是有利于公文的管理和利用。以《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为例,若不标发文机关,就变成了《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引用时就会造成标题无发文机关的情况;而如果加上发文机关,就要把“国务院”几个字放在标题之外,很显然这不符合规范化要求。
上行文中的请示和平行文中的致函(相对于复函而言),标题可省略发文机关。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该标题除对方批复或函复外,不大可能再有其他公文引用;二是可为对方批复或函复时提供方便。以《国务院关于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3]117号)为例,主送“湖南省人民政府”,正文开头语是:“你省《关于……的请示》(湘政[2001]3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如果将“湖南省人民政府”加在请示标题中,正文开头就要与主送机关重复。
误区二:转发性通知可省略文种
正确观点:转发性通知不可以省略文种,《×××关于转发……的通知的通知》不可以简作《×××关于转发……的通知》。这是因为公文标题绝对不能没有文种,亦即文种任何时候都不宜省略。《×××关于转发……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的通知”是事由,最后的“通知”是文种。《X X X关于转发……的通知》,如果将“转发……的通知”视为事由的话,则标题无文种;如果将“通知”视为文种,“转发”后多没有相搭配的宾语,因而存在语病。公文学界主张如此拟制标题的人也不认可标题无文种,而往往将被转文的“通知”视为本标题的文种,但却忽略了事由词语怎样合理搭配。至于《X X X关于转发……的通报》,则更是错误的。
笔者一贯主张,拟制转发性通知标题时,应运用语法修辞技巧避免“通知”文种的重复,而不应以牺牲公文规范化为代价。笔者历来提倡,用“自拟摘要法”和“适当修辞法”来解决这一难题。前者是不拘囿原标题结构而通过高度概括表达原意的方法,后者是发挥结构助词“的”的作用而达到减少“关于”和“的通知”的目的且可体现出转发环节的方法(可参见《系列谈之四》病例剖解)。
误区三:介词“关于”可有可无
正确观点:不可一概而论,狭义法定公文标题一般不可以没有介词“关于”。因为没有介词“关于”,发文机关和事由直接发生联系,不仅会改变标题的结构,而且往往产生歧义。这在事由中的动词所表示的动作主体即施事者不是发文机关时,表现得尤为突出。
从广义公文来说,标题事由前(发文机关后)可以不用介词“关于”的情形主要有三种:一是法律法规规章标题,如前文所述;二是省略事由的特殊公文标题,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等;三是批准、转发、印发性通知标题(省略“关于”主要是为避免“关于”重复)。第三种情况的标题,实际上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偏正结构,但实践中从上到下的机关公文多将“关于”省略。这是因为发文机关是批转(或转发、印发)这一动作的施事者,它和事由直接发生联系,也不会产生歧义,基本不影响表达。
误区四:助词“的”可有可无
正确观点:必要的结构助词“的”不可缺少,语气助词“的”不用为好。
(一)狭义法定公文标题文种前一般不可以不用结构助词“的”。这是因为文种前面充当定语的事由大多由词组构成,而根据汉语特点充当定语的词组后面一般应加结构助词“的”,否则不通顺。当文种前面相邻的词是动词时,“的”更不可少,如《×××关于……工作安排通知》,“通知”前须加“的”。个别情形下的特殊公文标题省略事由,自然不用“的”。
(二)事由中充当定语的动词后不可以不用结构助词“的”。如《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动词“聚集”后应加“的”,不然和后面词语组成述宾结构词组则产生歧义。
(三)事由中间短语后最好不用语气助词“的”。事由中间短语后使用语气助词“的”的情形,多表现在司法公文标题中。由于公文标题一般不加标点符号,语气助词“的”和结构助词“的”的混用往往造成层次上的不清晰和表意上的不明确。修改此类型标题,须运用语法修辞技巧,主要是发挥介词“对”的作用而改变原标题结构(参见《系列谈之四》病例剖解)。
误区五:介词“对”可以替代“关于”
正确观点:介词“对”不可以替代“关于”。
(一)用“对”替代“关于”有时会产生歧义性语病。如《××市人民政府对×××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放松教育和管理,造成严重后果予以撤销的决定》,存在“市政府对……放松教育和管理造成严重后果”之歧义。
(二)即使没有歧义性语病也不提倡用“对”替代“关于”。这是因为“对”虽然也是介词,但在发文机关后仅起引进对象的作用,不能像“关于”那样起到关涉作用和提示标题的作用。如《×××对<……的请示>的批复》,在表达上似没有什么毛病,但还是宜将“对”改成“关于”,“关于”后面则应准确概括事由,而不必用“对……的请示”的结构形式。《对劳动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几个问题的函>的答复》(法(经)函[1989]53号),则宜修改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答复劳动部所询问的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几个问题的函》,或按惯例修改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几个问题的复函》。
误区六:介词“关于”不可以有两个
正确观点:只要需要,且词语结构合理,就可以有两个介词“关于”。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做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施行前有关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05]62号),后一个“关于”是引用文中领起事由的介词,不能去掉;前面的“关于”,联结发文机关和事由“做好……工作”而使它们分别充当文种“通知”的定语,也不可缺少,否则会造成发文机关自己“做好……工作”之歧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07]22号),拟制得相当规范,两个“关于”无论去掉哪一个都会造成错误语意。
当然,公文标题应尽量避免“关于”连用导致的拗口之弊。主要考虑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如前所述,转文性通知标题在两个“关于”近距离而拗口时,“批转”、“转发”、“印发”前面的“关于”可省略。二是转文性通知标题在被转文不是法规规章时,书名号可去掉,后一个“关于”可省略。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2004]96号),可修改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三是条件允许时,可将第二个“关于”改成“有关”(后面涉及,此处举例略)。
误区七:“关于”和“对”“在”等介词不可以同时使用
正确观点:可以同时使用,但必须词语搭配得当。事由需要有“对”表示引进对象而组成“对……”这样的介词结构时,“关于”后的“对”不可少。总的来说,公文标题应避免“关于”和“对”的不当使用,但需要连用时又不宜省略其一。有的标题用“关于对……”的结构形式能准确表达,否则很可能造成错误语意。如《关于对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中纪办[1994]178号),“关于”后面的“对”引进的对象是“反腐败工作”,介词结构“对反腐败工作”充当事由动词“进行”的状语,可见它和“关于”组成的介词结构不处于同一层次。“关于”和“对”各有其用,也就不存在连用不当问题。此标题尚缺少发文机关,若改成完整标题则是《中纪委办公厅关于对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如果去掉“关于”而只用介词“对”,标题成为《中纪委办公厅对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则产生了中纪委办公厅自己进行专项检查之歧义。“关于”和“在”同时使用的例子,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办发[2002]13号),“在……”表示实行制度的范围,充当述语“实行”的状语成分,和“关于……制度”不在同一层次,两个介词也是各有其用。三个介词都使用的例子,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法释[1998]18号)。此标题语序不当,宜修改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的怀孕妇女审判时可否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其中三个介词均各有其用,处于三个不同层次,第一层次组成的介词结构是“关于……问题”,第二层次组成的介词结构是“对……怀孕妇女”,第三层次组成的介词结构是“在羁押期间”。如此多的介词连用,词语关系明确,并无不当。倘若去掉“对”,反倒不妥,因为“……怀孕妇女”是被审判的对象,不应成为审判行为的主体。
顺便指出,“关于”和“对”连用可以,但和“对于”连用则不可取。介词“对”和“对于”都表示引进对象或事物的关系者,用法差不多。区别在于“对”所保留的动词性较强,后面所提示的表示对象的词语较具体。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对于未逮捕的罪犯可根据判决书等文书收监执行的批复》,将“关于对于……”改成“关于对……”不仅语意确切,而且避免了文字的重复和拗口,读起来则顺畅得多。
误区八:“关于”和“有关”不可以同时使用
正确观点:公文标题可以“关于”和“有关”同时使用。
(一)“关于……有关问题”和“关于……有关……问题”,是公文标题事由常用的结构形式。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中涉及录音录像制品有关问题的批复》(法释[2005]12号),“涉及录音录像制品”是个述宾词组,其前面表示范围的方位词组“办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中”系“涉及”的状语。据此,“办理……制品”和“有关”都是“问题”的定语,而介词结构“关于……问题”则是文种“批复”的定语,完全符合公文标题规范的结构形式。“关于”和“有关”也可谓各有其用。前面举过的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2007]22号文件标题,虽然用了两个“关于”和一个“有关”,却没有丝毫不当。
(二)改用“关于……有关……”的句式,可有效解决《关于……<关于……的通知>的通知》标题拗口之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法发[2004]11号),则可修改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有关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问题的文件的通知》。
误区九:事由不可以没有动词
正确观点:也不尽然,由名词充当(或组合)或者由名词性固定词组构成的事由,标题没有动词。
(一)有的法律解释和司法解释事由无动词。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
(二)有的法规规章事由无动词。如《教师资格条例》、《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其中“暂行”一词虽系动词,但它不属于“事由”部分,而是表示文种不可或缺的词语。根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定,“暂行条例”可视作文种。
(三)个别狭义法定公文标题中的“静态型”事由无动词。即使偏正词组中有动词,其词性也已弱化,而词组所体现的词性是名词性的。如《国务院关于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8]44号)、《国务院关于辽河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国函[2008]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18号)等。
误区十:事由不可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动词
正确观点:公文标题事由可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动词。
有人曾撰文指出:“一份公文只能有一个事由,也就只能有一个动词,一旦发现有两个动词就可以很肯定地判断它是错误的。”此论是错谬的。公文标题事由不可能千篇一律,结构也不可能完全一致。在公文写作实践中,事由有两个甚至多个动词的公文标题是经常出现的。此类标题,体现的是一个事由,并非多事由。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有序用电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3号),事由中有两个充当述语的动词,即“加强”和“实施”。从前后两个述宾词组来看,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因而不能认为标题有两个事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案件如何认定“违法所得数额”的批复》(法复[1995]3号),事由中也有两个充当述语的动词,分别是“审理”和“认定”。前一个述宾词组“审理……案件”表示案件范围,等于“在审理……案件中”,相当于“认定”的状语,事由仍然是一个而不是两个。至于非主干(第二层次)的几个动词如“生产”、“销售”和“违法”等更和事由数量无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持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支付命令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可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法释[2001]13号),主要动词有四个,即“持”、“申请”、“认可”和“受理”。前三个动词,前面的主语是“当事人”;最后一个动词,前面的主语是“人民法院”。“当事人持……申请认可”,实际上是连动结构的主谓词组,是“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前提和条件,也不存在两个事由问题。如果将原标题变成单一主语的结构形式,则更能说明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持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支付命令申请认可应否受理的批复》,事由是“人民法院……应否受理”,“对当事人……申请认可”充当“受理”的状语,整个事由所表述的正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申请认可一事应不应当受理”。
误区十一:事由用词和文种重复是公文标题中规范的结构形式
正确观点:标题事由用词和文种重复不仅不是规范的结构形式,而且是公文写作之大忌。
针对实践中和理论研究中的主要错误认识,须明确以下三点:
(一)虽然有些动词名词化后成为文种,进而改变了词性,但其依然保留了原动作、行为的基本涵义,事由用词和文种重复并无必要。以“关于请求……的请示”为例,“请示”即“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事由中无须再用请求类动词。
(二)当现有动词不是发文机关实施的行为时,也不必用与文种文字、词义重复的动词,而可以通过语法修辞手段消除歧义,达到词法和句法“戒重出”并确切表达之目的。
6.电影观后感标题 篇六
爱国电影观后感作文:电影《焦裕禄》观后感
轰动全国的优秀影片《焦裕禄》,成功地塑造了一个正直无私的党的好干部的光辉形象。
焦裕禄同志被派到兰考县工作以后,就全力以赴地为改善兰考人民的生活而忘我奋斗着。为了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他刚一上任,就把车站上积压的救灾物资分给贫困的人民。他不顾患重病的身子和风雨的阻挡,坚持下乡考察洪水灾情,号召群众与老天搏斗,抢救被水冲倒的庄稼。在别人送给他应得的大米和鸡蛋时,他又不顾全家人的反对,坚持把东西送给群众„„
为了兰考县的穷苦人民能过上好日子,焦裕禄心甘情愿地牺牲自己和幸福的家庭,这是多么感人的事情呀:它使我透过银幕,透过几十年前的光阴,透过躺在病床上的焦裕禄那平静的外表,看到了一颗火热而赤诚的心--颗鞠躬尽瘁为人民的心。
影片《焦裕禄》最让我感动的还是那一次:家中仅剩一点钱了,妻子原答应给孩子做一顿红烧肉吃,可刚一出门,却碰上了焦裕禄,他说把钱已送给别人,不要买肉了。晚饭桌子上,小儿子哭闹着把玉米窝头扔到地上,叫着要吃肉。他一气之下打了孩子,让他把窝头拾起来,并耐心告诉他有窝头吃就很不错啦,多少人连这还吃不上呢!孩子含泪抽泣着答应再也不扔窝头了。看着孩子那瘦弱单薄的身子,他的心里也一阵酸楚。这件事在现在看来多么不可思议呀!天下竟有因孩子要吃肉这么小的事打孩子的父亲:这怎能不叫坐在电影院里嗑着瓜子的我感动呢?看到这里,我又如何能嗑得下去呢?
在焦裕禄患病晚期不得不住院时,小儿子来到他的床前,抽噎着说:“爸,爸--我再也不要吃红烧肉了,我只要爸爸,呜„„”焦裕禄慈爱地抚摩着他的头:
“唉,傻孩子„„”他用这几个简单的字道出了内心的无奈和对孩子的怜爱,这是一个无法让该子过上舒服日子的父亲的心声。
7.电影观后感标题 篇七
今天看完后。我真的长出了一口气,特别想第一时间告诉所有人,真的还蛮好看的。虽然青春片经历了重重轰炸,很难再想出还能玩出什么新花样,但是这部片子,想所有那些真正能打动我们的电影一样,将心比心。是那么的真实。我们的中学,为了高考,无数次的梦魇甚至都重回高中的课桌,脑子里盘算的都是如果考不上大学,我该咋办?
因为更多的朋友还没有看,所以不讲电影的太多剧情,只说我被其中感动的种种关系。里面有同学之间的友谊,有老师和同学的平衡,有孩子和家长的亲情,还有姐弟的亲情,还有父母之间的感情。在这些关系里我也看到了自己,在现实生活中不同的角色。
这些关系,最终都直指人心,人性。
于是电影里的人在关系里,变成了你,变成了我,变成了我高三一起背后骂班主任的同桌林磊,变成了上地理课写历史作业,变成了周杰伦把他的新专辑,通过耳机穿过袖子送到我的耳边,变成了西安音乐广播931的方言每晚9点到10点的《年轻无极限》。
那会儿老师家长总说,现在你恨我,讨厌我,以后你就会感谢我了。至少现在回过头看,电影里那句“你们学的好不好,我又不多拿学校100元工资”真的很对。学生时代,觉得什么都要个性,什么都要成就自我,还总有老师家长盯着你,随时帮你补窟窿。以前你想自由,现在发现真的自由了。你连自己想做什么都不知道。
看完电影,好多尘封的感觉又熟悉起来,就好像之前一直很反感青春电影的主旋律在聊早恋,那会儿上学,更多的应该是分不清喜欢和爱吧,同学之间那种朦胧的好感,总是容易被捅破窗户纸误以为是爱之后,徒增少年维特之烦恼。所谓青春期的爱情,大抵都是如此吧。
当然电影还有很多不足,例如我觉得结尾有点凑合,慢镜头有点略多,演员没能更好的诠释导演和编剧的全部初衷。但这些不足,都不会影响你安安静静的坐在电影院,享受或者回忆自己那个时候发生过的类似的事情。
看到结尾上台的同哥,略带憔悴,但又挺起胸膛聆听大家意见。真的为他高兴,想想当初来北京的源动力就是希望能够和他这样的人一起工作,现在他从《职来职往》的职场导师,到青年畅销书作家,再到现在的电影制片人,一直在越来越好,我们也只能追随着他,成为那个更好的自己。
常说回忆从前,不如珍惜现在。,我来北京,进光线,结识了一群同样来自各个地方的大四毕业生,他们都是各自学校的优秀毕业生,同样一无所有,义无反顾来北京成为一名北漂。我们这一群人,一起合租距离公司步行不超过10分钟的老式住宅楼,一起去地沟油一条街吃5元一小碗的牛肉面,一起被主编骂,一起坐在冰冷的机房帮主力导演找历史素材,一起坐在后期熬夜通宵剪片子,然后去楼下航星园超市给拍字幕无法离开的小伙伴带一包小浣熊干脆面。这应该就是是革命友谊吧。
8.电影观后感标题 篇八
公文标题中, 介词“对”也有一个如何规范使用的问题。笔者在前文曾阐述过, 介词“对”不可随意替代“关于”, 用“对”替代“关于”有时会产生歧义性语病, 即使没有歧义性语病也不宜提倡。这是因为“对”虽然也是介词, 但在发文机关后仅起引进对象的作用, 不能像“关于”那样起到关涉作用和提示标题的作用, 而且用“对”替代“关于”还改变了标题的正常句法结构。在多数情况下, 公文标题不必“关于”和“对”两个介词连用;需要用“对”表示引进对象而组成“对……”这样的介词结构时, “关于”后的“对”则不可少。有的标题用“关于对……”的结构形式能准确表达, 否则很可能造成错误语意。“关于”和“对”各自组成的介词结构并不处于同一层次, 因此不存在语病。
《国务院公报》中, 公文标题在介词“对”的使用上也有着不同类型。笔者特分类筛选几例加以分析。
(一) 用“对”而不用“关于”类型
此类型标题, 在《国务院公报》中只占很小比例。因不符合公文标题正常的句法结构, 笔者将其确定为不规范类型。
【例1】国务院办公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解释的复函 (国办函[2004]23号)
此函答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扣缴义务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扣缴义务人的请示》 (国税发[2004]14号) 。标题可改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解释的复函》, 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解释的复函》, 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的复函》。改后的三个标题事由表现为三种不同结构。一可标示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的解释, 是以“解释”为中心语的“定中式”偏正结构;二可标示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解释, 是以“解释”为中心语的“状中式”偏正结构;三可标示为: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是以“解释”为述语的述宾结构。
【例2】国务院办公厅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解释权限的请示》的复函 (国办函[2004]46号)
此函答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解释权限的请示》 (税委会[2004]2号) 。标题除缺少“关于”外, 还赘加了书名号。这种“对《……的请示》的复函”式的标题, 过去曾一度盛行, 目前已很少使用。实际上, 这类标题根本不必这样拟制。此标题可改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解释权限的复函》。如此, 既简洁又确切。
【例3】国务院办公厅对《禁止传销条例》中传销查处认定部门解释的函 (国办函[2007]65号)
此文系国务院办公厅针对《禁止传销条例》施行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给公安部和工商总局的函。可改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的传销查处认定部门具体解释的函》;也可不用“对”, 改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释〈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的传销查处认定部门的函》。很明显, 前者是状中式偏正结构, 后者是述宾结构。
(二) 用“关于”而不用“对”类型
此类型标题, 在《国务院公报》中占绝大多数。笔者将其确定为规范类型。仅举两例说明。
【例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无锡民族工商业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 (国办函[2007]45号)
此函答复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无锡中国民族工商业博物馆的请示》 (苏政发[2006]9号) , 标题是规范的。 (比较来看, 请示文标题不够规范。顺便修改, 可改成《关于无锡中国民族工商业博物馆命名的请示》, 或《关于无锡在建的民族工商业博物馆冠名的请示》。)
【例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首都机场新建专机及公务机楼悬挂国徽的函 (国办函[2007]56号)
此函答复民航总局《关于首都机场新建专机及公务机楼悬挂国徽的请示》 (民航总局[2007]37号) 。其标题并未弄成《国务院办公厅对民航总局〈关于首都机场新建专机及公务机楼悬挂国徽的请示〉的复函》, 可以说拟制得简明、规范。
三、助词“的”的规范使用问题
公文标题中, 助词“的”也有一个如何规范使用的问题。笔者在前文曾阐述过, 公文标题中必要的结构助词“的”不可缺少, 语气助词“的”不用为好。狭义法定公文标题文种前一般不可以不用结构助词“的”。这是因为文种前面充当定语的事由大多由词组构成, 而根据汉语特点充当定语的词组后面一般应加结构助词“的”, 否则不通顺。当文种前面相邻的词是动词时, “的”更不可少。事由中充当定语的动词后不可以不用结构助词“的”, 应注意避免动词和名词中心语形成述宾关系。事由中间短语后最好不用语气助词“的”, 以避免和结构助词混淆, 造成层次不清、表意不明。
《国务院公报》中刊载的公文标题, 在助词“的”的使用上大多是比较规范的。但有一个问题值得探讨, 即转文性通知标题中被转文文种前面的“的”应否省略、怎样省略才符合规范。笔者以为, 不省略肯定不存在语病, 但“的”难免近距离重复, 因此省略未尝不可。遵循的原则是必须符合语法规范, 是否符合语法规范要看省略后语感怎样、能否造成歧义或歧义性的句法结构。此类标题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一是“的”前面的词组中心语为名词。可否省略, 与词语音节数多少以及词组长短和结构等因素有关, 多数情况下可以省略, 有时则不可以省略或以不省略为好, 主要看省略后语感如何。“的”前面的定语词组比较简单、不至于产生误解时可以省略。二是“的”前面的词组中心语为动词。可否省略, 主要看动词的性质。是及物动词时, 省略有可能被误为述宾词组的, “的”则不可以省略 (个别及物动词在意义上不能支配后面的名词时可以省略) ;是不及物动词时, 省略不能被误为述宾词组的, “的”多可以省略 (个别的不可以省略, 和具体词有关) 。从实际情况来看, 《国务院公报》中的这类标题大多省略了被转文文种前面的“的”。应该说, 有的不会造成歧义性结构, 有的则会造成歧义性结构。笔者以为, 不区分情况一概省略被转文文种前面的“的”的做法是不够妥当的。
(一) 词语结构无歧义类型
此类型标题, 被转文文种大多为“意见”, 其前面的词语和它不能构成述宾关系。
1.“意见”前面的定语中心语是“工作”
“……工作的意见”是公文中比较常见的上行文标题形式。被批转或转发时, 不论“工作”前面的词组结构如何, “的”大多可以省略。
【例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6]12号)
被转发文题目是《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工作的意见》。“工作”系名词, 和前面的述宾词组“加强城市总体规划”构成偏正词组, 又共同充当“意见”的定语。“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工作意见”也就只能是偏正词组, “工作意见”不会构成述宾结构。
【例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5]10号)
被转发文题目是《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此例又多一层偏正结构。可逐层分析: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是述宾词组; (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试点) 工作, 是以“工作”为中心语的偏正词组; (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 意见, 是以“意见”为中心语的偏正词组。
【例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4]94号)
被转发文题目是《关于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的意见》。“意见”前面的定语是联合词组做述语的述宾词组, 可分析为: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宾语部分是个偏正词组, 可将中心语“工作”和前面的定语单独划分, 分析为:推进和规范 (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 工作。“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意见”也只能是以“意见”为中心语的偏正词组。
2.“意见”前面的定语中心语是其他名词
【例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4]78号)
被转发文题目是《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意见》。“意见”前面的定语中心语是名词“问题”。“的”省略后, “问题”和“意见”不能构成述宾词组。具体结构分析略。
【例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5]46号)
被转发文题目是《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交通”系名词, 指运输事业。“交通”和“意见”不能构成述宾词组。
【例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6]44号)
被转发文题目是《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意见》。“项目”也是名词, 指事物分成的门类。“项目”和“意见”不能构成述宾词组。
【例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6]6号)
被转发文题目是《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服务业”系三音节名词。“服务业”和“意见”也不能构成述宾词组。
3.“意见”前面的定语加了“若干”或“指导”等词
【例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6]32号)
被转发文题目是《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若干”系代词, 指不定量。它指代名词“意见”, 本身则相当于双音节名词, 不仅“若干意见”中间可不用“的”, 而且四音节的“若干意见”前面的“的”也可省略。
【例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6]56号)
被转发文题目是《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此例省略“的”也没问题。这从语感上就能体验出来。
【例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6]97号)
被转发文题目是《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相当于“指导性的意见”。其前面的定语和上两例有所不同, 试分析: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 是述宾词组;宾语部分: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 是由两个主谓词组构成的联合词组。
4.“意见”前面的定语中心语虽然是动词但却不能构成述宾词组
【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3]101号)
被转发文题目是《关于加强和规范评估行业管理的意见》。此例之所以可以省略“的”, 是因为动词“管理”和“意见”不存在歧义性组合, “管理意见”只能是偏正词组而不能是述宾词组。
需要说明, 此类标题“的”可否省略, 应视前面的动词性质而定, 语感有问题的应尽量不轻易省略。
(二) 词语结构有歧义类型
此类型标题, 被转文文种前面的词语是动词性的, 文种和它能构成述宾关系, 或者能产生歧义性结构, 读时有一种不通顺的语感。
【例1】国务院批转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关于抢险抗灾工作及灾后重建安排报告的通知 (国发[2008]6号)
被转发文题目是《关于抢险抗灾工作及灾后重建安排的报告》。动词“安排”和“报告”并非绝对不能构成述宾词组, “安排报告”读时则有一种不通顺的语感。因此, “的”以不省略为好。
【例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县 (市) 科技进步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6]34号)
被转发文题目是《关于推进县 (市) 科技进步的意见》。“进步”是既可做动词又可做形容词的兼类词, 做动词义为“ (人或事物) 向前发展, 比原来好”, 做形容词义为“符合时代要求, 对社会发展起促进作用的”。此例中的“进步”应为动词, “意见”前面的定语由述宾词组充当, 主干是“推进科技进步”, 宾语系主谓词组“科技进步”。“意见”前面的“的”省略后, “进步”和“意见”连用变成了“进步意见”。这种词语组合, “进步”只能是形容词, 单独做“意见”的定语, 而“进步意见”令人费解。读标题时, 势必产生不通顺的语感。
【例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6]108号)
被转发文题目是《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的意见》。“进行整合意见”本应是偏正结构“ (进行整合) 意见”, 但却很容易产生“进行 (整合) 意见”的述宾结构语感。“的”也不省略为好。该标题前后均无“关于”, 上文曾举例, 此处修改略。
【例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中宣部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06]43号)
被转发文题目是《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事由结构应是“ (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 的 (若干) 经济政策”;去掉“的”后, “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层次不够清晰, 语气停顿难以把握, 易产生“[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语感。此例若不省略“的”, 两个“的”中间是词组“若干经济政策”, 读时并不会有“的”近距离重复的拗口语感。既然如此, 则根本没必要省略“的”。
【例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6]37号)
被转发文题目是《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省略“的”后, “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层次也不够清晰, 语气停顿也较难把握, 易产生“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错误语感。因此, 此例的“的”也以不省略为好。
四、标点符号的规范使用问题
《国务院公报》中, 尽管在标点符号使用方面可作为范例的公文标题占绝大多数, 但也出现过个别不合规定的情况, 主要表现在书名号的使用上。由于国务院公文的权威性和示范作用, 下级机关公文工作者常常感到困惑, 因此有必要举例分析, 以明确规范类型。因前文已举过范例, 故此处侧重举些书名号使用不当的例子。
【例1】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函[2004]90号)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不属于法规、规章, 标题中不宜用书名号。另外,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前缺少述语, 因而表意不够明确。此文答复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关于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请示》 (发改外资[2004]1877号) 。根据公文内容, 可视情修改为《国务院关于同意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批复》或《国务院关于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问题的批复》。
【例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 (区、市) 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 (国办函[2004]39号)
正文开头一句是:“现将《省 (区、市) 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印发给你们, 供参考。”可见, 被印发文不是法规、规章, 书名号删去为宜。
【例3】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安全行动计划》的通知 (卫法监发[2003]219号)
“计划”不属于法规、规章, 书名号删去为宜。
【例4】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 (2008———2010) 》的通知 (教发[2007]20号)
“规划”不属于法规、规章, 书名号删去为宜。“2008———2010”宜改成“2008—2010”。
【例5】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方案 (试行) 》的通知 (国人口发[2004]36号)
“方案”不属于法规、规章, 书名号删去为宜。
【例6】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国调委发[2004]5号)
“意见”不属于法规、规章, 书名号删去为宜。
【例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2003]99号)
法律应当使用书名号。标题宜改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
【例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 (国办发[2007]62号)
标题宜改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 近年来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的公文标题中, 除同中共中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联合行文外, 对被批转 (转发、印发) 的非法规规章公文赘加书名号的情况已经杜绝。但遗憾的是, 国务院部门行文还不时出现此类问题。
9.电影观后感标题 篇九
原来他心里有着人民,有着为人民服务的那份热情,更有着把热情时时刻刻付之于实际行动。话说作为一名平凡的教育工作者,我们要本为孩子负责的态度,对家长负责的态度来工作。
关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许多事实表明,一个被教师所爱的学生,常常充满信心,朝气蓬勃,积极向上。作为教师,我们就应该尊重、关爱每一位学生,这样,学生心中的很多症结就会打开,会主动拆掉隔阂高墙,沟通情感,变得自尊、自爱、自信、自强。
一、细心的观察,发现学生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有很多学生的心理、想法并不直接暴露出来,这就需要教师细心、耐心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善于捕捉、发现、了解,善于分析和探究学生的深层心理动机,找出问题症结,抓住教育引导学生的最佳契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教师尊重学生,爱学生,不仅意味着最终赢得学生的信任和拥戴,提高教育的功效,也还意味着教师能虚心地向学生学习,在教与学的过程中,与学生一起成长,共同进步。
10.电影观后感标题 篇十
《建军大业》以1927年南昌起义这一事件为主线,秋收起义为辅线的形式呈现出来的,高度还原了当初中国共产党建立军队的困难,体现了老一辈革命者开创新中国的决心。
整部电影让人热血沸腾。其中有两处地方让我印象最为深刻。其一是毛泽东临下湘西,与杨开慧的依依惜别,孩子们一声声“爸爸”,饱含沉甸甸的不舍之情,久别重逢,但是为了新中国这个“大家”只能忍痛舍弃自己的“小家”,再一次远离他乡。电影里,那一声声呼唤,催人泪下。俗话说: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必定有一个伟大的女人,杨开慧微笑着含泪:“莫回头,一直走,莫回头。”义无反顾的把毛泽东腿上带领中国人民浴血奋战建立新中国的路上。其二就是朱德率领3000多人死守三河坝,抵抗钱大钧部队一万余人。在最后一天,钱大钧发动最后总攻时,为了让更多的人活着出去,留下革命的希望,自愿留下的200余人队伍最终与钱大钧部队同归于尽,这样的悲壮让人唏嘘,让我们对革命先烈肃然起敬,是他们的牺牲才换来了现在我们的和平。
影片中出现了很多的革命前辈,很多人的一声,在电影里就是短短几分钟,可是他们的一生都是用鲜血和生命抒写了信仰与国家热爱一生,值得后人千秋敬仰。
11.电视新闻标题制作 篇十一
一件电视新闻作品要想传达宣传思想、体现制作意图、在制作过程中标题的制作也是重要的一环。在以往, 电视新闻往往注重画面拍摄的是否优美, 语言是否到位准确, 播音员的声音是否清晰感人, 甚至可在屏幕打满字幕来达到传达信息的目的, 而忽略了标题在一部作品中的重要因素。其实, 随着秒读时代的到来和人们快节奏的生活方式, 电视新闻标题的重要作用也越来越显现出来。
新闻标题, 是新闻媒体在不违背新闻事实的基础上, 用文字语言的形式精心提炼出来的、用以深化新闻主题, 打动受众的眼睛。那么如何把电视新闻作品的标题做得准确、鲜明、生动呢?首先要突出新闻价值。在制作新闻标题时, 就要优先考虑新闻的新鲜性、重要性、接近性、显著性。标题的制作必须体现, 它是存在于新闻中最有价值的事实, 是一篇新闻报道的主题。
《一脚油门刹到底》, 这则电视新闻消息的标题是上世纪90年代海南台制作的, 说的是海南把公交收费等汽车行驶过程中的费用都打进汽油里。这一政策在全国率先执行, 是对燃油税的一种新尝试, 打破过去汽车各种税费分门别类收取的规定, 事实本身的新闻价值不必细说, 这则新闻本身具备了新鲜性。标题既体现新闻价值, 又鲜明、生动、新颖。新闻的新鲜性当然还包括独特性和唯一性, 像公鸡下蛋、骡子下驹都是特殊的现象, 把这样的新闻制作出来, 它的标题就应该体现出独特唯一来。《母鸡变公鸡》是一则奇闻, 标题让我们一目了然, 让最有新闻价值的事实说话。《后太平遗址探秘》青铜时代的遗址本身就有特殊意义的, 这则消息的标题本身就体现这一新闻的主题。
重要性是指新闻事实对群众利益、社会生活、国内国际发展形势有重要影响。制作这样的新闻时, 在标题中就应首先体现出
为了大力发展劳务经济, 鼓励农民外出打工, 双辽市对劳动力转移输出典型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 电视台两名记者到俄罗斯鄂木斯克州进行采访, 那里有从双辽走出去的30多种植蔬菜的农民。两名记者在那里采访了10多天, 与当地农民亲切交流, 体验他们的生活, 还到菜市场进行实地采访, 拍摄他们卖菜的全过程以及俄罗斯人对中国蔬菜的评价等等, 一共拍摄了10多本录像带, 记录了这批外出务工人员真实的生活场景, 回来后经过整理, 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深入的报道, 《跨国务工农民挣洋钱》12集大型系列报道最后在吉林电视台《纪实》栏目播出上、下两集, 最后这则系列报道还被评为吉林省电视新闻作品一等奖。
要想把标题制作得更生动形象, 可以通过运用修辞手法, 把标题的词句修饰得生动、优美些。
不法商贩为牟取暴利, 不惜采取各种手段制假售假, 干扰了正常市场经济秩序, 给人民身心造成极大危害, 特别是表现在食品方面的弄虚作假, 更让人们谈吃色变。去年秋季, 双辽市有关部门一举查获了非法生产豆芽菜的黑窝点, 一时, 双辽市场豆芽菜无人问津。为了维持市场正常生产经营, 技术监督部门为合格豆芽菜标上了质量监督卡。于是记者根据这条新闻制作了这样的标题《质量监督卡给豆芽菜上户口》, 采用拟人的修辞方法, 以菜拟人, 看后倍觉亲切, 增加了标题的生动性。
当然, 修辞方法有多少种, 像比喻、对偶、排比、设问等等都可以用来制作标题, 如果能运用得恰如其分, 都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生动、鲜明、准确、引人入胜。
另外, 电视新闻标题在句式上也要讲究, 要根据报道的内容, 选择适当的句式形成标题。常见的陈述式《蔬菜冬储鼓了农民腰包》, 提问式《你在他乡还好吗》, 抒情式《弘扬扑火精神保卫绿色森林》, 概括式《发展循环经济让乌海市经济和环境实现双赢》, 赞扬式《危难之中显身手》, 揭露式《非法炼钢小树遭殃》。
总之, 鲜活的标题承载着丰厚的表意信息, 是点染、开掘、深化新闻文本的重要手段。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标题的重要性, 进而制作好电视新闻的标题。
12.电影观后感标题 篇十二
2019《宠爱》观后感
“2019即将过去,愿我们都有人陪伴”。
昨日,由徐峥监制,刘瑞芳总制片人,杨子执导的电影《宠爱》曝光了终极预告。目前预售票房已超过1600万,在猫眼和淘票票双平台上的想看人数,超过120万,毫无疑问,现在已是元旦档期最为火热的跨年电影。首映看过片后,观众无一例外被电影的温暖感动,“奔着宠来,没想到被爱打动了”。一连串围绕“爱”展开,有关亲情、爱情、友情的故事,让无数人好像看到自己的影子,很有共鸣。而影片治愈的气质,也让所有在2019年哭过、累过的观众深受鼓舞,不少人评价《宠爱》是最适合跨年看的电影,“我们太需要一次100分钟的仪式感,来告别2019。“
电影同时曝光了一张群像海报。6组演员和6只宠物集体亮相,亲昵的姿势、甜蜜的眼神、溢出屏幕的爱意,都让观众更加期待走进影院,收获2020年第一份宠爱。
目前电影正在各大平台火热预售中,值得一提的是,电影还展开了“2020爱你爱你”全国万场跨年活动。现在可以购买到12月31日20:20的观影场,在2019年末尾,好好宠爱你最爱的人,和TA一起,拥抱新年。
2019年的丧,被《宠爱》治愈
被赞“跨年必看”
终极预告用“告别2019,迎接2020”的形式,展现了主演们从失去爱到重新拥有爱。2019年同样可能哭过、放弃过、丢了朋友、丢了爱情的大家,仿佛都看到了自己。而预告结尾的一个个大力相拥,看得大家心里暖暖的,充满了对新年的期待。这也是监制徐峥和导演杨子拍摄《宠爱》的初衷,“希望每一个观众看完,能有被宠爱了的温暖,在新的一年勇敢去爱。”
看完片后,观众也确实感受到了浓浓的爱,不少人感慨,“今年所有的丧,是被《宠爱》治愈的”,更表示“这是一部最适合跨年的电影,31号会和朋友二刷。”
泪点一个接着一个
观众:年末排毒良药
首映后,大家提及电影说道最多的关键词就是“感动”、“好哭”。几乎每一段故事都有泪点,让观众好几次忍不住落泪,更有人称电影是一剂年末的排毒良药。尤其是于和伟李兰迪关于“中国式父爱”的诠释,看得大家共鸣满满。不擅长表达爱的爸爸,终于向女儿敞开心扉的一幕,两人穿越人海紧紧相拥的身影,于和伟哽咽着的道歉,看哭了一片观众,不少人感慨,“很多爸爸嘴上不说爱你,但为你总是能豁出去,在对你好这件事上,爸爸真的一点都不笨”。
而电影另一个重磅级泪点,陈伟霆和钟楚曦跟爱犬豪七告别的场景,也戳中了大家的泪点。不管有没有养宠物,那种失去“家人”的痛苦让每个人感同身受。此外,吴磊张子枫的友情,钟汉良杨子姗、檀健次阚清子甜甜的爱情,郭麒麟和流浪狗的相依取暖,也让大家看得暖到心窝里。
电影《宠爱》由真乐道文化、海润影业、淘票票出品,徐峥监制,刘瑞芳总制片人,杨子导演,于和伟、吴磊、张子枫、钟汉良、杨子姗、陈伟霆、钟楚曦、檀健次、阚清子、郭麒麟、李兰迪领衔出演,将于12月31日全国上映,陪大家一起温暖跨年。
2019《宠爱》观看心得
由徐峥监制,刘瑞芳总制片人,杨子执导的电影《宠爱》曝光终极预告片。目前该片预售票房已过1600万,成为元旦档期最火热的跨年电影。
近日,该片北京首映观众被电影的温暖感动,“奔着宠来,没想到被爱打动了”。一连串围绕“爱”展开,有关亲情、爱情、友情的故事,让人好像看到自己的影子。不少人评价《宠爱》是最适合跨年看的电影,“我们太需要一次100分钟的仪式感,来告别2019。”
电影同时曝光了一张群像海报。6组演员和6只宠物集体亮相,亲昵的姿势、甜蜜的眼神、溢出屏幕的爱意,都让观众更加期待走进影院,收获2020年第一份宠爱。
据悉,《宠爱》还展开了“2020爱你爱你”全国万场跨年活动。12月31日20:20的观影场,看完正好迎接新年。
预告片结尾的一个个大力相拥,看得大家心里暖暖的,充满了对新年的期待。这也是监制徐峥和导演杨子拍摄《宠爱》的初衷,“希望每一个观众看完,能有被宠爱了的温暖,在新的一年勇敢去爱。”
该片首映后,大家提及电影说的最多的关键词就是“感动”、“好哭”。几乎每一段故事都有泪点,让观众好几次忍不住落泪。
尤其是于和伟、李兰迪关于“中国式父爱”的诠释,看得大家共鸣满满。不擅长表达爱的爸爸,终于向女儿敞开心扉的一幕,两人穿越人海紧紧相拥的身影,于和伟哽咽着的道歉,看哭了一片观众。
不少人感慨,“很多爸爸嘴上不说爱你,但为你总是能豁出去,在对你好这件事上,爸爸真的一点都不笨”。
而电影另一个重磅级泪点,陈伟霆和钟楚曦跟爱犬豪七告别的场景,也戳中了大家的泪点。不管有没有养宠物,那种失去“家人”的痛苦让每个人感同身受。
此外,吴磊、张子枫的友情,钟汉良、杨子姗,檀健次、阚清子的甜甜的爱情,郭麒麟和流浪狗的相依取暖,也让大家看得暖到心窝里。
2019《宠爱》观看体会
由徐峥监制的电影《宠爱》将于12月31日公映,影片12月23日晚路演到广州。当晚的提前放映中,主演陈伟霆还专程躲在影厅门口观察观众反应。
《宠爱》由6段温暖的故事组成,讲述不同年龄段的人们在宠物的陪伴和守护中,收获爱、发现爱、学会爱的故事。影片由杨子执导,刘瑞芳任总制片人,目前预售票房已经超1000万,在猫眼和淘票票双平台上的“想看人数”也已超过100万。
电影中,陈伟霆和钟楚曦的狗狗“豪七”是一对“冤家”。用实际行动表达不信任的“豪七”,和陈伟霆上演了一系列搞笑的对手戏。片中它咬住陈伟霆的臀部把他从床上拖下来的场面,观众直言“看得肉疼”。
在路演中,陈伟霆还了豪七“清白”。“其实狗狗非常有分寸。虽然动作看起来很危险,但它拍摄的时候并没有真的咬到我。”
他还开玩笑说,“进组前已经做好了动物戏难拍的打算,没想到它们都如此专业,我觉得‘豪七的’演技比我好!”一番言论逗笑观众。
陈伟霆和钟楚曦的故事,在片中既贡献了不少笑点,也是关键哭点所在。尤其是“豪七”离世之前,陈伟霆对狗狗说的那句“你把她保护得很好,接下来就交给我吧”,看哭一片观众。
当天,陈伟霆曾躲在影厅门口偷偷观察观众反应,看到大家被逗笑又被暖哭,他十分开心:“很高兴大家都喜欢。”
2019《宠爱》观看有感
年底的贺岁档有了《误杀》的反转悬疑和《叶问4》的功夫情怀,正渐入佳境。随着跨年档期的到来,温情治愈的影片逐渐登场:12月20日上映的《半个喜剧》、12月31日即将上映的《宠爱》和大年初一上映的《囧妈》都直接反映了当下中国人的现实生活,其中的爱与慰藉更适合贺岁档的氛围。
相对于《半个喜剧》对生活的洞察和创作的真诚,12月31日上映的电影《宠爱》则是轻松暖心,在人与宠物、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中,寻找生活的意义。
该片由徐峥监制,杨子执导,于和伟、吴磊、张子枫、钟汉良、杨子姗、陈伟霆、钟楚曦等主演。年轻的主演阵容带来的作品却并不稚嫩,电影中有6段故事,6对身处人生不同阶段的人,在宠物的陪伴和守护下,收获爱,拥抱爱,更重新学会爱——不论是爸爸对女儿无条件的爱、朋友之间支持陪伴的爱、情侣之间包容的爱、还是人和萌宠之间的相互取暖,每一段都有泪点,让观众边看边被感动。
《宠爱》的监制是徐峥,该片用爱与笑来包裹泪点,借助商业元素来深化主题。从影片的点映场效果看,观众反馈相当不俗。
2019《宠爱》观看感想
12月24日平安夜,陈伟霆来到广州为新片《宠爱》进行路演。带上了麋鹿发卡出场的陈伟霆萌翻了观众,现场他还将这个麋鹿发卡送给了一个小朋友,将电影的暖心带到了路演的现场。当天,陈伟霆还躲在门口偷偷观察观众的反应,十分可爱。看着有笑有泪的观众,陈伟霆也很开心,“相信大家一定会感受到这份温暖”。
被狗咬太惊险,观众跟着屁股疼
陈伟霆自谦:我的演技不如豪七
电影中,陈伟霆和钟楚曦的狗豪七,算得上一对“欢喜冤家”。用实际行动表达不信任的豪七,和陈伟霆上演了一系列搞笑的对手戏,让大家看得哈哈大笑,尤其是咬住陈伟霆的屁股从床上拖下来的画面,看得人跟着屁股疼,也让观众十分关心他的屁股有没有事,对此陈伟霆也还了豪七“清白”,“狗狗非常有分寸,虽然动作看起来很危险,但是它拍摄的时候并没有真的咬到我”,还感慨“进组前已经做好了难拍的打算,但是没想到它们如此专业,让拍摄变得十分顺畅”。他还笑称:“豪七的演技比我好,片酬肯定比我高”,一番发言逗笑了大家。
陈伟霆后台偷看观众反应
豪七安乐死成最大泪点
看完片后,陈伟霆和钟楚曦这段故事,不仅贡献了很多笑点,也是片中的哭点所在。尤其是豪七离世之前,陈伟霆在病床上和他的一番对话,“你把她保护的很好,接下来就交给我吧”,看哭了一片观众。不过电影温馨治愈的结局还是让大家心里暖暖的。
13.电影林则徐爱国电影观后感 篇十三
不仅仅如此,他们还想霸占我中华之领土。正当中华儿女大难临头的时刻,一位福建的爱国官员林则徐挺身而出,他抱着“一日不禁鸦片,一日不回城”的念头,率领清朝官兵在广州英勇抗敌,这一壮举大大长了中国人民的志气,灭了外国侵略者的威风。在这里我仿佛看到了那些洋人狼狈不堪的模样,仿佛看到了熊熊火焰燃烧着这祸国殃民的鸦片,情不自禁地喊道:“林则徐爷爷,您真是太伟大了!我敬佩您,是您用虎门销烟的这一壮举,奏响了一曲爱国主义的旋律;是您用虎门销烟这一壮举,大大抑制了英法侵略者在中国的鸦片交易;是您用虎门销烟这一壮举,展示了中国人民禁烟的坚定决心。您是一位功劳赫赫的清朝大臣啊!”
林则徐,一个让国人感到骄傲和民族为之振奋的名字,一个令洋人刮目相看并肃然起敬的名字。你何止是把鸦片销毁在虎门上,你分明是昭示每一个中华民族的子孙不要忘记做人的尊严啊!你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与恶势力作斗争的这种爱国主义精神深深感动了我,感染了每一位中华儿女。在你的事迹的感召下,中华大地上涌现了一批批为了人民的幸福出生入死,就算搭上自己的性命也在所不惜的抗日英雄,激励了千千万万的炎黄子孙,为振兴和捍卫中华民族而努力奋斗。啊,林则徐爷爷,我要向你致以崇高的敬礼!
安息吧,敬爱的林则徐爷爷,在这春暖花开的三月里,我们将继承您的遗志,弘扬您的伟大精神,开创美好的未来!
14.简析新闻标题分类 篇十四
关键词:新闻标题,编辑记者
作为一名编辑记者, 采写消息、编辑新闻的最大困难不仅仅体现在题材的选取、文字的锤炼上, 而且还体现在标题的运用上。新闻标题被业内同仁称之为新闻的“眼睛”, 观看和阅读新闻之前首先会浏览标题, 标题写得好坏与否, 是否能吸引读者观众, 这就要看编辑记者的工夫深不深。学会掌握运用多种写作方法, 给新闻拟写一个新颖夺目的标题, 真正让新闻“活”起来、“动”起来、“亮”起来是对编辑记者的基本要求。笔者试着以第二十三届中国新闻奖获奖作品为例, 探讨新闻标题的写作方法。
纵览历年来国家、省、市新闻奖的获奖作品, 可以明显看出获奖作品之所以能够获奖, 无外乎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题材新颖、事件重大, 聚焦群众、关注民生。但除了这些特点以外, 还普遍具有一个特征:标题新颖别致, 意境深远。从第二十三届中国新闻获奖作品中可以发现, 新闻标题写作大概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概括式标题
这一类标题也可以称之为普通式标题, 因为这类标题主要的功能是直截了当地表述新闻主体的主要内容, 表意清晰, 读者一目了然。新闻采写编辑中, 部分新闻必须在标题中讲明事件、人物或事实, 此类标题形式效果最好。
二、比喻式标题
写文章时我们经常要用到比喻修辞手法, 即用浅显、具体、生动的事物来代替抽象、难理解的事物, 从而使事物更加形象、生动、突出, 具有渲染气氛、侧面烘托的作用。同样在新闻标题中, 比喻式标题也是常见类型, 甚至是诸多新闻编辑记者追崇的一种标题形式, 因为这类标题更能体现作者的“文采”与写作功底。作为一名新闻编辑记者, 需要博览群书, 广学文学、哲学、历史、地理等各种社会科学文化知识, 才会融会贯通, 自如运用各种修辞手法, 从而增强新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让读者阅读后印象深刻。
三、数字、符号式标题
此类标题与数字、符号相关, 如《7·21生命大救援》、《8100年前稻谷为考古成果增添新证据》、《别让3毛养老金完成全覆盖》等。以上新闻标题都把数字、符号放在了标题醒目位置, 有的是一个重要的历史时期, 有的是一个关键数据, 有的是一个特种符号称谓。数字与符号展现出了新闻当中的重要信息, 如《76秒, 他用生命诠释责任——杭州长运驾驶员吴斌英雄壮举感动中国》中, “76秒”不仅仅是一组数字的简单出现, 而关键的是要体现文中主人公在短短的“76秒”中所做出的惊人壮举。正是作者用精确的数字使事件的分量更重, 把杭州长远驾驶员吴斌的英雄壮举表现得淋漓尽致, 读后催人泪下, 使人心情难以平静。作者如果用概括式标题《杭州长运驾驶员吴斌的英雄壮举》恐怕就不会有这样好的报道效果。
四、设问式标题
此类标题用设问句的方式, 隐去要回答的内容, 实际上作者的观点是明确的, 只不过语言婉转, 需要读者加以思考罢了。这种形式的标题因其观点含蓄, 容易激发起读者的注意。此类标题有《一张道歉条触动了我的什么?》、《美国会为“爱国”买单吗?》。此类标题以反问、追问的方式把重要的信息放在新闻主体当中, 促使读者带着问题到文中寻找答案。这种标题具有很强的吸引力, 它区别于其他标题的作用就是能紧紧抓住读者的心理, 让读者看了标题之后产生一种强烈的求知欲, 同时也往往会与读者产生共鸣, 让读者读了该新闻之后便萌生同感。主体则将用有力的论据来论证标题中所提出的论点。此类标题一般用于文字消息与评论当中, 是报纸与电视评论以及网络新闻常用的一种标题形式。
五、隐喻式标题
此类标题其实属于上文所提到的比喻式标题范畴, 但却是所有标题形式中最难掌握的一种。此类标题在获奖作品中有出现, 但出现次数不多, 值得我们去学习, 用心掌握。隐喻主要是语言隐喻, 它就是利用语言相同、相似而意义相反或有差别的词语巧妙搭配, 利用语言信息构成的反差, 使标题标新立异, 具有深刻的内涵。同时, 此类标题又会与读者已有的知识储备产生偏离, 由此引起读者的新奇感和探究热情。
综上所述, 新闻标题的种类形式多样, 特征各异。如今, 在网络信息快速发展的时代, 各级新闻媒体运用的新闻标题远不止上述几种。记者编辑们要想把新闻写“活”, 必须首先在标题上多下工夫, 将新闻标题写得更新颖、更贴切、更具吸引力。
参考文献
[1]王秀芬.标题的制作艺术[M].新华出版社,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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