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社区(乡镇卫生院)、医院、各项制度职责制度(精选6篇)
1.卫生社区(乡镇卫生院)、医院、各项制度职责制度 篇一
内部资料
医院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汇编
Xxxx卫生局 二0一0年十二月
前
言
根据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精神,本书收集整理了医院工作制度、医院人员岗位职责、乡镇卫生院急诊科管理制度及人员职责、医院信息系统工作制度、中医工作制度及人员职责、临床用血工作制度等六部分内容。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强化全员质量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防范和控制医疗风险,及时发现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xx区医院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是根据医疗卫生单位的功能与任务,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本上认真修订汇编成册的。这些制度和职责可以科学、客观、准确地评价医疗机构的工作,有利于端正办院方向,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作风,切实保障医疗安全,不断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
编者
目录
第一部分 xx区医院工作制度
1、医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3……………………………1
2、会议制度……………………………3………………………………2
3、请示报告制度………………………3………………………………3
4、院总值班制度………………………1………………………………4
5、病历管理制度………………………3………………………………5
6、入、出院工作制度…………………3………………………………6
7、住院处工作制度…………………3…………………………………7
8、挂号工作制度……………………1…………………………………8
9、医院应急管理制度…………………1………………………………9
10、医院各种标示管理制度…………1………………………………10
11、投诉处理管理制度……………1…………………………………11
12、医院信息公示制度……………1…………………………………12
13、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3……………………13-14
14、会诊制度…………………………3……………………15-18
15、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3……………………19-20
16、医院院务公开制度……………1…………………………………21
17、急诊科工作制度………………1…………………………………22
18、抢救室工作制度……………1……………………………………23
19、急诊观察室制度……………1……………………………………24
20、门诊工作制度………………5……………………………25-26
21、处方制度…………………8……………………………27-28
22、病历书写制度……………………3…………………………29-30
23、查房制度……………………3……………………………31-32
24、医嘱制度………………3……………………………………33
25、医院感染管理制度………………………………………………34
26、查对制度………………………………………………………35-38
27、病例讨论制度……………3………………………………39-40
28、手术室管理工作制度…………1…………………………41-42
29、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3………43 30、医疗技术管理制度………………………3………………44
31、手术分级管理制度……………………1……………………45-46
32、首诊负责制…………………………9………………………47
33、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3…………………48
34、住院病历环节质量与时限基本要求…………3…………49-53
35、针灸室工作制度…………………………1……………………54
36、护理部工作制度………………………3………………………55
37、交接班制度…………………………3………………………56
38、分级护理制度………………………3………………………57-59
39、病房安全制度………………………3…………………………60 40、注射室工作制度……………………1…………………………61
41、治疗室工作制度…………………3……………………………62
43、换药室工作制度…………………1……………………………63
44、病人外出检查制度………………3……………………………64
45、护理查对制度……………………3…………………………65-67
46、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3…………………68
47、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规范与质量监管制度………3…………69-74
48、特殊科室管理制度……………………1…………………75-78
49、处方制度……………………………10……………………79-80 50、检验科工作制度……………………1………………………81-82
51、医学影像科工作制度……………1…………………………83
52、特殊检查室工作制度………………1…………………………84
53、理疗科工作制度…………………1……………………………85
54、针灸室工作制度…………………1……………………………86
55、供应室工作制度………………1……………………………87-88
56、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89-90
57、消毒隔离制度………………1………………………………91-92
58、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3………………93-94
59、医疗废物管理制度………………………3……………………95 60、医疗收费制度………………………1…………………………96 61、票据管理制度……………………1……………………………97 62、门诊收费工作制度(82-13)…………1…………………………98 63、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1………………………99 64、住院患者费用“每日清单”制度………1……………………100
第二部分 xx区医院人员岗位职责
1、院长岗位职责……………………1………………………101-102
2、办公室主任职责…………………1………………………………103
3、医务科主任职责…………………1……………………………104
4、防保科科长职责………………1………………………………105
5、病案管理员职责……………1………………………………106
6、医疗统计人员职责………………1……………………………107
7、临床科主任职责………………3………………………………108
8、临床(副)主任医师职责……………1…………………………109
9、临床主治医师职责………………2……………………………110
10、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2……………………111-112
11、门诊部主任职责…………………………………………………113
12、麻醉科主任职责…………………1……………………………114
13、麻醉科主治医师职责……………………………………………115
14、麻醉科医师职责…………………1……………………………116
15、放射科主任职责…………………………………………………117
16、放射科医师职责…………………1……………………………118
17、放射科技师职责………………1………………………………119
18、理疗科主任职责………………………………………………120
19、理疗科医师职责………………1……………………………121 20、总务科科长职责…………………1……………………………122
21、护理部主任职责…………………1………………………123-124
22、科护士长职责……………………3……………………………125
23、手术室护士长职责………………1……………………………126
24、供应室护士长职责………………1……………………………127
25、护理员职责………………………3……………………………128
26、病房卫生员职责…………………2……………………………129
27、药剂科主任职责…………………1……………………………130
28、药剂师(中药师)职责……………1…………………………131
29、药品验收保管岗位责任…………1……………………………132 30、财务部门负责人的职责…………1……………………133-134 第三部分 xx区乡镇卫生院急诊科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
1、院长工作职责……………………1……………………… 135-136
2、急诊科主任工作职责……………1……………………………137
3、急诊科护士长工作职责………1…………………………138
4、急救医师工作职责……………1………………………………139
5、急救护士工作职责……………1……………………………140
6、救护车驾驶员工作职责……………1…………………………141
7、乡镇卫生院急诊科管理制度………1…………………………142
8、值班救护人员管理制度…………1……………………………143
9、急救车辆管理制度……………1………………………………144
10、急救医疗纠纷、差错事故防范与管理制度………1……145-146
11、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147
12、请示报告制度……………………………1……………………148
第四部分 xx区医院信息系统工作制度
1、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3…………………… 149-150
2、医院信息中心机房管理制度…………1……………………… 151
3、信息存储和保管制度……………1……………………………152
4、数据备份工作制度……………1………………………………153
5、应急恢复工作规定…………1…………………………………154
6、信息工作移交制度……………1………………………………155
7、工作站管理制度………………1………………………………156 第五部分 xx区中医工作制度及人员职责
1、卫生院中医科工作职责…………………………………………157
2、住院部中医药费师工作职责……………………………………158
3、理疗师工作职责……………1………………………………159
4、中药房人员职责……………1…………………………………160
5、中药师职责………………1……………………………………161
6、中药煎药人员职责………1……………………………………162 第六部分 xx区临床用血工作制度
1、检验科工作制度……………1……………………………163-164
2、检验科工作查对及交接班制度…1…………………………165
3、检验科档案资料管理制度…………1…………………………166
4、输血前告知制度…………………1……………………………167
5、临床用血会诊制度………………1……………………………168
6、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69
7、检验科用血制度……………………1…………………………170
8、输血不良反应制度………………1……………………………171
9、血液储存运输发放制度…………1……………………………172
10、血液报废制度…………………1………………………………173
11、血型鉴定及交叉配务质量保证措施………1…………………174
12、检验科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175
13、检验科主任职责………………………1………………………176
14、检验科岗位工作职责…………………1………………………177
15、血液质量管理制度…………………1…………………………178
16、临床急诊急救用血(输血)的规定和程序………1……………179
第一部分
xzx区医院工作制度
医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
1、医院领导至少每月主持一次行政查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深入到一线科室,重点检查医疗、护理、医技、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取病员和临床科室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行政查房前,相关职能科室要到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反映,作好准备。每次查房要确定主题,围绕主题展开。3.行政查房所涉及的内容,需要形成书面简报,相关科室必须限期给予答复和反馈,并在下一次查房时作汇报。
会 议 制 度
1、院办公会:由院长主持,副院长、各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周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臵工作。
3、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臵本周护理工作
4、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5、晨会:由科室主任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臵当日工作。
6、住院患者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患者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相互沟通,增进了解和信任,改进工作。
7、医、护、技联席会议:由业务院长主持,相关职能管理与医疗、护理、医技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与协调的意见与措施。
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请求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场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购买贵重医疗器械及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8、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职能部门和有关负责人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承接未办事项。负责检查夜间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2、医院根据医疗(救治危重病人)工作量需要,可在夜间及节假日增设医疗总值班,由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员参加。
3、总值班应掌握全院重患情况,对病危患者,要到床前了解病情及治疗监护情况,协调处理有关会诊抢救问题,掌握外转病人的情况,了解转诊原因,根据规定做出决定,做好记录,交班时报医疗管理部门和业务副院长。
4、医院要确定总值班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病历管理制度
1、医院应加强病历管理,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2、医院必须设臵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病案(门诊、急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3、对病历应有适宜的编号系统,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4、医院要求医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规定书写病历,并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5、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首页后24 至72 小时内交病案室管理,病案室管理要注意检查首页各栏及病历的完整性,不得对回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入,依序整理装订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6、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应妥善借用病历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除公、检、法、医保、卫生行政单位外,其它院外单位一般不予外借。
7、本院医师经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死亡及有医疗争议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但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8、住院病历原则上应永久保存,门诊病历至少保存15 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 年。
入、出院工作制度
1、由本院具备执业资格的医生通过患者病情,根据各种各类疾病收入住院治疗的标准或程序来决定患者是否住院。
2、医师在实践中还要依据医院现有医疗资源(人力、技术、设备等)能够承受的程度来决定,是否可收入住院,还是应及时转往上级医院诊疗。
3、每一个病人从门诊、急诊收入院时均有完整的记录,同时,向病人及其家属进行说明,取得理解与同意。
4、医院制定有急危重症及预约手术的患者优先收住的具体规定及办法,各病区可保持1—2张急诊床位。
5、对于需收住重症监护病房等特殊治疗的,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收住的理由、预期效果及费用,取得理解与同意,患者运送途中要保障其安全。
6、危重症患者转院前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转院的理由、可能的后果、途中可能的意外,取得理解与同意,有转院记录,并与上级医院取得联系,必要时可派医务人员护送。
7、患者出院应由本科的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查房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赁结帐单发给出院证等文件,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8、医师、护士有责任根据病情为出院病人给予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
9、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若说服无效者,由病员或其家属在病历中签署相关知情文件后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经主治医师通知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住院处工作制度
1、出入院病员统一由住院处办理手续。病房无空床时不得预办住院手续。
2、病员凭医师开具的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医疗保险证、合作医疗证等到住院处办理手续,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3、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等病历首页栏目。
4、住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
5、对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住院。
6、病员办理出院手续,一般于出院前一日进行核算,开具结帐单及明细清单。病员或家属来住院处结清后,将结帐单交其回病区办理出院手续。
7、公示住院收费标准,并应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征求出院病人对医院服务的意见及改进建议。
挂号工作制度
1、门诊患者,应先挂号后诊病(危重抢救例外)。
2、开诊前半小时即应挂号。
3、同时就诊两个科室或转科病员,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4、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5、初诊、复诊病历,应直接送至就诊科室,也可由病员自己携带保管。
医院应急管理制度
1、为使在遭遇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时能够顺利渡过,建立医院紧急状态管理预案与运行机制。
2、制定突发事件(包括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等)应急管理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院长是实施“医院的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责任者,院领导班子是组织决策层,中层干部是承担具体贯彻实施的职责,其他各级各类人员是执行者。
4.建立紧密人员召集、物资器材调配的程序。5.设臵休息日、夜间、节假日的应急对策体制。6.对各种人员如住院病人、门诊病人、家属、本院员工以及其它来院人员等,突发紧急意外事件(主要是指心脏骤停、猝死、意外损伤)时,要有明确的应急预案与措施,要有明确的主持的职能部门。
医院各种标示管理制度
1、医院设立醒目、明晰的诊疗区域指示标识和路标,并责成专人负责管理。
2、所用标识,规范统一,美观大方。通用标示应按国家惯例进行绘制,卫生系统通用标示按卫生部统一规定制作。
3、医院内部标示设立部位,要根据医院环境,统一规划,不准随意乱设。
4、所有标示的色彩、图形、比例、字体均应严格按医院提供版图制作,以示严肃;字体应统一规范,不用繁体字。
5、院内已经陈旧的标识,应及时修整更换,已经过时的标示应及时清除。
6、所有标示的语言文字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的规定要求。
7、工作人员佩戴胸牌,至少有姓名、职称、所在科室,进修、实习人员与本院工作人员应有区别。
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1、医院设有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患者的投诉接待工作,有工作规范与记录文件;对投诉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科室部门通报,对重大事件投诉的信息迅速报告院领导。
2、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建立适宜的投诉处理的流程,3、通常一般问题应在投诉后二周内予以答复,若因问题复杂需增加时间进一步调查时,应事先向投诉者告知。
4、对投诉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意见,及时向科室反馈与落实的情况。
5、医院应对投诉事件进行定期分析,要从医院管理的机制、制度、程序上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6、建立完善医患沟通体制,增强医患交流,规范医患沟通内容、形式,交流用语通俗、易懂,增强沟通效果。
医院信息公示制度
1、医院信息公示是医院的责任,医院公示的信息做到真实、可靠,严禁发布虚假信息。
2、医院信息公示工作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管理,设臵医院发言人,定期或不定期发布医院重要信息。
3、利用多种形式公示医疗服务相关信息,如医疗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医疗质量、医疗费用、服务绩效等。
4、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显著位臵通过多种方式,如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价目表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5、医疗服务与收费标准相关信息,做到由专人负责和定期更新。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2、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3、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医院需要列出对患者执行书面“知情同意”的目录,并对临床医师进行相关培训,由主管医师用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5、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处,院总值班批准。
6、临床医师在对病人初步诊断后要向病人进行告知疾病特点及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对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在取得病人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
7、如果病人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在病程录中作详细记录,向病人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病人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也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8、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9、手术、麻醉前必须签署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告知病人拟施手术、麻醉的相关情况,由病人或家属签署同意手术、麻醉的意见。
10、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输血以及其他特殊检查或治疗前必须签署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向病人及家属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由病人及家属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意见。
11、死亡病人进行尸体解剖病理检查前,必须有病人直系亲属的签字同意;国家有法规规定需行尸检(如传染病)及因司法工作需要进行尸检者除外。
会 诊 制 度
1、凡遇疑难危重病例、涉及多专业学科的跨科疾病等在诊断、抢救、治疗或开展高新技术、高难度手术过程中需要上级医师或他科指导或协助时,应及时申请会诊。应邀参加会诊的医师应本着对病人负责的严肃态度全力配合,认真检诊,积极提供有助于诊断和救治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会诊单上做详细记录。
2、申请会诊的科室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认真填写会诊邀请单后,送往应邀科室。申请医师应在会诊医师到达前做好充分准备(如病历、各种检查、化验报告单、X光片、CT片、MRI片等以及会诊中可能需要的特殊器械如骨穿包、气切包、胸腔闭式引流瓶等)。
3、会诊医师应由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或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的高年资医师(如总住院医师)担任。进修、轮转、实习医师不得独自承担会诊任务。如遇会诊医师仍无法解决的疑难问题,应进一步向上汇报,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妥善处理,保证诊疗质量。
4.会诊种类与实施办法 4.1.普通会诊
4.1.1. 科间会诊:由经管住院医师填写会诊单送应邀科室。要求特殊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自行携带会诊单到有关专科检查。少数确需携带病历前往检查者,必须由科室医务人员
护送,不得将病历交给病员及其家属。
4.1.2. 全院会诊:病情复杂或特殊,涉及科室、专业较多时可申请。由科主任提出应邀科室、应邀医师名单和时间并在会诊单上签字后送有关科室,同时报医务部。医务部应及时报告分管院领导并视情况派人参加。
4.1.3. 院外会诊:经院内会诊后确实无法解决的疑难、危重或特殊病例及必须请专科医院会诊的病例可申请外院会诊。由经管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单》,经科主任或专业组主任(副主任)医师签字后送住院处记帐后交医务部。经医务部批准后联系有关单位,商定会诊专家和时间后通知申请科室。如遇急会诊,申请科室可先与医务部(班外时间与院总值班)电话联系,再补办会诊手续。
4.2.外出会诊:外院邀请我院医师会诊时,必须由邀请医院医务部门与我院医务部联系,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医务部领导审批同意后,安排医师前往,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出会诊。点名会诊时尽可能安排受邀医师前往,如遇特殊情况(如受邀者出差、生病等)无法前去时,医务部应酌情另行指派并向邀请医院解释说明。
4.3.急会诊
4.3.1. 科间急会诊:在治疗或抢救急、危、重症病人时,遇必须立即经会诊解决的紧急、疑难问题时可申请。应在
会诊单上方注明“急”字样,送单同时电话通知受邀科室。受邀科室值班医师或总住院医师应立即前往,不得推诿。如会诊医师无法处理,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协助会诊。
4.3.2. 全院急会诊:遇病情突变、手术中突发紧急情况、危重病人抢救、特殊或重大灾害事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多科室急会诊时可申请。可用电话通知相关科室主任,受邀科室主任接通知后应立即亲自或其他医师迅速前往。申请科室还应根据实际情况报告医务部、院总值班等上级领导和部门,以便更好地协调、指挥救治工作。
4.4.远程会诊:远程会诊的管理见《远程会诊管理办法》。5.会诊时限
普通科间会诊一般应在48小时内完成;急会诊应5分钟内赶到;医务部组织的全院会诊或多科室会诊以医务部安排时间为准。
6.会诊记录(含会诊意见)书写规定 会诊记录包括请会诊记录和会诊意见记录。6.1.请会诊记录
6.1.1.应写明患者病情和诊疗情况(简要病史、体征、有关实验室和器械检查资料、拟诊疾病)、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医师签名等。科间会诊应简明扼要,院外会诊应详细记录。
6.1.2.请会诊记录由住院医师负责填写,也可由实习医师填写。
6.2.会诊意见记录
6.2.1.由会诊医师负责书写。集体会诊由参加会诊医师分别书写并签名,经管医师负责汇总会诊意见,上级医师签审。
6.2.2.会诊意见记录应包含会诊意见、会诊医师所在的科别或医疗机构名称、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
6.2.3.会诊医师不能决定的问题应请示本科室上级医师或带回科室讨论。需转科或转院,应写明具体时间和联系人。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1、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医院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2、医务管理部门接到会诊邀请(用书面文件、或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后,在不影响本院(科)正常临床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及时安排医师外出会诊。会诊影响本院(科)正常临床工作,但存在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应当医院领导批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不得派出医师外出会诊:
2.1 会诊邀请超出本院诊疗科目或者是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2.2 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2.3 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 2.4 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3、会诊医师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4、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
5、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
6、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
7、医师会诊结束后,应当在返回本单位2 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医务管理部门。
8、会诊费用应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不得重复收费,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医院院务公开制度
1、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公开,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2、向社会公开医院资质信息、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医疗服务规定与流程、行业作风建设等情况,严禁发布虚假信息。
3、设立领导接待日、院长信箱,并可根据公开事项的内涵不同可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4、向医院职工公开医院发展建设规划,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完成计划情况、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医院运营管理情况、人事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5、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院务公开。
急诊科工作制度
1、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提高急诊科(室)能力,做到专业设臵、人员配备合理,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2、急诊科(室)实行24 小时开放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并能为急诊患者提供药房、检验、医学影像等及时连贯的服务。
3、急诊科(室)应配有经急诊专业培训的医师、护士,固定人员不少于60%,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临床工作3 年以上的医师参加急诊工作,轮换时间不少6 个月。实习期医师与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
4、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应加强急诊工作的监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协调工作。
5、急诊科(室)、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急诊会诊迅速到位。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6、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须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7、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臵固定位臵,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8、急诊室医务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9、急诊病人不受地域与医院等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臵,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臵,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操作。
8、每次抢救病员完毕后,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急诊观察室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观察的急诊病员,可留急诊观察室进行观察。
2、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要严密注意观察病情变化。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书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值班医护人员对急诊观察病员病情的临时变化,要随叫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4、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书面记录。
门诊工作制度
1、业务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共同商量,上岗前进行门诊病历书写规范的培训。
3、门诊的医护人员应是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实习人员及未授权的进修人员应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科主任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5、对高热病员、重病员、60 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优先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与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工作。
10、门诊标示清晰明白,设有导诊服务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有饮水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12、门诊医师要采用疗效可靠,经济适宜的诊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处 方 制 度
1、执业医师、助理医师处方权的取得,须由各科主任提出,经医疗管理部门审核,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2、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3、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及处方权,遵照“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4、医师应根据病情诊断开具处方,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5、处方使用标准格式处方,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人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病情诊断。
6、处方一般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7、药品及制剂名称采用通用名,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在剂量旁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8、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n)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9、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院长或副院长批准销毁。
10、药剂师应定期对处方进行用药分析,并将意见及时向全体医师通报;有责任监督医师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并给予用药指导。
11、本制度所指的处方含意,包括在门诊、急诊、住院的医师所开具的各类处方及下达医嘱中的药物治疗医嘱。
病历书写制度
1、医师应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书写病历,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2、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3、门诊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3.1 要简明扼要。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
3.2 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应写明“初诊”字样。
3.3 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具体时间到分钟。3.4 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3.5 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3.6 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3.7 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4.住院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4.1 新入院病员必须填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医师书写签字。
4.2 书写时力求详尽、整齐、准确,要求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填写。
4.3 住院病历由实习医师负责填写,经住院医师审查签字,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住院医师另写住院记录(入院志)。如无实习医师时则由住院医师填写住院病历或住院记录(入院志),主治医师审查修正并签字。
4.4 再次入院者应写再次入院病历。
4.5 病员入院后,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于病程记录内。
4.6 病程记录(病程日志)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等。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病程记录一般应每天记录一次,重危病员和骤然恶化病员应随时记录。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记载,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
4.7 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做详细记录。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填写记录并签字。
4.8 手术病员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内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4.9 凡移交病员均需由交班医师作出交班小结填入病程记录内。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填入病程记录内。
4.10 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病员,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
4.11 各种检查回报单应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病历上。
4.12 出院总结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总结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针和随诊计划(有条件的医院应建立随诊制度)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
4.13 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凡做病理解剖的病员应有详细的病理解剖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历讨论也应做详细记录。
5.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查 房 制 度
1、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
3、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检查病员。
4、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简要报告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5、查房的内容:
5.1 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5.2 主治医生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
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5.3 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先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医 嘱 制 度
1、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执业(助理)医师与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2、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3、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除抢救或手术中外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现象。
4、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对后,方可执行。
5、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7、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8、通过医院信息系统下达医嘱的医院,要有严格授权体制与具体执行时间记录。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是院长重要的职责,是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2、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建立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程序与措施。
3、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确定临床预防和降低医院感染的重点管理项目,并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4、将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定期考核与医院感染管理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定期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范围,并定期向医务人员与管理部门通报。
5、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与教育。
6、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房、内窥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7、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8、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查 对 制 度
1.临床科室
1.1 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1.2 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臵前查;服药、注射处臵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1.3 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1.4 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1.5 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2.手术室
2.1 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术前用药以及所带的病历资料。
2.2 实施麻醉前,麻醉师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在麻醉前要与病人主动交流作为最后核对途经。
2.3 手术切皮前,实行“暂定”,由手术者再次核对姓名、诊
断、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后方可开展手术
2.4 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2.5 除手术过程中神志清醒的患者外,应使用“腕带”作为核对患者信息依据
3.药房
3.1 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医师签名是否正确。
3.2 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4.输血科
4.1 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逐步推广使用条形码进行核对。
4.2 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5.检验科
5.1 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5.2 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5.3 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以
及标本的质量。
5.4 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5.5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6.病理科
6.1 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6.2 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6.3 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6.4 发报告时,查对单位。7.医学影像科
7.1 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7.2 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7.3 使用造影剂时应查对病人对造影剂过敏 7.4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8.理疗科及针灸室
8.1 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8.2 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8.3 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物。
8.4 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9.供应室
9.1 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9.2 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9.3 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9.4 高压消毒灭菌后的物件要查验化学指示卡是否达标 10.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10.1 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10.2 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10.3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11.其他科室
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病例讨论制度
1.临床病例讨论
1.1 医院应选择适当的在院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讨论会。
1.2 临床病例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科联合举行。有条件的医院与病理科联合举行时,称“临床病理讨论会”。
1.3 每次医院临床病例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1.4 开会时由主治科的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1.5 临床病例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2.疑难病例讨论会:
2.1 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2.2 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3.术前病例讨论会:
3.1 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3.2 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
部门人员参加。
3.3 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3.4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讨论。4.死亡病例讨论会:
4.1 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患者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做出后一周进行。
4.2 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4.3 讨论目的是分析死亡原因,吸取诊疗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
4.4 要有完整的讨论记录,由科主任、上级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
手术室管理工作制度
1.手术室护士长是本科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者,由具备资质的注册护士承担患者的手术配合,对各级手术护士执业范围有明确的授权制度与再评价授权。
2.工作人员管理:
2.1 凡在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严格执行手术室各级各类人员职责、无菌操作、消毒常规、急救抢救制度、查对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处理原则、特种感染处理原则、防止差错事故制度、安全制度、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等。
2.2 进手术室时必须穿戴手术室的拖鞋、隔离衣、一次性口罩、帽子。有皮肤感染灶或呼吸道感染者,不得进入手术室,特殊情况呼吸道感染者需戴双层口罩。手术室工作服不能在手术室以外的区域穿着。
2.3 进入手术室人员未取得院级管理部门的特许,任何个人、科室及媒体不得携带各种摄影器材进行手术拍照、录像。任何人员不能将移动通讯工具带入手术间内使用。
2.4 除参加手术的医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手术室。见习学生和参观者,需由老师带领或经医务处或护理部批准,并通知手术室护士长和有关科室的科主任。见习或参观者,须在指定的手术间内参观,并接受手术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导,41
2.卫生社区(乡镇卫生院)、医院、各项制度职责制度 篇二
制定具体政策指引社区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手诊, 具体包括以下方面。第一, 医疗保险政策。继续提高医疗保险病人在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支付比例。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较完善和成熟的地区, 可试行医疗保险病人必须先经过社区卫生服务的首诊, 如病情需要经社区医生确定方可上转到上一级医院或专科医院。第二, 医疗救助政策。参与医疗救助的城镇居民, 包括辖区内的低保人员、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军烈属等, 必须首先在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接受“小病”医疗和政府规定的预防保健, 通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转诊方可享受医院的“大病”救助。第三, 研究制订促进居民到社区首诊的其他配套政策。如允许医院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等等。
2 提高社区医疗机构的业务水平和知晓度
提高社区医疗机构的业务水平和知晓度是吸引居民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 解决双向转诊最根本的方法, 但需要一定的时间, 具体操作建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 强化社区医疗机构的管理,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第二, 采取多种途径, 促进社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一是引进合乎要求的全科医学人才;二是加强对现有人才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第三, 加大宣传力度, 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社区居民心目中的地位, 促进居民就诊习惯的改变。
3 构建社区医疗机构与医院实行新型合作关系
国家在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一个基本原则是立足调整现有资源。按目前我国现状, 则要健全服务网络, 加快向社区转移卫生资源。实现卫生资源向社区转移的一个途径就是允许、鼓励大中型医院以各种方式参与、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3.1 由大中型医院托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双向转诊难以实施的根源是利益分配问题。因此, 要实现双向转诊, 必须处理好社区医疗机构与医院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在现有医疗体制还没有改革之前, 可以尝试由大中型医院托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首先政府监管部门要制订监管措施, 确保被托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相关费用, 使医院获得合理的补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编制人员由医院调配管理;固定资产所有权归政府, 交医院无偿使用。医院全面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项业务的开展。由于医院全面掌握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权, 在公共卫生无偿服务或低收益服务方面还能得到政府补偿, 医院就能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服务, 双向转诊也就不成问题了。
3.2 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协议合作方式
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订双向转诊协议, 医院派医务人员进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提高机构的医疗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吸引社区居民前来就诊。社区首诊后如须向上转诊的病人转到协议医院, 可享受预约就诊、免挂号、免排队检验、优先安排住院等优惠;社区机构无法安排的检验、治疗项目交由协议医院实施。医院已确诊慢性病的治疗、术后康复病人转回协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病床治疗。根据医院派出的医务人员的服务量, 将政府拨给社区的费用按比例支付给医院, 同时医院还可获得相对稳定的病人来源, 减少平均住院天数。
上述方式, 一方面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并通过医院的品牌迅速获得社区居民的信任, 促进居民到社区首诊;另一方面通过相对合理的利益分配, 促进医院积极参与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有了医院的参与, 双向转诊就得以顺利实施。但是, 尽管可以通过政府监管进行约束, 保证医院参与的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 但在现有的医疗体制下, 医院趋利的冲动难以根本抑除, 在医院参与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时, 能否突破社区卫生服务的减少病患的目的与医院希望更多病人的根本冲突。此外, 也可能因为医院的参与, 使得一定区域产生社区卫生服务的垄断, 在此情况下, 如何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的质量。在上述问题未能彻底解决之前, 医院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只能作为过渡时期, 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尚未完善时期的权宜之计。因此, 要最终实现双向转诊制度, 还有赖于医疗体制的根本改革, 例如建立医院的费用控制机制, 如控制住院床日或采取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 (DRG) 方法来控制费用, 迫使医院及时将病人向社区转诊。
摘要:本文给出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中型医院实行双向转诊制度的对策建议, 具体包括:政策指引社区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手诊, 提高社区医疗机构的业务水平和知晓度, 构建社区医疗机构与医院实行新型合作关系等。
关键词:新医改前,医患关系,情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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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赵李.医科研究对医患关系问题认知程度的调查分析[J].医学与哲学, 2007, 5.
3.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款公共活动区域卫生打扫归口后勤总务指定专人负责打扫;
第二款全体干员要维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遵守卫生管理各项规定;
第三款果皮、纸屑等不准随地抛丢,要把垃圾入垃圾桶;
第四款全体干员不准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以防疾病传染;
第五款公共场所花草、果树不准随手摘取,要爱护;
第六款公共场所设备不准乱移位,乱涂乱画;
第七款公共场所不准私自乱帖广告、字画、启事牌;
第八款公共场所不准赤身、赤脚包括体育活动;
第九款公共场所干员衣着要干净整齐、得体大方;
第十款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第十一款公司大门必须保持干净、围墙灯泡不可残缺;
第二条宿舍区域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款全体住宿干员要讲究集体卫生、个人卫生、预防疾病;
第二款干员个人要勤刷牙、勤洗澡、勤更衣、当天换洗衣服当天洗;
第三款不得留长指甲、男生不得留长发、不得留胡须;
第四款走廊过道不得赤身、赤脚;
第五款饭前饭后要勤洗手;
第六款个人床上被褥、床单、枕头要勤洗;
第七款宿舍内不准吸烟、不准私自存放化学异味物品;
第八款宿舍值日生要勤打扫地面、门窗、洗手间等卫生,不能有蜘蛛网、灰尘,;
第九款宿舍空调、风扇、电话、灯管要勤擦洗,不能有灰尘;
第十款所有零碎废品、果皮要放至垃圾桶内且经常性前后门打开通风,使宿舍内空气无异味;
第十一款宿舍过道要勤拖洗干净。
第三条生产现场区域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款生产现场卫生打扫归口现场负责,其清洁工归口现场管理;
第二款全体干员必须着装整齐、干净,不可有赤身、赤脚现象;
第三款现场车间天花板、墙角不可有蜘蛛网和不洁水迹;
第四款灯管架、风扇要每周六进行一次打扫除,无蜘蛛网、灰尘异状;
第五款输送带机器在上班时员工要用2分钟进行擦洗干净;
第六款每个员工工作区域不可有纸硝、碎布条等其它物;
第七款地面不可随地吐痰,不准带任何零食物进车间;
第八款车间现场洗手间清洁工要勤冲洗打扫,不可有异味;
第九款车间所有萝框要擦洗干净,不可有灰尘和残缺异状;
第十款车间所有电源开关、消防栓、电话、各吊牌标示物不可有灰尘;
第十一款车间门窗玻璃、窗帘必须保持干净、不可有灰尘、污迹;
第四条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款办公室清洁工归口后勤总务管理;
第二款大门天花板灯管、墙壁、地面必须保持干净;
第三款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饮水机、空调等设备必须保持干净卫生,不可有灰尘;
第四款办公室内花草要勤浇水,且保持清洁卫生、无虫;
第五款工作台、坐椅、资料框文件内必须保持清洁无灰尘;
第六款屏风、玻璃窗及窗帘必须保持清洁;
第七款办公室内空气无异味、光线通风正常;
4.公共卫生各项管理制度 篇四
1.监督检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考核细则制订情况。
2.监督检查社区诊断、传染病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管理、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免疫规划、健康教育等工作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预防接种用疫苗、冷链设备等设施条件落实情况。
4.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监督检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指导计划、预防保健人员培训工作落实情况。
5.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信息公示和奖惩制度,每月进行一次业务检查指导。
6.负责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7.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配合其他部门组织、协调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应急预案。
二、信息统计管理制度
1.监督检查信息统计工作质量,并提供业务指导。
2.监督辖区医疗机构统计信息原始记录,信息资料的收集、保管情况。
3.监督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执行情况,统计信息发布需有相关部门批准。
4.监督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计算机网络平台的构建、升级、维护工作,保证软件、硬件安全。
5.监督检查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各种法定统计报表及信息统计资料上报的及时、准确、完整性。
6.监督检查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所辖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及使用情况。
7.对所辖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应做到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三、信息收集、报告、管理制度
1.及时准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培训信息。
2.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制度,健全统计台账,做好统计汇编,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
3.按要求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各种统计数据和信息,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4.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报送、管理。
6.逐步健全网络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录入及整理工作。
7.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范,定期对计算机进行保养、维护及数据备份。
四、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的原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2.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照行政村名和编号顺序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洁、美观和规范有序。
3.责任医生要对健康档案进行按照60岁以老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病人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有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4.资料管理人员及社区责任医师,应及时登记已经获取的各种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反馈。凡非本人管辖区居民的诊疗情况应及时反馈给辖区责任医生,以便纳入该居民本人的健康档案。
5.居民健康档案具有医疗保密性,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料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已经建档的各种资料。未经资料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
6.应为辖区内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加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及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档案建立工作。
7.对孕产妇、儿童、老年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病人,应在建立健康档案专册。
8.健康档案由全科医师负责填写,项目齐全、字迹清晰、表述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9.孕产妇、儿童、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病人、重性精神病病人健康档案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动态管理。
10.健康档案应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
11.健康档案管理应责任到人、制度到位、硬件落实、管理达标,纳入计算机系统管理。
12.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防火、防潮、防光、防虫蛀、防鼠咬,应妥善保存。
五、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制度
1.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健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明确组织机构、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应急措施。
2.定期对全体人员进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教育、技能培训、并组织应急预案模拟演练。
3.做好相关物资储备,进行动态管理。
4.按规定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上报突发公共事件。
5.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控制、监测和医疗救治工作。
6.发生火灾、地震等其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时,统一领导、听从指挥,做好报警、人员疏散及现场抢险等各项工作。
7.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应急预案的修订和补充。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1.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包括部门职责、监测、预警、报告、程序、应急处理等。
2.定期对全员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并组织演练。
3.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物资储备,并进行动态管理。
4.疫情报告。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发生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应听从政府统一指令,服从统一指挥。
6.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书写完整病历记录,协助转送病人。
7.采取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七、传染病管理制度
1.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法定报告时限内,以最快速度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实行传染病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转入传染病定点收治医疗机构。
3.建立传染病个案登记卡,按照卡片登记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掌握其动态情况,做好追踪随访。
4.做好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应急救治、转院治疗等。必要时对病人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对病人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预防性用药。
5.协助疾控中心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建立监测资料档案,开展监测分析。6.加强对结核病传染源的发现与报告,配合疾控中心做好辖区内恢复期结核病病人的送药和访视工作。
7.建立健全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度,开展防治知识宣传,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咨询、检测、转诊服务;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医学随访、医疗救助;妥善保管工作档案,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8.对传染病预防、治疗管理中,发生传染病疫情缓报、漏报、谎报、隐瞒不报,造成疫情扩大或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部门和责任人,应严格追究责任。
八、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凡诊治患者的医护人员、医技人员和乡村医生均为法定报告人。
2.法定报告人必须熟悉国家规定的法定传染病种和报告办法。
3.发现法定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要立即按规定的程序报告,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填写疫情报告卡时,要提高填卡质量,要做到字迹清楚,项目要填全。
5.要经常深入科室督促检查疫情报告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6.在填写门诊工作日志时,凡发现确诊为传染病时,要在门诊工作日志表上登记患者的家庭地址和诊断。
7.对不执行本制度或因违反规定造成危害的,要按《传染病防治法》严肃处理。
九、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1.对适龄儿童根据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并宣传免疫预防知识。
2.建立儿童预防接种电子档案、及时做好信息登记和更新,上传至国家信息管理平台。档案应长期妥善保管。
3.疫苗专人管理,制定需求计划,从规定渠道购入。购入时须验收疫苗相关合格证件。做好领发登记,及时掌握使用量及耗损量。过期疫苗登记后上交。
4.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符合冷链管理要求。建立冷链设备档案,账物相符、专物专用。
5.合理安排疫苗接种门诊周期。接种场所、接种人员、消毒、体检及接种均应符合相关要求。
6.及时建立接种卡.接种簿与接种证,按时预约接种。做好常规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工作。
7.做好接种率监测与常规接种月报表统计,定期评价疫苗接种情况。
8.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登记、调查,并及时处理、上报。
十、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
1、疫苗实行专人管理,严格疫苗购入渠道,按时上报疫苗使用计划。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有关疫苗储存、运输的温度要求,做好疫苗的储存、运输工作。对未收入药典的疫苗,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储存和运输。
3、疫苗应按照品种、批号分类存放,存放要整齐,疫苗之间要留出冷气循环通道。应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原则分发和使用疫苗,严禁过期失效。
4、定期对储存的疫苗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的疫苗,应当立即停止分发和接种,并及时向县卫生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自行处理。
5、储存的疫苗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过期、失效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集中处置。
6、疫苗的收货、验收、在库检查等记录应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7、应建立疫苗使用专帐,及时将疫苗购入、使用情况记入专帐,做到帐苗相符。
8、采用温度计对冰箱(包括普通冰箱、冰衬冰箱、低温冰箱)进行温度监测。温度计应分别放置在普通冰箱冷藏室及冷冻室的中间位置,冰衬冰箱的底部及接近顶盖处,低温冰箱的中间位置。每天上午和下午各进行一次温度记录。冷藏设施设备温度超出疫苗储存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记录。
9、冷链设备应专室或固定房间存放,专人管理,建档建账。
10、定期对冷链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冷冻室结霜超过5毫米时要及时除霜;冷藏箱和冷背包每次使用后应及时取出冰排擦拭干净,保持内外干燥清洁;冰排用后应及时把水倒出清洗干净、晾干后与冷藏箱(包)分开存放。
11、冷链设备专物专用,严禁挪作它用或存放其它物品。
十一、安全接种管理制度
1、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取得资质。
2、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必须遵守医德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工作规 范、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
3、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 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并严格掌握禁忌症实施接种。
4、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在接种操作前应查验核对接种对象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种类无误后予以接种,并做 好接种记录。
5、预防接种服务人员所使用的疫苗必须是从合法的疫苗生产、经营企业采购,并按规定温度运输、贮藏的疫苗。
6、接种前应严格核对接种疫苗的品种,检查疫苗外观质量。凡 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的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7、安瓿启开后,未用完的疫苗盖上无菌干棉球冷藏。活疫苗超 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将疫苗废弃。
8、按照免疫程序和疫苗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接种剂量、方法和部 位接种疫苗。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留在接种现场观察30分钟。
9、疫苗接种统一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安全 盒,并做到一人一针一管,用后毁型、消毒回收。
10、在注射过程中防止被针头误伤。如被污染的注射针头刺伤,应立即清洗刺伤部位,并采取其他处置措施。
11、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发现预防接种副反应时,应及时处理,并按要求记录、报告。
十一、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1.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2.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橱窗,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3.开通健康服务咨询热线,提供健康心理和医疗咨询等服务。
4.针对不同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解答居民最关心的健康问题。
5.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
6.定期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知识知晓率调查,至少开展两次,根据调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
7.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十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
1.我院的公共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科主任为本科室公共卫生管理的管理者和监督者,各经管医生是慢性病、死亡病人的报告责任人。
2.报告范围:糖尿病、冠心病急性发作(包括①急性心肌梗死②心性猝死③其他类型的冠心病)、脑卒中发作(①蛛网膜下腔出血②脑出血③脑血栓形成④脑栓塞及未分类脑卒中)、肿瘤(新发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死亡病例(包括住院和门急诊的死亡病例)。
3.接诊医生发现确诊的上述四种需要报告的病例,在24小时内向公共卫生科科报告,公共卫生科收到报告卡,审核合格登记后,及时进行网络直报。
4.凡在本院死亡的病例,包括门急诊、住院死亡的病例,经管医生要及时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其中二联交给家属,一联交给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收到《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审核合格后作好登记,及时网络直报,次月5日前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报县疾控中心。
5.各种表卡填写要完整,字迹要清楚,不漏项。
6.凡未按要求上报者,按考核细则的规定与考核奖挂钩,若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加倍扣奖。
十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根据《**县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方案》的要求,成立由医院领导、相关科室成员及公共卫生科成员组成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小组,报上级,并开展活动,落实各项制度。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为了保证工作质量,建立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1、报告工作制度 严格执行省卫生厅《浙江省卫生监测区统计报告管理规定》,责任报告人按照慢性疾病发病内容、时限和程序等有关规定执行填卡报卡。一旦发现诊断错误,应填报一张新的报告卡更正以前的诊断错误。
2、例会制度 医院作为慢病监测点要不定期召开管理小组会议,了解审查报告及资料的填写质量,及时纠正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3、核查制度 对不能确定的个案,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明确诊断。
4、资料管理及相关档案制度 原始卡片、报表、登记簿均应按档案管理妥善保管。历年收集的资料应存档保管,以备分析。
5、资料审核制度 防保医生应对上报的每张卡片进行审查,对卡片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及逻辑错误进行核查,发现有漏项、错误、有疑问或逻辑错误的卡片应退回重新填报,不断提高监测资料的质量。
6、漏报自查制度 每月对本院相关科室的门诊日志、住院登记进行漏报自查,从中发现漏报病例,及时补报。
门诊日志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病名、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九个项目。14岁以下的儿童须注明家长姓名。字迹必须清楚可辨。
7、诊治医生培训制度 对诊治医生及新上岗的诊治医生进行慢病监测报告的业务培训、测试。
8、公共卫生科建立慢病监测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由公共卫生科负责慢病网络报告工作。
9、慢病报告管理目标 领导重视,专人负责,健全慢病监测报告系统,保证报告质量。责任报告人报告的完整率、准确率、及时率要求达到95%以上,医院漏报率在5%以内。
10、奖惩制度 对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工作中作出成绩的责任报告人予以奖励。奖励办法为表扬,与奖金挂钩及年终考核中作为重要内容。对玩忽职守、不按有关规定执行慢病监测报告工作的,进行批评教育、奖金挂钩、年终考核挂钩等处理。
十三、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以及生命监测等工作。
2.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3.按照《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规范(2013版)》要求提供0-6岁儿童保健,按照要求开展体格检查,进行生长发育监测,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6、18、30月龄时别开展一次血常规检测,对发现有轻度贫血儿童的家长进行健康指导。
4.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5.对不同月龄和年龄的儿童进行智力、视力测查,听力筛查和口腔检查,对检查结果异常的儿童进行登记、转诊、追踪和治疗。
6.在儿童定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体弱儿,按照管理常规进行登记和管理。
7.掌握辖区内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定期深入幼儿园进行计划免疫接种、传染病预防、卫生消毒、五官保健等工作的督促与指导。
8.负责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工作,掌握辖区内出生活产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及死亡原因。
9.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
十四、孕产妇保健工作制度
1.为辖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中的妊娠妇女建立保健手册,并进行早孕检查与指导。
2.按照《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规范(2013版)》中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对孕产妇进行健康管理,统计上报相关信息。
3.做好孕产妇与围产儿生命监测与管理工作。
4.对建册的孕妇进行高危筛查,筛查出的高危孕妇按要求进行登记、追访与管理。
5.入户调查、核实本辖区内的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含外地户口及外区户口)情况,填写死亡报告卡,及时上报。、十五、老年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负责老年保健工作,建立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内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3.按照《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规范(2013版)》中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对辖区内老年人进行管理。
4.对以居家养老形式为主的老年人进行服务需求评估,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服务及精神慰籍、舒缓治疗服务。
5.对患有慢性病的老人进行管理,进行饮食、运动、合理用药、合理就医指导。
6.对于高危老人,进行健康指导、行为危险因素干预。
7.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对老年人进行疾病的预防、自我保健、常见伤害预防、自救和他救等指导。
十六、公共卫生责任医生服务团队管理制度
1.由医生、护士、预防保健人员组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团队,按照所辖区域、常住人口、服务功能与任务等情况,分片包干,落实管理责任制。
2.积极开展社区卫生诊断,确定所服务区域主要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采取干预措施,并对干预效果进行评价。
3.对辖区居民进行签约服务,建立家庭及个人健康档案,开展分类、分层的连续性健康管理和健康教育,提供主动上门服务、追踪随访。
4.健康管理团队应实行五个统一:文明用语、着装胸卡、服务流程、服务要求、出诊装备统一。
5.在所辖区居委会、村委会向辖区居民公示健康管理团队人员的姓名、服务项目、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接受监督,并应保证团队进入家庭实行健康管理的服务时间。
6.对健康管理团队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结合管理人数、管理质量以及管理对象的满意度进行综合测评,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十七、工会工作制度
1.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2.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在、民主监督。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4.组织职工进行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5.队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7.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8.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做好新员工的接收、教育工作。
9.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十八、康复工作制度
1、严格掌握病人进行康复治疗(包括物理治疗、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矫形器
应用与传统康复针灸、推拿等)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2、认真询问病史、做好体检,准确了解病人情况,正确进行康复功能评估、康复目标制定以及实施康复训练计划。
3、严格按照无菌技术操作,治疗室的针、棉球等操作 物品均需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4、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方法、手法正规,动作适度,部位准确,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5、对瘫痪、转诊等不能来院的病人应做 好家庭康复工作:(1)对上级医院转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患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生必须认真了解基本情况进行登记。
(2)社区乡村医生对转诊患者应及时进行随访(电话或上门)。
(3)对于须一步开展康复治疗的转诊患者,医生应根据上级医院的治疗方案制定康复治疗计划,开展相关康复及治疗。
(4)对转诊患者在社区的康复治疗情况应及时归档。
十九、预检分诊制度
1、医院根据要求设立专门的预检分诊处。预检分诊处应当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2、分诊人员由经验丰富、判断力强、处置果断的人员担任。工作认真,服务热情,预检分诊迅速、准确,及时发现危重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抢救,发现异常或意外情况及时报告。
3、对于突发群体性伤害、中毒和烈性或新发传染病,按照快速分诊、分级处理原则对病员进行分诊并及时向科主任、应急办或总值班汇报。
4、按照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对不同病情送至不同地方救治:危重病人至抢救室,普通病人至普通诊室。发现传染病要立即隔离,并做好消毒和疫情报告。
5、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预检,应当仔细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6、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临床观察医院或定点收治医院就诊,并对病员采取防止传播扩散措施和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同时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本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或指定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9、预检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10、疑似或临床确诊传染病病人转走后要及时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接触患者的医护人员更换帽子、防护口罩、工作服及洗手后方可重新接诊下一个病人,运送病人的车辆、担架等要进行消毒,随车驾驶、护送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
11、做好终末消毒记录:内容包括接诊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衣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12、从事预检、分诊的人员要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二十、乡村医生例会工作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社区乡村医生工作例会,传达上级工作精神,安排布置下一阶段工作。
2、每月初定期召开社区站为工作会议,其他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社区站每周召开会议一次,由站长召集,并有会议记录,参会者有签名。
3、按时参加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者,应出具书面请假条,并由站长签名同意。
4、遵守会议纪律,开会期间严禁大声喧哗、交头接耳,禁止吸烟。
5、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传达贯彻执行。
二十一、卫生监督协管制度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1、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并协助调查。
2、组织辖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流通领域(副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开展规定项目健康检查,并将相关资料(体检表、一寸照片二张)报县卫生局办证中心办理健康证。
3、履行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职责,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许可审查、现场监督。对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根据违法事实、职责权限依法查处或固定证据报县卫生监督所立案查处。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制度
1、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及时联系具有合法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检查、鉴定。
2、掌握辖区内职业健康危害单位基本情况,每半年对职业健康危害单位进行一次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完善健康档案。
3、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对企业管理人员、职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危害防护知识的培训,提高企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4、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
1、不定期对辖区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和学校自备供水单位进行巡查,发现水质异常变化情况和群众举报投诉时及时报告并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处理;
2、督促供水单位每年定期对制、管水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供、管水人员卫生知识及业务知识培训。
3、每季度定期对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制水工艺流程是否规范、混凝剂和消毒剂索证及投加是否规范,常规检验开展情况及记录),并填写卫生监督报告卡。
4、每两月督促供水单位主动与县疾控中心或取得相应试验室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联系,进行一次水质抽样送检。
(四)学校卫生服务管理制度
1、每学期开学时和在校期间定期对辖区内所有学校传染病防控(预案、晨检午检实施及记录、因病缺课记录、学生健康档案)、饮用水卫生(自来水、饮用水索证及水质卫生现状)、托幼机构保健(一人一巾一杯、洗手消毒设施、幼儿个人卫生习惯、幼师健康证明及幼儿健康档案)、教学设施(教室人均面积、采光照明、黑板、课桌椅)及学生生活设施(寝室人均面积、水冲式厕所、洗手设施)以及学生食堂食品安全情况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做好监督检查笔录及监督意见书,填写经常性监督报告卡,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部门。
2、指导学校定期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课程表、教材教案);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3、协助开展对学校学生食堂卫生状况进行不定期现场检查,如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应及时固定证据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立案查处。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制度
1、建立辖区内村卫生室设置、人员等基本情况一览表和被监管单位医疗废弃物处置、传染病报告基本情况统计表。
2、每季度对辖区村卫生服务站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和传染病报告等进行监督检查;经常对辖区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每年组织村卫生服务站进行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消毒技术规范及医疗废弃物处置等专业知识培训。
(六)公共场所卫生服务监督管理制度
1、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要求,建立辖区公共场所被监督单位登记一览表;每半年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开展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对被监督对象填报《公共场所被监督单位报告卡》。
2、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预防性卫生审查;对辖区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办理健康证明,协助县卫生监督所组织从业人员培训相关法律和卫生知识。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公共场所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3、督促辖区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依法申报办理卫生许可证,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现场审查,按要求规范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
4、督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落实禁烟措施,在大堂、包间张贴禁烟标识牌,教育业主和服务人员主动劝诫消费者为了自己和他人健康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二十二、农村家宴管理制度
1.规范报告管理,建立报告制度。各村联络员时刻掌握所管责任区内家庭聚餐动态,在村民办酒席5桌以上的情况下,及时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报告,具体报告村民的基本情况、住址、酒席地点、酒席数量、就餐人数等事项。
2.落实聚餐指导,确保食品安全。由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责任医生负责对酒席的食品安全进行监控指导,监控程序包括:事前的食品安全宣传,做好聚餐地的卫生工作,提高酒席方对食品安全的认识;事中要求酒席方加强对食品购入的验收,防止购进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原料和配料,切忌食用腐烂和变质食品,从事酒席食品加工的人员不得患有传染病,邀请有健康证的农村厨师举办宴席。事后及时报告举办者名单。
3.加强厨师培训,提高卫生意识。一年一次对农村厨师开展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并动员督促他们开展聚餐申报。二
十三、霍乱防治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对甲类传染病霍乱防控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的霍乱防治工作,一旦出现霍乱疫情,能有条不紊地进行防控与救治,特制定防治霍乱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启动此预案:
1.立即向医院领导汇报,安置病人立即进隔离病房,电话通知上级各有关部门。
2.立即通知霍乱抢救小组到场,各负其责,开展工作,同时做好调查、登记、审核、传报卡直报、采样、留样、送样工作由公共卫生科负责。
3.救治工作由霍乱抢救小组负责,病情允许情况下立即做好霍乱治疗的转诊工作。立即对肠道门诊进行终末消毒,由公共卫生科传染病专管员及急诊室护士长负责。
4.立即对病人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调查、隔离、实施医学观测,做好采样、送样工作,并进行预防性服药。
5.立即开展流行病学的调查,并在第一时间内对其居室及水源、厕所进行消毒或封井,由公共卫生科负责。
6.务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控制疫情。
二
十四、艾滋病疫情监测管理制度
1.全院职工要提高建立艾滋病长效监测管理机制的认识,各科室姚加强对监测工作的领导,建立高效的疫情监测系统,及时准确收集和报告疫情数据。
2.艾滋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门诊患者和转入住院患者,各科室要详细登记。住院部应填写出入院登记本。所有住院输血病人均应进行实验室HIV初筛试验。采送标本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防护,避免污染环境及交叉感染。
3.经实验室初筛试验阳性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按疑似病例报告,然后上报公共卫生科,由网络直报员按规定时限进行网络直报,待确证后对原始报告卡进行订正。
4.各有关部门必须将HIV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艾滋病病人死亡者的详细资料报送公共卫生科,由公共卫生科录入数据库,并及时准确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5.医院接触HIV感染者、AIDS患者、死亡者的各个环节均应按要求防护、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6.医院接触HIV感染者、AIDS患者、死亡者的各个环节均应做好保密工作。
7.在AIDS诊疗、管理工作中,因玩忽职守、不作为等情况,造成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者按责任医疗纠纷赔款处理;造成疫情扩散者作待聘或解聘处理,同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8.医院艾滋病高危干预小组对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实施行为干预措施,并对干预人群开展HIV监测。
9.医院每年开展外来婚嫁女、外来务工人员、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的HIV检测工作。
5.诊所、卫生室各项规章制度 篇五
一、认真学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及省、地、县有关医疗、药品管理规定。
二、以“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树立行业新风”的要求,遵守医德规范,恪守执业道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三、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或监督检查。
四、各诊所附设的药房(柜)要按规定建账。给患者提供药品必须使用统一处方和药品分装袋,严禁使用假、劣药品,严禁超范围执业。
五、要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各类药品明码标价。
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校验。
七、诊所的执业地址不能随意变更、如需变更,由登记机关审查批准后方可。
八、诊所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如需调换,必须重新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九、各诊所要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加强业务技术建设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医疗事故,应积极主动的向登记机关报告,并提供原始证据。
十、严禁非专业人员从事业务技术活动。
十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应悬挂于机构内部明显之处。严禁转让、出售或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十二、各诊所的名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才能悬挂使用,严禁转让或变相转让。
十三、认真搞好防疫、妇幼工作。
十四、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制度,经检查发现或举报查实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处方书写制度
一、处方应当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助理医师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的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由药师审核、调配、核对,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二、处方一律用蓝黑墨水或碳素笔书写,字迹清晰可认、内容完整。如有涂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三、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四、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
五、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药品用法可规范的中文、拉丁文或缩写体书写,不得使用“尊医嘱”、“自用”等含糊字句。
六、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七、用法书写顺序:每次用量、次数(每日数)、用法(皮下、肌肉、静脉注射、口服、外用等)。
八、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九、需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医师应在处方上写明“皮试”,护士将皮试结果填入括号内。药房以皮试阴性为发药依据
十、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十一、诊所必须使用卫生部门制定的统一格式处方。
消毒隔离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及 《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诊所治疗室、处臵室、诊室,每10-15平方米安装1支30瓦紫外线灯管,定期进行消毒,并作好记录。
三、无菌容器、器械每周灭菌一次,盛碘伏等容器应保持密闭,定期灭菌,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消毒,必须使用合格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销毁处理并做好记录。
四、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适当的方法进行灭菌,各种器械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法,高压灭菌须用化学指示卡监测并记录存档。
五、诊所应有流动水洗手设施,接触病人前后、无菌操作前后应洗手,不便洗手时应配备快速手消毒剂。
六、皮肤消毒使用碘伏或采取2%碘盯75%酒精二步法,浸泡器械必须使用戊二醛等高效消毒剂,定期更换,并有记录。对常用诊疗器械如听诊器、血压计袖带、体温计、止血带等应规范擦拭或消毒后放臵于消毒盘内备用,并有记录。
七、诊所应定期通风换气,地面应湿湿式清扫,床头、桌椅每天湿擦,保持清洁,每周打扫除一次。
八、供患者使用的床单、被套等每周至少更换一次,如有污染应及时更换。
九、对违反《消毒管理办法》发生医源性感染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传染病报告及管理制度
一、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师有义务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1、医师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项目要齐全,字迹要清楚,住址写到自然村,不得有缺项、漏项。
2、发现疑似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须在2小时内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须在24时内报告,同时报送报告卡。
3、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就诊医生必须以最快速度(2小时内)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医师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管理制度
1、实行传染病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转入县医院、县藏医院。
2、建立传染病登记本和报告卡,卡片登记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做好追踪随诊。
3、做好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应急救治,转院治疗等。必要时对病人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对病人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预防性用药。
4、协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传染病症候群(发热、腹泻,因病缺勤、缺课)等监测工作。
5、加强对结核病传染源的发现与报告,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辖区内结核病病人的送药和访视工作。
6、对传染病预防、治疗管理中,发生传染病疫情缓报、漏报、隐瞒不报,造成疫情扩大或传染病暴发流行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传染病病例处置工作制度
诊所制订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认真落实传染病疫情的预测预警措施和专报制度,加强信息传递和沟通,及时发现传染病疫情苗头,一旦出现传染病疫情,必须采取果断措施,严防疫情扩散与蔓延。一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传染病防治原则,提高警惕,加强监测,及时发现病例,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重大疫病在我县的传播和蔓延。二依法防控
为有效切断传染病的传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重大疫病的流行特征,在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时,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依法实行报告制。三开展医疗救治
按照医疗救治方案启动指定的专门医疗救治网络,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 和普通病人分别管理,对疑似患者及时排除或确诊。做好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医疗垃圾处理工作,防止诊所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四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要坚持“早、小、严、实”的方针,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疗、及时控制”。同时,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要及时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做到统一、有序、快速、高效。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制度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发布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制定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一、诊所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诊所内医疗废物管理组织领导工作,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建立诊所医疗废物安全处臵方案和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二、诊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收集处理(应毁形),分臵于防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用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对医疗废物应进行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去向和经办人签名。
三、定点进行焚烧,并有详细的记录。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一、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二、从事预检、分诊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三、诊所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是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诊所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五、诊所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及时进行转诊,并按照规定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诊所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理。
二、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于黄色塑料袋中,分别放入标有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中,每日有专人负责毁形、转运、无害化处理。
三、针头、输液器等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必须稳妥安全地臵入锐器容器中。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严禁出售给其他单位(人)或随意混入生活垃圾中丢弃。
四、诊所应当按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以下基本要求自行就地处臵其产生的医疗废物:
(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做毁形处理;(2)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3)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4)、液体污物及污水的处理,参照《消毒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医疗废物转运工具应当每日进行消毒。为处臵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免疫接种。
六、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数量、最终去向及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消毒产品索证管理制度
一、各诊所在采购消毒产品时必须向销售者索取该批产品卫生质量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位,以保证采购消毒产品卫生质量,还需同时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
二、索取的证件的复印件应当加盖原件持有者的印章。
三、采购的消毒产品标签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
四、每次购臵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并查验每一批号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灭菌日期、出厂日期及有效期。
五、索取有关证明后,应进行核验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应不短于该批产品的保质期。核查结果有疑问时,应主动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同时控制该批产品,不得经营或使用。
六、该制度所指的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
医士(师)职责
一、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二、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三、对就诊病人态度和蔼,检查仔细认真,用药合理,处方书写规范。对急、危、重病患者抢救及时,并做到及时转诊。
四、负责做好卫生宣教、清洁卫生、消毒隔离等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工作登记制度。
五、做好传染病的诊断上报。发现传染病后,应及时按《传染病报告制度》的规定报告,并积极协助疾控部门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传染病流行。
六、不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对患者一视同仁,实事求是地提供医疗证明,不弄虚作假。
七、在上级卫生部门和辖区卫生院的指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护士(师)职责
一、热爱护理工作,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二、应掌握并熟练操作常见病的一般护理知识和常用护理技术,负责开诊前的准备,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三、熟练进行肌肉、皮下和静脉注射,能进行静脉输液和换药等技术操作。
四、积极配合医生对危重病人进行抢救护理及转诊。
五、熟练掌握常用灭菌技术及常用消毒液的配制方法。
六、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对注射、输液等使用的器械做到用后清洗、消毒。
七、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准确配制皮试液和注射液。注射前应核对注射单,做到查姓名、查药品、查剂量、查给药方法,防止差错事故。
八、急救药品应存放整齐,按时清点,防止过期失效。
九、爱护医疗器械,防止损坏丢失。
十、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开
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6.卫生社区(乡镇卫生院)、医院、各项制度职责制度 篇六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乡镇卫生院是农村的基本医疗服务机构,也是我国卫生部基本药物政策的主要推行范围。本次研究中,我们选取2010年2月到2014年2月期间在本地区乡镇卫生院确诊为高血压并进行治疗的8 500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其中男性4 892例,女性3 608例。患者年龄32~88岁。
1.2 研究方法及评级指标
对患者的处方资料进行回顾性的研究分析,利用FoxPro 6.0程序[4]对病例资料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处理和分析。分析评价指标如下:
(1)应用患者的药物使用构成比、用药频度和销售金额进行药物利用评价药物使用情况。用药频度分析采用限定日剂量(Defined Daily Dose,DDD)值[5]分析法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6]:(1)确定DDD值;(2)以药品某段时间内的总购入量除以该种药物的的DDD值即可得到相应的DDD数,也即日用药人数。
(2)采用基本药物使用率、单张处方基本药物平均个数、基本药物处方率及全是基本药物的处方评价乡镇卫生院高血压药物的使用情况,各项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基本药物使用率=处方基本药物数/处方药物总数×100%
(2)单张处方基本药物平均个数=处方基本药物数/总处方数
(3)基本药物处方率=含基本药物处方数/总处方数×100%
(4)全是基本药物的处方率=全是基本药物的处方数/总处方数×100%
2 结果
2.1 抗高血压药物使用评价
2.1.1 药物使用构成比
根据对参与本次调查8 500例患者的处方资料的回顾性分析,8 500例患者均使用的以下7种较为常见的抗高血压:吲达帕胺缓释片7 021人次(84.72%)、酒石酸美托洛尔片1 211人次(14.25%)、马来酸依那普利片802人次(9.44%)、复方利血平氨苯蝶啶片522人次(6.14%)、缬沙坦胶囊268人次(3.15%)、厄贝沙坦片114人次(1.34%)及盐酸贝那普利片98人次(1.15%)。部分患者使用两种及以上抗高血压药物,故累计人次超过8 500例。
2.1.2 常用药物的规格、销售金额分析
2010年2月至2014年2月期间各种药物的销售金额不同,其中酒石酸美托洛尔片销售金额为332 159.94元,占7种常见药物销售金额的73.68%。见表1。
2.1.3 常用药物用药频度分析
DDDs可直接反应药物的流行趋势,DDDs值越大说明药物使用频度越高。不同药物的用药频度不同。见表2。
2.2 基本药物使用情况分析
其中常用的抗高血压药物中,基本药物4种(吲达帕胺缓释片、酒石酸美托洛尔片、马来酸依那普利片和复方利血平氨苯蝶啶片),非基本药物3种(缬沙坦胶囊、厄贝沙坦片和盐酸贝那普利片)。8 500例患者中,使用基本药物者8 282例,其中8 112例全部使用基本药物;218例患者未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使用率为71.43%,单张处方基本药物平均个数0.058,基本药物处方率97.43%,全是基本药物的处方率95.43%。
3 讨论
2002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将满足人类卫生保健所需要的主要药物定义为基本药物。这一概念的提出对各国政府提出了一定的要求,政府应保障患者可以获得数量足够、剂型适当、质量可靠和价格合理的药物,除此之外,患者还应当获得充足的信息[7]。我国从2009年开始执行基本药物制度,高血压需长期用药控制,患者经济负担重,基本药物的应用可以对患者的药物选择产生直接的影响,进而影响药物的处方、销售与分布,因此分析基本药物对高血压合理用药的影响对指导临床工作意义重大。
乡镇卫生院是农村的基本医疗服务机构,也是我国卫生部基本药物政策的主要推行范围。本次研究中,我们对2010年2月到2014年2月期间在本地区乡镇卫生院确诊为高血压并进行治疗的8 500例患者的处方资料进行回顾性的研究分析探讨基本用药制度对乡镇卫生院高血压药物合理用药的影响。研究发现8 500例患者主要选用7种抗高血压药物,其中吲达帕胺缓释片应用最为普遍,销售额最高,该现象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原因可能包括以下几方面:(1)吲达帕胺[8]作为一种磺胺类的利尿剂,具有长效且强效的降压作用,可与其他降压药联合应用,且该药不会对血糖和血脂水平产生明显的影响,效果较为理想。目前,诸多学者认为该药物可用于高血压合并心脏病患者的治疗[9,10]。(2)根据卫生部发表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吲达帕胺缓释片属于基本药物范畴,价格较为合理,适合长期应用。(3)此外,乡镇卫生院缺乏高素质的医务工作者,医务人员自身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缺乏充分的了解,这种现象也可造成用药单一。研究中,部分患者同时应用两种以上的降压药,但联合用药现象并不普遍。总体而言,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有助于高血压用药的合理化,并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但该制度的有效实施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关键在于培养优秀的基层医务工作者,促进基层的医疗事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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