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春的故事短篇(共15篇)(共15篇)
1.关于青春的故事短篇 篇一
我大学毕业后离开家乡去了深圳,在那里奋力打拼,日子像流水一般过去,一晃我都奔三了。老妈很着急我的个人问题,不停地劝我回去相亲,我说过一个多月我休年假才能回去,相亲的事只能往后推。
老妈给我寄了一张女孩的相片,相片上女孩留着一头飘逸的长发,身材婀娜,肤若凝脂,非常漂亮。女孩叫希希,她是家乡一家电器公司的文秘,媒人打算撮合我们,希望我快回去和她见面。我对希希其他方面都满意,就是她这个秘书工作让我心里很不踏实,她会不会被老板“潜规则”了?
好在我的同学阿林也在那家电器公司上班,只是他和希希不在一个部门,平时很少接触。我委托阿林做卧底,帮我了解一下希希的为人,特别是她和老板的关系。阿林起初不愿意当这个“卧底”,但经不住我的软磨硬泡只好答应。
没过几天阿林就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希希性格活泼,非常爱笑,乐于助人,昨天还帮我取了资料,她们部门的人对她评价不错。”看到这条短信我稍稍放了心,都说美女矜持,希希挺平易近人的。
过了一个多星期,我看到阿林给我的QQ留言:“希希是个善良的女孩,昨天下班时我们一起坐车,上公交车时给了乞丐一元钱,在公交车上还主动给孕妇让座。”这条留言让我很高兴。我一直想找个美丽善良的女朋友,希希正是合适的人选呀!
半个月后,我收到阿林发来的一封简短的电子邮件。邮件上说希希是个单纯的女孩,平时上下班,偶尔和同事去逛街、看电影、吃烧烤。公司老板是个传统的男人,深爱着他的妻子,因此我担心希希和老板之间有什么“潜规则”完全是杞人忧天。这下我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
幸亏有阿林这样的卧底,要不然我可能会错过这段美好姻缘。希希清纯漂亮,性格好,正是我梦寐以求的女孩,我的心回到了家乡,来到了她身边。
我给老妈打电话主动提出了相亲的事,老妈却说:“什么事都是赶早不赶晚,这个亲相不成了。”
“为什么?”我惊讶地问。
“这段时间希希公司有个叫阿林的男孩子有事没事就去接近她,后来不知怎么回事两人撞出了火花,谈起了恋爱……”老妈无奈地说。
听了这话一时间我呆如木鸡。
2.关于青春的故事短篇 篇二
1. 作家生平与创作
萨尔曼·拉什迪 (Salman Rushdie, 1947-) 是一位备受争议的印度裔英国作家, 因1981年出版了长篇小说《午夜的孩子》 (Midnight’s Children) 而声名大噪, 而后因为1988年出版的另一长篇《撒旦诗篇》中含有亵渎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圣城麦加和圣书《可兰经》的内容, 而被伊斯兰教痛下追杀令。虽然很长一段时间过着地下生活, 这位勇敢的作家依然笔耕不缀, 每隔几年就能给读者呈现出新的作品, 且都能收到不错的效果, 其中包括长篇小说、童话小说、短篇小说集、非小说集和文学评论集等。
2.《东方, 西方》与《求婚人》
出版于1994年的《东方, 西方》 (East, West) 可以说是萨尔曼·拉什迪目前为止唯一一部短篇小说集。虽然拉什迪本人因他的长篇小说而为大家熟知, 但这部短篇小说集也别具特色。《东方, 西方》由九个短篇故事组成, 分为三个部分:“东方” (“East”) 、“西方” (“West”) 、“东方, 西方” (“East, West”) , 每个部分分别包括三个故事。一读故事就会发现, 拉什迪之所以把这个短篇集分为三个部分并相应地命名为“东方”、“西方”以及“东方, 西方”, 与故事所发生的地点是密切相关的。“东方”中的三个故事以印度、巴基斯坦和克什米尔为背景展开叙述, 而“西方”中的故事则发生在丹麦、英国和西班牙, 至于“东方, 西方”则是发生在双重地点的故事, 故事中的人物往往游移在英国和印度之间, 东西方之间连结着一条斩也斩不断的纽带。但是, 在阅读的过程中细心的读者会发现, 作者说的东方西方不仅是地域上的东方西方, 更是指这种地域上的差别和联系给故事中人带来的复杂际遇和体验。
《求婚人》是该小说集的最后一篇, 也是最广受好评的一篇, 有人认为文中的“我”就是拉什迪本人, 故事中所描写的那段家族史就是拉什迪的家族史。无论真假成分到底有多少, 这个故事确实处处都有拉什迪和其家人经历的影子。故事以第一人称的口吻, 回忆了1962年至1964年主人公“我”从15岁到17岁这几年之间在英国发生的故事, 除了他的家庭外, 主要故事是在他家的印度奶妈和来自东欧的公寓看门人之间展开。
二.“东方”与“西方”
1.“东方”与“西方”的相遇
奶妈名叫玛丽, 但由于她说话总是喜欢加个“当然”在里面———例如“是”或“不”说成“当然是”或“当然不是”, 我们都习惯叫她“理所当然的玛丽”。玛丽的英语讲得很不标准, “p”经常读成“c”, 因此, 总是把“看门人 (porter) ”读成“求婚人 (courter) ”。然而歪打正着, 因为这个原因, 玛丽与与老实忠厚的看门人梅西尔既然慢慢熟识, 并逐渐坠入爱河。玛丽和梅西尔都是对待生活积极乐观的人, 并且对这段“东西合璧”的感情充满了信心。他们在一起培养了不少共同爱好, 维持着这段晚年的“跨国恋”, 例如他们会一起看当时很受欢迎的儿童动画《摩登原始人》, 会一起下象棋, 会一起喝茶吃点心等等。
2.“东方”与“西方”的摩擦
然而, 在包括奶妈和梅西尔在内的这一家人简单平静的生活背后, 其实真正涌动的是各种与英国社会的格格不入和隔阂。首先就是口音带来的问题。不仅奶妈会把“p”经常读成“c”, 事实上其他人也会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一次, 父亲去药店买婴儿用品, 把“teats”说成了“nipples” (“teats”在英国专指供婴儿用的奶瓶嘴, 而“nipples”则是指女性的乳头) , 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女店员扇了一记耳光。而文中的“我”虽然已经在英国上了一年的寄宿学校, 却还是避免不了“孟买式英语”的影响, 因为这, “我”经常被同学讥笑。因为这些事情, “我”和我的家人常常感到沮丧和“难堪”, 但又无可奈何。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 作为土生土长的印度人, 要想摆脱印度的影响是不可能的, 作者似乎在控诉秉持着这种狭隘种族和文化观念的英国社会, 暗示他们应该对移民更宽容更大度, 而不是一味地讥笑或讽刺。
3.“东方”与“西方”的分离
故事的高潮发生在梅西尔身上。公寓里面除了我们一家人之外, 还有两个同样来自印度的租客, 即P和B, 他们过着奢侈且不检点的生活。P是个十足的赌徒, 而B是个混迹声色场的浪子, 两人不务正业, 不顾家庭, 成天在外面鬼混。终于, 麻烦事降临了。P欠下巨额赌债, B因与别的女人厮混而得罪了人, 就在同一天晚上, 找麻烦的人先后上门, 懦弱的两人躲在楼上避难, 把一切都扔给梅西尔。梅西尔忠诚老实, 认真承担着自己作为看门人的责任, 却被P的债主无理地揍了一拳。不久之后, 母亲与玛丽推着“我”最小的妹妹去家附近散步, 回来的路上碰到上次来找B而被梅西尔拦截下来的两个披头士打扮的古惑仔。两个古惑仔不分青红皂白就认定母亲是B的妻子, 并出言侮辱, 甚至拿出刀子出来威胁。就在这时候, 梅西尔出现并加以澄清, 虽然解救了母亲和奶妈, 但威胁不成的古惑仔十分气恼, 走时用刀刺伤了梅西尔。虽然梅西尔得以恢复, 但从此以后他和玛丽的关系开始疏离起来。玛丽一蹶不振, 并且时不时出现心悸, 开始十分思念印度的家乡。最终, 玛丽选择回到印度, 而心悸也奇迹般地好了。梅西尔重返岗位后, 却变得像个空心人一样, 不苟言笑, 眼神呆滞, 越来越内向, 似乎心事重重。虽然他和玛丽维持了一段时间的正常关系, 还是像以前一样喝茶看动画, 但气氛却变得怪异。后来, “我”的一家迁到巴基斯坦, 而“我”继续留在英国的寄宿学校。一年后, 当“我”再次经过威弗利公寓时, 梅西尔已经消失, 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两个乐观向上的老人, 怀着对生活的美好愿景, 本以为可以抛弃地域和文化的差异在一起相濡以沫, 却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不得不妥协并败下阵来。一方面, 玛丽被英国伤透了心, 美好的愿景化为泡影, 她意识到自己永远无法融入英国社会, 与梅西尔的结合注定是要失败的, 于是她选择了回家。玛丽和妈妈被拦截在回家的路上, 古惑仔们先是对她们进行不堪入耳的谩骂, 称她们为“狗日的东方佬”, 然后甚至拿刀出来威逼她们脱裤子, 试图进行猥亵, 完全不听玛丽和母亲的解释。或许在他们眼里, 所有的印度移民都是B那类货色, 肮脏下贱, 不务正业。英国人对待移民的这种无理、过激、侮辱的行为和态度深深地伤了玛丽的心, 正如作者所说, “是英格兰使她伤透了心, 因为她不再属于印度;是伦敦使她生不如死, 因为她不再属于孟买”[1]。远离了自己的国家, 跑到无数人梦想的大英帝国, 试图抛弃家乡的烙印, 融入新的社会, 结果却既回不去, 也融入不了, 就这样生活在东西方的夹缝之间, 不知何去何从, 就像拉什迪发出的疑问:“抑或是她的心被两种爱捆绑着, 一会儿被拉向东, 一会儿被拉向西, 嘶叫着高扬着, 就好像电影里的马匹一样, 一会儿被克拉克·盖博往这边拉, 一会儿被蒙哥马利·克里夫特往那边拉, 以至于她明白生活就是必须做出选择”[2]?另一方面, 梅西尔代表的是乐于与东方人交往的西方人形象, 却因为这段跨地域的“不伦之恋”而被卷入一系列难堪甚至危及生命的灾难中。首先是P的债主讨债不成, 无理地把他揍了一拳, 梅西尔成了印度人P无辜的挡箭牌;而第二次由于他出面为玛丽和“我”的妈妈解围, 被前来找印度人B的古惑仔刺伤, 生命垂危。这一系列的事故这使他明白这群东方人也许会给他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 梅西尔最后变得冷漠, 疏离了玛丽也是基于此。
4.“东方”与“西方”的选择
而文中的“我”又何尝不是处于这样一种东西方的窘境中?从文中可以看到“我”对爸爸一直是处于一种埋怨和想逃离的态度, 对父亲总是随意搬迁自己的家颇有微词。父亲先是把“我”送到英国上寄宿学校, 随后又举家迁到英国, 最后又在没有任何商量余地的情况下搬到了巴基斯坦, 留“我”一人在英国继续求学。拉什迪后来在自己的回忆录中就提到过“把家搬到巴基斯坦是个巨大的错误, 从此我没有了家”[3], 可见他对搬家这件事十分反感和抗拒。由于父亲的决定, “我”总感觉自己的命运被父亲牵着走, 不能自己做出选择;也由于父亲的决定, “我”和玛丽他们一样, 成了一个中间人, 夹在东西方的缝隙中, 一半的“我”向着东方, 一半的“我”向着西方, “仿佛脖子上套着一根绳索, 一会儿把我拉到这, 一会儿把‘我’拉到那, 东方, 西方, 套索越来越紧, 逼迫着‘我’:选择, 选择”[4]。这种挣扎正是拉什迪的挣扎, 这种挣扎让人窒息, 让人痛苦。一边是给他生命给他血液的家园, 一边是我无限向往, 努力融入的新家园, 到底该如何选择, 这是无数移民挣扎的问题。拉什迪在最后给出了自己的答案:“我拒绝选择”[5]。
三.结语
可见, 在拉什迪心中, 地域是一道很难跨越的鸿沟, 这条鸿沟造成的不仅是地理上的距离, 更多的是心灵之间的隔离, 就算做出各种各样的努力也不一定能把这条沟填满。于是, 拉什迪决定放弃连接东西方并使两者融合的尝试, 更乐于在这个夹缝中或者说“第三空间”中生存, 既不向西, 也不向东。这不得不说是一种移民之殇, 无可奈何之下的选择。
摘要:本人选取了拉什迪于1994年写就的短篇故事集《东方, 西方》中的《求婚人》这则故事为目标文本, 探讨了拉什迪在东西方移民问题上的体会和选择。本文以对故事中主要人物和情节的把握为主要线索, 从“东方”与“西方”的相遇、摩擦、分离、选择这四个方面细致分析了东方和西方在试图使两者融合的过程中所做的努力, 最后得出结论:拉什迪认为东西方的连接是注定要失败的, 最好的选择就是不选择。
关键词:拉什迪,《求婚人》,“东方”,“西方”
参考文献
[1]Rushdie, Salman.East, West.New York:Vintage Books, 1996.
[2]Rushdie, Salman.Joseph Anton:A Memoir.New York:Random House, 2012.
3.短篇故事的雄心 篇三
The short story-how modest in bearing. How unassuming in manner! It sits there quietly, eyes lowered, almost as if trying not to be noticed. And if it should somehow attract your attention,it says quickly, in a brave little self-deprecating voice alive to all thepossibilities of disappointment? "I'm not a novel you know. Not evena short one. If that's what you're looking for, you don't want me."Rarely has one form so dominated another. And we understand, we nodour heads knowingly: here in America, size is power. The novel is theWaI-Mart, the Incredible Hulk, the jumbo jet of literat-ure. The novel isinsatiable--it wants to devour the worldo What's left for the poor shortstory to do? It can cultivate its garden, practice meditation, water thegeraniums in the window box. It can take a course in creative nonfiction.It can do whatever it likes, so long as it doesn't forget its place--so longas it keeps quiet and stays out of the way. "Hoo ha!" cries the novel."Here ah come!" The short story is always ducking for cover6. The novelbuys up the land, cuts down the trees, puts up the condos7. The shortstory scampers across a lawn, squeezes under a fence.
4.爱情故事短篇现代青春伤感故事 篇四
他端起杯子将里面的纯净水一饮而尽。看着他喝水的杯子,我突然觉得恶心。那是大一那年我送他的。当时他深情的说,一杯子,一辈子。你这辈子都注定是我的女人了。现在他那张吻过别的女人的嘴唇碰到这个杯子的时候,这个杯子就被玷污了。
我起身抢过杯子,向墙上狠狠砸去,顿时碎了一房子的残渣碎片。
他擦了擦脸上被碎片划破的血迹,隐忍着说,你到底要怎么样?我都说了多少遍你才是我最爱的女人!你有完没完?!
我深吸一口气说,分手,现在,立刻,马上。他愣在原地,我转身离去。
回到宿舍,我的床铺被舍友的书本和锅碗瓢盆满满的铺了一层。我有气无力的说,都是谁的东西,麻烦拿走。怎么,这同居睡的床该不会比宿舍的床还不舒服吧?一个毒舌女生的声音响起。我看不像啊,该不会是被甩了吧?另一个女生夸张的做惊讶状。
不知道为什么,此刻听到这些话,反而不想发怒。从大一到大三,和他同居三年,以为这就是我所追求的自由而浪漫的生活,没想到最后却被如此轻易的背叛。真是恍若隔世。
晚上,他打了N个电话,我才从宿舍出去见他一面。他靠着树抽着烟,一脸憔悴的说,你的东西还没拿走。我心里一痛,这么着急的赶我走。我冷冷的说,我现在就去拿。
到了房子,我进卧室收拾衣物。他“哐”的把卧室门关上。他抱住我,低声说,不要离开我。我推开他,继续收拾东西。他抓住我的手声音颤抖的说,这一次我真的很怕失去你,我们好好谈谈好吗?
我一屁股坐在床上,你爱她吗?他说,不算爱。我说,那就是喜欢了?他说,算是吧。我激动道,那就是说还是对她点感情了?他说,我不知道怎么说,总之我爱你。我说,所以在你心里我要和别人平起平坐的分享你的爱?他唯唯诺诺的说,不要这么说...
我感觉心脏一阵阵的绞痛。我说,你们发生过多少次关系?他吞吞吐吐的说,记不清了。我顿时抓狂了。我说第一次是什么时候,他说,是大二的五一假期。我头晕目眩。当时他去了他梦想的城市旅行,为了不扫他的兴,为了不增加的他的经济负担,我说我回家过节,然后我一个人偷偷的去做手术。什么手术呢,就是有了宝宝却不能生下来的手术。
他不停的给我擦着眼泪。他说,不要哭了,求你了。我说,你出去,我想休息。
我翻着我们的相册,边翻边流泪。我从没这么哭过,像是把身体里的水分全部哭完似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已站在床边,他跪下流着泪说,不要分手好吗?那一刻,我真想扑进他怀里告诉他我不要和他分开。
他抱起我将我平放在床上,激烈的吻我。我多想忘掉一切和他做最后一次爱,可他一碰到我的身体,我就感到巨大的恐惧袭来,想到他穿梭在两个女人身体当中,我就觉得我像身处在冰窖里似的冰冷。
他叹了口气说,什么都不要想了,都是我的错,先好好休息,我睡沙发。
躺在床上,整个晚上,我都在做噩梦。醒来时他把我搂在怀里。他说,对不起,希望以后你能找到你的幸福。我哽咽道,所以说你还是决定和她在一起了?他说,对不起,她为我做过一次人流,我不能再对不起她了。我一下跳起来,那你就可以对不起我?我为你做过两次!他拉住激动的我,不要闹了,她真的为我做过。
我绝望至极。我哭着说,真的有两次!他忧虑的看着我,我知道你受刺激了,不要再胡思乱想了,一切都是我的错好吗?我扑到他的怀里大声的哭起来。为什么不相信我呢,难道我的牺牲是白白牺牲的吗?
他的手机这时滴滴的响起。他接起电话低声说了句“等会”便挂了。我突然停止了哭声。我说,你只要不再和她联系,我答应你不分手。他沉默了一会说,我对不起你,我没脸呆在你身边了。我说,不行也得行,我不同意分手!我扑上去抱着他的腰。
他把我的手狠狠掰开,动怒道,要分是你,不分还是你,我最讨厌的就是你强硬的性格!我伸出手给了他一巴掌,你背叛我我说分手怎么了?你凭什么对我凶?你讨厌我早说啊!现在把我骗到床上了你说讨厌了?
他抓着我的手把我狠狠的扔到床上,是你自愿跟我同居的,你搞清楚!疯子!我愣在床上。我从没见过他这么冷漠的样子。他瞪了我一眼,大步的往门外走。
疯子?!好,我倒让你看看什么真正的疯子。
我冲到客厅,抓起茶几上的水果刀,挡在门前。他轻蔑的冷笑着说,来来来,往这捅!你敢是不敢?疯女人!
我咬着嘴唇,颤抖的紧紧握着刀,眼泪不断从眼里涌出。嘴里的血腥味不断的冲击着我的神经,眼前模糊的呈现着他冷漠的陌生面孔。我闭上眼,用尽力气将刀向前捅去,一行湿热的液体顺着我的手流向我的手腕时,我听见了身体轰然倒地的声音。
我睁开眼,清晰的看见他惊恐的看着我。我俯下身,趴在血泊中,抚摸着他苍白的脸庞,温柔道,你爱我吗?他眼中悲伤流转,他的嘴唇动了动气息微弱的说,爱。我将刀从他心脏里拔出,一点点的插入自己的心脏。疼痛袭遍全身时,心中的恨似乎正随着血液一点点的流出。
我眼前渐渐浮现第一次见面时他浅笑的样子,第一个情人节他绅士的将一大束鲜花递到我面前,第一次接吻他唇上淡淡的口香糖味......
5.短篇感人青春爱情故事 篇五
开课第一天,我见到了被称之为“追命先生”的魏老师——30多岁,一件很旧的蓝西服,蔫蔫地穿在瘦小的身体上。与他落魄外表相悖的是,他的嗓门很洪亮。“感谢同学们的爱戴,授予我‘追命’的称誉,我绝对不会辜负同学们的期望……”他压低声音,眼中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几乎是一字一顿地说道,“我会追着你到天涯海角!”
林江藏在课桌下的手有些发抖,他拽着我的衣角悄声说:“这个老师……很邪乎呢,怕是没好日子过了。”林江的话很快就应验了。
以前,我们每天下午的后两节课,会逃到隔壁职业高中的操场去踢足球。都是年龄差不多的学生,并且我们善于伪装,找来印有职业高中校名的背心穿上,混迹于球员中,谁还能认出我们是“李逵”,还是“李鬼”?谁知刚过了两天,正在球场上厮杀的我一脚远射,眼看进球的当儿,突然杀来一匹黑马,伸手一挡,便稳稳地接住了球。不,应该是“蓝马”,一个穿着监西服的熟悉身影——魏老师!我们足球也不要了,呼啦啦作鸟兽散。
真正被“追”得心惊胆战的要数我们逃课看录像的事情了。上世纪90年代初,县城的录像厅昼夜循环热播香港枪战片。那天傍晚,大雨滂沱,但这完全挡不住我们心中那熊熊燃烧着的明星英雄梦想。我们看到魏老师宿含内灯火通明——看来他没有外出。何况这么个鬼天气,他是绝对想不到我们会在这时逃课去录像厅的。我们蹑手蹑脚来到围墙边。李阳个头大,第一个翻了过去,我们余下的在墙内等。不一会儿便听到李阳在墙外轻声呼喊着我们的名字,安全了!当我和林江迫不及待地爬上墙头,还没来得及把腿翘上去,便看到一个打着伞的瘦高个儿,神不知鬼不觉地站在李阳身后。只听林江“妈呀”一声,便从墙头上掉了下去……墙外惊雷般的声音响了起来:“往哪儿跑!”
我们于是很恨他,冬天打碎他宿舍的玻璃,把他冻感冒,或者在讲台下放上大图钉,扎他的脚……这样的“恶作剧”,让我们在后来的岁月中悔恨万千。真正令我唏嘘不已的,还是他及时地将一个叛逆的我从堕落的边缘追了回来。
那时,南下打工潮炙热汹涌,传言只要一踏上沿海那片土地,满地都是钞票。满脑子幼稚幻想的我,认为自己年轻有活力,完全能够让梦想在沿海那片土地上生根发芽。于是,我偷了家里的两百元钱,如传奇电影中豪情万丈的男主角那样,告别家乡,坐上火车“眶当眶当”去了东莞。一出车站,毫无社会经验的我便被小偷偷了个精光。然后,在车站如夜游神般晃荡的我被“请”进了收容站。虽然肚子问题暂时有了着落,却被告知要缴纳两千元罚款和保证金,再遣送回原户籍地。天!两千元几乎是农村家庭一年的收入。本想闯出一番天地后衣锦还乡,如今却要先搭上两千元,虚荣顽劣的我慌了。
就在我几乎绝望的时候,收容站的干部通知我说,收拾东西,你爸来接你了。我爸?我自小父亲病故,是不是认错人了?我睁开惺忪的双眼——很旧的蓝西服、瘦高个,魏老师?怎么又不像?胡子恁长,脸恁瘦……
魏老师的眼中喷着怒火,朝我屁股上“咣咣”就是两脚,吼了一个字:“走!”
那次,我突然感觉到,挨打也是温暖的。 ‘魏老师仿佛有张“地图”,无论我们怎么“逃”,他总能找到我们,仿佛是“阴魂不散”的影子,是钻进肚子的“蛔虫”,又仿佛是威严慈祥的“守护神”。我们在那段迷茫的岁月里,被他“追”得心惊肉跳、服服帖帖。
渐渐地,我们的心安顿下来,悬崖勒马,收心踅身返回课堂。
终于,一场追逐与被追逐的青春时光结束了。炙热的七月,我在县电视台公布的红榜中看到了自己的名字。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我终于鼓起勇气说出了埋藏在心中的疑问:“魏老师,为什么你总能那么准确地’追‘到我们?”他的眼中依旧闪烁着光芒,不过这次声音很轻柔:“我是教地理的,我心中有地图!”
6.关于忧伤的爱情故事短篇 篇六
比如说,都上大学了,林向还在暗恋着叶子,只是林向在佛山念书,叶子在湛江。林向一直在想叶子你知道我在爱着你吗?
叶子是林向高中的同学,高中三年林向一直在追随叶子。比如说林向每天都在去长水中学路上的拐弯处等待叶子,叶子一出现林向就欣喜万分了。林向往往会看见叶子骑着自行车轻柔地出现,飘飞的长发就总是轻轻地抚弄林向的心。林向总是与叶子保持一段距离。林向这时候还想象着与叶子在一起的美妙情景,放学回来的路上也是如此呀,有时林向想迎上前去,说,叶子。可是就往往只有满腔的热情拥上心头,过后只留下甜蜜与痛苦了。林向还曾经在晚自修的时候和同桌溜了出来,在窗边偷偷给叶子扔了许多情诗,过后林向还想象叶子在微笑地看着情诗的情景。林向于是有些激动。叶子你知道我在给你写情诗吗?林向说。
想起跟叶子最亲密的接触,现在说起来,林向还记忆犹新。高考后的暑假里的某一天,林向曾经鼓起勇气给叶子拨了电话。林向说是叶子吗我找叶子。电话里叶子说是我呀是向吗?什么事呀?叶子……林向有点吱吱唔唔。向你怎么啦,叶子笑着说。林向觉得自己满脸通红。
在炎热的日子里,尽管林向满头大汗,他还是把要请叶子看电影的事情给叶子说了,想不到叶子很痛快地答应了。
林向记得那天夜晚姗姗来迟,甜蜜的感觉曾多次漫过林向的全身。他们走在往电影院的大街上,他们并排走着,保持着一米的距离。林向想他那时一定是心如鹿跳了。他看到街边的一些人在看着他们,更多的是在看叶子。可爱的叶子呀,她穿着洁白的连衣裙,亭亭玉立,多么像天使。林向感觉到自己的脚步有点凌乱了,变得有些跌跌撞撞。
他们到了长水电影院,在林向还沉浸在甜蜜中时,叶子已经抢先到购票处了。这怎么能行?情急之中林向连忙跑过去,一下子抓住了叶子的手臂。当时没及多想,现在回味起来,那感觉让林向刻骨铭心呀,过后他还细细揣摩那种触摸的感觉,圆润圆润的,柔滑柔滑的。多少次他因此而失眠和茶饭不思。这些情形只有他自己知道,它像一些甜蜜的记忆让林向常常不能自已。
叶子惊异地看着林向,叶子对林向说,谁买票都一样啊。林向于是把手缩了回来,说,嗯。
现在林向已经忘记了电影的名字,也忘记了其中的内容,林向想他那时正在偷偷地看着叶子或者是做着一些关于爱情的梦。
二
大学里有一段时间林向沉迷于给叶子写信,他们通信的内容往往只是些问候话,平淡无奇。叶子有时还啰啰嗦嗦地在信中向林向述说学习的艰难,她说一天到晚啊除了看书呀还是看书了,她还说那个教授老板着面孔,让人有一些沉闷啊。林向想,叶子你为什么不说点别的什么呢?比如说爱情。
林向常常对于叶子的信充满了期待,某一天早晨,同班的楚倩偷偷地溜进了林向的宿舍,弄醒了正在沉睡的林向。那时林向光着身子,难为情极了。林向说,楚倩你就不能讲点礼貌吗?好呀,楚倩说,只不过待会有人就忘乎所以了。快点给我,林向激动地跳了起来,从楚倩的手中夺过了一封信。叶子的信让林向在早晨时分睡意全消。
是她的吗?楚倩问。
嗯。林向说。
年轻的楚倩在出门时对林向说,向,昨晚我把你的那一堆脏衣服洗了。
哦,我就知道是你,林向说,下次真的不用了。
几天后楚倩过来告诉林向,说是学校文学社要选举社长了。楚倩还高兴地告诉他,她已替他报了名。听了他在十分生气,又拿楚倩没办法。
你怎能这样?林向说,楚倩我说过多少次了,你怎么就这么喜欢多管闲事?
楚倩说林向你不是喜欢文学吗,干嘛不争取呢?
林向说那有用吗?文学社谁认识我林向?你这不是让我丢脸的吗?
林向有点激动,又有些手无足措。他于是来来回回地走,说楚倩啊楚倩。
楚倩就笑了,说林向你还是男子汉吗,说林向啊林向。
不用你管,林向说,都说了不用你管。
竞选文学社社长的当晚林向出现在会场里。那晚他穿着一件全新的西装,那是楚倩给借来的。林向连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来参选。在会场,他看见楚倩坐在下面,在对着他笑。林向想,如果叶子在就多好,如果是叶子就多好。就为叶子吧,林向想。
总共有五位参选,林向排在最后。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随着一阵阵热烈的掌声,林向开始坐立不安。每当其中一位参选者演讲完后,林向就看到会员们争先恐后地填涂选票,他变得有点心虚。
到林向上台演讲了,林向有些混乱,头脑发热,但最终他还是稳住了。不过,当时林向在演讲台上演讲了些什么,直至现在他都没法说清楚,但有一点能肯定的是,他甚至能清晰地记起在整个过程中,他曾将文学比喻成一个女子,他说他喜欢文学就如喜欢一个女子一样让他动情,他说喜欢文学就如喜欢一个女子一般让他甜蜜。
林向在走下演讲台的时候获得了经久不息的掌声,这是他没有意料到的。他甚至还看到了已经热泪满腔的楚倩。
后来林向当选了,舍友们都拥过来祝贺,楚倩还抱住他忍不住地哭了起来。林向想,如果是叶子那该多好。
还记得当晚楚倩和舍友们决定要庆祝一番。他们喝起了白酒,楚倩还当场即兴唱起了来了。热闹的情景让人难忘。那天晚上林向总共喝了多少杯连自己都说不上来了,最后一杯酒还没喝完林向就已经不省人事。舍友们七手八脚地将他扛回到床上。整个晚上林向呕吐不已。林倩一直都在照看林向。第二天中午林向才醒来。看到了依在床边已睡去的楚倩。林向有些感动,他用手抚弄楚倩低垂的发丝,楚倩便醒过来了。
林向说,谢谢你,楚倩。
楚倩说,林向你让人担心死了,不会喝酒以后就不要喝了。楚倩还对林向说,林向你整个晚上都在叫着一个人的名字。
林向说,那是谁?
楚倩说,是叫叶子什么的。
林向听了鼻子有些酸。
7.孙俪的青春故事 篇七
今天人们看到的孙俪顶着明星的光环活跃在聚光灯下,鲜为人知的是,孙俪的出身像平常人一样,生活在一个普通家庭;而孙俪与她父亲之间的故事,让她的童年又显得不普通……
童年给我的最深刻的记忆,就是爸爸妈妈总是在吵架。
我12岁那年,爸爸妈妈离婚了。至今我还记得妈妈从法院回来的那一天,一进门就抱着我哭了:“俪俪,法院只判了2000块钱的抚养费,我们接下来的日子该怎么过?”那一瞬间我也很难过。
我抱着妈妈说:“妈妈你别难过,反正以后我也不会结婚了,以后的日子我陪你一起过。”我悄悄大哭了一场,心里反反复复只有一句话:我没有爸爸了,从今以后我是没有爸爸的孩子了。
那时候妈妈带着我,生活非常艰难。她在一家商场做售货员,一个月就挣一百多块钱,不但要抚养我,还要为我缴纳学舞蹈的费用。为了能多挣些钱,妈妈每天从商场下班后,还要去一位朋友的公司做保洁,生活的艰苦超出一般人的想象。
每次看到妈妈这么辛苦,我就在心里暗暗发誓:我长大了一定要有出息,让妈妈过上好日子!同时对爸爸的怨恨也更增添了几分——他一定忘记了我和妈妈吧!他一定在和他的新妻子过着幸福的生活吧!
那时候我经常在心里幻想着一个画面:我有钱了,开着跑车行驶在上海的街头,红灯亮了,我停了下来,无意间一转脸,看见路边站着的爸爸,他也正在看着我,然后绿灯亮了,我开着车扬长而去,爸爸在后面默默地注视着我,神情伤感……这样想着的时候,我觉得特别解恨。
像做梦一样,自从在《玉观音》中饰演女主角安心,并最终凭借这一角色获得了大众的认可后,我出名了,也获得了丰厚的经济回报。不用为钱操心了,我立即让妈妈辞掉她在外面的工作,陪伴在我的身边,照顾我的生活起居。
我们还在上海的静安区买了一处复式的房子,并且在妈妈46岁生日那天,在豪华游轮上为她举办了生日宴会。做这一切的时候,我真的是非常开心,终于可以凭借自己的力量让妈妈不用那么辛苦了。
同时,我从各种渠道得知了爸爸的情况。他和继母双双下岗,又生了一个女儿,靠经营杂货店为生,生活很拮据。
说实话,听到这些消息,短暂的快感之后,是挥之不去的牵挂,这真的是非常奇怪的事情。可是我真的无法控制自己,会想爸爸,会牵挂他。
曾经有一次,我悄悄地去看爸爸的杂货铺,站在马路对面,看着头发花白的爸爸和继母在店里忙碌着,我无法忍住泪水,当街就哭了起来……
对爸爸,我真的爱恨交织,我恨他当初的无情,可是他的窘境又让我心如刀割,我每天交织在两种情绪当中,难以自拔。
有些居心不良的媒体也注意到我和爸爸的关系,他们去采访爸爸,爸爸说:“对这个女儿我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她能取得现在的成绩全靠她自己的努力和她妈妈的付出,看她现在很好,我觉得很欣慰……
到底是父女啊,在外人面前,他还是竭力维护着我,不让别人有伤害我的机会,看着那段访问,我失声痛哭……
我矛盾的心态被邓超看在眼里,他对我说:“父女之间有什么过不去的?天下没有哪个父亲是不爱自己女儿的,你爸那样做,肯定是有他的难处。你如果和他这样较劲,将来后悔的一定是你。”
我的矛盾还在于,如果我和爸爸和好,妈妈会不会伤心,会不会觉得我背叛了她?有一次我试探性地问妈妈还恨不恨爸爸,想不到妈妈很平静地说:“不恨,再怎么样,毕竟他给了我你这样一个女儿,看着你,就不恨她了。”妈妈的话让我非常感慨。是啊,如果妈妈都能宽容爸爸曾经对我们母女的冷漠,那么我这个女儿就更不应该记恨了。
我和爸爸彻底打开僵局是在爷爷70大寿的家宴上。那天是爸爸和爷爷第一次看见邓超,他们好像还蛮投缘的,爸爸一再地叮嘱邓超:“我挑女婿,不重名不重利,只要对我女儿好就行。孙俪从小吃了不少苦,我这个当爸爸的没有尽到责任,以后就靠你照顾她了。”
那之后只要我回上海,就去把小妹妹(爸爸和继母的女儿)接出来玩,带她去肯德基,去游乐园。小妹妹口齿伶俐能歌善舞,现在妹妹的教育费用都是我在承担,在我心里,不希望妹妹也吃我当年吃过的那些苦。我还将妹妹推荐到当年教我跳舞的老师那里跟着学跳舞,希望妹妹将来也能有个好前途。
爸爸和继母住的房子,还是过去的石库门的房子,那里阴暗、潮湿、拥挤,我和妈妈商量了以后,给爸爸和爷爷分别在虹口区买了房子。
一开始爸爸说什么也不肯要,他总说:“你那钱赚得多不容易,我哪能花你的钱?”我对爸爸说:“我赚钱是为了什么呢?不就是为了家人能生活得好?你住在条件这么差的房子里,我怎么安心?”好说歹说,爸爸终于搬进了新房子。
有一次我回上海,去爸爸的新房子那边看他,到了楼下,我仰起头寻觅爸爸家的那扇窗子,看见窗户里透出的温暖的灯光,感受到了一种巨大的幸福,我终于明白了一件事情:恨一个人,你永远得不到幸福,而爱,可以让你的内心获得真正的宁静。
我的颈椎因为以前跳舞受过伤的缘故,一直不好。爸爸给我找了好多中医,买了中药,又怕我偷懒不熬药,又怕我怕味道苦不肯喝,他就向别人学了一种方法,把药全部熬好,然后冷却后装在真空的袋子里,放进冰箱,可以保存一个月,要喝的时候取出来直接喝就行。每次我从上海回北京,总要提着一只大冰桶,冰桶上面贴着爸爸写的4个大字:按时服药。
我在北京的家里,喝着爸爸亲手为我熬的中药,看着身边为我削水果的妈妈,突然发觉我一直是一个幸福的孩子啊!我庆幸自己的宽容让童年时曾经破碎的那个世界,在我成年之后,重归完整。
恨一个人,你永远得不到幸福,而爱,可以让你的内心获得真正的宁静。
编后语
8.关于校园短篇鬼故事 篇八
腐烂的嘴唇
这夜,113寝室的人全都睡了,寝室里荡漾着微弱的鼾声。
咕噜……
王强的肚子突然响了一声,然后他慢慢地从床上坐了起来,蹑手蹑脚地爬下了床。他左右巡视了一下,确定不会有人醒来之后,偷偷地来到了庞海的桌子前。他拉开庞海的抽屉,偷偷拿出了一块月饼,迅速地啃了一半之后放在了庞海的桌子上。而后他又慢慢地爬回了,自己的床,心满意足地睡着了。
清晨的闹铃响了好几遍,113寝室的几个人才醒来。
“真该死!今天闹铃响了好几遍都没听到!”庞海一边骂一边说,“大家别洗脸了,马上就要迟到了。”
今天是校庆的日子,辅导员规定六点必须全部到达广场集合,否则取消一切评优资格。现在是五点五十,距离六点钟还有十分钟。
“我的闹铃今天居然没响。”李伟明穿好了衣服,对庞海和龚天祥说。
“王强还没有醒,我把他叫醒。”龚天祥说着,向着王强的床边走去。但他刚一走到王强的床边,便脚下一滑,倒在了地上。
龚天祥捂着被摔疼的腰站起身向脚下看去——白色的瓷砖地板上,一道长长的污渍痕迹像是一条恶心的水蛭趴在那里,污渍的顶部是一块被龚天祥踩得稀巴烂的东西。
龚天祥没有管那么多,踩着凳子摇晃着上铺的王强,但无论他用多大力气摇,王强就像一具死尸一样一动不动。
“快迟到了,赶紧起来。”庞海推开龚天祥,抓住王强的胳膊,一下把王强抓得坐了起来。但庞海还没来得及骂王强,突然怪叫一声,从凳子上踉跄着跌了下来。
龚天祥和李伟明赶紧扶住了庞海。
被庞海拉坐起来的王强没有了力的牵引,身体一歪,从上铺滚落下来。
滚落在地的王强脸部朝上,他的脸被在场的三个人看得一清二楚。尽管已经看过一次,但庞海还是发出了一声惊恐的惨叫。紧接着龚天祥和李伟明也加入了惨叫的行列。
只见王强双目圆睁,像是要看透三个人的灵魂;他的鼻孔张得很大,像是死前受到了极大的惊吓;他的嘴唇不见了,一圈腐烂的碎肉也挡不住他惨白的牙齿。
王强死了,他的嘴唇失踪了。
他的嘴唇呢?
龚天祥向刚才害他滑倒的尔西看去,一声惨叫再次爆发出来——害他滑倒的正是两片腐烂的嘴唇。
9.关于青春的故事短篇 篇九
他和她一起长大,一块糖想分给她一半,看着她闪着大眼睛咽着口水的表情,一狠心全塞在她嘴里,自己甜的笑开了花。她哭时,鼻涕一把泪一把,抓过他的衣袖来抹,他负责讲故事哄好她。她说,小哥,你真好,长大我给你做婆姨。
夏天玩到天黑回家时,她被他讲的鬼怪故事吓的草木皆兵,伸出小手拽住他的小手,一下不敢撒开。冬天她怕冷,手伸过去塞在他的手里,一走就是好几个冬夏。一次上学路上,小朋友们笑话她,说她是他的婆姨,她羞红了脸,甩下手一路跑回家。
中学时,他阳光帅气。而她也玲珑如花,暗香四溢。他时常和她走在一起,却不再牵手,看一眼脸红的要命,转过头就再不敢转过来看。看电影时她偷偷抹眼泪,考试成绩不好,被父母骂不争气。回来路上,他和她走得很慢,到最后路上已经没了人。他走过去,把她的手拉进自己的手里,紧紧地攥着,她轻轻的有了哭声。
他高考失利,她考上了大学,她说,让我再牵牵你的手吧。他转过头去肩头哽咽,说,我去上树给你摘桃子吧,去了大城市再也吃不到了。到了大学,她时常给他发消息。他简短的回复几句,甚至很长时间没有只言半语,她赌气,她不信他能真的不理她。
她回家参加父亲的葬礼,哭的几度晕厥,夜里起身去看父亲栽的小树,他不知什么时候站在她身后,把手伸过来握着她的手,像爸爸的温暖,她趴在他怀里哭得委屈。回来的这些天里,他在外面守了多久才碰见她这一次相遇。
第二天,她要去找他,母亲看出了门道,强逼着她回城里,她带着情绪失控身体病倒的母亲回到城里住院调养,始终忘不了他。再送母亲回来时,他站在路旁手插在兜里,叼着烟远远地望着她。她想飞奔过去,拉出他的手,把自己的手放在里面。
母亲扯的更紧,和大街上的人打招呼,“是呀,我家妮在城里有出息着呢,追她的人都是优秀的后生,要不是她爹突然去世,妮早就结婚哩,他爹没福哩……”他已经没了影子。
她回到城里每天除了上班,就是埋头摆弄毛线,织了又拆,拆了又织,一双手握着织针弯曲的伸不直,终于完成了一双手套。她早就想好了,见面时,一定要他戴上这双手套,趁机拉他的手。
一路风尘仆仆归来,看见他家人来人往,母亲说他相亲婆姨。她站在大门外远远地望着屋里,他在屋里望着她,没记住相看的婆姨长什么样,一低头答应了。
再回来,她的女儿五岁,他的儿子也五岁。母亲的丧事都是他一手操办的,她跟老公说这是她的哥哥。他笑着,紧张的搓着手,吩咐婆姨做好吃的招待她。她女儿摔倒,哇的一声哭起来,他的儿子走过来拉着她的手说“妹妹不哭,这块糖全给你。”“小哥,你真好,长大我给你做婆姨。”
他正转身离去的背影停了一下,手里给她倒水的杯子失神落在地上,摔得细碎。他蹲下,脸上有东西冰凉的滑落下来,几步跨出屋去。
回城前的晚上,她要去看电影,回来的路快走完时,她鼓起勇气,把手伸在半空中,不说话看着他。他伸出手,轻轻地接过她的手,轻轻的攥着,像小时候一样。
天亮了,昨夜梦里,他一直一直梦见拉着她奔跑,被一阵风吹散了。外面车子声逐渐远离,他知道她走了,她流着泪没了遗憾,终于牵了一次他的手。
10.夏雨的青春故事:幸亏年轻 篇十
滑板对我的改变是这样的,因为我那时候身体真的是非常弱,像刚才撒贝宁说的,是挨板砖的那个,所以呢,在我16岁那年,我突然看了一个电影叫《危险之至》,里面有一帮孩子会滑滑板,处在一种非常自由,非常无拘无束的状态下,看到这个电影以后就让我觉得,哎呀,生活好像一下子充满了希望,于是呢在我十六岁生日的时候,我就从我爸那得到了一个滑板,我就开始了我的滑板旅程,就我站上去,好像我就自然就会滑了,旁边的人都会给我很多的鼓励,因为他们那时候都没见过,说“这是什么东西,哎哟,这小孩在上面可以啊,还能扭,还能往前跑,说滑的真好,真好!”然后旁边的人给我鼓励以后,我就觉得我真的很厉害,就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这上面,我后来发现如果这样去做一件事情的话,这件事情确实不可能做不好。
所以呢,拍《阳光灿烂的日子》也是这样,那是1993年的一个夏天,我那时候正好是高一的暑假,有一天我爸给我发了一封电报,因为那时候没有像现在通讯那么发达,说“来一趟北京,有事。”他既然说有事,那我就去吧,到了北京以后,我还以为我爸出什么事了呢,我爸说,“没事没事没事,我那个带你去见一个人,一个剧组,当时正在招演员,说导演想见见你,那导演叫姜文。”我一听,“哦,姜文我听过”,但是我其实没有太多的感觉,因为我并不是一个追星少年,我是一追风少年。所以说,“哦哦,那这样,行吧,我就去见见呗”。去了剧组以后,姜文导演正好不在,然后组里面当时就有一个副导演就说,“哦,来了,行那就这样吧,给你一段录像,回来演给导演看看就行。”然后回到青岛以后,屁股还没坐热,就又收到了我爸的一封电报,说,“急事,速来北京。”我说,“什么情况,发重了吧这电报。”我又跑到北京了,跑到北京以后,我爸说,“是这样,你刚走,姜文就回来了,然后回来以后看了你的录像,说想见见你。”“哦,好吧,那就见一下吧。”去了以后,就看到姜文,他那时候非常高大伟岸,我那时候跟小萝卜头似的,那时候还没开始发育。然后姜文就说,“你多大了?”我说“十六。”“是平常很喜欢运动啊?”我说,“对啊,我每天都滑滑板。然后那时候晒得皮肤又黑,小肌肉杠杠的,然后姜文捏捏我胳膊,“嗯,不错,小伙子!”没问什么问题,就问了一句,我记得是,“会抽烟吗?”我说,“啊?”当着我爸的面问这个问题,其实怎么说呢,那个年代,当然了,像同学们,他们都会偷偷地在厕所里边或放学的时候去抽什么的,我“有幸”被他们叫过去抽过那么两口,但事实上我对这些东西一点都不爱好,一点都不喜欢,可是我觉得当这么多大人的面,我说我会抽,好像显得我不太正经,所以我说,“我没抽过。”姜文说,“哦,是嘛?”他拿根烟,抽一根吧,我说,“啊?”我看一眼我爸,我爸,“嗯……”给了我赞许的表情,我说,“好吧”。我就啪,点上抽了一口,然后姜文说,“嗯,你抽过!”我说“啊,真的吗?”我说,“真的,好吧。”
姜文看着我抽烟以后,就说,“秦生,回去吧!”因为我爸叫秦生,画画的,给自己起个艺名叫秦生,就这么简单。然后我就留在那个《阳光灿烂的日子》的剧组里边。然后在组里边就开始各种玩,每天骑一自行车,游游泳,晒晒太阳,每天呢这个副导演就是拍一拍我们生活的这种状态,然后打电话给姜文,来汇报是怎么回事。那时候有一次,我就听到这个副导演在电话里边跟导演说,“我发现夏雨有点不太行啊,老演,老在那演。”而这些话不幸被我听见了,我说,“啊,是吗?”当时心里一下子备受打击,当时处于一种比较压抑的一种状态,就是觉得我怎么才能做好呢?虽然我想要做好,但是我不知道我怎么才能做好,然后就是一直让我心里边很忐忑,不知道我到底是演得好还是不好,我到底能不能演啊,但是后来一想对我来说也就无所谓了吧,反正也不是我自己要来的,反正是你们找我来的,我就来玩,我就爱怎么着怎么着。直到有一天,有一场下雨的戏,因为要协调各方面的时间,这些戏就到冬天才能拍,所以呢就到了11月份。拍一场戏就是我去找我当时喜欢的一个女孩叫米兰,在一个雨夜,姜文导演当时还给我一瓶二锅头,然后说,你要不要喝点二锅头,我说,不用不用不用,这个年轻力壮的,没事。然后,雨就下来了,我就走进去,……我说怎么这么冷,然后回头把导演那个二锅头给干了就跑到雨里边去,但是进去以后发现那个雨真的是凉到你已经完全不知道自己是谁了,然后就在雨里面走,当时我要喊的台词其实就是“米兰”,就是这两字,我就想“米兰,米兰”,然后想赶紧喊完了就走,心里盼着导演赶紧喊停吧,喊了半天,导演怎么还不喊停啊,我实在冻得不行了,我就开始喊“米兰!米兰!”一直喊,狂喊,我其实当时是想,就是想导演你赶紧停吧,你赶紧停吧,我已经快不行了,然后就喊了差不多十几声,终于那个雨停了,然后哗,剧组一堆人上来拿军大衣把我抱一起,我当时还看到那个姜文导演冲我赞许地点了下头。其实我特别不喜欢别人当面表扬我。别人当面表扬我,我特别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但是那个时候呢,我确实没有听到姜文导演当面表扬我,他是扭过身去跟,当时我忘了是谁了,跟摄影师还是跟谁说了一句,“哥们演得真好啊!”其实我当时是偷听到他跟别人赞扬我。然后,我心里边这个秤砣一下就放下来了。
从那场戏以后我一下就信心倍增,就觉得我可以的,我其实没什么不可以的。我滑滑板都可以,我为什么不能演戏呢?所以一定不要往前看,看得太远,这东西真的是很难抓的,就往下看,真的。拍完《阳光灿烂的日子》以后,我得了一些奖,什么威尼斯电影节啊,什么金马奖什么的,虽然我当时不知道这些奖跟我有什么多大关系,但是我得了。对于我来说,当时要面临高中毕业,所以姜文导演那时候也说,要不你就考中戏吧,不过当时也传来了很多这种声音:很多人就觉得,你得了这么多奖,然后你再去考这样的学校,是不是不太好啊?因为人家都是从零开始的,一步一步就好像登山一样,从山底下看着大山然后一步步往上爬,最后有人可能爬到顶峰,一览众山小了,有人可能爬到一半累了又下来了,有人可能爬到一半夭折了。反正,它都是一个从下往上爬的一个过程,但是我呢是属于一开始拿直升机飞,嗡的就过去了,带到山顶上去了,然后我直接就在山顶上站着,可是我当时才18岁,我要这么着高中毕业以后就去工作,干别的,我觉得又不应该,那我就考考试试呗。反正我就算是考上了,我将来也未必见得就非得做演员,非得做这行嘛。因为我只是一个要上学的年龄,先学了再说,至于将来做什么等将来再说。最后呢,据说是因为有俩学生文化课没有过,所以我就把他们俩给替上去了。
因为那个时候很多人在我上学的时候,也会说过一些话,说“你夏雨得了影帝了,你到学校,是你教老师还是老师教你啊?你都是影帝了,那你表演应该一点问题都没有了。”我当时还想了,我要是什么都会,我还考中戏干嘛呢?我还来上什么学?我就是不会嘛,所以我才来学习的。但是别人都这么看,你也没办法,但是会给我很大的压力。就是大家会来看你的汇报演出,结果走到看台的时候,腿就开始软了,然后就开始忘词,所以那时候呢就会导致了一些更多的负面的声音出来,“夏雨啊,夏雨就那么回事,人家演出,还紧张,还那什么……”这些话传到我的耳朵里边以后,又被打击到了底部,我就觉得我不如还当回原来的我,然后我就开始散漫,开始各种不遵守纪律。那时候有红榜有白榜,白榜就是那个有问题的人,名字一二三四,然后红榜就是表扬的嘛。我的名字就经常出现在白榜的第一个,所以那时候我就破罐子破摔了,就想大不了我就不上了这学。当时真的有过退学的这种念头,那时候也有很多戏来找我,因为毕竟是拍了《阳光灿烂的日子》以后出了名了嘛,有一次我就听到我的班主任跟一个找我拍戏的一个哥们说:“找夏雨拍什么戏啊,夏雨根本就不会演戏,你找他演什么啊,拍什么啊!”这话又被我听见了,然后我就又一下被打击到了底点,我当时又想,我必须得做出个样子给你们看。到了大三的时候,我总结了一下之前的经验教训,之前呢就是因为太过于在乎自己,太过于在乎别人怎么看我,太过于在乎把自己变成别人眼中的那个我,所以我的注意力全都被分散了。那现在呢,我要的一件事就是专注我要干的这件事,我要干什么呢?我就是要把我要交的作业做好,把老师想要和同学们想要看到的那个表演演好,直接奔着这件事去。到了大三的时候我的表演课就是一下子就全到了90分以上,当时我就觉得,嗯,做事情要这样的,一定要直奔自己想要做的这件事,而不是去考虑外界的那些想法。
因为我小时候一直是一个完美主义者,这个完美主义者也就造成了我之前所做的这些事,就是说,我要么别做,要做的话我就得把它做到我自己最满意。小的时候我画画,比如画个鸭子,我妈吃着包子在旁边看,“哎,画的不错啊”,一个油点就滴到画的那个鸭子上,我啊就开始大哭,把这些纸撕烂了,撕烂了然后扔掉,就是我一定要做到我认为的好,其实什么叫我认为的好,什么叫我认为的完美,其实只是存在于我的大脑,在别人看来,可能这事根本就没有完美。比如鸭子上滴滴油,滴滴油怎么了?你就把这滴油改成另外一个鸭子,或者你就改成小蝌蚪或者改成一条鱼,或者改成小荷叶不都可以吗?只有你自己想明白这事情是怎么回事,才是真正的明白,别人怎么看都是瞎扯。
很多人觉得我现在有点不务正业,就是又滑雪啊,又是练魔术啊,其实对于我来说,就是你不知道哪天这些东西就会派上用场,你回过头来想想,我为什么会上《阳光灿烂的日子》这个戏,很多人可能会说,因为那个戏里你长得像姜文嘛,所以姜文就找你了,其实长得像姜文的人多的去了,全中国好像据我所知当时去应聘的就得有上千个,那为什么那么多没选中,就选了我。其实我觉得跟我玩滑板是有很大原因的,如果不是我当时在滑滑板,如果我不是当时晒得黝黑黝黑的,带着小肌肉去见的姜文……姜文就是想找一个健康的,有这种户外气息的这种状态的一个人,那我当时就符合这样的角色,所以我就做了这件事。反正很多事情就是,当你准备了的时候,它来了,好像很自然而然你就能做了,当你没准备的时候,它来了可能你也做不了,就是这样。反正在没来之前,我就先做我自己开心的事,让自己开心,如果你太奔着这个你想要的那个目标去努力的话,你就不知道你到底错过了多少风景。所以我就想,开心其实是最重要的。
(本文为夏雨在一次节目中的演讲,有改动)
编后语
看过《阳光灿烂的日子》,对这样的镜头一定会印象深刻:在昏黄的色调中,精瘦精瘦骑着一辆破烂自行车的马小军,对着镜头在阳光下咧着嘴而笑……这样的青春,多么的真实;马小军的胆小、怂,又好胜要面子的矛盾心理,青春期的懵懂、旺盛的荷尔蒙,让多少人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11.关于青春的小故事精选 篇十一
一次,一个心直口快的女老师说:“算了吧,我看她的心就没放在唱歌上。”这样的话打击不了妈妈。
我在某次赶考中认识了小城。那个二级学院的考试,只剩下我、小城和另一个女生进入三审。
晚上10点,街上人已不多,从那位老师家出来,我们两个人就那样晃荡着回家。小城告诉我,他想当明星,可惜屡战屡败。我说我想做设计师,设计玩具或厨房用品,可妈妈觉得我更适合当明星。
那天快到家门口时,小城,这个身材修长的少年,在路灯下略有意味地喊了我的名字:“罗美戴,如果有需要,我可以帮你。”
小城真的帮了我。几天后,小城交给我一张患息肉的证明。他咧咧嘴:“我能帮你的就是这个,声带长一块小息肉就成不了歌手。”他妈妈在省卫生厅工作,开这样的单子轻而易举。我把单子交给了培训老师。
考试前一个星期,在家彩排时,我唱着唱着突然声音变得又涩又钝。妈妈惊恐地送我去了医院。不出所料,医生开的证明里写着:声带过度使用,加上发声不当,长了息肉。
我和妈妈一前一后走回招待所,妈妈开了几次门都没能打开。我在后面小声地说:“让我来吧。”她站住没动,突然转身抱着我号啕大哭。那一刻,我只是象征性地露出一些忧伤的表情,内心却绽放出一朵硕大的快乐之花。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用化着浓妆,对评委强装笑颜,再也不用听妈妈说“你的青春只有一次,所以要抓住”。
那天晚上,我给小城打电话。他妈妈说,小城已经睡下。我知道,当第二天我离开武汉时,小城的最后一次考试才刚刚开始。
我终于获得一个相对安静的复习期,可以为了我喜欢的设计看书到天明。倒是妈妈还不太习惯,忧心忡忡地看着我,依旧对选秀节目非常感兴趣。
我以为这样平静的日子,可以一直延续到高考,延续到我上大学,去另一个城市开始新的生活。可妈妈到底还是知道了那是场欺骗。那天,妈妈冲回家,把我面前的卷子全部撕碎。没等我明白过来,她已经狠狠地掴了我一耳光。
妈妈把我房间里的东西统统打碎,甚至包括她每周都会擦拭的我的那些奖杯。金鱼缸也被她摔碎。金鱼在地板上挣扎跳动时,妈妈终于歇斯底里地大哭起来。
我考上南方一所大学的产品设计专业。拿到通知书后,我去了湘中的那个小城。在外婆家,我发现了被珍藏起来的某期文艺杂志。封二是对一次歌唱比赛的报道,几个青春无敌的少女不管不顾地对着镜头笑着。获得亚军的女孩和我长得很像。外婆说:“这就是你妈妈呀。”
我上大三的夏天,有个饮料品牌来学校做宣传,在体育馆办了一场晚会。我对舞台没有任何兴趣,但我是学生会的,需要负责后台沟通。很意外地,我碰到了17岁以后再也没有见过的小城。他从化妆间走出来,在后台灯光下,并不是那么闪亮到让人无法直视。
他仅仅是喜欢唱歌,到现在依旧没有太大的成就。而我也仅仅是对设计有着好感,并没有多少真正的才华。大学里,我能让同学记住的不是设计的那些没有个性的娃娃,而是卡拉OK厅里的一副好嗓子。
其实,我和小城都是一样的人。我们都渴望用自己的方式走过自己的青春岁月。甚至我们完成了一场青春期的交易,在大人并不知情的情况下,从此改变了命运。但无论对于我还是小城来说,都未曾把它当成是一场交易,我们只是互相成全了彼此。
12.关于青春哲理的故事500字 篇十二
仲满的24年,注定是艰苦多磨的24年。24岁,仲满站在世界最高处,白衣飘飘剑影寒。
24年磨一剑,成功的那一刻,时光飞速倒退,回到一场青春年少的篮球比赛。
是的,和击剑并无任何关系。
1997年夏天,校园篮球比赛,仲满又一次被借调去打篮球。比赛刚结束,就被一名陌生人给“劫”住了。陌生人叫黄保华,是一名击剑教练,对仲满格外青睐,他好说歹说终于说服仲满放弃田径而选择当时相对冷门的击剑。
于是,仲满在新鲜和好奇中开始了击剑生涯。
仲满家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家庭,他家现在依然保存着那辆飞鸽牌老自行车,仲满在体校训练的时候,骑着这辆自行车来回无数个日日夜夜。仲满家的村子不太发达,离市区非常偏远,足足有25公里。由于家离市区远,也不通公交车,仲满就骑自行车来回,一般一个星期回来一次。有一次下着大雨,在门前的小路上,仲满向西,要骑车去体校;妈妈往东,要去厂里上班。当妈妈看到孩子披着雨衣,摇摇晃晃骑着车从泥泞的路上越走越远的时候,实在忍不住哭了,一旁的爸爸也泪流满面。直到现在,一回想起仲满小时候练剑的岁月,仲满的爸爸就止不住掉眼泪。
仲满从小就是个有韧劲的孩子。磨破鞋底的运动鞋使脚腕肿了,再疼他也不吭声,更不会告诉父母自己在体校练长跑的时候练得有多苦。由于家庭条件不好,仲满穿的都是10多元钱橡胶底的运动鞋,鞋子不好,多跑更容易坏,每次看到烂了的鞋子,他心里就一阵阵心疼。虽然心疼,但为了提高成绩,他默默告诉自己一定要比别人跑得更多。有一次仲满从体校回家,妈妈无意中掀开孩子的裤管,看到仲满的脚踝全都肿了,妈妈刚一摸上去,仲满就摆出一副很轻松的表情。仲妈妈知道他是为了不让她伤心,故意忍着疼。
进了省队,仲满第一个月拿了500多元津贴,他就给父母、外婆和奶奶一人买了一套保暖内衣,而他自己,每一次都是等到鞋子破得不能再穿了再会去买一双新的。
到了中国击剑队,仲满从来都不是焦点人物。这个身材出众的小伙子,总喜欢将自己隐藏在队友们的身后。
仲满在1/4决赛爆冷淘汰2号种子意大利选手路易吉·塔兰蒂诺后,曾喜出望外地对记者说:“创造历史啦,我打进前八创造历史啦。”随后,他一路绿灯,直到杀入决赛,在仲满拿下最后一剑后,场上沸腾了。上自中国击剑中心的官员、教练组,下至队员,全部抱作一团。中国击剑人泪洒赛场,这是一匹黑马的诞生,仲满奋力一击,剑气逼人金落袋!
曾经的仲满天真地说过这样一句话:“虽然金牌梦没有做过,但是在睡觉之前我总会想象一下自己夺得冠军、登上领奖台的样子。看来有梦想挺重要的。”一直有梦想的仲满终于可以拥抱这个梦想,他一剑一剑刺破阴云,仿佛一个孤独的侠客。24年了,中国击剑惟一的“金色回忆”还只停留在栾菊杰的孤单背影上。24年的等待,终见曙光。少年剑客仲满,不经意间重新书写了中国剑史。
13.《左耳》就是我想要的青春故事 篇十三
饶雪漫,1972年出生于四川自贡,青春文学代表作家,代表作品有《左耳》《沙漏》《离歌》等。被称为永远17岁的“文字女巫”。
饶雪漫的工作室坐落在北京东二环边的一幢公寓里。房间不大,布置得极为简约利落,没有文艺范儿,倒是像一个公司的商业会客厅。原木色的工作台和书架,深褐色的窗帘、沙发,唯一的装饰品是一大幅唐卡,随意地立在墙边。书架上面散落着一本本小说,《左耳》自然摆在了最显眼的位置,扉页上赫然印着“2015年 电影纪念珍藏版”,旁边的书则名为《左耳 电影全纪录》,版次都是2015年4月。如果不是它们提醒,很难想象这里的主人是一个写了二十几年青春爱情故事的女作家。
“你以为我的工作室会是什么样?”坐在《环球人物》记者面前的饶雪漫好奇地问。
“即使没有粉红色,至少也要有你的小说给人的那种感觉:清新、浪漫、唯美。”记者半开玩笑地答道。
“天哪,那太可怕了。现实和小说不一样。”饶雪漫咯咯地笑起来。
请苏有朋照顾好我的“小耳朵”
饶雪漫最近很忙。根据她的同名小说改编的电影《左耳》正在热映,作为原著作者和电影版编剧,她跟着剧组全国各地马不停蹄地跑宣传。好在,付出得到了回报。突破4亿元的票房进账是之前很多业内人士没有预料到的。这让第一次尝试编剧的饶雪漫很满意,也似乎有了底气,采访一开始她就主动提到了电影《左耳》面临的口碑两极分化的尴尬局面:追捧的人说它曾经是一代人的青春;质疑的人直言情节设置逃不开三角恋、车祸等俗套。“这很正常,我都接受。”
小说《左耳》2005年问世。与大多数青春文学作品一样,它以爱情为主线,讲述了一个左耳听力有问题的17岁女孩“小耳朵”与暗恋的男生许弋、“坏女孩”黎吧啦以及黎吧啦的男友张漾之间的情感故事,展现了青春成长过程中的残酷与美好。据说这本小说的读者超过1000万人。
《环球人物》:小说《左耳》问世至今已10年,选择现在将它搬上银幕,是因为时下大陆电影市场刮起了“青春片”热潮吗?
饶雪漫:为了这部电影我等了8年。在青春电影没这么流行时,我就希望将它改编成影视剧。曾有影视公司开出“天价”收购小说的版权,被我拒绝了。因为看过太多失败的例子,所以我要保证银幕中的《左耳》还是读者熟悉的那个故事。期间,我换过很多编剧,最后还是决定亲自操刀。选择导演时恰好遇到苏有朋,我们是同龄人,他对青春片的理解和我一致,我们有共同想要表达的东西。于是,电影《左耳》就诞生了。
《环球人物》:做编剧和写小说区别很大?
饶雪漫:写小说我擅长,做编剧我特别不擅长。作家的思维和编剧的思维完全不同。我擅长用文字编织画面,不代表我懂什么是真正的画面感。3万字的剧本,100场戏,我写完改,改完写,用了整整一年时间。得出的结论就是:编剧真不是人干的活。
《环球人物》:电影最后呈现的效果符合你的预期吗?
饶雪漫:曾有人问我,你想要什么样的光线?什么样的画面感?我是真的想象不出来。我只知道我想要一个什么样的故事,一个什么样的“小耳朵”、黎吧啦、许弋和张漾,但是《左耳》拍出来后,我就确定,这就是我想要的。
《环球人物》:从《致青春》《同桌的你》到《匆匆那年》,青春片已然扎堆,你是否担心观众对这一题材电影产生审美疲劳?
饶雪漫:在这一点上我很自私。我所有的担心都只来自于:这个电影拍出来,还是不是我的《左耳》?至于你说的其它电影,我担心不过来那么多。能原汁原味地还原小说就算成功,至少对得起曾经深爱着它的读者们。所以直到开机前,我还在对苏有朋说:请照顾好我的“小耳朵”。
《环球人物》:电影舍弃黎吧啦堕胎的情节,是为回避“逢青春片必堕胎”的嘲讽?
饶雪漫:其实并没有。小说中黎吧啦怀孕是在读高中的时候,如果电影中还原这个情节,审查是一定通过不了的。
觉得幼稚,说明你已经远离青春期
2006年,饶雪漫第一次入选“中国作家富豪榜”,排名第五位,收入520万元。从此之后,她就成了这个榜单上的常客。“我天生就是干这行的。”饶雪漫说。
上世纪80年代中期,西南地区封闭的小城里,饶雪漫还是一个乖巧、沉静的少女,爱读琼瑶、亦舒的小说,爱写字。不曾恋爱过的她,却用上万字写出一个女孩初恋的故事,这是饶雪漫人生中第一部青春爱情小说,写完时她14岁。如今,饶雪漫已记不得具体的情节,只记得小说的名字叫《无怨的青春》,来自席慕蓉的一首诗。
“我的小说中没有一个角色是我自己。”对饶雪漫来说,那些美好、浪漫、曲折的故事甚至不需要得到现实的启发,它们早已存在于脑海中。“不用试图探究我为什么这么会写故事,这是一种天赋。”凭着这一天赋,饶雪漫在青春文学的路上一走就是20几年。
《环球人物》:目前活跃的青春文学作家以“80后”“90后”居多,在创作上和他们有什么不同之处?
14.关于旧时光回忆的青春初恋故事 篇十四
爱情不过是一副精神鸦片,吸了以后,只有自己知道那种感觉。
她以为自己早就忘了他的。那么多年过去了,况且她又爱了很多次,爱一路丢一路的,最后她不知道哪个是最爱,可是第一次爱她总是记得,记得他穿淡蓝色的球衣,有时候在腰里围着,长得高高帅帅的,像三浦友和,她没有和任何人说过自己喜欢他,因为他周围有太多女孩子围着,她想,无论如何也不会轮上她的。
于是好多年过去了,她的单恋情节像一个远去的梦,渐渐地越变越远。直到有一次高中同学聚会,她心里慌慌的,不知道自己应该穿什么,翻箱倒柜地折腾衣服,仿佛哪件衣服也配不上这次聚会,后来她呆呆地坐在秋天的窗前,终于明白自己的心思只是为了再看见他。
她翻看旧相册,看到了依然年少的他。那是她从别的男生手里要来的一张照片,那是他和那个男生的一张合影,那个男生以为她有点喜欢他,其实是为了要一张他年少时的照片她才会从另一个男生手里要来的,谁也不知道她的心思,这个秘密她藏了好多年,她看着他的笑容,看着年轻时无论怎么样都好的时光,才知道这张黑白照片也有点泛黄。原来时光也会旧的。
那天她早早地去了,只为等他,他却迟迟不来。她等得心慌,以为他是不来了,于是就和同学们喝酒,她很快就和其他人一样喝高了,然后大家就开始唱歌,居然都是年少时的歌,现在流行的大家都不会唱,她才知道原来大家此时都活在旧时光中的。可是人已经老了,三十岁的人,再怎么装扮也不是十七八岁了,眼角细细的纹就是时光。的刻痕啊。
到最后快散了时候他进来了,她一下子呆住了,像十几年前一样,血液依然僵住了一般,连呼吸都是困难的,她没想到十几年过去了自己见到他依然没有定力,像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完全乱了方寸。
她一直盯着他看,他却没有看过她,只是和男生去拥抱,他是刚下了飞机赶过来的,依然是那张英俊的脸,只是黑了,瘦了,有了一丝的沧海桑田,她就那么安静地看着他,看着少年时的梦中情人,才知道爱情刚开始时是最美好的,因为没有掺杂任何杂念,只是单纯地喜欢,以后的爱,加了许多别的因素,不是原来想像中那么好,所以她才会怀念她十七岁的爱情一个人的爱情。
他走过来,对她笑着,叫着她的名字,但是却叫错了。她一下子就笑了,知道过去的时光终于过去了,她没有纠正他,只是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把所有的过去一饮而尽,到这时她才算明白了,爱情说到底,不过是一副精神鸦片而已,吸了以后,只有自己知道那种感觉。
回来后,她把那张照片悄悄地放到箱子底下,她想,既然是旧时光,就让它尘封吧。
2.空蝉遗落在白露之后
那一年的毕业旅行是班级集体去海边露营。我穿着校服,坐在巴士倒数第三排,非常不起眼。15岁时我跟身边的同学没有什么交集。
坐在海滩上,班长宵突然走过来。他把手伸进口袋,掏出一粒海螺给我,“以后要开朗些呐。”上了高中后偶然跟人谈起这次毕业旅行,我脑子里除了那一枚海螺的画面,都记得不太真切了。
十六岁的我,报名进入了校游泳队。手指不够长所以不适合钢琴,绘画没有天赋,只有游泳算是特长。可在二十名队员里,我是倒数第一名,原因是体力太差。宵送给我的那枚海螺挂在了脖子上,每当看到它,耳边就有个声音提醒我:要开朗些呐。转变的过程很艰难,就像幼蝉,要蜕去一层外壳的成长。
要去友校跟他们的泳队友谊比赛。在那里的游泳馆,我进行着热身训练。不知是不是出现了幻觉,我看到了一个人,时间像是停止了转动。等我醒过来,人已经跌进了池子里。
嗯,我见到了宵。水没过我的脸,几乎就忘了要怎么游上来。被人抱上岸时,“宵”就站在我的面前,和外校的对手们看着我。不会是的,怎么可能,我的眼泪不争气地落了下来。我看到“宵”说了句什么,然后看热闹的人都散了,只剩下他。“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可惜我不是。”那个人不是宵,而是他的堂弟,叫晓。这是他后来告诉我的。
“堂哥比我大两个月。他的葬礼,我看到你了,你看起来比别人都要伤心。”“如果那天我加入他们的话,我就能救下他。”我还是说了出来。
“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坐快艇出海看日出啊!”宵那时说。我想起自己那件羞于见人的旧泳衣,“不好意思,我不会游泳。”说出后连我自己都信了。后来我看着他离开的脚印,明明很想跟上去,可没有勇气。再后来,就听到他救了一个不会游泳的同学,自己却没有能上岸。
夏天过去之后就是我的生日,恰好是那个叫“白露”的节气,然后再过去就是秋季运动会。“那个看起来不起眼的女生居然拿到了运动会游泳比赛的个人综合第二名。”我想同学们会这么说。比赛那天,当游完最后一圈后,我哭了。
我和晓约好在他业余打工的拉面店见面。看着男生忙碌的样子,我也有种想要打工的欲望。“说真的,你怎么拿了那么好的名次?”晓问。我微笑着不说话,这个原本起点很糟糕的人生,真的在一点点遵循宵曾经的期许改变了。
就像那年刚升初中时,我被分配同班长宵做值日。回去的时候,忽然他看着地上的蝉壳说:“夏天过去了哦。嗯,虽然迟了六年,但夏天还是过去了。
3.谁陪我看花开成海
高一新学期的第一节课,牧欢欢推门走进教室,一本英语书突然冲她的额头飞奔而来,鲜血渗落而下。教室里立刻鸦雀无声,那个名叫潘军的扔书少年,惶恐地开始发呆。牧欢欢跑出了教室。当班主任刘老师带着包扎好的牧欢欢回到教室里质问谁干的时,没有人吭声。倒是牧欢欢说:“算了吧,刘老师,只是皮外伤。”
放学了,潘军紧随牧欢欢身后。牧欢欢猛一回头,“你干吗老跟着我?”潘军与牧欢欢四目相对,半天才说:“你……为什么没有举报我?”牧欢欢扑哧一笑:“这点小事我至于举报你吗?”潘军激动连连:“只要你不揭发我,今后我保证都听你的话,好好学习。”两人哈哈大笑。
牧欢欢和潘军的家住楼上楼下,只是爱学习的牧欢欢,与爱体育的潘军,天生就不是一路人。现在,牧欢欢额头留下的疤痕,成了他永久的愧疚。
潘军拿着数学题来求教,牧欢欢三下五除二就解决了,潘军佩服得五体投地。他小声问她:你将来打算考哪所大学?牧欢欢满怀深情地说:武汉大学,因为那里有如海的樱花。潘军顿了顿,说,不知道武汉大学有没有体育系。牧欢欢惊诧地问,你也想考那所大学?那要加油哦,到时候我们一起考!潘军重重地点了点头。就这样,潘军爱上了学习,一有空就向牧欢欢求教。
高二年级足球赛赛场上,潘军因为犯规和对方球员发生摩擦,牧欢欢上前制止,正在气头上的潘军却又跟她大吵。牧欢欢头也不回地跑了。
潘军后来找牧欢欢道歉,牧欢欢就是不理他。那天,牧欢欢冷冷地对他说,想让我原谅你,等你考上武汉大学再说吧!牧欢欢说完走了。潘军气恼地将拳头砸在了墙上。
高三了,潘军的成绩已今非昔比。他的心里,只有武汉大学。他期待着在那片樱花花海里,祈求牧欢欢的原谅。转眼到了高考前一晚,潘军忍不住给牧欢欢发了短信:“加油!”然后迅速关机。
高考成绩出来了,潘军考上了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但没有想到的是,牧欢欢并没有报考武汉大学,而是被北京科技大学录取。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潘军去找牧欢欢,她却去了姥姥家。直到他遇到牧欢欢的好朋友李琳,才明白了前后始末。原来高二那年,牧欢欢的爸爸妈妈发现他俩交往过密,便千方百计地阻挠。牧欢欢为了不让潘军在学习上分心,便故意借那次吵架对他冷淡起来。填报志愿时,她爸妈又逼着她填报了北京科技大学。
15.关于爱情的短篇小说故事:爱不起 篇十五
时光摇曳,寒窗苦读,已经等来东方鱼肚发白,他用苦学打开自己任督二脉,奋进灌满全身真气,气运丹田准备奋力一搏之际,父亲一纸病重家书召回了他,生活的重担,他伸过手,换过年老母亲的肩,扛在自己臂上。
父亲床上奄奄一息,泪光盈盈,娃,是我毁你。他想。人生这一刻绮罗星落下去,还会有美好的那一颗升起。有一天一个叫做爱情的美丽,会让生命所有的灰色都明亮。
乡野的花开成雏菊,凤仙,打碗碗花,很小的格局。他憧憬的岁月里,没有一株花懂得他的骄傲和沉默,既然非要娶一女子,完成古老传宗接代的使命,换做谁都行。不厌的,眼里生不起风云,也落不下繁星,便娶了,承父母膝下尽孝。
轰隆鞭炮声炸开了乡村的天。他喝了一杯又一杯,眼前女子为何不是自己爱到不行的那个,世间真的没有为自己准备那样的她吗?如果她是,该多好,如果她是,那该多好。跪在她膝下,望着她的脸,也会流出泪,因为我寻的,必到了我命里来了。
那夜,哪怕是初为人夫的亢奋,他伏在她身上,内心仍有无可抑制的悲。泪一滴一滴落在她胸前,直到伏在她身上哭起来,再也继续不下去。黎明那声鸡鸣,了断了他所有的幻想。那年他二十五岁,在学校教书。妻羞涩的同自己母亲说:他喜欢我激动的都哭了。
四十岁的男人,已经是风平浪静的年龄,青春枝头上的那点青翠早已经谢掉了,剩下满腹的沧桑,让尘心一寸一寸没入夕阳,随黄昏沉入永夜。一湖水,不皱眉,风掠过湖边,还未及到湖中央,早已没了痕迹。中年人修炼的功夫就是如此深邃,从不让任何东西接近自己最幽深处,那里已是别人到达不了的岸。
他提壶浇花,一丝一蔓的认真,一做好几个小时,面带微笑。新分来的女大学生们说:看,校长多怪,每天无论多忙,都不放过亲自浇花,哪怕有雨,花草已经不需要水,他还是会来。她说:或许,校长不是在浇花,在浇灌自己的心也说不定。他闻声手轻轻抖了下,壶中水旁逸斜出渐在鞋上,还是当年的栀子白。
他日日留心看她,看她穿一袭白衣,柳丝涤荡的发在风里绵柔,讲课时她给同学朗诵诗经: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她吟: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他以为表达相思最美的诗不过是唐代王维的四言绝句——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只,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原来不是的,那样的相思太过于浓烈,浓烈的局促。相思应如卷耳。淡定的漫过岁月的山野,内心采摘的提篮里装着一叶又一叶的青白。他看她穿宽大的素衣麻裙,简单马尾,坐在教室里画向日葵,眉头轻蹙,转头微撅着嘴说,校长,我画不好,这金黄有梵高的忧伤。眸子像一汪清水一样,仿佛下一刻就要滴出雨来。他望一眼,怔住,多想把这个女子拢在怀里,和他解释梵高的忧伤。
回到家来,他找梵高的画册。老婆说,我把你的书都卖废品了,压的满屋子都是,一股子味儿,看人隔壁村长家金碧辉煌着嘞。把你们学校里的好物往回拿拿,来人多气派,谁像咱家这寒酸,除了书就是画着瓜籽头的画,窝囊死了……
他望着空空的墙壁,想起多年前养的花,花下鱼,鱼旁笛,一声一曲陪应自己。如今花谢了,鱼陨了,笛去了,就像这些书一样,成了家里的多余。满屋子充斥着数码电器,坐在墙角,却觉得没有一样属于自己。
他每日提壶,只单单浇灌她班级前的那一片花圃,花儿明艳的不像样子。四十岁的年华,他没想过要爱上别人呀,真的没想过。爱是太奢侈的事,不敢想,一想心慌的不成样子,还可以吗?还可以吗?可是心里有了一个人的影子,又怎么是说忘掉就忘掉的呢?闭眼是她,睁眼是她,万树千山,云光水幔处处是她,一片海市蜃楼中读诗经的人像还是她。
他同她一起去开会,她远远的走在楼梯前面,去往高层会场,他隔了大半个楼梯的距离,看见她的背影,所有的叫做思念的思绪都有了解释。只远远的看,看她背影消失在一层又一次楼梯拐角处。然后从顶层自己再一台阶一台阶的走下来,去自己的会议室。触摸她扶过的扶手,内心是笑的,四十岁那年,他低头温润的笑成了如花的公子,原来,心里有一个人是这生的好,一人倾心生命这般浓郁味道,每一日都有了交付,每一日都渴盼活着,活着,仅仅活着都美好。爱一个人,低头也会笑出声音,想到就会微笑。
她同妻子说,我们离婚吧,放我也放你自己去寻找爱你的人。妻,大悍,哭闹着惊动双方父母,然后血泪控诉所嫁之年为他孝敬父母苦熬岁月的心酸。儿子踢开门嚷着我没有你这样无情的爹,摔门离去。母亲拍着大腿说没法活了,要断绝母子关系。父亲喘着粗气:你是要气死我呀,你被鬼神迷了心呀,放好好的日子不过。
小舅子在上班路上一个拳头过来,他和车子应声而倒。丈母娘叫嚣着:敢不要我闺女试试,我让你丢了工作身败名裂。邻居议论,吃饱了撑的,那么大岁数了,还要情呀爱呀的,真不要脸。他低着头走过人群,同朋友喝酒,朋友叹息:真傻呀你,喜欢哪个女人用方法睡了就是,干嘛伤筋动骨的,爱情那东西是嘛呀,非要有他,世人多少都没有,照样活得不错。
辞了朋友,流了一路的泪。他只想要一份爱情,用自己最初少年时的心去触摸他,可是,爱成了这么多人的事。倚在路旁的老树旁,已是深秋,树上叶子飘零而落,剩下光秃秃的干,多像中年男人,已经没了有了可承载的青春,可挥霍的岁月,可尽情去爱的空间,满天空写满——爱不起三个字。爱不起,爱不起,是中年人最心酸无奈的失意。他想,我只想为自己的生命负责一次,为自己枯死的心忠诚唯一这一次,这一次也是不行的。中年男人已经走进了悬崖绝壁,什么都重,唯有自己的情感必须轻。
那一刻他觉得世上一定很多演戏的人,同自己一样,不快乐也要装着微笑,有爱,也要挖土埋掉,否则埋下去的是自己。
他不再浇花,让心湖彻底干枯吧。世人笑,太大声,其实有辛酸。
中年后,爱不起了。
【关于青春的故事短篇】推荐阅读:
关于珍惜青春的故事11-18
关于开展我的青春故事征文活动通知09-10
青春励志的座右铭 关于青春励志的格言03-03
关于唯美爱情故事短篇08-10
关于青春随想的句子06-14
关于青春的伤感语录06-26
关于“青春”的写作素材06-28
关于青春励志的签名09-24
关于青春回忆的句子10-12
关于青春的快板词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