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变化及贸易术语的合理选择

2024-09-23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变化及贸易术语的合理选择(精选8篇)

1.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变化及贸易术语的合理选择 篇一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相关释义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是国际商会为统一各种贸易术语的不同解释于1936年制订的,命名为《1936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1936》)。随后,为适应国际贸易实践发展的需要,国际商会先后于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和1990年进行过多次修订和补充,其中,1990年国际商会为使贸易术语能适应日益广泛使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和不断革新的运输技术变化的需要对该通则作了全面的修订。

为使贸易术语更进一步适应世界上无关税区的发展、交易中使用电子讯息的增多以及运输方式的变化,国际商会再次对《通则》进行修订,并于1999年9月公布《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INCOTERMS 2000》(以下简称《2000年通则》)。《2000年通则》于2000年1月1日起生效。《2000年通则》的适用范围: 《2000年通则》明确了适用范围,该《通则》只限于销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中与交货有关的事项。其货物是指“有形的”货物,不包括“无形的”货物,如电脑软件等。《通则》只涉及与交货有关的事项,如,货物的进口和出口清关,货物的包装,买方受领货物的义务、以及提供履行各项义务的凭证等,不涉及货物所有权和其它产权的转移、违约、违约行为的后果以及某些情况的免责等。有关违约的后果或负责事项,可通过销售合同中其它条款和适用的法律来解决。

《2000年通则》指出,该《通则》是一套国际商业术语,适用跨国境的货物销售,也可用于国内市场的货物销售合同,在此情况下,通则中有关术语的A2,B2条款及任何与进出口有关条款的规定则无作用。该《通则》还明确,如合同的当事人在签订销售合同时,表示按《通则》规定办理,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应在合同中明确使用的版本,即应在合同中规定:按《2000年通则》的规定办理。《2000年通则》的主要变化

《2000年通则》与《1990年通则》相比变化不大。《2000年通则》仍采用《1990年通则》的结构,共有13种贸易术语,分为4个基本不同类型。第一组为“E组”(EXW);第二组为“F组”(DAF、FAS、FOB);第三组为“C组”(CFR、CIF、CPT和CIP);第四组为“D组”(DAF、DES、DEQ、DDU和DDP)。与《1990年通则》相同,在《2000年通则》中,13种术语项下买卖双方的义务均采用10个项目列出,但不采用原来卖方和买方的义务分别列出的规定,而是采用买卖双方义务合在同一标题下,即在卖方义务的每一个项目中“对应”买方在同一项目中的义务,这种规定使术语查阅更加方便,一目了然。

《2000年通则》在以下两个方面做了实质性的变更: 1.在FAS和DEQ术语下,办理清关手续和交纳关税的义务 《2000年通则》指出,清关手续由所在国的一方或其他代表办理,通常是可取的。因此,出口商应办理出口清关手续,进口商应办理进口清关手续。而《1990年通则》中的FAS术语要求买方办理货物的出口清关手续,DEQ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进口清关手续,这种办理进出口清关手续的规定与上述原则不一致。因此,《2000年通则》中的FAS和DEQ术语将办理出口和进口清关手续的义务分别改变为由卖方或买方办理。这种改变更为合理、办理更加方便。而表示卖方承担最小和最大义务的EXW和DDP两种术语未做改动,EXW术语仍规定由买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的义务,DDP术语的字面含义为完税交货(Delivered Duty Paid),采用该术语即表示由卖方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并交纳全部相关费用。

在《2000年通则》中明确了“清关”的概念,“清关”是指无论何时,当卖方或买方承担将货物通过出口国或进口国海关时,不仅包括交纳关税或其它费用,而且还包括履行一切与货物通过海关办理有关的行政事务的手续以及向当局提供必要的信息并交纳相关费用。该《通则》还指出,现在有些地区,如欧盟内部或其它自由贸易区规定,对进出口货物不必办理报关手续,并全部或部分免征关税。为此,《通则》在相关的A2和B2(许可证、其它许可和手续)以及A6和B6(费用划分)条款都加入“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where applicable)”的用语,据此,明确了对这些无关税区的进出口货物,在无需办理海关手续的情况下,即可免除买卖双方办理进、出口清关手续,交纳有关的关税、捐款和其它费用的义务。

2.在FCA术语下,装货与卸货的义务

《2000年通则》中的FCA术语删去了有关运输方式的区别以及集装箱货和非集装箱货的区别,规定FCA术语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通则》并指出,FCA术语卖方对交货地点的选择,会影响在该地点装货和卸货的义务。如卖方在其货物所在地交货,卖方应负责装货,如卖方在任何其它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即当货物在卖方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而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或卖方选定的承运人或其它人支配,交货即算完成。

此外,《2000年通则》还对“承运人”的含义作了解释,“承运人”是指在运输合同中,通过铁路、公路、空运、海运、内河运输或上述运输的联合方式承担履行运输或承担办理运输业务的任何人。可见,FCA术语适用的范围很广,在国际贸易中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2000年通则》中的贸易术语

在《2000年通则》中,根据卖方承担义务的不同,将13种贸易术语划分为下列四组: E组(启运):

本组仅包括EXW(工厂交货)一种贸易术语。

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它指定的地点(如工厂、工场或仓库等)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负责办理货物出口的清关手续或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EXW术语是卖方承担责任最小的术语。F组(主要运费未付): 本组包括FCA(货交承运人)、FAS(装运港船边交货)和FOB(装运港船上交货)三种贸易术语。在采用装运地或装运港交货条件成交而主要运费未付的情况下,即要求卖方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时,应采用F组术语。

按F组术语签订的销售合同是属于装运合同。在F组术语中,FOB术语的风险划分为C组中的CFR和CIF术语是相同的,均以装运港船舷为界。“船舷为界”是一种历史遗留的规则,由于其界限分明,易于理解与接受,故一直在沿用。但随着运输技术的变化,在使用集装箱运输、多式联运和滚装运输方式时,再使用以“船舷为界”已没有实际意义。对此问题过去曾引起国际贸易的有关人士多次争议,建议取消这种不切实际的规定。但也有人认为,这种规定已为从事国际贸易的商人们所深知,坚持要保留这种传统的规定。对此,《2000年通则》采取了折衷的规定,即对以“船舷为界”的规定未做改动。对FOB、CFR和CIF术语仍规定买卖双方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以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超过船舷为界。但同时又规定,如合同当事人无意采用越过船舷交货,可相应的采用FCA、CPT和CIP术语。C组(主要运费已付):

本组包括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PT(运费付至目的地)和CIP(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四种贸易术语。

在采用装运地或装运港交货条件而主要运费已付的情况下,则采用C组贸易术语。按此类术语成交,卖方必须订立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但对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发运后发生事件所产生的费用,卖方不承担责任。C组术语包括两个“分界点”,即风险划分点与费用划分点是分离的。按C组术语签订的销售合同是属于装运合同。从上述可以看出,C组术语和F组术语具有相同的性质,即卖方都是在装运国或发货国完成交货义务。因此,按C组术语和F组术语订立的销售合同都是属于装运合同。《2000年通则》指出,装运合同的特点是卖方要支付将货物按照惯常航线和习惯方式运至约定地点所需的通常运输费用,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以适当方式交付运输之后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则应由买方承担。D组(到达): 本组包括DAF(边境交货)、DES(目的港船上交货)、DEQ(目的港码头交货)DDU(未完税交货)和DDP(完税后交货)五种贸易术语。采用D组术语,卖方应负责将货物运至边境或目的的港(port)或进口国内约定目的地(Place)或点(point),并承担货物运至该地以前的全部风险和费用。按D组术语订立的销售合同是属于到货合同。

在《2000年通则》中,对各种贸易术语采用上述分类排列方法,更为科学和合理,使人一目了解,便于理解和使用。()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一)工厂交货(EXW)本术语英文为“EX Works(… named place)”,即“工厂交 货(……指定地点)”。它指卖方负有在其所在地即车间、工厂、仓库等把备妥的货物交付给买方的责任,但通常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准备的车辆上或办理货物结关。买方承担自卖方的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二)货交承运人(FCA)本术语英文为“Free Carrier(… named place)”,即“货物交承运人(……指定地点)”。它指卖方应负责将其移交的货物,办理出关后,在指定的地点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入照管。根据商业惯例,当卖方被要求与承运人通过签订合同进行协作时,在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以照此办理。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三)船边交货(FAS)本术语英文为“Free Alongside ship(…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码头或驳船上把货物交至船边,从这时起买方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另外买方须办理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四)船上交货(FOB)本术语英文为“ Free on Boaro(…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把货物送过船舷后交付,货过船舷后买方须承担货物的全部费用、风险、灭失或损坏,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五)成本加运费(CFR或 c&F)本术语英文为“ 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它指卖方必须支付把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开支和运费,但从货物交至船上甲板后,货物的风险、灭失或损坏以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额外开支,在货物越过指定港的船舷后,就由卖方转向买方负担.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六)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IF)本术语英文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它指卖方除负有与“成本加运费”术语相同的义务外,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购货物灭失或损坏的海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七)运费付至(CPT)本术语英文为“Carriage Paid to):t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本术语系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交至承运人后发生事件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自货物已交付给承运人照管之时起,从卖方转由买方承担。另外,卖方须办理货物出口的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八)运费及保险费付至(CIP)本术语英文为“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运费及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它指卖方除负有与“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术语相同的义务外,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的货物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九)边境交货(DAF)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at Frontier(…named place)”,即“边境交货(……指定地点)”。它指卖方承担如下义务,将备妥的货物运至边境上的指定地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在毗邻国家海关关境前交货,本术语主要适用于通过铁路或公路运输的货物,也可用于其他运输方式。(十)目的港船上交货(DES)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Ex Ship(…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它系指卖方履行如下义务,把备妥的货物,在指定目的港的船甲板上不办理货物进口结关手续的情况下,交给买方,故卖方须承担包括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的所有费用与风险。本术语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十一)目的港码头交货(DEQ)本术语的英文为 :“Delivered Ex Quay(Duty Paid)(…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码头交货(关税已付)(……指定目的港)”。本术语指卖方履行如下义务,将其备好的货物,在指定目的港的码头,办理进口结关后,交付给买方,而且卖方须承担所有风险和费用,包括关锐、捐税和其他交货中出现的费用。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十二)未完税交货(DDU)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ofdestination)”,即“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它指卖方将备好的货物,在进口国指定的地点交付,而且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不包括关税、捐税及进口时应支付的其他官方费用),另外须承担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和风险。买方须承担因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口结关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和风险。本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十三)完税后交货(DDP)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destination)”,即“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它是指卖方将备好的货物在进口国指定地点交付,而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并办理进口结关。本术语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有何作用? 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有下列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

由于每种贸易术语都有其特定的含义,因此,买卖双方只要商定按何种贸易术语成交,即可明确彼此在交接货物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这就简化了交易手续,缩短了洽商交易的时间,从而有利于买卖双方迅速达成交易和订立合同。

(二)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

由于贸易术语表示价格构成因素,所以,买卖双方确定成交价格时,必然要考虑采用的贸易术语中包含哪些从属费用,这就有利于买卖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

(三)有利于解决履约当中的争议 买卖双方商订合同时,如对合同条款考虑欠周,使某些事项规定不明确或不完备,致使履约当中产生的争议不能依据合同的规定解决,在此情况下,可以援引有关贸易术语的一般解释来处理。因为,易术语的一般解释已成为国际惯例,它是大家所遵循的一种类似行为规范的准则。

(四)有利于其他有关机构开展业务活动中,离不开船公司中、保险公司和银行等机构,而贸易术语及有关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的相继出现,便为这些机构开展业务活动和处理业务实践中的问题提供了客观依据和有利条件。()

2.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变化及贸易术语的合理选择 篇二

国际贸易商品价格都由四部分组成:单价、计价货币、计量单位及贸易术语。其中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和发展的用以确定商品价格、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风险和费用的以三个英文字母表示的专门术语,它的使用可以极大地简化买卖双方的谈判缔约程序。

在贸易术语产生的早期,国际贸易双方往往对同一个贸易术语有不同的解释,这可能导致争端和诉讼,浪费时间与金钱。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际商会于1936年发布了第一版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即Incoterms1936,目的是为各种贸易术语提供一套统一的解释规则,消除由于解释不同而带来的不确定性,明确贸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划分交易费用,确定风险转移界限,并反映当下的国际贸易实践。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变化,国际商会分别于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1990年和2000年,基本上每隔10年,对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

为适应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和贸易实务领域的新变化,国际商会于2007年开始组织专家对Incoterms 2000进行修订。2010年9月,国际商会正式发布了Incoterms 2010,并于2011年1月1日生效。Incoterms 2010考虑到了免税贸易区的增加、交易过程中电子信息交换的大量使用,以及更为人重视的货物在运输转移过程中的安全等因素。Incoterms 2010对Incoterms 2000进行了重大修改,引入了两个新贸易术语DAT和DAP,删去了DAF、DES、DEQ、DDU四个术语,贸易术语从原来的13个减少到11个,并使得所有术语的表述更加简洁明了。

1 Incoterms 2010与Incoterms 2000相比的主要变化

1.1 贸易术语减少为11个

Incoterms 2000中有13种贸易术语,而Incoterms 2010的贸易术语减少为11个。Incoterms 2010删去了Incoterms 2000中的四个术语: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 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 目的港码头交货和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 未完税交货,新增了两个贸易术语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在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的货运站点交货、DAP (Delivered at Place) 在指定目的地交货,它们都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

1.2 对贸易术语重新分类

Incoterms 2000将贸易术语分成4组:E组,启运术语,含EXW;F组,主运费未付术语,含FCA、FAS、FOB;C组,主运费已付术语,含CFR、CIF、CPT、CIP;D组,到达术语,含DAF、DES、DEQ、DDU、DDP。而Incoterms 2010中的11种贸易术语仅被分为两类,分别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EXW、FCA、CPT、CIP、DAT、DAP、DDP,仅适用于海上和内河运输的四种术语:FAS、FOB、CFR、CIF。

1.3 将贸易术语的适用范围扩展至国内贸易

贸易术语被广泛应用于国际买卖合同中,商品在进出一国时往往需要办理各种手续。但世界上已形成了许多贸易集团,如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它们极大地简化甚至取消了成员国间的进出口手续,使得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无异。因此,Incoterms 2010认可所有的贸易术语既可用于国际贸易也可用于国内贸易。而且,Incoterms2010说明,尽管不同的贸易术语规定了进出口手续由谁办理的不同情况,但是当利用贸易术语进行交易,只有在需要的时候,进出口商才履行办理进出口手续的义务。

此外,贸易领域的两个新情况也导致了这项修改。首先,商人们普遍在国内贸易合同中使用国际贸易术语来确定价格,划分责任、费用和风险;其次,在美国的国内贸易中,人们更愿意采用国际商会的贸易术语而不是《美国统一商法典》中规定的装运与交货术语。

1.4 完善了指导性说明

在每个Incoterms 2010贸易术语前都有一个指导性说明 (Guidance Note) ,与Incoterms 2000相比,该说明更加完善。这个说明列出了每一个贸易术语的基本原则,比如何时适用,风险何时转移,以及费用如何在买卖双方之间划分等。指导性说明并非贸易术语解释规则正文的一部分,但它的目的是帮助使用者为一笔特定的交易快速准确地选择一个最适当的贸易术语。

1.5 提高电子信息的效力

Incoterms 2000指明了可以被电子数据交换 (EDI) 代替的纸质文件。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Incoterms 2010进一步加强了电子信息的作用,每个贸易术语中卖方责任和买方责任的第一条都规定,如果买卖双方同意或按照惯例,在贸易术语的买卖双方责任中提到的任何单据都可以是一个与纸质单据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记录。这样的规定有利于促进电子通信手段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1.6 删除了有关船舷的规定

关于适用于水上运输的贸易术语FOB、CFR、CIF下的风险转移,Incoterms 2000规定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 (ship’s rail) 之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而Incoterms2010取消了船舷在划分风险中的作用,改为规定使用FOB、CFR、CIF时,货物在装上船 (on board the vessel) 之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装上船以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这样的规定更加贴近实际,因为是否越过船舷有时难以准确界定。

1.7 修改了有关保险的规定

国际货物运输由于路线长、环节多、风险大,往往需要对货物进行投保。英国联合货物保险委员会 (Joint Cargo Committee) 于2008年对在国际货运保险中普遍采用的协会货物保险条款 (ICC, Institute Cargo Clauses) 进行了修订,新版本于2009年生效。Incoterms 2010是ICC修订后的首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考虑进了ICC的修订。

在CIF和CIP贸易术语下,价格中包括保险费,卖方需投保货物保险并支付保险费,Incoterms 2010规定卖方的最低投保义务是协会货物保险C条款,即ICC (C) ,或其他类似的保险条款。如果应买方的要求,由买方提供必要的投保信息并支付额外保险费的情况下,卖方可以投保保险范围更大的ICC (A) 、ICC (B) 或其他类似保险条款。投保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此外,如果买方要投保其他额外保险并由买方自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除了CIF和CIP,其他九种贸易术语规定买卖双方都没有投保的义务,但是,规定了如要投保,买方双方之间应提供投保所需信息。

1.8 增加了与安全有关的通关的要求

当前,人们对货物运输转移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越来越重视,要求确认货物不会由于其本身性质之外的原因对周围的生命或财产构成威胁,各国海关也在加强与安全有关的通关管理。因此,Incoterms 2010将办理与安全有关的通关手续以及在此过程中提供协助的责任在买卖双方之间进行了分配,要求买卖双方通力合作,在海关要求时提交与货物安全性有关的信息,如监管链信息等。

1.9 明确了货运站点搬运费的支付

在贸易术语CPT、CIP、CFR、CIF、DAT、DAP和DDP项下,卖方须订立运输合同将货物运达指定目的地。尽管运费由卖方支付给承运人,但因为运费一般包含在交易价格中,所以,实际上运费是由买方承担的。有些时候,运费中已经包含了在目的港或目的地货运站点内的卸货、搬运费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承运人或站点经营者可能会向收货人再次收取这笔费用。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就为同一项服务付了两次费:一次是作为价格的一部分向卖方支付,一次是向承运人或站点经营者支付。为解决这个问题,避免买方重复付费,Incoterms 2010在由卖方负责订立运输合同的贸易术语中规定卖方有义务告知买方其与承运人签订的运输合同的内容,详细说明目的地货运站点内的卸货、搬运是否属于货运安排的一部分。

1.1 0 关于连环销售的补充

某些大宗农矿产品,不同于工业制成品,经常在国际长途运输过程中被最初的卖家分批出售给若干中间商,这样就形成了多个卖方而只有最初的卖家发运货物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从最初的卖家那里购买货物的中间商不必再发运货物到目的地,因为货物已经由最初的卖家发运了。因此,中间商通过从最初卖家那里获得货物而非自己发运货物这样的方式向买方履行自己的义务。为反映这种贸易实践,Incoterms 2010在相关贸易术语卖方的义务中,把获取已发运的货物与自己发运货物并列起来,也就是卖方不一定必须自己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发运货物。比如,在CFR、CIF、CPT、CIP术语下,Incoterms 2010规定“卖方必须自己订立或从别人那里获得一份货物运输合同”。

2 新贸易术语DAT、DAP

2.1 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货运站点交货

DAT取代的是DEQ,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和多式联运。使用DAT术语,意味着卖方需要在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的指定货运站点,将货物从运输工具上卸下后交给买方,即卖方需承担将货物运输到指定站点的一切费用 (包括卸货费) 和风险,但进口通关手续由买方办理。货运站点 (terminal) 可以是一个码头、仓库、集装箱堆场,也可以是铁路、公路或航空货运站。

2.2 DAP (Delivered at Place) 指定目的地交货

DAP取代的是DAF、DES和DDU,同样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和多式联运。DAP与DAT唯一的区别在于,在采用DAP时,卖方负责将货物运到指定目的地,交到买方处置之下即可,无须负责将货物卸下运输工具并承担卸货费。

由于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时必定要利用国际贸易术语,因此,了解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新变化、准确把握各种贸易术语的内涵对开展国际贸易的企业和人员是非常重要的。同时,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并非法律,而是通用规则,不具有法律效力,Incoterms的修订也不意味着将强制实施新版本,因此,当贸易双方希望在合同中使用的贸易术语适用于Incoterms 2010的解释时,应在贸易术语后写上“Incoterms 2010”的字样,当然,以往的版本仍可继续使用,由于不同版本对同一名称贸易术语的解释有差异,因此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写出所使用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版本是非常必要的。

摘要: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国际商会为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统一各种贸易术语的解释而制定的规则。为适应当今的贸易实践, 国际商会决定对2000年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进行修订, 2011年1月1日, 2010年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正式生效。由于贸易术语在国际商业活动中的基础性和重要性, 关注这些新变化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修订,变化

参考文献

[1]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ncoterms 2010.ICC Publication No.715, 2010 Edition

[2]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ncoterms 2000.ICC Publication No.560, 2000 Edition

[3]邵景春.国际商会《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评析─兼论正确使用国际贸易术语[J].云南大学学报 (法学版) , 2001 (4) .

3.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变化及贸易术语的合理选择 篇三

关键词 FOB 卖方 风险 防范措施

一、 FOB条件下卖方面临的风险

(一)保险范围问题

2010年9月27日,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在巴黎召开《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以下简称新《通则》)全球发布会,其并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作为对外贸易一线人员应该学习并掌握新《通则》。根据新《通则》,在FOB条件下,买方负责安排货物的运输与保险,并支付运费和保险费,卖方负责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虽然买方有时会办理“仓至仓”保险,但是由于买方在货物装船前对货物没有所有权,因此不能将保险单转让给卖方作为保单受让人。

(二)船货衔接的风险

在FOB下,根据新《通则》的规定,买方必须负责租船订舱,并将船名和装船时间通知卖方,而卖方必须负责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和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但是,如果买方所派船只因故不能按时到达,或者买方由于订舱不易或市场行情变动,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拖延甚至不派船接货等情况,卖方会因此增加仓储等费用。即使卖方把货物及时装船,由于时间延后,信用证遭到拒付的风险也随之增大。

(三)国外买方指定境外货运代理人的风险

境外一些不法买方运用种种手段勾结境外的无船承运人和货运代理人,甚至以国内承运人为幌子,会通过签发无船承运人提单骗取卖方货物。虽然卖方可以基于买卖合同追讨自身合法权益提出诉讼,但此做法效果普遍较差:1、如果卖方到买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哪怕最后能胜诉,耗力耗财耗时对于卖方来说机会成本未免过大;2、如果双方约定依据我国合同法,判决的执行也是一个难题。

(四) 提单填写不当的风险

在FOB下,部分国外买方常在信用证中要求卖方提交的提单以买方作为托运人。其实这种做法会增加卖方的收汇风险。买方在提单中以托运人名义指示承运人将货物交给他指定收货人。卖方在表面上虽控制着作为物权凭证的提单,但货物却可能已被买方指定的收货人提走。在指示提单中,承运人签发提单后肯定要将提单交给卖方,以便其办理结汇手续,这样卖方既可以作为受益人结汇又可以作为托运人背书。但是如果把买方的名称填写在提单托运人一栏内,而又由卖方作为托运人背书,这种做法在法律上并无错误。但根据UCP600的规定,只负有在表面上审查单据的义务的银行一旦发现提单上作为托运人进行背书的第一背书人名称跟提单正面托运人一栏内填写的名称不对应,肯定会以单据本身有疑点为由拒收单据。

(五)FOB下结算方式选择的風险

电汇(T/T)由于交款迅速,能够节约出口方的精力,并可及时收到货款,而在外贸业务中广泛使用。在实际上,买方采用T/T预付全款所承受的风险过大,所以卖方与买方在支付方式上难以取得共识。另外广为采用的30% deposit, balance by T/T after receipt of B/L copy,风险同样存在。如果买方对货物的需求发生变化的话,即使我方拿到了30%预付款,也不一定可以弥补在交易中的损失,对于专门定制产品更甚。

信用证(L/C)支付方式由于建立在银行信用基础上,故较易被卖方所接受。在合同规定以信用证方式支付时,买方开来的信用证中规定提单要注明托运人为买方。卖方在审证时即使发现这一问题,但出于时间和金钱方面的考虑也可能忽略。但卖方结汇时,银行会出于单证有不符点,拒付并退单。

二、 FOB下卖方防范风险的相关对策

(一)理清保险范围

卖方应考虑到风险的无处不在而应自行为运往装运港的货物进行投保。

(二)处理好船货衔接问题

卖方应争取自行办理托运手续,以便了解和控制货物动态。如若不行,卖方应注意买方资信,同时还应在合同中列明买方应在派船前电告卖方船名、船籍、所属船公司等详细信息,并以卖方确认为准。在合同中,还应明确若由于买方原因延误船期,由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卖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直至解除合同或有权代买方租船装运。

(三)避免货物代理人引起的问题

若买方选择船公司而非货代安排运输,卖方应只接受信誉好的船公司。若买方坚持指定境外货代,那么卖方对货代的信誉要进行严格审查,同时要求其国内的合法代理人或无船承运人出具保函,承诺被指定境外货代安排运输的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必须凭信用证项下银行流转的正本提单放货,否则要承担无单放货的赔偿责任。

(四) 处理好代表物权凭证的提单

使用“记名提单”不仅会引起因对方无单提货而导致的风险,而且会阻碍发货人因故要将货物转运或委托第三方提货。在L/C支付条件下,使用船公司的海运提单应以卖方为托运人的指示提单。

(五) 提高防范风险意识

对于卖方,可以投保“卖方利益险”来防范买方拒付的风险,或者投保“短期出口信用险”以规避并转化风险。在发生风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会通过各种办法对有关责任方进行追索。无论结果如何,卖方均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一定程度的赔偿。

参考文献:

[1]薛春政.FOB条件下卖方的风险及防范浅析[J].金卡工程, 2010(1).

[2]赵磊.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下FOB术语的风险防范[J].商业经济, 2014(14).

4.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变化及贸易术语的合理选择 篇四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共列出十三种贸易术语,其要点如下:

E组:启运

(一)工厂交货(EXW)本术语英文为“EXW orks(…named place)”,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它指卖方负有在其所在地即车间、工厂、仓库等把备妥的货物交付给买方的责任,但通常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准备的车辆上或办理货物结关。买方承担自卖方的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采用EXW条件成交时,卖方的风险、责任、费用都是最小的。

F组:主要运费未付

(二)货交承运人(FCA)

本术语英文为“Free Carrier(…named place)”,即“货物交承运人(……指定地点)”。它指卖方应负责将其移交的货物,办理出关后,在指定的地点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照管。根据商业惯例,当卖方被要求与承运人通过签订合同进行协作时,在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以照此办理。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采用这一交货条件时,买方要自费订立从指定地点启运的运输契约,并及时通知卖方。《2000通则》规定,若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是卖方所在地,卖方负责把货物装上买方制定的承运人的运输工具即可,若交货地是其它地点,卖方在自己的运输工具上完成交货,无需卸货。

(三)船边交货(FAS)

本术语英文为“Free Alongside ship(…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码头或驳船上把货物交至船边,从这时起买方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另外买方须办理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与《90通则》不同的是,《2000通则》规定,办理货物出口报关的风险、责任、费用改由买方承担。

(四)船上交货(FOB)

本术语英文为“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把货物送过船舷后交付,货过船舷后买方须承担货物的全部费用、风险、灭失或损坏,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C组:主要运费已付

(五)成本加运费(CFR)

本术语英文为“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它指卖方必须支付把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开支和运费,但从货物交至船上甲板后,货物的风险、灭失或损坏以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额外开支,在货物越过指定港的船舷后,就由卖方转向买方负担.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六)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IF)

本术语英文为“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它指卖方除负有与“成本加运费”术语相同的义务外,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购货物灭失或损坏的海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七)运费付至(CPT)

本术语英文为“Carriage Paid to):t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本术语系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交至承运人后发生事件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自货物已交付给承运人照管之时起,从卖方转由买方承担。另外,卖方须办理货物出口的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八)运费及保险费付至(CIP)

本术语英文为“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运费及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它指卖方除负有与“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术语相同的义务外,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的货物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D组:到达

(九)边境交货(DAF)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at Frontier(…named place)”,即“边境交货(……指定地点)”。它指卖方承担如下义务,将备妥的货物运至边境上的指定地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在毗邻国家海关关境前交货,本术语主要适用于通过铁路或公路运输的货物,也可用于其他运输方式。

(十)目的港船上交货(DES)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Ex Ship(…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它系指卖方履行如下义务,把备妥的货物,在指定目的港的船甲板上不办理货物进口结关手续的情况下,交给买方,故卖方须承担包括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的所有费用与风险。本术语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十一)目的港码头交货(DEQ)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Ex Quay(Duty Paid)(…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卖方义务如下:支付运费,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承担卸货的责任和费用,并在目的港码头将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之下,承担在目的港码头将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下之前的风险和费用。办理货物进口报关的责任、费用、风险由买方承担。本术语适用于水上运输和多式联运。

(十二)未完税交货(DDU)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Duty Un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它指卖方将备好的货物,在进口国指定的地点交付,而且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不包括关税、捐税及进口时应支付的其他官方费用),另外须承担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和风险。买方须承担因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口结关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和风险。本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十三)完税后交货(DDP)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它是指卖方将备好的货物在进口国指定地点交付,而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并办理进口结关。本术语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贸易术语的作用

5.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变化及贸易术语的合理选择 篇五

INCOTERMS2010(国际商会第715号出版物)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DAT

(insert named terminal at port or place of destination)INCOTERMS2010 终点站交货(填写目的港或目的地指定终点站)

引言

本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运输在内。

“终点站交货” 是指卖方在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的指定终点站,将货物从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卸下并交由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义务。“终点站”包括任何地方,不论是露天的或有遮蔽的,例如码头、仓库、集装箱堆场或公路、铁路或航空货运站。卖方负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终点站和卸货过程中的一切风险。

当事人应尽可能清楚地指明终点站,如果可能,指明在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内的一个特定地点,因为至该地点的风险归卖方负担。卖方应取得一份符合该要求的具体的运输契约。

此外,如果当事人希望卖方将货物自该终点站运送至另一地方,并负担运送和处理货物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则应使用DAP或DDP 术语。

DAT术语要求卖方在清关适用的地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然而,卖方并无义务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支付任何进口关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A卖方义务 B 买方义务 A1 卖方的一般义务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买卖合同要求的货物和商业发票,以及按合同规定需提供的任何其他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的凭证。A1至A10中所提及的任何单据,如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已另有惯例,均可为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记录或程序。.B1 买方的一般义务

买方必须依照买卖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B1至B10中所提及的任何单据,如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已另有惯例,均可为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记录或程序。.A2 许可证、核准书,安检以及其他手续

在清关适用的地方,卖方必须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核准书,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B2许可证、核准书,安检以及其他手续

在清关适用的地方,买方必须自负风险和费用,以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核准书,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通过任何国家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R○

R○A3 运输和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运输合同,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的指定终点站。如未约定特定地点或未能按惯例予以确定,则卖方可在指定目的地选择最适合其意图的交货地点。b)保险合同

卖方对买方并无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然而,卖方必须按买方的请求,并由买方负担风险和费用(如有的话),提供买方为取得保险所需的信息。B3 运输和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买方对卖方并无订立运输合同的义务。b)保险合同

买方对卖方并无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然而,买方必须按卖方的请求,提供卖方为取得保险所需的信息。A4 交货

卖方必须于约定的日期或在约定的期间内,于指定的目的港或目的地的终点站,按照A3 a)的规定,将货物自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卸下,并交由买方处置。B4 收取货物

买方必须收取已按A4规定交付的货物.A5 风险转移

卖方负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货物已如A4规定交付时为止。但B5中所列明情况中的灭失和损坏除外。B5 风险转移

买方负担货物自按A4规定交付时起的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如果 a)b)买方未能按B2的规定履行其义务,则其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买方未按B7规定发出通知;

则买方必须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自约定交货期间届满日起,负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货物已经清楚地被确认为本合同规定的货物为准。A6 费用划分 卖方必须支付

a)除按A3 a)规定而产生的费用外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货物已按A4规定交付时为止,但如B6规定中由买方支付的费用除外;

b)在清关适用的地方,出口所需的海关手续费,出口时需支付的一切关税、税捐和其他费用,以及按A4规定交货前货物通过任何国家运输的费用。B6 费用划分 买方必须支付

a)自货物按A4规定情形交付时起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

b)如果买方未按B2规定履行其义务,或未按B7规定发出通知,因而使卖方遭受的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经被清楚的确认为本合同的货物为准;及

c)在清关适用的地方,货物进口时所需支付的海关手续费,以及一切关税、税捐和其他费用,以及货物通过任何国家运输时的费用。A7 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所需的任何通知,以便买方能够采取通常所必需的措施提取货物。B7 通知卖方

在买方有权在约定期间内的时间和/或在指定终点站收取货物的地点时,买方必须给予卖方有关这方面的充分的通知。A8 交货单据

卖方必须自负费用,向买方提供其能够按照A4/B4规定收取货物的单据。B8 交货证明

买方必须接受按A8规定提供的交货单据。A9 核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按A4规定交货物所需核对(包括核对品质,丈量,过磅,计数)的费用,以及任何由出口国当局强制实施的装运前检验费用。

卖方必须自负费用提供货物运输所需的包装,但在特定贸易中,运送该类货物通常无需包装的情况除外。除非在订立买卖合同前,买方已通知卖方特别的包装要求,卖方可按照适合该货物运输的方式包装该货物,并在包装上予以适当的标记。B9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但该检验系出口国当局强制检验者除外。A10信息的协助和相关的费用

在可适用的情况下,卖方必须依照买方的请求,并由买方负担一切风险和费用,以适时的方式,为买方提供,或协助买方取得为货物输入,及/或为货物运送至最终目的地所需的任何单据或信息,包括与安全相关的信息。卖方必须偿付买方,如B10规定的由买方因提供或给予协助以取得单据及信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B10信息的协助和相关的费用

买方必须以适时的方式,通知卖方任何与安全要求有关的信息,以便卖方得以履行A10的规定。买方必须偿付卖方,如A10规定中的由卖方因提供或给予协助以取得单据及信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在可适用的情况下,买方必须依照卖方的请求,并由卖方负担一切风险和费用,以适时的方式,为卖方提供或协助卖方取得为货物的运输和出口,以及为货物通过任何国家运送所需的任何单据或信息,包括与安全相关的信息。

DAP

(inser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INCOTERMS2010

目的地交货(填写指定目的地)

引言

本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运输在内。

“目的地交货” 是指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将装载于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准备卸载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负担将货物运至指定地为止的一切风险。

各当事人应尽可能清楚地指明位于指定目的地内的一个地点,因为至该地点的风险归卖方负担。卖方应取得一份符合该要求的运输合同。如果卖方按照其运输合同负担目的地与卸货有关的费用,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该费用卖方无权要求买方归还。

DAP术语语要求卖方在清关适用的地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然而,卖方并无义务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支付任何进口关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A卖方义务 B 买方义务 A1 卖方的一般义务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买卖合同要求的货物和商业发票,以及按合同规定需提供的任何其他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的凭证。A1至A10中所提及的任何单据,如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已另有惯例,均可为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记录或程序。.B1 买方的一般义务

买方必须依照买卖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B1至B10中所提及的任何单据,如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已另有惯例,均可为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记录或程序。.A2 许可证、核准书,安检以及其他手续

在清关适用的地方,卖方必须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核准书,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B2许可证、核准书,安检以及其他手续

在清关适用的地方,买方必须自负风险和费用,以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核准书,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通过任何国家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A3 运输和保险合同 b)运输合同

R○卖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运输合同,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或位于指定目的地的约定的地点(如有的话)。如未约定特定地点或未能按惯例予以确定,则卖方可在指定目的地选择最适合其意图的交货地点。b)保险合同 卖方对买方并无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然而,卖方必须按买方的请求,并由买方负担风险和费用(如有的话),提供买方为取得保险所需的信息。B3 运输和保险合同 c)运输合同

买方对卖方并无订立运输合同的义务。d)保险合同

买方对卖方并无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然而,买方必须按卖方的请求,提供卖方为取得保险所需的信息。A4 交货

卖方必须于约定的日期或在约定的期间内,在指定目的地的约定地点(如有的话),将装载于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准备卸载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B4 收取货物

买方必须收取已按A4规定交付的货物.A5 风险转移

卖方负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货物已如A4规定交付时为止。但B5中所列明情况中的灭失和损坏除外。B5 风险转移

买方负担货物自按A4规定交付时起的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如果 a)b)买方未能按B2的规定履行其义务,则其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买方未按B7规定发出通知;

则买方必须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自约定交货期间届满日起,负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货物已经清楚地被确认为本合同规定的货物为准。A6 费用划分 卖方必须支付

a)除按A3 a)规定而产生的费用外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货物已按A4规定交付时为止,但如B6规定中由买方支付的费用除外

b)货物在目的地发生的按照运输合同由买方负担的任何卸货费用,及

c)在清关适用的地方,出口所需的海关手续费,出口时需支付的一切关税、税捐和其他费用,以及按A4规定交货前货物通过任何国家运输的费用。B6 费用划分 买方必须支付

a)自货物按A4规定交付时起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

b)于指定目的地从到达的运输工具上为收取货物所需的一切卸货费用,但按运输合同该项费用由卖方负担者除外; c)如果买方未按B2规定履行其义务,或未按B7规定发出通知,因而使卖方遭受的任何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经被清楚的确认为本合同的货物为准;

d)在清关适用的地方,货物进口时所需支付的海关手续费、以及一切关税、税捐和其他费用。A7 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所需的任何通知,以便买方能够采取通常所必需的措施提取货物。B7 通知卖方

在买方有权确定在约定期间内的时间和/或在指定目的地收取货物的地点时,买方必须给予卖方有关这方面的充分的通知。A8 交货单据

卖方必须自负费用,向买方提供其能够按照A4/B4规定收取货物的单据。B8 交货证明

买方必须接受按A8规定提供的交货单据。A9 核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按A4规定交货物所需核对(包括核对品质,丈量,过磅,计数)的费用,以及任何由出口国当局强制实施的装运前检验费用。

卖方必须自负费用提供货物运输所需的包装,但在特定贸易中,运送该货物通常无需包装的情况除外。除非在订立买卖合同前,买方已通知卖方特别的包装要求,卖方可以按照适合该货物运输的方式包装该货物,并在包装上予以适当的标记。B9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但该检验系出口国当局强制检验者除外。A10信息的协助和相关的费用

在可适用的情况下,卖方必须依照买方的请求,并由买方负担一切风险和费用,以适时的方式,为买方提供,或协助买方取得为货物输入,及/或为货物运送至最终目的地所需的任何单据或信息,包括与安全相关的信息。卖方必须偿付买方,如B10规定的由买方因提供或给予协助以取得单据及信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B10信息的协助和相关的费用

买方必须以适时的方式,通知卖方任何与安全要求有关的信息,以便卖方得以履行A10的规定。买方必须偿付卖方,如A10规定中的由卖方因提供或给予协助以取得单据及信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在可适用的情况下,买方必须依照卖方的请求,并由卖方负担一切风险和费用,以适时的方式,为卖方提供或协助卖方取得为货物的运输和出口,以及为货物通过任何国家运送所需的任何单据或信息,包括与安全相关的信息

附:INCOTERMS 2010 主要内容:

1.术语分类的调整:由2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

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3、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Delivered Duty Unpaid)、DAF(Delivered At Frontier)、DES(Delivered Ex Ship)、DEQ(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Delivered Duty Paid)。

4、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Delivered At Terminal)与DAP(Delivered At Place)。

5、E组、F组、C组的贸易术语基本没有变化。

Incoterms2010 are arranged into the two distinct groups: Any Mode of Transport CIP –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CPT – Carriage Paid To DAP – Delivered At Place DAT – Delivered At Terminal DDP – Delivered Duty Paid EXW – Ex Works FCA – Free Carrier

Sea and Inland Waterway Transport Only CFR – Cost and Freight CIF –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FAS – Free Alongside Ship FOB – Free On Board

6.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变化及贸易术语的合理选择 篇六

FCA(insert named place of delivery)Incoterms 2010 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GUIDANCE NOTE序言

This rule may be used irrespective of the mode of transport selected and may also be used where more than one mode of transport is employed.“Free Carrier” means that the seller delivers the goods to the carrier or another person nominated by the buyer at the seller’s premises or another named place.The parties are well advised to specify as clearly as possible the point within the named place of delivery, as the risk passes to the buyer at that point.If the parties intend to deliver the goods at the seller’s premises, they should identify the address of those premises as the named place of delivery.If, on the other hand, the parties intend the goods to be delivered at another place, they must identify a different specific place of delivery.FCA requires the seller to clear the goods for export, where applicable.However, the seller has no obligation to clear the goods for import, pay any import duty or carry out any import customs formalities.该术语适用于所选择的任一运输方式,也可被用于多式联运。“Free Carrier”是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其所在地或指定交货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即完成交货。当事人应尽可能精准地指定交付地点,因为到达指定地点后风险由买方承担。如果当事人计划在卖方所在地交货,则应指明卖方所在地的地址为指定的交付地点。如果当事人计划在另一地点交货,则应指明另一明确的交货地点。FCA要求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由卖方负责货物出口清关。然而,卖方并没有义务办理货物进口清关、负担任何进口关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A THE SELLER’ OBLIGATIONS 卖方义务

A1 General obligations of the seller 卖方基本义务

The seller must provide the goods and the commercial invoice in conformity with the contract of sale and any other evidence of conformity that may be required by the contract.Any document referred to in A1-A10 may be an equivalent electronic record or procedure if agreed between the parties or customary.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以及按照合同约定必需的有同等作用的其他任何凭证。以及经当事人同意或根据交易习惯在A1-A10中提到的任何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记录或程序的凭证。

A2 Licences, authorizations, security clearances and other formalities 许可,授权,安全许可和其他正式手续

Where applicable, the seller must obtain, at its own risk and expense, any export licence or other official authorization and carry out all customs formalities necessary for the export of the goods.在需要办理清关手续时,卖方必须承担风险和费用获得任何出口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A3 Contracts of carriage and insurance 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Contract of carriage 运输合同 The seller has no obligation to the buyer to make a contract of carriage.However, if requested by the buyer or if it is commercial practice and the buyer does not give an instruction to the contrary in due time, the seller may contract for carriage on usual terms at the buyer’s risk and expense.In either case, the seller may decline to make the contract of carriage and, if it does, shall promptly notify the buyer.卖方没有义务为买方订立运输合同。但若买方要求,或者如果是商业惯例而买方未适时给予卖方相反指示,则卖方可按照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卖方都可以拒绝订立此合同;如果拒绝,则应立即通知买方。b)Contract of insurance 保险合同

The seller has no obligation to the buyer to make a contract of insurance.However, the seller must provide the buyer, at the buyer’s request, risk, and expense(if any), with information that the buyer needs for obtaining insurance.卖方没有义务为买方订立保险合同。但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提供给买方办理保险所需的相关信息。A4 Delivery 交货

The seller must deliver the goods to the carrier or another person nominated by the buyer at the agreed point, if any, at the named place on the agreed date or within the agreed period.卖方必须在指定的交货地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Delivery is completed: 交货在以下时候完成:

a)If the named place is the seller’s premises, when the goods have been loaded on the means of transport provided by the buyer.若指定的地点是卖方所在地,则当货物被装上买方提供的运输工具时;

b)In any other case, when the goods are placed at the disposal of the carrier or another person nominated by the buyer on the seller’s means of transport ready for unloading.If no specific point has been notified by the buyer under B7 d)within the named place of delivery,and if there are several points available, the seller may select the point that best suits its purpose.在其他情况下,当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准备卸货而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处置时完成交货。若按照B7 d)规定在指定交货地点内买方没有决定具体交货点,且有几个具体交货点可供选择时,卖方可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A5 Transfer of risks 风险转移

The seller bears all risks of loss of or damage to the goods until they have been delivered in accordance with A4, with the exception of loss or damage in the circumstances described in B5.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A6 Allocation of costs 费用划分 The seller must pay 卖方必须支付:

a)all costs relating to the goods until they have been delivered in accordance with A4, other than those payable by the buyer as envisaged in B6;and b)where applicable, the costs of customs formalities necessary for export, as well as all duties, taxes, and other charges payable upon export.除按照B6规定应由买方支付的费用外,卖方必须支付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已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应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A7 Notices to the buyer 通知买方

The seller must, at the buyer’s risk and expense, give the buyer sufficient notice either that the goods have been delivered in accordance with A4 or that the carrier or another person nominated by the buyer has failed to take the goods within the time agreed.在货物已按照A4规定交付给承运人或在约定时间内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未能接收货物时,卖方必须给予买方充分通知,由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A8 Delivery document 交货凭证

The seller must provide the buyer, at the seller’s expense, with the usual proof that the goods have been delivered in accordance with A4.The seller must provide assistance to the buyer, at the buyer’s request, risk and expense, in obtaining a transport document.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向买方提供证明按照A4规定交货的通常单据。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协助以取得运输单据。A9 Checking –packaging –marking查对、包装、标记

The seller must pay the costs of those checking operations(such as checking quality, measuring, weighing, counting)that are necessary for the purpose of delivering the goods in accordance with A4, as well as the costs of any pre-shipment inspection mandated by the authority of the country of export.The seller must, at its own expense, package the goods, unless it is usual for the particular trade to transport the type of goods sold unpackaged.The seller may package the goods in the manner appropriate for their transport, unless the buyer has notified the seller of specific packaging requirements before the contract of sale is concluded.Packaging is to be marked appropriately.卖方必须支付按照A4规定为了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查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以及出口国有关当局在装运前强制检验的费用。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包装货物,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所售类型的货物通常无需包装发运。卖方应该按照有关货物运输所要求的方式包装货物,除非买方在订立合同前已经通知卖方特殊的包装要求。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A10 Assistance with information and related costs信息协助及相关费用

The seller must, where applicable, in a timely manner, provide to or render assistance in obtaining for the buyer, at the buyer’s request, risk and expense, any documents and information, including security-related information, that the buyer needs for the import of the goods and/or for their transport to the final destination.The seller must reimburse the buyer for all costs and charges incurred by the buyer in providing or rendering assistance in obtaining documents and information as envisaged in B10.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在需要办理清关手续时,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及时的协助,以帮助其取得包括买方为进口货物和/或为使货物运输到最终目的地所需的有关货物安全信息在内的任何凭证和信息。卖方必须偿付买方按照B10规定在卖方获得相关凭证和信息时给予协助所发生的费用。

B THE BUYER’ OBLIGATIONS 买方义务

B1 General obligations of the buyer 卖方基本义务

The buyer must pay the price of the goods as provided in the contract of sale.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ny document referred to in B1-B10 may be an equivalent electronic record or procedure if agreed between the parties or customary.以及经当事人同意或根据交易习惯在B1-B10中提到的任何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记录或程序的凭证。B2 Licences, authorizations, security clearances and other formalities 许可,授权,安全许可和其他正式手续

Where applicable, it is up to the buyer to obtain, at its own risk and expense, any import licence or other official authorization and carry out all customs formalities for the import of the goods and for their transport through any country.在需要办理清关手续时,由买方自担风险和费用获得任何进口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并负责办理货物进口和从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

B3 Contracts of carriage and insurance 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Contract of carriage 运输合同 The buyer must contract at its own expense for the carriage of the goods from the named place of delivery, except when the contract of carriage is made by the seller as provided for in A3 a).买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自指定的地点运输货物的合同,卖方按照A3 a)订立了运输合同时除外。b)Contract of insurance 保险合同

The buyer has no obligation to the seller to make a contract of insurance.买方没有义务为卖方订立保险合同。B4 Taking delivery 受领货物

The buyer must take delivery of the goods when they have been delivered as envisaged in A4.Unless the buyer notifies the seller otherwise, the seller may deliver the goods for carriage in such a manner as the quantity and/or nature of the goods may require.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除非买方提出特殊要求,否则卖方可以按照货物本身的数量和性质要求选择货物的运输方式。B5 Transfer of risks 风险转移

The buyer bears all risks of loss of or damage to the goods from the time they have been delivered as envisaged in A4.买方必须承担自按照A4规定交货之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如果

If a)the buyer fails in accordance with B7 to notify the nomination of a carrier or another person as envisaged in A4 or to give notice;or 买方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相应通知

b)the carrier or person nominated by the buyer as envisaged in A4 fails to take the goods into its charge, then, the buyer bears all risks of loss of or damage to the goods:(i)from the agreed date, or in the absence of an agreed date,(ii)from the date notified by the seller under A7 within the agreed period;or, if no such date has been notified,(iii)from the expiry date of any agreed period for delivery, provided that the goods have been clearly identified as the contract goods.当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并未约定日期;自买方按照A7规定指定的约定期限内的日期起或买方并未指定该日期;或自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为限),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未能接管货物时,买方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B6 Allocation of costs 费用划分

The buyer must pay 买方必须支付:

a)all costs relating to the goods from the time they have been delivered as envisaged in A4, except, where applicable, the costs of customs formalities necessary for export, as well as all duties, taxes, and other charges payable upon export as referred to in A6 b);自按照A4规定交货之时起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以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所需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和按照A6 b)规定在货物出口时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b)any additional costs incurred, either because:(i)the buyer fails to nominate a carrier or another person as envisaged in A4, or(ii)the carrier or person nominated by the buyer as envisaged in A4 fails to take the goods into its charge, or(iii)the buyer has failed to give appropriate notice in accordance with B7, provided that the goods have been clearly identified as the contract goods;and 在买方未能按照A4规定指定承运人或其他人,或被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未能按照A4规定接管货物,或买方未能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适当通知(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为限)时,买方应承担所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

c)where applicable, all duties, taxes and other charges as well as the costs of carrying out customs formalities payable upon import of the goods and the costs for their transport through any country.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进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及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B7 Notices to the seller 通知卖方

The buyer must notify the seller of 买方必须通知卖方以下事项:

a)the name of the carrier or another person nominated as envisaged in A4 within sufficient time as to enable the seller to deliver the goods in accordance with that article;按照A4规定及时通知其所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的姓名,以便卖方有充分时间按照合同规定交付货物 b)where necessary, the selected time within the period agreed for delivery when the carrier or person nominated will take the goods;一旦买方有权确定在约定的期限内承运人或被指定的其他人受领货物的具体时间时,必须给予卖方通知

c)the mode of transport to be used by the person nominated;and 买方所指定的承运人采用的运输方式

d)the point of taking delivery within the named place.和指定交货地点内的具体受领货物的地点 B8 Proof of delivery 交货证明

The buyer must accept the proof of delivery provided as envisaged in A8.买方必须接受卖方按照A8规定所提供的交货证明 B9 Inspection of goods货物检验

The buyer must pay the costs of any mandatory pre-shipment inspection, except when such inspection is mandated by the authorities of the country of export.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强制检验的费用,包括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B10 Assistance with information and related costs 信息协助及相关费用 The buyer must, in a timely manner, advise the seller of any security information requirements so that the seller may comply with A10.The buyer must reimburse the seller for all costs and charges incurred by the seller in providing or rendering assistance in obtaining documents and information as envisaged in A10.The buyer must, where applicable, in a timely manner, provide to or render assistance in obtaining for the seller, at the seller’s request, risk and expense, any documents and information, including security-related information, that the seller needs for the transport and export of the goods and for their transport through any country.买方必须及时通知卖方以便其按照A10规定提供任何必要的安全信息。

7.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变化及贸易术语的合理选择 篇七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国际贸易术语惯例中包括术语最多、适用范围最广的一种。共包含11种贸易术语。分别为EXW、FCA、CPT、CIP、DAT、DAP、DDP、FAS、FOB、CFR、CIF。这些术语, 无论在学习和使用过程中, 掌握起来都有一定的难度, 使用过程中容易发生混淆。有时会因对贸易术语的选择错误, 增加贸易风险, 甚至可能影响正常结汇, 或钱货两空, 损失惨重。所以, 慎重选择贸易术语, 对于出口商安全收汇, 防范国际诈骗, 减少经济损失, 提高经济效益至关重要。所以本文对11种术语用全新的视觉, 从多角度进行比较、联系、总结、归纳, 找出其中的联系和区别, 力求用最直观坐标轴的方式将术语的内容表现出来, 争取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 在选用时更加清晰简明。

现对此十一种术语分析如下:

一、最常用的三个贸易术语

在十一个术语中最常用的是FOB、CFR、CIF三个术语, 其中FOB为最基本的术语。

此三个术语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FOB 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loading) 称为装运港船上交货 (…指定装运港) 。卖方在办理完出口许可手续和报关手续后, 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交至买卖双方约定的装运港, 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上, 以在或以取得已在船上交付的货物的方式交货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并将运输单据及时交给买方, 即完成交货义务。

买方的基本义务是租船订舱, 将船只及时发运到起运港接货并给卖方发出装船须知, 以便卖方接船装货。在卖方装船完毕后, 买方一收到卖方发的装船通知后即进行投保。其风险自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时开始即转移至买方, 买方承担货运途中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包括绕航费、在避难港的卸船费和修理费等。此术语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而CFR 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即成本加运费 (…指定目的港) 是在买方租船订舱有困难时, 或不想租船订舱时则向卖方发出请求, 让卖方在出口地代为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则由FOB术语改为CFR术语。其他与FOB条件下买卖双方责任一样。

而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加保险费、运费 (…指定目的港) [2]此术语则在CFR的基础之上, 不但将租船订舱的责任转移至了卖方, 还将投保的责任也转移至了卖方。则卖方在装运港在装船前进行投保并将货物装上船, , 即完成交货任务。但不论租船订舱还是投保都是替买方办理的, 属代办性质。有时会, 选用CIF术语可避免因投保不及时而出现保险空缺。

在选用这三个术语时, FOB术语有时是在买方未付货款时, 就将货物装上买方的船只之上, 因对承运人不了解, 可能会有货、款两空的风险。而CIF术语是卖方自己找承运人自己投保, 当买方不付款时, 货权仍掌握在卖方手中。, 从收汇角度考虑, CIF比FOB收汇多, 因增加了运费和保险费。所以, 出口一般选择CIF术语, 进口选择FOB术语。

二、由FOB可以类推出FAS术语

FAS术语为Free Alongside Ship (...named port of ship) 即装运港船边交货 (…指定目的港) 。只要将FOB术语的风险往前推, 至装运港船边 (如置于码头或驳船上时) , 即为FAS术语。其他内容与FOB相同。

三、由FOB可以类推FCA、CPT、CIP术语

在运输时, 有时使用滚装船或集装箱时, 或不适用海运或内河运输时, 卖方无法满足将货物交到船上而转移风险的要求。而只能将货物交给承运人负责装货。此时可选用货交承运人的术语如FCA、CPT和CIP。

FCA与FOB类似, 是Free Carrier (…named place of delivery) 货交承运人 (…指定地点) , 是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地点交给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 并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即完成交货。

CPT与CFR类似, 是Carriag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 即运费付至 (…指定目的地) 。此术语是卖方负责办理运输 (代办) , 找好承运人, 而买方办理保险。且卖方需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

CIP与CIF类似, 是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即运费和保险费付至 (…指定目的地) ) 。此术语是卖方既负责办理运输 (代办) 寻找承运人, 又办理保险 (代办) 。且卖方也需支付将货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

四、其他术语包括EXW、DAT、DAP、DDP

EXW术语为ExWorks (…named place) 工厂交货 (…指定交货地)

《2010通则》规定此术语指卖方在其所在地或指定的地点 (如工厂、工场或仓库等) 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 即完成交货。卖方只需将货物处于合同项下, 即按合同规定的包装和数量备货, 并与其他货物分开存放, 风险即转移到了买方。买方需自己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运走货物并承担路上一切风险。

DAT术语是Delivered at Terminal (…named terminal at port of destination) 运输终端交货 (…指定港口或目的地的运输终端) 。《2010通则》规定此术语指当卖方在指定港口或目的地指定运输终端将货物从抵达的载货运输工具上卸下, 交由买方处置时, 即为交货。卖方承担运送过程中及卸下货物的一切风险。“运输终端”意味着任何地点, 而不论该地点是否有遮盖, 例如码头、仓库、集装箱堆场或公路、铁路、空运的货运站。

DAP术语是Delivered at place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目的地交货 (…指定目的地) 。《2010通则》规定此术语指当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将处于抵达的运输工具上, 且已做好卸货准备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 即完成交货。卖方承担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的一切风险。

DDP术语是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即完税后交货 (…指定目的地) 。《2010通则》规定此术语指当卖方在指定目的地, 将仍处于抵达的办理交货运输工具上, 已完成进口清关, 且已做好卸货准备的货物交买方处置时, 完成交货。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所在国指定的目的地, 才完成任务。DDP术语是由卖方自行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并交纳进口国各种税费如关税、手续费和其他费用。全程负责各种风险和费用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运输工具上。

五、十一种术语总结 (见图1)

按照上述步骤用坐标轴对十一种术语进行排列画出上图。并从各方面总结归纳分类如下:

(1) 出口国交货术语为国界线左边的术语有:EXW、FCA、CPT、CIP、FAS、FOB、CFR、CIF;进口国交货术语为国界线右边的术语有:DAP、DAT、DDP。

(2) 风险轴下方为只适合水运的术语有:FAS、FOB、CFR、CIF;风险轴上方为适合各种运输方式的术语有:EXW、FCA、CPT、CIP、DAP、DAT、DDP七个术语。

(3) FOB、CFR、CIF、FAS和FCA、CPT、CIP七个术语为象征性交货术语, 即卖方交单表示交货, 不保证到货。剩下的EXW和D组三个术语DAP、DAT、DDP均为实际交货术语, 即卖方必须保证货运至指定交货地。

(4) 数轴上十一个术语, 只有EXW术语是买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并缴费的术语, 位于数轴最左边。只有DDP术语是卖方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并交纳进口税费的术语, 位于数轴最右边。其他九种术语均为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买方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的术语。

此轴为识记和区分十一种贸易术语的法宝, 应时刻铭记在心。对于学外贸的新手, 则可清晰地弄清术语的主要内容, 根据运输方式、风险的大小选择合适的术语, 规避贸易风险, 做好生意, 减少经济损失。

摘要:自新的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术语2010年解释通则》生效后, 在学习和使用过程中, 十一种术语内容很多, 容易发生混淆, 掌握起来有一定的难度。通过对11种术语从多角度进行比较、联系、总结、归纳, 找出其中的联系和区别, 用最直观的坐标轴图形将11种术语全面反映出来, 力争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在学习和使用时更加简明清晰, 规避贸易风险, 避免因选错贸易术语而影响公司经济效益。

关键词:国际贸易,贸易风险,贸易术语《2010通则》

参考文献

[1]陈岩, 刘玲.国际贸易实务[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008

[2]倪军, 严新根.新编国际贸易实务[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 2011

8.13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篇八

一、E组

1:EXW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将货物从工厂(或仓库)交付给买方,除非另有规定,卖方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车或船上,也不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买方负担自卖方工厂交付后至最终目的地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的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时,则不宜采用此贸易方式。EXW是卖方责任最小的贸易术语。

二、F组

2:FCA,即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此术语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监管,并负担货物交由承运人监管前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需要说明的是,交货地点选择对于在该地点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会产生影响。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若卖方在任何其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即使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卖方只要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卖方选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处置时,交货即算完成。当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照管,并办理了出口结关手续,就算履行了其交货义务。

3:FA S---装运港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指定装运港的船边或驳船内交货,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买方承担自装运港船边(或驳船)起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FOB-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该术语规定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三、C组

5:CFR(-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自阿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6: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

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以及负责租船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7: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8: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并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取得货物保险,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用,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 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四:D组

9:DAF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边境地点,将仍处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付买方,并办妥货物出口清关手续,承担将货物运抵边境上的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地点为毗邻边境的海关前,包括出口国在内的任何国家边境(含过境国)。进口清关手续则由买方办理。

10:DES-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交给买方,但不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卖方负担将货物运抵指定卸货港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买方负担货物从船上开始卸货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11:DEQ-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将货物交付给买方,但不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卖方负担将货物运抵卸货港并卸至码头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买方则负担随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12:DDQ进口国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指定的目的地交付给买方,不办理进口手续,也不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将货物卸下,即完成交货。卖方应该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不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进口应缴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买方必须承担此项“税费”和因其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而引起的费用和风险。

13:DDP-进口国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指定地点,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付给买方,卖方负责办理进口报关手续,交付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缴纳的任何进口“税费”。卖方负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卖方无法直接或间接的取得进口许可证时不宜采用该术语。DDP是卖方责任最大的贸易术语。E、F、C、D四组13种术语的解释

1、对EXW术语的解释(发货合同)

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地(如工场、工厂或仓库等)将备妥的货物交付买方,以履行其交货义务。

掌握:EXW术语是卖方承担责任、费用和风险最小的一种贸易术语。EXW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2、F组术语:FCA;FAS;FOB(主要运费未付术语)

(1)FCA含义,即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此术语是指卖方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当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照管,并办理了出口结关手续,就算履行了其交货义务。适用于所有运输方式(2)对FAS术语的解释,即装运港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根据《通则》的解释,卖方要在规定的交货期内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约定的装运港买方指派的船只边,在此完成交货任务,买卖双方负担的费用和风险都以船边为界。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3)对FOB术语的解释)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卖方应在约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当货物越过船舷后,卖方即履行了他的交货义务。适用于江海运输

3、C组术语:CFR;CIF;CPT;CIP(主要运费已付术语)

(1)CFR术语的解释,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又称运费在内。此术语后面接的是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负担货物运至约定目的港所需的成本和运费。适用于江海运输.(2)CIF术语的解释 即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

CIF后面接的是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负担货物运至约定目的港所需的成本、运费和保险费。适用于江海运输

(3)对CPT术语的解释 即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按此术语成交卖方应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买方承担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4)对CIP术语的解释 即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4、D组术语:DAF;DES;DEQ;DDU;DDP(1)对DAF术语的解释,为边境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须在边境指定地点和具体交货地点,在毗邻国家海关边界前,将仍处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办妥货物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卖方承担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前的风险和费用。适用于边界交货的各种运输方式

(2)对DES术语的解释 即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是卖方应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在目的港船上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卖方承担在目的港卸货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买方则承担船上货物交由其处置时起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其中包括卸货费和办理货物进口的清关手续。DES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3)对DEQ术语的解释 即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港码头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并卸至码头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但不负责办理进口清关手续。

DEQ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4)对DDU术语的解释 即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将货物交给买方,不办理进口手续,也不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将货物卸下,即完成交货。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但不负责卸货。DDU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5)对DDP术语的解,即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将在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即完成交货。卖方须承担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办理进口清关手续,交纳进口“税费”。DDP术语是卖方承担责任、费用和风险最大的一种术语。DDP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国际贸易术语》练习题 单项选择题

1.下列价格条件中,装运时间早于交货时间的是(B)A.CIF B.DEQ C.FOB D.FCA 2.CIF与DES的区别,除了交货地点和交货方式不同外,(C)A.只有风险划分的界限不同; B.只有费用的负担不同; C.风险划分的界限和费用的负担都不同 D.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3.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是(A)A.FCA B.FAS C.FOB 4.《2000通则》C组贸易术语与其他组的贸易术语的重要区别之一是(C)A.风险划分的地点不同 B.交货地点不同 C.风险划分的地点与费用相分离。

5.CIF合同的货物在装船后因火灾被焚,应由(B)A.卖方负责损失; B.买方负责请求保险公司赔偿; C.卖方负责请求保险公司赔偿;

6.就卖方承担的风险而言(A)A.CIF=CFR=FOB B.CIF>CFR>FOB

7.《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小的术语是(D)。A.CIF B.FOB C.DAF D.EXW 8.《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在风险转移方面采取(B)原则。A.以合同订立时间确定风险转 B.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 C.以所有权转移时间确定风险转移 D.以买方实际控制货物时间确定风险转移 9.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是(A)。A FOB、CIF、CFR B.FOB、DAF、CIP C.CIF、DAF、CPT D.CHR、DAF、EXW 10《2 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贸易术语分类的标准是(B)A英文字母顺序 B 卖方承担义务大小 C 交货方式 D 交货地点

11.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CFR条件下货物风险转移的界限是(C)A 货交承运人 B 货交收货人 C 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 D 货物到达目的地

12.在国际贸易中用来表明商品的成交价格构成以及货物交接过程中划分交易双方风险、责任和费用的专门用语称(B)。

A.国际贸易惯例B.贸易术语C.价格术语D.贸易条件

13.《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由(B)制定。A国际法协会 B.国际商会 C.联合国贸易署 D.联合国欧洲经济委

14.专门解释CIF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是(B)A.《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B.《1932华沙一牛津规则 C.《1941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D.《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15.包括术语最多、运用最广泛、影响最大的有关贸易术语的惯例是(B)。A.《华沙—牛津规则》 B.《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C.《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D.《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16.《2000通则》于(A)生效。A.2000年1月1日 B.2000年7月1日 C.1999年10月1日 D.1999年9月13日

17.《2000通则》中买方责任最大的贸易术语是(A)。A.EXW B.CIF C.DEQ D.DDP 18.《2000通则》中卖方责任最大的贸易术语是(D)。A.EXW B.FOB C.DAF D.DDP 19.由卖方订立运输契约但不承担货物装运后的风险,这类贸易术语属(C)。A.E组 B.F组 C.C组 D.D组

20.按照F组术语成交,从交货地至目的地的运费由(B)负担。A.卖方B.买方 C.承运人 21.按照C组术语成交,货物主运输的风险由(B)负担。A.卖方 B.买方C.承运人

22.按照D组术语成交,货物运抵指定进口国交货地的一切责任由(A)负担。A .卖方 B.买方C.承运人D.保险公司

23.《2000通则》中买方有义务办理出口的是(A),卖方有义务办理进口的是(D)。A.EXW B.CIF C.DEQ D.DDP 多项选择题

1.贸易术语的两重性表现为(BD)。

A.反映商品的生产成本B.表示商品成交价格的构成因素 C.说明商品的成交条件D.说明商品的交货条件E.说明商品的贸易

2.FOB、CIF、CFR的主要区别是(CD)

A. 风险划分的界限不同; B.交货地点不同;

C. 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不同; D.买卖双方承担的费用不同; E.所订合同的性质不同; 3.按(A)贸易术语签订的合同属启运合同,按(BC)贸易术语签订的合同属装运合同,按(D)贸易术语签订的合同属到达合同。A.E组 B.F组 C.C组 D.D组 4.“运费付至„”是(ADE)。

A.CPT B.到达类术语 C.主要运费未付类术语 D.主要运费已付类术语 E.卖方负责订立运输契约 5.《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与《2000通则》的解释明显不同的贸易术语是(BC)A.EXW B.FOB C.FAS D.CFR E.CIF 6.FOB与FCA相比较,其主要区别有(ABC)不同。A.适用运输方式 B.风险划分界限 C.交货地点 D.出口清关手续及其费用的承担不同

7.DEQ属于(BE)术语。A.E组 B.D组 C.主要运费已付类 D.主要运费未付类 E.到达类 8.F组术语包括(ABC)A.货交承运人 B.装运港船边交货 C.装运港船上交货 D.目的港码头交货 E.目的港船上交货

9.以下贸易术语中,属于装运合同的术语是(BCE)A、EXW B、CIF C、FOB D、DDU E、CFR 10.出口业务中,如果货物以集装箱、滚装船或多式联运方式运输,下列术语中,宜采用(CDE)A.FOB B.CIF C.FCA D.CIP E.CPT 11.下列是我某公司业务员的进口报价,(CD E)是正确的

A.USD58/PER METRIC TON CIF LONDON B.USD58/PER METRIC TON FCA SHANGHAI C.USD58/PER METRIC TON FOB LONDON D.USD58/PER METRIC TON CIF SHANGHAI E.USD58/PER METRIC TON FCA LINER TERMS LONDON

12、在按FOB条件成交时,如果买方不愿意承担装货费用,他可以要求采用(CD)A.FOB Liner Terms B.FOB Under Tackle C.FOB Stowed D.FOB Trimmed.三、判断题

1.按CIF EX Ship’s Hold New York条件成交,卖方应负担自装运港至纽约港的一切风险和费用。(F)2.贸易术语及解释它的惯例同时产生于国际贸易实践。(F)4.国际贸易中的习惯做法就是国际贸易惯例。(F)6.《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主要在美洲国家使用。(T)3.按CFR Landed Singapore成交,货物在新加坡港的卸货费及进口报关费应由卖方负担 F 5.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是无条件的、强制的,贸易合同的规定不允许与有关国际贸易惯例的规定相违背。F 7.在DES条件下,卖方不仅要负担正常的运输、保险费、还要负担诸如转船、绕航等产生的额外费用。T 9.用CIF Landed Shang Hai 术语签订进口散装小麦合同,()卖方在上海港交货。()

四、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术语

象征性交货 国际贸易惯例

五、简答题

1.比较CIF和DES的异同点。2.什么是贸易术语的两重性?3.国际贸易惯例具备法律拘束力的条件是什么?不具备法律拘束力的条件是什么?4.为什么“出口CIF,进口FOB”有一定合理之处?5.在什么条件下,用FCA取代FOB更为适宜?

六、案例分析题

A国一公司向B国一公司出口泰国香米,并签订了FOB合同。A国公司在装船前向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检验结果是货物符合合同的质量要求。A国公司在装船后及时向B国公司发出装船通知,但在海上航行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质量降低。货物到达目的港后,B国公司要求A国公司赔偿差价损失。问:A国公司是否应该对上述损失负责?如果本合同以CIF术语或CFR术语成交,大米被海水浸泡的风险损失又分别由谁承担?

答案要点:卖方不应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的风险损失负责。该风险应该由买方承担。根据Inconterms2000的规定,在FOB术语中,卖方只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除非卖方在交货时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如以CIF或CFR术语成交,卖方也同样不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的风险损失负责。根据Inconterms2000的规定,在CIF或CFR 术语中,卖方也只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也由买方承担,除非卖方在交货时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2.我外贸E公司以FOB中国口岸价与香港w公司成交钢材一批,港商即转手以CFR釜山价售给韩国H公司。港商来信用证价格为FOB中国口岸,要求货运釜山,并在提单表明“运费预付”。试分析港商为什么这样做?我们应如何处理?

答:港商是为了简化向韩商的交货手续或企图将运费转嫁给出口方。若运至釜山的运费由港商负担,我方可以接受,具体做法可采取:(1)港商将运费汇交我公司;(2)或在信用证内加列允许受益人超支运费条款;(3)由港商将运费付给船公司,并从船公司得到确认后,我方照办。

3.我某外贸公司CIF伦敦向英商出售一批货物。卖方在规定的装运期内装船并取得提单。货物航行中时逢埃以战争爆发,苏伊士运河关闭,只能绕道非洲南端。事后买方就航行途中发生的绕航费用、货物湿损以及未能按预计时间到达向我方提出索赔。问我方是否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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