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换届选举简报(共10篇)
1.村民换届选举简报 篇一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简 报 第99 期
山西省第八届村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09年1月2日
【经验交流】
▲永和县圆满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呈现出三个亮点。截止12月23日,永和县79个村顺利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委班子。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呈现出三个亮点:一是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县村委会主任党员76人,比上届提高20%;村委会主任平均年龄43岁,比上届降低5岁;高中以上学历增加12人,学历层次提高了15%;女干部由上届3人升为10人。二是战斗力明显增强。全县44个村实行“一肩挑”,占到总村数的56%;一次直选村委51个,占总村数的65%;有158名“两委”干部交叉任职,占 “两委”干部总数的67%;有6名大学生村干部进入村委会班子。由
于推进交叉任职,提高了“一肩挑”比例,班子成员少了,战斗力增强了,一大批优秀农村基层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为农村“两委”班子增添了新的活力。三是实现平稳过渡。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分类指导、确保平稳”的换届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以及大学生村干部作用,在提高选人标准的基础上,方法步骤力求做实做细,程序力求严格规范,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工作日程实施,确保村委会换届工作实现平稳过渡。
▲阳高县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对驻村干部实行“三严”。为了加强对驻村干部的管理,促进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阳高县对驻村干部实行“三严”:一是严肃工作纪律。驻村工作队不得随便请假,不准擅自离岗,玩忽职守。二是严禁宴请吃喝。驻村干部不得接受候选人的宴请吃喝,不得接受候选人赠送的任何物品。三是严禁乱开口子。对不懂和不清楚的问题不乱表态,保证选举程序不走样,不变调。
报:张宝顺、王君、申联彬、任泽民、杜玉林、金道铭、王雅安,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省委组织部,省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成员。
发:各市、县(市、区)委书记,各市组织部,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签发:何耀光 责任编辑:张丽霞 共印320份
2.村民换届选举简报 篇二
关键词:村民选举,参与意识,法律思考,中国
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村民的选举权利, 及时处理好选举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和纠纷, 进一步完善村民选举的法律环境, 我国应当尽快建立、健全村民选举权利救济制度, 建立有效的对村委会选举纠纷和违法行为的处理机制, 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和违法必究;完全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以下相关制度来达到上述目标。
一、必须营造实现村民选举权利的法律环境
1. 强化村民责任意识
由于农村村民文化水平较低, 绝大部分农民不知道权利和责任是统一的。人们在行使权利的同时, 也就意味着承担一定的责任。法律赋予了选民以选举权, 同时也就要求选民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选举指导小组和村委会选举小组在选举大会上要着力强调责任意识, 要引导村民从村集体利益的高度来看待选举权, 要正确处理好权利与责任的关系, 要摆正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位置。
2. 引导村民“参与”意识
改革开放以来, 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强烈的趋利动机, 使得一些人不择手段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 权力常被视为获取利益的最好手段。“三年清知府, 十万雪花银”、“升官发财”等类似的封建特权思想在当今社会又沉渣泛起, 这种封建遗毒与我们社会主义的“公仆”思想是格格不入的。我们要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做官”意识, 意识到担任村官是为村民服务、为集体的发展与稳定作贡献, 真正作到“权为民所用, 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
3. 培养村民民主意识
首先, 切实加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学习教育。村民要加强学习, 正确理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立法价值, 要正确行使权利, 其选举动机要摆脱派性和私利。在选举前, 必须对村委会选举工作的领导小组成员、指导小组成员、上届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进行有效的培训。其次, 要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村民的民主素质, 使其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每次村委会选举, 都是一次很好的民主教育。但是这种教育更多的是增强选民的民主意识, 而对行使民主权利能力的提高, 还要靠各级组织加强对村民的民主素质的培训和引导。我国选举制度的中心任务是在于能通过公民最广泛的参与, 选出真正代表群众利益的人来。鉴于此, 选举的过程实际上是权利委托的过程。当前农民并不缺少民主诉求, 关键是所进行的选举能不能对他们的利益产生正面效应。因此, 必须在加强思想教育上下工夫, 以提高选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觉悟和能力, 使其能够正确地表达自己的民主诉求, 选出能够保护和代表自己利益的当家人。
二、应当着力改进与完善我国村民选举权利救济制度
1. 必须进一步完善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诉讼救济制度
要建立起完善的村委会选举诉讼救济制度, 目前可以采取的方法是:一方面在现有基础上, 根据村民意愿争取尽快制定统一的《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并在该法中确立村委会选举诉讼救济制度;另一方面将现有的刑法和三大诉讼法加以修改, 使其扩大适用于村委会选举, 尤其是将相关行为纳入现行刑法“破坏选举罪”和现行民事诉讼法选民资格案件的规定。刑事诉讼救济中, 应将刑法第256条的规定扩大适用于村委会选举。具体说来, 可将现行刑法第256条明确为:“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政治性选举过程中, 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同时, 立法者应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和认定标准, 如对“贿选”的认定。对其他破坏村委会选举、严重侵害村民选举权利、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 也可以明确规定在刑法中。
民事诉讼救济中, 一方面应将民事诉讼法中解决选民资格案件的特别程序扩大适用村委会选举, 另一方面还应扩大民事诉讼中选举争讼的范围, 把候选人资格等案件纳入民事诉讼法的调整范围, 增加对村民选举委员会违反选举法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程序的规定, 并可增加对侵害村民选举权利的民事责任的规定。
行政诉讼救济中, 应将行政机关在村委会选举中的违法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的可诉范围, 这里所说的村民委员会选举诉讼救济是指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发生的侵害村民选举权利、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进行救济的诉讼;村民认为应有行政机关在村委会选举中侵犯村民选举权利所应负的行政责任的规定, 并可建立违法行政行为的行政赔偿制度。.
2. 必须健全村委选举的人大监督救济制度
人大监督救济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对村委会选举活动进行的有权监督。人大行使村委会选举监督权的法律依据除宪法规定外, 还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8条的规定。该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 保证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各省级选举法规也基本上都有关于对各级人大在村委会选举中行使监督权的规定。人大行使监督权的主要方式有:第一, 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指导村委会选举的工作报告, 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必要时做出相应的决议、决定;第二, 撤销同级政府关于村委会选举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第三, 受理群众的上访、申诉和意见, 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办理, 限期报告办理结果;第四, 在人大会议上依法提出质询案;第五, 组织对于村委会选举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根据调查报告做出处理;第六, 组织代表进行执法检查或视察。
3. 大力加强行政指导和行政处罚及行政处分途径建设
行政指导、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都是村委会选举中解决选举纠纷和处理违法行为的手段, 因而也构成对村民选举权利的救济。很多省级村委会选举法规都只规定了对村委会选举违法行为的行政指导和行政处罚制度, 而没有规定行政处分制度, 这是不够完善的。因为行政处分是针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 是对他们行为的制约。不规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就很容易导致他们在村委会选举中滥用权力, 实践中大量出现的乡、镇政府侵犯村民选举权利的案例就是明证。完善这三种途径, 需要严格明确有权指导村委会选举工作的具体的行政主体及其职责和工作程序, 以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
4. 尽快完善乡村关系法律制度
村民自治过程中严重的违法选举大量存在, 这严重地削弱了村民选举参与意识。如何保证乡、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有效的合作?最好的办法就是建立有效的赏罚制度。
从现实的角度看, 不可能完全消除乡行政权与村自治权冲突。问题的关键在于, 把这种冲突控制在秩序的范围内, 构建稳定、规范的良性关系模式, 使二者之间保持平衡。首先, 政府应建立健全选举法律, 对基层政府职能作以科学的界定和划分。在目前的中国村民选举中, 还未形成一部完整科学的覆盖全国的选举法。因此政府在遵循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精神原则的前提下, 应制订一系列健全的、与其他部门法相互协调的操作性强的选举办法和实施细则, 对村委会选举中政府、村委会、村民三方面的权力和义务给以详细规定, 确保村委会选举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其次, 加强基层政府与农村社会之间的双向监督。村委会选举是村民自治的主要内容, 发起者和参与者均为农民自身, 但是目前因为上述种种因素的作用, 农村的村民选举还未常态化, 需要政府的适度介入指导, 才能保证其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其作用方式应该是成为村民选举的指导者和监督者, 宏观指导和规范村民选举的各项操作, 对于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规避。同时, 对于基层政府在选举中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处于受作用者地位的村民也应有监督政府的权力, 既要监督政府回归农村社会的权力是否真正复位, 又要监督在此过程中政府的行为是否合法, 防止政府失职和侵权行为的发生, 确保自身权利的实现。再则, 提高村民素质, 保证村委会选举质量。从农民的角度来看, 村民选举是事关广大农民自身的民主大事。但是由于经济落后, 村民民主意识的未完全开发和农民自身素质的整体低下, 乡村信息的闭塞, 传统的畏官、依附、忍耐思想还残留在广大农民的头脑之中。特别是在政府主导下, 村民往往将选举理所当然地看成是政府和乡村精英之间的“游戏”, 在选举中无所谓和“搭便车”的思想便泛化开来, 对政府的各种违规违法操作要么习以为常、要么视而不见、要么默然处之, 民众监督功能的丧失纵容了基层政府的各种违法违规操作的产生。所以, 要提高农民自身的文化知识、参政能力、民主意识的修养, 让其知晓和防止政府的种种违法、违规行为以维护自己在选举中的各项权利。总而言之, 基层政府应该变执行者的角色为协调者、指导者的角色, 真正做到还权于民。村民选举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形式, 村民自治的精神就是让农民“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这样才能调动广大农民的选举积极性。
三农问题的解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实现农村发展的重要因素。而村民依法民主选举的村委会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因此, 应该对村委会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依法解决, 对出现的法律的真空应该及时弥补, 以提高村民的选举参与意识, 规范村民的选举行为, 使选举进入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郑永流, 等.农民法律意识与农村法律发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
[2]李昌麒.中国农村法治发展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6.
3.民政部发布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 篇三
规程明确,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人数应当根据村民居住状况、参加选举村民的多少决定,不少于三人,以奇数为宜。除拥有本村户籍的村民外,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也可参加选举。
规程对选举竞争作了详细规定。按照规程,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职设想,回答村民提问。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多种形式的选举竞争活动,包括在指定地点公布候选人的选举竞争材料、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并回答村民问题,有闭路电视的村,可以组织候选人在电视上陈述。选举竞争材料和选举竞职陈述主要包括候选人的基本情况、竞争职位及理由、治村设想、对待当选与落选的态度等。
根据规程,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中应当有适当的妇女名额,没有产生妇女候选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没有妇女,但委员的候选人中有妇女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委员,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在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罢免方面,规程规定,本村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1/3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启动罢免程序。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本刊编辑部根据人民日报资料整理)
4.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主持词 篇四
一、清点到会人数(会议由村选委会主任主持)主持人:根据法律“过半数的选民参加投票。选举有效”的规定,首先要清点参加本次选举的投票人数。请各小组组长负责清点(包括选举中心会场投票、投票站投票、委托投票和流动票箱投票的投票人数),并将清点结果报大会主席团。
主持人: 现在报告人数,全村共登记有选举权的选民 人,经清点参加本次选举中心会场投票的 人,投票站投票的有 人,委托投票的有 人,流动票箱投票的 人,总计 人,超过本村登记的选民总数的半数,符合法律规定,选举大会可以进行。
二、宣布大会开始 主持人:村民同志们:
我受村选委会的委托,主持今天的选举大会。我宣布我村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大会现在开始。(可鸣鞭炮、奏乐。结束后,会议继续进行)
主持人:为保证本次选举顺利进行,下面宣布大会纪律:
1、各位选民按指定座位坐好后,不得随意走动和擅自离开会场,遵守大会纪律,保持会场秩序。
2、各位选民要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凭选民证和委托证领取选票。投出庄严一票,选好村民委员会成员。
3、各位选民不要妨碍他人自由行使投票权利,发现妨碍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利,破坏本村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坚决依法进行处理。
希望选民同志们自觉遵守,把大会开好。
三、奏国歌
主持人:大会进行第三项,全体起立,奏国歌。
四、报告本次选举工作进展情况
主持人:选民同志们,我代表选委会向大会报告本次选举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县、乡党委和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村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 年 月 日正式开始,依据法律程序,先后进行了推选村选委会、宣传教育村民、选民登记、提名确定候选人等阶段,选举是依法进行、健康发展的。现在,我再次宣布我村第*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正式候选人名单:
主任正式候选人:、; 副主任正式候选人:、;
委员正式候选人:、、、、、。
五、宣布选举工作人员
主持人:经村选委会提名,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为总监票员,、为监票员,、为唱票员,、为计票员,、为流动票箱监护员,、为秘密写票处监护员,为代写员。
六、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发表治村演说
主持人:我先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为给大家提供一次与主任(副主任)候选人面对面对话与交流的机会,按照法律要求和大会议程,由主任(副主任)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或治村演说。大家欢迎。
*、检查并密封票箱
主持人:请总监票员和监票员当众检查会场的票箱和流动票箱,是否空箱;
请总监票员将各票箱贴上封签。
八、启封、清点选票
主持人:现在大会进行第八项议程,启封、清点选票。请总监票员面向选民当众拆开密封的“选票袋”。
请大会唱票、计票、监票员清点盖有公章的选票张数,并报告大会主席团。
主持人:经当众清点,本次选举共印制选票 张。
九、讲解选票
先讲解选票,后发选票。其目的是保障选民领到选票后,进入秘密写票处准确写票。但由于有一部分村民文化较低,所以应向选民反复讲解选票。
主持人:现在请总监票员 讲解选票说明和写票规定。(总监票员:)
1、村民委员会主任只能选1名,副主任只能选 名,委员只能选 名,每一职务所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
2、同意某人当选,就在姓名上方符号内栏划“√”,不同意的就划“×”或不划,另选其他选民的就在姓名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姓名上方符号栏内划“√”。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任何符号不划的为弃权票,胡写乱划无法辨认的选票无效。
3、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不准用铅笔填写,以免被人涂改。字迹要公整、清楚,按规定写票,不能胡写乱划,不能写不规则的符号、标记。
总监票员应反复向选民讲解选票的规定,怎样写为有效票、怎样写为无效票(废票),何为弃权票。
这项程序时间可稍长一些,选民有不懂的地方可提问,总监票员要耐心进行解释。
主持人:选民同志们,都清楚选票的写法吗?有不懂的,还可以提问。
十、验证发票
主持人:现在大会进行第十项,验选民证、委托证,发选票。
我宣布发票、写票、投票的顺序:
1、主席团成员,在第 小组验证发票处领票,进入第 秘密写票处写票,选票投入第 小组票箱。
2、大会工作人员,由村选委会成员负责在第 小组验证发票处验证发票,进第 小组秘密写票处写票,选票投入第 小组票箱。
3、派出流动票箱。
4、各村民小组选民验证发票。
主持人:现在主席团成员开始凭证领票、写票、投票;(结束后)
请大会工作人员开始凭证领票、写票、投票(结束后)。
请工作人员走上各自岗位,并派一人到大会主席团领取本组选票(领好选票后)。
请流动票箱工作人员入户接受投票。各村民小组选民开始验证发票。
十一、秘密写票
选民领到选票后应认真阅读选票,排队有序进入秘密写票处,写票处只能1人进入,不许他人围观,即使工作人员也不能围观。选民可投赞成票或反对票,可以另选本村其他选民,也可以弃权。文盲选民可以委托代写员代写,也可委托自己信任的人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选民意志。候选人、工作人员和其他人都不得强行要求为选民代写选票。在中心会场和投票站要设立代写处。
十二、投票
主持人:开始投票。票箱监护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
十三、销毁剩余投票
选票一般是按选民总数印制的,但总有部分选民因故不能参加投票,这样必有剩余选票。为避免舞弊行为发生,剩余选票应由总监票员当场销毁或封存,并做好记录。
主持人:请总监票员将剩余的选票当众销毁或封存。
十四、集中票箱.清点检验选票数
投票结束后,应将票箱尤其是流动票箱都集中到中心会场,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同开一箱,防止秩序混乱和舞弊现象。开箱后,应先分别清点流动票箱和投票站票箱的选票数,核对无误后再清点中心选举会场票箱选票数。判断本次投票是否有效,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有两个条件:
一是从票箱收回的总选票张数超过本村登记的选民总数的一半以上、二是从票箱收回的总选票数要等于或少于发出的总选票数。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本次投票有效。村选委会应当场向选民宣布。若有一个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村选委会亦应宣布本次投票无效。
十五、检验选票
主持人:请工作人员逐张清点检验选票,并由总监票员报告检验结果。(总监票员:)本次投票,共发出主任(副主任、委员)选票 张,收回主任(副主任、委员)选票 张,超过本村登记的选民总数 人的半数以上,其中:主任(副主任、委员)有效票 张、弃权票 张、无效票(废票)张。收回的选票数符合法律规定,本次投票选举有效。
十六、公开计票
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必须公开计票,即在选民的监督下进行计票。不得少数几个人秘密计票,秘密计票是违法的。
主持人:请唱票、计票、监票等工作人员开始工作,分组公开计票,选民监督。
十*、当场公布结果
计票结束后,应当场宣布结果,候选人和被选人即使得1票也应公现在,我宣布本次投票结果:
主任票: 得票 张、得票 张、得票 张
副主任票: 得票 张、得票 张、得票 张、得票 张
委员票: 得票 张、得票 张、得票
张、得票 张、得票 张
宣读完毕。
十八、封存选票、填写报告单 主持人:现在,进行大会第十八项议程,请工作人员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工作人员应将全部选票,包括有效票、弃权票、废票封存,并填写报告单。
十九、宣布当选名单,颁发当选证书
主持人: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规定,得主任票 张; 得副主任票 张;、、得委员票 张、张、张,均超过半数以上,符合法律规定。现在,我宣布: 当选我村第*届村民委员会主任; 当选副主任;、、当选委员。
主持人:请当选的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上台与村民们见面,由乡领导 向他们颁发《当选证书》。请大家热烈鼓掌欢迎。
(可奏乐、鸣鞭炮、敲锣鼓、戴红花)
5.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主持词 篇五
各位选民:
今天,我们村召开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我受本村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委托,主持选举大会。本次选举大会主要内容是正式选举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在清点到会人数,本村共有选民 人,初步统计到会 人,委托投票 人,超过选民半数,符合法定人数,可以开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搞好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次换届选举会场纪律,望选民共同遵照执行。
1、与会选民要服从选举大会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在指定地点就坐。
2、与会选民应注意维护好会场秩序,做到不在会场内来回走动,不随便乱说话,会议未结束,不提前退出会场。
3、选民要认真写票、投票,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发放选 票时,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严格按顺序,凭选民证或委托证领取。填写选票时,要按每次一人的原则依次进入秘密写票处写票。投票时,选民要将自己的选票亲自投入票箱,弃权票也不要带走。
4、正式选举时,接受委托投票和代写选票的人要严格遵照选举人的意愿写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张。正式候选人不得参与选举大会的任何组织工作,不得接受委托投票和代写选票。
5、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追查选民投票情况,不得改变选举结果,不得以威胁、贿赂、拉帮结派、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干扰选举。
6、村民对选举程序或者选举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镇人民政府或者县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对其处理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上级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7、严禁在选举中使用暴力、威胁、欺骗、抢票箱、撕选票等非法手段扰乱会场秩序。凡有违犯此规定并危害会场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治安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选举大会现在开始。
一、大会进行第一项:奏国歌(鸣炮)。
二、大会进行第二项:报告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
三、大会进行第三项:通过投票办法。
根据《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委员会候选人通过预选产生”。本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由____人组成。根据《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按照差额选举的办法,每张候选人选票按确定职位划票_____人,主任1人,委员___ 人。
四、大会进行第四项:由候选人进行竞选演讲(村委会主任候选人)。
下面宣布竞选演讲纪律:
1、演讲的内容不得违被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
2、不得乱许愿,乱承诺。
3、不得借机攻击和污蔑他人。
发现上述行为要立即制止演讲。不听劝告,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候选人资格。
下面竞选演讲开始,首先由_________演讲,_________作准备。
五、大会进行第五项:下面推选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
经村民选举委员会提议,工作人员:监票人__、__、__ 唱票人__、__、__ 计票人__、__、__ 同意的请举手,不同意的请举手,好,通过了。确定好工作人员后,颁发工作人员证。
六、大会进行第六项:选举。
1、检查密封票箱。
2、启封清点选票。
3、介绍讲解选票。
4、查验选民证和委托证并发选票。
5、按小组顺序进入秘密划票室秘密写票。下面,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1)、本张选票应选村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__人、委员__ 人。
(2)、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应选人数的票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票为无效票。同意候选人名字下边画“○”,不同意候选人名字下边画“×”
(3)、弃权者不作任何标志。
(4)、填写的选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选票全部无法辨认 的作废票处理。
(5)、填写选票时,有重名的一定要分清楚(如大小、东西等)。如果写重名未分清的作废。
(6)、选民凭选民证和委托书领取选票。工作人员要在选民证和委托书上做好标记。
6、选民投票。
7、销毁剩余选票。
8、集中票箱,清点选票。
9、逐张检验选票。
10、公开唱票、计票。
七、大会进行第七项:
1、宣布选举结果。
2、封存选票。
3、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
八、大会进行第八项:宣布当选名单,颁发当选证书。
6.村民换届选举简报 篇六
视察)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汇报
关于全市第八届村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汇报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汇报我市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10月份开始,到今年3月底已基本结束。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在各级党委、人大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各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村
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选举,保证了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截止目前,全市应换届的1022个村,已完成换届选举1010个,占%。
回顾总结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的特点是领导重视,组织严密,程序规范,进展顺利。一是选民参选率高。由于广大基层干部认真学习宣传“一法两办法”,广泛发动,靠前指导,尊重民意,依法办事,广大村民参选热情明显高于上届。据统计,全市共有选民万人,参加选举的万人,参选率达到%;村民依法选举能力明显增强,违法乱拉选票的现象明显减少。二是当选的村干部素质高。通过换届选举,村委会班子的结构进一步优化,干部素质明显提高。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平均年龄38岁,比上届下降了岁;妇女干部461名,比上届增加了240名;高中以上文
化程度的1612人,占%;“双带双强”型干部达到50%以上。三是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率高。选举中大力提倡村党支部成员与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兼职,减少了村干部职数。换届选举后全市村“两委”成员总数为3497人,比上届减少了816人。村“两委”成员交叉兼职的2909人,占%;村委会主任兼任村党支部书记的914个,占%,分别比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提高了10个以上百分点。四是各类组织机构健全。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建立健全了村民委员会下属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委员会5025个,推选各类委员会成员万人,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万人,村民小组长4690个,普遍成立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等。这些组织的建立,为推动村民委员会工作的全面开展、维护村民的民主权利、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解决“三农”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促进了“富民强村”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主要做法
这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法律性、政策性强,新要求、新标准多,时间紧,任务重。做好这项工作,党的领导是关键、发扬民主是基础、依法办事是保证。工作中主要抓了以下四点:
认真安排部署,加强了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来抓。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切实加强了领导。市里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分工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工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各区、各乡镇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并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等形式,进行组织动员,全面启动了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
市委明确了各区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分工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各区、乡镇也都普遍实行了区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的办法,形成了层层有人管、村村有人抓的局面。三是各级各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委、市政府加大对农村的扶持力度,出台了《关于对经济薄弱村主职干部发放定额补助,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通知》,拿出680多万元对812个经济薄弱村的主职干部发放定额补助。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出台相关文件。市公安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各分局、派出所落实警力,主动配合,较好地维护了换届选举秩序。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院、市农业局等部门也都立足各自职责,制定下发了相关文件,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保驾护航”。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人
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配合的领导和工作机制,有效地推动了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
广泛宣传发动,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各级党委、政府结合“四五”普法,采取上下联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广泛宣传培训。一方面抓好宣传。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及“一法两办法”的有关规定,市民政局还会同市委组织部印发了1200多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手册》,保证了各区、各乡镇主管领导人手一本,每村一册,用以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各区、乡镇、村也都通过宣传车、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教育,营造了人人关心换届选举、人人参与换届选举的浓厚氛围。据统计,各级、各单位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150多次,张贴标语横幅2300多条,印发宣传材料15万份。通过以上多种形式,进一步把“一法两办
法”宣传到村、到组、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村民掌握了有关法律法规,明白了自己的民主权利,并以极大的热情参与到换届选举工作中来。另一方面搞好培训。市里组织各乡镇分管领导和民政助理员参加了全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培训班,重点学习了“一法两办法”规定的选举程序、原则要求、操作方法和具体步骤,通过模拟选举等形式,把握了选举中的重点问题和疑难问题的处理,取得了较好地效果。各区、各乡镇也都采取了集中办班、现场观摩、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基层干部群众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干部的法律素质,增强了法制观念,培养了大批换届选举工作骨干,为搞好换届选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搞好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一是深入调研,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从下半年开始,市民政局和各区选择有代表性的乡镇和村,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调研。通过走访座谈、调查问卷
等形式,掌握了广大村民的思想动态和部分村班子的工作现状,提高了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各乡镇对每个村进行了调查摸底,重点了解、掌握村干部现状,部分乡镇在换届选举前召开了村民代表和村“两委”成员参加的民主测评会议,开展了对村干部的民主测评,在此基础上,对各村进行分类排队,分成好、中、差三类,因村制宜、一村一策,制定换届选举预案,分批组织实施。二是抓好试点,推动面上工作。各区普遍采取了试点先行的做法,选择好、中、差三种不同类型的村进行试点,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再在面上展开。三是加强调度,及时交流经验。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区换届选举情况每周调度一次,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通过印发简报等形式进行通报,交流工作经验,促进了换届选举工作的健康发展。
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选举。各区、各乡镇在组织选举中,坚持发扬民
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的结合,做到法定的程序不走样,规定的步骤不减少。具体工作中做到了严把“四关”:一是严把选举委员会推选关,保证村民的推选权。严格按照“一法两办法”的规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产生5-9人的村民选举委员会,落实好选举工作的组织基础。在制定村选举办法时,各级加强对选举委员会的具体指导,在认真了解村情,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由选举委员会制定出操作性、针对性较强的选举办法,既保证了村民的知情权、议事权,又保证了选举有章可循,有条不紊。二是严把选民登记关,保证村民的选举权。依照村民户籍、年龄等条件,对选民进行登记造册,逐户核实,发放选民证,做到了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并在选举日前20天张榜公布选民名单,保证了村民对选民资格的监督。选民名单公布后,及时通知外出的选民按时回村参加选举,最大限度地提高参选率。对特殊村民资格认定,法律有规定的,依法办理,法律无明文规定的,由村民讨论决定。三是严把候选人提名关,保证村民的直接提名权。引导选民提名那些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热心为村民办事、能团结带领村民致富的人作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并当场公布名单。四是严把正式选举关,保证村民的投票权。基本做到了选举大会由村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现场设立发票处、代笔处、秘密写票处和投票箱,严格执行委托投票数量,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范围,实行无记名投票、当场开箱验票、公开唱票和计票,按照“两个过半”的当选原则,当场公布选举结果。通过严把以上“四关”,落实了村民的民主权利,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市村民委员会一次换届选举成功率达到98%以上。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总体上看是好的、成功的。但
由于对农村逐步取消农业税、对主职干部实行补贴等政策的实行,村民的参选热情高,竞选更加激烈,给换届选举工作带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是:极少数村选举前准备工作不充分,有些问题和矛盾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个别村宗族、派性矛盾较为突出,导致选票不集中,过半人数少等情况,影响了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全市还有12个村未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组织各区、各乡镇对这些村派驻工作组,调查情况,综合分析,逐一制定措施,成熟一个选举一个,力争全面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在此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7.村民换届选举简报 篇七
“十二五”发展规划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指出, 要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 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工作, 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 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自1988年6月1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试行) 》 (以下简称《村组法》) 至今, 以村委会换届选举为形式的村民自治管理模式在中国广大农村已实行多年, 但总的效果不尽人意。近年来, 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量流出, 农村留守妇女已成为农村人口结构的主体。与之不符的是参与农村事务自治管理的妇女比例显著偏低, 留守妇女的社会地位仍未得到改善[1]。对当前农村妇女在村民自治选举中的现状研究, 有助于对农村公共事务管理产生积极作用, 体现农村社会的民主公平。
推进农村妇女参政是加快农村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但农村妇女参与自治管理程度不高、自治管理效率低已然成为农村民主和谐发展的瓶颈。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样的:如农村妇女政治效能感低, 组织行为力度弱, 以致农村妇女缺少参与村务管理的兴趣[2];如男尊女卑封建思想的禁锢和家本位意识的影响, 成为羁绊农村妇女参与行为的桎梏[3];如胡荣等 (2006) 指出, 现阶段男女选民在农村选举中参与的差异是农村居民整体文化素质有较大差异造成的, 要提高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水平, 除了进一步推进村民自治之外, 还有待于从整体上提高农村居民的文化素质和公民意识, 从根本上改变妇女处于从属地位的传统性别角色[4]。从现有文献看, 对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的现状研究还是比较多的, 但是对其原因分析还不够深入, 缺乏系统性研究。为此, 本文试图通过调查淄博市大旦村妇女参与选举情况, 研究农村妇女在村民自治选举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对其分析并找出解决方法, 提出一些建议措施, 以期对农村妇女维护权利, 参与民主管理和村民自治发挥一定的作用。
一、农村妇女在村民自治选举中存在的问题
妇女在村民自治中的参与状况, 不仅是妇女作为农村社会“半边天”地位的集中体现, 也是衡量中国妇女地位和社会进步的重要评价指标[5]。民主选举在村民自治中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但也出现了很多令人深思的问题, 特别是制约妇女参与村民自治的各种条件仍然有待改善。据调查显示, 全国83万个村委会中, 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女性仅占1%, 村委会成员的女性比例目前只有16%, 任正职的女性仅为1%[6]。针对这种现象, 本文调查了淄博市大旦村妇女参与村民选举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大旦村是淄博市南定镇主要村之一, 位于山东省淄博市中心城区——张店区近郊10公里处, 地理位置优越, 交通便利。近年来村镇企业发展较快, 主要以制陶业为主, 村民的大部分收入为在村镇企业打工的工资收入, 村里基本没有种植农作物, 只有少部分土地外包出去种植棉花。该村共1 400人, 350户, 女性630人, 约占总人数的45%。
本文选择大旦村作为研究对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 该村男性村民大部分在临近的村镇企业打工, 没有长距离外出务工, 选择该村可以部分程度隔离由于村中只有留守妇女导致的女性政治参与度的偏差; (2) 由于务农对劳动者的体力要求高, 在典型农业村落中, 男性劳动者付出更多, 女性极易在家庭中沦为附属地位, 势必影响其参与村民自治的权利释放。而大旦村家庭收入以工资为主, 从事农务劳作的人较少, 农业收入在家庭收入中的比例较低, 可以屏蔽由于务农导致的男女家庭地位的天然不平等; (3) 大旦村距离城区距离适中, 交通便利, 接受社会信息及政府政策宣传到位, 在信息的传递扩散过程中, 妇女更有机会接受村民自治的相关政治、法律常识, 不会由于过分闭塞或过分封建的村落环境导致其无法正常参与村民自治选举; (4) 该村女性人口占总人口的45%, 比例接近一半, 男女人口相当, 女性不会因其数量过少而处于劣势。
调查以问卷发放的形式在大旦村进行, 调查对象是该村的女性, 共发放问卷102份, 其中有效问卷96份。除基本调查外, 调查小组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个别的深度访谈。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妇女对选举的态度、基本素质以及参与意识等 (见下表) 。
从上表可看出, 大旦村妇女参与自治管理情况主要表现为参与选举的积极性不高、参与自治管理的素质有限、参与选举的法律意识淡薄。从参加选举活动的积极性来看, 在调查中发现仅有6.3%的人作为被候选人参加过村委选举, 而其中认为是行使自己权利的仅有3人, 其余都是说村里要求参加的。调查表明在行使选举权利参加投票过程中, 以户为单位发放候选人名单时, 家中男性代表了全家的意见, 妇女或者无发言权或者不过问。而村民会议上, 有91.7%妇女不发表自己的意见。这些无不表明农村女性在村民自治中参与选举的积极性不高;从参与自治管理的素质来看, 教育水平在小学及以下的妇女占了一半以上, 而高中及以上没有一个, 这种低学识也直接制约着农村妇女参与选举的态度和结果;从参与选举的法律意识来看, 仅1/4的妇女知道《村组法》, 而在这些知道《村组法》的人群中, 仅2%的妇女表示非常了解《村组法》, 这说明大旦村妇女政治认知程度较低, 村里相关宣传工作很不到位。
二、对问题的原因分析
通过对以上现状的进一步考察笔者发现, 在这个现状背后存在这样一些原因:
1. 传统封建思想根深蒂固, 影响女性参与选举的自觉性。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都是以男性为中心, 女性的身份只是在家里作为男性的附属物存在[7]。中国传统文化对男性和女性角色的塑造严重影响着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意识, 一方面, 传统文化中塑造的“男尊女卑”的性别歧视和偏见, 贬低了女性价值, 使女性天生成为男性的附庸, “三从四德”, “女子无才便是德”等伦常纲常, 从根本上抑制了女性才能的发展;另一方面, 这种男尊女卑的旧观念作为一种文化心态, 在社会实践上的表现就是将女性排斥在政治生活之外, 这种角色差异把女性的命运锁定在家庭范围内[8]。
另外, 由于传统封建思想导致女性的自我意识缺失, 也影响到她们对公共生活的积极参与[9]。女性认为村民自治是男人的事, 与妇女关系不大, 没参加村委选举的理由是妇女不感赞成中立反对兴趣, 表现在村庄事务中, 政治属于男人而女人被排除在外。再有的人认为丈夫不支持自己去参加选举, 为了维护丈夫的权威, 自己就不去了。他们参与政治的愿望和要求, 不仅得不到社会的支持, 反而遭到家庭和社会两方面的指责和干扰, 以至农村女性自我意识没有觉醒, 未树立起参与观念, 只是安心当好家庭主妇, 为丈夫和孩子贡献自己的一生, 对公共政治生活缺乏了解和兴趣。正是因为思想观念的影响使农村妇女在选举过程中不珍惜自己的权利, 不愿意积极主动参与到村民自治中来。再有就是有些女性在认识上存在误区, 认为即使选举成功, 一般也只是作为村委会委员, 并不能给自己带来什么特殊的经济效益, 因而不愿去浪费时间。归根结底, 是农村女性的自我意识还没有觉醒, 没有意识到自己价值和权利的存在。
2. 女性经济地位不高, 影响女性参与选举的积极性。
在社会环境因素的各个领域中, 对政治参与影响最大的是社会经济基础, 因此, 经济地位影响并制约着女性权利的发展。中国社会从20世纪中期以来, 农村妇女经历了两次解放历程。第一次是中国共产党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 推翻了阶级压迫, 使农村妇女摆脱了在经济中的边缘地位, 提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第二次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推动的农村改革, 使广大农村妇女逐步走出了依附状态, 在经济中表现出独立性, 经济的独立也预示着权利的平等, 中国女性享受着这一丰硕成果。
在问卷中通过对女性家里的经济条件、经济来源以及经济收入比例的调查得知:45.8%的女性在经济上没有获得独立, 而有独立经济来源的女性说话口气明显理直气壮一些, 靠家里男人维持生活的女性说话明显对丈夫有委曲求全的感觉, 经济地位低下导致家庭地位低下, 说明女性对男性有更多的依赖和服从。农村女性在经济上的从属地位决定了其在政治参与上的从属, 一方面农村女性缺少参与政治的物质基础, 没有物质作保证即使妇女有参与选举的意识也难以实现, 正如恩格斯所说:人们首先必须解决吃、穿、住, 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也就是说只有当人们拥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后才可能追求政治上的民主。另一方面农村女性的政治参与构成了对丈夫绝对权威的威胁。
3. 受教育水平偏低, 直接影响女性参与选举的能力。
问卷中调查了该村女性所受教育程度, 通过统计得知, 所受教育在六年以下的女性占62.5%, 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表明, 中国妇女的受教育年限为七年, 通过对比, 该村女性的文化水平明显偏低。另一组统计数字表明, 按中国大陆13亿人口计算, 平均13人中就有1人是文盲, 可见文盲比例不小。数字还表明, “在1亿多文盲中, 绝大部分分布在农村, 尤其是在西部地区, 其中一大半是女性”。而2006年7月在第六届东亚妇女论坛会上,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赵少华就称, 中国仍有5 500万妇女文盲 (中新网, 2006年7月20日) 。由此可知, 当前农村女性文化水平现状不尽人意。农村女性因为受教育程度的影响, 相对来说缺乏竞争意识;因为本身文化的低下, 导致获取信息渠道窄, 对外界信息了解少, 对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缺乏必要了解[10];文化素质低下导致女性综合素质的提高相对困难, 而村民自治过程中, 需要有组织和管理才能的人在村委中担当重任, 农村女性受本身素质影响难以达到要求。
4. 制度不尽完善, 宣传力度不够, 严重影响女性参与选举的可能性。
现行《村组法》为保障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做出了相应规定, 但比较宽泛和笼统。比如在有关妇女参与村委会选举和管理方面, 第9条指出“……村委会成员中, 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从字面上看, “应当”一词表达了一种建议性的语气, 法律效力不强;在措辞上, “适当名额”又留下了许多进一步阐述的空间, 因此该法条的规定因缺乏应有的“硬性”而难以落实。宪法第48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 “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 管理国家事务, 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管理社会事务”。这也对妇女的权益保障作了法律上的规定, 但是, 法律、法规的条文并未改变妇女在村委会中的弱势地位[11]。主要表现为村委组织中女性职位数量少和配角性职位明显。虽然1998年《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14条中明确规定“候选人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妇女;没有妇女候选人的, 以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但从大旦村及周边历届村委组织成员看, 女性村委干部几乎全是一个职位即妇女主任, 并且在村委领导班子内没有什么发言权, 像是一个幌子。
在问卷调查中统计有79.2%的女性认为村组织没宣传过《村组法》, 更深入的调查询问“了解村委会干部的选举程序”时, 仅有两人非常了解, 有14人比较了解, 绝大多数不了解, 由此可见, 村委会对选举工作的组织和宣传没有完全到位, 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法律效力还不强, 以至农村女性的选举权没有得到很好保护。制度的不完善使一些农村干部没有很好地领会《村组法》, 他们从心里就不赞成、不喜欢、不乐意让农民特别是女性当选村委会委员, 因为他们担心失去自己的权力;或者怕选乱了不好收场, 影响安定;或者认为工作量太大, 怕麻烦[12]。由于有着这样的认识, 在选举中往往是简单从事, 把一些重要的程序想当然地简化掉, 甚至搞假选举, 指定人选或代写选票, 如自己不满意的候选人当选, 就阻挠其上任, 甚至以党委、政府名义将民选的村委会撤职。在村委选举时很少见到有关宣传条幅, 村宣传窗也没贴什么东西。这些都违背了农民的意愿, 理所当然地遭到了农民的反对, 对女性权利的行使也是一种阻碍。
5. 妇女组织力量薄弱, 农村妇女参政缺少话语权与监督权。
问卷调查显示, 有90%以上的女性认为村委会妇女组织在村委会选举中没有产生作用, 除此之外, 还有近一半的被调查者认为村委会的妇女组织存在意义不大, 作用不明显。这些数据均反映出当前农村妇女组织的力量是十分薄弱的。尽管各个农村基层组织都设定了妇女主任等, 但由于缺乏农村妇女的积极支持, 基层妇女组织几乎形同虚设了。正是由于这种尴尬的局面, 使得农村妇女在参政时缺少其他妇女代表的支持, 选举中也无法履行相应的监督权利。
三、对策及建议
农村女性在参与村委会选举和进行村民自治的过程中面临各种难题, 为此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改善:
1. 加大宣传力度, 解放思想, 提高农村妇女参与自治自觉性。
由于受到传统思想的束缚, 农村妇女的政治不作为现象已经使得大多数妇女产生了一种“政治惰性”, 这种“政治惰性”的根源还是在于农村女性自身无法转变“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只有通过社会各界的积极宣传, 改变农村妇女现有的性别观念, 才能从根本上扭转农村妇女的从属地位, 积极争取农村妇女的政治权益。
2. 发展县域经济和乡镇企业, 以吸纳更多的留守妇女, 提高农村妇女的经济地位, 从而摆脱长期以来的从属地位。
历史告诉我们,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事实证明在农村女性参与自治过程中, 如果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 权利的行使非常困难。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充分利用大旦村交通便利这一条件, 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为提高女性地位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是首要任务。因为发展农村市场经济, 有利于提升农民的市场主体意识与观念, 进而提升女性的政治参与意识。正如美国著名政治学家亨廷顿指出的:高水平的政治参与总是与高水平的发展相伴随, 而且社会经济更发达的社会, 也趋向于赋予政治参与总是更高的价值。其次就是在选举过程中给妇女加大财力投入, 政府经济投入主要是宣传方面的经济投入。如果财政允许, 在目前的特殊情况下, 政府也可以设立专项基金来干预农村妇女选举, 但这种措施难度大, 政府对农村妇女选举最大的作用在于制度的制定与保障实施。所以不断发展农村经济, 提高妇女经济地位是列入提高村民自治的议事日程中的重要方面。
3. 改善农村教育体系, 加快农村村内文化室、图书室等文化基本设施建设, 提高农村妇女的综合素质。
文化教育是一个民族的魂, 是人类进步的先导和旗帜, 也是农村妇女参与自治或选举的基础。只有摈弃落后文化, 接受新思想, 才能有助于农村女性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参与选举。只有加强业务学习, 开拓新视野, 才能有助于农村女性以更高的业务素质参与自治管理。在农村内部开展的文化教育不仅能够培养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激发妇女的参政意识、竞争意识和进取意识, 提高妇女的竞争能力和参政能力, 使农村妇女正确认识自我, 充分发挥自身的潜力, 依靠个人素质和能力公平竞争, 而且能够产生一定的外部效应, 即通过加强农村内部文化教育, 将对男性村民以及下一代村民思想的转变、业务能力的提高产生积极影响。
4. 完善农村自治管理制度, 在农村内部定期举行法律知
识培训、维权知识讲座等, 为妇女参与村务管理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一方面, 需完善立法, 填补相关法律制度的空白, 如根据当前农村妇女参政的现状与趋势, 立法增设监督机构以及确立妇女参政的比例等;另一方面, 加大法律宣传力度确保农村妇女懂法、知法, 特别是在村委选举中, 农村妇女选举权益受到侵害时, 能够通过正确的法律途径处理和解决问题。
5. 健全农村基层妇女组织, 合理合法地保障农村妇女的选举权益。
在相关立法程序的配合下, 积极部署与建立规划一批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妇女代表组织, 提高农村女性参政议政水平。妇联组织可凭借其特殊的组织定位, 充分发挥自身作为政治组织的强制作用, 加强对妇女政策执行的监督, 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供给推动妇女政治参与力度, 为妇女进入村委会创造条件。同时, 妇女组织也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及时解决农村妇女的困难, 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为妇女争取更多的权益。
摘要:中国农村人口半数以上是女性, 她们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 肩负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使命。农村女性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发挥直接关系到中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未来。基于这一问题意识, 在对山东省淄博市大旦村部分妇女选举情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 对制约妇女作用发挥的因素进行了分析, 认为要充分发挥妇女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政策, 为妇女参与选举提供制度保障;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村民自治主流, 促进妇女参与选举;开展教育与培训, 提高妇女参与选举水平;推动交流与合作, 共创妇女参与村民自治美好未来。
关键词:村民自治,女性,选举,现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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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村民换届选举简报 篇八
××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第七次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保障嘎查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及旗、镇换届选举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嘎查(村)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人工作细则适用于我嘎查(村)第七次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第三条 本届嘎查村委员会具体职数设臵 人,其中设臵主任1人,委员 人。
第四条 嘎查村民主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嘎查村民委员会任期3年,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五条 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在镇第七次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嘎查(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条 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是直接领导、主持本嘎查(村)换届选举的临时工作机构。履行职责至新一届嘎查村民委员会产生为止。
第七条 本嘎查(村)第七次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确定为 月 日,中心会场设在。发布第二号公告。如选专业好文档为您整理~~谢谢使用~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本站 专业好文档为您整理~~谢谢使用~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本站
举不能如期进行,经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研究后报请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重新确定选举日并另行公告。
第二章 选民登记
第八条 选民由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进行登记,凡年满十八周岁,户口在嘎查村的村民,都要进行登记,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以法律判决文书为准)的人除外。
第九条 外出两年以上的选民,由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委托其家属代为通知回嘎查(村)选举,但选举日未能回嘎查(村)参加选举又未委托其他选民代其行使选举权的,经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确定,可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
户籍不在本嘎查村,但在本嘎查村居住两年以上且履行村民义务的,可根据本人意愿,由户籍所在嘎查村(居)委员会出具其未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民登记的证明,由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讨论同意后,应予以登记。
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大学生“村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在本嘎查村居住或“两委”班子中任职的,本人要求参加选举的,出具原户籍地未参加选民登记证明,由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讨论同意后,应予以登记。
无法行使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和智力残疾者,经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本嘎查村选民名单。
被劳动教养或正在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员,由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委托其家属或亲属代为通知回村选举,但不能经执行司专业好文档为您整理~~谢谢使用~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本站 专业好文档为您整理~~谢谢使用~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本站
法机关同意回村选举或办理委托投票的,经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
第十条 计算村民年龄时间以选举日(2009年×月×日)为准;村民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未办理身份证或身份证丢失的,以户口登记为准。
第十一条 选民名单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并发放选民证。对公布的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嘎查村民可以在选举日3日前向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提出,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做出解释或者纠正。未在规定期限向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提出的,不再纠正。发布第三号公告,公布选民名单。
第三章 候选人的产生
第十二条 嘎查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列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嘎查村民的合法权益和民族团结;
(二)办事公道,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有群众威信,热心为嘎查村民服务;
(三)有一定文化知识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四)嘎查村民会议根据本嘎查村实际情况和村民意愿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嘎查村民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通过预先产生。预选时,召集过半数的有选举权的嘎查村民,依照主任、委员的专业好文档为您整理~~谢谢使用~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本站 专业好文档为您整理~~谢谢使用~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本站
职位投票,按照得票多少分别确定正式候选人。提名预选时,如果按照得票多少顺序确定的候选人中没有妇女,则确定一名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得票多的妇女为候选人。
预选投票写名一律以选民榜公布的姓名为准。
选民提名候选人时,在预先票上填写的候选人名额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第十四条 经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协商,预选候选人时间定为2009年×月×日×时×分—2009年×月×日×时×分,预选地点设在××地;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由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确定。发布第四号公告,公布候选人条件、嘎查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候选人数和预选时间。
第十五条 嘎查村民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嘎查村民委员会主行、委员候选人数应分别比应选人数多1人民。
第十六条 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资格审查并征求本人意见后(有书面材料),在选举日5日前,按得票多少排序,发布第五号公告,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正式选举时间、地点和投票方式。
第十七条 候选人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辞去候选人资格的,所缺名额从预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第十八条 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的,必须退出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第十九要条 候选人可采取书面形式宣传介绍自己治理嘎查村的设想,文字材料要于选举日3日前交镇选举工作指导组和嘎专业好文档为您整理~~谢谢使用~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本站 专业好文档为您整理~~谢谢使用~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本站
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审查,然后再进行公示或宣读。
第四章 选 举
第二十条 实行差额选举。按主任、委员制作 不同颜色选票,由选民一次性投票选举。选票由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统一印制。
第二十一条 正式投票选举时,在嘎查村民委员会所在地设立一个中心会场,在×个自然村设立×个投票站(或者不设)。对老弱病残等不能到中心会场投票的选民,设立流动票箱,参加流动票箱投票人员选委会确定并公示。
中心会场设立验证领票处、秘密划票处、代笔处和投票处。能够到中心会场投票的选民必须到中心会场投票,选民领取选票时,应当持选民证,接受委托投票的选民还必须持委托投票证和委托人选民证。
××投票站负责××自然村的选民,本自然村选民应在该投票站投票,在该投票站的选民要求到中心会场投票的,须在选举日三日前向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
中心会场投票人数达不到法宝人数时,经选委会研究可以启用流动票箱,流动票箱至少有3名工作人员登门接收投票。
第二十二条 中心会场投票时间自2009年×月×日×时×分至2009年×月×日×时×分。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票选举时间的,由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告之选民。
第二十三条 由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召开选举大会,组织选民集中投票,选举大会由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主持人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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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投票选举前,由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确定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代笔人员等工作人员。嘎查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参与选举大会的组织工作。
第二十五条 选票由选民本人填写,因本人不识字或其他原因不能填写选票的,可到中心会场代笔处由专职代笔人员代写;向流动票箱投票的可以由选民指定除候选人以外的选民代写,代写选票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
第二十六条 选举时不在本村的选民,应当在选举日3日前由本人和受托人当面向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同意后,填写委托投票证,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不能违背委托人的意愿。委托票不得超过总票数的五分之一。
第二十七条 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第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中有一个投票权。选民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
第二十八条 投票结束后,所有票箱都要集中到中心会场,由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当众开箱,公开验票、唱票、计票。选票统计结果记录由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分别签名。
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当众封存选票。
第二十九条 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为选举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为选举有效。
每一张选票所选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选票作废;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选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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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选票无法辨认或不按规定符号填写的无效,但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废标计入选票总数,弃权票属于有效票。但未投入票箱的选票,不能计为弃权票,也不能计算为投票。
第三十一条 全嘎查村过半数选民参加投票的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得票多的当选。如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当场再次投票,如遇特殊情况,经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讨论决定,也可择日进行,以得票多的当选,选民登记不再变动。
第三十二条 在一次性投票选举时,候选人获得两种以上职务的得票时,将各层次职务的候选人得票分列,单独计算。
第三十三条 当选人数达到3人,但仍不足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暂缺。如果主任暂缺,由当选时得票多的委员临时主持工作,直到选出主任为止。
当选人数不足3人(包括1人未选出),不能组成新一届嘎查村民委员会时,应当就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召集过半数的选民,根据正式选举投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进行差额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但得票数超过参加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一。另行选举可行当场进行,如遇特殊情况,经嘎查换届选举委员会讨论决定,也可以在一个月内进行,选民登记不再变动。
第三十四条 嘎查村民委员会选举结果由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发布第六号公告。同时,将选举结果由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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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未明确的选举事宜,由嘎查村换届选举委员会研究决定。
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委员会组织法》、2009年4月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及旗、镇第七次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文件精神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经户代表签字通过,报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们,同学们下午好:
我是来自10级经济学(2)班的学习委,我叫张盼盼,很荣幸有这次机会和大家一起交流担任学习委员这一职务的经验。
转眼间大学生活已经过了一年多,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一直担任着学习委员这一职务。回望这一年多,自己走过的路,留下的或深或浅的足迹,不仅充满了欢愉,也充满了淡淡的苦涩。一年多的工作,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下面将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大家一起分享。
学习委员是班上的一个重要职位,在我当初当上它的时候,我就在想一定不要辜负老师及同学们我的信任和支持,一定要把工作做好。要认真负责,态度踏实,要有一定的组织,领导,执行能力,并且做事情要公平,公正,公开,积极落实学校学院的具体工作。作为一名合格的学习委员,要收集学生对老师的意见和老师的教学动态。在很多情况下,老专业好文档为您整理~~谢谢使用~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本站 专业好文档为您整理~~谢谢使用~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本站
师无法和那么多学生直接打交道,很多老师也无暇顾及那么多的学生,特别是大家刚进入大学,很多人一时还不适应老师的教学模式。学习委员是老师与学生之间沟通的一个桥梁,学习委员要及时地向老师提出同学们的建议和疑问,熟悉老师对学生的基本要求。再次,学习委员在学习上要做好模范带头作用,要有优异的成绩,当同学们向我提出问题时,基本上给同学一个正确的回复。
总之,在一学年的工作之中,我懂得如何落实各项工作,如何和班委有效地分工合作,如何和同学沟通交流并且提高大家的学习积极性。当然,我的工作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比日:有的时候得不到同学们的响应,同学们不积极主动支持我的工作;在收集同学们对自己工作意见方面做得不够,有些事情做错了,没有周围同学的提醒,自己也没有发觉等等。最严重的一次是,我没有把英语四六级报名的时间,地点通知到位,导致我们班有4名同学错过报名的时间。这次事使我懂得了做事要脚踏实地,不能马虎。
在这次的交流会中,我希望大家可以从中吸取一些好的经验,带动本班级的学习风气,同时也相信大家在大学毕业后找到好的工作。谢谢大家!
9.村民换届选举简报 篇九
(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村村民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名,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1名妇女。提名选举日上午对村委会主任进行提名投票,下午对村委会副主任、委员进行提名投票。选举成员分布应当照顾自然村落状况,村民委员会成员之间不得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区、镇换届选举指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主持。
二、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采取无候选人选举方式,由本村参选村民直接提名投票。有意愿参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民,应当在选举日10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书面提出参选意愿。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有参选意愿的村民进行资格审查后,在选举日5日前在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以姓名笔画为序公布参选人名单。
三、有登记参选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被提名参选村民获得某项职务的赞成票数超过参加投票参选村民总数的一半(以下简称“两个过半”),经选举委员会审查确认后,可以直接宣布其当选为该项职务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如成员名额没有选满(包括无一人达到“两个过半”、或选举产生了部分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缺额成员应在当日或次日(不超过三日)进行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必须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候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
四、根据本村村民的居住状况和便于组织选举的原则,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研究,提名投票选举大会当日,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以经济社为单位的14个投票站。参选村民凭参选证领取选票,已办理委托投票的参选村民,受委托人凭委托人的参选证和委托证领取选票。中心会场和每个投票站必须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
五、总监票员、监票员、计票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选票代写人员由镇统一安排。
六、本次村民委员会提名投票选举大会分上下午两阶段进行,上午投票选举村委会主任,下午投票选举村委会副主任、委员,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
七、村民委员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秘密写票,公开计票。填写提名票时,参选村民按提名票上要求填写,每项职务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书写模糊无法辩认的部分无效。
八、文盲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填写提名票的,可以委托代写人员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该参选村民的意愿。参选村民在选举期间外出的,可实行户内(户口簿)委托,(如1人1户的,经村民选举委同意,可委托其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一参选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
九、投票结束后,所有投票箱在当日指定时间集中到中心会场,并当众开箱,由监票、计票人员公开唱票、计票,作出记录,并由总监票员、监票员、计票员签字。
十、全体参选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获得参加投票村民的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主任、副主任当选人中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没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1)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2)没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在委员的应选名额中确定一个委员名额另行选举妇女成员,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十一、如果票数相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在3日内对得票数相同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十二、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之间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关系的,只保留其中职务最高的一人的职务;如果职务相同,则只保留得票最多的一人的职务,其他当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宣布当选无效。十三、一人同时当选两项以上职务的,确定其担任最高一项职务,其余职务作缺额处理。缺额可由获得该项职务当选资格的候选人递补。
十四、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当场公布提名投票选举结果。经资格审查后,村民选举委员会于当日或次日公告当选名单。
十五、在提名投票选举过程中,如遇本办法无规定的问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有关法规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依法表决决定。
十六、本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生效。
10.村民换届选举简报 篇十
根据龙沙区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结合我村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明星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以相关法规和文件为依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稳妥有序推进,确保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二、选举步骤
明星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5年1月开始,于2015年2月10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选举工作准备阶段(2015年1月1日—2015年1月5日)
(一)成立村民选举领导机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委员会由5人组成。村民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后,于1月5日张榜公布。并报区农业局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委员会备案。村民选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1、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2、制定具体的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3、印制选票;
4、公布选举日期;
5、审查选民资格,登记并公布选民名单;
6、依法组织产生候选人、公布候选人名单;
7、推选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等工作人员;
8、组织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
9、上报有关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
10、办理换届选举中的其它事项。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1月6日—2月5日)
(一)选民登记
1、认定选民资格。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凡患有经常性精神病患者(或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或无法表达意志的呆傻人,现役军人和在校的大、中专学生、在选民登记日前无法返回的务工人员不列入选民名单。
2、选民的年龄计算时间。以本村选举日2015年1月31日为准;选民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的日期为准;本人无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的日期为准。
3、选民登记和名单公布。2015年1月6日至1月16日依法进行选民登记。选民登记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齐齐哈尔日报发布公告,告知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事宜。村民选举委员会入户登记、进行造册在1月7日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出现变动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
4、登记方式。可以采取选民自愿登记和选举工作人员上门登记相结合的方式。采取选民自愿登记方式的,选民基数以规定时间内自愿、主动到选民登记站进行登记的选民人数为准。不在本村居住的选民,通过公告、选举通知信函或告知其亲属等方式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登记的,视为放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列入选民名单。
5、发放选民证。选举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填写、发放选民证,并由村民签收。投票选举时,村民凭参选证领取选票。
(二)候选人的产生
1、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共3人组成,成员之间不得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关系。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或自荐,根据拟定的候选人名额,按照得票多少确定。每一村民提名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村民委员会主任正式候选人人数为2人;村民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人数3人。
2、候选人资格要求。村民委员会所有成员候选人,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妇女委员兼计划生育委员应为女性,会计应懂得财务知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应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1)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或刑满释放不满3年的;
(2)受到党纪处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未满有关期限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4)参加邪教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上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7)以威胁、暴力、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妨碍选举的;
(8)破坏民族团结、挑起民族纠纷的;
(9)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3、提名和公布候选人名单。2015年1月7日至1月17日,推选和确定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在选举日的10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书面提出,表明竞选意愿和拟竞选的职位。当被提名的候选人数过多时,要按照《黑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进行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确定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在正式选举日的5日以前,分别按照主任、委员的姓名笔划由少至多顺序张榜公布候选人名单,并报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农业局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委员会备案。
4、签署承诺书。村民选举委员会必须组织候选人进行竞职承诺、履职承诺、辞职承诺,围绕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任期工作目标和主要措施、当选后出现履职能力差等内容签署“三项承诺书”。
(三)投票选举
1、公布选举时间和投票地点。定于2015年1月31日为选举日。投票在村委会进行。
2、流动票箱的使用。设立1个流动票箱。
3、选举方式的确定。选举村民委员会采取差额选举方式。
5、选票设计。按农业局统一模式印制。
6、确定选举工作人员。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提名选举工作人员。
7、投票选举。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自愿选举方式进行。
8、确认当选人。候选人要达到“双过半”始得当选。
第三阶段:整章建制及总结验收阶段(时间:2015年2月1日至2月10日)
(一)做好交接工作。
(二)推选新一届村民代表。
(三)健全制度,明确职责。
明星村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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