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结算管理制度

2024-09-05

采购结算管理制度(精选7篇)

1.采购结算管理制度 篇一

采购结算合同

甲方:大连锴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货款结算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均无违约之情况发生,则双方可于合同期满时,提前商讨续约事宜。

甲方责任:

1.甲方在乙方所购的商品每月15日为结算日,每月30日结清结算日之前的货款。支付方式_____。

2、.甲方应严格依照结算规定与乙方进行货款结算;

3、甲方应指定二名接货人、接货,如指定接货人不在,乙方不予付货。

乙方责任:

1、为甲乙双方更好配合销售工作,自签约之日起,乙方将商品委托甲方代为销售。

2、乙方应保证所销售产品的质量,如有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向甲方提供所销售产品的相关专业知识及相关的技术资料,以协助乙方销售。

4、乙方向甲方提供最新产品信息,以帮助甲方掌握市场行情。

5、甲方向乙方提供最新的市场信息、热销产品信息,乙方将给予甲方与该项目有关的支持。

6、乙方在签订此合同时注明结算时开具_____________发票。

7.乙方应保证产品之退换按照如下规定执行:

商品自售出之后,当月商品如果不脏,不残,包装完好,配件齐全不影响销售,可凭购物销售单退换。

8、乙方供货价格偏离市场批发价格,甲方不付货款。

其他事宜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需另外签定双方约定的补充协议。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充分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大连铠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2.采购结算管理制度 篇二

1 物资采购集中结算在铁路企业的运用

铁路企业主要从事的都是和铁路运输相关的业务, 在全局范围内有50家运营站段, 主要业务集中在车务、机务、工务、电务、车辆几大块上, 由于铁路系统本身的复杂和庞大, 涉及的物资设备的品种和数量也相当庞大。在执行物资采购集中结算之前, 大部分物资都是由各运营站段自行采购付款, 期间不乏出现违纪现象以及小金库的存在。在执行物资采购的集中结算后, 通过把各站段的支付审批权统一到路局财务处, 统筹资金的支付, 支付效率显著提高, 违规现象也明显减少。

1.1 物资采购集中结算的原则

(1) 预算内支付原则。铁路企业执行的是全面预算管理, 所有的成本列支都应在预算的范围内进行, 集中结算的物资也必须如此, 集中结算的物资必须在有预算的情况下才能到财务处办理支付手续, 绝不允许无预算的支出。

(2) 分级审核原则。进行集中结算的物资在站段先由材料科进行审核, 主要核对实物和发票是否一致, 根据实物点收入库出具收料单, 审核无误后再由站段财务科进行总体审核, 准备好中标通知书、合同 (或协议) 、发票、收料单以及结算签认单原件等资料后, 由路局财务处进行最后审核。

(3) 与物资采购招标相对应原则。只有通过物资采购招标平台招标的物资才能进行集中结算, 也就是说进行集中结算的物资必须有中标通知书。对物资的采购和结算进行规范化管理, 从招标到结算都要集中管理, 两者必须一致对应。

1.2 物资采购集中结算审核内容

(1) 对中标通知书的审核。中标通知书所列的中标项目、规格型号、计量单位、中标数量及中标单价, 必须与发票开具的明细项目、收料单上的明细项目以及合同签订的明细项目保持一致。

(2) 对发票和收料单的审核。收料单上所列内容与发票开具的内容必须一致, 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购入单价等。铁路物资信息管理系统目录未列示的项目或者其他客观因素使得收料单无法与发票保持一致的, 需上报物资处核实, 结算时需提供物资处的书面说明材料。同时收料单位需在收料单上进行手工备注, 使实物、发票、收料单三者保持一致, 并由经办人签字确认。

1.3 物资采购集中结算的付款流程

各收料单位将集中结算票据收齐, 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财务处会计科, 会计科审核完毕后将单据送到财务科, 财务科按照接收单据的时间顺序和供料单位的供应额度填制付款单, 付款单由科长、处长审核签字批准后依次付款。

2 物资采购集中结算的应用成效

物资采购集中结算实施七年来, 集中结算范围逐步扩大, 各运营站段的生产用物资基本上80%是通过路局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结算, 大大降低了物资采购的风险系数, 加强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2.1 结算手续完善, 降低了物资采购的风险

物资采购集中结算的手续在实践中不断得到了完善, 发票、收料单、中标通知书、合同、由单位领导和财务主任以及经办人进行签字的结算签认单, 都能够一一对应。各部门联合把控大大降低了物资采购的风险系数, 确保了账实相符, 把无中标通知书进行结算、中标通知书的项目和结算项目不符、中标通知书超期等一系列不合规的问题都提前发现并解决, 从根本上控制了风险的发生。

2.2 结算程序完善, 加强了资金使用的安全

物资采购进行集中结算之后, 由原来的站段一家审核变成了站段、路局双层审核、双层把关, 使结算的程序更加完善, 相当于给资金上了双保险, 增强了铁路局对站段的财务控制力。

2.3 资金使用效率提高

由铁路局进行站段物资采购的集中结算之后, 加速了路局内部的资金周转,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也增强了铁路局的融资和偿债能力, 优化了资源的配置。铁路局可以根据资金的总量总体把控, 付款的灵活性也更高。例如, 在物资采购的业务中几家站段欠同一经销商共1000万元, 在实行集中结算之前, 各站段必须按合同规定付全款。实行集中结算之后, 由于资金的付款时间统一, 路局可以和经销商协商分阶段付款, 这就极大地缓解了资金紧张的压力, 有效地利用了资金。

3 实施物资采购集中结算应注意的问题

3.1 物资申请计划要合理避免资金浪费

用料单位的物资申请计划, 必须要严格控制申请数量和时间, 避免造成物资积压, 资金浪费。各用料单位根据以往的物资消耗规律, 测定本供货期的预计使用量, 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按预计数量签订合同的用料单位需根据不同的供货商建立供货台账, 随时把握用料及付款情况, 以便及时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对于预计使用量有困难的单位, 分期根据实际供应量签订合同, 结算时合同供应量、金额要与发票对应一致。对于技术配套、匹配和连续性较强的设备或采取渠道招标采购使用延续性要求高的物资, 经招标办公室审核批准同意延标的, 结算时需提供招标办公室同意延标的书面证明。

3.2 集中采购的物资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反馈

用料单位必须在收货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 并将验收意见及时反馈订货 (经办) 部门和本单位财务部门。在供货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停止付款的集中结算物资, 收料单位需出具书面说明, 并由主管领导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报送财务处, 以免出现无法弥补的损失。

3.3 为供应商的账户信息建立台账

由于铁路企业已经实行了“营改增”, 收到的发票基本是增值税发票, 发票上的账户信息要与结算签认单认真核对, 开户行及账号不得随意变更。如果由于更名等引起的变更, 则需提供工商局出具的同意更名的核准通知书以及供货单位自己出具的变更函。在日常的审核过程中要建立账户信息台账, 防止供应商通过多头账户进行结算, 确保资金的安全。

3.4 严格按照中标通知书所列项目结算

各收料单位在与供货商签订合同时, 必须根据中标通知书明确的供应量签订合同, 避免实际供应量与中标数量不相符。中标通知书所列中标明细项目是大项中标的, 结算时需将中标通知书项目拆分成与发票一致的明细项目, 并附说明。拆分后明细项目单价之和等于大项中标项目的单价。中标通知书所列中标明细项目计量单位与发票开具项目计量单位不同的, 结算时需进行换算, 使二者一致, 并附说明。对于大项中标的道岔配件等特殊物资确实无法拆分, 且计量单位也无法换算一致的, 结算时需提供物资处的书面说明。

3.5 建立集中结算考核奖惩机制

为进一步提高物资采购集中结算的实施效率, 还应建立相应的考核奖惩机制, 一方面对优秀供应商在付款时效上给予优先安排, 另一方面对集中结算执行好的站段给予奖励。

4 总结

3.探析公务卡结算制度 篇三

关键词:公务卡;结算制度;探析

2008年1月30日,中央纪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召开全国公务卡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中央预算部门和省级预算单位将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试点。明确提出凡是具备刷卡条件的日常公用支出和零星购买支出、预算单位人员的差旅费、会议费和招待费等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这项举措的推广和实施,不仅有利于促进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更有利于提高资金安全,公务开支透明度,防治腐败和降低行政成本,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推进全国银行卡产业发展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1 、公务卡概述

公务卡是指行政、事业等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使用公务卡后,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外出执行公务消费时,不必再预借和携带现金,而是持公务卡先行刷卡支付,并取得发票及刷卡凭证,回来后向单位财会部门申请报销,单位财会部门审核无误后将需要报销的款项直接划入该工作人员的公务卡账户中。实行公务卡消费制度,将取代现行的“现金支付,先开支后报销”消费制度,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堵塞财务报销环节中存在的凑票报销、多开、虚开报销发票的漏洞。公务卡既具备普通信用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属性,是财政财务管理规范与银行卡结算方式结合而成的一种新型管理工具和手段。 2 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重大意义 公务卡结算制度是以银行卡为载体的现代财政支付管理制度,是通过银行卡实现财政财务管理公开和消费透明的一种新型产品和制度创新,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重大意义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1)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财政财务管理透明度。建立公务卡制度,通过制度和技术创新,可以有机生成公务消费的各项明细信息,使公务消费置于阳光之下,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从而有效地克服现金支付结算方式信息不透明所导致的种种弊端。

(2)有利于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随着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但是当前作为财务管理重要环节的现金支付和报销方式,仍然落后于现代科技发展,制约了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使用公务卡结算,既不需要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和保管现金,也不需要工作人员提前向单位借款,简化了手续,减轻了单位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同时财政财务部门还可以有效监控支付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3)有利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预算单位应用推广公务卡,有利于扩大银行卡持卡人范围,完善银行卡品种和功能;有利于发挥信用卡扩大消费信贷、培育信用观念、拉动国内消费需求的作用;有利于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调动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国银行卡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2 、公务卡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结算单位人员对公务卡改革认识不足。现钱现货交易已是一种司空见惯的模式,也是人们普遍认同的,这种传统的消费观念和支付方式根深蒂固地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形态中。推广公务卡消费方式,商家由于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从经济利益上考虑,希望实行现金交易,而且消费者也不习惯采用这种方式,因此潜意识里不自觉地进行着抵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务卡的推进。

(2)公务卡受理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持卡人普遍反映,在许多地方从事公务活动时不能刷卡,只能个人先垫付现金,待报销后再到银行取出。此举不仅占用个人资金,而且将原来仅存在于单位提取现金时的安全风险扩大到了所有持卡人,容易引起持卡人对公务卡推广的抵触情绪。目前我国信用卡刷卡网络系统还不够完善,国内一些中小型城市和小商户的刷卡网点较少。

(3)公务卡不能从根本上避免腐败。从公务卡消费的执行过程和目的来说,公务卡消费方式解决了以往易发生的凑票报销、虚开报销发票金额等腐败行为,增加了公务消费的透明度,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腐败行为的发生。但它毕竟只是一种技术手段,还存在一些漏洞:(1)实行公务卡消费时,仍可能依然存在虚假开支情况。一些人仍可以在与供应商协调好后,打出与所消费不一致的小票与发票。(2)公务消费吃回扣的问题将依然存在,公务卡消费达到一定金额后,一些人仍能得到商家提供的一定比例的现金返还。作为公务卡,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只有从根基上出台相关措施抑制腐败,才能有效抑制此类问题的发生。

4 、公务卡结算制度的几点建议

要全面推进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更好地促进公务卡结算方式的实施,需要预算单位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银行系统加强服务和管理,保障公务卡消费通畅,持卡人提高用卡意识。

(1)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公务卡结算。结合单位实际和业务特点,完善关于转账结算、公务卡结算和公务卡结算后现金使用规定等管理办法,严格限定单位现金支取范围,以确保公务卡结算内容的统一规范。加强财务人员公务卡结算知识的相关业务培训,增设公务卡结算信息维护专门岗位,合理配备财务人员和设置财务岗位。

(2)持卡人提高用卡意识,积极使用公务卡。各银行机构、单位财务部门应对持卡人消费进行积极引导,要对使用现金交易的弊端和使用银行卡交易的好处进行合情合理的宣传,促使人们深入地了解使用银行卡的便利,从观念上逐步接受信用卡。持卡人应通过学习,了解透支消费的基本知识,熟悉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提高用卡意识,在公务支出中,积极使用公务卡结算。

(3)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持卡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两条防线,一是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党纪政纪和法律防线。而思想道德防线是首要的、基本的一道防线,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通过思想道德教育,以人民公仆的标准严格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使持卡人充分意识到腐败的不道德和不光彩,减少贪污浪费,抵制腐化。同时,国家工作人员思想道德教育不是到出了问题时才能派上用场的“灭火器”,而是一项经常性、系统性的工程。

5 、结束语

推行公务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管理,银行卡支付体系建设,共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决策。实践证明,通过推行公务卡,建立财政部门和金融部门的联动机制,改变对现金提取后使用范围和路径缺乏监控的状况,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动态监控,有利于加强对公务消费行为安全性、合规性、真实性的监督管理,避免通过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保证预算资金安全、预防和控制腐败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务卡的全面推广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相信,通过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加快推进公务卡,定能使持卡人资金安全、让每一笔公务消费都在“阳光下”。

4.结算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工程结算管理水平,规范结算管理流程和工作,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结合电网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建设的电网工程(包括新建、扩建)结算工作,配网工程、技改工程及受用户委托建设的电网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电网工程结算,是对工程建设全国称高中的工程设计、施工、咨询、技术服务、设备材料供应、工程管理等建设费用全口径结算工作。

第四条 电网工程结算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必须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努力实现工程结算工作的准确、规范。

第二章

第五条 公司基建部是公司电网工程结算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网公司管理规定,制定省公司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二)督促、指导建设管理单位和业主项目部工程结算工作。

(三)协调电网工程结算中的争议。

(四)监督管理一般设计变更的规范性;负责初审业主项目部上班哦的重大设计变更。

(五)确认所辖范围内电网工程结算文件。

(六)审批220千伏及其以上功臣广东用预备费的报告。

(七)手机汇总所辖范围内电网工程结算资料,适时组织开展结算分析工作。

第五条 建设管理单位及业主项目部负责工程结算的具体实施方案,主要职责;

(一)按国照网公司、省公司有关规定开展工程造价过程控制,实现中间过程闭环,合理控制工程投资。

(二)自工程投运之日起一个月内组织尾工会议,对工程项目费用进行全口径梳理,并星辰该会议纪要,明确所有未了、待定事项的处理方案及解决时间,确定工程结算闭环时间,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办理结算。

(三)严格执行主管部门颁布的工程变更、签证及相关的结算管理办法,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四)及时向省公司上报月度、结算计划及完成情况。

(五)各项工程费用的支出有理有据、可控在空,原则上必须严格控制在工程批准概算范围内。

(六)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对石洞单位上报的结算文件进行审核,有效控制工程结算费用。

(七)动用基本预备费需提供详细的分析报告,由建设单位

报公司批复。

(八)220千伏及以上,市公司自管110千伏电网工程竣工结算报告报省公司备案,县公司110千伏电网工程竣工结算报告报市公司审核、备案。

(九)配合做好工程结算审计、工程财务决算工作。

(十)根据工程合同计工程结算文件按时支付工程款。第六条 建立单位在工程结算中的主要职责:

(一)参加有关变更的审查、签署意见、核实工程量计结算费用。

(二)参加有关变更的审查、审核和确认签证的实施结果,及时统计签证变更计费用。

(三)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报业主项目部审核。

(四)全过程参加工程结算工作,对施工单位的结算文件进行严格审核,并形成对结算资料的书面审核意见。

(五)及时办理建立费用的结算工作,不得影响工程结算及决算工作的进度。

第八条 设计单位在工程结算中的主要职责

(一)认真编制施工图预算,核实施工单位提交结算资料因工程量变化调整的结算费用。

(二)仔细计算设计变更费用,配合工程结算及造价分析工作。

(三)做好工程概算收口工作,按照业主要求及时调整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及时出版批准概算,以便为结算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四)及时办理设计费用的结算工作,不得影响工程结算及决算工作的进度。

第九条 施工单位职责

(一)按照工程结算管理工作的要求上报具备结算及审核条件的结算资料、相关支撑依据等资料,按时按质提交。

(二)结算文件依据应完整、真实,充分,计价准确。

(三)积极配合审计及财务决算工作,不得无故推延。

(四)配合工程造价分析。第三章 工程价款的确定

第十条 电网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

(一)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澄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发、承包人”)订立书面合同约定。

(二)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由发、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三)合同暂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依据现行的相关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由发、承包人协商处理,并以补充合同的方式明确。

十一条 发、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

(一)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六)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凡是、数额及时限;

(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八)安全、文明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事项;

(九)工期滞后及结算资料提交延误的处罚方法;

(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工作等事项。

十二条 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

(一)工程变更执行《###电网工程变更管理规定》;

(二)工程签证执行《####公司电网工程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三)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现场签证变更工程量的单价在施工合同中间有对应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或让利条件的,按已有的执行;

(2)合同中有类似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执行;(3)报价中无对应工程量清单的,且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价格,经项目监理部审核,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审核批准后执行。

十三条 设备物资应根据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设备物资的制造周期及具体特性,招标确定总价、预付款、尾款和质量保证金,工程投运后20日内物资配送部门将工程所有配送物资清单提供业主项目部(见配送物资清单表)。

第四章 工程结算文件的编制和审查

第十四条 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建筑、安装、调试等施工承包人应编制完成相应的结算文件,提交项目业主部,结算文件中应包括承包人申请结算的全部费用及相关依据。第十五条 结算文件应包含封面、说明、结算费用总表、合同价款分享费用汇总表、变更费用汇总表、变更费用计算明细表、费用变更依据、其他申请列入结算总额的费用明细表及相关依据,编制、审核、批准人需签章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及单位公章,表式详见附件。

第十六条 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工程结算文件后,应在15日内组织监理、设计单位完成对结算文件的审核。

第十七条 结算审核工作依照监理、设计初审、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复核、审计部门审计的流程依次进行,设计、监理、承包单位应派专人参配合工程结算审计工作。(附流程图)

第十八条 电网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物资部门负责与供货厂商核对合同履行情况,确定最终结算费用,报业主项目部。

第二十条 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投产后90日内,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投产后45日内,建设单位负责汇总编制建筑、安装、设备和其他费用的竣工结算报告。(附流程图)

第五章 第五章 工程价款的支付

第二十一条 工程预付款应复核下列规定:

(一)工程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支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当年完成工作量的10%,不高于当年完成工作量的30%,对施工期不超过3个月的最多可预付至合同金额的50%。

(二)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1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工程款。

(三)工程预付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第二十二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影单更符合下列规

定:

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告,以监理工程师核准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一)按月(季)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季)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

(二)分段结算与支付,按照工程里程碑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第二十三条 设备材料物资应严格依据合同付款。

第六章 考核及评价

第二十四条 省公司基建部负责对建设管理单位结算管理工作的考核,组织有关人员对统计上报的数据及汇报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二十五条 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为严格执行上级颁布的工程变更、结算管理办法,因此产生的不良后果及损失由责任单位自行承担。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支出的各项工程费用未做到有理有据,可控在控,严重超支、突破批准概算范围的,有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进行自查、处理后上报省公司。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管理人员未按照管理办法办理,随意签证或签证内容有严重过失,由建设单位(业

主项目部)进行自查处理后上报省公司。

第二十八条 严禁设计单位提供不符合施工图出版要求的图纸用于工程招标和现场施工,严禁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项目部接受和采用此类图纸,一经发现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责任,由此产生的损失责任单位承担。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须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诚信度、工程量准确度评价,并在施工、监理、设计合同中明确的相关处罚条款严格考核。

第七章 其他

5.银行结算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规范公司银行存款的使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结算办法》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

第二章 银行存款开户的有关规定

1.公司及所属独立核算单位可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按规定的审批手续开设银行账户,非独立核算单位原则上不准开设银行账号,异地设立的分公司经公司财务部批准,可在当地设立银行结算账户。

2.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各银行账户,下属分、子公司经批准独立开设的银行账户,必须报公司财务部备案管理。

3.银行账户只能用于规定业务范围内的银行结算,不得出租、出借,不得用于个人结算。

4.公司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5.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必须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等有关文件,送交盖有企业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开立账户。

6.申请开立一般存款、临时存款、专用存款账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的企业同意其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开户的证明等证件,送交盖有企业印章的卡片,银行审核同意后开立账户。

7.基本存款账户是企业办理日常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企业的工资和资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8.一般存款账户是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存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企业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9.临时存款账户是企业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10.专用存款账是企业因特定用途需要开设的账户。

第三章 银行结算方式

1.银行汇票结算方式。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2.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3.银行本票结算方式。

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4.支票。

支票是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

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现金支票不可以转账,转账支票不能支取现金。

5.汇兑。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分信汇、电汇两种,由汇款人选择使用。

6.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7.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兑付款的结算方式。

8.信用证。

信用证是在异地商品交易中,由购货方先将货款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向外地销货方开户银行签发的一种保证支付款项的书面证明。一般用于国际贸易,以保证购货方不会拖欠销货方的货款。

第四章 银行存款的管理

1.公司在两个银行账户之间转存资金时,须经财务部负责人同意。

2.出纳人员必须在办理完毕收付款单据的当日将其及时转交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

3.出纳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逐日、逐笔、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当日余额。

4.应每月至少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次,以检查银行存款收付及结存情况。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超一个月的未达账项,必须向财务负责人汇报,并检查原因,及时处理。

第五章 附则

1.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6.资金结算管理制度[范文模版] 篇六

1.管理机构

财务部负责酒店的资金结算、借贷、往来调剂等管理工作,并指导、监督分酒店的资金运行。分酒店财务负责其所在酒店的资金结算、往来等管理工作。2.账户管理

开立、变更账户,须经总经理同意,由财务部门具体执行。原则上各酒店只能在便于开展业务的银行开设一个存款账户,办理各种结算业务。开设账户情况及变更情形及时向财务部书面呈报、备案。3.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纳人员或财务部门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与财务印鉴由不同人员分开保管。

(2)支票领用时按要求逐项认真填写“支票领用单”,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经财务负责人批准签字后,到财务部门领取支票。(3)原则上不允许各业务部门领取空白支票。特殊情况,经酒店总经理审批。各部门累计领取支票不得超过三帐,超过三张未报帐的,财务部门暂时停封该部门借款业务。财务部门及时催促各业务部门及时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4)支票付款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购置物品时需要入库验收签字后方可报销。

(5)收到支票后,及时送存银行,不拖不压。(6)收付业务款发生时出纳人员及时登记日记帐。做到先登帐后付款,先收款后登帐。出纳人员按月对帐,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书面呈报财务部经理。

(7)每周五下班前各酒店出纳人员将银行存款金额书面或电话报告财务部经理,为资金筹措、安排、调度提供及时、准确的决策依据。4.现金管理

(1)下列范围内可以使用现金:职员工资、津贴、奖金;个人劳务报酬;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酒店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结算起点暂定为1000元,如需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2)酒店购置固定资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购置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物品价款一次超过1000元的,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采购价款一次低于800元的,可以使用现金结算,也可以使用支票结算。

(3)库存限额经总经理审批核准,现金超额部分送存银行。(4)收入现金及时入帐,送存银行。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酒店库存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

(5)财务人员从银行中提取现金,当填写“现金支票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提取。

(6)酒店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报财务负责人审批,经会计审核,到出纳人员处领取。

(7)报销时凭发票、差旅费单据及酒店认可的有效报销或借款凭单,经办人签字,会计审核,财务负责人批准,到出纳人员处冲抵以前借款、领取现金。付款后加盖付款标志及经办人戳记。(8)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按月编制工资表,交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月末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9)办理款项汇兑时,财务人员经审核“汇兑通知单“及有关凭证,分别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酒店总经理签字,出纳人员到银行办理。

(10)出纳人员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按顺序记载现金收付,帐目当日清月结,帐实相符。(11)不准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12)不准白条抵库。(13)不准挪用现金。

(14)不准利用账户替他人或其他单位套取现金。

(15)财务负责人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主管会计经常与出纳核对库存现金情况。

(16)每个季度财务负责人至少会同主管会计抽查一次库存现金对差异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库存现金盘点报告,提出改进意见,以书面形式呈报财务部经理。5.备用金管理

(1)各部门由于业务工作性质,需要备用金的,书面提出申请,经酒店总经理批准。

(2)根据酒店总经理通知,部门领取备用金时,填写借款单,财务负责人审核,由出纳人员依凭证付款。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备用金管理,并将人员名单报送各酒店财务部门备案。(3)部门领取备用金累计一般不超过2000元。

(4)备用金管理人员每周与财务部门结算一次,及时补充备用金。财务部门按时催促备用金管理人员办理财务报销手续。(5)因业务发展或部门调整,不再需要使用备用金的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归还备用金。

7.如何做好工程造价的结算管理 篇七

关键字:工程造价管理工程结算

一,前言

竣工项目的工程结算是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考验其投资效果的依据。在新形势下,加强竣工项目的工程结算的审核,对于提高工程结算的准确性,降低工程造价,对工程项目实现有效的成本控制,为以后的开发项目积累和分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及提供较准确的经验数据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如何做好结算管理工作,除有相关管理办法之外,再就是抓好每一个工作环节,工程结算管理始终贯穿于整个建设项目工程全过程,自工程招投标开始,至整个工程竣工结算为止。

二,结算审核的意义

就目前存在较高的结算造价审减率来看,结算审核仍是工程造价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结算审核是造价控制的最后一环,对建设单位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尤为重要。能够帮助建设单位挤压报价中的水分,起到节约建设投资的目的,从审核结果上看,这一效果非常明显。客观公正的结算审核,也能够保证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建设单位恶意压价带来的经济损失,同时可避免结算扯皮、合同纠纷、甚至诉诸法律等不必要的麻烦。

(二)督促建设各方加强造价管理

结算审核结果能够反映建设过程的造价管理水平,这也必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控制,提高造价管理水平。同时,施工单位也不能指望在结算中捞到油水,要想获取最大的收益,为企业赚得更多的利润,只有对工程进行系统、科学的管理,提高技术水平,加强造价控制和成本核算等一系列具体的工作。

(三)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事业的发展

目前清单计价模式刚刚开始实行,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并存,适应市场经济的造价管理体制还处在确立当中,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出现,在这急速发展的建筑市场中,拥有造价管理专家的咨询机构却显得经验不足。通过结算审核过程使得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能够坐在一起,共同研究确定合理的工程造价,对造价咨询机构而言,这是提高水平的最有效途径。

三.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一)技术标同商务标的脱离

目前我省在招标中多采用实物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报价是包括计算完成分部分项目工程量所发生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的总和。可结算时一些施工单位又往往把技术标内应考虑的技术措施费的一些项目列入结算,计取工程费用。

(二)混淆施工圖与竣工图的区别

施工图是工程项目招标的依据和工程施工的基础,竣工图是对竣工工程的具体记录,包括了施工过程的设计、联系单等变更,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尤其是一些大中型复杂的工程,两者出入会更大,有些施工单位把已取消的施工图项目仍列入结算,计取工程费用。

(三)虚报工程量

建筑工程量是编制工程结算基础,工程量计算正确与否对工程结算数额大小影响极大,有些基建工程由于工期长或两个施工单位共同承建、交叉工程重复计费的现象:特别是对交界工程,从基础、砌墙体开始,到楼层找平,屋面防水找平,结构粉刷。两个不同的工程队都报价因而造成重复计算。有的由于设计变更,计算了变更增加的项目,不扣除标函内原有的项目,使工程量重复计算。

(四)更换变更联系单

工程变更联系单是施工过程中图纸变更的依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把关不严,时间一长,就会模糊不清或不齐全,有些施工单位就利用联系单来做文章,办理有利于乙方的联系单,故意删改、省略不利于己的内容,更换联系单内容为多计费下埋下伏笔。

四、如何做好工程造价的结算

(一)收集整理编制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是做好造价结算工作的基础。

任何一处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相关资料为依据,工程任务完成与否要以施工图和竣工图为依据,工程的工期、成品质量、材料价格、费用的高速方式等要以工程承包合同、相关协议、补充协议为依据。而国家、政府相关部门、协会等部门的一些关于结算的法律文件、办法、规定在结算中也是经常用到的。

结算资料一般包括: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其组成部分、工程施工图、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签证、认价单等。

(二)在接受委托参与工程结算时,要加强工程结算的审查

工程结算是指承包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据承包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规定和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建设单位收取价款的一项经济活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结算工作中形成了对立统一的关系,其对立性表现在双方的经济利益方面,甲方力求以最少的投资实现其投资目标,在结算工作中尽量压低工程造价,而乙方为了实现承包收益的最大化,在结算工作中,尽可能高报工程造价;其统一性表现在双方均要求顺利完成结算工作,从而尽快实现各自的经济目标。这种经济利益关系就好比一架天平,那边重利益就往那边倾,要保证双方利益平衡,就必须使工程造价客观、公正、合理、合法。这种平衡关系一般是通过结算审查工作来实现的。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工程结算审查工作,是最有效的办法,因为中介机构专业人才多,信息面广,可以避免因双方信息不对称而损害对方利益,产生经济纠纷;可以消除双方的矛盾,保证审查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做好工程结算审查工作

工程结算审查就是用天平来称量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结算依据就是砝码,这个砝码必须是标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结算工作的顺利与否,取决于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内容的严密性与完整性,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工作是否认真、严肃。由于建设项目生产周期长,涉及面广,许多难以预料的因素影响工程造价的确定,如政策因素、现场情况、设计变更、市场因素等等,使建设工程合同很难一次性地将一个建设产品的价格固定下来,即使是总价包干合同,也不可避免地发生变更,增减工程造价。变更增加费用一般采取签证的形式进行工程结算。

(四)严格签证

严格签证在工程结算中的引用具有很高的优先解释权,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签证都有优先解释权都能照搬照用,在具体工程结算执行过程中,应对其签证程序及内容进行认真分析,区别对待,正确引用。首先应检查签证的签字或盖章是否有效,签字人员是否是合同中规定的相应人员,否则为无效签证不予采用。其次应认真分析签证内容是否客观公正。

(五)审核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清单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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