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资助申报流程

2024-08-09

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资助申报流程(3篇)

1.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资助申报流程 篇一

2018年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创业场租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已获得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创业资助、团队资助或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资助的企业予以场租补贴。

二、设定依据

《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的意见》,中共深圳市委,深发„2011‟9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受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总额控制。

自企业设立之日起二年内给予500平方米以下部分每月每平方米30元场租补贴,自企业设立之日第三年给予500平方米以下部分每月每平方米15元场租补贴。补贴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委托审计、社会公示、受理机关审定。

四、办理条件

申请创业场租补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是已获得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创业资助、团队资助或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资助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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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补贴的场地应为获得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创业资助、团队资助或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资助的项目使用,且申请补贴期间项目仍在正常开展或已通过验收。

(三)2017已经申报的企业本次不再接受重复申报。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有效租房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七)申请补贴期内交纳房租发票复印件(验原件);

(八)申请补贴期内的财务审计报告(当年的可提交财务报告)和纳税证明复印件;

(九)项目已通过验收的提供验收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

七、受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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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机关:市科技创新委。

(二)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7月26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7月31日。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三)联系人:李晓冬、胡怀江(88101372、88102176)。

(四)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11-12号窗口。

八、决定机关

市科技创新委会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财政委)。

九、办理程序

申请人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委托审计--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审定--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共同下达资金计划--拨付经费。

十、办理时限

每年一次,成批处理。

十一、证件 证件:批准文件。

十二、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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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获得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资助。

十三、收费 不收费。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和年检。

说明:我委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委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我委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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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确认 篇二

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确认

服务对象

具备以下条件,且符合相对认定标准的申请人。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2)外籍高级专家需与应聘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留学回国人员应是来深创业或已与在深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优秀人才。

受理条件

具备以下所有条件,且符合相对认定标准的申请人可以提出申请: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2、外籍高级专家需与应聘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留学回国人员应是来深创业或已与在深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优秀人才。

3、满足年龄要求:

(1)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

(2)海外高层次B类人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

(3)海外高层次C类人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有特别突出成就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申请材料

1、《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申请核准表(认定类)》

系统申报并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

2、身份证明材料

(1)外籍高级专家提供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签证页和居留页,以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就业证》(复印件),(若外籍高级专家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亦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2)港澳台专家提供身份证、回乡证或台胞证,以及《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复印件);

(3)侨胞提供由深圳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侨胞证明、公安机关签发的注销户籍证明、中国护照个人信息页;

(4)中国籍留学人员提供身份证,境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护照或港/澳/台身份证以及回乡证或台胞证,《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5)用人单位与申请者的聘用合同(合同期限需一年以上,另有要求的除外)

3、认定标准材料

根据《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试行)》具体条款,提供相应条款所涉及的所在荣誉证明、任职证明、发明专利证书、产业证明、销售额证明、纳税证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

4、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辅助材料

(1)申请人劳动合同必须填写完备。合同期内有试用期的,试用期结束方可申报;合同条款最后规定“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的,则甲方必须有法人或授权人签字,属授权人签字的还需同时提供授权书;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为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须提供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复;申请人为公司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不需提供劳动合同。

(2)申请材料为外文的,需另提供有正规翻译机构(正规翻译机构是指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翻译业务的翻译公司)盖章的翻译件。

(3)按受理部门要求,可能要补充的其他相关材料。

填报须知

1、申报海外高层次人才确认业务,申请人必须在我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不含补缴),且当前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

2、中国籍申请人必须以身份证进行申报,号码为18位格式;侨胞申请人需持中国护照进行申报,所填报姓名必须与护照姓名一致。

3、外籍申请人(包括外籍华人)持国外护照申报人才确认时,所填报姓名必须与护照姓名一致。

4、申请人必须完整填写个人简历,含高等教育、留学、研究经历,并提供申请时上一个工作单位的联系电话(填写在简历中),如上一个工作单位为市外机关事业单位、高校、研究机构、国有企业的,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材料。

5、申请人劳动合同必须填写完备。合同期内有试用期的,试用期结束方可申报;合同条款最后规定“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的,则甲方必须有法人或授权人签字,属授权人签字的还需同时提供授权书;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为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须提供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复;申请人为公司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不需提供劳动合同。

6、申报单位的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由工作人员后台比对。

7、申请人的社保缴交情况,由系统自动比对。

8、近X年,以受理之日起计算,倒推X周年之内属有效范围。

9、个别认定条款由受理部门发函调查。

10、复印件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单位盖章。

11、申请材料为外文的,需另提供有正规翻译机构(正规翻译机构是指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翻译业务的翻译公司)盖章的翻译件。

受理标准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1)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后,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首页“网上申报”板块,进入“高层次专业人才业务申报系统”,输入信息,提交并打印《申请核准表》,单位加具推荐意见并盖章;

(3)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将《申请核准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到单位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加具推荐意见后,由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递交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主管部门的,由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直接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递交材料;

2.受理

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3.审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1)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后,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首页“网上申报”板块,进入“高层次专业人才业务申报系统”,输入信息,提交并打印《申请核准表》,单位加具推荐意见并盖章;

(3)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将《申请核准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到单位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加具推荐意见后,由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递交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主管部门的,由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直接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递交材料;

2.受理

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3.审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办理结果

3.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资助申报流程 篇三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八批高层次人才项目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34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省属单位申报“农业人才高峰”第八批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各单位申报的项目名额不超过3个;

二、申报条件、报送材料要求详见《通知》。申报人的有关证明材料请提供复印件,由各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不再退回。《通知》及附件表格可从江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政策法规栏目中下载(网址:http://zc.k8008.com)。附件3中归口单位填写“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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