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精选4篇)
1.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篇一
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实施细则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责任,提高工作效能,改善服务态度,增强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树立机关良好形象,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服务承诺制
第一条:根据县志办工作职能,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制作公示栏向社会公开县志办的基本情况,工作职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第二条:以方便群众,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办事透明度为目标,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和服务项目。包括:县志办工作程序、服务项目等。
第三条:遵守公务员行为道德规范。机关工作人员接待办事和来访,要做到举止文明、行为规范、热情大方、耐心细致、服务到位。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作风。做到“一张笑脸、一句文明语、一把椅子、一杯茶水,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合作有谢声。”
第四条:严格履行八项工作承诺。即: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冷落;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延误;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露;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不让违纪的言行在我身上发生;不让机关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伤害。
二、首问责任制
第五条:机关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接受服务对象监督。
第六条:对来访人员的姓名、单位、时间、咨询和办理事项、办理结果进行登记,以备查询和考核。
第七条:服务对象前来办理或咨询事项,由第一接触人(首问接待人)负责接待。首问接待人在了解对方基本情况和要求后按照职责和分工,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能够办理的要及时办理,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及时引荐到相关股室或志办领导,若经办人或志办领导不在,应主动与其联系,若联系不上,应先将服务对象的有关材料收下,做好记录,随后移交给经办人(业务受理人)。
第八条:咨询或办理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首问接待人应耐心解释,并尽可能给予指导和帮助。
第九条:服务对象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时,接听电话的人员即为首问接待人。对于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应认真负责回答;属于其他股室的,应将有关电话告诉来电人,尽可能地为来电人提供帮助。
三、限时办结制
第十条: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办理行政事项。对完成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任务,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按规定的时间办结,没有明确办理时限并且不需要充分调研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调研才能够完成的,在15个工作日内制定计划并向上级发文机关报告。
第十一条:对于请示性事项在15个工作日研究处理作出明确答复。
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5月15日
2.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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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工作计划
一、目标
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服务思想。立足本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尽一切努力,为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利用县情资料、促进**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继续编辑出好《**年鉴》(2010),开展《**县志》(1978~2005年)初稿编纂工作。同时,完成省州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重点工作
(一)切实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理论和业务素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编纂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业务能力。
(二)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并支持学习培训。加强全县地方志队伍建设,提高地方志队伍素质,为提高第二轮修志、编写出版年鉴质量,挖掘旧志资源,服务**建设民族文化旅游大县、生态文明试点县提供强有力的县情资料支持。
(三)增加修志人员,建立责任制,努力完成编修《**县志》(1978~2005年)阶段性任务。积极争取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请县人民政府协助解决增加4~5人修志人员。继续收全承编单位初稿,对个别完不成初稿的承编单位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组织审验承编单位初稿,对不合格的责成该单位按规定继续完成,对审验合格的由县志办按分工进入修改编辑。指导好在第二轮修志中有条件编修部门志、专业志的单位编好志书,并加强管理,使之走上依法修志轨道。健全和完善修志运作机制,尽力使全县修志工作有条不紊健康向前发展,为形成有质量的《**县志》(1978~2005年)全书初稿打好基础,为编纂良志、佳志尽职尽责。
(四)总结经验,继续抓好《**年鉴》(2010)编辑出版工作。做到早布置、早安排、早动手、早出版,力求在内容和形式上有所创新,着力提高年鉴质量。
(五)积极做好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在抓好续志、编年鉴的同时,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县志办职能作用,积极开发利用旧志资源,为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更好地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莲山 课件 w w3.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篇三
2009年 第83期
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12月16日
本市水务系统修志工作全面展开稳步推进
本市水务系统自启动第二轮修志工作以来,市水务局领导班子非常重视和支持水务志编修工作,多次听取修志工作情况汇报,并明确要人给人,要钱给钱,一定要下大力量做好水务志的编修工作。现水务志编修工作已全面展开,正稳步推进。
一、“一纳入,五到位”基本落实
去年9月,市水务局召开了《北京志•水务志》编纂工作动员大会,全市水务系统单位的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要求全市水务系统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北京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落实“一纳入,五到位”。市水务局首先将修志工作纳入了自己的工作内容,相继成立了水务志编纂委员会及办公室,制定了工作方案,编制了水务志
1篇目,确定了修志工作主要负责人、主编及主要撰稿人,为编修人员提供了办公经费、办公地点和办公设备,为编修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各单位按照市局的要求和榜样也陆续成立了机构,落实了编修人员,选派了一批既有一定专业知识、又有一定写作能力的人承担修志工作,同时提供了各种必需的条件。据各单位上报的情况统计,水务系统及相关单位参与编修工作的人员有700余人。
二、编修工作进展顺利
根据市地方志办的指导意见,今年4月,水务志编纂委员会增加了市政市容管委、市环保局等单位的领导,组建了联合编委会和联合编辑部,编委会主任由局长程静担任。《北京志•水务志》共设八篇,按照工作职责和篇目内容,分别由水资源处、防汛办、供水处、建管处、排水处、农水水保处、科教处、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并由牵头处室确定或聘请了主要撰稿人、统稿人。
《北京志•水务志》将包括首轮《水利志》、《供水志》、《排水志》所记述的全部内容,志书的编写要统筹水利、供水、排水、节水等内容,要统筹城乡水务。水务志办公室在组织编写了《北京志•水务志》纲目的基础上,2009年5月,组织召开编修工作座谈会,邀请参与过首轮修志工作的老领导、老同志到会传经送宝,指导编修工作。座谈会上,老领导、老同志们强调了主编和志书纲目的重要性,提出思路是志书的灵魂,纲目是志书的骨架,要编修一本好的志书,首先要理清思路、编
好纲目。并针对水务志纲目初稿存在的不足提出了中肯意见。
座谈会后,各篇牵头处室与主要撰稿人、统稿人共同研究,对纲目进行了修改补充,编写了细目,并分别组织召开纲目研讨会进行审议。9月,召开水务志编辑部会议,讨论了各篇修改的纲目,明确了此次修志工作的主要任务,强调了此次修志应把握的要点。目前,由主编挂帅,有关专家正在对水务志八篇纲目进行统改。
鉴于参与本轮修志工作的人员多为年轻人,未参与过修志工作,水务志办公室分别于去年12月、今年三月举办了两期水务志编修培训班,水务系统及相关单位160余人参加了培训。
为指导修志工作,同时为修志工作人员搭建学习、交流的平台,水务局编辑刊印了《水务志通讯》。第一期已刊印,第二期编辑工作已完成,近期刊印;水务志办公室还以简讯的形式,对全市水务系统修志动态及进展情况做实时报导,已印发38期。
根据水务局修志工作安排,局直属单位、区(县)水务局及部分相关单位,除提供《北京志•水务志》所需资料外,也要编修各自的水务志或撰写大事记。市水务系统各相关单位在修订志书纲目的过程中,资料搜集工作也在同步进行。据不完全统计,已收集工作总结、大事记、工程纪实、规划、统计资料等600多万字,照片4000余张。其中官厅水库管理处还收集了1932年华北水利委员会拟定的《永定河治本计划》、19
41年日伪建设总署提出的《永定河综合水利开发计划》,以及后来历次永定河的规划和尝试等资料。
(撰稿:邢富茹 王鹏 编校:谭浩核签:赵伸)
说明:
1.此信息请各区县、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集团公司)地方志办公 室自行下载打印,不再另行印制下发
4.吴江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文件 篇四
吴志委„2007‟2号
━━━━━━━━━━━━★━━━━━━━━━━━━ 关于各镇进一步做好市志和镇志编纂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政府:
全市二轮修志启动后,各镇党委和政府都能站在政治和历史的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全面启动所辖镇的地方志编纂工作,全市的镇志编纂工作出现了崭新的局面。这一崭新局面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抢救历史,保护文化”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原本没有镇志的镇均已全面开展补编工作,而且各镇在编纂中均能自觉将撤并镇纳入编纂范围,全面抢救这些撤并镇的历史。目前,•同里镇志‣(含屯村)已经进入排版印刷阶段,即将出版;•桃源镇志‣(包括铜罗、青云)、•松陵镇志‣(含八坼)、•坛丘镇志‣、•八都镇志‣、•金家坝镇志‣、•莘塔镇志‣都在稳步推进阶段。另一方面,在二轮修志的大环境下,各镇党委和政府对地方志工作的认识又有了新的提高,“创造历史是重要的,记录历史也同样重要”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原本已经编纂出版过镇志的镇,纷纷开始新一轮的续志工作。目前,•震泽镇志‣、•横扇镇志‣、•七都镇志‣、•平望镇志‣、•黎里镇志‣的续编工作也已经全面展开。全市补编、续编镇志的新高潮的掀起和各项编纂工作稳步、扎实的推进,为全市地方志事业的科学、和谐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全市的镇志编纂工作能够全面开展、顺利推进,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地方志工作高度重视,为地方志编纂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二是各镇均能够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自觉按照地方志编纂“一纳
入、五到位”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工作;三是全体编纂人
员开拓进取、扎实奋进、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保证了各项编纂工作的顺利推进。
在镇志编纂工作全面推进的过程中,各镇还要承担•吴
江市志‣的有关承编工作。市志的编纂工作是市委、市政府
文化建设的重要工程,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为了在已
经取得进展和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市志、镇志的编纂
工作,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和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对编纂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各镇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编纂工作的领导,确保
在编纂启动、编纂过程、志稿终审等各个环节上都要始终关
心、支持市志、镇志的编纂工作,要为编纂办公室创造条件,做好具体的协调工作,确保编纂工作顺利进行。尚未落实市
志承编工作的镇,要按照要求尽快落实并开展具体工作。个
别编纂任务重、编纂办公室较多,编办负责人工作较忙的镇,要尽快落实一名退居二线或刚退休、工作能力强、熟悉乡镇
情况和文字工作、担任过镇级领导的老同志具体负责编纂工
作,确保编纂工作顺利进行。个别镇的编纂办公室人手比较
少,要进一步补充人员,充实编纂队伍。由于编纂人员年纪
都比较大、编纂工作相对比较辛苦,在物质保障方面,各镇
要尽量予以照顾。
二、进一步明确市志承编任务,按要求做好承编工作
上半年,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以业务辅导的形
式,对各镇的市志承编任务(见附件)作了详细布置,并要
求各镇在开展镇志编纂工作的同时做好市志承编工作。实际
工作中,2007年之前开展镇志编纂工作的镇,编纂的中心和
重点基本都在镇志上,很少关心市志的编纂工作;个别镇尚
未落实具体编纂人员,工作尚未开展;2007年启动镇志编纂
工作的镇,基本上都在正常开展市志承编工作。各镇在编纂
过程中,要进一步明确市志的承编任务,处理好市志和镇志的关系,要在镇志编纂的同时按要求做好市志的承编工作。
三、适当调整编纂时间,集中力量确保编纂质量
质量是志书的生命。各镇在编纂工作中,要防止一味追
求进度、不求质量的情况发生。要在确保编纂质量的基础上,加快编纂进度。考虑到市志、镇志同时进行,任务相对较重,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调整原计划的成书时间:
•桃源镇志‣(包括铜罗、青云)、•松陵镇志‣(含八坼)、•坛
丘镇志‣、•八都镇志‣、•金家坝镇志‣、•莘塔镇志‣6部计
划2008年完成的志书,可适当延后,2009年年底全面完成。
•震泽镇志‣、•横扇镇志‣、•七都镇志‣、•平望镇志‣、•黎
里镇志‣4部续志则到2010年年底全面完成。
希望各镇党委和政府,按照上述意见和要求,切实做好
市志、镇志的编纂工作。
附件:•吴江市志‣中的各镇承编任务及主要工作
吴江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二OO七年七月十六日
主题词:地方志市志镇志编纂工作通知 抄报:市委、市政府,苏州市地方志办公室,省地方志办
公室,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成员。抄送:•吴江市志‣编辑,存档。
吴江市方志办制发2007年7月16日印数 20份
附件:
《吴江市志》中的各镇承编任务及主要工作
说明:
(1)为了便于各镇在开展镇志编纂工作的同时,做好市志的承编工作,现对各镇在市志中的承编任务及主要工作再作一个具体安排;
(2)以下分解详见•关于印发†吴江市志(1986~2005)基本篇目‡的通知‣(吴志委„2006‟)5号)。
⒈主要任务及工作:
(1)P2:图照第二部分,要求提供反映所辖镇主要发展历程的照片10张左右,充实市志图照。
(2)P5:第二章乡镇村庄(收集资料,撰写初稿)。
(3)P5:大事记,要求提供1986~2005年的大事记,充实市志大事记(收集资料,撰写初稿)。
(4)P7~8:配合市志办开展所辖镇方言的调查工作。
(5)P12:第六章镇村建设、第七章住宅建设、第九章
第二节乡镇综合性创建(收集资料,撰写初稿)。
(6)P21:第六章第三节乡镇工业聚集区,汾湖镇还涉及第二节江苏省汾湖经济开发区的内容(收集资料,撰写初稿)。
(7)P53~55:第二十八篇人物(按照市志办统一的标准、要求和表格,收集资料,撰写初稿)。
(8)P50第六章新闻出版第三至第五节,P55~56第三章著述书目辑录(按照市志办的要求,统计各镇1986~2005年间出版的书籍、编印的报纸和刊物,充实市志)。
(9)P56:吴江荣誉(各镇按标准收集所辖镇的资料,撰写初稿)。
⒉志书资料的上限及下限:1986~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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