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质环保部职责

2024-07-15

安质环保部职责(精选11篇)

1.安质环保部职责 篇一

安质环保部工作职责

1. 在项目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各项工作。对总工

程师负责。

2. 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及人员对国家、行业规定的有关保证安

全、质量、环保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指示以及上级颁发的各项规章、规划、制度措施等的执行情况。

3. 参加工程开工前的检查,工程质量的定期检查以及施工中的工序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签证。

4. 制定、审查有关保证安全、质量、环保等方面的措施,参加

技术和生产等有关会议。

5. 参加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竣工预检及验收交

接工作。

6. 审定已完工程质量,签证验工报表,检查有关质量、安全、环保措施的实施落实情况。

7. 负责总结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经验教训,按规定向上一

级提出相关报告、报表或总结。

8. 督促并协助现场施工单位建立群众性的工程质量、安全、环

保检查制度,指导兼职检查人员的工作。

9. 参加劳动竞赛评比会议,对单位、集体、个人就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成果的好坏优劣提出意见。

10. 对不按规定施工或违反施工规程的情况,提出纠正要求,必

要时签发工程质量问题通知单,遇有影响工程或后续工程质量的情况,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决定返工。并向领导报告处理意见。

11.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2.安质环保部职责 篇二

1 环境监测相关概述

环境是人们生存、发展的重要条件, 主要包括森林、土地、水、乡村城市、野生植被、大气、人文自然等, 环境监测就是对以上自然因素进行的监测工作。环境监测是自然保护的最重要基础[1]。现阶段的环境监测技术路线和相关标准已经较为完整, 《新环保法》中的第二条也对环境监测的定义和范畴进行了明确, 指出了环境检测作为环境管理重要条件的关键性, 要求大众的知情权得以满足, 通过加强环境监测工作、明确环境监测职责, 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和和谐社会的构建。

2 环境监测的监管职责及其主体

《新环保法》第十条中对环境保护的相关部门的监管范围和责任进行了规定, 要求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的政府环保相关部门对资源保护、环境污染及防治等工作进行监管, 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 展现了我国环境保护中环境监测工作的统一监管体制。

同时, 在《新环保法》的其他法律条目下, 也分别对各层次部门的职责义务等进行了严格规定。其中, 《新环保法》的第十七条中规定由国家完善环境监测制度, 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监测规范, 统一规划、设置监测站。优化、观行业在设置环境质量监测站时, 需要保证其设置的合法性, 充分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保证检测机构和负责人能够确保数据的准确和真实。

这些法律法规主要体现了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的职责和国务院相关部门确立统一检测规范和监测站等的职责, 明确了国家、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主体的责任。

3 环境监测行为主体及其定位

出排污单位以外, 《新环保法》对环境监测的行为主体并未明确界定[2]。而从其中对监管主体职责的规定和第65 条中规定的相关责任方面进行分析, 能够大众总结出三类行为主体。

第一类是国务院及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附属机构, 在《新环保法》第十七条中, 要求有关部门在设置环境质量监测站时, 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赋予了有关部门自行进行环境监测工作的权利, 再结合其中要求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的规定, 可以看出行为主体就是“有关部门”。同时, 在《新环保法》中的第18 条和第47 条中, 也对此类机构的职责进行了定位, 要求其进行环境状况调查预评价、突发事故检测预评估等工作。

第二类是排污单位。在《新环保法》第42 条中对排污单位进行了相关规定, 要求其根据国家要求进行检测设备的安装和运用, 注重原始监测记录的保存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明确了排污单位这一行为主体, 及其具体的责任定位, 促进了生产经营者对污染防治责任的落实。

第三类是环境监测机构及相关专业委托机构。在《新环保法》第18 条及第65 条中, 指出了环境监测机构及相关委托机构能够实施对环境状况的调查、评价, 能够开展环境服务活动, 并认为该项活动属于市场行为, 明确了两者环境监测行为的主体地位。

4 环境监测工作面临的问题

在《新环保法》中, 对环境监测的任务进行了明确, 主要指出环境监测工作应从规划环境保护、制定经济政策、研究相关技术等进行环境质量的保障, 通过对环境情况的调查和评价, 了解环境质量和破坏情况, 要求严格落实环境资源的调查、预警等工作, 以保证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由于《新环保法》中对监测行为主体的规定不够明确, 因此面临众多问题[3]。例如环境监测体制方面的问题、行政管理方面的问题、业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技术管理方面的问题等。

5 对环境监测工作发展的建议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升和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 环境保护在经济结构转变和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具体的实现主要是通过设计制度、制定措施等方式。

为了保证环境监测工作的明确落实和健康发展, 相关部门应使其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积极研究改进防污技术, 促进减排防污工作的顺利进行。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 掌握环境监测工作的思路, 加强对监测技术的研究和创新, 构建现代化、高科技的监测框架, 有效提升我国环境监测水平, 保证我国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6 结语

环境监测是我国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 2015 年1 月1 日实施的《新环保法》中, 对环境监测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定位, 相关部门应加强落实法律法规, 严格履行环境保护职责, 提升环境监测水平, 促进我国环境监测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朱德明.新《环保法》背景下的环境监测立法改革取向[J].环境监控与预警, 2014, 10 (5) :1-3.

[2]李国刚.“新环保法”对环境监测职责定位的研究思考[J].中国环境监测, 2014, 6 (3) :1-3.

3.安质环保部职责 篇三

关键词:环境监测;职责定位;新环保法

中图分类号:X830;D922.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20-0073-02

在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开始实施,相对于之前实行的环保法新环保法对较多的方面进行了针对性的修订,特别为在环境监测方面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确定了环境监测活动范畴与监管工作的具体范围,为我国的环境保护提供了更为全面的法律依据,更好的保证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顺利进行。

1 环境监测的定义

在新《环保法》的第2条中明确的规定,所谓的环境为影响人类发展与生存的各种人工改造和天然的自然环境组成的总体,包括有:乡村与城市、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人文遗迹、野生动物、湿地、草原、森林、矿藏、土地、海洋、水及大气等方面。因此,环境监测的广义定义就为实现对上述因素的全面监测。

2 环境监测的职责

根据新《环保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环境保护的统一监督管理权力在国务院内设立的环境保护主管单位,其中规定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为地方性环境保护的主管部门,负责对自身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通过新环保法种的该条款体现了环境监督的统一性,既有部门之间的管理,又有国家整体上的监测,总体构成了我国特色的环境监督管理机制。

在上述构成的特殊管理机制的总体框架下,新环保法中第17、18、20、32等相关的条例分别针对国家层面、省级层面对环境监测职责进行了定位。

如其第17条规定,国家构建出完善健全的环境监测机制,其中国务院环境监测部门根据全国总体的环境监测任务制定出对应额监测规范,并与相关的部门一同构成完善的全国监测网络,对我国的环境质量监督站的设置等方面进行统一管理,构建出完善的环境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全面的增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工作,同时其中也提出了在对环境监测站进行设置时也应当全面的从我国环境监测规范与监测规定等方面入手,确保环境监测结果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第18条规定,各个省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应根据自身管辖区域内实际管理需求出发,委托相关机构或者组织有关的部门对环境整体的状况进行分析、调查,构建出完善的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系统。

第20条中规定,政府应当针对跨行政区域的重点环境监测区域构建出统一协调的环境监测机制,全面的实行统一性管理,管理过程中应增强管理标准的统一性。

第32条中规定,政府应当全面的增强对土壤、水源及大气的保护工作,不断的完善对应的修复、评估、监测与调查机制。

根据上述的规定,在新环保法中环境监测的主要职责体现在应当由国家的层面上构建出完善的环境监督监测体制,然后由国务院内部的环境保护主管单位在全国的范围内构建出统一完善的环境监督网点,特别是对跨区域进行污染防治的应当构建出统一的执行标准。

3 环境监测的行为主体与定位

除了排污单位之外,在新环保法中并没有对具体的环境监测主体进行明确的规定,但是从环境监测主体的具体责任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其规定的内容,可以大致的分为如下三个方面。

首先,各个级别的人民政府和国务院环境主管部门为环境监督职责的主体。从新《环保法》的第17条规定中可以得出有关部门仍旧具有自行进行环境质量监测的责任与权力,同时明确的指出了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会同有关单位进行环境监测网络的制定。另外,在第18条中也指出,该类机构在进行环境监测的过程中还包含有对整个地区内的环境状态的评价与调查,尤其为应当全面的突出环境事故工作的评估与监测。

其次,新《环保法》第42条中规定的排污单位。新环保法规定了确定为重点排污单位的企业应当全面的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及对应的监测规范的要求,科学合理的使用环境监测装备,确保环境监测装备能够正常监测,同时对得到的原始监测记录应当进行保存。新环保法中通过该部门内容对企事业单位等相关的生产经营者具体的污染防治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落实。

第三,国家接受委托相关的专业机构进行环境监测,根据新《环保法》的第18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在对环境进行评价与调查时,其主要实施的主体可以委托相关的专业机构,其本质为一种市场行为。通过该条款的规定,可以将市场中有利于环境监测的相关机构纳入到环境监测中,从而更好的提升我国环境监测的效果。

4 当前环境监测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4.1 存在的问题

根据新《环保法》中的相关规定,其对具体的环境监测任务针对性的进行了明确,指出了在进行环境保护的过程中应当全面的从规划环境保护入手,通过借助环境监测技术促进环境监测质量的提升。同时借助环境调查与分析,全面的掌握当前环境破坏及污染的情况,并制定了对应的预警机制,确保环境污染等相关的问题得到较为及时有效的解决。

但是通过对新环保法的分析发现,其对具体的环境监测的主体并没有进行较为明确的规定,这必然导致在具体的环境监测过程中非常容易出现主体责任不够明确的情况,如可能出现在实际的环境监测中出现技术管理、业务管理、行政管理及监测体制等相关的问题。特别是在技术管理方面,相关的法律规定与技术要求存在一定的不匹配性,导致具体的环境监测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存在一定的不相符性。

4.2 应对措施

4.2.1 明确环境监测主体

当前环境保护工作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非常关键的政策制度,广大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这也为我国经济从传统粗方式发展转向更高层发展的必经之路,因此,全面的实现环境监测职责定位工作对于更好的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实现经济发展结构的总体转变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新《环保法》的出现在很多方面为我国经济发展目标与发展模式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及制度的保障,但针对其存在的问题,且为了更好的保证我国环境监测工作健康发展、明确落实,相关的单位与个人在具体的工作中应做到宏观调控的政策,积极主动的根据地区的实际环境监测的需求及存在问题对环境监测技术进行改进,更好的促进我国的防污减排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实,保证各项工作稳定有序的展开,明确出环境监测的思路,掌握新环保法对环境监测职责的具体定位,增强对环境监测工作的创新与研究,以高科技、现代化为总体监测框架,从而更好的提升我国的总体环境监测水平。

4.2.2 转变监测机制模式

近年来,国内市场经济势头发展迅猛,相应的法律法规体制也在不断地完善。在这一背景下,环境监测体制亦要顺应时代发展的需求,逐步有计划地向市场化体制进行转变。而在向市场化体制转变的过程中,仍需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市场化环境监测过程中需要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以保障环境检测数据及结果的准确性,并通过法律法规来对市场化操作进行约束,保证市场化环境监测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可发展政企合作的监测机制,在加强市场化操作的同时,政府监督管理亦要进行加强,尤其对排污严重的企业或公司,要求其必须具备相应的监测设备和提供准确的监测数据。

第二,加强环境检测主体的资格审核。市场化环境监测必然引起众多团体加入到环境监测市场,并可能扰乱国家的环境监测体系。为此,政府首先要建立统一的资格审核标准,对准入机制有严格的要求;其次,政府要大力开拓环境监测渠道,鼓励社会性团体或个人加入到环保监测工作中,并在对其进行资格审核后,承认其合法的环境检测地位。为确保市场化环境监测工作的长久可持续发展,需要转变环境监测的无偿服务方式,但需通过责任与义务来对环境监测主体进行规范。

第三,市场化环境监测工作落实需要循序渐进,切不可盲目开展,可首先在局部进行试点运行。这样一方面可以考察所制定方案的可行性,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另一方面,在局部试点开展市场化环境监测,也可为大面积推广应用积累宝贵经验。在试点选择方面,应选择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地区,首先对试点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评估,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环境治理措施。环保措施开展之前需要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利益分配以及所必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通过商业化的手段将环境监测工作有效落实。

4.2.3 深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

没有法的保障,任何一项工作都难以顺利开展与落实。因此,环境监测中要深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相关部门亦加强政府在环保工作中的宏观调控作用,一方面要不断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积极改进环保理念,引进先进的防污技术与设备,确保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与高效进行。同时,对于国家自身亦要加强对环境监管理念与技术的研究,努力构建符合本国国情的环境监测框架,提升我国的的环境监测水平,为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5 结 语

全面的做到环境监测对于增强我国环境保护,提升环境保护力度有着较为重要的作用,特别是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对我国环境监测的职责进行了更为明确的定位,这就要求相关的单位与个人在进行具体的环境监测时,严格的按照新环保法中的相关规定,切实的履行环境保护的相关责任,更好的增强我国环境监测的水平,从而更好的保证我国“五位一体”的生态化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效实现。

参考文献:

[1] 王曦,邓旸.从“统一监督管理”到“综合协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保护法》第7条评析[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1,(6).

[2] 杨雪杰.《环保法》:如何成为治理环境污染的“杀手锏”——访全国人 大代表、湖北省政协副主席吕忠梅[J]. 环境保护,2015,(6).

[3] 顾华详.构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新体制机制——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评析[J].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4).

[4] 刘新民,刘源月,夏溶矫,等.新环保法生根基层难在哪——基于调查 问卷和座谈会的调研报告[J].环境经济,2015,(12).

[5] 高冬婧.新环保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探讨[J].法制与社会,

4.安质部职责 篇四

1、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验收标准和和强制性条文,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牢固树立“质量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

2、建立健全分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指导和检查项目质量安全机构建立、人员配置、制度落实,不定期地向领导汇报质量安全工作情况,逐步建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体系。

3、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制定分部质量安全工作计划、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及考核和奖惩办法,负责质量安全责任书的起草,负责分部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协助分部人员参加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安全生产考核和培训,做到人人懂安全、事事讲安全,逐步提高分部质量安全管理整体素质。

5、积极开展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按时参加业主、监理、公司、项目部的质量安全会议,及时传达有关质量安全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及新的质量安全法规、标准,组织每月的质量安全工作例会,做好质量安全总结和布置工作。

6、开展质量安全检查、指导和督促分部安质部的安全质量工作,做好工程的周检、月检工作并作好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整改,防患未然;同时做好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7、编制分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抢险预案,并指导各架子队根据工程施工实际编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抢险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政府、业主、监理单位及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理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

8、指导和督促各架子队按照工程实际编制施工用电、模板支护、脚手架搭设、机械设备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9、参加分部各项在建工程的基础、主体和竣工验收和塔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验收,做好验收情况记录,对重要的质量隐蔽工程、重点工程和有可能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派员现场指导和监督管理。

10、做好日常安全质量管理事务性工作,协助分部领导和有关部室做好质量安全方面的相关工作。

11、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按照规章制度要求加强质量安全管控,力争质量信用评价目标实现。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质环保部部长岗位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验收标准和和强制性条文,在上级业务部门及安全总监领导下,做好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2、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掌握安全防护标准,掌握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参与制定安全质量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订分部安全、质量工作要点及创优规划和创优措施,提出实施目标的具体措施。

4、深入施工现场,掌握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施工质量控制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安全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检查。

5、参加分部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6、参加分部组织的月例行大检查,做好安全质量检查记录,在分部领导的指导下具体进行督促整改和实施惩奖。

7、配合物资部门做好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发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施工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安全标志牌挂放并督促各单位做好保护等。

8、参加业主、监理单位、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部门及时整改。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质部资料员岗位职责

1、在安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接收、发放及保管安质部的书函文件、安全质量管理资料,负责安质部书籍、资料的收集、借阅和管理;

2、负责收集各类安全协议、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等资料并整理归档。

3、及时处理安质部往来的报告、文件,并按项目与类别进行整理归档、列清目录;对资料、文件往来做好编号登记,经领导阅批后归档。

4、收集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环保有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相关资料并建立台账。

5、负责接待来访人员并做好记录。

6、参加有关安全质量会议并做好记录工作。

7、对部门电子文档进行重点备案,避免出现因计算机问题造成重要文档丢失。

8、负责安质部的日常内务、文案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总监岗位职责

1、协助分部经理负责本管段安全工作。

2、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有关安全、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单位的贯彻和执行情况。

3、依据项目安全、质量方针和目标,组织制订、修改、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其在本分部的有效实施。

4、履行项目内部质量安全监察职能,督促各级安全质量管理机构履行内部质量安全监察职责。

5、负责组织建立分部“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并监督体系有效运行。

6、负责组织编制本分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施工安全措施、专项安全方案,适时组织演练并监督其实施。

7、负责监督本分部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督促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工作。

8、定期组织质量安全检查,落实奖惩兑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9、负责组织、参与现场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10、组织开展安全及现场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及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

11、组织定期召开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分析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动态,及时解决安全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负责对照业主质量信用评价细则,加强对管段内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日常核查,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按照规章制度要求加强质量安全管控,力争质量信用评价目标实现。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工程师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及规章制度,在上级业务部门安质部长领导下,做好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掌握安全防护标准,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环境因素调查、危险源的辩识,制定应急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3、参与制订分部安全管理目标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台帐。

4、负责对新进场员工的安全培训及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制定安全培训计划,督促物资设备部按要求办理特殊工种的取证换证工作,实施检查指导、并联系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取证事宜

5、深入施工现场,对各级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核查各岗位安全职责履行情况,指导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6、参加分部安全领导小组开展月(旬)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督促整改和实施惩奖。

7、参加分部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负责整改措施的落实。

8、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督促遵守安全生产制度,持证上岗,不违章作业。

9、按时上报项目各类统计报表,按上级有关要求收集、整理各项安全管理资料。

10、按时上报各类安全报表,建立和健全安全事故登记档案和安全奖惩台帐等工作。

11、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按照规章制度要求加强安全管控,力争质量信用评价目标实现。

5.18、安质部长岗位职责 篇五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质量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熟悉本部门的职责和相关的体系文件要求。

三、熟悉本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工作接口。

四、参加领导组织的定期不定期安全质量和环境检查,并督促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五、对本部门的下属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六、掌握本管段的安全质量环境工作情况。

七、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汽车肇事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八、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不定期汇报本管段相关工作情况。

九、协调与第三方监理的关系,监督体系运行。

6.4、项目安质部长岗位职责 篇六

1、在项目部和分公司的领导下负责项目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在业务上受公司、分公司安全总监、安全质量环保部指导。

2、确保上级有关安全、质量、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3、负责既有线施工同相关单位签订配合、安全协议,申报、审批要点施工计划。

4、对施工人员及外协施工队伍进行岗前安全、质量、环保培训并形成书面记录,参与制定特殊工序、重点工程的安全、质量控制方案,并督促实施。

5、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施工中的关键工序进行现场盯控,对工程安全、质量进行全程检查控制,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环保规定的行为。

6、参加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组织的安全、质量检查,编制月度安全、质量分析报告,负责安全、质量、环保等资料的归集整理。

7、配合相关单位对安全、质量工作的检查及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参与整改措施的制定。

7.安全环保部职责 篇七

2.负责组织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技术、劳动防护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及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3.负责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纠正违章作业。

4.负责制定安全大检查的方案并组织开展、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计划,并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和其他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6.负责编制股份公司要求的涉及安全、环保领域的方案和措施。

7.负责公司级安全生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并对特种设备及各类安全附件进行安全检查,并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的证件办理工作。

8.负责各类安全、环保事故的分析、汇总上报工作。

8.安全环保部工作职责 篇八

安全环保部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方面的法令、法规、指示和决定。

2、负责主持起草公司安全、环保计划并负责组织落实工作。

3、负责主持起草有关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

4、负责宣传国家安全、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教育员工提高安全、环境保护意识。

5、负责对环境的监督,治理和检查工作,提出生产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6、负责督导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改和考核工作,负责环保指标的日常监测、检查工作,考核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违纪,环保超标排放行为。

7、负责接待上级安全、环保部门的检查并对其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通知协调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

8、负责外来施工单位安全协议的审核签订及公司内部安全检修措施的审核审批。

9、负责公司上岗、转岗、实习员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日、周、月安环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监督整改,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考核,对整改不利的进行问责和考核。

11、负责组织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由各事故发生车间负责人和当事人出具书面事故经过,安环部负责调查取证48小时内出具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

12、负责对公司有危险源岗位实行监控,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需要车间做好各种台账包括交接班记录、设备保养记录

13、严格按程序办理动火、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临时用电、起重吊装、登高作业、设备检维修、抽堵盲板作业、断路作业、动土作业等安全作业票证,负责对安全作业进行审批、监控,特级、一级作业必须有作业方案及公司副总级签字,公司进行较大施工项目或动火等较大危险性作业,负责对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危险性作业,有权停止作业,待落实措施后方可恢复作业,并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14、负责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复审、新培操作证,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的办理、年检工作。

15、负责公司清洁生产工作。

16、组织公司安全例会、安全、环境卫生大检查。

17、对无故损坏、丢失、挪用安全设施的进行检查考核。集中精力做精细化工行业的安全生产领先者

18、加强安全装置、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督促各车间部门定期维护保养,19、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工作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组织并参与公司安全检查,认真抓好安全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和改善劳动条件。坚决纠正并制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先停作业,然后再报告领导处理 20、对无故损坏、丢失、挪用安全设施的进行检查考核

21、负责对废气、废水、废渣以及厂区现场卫生的监督、治理和检查、考核工作,提出生产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上报公司。

22、参加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不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造成严重污染事故的,有权作出批评或限制治理。

23、负责公司清洁生产审核的具体工作;进行平时清洁生产各环节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24、经常深入现场进行环境保护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组织并参与公司安全环保消防大检查,认真抓好整改工作,保护环境和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公司环境友好型生产的发展。

25、建立健全环保工作台账,做好环保工作统计报表

26、建立健全消防台账,加强全厂消防设施器械检查监督管理工作,对擅自挪用,破坏、未保管好消防器械的车间责任人进行问责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考核(原则上照价赔偿)。

27、进厂危化品车辆管理(有细则)

28、加强车间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对违规操作及违反劳动纪律、不佩戴劳保用品的人员有权利制止其违规行并给予考核。

29、公司污水排放问题,牵扯到机械类、泵类维修及夜间突发事件处理。30、废气排放的协调管理工作。

31、保安队管理工作。

32、工伤处理。

9.安全环保部部门岗位职责 篇九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公司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公司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的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做好新入场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每年安全教育计划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

(三)督促落实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定期组织或者参与公司安全、消防、环保等的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公司的安全、消防、环保的状况,定期、及时按照公司隐患排查的相关规定,进行月度专项、综合安全检查,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督促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七)在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纠正;

(八)定期进行消防评估以及做好月度消防维保检测的上报工作;

(九)做好日常的安全、消防、环保等巡查监督管理工作;

(十)每年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组织职工进行岗间职业健康检查;并做好公司劳保发放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十一)公司发生安全事故时,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时配合上级政府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

(十二)港口经营许可证的年审及安全管理合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的复训工作。

安全环保部

10.安全环保部部门及人员岗位职责 篇十

安全环保部管理职能

一、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方面的政策、法令、条例、细则、规程、规定、规章、制度,并对公司的安全质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织公司开展“反安全质量事故年”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三、参加由公司组织的定期、不定期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质量隐患,根据相关部门制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定期组织对单位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公司的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等工作,并提交公司安委会讨论处理。参加重伤及以上因工伤亡事故(一次死亡2人以下,一次重伤3人以下,一次轻伤5人以下)、二类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集团公司级及以上级别的“安标”工地规划、子公司级考评、向上级申报等工作,并在创建“安标”工地实施过程执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等工作。

七、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广泛开展QC小组活动和工程创优活动,组织子公司级QC小组成果的评定与发表,组织集团公司级及以上级别的QC小组成果和优质工程申报工作。同时提请公司给予

表彰和奖励。

八、贯彻实施集团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体系要求,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质量、安全目标;监督检查本单位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完成情况。

九、负责本单位有关的危险源、高中度风险的确认与补充辨识、更新,对各级安质部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九、识别、获取本公司及所管辖工程项目所在地适用法规及其他要求并贯彻实施。

十、负责对记录管理,施工质量检验,不合格品控制,不符合、事故/事件的监督检查和分析处理、验证等工作。

十一、组织所管辖工程项目实现过程的策划和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的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监视和测量,做好监测记录,并按每季度上报集团公司安质部。

十二、定期向公司各相关部门提供本部门的信息,做好信息交流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安全环保部部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安全质量监察部的全面工作,督促部室各岗位人员全面执行部室职责。对公司的安全、质量工作进行督促、监察和指导,向公司分管领导负责。

二、重点抓全公司的安全质量监察工作以及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统计等工作,并提交公司安委会讨论处理;侧重分管施工质量检验和不合格品的控制工作,抓好优质工程的的申报和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公司全面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工作。

三、抓好公司“三位一体”管理体系运行过程本部门主管和相关程序的各项工作,确保公司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四、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做好产品施工过程和最终的质量检验和控制工作,并对工程部门施工过程中制定的预防和纠正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本单位有关的危险源与风险的确认与补充辨识、更新,协助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安质部。

六、掌握全公司各施工单位安质人员的配置情况,并在业务上给予指导、支持。

七、保持与集团公司安质部正常的联系,并完成上级安排布置的工

作。

八、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与职责相关的工作。

安全环保部副部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部长完成对部室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三、重点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和监察工作,掌握各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动态,抓好“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工作,做好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工作,并提交公司安委会讨论处理。

四、做好全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工作。

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并对存在安全隐患提出的预防纠正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负责组织对公司所属项目部及公司机关本部的危险源、高中度风险确认、补充辨识工作。协助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七、配合协助其他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八、组织开展公司“反安全质量事故年”竞赛活动。

九、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

安全环保部安全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主要分管部室的内勤和资料管理工作,协助副部长抓好安全管理,负责劳动保护监察工作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公司“反安全质量事故年”和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和公司组织的其他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评比工作。

三、负责公司各类安全质量事故的登记、统计工作,按时上报安全事故统计表,参加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等工作,协助做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做好本部门的在用有效文件的收发、登记、保管等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有关“三位一体“管理体系运行的相关质量记录、和相关文件、记录的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技术资料、法律法规等的定购和发放工作。

六、完成部室或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与职责相关的工作。

安全环保部质检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上级颁发的保证工程质量的政策、法规、规程和规定,对全公司的工程质量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并收集保存相关的质量记录。

二、抓好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做好全公司QC小组活动的管理、指导工作。

三、做好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作,及时准确地填报季度质量报表和质量事故报表。

四、指导基层做好创优质工程地申报工作。

五、参加对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评审工作。

六、参与职工技能培训辅导工作。

七、做好部内对《程序文件》中分管要素的质量记录管理工作。

八、完成公司和部室安排的其他与工程质量监察有关的工作。

安全环保专员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环保技术资料及档案的管理

2、控制公司废气排放、噪音污染以及危险废弃物的处理,确保达标;

3、负责公司与政府环保管理部门的联系及相关审报工作;

4、遵守环境的法律法规;

5、进行环保工作总结,组织日常的环保方面检查;

6、参与进行安全环保方面的培训工作;

7、负责公司内各排水、排气等污染源的统计及管理;

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环保、环境工程等专业;

2、熟悉国家环保产业的政策法规,3、具有丰富的环保专业知识,沟通协调能力强;

4、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忠于职守、自律性强。

岗位职责:

1、协助制定环保管理相关制度和各类安全应急预案;

2、负责监督实施公司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3、负责环保工程项目规划与实施,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监督并协助完成整改;

4、负责废弃物、化学品处理。

5、负责公司环保事务的对外协调。

岗位要求:

要求:环境相关专业;或有一年以上环保工作经验专业可放宽到安全相关专业。

岗位职责:

1、污水处理站日常管理工作;

2、监控各设施、设备运转情况;

3、安排环保员的日常工作,如抽水、排泥、发电、淋灌等,并定期对环保员进行培训;

4、仓库管理,水表、电表数据的读取汇报,药物使用的常规记录等。

任职资格:

1、男,大专以上学历,资环、化工、生物工程等相关专业;

2、工作经验不限,有相关岗位从业经历者优先考虑;

3、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及组织协调等管理能力

需求专业:安全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等相关专业。

岗位职责:

1、协助建设环保相关制度;

2、协助部长做好相关环保外联工作;

3、开展环保培训及环保安全宣传工作。任职要求:

1、年龄要求21-4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环境管理类相关专业,2年以上安全环保工作经验;

2、熟悉冶金行业环保排放标准,具有冶金行业环保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3、工作认真负责,耐心细致,语言表达能力强,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熟练的办公软件操作技能,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亲和力、协调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应变能力

11.安质部职能及岗位职责 篇十一

安质部职能及岗位职责

2014年4月1日

安质环保部部门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政府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程序和建设单位、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部门相应的管理办法。

2.牵头编制本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环保管理体系并负责落实。参与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核工作。

3.收集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类标准、规范、指南、实施细则等资料,并严格执行。

4.牵头优质工程的规划、检查、申报联系工作。

5.牵头辨识风险源和环境影响因素,参与制定相应的控制方案。牵头编制重大风险源和重大环境影响因素清单,参与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实时监控、更新,参与应急演练。

7.制定安全文明工地建设标准,对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环保及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8.制止安全、质量、环保等违规行为,建立并执行奖罚制度。

9.参与本项目信用评价工作。

10.参与“四新”技术在工程中的推广应用工作,积极开展QC活动,参与编制、总结工法。

11.编制各种检查计划,做好项目日常检查,参加项目部组织定期检查、季节性检查和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实行环闭,并做好记录,建立台帐。

12.牵头做好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公司等各级单位组织的安全质量环保检查迎检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环闭跟踪,并及时回复。

13.对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按报告制度逐级上报。参与安全、质量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14.参与竣工初验、复验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一、安全总监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政府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程序和建设单位、公司的相关规定。

2负责审查本项目的安全、质量、环境管理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审查确定本项目的高中度风险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3督促贯彻实施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和项目标准化管理要求。

4督促、检查项目部的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工作,督促、检查本项目的安全质量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办法的制定、执行情况。

5参与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核工作;参与本项目信用评价工作。

6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工程质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对事故处置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本项目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和演练工作的开展。

7监督项目部落实“安全标准工地”创建工作、组织申报和现场验收工作;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配置、发放和使用。

8做好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公司等各级单位组织的安全质量环保检查迎检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环闭跟踪,并及时回复。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安质环保部部长岗位职责

1组织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保工作的策划。

2组织收集整理并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建设单位和企业内部有关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保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并对落实情况实施检查和合规性评价。

3协助项目部领导贯彻落实管理要求和管理目标、方案,签订包保责任状,并对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积极配合内部和外部审核。

4组织制定安全文明工地创建计划,根据上级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细化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保管理办法;参与本项目创优规划的制定。

5牵头组织实施风险源、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参与制定管理目标、方案、制定应急预案、指导并督促演练,参与不合格品的界定,保证质量,消除或降低安全风险和环境污染。

6督促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和风险源告知工作,保证每一个作业人员了解本作业的风险源及防范措施。

7组织实施及配合上级、业主、监理等相关方的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环保检查,及时纠正和预防违反安全生产、环保规定及违反施工方案、程序、规程、规范的行为。

8监督检查本项目部安全专项费用的使用。

9做好与各部门、业主、监理、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上报各种资料,协调各方关系。

10协助做好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的学习培训与相关人员的考试取证工作。

11指导QC小组活动,推荐QC小组参加上级成果鉴定与发布。负责优质工程的申报和质量情况反馈。

12组织开展安全、质量、环保宣传和评比活动,推广先进经验。

13接受和配合安全、质量、环保事故调查处理,落实和监督检查事故处置方案的实施情况。

14负责安全和总体工程质量相关信息的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和要求。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策划。

2负责获取并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建设单位和企业内部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并对落实情况实施检查和合规性评价。

3协助部长贯彻落实管理要求和管理目标、方案,对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组织签订安全包保责任状,并积极配合内部和外部审核。

4负责制定本项目安全文明工地创建计划。根据上级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细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

5参与危险源的识别和风险评价,参与制定管理目标、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指导实施演练,参与不合格品的界定,消除或降低安全风险。

6负责检查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危险源告知工作,并督促实施层层交底,保证每一个作业人员了解本作业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

7参与实施并配合上级、业主、监理等相关方的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和预防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及违反施工方案、程序、规程、规范的行为。

8监督检查安全及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的使用。

9做好与各部门、业主、监理、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上报各种资料。

10协助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的学习培训与相关人员的考试取证工作。11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和评比活动,推广先进经验。

12接受和配合职业健康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落实和监督检查事故处置方案的实施情况。

13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相关信息的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和要求。

1在安质环保部长领导下,全面负责质量检查工作。

2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及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熟练运用各种质量检测器材。

3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建设单位以及地方政府关于工程建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辨识、建立质量管理的有效文件清单,协助做好宣贯学习培训工作。

4依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制定质量管理规划,负责质量综合管理,行使质量检查职能。按照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对本项目全部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指导。

5负责项目部质量控制体系实施,做好工序质量控制。认真执行工程质量的“三检”制度。

6经常深入工地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针对检查出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负责监督落实;参加质量分析会,严格执行质量奖罚制度。

7负责执行体系文件中质量目标管理、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工程质量检验、不合格品、纠正和预防措施等相关工作,并做好有关记录。

8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故,并形成完整记录。

9积极参与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应用工作,认真抓好创优规划的落实与QC小组活动。

上一篇:识字教学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下一篇:在市人大代表视察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座谈会上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