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管理

2024-08-16

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管理(12篇)

1.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管理 篇一

xxxxxxxxxx工程

各类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施工单位:

编制日期:

二OO七年四月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会签表

SC-1

方案名称: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编号:

责任

部门或岗位

签名

日期

编制

审核

关于项目建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严格管理”是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根据我公司施工现场的特点,可能会发生的安全事故有:火灾、塌方、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中毒等。为提高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部自援自救的能力,特别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成立应急组织及职责

1、应急组织

应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该小组组长,项目副经理、总工长、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

现场抢救组:项目安全负责人为组长,现场其他施工员、成员为组员。

医疗救治组:项目现场医务人员为组员。

后勤服务组:项目后勤负责人为组长,其他保卫人员为组员。

保卫组:项目保卫负责人为组长,其他保卫人员为组员。

各应急组织的分工及人数应根据事故现场需要灵活调配。

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兼)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兼)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总工长兼)

保卫组

应急组织机构图

2、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建设工地发生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好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120、分公司、公司领导、当地公安部门、安监部门救援或报告灾情。发生紧急情况时,如组长暂不在工地,则由副组长担任临时组长,组长则必须立即赶到工地,指挥工地抢救工作。

现场抢救组职责: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医疗救治组职责:对抢救出的伤员,视情况采取急救处置措施,尽快送医院抢救。

后勤服务组职责:负责交通工具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集及人员的餐饮供应。

二、救援器材

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备下列器材:

1、医疗器材:担架、小药箱;

2、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

3、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

4、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和检查,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5、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

6、交通工具:工地应联系好当发生事故时可随时征用的车辆。

三、通信联络

项目部必须将110、119、120、项目部应急领导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领导组织成员手机号码、当地安监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著位置。

四、应急知识培训

应急小组成员在项目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

培训内容: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抢险常识等。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熟练地履行抢救职责。

五、事故报告

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业、项目部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1、轻伤事故:应由项目部在24小时内报告分公司、公司领导、公司质安处和工会。

2、重大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

3、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企业应在发生事故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当地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填报《事故快报》。

4、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特大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

5、急性中毒,中署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

6、爆炸或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员受伤后,轻伤的送工地现场医疗室医治。重伤、中毒的送医院救治。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由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组长不在按排名顺序顶替:

组长:韦高强

组员:危国才、韦合基、韦巧梅、马振乾、李日旺、钟科文、黄必昌、韦奕健

具体分工如下:

1、韦高强

负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2、危国才

负责组织人员疏导被困人员,维持现场秩序。

3、马振乾

负责立即同医院、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系,派人到路口接应。

4、李日旺

负责现场物资、车辆的调度。

二、应急物资

1、灭火器、塑料水桶:

2、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

三、通讯联系

医院急救中心城市:120,火警:119,匪警:110。

工地现场值班电话:

韦奕健:

有关负责人电话:

韦高强:

项目负责人电话:

韦高强:

安全员:

韦巧梅

手机:

技术负责人:

韦合基

手机:

施工员:

李日旺

手机:

四、注意事项:

1、贵重的书画文物及主要的档案资料等,一旦着火不可用水扑救。

2、那些比重轻于水的易燃液体着火后不宜用水扑救,因为着火的易燃体会漂在水面上,到处流淌,后而造成火势蔓延。

3、高压电器设备失火不能用水来扑救,一是水能导电容易造成电器设备短路烧毁,二是容易发生高压电流沿水柱传到消防器材上,使消防人员造成伤亡。

4、硫酸、硝酸、盐酸遇火不能用水扑救,因为这三种强酸遇水后发生强烈的发热反应,引起强酸四处飞溅,甚至发生爆炸。

5、金属钾、钠、锂和易燃的铝粉、锰粉等着火,千万不可用水扑救,因为它们会与水发生化学反应,生成大量可燃气体——氢气,不但火上浇油,而且极易发生爆炸。

xxxxxxxxxx工程项目

2007年5月9日

坍塌、倒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由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组长不在按顺序排名顶替。

组长:韦高强

组员:危国才、韦合基、韦巧梅、马振乾、李日旺、钟科文、黄必昌、韦奕健

具体分工如下:

1、韦高强

负责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伤员。

2、危国才

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塌方处理。

3、韦巧梅

负责立即同医院、上级等部门的联系,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李日旺

负责立即现场物资、车辆的调度。

二、应急物资

1、钩机或铲车司机联系人:

电话:

2、手用小砂轮切割机联系人:

电话:

3、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

三、通讯联系

医院急救中心:120、火警:119、匪警:110。

工地现场值班电话:

韦奕健:

有关负责人电话:

韦高强:

项目负责人电话:

韦高强:

安全员:

韦巧梅

手机:

技术负责人:

韦合基

手机:

施工员:

李日旺

手机:

四、注意事项:

1、应立即停止施工;

2、注意观察基坑周边建筑物或设备;

3、人工胸外心脏挤压、人工呼吸不能轻易放弃,必须坚持到底。

xxxxxxxxxx工程项目

2007年5月9日

触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由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组长不在时按排名顺序顶替。

组长:韦高强

组员:危国才、韦合基、韦巧梅、马振乾、李日旺、钟科文、黄必昌、韦奕健具体分工如下:

1、韦高强

负责现场,任务是掌握了解事故情况,组织现场抢救。

2、马振乾

负责联络,及时布置现场抢救,保持与当地电力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

3、韦巧梅

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做好当事人、周围人员的问讯记录。

4、李日旺

负责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负责保持与当地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二、应急物资

1、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棍。

2、常用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用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

三、通讯联络

医院抢救中心:20、匪警:10、火警:19

工地现场值班电话:

韦奕健:

有关负责人电话:

韦高强:

项目负责人电话:

韦高强:

安全员:

韦巧梅

手机:

技术负责人:

韦合基

手机:

施工员:

李日旺

手机:

四、注意事项:

1、在未脱离电源时,切不可用手去接触;

2、事故发生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视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和马上通知有关负责人;

3、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便于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4、心肺复苏抢救措施要坚持不断的进行,不能随便放弃。

xxxxxxxxxx工程项目

2007年5月9日

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由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组长不在时按排名顺序顶替。

组长:韦高强

组员:危国才、韦合基、韦巧梅、马振乾、李日旺、钟科文、黄必昌、韦奕健具体分工如下:

1、韦高强

负责现场,任务是掌握了解事故情况,组织现场抢救。

2、马振乾

负责联络,及时布置现场抢救,保持与当地电力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

3、韦巧梅

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做好当事人、周围人员的问讯记录。

4、李日旺

负责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负责保持与当地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二、应急物资

1、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棍。

2、常用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用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

三、通讯联络

医院抢救中心:120、匪警:110、火警:119

工地现场值班电话:

韦奕健:

有关负责人电话:

韦高强:

项目负责人电话:

韦高强:

安全员:

韦巧梅

手机:

技术负责人:

韦合基

手机:

施工员:

李日旺

手机:

四、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视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和马上通知有关负责人;

2、重伤员运送应用担架,腹部伤者一般取半卧,颅脑损伤者一般取仰卧偏头或侧卧,以免呕吐;

3、注意保持事故现场,便于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xxxxxxxxxx工程项目

2007年5月9日

物体打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由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组长不在时按排名顺序顶替。

组长:韦高强

组员:危国才、韦合基、韦巧梅、马振乾、李日旺、钟科文、黄必昌、韦奕健

具体分工如下:

1、韦高强

负责现场,任务是掌握了解事故情况,组织现场抢救。

2、危国才

负责联络,及时布置现场抢救,保持与当地电力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

3、韦巧梅

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做好当事人、周围人员的问讯记录。

4、李日旺

负责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负责保持与当地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二、应急物资

1、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棍。

2、常用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用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

三、通讯联络

医院抢救中心:120、匪警:110、火警:119

工地现场值班电话:

韦奕健:

有关负责人电话:

韦高强:

项目负责人电话:

韦高强:

安全员:

韦巧梅

手机:

技术负责人:

韦合基

手机:

施工员:

李日旺

手机:

四、注意事项:

1、立即停止施工,组织人员抢救伤员,马上通知有关负责人,视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

2、设置警戒线,注意保护好现场,便于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xxxxxxxxxx工程项目

2007年5月9日

食物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由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组长不在时按排名顺序顶替。

组长:韦高强

组员:危国才、韦合基、韦巧梅、马振乾、李日旺、钟科文、黄必昌、韦奕健

具体分工如下:

1、韦高强

任务是了解掌握疫情,组织现场抢救指挥;

2、危国才

任务是及时布置现场抢救,对中毒人员的呕吐物取样,保持与当地防疫站、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并及时通知当事人的家人;

3、韦巧梅

任务是负责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当事人、周围人员的问讯记录,保持与当地公安部门的沟通;

4、李日旺

负责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按职能归口负责保持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

二、应急物资

1、用人工刺激法,用手指或纯物刺激中毒者的咽弓或咽后壁,用来倕吐;

2、用牛奶、蛋清等润滑剂来洗胃;、3、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用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

三、通讯联络

医院抢救中心:120、匪警:110、火警:119

工地现场值班电话:

韦奕健:

有关负责人电话:

韦高强:

项目负责人电话:

韦高强:

安全员:

韦巧梅

手机:

技术负责人:

韦合基

手机:

施工员:

李日旺

手机:

四、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视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和马上通知有关负责人。

2、如果患者昏迷则需要侧躺送医院救治,以免自然呕吐时,将呕吐物吸入气管里面危及生命。

3、不可作口对口人工呼吸,以免将毒物吸入施救者体内造成中毒

4、误食腐蚀性毒物(如强酸、强碱类)者或昏迷者,或抽筋者或中毒孕妇不可进行倕吐。

5、重症中毒者要禁食8—12小时,可静脉输液,待病情好转后,再吃些米汤、面条等易消化食物。

xxxxxxxxxx工程项目

XXX年XX月XX日

END

2.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管理 篇二

1.1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 导致执行力度不够。1.2安全管理人员不足、专业知识差、规程、规范不清。1.3安全教育流于形式。1.4安全资金投入不到位, 导致安全防护设施、措施无法落实。1.5施工现场与生活区不完全分离, 防暑、取暖设施不足。1.6机械设备租赁不正规, 租赁的设备无证, 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2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2.1提高领导的安全意识, 带动整个项目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控制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必须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 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应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坚持“五同时”。定期组织安委会召开会议, 总结经验, 查找不足, 制定下一步安全工作,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开展安全竞赛, 搞好文明施工, 降低事故发生率, 实现安全管理目标。2.2加强安全责任制的完善,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分级负责管理制, 同时建立和健全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都参与安全管理, 使得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全面完善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2.2.1建立健全安全岗位责任制。项目经理要组织制定各部门、各岗位的岗位安全责任制, 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并纳入年终个人考核。2.2.2建立健全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特种设备人员管理制度、设备进场验收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通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做到有章可遁, 违章必究, 奖惩分明。2.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落实。2.3.1加大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制定各级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并与人员收入挂钩, 以激发其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积极性, 才能有效的控制重大伤亡、重大火灾、重大机械设备和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发生。2.3.2落实安全资金、安全防护设施。项目经理在安排项目生产计划的同时, 应根据该工程总造价的5%。提取作为该工程的安全生产资金, 并做到专款专用, 不断完善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保护设施、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具等资金的投入。2.3.3安全事故的防控措施。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是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因素, 尤以人的行为为主。因此, 必须把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当做工作重点, 按规定给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设施, 创造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的环境和条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中以班前安全教育为主, 并在日常的安全检查过程中违章必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宣传标语、警示标语, 充足醒目。2.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是控制安全事故发生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三级教育, 上岗、转岗人员必须通过考核后方能上岗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是预防不安全行为, 减少人为失误的有效途径。安全管理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永恒主题, 而安全管理与管理创新的相互促进并达到协调统一是防范安全事故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张建忠.企业灾害风险管理[M].石家庄: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1.

[2]刘洪昱, 吴立峰.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的重要性[M].武汉:武汉当代出版社, 2003.

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研究 篇三

切实做好施工安全教育

抓好安全教育培训,通过进场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自觉性;通过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通过全员职工的安全教育,达到杜绝现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通过安全生产教育让各单位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都知道安全生产是经济效益的重要保证,要提高经济效益,必须安全生产。通过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使广大职工从“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和“我会安全”的目的。

组织施工安全生产检查

1. 年、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管局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季度、年度安全大检查,对全工区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掌握安全隐患和安全的薄弱环节,从而制定出有效、可行的安全生产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法从“事后查处”,转变为“事前预防”。组织季度、年度安全大检查,由咨询公司安全部牵头,公安处、各标代表部安全监理工程师、各标承包商联营体安全部经理参加组成联合检查团,按事先制定的检查项目、检查路线和日程安排,有程序、有计划地分别对各标进行安全生产的全面检查。安全检查时间一般安排两周时间,具体检查时间可根据检查进度提前或者延长。一般安全检查方式是先由各标承包商、各单位在安全大检查之前进行自查,联合检查团检查时,首先由被检查单位汇报安全自查和整改情况,然后到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2. 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是小浪底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这种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标工程师代表部安全工程师组织实施,经常检查和督促承包商按照合同文件和有关规程、规范,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护措施,做到以预防为主,尽量减少和避免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发生。

抓好施工前与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必须以“预防为主”,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监督与管理。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2. 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3. 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4. 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5.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6. 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陛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的专项方案,还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方案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才能实施。对方案实施过程进行动态管理,严格检查,及时发现、纠正违规操作和违纪行为,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抓好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

工程施工采用机械化施工为主、人力为辅的施工方式,由于工程浩大,施工强度大,挖、填方量每月数量巨大,加上工程材料、砂石料、混凝土的运输,工地运输繁忙,车辆多,而且都是大型施工车辆,在加上地方车辆也较多,给交通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为防止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 对外公路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进人施工区,以减少路面车流量。2. 另开一条专用公路,供地方拉副食品、蔬菜的车辆行驶。3. 施工车辆实行挂牌制,没有带“施工车辆”路牌的车辆不准进入施工区。4. 实行流动交警巡逻,设立交通事故报警点管理日常的交通运输工作。5. 在一些特殊路段设置限速标志、安全标志牌、感应安全灯等警示,在交叉路口设交通安全指挥人员,指挥来往车辆。

抓好事故处理。

坚持“三不放过'只要发生伤亡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并且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及最后处理要作到及时、准确;事故调查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把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人员伤亡、设备损失情况等调查清楚;最后处理坚持做到事故的原因不调查清楚不放过、事故的责任不明确不放过、事故的整改措施和今后的防范措施不制定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坚持严肃认真,根据责任大小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对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果严重已构成犯罪的,报请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决不姑息。

4.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管理 篇四

京建施〔2009〕889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的处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重大隐患是指有可能导致群死群伤和较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第三条 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加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全监管局”)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区(县)建设委员会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以下简称“区县建委”)参加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县安全监管局”)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一般事故,并协助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调查处理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区县建委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已发现重大隐患处理工作。第二章 事故报告和调查

第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在1小时内,向工程所在地区县建委和区县安全监管局报告。区县建委和区县安全监管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分别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安全监管局报告。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分包单位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向总承包单位报告,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均依上款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区县建委和区县安全监管局报告。

第五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持法人委托书)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和接受调查、询问。

第六条 区县建委应在调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事故调查报告和区县政府的批复文件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第三章 事故处理

第七条 区县建委应责令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建设工程立即停工整改。

发生一般事故的,停工7天整改;发生较大事故的,停工15天整改;发生重大事故的,停工30天整改。

施工单位整改后报请区县建委复查,区县建委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八条 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在接到事故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定,复核该企业的 安全生产条件。

第九条 依据前款进行复核时,发现建筑施工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暂停其在北京建筑市场相应时间的招投标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条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时限,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暂扣30至60日;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暂扣60至90日;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暂扣90至120日。

第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12个月内第二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分别按下列时限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暂停其在北京建筑市场相应时间的招投标资格):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在上一次暂扣时限的基础上再增加30日;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在上一次暂扣时限的基础上再增加60日;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或按本条

(一)、(二)处罚暂扣时限超过120日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12个月内同一企业连续发生三次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瞒报、谎报、迟报或漏报事故的,在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处罚的基础上,再处延长暂扣期30日至60日的处罚。暂扣时限超过120日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内,拒不整改的,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吊销后,自吊销决定作出之日起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满10个工作日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提出解除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接到申请后,应当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应当在暂扣期满时发还安全生产许可证;复查不合格的,增加暂扣期限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五条 专业工程承包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总承包单位负有管理责任的,除暂扣专业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还应根据情节轻重,暂停总承包单位在北京市建筑市场一定时限的招投标资格。

第十六条 非本市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当在事故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将事故的基本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违法违规事实和证明其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相关询问笔录或其它证据材料通报给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同时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至十二条的时限标准,暂停其在北京建筑市场相应时间的招投标资格。

第十七条 监理单位在生产安全事故中负有监理责任情节严重的,按下列规定暂停其在北京市建筑市场的招投标资格: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暂停招投标资格15至30日;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暂停招投标资格30至60日;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暂停招投标资格60至90日。

第十八条 事故工地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按下列规定对其执业资格进行处罚: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暂停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12个月;暂停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6个月至12个月。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吊销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暂停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12个月。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吊销注册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终身不予注册。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5年内不予注册。

第十九条 拟吊销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或终身不予注册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报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处罚;拟吊销非本市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或终身不予注册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有关材料通报注册机关。

第二十条 对事故工地的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进行处罚时,还应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限期整改,重新考核。限期整改的时限与暂停其执业资格的时间一致。

第二十一条 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参建单位有其它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或区县建委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参建单位违规行为记入北京市建设行业不良信用信息系统。

第二十二条 市和区县两级安全监管局还将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罚款处罚。

第二十三条 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认真落实同级人民政府对事故的批复意见,按照职责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章 重大隐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区县建委在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或施工现场存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提出整改要求;情节严重的,应责令工程项目暂时停止施工并限期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

第二十五条 同一项目因下列重大安全隐患两次以上(含两次)被暂时停止施工的,项目负责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收回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限期3个月至12个月整改,整改期间依法不得从事项目负责人工作,经整改并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项目负责人工作。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工程师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暂扣执业资格证书3个月到6个月。

(一)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或使用安全培训不合格人员参加施工的;

(二)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未按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组织专家论证的;

(四)施工现场“四口、临边”等安全防护多处不到位的;

(五)基坑支护工程未按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和未进行位移和沉降监测的;

(六)对地下管线资料和毗邻建筑物、构筑物位置不清或无保护措施擅自施工的;

(七)未按要求办理起重机械登记编号、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等备案手续的;未按要求对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电葫芦等起重机械以及整体提升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等设施进行检测、验收而投入使用的;

(八)委托没有相应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起重机械设备和附着升降脚手架的;

(九)高大或特殊架子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未经验收而投入使用的;

(十)未编制临时用电方案或未采用TN-S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的;

(十一)高压线与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和起重机械未达到安全操作距离时,未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护措施的;

(十二)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十三)拆除工程未编制拆除方案或未到区县建委备案的。

第二十六条 依据前款责令停止施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区县建委应当于作出最后一次停止施工决定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提出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议,并附具企业及有关工程项目违法违规事实和证明其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相关询问笔录或其它证据材料。

(一)在12个月内,同一企业同一项目被两次责令停止施工的;

(二)在12个月内,同一企业三个项目被责令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企业承建工程经责令停止施工后,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停工整改的。

第二十七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接到上述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议后,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立案调查,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企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至60日的处罚,非本市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暂停其在北京建筑市场相应时间的招投标资格。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5.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管理 篇五

1、严格执行市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雇请民工,受雇民工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严格遵守和执行项目部制度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安排。

2、受雇民工在上岗前必须由雇请单位对民工进行一次上岗前的法制、安全保卫教育,未经教育者一律不准上岗,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

3、民工必须在集体饭堂就餐,生活垃圾、剩饭、剩菜,必须扔到指定地点。不准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内开小灶,民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和煤气炉具。违者处罚100元。

4、民工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照明灯具、插座等,不准使用≥60W的照明灯泡。白天插座电源断开。

5、民工宿舍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严禁乱丢烟头。违者处罚100元。

6、民工要听从雇请单位管理人员的指挥,统一集中住宿,不准私自带亲友到宿舍内住宿,如有特殊需要,须经领导或管理人员批准办理手续方能住宿。

7、建筑施工现场内不准携带家属和小孩居住,合法夫妻(有结婚证)在同一个现场工作的,要有专门宿舍居住,不准在集体民工宿舍男女混住。违者处罚100元。

8、民工宿舍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放置位置要适当,要培训每个民工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9、民工宿舍的搭建要符合防火规定。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25人,为了便于疏散,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小于1.2m。民工宿舍的门应向外开,宿舍内顶高度不低于2.5m。

10、民工宿舍通道一定要畅通,不能堆放杂物或其他物品。

6.房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篇六

1)未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不落实,将导致安全管理松懈。

2)未制定建筑施工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完善、不落实,将导致岗位事故多发。

3)未建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或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不到位,将使安全生产管理不能落到实处,不能深入。

4)未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将导致安全管理松懈。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完善、不落实,新入场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或变换工种时未经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将导致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技能差。

6)安全检查制度不完善、不落实,将导致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排除,违章不能及时纠正。

7)安全奖惩与事故处理制度不落实,将不能起到惩戒安全事故的作用。

8)建筑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或安全标志的设置不符合要求,将导致各种安全事故。

7.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篇七

一、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划分不清晰

建筑施工的主体包括总包具体施工单位、监管单位、和设备租借单位。如此一来多个主体之间就会出现责任划分不明确的问题,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各方都不愿承担责任,会出现推卸责任的现象。有一些企业在进行转包或分包工程时,会将安全责任全部转交,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没有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进行保护,也会使相关财产失去安全保障。

(二)建筑施工技术存在隐患

目前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的素质较低,企业不仅缺乏对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对于相关的建筑技术培训工作做的也不到位,没有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筑施工的行为规范,导致施工技术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诸多方面,例如,因未按照国家相关操作标准,导致在搭建横向扫地杆时出现错误或建设不完整,脚手板未全部铺满或在其上有许多杂物,材质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立杆的位置不平滑、不坚实,并且没有设立排水设施,存在许多违规操作,模板支撑设施不齐全,无法保证其稳定性,且垂直度不够;在拆模过程中也存在许多违规现象,例如,不细致地拆除,采取大面积的拆除的形式增加了安全隐患。

(三)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存在不足

当前的安全管理工作还有些形式化,一些管理人员对于安全管理问题只是空喊口号而没有将措施落实到实处,只注重外在的安全表象,在实际的安全监督管理中,缺少实际的应对策略。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大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并与相关的行为准则做比对,找出存在安全隐患的原因,并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 值得注意的是,安全监管部门在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跟踪检查与管理时,要注重存在安全隐患的环节,杜绝因人情关系而对安全隐患置之不理,如若不然,不仅会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不可估量的威胁,而且还会对整个工程的质量造成影响,使企业的形象受损,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

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有效策略

(一)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

为了有效的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需要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将其整体素质水平和安全意识得到一定的提高,使其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技能, 以及相应的设备操作安全技术、安全法律法规等。另外在此基础上,还需对其进行安全再教育,加大建筑施工中的自身安全防范技能,有效的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并且要实现安全教育的层次区分,主要区分依据为工种,将不同工种面临的主要安全隐患进行归纳讲解,针对性的对安全问题进行细分,体现出内容方面的差异。从而实现对施工现场的科学管理,并且通过多角度、多层次的安全教育管理进一步的提高施工人员的整体安全意识。

(二)建立安全管理预警系统

首先,需做到安全知识、安全行为的宣传,并且要持续坚持,避免安全宣传工作的中断,使员工树立一个坚定、牢固的安全施工意识,提升员工的安全管理主人翁意识和自身利益意识以及安全意识,从细微处着手,保证施工第一现场的有序、安全。其次,针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建立与之相对应的预警系统,实现对施工现场的实时监督,一旦安全事故发生,及时、妥善的进行反馈和处理, 对初期安全隐患进行遏制,对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合理的解决,避免事故得不到处理而发生更为严重的后果。

(三)加大安全排查力度

另外,在预警系统建立的基础上,还需要进行相应的安全排查工作,实现对施工各个环节的严格管控,保证每一个施工阶段都是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章制度进行。如果一旦发现违法乱纪、不按安全规定进行施工的现象,需要及时的进行阻止,采取相应的补救,然后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针对一些安全施工频繁发生的施工环节,则需要加大管理的力度,例如,大型机械施工、脚手架施工、 高空作业等环节,需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避免机械伤人、人员高空坠落等事故的发生。另外在以上几点基础之上,还需要制定严明的奖惩制度,不安全、不规范的行为需得到严惩,而表现良好的施工人员则需要得到一定的奖励,使其发挥出安全行为带头作用。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现场的工作环节较多,每一环节都有可能出现安全问题, 如不及时管理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不仅会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还会影响施工的进度,增大施工成本。正因如此,要加大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力度,明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从整体上提升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虽然目前我国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但我们依旧要抱着乐观、积极的心态面对这些问题,采用科学高效的手段提高安全管理质量,从而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但随之而来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问题也逐渐凸显,面对这种情况,需要加大建筑企业对施工现场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建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降低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发生率,进一步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从某种程度上讲也可以降低工程成本,增加建筑工程施工的经济效益。本文首先对我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其次,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一些有效的管理策略,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问题,策略

参考文献

[1]王跃军.刍议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2,08(7):222-225.

[2]魏振力,王权.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分析[J].价值工程,2013(29):80-81.

[3]赵雷.浅谈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房地产导刊,2015(27):186.

8.探讨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管理 篇八

【关键词】安全管理;安全教育;防护措施

1 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原则

堅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思想观念, 能不断增强施工过程、全方位、全员的防范意识。这是抓好施工场安全管理的核心。企业各级管理工作者、建造师、作业人员要认真学习关于“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以高度的责任感,充分认识作好施工安全队企业、项目、个人的重要性。只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观念, 以建造师责任制为基础, 现场标准化管理为重点, 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的防范意识,才能从根本上确保施工安全生产。

2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思路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应结合本工程所处位置和结构特点,从财产和人员两方面制定全面的安全目标。一般包括:

1.1 从建筑或安装工程整体考虑。土建工程首先考虑施工期内对周围道路、行人及邻近居民、设施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全封闭防护或部分封闭防护);平面布置应考虑施工区与生活区分隔,施工排水、安全通道以及高处作业对下部和地面人员的影响;临时用电线路的整体布置、架设方法;安装工程中的设备、构配件吊运,起重设备的选择和确定,起重半径以外安全防护范围等。复杂的吊装工程还应考虑视角、信号、步骤等细节。

1.2 对深基坑、基槽的土方开挖,首先应了解土壤种类,选择土方开挖方法,放坡坡度或固壁支撑的具体做法。总的要求是防止坍塌。人工挖孔桩基础工程还须有测毒设备和防中毒措施。

1.3 30 m以上脚手架或设置的挑架,大型砼模板工程,还应进行架体和模板承重强度、荷载计算,以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这也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

1.4 满足安全平网、立网的架设要求,以及架设层次段落,如一般民用建筑工程的首层、固定层、随层(操作层)安全网的安装要求。事故的发生往往出在随层,所以做好严密的随层安全防护至关重要。

1.5 龙门、并架等垂直运输设备的拉结、固定方法及防护措施,其安全与否,严重影响工期甚至造成群伤事故。

1.6 施工过程中的“四口”防护措施,即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应有防护措施。如楼梯、通道口应设置1.2 m高的防护栏杆并加装安全立网;预留孔洞应加盖;大面积孔洞,如吊装孔、设备安装孔、天井孔等应加周边栏杆并安装立网。

1.7 交叉作业应采取隔离防护,如上部作业应满铺脚手板,外侧边沿应加挡板和网等以防物体下落。

1.8 “临边”防护措施,施工中未安装栏杆的阳台(走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或平台)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等均属于临边危险地域,应采取防人员和物料下落的措施。

1.9 用电。施工过程中与外电线路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屡见不鲜。当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的边线之间达到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必须采取屏障、保护网等措施。如果小于最小安全距离时,还应设置绝缘屏障,并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根据施工总平面的布置和现场临时用电需要量,制定相应的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如果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 kW及50 kW 以上时,应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1.10 施工工程、暂设工程、井架门架等金属构筑物,凡高于周围原有避雷设备,均应有防雷设施,如井架、高塔的接地深度、电阻值必须符合要求等。

1.11 对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必须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1. 12 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措施。如夏季防止中暑措施,包括降温,防热辐射,调整作息时间,疏导风源等措施;雨季施工要制定防雷防电,防坍塌措施;冬季应防火,防大风等。

总之,安全措施按其施工项目的复杂、难易程度、结构特点及施工环境条件,应选择其安全防患重点。根据多发性事故的类别,应抓住以下6种伤害的防患制定相应的措施:

一.是防高空坠落;

二.是防物体打击;

三.是防坍塌;

四.是防触电;

五.是防机械伤害;

六.是防中毒事故。

这是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关键。

3 全面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的方针,以专业安全知识为内容,用行政奖励、法律、法规为手段,全面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明确自己安全生产责、权、利的关系,以达到施工安全效益最佳的目的。具体做法:一是加强专业安全知识、技术的日常教育与培训,用安全典型事例和事故教训进行教育,对照法律、法规认真地进行分析、讨论。二是坚持1天1 条,将安全法律、法规逐件公示在安教宣传栏中。三是积极组织各类管理人员,参加好的安全讲座和参观受表彰表扬的项目工程。四是通过重视人员的管理,机制的建立,系统的完善,营造出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

5 抓好施工前与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工程施工安全产生于生产过程中,必须要“以预防为主”,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监督与管理。

5. 1 做好施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工程施工安全的准备工作,要循序渐进,分步骤、分阶段地进行。首先是做好施工前的调查研究。针对现场的地形、地物、地貌进行勘查、记录,及时发现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因素。并依据实地记录、设计文件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以及现场安全警示的工作。其次在施工生产准备阶段,施工企业的管理层,要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及容易发生事故的处所,开展好安全生产的宣教,实施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 2 狠抓施工生产安全计划的落实

工程项目部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并针对不同的建设项目和施工条件,合理地组织人力、财力、物力,确保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具体要求:

(1) 要遵循“按图施工”的原则,充分了解、掌握设计文件的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

(2) 开展好事前班组安全教育,施工前的安全防护检查,并要树立“下一道工序开展前,安全防护已完善”的思想。

(3) 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及应力支撑系统的验收工作,如井支架、脚手架、各类支撑等。

(4) 卸料平台等经常性活荷载受力的部位,要按照安全计算的模式进行搭建。

(5) 掌握全程施工动态,及时发现、纠正违规操作和违纪行为。

5. 3 确保材料供应的质量

材料部门对于各种原材料,应建立健全进场前检验验收和取样送检制度。为此,要求材料员、工程技术人员,都要加强技术业务的学习,掌握好常用材料的质量标准和性能,熟悉材料在保管和运输的规定,做到分门别类的保管和堆放。凡属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运到工地,以确保材料不会造成施工安全问题。

5. 4 电器、机具、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首先规定它们的操作者,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并持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其次,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遵守作业制度、纪律。同时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与管理档案,实现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

8 结束语

9.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通知 篇九

为了进一部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特下发此通知。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3、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安全标语等有关安全的设备。

4、大型设备需有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如配电箱、水泥罐车等)在施工期间,并有专职人员进行现场管理。

5、道路运输平坦,并保持畅通。

6、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留置的木材、钢管等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7、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网、护杆、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8、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进行悬空空作业的人员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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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篇十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使建设项目能在安全、文明的环境中顺利高效的完成,同时提升企业在社会上的声誉,特制定本办法。

1.管理规定

1.1项目建设工地应成立以施工单位为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小组,项目公司工程部经理或总监(总监代表)应参加管理小组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防火、文明施工的监督与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要求施工单位形成书面文件,报监理、项目公司审核批准,批准后报集团工程管理部备案。项目公司工程部及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对制度的执行。

1.1.1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可立即做出暂停施工的决定;

1.1.2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1.1.3对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行为进行记录,并查处。

1.2各类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必须包含安全、文明管理措施,否则不予审批。

1.3建立安全、文明施工定期检查与巡视检查制度,现场监理人员应每天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项目工程部每周至少一次组织对施工现场检查,纠正违章行为,对存在问题及隐患,提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项目工程管理应向集团工程管理部报告每周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附检查情况表。

1.4集团工程管理部门应不定期对各建设工地进行检查,将检查出的问题和奖罚情况在通报中反映。

1.5遇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复杂的,在进场施工前,项目公司应当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和市政、防汛、公用、邮电、电力及其他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防汛设施、地下管线损坏或者堵塞的建设工程工地,进行现场检查,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施工的安全进行。

1.6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总承包单位不按《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项目公司及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合同、投标书、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应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另外项目公司及监理单位应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确保该费用的正常投入及专款专用。

1.7项目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应遵守国家、地方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条例等规定。

2.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具体要求

文明施工是安全施工的基础,也是企业形象的体现。为狠抓现场文明施工,从每个工程一开始,就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管理。

2.1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分包单位确需进行改变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活动的,应当先向总包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包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报项目公司工程部备案。

2.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工地四周范围和面积、工程结构或者层数、开竣工日期和监督电话、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消防保卫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人、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安全和管线保护方面重大事故的统计表、工地总平面图、安全警示布置图,并按标准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2.3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2.4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2.5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到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单位和居民时,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事先通告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

2.6进行地下工程或者基础工程施工时,发现文物、古化石、爆炸物、电缆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2.7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的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2.8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应采取硬化处理,按标准设置道路,并保持道路通畅,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为使现场清晰、整洁,安全、有序,现场施工坚持实行“落手清”制度,每天的施工废料、垃圾随时清扫,统一堆放,及时外运,确保施工现场天天整洁。

2.9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2.10工地环境卫生:建设工程工地内应当设置醒目的环境卫生宣传标牌和责任区包干图,并按下列规定设置相应的设施:

2.10.1按照卫生标准和环境卫生作业要求设置相应的厕所和生活垃圾容器,并落实专人管理,按规定时间清除;

2.10.2按照卫生、通风和照明要求,设置茶亭和其他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建立定期清扫制度;

2.10.3有条件设置食堂的,须符合当地职工食堂管理的有关规定;

2.10.4落实各项除四害措施,控制四害孳生;自行落实除四害措施有困难的,可委托有关服务机构代为处理。

2.11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施工现场在市区的,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栏,临街的脚手架也应当设置相应的围护设施。施工现场应按标准设置围挡、大门,建立门卫制度,设置专职门卫人员,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

2.12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2.13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2.14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2.14.1妥善处理泥浆水和其它浑浊废弃物,未经沉淀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2.14.2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浇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2.14.3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2.14.4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2.14.5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2.14.6对产品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当夜间施工时(当晚22:00~第二天6:00),施工单位需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申报,并将申报结果在工地大门边公示。

2.14.7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当堆置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倒入河道和居民生活垃圾容器;

2.14.8施工中不得随意抛掷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他杂物。2.14.9运用其他有效方式,减少施工对市容、绿化和环境的不良影响。2.15对运输车辆的要求: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或流溢,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

2.16围栏的设置:建设工程工地四周应当按规定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栏;建造多层、高层建筑的,还应当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不得低于当地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

2.17其他临时设施的设置:建设工程工地内还应当设置其他各项临时设施,达到下列要求:

2.17.1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分隔;

2.17.2施工区域或者危险区域有醒目的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2.17.3建筑材料在固定场地整齐堆放;(四)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无大面积积水。

2.18临时占地管理:施工单位不得在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在经批准临时占用的区域,应当严格按批准的占地范围和使用性质存放、堆卸建筑材料或者机具设备,并设置好围栏。2.19交通保障措施:因建设工程施工造成沿线单位、居民的出入口障碍和道路交通堵塞的,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出入口和道路的畅通。

2.20赔偿责任: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下水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堵塞或者损坏的,应当立即疏浚或者修复;对工地周围的单位和居民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21施工现场应建立、执行下列安全制度:

2.21.1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交底制度。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施工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交底,交底人、被交底人应当在交底资料上签字;

2.21.2安全教育制度。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2.21.3安全检查制度。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

2.21.4安全生产管理建档制度。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档案,应将工程项目文明施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情况一并记录归档,作为各阶段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评价的资料。

2.22对于下列危险作业,施工单位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批准(手续同总的施工组织设计)后实施:基础施工;地下工程施工;脚手架(包括悬、挑、挂等特种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和拆除;起重、垂直运输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的架设;大型起重吊装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其它危险作业。以上所述危险作业项目在安装后、使用前应实施严格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2.2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后,须由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有安装质量问题须进行整改,经复检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24应当对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教育:施工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施工作业人员有权对危害人身安全及身体健康的作业程序、作业条件、作业方式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25施工现场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落实整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查封的施工现场,在事故隐患未消除前,未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验收合格,施工现场不得擅自开工。

2.26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2.26.1根据施工作业条件订立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建立动火审批制度,按标准配备消防水源,合理配备灭火器材。

2.26.2施工现场须设置固定的吸烟室或吸烟处,吸烟室应远离危险区。2.27施工单位应编制应急预案,并报监理单位、项目公司审批后严格执行。2.28施工单位应按公安部门的规定做民工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确保工人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3.安全协议

3.1总包单位应在开工前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3.2总包单位应在分包工程开工前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3.3总包单位应在建设单位独立分包的工程开工前与独立分包单位和建设单位签订“三方安全协议”;

3.4如未签订安全协议,项目现场不准开工。4.处罚条款

4.1如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查出未按要求做好安全、文明工作的,并且未按照要求及时整改或者整改后再次发生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及该项工作在专项措施费中占的比例处以100~10000元罚款,直至扣除合同中相关内容的全部费用。

4.2监理单位如未能做好本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将在“监理工作月考评表”中予以记录。

11.高铁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 篇十一

【关键词】高铁;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0.前言

我国政府加大了对交通设施的建设,在铁路系统和公路系统建设不断完善的同时,我国高铁交通体系的建设也日益完善。在铁路、公路和高铁三种交通工具中,高铁的通行速度最快速因此对安全性的要求也更加严格,要保证整个高铁系统的安全,首要的是保证高铁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要加强高铁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就要注重安全体系建设和责任系统的建设,应该保证提升高铁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管理,加强高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设。

1.提升高铁施工技术措施的安全管理

1.1加强高铁施工过程中的巡查和平行检查

高铁工程施工和铁道工程施工相似,都具有施工工序复杂和施工周期长的特点,因此加强高铁施工过程中的巡查就变得尤为重要。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高铁工程对安全性要求的特殊性和严格性,高铁施工对施工技术措施的要求也更加的严格,要求使用更加高效和安全的施工技术。只有采用更加高效和安全的高鐵施工技术措施,才能够保证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满足高铁工程安全性的要求,即使是高铁工程的一个小单位工程施工中,高铁工程施工中的细节要求也比普通铁道工程中的要求更加严格,因此高铁工程监理人员的工作量要比普通铁路监理大许多。高铁工程的施工类似于铁路工程的建设具有时段性,因此,往往会出现一个高铁监理工程师同时监理几个单位工程的现象,这就导致现场监视巡查的时候出现纰漏,在特定施工现场巡查的时间相对较少,这就容易造成对工程情况了解不及时、不详细的后果,最终会导致高铁工程施工现场出现安全问题。[1]因此为了避免施工现场出现安全性问题,为了保证高铁工程满足安全性的要求,应该事前控制的工作做到位,高铁监理工程师要经常到现场巡查,也要加强平行小单位工程间的同时监理的效率性。为了更好的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就需要施工单位加强对工程的巡查和平行检查,确保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减少不必要的安全性问题的出现,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高铁施工的要求。

1.2加强工程重难点部位施工的安全检查

高铁工程的施工过程是一个长期的阶段,应该在加强工程施工巡查和平行检查的同时,应该保证能够准确的分辨出工程的重难点部位,从而才能够保证工程施工的整体各个环节的安全性。经过往期对高铁工程施工的分析判定,高铁工程的重难点一般在覆土厚度(铁路路床顶面至隧道拱顶距离)仅5.5m,掘进Ⅴ级围岩过程中控制地表沉降,确保高铁营业线安全。高铁工程施工工序较为复杂,而且施工中包含的小单位项目较多,在保证监理工程师对各个小单位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性巡查准确的同时,应该加强对重难点工程的分辨,从而才能够更好的确保整个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安全性。只有加强了高铁施工现场的重难点的安全性检查,才能够保证高铁建成后安全运行的长久性,才能够在国内高铁经验较少的前提下仍旧能保证安全性,进而能够加快高铁工程的施工速度,从而能够进一步的在实践中促进我国高铁技术的进步提升。我国高铁工程施工技术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因此还需要不断的摸索在错误中发展进步,并能够快速发现错误将安全性问题的出现降到最低,才能够尽量避免高铁生存和发展中出现的安全性问题,进而能够更好的保证高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管理。

1.3强化危险源调查及风险评价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哥小单位工程之间是相互联系,各个小单位项目施工之间又会相互影响制约,因此为了保证高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应该在项目伊始和施工进行中加强下一步工作危险源的调查。只有加强下一步施工开展之前风险源调查和风险评价,才能够保证下一个小单位项目施工现场工作开展的安全性,进而由各小单位项目之间的联系可以保证高铁工程整体施工工作的安全性。强化工程施工前的危险源调查和风险评价,首要的是对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埋设位置进行危险源调查,然后进行风险评价从而才能够保证下一个小单位项目工作开展的高效性和安全性。要加强对高铁施工建设路段的普通铁路通车的速度控制,才能够更好的保证高铁工程施工地段的稳定性,从而能够保证高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管理,进而能够更好的保证高铁施工完成投入使用时的安全性和长久性。

2.加强高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设

2.1完善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施工人员是高铁工程的直接参与者和执行者,因此要想保证高铁施工现场的安全,就应该首先完善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应该健全施工管理人员的培训管理制度,从而提升高铁工程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意识。由于高铁施工具有工程量大,施工周期长和施工工序复杂的特点,因此高铁工程施工现场需要更多的施工技术人员参与,因此首先要建立完善的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制度,只要对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技术安全和安全法制的教育提升。只有加强高铁工程现场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和施工安全防护意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效率和保证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加强施工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才能够更好的保证高铁施工现场的安全。

2.2设置独立的施工现场安全主管部门

由于高铁施工工序比较复杂,为了避免出现各部门职权分布不明确现象的出现,应该设置独立的施工现场安全主管部门,从而能够更全面的协调工程各个部分的高效开展。[2]施工现场的安全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安全管理,它与施工中其他部门的责任和工作不同,安全主管享有贴别的法定权力,维护安全利益,而不是经济利益。为了保证高铁施工现场的安全,高铁公司应该聘用专门的安全主管参与工程施工过程中,防止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在技术和法律知识方面的不完善,导致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出现。施工现场安全主管部门应该是与施工中的其他部门相互独立的,这样才能够保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开展的高效性,可以有效的避免其他部门对施工安全的制约,能够保证安全管理更加的严格,从而才能够确保高铁工程现场施工的安全。

2.3加强高铁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考核力度

在高铁工程施工中的人员培训和安全管理制度都健全的情况下,应该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性检查和完工项目的安全考核力度,对各个不同的施工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对重难点处的工程进行专业检查和综合检查,从而更好的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由于高铁施工环境比较恶劣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应该加强施工环境和生产条件安全卫生的检查,要加强施工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方面的检查,从而才能够更好的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才能够抵御自然力破坏的影响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只有加强高铁施工现场的检查考核力度,才能保证各个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符合施工技术要求,才能够更好的控制施工现场总进度的实施情况,进而能够更好的保证高铁施工现场的安全。

3.结束语

高铁工程建设的不断完善是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而我国的高铁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仍处于初级阶段,因此要不断的加强和提升高铁施工管理工作的安全性,才能够更好的保证我国高铁工程的发展进步。要全面促进高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就要在保证提升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管理的同时,加强高铁工程施工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 [科]

【参考文献】

[1]王德占.基于德国铁路物流经验的借鉴[J].国外物流,2012,26(55):119-122.

12.浅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篇十二

1 安全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

大家都知道, 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对于建筑施工管理来说一直是老大难的问题。当前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的形势仍然严峻, 事故的危机充斥于安全的管理之中。现场安全管理是项目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家经常从报纸上, 电视上, 网络上知道和了解到, 我国每年安全事故都特别多, 仅2009年全国共发生建筑生产安全事故693起、死亡846人, 这个数字告诉我们, 建筑施工的安全势态仍然非常严峻。就目前而言我国在安全管理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解决, 其中比较显著的以下几点。

1.1 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

在建筑施工管理工作中, 我们有部分施工企业未能将建筑施工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摆到应有位置, 并且未能真正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尤其是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管薄弱, 检查不严格。而且又部分企业领导、项目经理日常忙于事务, 对安全生产及施工的形势、对国家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安全生产文件无暇顾及。只停留在口头形式和表面上, 从而影响了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的铺开落实。

1.2 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下去

现在许多施工企业都普遍存在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明、奖罚不严、制度不健全等等这个问题那个问题, 即使有了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也只是个文面上的东西, 施工现场不能严格遵照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安全检查不严。

1.3 安全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一个动态管理, 全程监控的工作;它需要我们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开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发现和排除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对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所以需要有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施工安全员, 但是我们现在很多施工现场往往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就是有但配备的人员也不够管理现场的, 并且有些工地存在安全员的安全知识和业务素质较差。

1.4 现场安全教育不落实

施工现场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不能得到落实, 现在很多施工企业对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及时或者是就没有教育, 施工人员素质不能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特别是近几年, 农民工进城务工, 其中大多数都进入建筑行业, 进入施工现场工作, 他们中大多数都没有进行过专门的安全教育, 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

这些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导致现在安全事故常常发生, 多次出现血的教训, 但都是这个教训引起下个教训。

2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针对当前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我们除了要认真学习相关法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外, 还要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加强建筑工程各主体方的安全责任意识, 扭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采取如下具体措施。

2.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现场施工管理项目部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 以现场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班组长为成员的项目安全领导小组, 负责从项目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2.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现场应根据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指定其安全责任制度, 并落实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 谁负责”, 并按要求追究相关责任。

2.3 编制有针对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现场施工管理项目部要根据自己所负责的工程的情况, 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目标, 明确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目标等等, 使安全管理有一个明确的方向。同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对现场安全施工起指导性作用。

2.4 加强对施工班组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普遍文化素质较低, 大部分都是刚进城的农民工, 他们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 违规作业现象频频发生。再加上我们有些施工项目负责人思想上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 往往忽略了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恰恰正是如此, 才造成安全施工中违规作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增多。所以我们应大力开展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和班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安全业务技术水平, 消除他们的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 严格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操作, 才能做到安全施工。

2.5 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做好应急措施方案, 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建筑施工现场是一个安全隐患存在最多的地方。不论项目部对安全多重视或是安全管理制度多严格、教育多完善, 在日常的施工作业当中依然会存在许多安全隐患, 所以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尤为重要。这就要求我们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当强的业务知识和责任心, 还有每天对现场进行细致的检查, 发现安全隐患后能立即提出整改措施, 排除隐患。除此以外, 还应根据现场施工情况编制事故发生应急预案, 建立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配备好应急物资和设备;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应急演练, 当事故真正发生时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物质损失。

3 结语

建筑业的生产活动危险性大, 危险因素多, 是事故多发的行业。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 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 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正确分析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 加强现场防护和文明施工管理, 及时排查事故隐患, 努力为建筑工人创建良好的作业环境, 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才能减少或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实现建设工程施工生产安全。

摘要: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加快, 建筑工程日益增多, 但工地安全管理不到位, 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而造成的安全事故频频发生。作为现场的管理人员, 如何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保障人身安全。已成为建筑业关心的问题, 本文将从理论和施工管理方面论述该问题。

关键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张瑞生.建筑工程安全管理[M].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 2001.

[2]吴涛.施工项目经理手册[M].地震出版社, 1999.

[3]董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M].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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