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就业政策措施

2025-01-28

促进就业政策措施(共10篇)

1.促进就业政策措施 篇一

国家将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等创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同时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形成有效采集和定期发布制度,接受创业者的咨询和投诉。

重点指导促成五类人创业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鼓励创业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创业者进入国家和地方优先和重点发展的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型、贸易促进型、社区服务型、建筑劳务型和信息服务型等产业或行业。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创业领域。

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等创业。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实现劳动者创业人数和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的大幅增加,基本形成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体系,使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成功创业。住所可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政府还将放宽市场准入,清理和消除阻碍创业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和领域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以及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市场准入条件。

高校毕业生创业免行政性收费3年

为方便创业,政府还将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严格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行为。依法保护创业者的合法私有财产,对严重侵犯创业者或其所创办实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要按有关规定,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意见还特别提到,进一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积极做好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金融服务。鼓励利用外资和国内社会资本投资创业企业,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各种形式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和促进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

创业项目资源库将建定期发布制度

为了更好的规范创业者创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还将建立由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及政府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的创业服务专家队伍,逐步形成创业服务指导专兼职队伍。并搭建创业者交流互助的有效渠道,建立政府支持并监管、企业与个人开发、市场运作的创业项目评估和推介制度,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形成有效采集和定期发布制度。

通过上门服务、集中服务、电话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开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建立创业者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设立创业服务热线,接受创业者的咨询和投诉,提供及时有效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注重对创业失败者的指导和服务,帮助他们重树信心,再创新业。

2.促进就业政策措施 篇二

一、税收促进就业的经济分析

税收作为国家集中收入分配和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杠杆, 对就业水平的高低和就业结构的调整都有一定的影响, 以下从税收对就业的促进作用方面进行分析。

(一) 税收促进就业的理论分析

1.税收对个人劳动力供给的影响

在市场经济中, 人们生活水平实际上可用收入和闲暇两个标准衡量, 在闲暇给定的前提下, 收入越高, 人们的生活水平就越高;在收入一定时, 闲暇越多, 生活水平也就越高。然而, 要取得收入就要放弃闲暇, 要得到闲暇就得减少收入。劳动供给的多少, 首先是由于人们对收入和闲暇的选择, 如果更多的选择放弃闲暇而获取收入, 劳动供给就增加, 反之就减少。

税收对劳动供给的影响, 主要表现在对劳动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的综合, 决定税收对劳动供给的净效应。通常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作用下, 对高收入阶层而言税收的替代效应明显, 对低收入阶层收入效应比较明显。从税种来看, 税收对劳动供给的影响, 最明显的是个人所得税, 因为个人所得税直接课征于人们的所得, 包括工资所得, 改变了人们的税后可支配收入, 从而影响人们对工作和闲暇的选择。

2.税收对企业劳动力需求的影响

税收对企业劳动力需求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课征社会保障税上。这种影响可分解为税收的替代效应与规模效应, 首先社会保障税的征收使劳动力的价格上升, 使得资本 (机器设备) 的相对价格下降, 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厂商必定会在成本不变的情况下使用更多的机器设备, 提高资本有机构成, 减少劳动力的需求。其次, 社会保障税的征收, 提高了劳动力的价格, 增加了劳动的边际成本, 造成均衡产量的下降, 减少了对劳动力的需求。

除此之外, 税收规模对政府投资规模有着直接的影响, 政府将税收收入用于增加公共投资, 就肯定能增加就业机会。同时, 对高收入者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的一部分都将因其转而用于社会经济和福利支出, 从而增加社会购买力, 提高社会有效需求, 同时也有利于就业水平的提高。

(二) 税收促进就业的现实分析

以上西方经济学界对税收与就业一般关系的研究, 对我们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但对于我国特定的社会经济情况来说, 尚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因为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建设步伐还比较缓慢, 劳动力数量庞大, 劳动价格低, 并且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商品, 劳动力对于税收政策变动的刺激产生不了足够敏感的反应。以下是结合中国实际, 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税收与就业的关系的分析。同样从劳动供给和需求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通过税收对劳动供给和需求的影响来达到税收对就业的影响。

1.税收对劳动供给的影响

(1) 税收对劳动总供给量的影响

劳动总供给量取决于人口数量、劳动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等因素。从税收可以控制人口增长的角度来看:人口数量的激增是造成就业压力大的根本原因, 而税收对于人口增长情况的影响主要取决于国家人口政策。在我国, 控制人口的手段是实行强制性的计划生育。

(2) 税收对劳动供给结构的影响

税收对劳动供给结构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从税收可以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角度看。劳动者素质的提高, 不仅使劳动者在国内易于就业, 还可以向国外进行劳动输出, 减少因劳动者素质过低所造成的结构性失业。可以通过税收政策鼓励教育和对劳动力的培训来提高劳动者素质。二是从税收可以为失业者提供资助和保障的角度看。一方面是通过税收鼓励对失业者进行再就业培训, 另一方面是征收社会保障税, 以税收的形式筹集失业保障资金, 为失业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减少因失业而造成的社会风险。

2.税收对劳动需求的影响

由于在一定时期内人口总量和劳动力总量是相对稳定的, 所以减少劳动供给是一个长期战略。解决就业问题, 更大程度上是增加劳动需求。劳动需求应包括总需求量和需求结构, 税收对劳动需求的影响也包括这两个方面。

(1) 税收对劳动总需求量的影响

税收对劳动总需求量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从税收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岗位的角度看。经济发展是增加就业必不可少的条件, 也是扩大劳动需求的根本所在。据测算, 国民生产总值每增长一个百分点, 可创造80万个左右的就业岗位。二是从税收直接扩大就业需求的角度看。鼓励失业人员自行创业, 鼓励企业雇佣工人。

(2) 税收对劳动需求结构的影响

在教育水平较低、人口素质较低、劳动力技能较低的情况下, 过高的劳动技能要求将会增加失业。税收对劳动需求结构的影响, 主要表现在配合国家产业政策, 对有利于经济发展, 并能吸收较多劳动力的产业和部门, 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以鼓励其在发展的同时, 吸收和安排劳动力。

二、我国目前的就业形势

我国目前出现的失业问题, 是多种复杂因素相互交织的结果, 是经济转型时期的必然现象。一是人口的绝对增长而产生的新增劳动力, 即使保持目前的经济增长速度, 每年也只能新增800万个工作机会, 远远满足不了就业的需要。二是中国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有1.2亿。每年约有1000万人转入城镇就业, 如果这批庞大的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 将会对城镇的就业产生更大的压力。三是在加入WTO后的初期, 一些技术含量低、竞争能力弱的传统行业, 如农业、汽车、冶金等行业将受到严重冲击, 会产生相当多的失业者。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化, 原来隐性的企业内部冗员将逐步转化为显性的失业人员。目前约有3000万人员需要就业, 每年也有300万人面临失业, 这也是中国经济转轨过程中所必然发生的现象。四是高校连年扩招带来的大批毕业生、大量的转业军人复员安置等。以上各项加总, 每年约有2800万人需要安排就业。

归根到底, 人口过剩和经济发展缓慢是造成失业的主要原因。以下是我国劳动力失业的五点原因:1.我国实际劳动力供给量愈来愈大, 形成若干个相互叠加、相互冲突的就业压力。2.我国创造就业的能力和实际就业需求量明显下降, 加剧了就业供求矛盾。3.局部地区就业与失业问题十分突出, 甚至许多地区出现就业负增长。4.我国城镇正在出现妇女面临下岗的局面。5.农村劳动力就业不足日益突出, 直接影响农民收入。

三、现行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的不足及完善

(一) 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不足

并非所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经济的发展都有促进作用, 多而繁、不规范、不科学的税收优惠政策将会抑制经济的发展。同时, 由于我国国情复杂和新情况、新问题的产生, 使得税收优惠政策出现了一些不适应问题。表现如下:

1. 税收优惠政策的优惠内容少。

我国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营业税、所得税里面, 而在我国的主体税种增值税里面, 相关的优惠政策显得更少。

2. 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对象范围狭窄。

一是我国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下岗失业人员, 没有涉及到农村的富余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二是优惠政策中限制了企业的类型和经营行业。

3. 税收优惠政策的时间范围短。

200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以后的一系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其条件大致规定了截止2005年12月31日的期限, 体现了国家阶段性的目标, 同时也反映出政策的期限过短, 没有着眼于长远目标, 缺乏稳定性, 还需要逐步补充完善。

4. 税收优惠政策的申报认定手续繁琐。

如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按规定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提供的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认定证明, 办理《再就业优惠证》, 新办企业还要提供其认定书。

5. 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难以得到切实执行。

首先, 对于国家规定的有关就业的税收优惠, 各地做法不一。其次, 税收机关不执行税收优惠。

(二) 完善现行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

1.适度增加税收优惠内容。一是优化所得税的减免方法, 可以适当提高企业所得税的定额减免额度。对于新办企业当期利润不足抵扣的情况, 结转期可以适当延长, 从2年提高到5年, 统一于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政策。二是适当增加优惠税种。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对企业有很大的调节作用, 对于一些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的小本经营, 不建账册、定额征收的个体户, 在不破坏增值税抵扣链的情况下, 当它们创业起初或是发生经营困难时, 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给予适当的增值税减免。

2.扩大对就业优惠的适用。对于其他类型企业 (如制造企业、修理修配企业等) , 其他性质企业 (如外商投资企业) , 只要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人数达30%以上的, 均可享受优惠政策, 以体现政策的公平和调动各种企业安置事业人员的积极性。

3.优惠期限适当延长。如前所述, 未来十几年, 我国劳动力的供需矛盾依然十分突出, 就业问题将长期作为政府的工作重心之一。但是, 我国现在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大多是以3年为一个周期, 甚至还有1年期的税收优惠。促进劳动就业工作是一项持久性工作, 不能短期操作。因此, 应该允许纳税人适当延长优惠期限。

4.统一优惠规定, 简化审批手续。对现行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整理归并, 对新、老企业的界定要明确, 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优惠政策要统一, 使税收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具有系统性和透明度, 从而改变目前规定过多、过繁、难于落实的状况;同时, 审批手续应电子化、报送资料应尽量简化。

5.加强对上述税收政策的管理, 提高政策的实施效果。征收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不但会直接削弱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效果, 同时还会造成税收收入的流失, 相关人员骗取税收优惠的虚假行为的检查和监督力度。

摘要:近年来, 我国沉重的就业压力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障碍。如何扩大就业、缓解就业压力是我国现在和未来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税收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可以从不同的层面对就业水平和就业结构产生影响。本文先从理论上分析税收对劳动力供给与需求的影响, 从我国现实的就业形势入手, 着重分析了税收对经济发展和就业的促进作用, 指出我国税收政策的不足及完善的办法。

关键词:就业,失业,税收政策,税收优惠

参考文献

[1]曲顺兰, 路春城.税收对就业的影响及其政策选择[J].税务研究.2004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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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税法[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2年版.

3.促进就业政策措施 篇三

本刊讯(通讯员 银中辉 罗韵玲)2014年以来,来宾市象州县多方位开创就业岗位,继续加大技能培训工作力度,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该县2014年1—10月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527人,完成年任务数的101.08%。

主要措施是: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开发就业岗位促就业。在县内外举办“春风行动”暨人力资源招聘、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各类招聘会15场,有780人达成就业意向。二是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增强就业能力。组织定点培训机构深入乡镇、村(社区)免费开办中式烹调、服装缝纫、计算机、农机修理、保育员等技能培训班。2014年1—10月共举办就业技能培训30期,参训人员达1324人。三是政策帮扶促就业。充分利用就业帮扶政策,集中为“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推荐、安置公益性岗位,给予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等多样化的援助服务,确保了“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为101个单位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365人。四是用活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鼓励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通过开设小额贷款绿色通道,直接扶持创业27名,带动就业256人。共发放小额贷款128万元,支付小额贷款人员贴息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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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促进大学生就业措施 篇四

2.减少或推迟供给:加大力度落实部队征兵更多面向大学生;研究生或第二学位扩招。通过见习实习制度,提升大学生的就业能力。

4.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所有高校成立专门的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同时将就业指导课列入必修课。对未就业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提供职业介绍,培训等系列服务。

5. 为困难的大学毕业生提供就业援助。

(四)针对返乡农民工的政策措施

1.切实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土地承包权益;稳定粮食和食品价格,有利于农民工返乡务农提高收入。

2.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大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做好农民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5.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篇五

医药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具有较强成长性的朝阳产业,在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1号),促进我省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眼国内外医药产业发展趋势,围绕加快构建现代医药产业体系,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绿色安全高效发展,不断健全配套政策措施,营造医药行业发展良好环境,提高企业集约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水平,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实现我省医药产业由大到强转变。力争到“十三五”末,全省医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7000亿元,年均增速达到10%以上;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20家;龙头企业带动力进一步增强,产值过百亿元企业达到10家;产品结构持续优化,终端化学制剂产品占比由2015年的18%提高到22%以上。

二、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1.强化创新能力建设。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技术和产品创新,选择我省医药行业优势领域,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创新药物研发和关键技术攻关。依托济南、烟台、潍坊、菏泽、淄博等医药产业密集区,着力建设医药专业性孵化器,推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从新药发现、临床研究、中试放大及产业化的单元技术平台的设施条件、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构建创新链、产业链紧密结合的药物研发技术体系。积极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一批拥有特色技术、高端人才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2.加强重大新药研发。围绕临床重大需求,在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代谢性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免疫性疾病等重大疾病防治领域,重点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明显临床价值的治疗药物,仿制一批市场潜力大、临床急需的专利到期药品。结合我省医药产业发展实际,重点加强创新药物成药性评价关键技术、药物手性制备技术、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技术、长效、缓控释、靶向等新型制剂技术、抗体药物大规模细胞培养及纯化技术、糖类药物结构研究及质量评价关键技术等研究。努力构建海洋生物药物资源库,重点突破海洋药物研发关键技术,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体系,建立“发现—技术—工程—产业”链条,开发海洋创新药物,构建完整的海洋药物创新体系。

3.提高智能发展水平。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药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医药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智能化水平。鼓励医药企业加快智能化改造步伐,积极采用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管理、增材制造等技术和装备,促进生产制造实现全流程数字化控制、状态信息实时监测和自适应控制,积极推进智能示范工厂建设。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积极推动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和云制造,构建基于消费需求动态感知的研发、制造和产业组织方式,构建医药行业生产新模式。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建设“健康山东”便民惠民服务平台,推广预约挂号及其他互联网便民惠民服务应用,探索健康医疗云服务新模式,促进智慧健康服务产业发展。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改造提升传统医药产业。以齐鲁制药、新华制药、瑞阳制药、鲁抗制药等企业为骨干,不断巩固提升我省原料药发展优势。鼓励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发展与主导原料药相匹配的精细化工产品、医药中间体,促进产业链条向上下游延伸。重点支持发展特色原料药,提高产品附加值。大力发展制剂产品,巩固输液剂、粉针剂、水针剂总量规模,积极调整品种结构,调减基础输液和普通片剂产量,发展治疗性输液。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的制剂生产技术,开展消化吸收再创新,大力开发缓控释、靶向给药、透皮吸收、黏膜给药、载体给药、儿童特殊给药的新剂型和新产品。

2.大力发展新型医疗器械。以威海威高、育达医疗、百多安等企业为骨干,巩固扩大常规医疗器械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具市场,积极发展高端医疗器械。重点开发可降解生物材料、体内植入材料、表面改性及生物功能化修饰技术、生物材料纳米制备技术等。开发低成本、高性能的数字X射线机、彩色超声成像仪、生化分析仪、血液分析仪、心电监护系统、血液净化设备、消毒灭菌设备等数字诊疗产品。重点发展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筛查产品,心血管系统状态监测设备,血糖、血脂等生理生化指标的无(微)创检测产品,可穿戴、便携式等移动医疗和辅助器具产品,全降解血管支架、人工关节和脊柱、人工耳蜗等高端植介入产品,以及康复辅助器具中高端产品。加快开发体表(体内)止血材料、手术防粘连材料、生物粘合剂、功能性敷料、涂药支架、可降解缝合线等产品。形成技术和产品优势,赶超国际先进水平,大量取代进口产品。

3.积极发展现代中药。以鲁南制药、山东步长、烟台绿叶、东阿阿胶等企业为骨干,加强重大疑难疾病、慢性病等中医药防治和新药研发,积极推广生物酶仿生提取、膜分离、超临界萃取等技术应用,走中药现代化之路。加强道地药材基地建设,重点支持金银花、银杏、丹参、桔梗、牡丹、玫瑰、西洋参、驴皮等道地药材基地建设和发展,落实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种植要求,提升道地药材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水平。重点开发中药药效及安全性评价、质量综合评价、现代分离纯化、中药饮片(提取物)加工炮制与质量控制等技术,研制一批疗效确切、安全性高、有效成分明确、作用机理清晰的中药产品。发挥中医药在养生保健产业中的作用,加快发展中药保健品、功能食品、保健饮品、药酒、药妆等健康产业,促进中医药与健康养老、治未病、旅游文化等融合发展。

4.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依托现有医药骨干企业,加强发展规划布局,加快创建一批管理规范、环境友好、特色突出、产业关联度高的新型医药产业园区。完善园区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配套,加强产业链招商,引导和鼓励医药工业企业向园区聚集,实现污染集中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纽带,促进同类产品生产企业的联合与购并,推动企业横向联合,提高产业发展一体化水平,形成特色鲜明、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医药产业群。鼓励有实力的医药企业收购、兼并、重组上下游的产业及其他养老服务企业,形成一体化的企业集团,促进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提高药品产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水平。

(三)促进绿色安全高效发展。

1.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倡导绿色发展,严格执行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引导企业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企业。加大企业改造力度,对于生产原料药和传统药物为主的企业,加快推广生物催化转化、基因工程、酶法替代化学法、管道化连续反应、高效厌氧处理等新工艺、新技术,加快改造提升步伐。改善原料供应结构,积极推广无毒无害原材料,从源头加强医药生产污染防治。强化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节能管理,实施能量系统优化工程,推进节能节水节地技术改造,加快建设医药循环经济园区,推动副产物循环利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污染物综合治理。加大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止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2.实施品牌提升工程。大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用足用好品牌发展政策措施,培育一批医药领域知名产品和品牌企业。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加大品牌建设力度,提高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的管理、标准、质量水平,提升产品硬实力。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加强对品牌产品、品牌企业、诚信典型的宣传推广,增强公众安全意识与企业自律意识,提高产品、企业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公信力。发挥好龙头企业、品牌产品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形成产业集群品牌,引领全省医药行业提升综合竞争力。加强对品牌产品、企业的后续监管,实施动态管理和跟踪评价,对达不到标准的及时实施退出、摘牌。

3.强化药品质量管理。全面实施并严格执行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鼓励企业采用科学有效的质量标准和控制方法,切实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完善追溯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实现来源可追、去向可查。推动企业在中药材(饮片)、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采用信息技术实现产品追溯。引导全程追溯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严格执行温控、洁净度等生产环境标准,强化医药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质量主体责任。积极推进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全面提升仿制药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快建设一致性评价服务平台,指导我省药品生产企业对已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按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分期分批组织质量一致性评价,重点开展基本药物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全面提高基本药物质量。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对在规定期限内未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不再予以注册。

三、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构建医药诚信体系。加快建立医药产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制定我省医药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医药研发、生产和流通单位信用记录档案,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在“信用山东”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予以公开。完善医药企业、单位及相关个人信用信息归集、评价、披露等管理机制和制度,改善市场诚信环境。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建立诚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制度,运用媒体宣传、市场准入等手段,全面发挥信用联合奖惩力度,提高失信成本。督促企业履行质量“第一责任人”义务,引导企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诚信自律。按照国家要求,建设企业信用与商品质量保险体系,探索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强制商业保险,强化企业自我约束。引导企业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制定考核评价制度,主动开展守信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积极完善质量标准。建立健全药品标准管理工作机制,提升质量标准研究和制(修)订能力,发挥标准对企业提升产品质量的引领作用。积极参与国家药品标准制(修)订,制定完善符合省情的药品安全地方标准,鼓励企业建立高于国家和省级标准的企业标准。修订《山东省中药材标准》《山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山东省医疗机构制剂标准》。补充制定农药、重金属、黄曲霉毒素等有害物质限量控制标准,进一步完善易虫蛀、易霉变、重金属易超标的道地中药材标准。结合我省医疗器械产业特点,充分发挥ISO秘书处成员单位作用,积极参与医疗器械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企业对标国际标准,提高产品质量。

(三)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调整优化产品出口结构,在巩固原料药出口市场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扩大制剂药品、中药和医疗器械出口。大力推进我省创新药物及新型制剂国际化注册进程,加快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等生产质量体系国际认证,推动企业建设符合国际质量规范的生产线,提高国际化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加快拓展国际市场。积极融入和贯彻实施“一带一路”战略,鼓励有实力的医药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支持我省企业在国外建设研发机构,充分利用国际人才、技术资源加快新药研发。完善投资环境,积极吸引跨国医药公司来我省设立总部、研发中心和建设生产基地或引进生产新的产品。

(四)推进审评审批改革。建立科学高效的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体系,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审评能力建设,加快建立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湛,规模结构与监管工作需要和产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技术队伍,按照用好存量、增量适度、专兼结合的原则,多渠道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审评人员、专职检查人员和不良反应监测人员队伍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借助符合条件的审评机构、高校、科研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仿制药和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临床试验审评、药物安全性评价等工作。优化审评审批流程,缩短工作时限,推行行政审批全程网上办理,提高审评审批效率和质量。全面公开受理和审批相关信息,引导申请人有序研发、科学申报。积极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建立完善配套管理制度,促进研发、制造强强联合,推进创新药物研发成果转化。支持药品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申请注册新药,优化药品技术转让程序,鼓励开展委托研发、生产。

(五)实施深化医改政策。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推进“三医联动”改革,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建立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推动价格信息公开,及时应对药品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及时研究分析价格不合理药品,必要时开展成本价格专项调查,或有针对性地开展价格和反垄断执法,促进价格保持合理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机制,实现医保支付政策与价格调整政策相互衔接、配套联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完善和全面推进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大力推行按病种、按人头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对通过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的药物,在招标采购、临床使用、医保报销中给予政策支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医保基金可承受的前提下,适时将符合条件、价格合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药品、医疗器械和诊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健全大病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启动实施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做好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制度间的衔接,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六)强化技术支撑保障。加快生物制品检验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生物制品批签发授权,更好地服务生物医药创新发展。加强口岸药品检验所建设,深化国际合作,促进生物医药外向型经济发展。建设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实验室、有源医疗器械试验室和药品安全评价实验室,着力提升省级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和安全评价的能力和水平。围绕威海、淄博等医疗器械产业聚集地,优化资源配置,重点提升区域性医疗器械检验能力。加强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能力建设,健全药品医疗器械上市后安全性评价工作。加大临床试验机构的政策支持和管理力度,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医疗机构、临床医师开展临床试验的积极性。支持扩大临床试验机构规模数量,适应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和产业发展需要。

(七)推动产业规范发展。加强产业协同监管,建立监管部门与行业协会、医药企业的沟通机制,健全监管网络,形成全社会共治的监管格局,提升行业自净能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促进行业交流、提供信息咨询、推动技术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及时反映行业难点、热点问题和企业诉求,加强行业协调自律,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建立健全各类专家库和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在政策制定、舆情处置等方面的作用。实施警示、约谈、告诫等措施,强化企业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加大飞行检查力度,及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过程中的监管,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落实企业产品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主体责任。加强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降低企业维权成本,保护企业自主创新积极性。

四、强化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扶持政策,运用奖励引导、资本金注入、应用示范补助等方式,支持应用示范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具有较强公共服务性质的项目;对接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支持基于重大疾病治疗的创新药物品种研发、重大关键技术研发、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创新能力建设、人才培养与引进以及重大产品的国际化开发,支持通用名化学药品、蛋白类生物药品、高端医疗器械诊疗设备专项等项目。强化政策引导扶持,鼓励省内重点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充分发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省级服务业创新发展基金、成果转化基金等引导作用,吸引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支持医药行业创新产品研发、产业化建设等,扶持具有创新发展能力的骨干企业和产业联盟,对在我省转移转化的重大创新药械项目优先给予支持。

(二)强化融资贷款支持。强化银企对接,鼓励银行通过信用贷款、担保贷款、抵押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方式支持医药企业发展。拓宽融资渠道,大力推动规模以上医药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积极对接并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创新型医药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市场以及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着力推动医药企业到“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加快培育医药企业发债主体,鼓励符合条件的医药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公司债、中期票据、资产支持债券以及资产证券化等新型直接融资工具进行融资。大力推动已上市的医药企业并购重组。支持非医药企业通过换股、定向增发等方式吸收并购医药企业,推动优质医药企业借壳上市。

(三)推广自主创新产品。按照国家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创新和优秀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目录。加大对创新产品的宣传力度,增强自主知识产权医药产品的认同度。支持我省符合条件的高端医疗装备纳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范围。鼓励三级医院优先采购国产大型医用设备,并与国产大型医用设备生产企业建设国产影像产品应用示范基地,形成示范应用—临床评价—技术创新—辐射推广的良性循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政府采购项目中国产药品和医疗器械能够满足要求的,原则上应采购国产产品,逐步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国产设备配置水平。

6.促进就业政策措施 篇六

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京财税[2014]1404号

关键词: 军转张为臻军转公选军转政策计划安置军转干部军转自主择业 军转论坛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2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有关内容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实行限额标准上浮20%,即每人每年9600元。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实行定额标准上浮50%,即每人每年6000元。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2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民政局

2014年7月22日

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自2004年起,国家对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给予税收扶持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城镇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2011年10月29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首次制定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公布,城乡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正式施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为贯彻落实中央对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新要求,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调整完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纳税人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应当以实际月份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纳税人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当月,持《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二、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本条所称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现行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规定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及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纳税人按企业招用人数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核定企业减免税总额,在核定减免税总额内每月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减免税总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为限;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大于核定减免税总额的,以核定减免税总额为限。

纳税终了,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的减免税总额,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再结转以后扣减。计算公式为:企业减免税总额=∑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在本企业工作月份÷12×定额标准。企业自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次月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当月,持下列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1.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2.企业与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企业为职工

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在企业工作时间表(见附件);4.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本通知所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的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

四、本通知的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备案减免税管理,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税收优惠政策在2016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93号)自2014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其所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2013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3第一条第(十二)项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免征增值税政策,自2014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在2014年6月30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五、如果企业招用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既适用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又适用其他扶持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重复享受。

各地财政、税务、民政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要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逐级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反映。附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在企业工作时间表(样式)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7.大学生就业促进政策分析 篇七

1 我国促进大学生就业政策主要内容

1993年2月13日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了一种新的就业模式,即“自主就业模式”。从此,大学生包分配的就业模式宣告结束。这也开创了中国高等教育的一种新模式。我国现今的就业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拓宽大学生的就业渠道。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主要是针对大学生和企业两方面来讲,不管是中小型企业还是原来的国有大型企业都应该改变原来的方式从大学生中补充人员需求,对于大学生来说,要提高自身就业的灵活性。其次是高校要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这其中包括鼓励大学生去基层就业,改进现有的人才模式,使学生更能应对将来的工作。

2 大学生就业促进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现有的大学生就业促进政策不健全且就业缺乏法律保障

发展至今,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来应对大学毕业生在就业方面存在的问题,但是这些政策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出现了可行性不强,而且有些政策还在概念上存在界定不清的情况。目前,我国东西部经济发展状况不均衡,所以国家需要吸引高校的优秀人才到西部以及我国的一些欠发达地区去工作,这对我国的经济平衡发展来说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优惠政策以及相应的资金投入比较少,所以对这些到欠发达地区工作的人员的支持也比较少。其次,高校毕业生由于户口调动,很多地区存在户口限制等诸多情况,这也给就业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从我国现今的立法状况来看,目前还没有一部明确的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方面的法律规范。所以这也给在校大学生在就业方面遭到歧视提供了机会。从而也大大抑制了学生的发展,造成了人才的浪费。

2.2 高等教育改革进展缓慢

高校在促进大学生就业的过程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近几年以来,我国高校的人才培养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主要面向市场需求,发展和培养学生的能力。但是目前出现了大学生与社会经济的发展之间不能有效匹配的情况。换句话说学生不知道社会的需求,同时企业也招不到自己想要的人才,这就导致了企业和学生需求之间存在很大的鸿沟。在这个问题中,学校要肩负着巨大的责任。因为很多高校的机构设置或者说对学生的就业指导都存在这漏洞,才导致学生与社会需求的脱节。所以学校在教育体制的推行过程中需要专业知识和实际能力之间的整合。但是目前这些都进展缓慢。

2.3 落户限制影响学生就业

户籍限制也是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一大难题。因为每个省市的大学生就业率会跟当地的就业政绩考核等一系列因素联系在一起。所以当地政府对本地大学生持保护态度,对于跨省就业加以限制。再者,由于我国东西部的贫困差距,导致很多学生也不愿意去欠发达地区就业,这样就导致发达地区就业竞争激烈,而欠发达地区人才紧缺。由于户籍制度管理的严格,也给工作的流动造成一定的困难。很多企业急缺具有大学水平的人才,但由于政府的户籍政策,解决不了大学生的户口问题,因而也就招不到相应的人才。如何平衡好企业的人才需求以及东西部人才需求,是当地政府在制定户籍制度时应该考虑的问题。

3 启示与对策

3.1 完善就业促成政策配套保障体系建设

(1)完善相应的制度。最近几年以来,国(下转第218页)(上接第212页)家颁布了很多政策,推行了很多措施来促进大学生就业,当然这些政策也收到了一些成效,例如到基层就业的毕业生比率就有所提高。但是由于我国在一些制度方面的原因,导致毕业生的就业顾虑诸多。例如户口迁移、人事制度、工资标准等等。因此,国家需要在政策上完善这些制度,此外国家在大学生就业方面最重要的一点工作是要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尽快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如果解决毕业生的医疗保险问题,这样能减少毕业生的后顾之忧。

(2)消除户口壁垒,鼓励合理人才流动。户籍制度是大学生就业时的一大障碍,因为很多经济发达城市都不给落户口,而往往是这些地区的就业机会比较多,所以给毕业生的就业造成了一定困扰。每年我国新入学的大学新生多数都会把户口转到学校,毕业之后又随之签到工作地点,这给工作接受地的户口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工作量。所以现今各级政府都强烈要求有关部门简化户口审批手续,鼓励人才的合理流动。因为人才的合理流动能促进学生的就业,也才能达到我国自主就业的人才市场模式。

3.2 建立面向就业的教育体制以及完善校园就业市场体系建设

(1)完善教育体制。在当今的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的教育和人才市场对人才的需求之间出现的不和谐状况越来越多。所以高校应该从自身教育体制出发,寻找在学生的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纵观我国现今的教育体制和社会对大学毕业生的需求,得出我国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教育体制。首先教育体制的完善应该从战略的高度来考虑。这就要求学校应该把学生的教育工作和职业规划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其次,学校应该端正自身的人才培养观念,要把培养高质量的人才作为学校的育人之本。再次,学校在教育体制的完善过程中应该转变自身观念,要把就业率和学生质量提高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应该为学生、企业和学校三者搭建一个好的平台,避免人才的浪费,同时也让高校进行很好的运作。

(2)完善校园就业市场体系建设。政府对整个社会的资源起着宏观的调控作用,在毕业生这种人力资源的分配过程中也不例外。为高校毕业生营造一个好的就业市场环境是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所以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过程中应该完善校园就业市场体系建设。例如政府可以带头使相关高校和某些单位建立招聘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渠道,这样就能将高校、用人单位以及毕业生有机联系起来。其次,政府也要努力转变用人单位的用人观念,可以在国有大型企业中加以示范。此外,高校内部也应该完善自身的毕业生就业体系。例如开展咨询服务、就业培训、面试技巧以及相关的就业法律法规,让学生更多的了解市场需求,进而促使学生做好自身的职业规划。

4 结论

论文在国内关于大学生就业的相关政策研究基础上,对我国大学生就业政策问题进行了归类分析,提出了加强配套保障体系建设、消除户口壁垒等方面的几点启示。在我国,由于大学的扩招,毕业生人数逐年攀升,大学生就业问题已成为现今比较突出的问题之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策不断完善。但是整个问题的解决是一个系统工程,因为它牵涉到政府、高校、用人单位以及高校毕业生,在解决问题过程中我们需要把一系列措施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胡瑞仲.高等职业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222.

[2]文东升.高校毕业生资源配置“市场失灵”的理论分析[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1(2).

[3]贺慧.从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谈大学生自愿性失业[J].煤炭高等教育,2005(6).

[4]吴克明.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与大学生自愿性失业[J].江苏高教,2004(2).

8.促进就业政策措施 篇八

关键词:就业;税收政策;非正规就业;社会保障税

就业机会作为一种公共产品,从全世界的失业问题可以看出,同样存在着市场失灵,税收作为经济政策中的一个重要杆杠,对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都有着调节作用。因此,税收必然能够通过其自身或者通过其他经济因素对就业产生直接和间接的影响,以弥补市场失灵。

一、我国现行税收政策对就业的制约效应

(一)税收优惠不适应产业结构发展的要求

根据配第一克拉克定理,劳动力资源将逐步从第一产业流向第二产业,继而向第三产业转移。然而我国现行的税收优惠面较窄,主要在社区居民服务等,许多属于第三产业的行业,如从事再就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的信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等未纳入到税收优惠的范围之内。相反的是,有的“夕阳产业”纳入到税收优惠的范围之内,这显然与产业结构发展的要求不符。

(二)税收优惠政策仅着眼于“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

除了提高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起征点以外,其他大部分的税收优惠政策仍然是着眼于“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在此基础上仅仅稍微扩大到军队转业干部、特困的城镇失业人员,以及高校毕业生一年以上未能找到职业者。而集体的下岗失业人员、城镇中大量的其他失业人员、数以亿计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数以百万的高校毕业生、中专毕业生和技校毕业生都尚未进入优惠的范围,而这些群体中相当一部分人具有较好的创业潜能。

(三)直接政策与间接政策的不协调

综观我国目前的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及税制安排,直接的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居于多数,而以间接方式促进经济增长、鼓励产业发展进而促进就业的政策寥寥无几。实际上,间接影响就业的税收政策实际上是一个国家的通用手段,直接和间接的税收政策协调配合才能有效的促进我国的就业增长。

(四)缺乏控制劳动力供给的措施

首先国家并没有采取有效的税收对策控制劳动力的供给;其次,税收在鼓励劳动力素质方面做得不够;最值得一提的是,未能利用税收政策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制不完善,劳动力流动的风险大,劳动力资源不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得到很好的配置。

我国经济是一个农村劳动力占相当比重的二元结构的发展中经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最为突出,并且农业人口在向城市流动的过程中容易产生结构性失业,更需要税收政策的扶持,而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在解决农村就业压力方面几乎是空白。

(五)税制缺陷导致政策失效

虽然我国目前已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促进就业方面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税收政策在促进就业方面并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税收制度在设置时并未以促进就业为重心,使这些优惠政策本应有的促进效应受到了很大的制约。再加上由于税制改革的不完善,使得部分地区落实政策受到地方财力的限制。所以说,我国目前税制安排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税收政策的失效。

二、促进就业税收政策的国际经验

(一)实行低税负

许多发达国家以较低的宏观税收负担来确保经济稳定增长和促进就业。近年来不少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经济疲软,他们为了增强经济实力和增加就业岗位,刺激投资、鼓励技术进步和出口,不断调低国内税负,出现减税趋势。可以说,在处理税收对劳动力供给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问题上,欧美等许多发达国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就一直从事着轻税的税制改革,他们通过减税,鼓励社会创办更多的企业,吸纳更多的从业人员。而发展中国家也同样采取这种措施来增加就业和促进经济增长。

(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为了鼓励发展中小企业,多数国家推行差别税率:一是在所得税上根据纳税人的效益规模或者企业规模实施不同的税率,规模大的适用高税率,规模小的适用低税率或者零税率;二是实施所得税的累进税率,对企业利润水平低的实施较低的税率;三是规定起征点,对所得税或者流转税规定起征点,在起征点以下的不征税;四是在流转税上按企业的规模实行差别税率,规模小的实行较低的税率,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都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缓解了就业压力。

(三)实行特定税收优惠

特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促进就业起到直接的推动作用。多数国家对安置就业人员的企业实行特定的税收优惠,支持社会闲散人员创办企业,支持企业组织社会闲散人员就业。并且对农业和从事农业生产的农场主及产业工人实行税收照顾。大多数国家将农业所得并到生产经营所得,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对提高农业劳动者所得,缓解农村就业压力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四)优化税制结构

从世界各国实际来看,发达国家以所得税为主体,发展中国家以商品税为主体或所得税与商品税双主体。但是近年来,许多国家在降低所得税税收负担,确保经济稳定增长和促进就业的同时,通过开征商品税(如增值税)来弥补税收收入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发挥税制结构对经济增长和就业的综合调节作用。

(五)改善劳动力供给数量与质量

许多发达国家运用市场手段从根本上调节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局面,具体的做法是开征计划生育税或者人口调节税,从源头上控制劳动力的数量,而发展中国家对此问题并没有太多关注;也有国家加大财政对教育事业的投资,提高劳动力素质,具体的做法大多为对社会上专门提供就业培训的机构提供减免税优惠、鼓励企业和个人增加教育培训投资,允许企业用于职工培训的费用全额应税所得中扣除、个人所得税中增设教育费用扣除项目等等。

(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为失业者提供安全保障,减少因失业等因素造成的社会风险,这也是促进就业的一种补充方式。把社会保障税作为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主要方式,是当今很多国家的通行做法。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开征了此税种,几乎包括了所有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且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逐步提高,有的已成为本国的主体税种。在美国,社会保障税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仅次于所得税的第二大税种。

三、促进我国就业的税收政策建议

(一)促进第三产业发展

一是可考虑通过对第三产业实行差别税率等税收优惠,使他们的利润率不致为负或接近平均利润率水平,以扶持其发展;二是对服务业给予倾斜政策,鼓励和促进服务业发展。如对认定的社区服务社,在3年或5年内可免缴营业税、所得税等地方税;三是对与科技进步相关的新兴行业,实施免征所得税的特别优惠措

施,促进其发展,吸引劳动力向这方面转移,对从事高新技术开发、培训或企业取得的收入给予减、免征所得税的优惠等。

(二)鼓励各种“非正规就业”

对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中失业、待业人员占60%以上、符合上述社区居民服务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免缴各项行政性收费,税务部门要为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提供地方税务发票。

(三)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尤其是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

一是为了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可考虑对金融机构向其提供的贷款免征营业税;对社会投资者取得中小企业发行的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利息所得适当降低所得税税率,以提高社会投资的积极性;二是实行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国民待遇”等政策手段来发展以中小企业为主的非公有制经济,强化纳税服务意识,制定出一套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税收征管办法。

(四)调节城乡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一是围绕“三农”问题的税收政策应围绕“农”字做文章:凡地点设在农村,直接方便农村劳动力进工厂的加工企业,要实行税收优惠,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村;二是对凡是对当地农产品进行深加工与精加工的项目,要实行税收优惠;三是对凡是为“三农”直接服务的项目,如果是农业技术服务、农业生产资料服务、农村劳动输出服务、农村劳动力素质和技能的培训服务等。要实行税收优惠;对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农村副业的项目,也要实行税收优惠。

(五)调节劳动力供给

首先,应发挥税收杠杆的奖限作用,对超生人口家庭按年征税,将过去一次性罚款的“短痛”行为改为按年征税的“长痛”行为,为解决中国的失业问题创造良好的条件。

其次,要降低劳动参与率:

1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加大财政对教育事业的投资

2对社会上专门提供就业培训的机构,提供减免税优惠

3鼓励企业和个人增加教育培训投资。允许企业用于职工培训的费用全额从应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所得税中增设教育费用扣除项目等。

(六)开征社会保障税

从税收政策上考虑,就是要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为社会筹集必要资金,为待业人员,尤其是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必要的保障。具体思路是将目前的失业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统一改征社会保障税,纳税人是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税基为工资总额,具体分为个人纳税税基、单位纳税税基,税率由中央统一确定,由税务机关统一征取,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营造一个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制度。

参考文献:

[1]王国清,祝遵宏,完善我国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J]税务研究,2009,(6)

[2]温来成,进一步优化我国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体系[J],涉外税务,2009,(6)

9.促进就业政策措施 篇九

(红河学院12级物流管理 滕叶)摘要: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整个社会对物流人才的需求剧增,给物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物流人才供求关系却陷入了“企业找不到合适的人才,物流专业的毕业生难以找到专业对口的工作”的窘境。文章就此分析了产生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引言

近10年,在市场需求和政策扶持下中国物流业高速发 展,2013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197.8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 算,同比增长9.5%,物流业产值达到近3万亿元,占GDP达到5.27%a,物流业已经成为国家经济新的增长点。发展现代物流业,离不开高素质的物流专业人才,尤其是近10年来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给物流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必将对物流人才产生更大的需求,目前社会上缺乏的是既有扎实理论基础,又有实践经验的复合型物流人才,而社会上大量的物流从业人员却难以满足市场的需求。物流专业人才的严重匾乏已经成为制约物流业健康发展的瓶颈,分析物流人才的供需矛盾,探讨如何缓解物流人才的需求问题迫在眉睫

一、高校物流专业就业现状

伴随着物流业突飞猛进的发展,社会对物流专业的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据统计,2013年高级物流管理人才的需求量达到26万,物流专业人才需求量为800万人左右,而目前拥有国际权威认证机构颁发的物流专业管理资格证书的职业经理人不足百位,社会对物流人才需求量很大,目前物流专业人才已经成为国内12类紧缺人才之一,缺口达68余万。中国的物流起步很晚,高校的物流专业教育在2000年之才陆陆续续出现,之前仅有少数几个高校有开设有物流专业,2006年左右出现了物流热,很多学生选择物流专业,但是高学历的物流人才仍是屈指可数。目前国内接受过物流教育的人不到60万,理论上讲物流专业的毕业生不存在就业问题,但是目前社会上仍然存在高校物流专业毕业生找不到合适工作的现象,给人一种人才过剩的感觉。造成这种供需矛盾的根本原因在于高校培养的人才与企业需要的类型不匹配,中国物流教育与广大物流企业和企业物流部门的实际需要还存在较大差距。人力资源专家指出,今后很长的一段时期,不仅运输、储存、配送、国际货代等领域人才短缺,相关的懂的物流信息技术、物流设备维修、物流成本核算、电子商务等知识和操作方法的高级物流人才将会更缺乏。因此,高校物流专业应该根据企业对物流人才的需求调整培养方案,重视学生实践和职业能力的培养,让高校物流毕业生成为企业需要的物流人才。

二、造成这种供需矛盾的原因分析(一)教师队伍建设不足

很多高校的物流专业讲师职称以上的老师都是从经济学、管理学或者市场营销等专业自学后转变为物流管理专业教师,可谓半路出家;部分年轻老师是物流管理专业出身,但是大部分都是毕业后直接开展教师工作,从一所学校来到另一所学校,没有任何实践工作经验和物流管理能力,这些教师本身实践经验不足,而物流管理的课程教学本身以理论为主,这样的教师教给学生的都是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可谓“纸上谈兵,’;物流管理的教材大多也偏重理论,落后于市场实际。这样的情况造成了教师教学难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学生在学习中难以掌握扎实的物流专业知识;同时教师传授给学生的物流专业知识也严重脱离实际,实用性不强,学生毕业后难以满足企业的需要,因而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二)教学条件不足

尽管近几年国家加大了教学资金的投人,但是很多高校的教学条件仍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教室设备很落后,没有投影仪,缺乏实验室,学生无法深刻认识了解叉车、货架、仓库等物流硬件,更无法通过软件熟悉物流流程。教师的教学还都停留在最原始的教学方式中,整个课堂依旧是教师最直观的板书、口述,在这样的教学方式下,学生缺乏积极学习的热情,没有主动探索的精神,导致教学效果欠佳,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此外,校企合作单位欠缺,导致学生没有机会去企业顶岗实习,不能深人地了解物流业相关的岗位以及企业运营情况。最后,高校图书馆物流专业的书籍匾乏,没有购买相应的知网数据库,也严重影响了教师和学生的专业学习。

(三)教学内容偏重理论,与企业实际脱节

物流管理专业属于一门应用型的学科,物流实践教学必须包括相应的硬件和软件设施。硬件方面,物流实验室硬件的配备应能满足基本的教学任务,以网络、计算机、和多媒体技术最大限度的实现资源共享,同时需要基本物流设备来辅助教学。由于经费欠缺,很多高校没有构建物流实验室,更谈不上购买相应的物流硬件设备,例如:托盘、分拣设备、采集器、RF, PDA等,物流软件更是缺乏。高校物流教材偏向于理论,在实践教学设施不足的背景下,加上教师本身缺少实际物流管理经验,缺乏对物流岗位的职业能力的分析,不了解物流市场需要什么样的物流人才,导致课程设臵和培养目标的与实际脱节。教学内容过于偏重理论,甚至出现照本宣科的教学现象,学生从课本所学知识过于理论,缺乏实践,满足不了物流市场发展的需求,造成毕业后难以就业的局面。

(四)学生对自身和专业的认识欠缺

很多高校大学生对自身缺乏客观的认识,眼高手低,对物流工作认识不足,主观上认为物流就是搬运工、仓管员,是一件非常简单的工作,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缺乏专业学习的兴趣,导致了专业理论知识学习的不够扎实。毕业后面临择业时还考虑很多方面囚素,例如工作城市、待遇、交通状况发展前景等等,此外在找工作时缺乏积极

性,自身的就业竞争力过低,不敢向中意的单位主动推销自己,难以参与激烈的就业竞争,导致丧失了很多就业机会,陷人不战自败的困境。还有些毕业生缺乏职业规划能力,就业时抱有侥幸心理和虚荣心,导致他们会改变自己的目标和想法而采取不切实际的从众行为。很少人能够明确自身工作的实力、兴趣、能力、特长和心理承受能力,并以此来做出决定和选择,毕业后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更是难上加难。(五)职业能力单一,复合型人才匾乏

企业的生产、物资的流通过程甚至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离不开物流。物流所涉及的领域很广泛,如铁路交通、民航、内贸等,尤其是近几年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物流管理中运用的很多物流信息技术,例如GPS, GIS,EDI/ RID等,物流行业的技术要求也有一定的提高。物流本身的这种特性决定了企业对物流人才的要求不再是单一的,而是综合、复合型的。此外,有的专业认知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只有通过长期的实践工作才能慢慢积累沉淀。缺乏综合性、实践和深度是高校教学内容的通病,这导致学生毕业后的工作能力不足,职业能力比较单一,难以胜任综合性的物流企业职位。

三、促进物流专业就业的措施(一)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

教学质量是物流专业的生命线,物流专业能否办好的关键在于物流专业教师自身素质的高低。高素质的物流教师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更需要具有物流相关的实际工作经验。目前高校的物流教师普遍存在实践经验不足的问题,高校应该改变传统的学术型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与教师的利益挂钩,旨在鼓励教师到企业挂职学习。了解企业的生产、工作流程,积累经营管理经验,提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经验,方能在今后的教学中更好地引导学生。同时,加强对年轻教师的培训和学习深造的力度,鼓励教师们考取物流相关的资格证书,向双师型教师的方向发展;此外,可以从物流行业高薪引进一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提高教学质量。(二)加强教学设施建设

物流专业本身属于一门实务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物流专业教学条件的好坏,很大程度上依靠物流实验室的建设。首先,构建实验室可以很好地解决实践条件有限的问题。由于物流设备大部分都是大件,物流实验室构建应该以物流软件为核心搭建物流模拟平台,例如供应链、运输、仓储、配送、国际货运代理、物流沙盘等软件,配上部分硬件设备,例如货架、叉车等,为学生提供一个真实的企业物流环境的实验室,让学生身临其境的模拟仿真练习。加大实验室的开发程度,鼓励学生自主地走进实验室、利用实验室,从实验室中获得知识;其次,实行校企合作模式。学校可以利用自身的关系,多引进一些校企合作单位,既能发挥学校和企业的各自优势,又能共同培养社会与市场需要的人才,达到提高学生技能的目的,让学生提早接触各种市场实际情景,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开拓学生的视野,是高校与企业(社会)双赢的模式之一,也是使物流教育更好地接近企业的一种方式。同时,可以引进企业人员来校进行授课或者是开展专业讲座,让学生了解企业和行业的物流动态,实现学校和企业在人力、物力等方面的资源共享,为企业提供表现优秀的学生,更好地为企业所用。这样既实现了培养人才的目标,又解决了学生的就业问题,还为企业提供了合适的员工;最后,做好图书馆建设工作,购买国内外物流专业相关的教材书籍和数据库文献资料,协助教师开展教学和科研,同时,给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条件。

(三)增强物流专业教学内容的实用性

物流专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物流人才,但是中国高校培养出来的物流人才“不达标”。高校的物流教育偏于理论,缺乏实际操作技能。物流专业属于应用型学科,物流人才必须具有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因此,高校要加大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力度,让学生在实践中去掌握知识。可以通过理论授课时,采用真实的物流企业信息,诱发主动学习的动机,鼓励学生发挥自身独立分析的能力去解决企业实际的物流问题,从而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组建学校物流试验室,让学生去校企合作单位顶岗实习,组织学生到知名物流企业、物流园区、港口进行参观等方式进行实践教学。但很多企业将物流设为企业的商业机密,导致学生实践学习的机会非常少,可以开展一系列的实训课程,例如生产加工、自动化分拣、叉车操作实训等。同时购买物流软件,例如:物流沙盘模拟、企业业务流程模拟、3D运输仓储软件等,通过让学生在仿真软件中进行角色扮演等情景模拟的训练操作,~8,并展开讨论分析,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分析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此外,可以安排物流企业的经理、总裁来学校讲座,向学生讲授前沿的物流知识,增加学生对物流专业的兴趣,明白白身的不足之处。

(四)加强专业引导和职业规划教育

高校在学生专业引导和职业规划培训方面不足,很多学生对自己要学的知识、需要具备的就业能力,整个的专业学习缺乏针对性和目标性。因此很有必要实行专业引导培养职业规划培训,让学生们认识到物流职业中基层操作人员、中层管理人员、高级物流管理人才的工作性质和任职能力,从而明确学习的方向,在平常的学习中有意识地朝这方面努力。学校可以聘请从事多年物流工作的企业物流管理人员给学生们讲述自身的职业成长历程,有利于学生做好自己的职业规划,增强学习生活的目的性和计划性,提升就业竞争的能力。

(五)增强学生自身的素质

10.实现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下岗再就业 篇十

(一)实施税收征管信息化的观念和意识还很淡薄。由于受传统观念、手工操作习惯等方面的束缚,相当一部分税务干部包括不少领导干部对实施“科技加管理”战略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或存有误区,思想观念仍停留在传统的“人管人”上,实际征管还习惯于手工传递信息及领导协调上;片面强调硬件配置和设备更新,而忽视了设备和信息的利用程度和使用效益;片面地把征管改革理解为外在机构和人员的重新组合,而忽视了信息化对税收管理从形式、内容到管理制度上提出的新的要求,认为信息化只是对手工劳动的简单替代,特别是对信息化应用规律的认识模糊。

(二)计算机专业人才匮乏,复合型人才欠缺。目前,各级税务机关特别是我们基层征管部门能够熟练地掌握和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处理日常税收的干部还很少,屈指可数的计算机人才彼于应付日常维护,专业才能得不到有效利用和发挥,深层次的信息技术应用开发受到制约,能够适应新技术发展要求的专业人才更显紧张,如对大型数据库、中小型计算机、网络管理等方面人才奇缺。基层管理分局目前特别缺乏那些既懂计算机,又懂税收业务和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人才紧缺问题,已成为严重制约税收征管信息化发展进程的“瓶颈”。

(三)信息共享利用水平低。这些年,计算机网络建设日新月异。全市国税系统都建成了自身的局域网,设置了自己的网页,并已实现网络联通。但计算机网络的应用,特别是广域网的应用相对滞后,缺乏一个基于广域网的大型数据库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一是许多基层税务机关存在计算机操作与人工操作并存的局面,计算机的应用只停留在简单的录入纳税人基本信息、打印报表、开票征收等初级阶段上,计算机的信息管理和数据处理功能远没有得到应有的应用,税收信息的利用率极低。二是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内部的各专业化子系统,如税收征管系列、出口退税系列、稽查系列等这些系统的信息之间,缺乏沟通,相互进行“信息割据”,每一割据区信息往往不能很好共享,形成了许多“信息孤岛”,造成信息资源在系统内无法有效充分利用的局面。三是国税系统内部的信息化建设与整个社会大环境的信息化建设不“接轨”,横向联合滞后,与外部网络如金库、海关、工商、银行、地税、商检及政府等至今不能进行信息联网、数据共享,对纳税人征管信息的掌握缺乏主动权。因此社会信息化程度也成了影响我市税收征管信息化发展和效能的一大问题。

(四)计算机基础征管数据信息失真。现有计算机中基础征管数据不准确、不真实,存在许多“垃圾数据”,真假混杂使大家对机中数据都不敢用。究其原因,一是基层数据录入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差。受理窗口人员将纳税人自报信息录入系统后,责任人未将调查中发现的不符信息及时进行修改维护重新录入计算机;二是调查执行人员不细,不能及时发现纳税人的变化情况,以至有的征管数据“从一而终”历经几年从不进行变更维护,早已不能反映企业的基本情况;三是明知故犯,为某种目的而擅自改动数据;四是对计算机数据采集管理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考核措施,数据采集的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存在“机外监控”,如违规操作和有意篡改数据等。

(五)岗责定位有待进一步合理、规范。一是审批权限设置不合理。审批权和调查权不在同一分局,由于协调方面的原因,推诿、扯皮、多头调查情况仍然存在;二是征管系统过于复杂化,税收管理员必须抽出绝大部分精力处理流,税收精细化管理难以到位;三是征管资料、数据的报送上信息化、统一化、规范化仍显不足。上级各部门经常逐级向下要相关数据,许多是重复数据,基层管理人员要化费大量时间、精力一遍遍地查找、统计、上报而税收管理员和各职能部门取数口径均为征管系统数据库,各职能部门是完全可以直接根据需要从数据库中取数,只是在对某些数据出现疑虑的地方,可要求管理人员进行核实,从而把税收管理员解放出来,专心从事税源管理。

(六)管理监督不到位。一是系统设计范围较窄。该子系统目前只能对4个指标和11个月度指标进行机内监控,大量其它执法行为无法运用机器监控;二是监控质量上存在误差。机内所监控的事项,部分指标取数存在误差:如小规模纳税人超标信息,在取数上混淆申报期和所属期;逾期申报未处罚上,8.0系统查询该纳税人按期申报,但子系统仍认为该纳税人未按期申报;纳税人注销未缴销发票上,8.0系统查询该纳税人为定期定额户,使用定额票,无须注销的情况;一般纳税人收入未达标,未能将出口企业和加油站剔除;三是监控对象的不确定性。由于市区征管模式的差异,发票缴销、申报处罚、加收滞纳金等,管理分局无权处理,无法落实追究责任;四是文件依据的滞后。由于子系统开发较早,而新的文件层出不穷。如在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上,新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正式认定后,一律不得取消资格。

而该子系统仍存在正式认定的一般纳税人要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执法过错信息;在机外监督方面,由于新的征管流程推进,流处理的事后监督、纳税评估复评等方面,由于缺少统一监督办法,各地掌握不一。如在纳税评估复评方面,复评结果如何量化考核等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对策

(一)当务之急要在认识、观念上“开刀”。要让人人都认识到,现在我们所面对的是个变革的时代,再不能以传统的模式来看待和解决今天所面对的问题;要充分认识到,“科技加管理”代表着税收管理的方向,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加强税收管理的实际需要。今后税收的发展,必须走“科技兴税、管理强税”之路。要通过强化教育引导,促使每一税务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彻底转变观念,更新思路,增强信息化建设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从而自觉应对挑战;要加强领导,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是一项融现代科技、税收业务、组织管理为一体的系统工程,要对过去的管理、制度、流程、机构等各方面做出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只有领导重视、指挥得力,才能确保信息化建设的成功。

(二)千方百计提高人员的素质。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要取得成功,必须要有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打硬仗的干部队伍,必须千方百计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构筑宝塔型的人力资源配备。一方面,要想方设法加大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力度,除了要积极引进社会上高精尖的专业人才外,还要立足自身培养,重视现有技术、骨干人员的再提高,有重点地选拔一批有潜力的技术人员、业务骨干分别去学习深造,培养造就一支能胜任信息化需要的、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全才”的排头兵队伍;另一方面,要全力以赴抓好全体人员的素质提高,加大技术培训的投入,重点加大管理型、应用型人才的培训力度。除了要注意抓好岗前培训、知识更新等培训外,要特别注意加大对基层班子领导、35-45年龄段干部的强化培训,切实提高这些人员计算机应用的整体水平,营造一个人人重视信息化的浓厚氛围。

(三)建立运转协调的税源监控网络管理体系。一是要建立重点税源户的分类管理体系,力求税源资料由计算机自动完成,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和信息的重复收集,并实现纳税人申报方式多元化;二是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的要求,加快在服务业、出租汽车业、建筑业推行、安装和使用税控装置,使计价(计程)、发票打印、语音提示、计税、控税、存储、限期申报缴税融于一体;三是与政府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与海关、外汇管理部门实现进出口报关、外汇结算等信息的交流,与“金关”工程衔接,通过全国口岸电子执法系统,重点控制涉及进出口税收的信息,遏制不法分子利用假出口、假报关单等方式骗取出口退税,打击偷骗税行为。与工商行政管理、财政、物价、技术监督、民政等部门实现纳税人办理工商登记、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全国企事业单位机构统一编码、社会团体和非企业单位许可证系统的信息交流,从源头控制漏征漏管,追踪失散户,防止利用假停歇业等手段偷税。与公安部门实现人员户籍和流动情况交流,对纳税企业主要经营人员的情况进行了解,并为查处“非正常户”提供线索。实行地税、国税联网,交流相关税种数据电文申报缴纳和其他经营状况指标情况,与银行、保险、建设、土地管理、房地产管理、交通部门交流纳税人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房屋出租等信息,掌握纳税人经营、资产、租金状况,为稽核评税、反避税、稽查选案、税收保全和查处“非正常户”提供资料。

(四)注重建立规范的征管岗责体系。在进一步明确和理顺专业化分工的同时,以总局、省局的《岗职体系和规程》及省局《税收管理员规范》为蓝本,科学设计和统一规范征管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将各项征管“流水线”化,并认真组织实施征管质量的考核。在岗责体系的构建上应当把握三个原则:一是人机对应。进一步明晰职责、权限设置和划分,以实现人机对应、人机结合;二是合理衔接。在征管业务运行中必须建立一个科学严密的岗位衔接体系,既要重视征、管、查之间的衔接,又不能忽视其内部各个岗位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的衔接;三是以机制人。进一步升级考评体系,扩大监控范围、修正监控依据、锁定监控对象,促进征管行为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五)大力推广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

征管改革的切入点是申报纳税方式的改革。推行税收征管信息化,进一步深化纳税申报电子化。强化数据集中处理,积极采用电话申报、银行代缴、网络申报等多元化申报方式,实现同城或异地纳税,利用互联网税务信息发布站点、电话查询、语音申报提示、语音催缴等多种方法,以方便和服务纳税人。这样至少能实现两个目的:一是突出税收管理的监控职能,有效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二是能有效地推动专业化管理的深层次实施,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优势。

(六)狠抓基础征管数据质量。一是把握数据源头,明确权限分工。对于来源于系统外部和内部的各类信息,要严把入口关,保证数据准确、及时的进入征管信息系统。以较为完善操作规范、合理有效的权限管理来统一信息口径,规范信息采集标准。二是加强数据校验检测,清理修正数据日常化。进一步加强和提升软件的数据校验功能,进行数据逻辑审核和模拟人工智能审核的,或者通过外挂计算机软件辅助审计、数据监控分析软件,对录入计算机的数据进行监控和分析,找出疑点,及时排查、纠正,以达到所有的数据必须符合法定关系,防止不良数据的进一步积累。三是强化目标考核。建立相关数据质量的考核体系,促进数据采集质量的提高。

而该子系统仍存在正式认定的一般纳税人要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执法过错信息;在机外监督方面,由于新的征管流程推进,流处理的事后监督、纳税评估复评等方面,由于缺少统一监督办法,各地掌握不一。如在纳税评估复评方面,复评结果如何量化考核等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对策

(一)当务之急要在认识、观念上“开刀”。要让人人都认识到,现在我们所面对的是个变革的时代,再不能以传统的模式来看待和解决今天所面对的问题;要充分认识到,“科技加管理”代表着税收管理的方向,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加强税收管理的实际需要。今后税收的发展,必须走“科技兴税、管理强税”之路。要通过强化教育引导,促使每一税务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彻底转变观念,更新思路,增强信息化建设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从而自觉应对挑战;要加强领导,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是一项融现代科技、税收业务、组织管理为一体的系统工程,要对过去的管理、制度、流程、机构等各方面做出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只有领导重视、指挥得力,才能确保信息化建设的成功。

(二)千方百计提高人员的素质。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要取得成功,必须要有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打硬仗的干部队伍,必须千方百计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构筑宝塔型的人力资源配备。一方面,要想方设法加大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力度,除了要积极引进社会上高精尖的专业人才外,还要立足自身培养,重视现有技术、骨干人员的再提高,有重点地选拔一批有潜力的技术人员、业务骨干分别去学习深造,培养造就一支能胜任信息化需要的、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全才”的排头兵队伍;另一方面,要全力以赴抓好全体人员的素质提高,加大技术培训的投入,重点加大管理型、应用型人才的培训力度。除了要注意抓好岗前培训、知识更新等培训外,要特别注意加大对基层班子领导、35-45年龄段干部的强化培训,切实提高这些人员计算机应用的整体水平,营造一个人人重视信息化的浓厚氛围。

(三)建立运转协调的税源监控网络管理体系。一是要建立重点税源户的分类管理体系,力求税源资料由计算机自动完成,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和信息的重复收集,并实现纳税人申报方式多元化;二是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的要求,加快在服务业、出租汽车业、建筑业推行、安装和使用税控装置,使计价(计程)、发票打印、语音提示、计税、控税、存储、限期申报缴税融于一体;三是与政府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与海关、外汇管理部门实现进出口报关、外汇结算等信息的交流,与“金关”工程衔接,通过全国口岸电子执法系统,重点控制涉及进出口税收的信息,遏制不法分子利用假出口、假报关单等方式骗取出口退税,打击偷骗税行为。与工商行政管理、财政、物价、技术监督、民政等部门实现纳税人办理工商登记、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全国企事业单位机构统一编码、社会团体和非企业单位许可证系统的信息交流,从源头控制漏征漏管,追踪失散户,防止利用假停歇业等手段偷税。与公安部门实现人员户籍和流动情况交流,对纳税企业主要经营人员的情况进行了解,并为查处“非正常户”提供线索。实行地税、国税联网,交流相关税种数据电文申报缴纳和其他经营状况指标情况,与银行、保险、建设、土地管理、房地产管理、交通部门交流纳税人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房屋出租等信息,掌握纳税人经营、资产、租金状况,为稽核评税、反避税、稽查选案、税收保全和查处“非正常户”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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