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010-2020中长期会计人才规划

2024-07-27

财政部2010-2020中长期会计人才规划(精选6篇)

1.财政部2010-2020中长期会计人才规划 篇一

国家中长期新材料人才发展规划

(2010-2020年)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目录

国家中长期新材料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1 序 言...........................................................................................................1

一、新材料领域发展现状与人才需求....................................................2

(一)领域发展现状...............................................................................................................2

(二)领域人才挑战...............................................................................................................4

(三)急需人才的主要方面...................................................................................................6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9

(一)指导思想.......................................................................................................................9

(二)基本原则.....................................................................................................................10

(三)发展目标.....................................................................................................................11

三、发展重点与主要任务......................................................................13

(一)发展重点.....................................................................................................................13

(二)主要任务.....................................................................................................................15

四、政策措施..........................................................................................20

(一)统筹推进“人才、团队、项目、基地”一体化建设.................................................21

(二)进一步发挥国家科技计划培养新材料领军人才的作用.........................................22

(三)进一步完善产学研用联合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机制.............................................22

(四)进一步加强领域急需的工程技术人才教育培养机制.............................................23

(五)引导和鼓励新材料人才向企业集聚.........................................................................24

(六)引导新材料人才向西部地区流动.............................................................................24

五、组织实施..........................................................................................25

(一)加强新材料人才工作的统筹协调.............................................................................25

(二)建立中央与地方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联动机制.....................................................25

(三)建立政府、企业与社会的多元化人才投入体系.....................................................26

(四)加强人才基础性工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26 i

国家中长期新材料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本规划。

材料是发展现代工业的基石,是现代高新技术发展的基础和先导,推动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它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有力支撑着创新型国家的建设。“一代材料,一代技术,一代装备”正在成为人们的共识,“材料先行”成为这一时期的重要特征。

新材料指通过新思想、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等的应用,使传统材料性能有明显提升或产生新功能,或是设计开发出传统材料所不具备的优异性能和特殊功能的材料。传统材料是新材料发展的基础和土壤,新材料的发展又促进了传统材料产业的优化升级,两者密不可分。随着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在不同区域、不同时间,新材料的内涵也在不断发展和深化,其发展重点和热点都有所不同。

新材料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新材料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从事新材料领域创造性劳动,并对新材料事业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新材料人才资源是我国新材料发展的根本。

新材料科技发展的根本是人才的竞争。本规划以实现新材料人才资源总量翻番、提高新材料人才整体素质、优化人才资源结构为目标,通过实施若干人才工程,培养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建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推进人才、团队、项目、基地的一体化建设,完善产学研用联合培养人才机制,启动新材料人才强企行动、新材料西部人才行动,为全面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有力的新材料人才支撑。

一、新材料领域发展现状与人才需求

(一)领域发展现状

1.我国已成为基础材料的生产和消费大国

经过建国六十年的发展,在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支持下,我国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材料工业体系,材料工业有力地支撑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安全。据统计,2007年我国材料行业骨干企业约7万家,工业增加值达5.7万亿元,约占我国GDP的22.8%。钢铁、水泥、铝、聚氯乙烯、稀土等60多种材料的产量位居世界首位,我国已成为名符其实的材料生产与消费大国,在国际上占有重要地位。特别是基础材料中的新材料部分,在汽车工业、能源工业、信息产业的带动下发展迅猛。根据钢铁、有色、石化、建材、轻工、纺织、2

电子等行业协会的统计表明,基础材料中新材料的产值约占到上述各材料行业总产值的20~30%。

2.我国新兴材料领域创新发展活跃

进入新世纪,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明显向以新材料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倾斜,对新材料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我国新材料得到蓬勃发展,取得了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在微电子与光电子材料、先进金属材料、电池材料、磁性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高性能陶瓷材料和复合材料等方面,形成了一批高科技材料产业。在传统材料方面,通过采用新技术对材料性能进行了提升,有力地促进了传统材料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光电功能材料、稀土永磁材料、无机非线性光学晶体和功能陶瓷等领域,研发水平进入国际先进行列并形成特色。新材料领域整体上已处于发展中国家的领先水平。

3.技术创新体系初步形成

新材料领域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成为我国材料领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科学院系统等中央级材料类研发机构超过100家;全国设臵材料类专业的高等学校420余所,占本科高等学校的66%,“211工程”高等学校中有材料相关专业的达84所,占总数的75%。已建立材料领域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0余个、国家级工程中心近100家、国家工程实验室25家、国家级新材料产业化基地200余个、国

家级企业技术中心60余家,材料领域发表论文数已占据世界第一位(含化学、物理相关专业)。我国材料领域发展的特点比较突出,人才队伍比较壮大,已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专业配套、能够支撑新材料领域持续健康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

(二)领域人才挑战

伴随我国材料领域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也取得了长足进步,为材料领域创新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撑。但受整体发展阶段和水平的制约,领域人才队伍在总量、结构及发展环境等方面,还存在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人才资源总量相对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材料领域虽然取得了飞速发展,但也面临着人才总量不足的问题。目前,我国材料领域工业增加值已占全国GDP总量的四分之一左右,而领域技能以上人才资源占全国总量的比例还不到17%,人才资源总量与领域发展地位不符。材料领域研发机构科技人员比例(65.9%)、科学家和工程师比例(46.4%),明显低于全国工业领域总体水平(81.0%、56.6%)和制造业水平(71.1%,50.9%),存在比较明显的差距。

2.人才资源结构不尽合理

材料领域人才资源结构不合理,突出表现在: 一是人才供应结构与人才需求失配。高端和领军人才的严重不足与实现“材料强国”目标要求不相适应,也与更好支撑未来信息、能源、生物、空间等领域创新突破的需求不相匹配。新材料跨学科、跨领域的不断融合、交叉和相互渗透的发展特征,突显出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的引领作用,新材料人才队伍的高端化才能引领产业的高端化。同时,面向企业需求的工程技术人才相对薄弱,企业高技能人才缺乏、队伍不稳定,尤其是企业一线人才更为缺乏,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新材料产业发展。

二是人才的区域分布不平衡。我国有色矿产、稀土等关键原材料呈“西高东低”的分布特征。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使材料产业成为西部省市的规划重点。而我国材料领域人才较集中在东部地区,“东高西低”的特征明显,与材料资源的分布情况相反,人才在区域分布上存在严重的不平衡。

3.人才使用及评价不完善

新材料领域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及评价各环节及其衔接上,还有不少实际问题,存在与创新型人才发展规律不尽符合的地方。我国高校过于强调基础教学,尤其是近年来因企业接纳大学生实习、实践的实际困难,学校在教学安排上重课堂教学,轻实践教学,重理论知识灌输,轻实践能力

培养,人才培养方式不利于实践能力的提升。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的基础研究以项目为中心,队伍不稳定,研究不持续;在工程化与应用开发人才使用方面,由于内部研发机构较多导致流动性不够,造成技术扩散和成果推广受阻;而对于成长中的新兴产业,企业人才流动过大,加剧了行业的低水平重复与恶性竞争,不利于领域整体健康发展。目前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的缺乏,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才作用的充分发挥。

(三)急需人才的主要方面

新材料领域人才具有鲜明的科学、技术、工程方面的积累性与跨学科的复合性、团队性等特征。新材料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要与新材料领域的战略需求及未来发展趋势相适应。一方面,国内外经济与科技发展新的需求,为新材料人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未来新材料领域发展趋势,也为人才队伍建设指明了培养方向。就目前所处的历史阶段来分析,国内新材料领域发展及人才的战略需求,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1.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已确定了十六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对核心电子器件、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大型飞机、载人航天与探月工程、核电

等材料人才提出了紧迫的需求。

为满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防建设急需、支撑高新技术领域发展和解决经济社会重大紧迫问题,加快新材料开发的进程,对综合素质高、科研能力强,具有跨学科知识结构的复合型高层次领军人才提出了迫切需求。

2.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生长点

新材料是国家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半导体照明、新型显示系统、高性能电池关键材料、稀土功能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高品质特殊钢、高性能膜材料、军民两用材料等高成长、高带动性新兴材料产业发展,对新材料科学、技术、工程的跨学科人才提出了迫切需求。

同时,新材料又要为信息、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材料支撑。新材料领域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基础和先导,对新材料及其产业化提出的迫切需求,实质上是对创新创业人才提出了迫切需求。

3.抢占前沿技术制高点

新材料的创新难度大、持续时间长,需要具有科学战略眼光的超前决策部署、适当且稳定的引导和支持、长期的努力探索和积累,才能在发展中不断寻求新的突破。例如,单晶硅材料从科学家首次提出制备工艺到第一个晶体管出现历时30年;GaN材料从开始研发到第一支可发光二极管LED出现历时40年。

一种新材料从基础研究、研制到商业应用通常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传承积累与紧密协作。微电子/光电子材料与器件、新型功能与智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纳米材料和器件、超导和高效能源材料、生态环境材料等新材料技术的开发,对创新型领军人才和高精尖的创新团队建设提出了迫切需求。

4.支撑重点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我国钢铁、有色、石化、轻工、纺织、建材等基础原材料量大面广,涉及到国民经济方方面面,但我国优质钢材、高质量水泥、高性能纤维及高档纺织品还难以满足需求,高端产品依赖进口。

传统材料产业的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的重点是实现材料高性能、低能耗、低污染和绿色制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这都有赖于材料技术的快速发展。新技术成果的工程转化和产业化需要工程技术人员的配合,新工艺技术应用需要技能人员的操作使用。新一轮人才培养已成为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关键,对工程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提出了迫切需求。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任务,贯彻“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人才发展指导方针,紧紧围绕新材料领域发展需求,加强新材料人才资源的总量培养与能力建设,优化人才资源结构,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和科技创新规律,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评价,加大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落实力度,持续稳定地对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给予支持,统筹推进人才、团队、项目、基地一体化建设,开发利用国内国际人才资源,逐步形成领域特色,建成领域人才高地,满足产业发展需求,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1.体制机制创新,形成领域特色,建成领域人才优先高地

通过重点工程行动,培养一批新材料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统筹领域人才、团队、项目、基地建设,扶持西部地区急需紧缺的新材料科技人才,支撑新材料领域快速发展。

2.高端重点突破,整体优化推进,加强人才稳定持续支持

坚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方针,立足培养、定向引进、需求导向、优化环境、稳定支持,开发利用国际国内人才资源,加大知识创新人才培养力度,突出培养世界水平的科学家和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力求重点突破战略性新兴材料产业创业型人才和前沿技术创新型人才。

3.满足领域需求,人才服务发展,保障共性技术供给能力

把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放在人才培养的首位;把面向前沿技术制高点作为人才培养的核心;把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生长点作为人才培养的突破口;把面向产业结构调整作为人才培养的重点。加强共性技术和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4.体现领域特点,优化培养评价,实现微观宏观机制协调

突出新材料创新创业的发展实际,针对基础性、前沿性研发人才和产业化创新创业人才的不同需求,在人才培养、使用管理及成果评价等方面体现各环节的不同特点,营造有利于人才整体涌现、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加大人才资源的投入,形成稳定的新材料人才投入开发体制和机制。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建设一支规模、结构、素质与实现“材料强国”目标要求相适应的新材料人才队伍,为从材料大国向材料强国转变提供人才支撑;造就一批本领域国际一流的科学家和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在新材料领域建成人才集聚高地;培养高水平创新团队,形成人才竞争比较优势。实现新材料人才资源总量翻番和“五个三”工程的目标。

——实现新材料人才资源总量翻番

不断壮大人才队伍。重点围绕量大面广的基础性原材料的高性能、低消耗和绿色制备方面,培养造就数十万计的产业工程技术人才和千万计的高技能人才。

统筹各类人才协调发展。建成人才集聚的高地,为实现若干前沿领域的重大原创性突破,围绕战略性新兴材料产业

和前沿科学技术,培育出新材料领域高层次创新创业型科技人才2万人,其中包括世界水平的科学家和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1000人。

大幅度提高企业人才素质。突出新材料企业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人才向企业聚集,进一步优化结构。

——落实新材料人才“五个三”工程

落实“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以国家需求为牵引,结合“十二五”新材料领域科技发展规划重点任务,瞄准世界新材料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到2020年重点支持和培养300名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着眼于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到2020年重点扶持300名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依托国家科技计划,结合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到2020年建设300个产学研紧密结合、高水平的创新团队;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依托,建设30个产学研用结合的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引导鼓励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到西部地区工作或提供服务,到2020年引进和重点扶持300名西部地区急需紧缺的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2.阶段目标

——从现在起到2015年:突出新材料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新材料领域创新创业型科技人才新增1万人,其中包括跨学科、跨领域战略型领军人才500人。

——从2016年到2020年:新材料领域创新创业型科技人才再新增1万人,其中包括跨学科、跨领域战略型领军人才500人。

——从2010年起到2020年,每年重点支持和培养30名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每年重点扶持30名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依托国家科技计划,结合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每年建设30个产学研紧密结合、高水平的创新团队;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依托,每年建设3个产学研用结合的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从2010年起到2020年,每年引导和重点扶持30名西部地区急需紧缺的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到西部地区工作或提供服务。

三、发展重点与主要任务

(一)发展重点

1.实现新材料人才资源“总量翻番”,满足领域发展人才需求

——坚持创新和创业人才培养并重、研究开发与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并重。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科研基地,充分利用国际交流项目,培养提高新材料领域研究开发人才的创新创 13

业能力,突出培养新材料领域急需紧缺的前沿技术创新型人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型人才;重点围绕钢铁、有色、石化、轻工、纺织、建材等基础材料高性能、低能耗、低污染和绿色制备、新兴材料产业科技创新等方面加强工程技术人才培养。

——重视技能人才培养,加强领域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各类专业技术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培养大批高技能人才,解决技能人才缺乏的问题,从技术集成的角度、适应新材料发展趋势的要求,改革新材料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和新一代材料技术人才的培养方法。

2.实施新材料人才“五个三”工程,优化领域人才资源结构

——突出领军人才培养。加大新材料领域战略型领军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以需求为导向和紧缺人才优先,定向培养、引进领域领军人才,培养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学家。加强创新创业精神教育,提高综合素质,强化复合型新材料人才的培养,着力补充工程技术型领军人才,充分发挥各类领军人才的作用。

——建设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人才团队。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突出其“团队核心”定位,以此建设高水平“核心团队”,树立系统的观念和团队精神,大力协同、合作攻关,提升新材料领域集成创新的能力

和水平;同时处理好人才的合理流动,用活、用好人才。

3.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的作用,改善领域人才发展环境

——发挥政府引导和宏观调控作用。以政策和制度引导新材料领域人才队伍的建设,通过优化体制和各层面的机制创新,不断加大人才投入力度,不断提高人才工作管理的科学化水平,逐步引导各类人才合理流动与有效配臵。

——发挥企业在使用人才中的主体作用。企业要建立有效的人才工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解决微观层面人才培养和发展的问题,吸引人才向企业聚集,并留住人才,着力提高企业人才数量和质量。

——遵循领域特点培养使用人才,营造人才辈出的社会环境。对新材料的基础研究、关键技术、产业化开发各环节不同类型人才,要建立健全不同的评价体系、投入方式、管理服务,调整和完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坚持高端引领,加强组织领导,依靠制度环境出人才、依靠创新创业发展机会吸引人才。

(二)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要与新材料领域“十二五”发展战略相衔接,实现人才队伍建设与新材料发展需求保持动态一致,务实创新,突出特色,强化支撑。为抢占前沿技术制高点,建设领

域人才优先特区;为满足国家重大需求,优化新材料人才结构;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领域人才聚集高地;为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换代,扩大领域人才资源总量。

1.建设领域人才优先特区——瞄准学科前沿和前沿技术领域,培养创新型领军人才和高精尖的创新团队

通过重点突破,探求新材料科学前沿和技术制高点发展中人才的培育与引进、聚集与流动、开发与利用等规律,努力营造优良环境,激发创造活力,育好才、聚好才、用好才,在高校和科研院所建成若干人才优先小特区,抢占新材料前沿技术制高点。

针对纳米材料与器件、微电子/光电子材料与器件、新型功能与智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生物医用材料、高效能源材料、生态环境材料等新材料技术制高点;以及材料的设计、制备加工与评价,材料高效利用、材料服役行为和工程化关键技术研发,重点培育、引进并聚集跨学科、跨领域战略型领军人才、前沿技术创新型人才,培养世界水平科学家,建设创新团队,为本领域发展提供高端人才支持。

——围绕解决我国国民经济重大问题,瞄准纳米材料与器件技术发展的热点和最有可能实现技术突破及应用的领域,培养一批纳米材料与器件创新研发人才和工程技术骨干人才,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为突破信息材料与器件关键技术,提升我国微电

子、光电子技术实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满足光通信和量子通信以及量子信息处理等领域的迫切需求,形成规模化产业集群,造就一批高水平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为我国信息功能新材料与器件研发及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人才储备;

——为满足新型功能材料前沿技术发展和应用需要,引领高效能源新技术发展方向,不断提高人民健康品质和生命质量,改善人类生活环境,提升我国材料整体上的环境协调性,促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标准体系,培养出一批新型功能材料的创新人才;

——针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大建设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前沿技术领域的需求,选择具有重大支柱作用的先进结构材料重点方向,发展超高强韧性等高性能和高附加值的新型结构材料,突出战略性、前瞻性和共用性,突破工程化关键技术,实现跨越发展,培养一批高性能结构材料研发人才和工程技术骨干人才;

——为满足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材料设计、制备与加工新技术的需求,快速提升我国材料高效利用关键技术的水平,赶超国际先进水平,培养出一批高水平的人才队伍。

2.优化领域人才资源结构——面向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需求,培养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以国家战略目标为牵引,以服务人才强国战略作为人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国家重大专项、重点工程和国防建设重大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高层次、高技能的人才支撑,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领域人才的重大需求。

——落实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技术及成套工艺、大型飞机、载人航天与探月工程、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等十六个重大专项的相关新材料人才队伍建设;

——为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和国防建设,支撑新能源、信息、新医药、先进制造等战略高新技术领域的产业发展,培养国防工程以及高新技术领域相关的新材料人才队伍;

——为促进循环经济、解决资源能源环境等经济社会发展的紧迫问题,服务于提高人民生活健康水平、民生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培养支撑可持续发展的新材料人才队伍。

3.建设领域人才聚集高地——为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养面向新兴市场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把握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态势和人才需求,确立各类新材料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国际化视野,突出国家目标,提前储备,优先布局,建设领域人才聚集高地,壮大新材料创新创业人才资源队伍,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人才资源保障。

大力培育半导体照明、新型显示系统、高性能电池关键材料、稀土功能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高品质特殊钢、高性能膜材料、军民两用材料等高成长、高带动、就业机会多、资源消耗低和综合效益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创业型人才队伍。

——培养半导体照明、新型显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创业型人才队伍。为突破引领未来白光照明自主创新技术,实现半导体照明技术应用的人才支撑;为激光和有机发光等显示技术的突破、产业技术体系的形成和大规模商业应用,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

——引领高性能电池技术发展和新兴高端电池产业,针对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等发电电池和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等储能电池的关键材料技术突破和系统集成技术的完善,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和团队;

——解决高端稀土功能材料的产业化关键技术,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稀土功能材料产业,催生战略型高端新兴产业链,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

——突破高性能纤维和复合材料规模制备稳定化和低成本制备关键技术,以及高品质特殊钢、高性能膜材料、军民两用材料技术发展和应用,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

4.扩大领域人才资源总量——为基础性原材料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换代,培养一批工程型技术创新人才

立足基础性原材料产业量大面广的现状和领域特点,充分了解行业状况,体现产业需求,统筹兼顾,为量大面广的基础性原材料产业的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培养工程型技术创新人才,落实企业的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推进钢铁、有色、石化、轻工、纺织、建材等材料产业国家振兴规划的实施,实现高性能、低能耗、低污染和绿色制备的清洁生产,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为应对气候变化,落实节能减排,培养工程型技术创新人才和团队,推进基础材料重点产业人才结构不断优化、整体水平逐步提升;

——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配套等对高性能基础性原材料产品的重大需求,推动产业向高端延伸,加快我国基础性原材料产业自主创新技术的发展,提升材料行业整体的国际竞争力,培养钢铁、有色、石化、纺织、轻工、建材等高性能先进技术与关键产业技术,以及极端环境制备新技术和装备等方面的工程型技术创新人才。

四、政策措施

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各项重大政策措施。在新材料领域先行先试,实施

以“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为核心的“五个三”工程,落实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启动新材料人才强企行动、新材料西部人才行动,推进人才、团队、项目、基地的一体化建设,完善产学研用联合人才培养机制,重点在以下方面进行突破:

(一)统筹推进“人才、团队、项目、基地”一体化建设 以人才为核心,统筹产业创新链整体推进,以领军人才培养带动创新团队建设为主线,以科研项目部署推动示范基地建设为抓手,按照“领军人才+创新团队+科研项目+示范基地”的总体思路,加强“人才、团队、项目、基地”的有机结合;以重大项目实施为试点,注重对领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与创新团队的遴选认定,遵循人才发展与科技创新规律,完善科技项目评审与管理机制,在项目中体现人才团队任务与考核指标,评估中对人才建设有评价,并配以长期、稳定、大强度的持续支持;实施有利于科研人才潜心研究和产业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科研管理的新机制、新模式,不断总结人才建设的新做法、新经验,切实推进以人才培养与创新团队建设为主的“人才、项目、基地”一体化建设,不断开创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的新局面。

(二)进一步发挥国家科技计划培养新材料领军人才的作用

以积极落实“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为导向,坚持在重大创新实践中加强新材料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重点以国家973、863、科技支撑计划等为依托,支持和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进实施“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等工程,将科研项目与领军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结合,逐步强化科技计划中的人才培养要求,在科技计划项目中通过遴选优秀人才团队,实施稳定支持,将新材料领军人才的培养与科技研发目标相结合,以此作为领军人才培养与创新团队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措施,着重加大对高端复合型、交叉型、工程化领军人才的支持与培养力度。

注重结合新材料领域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继续做好已有人才支持计划的工作,加大“千人计划”、“百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人才项目在新材料领域的组织实施力度。

(三)进一步完善产学研用联合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机制

围绕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的实施,发挥部门、地方、行业的作用,针对行业重大前沿技术与产业化关键共性技术,引导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共同组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

紧密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依托创新型企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施重大创新项目,吸引和凝聚更多各类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支持企业、科研院所与高等学校通过实质性研发合作,联合培养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注重创新型企业的人才培育,探索工程科技人员继续教育与培训的新机制,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产学研用联合培养材料工程硕士、工程博士的“双导师制”。不断完善学校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的开放式人才培养体系。

(四)进一步加强领域急需的工程技术人才教育培养机制 围绕领域人才紧缺与企业实际需求,配合“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加大工程师的培养力度,加强材料工程及相关领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教育,满足高层次工程化人才需求。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建设继续教育基地,建立终生学习机制,促进工程技术人才知识更新。颁布实施继续教育法,通过法律明确企事业单位继续教育与培训的义务与职责,切实促进用人单位加强继续教育与培训;鼓励按照股份方式建立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各类人才继续教育与培训基地。鼓励企业接纳学生实习、实践,鼓励具备条件的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开展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引导和鼓励新材料人才向企业集聚

加强产学研合作,重视企业工程技术与管理人才的培养,推动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加快制定人才向企业流动的引导政策,实施“新材料人才强企行动”。引导广大企业不断改善人才工作环境与条件,为一线用人单位充实大批用得上、留得住的人才;加大对企业教育培训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进一步加大企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力度,并适当放宽使用限制;有条件的企业要制定吸纳、留住急需紧缺人才的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建设形成若干企业人才高地。

(六)引导新材料人才向西部地区流动

针对我国材料资源很大比例分布在西部地区,而西部现有人才密度很低等问题,实施“新材料西部人才行动”,落实边远贫困和边疆民族等地区人才支持计划;结合西部地区的发展需要和资源禀赋,通过加大投入力度,实施人才继续教育、职务职称晋升等政策,鼓励人才向西部流动,改善人才分布与产业资源分布极不合理的状况;对到西部地区工作的人才达到一定时限要求的,在项目立项、科研经费支持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每年重点扶持一批西部地区急需紧缺的新材料创新创业人才;制定西部地区生源高校毕业生回西部地区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完善科技特派员到西部地区服务和锻

炼的派遣、轮调政策等,切实改善西部地区新材料人才资源状况。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新材料人才工作的统筹协调

科技部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在新材料领军人才的遴选标准、认定条件、考核办法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同时,统筹地方政府、行业部门等新材料人才资源,积极落实人才发展的各项配套政策。加强各部门、各单位在人才引进、培养、配臵和使用等各方面的统筹协调服务,切实把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建立中央与地方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联动机制 建立健全新材料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中央主管部委与地方政府的紧密衔接,形成部门和地方有效集成的、持续化的新材料人才开发与建设投入机制;通过政策引导,建立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形成符合人才发展规划的人才培养机制和使用机制,形成与科技发展需求相适应、与产业发展需求相衔接的人才评价机制,保证人才队伍建设与新材料创新发展的协调一致。

(三)建立政府、企业与社会的多元化人才投入体系 人才队伍的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在新材料领域人才建设上,必须发挥政府和企业在人才培养和使用上相互补充的作用,在加强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化政府人才投入的同时,要通过财税政策及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加大对人才资源的投入,尤其要鼓励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人才投入,不断扩大人才资本投资渠道,形成多元化人才投入体系。

(四)加强人才基础性工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不断推进和完善人才基础性工作。一方面,加强新材料人才资源统计工作,完善人才统计指标体系,加强与统计、产业部门的合作与配合,建立人才资源统计渠道,完善人才资源统计体系。另一方面,推进人才信息网络和各类数据库建设,不断提高人才信息化服务水平,为人才工作提供全面的信息支撑。同时,坚持市场机制在新材料人才资源配臵中的基础性作用,并不断加快人才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完善新材料人才的市场配臵机制,为人才的充分竞争、合理流动、规范发展、高效配臵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财政部2010-2020中长期会计人才规划 篇二

一、高等教育的行政权力

高等教育行政权力是高等教育管理权力的一个组成部分, 是宏观层次的高等教育管理权力。它是一种国家权力, 是国家行政机关管理学术性事务的权力。因此, 高等教育行政权力体现了国家对高等教育的行政统治。20世纪60年代以来, 世界高等教育经历了一个大发展时期, 高等教育正从社会的边缘走向社会的中心, 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以及国际关系中的地位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认识, 受到各国政府前所未有的重视。政府为了加强对高等教育的控制, 往往采取控制高等教育资源, 改革高等教育行政组织机制, 拓展高等教育行政职能, 以及加强高等教育立法等手段来强化高等教育行政权力。这就使高等教育行政权力中政府与高等教育这对关系的矛盾更加突出, 研究如何协调这二者的关系, 对高等教育和高等学校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一) 我国高等教育行政权力之嬗变

历史上, 我国具有集权管理高等教育的传统。从古代的官学到京师大学堂, 及至辛亥革命时期, 最终到国民党统治时期, 我国高等教育行政体系无不体现出国家集权统治的特征。新中国成立以后, 高等教育行政体制虽经多次变革, 但政府集权统治的传统并未削弱, 相反有所加强, 高等学校始终作为政府部门的附属单位而存在。

我国高等教育行政体制在历次政治运动的冲击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影响下, 经历了多次重大改革, 先后实行过三种权力结构模式:

第一, 中央分权模式。中央分权模式是指高等教育行政权力集中在中央, 由中央政府各部门包括教育行政部门分别掌握有关高等教育行政权力的体制。我国在1949~1956年期间实行此模式。

第二, 地方分权模式。地方分权模式是指高等教育行政权力由中央下放到地方, 由各地方政府分别管理本地区高等教育的行政权力模式。我国先后在1956~1960年和1966~1976年两个时期属此模式。

第三, 中央地方分级分权模式。中央地方分级分权模式是指高等教育行政权力分别由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承担, 并由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部门分散掌握的体制。该模式在1961~1965年和1977年以来两个时期实施。[3]中央分权模式, 注重中央的权威, 重视中央各部委对行业所属高等院校的行政权力;地方分权模式, 强调地方的权威, 重视发挥地方各部门对行业性高等院校的行政指导权力;中央地方分级分权模式, 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 一方面强调中央与地方分工合作, 另一方面又重视中央对地方的领导与指导, 并重视政府部门对所属高等院校办学的直接领导与指导。[4]但我们可以看到, 无论哪种模式都体现了一种自上而下的单向强制性。这种强制性有利于学校贯彻政府的意志, 提高政策实施的绩效, 在办学中反映政府对人力资源开发的要求,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不利于发挥学术权力的作用, 扼杀高等院校的积极性、灵活性和适应性。

(二) 政府干预与大学自治

大学自治又叫学术自治, 指大学应当独立地决定自身的发展目标和计划, 并将其付诸实施, 不受政府、教会和其它任何社会法人机构的控制和干预。具体地说, 大学应当不受政府的直接干预, 依照法律独立处理办学事务, 如确定学校机构、财务管理、创收、招聘教职员工、课程与专业设置和对学生的要求、教学与研究自由。大学自治原则赋予大学广泛的办学自主权。英国著名学者阿什比 (Eric Ashby) 认为, 大学自治的要素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在学校管理中抵制非学术干扰的自由;学校自主分配经费的自由;聘用教职员并决定其工作条件的自由;招生的自由;课程设置的自由;决定考试标准与方式的自由。[5]

近现代以来, 随着社会经济、科学与文化的发展, 高等学校的职能发生了新的变化, 这种变化深刻地改变了大学与社会的关系, 大学从游离于社会的边缘逐步走向社会的中心, 并成为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核心机构, 对国家的发展直至安全产生重要影响。大学社会职能的扩大, 使政府不可能让高等教育放任自流, 各国政府都高度重视大学的办学, 在不断加大对高校教育财政投入的同时, 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越来越多地对大学的办学施加影响。至19世纪后期, 西方各发达国家先后确立了高等教育的国家干预职能, 无论是公立大学还是私立大学, 都无法置身于国家政府权利的影响之外, 只是所受干预和影响的程度不同而已。至此, 大学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成为高等教育管理关系的核心。

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经济增长的需求与推动、民权运动的高涨、教育民主化的观念深入人心以及人力资本理论的勃兴, 二战结束后的20年, 西方发达国家高等教育高速发展, 进入黄金时期。这一时期呈现出许多特点: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走向大众化教育;高等教育机构的发展趋向多样化;为保证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均等, 政府投入大量增加, 伴随而来的是政府对高等教育干预的日益加强, 加之市场调节与社会参与的深透, 几种力量交织在一起, 最终形成了高校、政府、市场和社会四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和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 其中政府起着主导作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前主任王一兵认为, “政府的有限干预与大学学术自治之间的内在张力, 构成了高等教育分权管理体制赖以建立和运行的基础。政府尊重大学的法人主体地位是大学学术自治得以实现的前提, 大学学术权利的获得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政府的过强干预, 二者的均衡与协调是大学组织发展的需要, 也是国家政府的利益所在”。[6]

(三) 建立权责明确的现代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在“管理体制改革”一章中提出, 要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 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 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 可谓找到了问题的症结, 开出了解决问题的良方。

在处理政府与高等院校的关系上, 应根据管办分离的原则, 强化办学者的办学权力与责任, 明确划分高等教育宏观管理权力和高等教育微观管理权力的范围, 政府行使宏观管理权力, 高等院校拥有微观管理权力。政府负责高等教育的大政方针、事业规划、标准规范、宏观协调、检查监督等;高等教育在内部组织人事、教学科研、财政预决算、后勤基建等方面拥有自主决策、自主管理的权力。应该注意的是, 由于政府可以通过法律、拨款、评估和行政手段等对高等教育的发展施加影响, 而高等教育对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政府调控的效率甚至统治的稳定都具有反作用力。所以, 在法律和制度上, 政府应该订立相应的条款, 确保大学自治权力的实现与完善。政府在提供经费支持时, 不应附加各种条件而使大学变得越来越实际, 越来越注重短期效果, 在不经意中逐渐丧失了大学的基本权力。此外, 目前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主要障碍来自于政府已经形成的传统管理思想及管理权力。所以, 政府转变行政职能, 更新行政手段, 建立宏观管理体制, 是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关键。

二、高等学校的 (内部) 管理权力

(一) 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

高等学校 (内部) 管理权力是一种处理高等学校内部学术事务的管理能力, 是高等教育管理权力的一个组成部分。张德祥教授认为, 高等学校被称为“学问之府”, 知识是高等学校加工的最基本材料, 高等学校的活动都是围绕知识展开的, 学校基本活动的主要承担者是教师, 他们掌握着“高深知识”, 通过知识的发现、保存、选择、传递及其运用去实现高等学校的职能, 这种特性就决定了高等学校中, 教师应该广泛控制学术活动。所以, 高等学校中的学术权力不是外部赋予的, 而是高等学校内在逻辑的要求, 是高等教育特性的外化。[7]总之, 高等学校基本活动方式的特性决定了高等学校中学术权力的合理性, 高等学校成为正式社会组织的特性又决定了其行政权力的合理性, 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都是高等学校自身的客观要求。然而, 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又都表现出了局限性。学术权力的局限性主要表现为, 在高等学校的生存、发展的外部环境变得越来越复杂, 高等学校自身也变得越来越复杂的情况下, 大学的事务完全依靠学术权力来处理已不可能, 而且学术权力本身由于其权力主体特征, 在某种情况下常常带有保守性。行政权力的局限性表现在:如果行政权力行使过度, 将使学术活动受到压抑, 高等学校丧失活力。因此, 如何协调好这二者的关系就成为我们无法回避的问题。

(二) 世界各国高等学校内部权力结构的几种模式

从世界范围来看, 各国高等学校内部的权力结构主要有三种典型模式。

一是以学术权力为主的权力结构模式。该模式的典型代表是欧洲一些大陆国家, 其大学素来被称为“国家大学”, 政府在高等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以及学历认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控制作用。由于政府的直接介入, 大学层次的行政权力无形中被大大削弱, 大学的领导和指挥作用微乎其微。而在基层, 如德国的讲座教授却拥有强有力的权力, 他们不仅有权决定手中资源的分配和使用, 甚至也掌握一定的人事权。一些学校的教授在学校和学部的决策活动中也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如法国大学的理事会和学部理事会, 德国的大学评议会和学部理事会, 其组成人员几乎为教授所包揽。

二是以行政权力为主的权力结构模式。该模式以美国的一些巨型大学为代表, 他们实行严格的等级管理, 使高校的行政权力得到大大加强。比如加州大学的管理就属于严格的等级管理, 下级必须对上级负责, 权力的重心明显向上偏移, 董事会和各级行政官员处于支配地位。相比之下, 学者的权力则显得较薄弱, 即使一些学者的集体性代表机构, 如学术委员会、评议会, 其权力的范围也极其有限。

三是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均衡的权力结构模式。英国的传统大学是该模式的典型代表。校务委员会只是形式上的最高权力机构, 理事会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行政权力机构, 主要职责是筹划经费、制订计划、批准教师任命等。评议会是一个由大学教授组成的管理结构, 具体负责对学部和系的学术事务管理, 实际上拥有制订大学学术政策的全部权力。在学部和系, 部务委员会和系务委员会为各自的权力机构, 由学术人员和非学术人员组成, 因此无论是学术权力还是行政权力都难以占据绝对优势。

以上三种模式, 孰优孰劣, 很难下定论。绝对理想型的高等学校权力结构模式是不存在的, 所以, 在构建我国高等学校权力结构模式时, 不能照搬西方模式, 必须将西方的经验与我国的实际相结合, 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高等学校权力结构模式。

(三) 我国高等学校内部的权力结构模式

从现状看, 我国高等学校的权力结构属于行政权力模式。大学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校长的人选或者由主管部门直接指定, 或者由学校内部通过一定范围内的民主选举产生, 但必须经主管部门认定和委任。校长作为强有力的行政长官, 代表主管部门行使权力, 校党委通常把握的是学校办学的政治方向, 在学校的具体行政和学术事务上, 干预不多。此外, 一些高等院校常常是书记、校长由一人承担, 校长不仅是学校的最高行政权力代表, 而且也是学术权力的核心。在学校层次上, 除个别领域如职称的评审由学术性组织——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外, 高等学校的学术权力很大程度上为行政权力所取代。在学校以下设院或系, 学院与系的主管由校长委任, 学院院长和系主任必须对校长负责。这种权力结构模式的缺陷主要表现在:权力过于向行政管理偏移, 削弱了学术权力的发挥, 高等学校学术人员特别是教授在决策中的权威作用受到忽视;权力过于向上集中, 形成倒金字塔式权力结构, 使基层的自主权受到限制, 因而抑制了基层创造性的自我发挥。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提出要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推行政校分开管办分离, 落实和扩大大学办学自主权,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立符合我国高等教育实际的高等学校管理权力结构模式应考虑几个因素:第一, 高等学校内部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在学校决策中有很重要的作用, 但又各有其局限性和相互冲突的一面, 必须妥善协调、相互补充。[8]第二, 应赋予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 完善高等学校内部的决策机制, 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第三, 充分发挥学术权力在决策中的作用, 健全决策、审议咨询、执行指挥、监督保证的运行体制, 使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相互协调, 共同发挥作用。

注释

1[1][2][3][4][7]潘懋元.多学科观点的高等教育研究[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 2009:314, 315, 323, 325, 295,

2[6]王一兵.大学自治与大学法人化的新诉求--全球化知识经济带来的挑战.高等教育研究[J].2001, (3) :10.

3.财政部2010-2020中长期会计人才规划 篇三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区党政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人民满意,坚定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使之成为勤奋学习的模范,努力工作的模范,清正廉洁的模范。

——总量相对稳定,结构继续优化。全区党政人才队伍规模保持在20万人左右,总量严格控制,进出相对平衡,年龄、学历、专业、经历等结构不断优化,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配备更加合理。特别是要培养选拔大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主导战略和农业产业化开发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抓紧培养一批具有世界眼光、全局意识和战略思维的复合型人才,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人才,进一步提高党政人才队伍“四化”水平。

——素质全面提升,能力明显增强。通过加强在职培训、学历教育、实践锻炼,促进党政人才队伍思想政治、理想信念、党性修养等素质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以及跨文化沟通等能力不断提升,推动科学发展、驾驭工作全局、处理复杂问题、协调利益关系、应对突发事件、服务人民群众等本领明显增强。力争到2020年,全区党政人才队伍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增加到75%以上,硕士、博士等层次人才的比例在目前基础上,再翻两番。

——作风不断改进 ,效能显著提升。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群众观,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重大事项征求群众意见的听证公示机制更加健全,为人民群众解难事、办实事的作风更为扎实。力行戒空、戒虚、戒假、戒骄、戒懒、戒奢,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自觉改进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艰苦奋斗、清简务本、求真务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制度逐步健全,环境明显改善。党政人才分类管理、考试录用、选拔任用、考核奖励、教育培训、交流回避、辞职辞退、权益保障、监督约束等一整套管理办法更为健全和完善,具有广西特点的党政人才管理政策法规体系框架初步形成,党政人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明显提高。通过大力宣传,党政人才的社会地位和价值得到充分认可,创新潜能和创造智慧得到充分发挥,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内外部环境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加强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

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人才,是党执政活动的重要组织者和执政使命的忠实践行者。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首先必须突出抓好这支骨干力量建设。要把党政领导人才的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大力加强理论学习、党性修养和实践锻炼,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不断优化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年龄结构,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结构,大力选拔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进入各级领导班子,突出选好配强党政正职。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体制,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法,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增进团结,增强活力。要着力改进作风,强化宗旨意识,坚持实事求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对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人才的监督管理,加强廉政教育,促进廉洁从政。

(二)持续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从党和人民的事业薪火相传、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出发,大力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大胆培养、选拔和使用经过实践检验、德才兼备、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特别注重建立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领导班子后备人才培养选拔链。要针对后备人才学历、经历、知识等缺陷,综合采取脱产培训、交流轮岗、挂职培养、基层锻炼、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等措施,在艰苦条件、复杂环境、关键岗位上历练人才。要建立健全个体素质、组织培养和社会环境相互联动、优化配合的后备人才开发机制,促进后备人才快速健康成长。要坚持梯次配备、分级分类、竞争择优、动态管理,优化后备人才队伍结构,确保数量充足、素质精良、结构合理。要坚持面向全体、备用结合,把后备人才与其他人才同样标准、同样程序使用,不搞照顾性任用,对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后备人才及时选拔,特别优秀的按照程序破格任用。

(三)大力加强基层党政人才队伍建设

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党政人才,工作条件清苦,直面众多矛盾,是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承重力量。要大力加强基层党政人才知识更新,提高依法行政、推动经济发展、创新社会管理、处置复杂问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建立健全面向基层一线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制度,坚持公开考录、科学考录,有计划地从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对象等基层党政人才中招录公务员,拓宽他们的发展空间。要真切关注和热心帮助基层党政人才解决实际困难,改善工作生活条件,激发工作热情,调动工作积极性。要探索建立科学的引导机制,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不断充实基层党政人才队伍。

(四)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党政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正确看待目前现实存在的地区发展差异,用足用活用好国家有关政策,在公务员招考、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人才时,制定向少数民族人才适当倾斜的操作措施。要继续深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加强“三个离不开”教育,帮助少数民族和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党政人才,牢固树立正确的民族观,争当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大力加强少数民族党政人才培养,提高学历层次,改善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选拔配备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给予少数民族党政人才更多的实践锻炼机会,促进他们快速健康成长。

同时,切实加强妇女、非中共党员人才队伍建设。

三、重大人才工程

(一)党政领导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干部学院为主阵地,构建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党性教育和实践锻炼“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机制,大规模培养党政领导人才,大幅度提高党政领导人才素质。制定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人才全员培训计划,强化基本理论学习,突出抓好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知识培训,突出加强工业企业管理、财政金融、外经外贸、法律、城建、国土、环保、旅游、安全生产,以及现代科技、新兴产业、社会管理和舆情应对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知识的培训,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到2020年,全区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人才每人每5年平均参加脱产进修时间不少于3个月。强化党政领导人才实践锻炼,每年有计划地选派一定数量的党政人才到上级机关、发达地区、重大项目、农村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轮岗锻炼、交流任职或挂职锻炼,在艰苦复杂环境中砥砺作风、增长才干,提高党政领导人才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领导能力。

(二)急需紧缺专业党政人才开发工程

根据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信息化、国际化、市场化,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培育千亿元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完成“两区一带”产业布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等需要,定期编制全区急需紧缺专业党政人才开发目录。每两年左右拿出一定数量的党政领导职位,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引进企业管理、城市规划建设、外经外贸等急需紧缺专业党政领导人才。实施急需紧缺人才培训计划,每年选派150名左右分管工业、城建等工作的党政人才到区内外高校学习进修、赴发达国家或地区考察培训,鼓励在职报考、攻读千亿元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的工程硕士、管理硕士,鼓励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支持参加研究生课程学习和第二学历学位教育,加快培养造就一批熟悉宏观经济、财政金融、企业管理、城市规划等方面专业知识的党政人才。建立业务培训“上下联动帮扶”机制,按照自治区直属机关负责培训市、县,市直机关负责培训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格局,研究制定本系统中长期专业能力建设计划,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强化评估,切实加强各系统党政人才专业能力建设。

(三)党政领导班子后备人才培养工程

制定党政领导班子后备人才培养锻炼规划,按照“梯次配备、有序递进、接力培养”的要求,动态建立包括正厅级后备人才160名左右、副厅级后备人才600名左右、正处级后备人才2900名左右、副处级后备人才6700名左右的党政领导班子后备人才库。根据培养方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集中培训、交流轮岗、选派挂职、基层锻炼等方式进行跟踪培养和重点培训。每位后备人才每5年至少参加1次党校中青班、社会主义学院中青班和其他干部院校重点班次的学习培训,或者至少参加1次为期3个月以上的挂职锻炼。坚持把基层和生产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党政领导班子后备人才的重要源头,加大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和企业工作力度,完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企业任职与公务员招录、选调生招考等制度的衔接,综合运用公开选拔、公开招考、定向招录等多种方式,选拔具有2年以上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的后备人才充实各级党政机关。着眼于优化党政机关人才队伍的学历、专业结构,每年拿出不少于200个名额,定向国家“985”高校招录急需紧缺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安排到市、县(市、区)、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保证党政人才队伍的“源头活水”。

(四)党政人才全员培训工程

根据“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探索建立各级各类党政人才培训指南,明确不同职位的岗位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等要求,规范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院校、社会主义学院、公务员培训机构在党政人才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形成各有关高等院校和其他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网络培训广泛应用的培训机制,健全登记管理制度、跟踪管理制度,加强对党政人才参加培训情况的考核评价与激励约束。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必须参加不少于12天的初任培训;新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任职前或任职后一年内要参加任职培训,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天,乡科级领导职务原则上不少于15天,未达到培训时间的延长试用期;其他普通人才每年的累计在职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要特别关注和帮助支持基层党政人才教育培训,试行“送教下基层促发展”活动,采取远程教育、网络培训等手段,开展适应基层党政人才需求的实用技能和业务知识培训。加大系统内部上下互派挂职锻炼力度。组织开展乡镇基层党政人才“一人一技”活动,加强经济管理、现代农业、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实用知识培训,强化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知识普及,提高基层党政人才的素质能力。

(五)少数民族党政人才开发工程

加强民族自治县、自治乡少数民族党政人才的培养,依托自治区党校、广西民族大学等举办大专班、“专升本”班、公共管理硕士班、在职研究生班等,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人才通过函授等方式,接受科学文化知识教育,提高学历层次。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举办以民族团结进步、民族宗教工作、发展特色经济、新农村建设、弘扬民族文化等为主题的少数民族培训班。充分利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展少数民族人才岗位任职能力培训。加强挂职学习和实践锻炼,每年选派100名左右科级以上少数民族领导人才到上级机关、沿海发达地区挂职学习或参与其他形式实践锻炼。2020年前,自治区平均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名少数民族人才参加脱产培训或挂职锻炼,促进少数民族领导人才健康成长、脱颖而出。

(六)党政人才创先争优工程

围绕科学发展主题、转变发展方式主线,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充分发挥党政人才的先锋模范作用。自治区每五年开展一次 “人民满意公务员”和“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表彰活动,各市、县(市、区)可相应开展本级 “人民满意公务员”、“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 评比表彰活动。按照“服务中心工作、培养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的要求,采取“依岗承诺、设岗定责”等措施,要求党政人才结合岗位特点和自身实际提出个性化承诺。采取多种形式对承诺事项进行公示,推动承诺事项的兑现落实。

(七)党政人才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

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联网的党政人才队伍资源信息库和信息网络,探索建立集信息发布、人才服务、在线培训、人事档案管理及信息收集、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信息电子服务平台,推动党政人才管理工作信息化、科学化和规范化。2013年底,基本完成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和管理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基本建成公务员管理数据中心和信息调度中心,实现公务员“进、管、出”各管理环节的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实现工作信息实时交换、工作流程上下畅通、相关数据自动更新、业务表单自动生成等基本功能,实现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2015年底,建立党政人才招录、培训、考核等的网上管理流程,搭建起党政人才信息化管控架构。2018年底,实现系统智能分析目标。

四、制度机制保障

(一)完善党政人才分类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党政人才分类管理制度和分类管理办法,深入探索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党政人才职务序列和职级管理办法,抓紧制定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进一步研究完善各类党政人才的考录、考核、奖励、培训等相关政策规章。通过分类管理,确定不同层级人才胜任标准,增强党政人才培养的目的性和主动性;参照标准选拔和使用人才,克服人才使用上的主观随意性;明确职位责、权、利,解决职责不清、人浮于事、相互推诿等问题,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增强级别设置,扩大级别功能,调动人才工作积极性,逐步实现党政人才宏观管理的科学性、法制化和高效率。

(二)完善党政人才培养锻炼机制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党政人才个体需求,按照理论武装、知识更新、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等类型,整合培养资源,每年抽调五分之一左右党政领导人才参加各类培训,确保5年内轮训一遍目标的实现。每年有计划地选送一定数量的党政领导人才出国(境)培训。定期组织一定数量的党政领导人才、党政领导班子后备人才到上级机关和发达地区、中心工作和重大建设项目、基层和生产一线挂(任)职锻炼。重视发掘和培育优质培训资源,在区内外高校建立15个左右党政领导人才专业能力培训基地、30个左右现场教学基地,动态设立一批境外培训基地。完善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法,改进师资选聘,强化培训评估,加强培训管理,提高人才培养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国民教育与继续教育的衔接,创新培养模式,推进素质教育,构建学习型政党。各级政府要加大党政人才教育培训投入力度,确保党政人才发展需要。

(三)完善党政人才选拔任用机制

围绕提高社会公信度、群众满意度,深化党政领导人才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改革,科学合理使用人才,促进人岗相适、用当其时,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大力推行党政领导人才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探索公推公选等竞争性选拔人才方式。到2015年,每年新提拔厅级以下委任制党政领导人才当中,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的,应不少于三分之一。完善民主推荐制度,规范初始提名办法。改进任职考察工作,完善考察预告制度、考察对象公示制度,坚持差额考察,落实延伸考察,增强考察准确性,防止失真失实。逐步规范酝酿和讨论决定程序,推行和完善地方党委常委会、全委会讨论决定任用重要党政人才的票决制度。坚持和完善任前公示和任期试用期制度。完善优秀年轻干部破格提拔办法。

(四)完善党政人才考核评价机制

根据岗位性质、任务和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党政人才岗位职责规范及能力素质标准,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基础和依据。按照党政人才评价重在群众认可的价值取向,以品德、能力和实际业绩为导向,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改进评价办法,拓宽评价渠道,坚持在实践和群众中识别人才,完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等办法,探索党政人才“德”的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科学化、社会化的党政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并认真实施促进科学发展的地方、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人才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人才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综合运用巡视、审计、统计及部门(行业)专项考核结果,合理选择考核方法,加强工作业绩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形成指导党政人才健康成长的“指挥棒”。

(五)完善党政人才监督管理机制

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人才职务任期制,建立任期目标责任,保持任期相对稳定,强化任期目标考核。完善交流回避制度,加大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党政人才交流力度,疏通“三支人才队伍”交流渠道,推进上下级党政机关人才交流,完善配套措施,解决后顾之忧。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坚持严格管理与关心爱护相结合,加强上级对下级党政领导人才的监督,健全党政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完善党政领导人才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推行党政领导人才问责制,建立健全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坚持和完善党政人才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坚持党政人才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建立健全党政人才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

(六)完善党政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4.财政部2010-2020中长期会计人才规划 篇四

第一部分总体战略 第一章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方针

第二章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

(三)战略目标

(四)战略主题 第二部分发展任务 第三章学前教育

(五)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六)明确政府职责

(七)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第四章义务教育

(八)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

(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第五章高中阶段教育

(十一)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十二)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

(十三)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第六章职业教育

(十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十五)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十六)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十七)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第七章高等教育

(十八)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十九)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二十)提升科学研究水平(二十一)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二十二)优化结构办出特色 第八章继续教育

(二十三)加快发展继续教育(二十四)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二十五)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 第九章民族教育

(二十六)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事业

(二十七)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第十章特殊教育

(二十八)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二十九)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三十)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第三部分体制改革 第十一章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三十一)更新人才培养观念(三十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三十三)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 第十二章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三十四)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三十五)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三十六)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三十七)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第十三章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三十八)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三十九)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四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四十一)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第十四章办学体制改革(四十二)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四十三)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四十四)依法管理民办教育 第十五章管理体制改革

(四十五)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 实施

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部署,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制定本《教育规划纲要》。

序言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强国必先强教。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教育。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以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党全社会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建成了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保障了亿万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教育投入大幅增长,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改革逐步深化,办学水平不断提高。进入本世纪以来,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农村教育得到加强,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教育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全民族素质,推进了科技创新、文化繁荣,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大贡献。我国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人才竞争日趋激烈。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人口、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都凸显了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中国未来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

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教育还不完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教育观念相对落后,内容方法比较陈旧,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素质教育推进困难;学生适应社会和就业创业能力不强,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紧缺;教育体制机制不完善,学校办学活力不足;教育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滞后;教育投入不足,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得到完全落实。接受良好教育成为人民群众强烈期盼,深化教育改革成为全社会共同心声。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全民有责。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必须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坚持育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第一部分总体战略 第一章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把握教育发展阶段性特征,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面向社会需求,优化结构布局,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二)工作方针。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教育优先发展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积极性,共同担负起培育下一代的责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完善体制和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不断扩大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

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人力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的主要途径。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努力培养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

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鼓励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和试验,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加快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质量多样化人才需要与教育培养能力不足的矛盾、人民群众期盼良好教育与资源相对短缺的矛盾、增强教育活力与体制机制约束的矛盾,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全社会要共同促进教育公平。

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第二章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

(三)战略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扫除青壮年文盲。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2.4年提高到13.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9.5年提高到11.2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比2009年翻一番。

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各类人才服务国家、服务人民和参与国际竞争能力显著增强。

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继续教育参与率大幅提升,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50%。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提高教育开放水平,全面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办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

(四)战略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坚持德育为先。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教育,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

坚持能力为重。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开创美好未来。

坚持全面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坚持文化知识学习与思想品德修养的统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加强体育,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余活动时间,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加强美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情感。重视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国防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图表:专栏1: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新华社发

图表:专栏2:人力资源开发主要目标 新华社发 第二部分发展任务 第三章学前教育

(五)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对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

(六)明确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制度。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切实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前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

(七)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改扩建、新建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第四章义务教育

(八)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

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教师资格标准。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推行小班教学。配齐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教师,开足开好规定课程。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

增强学生体质。科学安排学习、生活、锻炼,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水平。保护学生视力。

(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

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发展民办教育,提供选择机会。

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

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

(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课业负担严重损害儿童少年身心健康。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努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

各级政府要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统筹规划,整体推进。调整教材内容,科学设计课程难度。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

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给学生留下了解社会、深入思考、动手实践、健身娱乐的时间。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改进教学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不得增加课时和提高难度。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

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儿童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加强与学校的沟通配合,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第五章高中阶段教育

(十一)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到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加大对中西部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的扶持力度。

(十二)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文理等各门课程的学习。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指导。

(十三)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促进办学体制多样化,扩大优质资源。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采取多种方式,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教育。

第六章职业教育

(十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职业教育要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

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制定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立健全技能型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的制度。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吸收企业参加教育质量评估。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十五)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十六)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把加强职业教育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强化省、市(地)级政府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责任,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覆盖面,根据需要办好县级职教中心。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区域合作,增强服务“三农”能力。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力度。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十七)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改革招生和教学模式。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相衔接。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制定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办法。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鼓励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渠道。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大对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形成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七章高等教育

(十八)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高等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到2020年,高等教育结构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鲜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建成一批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高等学校,若干所大学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大学水平,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

(十九)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着力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加大教学投入。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把教授为低年级学生授课作为重要制度。加强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基地、课程教材等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促进文理交融。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创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全面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严格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改进高校教学评估。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增强诚信意识,养成良好学风。

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管理,不断提高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培养质量。

(二十)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充分发挥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鼓励高校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国防科技创新和区域创新中作出贡献。大力开展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坚持服务国家目标与鼓励自由探索相结合,加强基础研究;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应用研究。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教育资源共享,推动高校创新组织模式,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团队。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与创新人才培养相结合。充分发挥研究生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加强高校重点科研创新基地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入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

(二十一)增强社会服务能力。高校要牢固树立主动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全方位开展服务。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规范校办产业发展。为社会成员提供继续教育服务。开展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积极推进文化传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积极参与决策咨询,主动开展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鼓励师生开展志愿服务。

(二十二)优化结构办出特色。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促进多学科交叉和融合。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化区域布局结构。设立支持地方高等教育专项资金,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新增招生计划向中西部高等教育资源短缺地区倾斜,扩大东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区招生规模,加大东部高校对西部高校对口支援力度。鼓励东部地区高等教育率先发展。建立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军队人才培养体系。

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基础,继续实施“985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实施“211工程”和启动特色重点学科项目。改进管理模式,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绩效评估,进行动态管理。鼓励学校优势学科面向世界,支持参与和设立国际学术合作组织、国际科学计划,支持与境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建立联合研发基地。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的步伐,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形成一批世界一流学科,产生一批国际领先的原创性成果,为提升我国综合国力贡献力量。

第八章继续教育

(二十三)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的教育活动,特别是成人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新继续教育观念,加大投入力度,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重视老年教育。倡导全民阅读。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二十四)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政府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发展。将继续教育纳入区域、行业总体发展规划。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负责制定行业继续教育规划和组织实施办法。加快继续教育法制建设。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鼓励个人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提供条件。加强继续教育监管和评估。

(二十五)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发展和规范教育培训服务,统筹扩大继续教育资源。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相关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加强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和网络建设,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

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健全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办好开放大学,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

第九章民族教育

(二十六)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事业。加快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对于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要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

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推动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不断夯实各民族大团结的基础,增强中华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

(二十七)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公共教育资源要向民族地区倾斜。中央和地方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民族教育支持力度。

促进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巩固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支持边境县和民族自治地方贫困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快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地区改扩建、新建一批高中阶段学校。大力发展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加大对民族地区中等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积极发展民族地区高等教育。支持民族院校加强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办好高校民族预科班。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教育事业的扶持力度。

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全面开设汉语文课程,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全面加强学前双语教育。国家对双语教学的师资培养培训、教学研究、教材开发和出版给予支持。

加强教育对口支援。认真组织落实内地省市对民族地区教育支援工作。充分利用内地优质教育资源,探索多种形式,吸引更多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到内地接受教育。办好面向民族地区的职业学校。加大对民族地区师资培养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国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民族地区基层任教。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第十章特殊教育

(二十八)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基本途径。各级政府要加快发展特殊教育,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全社会要关心支持特殊教育。

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积极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养。

(二十九)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残疾人入学,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重视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三十)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国家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地方政府制定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鼓励和支持接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为残疾学生创造学习生活条件。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在优秀教师表彰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比例。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第三部分体制改革 第十一章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三十一)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树立全面发展观念,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树立人人成才观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为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树立系统培养观念,推进小学、中学、大学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加强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与科研机构之间合作以及中外合作等多种联合培养方式,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

(三十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

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良好环境。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教材建设,建立健全教材质量监管制度。深入研究、确定不同教育阶段学生必须掌握的核心内容,形成教学内容更新机制。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增强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的成效。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各种课外及校外活动。加强中小学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加强学生社团组织指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

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机制。改进优异学生培养方式,在跳级、转学、转换专业以及选修更高学段课程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方式,改进中学生升学推荐办法,创新研究生培养方法。探索高中阶段、高等学校拔尖学生培养模式。(三十三)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改进教育教学评价。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开展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

改进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为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环境。树立科学人才观,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科学化、社会化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强化人才选拔使用中对实践能力的考查,克服社会用人单纯追求学历的倾向。

第十二章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四)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加强考试管理,完善专业考试机构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考试改革方案,指导考试改革试点。

(三十五)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完善初中就近免试入学的具体办法。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发挥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规范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

(三十六)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着重考查综合素质和能力。以高等学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完善国家考试科目试题库,保证国家考试的科学性、导向性和规范性。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探索实行社会化考试。

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入学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深入推进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改革,加强创新能力考查,发挥和规范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

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方式和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者测试结果自主录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符合条件、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行业、地区就业的,签订协议实行定向录取;对在实践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程序,破格录取。

(三十七)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发布制度,实现信息公开透明,保障考生权益,加强政府和社会监督。公开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公开招生章程和政策、招生程序和结果,公开自主招生办法、程序和结果。加强考试招生法规建设,规范学校招生录取程序,清理并规范升学加分政策。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坚决防范和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舞弊行为。

第十三章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三十八)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适应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明确政府管理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利和责任。探索适应不同类型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与办学模式,避免千校一面。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随着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三十九)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政府及其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监管机制,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自主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自主制定学校规划并组织实施,自主设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机构,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和经费。扩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办学、社区服务等方面的自主权。

(四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公办高等学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党委、校长职权。完善大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

加强章程建设。各类高校应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尊重学术自由,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全面实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确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

扩大社会合作。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共建的模式,推进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的资源共享,形成协调合作的有效机制,提高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推进专业评价。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探索与国际高水平教育评价机构合作,形成中国特色学校评价模式。建立高等学校质量报告发布制度。

(四十一)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扩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发挥企业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作用。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

第十四章办学体制改革

(四十二)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扶持薄弱学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各地可从实际出发,开展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试验,探索多种形式,提高办学水平。

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四十三)大力支持民办教育。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工作职责,鼓励出资、捐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完善独立学院管理和运行机制。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

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制定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对具备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的民办学校,按规定程序予以审批。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

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有关教育和培训任务,拨付相应教育经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国家对发展民办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学校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四十四)依法管理民办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民办学校依法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逐步推进监事制度。积极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的作用。完善民办高等学校督导专员制度。落实民办学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依法明确民办学校变更、退出机制。切实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依法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学校资产、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扩大社会参与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

第十五章管理体制改革

(四十五)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国家教育事业,制定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和基本标准,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和区域布局。整体部署教育改革试验,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地方政府负责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开展教育改革试验,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区域内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

(四十六)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进一步加大省级政府对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统筹管理义务教育,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落实发展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理分布,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点扶持困难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促进省域内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和资源共享,支持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完善以省级政府为主管理高等教育的体制,合理设置和调整高等学校及学科、专业布局,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依法审批设立实施专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审批省级政府管理本科院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已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授予点。完善省对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体制,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根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教师编制等实施标准。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区域协作,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支持和督促市(地)、县级政府履行职责,发展管理好当地各类教育。

(四十七)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规范决策程序,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要公开讨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成立教育咨询委员会,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咨询论证,提高重大教育决策的科学性。建立和完善国家教育基本标准。整合国家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及资源,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加强教育监督检查,完善教育问责机制。

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完善教育中介组织的准入、资助、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第十六章扩大教育开放

(四十八)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借鉴国际上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促进我国教育改革发展,提升我国教育的国际地位、影响力和竞争力。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对外开放的要求,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

(四十九)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吸引境外知名学校、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或项目。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好若干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学校和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探索多种方式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

吸引更多世界一流的专家学者来华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引进境外优秀教材,提高高等学校聘任外籍教师的比例。吸引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回国服务。

(五十)提高交流合作水平。扩大政府间学历学位互认。支持中外大学间的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合作平台,联合推进高水平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加强中小学、职业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国际理解教育,推动跨文化交流,增进学生对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

推动我国高水平教育机构海外办学,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和教育服务。支持国际汉语教育。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加大教育国际援助力度,为发展中国家培养培训专门人才。拓宽渠道和领域,建立高等学校毕业生海外志愿者服务机制。

创新和完善公派出国留学机制,在全国公开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学习。加强对自费出国留学的政策引导,加大对优秀自费留学生资助和奖励力度。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提高对留学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水平。

进一步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增加中国政府奖学金数量,重点资助发展中国家学生,优化来华留学人员结构。实施来华留学预备教育,增加高等学校外语授课的学科专业,不断提高来华留学教育质量。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双边、多边和全球性、区域性教育合作。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组织教育政策、规则、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搭建高层次国际教育交流合作与政策对话平台,加强教育研究领域和教育创新实践活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强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扩展交流内容,创新合作模式,促进教育事业共同发展。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第十七章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五十一)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使教师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五十二)加强师德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采取综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良好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克服学术浮躁,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五十三)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做好培养培训规划,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术带头人和校长,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完善制度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教。积极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完善代偿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当教师。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对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加大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加强校长培训,重视辅导员和班主任培训。加强教师教育,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大学参与、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培养模式,增强实习实践环节,强化师德修养和教学能力训练,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加大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完善相关人事制度,聘任(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提高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教师比例。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建设高素质的高校教师队伍。大力提高高校教师教学水平、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促进跨学科、跨单位合作,形成高水平教学和科研创新团队。创新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方式,引导教师潜心教学科研,鼓励中青年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人才项目,为高校集聚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

(五十四)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完善津贴补贴标准。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研究制定优惠政策,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关心教师身心健康。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国家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

(五十五)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国家制定教师资格标准,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履行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

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制定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探索在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制定高等学校编制标准。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创新聘用方式,规范用人行为,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加强教师管理,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促进校长专业化,提高校长管理水平。推行校长职级制。

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教师和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造就一批教育家,倡导教育家办学。大力表彰和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国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设立荣誉称号。

第十八章保障经费投入

(五十六)加大教育投入。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教育事业的物质基础,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

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

社会投入是教育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调整学费标准。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落实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

(五十七)完善投入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完善各级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各地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制定并逐步提高区域内各级学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投入体制。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尽快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债务。

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学前教育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机制。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机制。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筹措经费的机制。

进一步加大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投入。中央财政通过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农村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

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各地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完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制。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完善资助政策,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建立国家奖助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五十八)加强经费管理。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设立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增强经费分配的科学性。加强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教育经费监管机构职能,在高等学校试行设立总会计师职务,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由政府委派。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全过程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建立并不断完善教育经费基础信息库,提升经费管理信息化水平。防范学校财务风险。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考评。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

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

第十九章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五十九)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超前部署教育信息网络。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现代化。充分利用优质资源和先进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整合现有资源,构建先进、高效、实用的数字化教育基础设施。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实现多种方式接入互联网。重点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基础建设,缩小城乡数字化差距。加快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中国教育卫星宽带传输网升级换代。制定教育信息化基本标准,促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六十)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加强网络教学资源体系建设。引进国际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网络学习课程。建立数字图书馆和虚拟实验室。建立开放灵活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创新网络教学模式,开展高质量高水平远程学历教育。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使农村和边远地区师生能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增强运用信息技术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加快全民信息技术普及和应用。

(六十一)构建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制定学校基础信息管理要求,加快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促进学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政府教育管理信息化,积累基础资料,掌握总体状况,加强动态监测,提高管理效率。整合各级各类教育管理资源,搭建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公众提供公共教育信息,不断提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第二十章推进依法治教

(六十二)完善教育法律法规。按照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加快教育法制建设进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法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修订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有关考试、学校、终身学习、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加强教育行政法规建设。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促进本地区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六十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级政府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十四)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学校要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办学,从严治校,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尊重教师权利,加强教师管理。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实施的奖励与处分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健全符合法治原则的教育救济制度。

开展普法教育。促进师生员工提高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自觉知法守法,遵守公共生活秩序,做遵纪守法的楷模。

(六十五)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制定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制度。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健全国家督学制度,建设专职督导队伍。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义务教育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检查。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

严格落实问责制。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建立健全层级监督机制。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

第二十一章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

(六十六)组织实施重大项目。2010-2012年,围绕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目标,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完善机制,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均衡配置、合理布局。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集中开展危房改造、抗震加固,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改造小学和初中薄弱学校,尽快使义务教育学校师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基本达标;改扩建劳务输出大省和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学校寄宿设施,改善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寄宿条件,基本满足需要。

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加强农村中小学薄弱学科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培养和补充一批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急需紧缺教师;对义务教育教师进行全员培训,组织校长研修培训;对专科学历以下小学教师进行学历提高教育,使全国小学教师学历逐步达到专科以上水平。

推进农村学前教育。支持办好现有的乡镇和村幼儿园;重点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充分利用中小学富余校舍和社会资源,改扩建或新建乡镇和村幼儿园;对农村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培训。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提升职业教育实践教学水平;完成一大批“双师型”教师培训,聘任(聘用)一大批有实践经验和技能的专兼职教师;支持一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和优质特色校建设,支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支持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建设,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

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加强中西部地方高校优势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实施东部高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支持建设一批高等学校产学研基地;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和卓越工程师、医师等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继续实施“985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实施“211工程”和启动特色重点学科项目;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和“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

发展民族教育。巩固民族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支持边境县和民族自治地方贫困县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重点扶持和培养一批边疆民族地区紧缺教师人才;加强对民族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加快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启动内地中职班,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县改扩建、新建一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支持民族院校建设。

发展特殊教育。改扩建和新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使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为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添置必要的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设施,改善办学条件;对特殊教育教师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启动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把普通高中学生和研究生纳入国家助学体系。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为农村中小学班级配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建设有效共享、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国家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和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建成较完备的国家级和省级教育基础信息库以及教育质量、学生流动、资源配置和毕业生就业状况等监测分析系统。

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支持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支持在高校建设一批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引进一大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开展大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海外研修培训;支持扩大公派出国留学规模;实施留学中国计划,扩大来华留学生规模;培养各种外语人才;支持孔子学院建设。

(六十七)组织开展改革试点。成立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指导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工作。根据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选择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重大改革试点。

推进素质教育改革试点。建立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有效机制;加强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建设;开展高中办学模式多样化试验,开发特色课程;探索弹性学制等培养方式;完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测评结果等。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切实解决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等。

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以推进政府统筹、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为重点,探索部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机制;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式培养试点;开展工学结合、弹性学制、模块化教学等试点;推进职业教育为“三农”服务、培养新型农民的试点。

终身教育体制机制建设试点。建立区域内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的沟通机制;建立终身学习网络和服务平台;统筹开发社会教育资源,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建立学习成果认证体系,建立“学分银行”制度等。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探索贯穿各级各类教育的创新人才培养途径;鼓励高等学校联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支持有条件的高中与大学、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创新人才培养研究和试验,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实行高水平大学联考;探索高等职业学校自主考试或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注册入学;探索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的具体方式;探索缩小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区域差距的举措等。

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研究制定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探索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学术委员会发挥积极作用的机制;全面实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协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建立多种形式的专职科研队伍,推进管理人员职员制;完善校务公开制度等。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公办学校联合办学、中外合作办学、委托管理等改革试验;开展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探索独立学院管理和发展的有效方式等。

地方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改革试点。建立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长效机制;制定各级学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探索政府收入统筹用于支持教育的办法;建立教育投入分项分担机制;依法制定鼓励教育投入的优惠政策;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工资福利倾斜政策等。

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探索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实现形式;合理部署区域内学校、学科、专业设置;制定办学条件、教师编制、招生规模等基本标准;推进县(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探索督导机构独立履行职责的机制;探索省际教育协作改革试点,建立跨地区教育协作机制等。

第二十二章加强组织领导

(六十八)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把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扩大人民群众对教育事业的知情权、参与度。

加强教育宏观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鼓励和支持教育科研人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规律,研究和回答教育改革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六十九)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把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

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学校党组织活动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高等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中小学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加大学校领导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任职力度。

着力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推进工作创新,增强生机活力。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

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

(七十)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重视解决好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处置各种事端。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加强校园和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实施

《教育规划纲要》是21世纪我国第一个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贯彻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部署和要求,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育规划纲要》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抓好贯彻落实。

提出实施方案,制定配套政策。各地要围绕《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体制改革、重大措施和项目等,提出本地区实施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尽快出台实施。

鼓励探索创新,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对各地在实施《教育规划纲要》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对《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

5.财政部2010-2020中长期会计人才规划 篇五

2011-03-20 来源: 《中国教育报》

目录

序言

第一部分

总体战略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战略部署

(一)指导思想

(二)战略主题

(三)战略目标

第二章

工作方针和基本原则

(四)工作方针

(五)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

第三章

基础教育

(六)提高基础教育普及水平

(七)引导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八)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九)支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十)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发展

(十一)促进特殊教育稳步发展

(十二)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第四章

职业教育(十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十四)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十五)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

(十六)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十七)创新职业教育体制机制

第五章

高等教育

(十八)稳步发展高等教育

(十九)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十)提升科学研究水平

(二十一)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二十二)优化结构办出特色

第六章

继续教育

(二十三)加快发展继续教育

(二十四)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

(二十五)完善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

(二十六)统筹扩大继续教育资源

第七章

民办教育

(二十七)大力支持民办教育

(二十八)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

(二十九)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

(三十)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第三部分

体制改革 第八章

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三十一)更新人才培养观念

(三十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三十三)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

第九章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四)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五)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三十六)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三十七)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第十章

办学体制改革

(三十八)健全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

(三十九)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

(四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第十一章

管理体制改革

(四十一)健全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

(四十二)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

(四十三)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第十二章

扩大教育开放

(四十四)提高教育对外开放水平

(四十五)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

(四十六)加快国际化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

(四十七)加强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第十三章

教师队伍

(四十八)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四十九)加强教师培养培训

(五十)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

(五十一)健全教师管理制度

第十四章

教育信息化

(五十二)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

(五十三)加强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五十四)构建优质教育资源公共平台

(五十五)推动教育电子政务建设

第十五章

经费与投入

(五十六)改革和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体制

(五十七)依法增加政府教育投入

(五十八)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

(五十九)完善教育经费分配机制

(六十)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第十六章

组织领导

(六十一)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六十二)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六十三)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第十七章

社会责任与环境建设(六十四)全社会要共同关心支持教育工作

(六十五)构建依法治教的法律环境

(六十六)完善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六十七)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

第十八章

重点项目

(六十八)组织实施重点项目

实施

序言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进入21世纪以来,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显著而深刻的变化,知识创新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要动力,人力资源越来越成为提升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资源,教育越来越成为实现人民幸福和国家富强的关键因素。强国必先强教。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豫、人才强省战略,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利。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得到落实,教育投入大幅增长,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改革逐步深化,办学水平不断提高。进入本世纪以来,基础教育蓬勃发展,完成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历史任务。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职业教育快速发展,职教攻坚成效显著,职业教育在校生和招生规模居全国第一。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办学规模迅速扩大,结构不断优化,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民办教育发展迅速,已成为我省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外合作办学健康发展,继续教育、终身教育体系逐步完善。农村教育得到加强,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教育事业的跨越式发展,极大地提高了我省人民的整体素质,推进了科技创新、文化繁荣,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

当前我省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的关键时期。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发展,我省成功实现了由经济落后省份向全国重要经济大省、由温饱不足的省份向全国第一粮食生产大省、由传统农业省份向新兴工业大省、由文化资源大省向全国有影响的文化大省的历史性转变。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国内外发展的新形势、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期盼,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省教育发展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对教育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深化;教育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素质教育推进困难,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学生适应社会和就业创业能力不强,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紧缺;教育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学校办学活力不足;教育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教育投入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还没有形成;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接受良好教育成为人民群众强烈期盼,深化教育改革成为全社会共同心声。

教育是基础,教育是未来,教育是民生。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振兴教育,全民有责。在党和政府工作全局中,必须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破解“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质量怎么保,学校怎么办”的难题,推进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加快我省从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从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迈进,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做出更大贡献。

第一部分

总体战略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战略部署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豫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省。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立足省情,把握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面向社会需求,优化结构布局,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二)战略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教育,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战略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省行列。

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2%。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巩固率达到97%。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2%。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1%。扫除青壮年文盲。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比2009年翻一番。

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差距。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加大资助力度,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资源。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各类人才服务国家、服务人民和参与国内外竞争能力显著增强。

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继续教育参与率大幅提升,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50%。现代远程教育网络遍布城乡。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提高教育开放水平,全面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办出高水平的现代教育。

专栏

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全国

河南

全国

河南

全国 河南

学前教育

幼儿园在园人数(万人)2658 172 3530 290 4000 315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50.9 50.9 60.0 61.0 70.0 72.0

其中:学前一年毛入园率(%)74.0 76.0 85.0 87.0 95.0 97.0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万人)15772 1526 16100 1550 16500 1600

巩固率(%)90.8 91.2 93.0 94.0 95.0 97.0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万人)4624 389 4500 395 4700 420

毛入学率(%)79.2 89.0 87.0 90.0 90.0 92.0

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2179 188 2250 210 2350 231

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1280 92 1390 104 1480 111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万人)2979 228 3350 300 3550 330

其中:普通本专科和研究生在校生(万人)2285 140 2500 185 2700 228

毛入学率(%)24.2 22.0 36.0 36.5 40.0 41.0

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万人次)16600 1300 29000 2300 35000 2800

第二章

工作方针和基本原则

(四)工作方针。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教育优先发展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求。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积极性,共同担负起培育下一代的责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完善体制和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不断扩大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

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人力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的主要途径。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每个学生,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培养造就数以千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百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

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改革的目的,在于促进教育科学发展。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不断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加快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质量多样化人才需要与教育培养能力不足的矛盾、人民群众期盼良好教育与资源相对短缺的矛盾、增强教育活力与体制机制约束的矛盾,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加强民族教育,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重视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全社会要共同促进教育公平。

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和整体素质。实施教育质量监测,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五)基本原则。适应社会、服务全局,尊重规律、求实求效,立足当前、面向未来,统筹兼顾、协调发展。适应社会、服务全局。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处于关键阶段,教育的支撑地位更加凸显。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服务全局,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质量、多样化人才的需要,夯实基础、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水平,以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断提高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尊重规律、求实求效。要始终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研究制定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各项工作举措。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将科学精神和务实原则落实到教育事业发展全过程。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河南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坚持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的统一。统筹考虑各方面的需要和可能,既确定长远发展目标,尽最大可能满足群众合理期望,又实事求是,制定切实可行措施,保证目标实现。

立足当前、面向未来。坚持长远规划与近期目标相衔接。深入分析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现实,认真研究发展过程中的瓶颈和障碍,顺应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和要求,加强促进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增强针对性和前瞻性。既立足当前,破解发展难题、满足现实需要,又着眼未来,谋划远期目标、促进长远发展;既着眼培养满足当前我省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又着眼造就更多引领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杰出人才。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稳步发展高等教育,加强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和网络建设,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努力构建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统筹教育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

第三章

基础教育

(六)提高基础教育普及水平。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到2020年,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确保每个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并完成学业,基本消除辍学现象。严格执行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标准、课程标准、教师资格标准以及校舍建设标准,保证义务教育质量。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足开好规定课程,巩固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化水平,逐步推行标准化教学。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

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5年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

(七)引导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把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镇发展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落实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实行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的基本办园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前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

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改扩建、新建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带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

(八)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加快推进薄弱学校改造,增加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实行县(区)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发展民办教育,提供选择机会。努力做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加快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加大对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发达地区对口支援欠发达地区。

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重视快速发展的城镇化进程对教育结构布局的影响,完善进城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和保障体制。加强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提升城镇义务教育承载能力,解决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问题。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研究制定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考试升学的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而失学。

(九)支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促进办学体制多样化,扩大优质资源。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鼓励学校对具有特殊才能学生采取特殊培养方式,提高创新人才培养水平。

深入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大力推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变革,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大力加强实验教学、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

鼓励学校通过富有吸引力和特色的课程、教学及各类教育活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开发学生学习潜能,促进学生主动学习,切实提高学习质量。学校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心理、学业、升学、就业等多方面的指导。

坚持公益性原则,落实政府责任,完善高中办学体制,推动改革和发展机制创新。鼓励和支持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发展。

(十)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发展。切实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解决民族教育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各级各类民族学校、民族班级的软件和硬件建设,加强民族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为民族教育发展提供良好条件,不断提高民族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巩固民族团结基础。

(十一)促进特殊教育稳步发展。重视特殊教育。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提高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的儿童少年入学率,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基本实现省辖市和县(市)都有一所达到国家基本办学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制定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强特殊教育教学、教材、教具的研究、推广和应用。逐步解决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问题。各级各类学校在招生、入学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学生。鼓励和支持接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为残疾学生创造学习生活条件。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十二)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努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贯穿于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各级政府要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改革教学内容、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不得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奖惩。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学校要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不得增加课时和教学难度。要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公办学校教师不得从事有偿的课外教学活动。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积极开展科技实践活动,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保护学生视力。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儿童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加强与学校的沟通配合,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第四章

职业教育

(十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职业教育要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积极构建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中职高职相互衔接、职前职后相互沟通的具有河南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促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进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统筹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统筹中、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把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重点。努力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尽快实现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占高中阶段的55%以上的目标。

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学分制、分阶段学习等更加灵活的弹性学习制度,方便学生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实训基地建设,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使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制定的基本办学标准。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发展质量保障体系,吸收企业参加教育质量评估。继续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重视国际市场的开拓和合作。充分发挥我省人力资源优势,研究国际人才市场需求,培育急需人才。加强与国内外大企业集团、知名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式、定向式人才培养,提高我省人力资源输出水平和输出能力。注重根据国内外职业教育发展的方向和模式变化,不断引进具有前瞻性、国际化的职业培训项目。

(十四)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扩大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比例,对做出重大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奖励并授予荣誉称号。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行行出状元的社会风尚,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院校课程内容和职业技能标准相衔接。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促进学生充分就业、对口就业。

完善职业教育助学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鼓励毕业生通过工学交替的途径在职继续学习。个人的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可作为教育机构录取的重要依据,做出突出贡献者可免试入学。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

(十五)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增强职业教育集团发展活力。进一步探索集团化办学模式,加强职业教育集团内涵建设,走集约发展职业教育的路子。新建的职业教育园区或中等职业学校、县级职教中心要与当地的产业集聚区或产业园区建设相结合,积极吸引重点企业参股职业教育集团,促进校企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我省职业教育向规模化、集团化、特色化、品牌化方向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集中力量建设职业教育园区,逐步形成区域性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调动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十六)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围绕现代农业、县域经济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重点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中等职业教育。鼓励城乡合作与区域合作,提升农村和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把农村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纳入农村综合改革内容。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强化各类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健全县域职业教育网络。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力度。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十七)创新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深化体制改革,坚持政府主导地位,充分调动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积极性,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逐步形成多样化、多渠道、集团化、开放灵活的办学格局。充分发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的重要作用,做好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创新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探索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新格局,探索职业教育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路子,探索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新机制,探索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新举措,探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新途径,为全国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经验和借鉴。

第五章

高等教育

(十八)稳步发展高等教育。适度扩大高等教育规模。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尽快达到并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努力提高大专以上学历人口的比例。

合理确定高等学校发展规模,科学制定校园建设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努力改善高等学校生师比、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等基本办学条件。

推进高校投融资机制改革。理清高校债务和基本建设情况,加强贷款和基建管理,优化贷款结构,加大政府投入力度,通过发挥政府投融资平台作用、推进老校区置换、改革收费制度、推进预算拨款改革等途径,控制和化解风险,逐步解决高校债务问题,形成支撑我省高等教育持续发展的投融资长效机制。

(十九)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高等教育发展的战略重点,以人才培养为核心,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协调发展,支撑经济增长,引领社会进步,加快高等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等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把教书育人作为教师的首要任务,强化教师责任意识,引导教师把主要精力放在人才培养上,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深化高等学校教学改革,探索符合学校实际、体现时代特点、具有地方特色的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实践、实习、实训和实验教学环节。推进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完善教学管理和评价制度。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学科、跨院系、跨院校选修课程。建立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创新人才的新机制。全面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改进高等学校教学质量评估,构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健全学生工作制度,加强学生日常行为和学籍学历管理。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行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建立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

(二十)提升科学研究水平。鼓励高等学校大力开展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国防科技创新和区域创新中作出贡献。坚持服务国家目标与鼓励自由探索相结合,加强基础研究。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应用研究。完善科研体制机制,尊重学术自由,激发广大教师、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学术创新团队、学术领军人才、重点科研基地、科技创新平台、科研公共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加大对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改革高等学校科研绩效评价机制,引导高等学校科研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结合。促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教育资源共享。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与创新人才培养相结合。充分发挥研究生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深入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加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

(二十一)增强社会服务能力。高校要牢固树立主动为社会服务的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全方位开展服务。将社会服务水平纳入高等学校评价体系。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规范校办产业发展。支持高等学校开展继续教育。强化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积极推进文化传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推动高等学校积极参与决策咨询,主动开展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在解决河南现代化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二十二)优化结构办出特色。适应国家和河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调整和完善高等教育结构。优化层次结构。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本科教育,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加强不同层次高等教育的衔接与沟通。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根据行业、产业结构调整、社会发展和人才需求的变化,统筹学科专业规划。巩固基础学科,加强国家和我省急需的应用学科,积极培育、发展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优化布局结构。逐步形成以省会郑州高等学校群为中心,其他省辖市高等学校合理布局,具有地方特色并主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高等教育体系。新增高等学校向经济发展水平高、高等学校数量少的地区倾斜。优化类型结构。积极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扩大民办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占全省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规模的比例。对各级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机构进行科学定位和合理分工,形成普通与成人、学历与非学历高等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促进高等学校办出特色。对高等学校进行分类管理,依据高等学校类型选择、目标定位与办学水平配置资源。调整相关政策,引导高等学校强化功能定位和特色意识,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鼓励高等学校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支持具有行业背景的院校保持特色,提高服务行业的能力。

建设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以学科建设为基础,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在若干领域抢占制高点,构筑河南思想文化、科学技术高地。加快郑州大学“211工程”建设,大力推进河南大学等高校实施省部共建,建设若干所骨干高等学校,使其整体水平或若干学科、专业进入国内先进行列。争取若干所高等学校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若干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改进重点学科建设和管理模式,强化以学科、专业建设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引导高等学校集中力量打造优势学科、专业,重点建设特色学科、专业。支持与海内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建立联合研发基地。

第六章

继续教育

(二十三)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新继续教育观念,加大投入力度,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大幅度提高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参与率,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重视老年教育。倡导全民阅读。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为实现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二十四)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各级政府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统筹规划和协调继续教育发展。将继续教育纳入各行业、各地区总体发展规划。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负责制定本行业继续教育规划和组织实施办法。加快继续教育法制建设,完善继续教育法规。完善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对农民、失业人员等的继续教育给予资助。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鼓励个人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加强继续教育监管和评估。建立继续教育质量标准和机构资质认证制度,加强准入监管和质量评估。

(二十五)完善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构建各种学习有效沟通衔接的终身学习体系,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大力发展教育培训服务。实现学历资格和职业技能资格的相互贯通。完善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扩大开放教育规模,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成人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突出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

(二十六)统筹扩大继续教育资源。开发、整合各级各类学校、科研机构、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企业等组织的教育资源,并鼓励相关组织向全体社会成员开展继续教育。加强农村成人教育工作。加强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和网络建设,统筹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立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

第七章

民办教育

(二十七)大力支持民办教育。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工作职责,制定和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鼓励出资、捐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不公平待遇。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积极支持民办学校申报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立和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

(二十八)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有关教育和培训任务的,拨付相应教育经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民间资本独立举办或参与公办学校改制且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政府可给予划拨土地等优惠政策。民办学校在水、电、气供给,排污等方面享受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待遇。对实力强、规模大、声誉好的民办学校给予重点扶持。各级政府对发展民办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十九)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依法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学校资产、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

(三十)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民办教育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完善独立学院管理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民办学校依法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逐步推进监事制度。积极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的作用。完善民办高等学校督导专员制度。落实民办学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依法明确民办学校变更、退出机制。扩大社会参与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

第三部分

体制改革

第八章

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三十一)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树立全面发展观念,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树立人人成才观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为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树立系统培养观念,推进大中小学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加强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与科研机构之间合作以及中外合作等多种联合培养方式,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

(三十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

坚持学思结合。实施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鼓励学生积极学习,大胆质疑,主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加强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建立健全教材质量监管制度。严格规范教材审查和选用环节,保证教材质量。支持优质课程和学习模块的研发,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平台。

加强实践教学。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强化社会实践、科研实践等培养环节,增强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的成效。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各种课外活动,让学生在学习知识的同时,学会动手,学会动脑,学会做事,学会生存,学会与别人共同生活。开放实践课程、活动课程,从实践中吸取鲜活的教育素材。加强学生社团组织指导,鼓励学生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培养爱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推行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机制。改进优异学生培养方式,在跳级、转学、转换专业以及选修更高学段课程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方式,改进中学生升学推荐办法,创新研究生培养方法。探索高中阶段、高等学校拔尖学生培养模式。

(三十三)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教育质量评价方式。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形式,帮助学生发现自我、发展自我,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构建灵活开放的课程、教学评价体系。积极探索建立教育质量监测和督导评估体系,形成以质量和特色为核心的多元化学校评价新机制。

改进社会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为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环境。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论文倾向,对人才不求全责备,注重靠实践和贡献评价人才。改进人才评价方式,拓宽人才评价渠道。把评价人才和发现人才结合起来,坚持在实践和群众中识别人才、发现人才。

第九章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四)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发挥考试在公正选拔人才、保证教育质量、维护教育公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积极审慎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化考试内容改革,突出对素质和能力的考查。完善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办法,完善政府在招生过程中的信息公开、综合服务、安全保障与依法监督职能,加快推进考试招生制度规范化、法治化。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三十五)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完善初中就近免试入学的具体办法。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作为高一级学校招生的依据。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积极探索多样化的招生方式。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

(三十六)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制定考试组织、考生报名和学校录取办法,逐步建立高校自主招生、政府宏观指导、社会有效监督的高等学校招生制度。完善招生录取办法,增加考生选择机会。鼓励学校实行以学科门类为主的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专门人才、创新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高等学校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成绩为基准,以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重要依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推行平行志愿,实行择优录取。深入推进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改革。

(三十七)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发布制度,实现信息公开透明,保障考生权益,加强政府和社会监督。公开招生章程和政策、招生程序和结果,公开自主招生办法、程序和结果。加强考试招生法规建设,规范学校招生录取程序,清理并规范升学加分政策。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坚决防范和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舞弊行为。

第十章

办学体制改革

(三十八)健全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公平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三十九)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推动公办学校积极探索公办民助、民办公助、股份制等多元化办学模式,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各地可从实际出发,探索多种形式办学,开展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试验,提高办学水平。

(四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对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依法出资、捐资办学,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第十一章

管理体制改革

(四十一)健全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省政府统筹全省各级各类教育。统筹管理义务教育,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落实发展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理分布,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点扶持困难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促进全省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和资源共享,支持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完善以省政府为主管理全省高等教育的体制,合理设置和调整高等学校及学科、专业布局,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省辖市、县级政府履行职责,发展管理好当地各类教育。

(四十二)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等手段,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规范决策程序,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要公开讨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成立教育咨询委员会,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咨询论证,提高重大教育决策的科学性。建立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加强教育督导体系建设,完善教育问责机制。

鼓励并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完善教育中介组织的准入、资助、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四十三)建设现代学校制度。适应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进一步向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放权。建立和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方式,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真正成为办学主体,成为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责任主体。积极支持高等学校自主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公办高等学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大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各类高等学校应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尊重学术自由,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确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社会合作制度,扩大学校发展的社会参与度。建立和完善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共建的模式,推进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的资源共享。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中小学校治理机制,完善校长负责制,建立校长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级制度,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制度。

第十二章

扩大教育开放

(四十四)提高教育对外开放水平。以促进教育改革发展为重点,创新工作思路,注重内涵发展,构建具有时代特征的教育对外开放格局。建立健全我省与友好省(州)、姊妹城市和国际组织的教育工作磋商机制,推动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发展。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发挥自身特色和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整体办学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树立“留学中原”国际品牌,吸引外国公民来豫留学。积极探索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新机制,加快海外孔子学院(课堂)和汉语国际推广基地建设,开发独具中原文化和武术特色的多媒体汉语国际推广资源。

(四十五)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借鉴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或短缺学科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争取实现研究生层次对外合作办学零的突破,探索与世界知名高校合作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模式和机制。

(四十六)加快国际化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加强公派出国留学工作,争取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依托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地方项目,扩大我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规模,提高选派质量。加强与国际高水平大学的合作与交流,积极推动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推动省内知名大学争取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重点推动国际科研合作,设立联合实验室和联合研究所,联合推进高水平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

(四十七)加强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利用我省教育优势和鲜明的文化特色,吸引更多的港澳台学生来豫学习。建立与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借鉴港澳台地区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管理经验,扩展交流内容,创新合作模式,促进教育事业共同发展。重视港澳台人士对我省教育的捐助捐赠工作,做好对港澳台人士捐资助学和办学的政策指导与服务工作。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第十三章

教师队伍

(四十八)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切实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真正使教师成为最崇高、最受人尊重的职业。加强教师教育,创新教师管理机制,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努力造就一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懂教育、会管理的教育工作者队伍。

加强师德建设。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师要以学生发展为本,关爱每一名学生,关心每一名学生的成长进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做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以人格魅力、学识魅力教育和影响学生,赢得全社会的尊重。开展生动多样、富有成效的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倡导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弘扬求真、务实、严谨、创新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的重要依据。

(四十九)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各级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着眼于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提升,制定教师培养培训规划。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师培养质量。建立职前职后贯通、校本培训和集中脱产培训相结合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建设,加强在职学前教育教师专业培训,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提供师资保障。围绕能力建设,加强中小学校教师培训。对中小学教师进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改革培训模式,实行分级、分层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校长、班主任、骨干教师培训。建设一批高水平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深入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切实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师整体素质。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培养计划,为农村学校培养骨干教师。建立城市、县镇教师到农村学校定期任教制度,带动农村教师提升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以“双师型”教师建设为重点,提高职业院校教师素质。加大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建立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机制,共建一批“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优化结构,提高持有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证书教师的比例。建立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完善相关人事制度,拓宽渠道,聘任(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

以中青年教师队伍和创新团队建设为重点,深入实施人才强校工程,提高高等学校教师教学水平、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建立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引导教师潜心教学科研,培养大批优秀中青年教学名师和学术带头人。搭建协作平台,建立跨学科、跨单位、跨区域和跨国合作机制,形成一批联合攻关、勇于创新、勇攀高峰的高水平教学科研创新团队。

(五十)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使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蔚然成风。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依法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研究制定优惠政策,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对长期在边远农村地区、艰苦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完善津贴补贴制度。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补贴标准。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予以奖励。建设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保障寄宿制学校教师、特岗教师、交流教师、志愿者等住宿需要。

(五十一)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加强教师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加强岗位设置管理,全面实行教师聘用制。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

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配齐配足教师。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切实解决总额不足、机动编制缺乏等问题。制定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编制标准,按照标准配备教职员工。落实高等学校编制标准,创新聘用方式,规范用人行为。

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严格执行各级学校教师资格标准,逐步提高教师的学历要求,严把教师入口关,新进教师一律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进行。省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履行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

创新并规范教师补充机制。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把幼儿园教师纳入教师管理体系。改革学校用人和分配机制,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加强教师考核。改进教师考评机制,建立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完善教师流动机制,促进优质教师资源共享。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特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促进校长专业化,提高校长管理水平。

鼓励和支持教育思想、教育实践和教育理论创新,支持教育教学、办学模式改革和区域教育综合改革实验,营造有利于名师、名校长成长发展的环境,造就一批教育家,倡导教育家办学。大力宣传和表彰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

第十四章

教育信息化

(五十二)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以应用为导向,按照统筹规划、融合集成、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现代化。加强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推动教育观念和教学方式的变革。加强学生信息技术与网络安全教育,引导学习方式和上网行为的转变。加强计算机应用、软件技术、信息安全人才培养,提升教育对信息化社会建设的服务能力。加强信息技术普及教育,提高公众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进学习社会化,方便随时随地、个性化学习,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形成学习型社会奠定基础。

(五十三)加强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将教育信息网络建设纳入全省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融合先进技术,超前部署教育信息网络。积极创造条件,在中小学基本实现校校、班班多媒体教学。重点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基础建设,缩小城乡数字化差距。加强河南省教育科研计算机网主干网建设,继续完善覆盖全省18个省辖市,符合高带宽、高速率、高稳定性、高可靠性、高安全性要求的省级骨干网。建立覆盖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高速宽带网络。逐步构建标准统一、传输流畅、运行安全而又能够支持大规模、多制式、多功能的教育应用平台和远程服务系统。建设涵盖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各级各类远程教学支撑系统,形成现代远程教育传输网络,构建具有河南特色的现代远程教育体系。完善教育信息安全技术保障体系,确保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

(五十四)构建优质教育资源公共平台。健全各级电教机构,加强网络教学资源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和网络优势,依托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建立标准统一、优质适用、共建共享、全省统一的基础教育资源库和资源平台,促进教育教学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依托一批具有特色优势学科的学校和教育机构建设全省数字化教育教学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名师、特色优势学科和公选课程教学资源库,开发优秀教师教案、多媒体课件和教学视频等数字化教学资源,使教师和学生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师生都能享有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推动教育资源向全社会开放,鼓励全体社会成员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学习。

(五十五)推动教育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府教育管理信息化。统筹规划建设教育政务信息资源和教育公共数据库,建立以网络门户为基础的各类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和规范高效的教育电子政务平台。建立全省教育基础信息数据库,汇集学校、教师、学生及教学管理基础信息,建立全省教育运行状况、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监控信息系统,实现对教育规模、结构、质量的动态监测。加强教育电子政务基础条件和安全保障条件建设,建立健全教育电子政务建设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促进教育信息和政务公开,提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

第十五章

经费与投入

(五十六)改革和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体制。切实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支撑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必要基础。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建立健全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进一步明确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完善各级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公办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与增长。根据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并随经济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逐步提高。

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明确各级政府教育财政责任,完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积极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教育,进一步加大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教育投入。采取切实措施,化解学校债务。

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学前教育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机制。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和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等依法筹集经费的机制。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筹措经费的机制。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改善中小学学生营养状况。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完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制。完善研究生资助政策,设立研究生奖学金。

(五十七)依法增加政府教育投入。强化政府在教育投入中的责任。确保教育财政拨款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保证教育财政拨款达到法律规定的增长要求,保证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教育列为公共财政优先保障领域,依法逐步提高教育财政拨款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按规定程序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到2012年,切实完成国家4%目标的分解任务。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

建立保障政府教育投入增长的监督机制。依法审核政府教育拨款预算和决算。各级政府要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专题报告教育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建立政府教育经费增长考核制度,将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比例列入政府任期目标。建立各级政府教育投入公告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政府教育投入情况。

(五十八)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完善社会捐赠教育的激励机制。落实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规定,并对捐赠者予以宣传表彰,营造捐赠教育的社会氛围。扩大渠道,减少环节,方便捐赠者直接捐赠学校。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举办教育。通过采取划拨土地、税收减免、金融扶持和政府奖励等优惠政策措施,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举办教育。

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制定办学成本核定办法,科学核定办学成本,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适当调整学费标准。

鼓励学校开展社会服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对学校社会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

(五十九)完善教育经费分配机制。完善经费分配决策机制。加大对提高教育质量、创新人才培养和学校办学条件的投入,加大对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投入。设立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增强经费分配的科学性。公开政府教育经费分配标准和办法,提高透明度。建立促进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经费分配机制。建立标准拨款与绩效奖励相结合的非义务教育经费分配机制。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发展非义务教育的方法。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并逐步提高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分配公共教育经费,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六十)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建立健全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完善学校重大经济问题、重大投融资以及大额资金使用的集体决策制、专家咨询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经费使用效益和资产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和问责机制,建立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加强社会监督。在高等学校试行设立总会计师职务,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由政府委派。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强化对重大项目建设、经费使用全过程的审计监督,提高经费分配和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防范学校财务风险。

规范学校收费管理。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

第十六章

社会责任与环境建设

(六十一)全社会要共同关心支持教育工作。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调动社会资源为教育服务,共同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街道、社区、村镇以及公民个人都要主动担当支持教育工作的社会责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为义务教育后子女或被监护人继续学习创造条件。受教育个体要强化社会责任意识,树立终身学习理念。

(六十二)构建依法治教的法律环境。完善教育法规体系。修订《河南省义务教育实施办法》、《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制订《河南省学校安全条例》、《河南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相应的法规。力争到2020年形成与现代教育体系相适应、符合河南实际的地方法规体系。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公开教育信息,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学校要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建立并不断完善符合法律规定的学校章程和制度,正确行使办学自主权。依法管理国有资产和学校法人财产。尊重师生权利,健全符合法治原则的教育救济制度。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师生法律素质。

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制定教育督导条例实施意见,健全教育督导制度。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建设专职督导队伍。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义务教育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检查。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严格落实问责制。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建立健全层级监督机制。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

(六十三)完善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健全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完善鼓励企业接受学生见习、实习、实训、实践的财政补贴政策。提高彩票公益金收益用于教育的比例。认真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捐资教育。完善企业开展职工教育培训政策,提高职工培训经费。完善个人助学贷款支持政策。促进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的实施。完善风险投资基金等相关金融支持政策,促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豫创业。

建立健全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支持政策。完善高技能人才支持和奖励制度。制定行业、企业和学校联合培养人才的相关政策。制定引进高层次国际人才和研究团队的支持政策。建立健全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制定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薪酬待遇、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等激励政策,鼓励优秀人才到农村基层、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工作。建立注重能力和业绩的综合评价制度。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制定农村教师周转房政策和教师住房优惠政策。研究制定学校人员流动过程中的社会保障关系衔接办法。制定学校、教育机构网络使用费减免政策。建立公共教育及信息资源免费向社会开放制度。完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体系,制定鼓励企、事业单位吸纳大学生就业的政策。健全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加强毕业生就业网络信息化建设和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建设。强化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帮扶,积极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建立健全相关土地支持政策。按照统筹规划、适度超前、优化资源、高效便民的原则,将各级各类学校及实习实训基地等教育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列入旧城改造、新区建设规划和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统筹安排基本建设用地,坚决制止侵占学校现有用地或建设预留用地的行为。完善校舍建设收费减免政策。

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支持政策。完善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支持政策。制定鼓励高等学校开展基础研究和公益研究的支持政策。

(六十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鼓励各地、社会团体及个人投资兴建各类文化服务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体育馆、青少年宫、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社会公共设施以及历史文化古迹和革命纪念馆等社会公共资源要向学生免费开放。鼓励举办科技节、文化艺术节、夏令营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新闻媒体要营造尊师重教、有利于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互联网管理,建立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相结合的管理体制,防范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净化网络环境。加强音像、书刊等文化市场的管理,依法查禁淫秽、迷信等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书刊、音像制品。

第十七章

重点项目

(六十五)组织实施重点项目。2010—2012年,围绕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目标,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动力,以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完善机制,组织实施一批重点项目。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均衡配置、合理布局。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集中开展危房改造、抗震加固,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改造小学和初中薄弱学校,尽快使义务教育学校师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基本达标。改扩建劳务输出大市和困难地区农村学校寄宿设施,改善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寄宿条件,基本满足需要。

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加强农村中小学薄弱学科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培养和补充一批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急需紧缺教师。对义务教育教师进行全员培训,组织校长研修培训。对专科学历以下小学教师进行学历提高教育,使全省小学教师学历逐步达到专科以上水平。

推进农村学前教育。支持办好现有的乡镇和村幼儿园。重点支持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充分利用中小学富余校舍和社会资源,改扩建或新建乡镇和村幼儿园。对农村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培训。

普通高中改造。加强普通高中建设,每个县市重点改造1—2所,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使其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解决普通高中大班额问题,提高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提升职业教育实践教学水平。完成一批“双师型”教师培训,聘任(聘用)一批有实践经验和技能的专兼职教师。支持一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和优质特色校建设,支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支持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建设,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

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实施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加强高校优势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支持建设一批高等学校产学研基地。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和卓越工程师、医师等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做好“211工程”实施工作,启动特色重点学科项目。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和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

发展特殊教育。改扩建和新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使省辖市和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为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添置必要的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设施,改善办学条件。对特殊教育教师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启动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把普通高中学生和研究生纳入国家助学体系。

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为农村中小学班级配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建设有效共享、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和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建成较完备的省级教育基础信息库以及教育质量、学生流动、资源配置和毕业生就业状况等监测分析系统。

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支持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支持在高校建设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开展大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海外研修培训,支持扩大公派出国留学规模,扩大来豫留学生规模,培训各种外语人才。支持孔子学院(课堂)建设。

第十八章

组织领导

(六十六)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努力建设人力资源强省作为重要职责,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负总责,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把教育优先发展的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政绩考核范围,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完善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

(六十七)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高等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中小学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着力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推动工作创新,增强生机活力。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大学生和高职称高学历人群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加强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会工作。

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以加强理论修养、党性修养和品德修养为重点,切实推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以提高办学治校能力为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力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和任用学校领导干部。完善和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学校领导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任职力度。不断提高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握全局、处理复杂问题、推进科学发展和领导管理学校的能力。

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坚决惩治腐败。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坚决纠正教育系统不正之风。

(六十八)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重视解决好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注重从源头排查和化解不稳定因素,有效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健全师生意外保险和医疗卫生保险制度及健康体检制度。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处置各种事端。加强校园和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形成保障学校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

本规划纲要是科学谋划未来十年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贯彻实施纲要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健全完善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贯彻实施规划纲要,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规划纲要的部署和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规划纲要实施的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各项目标实现。

制定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政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围绕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措施,制定本地、本部门、本学校的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措施,并抓紧组织实施。

鼓励探索创新,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实施规划纲要,重视做好改革试点工作。对各地在实施规划纲要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对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

6.财政部2010-2020中长期会计人才规划 篇六

意义三: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国家竞争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

意义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高劳动者素质、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

意义五: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意义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迫切需要。

2、谈谈在你的教育教学实践中应怎样具体体现《规划纲要》关于“育人为本”方针?

答: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这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在教育活动中的本质体现,是教育发展的价值取向,深刻反映了当今时代发展的趋势与教育的本质特征。

坚持育人为本,首先要明确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这是素质教育的核心。坚持育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落实在具体的教育教学中,就是要做到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也是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要求。教育要为每个人的终身发展奠基,要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树立全面发展观念,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树立人人成才观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为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3、教育优先发展体现为哪 “三个优先”?

答:“三个优先”,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要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要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4、简括《规划纲要》提出教育发展的八项任务? 答:(1)基本普及学前教育(2)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3)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4)大力发展职业教育(5)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6)加快发展继续教育(7)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事业(8)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

5、《规划纲要》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此提出了哪六项改革任务?

答:教育体制改革六大任务: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办学体制改革、管理体制改革、扩大教育开放。

6、《规划纲要》提出推进素质教育的思路是什么?素质教育理论、理念怎样更好地落实到你的教育教学实践工作? 答:什么是素质教育,素质教育就是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着重提高学生的社会服务国家的责任感,勇于探索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是素质教育的本质。

怎么推进素质教育里,纲要里提出三个方面,一个是德育为先,一个是能力为重,一个是全面发展。在推进素质教育这方面,要减轻学生负担就是为了把时间留给学生、留给老师,留给学生思考问题,留给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留给学生参加他所喜欢的一些活动,这样我们才能培养出真正的创新型的有实践经验的人才。推进素质教育还体现在我们考试制度改革,这都是为了减轻学生负担,让学生能够自由的学习,这样我们的素质教育才能得以推行。另外,家庭教育很重要,学校减轻了负担家长不要再增加负担,家长不要再让孩子上辅导班,拿很多辅导材料让学生去做,所以推进素质教育有一个解放思想、改变观念的问题,要树立一种人人都能成才,但是才又不同,要根据不同的学生施加最适合于他的教育,使他能够最好的成长,这样素质教育才能推进下去。

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应该实施素质教育有以下几个策略:(1)以启发为指导,坚持知、情并重。(2)以尊重为基础,坚持智、能并重。(3)以自主为核心,坚持教、学并重。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务必要把素质教育贯彻到底,在素质教育的观念指导下,使学生更好接受课本知识及灵活应用于实际,达到教学的目的。

7、《规划纲要》在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方面有提出了哪些重要举措? 答:(1)规范升学入学(2)促进教育均衡发展(3)师资双向流动(4)破解家长“心结”。(5)优质资源共享(6)要硬件建设标准化

8、《规划纲要》多次强调实现教育均衡发展,谈谈中小学教师当如何实现课堂教学中的教育公平?

答:第一,要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尊重学生不是一句空话,要把这个理念落实在教学中去,就要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主体的作用。

第二,要树立“教育公平”的观念。教师要实现教学公平,必须具有正确的学生观、教学观和评价观。今天的教师已不仅仅是知识和技能的传输者,而更多的是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引领者。教师要实现这种转变,首要的前提就是教育观念的转变,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学生观的转变。第三,要在大班额集体教学的环境下,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学生都是具体的人,都是有个性的人,就像世界上没有相同的两片树叶一样,世界上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孩子。尊重孩子就要尊重他们的个性。

第四,在教学行为中追求“教育公平”。教师在课堂教学的过程中,有时会有意无意地做出对学生“不公平”的举动,如习惯性地把回答问题的机会留给喜欢表达的学生,把关注的目光始终投在离自己所处位置较近的区域内的学生,对自己欣赏的学生赞赏有加,等等。

9、《规划纲要》对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有哪些要求? 答:(1)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超前部署教育信息网络。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实现多种方式接入互联网。重点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基础建设,缩小城乡数字化差距。加快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中国教育卫星宽带传输网升级换代。制定教育信息化基本标准,促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2)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加强网络教学资源库建设。建立开放灵活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创新网络教学模式,开展高质量高水平远程学历教育。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使农村和边远地区师生能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3)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增强运用信息技术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加快全民信息技术普及和应用。

(4)构建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制定学校基础信息管理要求,加快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促进学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政府教育管理信息化,积累基础资料,掌握总体状况,加强动态监测,提高管理效率。整合各级各类教育管理资源,搭建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教育信息,不断提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

10、结合《规划纲要》相关内容,谈谈语文教育要更新怎样的人才培养观念?这和提高语文素养的理念有什么一致的地方?

答:根据《规划纲要》有关人才培养体制改革的精神,首先,语文教育要更新人才培养观念。具体包括:(1)树立全面发展观念。这和语文课程标准所倡导的“全面提升学生的语文素养”理念是一致的。(2)树立人人成才观念。这就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促进每个学生在语文学习方面获得成长。(3)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要求不拘一格培养学生的语文潜能,尊重学生的语文学习兴趣与爱好选择,鼓励学生在语文方面获得个性化发展。(4)树立系统培养观念。要求努力为学生语文能力的可持续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积极促进中小学语文教育的有机衔接及其与学校、家庭、社会的密切配合。

其次,要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具体表现为:(1)注重学思结合,就是中小学语文教育要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语文学习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的良好环境;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推进中小学语文课程改革,加强语文教材建设,建立健全语文教材质量监管制度。深入研究、确定不同教育阶段学生语文学习必须掌握的核心内容,形成更新语文教学内容的机制。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促进优质语文教学资源共享。(2)注重知行统一,就是要坚持语文课堂教学与学生课外学习以及语文综合实践活动相结合。开发语文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增强学生语文实践和语文技能实训的成效。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各种语文课外、校外活动。加强中小学校外语文活动场所建设。(3)注重因材施教,就是要关注学生的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在语文学习方面的优势潜能。推进语文分层教学改革并建立语文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机制。

再次,要改革语文教育质量评价的方式方法。根据中小学语文教育培养目标,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开展由各级政府、学校、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语文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完善学生语文学习成长记录,做好语文综合素质评价;探索促进学生语文素养全面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

11、分析论述题:一位家长讲,我孩子上小学3年级,语文老师每天布置的作业特别的多,基本上光语文作业完成都需要2个小时,做作业到晚上10点以后是经常的事情,每天写一篇日记,难为的我天天上网找,抗议这种添鸭式的教育方式;忘了说了,这个语文老师是农村学校的老师招聘到市里的学校的,估计是由于招聘的,工作压力大,转嫁到了孩子身上;作为一名家长,我提议学校的知识在学校解决,不要将应在学校进行的练习变成作业的形式占用学生放学后的时间。课堂上讲授的内容,有时少不了必要的练习,完全可以在自习课上由教师指导进行。想一想,现在的小学生每天能有自习时间吗?教师还像我们当年上学时那样用心辅导学生的练习吗?小学生回到家里做作业,得家长辅导,但有时家长辅导不了。有时,家长的辅导和教师的要求不一致,结果是浪费了时间和精力。(1)该家长指出了多少年来社会一直在关注的“减负”,就此谈谈小学课业负担原因?《规划纲要》对减轻学生负担做了哪些要求?(2)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中小学教育怎样从“减负”入手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答:(1)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一是教育行政部门评价校长的主要依据是升学率。为了提高升学率,不少学校把期末奖金和学生的考试成绩挂钩。二是出版社和书商通过各种关系卖给学生大量的教学辅导材料,老师必须让学生写完这些教辅材料。很明显,买了教辅材料而不用还不如不买,少数懂得国家教育政策的家长还会投诉学校乱收费。三是老师之间的盲从和攀比心理。一位老师告诉记者,以前她很遵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可看到其他老师都布置自己科目的家庭作业,自己却没有布置,时间一长,别的老师议论自己,个别老师和家长甚至认为自己教学不认真,不下工夫,无奈只好也布置家庭作业。

《规划纲要》对减轻学生负担做了的要求:关于减负问题,《纲要》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解决思路,就是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而且要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共同来推进这项改革。”

提高每一节课堂教学效率。教学质量的提高关键是上好每一节课,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平时我们要加强教学研讨,改进教学形式和方法,重视课堂组织教学,注意双边活动。上课做到准确、新颖、生动,启发学生积极思维,使学生处于良好的心理状态。教师要采取“启发式”教学法,精讲多练,尤其是数学。课堂教学效率提高了,也就无需补课了。

精心设计作业。作业“质”要保证:作业布置的重点和难点到位,到点,可做可不做的基础题,已经掌握的知识点,最好不重复布置,有效避免无效作业;作业“量”要适当:就“量”而言,认真多做题,确有提高成绩之效。但凭“题海”取胜,负担过重,会事倍功半。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学生掌握知识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作业要及时批改讲评:批改作业要及时,采用符号多样化,等级分项化,充分肯定学生各方面优点,让评语走上数学作业本。作业中孩子们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及时评讲,并举一反三的巩固。真正做到今天的问题今天解决,学好每一阶段的基础知识。

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要学得踏实,玩要玩个痛快”,我们平时除了教学外,还要教育学生学习要一丝不苟,及时完成作业不拖拉,切勿边做边玩,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众所周知,对学生减负决不能以降低教学质量为代价,我们要争取以最小的劳动付出,去换取最大的学习效益。俗话说:环境能造就人。老师营造好一个班级良好的学习氛围,良好的思维习惯,良好的学习品质,才会提升班级的整体素质,也是减负增效的一条秘诀。

注重全面发展教育。一切从实际出发,不能为了片面追求升学率,而轻视德育、体育、美育等,让孩子失去快乐美好的童年。只要我们深刻认识到“减负”的真正含义是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我们会在培养学生爱学习、会学习和肯学习的路上,勇往直前地走下去,而且会越走路越宽。减负增效,势在必“减”,势在必“增”,势在有效。我们只要认真对待,就一定会有好效果。

12、材料辩析题:近几年来,互联网上有一些反映教师的痛苦、无奈、烦恼和职业倦怠感的文章在教师群体中广为流传,引起了强烈的共鸣。例如这是一名农村中小学教师的亲历,他说,我所在的中学是***省***县山头中学,我每天5.30起床,早自习从6:20开始,初一初二20:50放学,学生在校时间14小时30分钟,全天共11节课,节节课都要求老师上课,初三别外还要再加一节课自习,即初三每天要上12节课,另外,初三的学生每周日还要补一天课,对于学生而言,这无疑是对他们身心的巨大摧残,而对老师而言,也大大加大了他们的工作强度.而老师的待遇怎么样呢,以我为例,我1994年参加工作,近16年的教龄,每月能领到手的钱1300多,平时一分钱的福利没有,一年两次过节费,一次150元,这就是我的全部收入.按理说,最能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的应该是评优,评先和职称晋升制度了,可是学校对此又是怎么操作的呢?他们实行加分制,即校领导每年加7分(以当领导的年限累加),班主任每年加5分(需考评),普通教师无任何加分项目,校长不代课,中层领导以每周六课时为满课时,考试评比以只占职称晋升的25%,高于平均分的,无论你高出多少,不加分,低于平均分的,低多少分扣多少分,25分扣完为止.试想,这样的制度能调动老师的教学积极性吗?我自毕业一直在该校任教,教学质量每况愈下.老师住的怎么样呢,每人一间单身宿舍,且年久失修,屋顶,墙上的泥巴直掉.....选择了教师,就是选择了奉献,可是这种不科学的管理制度让奉献者心寒,不公正的分配制度让奉献者心酸„„”对类似这些文章进行认真梳理和审视之后,有人认为是教师道德精神正在日益走向世俗化;也有的认为这些文章所描述的现象以及所揭示的问题虽然不无偏激,但都从一定程度上表现出当前教师的生态状况。结合《规划纲要》请就此谈谈你对教师职业素养(心态)建设的看法。

答:首先:教师应该具备专业知识,这应该是作为一个老师的必要条件。要有充分的不断更新的知识储备,要有自己正规还不失独特的教学方法。有人看到这些后会说,别说了空谈自相矛盾。稍加解释一下,我说的正规是要完成国家对教学要求,教育要照顾到方方面面,但又不要成为教条的奴隶把自己的个性融入到教学中,具有自己的的特点,使你的教学从容不迫,就像高山流水般自然流畅,给学生艺术般的体验。要达到这种境界如果教师的知识储备不是十分丰富,怕真是空谈。这就要求要求老师要“学无止境”,要终身与书为伴,跟着时代的节拍,走在时代前沿,让internet成为你的血液,帮你更新营养,这样才能给学生永不枯竭的新知识。如果育人的我们不如正教学生更能融入社会,更能接受新知识,更能跟上时代的脉搏,我们都落后了,我们还去教谁啊?还不止如此,教师除了博学多才外,还要讲究教学方法。教师会和让学生会是两码事,不管教师的知识水平多高都不代表他的学生水平高低。教法是联系教师知识和学生头脑桥梁,让学生学会是教师必须做到的事情,对于教师来讲教和教法尤其重要。一堂课课是不是一堂好课,关键看老师上课的方式是否能被学生乐于接受,是不是符合学生的口味,是不是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他们乐于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来,成为学习的主体。教师严谨的治学态度,风趣幽默的话语,新颖的授课方式,化繁琐为简单、死板为生动的能力,必将使学生听起来轻松而易掌握。这是大多老师一直孜孜不倦追求的一种境界。没有这样的课的老师说是好老师,怕是有些牵强。

其次:教师自己应该有健康的心理,老师的心理健康问题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很难想象一个心理有问题的老师怎么能教好学生。也许教师是有很多委屈,但我们面对的是正处花季的儿童、青少年啊,我们得对他们的未来负责,得给他们作榜样。如果老师因为自身原因而去体罚学生,甚至伤害他们的自尊心,这些都是教师自己心理有疾病的表现。老师心理不健康就不能正确理解学生的行为,更无法巧妙地处理学生问题,轻则影响师生关系,重则可能伤害学生心灵。因此,为了更好地教育学生,老师自己首先必须是心理健康的人,只有心理健康的老师才能培养出心理健康的学生。老师的心理健康水平高会使其在智力、情感、意志等方面机能都得到正常的发挥,从而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应该带着轻松愉快的心情去上课,即使我们在课前受了委屈,我们也应该把这些抛在脑后。不应该把丝毫对他人或领导的不满情绪带进课堂。因为那些和学生无关,这点明辨是非的能力都没有还是合格的老师吗?那和好老师更是无缘了。因此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应时刻调整自己的心理,维护和提高心理健康,从而保持自身良好状态的心理健康去影响学生。把不该带入课堂的在教室外就消化掉教师其实你是学生优良心理的大部分,是他们真正的榜样,话说回来学生学生和你一样心里不健康,你说怪谁呢?虽不能说全是你的错,难道你没影响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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