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024-09-02

A3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共7篇)

1.A3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篇一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_乡/镇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 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宅:

高层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层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四)_________

(五)_________

(六)_________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_________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_________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_________

6、_________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_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_________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_________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_________

6、_________

第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____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

第十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_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二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

(三)网球场:_________

(四)游泳池:_________

(五)其他:_________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_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3、_________。

(二)结算亏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2、_________。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物业销售前,应在其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五)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六)_________。

第十八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六)_________。

第十九条 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_________;

(六)_________。

第二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________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权计算规定确定)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_________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四)_________

(五)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

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设备;

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为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_________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_________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_________代管。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_________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物业构成附件二 :物业规划平面图

附件三 :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和维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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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服务内容│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

├──┼──────┼──────────────────────────┤

││ 房屋结构 ││

│├──────┼──────────────────────────┤

│ 公 │门 窗││

│├──────┼──────────────────────────┤

││楼内墙面、顶││

││面、地面││

│ 共 ├──────┼──────────────────────────┤

││管道、排水沟││

││、屋顶││

│├──────┼──────────────────────────┤

││围 墙││

│ 部 ├──────┼──────────────────────────┤

││道路、场地等││

│├──────┼──────────────────────────┤

││休闲椅、凉亭││

││、雕塑、景观││

│ 位 │小品││

│├──────┼──────────────────────────┤

││室外健身设施││

││、儿童乐园等││

│├──────┼──────────────────────────┤

││安全标志等 ││

├──┼──────┼──────────────────────────┤

│供水│ 普通水泵 ││

│├──────┼──────────────────────────┤

│系统│ 变频水泵 ││

├──┼──────┼──────────────────────────┤

│排水│二次生化处理││

│系统│││

├──┼──────┼──────────────────────────┤

││公 灯││

│ 公 ├──────┼──────────────────────────┤

││ 公共电气柜 ││

│ 共 ├──────┼──────────────────────────┤

││景观灯、节日││

│ 照 │彩灯、大堂吊││

││灯等││

│ 明 ├──────┼──────────────────────────┤

││ 大堂空调 ││

├──┼──────┼──────────────────────────┤

│升降│电 梯││

│系统│││

├──┼──────┼──────────────────────────┤

│消防│ 消防设施、││

│系统│ 设备││

├──┼──────┼──────────────────────────┤

│避雷│ 避雷设施 ││

│系统│││

├──┼──────┼──────────────────────────┤

││电子防盗门 ││

│ 弱 ├──────┼──────────────────────────┤

││监控系统││

│├──────┼──────────────────────────┤

│ 电 │周界报警││

│├──────┼──────────────────────────┤

││楼宇对讲││

│ 系 │(可视)││

│├──────┼──────────────────────────┤

││住户报警││

│ 统 ├──────┼──────────────────────────┤

││电子巡更││

├──┼──────┼──────────────────────────┤

│水景│水景(动力)││

├──┼──────┼──────────────────────────┤

│其它│││

└──┴──────┴──────────────────────────┘

附件四 :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

┌──┬──────┬──────────────────────────┐

│项目│ 服务内容│养护标准│

├──┼──────┼──────────────────────────┤

││修 剪││

│ 草 ├──────┼──────────────────────────┤

││清杂草││

│├──────┼──────────────────────────┤

││施 肥││

│├──────┼──────────────────────────┤

││ 灌、排水 ││

│├──────┼──────────────────────────┤

│ 坪 │ 病虫害防治 ││

│├──────┼──────────────────────────┤

││其 它││

├──┼──────┼──────────────────────────┤

││修 剪││

│ 树 ├──────┼──────────────────────────┤

││中耕除草、││

││松土││

│├──────┼──────────────────────────┤

││施 肥││

│├──────┼──────────────────────────┤

││ 病虫害防治 ││

│││

│├──────────────────────────┤

│门岗││

│├──────────────────────────┤

│││

├─────────┼──────────────────────────┤

│││

│├──────────────────────────┤

│巡 逻 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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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技防设施和救助 ├──────────────────────────┤

│(监控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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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车 辆 管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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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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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 :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附件八 :综合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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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 务 内 容│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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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理处设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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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理人员要求││

│├──────────────────────────┤

│││

├─────────┼──────────────────────────┤

│服 务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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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日常管理与服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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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

│├──────────────────────────┤

│││

└─────────┴──────────────────────────┘

附件九 :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_________(物业名称)(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_乡/镇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内容

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会同乙方对物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查验结论在下属□中选择)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三、物业资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业资料(具体清单另附):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宅以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物业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所称的甲方为物业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或者经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

4、本示范文本的服务期限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规定确定。

5、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本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的组成部分。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本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6、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篇二

开发建设单位(甲方):

物业管理企业(乙方):

甲方: 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_

乙方:

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提供前期物业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3、按照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本物业保修责任。

4、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业主委员会同意,业主委员会未成立的,应征得乙方同意。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原状。

5、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无偿提供物业管理用房。

6、其他权利义务: /。

6、乙方可采取规劝、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上报政府主管部门、起诉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管理与管理的行为。但是否采取以上措施由乙方决定。

7、建立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和使用。

8、按法规要求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关于物业管理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9、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告知乙方需要装饰装修房屋时,乙方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10、依法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11、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改变其用途。

12、其他权利义务: /。

乙方履行了以上权利和义务,则完全充分地满足了业主的监督权和知情权。

3、根据本合同约定及法规的规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4、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对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享有监督权。

5、需要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及占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征得业主委员会(未成立的除外)和乙方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署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物业装修管理规定及装饰装修禁止行为与注意事项。

8、对物业维护保养、清洁卫生等工作提供通行和工作便利,如因不配合工作给乙方或他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9、其他权利义务: /。

预收的物业管理资金由物业管理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管理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业主共有财产的保险费用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法定税费;

(10)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乙方每月按应收物业管理资金总额的 %提取酬金。

物业管理支出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继续使用;结算后不足部分,从业主共有的会所、文化活动中心、、车位及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业主所得收益中补足。如未能补足,不足部分由业主按当年应交物业管理资金占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当年应交物业管理资金总额的比例分摊,并在下年一季度补足。本合同到期时,如物业管理支出存在不足,由业主在本合同到期前一次性补足。

月__ 日前向乙方交清相关费用。逾期未交纳相关费用的,乙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 % 计收违约金。

如物业管理支出结算后发生不足,则首先用于弥补物业管理支出的不足,如弥补后仍有结余或者物业管理支出未发生不足,则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在业主大会做出决定之前由乙方托管。

B.如发生亏损,从共有车位及其它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业主所得收益中补足,如未能补足,由业主按当年应交物业管理资金占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当年应交物业管理资金总额的比例分摊,并在下年一季度补足。

2、除会所、文化活动中心、外的业主共有车位(主要指利用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改造而成的车位及通过赠与等其他方式获得的业主共有车位,下同)及其它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入,乙方按总收入(业主共有车位经营总收入包含场地占用费、车位服务费等)的 %提取代理服务费后,%用于经营成本及税费等开支,其余作为业主所得收益按以下约定使用:

如物业管理支出结算后发生不足或业主共有的委托乙方经营的会所、文化活动中心、发生经营亏损,则首先用于弥补物业管理支出的不足以及会所、文化活动中心、经营亏损,如弥补后仍有结余或者物业管理支出未发生不足、会所、文化活动中心、经营未发生亏损,则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在业主大会做出决定之前由乙方托管。

3、为业主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服务的收入,乙方按总收入的 %提取酬金后,其余部分全部纳入本物业物业管理资金,服务成本列入本物业物业管理支出。

1、雷暴、台风、雪灾、地震、火灾、泥石流、洪水等不可抗力及非乙方能够控制的其它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或政策法规变动等所致之损害)。

2、本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军事行为、武装冲突、暴动、抢劫、破坏、爆炸等),但因乙方故意或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而直接导致的情况不在此限。

3、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一切相关损害、业主专有及专用部分的任何受损,但因乙方故意或违反本合同义务而直接导致的情况不在此限。

4、因业主、物业使用人或其他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 月 日

附件:

一、规划平面图(该规划平面图仅作本合同项下物业管理范围说明之用,不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承诺内容,建设单位保留对后期项目进行规划调整的权利)

二、物业构成明细

三、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四、前期物业管理质量标准

前期物业管理质量标准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每 检查1次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小修的及时组织修复;需要大、中修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报告业主,经业主依法表决通过后组织维修。

2、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在物业公司有备案的装修,每 日巡查 次装修施工现场。

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4、小区主出入口设置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置路标;各栋、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设置明显标志。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1、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和设施设备巡查制度。

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需要小修的及时组织修复;需要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报告业主,经业主依法表决通过后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3、在接到供水供电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 小时内向客户发布通知(市政突发停水停电及设备突发故障除外)。

4、载人电梯24小时运行(突发性故障和维修保养期间除外),每月例行保养 次,电梯困人时接到通知后 分钟到达现场处理。5、6、7、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1、首层大堂、电梯轿厢每日拖洗 次;楼层电梯厅、多层楼道每日全面清扫 次并巡视清扫 次,每周拖洗 次;多层楼梯扶手每日擦拭 次;消防楼道每周全面清扫 次并巡视清扫 次,每月拖洗 次。二次供水水箱清洗 次/年,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水景开启时间:(设备设施突发性故障、维修保养时间除外)。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2、2M以下墙面、门窗及其他公共设施每周清洁 次;路灯、楼道灯及2M以上墙面、门窗及其他公共设施每月清洁 次。

3、小区主干道及广场、商业街、主出入口每日全面清扫 次并 小时至少巡视清扫1次,每 月 至少冲洗1次,局部污迹及时冲洗;地下车库每日巡视清扫 次;露天停车场每日巡视清扫 次。

4、儿童娱乐设施、健身设施每日擦拭 次。

5、蚊虫消杀:__ _次/月(夏),__ __次/月(冬)。

6、下雨、下雪后,客户出行的主要道路及时清扫积水、积雪。

7、共用雨、污水管道每 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 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 检查1次,每 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1、2、3、4、年。

5、至少每 对绿化养护情况进行 次检查并记录。有专职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草坪生长良好,生长季节及时补栽补种,修剪整齐美观; 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乔木修剪至少__ _次/年;草坪修剪至少__ __次/年;灌木修剪至少_ __次/

6、针对不同的品种和季节进行病虫害防治,每 进行 次全面预防性消杀。

五、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勤;

2、对重点区域(是指:)、重点部位(是指)每 小时至少巡查 次;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设备设施突发性故障、维修保养时间除外)。

3、封闭式管理的小区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

4、定期开展消防和居家安全宣传,消防演习: __次/年。

5、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6、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六、综合管理服务1、2、3、建立物业档案资料并妥善保存,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

向业主公布日常服务电话,24小时接受业主报修服务,急修在接到报修后__30__分钟到达,其它报修按约定时间到达。

4、设立客户意见箱,向业主公布公司投诉渠道,每年至少进行 1 次客户满意度调查。

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篇三

物业服务合同

甲 方: ; 联系电话:。

乙 方: 南京典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资质等级: 物业管理一级 ; 联系电话: 86473031。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座落地址: ; 建筑面积:。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修养护,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专业维修需另行签订合同;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服务;

4、公共绿化的养护服务;

5、车辆停放管理服务;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接受业主委托的其他特约性服务有:

1、家政保洁、绿化、电路维修、疏通下水道等 ;

2、代订牛奶、送纯净水、代订报纸等 ;

3、组织或协助社区、街道、派出所等开展的社区文化活动。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第五条 甲方应于 物业交付前按规定无偿提供具有产权的、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不含设备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共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包干制收费方法:

1、物业服务费用按业主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双拼别墅: 元/月·平方米; 独栋别墅: 元/月·平方米。

2、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物业管理企业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11)。

3、包干制服务费不含下列费用:(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费用;(2)代收代交的公共能耗费;(3)停车费、停车管理服务费。

4、乙方按照包干制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后,无论盈亏均自行承担。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及其它费用的交纳

1、本合同生效当月至出售房屋交付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承担。

2、因甲方与购房业主的合同纠纷,导致购房业主拒绝受领房屋、拒交物业服务费的,欠交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与乙方协商后承担。

3、乙方可在购房业主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时,预收 个月的物业服务费和 元代收代交的分摊公共能耗费(届时按实际用量结算,并予公示),预收费用不得超过六个月。

4、购房业主房屋连续六个月以上空置的,须向乙方进行书面备案,乙方应向业主按70%收取空置期间的物业服务费和代收代交的分摊公共能耗费。

5、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每月/每季)交纳,业主应在(每月第 日/每季的第 月第 日)履行交纳义务。

6、本条第1款、第2款规定由甲方承担的物业服务费用应按 每季(每季/每半年)拨付给乙方。

7、物业管理开办费用为 整,(小写: 元)。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8、前期介入费用为:十五万壹仟零陆元整,(小写: 元)。在乙方进驻后一个月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 乙方应于每年 月 日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

第九条 公共能耗分摊费及其他费用按下列方式分摊:

1、物业公共区域能耗费由全体业主按 户 分摊(与海安相关规定为准)。

2、装修管理服务费在装修前交纳。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条 停车场服务内容及标准如下:

1、停车场共用车位和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要求正常使用;

2、停车场配套的设施、设备(包括照明、通排风、给排水、消防、标识、道闸等系统)的维护、管理,要求运行正常,维修养护及时;

3、停车场的公共环境清洁卫生,要求干净、整洁,及时清除积水、杂物等;

4、车辆出入的指引、疏导,要求车辆进出、停放有序,专人定时巡视检查。第十一条 停车场服务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120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2、公安、消防、抢险、救护、检修等特种车辆执行公务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不得收费。业主搬家、送货车和临时停车时间在一小时内的车辆不得收取停车费,临时停车时间超过一小时的车辆按照规定收费标准计次收费。

第十二条 停车管理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停车场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停车场共用车位和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费用(业主自有车位的维修养护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3、停车场配套的设施、设备(包括照明、通排风、给排水、消防、标识、道闸等系统)的维修养护费用;

4、停车场的配套的设施、设备(包括照明、通排风、给排水、消防、道闸等系统)的运行能耗费用;

5、停车场的公共环境清洁卫生费用;

6、法定税费。

第十三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合同,明确车辆基本情况,双方的权利义务、收费价格、管理责任、管理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车位使用人对车辆有保管要求的,应当另行与乙方签订车辆保管合同。第十四条 会所的用途和管理

1、本物业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会所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会所首先应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使用。

2、会所出售或出租时,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享有优先购买或租售权。

3、会所所有人或使用人保证按规划设计用途和约定的对外开放范围及服务对象使用会所,需改变会所规划设计用途、约定对外开放范围及服务对象的,需按《商品房买卖契约》相关规定执行。

4、会所所有人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会所的,其经营管理、收费等事项由乙方与所有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经营的其他收入主要用于补贴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足。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于交付前 日内,通知乙方承接验收物业,移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共用场地、物业管理用房及有关资料。乙方应当会同甲方对本合同附件

三、附件四规定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签订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七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共用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业主清册(包括业主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房屋建筑面积、交付时间等)。

第十八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如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履行保修责任的,双方应当另行订立委托协议。第十九条 甲方按下列程序,向乙方办理承接验收手续:

1、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办理承接验收手续,并提交有关资料;

2、乙方应对提交的资料在7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要求的,约定验收时间及有关事项;

3、甲方组织现场交付工作,并会同乙方和业主代表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共用场地和物业管理用房等进行查验。查验的物业必须已取得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相关材料;

4、查验中发现的问题,应详细记录,并签订有关协议处理解决;

5、经查验符合要求的,应在7日内办理有关交接手续,甲乙双方签定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

第二十条 物业的承接验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建设项目应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建成并满足规划、设计的使用功能;

2、建设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合格,验收资料齐全;

3、消防、安全、供电、供气、给水排水、卫生、绿化、道路、电信等主要设备和设施正常使用并符合相关规定;

4、临时设施、施工机具、建筑构件、建筑垃圾、废料等全部清运完毕,室外无架设临时管线;

5、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已完工退场,不再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且临时施工用房已拆除;

6、绿化已按设计要求种植;

7、专用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车库、车棚)已按规定配置,物业管理区域室外道路建成并保持通畅;

8、共用区域垃圾中转站(箱、桶)已按规定配置;

9、物业管理区域入口处已设置平面示意标识;

10、共用部位消防设备设施及信报箱、公告栏已按规定配置;

11、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的幢、户编号已经有关部门确定;

12、物业管理用房已按规定落实。

第六章 相关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方相关责任:

1、业主大会成立前,责成乙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3、及时依法履行对物业的保修责任;

4、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告知相关业主和乙方,共同商定施工方案;

5、支持和配合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活动;

6、监督、检查乙方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的实施及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7、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成熟的,应书面告知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并提供业主清册、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时间等文件资料;

8、负责处理因甲方遗留问题引发的物业管理纠纷;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二十二条 乙方相关责任:

1、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负责对全体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按有关合同要求参与前期介入,熟悉场地,掌握管网、线路布置及设施设备功能,并对设计建设方案提出优化修改建议;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处理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3、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4、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5、采取规劝、制止、报告、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6、应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在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期间,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对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的现象及时劝阻、制止,劝阻无效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8、自本合同终止时起30日内,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管理区域、资料和财务,不得以合同纠纷等理由拒绝移交;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赔偿相关利益人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 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给购房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相关利益人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按应交数额 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超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的,乙方应双倍返还超额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因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未及时缴纳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费用而导致服务中断或受到影响的;

6、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虽经乙方采取规劝、制止、向有关部门汇报等措施后,仍未解决,其行为对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产生妨碍和影响的。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中有关词语的含义是:

1、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房产权属登记册记载的权利人(含商品房预售登记的权利人)。

2、物业使用人,是指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或承租人。

3、物业买受人,是指房屋销售合同中确定的购买人。

4、物业,是指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5、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6、共用部位,是指物业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7、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区域内,保障房屋正常使用的,由全体业主共同拥有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共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8、公共区域,是指一幢房屋内部,由整幢房屋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房屋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9、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业主委员会成立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止。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以本合同约定的住所地作为彼此联系的通邮地址;业主的通邮地址以其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所预留的通邮地址为准;物业使用人的通邮地址以甲方或业主书面备案为准。

本合同所述通知、书面征求意见、等须以挂号信方式寄送,有证据证明该通知、书面征求意见、已按本合同约定的通讯地址寄出,并经过合理的邮递期限后,即视为对方已收到该通知。通讯地址的变更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否则不产生变更效力。

第三十三条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南京典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

4.浅谈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论文 篇四

浅谈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

目 录

一、前期物业管理(一)前期物业管理的含义(二)前期物业管理的作用(三)前期物业管理的必要性(四)前期物业管理的内容

二、前期物业管理的时机和方法

(一)在规划设计阶段积极参与物业建设项目的设计(二)在项目建设期强化物业的施工监理(三)在物业的验收期及时发现存在问题落实整改

三、物业管理前期阶段怎样与开发商配合

四、物业管理前期的意义

(一)物业前期管理是为业主把好验收关

(二)物业前期管理是后期管理的基础(三)物业前期管理是社区服务持续发展的保证

五、结论 参考文献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成人与继续教育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浅谈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

摘要:前期物业管理,能从业主对物业的使用和居家生活的需要考虑,秉承“用心服务”的理念,为开发商和业主提供前期的专业性服务,使新开发的楼盘真正成为为业主量身定做的,符合业主心愿的居家乐园,提升物业使用的附加值,形成开发商的新卖点,有利于开发商建造精品物业和房屋促销,更有利于今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和服务。

关键词:物业管理;前期管理;管理的意义;作用;必要性;

一、前期物业管理(一)前期物业管理的含义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公司正式接管物业前,参与该物业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从物业管理和运作角度为开发企业提出小区规划设计、楼宇设计、设备选用、功能规划、施工监管、工程竣工、验收接管、房屋销售、租赁等方面的建设性意见,制定物业管理方案以便建成后的物业更能满足业主或用户的要求,前期物业管理是为以后的物业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前期物业管理的作用

1、完善物业管理的规划设计

由于社会发展水平存在差异造成房屋设计要求也不同。因此,必须恰当的使用国家的建设设计标准。一些物业管理中经常出现的实际问题,设计单位预先想不到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前期管理,可以将跟多的信息传递给设计和使用单位。

2、更好地监督施工质量

物业服务企业面临着以后接管验收及维修保养的任务,而工程质量的任何隐患和疏忽都会增加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难度,因此,物业服务企业更加重视房屋的质量,而且,由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方面掌握第一手的资料,对所发现的缺陷问题或遗漏项目则可在现场与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共同磋商,及时提出并落实整改方案,配合设备安装,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安装质量,对内外装修方式,布局、用料等从物业管理角度提供有关意见。

3、为竣工验收和接管验收打下基础

由于有了物业服务企业的前期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对即将接管的建筑物的结构在《土建结构、管状结构、设施建设、设备安装等》中的规定应相当熟悉,可以提 2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成人与继续教育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高验收工作的质量、节约验收时间,对于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也容易交涉和协调,便于整改。

4、为以后的物业管理打下基础

物业服务企业提前管理物业开发,熟悉了物业的各个部分,设备和环境等,对于以后的物业管理将带来很多便利,提高了管理的质量和效益。

(三)前期物业管理的必要性

从表面上看,物业管理只是对物业接管后物业的使用管理,及物业管理只要在物业交付使用时管理即可,然而,随着物业管理的深入发展,物业管理总是在物业建成后管理的状况已不适应物业管理发展的需要。很多人把物业管理看成是开发商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附属,并不把物业管理行业看成是一个独立的行业,但是,在开发建设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通过前期介入活动,本着“服务第一,诚信服务,以质取胜”的态度,将长期积累的物业知识与经验应用与规划设计,并且在建设施工销售阶段同步跟进配合,协助开发建设单位及时发现和处理建设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仅能从源头上堵住漏洞,避免或减少一些问题的发生,减少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纠纷,使房地产开发建设得以顺利进行,而且可以在物业开发建设初期把不利于物业管理、损害业主利益的因素尽可能消除或减少,是物业投入使用后,物业管理顺利开展,业主利益得到保障。物业管理提前管理物山仁建设,从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审批、施工建设、设备安装运行到工程竣工验收期间以物业管理的角度㈩发提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够避免以后在实际的物业管理重在遇到此问题,避免了在以后的物业管理服务中的诸多麻烦。

第一,能最大限度上满足客户的要求,体现“以人为本,客户至上”的精神。业主希望有什么样的设施和条件,这样物业前期物业管理就有利于开发商采纳合理化建议,使业主解除利吁十顾虑。

第二,有利于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早期物业管理可以优化设计,减少不必要的后期麻烦,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在早期就与该物叫卜有关部门打好招呼,疏通渠道,让后期的入住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第三,为验收接管打下基础。物业管理在验收接管的前期,有利于对土建结构、设施建设、设备安装等情况的了解,能为验收接管以及门后的管理、养护等打下基础。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成人与继续教育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因此说重视物业管理的前期管理对于开发商和购房者来说都是一个双赢的策略。

(四)前期物业管理的内容

(一)规划设计阶段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在规划设计阶段的内容:从项目设计开始提前管理,参与物业建设项目的优化设计,对物业实施超前管理,为完善物业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避免物业建成后的使用和管理问题。物业的设计人员不是专业的物业管理者,其在制定设计方案时,不可能将后期的物业管理经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考虑的那么全面,或者很少从业主长期使用和后续物业管理正常运行的角度考虑问题,因此会造成物业建成后管理上的漏洞和功能布局上的缺陷。同时由于设计阶段与物业的建成存在较长间隔,建筑、设施的技术进步和业主需求的不断提高都有可能使设计方案落伍。而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物业的管理经营维护者,对物业可能出现的问题有比较清楚的了解,其前期介入可以从业主和管理者的角度参与规划设计方案的讨论,完善设计细节,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使物业的功能设计更有利于日后的使用和管理,可以有效的避免因设计的缺陷或不足而给业主使用和物业管理带来的麻烦。例如,配套设施的完善、水电供应容量问题、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以及消防设施等。

(二)工程监理中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在工程监理中介入的内容:积极参与工程监理工作,从物业管理的角度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的质量进行全面监控,及早发现问题,及早解决问题,避免物业建成后给使用和管理服务带来的缺憾。物业管理公司选派相应的管理人员在物业的建设过程中参与监理,可以在施工单位自我质量管理,开发单位检查管理的基础上,又增加了用户单位的监督管理,这不仅强化了房屋建造中的生产技术的监控,而且还落实、保证了质量监督的组织措施,从而确保房屋建造质量;对土建结构、管线情况、设备安装、用材性能一清二楚,提前熟悉物业中各种设备的操作和线路的来龙去脉。有利于物业的工程质量,为以后的物业管理带来极大的方便,也为降低后期管理的操作成本,增加经济效益,收到业主满意,物业管理顺利双赢效果打下了基础;在工程验收时,前期介入使物业管理公司能够对物业的每一单元逐一检查验收,建立工程设备档案,为业主日后装修、使用、维修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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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备设施安装阶段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在设备设施安装阶段介入的内容:物业公司维修人员提前熟悉所安装的设备设施,做好财务预算,确保物业管理单位能够在物业建成后一开始投入使用即能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物业管理服务。特别是能够及时指出安装调试过程中,对给排水、电照、通讯、暖通、气体动力、供电、防震防雷、电梯、消防等各个设备系统中所存在的不同程度的问题,促使开发商引起高度重视并要求承建单位限期解决,确保各项设备设施在投入使用入住前就能正常运行。由于有了提前介入,物业管理单位对物业的总体规划布局、结构和管线布置、设备设施基本做到心中有数,对物业可能出现的隐患了如指掌;所发现的问题在施工安装方尚未退场之前即已解决,既节省了费用,也大大缩短了了物业开发、经营、使用之间的过渡期。物业服务企业在接管后即能投入使用,保证以后为业主提供可靠的服务。

(四)清洁绿化方面

1、清洁方面

可以关注各楼层垃圾桶的设置是否合理;楼层清洁用水是否方便;电梯厅内吸尘用电是否方便,天台是否设置照明及水龙头,以方便清洁用;是否设计垃圾收集点及相配套的水龙头、地漏等与清洁有关的问题。

2、绿化及泳池方面

对绿化设计的品种是否适宜以后的物业管理;是否适宜以后长期保持相应的花期;各种自动浇水系统说否完善;花池的排水是否恰当;泳池的设备设计是否合理;补水、溢水、排水是否完善。

(五)在小区安全方面

关注其智能防盗设备是否完善;周边防翻越 是否合理;各种监控镜头的设置是否足够以及合理,对住户与商场的门 是否进行控制;能否有效的隔离商场人员进入住户空间;对出入口的设置是否合理;停车场的智能化有否安全隐患;管道井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六)接管验收阶段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在接管验收阶段介入的内容:开发商在接管验收时往往只注重物业整体的交付使用,而很少考虑到物业公司接管后细微全面的需要,给物业建成后的使用维护带来诸多不便,也对物业管理单位顺利、及时地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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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来影响。有物业管理公司提前介入后,发展商可以得到物业管理公司的紧密配合,使其专心开发建设。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根据物业管理的技术规范要求,对接管的物业从使用功能上严格把关。

二、前期物业管理的时机和方法

(一)在规划设计阶段积极参与物业建设项目的设计

完善物业的作用和管理功能,避免物业建成后存在使用和管理[:的问题规划设计是决定今后物业管理能够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关键。物业的设计人员受所从事的专业的限制,基本上是从技术角度考虑问题,对于管理的要求往往考虑不足,这就可能造成物业建成后管理上的不便和功能布局上的不合理。而前期介入可以从业主和管理者的角度参与规划设计方案,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完善设训‘细’节,降低管理成本,从而使物业的功能设计更有利于闩后的使用和管理。有效的避免因设计的合理性而给业主使用和物、比管理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

(二)在项目建设期强化物业的施工监理

从物业管理的角度对施工、设备安装的质量进行监控,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避免物业建成后给使用和管理及服务带来缺憾在物业建设期,物业管理企业作为物业建成后的管理者,对建设质量的关切非常强烈。物业管理企业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入住楼盘,从业主的角度监督施工单位的各项工作,从物业管理的角度提出整改建议,跟进物业各项相关设七十在施工过程中的落实情况,及时提山调整改进不合理的设计,及时监督存在的问题,纠正巧;符合用户需要的建造形式,协助监理单位对物业的建设进行监督,确保建设质量,为业主争得了良好的硬件条件。

(三)在物业的验收期及时发现存在问题落实整改

物业管理公司介入竣工验收,严把物业验收关,可以明确责任,避免物业管理公司在今后的管理中背上沉重的包袱;可以促进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设计要求对工程进行认真验收;有利于分清工程缺陷的整改责任,及时为业主追时应得的补偿,避免业主不必要的负担。提前介入,做好接管验收工作,做到管理到位,服务创优,业主满意。

三、物业管理在前期阶段怎样与开发商配合

物业管理公司的前期管理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关键在于与刀:发商的配合。我们应依据和开发商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主动参与、积极配合。要将过去管理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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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中的经验和教训告知相关人员,要以前瞻性和预见性去感知可能会发土的问题,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将问题处理在

萌芽状态。重大问题一定要:书面函告开发商,方能引起其重视,同时也能规避物业管理责任。开发商能否采纳物业管理公司的建议一般取决丁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会不会增加其成本;

二是难度大不大;

三是对设计风格和外立面的影响:

四是对其房屋销售有无好处。基于各方面的因素考虑,开发商刁工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建议全面采纳,但是协调得越好,采纳得越多。同时,物业管理公司前期介入时应注意几点:对开发商的建议一定要专业,否则没人听;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危害和影响,要准确、有依据、以理服人;提出的建议能减少损失,能增加效益,最好是开发商、承包尚和物业管理公司多方受益;不要只提问题,要有建议,要有方案,要有措施,更要有解决问题的办法;讲原则、讲道理、讲利弊、讲方法、讲感情。物业管理公司要减心实意地沟通,全心全意地服务,全面参与配合楼盘的开发建设。

四、前期物业管理的意义

(一)物业前期介入管理是为业主把好验收关

l、我国的房地产开发经过多年的发展,从以生产为龙头的建设阶段,以卖房为龙头的销售阶段,已经发展到现代房地产开发的营销为龙头导向的阶段。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能和业主服务要求也相应发生了变化,不再停留在物业管理公司只要搞好后期管理服务上,还要求借助物业管理公司熟悉掌握房屋和设备使用管理的专业优势,前期介入管理丌发阶段,共同参与物业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保证物业建设的设计合理和质量良好。

2、作为业主的管家从物业前期管理开始为维护业主共同的利益,拟定物业管理公约,清楚界定发展商、小业主及物业管理公司三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档案系统,拟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种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在入伙前了解各工程及设备情况,参与施工管理和设备调试工作。物业管理公司在接管物业前为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利益以及自身的合法权益,并先于业主入住(使用)之前进行,从确保物业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管理基础出发,代表业主对即将交付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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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的质量、管理资料、配套设施等进行的综合性管理。前期介入管理的合格咀是物业可以交付使用和交付管理的前提要件之一。

(二)物业的前期管理是后期管理的基础

1、物业前期管理是后期物业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物业管理从图纸开始”其核心是把物业管理的思想注入到物业的规划、设计、施工进程中,使物业尽量满足业主的要求。物业管理企业通过前期管理对物业的土建结构、管线走向、设施建设、设备安装等情况了如指掌,便于在后期管理中做好物业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山于已对所管物业有了全面了解,就为竣工验收、接管验收打下了基础。同时,通过前期管理可以提出许多设计和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从而大大减少物业管理工作中物业的返修工作量。前期管理完善的记录和相应的证据在未来的隐患发生时,对分清物业管理与建设、施工、安装单位的责任非常有利。是确保物业的使用质量,为日后漫长的物业管理奠定基础的极为重要的物业管理工作。

2、作为管理者从物业前期管理开始,为物业管理公司设计合理人事组织架构,制定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程序与备岗位职责,采购管理服务所需家具、文具、通讯工具、工程维修工具及办公设备,为物业管理公司各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制度与规定,对各部门主要管理人员进行现代物业管理概念与操作手法的培训,就物业项目的设计、物料、能源分布、设备安装等向发展商提出有关建议,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日后的维修与使用成本。同时为项目管理拟定一切有关日常管理所需的文件与表格,包括员工管理守则、业主手册、装修管理规定、公共区域行为规范、自行车管理规定、停车场管理等,为规范正常期物业管理奠定了基础。

(三)物业前期管理是社区服务持续发展的保证

1、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实行社会化、专业化和一体化的管理之后,物业管理企业一方面成了多个产权单位、产权人的总管家。另一方面也为政府各管理职能部门找到了一个社会总代管。物业管理企业为提高自身的管理服务水平,势必不断满足住、用户闩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物业管理以人为本的全方位的服务和邻里相亲为宗旨的社区文化建设相辅相成。是以社区文明氛围的塑造、社会生活服务项目的展开以及社区意识的培养,来实现“让业主拥有一个居住安定放心、环境优美舒心、生活方便称心、文化娱乐欢心”的生活家园。

2、社区服务建设与发展是衡量社会生存质量和整个城市文明程度的管理是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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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各类房屋和公建配套设施的使用、维修、养护为核心的—与业铝;理,是以人为中心发展活动,为人的生存、发展、享受提供各种方便。物业前期介入管理尤其是对社区文化项目和社区配套设施建设的专业意见,保障了社区生活服务项目的开展。同时不断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物业管理全方位、多层次的管理体系要求我们认真分析不同的消费观,从而言引导出不同的消费趋向,最终使物业服务、管理赢得主动,为社区服务发展开辟广阔的空间。

3、物业前期管理同时也是—件有利于开发商和物业管理的好事情。将前期管理作为物业管理服务的重要项目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轨道,能够使房地产开发商由被动到自觉地考虑物业的前期管理工作,从而规范了发展商的开发与销售行为。前期管理的同时,物业各工种交叉,提倡—专多能和发扬团队精神,使物业管理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在前期管理过程中得到充分锻炼,有利于技术全面发展,有利于物业管理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培养。物业管理公司的前期管理应按照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严格的内部管理,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

五、结论

综上所述,实践证明由于目前设计、建设、施工、安装、监理等环节的单位对物业管理的认识重视不够,致使物业管理行为滞后,造成物业建成后的长期管理服务工作中,出现诸多问题。要解决问题,应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对物业管理的观念,要认识到物业建设只是短期行为,而物业管理则是长期的过程。让物业管理单位提前介入物业开发建设,对完善物业功能、确保物业建设质量、物业在建成后漫长的使用期间顺利的维护保养等工作,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做好物业管理前期管理工作对于提高物业质量,延长物业的使用寿命,有着重要的作用,在相关物业管理法规中,从法律的高度,把物业管理的前期管理纳入法规,这将对我国今后的整体物业建设质量和物业管理质量乃至人民生活质量将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迅速崛起,物业管理立法的加快,物业管理法律体系的形成,物业管理体制的建立,物业管理模式的确立,物业管理制度的完善,物业竞争机制的形成,物业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将会促进物业管理前期管理的发展并能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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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陈福才.《物业·用心服务》.山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10年6月

2、千艳青.《物业管理概论与实务》.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7年1月

3、李加林、周心怡.《物业管理实务》.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年

4、滕永健、黄忐洁.《物业管理实务》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年

5、张莉祥.《物业管理法规》.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年

5.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篇五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___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号

四至范围:东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范围不包括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商业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其它物业类型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本合同为期__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全体业主没有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乙方按照本合同继续提供服务的,本合同中甲方、业主、乙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延续。在合同权利义务延续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对方。

第三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照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 宅:

高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_______________ 多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独栋别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 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四)其它物业类型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费用,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费用按规定在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规定分摊。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业服务费标准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_____种方式按签约年度调整:

1、自_____年_____月起,每_____年按照_____(递增或减少)的调整,其中:

l住宅调整标准如下:

高层__________(%或元/平方米月 );多层__________(%或元/平方米月 );独栋别墅_______________(%或元/平方米月 );

l办公楼:____________________(%或元/平方米月 )

l商业用房:____________________(%或元/平方米月 )

l其它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或元/平方米月 )

2、其它调整方式:

第五条 业主的物业服务费用应按__________(年/季/月)交纳。

业主应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出售物业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出售物业交付之日的次月至本合同终止之日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甲方承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业主延期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停车费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其它应缴费用的,按照每日千分之__________计违约金。

业主拒缴物业服务费的,双方约定按照以下第_____、_____、__________种方法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项目物业服务费用的结算方式采用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

(一)包干制:乙方按包干制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乙方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__ _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第七条 本项目采用酬金制结算方式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_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甲乙双方可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在物业服务资金中列支。

第八条 采用酬金制结算方式的,物业服务资金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一次性补缴相关费用;

2、由业主公共收益补足;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十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_____路 _____号 室 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十一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物业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十二条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十三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向乙方交纳停车位租赁费,乙方可提取停车位物业服务费,停车位物业服务费可在乙方收取的停车位租赁费中提取,具体标准如下:

1、停车位租赁费

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

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

2、停车位物业服务费:

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 元/个·月、

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

停车位租赁费扣除停车位物业服务费后的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并按本合同第十八条第四款约定公布。

(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向甲方交纳停车位租赁费:乙方应向甲方收取停车位物业服务费,具体标准如下:

1、停车位租赁费:

露天机动车位_____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

2、停车位物业服务费:

露天机动车位_____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位_____ 元/个·月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停车位租赁费的,应按照_____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租赁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_ 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位物业服务费。

停车位租赁费、停车位物业服务费、租赁管理服务费的支付时间同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棋牌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网球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游泳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约定分配: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利用小区共有部分获取的收入扣除管理成本后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收益、房屋租赁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移交,由小区业主大会进行支配。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账务由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或代理记账机构)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账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应在其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在物业销售前,向业主明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停车位租赁费等相关收费标准,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相关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五)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_____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共有部分收益的收支账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十一条及附件十物业服务方案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十一条及附件十物业服务方案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承担下列第_____种方式的违约责任:

(一)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相应减少物业服务费;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____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合同到期后,若业主大会决定不再续聘或法定原因终止的,乙方应当收到不再续聘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移交,并退出小区管理,否则应当按照每日人民币_____元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守约方人民币_____元作为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经全体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第二十三条的约定进行移交。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或业主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_____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_____、_____ 、_____ 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_____ 、_____、_____ 等设备;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_____ 、_____、_____ 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 页,一式_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一份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_____ 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_______________ 代管。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篇六

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免收开发公司应缴纳的物业前期开办费。

二、物业管理招投标手续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协助开发公司办理并达到在****房产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科备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配合开发公司的销售工作,协助开发公司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力配合******开发公司上房,并在上房前免费赠送一次上房保洁,以满足业主上房要求。

四、如果开发公司所开发的房屋具备入住交付使用条件时住宅房屋销售率或入住达到85%,徐州新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再收取开发公司空置房屋(包括自持的商业部分)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否则开发公司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向物业公司缴纳空置房屋的物业服务费。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篇七

合同编号: 甲方(业主): 乙方(建设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建设单位与业主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按合同的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中的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划“×”,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当认真核对合同内容,合同一经签署,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 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建设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类型: 【住宅】【办公】【商业】【 】。坐落位置: 区(县)路(街)。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分别见附件一、二。第三条 物业服务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地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标准及有关约定 第四条 乙方指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联系电话:。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于7日内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负责共有绿地、景观的养护和管理;

5.负责清洁卫生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负责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其他服务事项:

第六条 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供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 1.《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的 级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五; 2.选择《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不同等级的具体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五;

非住宅的物业服务标准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服务标准》范围以外的具体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六。

第七条 经乙方委托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评估测算,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为:【住宅】 元/平方米•月;【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会所】: 元/平方米•月; 物业: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详见附件七。

第八条 交付房屋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发放该套房屋的“业主一卡通”。甲方入住前,甲、乙双方与 银行签订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甲方按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在“业主一卡通”内预存 个月(不超过12个月)的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在完成物业共用部分交接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缴纳物业服务费: 1.筹备组成立满3个月未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

2.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未决定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未确定物业管理方式的;

3.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结束后,乙方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查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开始查验的; 4.物业共用部分经查验符合相关标准,乙方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交接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交接的。

第十条 发生第九条约定情形之一的,自该情形出现之次日起,乙方可按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的约定,通过银行从“业主一卡通”中划转

相应的物业服务费。但除非发生第九条约定的情形,否则任何一方均不得从该账户中划转任何款项。

第十一条 乙方对甲方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特约服务协议,服务事项、标准及费用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甲方或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按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第十二条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甲方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第十三条 物业装饰装修前,甲、乙双方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甲方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甲方所在楼内公示。除约定收取【装修管理费】 元、【装修保证金】 元、【装修垃圾清运费】 元、【 】 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收取装修保证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甲方。

第十四条 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甲方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应当将本合同、临时管理规约以及有关费用缴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出租情况告知乙方。甲方转让物业前,应当与乙方结清相关费用。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3.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4.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5.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6.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7.对乙方根据合同和有关规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务给予必要配合;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十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可自行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并承担物业服务责任; 2.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业主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甲方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阻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变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将业主所有的共用部分用于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乙方实施锅炉、电梯、电气、制冷以及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四章 合同终止

第十七条 业主大会成立并确定物业管理方式后,与乙方完成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的,自完成查验交接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第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以及移交相关档案资料等,见附件八。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对物业服务质量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共同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就乙方的物业服务质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评估;乙方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当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缴纳,同时乙方应当按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第3款的约定,擅自将甲方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应当按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遭受的直接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反第十一条的约定,或在“业主一卡通”中预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物业服务费,经乙方书面催缴后甲方仍未续缴的,甲方应当按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实施妨害物业服务行为的,应当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对违约责任进行补充,见附件九。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五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自身的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二十七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按以下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二十九条 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 份,甲方、乙方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条 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一、规划平面图

二、物业构成明细

三、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四、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五、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

六、其他服务事项和标准

七、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

八、移交资料清单

九、违约责任约定 附件一: 规划平面图 附件二: 物业构成明细

类 型 楼(幢)号 套(单元)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别 墅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办公楼 自行车库 机动车车库 会 所 学 校 幼儿园

文化活动场所 _____用房 合 计 备 注 附件三: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 2.房屋主体结构;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内天井; 7.户外墙面; 8.屋面; 9.; 10.; 11.; 12.; 13.; 14.; 15.; 附件四: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电梯:

垂直梯 部; 扶梯 部。2.绿化率: % ;

楼间、集中绿地平方米; 砖石铺装平方米。3.区域内市政:

【道路】【楼间甬路】平方米;【室外上下水管道】 米; 【沟渠】 ; 【蓄水池】 个; 【化粪池】 个; 【雨水井】 个;

变配电系统包括 ;高压双路供电电源 公共照明设施【路灯】 个;【草坪灯】【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拦及围墙】 【高压水泵】【高压水箱】 【污水泵】 个;

【中水及设备系统】 【 】。

个;【个;; 个;

】 ; 4.【燃气调压站】 ; 5.消防设施包括 ; 6.监控设施包括 ; 7.避雷设施包括 ;

8.空调设备:【中央空调系统】使用范围 9.电视共用天线 ; 10.电脑网络线 ; 11.电讯电话 ; 12.车道;

13.地上机动车停车场 个车位 14.自行车库平方米; 15.垃圾中转站 个; 16.信报箱 个; 17.值班室平方米; 18.物业服务用房平方米; 19.。

平方米;; 附件五:

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 附件六:

其他服务事项和标准 附件七:

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 附件八: 移交资料清单

1.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资料;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附图; 3.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消防验收等竣工验收资料; 4.设施设备的出厂随机资料,安装、验收、使用、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等技术资料,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5.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6.业主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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