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合同甲方项目权利(共11篇)
1.监理合同甲方项目权利 篇一
技术服务项目合同书
合同编号:
技术服务项目名称: 台江县施洞镇供水工程
委托单位(盖章):台江县水利局
受托单位(盖章):贵州远平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年月日
委托单位(甲方):台江县水利局
受托单位(乙方):贵州远平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 台江县施洞镇供水工程技术服务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技术服务项目内容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评估中心收费)
二、执行标准、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
1、技术服务项目执行国家及行业标准,审查按国家及
行业标准采用专家审会方式审查。
2、甲方开发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
要求。
3、乙方保证技术服务项目最终成果能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及验收通过。
4、乙方按双方约定的时间计划进行工作安排,并保证
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编制任务。
本项目环评报告文本的完成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
日起天内。
三、双方工作条件及协作事项
1、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主管部
门要求,乙方根据此要求进行技术服务。
2、乙方提交给甲方最终成果报告必须齐全,符合国家
及行业标准和主管部门要求,向甲方提交的项目名称和
数量为《台江县施洞镇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文本壹拾套,电子文档壹套。
3、乙方应根据主管部门及专家审查意见对技术服务项
目修改以达到本合同规定要求和主管部门的审查要求。
4、完成项目技术服务时间按合同签定时间计算,若因
甲方未付款或迟付款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须主动提供和配合乙方技术人员根据实际设计
要求对现场收集相关技术资料。
6、技术服务项目成果上报主管部门前甲乙双方应组织
技术人员审查。
7、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有专人全程跟踪
服务。
8、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技术资料(所
需资料清单由乙方提供),若因甲方的原因不能提供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关资料要求,所造成项目延期工作,按甲方不能提供的时间相应顺延,若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所造成审查不过,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四、合同金额
项目的收费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注:收费依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文件 计价格[2002]125号和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环保局文件 黔价费[2002]153号规定)
五、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甲方采用以下方式支付乙方成果费:
本合同签订后即支付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作为预付款,合同余款待环评成果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
六、违约责任
1、合同定立后,甲乙双方如有违约,由违约方负责守
约方经济损失,由此造成法律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2、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完成的技术成果,应属甲
方所有,乙方不得转让他人。
七、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或纠份,双方本着互信互谅的原则平等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作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受托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2.监理合同甲方项目权利 篇二
笔者从事监理工作多年,从2004年担任了多个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以下简称项目总监),结合自己多年的工作实践,认识到如项目总监能提前介入到监理合同的签订,对将来履行监理合同,减少经济纠纷,搞好监理工作大有益处。
1 监理合同的组成内容
当前,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主要采用GF2000-020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文件,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监理合同明确了当事人双方确定的委托监理工程的概况(工程名称、地点、工程规模、总投资),合同签订生效完成时间,签约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尤其在专用条款中需明确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监理范围和工作内容,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报酬(含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的计算办法,期限和方式、金额以及附加协议条款。
2 监理合同签订存在的问题
所签订的监理合同,虽然形式上都能过得去,但涉及到监理合同签订中的一些细节问题,诸如监理工作范围,工作内容,附加工作,额外工作,监理合同有效期,监理费的支付方式等。由于用词不当,用语模糊,表述不清等,导致在将来的合同履行中带来诸多问题,由此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纠纷,给监理单位造成了或多或少的损失,列举几例说明:1)用词模糊,约定不清导致双方发生纠纷。某私人生产企业与监理方所签合同为一桩5 000 m2的六层框架综合办公楼,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范围为:现有施工图纸内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不包括精装潢和室外工程),后双方签订附加补充协议,增加三个工业车间的基础部分,其建筑面积为16 000 m2,监理费一次性包死,合同期内支付5万元。由于为熟人介绍,合同签订的很仓促,导致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a.涉及外墙干挂石材幕墙工程,本来合同中说明不含精装潢,其不在合同内,但委托方的理由为施工图中已说明本工程外墙要采用干挂石材,只字不提图纸内另一句话:此项内容还需二次设计;b.补充协议增加了16 000 m2三个工业车间的基础部分,而委托方在签订合同时告知监理方(当时无施工图纸),只是独立基础,但到真正施工时才发现2号车间临街,正负零下增加了1 000多平方米的商业用房,而且还需冬季施工。委托方的托词为正负零以下都为基础,三个车间的混凝土地面也应包含在监理范围内。监理单位看到一下子冒出这么大的工程量,肯定不乐意干(因监理费一次性包死只有5万元,工期为8个月)。最后双方不欢而散,监理方只拿到了签合同时业主支付的2万元(40%)的监理费,余下的都打了水漂,而此工程由于生产商资金不到位,又一年过去了,工程仍未完工,教训深刻。2)监理费支付方式约定老套,导致监理费不能及时入账。监理单位签合同时,常用的一种监理费支付格式为“监理费以工程总价的x%计取,合同签订后先支付30%,主体完工后再支付40%,余下部分在工程完工后以实结算”。此种付费方式,对一些房地产开发项目基本没有悬念(因为他要早日交工卖房见效),但对一些政府投资项目,尤其是综合性的建筑,执行起来就会发生很多问题。某政府综合楼,招标时将投资额压的很低,最后实际投资额为原来的3倍(此种现象具普遍性),监理方以上述格式签订合同。主体完工后,建设方按合同投资额支付了70%的监理费用。以后进入漫长的设备安装和室内外精装修阶段。监理方再要监理费,人家说合同约定很清楚:余下监理费用待工程完工之后以实结清。何时工程完工,假如建设方资金不到位,工程一直拖下去交不了工,工程完工就成了一个未知数,监理单位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3)监理范围不经意扩大,发生问题后教训深刻。监理单位经常面对一些老客户,为了维持关系,经常对诸如室外工程等无偿监理,而委托方怕节外生枝,总是要求将此内容包含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殊不知,室外工程却蕴藏着很大的风险在内。室外工程,像室外挡墙,护坡,业主方基本不委托设计,根本不具备监理条件;室外管道焊接,焊工无证上岗,违规作业,(尤其在雨季施工)存在极大的安全风险。从事室外工程的施工队伍,多为建设方的一些老关系户,多采用挂靠总包,技术力量薄弱,总包方也很无奈。我公司就发生过,面对老客户无偿监理室外工程,室外管道工程施工队在下雨后,夜间违规施工(监理已下班回家)。电死两个,导致我公司被罚10万元,降低资质半年,给我公司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其他诸如对工程情况不明,监理费一次性包死,导致工程欠拖不决,人员不能及时撤场,无形中增加了监理成本。对工程项目中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像基坑支护,基坑降水以及地基处理等,约定不明,一度增加监理单位的风险,导致实际投入和获益相差太多等等事例,不胜枚举。
3 项目总监提前介入签订监理合同的必要性
项目总监,是受监理单位的委派为履行监理合同的第一责任人,是整个工程的项目全权负责人。
监理合同的签订是一个静态过程,而合同的履行,却是一个漫长的动态的执行过程,随着工程项目逐步实施,原合同在实施前设立的合同条件不可避免产生变化,导致当事人双方产生一些合同争议,随之就会引起合同纠纷,如何尽量避免经济纠纷,减少监理方的经济损失(监理方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监理合同事前签订得是否明确、细致,用语、用词是否妥当,显得至关重要。而要做到这一点,光靠监理单位合同管理部门的努力显然是不行的。本文第二部分就是很好的例证,如果在签订监理合同时有丰富实践和管理经验的总监参与,和合同管理人员共同与业主谈判,签订一份细致入微的监理合同,对今后的监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4项目总监提前介入监理合同签订所发挥的作用
项目总监,一般是具有专业的理论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经济管理方面的才能、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的监理工程师才能胜任,其提前介入监理合同的签订所发挥的优势是明显的。
1)项目总监可第一时间深入现场,实地考察拟监理工程的周边环境,室外是否砌筑挡墙边坡,业主方是否另行委托了设计,将来是否履行招投标手续;查看一下工程地形,工作环境,是否临近高压线等危险源。做到心中有数。2)索要工程地勘报告,施工图纸,了解地质环境是否复杂,是否需要地基处理,是否需要基坑支护和降水,是否需要人工挖孔打桩,弄清工程的复杂和难易程度,监理需要应对的安全风险等。3)了解一下投资方的身份,资金的来源,如果是综合楼,就要考虑将来投资是否会扩大,是否需要二次精装修,业主要求到何种程度,室外工程如包含在内,是否会影响将来合同的执行。
做到上述工作后,主动介入合同谈判,做到胸有成竹,有的放失,不能让业主一味压价,在合同谈判中占据有利地位,同时也能使业主认识到你这个未来总监的价值,才能在对监理有利的情况下顺利签订合同,降低监理合同的履行风险。
5结语
项目总监是监理合同的具体执行者,监理项目的全权负责人,如果都等签订合同后再接受任务,再发现问题(已签订的合同,即使发现问题也是白纸黑字写明,不能修改的),那就好比“正月十五卖门神———晚了半个月”。所以,项目总监应提前介入合同的签订,合同签的细致,入微,明确具体,不致产生上述诸多错误,也使监理单位遇事后应对自如,何乐而不为,这应是每个监理单位明智的选择。
摘要:结合工作实践,从监理合同的组成内容入手,针对监理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阐述了项目总监提前介入监理合同签订的必要性,以及项目总监提前介入后所发挥的作用,从而有利于监理合同签订和履行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监理合同,项目总监,提前介入,签订,履行
参考文献
[1]GF 2000-020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S].
[2]陈滨.监理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应注意的事项[J].建设监理,2008(6):44-45.
3.甲方委托监理协议书 篇三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公司应当书面报告业主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7)征得业主同意,监理公司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单位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单位停工整改、返工。承包单位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二条 监理人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单位合同规定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须经业主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公司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单位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单位调换有关人员。
第三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承包单位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和承包单位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4.监理合同甲方项目权利 篇四
建筑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完成具体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而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它与其他合同一样,在订立时应遵守自愿、公平、等原则,其标的是将设计图纸变为满足功能、质量、进度、投资等发包人投资预期目的的建筑产品。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合同标的不动产,受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条件、社会条件和人为条件等多方面影响,施工周期长、结构复杂、体积大、工作量大、用材量大以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主体非常多的特点。作为建筑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的项目管理中,应将三控、两管、一协调及安全管理的工作贯穿始终,通过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实现合同责任的判定、工程进度的控制、工程价款的支付管理、工程变更管理、工程管理以及解决合同争议与索赔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是很关键的。
一、合同责任的监管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合同管理的依据是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了双方的责任界限和合同在实施阶段的管理程序。
监理工程师在执行监理工作中,如果发现施工合同的各文件之间出现矛盾时,应按照国家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从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专用条件、通用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文件中,对业主和承包商的权利与义务进行合理的解释,并做好双方的协调工作,发挥监理的指导作用。在施工合同的监管过程中,对产生的矛盾与容易误解的歧义,应根据以下原则进行解释:
(一)、监理工程师对文件之间的歧义的解释,不能随意修改文件中原定的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监理工程师在执行解释时,要按照合同文件的先后排列顺序,有序安排,防止忙中出错;
(三)、对于不属于承包商应得的补偿,应从大局利益和业主利益等方面周全考虑,协调好多方面的关系。
二、工程进度的合理控制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的管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审批承包商编制的施工计划,同时,严格按计划进行监理,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监管。但是,对于承包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作为监理工程师不应过多干涉。特别是由于业主的某种需要,要求承包商提前竣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协助业主与承包商签订协议。对于承包商未能按期完工的,如由于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的;不可抗力原因的;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含水、停电、停工的,要认真分析,做到公正、公平、合理解决。
三、工程价款支付的监管
监理工程师在监理项目时,要按施工合同的在关规定协助业主按期审批工程款,在保证承包人在得到合理的款项后,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对于业主提留的保留金和保留金的返还以及由于物价上涨、意外事件等,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处理,防止造成甲乙双方的经济损失。
四、监理工程师对于工程变更的处理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经常遇到来自业主方对项目要求的修改,设计方面由于业主要求的变化或现场施工环境、施工技术的要求而产生的设计变更等。由于多方面变更,经常出现工程量变化,施工进度变化。这些变化,一方面是由于主观原因产生,如勘察设计工作粗糙,以致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许多招标文件中没有考虑或估算不准确的工作量,因而不得不改变施工项目或增减工程量;另一方面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如发生不可预见的事故、自然或社会原因引起的停工和工期拖延等,多使工程变更不可避免。因此,作为监理人员要认真对待工程变更。
1工程变更的估价
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认后,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还应注意:当某单项工程涉及的累计款额超过合同价格的2%,同时在该单项工程下实施的实际工程量超出或少于原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25%及以上时,应基于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对原工程单价作出调整。一般来讲,工程量减少—单价提高;工程量增加—单价降低。
2.1.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例如工程量清单中已有桥梁明挖基础深度1.5m、2m和2.5m的价格,而要决定挖深3m时的价格,就可以按前面的价格以线性比例来决定。
2.2合同中没有使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用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3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审查的原则
(1)变更后的工程不能降低使用标准
(2)变更项目在技术上必须可行,同时还必须可靠
(3)变更后的工程费用要合理
(4)变更后的施工工艺不宜复杂
五.监理工程师对于工程索赔的处理
1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
1.1公正原则
遇索赔事件时,监理工程师应以完全独立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以合同为依据审查索赔要求的合理性、索赔价款的正确性。另外,业主、承包商也只有以合同为依据提出索赔时,才容易索赔成功。
1.2协商一致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处理和解决索赔问题时应及时地与业主和承包方沟通,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在做出决定,特别是调整价格、决定工期和费用补偿,做调解决定时,应充分与合同双方协商,最好达成一致,取得共识,这是避免索赔争执的最有效的办法。
1.3及时、合理处理索赔
如承包方的合理索赔要求长时间得不到解决,积累下来可能会影响其资金周转,从而影响工程进度。此外,索赔初期可能只是普通的信件来往的单项索赔,拖到后期综合索赔,将使索赔问题复杂化(如涉及利息、预期利润补偿、工程结算及责任的划分、质量的处理等),大大增加处理索赔的难度。
1.4重视资料的积累
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应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会议参加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同时应建立严密的工程日志,建立业务往来文件编号档案等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
2.加强索赔的前瞻性管理,有效避免过多的索赔事件的发生
监理工程师应对可能引起的索赔有所预测,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
六、监理工程师对于合同争议的处理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果业主和施工承包方中的任何一方没有执行合同的一般义务和责任。则当发生违约事件时,若是施工承包单位违约,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的向施工承包单位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改正。若是业主违约,施工承包单位应及时的向监理工程师发出通知要求,而业主仍不采取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施工承包单位有权降低施工速度或停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业主承担。
因合同双方所处经济利益不同,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发生争议。争议提出是合同双方的一方对监理工程师的意见、指示、决定持有异议时,又未能在监理工程师的协调下取得一致意见,而形成争议。合同双方中任一方均可书面向评审组提请争议评审,对评审意见有异议时,可向仲裁机构提交请求裁定书。具体作为第三方的监理应按以下程序解决:一是监理工程师主动协调解决;对达不成一致时请第三方调解解决;对调解不成的,则需通过仲裁或诉讼最终解决。因此监理工程师在专用条款中应与双方明确约定共同接受的调解人,以及最终解决合同应采取的方式,根据索赔的依据,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公正地判明责任方。
七、监理工程师对于工程验收的处理
工程验收是确认履行合同规定的重要工作,是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重要的环节。工程验收分为分项(工序)工程验收、分部(中间)工程验收、单位(竣工)工程验收。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验收工作中,一要注意承包人超出合同约定而增加的工程量不能验收。除非业主同意,否则,会给承包方留下要求增加工程计量的凭证。二是要注意验收工作不完全是监理工程师和承包方之间的行为,还要通知有关方面派员参加。对基础、主体等分部工程验收要有勘察、设计、质量监督和与之有关的分包单位参加,竣工验收还要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参加。
八、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
1.监理方与业主的关系,是被委托和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方受业主的委托,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是通过合同来确定,因此双方都负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虽然说监理工程师是接受委托后开始对项目实施进行管理,但是,监理方的一切有关行为是以其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的,只对业主负责。从法律意义上来理解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的关系,是经济法律关系中的委托协作关系,而不是某种从属关系。正因为如此,才有人把工程项目监理制称为“第三方”管理。在监理工程师的工作中,业主不得随意干涉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否则,将被视为侵权性质的违约行为;同样,监理工程师也必须保持自己的公正和公平,不得与承包方有经济联系,更不能串通承包方及其人员侵犯业主利益,否则,业主将利用法律手段让监理工程师离开工作现场。
2.业主委托监理方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就必须对监理方给予充分信任,对各自的职责、权限有明确的划分。而且为完成一致的任务目标,达到预期的目的,两者间仅分工明确是不够的,业主与监理方还必须默契配合,无保留地合作。业主应大力支持监理工作,尊重监理方独立公正的第三者立场,授予监理方必要的权力,如技术上的审定权、工程质量的评定权、进度与工期的确认权、工程款支付与结算上的确认权与否决权、组织协调上的主持权,应大胆放手,将付款签发权交给监理方等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3.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承包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约束业主与承包双方遵守合同规则,避免双方责任的分歧以及不严格执行合同而造成经济损失,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
九、正确处理停复工问题
停工令是指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由于承包方严重违反规程规范和合同要求,已经出现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或者如果继续施工将对本工程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时,勒令承包方停工整顿或进行事故处理的指令性文件。由于其他原因,如地质条件已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意外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施工,研究处理措施时,总监理工程师可下达停工令。复工令是指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承包方在接到停工令后,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认真处理并达到要求,书面递交复工申请后,同意承包方继续进行正常施工的指令性文件。
十、合理确定工期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会经常发生进度拖延的情况,如果这种拖延影响合同竣工工期,承包方又无延期的正当理由,或有正当理由,但经双方协商后仍可采取措施弥补已经损失的工期,这时总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承包方,采取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必要措施加快进度以满足竣工期限要求。但如果发生以下几种情况时,则应将整个工程或局部工程的竣工时间作适当延期。第一,增加了工程项目,改变了工程性质或增加了工程量,提高了工程质量要求。第二,施工中遇到了罕见的恶劣气候条件。第三,由于业主方面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妨碍了工程的进行。第四,其他不是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凡遇到这四种情况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与业主、承包方磋商以后,确定工期延长的期限,并通知业主和承包方。
十一、正确地、公正地处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分担问题,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工程建设施工期有长有短,施工条件千差万别,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未知因素也较多,因此,风险相对较大。当遇到这些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没有明确载明应当由谁承担的风险,并已造成损失时,虽然各方都有责任,但往往都把风险推向对方。这时监理工程师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公平合理地妥善处理。一般来说,在判断承担风险的责任方面,应以最易克服或解决这些风险的一方承担更多的责任
应由业主方承担的风险有:施工现场准备方面的问题;施工条件的变化问题;工程量的变化问题;施工图纸供应不及时或设计缺陷问题;资金不及时到位问题;意外风险和特殊风险等问题。
应由施工承包方承担的风险有:投标书中的问题;承包方自己的能力问题;对新的工程项目和市场环境不熟悉问题;安全方面的问题等。
应由双方共同承担的风险有:物价上涨问题;材料供应不足问题;合同条款
方面的问题等。
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种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对于这些风险,既不能在招投标时完全预见和把握,也不能在执行中完全避免。为了尽量减少风险,避免由于风险造成的损失和争执,业主在招标文件中应尽可能提供充足的资料,制定明确的合同条款和规范,承包方则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仔细地分析和估计可能出现的风险,慎重编制投标文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出现争端,则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不要轻易诉诸法律程序。
综上所述,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时,必须以合同约定为依据,以业主满意为准则,以不损害承包人合同权益为前提,在授权的范围内代表业主行使监督检查权力,并根据合同条件的变化,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地处理合同事件,从而较好的实现三大目标控制。推进建设领域的改革,提高建设工程的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避免经济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皓海嘉业项目监理部:张孝海
5.基建项目管理中的甲方管理探讨 篇五
关键词:基建,项目管理,甲方管理
一、目前甲方管理经常存在的问题
当前基建行业主要执行的是项目监理制, 建设单位 (甲方) 在施工过程中, 要全面协调管理使用方 (功能需求) 、设计方、施工方、监理单位等多方面的关系。但通常这几方又存在一些矛盾:甲方的目标不外乎工程投资越少越好, 工期越短越好, 回报越早越好, 质量和功能越高越好;设计人员抱怨设计回报太低, 不愿增加麻烦;施工方则利益优先, 由于中标价低, 想在工程量上多报点, 材料、用工方面虚点。要不, 将一部分项目转包出去, 赚些管理费;监理方则认为自己是夹心饼干, 劳心费力不讨好, 监理费主要用于人工费用, 利润不多, 还担着技术风险, 不知何时翻旧账。那么, 如何处理、解决好这些矛盾呢?由于建设工程项目自身的特点, 决定了建设工程项目控制的工作重点在于其进度、成本及质量等指标。作为甲方, 希望从技术、经济、合同等方面, 通过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有效控制, 减少成本, 提高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甲方管理四个关键环节
笔者所在单位的管理机构值得借鉴。项目部由计划、技术、工程和综合四个部门组成, 重点抓住“设计、监理和施工”三条管理主线, 从“安全、质量、工期、投资、功能、合同和廉洁”等七个方面做好管理、协调工作, 综合收效很好。
本文从项目管理理论和从业实践两个角度提出甲方在管理建设工程中应强调四个关键环节:即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施工阶段的过程控制和管理、监理单位的技术协调及甲方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 供大家探讨。
1. 做好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
要控制好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 首先要编好设计任务书。甲方要根据本单位建设项目的要求, 及时、准确地向设计单位下达设计任务书, 阐明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的使用要求、投资、工期和地质勘测资料等。
设计阶段是建设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关键和重点。尽管设计费一般只占工程造价的1.5%~2%, 但对工程项目的经济影响远不止此。由此可见, 设计阶段的投资管理对整个工程的成本控制是非常重要的。设计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工程费用和工期, 直接决定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量。选择一家经验丰富、技术优良的设计单位非常关键。
在建设工程的设计实践中发现, 有些设计人员重技术, 轻经济, 一味追求使用好材料, 必将造成一定浪费。因为材料费一般占全部工程费的65%~75%, 直接影响工程成本和经济效益, 所以甲方应充分发挥和利用自己的优势, 认真组织业内专家审核设计, 及时发现苗头并制止。
另外, 当前普遍存在的因设计不精、设计深度不够而增加工程造价大幅度增加的情况, 甲方可积极推行限额设计, 以有效控制造价。即按项目投资估算控制方案和初步设计预算控制施工图设计, 使各专业在保证建筑功能及技术指标的前提下, 合理分解限额, 把技术要求和经济效益有效结合起来。甲方应积极配合设计单位, 并利用同类建设工程的技术指标进行科学分析、比较, 力求设计多快好省, 实现设计最优化, 以降低工程投资。
2. 注意施工阶段的过程控制和管理
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 哪些是必须由甲方重点来管理的, 哪些又可以通过监理、甚至施工单位自身来实现管理的?细分各方的管理权限, 甲方工程管理才会有的放矢, 而不是漫无目的地进行粗放式的甲方管理, 乃至引起参建各方的反感。工程管理的理想境界是:工程质量和功能达到甚至超过期望, 施工工期控制在合理期限内, 施工单位获得了合理的经济效益, 投资在概算范围内。这样甲方和施工单位不再是对立的双方, 而是真正的利益共同体。所以, 甲方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强化管理:
(1) 严把工程质量关
加强质量管理, 控制返工率。在施工过程中, 甲方要严把工程质量关, 充分认识到“细节决定成败”的含义, 组织各方质量管理人员要把加强施工工序的质量检查和管理工作真正贯彻到整个过程中, 采取防范措施, 消除质量通病, 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财、物的浪费而加大工程投资和工期延误。
要管好施工质量, 首要的任务是按图施工。甲方现场工程是应随时抽查施工方是否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若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 该返工则返工,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方负责。但需注意, 切不可绕过监理单位而直接与施工方进行交涉。其次应检查是否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问题。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 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应责令其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工、清理出场;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 施工方应负责返工、修理, 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 要加大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部位的检查和验收。建设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 施工方要进行自检, 并在48小时前通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通知内容包括施工方自检记录, 隐蔽工程和中间部位验收的内容、时间和地点, 并且请求甲方进行验收。若验收合格, 甲方代表要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 倘若甲方代表查验不合格, 施工方要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并重新验收。隐蔽工程未经验收, 甲方代表有权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检验, 乙方要按要求进行剥露, 并配合检查。检查不合格的, 甲方和监理工程师不能在隐蔽工程记录单上签字, 并要求其拆除返工。
(2) 做好工期管理
在施工进度方面, 甲方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其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并对某些专项工程细化列表、分项列出工期。要注意查看各个关键节点是否符合合同工期要求, 是否科学合理, 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来, 责令整改。对于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的, 发现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确实完不成的, 要适当延长工期或者督促施工单位加人加班。
(3) 奖惩分明
在施工合同上, 可以注明对施工质量好坏及工期提前或拖延情况的奖惩制度。这样甲方就能充分调动施工方的积极性, 在使施工单位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的基础上感到“干好干坏不一样”, 同时也达到了工程管理的理想境界。
3. 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协调作用 (1) 明确监理权力
监理在委托合同的范围内, 有工程使用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和否决权等。这就明确了在建设工程中, 监理方是甲方重要的技术协调和行使权力代表。在由监理单位组织的定期监理会议、检查中, 要充分发挥监理的积极能动作用, 发挥其效率。
(2) 监督监理方是否真正履行其职责
甲方要留意监理单位和其工程师, 是否在甲方赋予的职权范围之内进行了有效的工作。比如监理查验质量工作后, 对所批准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构件是否真正合格, 甲方要经常抽查, 发现问题, 甲方要及时对其提出意见, 责令监理方监督施工方更换建筑材料、设备、构件, 或可依照相关法律条款追究其法律责任。
(3) 重视监理例会
甲方管理人员要重视并尽量出席监理例会。监理例会由监理方定期召开, 由建设、施工、设计三方出席, 讨论、商榷关于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的控制及其他问题, 由监理负责组织、记录。监理方不但需要把涉及甲方或是施工方的问题提出, 而且还要将工地上水、电、变更等问题以及甲方、施工方所提出的工程施工方面、进度方面的问题, 尤其是涉及工程造价变动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 以期协调各方及时解决。
4. 提高甲方整体管理水平
作为甲方, 在做好投资、进度、质量等方面管理的前提下, 应主抓以下几大方面:
(1) 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管理水平
甲方的工程师首先应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水平。同时, 要加强将管理学、社会学、技术经济作为甲方工程师的必修课, 达到文理兼备, 不断提升科学管理的水平。
(2) 要在合同管理上下功夫
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关键要素之一, 是降低工程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项目合同管理应从招投标、合同谈判开始, 至保修日结束止, 贯穿项目管理全过程。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在合同执行期间密切注意履行合同的效果, 这对工程施工进展是否顺利, 甲方是否能主动掌控施工进程, 管理好施工单位、分包单位是至关重要的。要对现场管理工程师也灌输这一理念, 一切管理、控制均按合同约定来监督、执行。
(3) 要加强对各参建单位的协调, 处理好关系
各参建单位是项目建设的关键人, 在错综复杂的项目建设过程中, 要主动管理, 强化协调, 把握自身的关键利益, 抓大放小, 平衡好各方面的利益和目标, 确保主要目标的实现。要集思广益, 挖掘个方面潜在的资源。甲方应使自己成为一个高效畅通的信息中心, 使信息迅速畅达、准确无误地在各单位、部门间流动、转化、落实, 做到全过程主动。
(4) 切实落实各方责任制
各参建单位、甲方项目部各部门、各管理人员都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和范围, 应充分下放权力, 用人不疑, 疑人不用, 让大家自主发挥能动性, 不能事必躬亲, 面面俱到。有条件的设立专管员制度, 具体事项专人管理, 提高管理效率。
(5) 提高甲方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
在各项工作中, 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任何好的制度和措施都要靠人来执行和完成。在日常管理过程中, 甲方要开展经常性的政治思想教育, 引导甲方管理人员具备高尚的思想品质、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职业道德、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 对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大有裨益。
三、结语
由于甲方是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组织者, 因此甲方的管理是整个项目管理的核心所在, 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创新, 努力探索有自身特色的现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更好地满足基建项目建设的需要。鉴于甲方单位性质各异, 管理方法也有所不同, 在此抛砖引玉, 供大家商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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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甲方与乙方反商业贿赂合同1 篇六
样本
乙方:XXX公司乙方:
为了使甲乙双方业务工作顺利进行,为甲乙双方公司及个人树立良好的形象,达到甲乙双赢目的;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共同约束双方员工,做到廉洁自律。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签定业务合同,即《》。并共同签定约束双方员工的反商业贿赂合同。本合同所指商业贿赂是指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为促成交易或从甲方取得比甲方的其他供应商更多的商业利益或更特殊的商业待遇而给予甲方员工个人回扣、礼品、馈赠、娱乐、招待等价值超过100元的好处的行为。
二、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不得有向甲方员工进行任何形式商业贿赂的行为。为表示合作、增进友谊,乙方通过甲方业务人员馈赠给甲方物品,甲方业务人员应及时交公司董事会作统一处理,同时向乙方进行回复。乙方其他意图的请客及馈赠行为甲方有权拒绝。
三、乙方或其工作人员如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经甲方查证属实,甲方有权依据以下条款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或接受商业处罚。
1、乙方以赠送财物或其他手段贿赂甲方业务人员的花费在100元以上的均认定乙方有行贿行为,甲方员工有受贿行为。
2、甲方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财物。有此行为乙方有权拒绝并反馈至甲方董事会处。甲方有义务作细致调查,同时依据事实、按制度严肃处理,并将查处结果通报乙方,如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此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如发现乙方向甲方业务人员馈赠钱物或其他商业贿赂价值在100元以上不足500元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如发现馈赠钱物或其他商业贿赂价值在500元以上不足2000元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如发现馈赠钱物或其他商业贿赂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5万元,同时甲方有权终止业务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将相关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四、合同的生效、变更或解除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且业务合同签署后生效;业务合同解除,本合同自动解除。
2、若乙方不执行本合同条款,甲方有权单方终止业务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3、本合同为业务合同的补充合同,与业务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7.甲方项目经理职责 篇七
1.贯彻执行并监督各参建单位实行国家、行业工程建设的标准、规程和规定等建设要求。
2.整合工程管理和施工资源,搭建施工操作平台,为本项目部、各片区的施工提供全方位有效的服务。
3.宏观指导整合团队,建立高效的管理系统,制定管理流程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控制。
4.根据工程项目的工期、质量、成本、安全等目标和控制值对本项目从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确保工程项目目标实现。
5.负责本工程项目部技术责任人队伍、安全责任人队伍的组织建设。
6.负责各片区工程项目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
7.定期听取各参建单位本月工程进度、安全和质量、制定下月月计划目标等,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8.对工程项目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整体运作进行决策。负责整个项目的进度、安全和质量。
9.协调项目部内各部门室、各科工作,确保项目按工期、按质量要求完成计划目标。
10.完成公司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8.甲方考察项目汇报材料 篇八
首先,我代表****项目部为你们的到来表示由衷的感谢!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本项目的一些相关情况:
本项目名称为***,位于****,小区共有12栋住宅楼、地下车库和临街商铺,其中我公司承建小区6#、8#楼,该楼的建筑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2层,地上为主体6层(带阁楼)多层住宅,局部2层商业网点,一层地下室。建筑面积:6#:7647.5㎡,建筑高度21.9米;8#:8654.38㎡,建筑高度21.9米;现阶段6#楼正在支设2层顶板模板,8#楼正在绑扎2层底板筋和支设柱和楼梯模板。
本项目于2011年9月份开工,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崔经理、技术负责人***带队、组成项目班子,有质量员**、资料员***、木工工长***、钢筋工长***、混凝土工长***、材料员***、库管员***、采购员***、门卫2人共12人,项目部能很好的满足工程的需要,使得工程能正常的进行,工程自开工以来,工程在项目部全体员工的一直努力、公司领导的监督检查和各界朋友单位的相互帮助下,不论是从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还是在同心文化的建设方面都保持领先,如现场材料的分区堆放、现场的标准化管理,安全质量知识的宣传、现场出入的登记、安全生产的执行等方面。这使得甲方单位和朋友单位给与了我们高度的赞扬和大力支持,同时也使得我们的工程能够很顺利的进行。此外,项目部与劳务队之间的关系相处的非常融洽,项目部本着“以人为本”的遵旨采取“逐层管理、责任到人”的制度来管理劳务队,这让我们项目的一些政策和指令都能够很好地下达与执行,很好地体现了劳务队的执行力。
9.监理合同甲方项目权利 篇九
有房本,甲方无按揭、乙方贷款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经北京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间方)居间介绍,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名下的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之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于2010年月日签署了《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No.)和《代办过户、按揭服务合同》,现双方在对上述合同内容及效力均无异议的基础上对上述合同之未尽事宜作如下补充约定:
第一条 交易房屋现状
1、如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所记载的面积等信息与房屋产权证书记载不一致(无论面积增加或面积缩小)的情况,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放弃异议的权利,不因此追究他方的任何责任。
2、甲方承诺房屋内装饰装修保持原状,厨房和卫生间的固定设施、家具(含)一并包含在总房价款之内,在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时一并转移和交付。
第二条 房款支付方式、房屋交付及物业交割
1、乙方应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元整(含前期已交付的定金),甲方须同时出具首付款收到证明。
2、甲方应在接到居间方的评估通知三日内配合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
3、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共同前往银行办理面签手续;双方协商一致在乙方所申请的贷款获得批准后五个工作日内共同前往办理权属过户手续。
4、在房屋交付前发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以后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等相关费用。
5、甲方同意乙方以 □ 商业贷款 □ 公积金贷款 □ 组合贷款 的形式支付剩余款项,乙方同意由贷款机构直接向甲方放款。如乙方在居间方为其申报银行按揭材料后将付款方式由贷款变更为全款,居间方方收取的贷款服务费不予退还。
6、以上事项若任何一方拖延办理,每延期一日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贰佰元整的违约金(延期在三十日内),若延期超过三十日,则按照本补充协议第四条赔偿标准执行。
第三条税费的承担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交易中产生的全部税费(包括本交易履行过程中因政策调整而须缴纳的新增税费)由乙方承担, 由承担方直接向主管机关缴纳。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违约行为发生超过三十日,则应以相当于房屋总价款的20%数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继续向居间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该笔费用则由甲方直接赔付乙方。
如乙方违约,违约行为发生超过三十日,则应以相当于房屋总价款的20%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抵顶违约金,多退少补。
第五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居间方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和《代办过户、按揭服务合同》发生冲突,均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10.房建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责任 篇十
一、房建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责任
1、深刻理解并积极贯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按质量体系程序文件要求,完成专业监理工作。
2、负责编制土建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3、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安排,参与土建工程招标工作,做好招标阶段的土建专业工作。
4、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土建工程计划、方案、申请、证明、变更、资料、报告等。对本专业进度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控制。
5、及时检查、了解和发现施工单位在组织、技术、经济方面的问题,处理本专业内存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应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以便研究对策,解决问题。
6、组织监理员深入现场采取展开巡查、旁站、量策等监理方法,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
7、参与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等分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8、提供或收集索赔资料,积极配合合同管理部门做好索赔的有关工作。
9、检查、监督并认真做好监理日记、协助总监完成监理月报工作。
10、定期做好土建专业监理工作总结。
11、认真完成总监分配的项目要素管理工作,负责将已完成的检查资料、记录、文件等及时交给合同管理员保管。
12、完成项目监理部或总监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房建(装饰)监理工程师的权利的责任
1、深刻理解并积极贯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按质量体系程序文件要求,完成专业监理工作。
2、负责编制建筑室内装修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3、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安排,参与建筑装修工程施工单位、建筑材料等招标工作,做好招标阶段的建筑装修专业工作。
4、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建筑室内装修工程计划、方案、申请、证明、变更、资料、报告等。对本专业进度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控制。
5、及时检查、了解和发现施工单位在组织、技术、经济方面的问题,处理本专业内存在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应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以便研究对策,解决问题。
6、组织监理员深入现场采取展开巡查、旁站、量策等监理方法,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建筑室内装修工程质量问题。
7、参与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等分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8、提供或收集建筑室内装修工程中索赔资料,积极配合合同管理部门做好索赔的有关工作。
9、检查、监督并认真做好监理日记、协助总监完成监理月报工作。
10、定期做好建筑室内装修专业监理工作总结。
11、认真完成总监分配的项目要素管理工作,负责将已完的检查资料、记录、文件等及时交给合同管理员保管。
12、完成项目监理部或总监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装监理工程师(给排水)的权利和责任
1、深刻理解并积极贯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按质量体系程序文件要求,完成专业监理工作。
2、负责编制给排水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3、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安排,参与给排水工程施工单位、建筑材料等招标工作,做好招标阶段的给排水专业工作。
4、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给排水工程计划、方案、申请、证明、变更、资料、报告等。
5、及时检查、了解和发现施工单位在组织、技术、经济方面的问题,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以便研究对策,解决问题。
6、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给排水工程质量问题。
7、参与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等分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8、提供或收集给排水工程中索赔资料,积极配合合同管理部门做好索赔的有关工作。
9、检查、监督并认真做好监理日记、协助总监完成监理月报工作。
10、定期做好给排水专业监理工作总结。
11、认真完成总监分配的项目要素管理工作,负责将已完的检查资料、记录、文件等及时交给合同管理员保管。
12、完成项目监理部或总监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安装监理工程师(暖通)的权利和责任
1、深刻理解并积极贯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按质量体系程序文件要求,完成专业监理工作。
2、负责编制暖通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3、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安排,参与暖通工程施工单位、建筑材料等招标工作,做好招标阶段的建筑装修专业工作。
4、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暖通工程计划、方案、申请、证明、变更、资料、报告等。
5、及时检查、了解和发现施工单位在组织、技术、经济方面的问题,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以便研究对策,解决问题。
6、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暖通工程质量问题。
7、参与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等分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8、提供或收集暖通工程中索赔资料,积极配合合同管理部门做好索赔的有关工作。
9、检查、监督并认真做好监理日记、协助总监完成监理月报工作。
10、定期做好暖通专业监理工作总结。
11、认真完成总监分配的项目要素管理工作,负责将已完的检查资料、记录、文件等及时交给合同管理员保管。
12、完成项目监理部或总监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安装监理工程师(强电)的权利和责任
1、深刻理解并积极贯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按质量体系程序文件要求,完成专业监理工作。
2、负责编制暖通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3、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安排,参与电气工程施工单位、建筑材料等招标工作,做好招标阶段的电气专业工作。
4、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电气工程计划、方案、申请、证明、变更、资料、报告等。对本专业进度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控制。
5、及时检查、了解和发现施工单位在组织、技术、经济方面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应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以便研究对策,解决问题。
6、组织监理员深入现场采取展开巡查、旁站、量策等监理方法,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电气工程质量问题。
7、参与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等分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8、提供或收集电气工程中索赔资料,积极配合合同管理部门做好索
赔的有关工作。
9、检查、监督并认真做好监理日记、协助总监完成监理月报工作。
10、定期做好暖通专业监理工作总结。
11、认真完成总监分配的项目要素管理工作,负责将已完的检查资料、记录、文件等及时交给合同管理员保管。
12、完成项目监理部或总监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监理人员工作守则及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守则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则、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 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2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2)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约定的责任。(3)坚持公正的立场,公平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4)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5)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事业主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者完成其担负的建设任务。
(6)不以个人的名义在报刊上刊登承揽监理业力的广告。(7)不得损害他人名誉。
(8)不泄露所监理的工程需保密的事项。(9)不在任何承建商或材料设备供应商中兼职。
11.房屋租赁合同(对甲方有利) 篇十一
甲方(房 主)________签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签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个人房屋出租协议书。
一、甲方将务川县丹砂办事处务星国际2号楼负二层10号铺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二、租期_____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
三、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作为甲方净收入),乙方除合同第四条外共现金支付(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房租为一年一交,如乙方延迟交房租给甲方,甲方有权收回租铺并终止合同,乙方每年交给甲方的租金以收款收据为凭证。
四、其他的一切费用(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税费等)由乙方全额负责。
五、房屋出租保证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保证金支付方式是以现金支付。
3、本协议作为本期保证金收据,请妥善保管;当本期保证金转入下期租房协议后,本协议作为保证金收据的功能自动作废、同时按新协议条款执行老协议自行作废。
六、房屋出租合同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不做违法乱纪得活动,如若违反法律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卫生垃圾费)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必要费用。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
附:电表底数_____水表底数_____;电视费_____;取暖费_____以上数据由乙方自行核对,自行填写。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乙方装修须合理且费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装修请同时恢复房屋原貌,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不恢复按违约处理
5、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6、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如地震等)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
7、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并且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8、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以下任何情况:退租、转让、及由于乙方违约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况下,乙方都必须按协议缴清所有应付款项。
9、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房屋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七、房屋出租合同有关续租的事项
1、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租金由甲乙双方协议商定。
2、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
八、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本协议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凡乙方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外同时甲方将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本协议条款缴清各种费用所有应付款。
九、本租房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甲方未盖红印章的不属正式协议,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如有转让,则经甲方、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三方同意签名的转让附件应附于正式协议一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补
充
协
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协议壹式_____份,甲乙各方各执壹份。甲方于_____年申明:本房屋出租期限到________年底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届时甲方将收回自用。
甲方:______________签名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签名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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