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管理归档制度

2024-07-18

资料管理归档制度(精选7篇)

1.资料管理归档制度 篇一

公司技术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公司的仪器设备档案是公司重要的技术储备,为充分发挥仪器设备档案在工程实施、科研中的作用,规范公司仪器设备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一、仪器设备资料归档范围

1、作为公司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凡价值在500元以上的购置计划、审批文件、购货合同、随机技术资料等均属归档范围。

2、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还应包括《仪器设备验收报告》,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包括大精设备和进口设备),还应包括可行性论证报告。进口设备应包括在洽谈和引进过程中形成的技术商务文件。

3、有关设备管理文件,未生效的合同、协议书,仪器设备广告宣传品、说明书等资料。

4、固定资产设备在运行、维修方面应予归档的资料有:①大精设备和进口设备的使用记录;

②保养记录、故障维修记录;如需要将出具周期检测证书。

5、仪器设备报损、报失、报废的有关申报、审批文件。

6、固定资产设备在异动、调剂、报损、报失和报废等设备处置方面应予归档的资料有:

①报废、报损、报失的仪器设备,必须将处置申请报告、《报废报告单》、《资产处置申请表》、资产价值凭证(固资卡片)归档。②调拨和异动的仪器设备,必须将调拨报告、批复、《设备异动

报告单》归档。

二、仪器设备资料归档步骤

1、固定资产到货后,设备采购和验收人员应及时对随机技术资料进行清点,做好验收登记工作。

2、设备采购责任人,必须将该设备的有关归档资料一并移交档案员签收登记,移交清楚设备资料收集、移交手续。

3、档案员对收集的设备资料,应按要求分类登记、整理,作好保管或移交工作。

4、价值10万元以上的贵重设备,归档资料整理完毕后及时存档。

三、仪器设备资料归档要求

1、各设备接收部门,在办理设备出入库手续时,必须首先完备资料归档手续。

2、设备运行、维修、处置资料,应在第一时间归档。

3、公司设备接收部门负责仪器设备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移交工作,设备占有使用部门,必须将应归档的设备资料原始件归档。

4、仪器设备文件材料,必须使用蓝黑墨水书写,严禁使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要工整,图样要清晰,文面要整洁,不得涂改。

5、对不合归档要求的仪器设备资料,应采取措施及时补齐后,方予办理出入库手续。

6、批量同型号设备技术资料,可只上交其中一套,其余资料随机由使用部门保存。

7、设备技术档案存档交原始件,复印件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保

存。查阅技术资料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8.凡按要求,按质量,认真做好资料归档工作的部门和个人,其工作业绩计入年终物资综合考评指标,对该部门和个人将予表彰。

2.资料管理归档制度 篇二

1 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

建设工程项目是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按照一个总体工程设计进行施工, 具有独立的经济核算体系, 并能够组建独立的管理组织体系进行工程项目的建设。总分关系为:建设项目→单项工程 (一个或多个) →单位工程。在建设项目形成过程中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1) 项目决策阶段: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2) 项目实施阶段:编制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形成、施工过程、竣工阶段、运行阶段。项目管理的范围就是从工程建设项目开始至其完成结束, 通过项目的策划和项目的控制, 以使项目的进度目标、费用目标、安全及质量目标得以实现的过程。

2 建筑工程档案资料的形成

2.1 施工资料的形成过程及相关资料

施工资料的形成过程也是一个工程项目逐步成型的过程, 在此过程中离不开各方主体的相互协作和配合, 而各方主体在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时, 将相关的内容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 形成了建筑工程资料。由于各方主体的工作内容有所不同, 故形成的工程资料也具有相异性。施工方资料体现工程项目实体形成过程中的质量资料;监理方资料体现监督项目实体形成过程中的监控资料;而建筑单位资料体现过程的监督检查。各方主体形成的资料都应保证其真实、清晰、完整。

2.2 施工资料形成的内容

施工单位文件资料:施工方案的形成、向单位相关部门报审并修改、方案通过形成技术交底。

施工物资进场资料包括:相关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质量认定证书、产品生产许可证、安装、使用、维修说明书、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进口物资检验证、中文版质量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材料及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物资进场试验报告、设备开箱检验记录、施工物资进场报验表。

检验批质量验收及资料形成过程:施工单位组织施工→施工单位过程质量控制、检验→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审核→检验批资料形成。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形成过程:检验批按要求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施工单位自检→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形成。分部 (子分部) 工程质量验收及资料形成过程: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施工单位进行资料自检→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分部 (子分部) 质量验收资料。单位 (子单位) 工程竣工验收及资料形成过程:分部工程施工完成所含项目均验收合格→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形成自检资料→监理单位预验收形成预验收资料→预验收及预验资料合格进行正式竣工验收→形成单位 (子单位)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2.3 竣工图归档

竣工图是归档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工程施工过程的重要依据, 也是工程建成后进行追溯的最直观文件。由于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变更、设计变更等变化均会在竣工图上体现出来, 故成为竣工后建设项目维修、保养、改建、扩建的重要依据。正因如此, 应该重视竣工图的归档, 并审核竣工图的有效性, 使其为后续工作服务。竣工图分三种类型:综合竣工图、室外专业竣工图、专业竣工图。凡是不改变原设计结构、工艺等的一般性变更可直接在图纸上标注。凡涉及结构、工艺、管线等重要部位的变更应由设计单位另出相应的图纸并标明图名、图号。

3 施工资料存在弊端及解决方案

3.1 存在的弊端

1) 归档施工资料不详尽、内容涵盖不全面、表格使用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 必然影响到档案资料的参考价值。2) 施工资料形成过程不严密, 缺项、漏项。如材料合格依据模糊、缺乏追溯性, 以至于没有参考价值。3) 在影响建筑工程的因素发生变化时, 会产生一系列特定文件, 如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等。不及时的确认不仅影响工程顺利进行, 还可能造成发包方、承包方各方的利益损失。4) 不重视分包方资料的及时归档, 竣工后由于分包资料而致使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受阻, 给后续工作带来损失。5) 竣工后施工资料不能有效的对工程实施监督管理, 为后期的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3.2 解决方案

及时、准确、完整、有序以及全方位的进行施工资料的管理是一项需要迫切解决和逐步深化完善的过程, 提高意识、规范管理、奖惩严明相结合, 有效解决施工资料的弊端。

1) 加强施工管理人员及资料管理人员对于《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相关规范文件的培训、交流、学习, 从提高资料员自身素质起步, 逐步从源头对施工档案进行全面梳理、整合。

2) 对以往交回的归档资料, 进行全面检查, 对查出的各种问题进行汇总、分类、整理, 拾遗补缺, 并形成文件, 一方面完善了施工资料, 另一方面也为施工档案的整理提供借签。

3) 对技术复杂、含有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的施工资料应特别重视, 以保证其的有效作用。

4) 加强与参建各方的联系, 尤其是对于分包方的资料管理应规范、有序地进行, 不能事中不管理, 事后满后抓。

5) 将奖惩机制与施工管理资料挂钩, 既起到约束作用又起到督促作用, 从而纠正资料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

4 信息技术的应用

随着网络平台的普及, 使得项目的各方主体在施工过程中随时随地进行监控成为可能。在施工现场安置相应数量的摄像头, 并同网络平台相连接, 各方主体很容易通过影像资料来掌握工程实际情况, 可以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进行管理, 避免事后补救的问题。同时影像资料可以同施工资料同时归档保存, 相较于书面资料, 影像资料更具有真实性、直观性、可追溯性。

随着科技的发展, 施工资料的管理越来越趋于施工过程资料的管理, 充分利用微机管理技术和信息化技术, 进行施工资料信息的收集工作, 以达到施工进度与现场资料同步, 文字资料与影像资料同步, 归档资料文字资料与影像资料双重保证, 为城市未来的改造建设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徐英浩.浅谈施工档案在工程管理中的作用[J].工海煤气, 2004 (5) :87-88.

[2]其木格, 其其格.浅谈对档案的认识[J].内蒙古石油化工, 2000 (3) :23-24.

[3]蔡立军.试论档案是文化的载体[J].火柴工业, 2004 (4) :40-41.

3.XX镇“五五”普法资料归档制度 篇三

根据“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认真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建立普法依法治理专卷,做到档案装订规范有序、资料完备。特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部门、企业、村必须有专人负责“五五”普法学习的记录和普法资料的收集、组卷、归档。

二、所收集的资料应分类整理,做到规范有序和完备。

三、“五五”资料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1、“五五”普法规划;

2、学法规划;

3、普法宣讲骨干人员名册;

4、普法领导小组及职责;

5、学法记录及学法点名册;

6、上级下发的各种普法文件;

7、上报的上级各种“五五”普法报表和材料,并有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的签字等;

8、参学对象的学法考试成绩情况、9、利用媒体宣传法律法规的文稿、影象和文字记录;

10、其它如学法心得体会、利用法律法规为群众调解民事纠纷、处理与法律法规有关的事件、上级前来检查学法情况的记录等等。

四、因人事变动,资料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专柜保存。

4.项目监理处资料管理与归档规定 篇四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工程监理项目文件资料的收集、审查、标识、保管、移交、归档、借阅及销毁处理工作,特作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监理的工程项目的文件资料管理。第三条:职责

一、项目监理处负责收集工程项目监理资料;

二、总监:对工程项目监理资料的签发完善归档负总责;

三、专业工: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

四、现场监理员:对承包商的资料进行初审;

五、专职或兼职资料员:具体负责资料收发、登记、编目、整理工作。第四条:管理规定

一、施工阶段的监理资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1、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

2、勘察设计文件

3、监理规划

4、监理实施细则

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6、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纪要

7、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8、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

9、测量核验资料

10、工程进度计划

1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12、检查试验资料

13、工程变更资料

14、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15、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

16、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17、监理工作联系单

18、报验申请表

19、会议记要 20、来往函件

21、监理日志

22、监理月报

23、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24、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资料

2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26、索赔文件资料

27、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28、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29、监理工作总结

30、工程报建、报监等资料

31、文件往来收发记录

二、文件整理要求

1、文件记录应文字清晰,真实完整;

2、文件资料应分类有序,签字、盖章齐全;

3、文件应有编号,编号可按文件及工程编号每份资料应有唯一编号如:

工程名称 —— 文件名称 —— 序号 —— 份数

三、文件管理要求

1、监理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由总监安排专职或兼职资料员,负责具体实施;并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2、各项目监理处的资料员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签发、借阅、保管和归档。文件的签收、发放应填《文件签收表》或《文件发放和回收登记表》。并填写《文件资料清单》分册保管;

3、监理人员应督促承包商与施工进度同步地整理并提交相关资料,现场监理初审,并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核签。若存在问题则责成承包方重新修改。

4、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现场工程核验,并对相关的工程施工资料及监理资料进行审签,并将需总监审签的资料及时报批;

5、监理处对外文件均需按规定审签完毕后盖章并及时外发。凡监理外发文件,资料员必须保存一份原件或复印件。

6、以下序号的资料原件应及时移交公司技术部保存:25、29、30。

7、以下序号的资料应在工程竣工初验后及时整理归档移交公司技术部保存: 2、3、4、5、6、7、8、9、10、11、12、13、15、16、17、18、19、20、21、22、23、26、28、31。

8、凡需报请地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设计单位参加验收的工程部位及分部、分项工程,其相关资料均应有质量监督站及设计单位签字、盖章。

四、资料档案组卷方法

1、每个工程以单位工程按分册内容进行组卷装订,卷宗封面表明编号、工程(单位)名称、第 卷第 册(共 册)等字样。

监理资料分卷内容如下,附件应齐全:

第一卷:合同文件(1)委托监理合同(2)施工合同文件

(3)工程建设其他相关方的合同、协议等

第二卷:设计文件

(1)勘察设计文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等)(2)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纪要

(3)设计变更文件(变更通知、变更文件、变更图纸、工程变更单(C2)、涉及工程变更的工程联系单、洽商记录等)

第三卷、监理资料(1)监理规划

(2)监理实施细则

(3)工程报质监或安监等表(各单位盖章)、项目机构函、项目机构变更函、总监授权书、专业工授权书等明确项目监理处负责人及成员组成与职责权限的文件。

(4)监理日志(5)监理月报

(6)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及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A6)(7)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8)阶段性质量评价文件或监理工作总结性文件(9)文件签收表

(10)文件发放和回收登记表 第四卷、承包商申报资料

(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1)和工程暂停令(B2)(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2)(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3)(4)施工阶段三控资料: A、质量控制资料

① 报验申请表(A4)

包括:⑴、施工放样报验,⑵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单位工程报验。

②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A9)

③承包商各种资质申报文件(资质等级证书、特种人员上岗证等)B、进度控制资料

①工程进度计划报审资料

②工程进度计划变更报审资料(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A7)、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B4)、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B5)等)

C、投资控制资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A5)、工程款支付证书(B3)、费用索赔申请表(A8)、费用索赔审批表(B6)等)

第五卷、参建各方洽商文件

(1)会议纪要或记录(工程例会、协调会、检查会、项目监理处会议等)(2)各方来往函件(监理工作联系单(C1)等)第六卷、竣工验收资料(1)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等专题报告(2)监理工作总结(3)竣工初验申请表(4)初验报告

(5)工程竣工报验单(A10)(6)验收会议纪要

(7)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工程验收结果与监理单位工作成效的备案制验收表格(8)监理业务手册

2、卷内文件应按资料名称或内容及形成资料的时间排序,并编制相对应的卷内目录,如有缺漏,应在目录后注明,并在卷内留空白页,在空白页内说明缺漏原因。

五、档案移交和管理

项目总监负责组织汇编工程技术资料,完善后签署意见报分公司,分公司对监理处报送的资料进行检查,提出修改意见,督促整理齐全后报分管领导核验,合格后即将资料移交技术部核验归档保存。

六、文件资料保存期

1、长期保存的文件:1、2、3、4、20(监理发文)、21、22、26、27、28、29、30;

2、保存至主体工程保修期的文件:5、6、7、8、9、11、12、13、14、16、17、18、23、24;

3、保存至保修期后一年的文件:10、19、20(业主发文);

4、保存至竣工结算后一年的文件:

15、25;

5、按工程等级保存的文件(一等及特殊工程:长期;二等:5年;三等:1年):达到保存期后,按规定进行销毁。

七、销毁程序

1、由技术部资料管理人员提出应销毁的工程资料内容,填写《文件销毁审批表》;

2、部门分管领导审查;

3、经总工审批后,由技术部文件管理人员负责销毁;

5.资料管理归档制度 篇五

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编制、交付归档和验收实施细则 H1 术语、定义及缩略语 H1.1工程竣工技术资料

指工程项目在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交、竣工验收等阶段形成的集中保存起来 以备查考的直接记述和反映工程实际情况的图样、图表、文字、电子、声像以及其它各种方式和 载体的历史记录材料。

H1.2 建设工程项目

指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 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H1.3 监理资料

指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H1.4 施工资料

指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H1.5 竣工图

指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H1.6 竣工验收文件材料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H1.7 归档

指文件材料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并按规定移交档案管 理机构。

H2 组织机构与职责

H2.1工程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整理和交付工程竣工技术资料。

H2.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质保资料,并出具工程质量评定证书。

H2.3工程监理单位负责编制、整理和交付工程监理资料,并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技术 资料,在“工程竣工资料验收认可证明书”(见附录 N 上签字认可。

H2.4工程管理部门(包括使用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审查施工和监理单位 提交的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含光盘 ,并在“工程竣工资料验收认可证明书”(见附录 N 上签字 认可。同时,使用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施工合同项目的图号进行清理、核实,并 在施工单位的资料移交清单(见附录 Q 上签字盖章。

H2.5公司及各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接收施工和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公司档 案管理部门在工程结算单和工程监理结算材料上签字盖章。

H2.6 财务部门负责工程竣工资料保证金的核算和管理,并为已办理完工程竣工技术资料验收认 可手续的施工和监理单位办理工程结算。QG/TY0603— 2012 H3 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组成

H3.1 工程竣工图 H3.2 随机技术资料

包括引进设备及国内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装箱单、开箱记录、说明书、操作规程(手册、参 数值表、设备图纸(含设备现场处理资料等。

H3.3 监理资料 H3.3.1监理合同 H3.3.2 监理规划 H3.3.3 监理实施细则 H3.3.4 监理部总控制计划等 H3.3.5 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H3.3.6 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H3.3.7 进度控制 a 工程开工 /复工审批表;b 工程开工 /复工及暂停令。H3.3.8 质量控制 a 不合格项目通知;b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H3.3.9 造价控制 a 预付款报审与支付;

b 月付款报审与支付;c 设计变更、洽商费用报审与签认;d 工程竣工决算意见书。H3.3.10 分包资质 a 分包单位资质材料;b 供货单位资质材料;c 试验等单位资质材料。H3.3.11 监理通知

a 有关进度控制的监理通知;b 有关质量控制的监理通知;c 有关造价控制的监理通知。H3.3.12 合同与其他事项管理 a 工程延期报告及审批;b 费用索赔报告及审批;c 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d 合同变更材料。H3.3.13 监理工作总结 a 专题总结;b 月报总结;

c 工程竣工总结;d 质量评价意见报告。2 QG/TY0603— 2012 H3.4 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技术文字材料(以下简称文字材料

H3.4.1 一类文字材料:主要由设计变更材料(统称变更材料,后同组成。a 图纸会审纪要;b 变更通知单(包括变更设计的电传等在内,后同及除代替图、新增图以外的附图;c 业务联系单、工程洽商单及除代替图、新增图以外的附图;d 材料代用单;e 设备处理委托单(含设备制造单位派驻工程现场代表现场处理单;f 其它形式的变更材料。H3.4.2 二类文字材料 —— 施工委托书;—— 中标通知书;—— 工程合同(协议书;—— 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技术交底;

—— 安全协议;—— 开工报告(开工报审表;—— 系统功能考核意见(报告;——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消防验收意见书;—— 环境监测报告、环保验收意见书;——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批准书;—— 竣工报告;—— 交工验收证书;—— 实物交接清单;—— 工程质量评定证书;—— 土、岩试验及基础处理记录;—— 基础验槽及隐蔽记录;—— 基坑回填压实记录;—— 各种桩基的施工记录和检测记录;—— 场地平整记录;—— 隧洞工程喷射混凝土的厚度、强度及锚杆长度与锚固力的测试记录;—— 施工、安装记录(含水下作业及隐蔽工程;—— 施工大事记和质量检查评定材料及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告;—— 各种建筑材料及构件等的合格证、配合比、质量鉴定及试验报告;

—— 对各种管线、压力容器(含锅炉、设备等进行的焊接、检测、探伤、敷设、接地、绝缘、泄漏、试压、防腐、隔热、保温、耐压、防震、耐火、耐酸、脱脂、清洗、消毒、通水、渗水、防爆、密闭、强度及其它功能测试、校核试验的试验记录;—— 各分部、分项的质量评定及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报验单以及材料报验单;—— 各种管线、设备的调试、调整记录、试车、安装验收记录;—— 工程的预、结算材料,结算单及结算支撑材料。H3.4.3 三类文字材料:主要指测量成果。a 各种地形测量(包括水下和施工控制测量成果。

b 一般土建工程的施工定位(含水下 测量成果和竣工测量成果(包括打桩工程的桩位实测 3 QG/TY0603— 2012 记录及最后测量和水下建筑物的竣工测量成果。

c 管线安装工程测量成果(包括管线的起点、中点、拐点、终点和管线交叉点的坐标、标高、坡度。

d 各类机器设备安装工程的复测记录、测量成果。

e 道路工程的测量成果(包括路面、结构层、桥台、桥墩基础及顶部的测量,隧洞工程施工 中在地面上建立的平面与高程控制网,将地面上的坐标、方向和高程传递到地下后在地下建立的平面与高程控制网,工程施工中的施工定位测量和竣工测量,隧洞开挖后的洞底高程、贯通情况、衬砌后的洞底高程、每 10米处的洞宽、洞高的测量和横断面图等。

f 沉陷观察、位移、变形记录等。

H3.4.4工程建设前期资料,主要包括:立项手续、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评估、批复、初步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文本、审查、批复、工程地质及地震资料、地形测量、水文及气象资 料、征地搬迁、人员安置、施工准备、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招投标、机构设置、人员分工、管理办法等。

H3.4.5外事活动资料,主要包括:技术交流、出国考察、商务谈判、询价、报价、签订协议、合同、出国培训、监制、装箱运输、报关、商检、开箱检查、索赔、外国专家现场服务、质量事 故处理、费用支付、设备调试、技术总结等。

H3.4.6外部配套建设或协作的有关资料,包括原、燃材料、辅助供应、设备供应、动力供应等 方面的协议、合同、会议纪要、与此有关的上级和地区有关文件材料、指示、建设条件、进度、资源情况、资金来源等。

H3.4.7工程项目建设期间上级或当地与工程有关的各项文件材料、讲话、指示,召开的各种专 题会议文件材料(纪要、总结、会议资料 ,预算审批、资金安排、项目调整、进度安排、计划调 整等。

H4 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编制

H4.1 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编制原则和编制责任

H4.1.1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原则上按工程施工和监理合同进行编制。H4.1.2 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整理交付竣工技术资料。

H4.1.3 对于一个整体图号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单位施工形成的竣工资料,由主体施工单位负 责汇总,但其他施工单位应在所施工范围内的竣工图及变更材料上加盖竣工图章,其共用图纸及 变更材料应由各方同时加盖竣工图章,技术文字材料由主体施工单位将各方的合并成册(一册或 多册,单册厚度不超过 5.0cm ,封面上应反

映各相关施工单位的内容并加盖公章,对变更材料在 相应的竣工图章上进行标注,然后与相应的竣工图配套移交。

H4.2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质量要求

H4.2.1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应为原件,所使用的表格和填写的内容以及签字、盖章均须为原件, 且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与工程实际相符合。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应为 A4幅面(210mm ×297mm , 并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无任何破损,签字盖章手续完备。文字材料用纸应采用具 有一定厚度、便于长期和永久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 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包括黑 QG/TY0603— 2012 色圆珠笔、复写纸和铅笔等, 资料中不得使用涂改液。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 竣工图应是新蓝图, 要求图面无破损,线条、数据清晰无污点,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 《技术用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0609.3— 1989 统一折叠成整齐、规范的 A4图幅(210mm ×297mm ,做到图面在里,图标栏露在外面,并预留 10~15mm 的保护边。送交城建档案馆的图纸须折成手风琴形式(非楼梯状 ,折叠时图纸的左边留出 25mm 的装订线后 的回折需左右对齐。

H4.2.2对于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提供材质证明书(合格证的原件。如果同期采购的 一批材料多处使用,可将原件放在材料使用量最大的图号中,其他相关图号可使用复印件,但须 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所在的具体图号,并且原件须交公司档案室保存。合格证若为金属牌,需在 边角处穿孔系绳装入信封中,再将信封边沿与其他合格证装订在二类文字材料中。若材料采购量 太少,供货商难以提供材质证明书(合格证原件的,须在复印件上说明情况,并盖上供货单位 的印章。

H4.2.3属于公司物资采购部门供应的材料, 施工单位须提供物资采购部门开具的材质证明书(抄 件原件,确有困难的,由原件的保留单位在复印件上说明情况并盖单位印章。用于粘贴材质证 明书和合格证的胶水须是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的防蛀胶水。

H4.2.4工程竣工技术资料中如出现电子文件材料, 归档时应以不可擦写光盘作为长期存储介质, 光盘里须有电子文件材料目录,内容须经使用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和监理审查认可。光盘上应附有 标签,标签上须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光盘编号、光盘制作单位、制作人、检查人、制作时间、阅 读本光盘所需的硬件、软件环境(光盘驱动器的型号、计算机配置、软件操作系统及其版本、显 示电子文件材料的软件等以及其他各种有助于说明本张光盘的信息等。移交时须有该电子文件 材料的纸质目录(移交单位要签字盖章 ,该纸质目录应经使用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和监理审查、认 可并签字盖章,然后与光盘一并交付。

H4.3 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编制方法 H4.3.1监理资料的编制

监理资料按合同项目进行配套编制,由监理单位将监理资料按同种类集中的原则再按形成时 间的先后排序装订成册,每册资料应有封面(见附录 O 和封底(须使用具有一定厚度的白纸即 ≥ 150g ,封面上必须写清楚业主单位、项目名称、工程编号、施工单位名称、监理机构名称(并 加盖公章 ,编制人和编制日期等 , 并编写资料目录(见附录 P。

H4.3.2竣工技术文字材料的编制

H4.3.2.1竣工技术文字材料的配套方式:本细则 H3.4中所列一、二、三类文字材料中,除综合 性材料(如:施工委托书、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安全协议、开工报告、竣 工报告、交工验收证书、工程质量评定证书等可按合同项目进行配套编制组成综合卷外,其余 各类材料一律以图号为单位进行配套编制。

H4.3.2.2竣工技术文字材料的系统化方法

H4.3.2.2.1所有竣工技术文字材料均应按专业图号配套的方式分三类分别装订成册。

H4.3.2.2.2每一册文字材料应当有封面(见附录 O、目录(见附录 P 和封底,并对册内的全 部文字材料编上页号。封面上必须填写清楚工程项目名称、工程编号、专业类别、施工图号、文 QG/TY0603— 2012 字材料类别(指本细则中所划定的文字材料一、二、三类、施工单位名称(应加盖公章、监理 单位名称、建设单位名称、编制人和编制日期。综合性的文字材料组成一册综合卷(材料类别栏 应为综合卷 , 其资料封面上的项目名称按合同上的名称填写。各图号配套的资料封面上的名称应 填写本图号图纸上的名称,建设单位栏应按合同的甲方如实填写。一册内的文字材料应按同种类 集中的原则再按重要程度和形成时间的先后排序装订成册。正文的所有附件都附在正文之后,若 是监理项目,每一份报验单必须附上它所对应的附件,且报验单上应将附件名称全部罗列出来。若遇某一变更单多次变动,应将这类变更单按发出的时间先后顺序集中放在第一次变更单之后。文字材料的页号应从“一类文字材料”开始自“ 1”往后累计编号,其后依次是二类、三类文字材 料,竣工图不编号,凡有书写内容的页面均应编写页号。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文字材料,正 面在右下角;双面书写文字材料,正面在右下角,反面在左下角。为便于加盖竣工图章, “一类文 字材料”中的图纸会审纪要应单面打印,打印时行距要适当以便逐条盖“采用”或“未采用”章。封面、封底必须使用具有一定厚度的白纸(≥ 150g。目录应附于封面之后且不编号。目录上须填 明本册内各种材料的名称和起止页号。

H4.3.3监理资料和竣工技术文字材料的装订要整齐、牢固,采用三孔一线(孔距为 100mm ,上 下孔与上下边距各为 48.5mm 并一律以左侧(边距为 20mm ~25mm ,以不压盖内容为原则进行装 订,装订物须使用棉线或蜡线。

H4.3.4 竣工图的编制 H4.3.4.1竣工图的要求

a 每一套竣工图都必须有目录。

b 若有转化图,则既要提供原图又要提供转化图,两者合二为一。H4.3.4.2 竣工图章

H4.3.4.2.1竣工图章的式样如下 :

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 ×80mm ,章上尺寸未注明单位的均为 mm。

对竣工图章中的各项内容,在编制竣工图时必须填写齐全,不得代签。若几栏为同一人,请 分栏签字。若无监理,则只签施工单位栏。

QG/TY0603— 2012

H4.3.4.2.2 每一张竣工图和每一张变更材料上都应加盖竣工图章, 并一律盖在折叠后图纸背面 的左下方。

H4.3.4.3 整理好每一个图号的变更材料

H4.3.4.3.1 将每个图号的全部变更材料按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业务联系单(或工

程洽商单、材料代用单、设备处理委托单以及其它形式的变更材料排序, 再按各自形成时间的先

后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为每张变更材料编上页号。

H4.3.4.3.2 变更材料所附的除代替图和新增图以外的附图,一律随变更材料配套装订于变更材

料册中。

H4.3.4.3.3 若某一变更材料(含图纸会审纪要涉及若干个整体图号的变更,则应备足相应份

数,以确保每一个整体图号配套一份。

H4.3.4.3.4 对于变更材料在施工中已实施和未实施两种情况必须明确指出,须加盖“已采用”

和“未采用”两种图章进行区别。凡一张变更材料及其附图中的内容全部采用或未采用,只需在

变更材料右上角的“有关图号”处盖章即可,其附图则在右下角图标栏的图号处盖章。凡一张变

更材料及其附图中的内容部分采用的,须逐条加盖“已采用”或“未采用”章以示区别,图章须

盖在相应的序号上。若某一变更材料对前一变更材料作废,则对施工中最终实施的条款盖“已采

用”章,对前一变更材料中的相应内容加盖“未采用”章。若某一变更材料(含图纸会审纪要

涉及若干个整体图号的变更,则“已采用” 或“未采用”图章只须盖在与本图号相关的条款处。

两种图章的式样如下: H4.3.4.3.5 给所有未标明图号、分图号的变更材料及其附图注明图号、分图号。若一张变更材

料及其附图上的所有条款只针对一个分图号,只需将分图号标明在此张变更材料的右上角的有关

图号处,其附图则标在图标栏的图号处;一张变更材料及其附图上的有关条款不只是针对一个分

图号的,则应将分图号逐条标明在每条变更内容的后面。

H4.3.4.4 竣工图的处理

H4.3.4.4.1 凡是在施工中未发生设计变更的施工图,由施工单位盖上竣工图章,按规定填好章

内各项内容后即可作为竣工图交付。

H4.3.4.4.2 凡是在施工中发生过变更,又可以利用原施工图进行标改的图纸,应以施工中已采

用的变更材料为依据,逐张逐条地将变更内容标于图面之上。

H4.3.4.4.3 对于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由于施工中设计变更太多, 根本无法利用原施工图进行标

改的图纸,应重作竣工图。若因设计导致变更,则由设计单位出竣工图或代替图;若因其它原因

QG/TY0603— 2012 造成,则应由施工单位编制。所作竣工图的编制说明中应注明所用变更材料的页号、条款,书写 方式为:“本图根据变更材料××页××条绘制 , 原图作废” , 图号相应地改为原图号后加 “竣” 字, 然后盖上竣工图章,填好章内各项内容即可。代替图则以通知单附图的形式下发,并指出原图和 相应的原发通知单作废。所作的竣工图须得到甲方、监理和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认可。

H4.3.4.4.4在进行图面标注时,一律使用碳素墨水,并且书写的文字和所绘图形应工整规范, 严禁随手绘制,对于书写潦草的标注,一律换图重标。对图上的原有文字、线条和图形等,不得 打黑 “×”、黑 “杠” 和刮涂, 但为了区别修改部位, 对原图中作废的图形、线条, 应打红色小 “×”(用红蓝铅笔中的红色。

H4.3.4.4.5各类变更材料在进行图面标注时,统一使用“变更材料”一词。图面标注所用变更 材料页号,一律为竣工资料中“变更材料册”自编页号。

H4.3.4.4.6 在更改时要使用更改章。具体式样如下:

H4.3.4.4.7更改章应盖在图形外的空白处尽量离变更内容较近,严禁遮盖原图上的数据、线条 和图形,避免一张图中盖有若干个更改章,应做到既要少盖章,又要将变更内容标注清楚。如果 若干张变更材料的标注内容共用一个更改章时,其变更内容的页码和条号应横向一一对应竖写于 更改章内的“×页×条”处。

H4.3.4.4.8竣工图的更改

H4.3.4.4.8.1 竣工图的更改采用具体变更部位标注法。H4.3.4.4.8.2技术数据的修改

a 若图面许可,可以在图形中直接修改。具体如下:在修改数据下打“ ” ,然后在修改 数据周边适当位置(不可遮盖原图上的数据、线条和图形 标出更改后的数据。在更改章中的 “详 见”后填写:“波浪线处修改”。

b 若图面较紧,变更数据难于直接在图面上标注时,可以在变更数据下打“ ” ,然后在 图形外靠近变更数据附近找一空白处盖上更改章,根据实际情况在章的某一侧进行标注。标注时 先写上“图中波浪线处修改:” ,然后将变更前的数据写在左边,变更后的数据写在右边,中间用 一箭头线,箭头指向修改后的数据,如:637(变更前→ 725(变更后 ,按实际位置在更改章中 的“详见”后填写:“章上(下或左(右及数据”。

c 对于材料代用的标注, 除采用以上标注方法的同时, 还须标明材料的代用规格、型号和材 质。QG/TY0603— 2012 H4.3.4.4.8.3 文字说明的修改

a 在需修改的文字说明下打上“ ” ,把修改后的文字说明写在变更部位的附近,然后盖 上更改章,在更改章中的“详见”后填写:“波浪线处修改”。

b 若变更材料上的文字说明属新增加内容, 则在相关图纸上的空白处盖上更改章, 将新增内 容标注在章的上(下 或左(右 , 填上章内有关内容, 在更改章中的 “详见” 后填写:“章上(下 或左(右文”。

H4.3.4.4.8.4 技术线条和技术图形的修改

a 技术线条和技术图形变更内容简单、直观的, 标注时在不损坏原图的前提下, 可将修改内 容直接绘于图上,并对作废部分打上小红“×” ,在更改章中的“详见”后填写:“图中修改”。b 若图形无法直接修改, 并且变更部位只有一处, 应将变更部位打上红色虚框, 将变更内容 补绘于图中的适当位置,并在绘制的变更内容前加写“红框处修改” ,在更改章中的“详见”后填 写:“章上(下或左(右文及图”。

c 若一张图中的图形有两处(包括两处以上发生了变更,且图面较紧,无法直接修改,在 标注时则需对具体变更部位所打的红色虚框进行编号,如Ⅰ、Ⅱ、Ⅲ、Ⅳ„„等,在相对应的绘 制变更内容的前面写上“红框×修改”(“×”为红框编号Ⅰ、Ⅱ、Ⅲ、Ⅳ„ ,在更改章中的“详 见”后填写:“章上(下或左(右文及图”。

d 若一张变更材料的附图比较复杂,不便于在图上绘制时, 在双方确认的前提下,应用红色 虚线框出变更部位,可将变更内容的文字叙述部分书写于图面空白处的适当位置,并在其前面加 写:“红框处修改:”附图不绘 , 在加写的文字说明后面附上“附图见变更材料第×页” ,在更改章 中的“详见”后填写:“章上(下或左(右文”。

H4.3.4.4.8.5若某一变更材料对前一变更材料进行了修改,其后一变更材料的内容应按 H4.3.4.4.8.2“技术数据的修改”、H4.3.4.4.8.3“文字说明的修改”和

H4.3.4.4.8.4“技术线 条和技术图形的修改”所述要求标注在前一变更材料上,然后将两张变更材料的内容同时标注在 对应的图上。

H4.3.4.4.8.6 变更材料附图为代替图、新增图以及作废图的标注

a 变更材料附图若属某一整体图号的局部代替图, 则应将该图置于原施工图中被代替图纸的 位置,取代作废的图纸,在图纸目录相应位置采用“ ”修改法将原图号改为代替图号,在更 改章中的“详见”后填写“波浪线处修改”。

b 若变更材料附图属新增内容,则需将新增图纸的名称、图号、张数续写于图纸目录上,在 更改章中的“详见”后填写“图中新增部分”。

c 若变更材料另出全套新图替代某一整体图号全部图纸者, 则将原图全套作废, 并在代替图 的图纸目录之尾盖上更改章,填上章内有关内容,在更改章 “ 详见 ” 后填写:“ 变更材料当页 ”。若 代替图未出新图纸目录,应利用原图纸目录进行修改,并将原目录中的分图号采用 “ 修改法 进行修改。

d 若变更材料只说明一个整体图号中的某一张或几张图纸作废而未出代替图者, 则需将作废 的图纸抽出, 同时将图纸目录中相应栏目的序号打上红色小 “×” , 在目录的适当位置盖上更改章, 填上章内有关内容,在更改章中的“详见”后填写:“图中修改”。

H4.3.4.4.8.7 变更材料中变更部位不明确,需要在现场研究确定的,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必 须在变更材料上明确指出变更部位最后确定的位置,并在图纸上按 H4.3.4.4.8.2“技术数据的修 改”、H4.3.4.4.8.3“文字说明的修改”和 H4.3.4.4.8.4“技术线条和技术图形的修改”所述要 求进行标注。QG/TY0603— 2012 H4.3.4.4.8.8 对于现场发生了变更而又未补发变更材料的特殊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将变更内容 如实标注到图纸的相应位置,在图形外空白处的适当位置盖上更改章

后,将更改章中“按变更材 料×页×条修改”改写成“按现场实际变更修改” ,在更改章中的“详见”后填写:“图中修改” 或“章上(下、左、右文及图”。

H4.3.4.4.9在原图和变更材料中出现的有关数字、图号、说明等明显错误的,在编制竣工图时 一经发现,应予更正,并在图中或变更材料中错误处打上“ ”并注明“此处有误,应为××” 或“此数有误,应为××” ,若为设计中的关键性错误应请设计人员更正,然后更正人签署姓名和 时间即可(不盖修改章。

H4.3.4.4.10以下情况变更材料免标

——属于增加工作量、增加材料,不涉及图中技术内容,只是要求追加预算的。——属于施工组织措施、临时措施,不改变原图纸设计要求的。

——属于一般质量问题处理意见, 不影响工程内容的(但大的, 特别严重的质量事故应标明。以上诸种情况只需在变更材料中分别注明属“工程预算”、“施工组织措施”、“一般质量事 故处理”免标,编制竣工图的人签署姓名和日期即可。对于上述变更材料上的条款仍需加盖“已 采用”或“未采用”图章。

H4.3.4.4.11对已发生了变更并标注的图纸, 由施工单位的竣工图编制人员在图纸正面图框栏的 左侧或右上侧空白处加盖编制章,竣工图编制人员和监理单位(使用单位的审查人员签字以示 负责,监理项目由监理单位签字,非监理项目由使用单位签字。编制章的式样如下:

注:边框线为 0.5mm、中间线为 0.3mm。H5 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移交 H5.1 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移交责任

H5.1.1竣工图(H3.1和文字材料中的一类文字材料(H3.4.1、二类文字材料(H3.4.2和三 类文字材料(H3.4.3由施工单位形成并编制移交。

H5.1.2随机技术资料(H3.2要求在设备开箱时,通知设备产权单位的档案人员参加,随机技 术资料由档案人员接收,并立即归档,有关单位使用时,严格履行借阅手续,用后立即归还,有 条件时可提供随机技术资料的复印件,以避免在使用时损坏随机资料原件。QG/TY0603— 2012 H5.1.3 文字材料中的工程建设前期资料(H3.4.4至(H3.4.7由建设单位各业务主管部门按 归档要求组织归档。

H5.1.4监理资料的移交:监理资料由工程的监理单位负责按要求整理归档,同时按照川建发 [2002]126号文《关于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管理与归档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相 应的监理资料有监 A 表(共 21张、监 B 表(共 8张和监 C 表(共 4张 ,其中监 A — 01、09、12、16、17和监 B、C 表以及不能以表格形式反映的综合性监理资料由监理单位移交,其余的监 A 表由施工单位与工程竣工技术资料一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H5.2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移交份数和移交程序

H5.2.1 除文字材料中的随机技术资料(H3.2和工程建设前期资料(H3.4.4至(H3.4.7只 须移交一套外, 竣工图(H3.1 和文字材料中的一类文字材料(H3.4.1、二

类文字材料(H3.4.2 和三类文字材料(H3.4.3以及监理资料的移交份数均为一式三套。

H5.2.2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移交程序和方式: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由合同的乙方(含施工单位和 监理单位,简称乙方,下同按照本细则 H4的规定进行编制并经自审合格达到归档要求后移交。若该项目为监理项目,先由施工单位将竣工资料送监理单位审查,符合归档要求后送工程项目的 使用单位审查,待使用单位审查合格并留存一套后,由施工单位将另外两套竣工资料送交公司档 案室审查归档;项目的监理资料先由监理单位送使用单位审查,待使用单位审查合格并留存一套 后,再由监理单位将另外两套监理资料送公司档案室审查归档。若该项目为非监理项目,则由乙 方直接送使用单位审查,待使用单位审查合格并留存一套后,由乙方将另外两套竣工资料送交公 司档案室审查归档。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归档一套,另外一套竣工资料按相关规定移交当地城建档 案管理部门。

H5.3 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移交、整改时间及处罚措施

H5.3.1凡工程项目竣工(竣工时间以实际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后,乙方必须在 45天内(其工程 建安费在一千万元以上的项目可延长至 60天 将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监理单位和使用单位审查 合格的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和公司档案室。若乙方未按规定时间移交,每拖延一天从 竣工资料保证金中扣除 1000元,超过 10天加倍扣款,直至扣完竣工资料保证金。

H5.3.2经使用单位和公司档案室审查后, 自通知乙方整改之日起, 乙方必须在 45天内(其工程 建安费在一千万元以上的项目可延长至 90天整改完毕。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 每拖延 一天从竣工资料保证金中扣除 1000元,超过 10天加倍扣款,直至扣完竣工资料保证金。

H6 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审查验收

H6.1乙方对自己编制的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应做好自检工作,检查内容包括图号、图纸、文字材 料是否齐全完整;竣工图的折叠和标注是否符合要求;资料与实物

是否相符;资料的整理和装订 是否规范等各方面,待符合本细则 H4的要求后方可交付,否则,建设单位有权拒收。

H6.2 对于移交的工程竣工技术资料, 建设、监理和工程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细则 H4的要求做 好审查验收工作。

H6.3 按照本细则 H5.2和 H5.3规定,在乙方将一式三套完整的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移交工程的使 用单位后,由使用单位分管工程的领导负责,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档案人员对竣工资料的齐全完 整程度和与现场实际相符情况以及竣工资料编制方式是否符合归档要求等方面进行审核,合格后 QG/TY0603— 2012 按图号(监理资料按合同项目在“工程竣工资料验收认可证明书”(见附录 N 上签字认可。

H6.4 公司档案室的竣工资料验收人员只有见到使用单位(实行监理的项目还需有监理单位出 具的“工程竣工资料验收认可证明书”后,方可接收另外两套竣工资料。

公司档案室接收到乙方移交的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后, 要按照本细则 H4的规定严格审查, 对接 收的项目是否交清、图号是否交齐、竣工技术文字材料是否完整、变更材料的标注是否准确、竣 工资料移交是否及时等逐一进行审查。审查完后,通知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完善,直到符合档案 管理部门的要求。对整改合格的乙方,档案管理部门在工程结算单和工程监理结算材料上签字盖 章认可。

H6.5工程项目档案的验收组织

公司限额以上工程项目,其工程项目档案验收由集团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组织;限额以下工程 项目,其工程项目档案验收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自行组织。具体验收程序按照《攀钢(集团公 司工程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攀钢办 [2007]139号执行。

H7 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质量保证措施

H7.1为确保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齐全、完整和移交及时,有关单位在同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签 定监理合同和工程合同时, 应明确从工程价款中预留工程监理费的 3%和工程建安费的 1%— 3%(具 体根据合同价款的大小定作为工程竣工资料保证金。

H7.2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审查验收人员要认真负责地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审查验收竣工资料,不 能降低标准。

H7.3建设单位在审查竣工资料时,如发现施工单位应当交付的变更材料未交,除要求施工单位 补齐外,每缺一张变更材料从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保证金中扣取 300元。

H7.4 如乙方编制和交付归档的竣工资料经审查和整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和公司要求,在双方协 商同意的基础上,按工程监理费或工程建安费的 0.12%— 0.20%扣取竣工资料整改编制费用。

H8 工程竣工资料的扣款及合同结算

H8.1财务部门对合同中明确需要预留工程竣工资料保证金的项目,按合同规定比例办理工程竣 工资料保证金的管理与核算。

H8.2工程竣工技术资料验收合格后,财务部门须依据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经签字盖章认可的工 程结算单和工程监理结算材料办理工程合同结算手续。

H8.3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审查验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扣款,由财务部门在办理工程合同结算时按 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的各项扣款协议(或通知扣取。QG/TY0603— 2012

附 录 K(规范性附录 QG/TY0603— 2012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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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TY0603— 2012 表 K.2 设备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QG/TY0603— 2012 24 附 录 N(规范性附录 工程竣工资料验收认可证明书 QG/FTJL(Y213— 2012 工程编号:

注:1.本表为 A4幅面,一式两份,使用单位档案室和公司档案室各存一份。2.本表的填写方法:“竣工资料与实 际相符情况”一栏由工程使用单位和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的工程负责人填写,具体填写为:“竣工资料齐全完整并与 实际相符”;“档案管理部门验收资料情况”一栏由工程使用单位的档案人员填写,具体填写为:“竣工资料符合归 档要求,已收存一套”;“随机资料是否齐全”一栏,如果是非设备安装工程,须填写成“无此项目” ,如果是设备 安装工程,须填写成“齐全”或“不齐全” ,随机资料不齐全的,还需附上情况说明。“竣工资料真实完整与实际 相符情况”一栏由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填写,具体填写为:“竣工资料真实完整与实际相符”。

QG/TY0603— 2012 附 录 O(规范性附录 工程竣工资料封面

专 业 类 别:工程编号: 文字材料类别:施工图号: 工程竣工资料 工 程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监 理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编 制 人 年 月 日

注:本表为 A4幅面 25 QG/TY0603—2012 附录 P(规范性附录)工 程 竣 工 资 料 目 录 QG/FTJL(Y)212—2012 建 设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序 号 施工(监理)单 位 资 料 名 称 份 数 页 次 备 注 注:本表为 A4 幅面,一式三份:建设、施工、存档各一份。26 QG/TY0603—2012 附 录 Q(规范性附录)工程竣工资料移交清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清单 QG/FTJL(Y214—2012 工程编号: 序号 图号 标 题 图纸张数 竣工日期: 文字材料页数 变更页数 签 认 栏 施工单位(章)使用单位(章)监理单位名称: 技术负责人: 移交人: 齐全与否: 日期: 日期: 注:

1、本表为 A4 幅面;

2、序号请用大流水编号;

3、标题以图纸名称为准;

6.竣工资料整编与归档探析 篇六

1 工程施工资料的编制内容

1.1 原始资料的收集

资料收集可分为两大类进行:第一类是原始资料的收集。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检查记录;单位工程的施工验收文件;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报告等。第二类是一般资料的收集。主要包括:施工单位的开工申请;进场人员、机械设备报验;施工组织设计等。在进行资料收集时要做到及时全面、系统完整。资料的编制要按照资料的类别进行分类整理, 做到有条理, 便以查找。资料的编制形式应符合工程资料的归档要求。

1.2 竣工图的编制

竣工图的编制是工程量最大的一项, 按国家规范要求, 竣工图必须将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图所作的修改按实际施工情况反应出来。在未使用计算机绘图时, 原图修改小于25%的, 可在原图上直接修改, 若修改量大于25%, 需重新绘制新图, 不但工作量大, 而且不利多份资料的制作;使用计算机绘图后, 则显得相对容易, 直接在原图上修改, 也利于多份资料的制作, 若是在整个施工过程中, 定期将设计修改反应在原图上, 日积月累, 则竣工图的编制也不成问题。

1.3 施工管理报告的编写

施工管理报告是对施工过程、工艺、质量的总体描述, 其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及主要工程量;工程开、竣工时间;施工过程;工艺以及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方法;工程质量的评定情况等。竣工报告编写时要符合实际, 写出各分部工程的施工特点, 真实的反映施工情况。

2 竣工资料整编归档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忽视资料整编工作

在建设过程中, 参建各方将更多的精力都放到了工程建设上, 抓进度, 抓质量, 抓关键目标的实现。而工程资料只是一个“软件”, 往往容易被忽视。经常是等到面临验收了, 才抽调人员, 加班加点进行突击。由于先天不足, 靠后天的弥补是难以达到满意的效果的。由此可见, 竣工资料整编工作能否作好, 主要取决于项目部及有关部门的领导思想重视程度, 及有关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思想重视程度。

2.2 施工综合管理文件原件不齐全

个别设计、监理、业主下发的施工管理重要文件, 因下发或转发时就是复印件, 难以满足建筑工程质量标准中规定的“竣工资料中不允许出现复印件”的要求。

2.3 工程质量验收签证资料不齐全

随着工程施工进展需要, 为了急于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建设“四方”现场验收后, 没有按国家行业标准规定要求办理书面签字仪式。有的施工单位管理不严格, 造成原始文件丢失。也有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调动移交手续时, 又把关不严, 造成竣工原始文件遗失。

2.4 验收工作报告编写不规范

报告未按规定的编制大纲编写, 一些主要章节编写不详细、内容不齐全, 报告附件不齐全, 经验与建议章节无实质性内容。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施工管理工作报告、设计工作报告、建设监理工作报告和质量评定工作报告等主要报告显示的合同工期、工程量、投资, 与实际开完工日期、完成工程量、投资以及项目划分、检测、评定统计数据不一致。

2.5 竣工图编制存在问题

照搬设计图作为竣工图, 甚至个别施工单位在工程进行了结构等设计变更的情况下, 仍直接将原施工图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新绘图线条不均匀、图面不整洁、字迹不清楚;竣工图章制作不规范, 参与编制人员签字不齐全。

3 加强竣工资料整编与归档管理的途径

3.1 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 填写和准备工程开工必备的资料。填写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开工条件验评表、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开工条件验评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开工报告、见证取样计划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资料准备齐全后就找相关单位办理签字、盖章、审核的手续。2) 分类存放各种资料。为便于日后竣工资料的整理, 在平日的资料收集过程中就按应照资料馆的建筑工程竣工资料检查清单顺序分类归档;对于施工中与业主、监理等相关单位的来往资料虽不归档, 也应分类整理;对于用于施工中的各种表格分编号、单位放好, 便于使用时拿取。

3.2 档案资料的整编与进度计划同步

档案资料的整编与进度计划同步, 从工程建设开始就保证整编资料的质量。工程在开工建设之前,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 要形成相对应阶段的档案资料。同时按技术档案资料的要求对资料所用的纸张、目录抄写、档案盒以及装订方法都做统一规定。施工单位的资料, 要求工程进展到哪一步, 资料就要作到哪一步。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缩短和减小项目竣工后收集资料时间和难度, 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另一方面也可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如发现“原件不齐全”“签证资料不齐全”等问题, 可以现场及时纠正解决, 并补充完善。

3.3 加强过程控制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 做到工程建设与资料整理同步进行, 切忌先完成施工任务, 而后补资料的现象发生, 负有管理职责的档案资料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 对各施工单位的资料的同步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检查, 建立过程控制奖罚制度, 督促各参建单位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工程档案资料。

3.4 编制好竣工图

按施工图施工, 没有变动的须在施工图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一般性的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 可在原施工图上更改, 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 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凡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 或图面变更超过1/3的, 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总之, 竣工资料的整编和归档, 是工程建设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近年国家已对建设工程验收制度进行改革, 将工程档案列为专项单独进行验收, 从而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参考文献

[1]高香凯, 程谋晶.对工程竣工资料常见问题的处理与探讨.科技信息, 2009.

[2]王峰, 马华丽, 王计真.浅谈施工企业竣工资料整编工作.治黄科技信息, 2004.

7.资料管理归档制度 篇七

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

2013年4月

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

理制度

各单位、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生产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责任,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管理程序,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和处臵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和《公司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汇报程序及调查处理有关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特制定《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现予以印发,望认真贯彻并遵照执行。

(一)伤亡事故

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1、轻伤事故。

2、重伤事故。

3、死亡事故。

(二)非伤亡事故。

非伤亡事故,划分为一级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和三级非伤亡事故三类。

1、一级非伤亡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非伤亡事故。(1)发生的事故使全矿停工8小时以上,或采区停工3昼夜以上;(2)瓦斯、煤尘燃烧或爆炸;

(3)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50吨(含50吨);(4)井下发火封闭采区或影响安全生产;(5)水灾使矿井全部或一翼停止生产;

(6)采区通风不良,风流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24小时以上;

(7)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在10米及以上;(8)掘进工作面冒顶长度在5米及以上;(9)巷道冒顶长度在10米及以上;

(10)矿用火工品爆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及以上;(11)因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元及以上;(12)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超过50万元;

(13)地面车间供电中断7天以上或地面中断供电2天以上;(14)主扇风机和分区扇风机停止供风30分钟以上;

(15)提升设备的断绳、坠罐、坠箕斗、蹲罐、过卷,大型物坠入井筒;

(16)提升设备卡罐8小时以上;

(17)运输设备撞车、追尾造成设备严重损坏,斜井跑车,皮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

(18)3千伏级及以上变配电设备误停、误送电;(19)压风机凤缸、风包和风管爆炸或着火;(20)主排水系统故障造成泵房进水;

(21)基建施工企业造成全矿工程停工8小时以上‘(22)上级认为应调查处理的其它非伤亡事故;

2、二级非伤亡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非伤亡事故;(1)发生的事故使全矿井停工2小时以上,但不足8小时或采区停工8小时以上,但不足3昼夜;

(2)井下透水或突水致使淹采掘工作面;(3)采区排水系统故障造成泵房进水;

(4)采区或采、掘工作面通风不良,风流中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8小时以上;

(5)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达5米及以上,但不足10米;(6)掘进工作面冒顶达3米及以上,但不足5米;(7)巷道冒顶长度达5米及以上,但不足10米;

(8)化工、火工品爆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但不足5万元;

(9)因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但不足50万元;(10)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

(11)全矿井停电10分钟以上;地面车间供电中断4小时以上至7天,或地面供电中断30分钟以上至2条;

(12)矿井主要通风机(含分区通风的扇通风)停风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

(13)提升设备卡罐达4小时以上8小时以下;(14)上级认为应调查处理的其他非伤亡事故。

3、三级非伤亡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三级非伤亡事故;(1)发生的事故使全矿井停工30分钟至2小时或使采区停工2小时至8小时;

(2)通风不良或局扇无计划停运,使风流中局部瓦斯积聚,瓦斯浓度超过3%及以上;

(3)矿井主要通风机(含分区通风的扇风机)停风10分钟以下;(4)因水灾迫使一个采掘面停止生产;

(5)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3米(含3米),但不足5米;(6)掘进工作面冒顶3米以下;(7)巷道冒顶长度5米以下‘

(8)化工、火工品爆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0.5—2万元;(9)乘人罐笼卡罐1小时以上,但不足4小时;

(10)地面造成车间供电中断1—4小时或地面供电中断10—30分钟;

(11)因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价值0.5—2万元;(12)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0.1—2万元;

(13)因设备故障影响生产(或基建施工)1小时及以上或产量损失200吨及以上;

(14)未列入矿井一、二级非伤亡事故范围的其它非伤亡事故;

4、矿井地面非伤亡事故划分,比照《公司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汇报程序集调查处理有关规定(试行)》中地面生产经营单位非伤亡事故相关划分标准。

(三)人身未遂事故

按事情情节和危害程度分为重大人身未遂事故和一般人身未遂事故。

1、重大人身未遂事故。指事故性质恶劣,情节与历史上所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相似,一旦发生将会造成3人以上(含3人)死亡,只是凭侥幸才未酿成后果的事故。

(1)采掘工作面冒顶、片帮埋、堵人超过3人及以上;(2)采掘工作面未撤出人员提前放炮;

(3)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以上或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瓦斯积聚仍进行爆破作业;(4)有害气体使多人被熏事故;

(5)斜井内有人员工作或行走同时开动车辆,或斜井跑车事故;(6)运人车辆行驶中颠覆矿车事故;(7)人员上下罐笼时突然走罐事故;

(8)提升设备过卷0.5米以上,造成有人受伤,蹲罐未造成后果;(9)乘人罐笼运行中,上井口坠物事故,有穿透罐笼的物体;(10)运输皮带电缆冒烟或着火未造成严重后果;(11)3千伏级以下的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点事故;(12)压风设备、管路爆炸事故;(13)火工品爆炸或丢失事故;

(14)水或煤水使3人及以上被冲事故;

(15)上级认为应由上级调查处理的其他未遂事故;

2、一般人身未遂事故。指事故情节与历史上所发生的死亡事故相似,如果发生将会造成人员伤亡,只是因侥幸才未造成死亡后果的事故。

(1)顶板冒落、掉顶或片帮埋人、砸人事故;(2)工作面倒柱险些砸人事故;(3)工作面放炮险些崩人事故;

(4)皮带或刮板运输机刮人、挤人、铰人、物料顶人事故;(5)人身触电或电弧烧人事故;

(6)运输设备、车辆刮、挫、撞、轧人事故;(7)人员高处坠落或坠物险些砸人事故;(8)机组锚链断裂崩人或大链弹人事故;(9)设备检修时误动作伤人事故;(10)水或煤水冲人事故;

(11)其它由事故调查小组认定为一般人身未遂事故。

二、事故汇报

1、事故发生后,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安排现场人员救护伤者,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相关物体时,必须做好标记,以利于现场勘察。‘

2、现场事故发生或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立即亲自或安排专人将事故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性质、影响范围、人员伤害程度及数量等)向矿调度室汇报。自发生事故10分钟内事故单位未向调度室汇报的。视为故意隐瞒事故。

3、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安排运输队准备好人车及罐笼,保证运输畅通;同时通知矿医院做好接诊工作,并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值班人员做好应急准备;矿值班领导根据伤情汇报给矿长和党委书记。

4、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三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未遂事故和永煤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的其它事故,矿值班领导根据事故情况安排救护工作并决定向矿长、党委书记汇报,矿长或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当于30分钟内报告永煤公司调度室、公司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

5、重大事故或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非伤亡事故,应立即上报永煤公司。凡是需要立即上报的生产安全事故,可以用电话直接上报,随后补报文字报告。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续报。

6、需要向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汇报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臵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执行。

7、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本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本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③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8、事故有关的业务科室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到矿调度室参与事故处理工作,并根据调度室安排指定专人到现场察看情况,协助事故事故单位处理工作并及时掌握现场真实情况;

9、如职工发生人身伤害后向本单位汇报,而事故单位未按事故汇报程序向矿调度室汇报的,侧视事故单位故意隐瞒工伤,同时谁造成信息阻断的要承担医疗费用的60%,由劳资科核算时在个人工资中扣除。

10、如职工个人发生人身伤害(施工地点单人作业的)而没有在第一时间(原则上10分钟以内)汇报给调度室或本区对的,视为伤者故意隐瞒工伤,承担医疗费用的80%,由劳资科在其本人工资中扣除。同时视该职工所在单位故意隐瞒工伤。

11、由于职工人身伤害原因无法进行信息沟通,周围知情人员出现不汇报、不组织救援等不作为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职工受伤后私自离矿,且又无矿内人员能证明其在矿工作时受伤,一切后果均由该职工个人承担;若有矿内职工能证明其在矿内因工作受伤,且经查实的,则视伤者故意隐瞒工伤,本人承担全部已发生医疗费用,由劳资科在其本人工资中扣除,同时视该职工所在单位故意隐瞒工伤。

13、城郊煤矿事故汇报流程图(附后)

三、现场急救程序

1、事故发生后,立即在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的指挥下,首先解救伤员脱离现场危险区,同时发出呼救。并由受过训练的人员实行自救互救,进行心脏复苏、简单止血、包扎、骨折固定及搬运伤员等。

2、井口急救医生接到呼救后,携带所需医疗用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诊断、急救,初步判断伤情。对伤情较重和危机生命的伤员,应及时报告矿医院或者上级医院,派医生下井协助抢救,并在密切监 护下安全护送升井。要求矿医院指定与之相适应的救护应急预案。

3、伤员送至矿医院后,应加强急救措施,确切判断伤情程度,在伤情稳定时可转送医院。伤员不宜转送时,请求上级医院前来协助抢救。

4、在急救过程中矿医院要做好救护记录,在伤员转送医院时,应由医生护送,或由了解情况的工人护送,并由上级医院陈述抢救经过。

5、根据事故等级,由矿长或调度室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救援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现场自救基本原则

抢救伤员必须遵守“三先三后”原则,即:

1、对窒息或心跳、呼吸停止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

2、对出血伤员必须先止血后搬运;

3、对骨折的伤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

五、人身伤害事故治疗程序

1、调度室通知矿医院值班医务人员,并把了解到的伤员伤情进行简要说明,由矿医院确定治疗地点。

2、伤员到达治疗地点,经过医务人员检查后,如需到其它医院做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时,由矿医院医务人员通知调度室派车到指定地点,由事故责任单位值班人员通知值班队长、队长或党支部书记陪同。

3、重伤员治疗由矿医院院长与其它医院联系,安排治疗事宜,并指定医务人员陪护。

4、矿医院根据受害人情况,轻微伤于接诊后12小时内出具伤害程度鉴定报告,轻伤及以上事故于接诊后24小时内出具伤害程度鉴定报告。事故当事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将事故报告送安全科,在医院出具伤害程度鉴定报告4小时内到安全科办理相关手续。

5、伤员私自到非指定医院治疗的,或未经矿领导同意安排到非指定医院治疗的,按隐瞒工伤处理。

6、工伤人员工伤治疗结束后,必须在一周内将自己工伤治疗证明交安全科妥善保管,然后由矿医院出具证明交劳资科,劳资科可会同有关人员根据工伤人员恢复情况确定是否准许其上班,不经劳资科同意,工伤人员不得上班。

六、各科室职责

1、安全科负责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好事故追查会议记录,及时向矿领导提供事故报告,并统计上报,建立各类事故台账。

2、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对顶板,“一通三防”、水灾、井下爆破等非专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好事故追查会议记录,建立非伤亡事故台账。并于2个工作日内把事故报告报安全科,报告需标明事故类型、级别、事故经过、处理意见、防范措施等内容。

3、机电科负责组织对机电运输非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好事故追查会议记录,建立非伤亡事故台账。并于2个工作日把事故报告报安全科,报告需标明事故的类型、级别、事情经过、处理意见、防范措施等内容。

4、综合办负责对地面爆破、地面火灾事故非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好事故追查会议记录,建立非伤亡事故台账,并于2个工作日内把事故报告报安全科,报告需标明事故的类型、级别、事情经过、处理意见、防范措施等内容。

5、调度室负责组织对其它非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好事故追查会议记录,建立非伤亡事故台账。并于2个工作日内把事故报告报安全科,报告需标明事故的类型、级别、事情经过、处理意见、防范措施等内容。

七、零星工程施工出现事故责任划分

各采区多个队伍同时施工的地点,各队施工措施要统一会签,一个区队同时施工的地点不得超过四个,施工期间各队跟班队干要相互协调,杜绝事故发生。

1、零星工程作业的区队在其它区队的施工区域内施工时,零星工程施工措施要进行会签并送区域所有施工区队贯彻;零星工程施工队伍一并贯彻主体工程措施相关内容。

2、零星工程施工单位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其它单位设备设施造成事故的责任由零星工程施工单位承担。

3、零星工程施工单位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其它单位设备设施造成事故的责任由零星工程施工单位承担。

4、零星工程施工单位施工时出现其它事故,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各自承担责任大小。

八、事故调查

(一)成立事故调查组

发生伤亡和非伤亡事故,由矿成立事故调查组。分管矿领导主持,业务科室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及责任单位参加,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交事故报告。轻微伤及一般非伤亡事故由责任单位进行追查,并于1天内提出事故报告交安全科。

1、顶板事故调查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采掘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科科长,调度室主任

成员:其他矿领导,生产技术科、安全科、调度室、工会、团委等科室相关人员,责任单位第一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调查由总工程师主持。有人身伤害事故由安全科负责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非人身伤害事故,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

2、机电运输事故调查组 组长:分管机电副矿长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机电科科长,安全科科长,调度室主任,成员:其他矿领导,机电科,生产技术科,调度室,工会,团委等科室相关人员,责任单位第一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调查由机电副矿长主持。有人身伤害事故由安全科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非人身伤害事故,由机电科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

3、“一通三防”事故调查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通风,采掘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科科长,调度室主任,成员:其他矿领导,生产技术科,调度室,工会,团委,等科室相关人员,通风队队长和相关人员

调查由总工程师主持。有人身伤害事故由安全科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非人身伤害事故,由生产技术科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

4、水灾事故调查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地测,采掘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科科长,调度室主任,成员:其他矿领导,生产技术科,安全科,调度室,工会,团委,等科室相关人员,通风队队长和相关人员

调查由总工程师主持。有人身伤害事故由安全科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非人身伤害事故,由生产技术科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

5、爆破事故调查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纪委书记,通风,采掘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科科长,调度室主任,成员:其他矿领导,生产技术科,安全科,调度室,工会,团委,等相关人员,责任单位第一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井下爆破由总工程师主持,地面爆破事故调查由纪委书记主持。有人身伤害事故由安全科负责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非人身伤害事故,井下爆破事故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地面爆破事故由综合办负责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

6、地面火灾事故调查组: 组长:纪委书记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调度室主任

成员:其他相关矿领导,保卫科,安全科,工会,团委等科室相关人员,责任单位第一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调查由纪委书记主持。有人身伤害事故由安全科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非人身伤害事故,由综合办组织、记录,并提交事故报告。

7、其他事故由调度室负责组织,矿领导和相关科室及责任单位第一负责人参加。

(二)事故调查程序

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和三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调度室通知相应事故调查组组长级成员,事故调查组组长及成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分析,并与12小时之内组织追查。发生轻微伤及一般非伤亡事故,值班矿长安排人员到现场调查分析,并由责任单位于12小时之内组织追查。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业务科室配合调查组搜集材料:

1、由安全科负责搜集提交的材料有:

(1)事故单位、地点、时间、伤害人员、姓名、人数;(2)事故当班班前会内容,作业程序,操作时动作或位臵;(3)施工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贯彻措施情况;(4)当事人材料;

事故发生后,安全科与责任单位要尽快搜集与事故有关的相关材料(对证人口述要做好记录和考证)。

2、由劳资科负责搜集提交的材料有:

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职务、工龄,本工种工龄、用工形式、技术状况及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培训情况。

3、由机电科负责搜集提交的材料有:

(1)事故前设备、设施等的性能、质量,有关设计、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

(2)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及规章制度等;(3)事故地点(设备地点)工作环境及个人防护措施等。

4、由生产技术科负责搜集提交的资料(主要是采掘、“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事故)有:

(1)采煤工艺、放顶情况;

(2)事故当班瓦斯检查、记录、汇报情况,支柱、支架质量情况;(3)巷道质量情况;

(4)施工工艺及掘进支护等情况;

(5)地质、水文地质情况,有关设计资料及技术要求;(6)绘制事故现场图(标明受伤者及相关人员设备设施位臵)。

5、由矿医院负责搜集提交的材料有:(1)事故前受伤者和相关人员的健康状况;(2)事故后对受伤者致伤害程度的鉴定及抢救情况。

九、事故分析追查

1、事故发生后,经医院及相关部门初步鉴定属重伤或二级以上非人身伤害事故的,由对应的调查组进行事故分析追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照有关制度,把事故的原因、责任、防范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于24小时内提交矿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后执行。轻伤事故由安全科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追查,于24小时内提交事故报告,并按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报矿党政联席会通过执行。

2、经矿党政联席会批准的事故报告,由对应调查组负责下发事故通报。

十、事故报告及统计

对事故分析追查完毕,经党政联席会批准的事故报告,由与公司业务相对应的科室于24小时内以文件形式向公司相应部室报告,报告要附有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意见、伤病人员登记表、事故现场示意图、事故现场照片、医院对伤害人员伤害程度鉴定、物证、人证材料、直接、间接损失材料等。安全科对事故报告进行汇总存档,并根据事故报告建立工伤事故台账和非伤亡事故台账,调度室、生产技术科、机电科根据业务范围分别建立非伤亡事故台账。安全科建立的非伤亡事故台账要包括调度室、生产技术科、机电科等三个科室所有非伤亡事故台账的内容、十一、责任追究与处罚

出现以下情形的,给予事故责任单位党政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的同时,根据事故性质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直至撤职处分。(上级有文件规定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1、出现事故后现场负责人不积极履行汇报、抢救(抢险)义务的,罚款2000-5000元并停工培训;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罚现场负责人2000-5000元;故意制造假象,影响或阻碍事故调查的,罚现场负责人2000-10000元,并追究其行政责任;故意隐瞒工伤(事故)或放任事态发展导致事故扩大的,单位负责人不及时汇报事故情况的。或不按程序汇报、治疗的,延误治疗时机或造成其它纠纷的,罚单位负责人、书记、跟班人员各10000元,并追究行政责任;单位故意隐瞒工伤的(事故)的。罚单位负责人、书记、跟班人员各10000元,并追究行政责任。

2、伤者故意隐瞒工伤的罚款5000元,知情者(证明人)罚款2500元。

3、隐瞒工伤的除按隐瞒工伤处罚外,根据所隐瞒工伤的类别或登记,按照《煤矿安全奖罚制度》对应条款一并处罚。

4、相关业务科室或单位负责人接到调度室通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原则上必须在30分钟内到矿。凡因通讯不畅造成联系不到本人的,轻者罚款400元,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5、矿相关部门值班人员接到调度室通知后不按照规定及时履行职责的,对当事人罚款500元,部门负责人罚款300元。导致事故扩大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部门负责人行政责任。

6、事故调查过程中,不如实反映事故真相或提供虚假信息者,罚款1000-5000元。

7、事故追究分析、报告、统计不符合规定的,对业务主管部门责任人罚款300元,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行政责任。

8、工伤人员治疗结束后必须将自己工伤治疗期间的病历交矿医院妥善保管。否则罚工伤人员500元。

十二、其它 凡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者,医疗终结需由医院出剧痊愈证明,出院后需到矿培训办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能适应工作的方可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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